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教学是经济全球化、教育国际化、全球法治化对我国高等教育所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国际法课程内在逻辑需求及国际关系实践对国际法学人才需要的新要求。提高和完善国际法双语教学,需要在准确定位双语教学目的、内容、方法手段的基础上,科学组织实施,同时要探索构建常态化发展的平台,切实把双语教学推向新的高度。
要在坚持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前提下,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必须要看到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全球法治化。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增强了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深层次需求,这就对高等教育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的复合型法学人才提出了更高的紧迫要求。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国际法作为我国高校法学专业中唯一一门最具有国际性特点的学科,开展好双语教学,培育高素质法学人才就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一、双语教学的基本定位
(一)教学目标的定位。一般来讲,双语教学是指通过引进国外最新的专业教学内容,借鉴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式,使学生能够利用英语语言、文化,掌握专业知识,熟悉英语思维、求知、交流的习惯,即达到学会“用英语表达”和“用英语学习”,的教学模式。但国际法的双语教学目标不仅限于此,更重要的是要达到“用英语进行法律实践”的目的,其实践性要求更强。在国际法的双语教学实践中,要特别注意其与“法律英语”教学、“专业外语”教学的区别。双语教学不是强化语言能力的外语教学,也不是中外语言翻译教学,更非牺牲母语的外语教学,是在系统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中不断地让学生接触英语,是从听说读写四方面培养国际交流人才而努力,是偏重于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而不是研究能力。
因此,国际法的双语教学要达到以下教学目标:通过内容国际化的双语课程教学,使学生能较全面地掌握先进的国际法理论体系,了解当今国际法实践的最新动态,突出国际法所涉及的基础理论和基本实务,为学生今后从事相关工作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和英文功底。
(二)教学内容的定位。国际法是“动态法”,它随着国际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地变化和发展。国际关系的发展使得传统国际法中许多规则发生了变化,因此,在教学中要力求做到:首先,密切关注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的新发展,授课内容充分反映现代国际社会中国际法规则的最新变化,充分吸收国际法学界的最新研究成果与观点,如:国际刑法、国际环境法、国际人道法以及国家豁免等问题。其次,讲授内容和范围方面有重点、有要点,不追求面面俱到,不局限于某一本固定教材。国际法的法律问题往往因各自的目的和立场的差异而变得纷繁复杂,授课中不必详细讲授国际法的所有问题,要有所侧重,在内容和范围上有所取舍方,重点选取那些对于理解当代国际法的基本规则起重要作用的事件。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定位。教学过程中要积极运用启发式、参与式教学法,启迪学生思维,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双语教学效果。一方面,主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大量使用英语课堂用语,通过一些承上启下的标志性话语,将讲课的各个部分串连起来,提醒学生各内容之间的衔接和过渡。另一方面,充分注重通过案例来解析国际法原理和规则。法学的学习,需要现实生活实践的支撑。毕竟作为规则体系,只有与实际生活需要相联系,落实到法律规制对象的具体行为中,才能达到对公平、正义和秩序目标的追求,国际法学也不例外。
二、双语教学的组织实施
(一)课程设置。在双语教学资源不足的背景下,国际法学科的3门课程中,应当优先考虑国际经济法的双语教学。原因有二:其一,是我国国际经济活动日益活跃与深入开展的现实需要;其二,国际经济法具有很强的国际共通性,构成其法律渊源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认可,且多以英文文本发布,提供了丰富的双语教学素材,这是国际经济法开展双语教学的优势条件。鉴于学生的意愿关涉国际法学科双语教学的效果,应当赋予学生选择是否参加双语课程的权利,国际法学科双语课程可设置为专业选修课。至于课时,应依国际法学科3门课程的教学内容而定,但在同等教学量的情况下,较之纯中文授课,应适当增加双语教学课程的课时。
(二)教学环节。在语言使用上,国际法双语课程授课应当尽量多地使用英语,当然也要考虑授课对象的英语水平,在各个教学环节灵活运用授课语言:在解释概念时,如果多数学生领会不透,要适当地用中文讲解,以确保学生正确完整地理解授课内容;上课持续时间较长,学生呈现疲态,反应速度变慢时,也可用中文讲解。但是,从总量来看,英语授课至少应达50%以上。在讲授环节上,除了传统的案例研究、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方式,在国际法双语课程案例教学中,应探索形式更为多样的实践教学环节。
(三)考核评价。国际法双语课程考核评价仍然以闭卷考核为主。既可以采用全英文试卷,也可以采用一半中文、一半英文的双语试卷,要侧重于对同一概念的双语理解能力考核,加强对规范性法律文书的双语考核。还要突破传统的期末闭卷考试方式,探索形式多样的、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双语教学效果的考核方式,包括开卷考试、加大对学生平时课堂表现和课后学习的评价比重等。
三、双语教学常态化的探索
(一)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就双语教学而言,双语教师的外语水平和学科水平一样重要。因此,在选拔双语教师时,首先要考虑他们的外语水平,尤其是口语表达能力。当然具有留学背景的专业教师是最佳人选,其次是高学历的专业教师。他们大都通过了外语等级考试,一般都具备阅读原文参考书和专业文献的能力。对于要长期从事双语教学而没有留学背景的教师,要对他们进行至少一年的外语培训,主要是提高他们的听说能力。要开展教学法活动和双语教学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行教学经验总结与交流,调动教师双语教学的积极性。同时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双语教学的激励机制,建立双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双语教师进行严格的考核,实行优胜劣汰。
(二)完善符合教学需要的教材。目前,国际法双语课程的教材来源有两个:一是英文原版教材,二是任课教师根据国内中文教材篇章结构,参考英文教材和材料编写的教材。英文原版教材大都体现英美法系的特征,与我国的法律体系特点和法学教育方式差异较大,与我国的实际教学内容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选用英文原版教材面临着如何合理地本土化的问题,因此引进原版教材只是权宜之计,这需要任课教师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采用科学教学方法并拓展网络课堂。广泛利用互联网络开展网络课堂,也是未来双语教学发展的趋势。网络课堂不仅可以作为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案例库以及部分电子课件与教案等课程资料的存储共享平台,可以实施远程视频教学,而且可以添加相关网站(如联合国网站、国际法院网站等)的链接和辅助阅读资料,开通互动平台、在线答疑系统,增加练习题库、授课录像等,都将有效促进双语教学的效果。
作者:徐世慧 来源:金田 2015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