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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际法上的权利冲突

2023-12-11 17:4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要:随着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国家在日益频繁的交往中容易产生很多矛盾。因为资源稀缺、利益需求的驱动、权利界限模糊等各种问题,导致权利冲突很难解决。本文主要从立法、司法以及其他途径对权利冲突问题的解决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国际法;权利冲突;立法;司法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1.“权利”的涵义


  对于“权利”涵义的研究由来已久,各国学生也纷纷提出了自己对“权利”的看法,有的提出了自由说,有的提出了利益说、资格说等等,这些学说都是从权利的某个要素方面提出了观点看法,只能在特定场合发挥作用,并不能完全定义“权利”。


  2.“权利冲突”的涵义


  权利冲突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不同主体利益发生冲突的表现,这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权利是法律所赋予个体或者国家享有的资格,但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国家之间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必然会引起权利的冲突,对冲突如何解决,法律并没有做出更为详细的规定。很多学者结合人权的概念,对权利冲突提出了这样的观点:权利是不可转让的,当不同权利主体的多个权利如果无法共存,此时会发生权利冲突。


  二、权利冲突产生的原因分析


  1.资源匮乏


  通常情况下,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重要利益,属于法律中的资源范畴。当国际法赋予了某个国家享有某个权利,即意味着该国家行使该权利的时候,其它国家不能妨碍权利的行使。介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开始进入了资源共享的时代。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显然国际法无法做到将所有的资源都合理分配给各个国家,这也就产生了有些国家为了争夺某有限的资源,很容易产生权利冲突。


  2.利益需求差异


  基于不同的利益需求,国家会行使自己不同的权利。而为了使本国利益的最大化,很多国家会在国际法所赋予的权利范围内,最大程度地行使自己的權利,这种做法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每个国家都最大程度行使自己的权利,难免会引发利益矛盾,最终产生冲突。


  3.权利界限不清晰


  人们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不断探索新领域,发现新的理论,显然人们不能完全认识各种领域的问题,因此人类也无法准确把握权利之间的分界线,这也就产生了权利界限不清晰的问题。从立法表述上来看,很多立法语言都过于原则化、简单化,很难从某个法条中明确权利具体的界限,法律的这个特点在很多法典中都有所体现。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就会依靠自己的实践经验,在现有的认知范围内来理解权利的界限,每个人的理解不同,对界限的划分也自然有所差异。国际法上的权利多数是由国家之间通过签订条约来确定的,条约的签订又是基于不同国家之间相互协商、相互博弈的结果,这也意味着条约中所约定的各种权利,是用来平衡国家之间不同的利益诉求,随着利益诉求的不断调整,权利界限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以上分析的这些问题,都导致了权利界限的模糊不清,最终引发了权利冲突。


  三、消除权利冲突的方法探索


  1.立法方面的努力


  立法是通过制定法律的方式来明确权利的内容、界限,为各国的行为提供明确指引,从根本上减少了权利冲突的可能性。国际法上的各个条约是不同国家协商博弈的结果,国力较强的一方显然在这场博弈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国力较弱的一方则只能顺应它国意见。以此这种博弈出来的结果,会随着各国利益诉求改变而发生变化,进而引发了一系列冲突。由此可见,立法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权利冲突,为权利的界限提供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随着国家之间国力的变化,以及利益诉求的调整,只有不断地调整条约规则,才能保证条约的时效性,能够尽快缓解冲突。


  2.司法方面的努力


  司法解决冲突的途径是依靠现有的法律依据,以及法官对法律事实的判断来解决冲突,司法是保护法律公平正义的重要屏障,能够解决立法所遗漏的问题。从现有的司法实践来看,通过司法武器来处理权利冲突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①法官利用法律来对事实做出解释,解决权利冲突;②依据法律条文规定,坚持法律精神基础上,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衡量如何解决冲突问题。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目前能够依靠司法来解决权利冲突的只有经济领域的冲突事件,因为WTO组织对于经济领域发生的冲突,有专门的处理机构,而其它领域则没有。国际法院虽然是审判国家之间冲突的专门部门,但是要将案件交于国际法院来处理,必须是各当事国都同意才可以,但事实上许多当事国不愿意国际法院介入到权利冲突中,因此司法途径对于解决权利冲突的帮助很小,并且在许多领域都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3.非法律角度方面的努力


  对于国内的冲突,法律是解决冲突最有效的途径,而对于国际性的权利冲突,法律的重要性比较低,很多情况下都是依靠非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实践中,国际法上发生的权利冲突,往往会涉及到国家政策的调整,以及社会舆论的引导,或者是国家之间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来解决这些问题。之所以非法律途径发挥了很大作用,是因为非法的途径可以兼顾到各方主体的不同利益,能够在利益之间做出科学的衡量。比如曾经有这样的案例:某跨国的医药企业在对非洲的贸易中产生了权利冲突,并且将词诉诸到法院。但是最终受到国际舆论的压力,该企业最终向法院撤销诉讼,并且还主动降低了药价,由此可见国际舆论对于冲突解决的重要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权利冲突时国际法中经常出现的问题。由于资源越来越少,各国之间的利益冲突也不断增多,各国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很容易产生冲突矛盾。立法和司法对于冲突的解决虽然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更多情况下更应当重视非法律途径所发挥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田慧敏.从健康权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看国际法上的权利冲突[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2:77-83. 

  [2]赵骏.国际法视角下新型大国关系的法律框架[J].法学,2015(08):93-107. 

  作者简介:赵天喜(1996~ ),甘肃武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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