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学家成为“法官”
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女掌门人”薛刚凌的百度个人介绍页面中,其中“社会兼职”一栏,新增了一个带有“官方背景”的身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这个新身份的获得不满两周。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三位知名法学专家首次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副庭长。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被任命为行政庭副庭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卢建平被任命为刑三庭副庭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姚辉被任命为民一庭副庭长。
薛刚凌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如此高规格、正式的任命让她有些意外,“以前也有过各种挂职任命,但感觉这是最正式的一次,经过了最高权力机关的投票任命,感觉责任重大。”
“这种做法值得鼓励,能让学界和实务界有一个知识上的互动。”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副部长、法学院教授强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收集整理世功对《中国新闻周刊》表达肯定的同时也提出警示,不能因为这种互动机制的建立,而抹杀了实务界和学界正常的分歧和批评,“某种意义上讲,法学必然要独立于司法。我希望是因为分工的不同而产生批评,而不是因为利益的不同而产生批评,然后去协调这些利益。”
探索“双向交流”
强化法院与政法学院间人才和业务交流的动议早已有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曾在2011年3月的一次会议上称此举是为“充实审判力量,提高司法水平”。wwW.133229.cOm
201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指导意见,要求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的双向交流机制。
加强人员相互交流是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意见明确,各高级人民法院可定期从法学院校选派2至3名优秀专家、学者到各级法院挂职锻炼,担任相应领导职务,参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或调研工作,具备条件的可列席审判委员会。
此次三学者挂职最高院,使上述构想得以落地。这三位法学专家均具有教授职称和博士生导师资格,且均是“60后”。从专业背景看,薛刚凌、卢建平、姚辉分别为行政法学、刑法学和民商法学领域的知名学者,而挂职单位也分别与各自的专业背景相对应。
不过,对于整个遴选程序和具体细节,受访专家并不愿意多谈。卢建平以“还未正式到任、不方便说”为由婉拒了采访,他还表示,最高院政治部也“打过招呼”,希望他们“正式走上岗位之后再说”。
“在遴选程序上,最高院应该是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但具体细节我也不是特别清楚。”薛刚凌推测大概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年龄,不能太年轻;另一个则是专业背景。
此次三名专家的挂职期限为两年,挂职形式也相对灵活,并不脱离原有教学岗位。对于工作的具体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曾透露,这些挂职专家主要参与审判工作研究、审判经验总结、司法政策制定、司法解释的论证以及指导性案例的汇编。
从最高检到最高院
事实上,请学者走进“官场”挂职,在检察系统已有多年实践操作,而最高人民法院则是首次尝试。
1994年,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引进学者挂职制度,到2008年底,北京18个区县院和2个分院全都有学者担任挂职副检察长。
经过在基层十多年的实践,最高检下决心
将挂职这一模式推广到全国检察机关。2006年7月,最高检尝试开放三个副厅级职位引入学者担任。因挂职职位之高,此举在法律界影响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