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思路:以论述和谐社会为主题,结合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的分析,贴近生活。正文: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二)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三)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五)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六)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七)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
寻找和谐“天空的和谐,是穿一身蓝;森林的和谐,是披一身绿;阳光的和谐,如钻石般耀眼;落日的和谐,留下了最后的美丽;而我所追求的和谐,是和好友一起去采撷——每一份友情,每一丝快乐,每一片希望,每一线阳光……”和谐,便是一种幸福的感觉。时光匆匆,流年似水。不知不觉中,我长大了童年的记忆是一片片叶子,从童年的大树上悄然飘落,便再也无法重新回到树上,只是那片片叶子依然翠得耀眼。还记得,那个蹦蹦跳跳的小女孩总爱张开好奇的眸子仰望蔚蓝的晴空,想融入那片蓝;总爱和小伙伴们钻在“小房子”里,看调皮的雨滴在微风中嬉戏。那时的天很蓝,那时的草很青,那时的大自然是多么和谐的一幅画卷,那时的我徜徉在微风中,真的很幸福。现在,我依然爱蓝蓝的天,爱蓝天下美好的一切,却鲜有时间和精力细细欣赏,偶尔抬头望望,觉得有种陌生的亲切,仿佛生活里少了许多情趣,平添了几许忧烦和困惑。岁月也让我明白了许多以前不曾明白的东西:人生本来就是充满荆棘和坎坷的。和谐,便是不和谐中的完美。在这漫漫长途,要给自己信心,给自己希望,给自己拚搏的勇气,给自己点一盏灯,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和谐,此时已悄然根植于自己的心中。而幸福是什么?在我眼里,幸福不是一叠厚厚的钞票,一件华丽无比的衣裳;也不是遮掩痛苦的工具,贪图片刻欢娱的美酒。幸福,应该是心灵深处微妙的感受,是一个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在你颓丧无助时,路人的一个微笑、一句问候都会带给你幸福;幸福是你口渴难耐时一捧甘甜的泉水;幸福是你筋疲力尽时一张松软的大床;幸福是你孤寂时一封远方的素笺;幸福是你噩梦后一张慈祥的笑脸。找到了幸福,我便看到了和谐的微笑。成功是幸福,失败也是幸福,那是一种酸楚的甜蜜。在任何时候你都要有勇气对自己说:我不怕失败,因为我的目标在前方,因为我有再爬起来的勇气,因为失败是一种幸福!又是一片澈然晴空,丝丝阳光温暖如昔。眼前的一切都是那样美好,其实怎样的世界才算和谐,答案就在你眼里,就在你心中。采撷幸福,给自己一份愉悦的心境;离幸福近些吧,你便找到了和谐。
这里有几篇,你看哪个行第一篇: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是人们的期盼和追求。和谐社会需要爱心,美好生活需要互助,良好人际需要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而和谐的人际关系最重要的是关爱,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相互友爱,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爱是人类最朴素最珍贵的情感,是和谐社会必须具备的润滑剂。因为爱心,流浪的人们才能重返家园;因为爱心,疲惫的灵魂才能活力如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对于我们,也许仅仅是少买一点零食,少买几件饰品,就可以让一个孩子享受到知识和爱的雨露。当我们寄去一份爱,看着自己的爱化为孩子脸上欣喜的笑容时;当我们的绵薄之力,却可以改变一个孩子乃至一个家庭的命运时,那是多么的快乐!爱心,就是一片照射在冬日的阳光,使贫病交迫的人分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爱心,就是一泓出现在沙漠的泉水,使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充满爱心,撒播温馨的社会,不用刻意营造,完全如一道浑然天成的风景。爱心无价,和谐的社会需要用“爱”来铺就。总有人会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而陷入困境,需要得到他人和社会的帮助。伸出我们爱心的双手,让无助的眼神看到希望的目光,让身处黑暗的人感受到光明的存在,让悲伤的人得到温暖的援助。或许有的家庭还不能解决温饱问题,或许有的孩子还上不了学。不少家庭都经不起疾病和灾害的打击,刚刚越过温饱线的人们,很容易因灾返贫、因病返贫。在同一片蓝天下,这些需要救助的人们同你我一样,向往在彼此关爱的和谐社会中,过上平安幸福的生活。这时,爱心,是能鼓起他们生命风帆的激励;爱心,是雪中送炭式的资助;爱心,是抚慰他们受伤心灵时的微笑。社会不能没有关爱,倘若没有了爱心,就如同一台生锈的机器,给人一种冷冰冰,硬梆梆,到处卡壳的感觉,毫无和谐可言。 其实也不单单是对弱势群体要播撒爱心。当前我们面临的诸如污染严重、土地流失、环境恶化等等问题,倘若人人都能奉献一份无私的爱,像爱护自己的家庭和亲人一样爱护土地、环境和生态,又何至于到今天这样的程度?爱,是一种巨大的力量,从心灵内部迸发而出,能让我们发挥出无穷的智慧和活力;爱,是一根强大的支柱,无论面临怎样的困境,都能催生我们的顽强的斗志和毅力。 孟子说:“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 人类永远需要在互相帮助的氛围中进步和发展。爱作为人类一种美好的情感也不是嘴上说说而已的美好言辞,它应该是更加具体、直切地落实到日常生活的互相帮助的行为中去,去关爱每一个你所认识与不认识的人,同情他们,帮助他们擦干生活带给他们的眼泪。爱心就像阳光,需要照耀在大地上,才能真正地成为温暖人心的力量。“勿以善小而不为。”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的共同理想,每一个都献出点滴爱心就汇成一股暖流,让社会更加温暖,我们也就会更加靠近和谐社会的理想。德行善举是唯一不败的投资,但我们不是为了投资。因为我们每一个善举,都会闪烁着爱的光芒,充满着人间的真情。爱心缘于人的本质,善意折射出道德的高尚,让我们进一步唤醒心灵深处的美好和关爱,让我们在付出爱心的时候得到付出的欣慰,让那些受到帮助的人享受到爱的感动,每个人都是爱的付出者,每个人都是爱的受益者,施人以爱,赐人以福,最终爱心会回到我们身旁。 让我们用爱心去构建和谐社会,用爱心打造出一条条爱心链。握紧它,人们就有了攀援向上的呵护,就有了生活上风霜雨雪的遮蔽,就有了心头上的温暖与希冀。 第二篇小议和谐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放在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深化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笔者发现,和谐已成为人们司空见惯的词汇,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使“社会更加和谐”,“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推动多种力量和谐并存,保持国际社会的稳定”等。所有这些“和谐”,如春风拂面,让人倍感亲切,也使人深长思之。 和者,和睦也,有和衷共济之意;谐者,相和也,强调顺和、协调,力避抵触、冲突。琴瑟和鸣,黄钟大吕,这是艺术的和谐;和风细雨,桃红柳绿,这是自然的和谐。我们周围的世界和所处的社会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没有矛盾的存在,离开矛盾的统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不可能发展进步。和谐就是矛盾着的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达到统一而出现的状态,它标志着自然界内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诸多元素实现均衡、稳定有序、共同发展。多样性的东西共存而达到平衡,才能形成和谐;如果多样性的东西彼此冲突,达不到平衡,也就无所谓和谐。这也就是说,和谐是把“杂多导致统一”、“不协调导致协调”。 我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在于注意和谐,即强调人与物之间的融和,人与人之间的“和合”古人解释,“和”是“以他平他”,即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和谐,包括“和生”、“和处”、“和顺”、“和洽”等。人们常说的“和为贵”、“政通人和”、“家和万事兴”等等,就是这一人文精神的具体表述。千百年来,中华民族虽屡受摧残而不绝,中华民族虽屡经磨难而不衰,这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显示出我们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认识更加理性、更加成熟。音律和谐,必能弹奏出优美动人的乐章;社会和谐,必能带来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的大好局面。 和谐犹如一幅画,好似一首歌。和谐产生美,和谐生发力量。现实生活中少不了和谐,社会发展呼唤和谐。但也毋庸讳言,我们在追求发展进步的过程中也出现过人与自然不和谐的现象,生态环境的破坏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影响了人们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益,这是我们重新审视人与自然关系后作出的理性抉择。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已成为一种眼光和境界,“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已成为一种理念和追求。 与此同时,人们也越来越认识到,建立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局面也十分重要。当今世界,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这给和平与发展带来了难得机遇,也带来巨大挑战。我们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争得主动,就必须万众一心、奋发图强、艰苦奋斗,就需要全社会、各民族同心同德、团结协作、众志成城。正如古语所言,上下同心,其利断金。只有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共处,满怀一腔志,拧成一股绳,才能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力量。 矢志不渝奋进志,齐心共奏和谐声。和谐,顺应时代潮流,合乎党心民意,是新时代的优美乐章,是新世纪的绚丽图画。十六届四中全会的报告指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调节。按照这样的要求,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政治局面的安定和谐,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条件。 采撷幸福,走进和谐 天空的和谐,是穿一身蓝;森林的和谐,是披一身绿;阳光的和谐,如钻石般耀眼;落日的和谐,留下了最后的美丽;而我所追求的和谐,是和好友一起去采撷——每一份友情,每一丝快乐,每一片希望,每一线阳光…… 和谐,便是一种幸福的感觉。 时光匆匆,流年似水。不知不觉中,我长大了童年的记忆是一片片叶子,从童年的大树上悄然飘落,便再也无法重新回到树上,只是那片片叶子依然在心中翠得耀眼。还记得,那个蹦蹦跳跳的小女孩总爱张开好奇的眸子仰望蔚蓝的晴空,想融入那片蓝;总爱和小伙伴们钻在“小房子”里,看调皮的雨滴在微风中嬉戏。那时的天很蓝,那时的草很青,那时的大自然是多么和谐的一幅画卷,那时的我徜徉在微风中,真的很幸福。 现在,我依然爱蓝蓝的天,爱蓝天下美好的一切,却鲜有时间和精力细细欣赏,偶尔抬头望望,觉得有种陌生的亲切,仿佛生活里少了许多情趣,平添了几许忧烦和困惑。岁月也让我明白了许多以前不曾明白的东西:人生本来就是充满荆棘和坎坷的。 和谐,便是不和谐中的完美。 在这漫漫长途,要给自己信心,给自己希望,给自己拚搏的勇气,给自己点一盏灯,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和谐,此时已悄然根植于自己的心中。 而幸福是什么?在我眼里,幸福不是一叠厚厚的钞票,一件华丽无比的衣裳;也不是遮掩痛苦的工具,贪图片刻欢娱的美酒。幸福,应该是心灵深处微妙的感受,是一个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在你颓丧无助时,路人的一个微笑、一句问候都会带给你幸福;幸福是你口渴难耐时一捧甘甜的泉水;幸福是你筋疲力尽时一张松软的大床;幸福是你孤寂时一封远方的素笺;幸福是你噩梦后一张慈祥的笑脸。 找到了幸福,我便看到了和谐的微笑。成功是幸福,失败也是幸福,那是一种酸楚的甜蜜。在任何时候你都要有勇气对自己说:我不怕失败,因为我的目标在前方,因为我有再爬起来的勇气,因为失败是一种幸福! 又是一片澈然晴空,丝丝阳光温暖如昔。眼前的一切都是那样美好,其实怎样的世界才算和谐,答案就在你眼里,就在你心中。 采撷幸福,给自己一份愉悦的心境;离幸福近些吧,你便找到了和谐。
在市场经济和利益多样化的条件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到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并列的突出位置,号召全党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是一个具有时代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中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从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时期的实际出发,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正确处理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些重大关系。我们参加这次研讨班的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集中精力,认真研读,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理清了思路。下面谈谈这次学习的体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长期性和必要性中国改革开放26年以来来,社会经济等方方面面发生巨大的变化,在世界上是罕见的。但伴随着快速的发展,出现了诸如面临的收入差距扩大、就业形势困难、反腐败任务艰巨、价值观差异增加、城乡和区域发展失衡、环境污染严重等各种社会问题。所以,要在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探索出一条不仅能够快速增长,而且能够和谐发展的路子。我们党所提出的和谐社会,是一个现实的社会,一个立足于中国国情和当前发展阶段的社会,它不是一个空想的“乌托邦”。和谐社会并不意味着能够完全消除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但它有一种能够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制,一种在矛盾中仍能保持和谐和快速发展的机制。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和伟大的历史过程。这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篇大文章。从现实的针对性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样,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对世界的发展理论做出贡献。在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能否建设一个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需要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很长历史过程,需要全党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研究,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构建和谐社会需消除目前所存的不和谐因素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全新的理念和机制,但最核心的就是“以民为本”,要在具体工作中体现我们国家与人民群众之间的鱼水深情。因此,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一个制度工程,更是一个感情工程。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要体现为了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的宗旨,一句话,就是要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不难看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以民为本”,就是要时时处处对人民群众满怀深情,在情感上尊重理解体谅人民群众,在行动上为人民群众谋利、谋富、谋福。“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要通过身边事、手头事、眼前事体现出来,要让老百姓从自身生活中听得见,摸得着,看得到。 分析中国社会目前所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资源分布不均衡。经过26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GDP总量增长了10倍,平均发展速度为4%,是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但是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却在扩大,分配不公矛盾凸显。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约为3~6倍以上。从地区差距来看,尽管相继实施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但是东中西部的相对差距仍呈扩大趋势。目前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关键在于分配不公,这是前进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如果不能够予以正确解决,也会危及稳定。目前我国存在一些非法致富现象,一些人靠钻政策和体制漏洞而暴得大利,一些部门和单位靠垄断而获取超额利润,这对群众的情绪是一种严重的挫伤。对国民经济作出战略性调整,在这个过程中国企改制、搞活,致使大批产业工人下岗。这些在计划经济时代作出了重要贡献的产业工人和无地农民、失地农民获得的补偿显然是不对等的。利益失衡导致心理失衡,是当前社会情绪一个重要诱发因素。最近“两会”召开以来,几乎全国人民群众的目光,都在关注社会公平,关注贫富差距,关注反腐倡廉,关注三农问题,关注农民工待遇,关注教育乱收费,关注困难群体,关注物价上扬,人人都说这些问题非常严重,都说这些问题必须解决。但这些问题,到底具体地存在和分布于哪些地方、哪些部门和哪些单位呢?只有把这些问题一件一件地摆到桌面上,才能一件一件地分析,一件一件地解决。怕只怕你等,我也等;你看,我也看;你推,我也推。那样一来,“构建和谐社会”,就真的会成为一句空话。我市个别部门,都有这样一种倾向,无论是执法部门还是非执法部门,都在想方设法地争权、揽权、要权、保权。事不怕多,权不怕大,可批可不批的批,可管可不管的管,可收费可不收费的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权力抬高自己的地位和待遇。但“和谐社会”是用嘴说出来的吗? “和谐社会”是一个综合指标,核心是指每个百姓的满意程度,尤其是困难群体的满意度。一些地方政府机关豪华气派的办公大楼与居民低矮破旧的住房形成巨大反差,怎么和谐?还有,高速公路的四通八达,而农村贫困地区的“毛细血管”乡间小道却经常断头;城镇居民收入大幅增长,而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常发生;市区夜晚灯火辉煌,而不少乡村漆黑一团,这一切都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迫切的问题,那就是怎样尽快地把构建和谐社会的口号,变成构建和谐社会的行动。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与保障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也是一个多元互动、合作互助、理性人本的社会,而这一切美好社会目标的实现都有赖于完善的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全面有效的调整。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切实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把和谐的社会关系牢固地建立在民主法治的基础之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但需要完善的法律,而且法律的制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客观规律、符合理性精神。理性是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而法律应当成为理性的最权威的载体。同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但需要完善的法律,而且必须增强全社会的守法意识与法制观念,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尤其重要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但需要完善的法律,而且法律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紧密相联,因为社会主义民主不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且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事业中,应当通过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通过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多党合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中共中央2005年3月20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的一件大事。意见指出,确立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些重要政治准则,必须认真坚持和遵循;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中国共产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而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55周年大会的讲话中强调,“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是集中各方智慧,形成伟大力量的源泉”。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为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1989年12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下发以及2000年12月召开了第19次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会议以后,统一战线工作进入了建国以来又一个繁荣的时期,局面大好,催人奋进。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统一战线工作的认识不断得到提高,重视程度不断得到加强,各民主党派也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国家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领域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能否充分发挥多党合作的作用,直接影响和制约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实践证明,什么时候重视发挥多党合作的作用,我国社会就更加和谐、稳定;什么时候忽视多党合作的作用,我国社会就会缺乏活力,矛盾加剧,甚至导致社会动荡。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妥善协调和解决了民族资产阶级、党派、民族、宗教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不仅很快恢复和发展了国民经济,社会面貌和社会风尚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空前团结、和谐。1957年后,由于“左”的错误思想影响,最终导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统一战线被摧残得七零八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实行拨乱反正,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形成了政通人和、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 同心同德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最怕的就是嘴上热,身上冷;会上热,会下冷;上边热,下边冷;代表委员热,有关部门冷;人民群众热,领导干部冷。去年以来,呈现了许多新的提法和名词:“加强党的执行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等,这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注重民主政治,注重自身建设的决心。相应的,民主党派也存在着如何加强参政能力建设,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如何保持民主党派成员先进性等等问题。建议在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加强对中共党员多党合作理论、知识方面的教育,并通过适当方式举行中共党员和民主党员共同回顾,建国初期多党合作大好形势,党的事业生机勃勃等项活动。
所谓和谐是利益分配得到最大多数人的认可。立法是利益的分配,执法是利益群体对自己利益的行使,司法是对利益被损害后的修复。
我们正在构建和谐社会,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懂得,和谐社会,法律是一个最基本的保障。和谐,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和谐。没有法律,或者有了法律却不被执行,社会的和谐也就根本无从谈起了。 历史早已证明,无论什么社会,不能一刻没有法律。“凡是在人类建立了政治或社会组织单位的地方,他们都曾力图防止出现不可控制的混乱现象,也曾试图确立某种适于生存的秩序形式。”(E·博登海默著《法理学 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P220)即便是在初民的生活里,也是有自己的幼稚而简单的法律,我们在路易斯·亨利·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和的埃德蒙斯·霍贝尔《初民的法律》中,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形。在中世纪专制统治下,也不是没有法律的,而且法律制度极其严密残忍。至于现代,就更不要说的,每个文明国家,都建立起了自己的庞大的法律体系。为什么需要法律,因为人类社会的生存,是有秩序的生存,而社会秩序不像自然秩序那样没有意识的成分,是在人的主观能动性下发挥作用的。因此,必须要有法律来规范这个秩序。法律的本质,就是对社会秩序的反映,就好像科学是对自然运动规律的把握一样。也正因为此,我们对秦始皇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的评价是很高的。没有统一的法制,战争接连不断,百姓不能安居乐业,生灵涂炭。结束战乱,统一国家,建立法制,恢复秩序,促进了社会发展,这样的功绩是永垂不朽的。所以,德国法学家伯恩·魏德士说:“在人类共同生活中,人们宁可容忍有问题的、不符合目的的或者根本就是‘不公正的’法律规则的存在,也不愿意看到完全失去法律控制(没有法律判断)的状态。在那些由于没有规则约束而发生混乱,并完全失去法律控制的地方就是这样。混乱有时比有组织的暴政更不人道,更难以容忍。”(伯恩·魏德士著《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P42) 我们都知道,和谐不过是良好秩序的另外一种表述。我们很难想象,没有了秩序,社会怎么能够保持和谐。而秩序和法律,就是一个分币的两面。它们之间是唇齿相依的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法律的作用,首先是维护社会秩序。譬如市场经济从表面上看,比起计划经济来,好像很难保证有秩序的发展。因为,市场主体都各自为政,各干各的,似乎缺乏安排。然而,实践证明并非如此。市场经济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挥下,有秩序地发展着。并且,还有一整套反映了价值规律的完善的民商法体系,加以保护。完善的市场经济,必然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其次是纠正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仍然以市场经济为例,这个体制运作过程中,一旦出现不良现象时,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就发挥了巨大作用,有效地干预经济发展。这样的干预,就是法律的干预。很典型的就是美国的反托拉斯行为,通过国会制定一系列反垄断法律,坚决有力地支解庞大的垄断企业,恢复正常竞争的秩序。他们绝对不会只看到被支解的企业的发展和政府的眼前利益,而是着眼于社会整体和未来,很理性地处理这个问题。约翰·谢尔曼指出:“既然我们不能赞同作为政治权力的国王存在,我们就不能赞同一个控制生产、运输和经销各种生活必需品的国王的存在,既然我们不能屈从一个皇帝,我们也就不能屈从于一个阻碍竞争和固定了商品价格的皇帝。” 在他的力促下,议会出台了《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即《谢尔曼法》。典型的反垄断案例是支解美孚石油公司案。1911年,最高法院判定洛克菲勒财团的美孚石油公涉嫌垄断,必须解散,并处以当时美国历史上最高昂的“罚款”——2924万美元。美国的经济体制如此具有优势,法治建设是一个基本的条件。可见,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完善的市场经济的基础。经济如此,其他社会事业莫不如此。 自然,社会的和谐是一个历史概念。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如果说在过去的社会里,秩序离不开法律,那么,历史发展到了今天,要建设文明的和谐的社会,就离不开法治了。法治,是法律历史从用法治人的法制发展到用法治权的成果。在当代,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良善的法律,并且被普遍地遵守,那它就是落后的国家。我们看一下那些强大的国家,哪一个不是法治文明的社会;而贫困的国度里,良好的秩序常常得不到保证,社会管理混乱,政局不够稳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从法律的角度讲,就是法治没有建设起来。关于这点,毛主席是老早就讲过的,据邓小平说,“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前苏联是军事强国,但绝对不是富国。笔者注),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国家不可能发生。”(《邓小平文选》第293页) 。比如,国家领导人的接替交换是一件重大政治事项,法治缺失的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常常酿成社会不和谐的悲剧,军事政变是一个极端的表现。而法治健全的国家,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小布什第一次竞选总统时,选票的绝对数不及戈尔,但选举人票略胜一筹。于是,两位候选人闹得不可开交。这样重大的政治问题,后来却用法律手段顺利地加以解决了。可见,法治建设对于当代民主社会的和谐的重要性了。 因此,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可以说,没有法治,就没有和谐。有了和谐,是因为有了法治。我们更要有这样一个高度的认识,破坏法治,就是破坏和谐。这,难道是上纲上线的极“左”之语言吗?!
息息相关,论述题,有很多可以说,这里限于篇幅,不好说。。
人教版四年级上册第一单元写景作文--美丽的自然景观我们的祖国山水秀丽,美丽的自然风光无处不在。在放学路上,在公园里,在家里的庭院中,你有没有发现奇特的花草树木?夜晚的星空,日出日落的景观,下雨时的天象……这些你都进行过观察吗?哪些景物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外出旅游时,看到过什么奇特的景象迷人的郊外具体的范文模板链接:_cuZyoZIX6sx8PFgtQ 提取码: 3cre
我认为孟子是中国早期具备人与自然和谐思想的人。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檀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主张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即“时养”的思想。孟子劝告人们不要用缎密的网打鱼,以留下个体较小的鱼继续生长繁殖;砍伐木材要遵循规定的季节,循自然之性,以满足继续利用的需要。孟子教育人们,一切动植物的生长繁殖都有依据季节变化而发育成长的生态规律,因此一定要顺应规律,不要试图破坏规律。再者,人们必须依据万物生长变化的生态规律,按照一定的时序进行农业生产、砍伐取用和捕获渔猎,适度地获取生活资料,切勿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导致生态环境失衡,走向末路。 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孟子·告子上》 孟子在强调“以时入山林”同时,还着重自然资源的保护。“养护”是十分重要的,不仅要取用有度,而且要尽量减少人向自然界的索取,保持自然界原有的面貌,即孟子所说的“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孟子·离娄下》),使自然界的万物繁育旺盛、和谐有序,维持良好的生态循环系统。 孟子思想中隐藏着丰富的生态伦理观念,而重温孟子的生态伦理观对当今社会的生态建设也是十分有益的。孟子告诉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注重“时养”,既要顺应自然,又要保护自然,追求以节约资源、能源和减少污染为前提的生态经济效率,在经济活动中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统一。
四月上旬,我去乡下玩。到沟渠边欣赏风景时,蓦地发现一条不知名的黑色的鱼正在追逐着几只可怜的小蝌蚪,其中一只已经被那条鱼吞下整条尾巴。心中怜悯,用枯枝赶走了鱼,救下小蝌蚪。因为村上要用水,沟渠里的水被抽得日日递减,不多久就要干涸,那时,鱼和蝌蚪都不能幸免。再三思索后,我捞起了那几只小蝌蚪。鱼已经不知去向,就不再多费心思了。 可当我把它们带回家后,遭到了老妈的极力反对:“不行!一个干干净净的家会被蝌蚪弄脏的!快把它们扔了!”“这怎么可以?难道要让它们被天敌吃掉吗?绝对不能扔掉!”“这个家不能有任何脏东西!”“蝌蚪是益虫!” ……经过激烈的争论,老妈向我妥协,但要留下蝌蚪,必须把它们放在阳台上。这我同意,让蝌蚪经历必要的大自然的考验对它们也是有好处的! 我把小蝌蚪们安置在阳台上的小水缸里,还特意放了些水绵、螺蛳和鹅卵石,尽量使环境与野外的一样。从此,我开始了“养蝌蚪之行”。为了能使蝌蚪正常生活,我翻遍了家里的大小养殖书籍,千方百计为蝌蚪创造有利的条件。每天早晨醒来后,我总要去看看蝌蚪怎么样了;一放学,换下鞋子就冲向阳台,与蝌蚪共同分享喜悦与忧愁。偶尔为蝌蚪换换水,天天给蝌蚪喂食——熟菜叶与少量熟蛋黄。毕竟水缸不同沟渠,不能进行循环,只有靠“人工循环”了——烈日当空,我把水缸挪到半遮阴的地方;倾盆雨下,我把水缸移到雨少下到的地方;热了,搬到阴凉处降温;冷了,放回屋里保暖…… 在我的精心照料下,小蝌蚪一天天地长大了。终于有一天,其中两只小蝌蚪长出了后腿。虽然那后腿细细的,黑黑的,还不足两毫米,但挺精神。我分外高兴,一整天情绪高涨,从此越发地关心小蝌蚪了,希望它们早日变成小青蛙。 4月30号晚上赶回乡下,匆忙中忘了带小蝌蚪回去放生,一路上懊恼不已——这一呆就要五六天,小蝌蚪在家里怎么活呀?!越想越不敢想。到了乡下,我吃不下睡不好,一闭眼,满脑子是小蝌蚪,连做梦都想着回市里把小蝌蚪带来。也许是上苍可怜小蝌蚪,5月3号,老妈回市里拿东西,我死缠烂打地央求她带回了我的小蝌蚪。当我再见到小蝌蚪时,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但再仔细一看,天!都变成小青蛙了!只是尾巴还没有退化。我兴奋不已,围着看了许久,许久…… 5月4号,在雨中,我带着小蝌蚪来到了河边。我轻轻地倾斜器皿,“小青蛙”、螺蛳以及鹅卵石缓缓入水。望着“小青蛙”们疾游远去的影子,心中隐约飘出一丝失落。风儿拂过,芦苇轻摇,水面轻漪,田野中的农作物沙沙作响。 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心中失落遁无,沉入回忆:4月2日,小蝌蚪来我家;4月25日,有两只长出后腿;4月27日……
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内涵和本质 和谐是指系统中各要素、各部分之间配合得匀称和得当。一个生态系统,尤论是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都是复杂的牛物群落与所处的环境(包括水、大气、土、岩石等)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对稳定又有自组织功能的一个系统,水是其中最活跃、最重要的控制性要素。在润泽万物的同时,水又以其自身的丰枯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生态系统所有生命要素因水而生,依水而存,对水的量变和质变十分敏感。兴水利、除水害,人类社会在与水的相依相伴中,在与水的抗争中,得到了繁衍和发展。在治水中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人类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任务。 所谓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指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与协调。在整个流域生态系统的框架下,处理好人类活动与水利水害的关系,合理地趋利避害,正确对待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降低水污染等人为灾害,在将水对人类造成危害的程度降低到可以承受的同时,尽可能降低人类活动对水体循环的干扰,减少人对水的侵害;处理好人类取用水与自然界其他用水的关系,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控制在能够保持水体基本功能、水资源可以持续利用的状态,使水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能够为整个自然界造福。 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反映出价值取向的变化。由“以人为中心”和人控制自然、统治自然的价值理念,转变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体现了思维方式的变化。由孤立的、单目标的思维模式,转变为系统的、全面的、辩证的思维模式,由以往的经济增长为唯一目标,转变为经济增长与生态系统保护相协调,统筹考虑各种利弊得失,在改造自然满足人类需要的同时,约束人类自身的行为,兼顾自然界的和谐与稳定。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涉及治水的方方面面,从思路、对策、措施,到规划、设计、管理,都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创新。 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定阶段的必由之路,是人类总结经验教训后的必然选择 在工业革命之前的漫长历史中,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人类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较小,人与自然保持着相对和谐的状态。在哲学上,强调“天道”和“人道 ”、“自然”和“人为”的相通、相类和统一的观点。庄子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与天本来合一;孔子提倡“天命论”,把“天命”奉为万物的主宰,要人们“尊天命”“畏天命”;老子主张 “自然无为”,认为人在自然和社会面前是无能为力的。这种朴素的“天人合一”的观点,造成了中国占代一种人与自然亲近和谐的关系。在对待洪水方面,“择丘陵而处之”“顺水所向,迁城邑以避之”进行避洪,“疏九河”进行分洪,在大河两旁留出足够空间使水“有所休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进行行蓄洪,这些都足这种思想的反映。在水土资源开发上,先秦时期,强调“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不树者无椁”,对于保护植被、植树育林等起到很好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的急剧增加,人类经验和知识的积累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人类改造自然、影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人定胜天”“人是自然界的主宰”的思想日益增强,把自然界逐步看作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肆无忌惮地掠夺式开发利用,同时把自然界看成是一个无底的垃圾箱,毫无顾忌地向其中排放废水、废渣、废气。近几十年来,我国“改天换地”行动空前,为了负载过多的人口,争取更多的空间,生产足够的粮食,人们侵占河滩,围湖造田,毁林(草)开荒;为了满足快速增长的用水需求,人们建起一个又—个蓄引提工程,可以让黄河断流,让海河干涸,把地下含水层疏干,利用每一滴水;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污水、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人江河湖泊。 一百多年前,恩格斯指出,人类可以通过改变自然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但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人类统治自然界决不是站在自然界之外的。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深人人心的今天,面对我国水资源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由“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转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成为治水实践的必然选择。当然,这种选择不是遥远过去的简单重复和回归,而是全面的发展和升华,是基于对治水规律更深的理解和把握,是基于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和渴望。 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必须在治水中把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紧密结合起来,走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路子 日月运转不止,江河奔流不息,大自然有其自身运行的规律;人类取水、用水、排水,水进入了人类社会,治水活动又需要遵循社会规律。只有在治水实践中不断发现规律、认识规律,并遵循规律、利用规律,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在整个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的框架下,统筹考虑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对策 流域是水资源的载体,任何河流、湖泊等水体都与其所在的流域休戚相关。健康的河流、湖泊必须有健康的流域生态系统作为基础和支撑。治水实践不能就水论水,要从整个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的框架下,考虑水资源问题的解决。 流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既包括湖泊、河流、湿地等水生态系统,也包括森林、草地、农田等陆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主要是指对流域内的水、土地、湿地、植被等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限制或消除引起生态系统退化的各种干扰,实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2.洪涝灾害不可避免,洪灾损失可以减轻,建立人水共存的洪水管理模式 我国江河下游约有100万km2的冲积平原,是江河洪水泛滥、泥沙淤积的产物,也是我国受洪水威胁最大的地区。由于土地肥沃、地势平坦、交通便利,许多地区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已经成为我国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我国业已形成的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不可能、也没有办法作大的调整和变化。洪水泛滥、河流改道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当今社会所无法承受和容忍的。因此,那种让河流不加约束、任意流淌、回归自然状态的思路是不现实的,也绝不是人与自然和谐的表现。 3.干旱问题不可根治,缺水问题可以缓解,建立合理协调的用水模式 干旱是我国尤其是北方地区的主要自然灾害。由于可更新利用水资源的有限性和丰枯变化,十旱问题不可避免,也不可能完全根除。在我国干旱、半干旱等生态系统卜分脆弱的地区以及半湿润地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充分考虑流域内生态系统的用水需求,统筹考虑生活、生产、牛态和环境的用水需求,维系基本的生态系统平衡。 4.水污染问题是人类发展过程中 对水体的侵害,应该也能够得到解决如果说洪水、干旱还有部分天灾的因素,水污染则纯粹是人祸。水体的严重污染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给国民经济造成严重损失,也影响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不同,我国在低发展阶段和较短的时期内遭遇了严重的水污染问题。美国和日本在20 世纪60年代后期着手进行污染防治时,人均 GDP要高出我国现在水平的10多倍,我国面临着经济社会持续高速发展和 对环境质量要求提高的双重压力。 5.辩证地看待人类治水活动的利与弊,树立全面、长远、辩证的观念 治水活动的出发点无疑是为人类造福,但相对于不同的参照系、不同的目标、不同的时间,对人类治水活动利弊得失的评判可能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随着认识水平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追求目标的变化,
所谓和谐是利益分配得到最大多数人的认可。立法是利益的分配,执法是利益群体对自己利益的行使,司法是对利益被损害后的修复。
我国第一个绿色GDP核算报告9月7日问世,以价格化的形式计算出环境污染损失和虚拟治理成本。尽管这一成果还是阶段性的、初步的、探索性的,但它必将激励各地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好地处理环境、生态和资源的关系。它也预示着我们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 用以衡量社会和谐与否的一个重要指标“幸福指数”,已经摆上许多地方政府官员的议事日程。北京将推出一套幸福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和谐社会指标体系之中;深圳已经制定出该市的“和谐深圳评价体系”,囊括了社会发展、社会公平、社会保障、社会关爱、社会安全、生态文明6大指标;由上海市政治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制定研制的“和谐社会指数”,今年初也已经成功通过测试。 还有,人的全面发展指数,地区创新指数,城市生活质量指数…… 所有这些,都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旗帜下涌现出来的新气象、新成果、新举措。它们也正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生动诠释和伟大实践。 观念更新 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重大战略思想,又是重大理论创新。创新理论一旦为人民群众所掌握,就会带来观念的变革,就会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观念更新是需要引导的。而健康向上的、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观念一旦形成,又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牢坚实的基础。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贾建芳认为,伴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理论的创新,我们党的治国理政观念和全国人民的价值观、道德观、家庭观、社会发展观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尤其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创新,以及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文化等一系列新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正在带来执政党和社会面貌的巨大变化。我们的社会生机勃发,我们的人民活力四射。 学者们分析,观念更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人本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最高价值理念。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这在我们党的重要文献中是第一次。学者们认为,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对以物为本的传统发展观和以官为本位的封建主义残余的根本否定,是我们党执政理念发展和理论创新的标志性成果。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根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评价尺度。此后,胡锦涛同志2004年3月10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并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以人为本,要求党和国家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都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要求社会公民之间、社会群体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关心、相互帮助。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对见物不见人、盲目追求GDP的政绩观的否定,是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群众观、人才观的基础。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观念变革的“总开关”。 公平观。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我们党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否定了平均主义的平等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第一次分配要注重效率,第二次分配要注重公平。十六届五中全会则根据社会发展的现实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胡锦涛同志在2005年2月19日的重要讲话中把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总要求中一个重要方面。学者们指出,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科学公平观的确立,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发展目标,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引发了价值观、发展观、利益观等一系列观念的变革。 荣辱观。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道德价值观的重要内容。2001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2月19日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学者们认为,2006年3月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行为得失、确定价值取向、作出道德选择,提供了基本规范,是实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道德基石,是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 和谐文化观。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同时,胡锦涛同志倡导树立和平、和睦、和谐的观念,提出加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2006年5月,胡锦涛同志在云南考察工作时强调,要树立共同理想、打牢共同思想基础,特别是要宣传和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和谐文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力量。学者们谈到,和谐文化继承发扬了中华民族“和合”文化的优良传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和谐社会的灵魂、黏合剂。建设和谐文化,着眼于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全社会倡导和谐精神,引导人们用和谐的思维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用和谐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规范行为,就可以形成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 体制创新 奠定坚实发展基础 理论和观念的创新与变革,必然引起体制机制的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是一切创新的根本。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青连斌说,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体制机制的不适应成为产生诸多不和谐因素的根本性原因。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在2006年2月19日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同志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青连斌认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和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是完全一致的,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也是完全一致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对“十一五”期间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做出了具体规划。9月2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又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大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六项要求。这六项要求,既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又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 认识的深化,观念的更新,使各地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深入开展,从而在体制机制的创新上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可以说亮点频频。这里只说两点。 其一,在处理公平和效率关系上不断提出新思路。专家们介绍,2004年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要紧紧抓住四个着力点,“十一五”规划再次强调了这四个着力点,即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提出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党中央的这些重大决策推动着有关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在河南,率先为保障农民工权益立法。7月21日,全国第一部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宗旨的地方性法规《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条例(草案)》正式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农业人口大省的山东省,从2003年起就开始了新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探索。湖南省长沙市,正努力打造“全民就业”服务平台。今年8月1日,他们正式启动了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就业服务从国企下岗失业人员一个重点转向“全面开花”,着重扶持农民、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 其二,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学者们指出,以往,人由单位管,是单位人。随着改革的深化,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新的职业不断产生;同时,户口松动,社会流动人口增加。正是根据这一变化,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健全新的社会管理格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并要求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其职能要向服务型转变,同时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社区建设。 在这方面,各地体制机制创新也开展得有声有色。北京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新机制,在全国率先实行收支两条线、药品零差率、人员有进有出。在江苏淮安,通过机制体制创新,2005年与2001年相比,全市进京信访量下降52%,赴省集体上访下降91%,到市集体上访下降79%,越级访市内化解率达99%。在浙江,今年5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心脏地带的越城区,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内蒙古包头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联合国人居署考察团负责人称赞“包头是改善人居环境的典范”。陕西省西安市,将提高市民的“幸福指数”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成为衡量西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标准。 学者们纷纷指出,十六大以来的理论创新和观念更新推动的体制机制创新极大地改善了社会管理和社会环境,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活力。同时也应看到,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依然不少,体制机制的创新步伐还不能适应社会转型的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才刚刚起步,我们任重而道远。(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身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检察机关担负着依法治国的重要职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必须做出积极的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工程中,检察机关大有可为,也应当大有作为,具体应当立足于检察职能,结合地方实际,积极主动地为构建和谐社会开展工作。一、靠发检察建议促进和谐实践证明,检察建议在预防犯罪,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开展检察建议,首先要注重合理性,要讲事实,摆道理,这样才易于被相关单位所接受;其次,要有针对性,要针对犯罪发生的具体成因,管理上存在的具体问题,开展检察建议,要有的放矢,不能空穴来风;第三要有可采性,建议的对策要便于操作,便于实行,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实际效果。二、靠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维护和谐构建和谐社会,没有良好的社会治安作依托,几乎是不可想像的。提高公民的安全感,当前情况,就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检察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员单位,且负有法律的职能,所以更应承担更多的职责,更好地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要抓住“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措施不动摇,不但要强化“严打”力度,更要加强防范力度,配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充分发挥督导、检查、协调的职责,把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好,提高公民的安感度。三、靠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推进改革加快发展的前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检察机关应当有效发挥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特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性质犯罪,以突出的打击成效,彻底遏制严重刑事犯罪势头,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和谐的社会局面,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四、靠预防职务犯罪惩治腐败现象发展和谐官吏腐败历来是困扰社会的一大问题,也是影响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通过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取信于民。同时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认真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清除腐败发生的根源,减少腐败发生的机会,从而创造廉洁的政务环境,增强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五、靠强化法律监督实现公平正义创造和谐公正是和谐社会的标尺。检察机关肩负着法律监督的神圣使命,维护法律公正实施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法律监督;充分行使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四项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突出问题;切实运用好民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正在构建和谐社会,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懂得,和谐社会,法律是一个最基本的保障。和谐,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和谐。没有法律,或者有了法律却不被执行,社会的和谐也就根本无从谈起了。 历史早已证明,无论什么社会,不能一刻没有法律。“凡是在人类建立了政治或社会组织单位的地方,他们都曾力图防止出现不可控制的混乱现象,也曾试图确立某种适于生存的秩序形式。”(E·博登海默著《法理学 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P220)即便是在初民的生活里,也是有自己的幼稚而简单的法律,我们在路易斯·亨利·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和的埃德蒙斯·霍贝尔《初民的法律》中,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形。在中世纪专制统治下,也不是没有法律的,而且法律制度极其严密残忍。至于现代,就更不要说的,每个文明国家,都建立起了自己的庞大的法律体系。为什么需要法律,因为人类社会的生存,是有秩序的生存,而社会秩序不像自然秩序那样没有意识的成分,是在人的主观能动性下发挥作用的。因此,必须要有法律来规范这个秩序。法律的本质,就是对社会秩序的反映,就好像科学是对自然运动规律的把握一样。也正因为此,我们对秦始皇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的评价是很高的。没有统一的法制,战争接连不断,百姓不能安居乐业,生灵涂炭。结束战乱,统一国家,建立法制,恢复秩序,促进了社会发展,这样的功绩是永垂不朽的。所以,德国法学家伯恩·魏德士说:“在人类共同生活中,人们宁可容忍有问题的、不符合目的的或者根本就是‘不公正的’法律规则的存在,也不愿意看到完全失去法律控制(没有法律判断)的状态。在那些由于没有规则约束而发生混乱,并完全失去法律控制的地方就是这样。混乱有时比有组织的暴政更不人道,更难以容忍。”(伯恩·魏德士著《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P42) 我们都知道,和谐不过是良好秩序的另外一种表述。我们很难想象,没有了秩序,社会怎么能够保持和谐。而秩序和法律,就是一个分币的两面。它们之间是唇齿相依的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法律的作用,首先是维护社会秩序。譬如市场经济从表面上看,比起计划经济来,好像很难保证有秩序的发展。因为,市场主体都各自为政,各干各的,似乎缺乏安排。然而,实践证明并非如此。市场经济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挥下,有秩序地发展着。并且,还有一整套反映了价值规律的完善的民商法体系,加以保护。完善的市场经济,必然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其次是纠正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仍然以市场经济为例,这个体制运作过程中,一旦出现不良现象时,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就发挥了巨大作用,有效地干预经济发展。这样的干预,就是法律的干预。很典型的就是美国的反托拉斯行为,通过国会制定一系列反垄断法律,坚决有力地支解庞大的垄断企业,恢复正常竞争的秩序。他们绝对不会只看到被支解的企业的发展和政府的眼前利益,而是着眼于社会整体和未来,很理性地处理这个问题。约翰·谢尔曼指出:“既然我们不能赞同作为政治权力的国王存在,我们就不能赞同一个控制生产、运输和经销各种生活必需品的国王的存在,既然我们不能屈从一个皇帝,我们也就不能屈从于一个阻碍竞争和固定了商品价格的皇帝。” 在他的力促下,议会出台了《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即《谢尔曼法》。典型的反垄断案例是支解美孚石油公司案。1911年,最高法院判定洛克菲勒财团的美孚石油公涉嫌垄断,必须解散,并处以当时美国历史上最高昂的“罚款”——2924万美元。美国的经济体制如此具有优势,法治建设是一个基本的条件。可见,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完善的市场经济的基础。经济如此,其他社会事业莫不如此。 自然,社会的和谐是一个历史概念。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如果说在过去的社会里,秩序离不开法律,那么,历史发展到了今天,要建设文明的和谐的社会,就离不开法治了。法治,是法律历史从用法治人的法制发展到用法治权的成果。在当代,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良善的法律,并且被普遍地遵守,那它就是落后的国家。我们看一下那些强大的国家,哪一个不是法治文明的社会;而贫困的国度里,良好的秩序常常得不到保证,社会管理混乱,政局不够稳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从法律的角度讲,就是法治没有建设起来。关于这点,毛主席是老早就讲过的,据邓小平说,“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前苏联是军事强国,但绝对不是富国。笔者注),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国家不可能发生。”(《邓小平文选》第293页) 。比如,国家领导人的接替交换是一件重大政治事项,法治缺失的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常常酿成社会不和谐的悲剧,军事政变是一个极端的表现。而法治健全的国家,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小布什第一次竞选总统时,选票的绝对数不及戈尔,但选举人票略胜一筹。于是,两位候选人闹得不可开交。这样重大的政治问题,后来却用法律手段顺利地加以解决了。可见,法治建设对于当代民主社会的和谐的重要性了。 因此,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可以说,没有法治,就没有和谐。有了和谐,是因为有了法治。我们更要有这样一个高度的认识,破坏法治,就是破坏和谐。这,难道是上纲上线的极“左”之语言吗?!
息息相关,论述题,有很多可以说,这里限于篇幅,不好说。。
所谓和谐是利益分配得到最大多数人的认可。立法是利益的分配,执法是利益群体对自己利益的行使,司法是对利益被损害后的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