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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协商民主视野下的群众路线

2015-09-24 09:0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摘要 协商民主与群众路线有高度的契合性,以协商民主的视野看待我党的群众路线,有利于推动群众路线的贯彻与制度化建设。

  论文关键词 协商民主 群众路线 制度化

  群众路线是在中国共产党对民主的生动实践。“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章对群众路线这看似朴素的表述,事实上是对权力全面而科学的表述,它包含了权力的行使目的,权力的源泉和权力的行使方式,是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和民主观。而协商民主理论强调过程民主,执政方通过设置公共平台,通过执政方与公民关于具体事务进行理性对话、协商与交流实现相互尊重和合作,消除冲突,达成共识,是公权力行使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全国上下掀起群众路线教育大潮的今天,以协商民主的视野对党的群众路线进行审视,完善我国协商民主机制,以协商民主的方式推进党的群众路线的贯彻。有利于使群众路线真正贯彻到党政机关的决策当中,让群众路线在新时期焕发出其独有的魅力。

  一、党的群众路线与现代协商民主理论具有高度的内在契合性
  现代协商民主制度,是通过个体的理性选择,公权力所有者整合民意,以此形成公共选择,我党的群众路线,则要求干部主动代表群众利益,这其实与协商民主的根本主张相互契合。一方面,党的群众路线与协商民主理论价值追求上具有一致性,都是现代社会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公民通过政治参与,在国家政治运行过程中表达自己思想、愿望和诉求以求影响公共决策和国家行为。其价值追求是要使公共决策能充分反映群众的利益诉求,并在此过程中不断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能力和热情。协商民主关注不同阶层和领域公民与组织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注重过程性民主,是弥补选举民主、政治多数决制度缺陷的一种积极探索,是对间接民主的完善,它强调民众参与政治的权利。而党的群众路线则强调干部主动倾听民众声音,与群众打成一片的责任,相对于协商民主,群众路线是一种逆向的政治参与模式。二者着眼点不同,一个敦促决策者走出去;另一个要把民众请进来。但在听取民意、吸取民智方面,他们有异曲同工之妙。另一方面,协商民主与党的群众路线在运行机制上具有相似性,尤其在基层社会高度交叉。我党一贯来的群众路线工作在内涵上包含了协商的基本精神,它强调干群之间的合作、说服和相互调节,而这本身就是一种潜在的协商制度。近年来我国也在积极探索其他多层次的协商民主形式,如公共政策听证会、基层民生、民主恳谈会等。在做出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前,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向利益相关的主体说明其内容,并接受与会者质询和建议,并将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在如环评等特殊领域,已经通过立法的方式将协商方式制度化)。在这些新型协商民主形式中,贯彻群众路线有利于协商议题的确定更加科学化、民主化。使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真正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现公共政策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发展协商民主对于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贯彻群众路线面临的新情况
  一方面,现代群众的异质性特征与组织性同时增强。与改革开放前相比,现阶段中国社会的阶层分化速度与分化程度大大加快、加深。在社会结构上涌现了大量的新兴社会阶层。这些阶层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利益、文化与价值追求,彼此之间利益矛盾与冲突日益凸显。而伴随这种群众异质性增强的大趋势下,群众的自我组织性也大大增强。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社会组织的成长发育加速,这是社会力量成熟与壮大的体现。社会组织的发展能够提高社会自我管理能力,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起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但是,当个体形成组织后,群体中人数上的优势给他们信心与胆量,一旦受到外部刺激,其非理性的情绪也可能受群体机制的影响而扩张。因此,群众的异质性特征与组织性增强的同时也给我党新形势下贯彻群众路线提出了新的挑战。作为执政党,既要一如既往地处理好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更要处理好新形势下的干群关系。
  另一方面,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强而政治参与能力弱,政治参与渠道较窄。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我国基层群众政治参与热情日益高涨。但是,长期以来,政治参与机会与渠道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群众政治参与能力不高,民众的民主能力长期以来得不到健康发展。近年来恶性群体性事件的频频发生就凸显群众表达诉求与维护权益的手段过激和原始的现状。而民主协商给了群众一个平台深入来考察问题的细节,而问题的细节将会使他们发现某些诉求的片面性,可以让群众从宏观上培养自己对具体问题的理性思考能力。
  (二)协商民主是新时期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途径
  在群众间异质性日益增强的今天,作为一种民主实现形式,在新时期,协商民主要面对的是现代社会中的文化差异及价值冲突、道德分歧、少数群体的不平等处境等多元问题,如何从国家政治层面促进公民及社会组织间的交流、建立群众对公共利益的责任感、消除不同阶层间的文化差异和价值分歧等便成为它的重要任务。对此,协商民主可通过理性对话、协商与交流实现不同阶层间相互理解、尊重、合作,从而解决伴随群众异质性增强带来的种种问题,实现群众和各社会组织平等而有序的政治参与 。在新时期,协商民主应坚持自由性、平等性、公开性、责任性、公共性等原则,提供平台让不同观点都得到充分的表达,同时吸纳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在不同协商主体间相互妥协,达成共识。因此,无论目前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在理论界还存在怎样的争论,协商民主这一民主形式在我党历史发展中与我党的群众路线的形成本身和要求高度契合。群众路线的贯彻,能够提高协商民主下,群众的政治参与质量和有效性。协商民主也能够保障群众路线的贯彻并为其提供驱动力。因此,协商民主是我党群众路线在面对新时期纷繁复杂的问题时的重要表现形式。

  三、协商民主理论对贯彻群众路线的启示
  在全国上下继续大兴群众路线教育的新时期,群众路线要适应当代民主政治的需要,并继续扮演重要角色,可借鉴协商民主理论,不断从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进行创新。
  (一)进一步扩大群众的主体范围
  群众概念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与政治现实高度耦合的一个动态概念。在革命年代,群众更多是视各阶级对待革命的态度来认定的,强调敌我之分、阶级阵线之分、意识形态之分。但在今天,如上文所述,群众分化加快,群众的异质性日益增强,如果群众路线的主体范围过于狭窄,群众队伍将可能面临自我萎缩,这与协商民主主体广泛性的要求背道而驰。作为协商民主的主体并无阶级之分,这种主体的的身份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政治权利被制度所固定下来。新时期,一方面,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作为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没有变。但另一方面,新兴阶层日益崛起,他们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群众路线的贯彻在始终关心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利益的同时也应兼顾到其他劳动者、社会主义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者等群众的利益,这体现了党的群众性,也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二)坚持人为本理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我国商品与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得以自由流通。公民在经济上出现了较大分层,其包括财产权在内的各种权利意识日益觉醒,群众的主张也更加倾向于个人化。与此相对的是我党作为执政党,从其建立初始即有着以政治视野看待人民群众的惯性,它追求群众整体对党和政府的支持作用,容易导致“重集体、轻个体”的倾向,可能使个体的权利难落实。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的价值取向便可能存在冲突。对此,协商民主理论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平台让其冲突得以协调,民主协商理论中对于个人主张的尊重反映到我党政治追求中便是以人为本理念,它的提出表明了我党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人,凸显了对人的尊严、人的生命与各项权利的尊重。在新时期党贯彻群众路线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这是其价值取向的科学性保障。
  (三)拓展多元化的群众参与的形式
  在传统的群众路线思维里,群众参与的形式非常有限。协商民主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了有投票、竞选、集会、协商、听证等形式,这些形式也可以适用于群众路线。群众路线要结合日益强大的科技和传媒,参考民主协商过程中成熟的做法继续发挥其功能,支持和欢迎多元化的群众参与形式。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吸取群众意见,以新的形式引导群众。鼓励群众在法律框架下采取多样化、多元化的方式参与政治,要保证群众政治参与的自由。突破传统的威权观念,对群众表达异议的权利加以宽容与支持。
  (四)推进群众路线制度化
  解决社会制度的包容性问题,以制度化的方式化解社会冲突。结合协商民主体制,如尽量使公众参与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将群众路线的自上而下与群众参与的自下而上结合起来,为执政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为其深人群众进行调查研究提供方向和渠道、明确重点。使群众路线成为一种可以实实在在落实的制度。这需要调整和改革原有的政治调控模式,建立与群众主体多元化相适应的群众联系模式。要确保群众民主权利得到落实。以协商民主征求群众意见,要给群众意见以制度上的定位。规范政治参与程序。从实践上看,群众的参与往往具有随意性、主观性,这有时也造成了群众意见难形成合力,甚至它的无序性会带来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因此迫切需要在参与程序上予以改进。推动现有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基层民主的深度与广度得到切实发展,并向上一层次发展。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使其成为代表的群众意志和利益的表达者。
  (五)增强我党对网络舆情的研判引导能力
  随着网络自媒体的兴起,各种信息平台已成为群众表达看法的重要平台。网络舆情也成为了当今社会民情民意不容忽视的的集中反映,巨大影响已渗透到政治层面,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民意表达的渠道在虚拟空间上的拓宽使得民意得以直达高层,网络舆情成为各级政府领导决策参考,也成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一种方式。网络舆情逐渐成为政府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但同时也应注意到,网络舆情是存在偏差的:首先,网络舆论极易情绪化。作为群众言论中最活跃的形式,由于发表者身份隐蔽,缺乏有效规则限制和监督,网络舆情通常伴随着网民们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网络容易成为一些网民发泄情绪的空间,从而在网络上出现过激、庸俗和灰色的言论。其次,网络谣言有增多的倾向。网络信息发布的便利性,导致在网络上发布谣言较易。而这些未经澄清的谣言会引发出具有新的倾向性的网络舆论,并使其越来越偏离于事件的真相。最后,网络舆情易被敌对势力所利用。网络上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日益复杂。而一些敌对势力在网络上以各种面目出现,如最近破获的集中有影响性的暴力恐怖事件,都存在敌对势力通过网络传播极端思想的情况。
  因此,在面对复杂的网络舆情环境时,应增强我党对网络舆情的研判和引导能力。建立公开透明、及时有效的信息发布机制,力争第一时间发布以事实为依据的权威的信息,以堵塞网络谣言传播的通道。要利用好民主协商机制,主动为社会舆论“设置议程”,用正面回应消解各种错误、极端观点的不良影响。正确处理好规范管理与积极鼓励的关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利用舆情反映中的积极作用践行群众路线,同时有效控制和消除其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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