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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后硕士论文撤销

2023-12-08 19:12:2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硕士论文撤稿

撤稿一般是不会影响学位的,但是撤学位论文是很麻烦的

请交给华夏反学术不端中心,该中心是由深圳企业家匿名赞助成立,旨在巡查大陆地区学者发表的论文,打击各类学术不端行为,抑制制我国国际学术声誉的下滑,维持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该中心的微博:“华夏反学术不端中心”唯一通信方式:

北大博士论文撤销

这是许多国家对学术舞弊的普遍处理方法

这就是你祖祖辈辈子子孙孙永远没法上北大的原因

女博士涉抄袭学位被撤北大败诉了。1月25日,北京市高院与新京报联合评选的2017年度十大媒体关注案例揭晓,从中选取6个社会关注度及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推送,通过回访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专家学者,将每个案件背后所披露的最为显著的社会问题,作出深度剖析。因发表的学术论文涉嫌抄袭,博士学位被北大撤销,于某起诉要求法院判令撤销《关于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并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法院判决撤销北大作出的《决定》,但没有支持于某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诉求。主审法官解读,北大撤销于某学位有违正当程序原则,这是败诉的主要原因;但在学位考量问题上,北大作为专业教育机构,可以在程序合法情况下,对是否应撤销于某博士学位一事,再次进行专业的评估和判断。女博士学位被撤起诉北大2014年8月17日,新闻传播类知名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发布公告称,于某发表在该刊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大段翻译国外学者发表于1984年的论文,甚至直接采用外国论文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随后,北大开展调查,并于2015年1月9日作出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收回其学位证书。▲北大作出《关于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于某向北京市教委提出申诉,请求撤销北大的决定,但教委对此不予支持。于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撤销北大作出的《关于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并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北大认为,于某严重抄袭境外学者已发布的文章,并以自己名义发表涉案论文,其行为严重违反国家及北大相关规定。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是根据《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及《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做出的。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北大在作出决定前未充分听取于某的陈述和申辩,有违正当程序原则。此外,该《决定》未能明确其所适用的具体条款,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2017年1月17日,海淀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判决撤销北大作出的《决定》,驳回于某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的诉求。宣判后,北大上诉,北京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大败于“正当程序原则”案件一审法官王茜称,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北大撤销学位的决定,是在“没有给于某陈述和辩解机会”前提下做出的,“这是非常严重的程序问题。”“行政机关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处理决定时,应事先告知对方拟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王茜说,这是行政诉讼法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则,即“程序正义原则”。▲于某在海淀法院接受采访。 “或许有没有这道申辩程序,并不会对结果产生什么影响,但对于被处罚(处理)者而言,意义重大。”王茜说,这是很多个人面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处理)决定前,唯一为自己辩解的机会,这个程序保障个体在行政诉讼中相对平等的权利。北大败诉的另一个原因是,在撤销于某的决定中,没有援引所使用的具体法律规定。“教育法规更侧重于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而忽视学生的权利保障,特别是程序性权利”。王茜说,立法的完善需要时间,所以需要法院以判决形式明确基本的法律原则,保障学生基本权利。北大上诉后,一中院在二审判决中,再次强调正当程序的价值与意义,该判决也入选了2017年北京法院的经典判词。▲该案判决入选2017年北京法院经典判词。是否恢复学位由高校判断案件宣判后,也有声音表示,法院为何没有对于某论文是否抄袭、是否应恢复于某博士学位等问题进行审查?对此,王茜表示,法院在保障学生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高校的“初次判断权”。北大虽违反程序正当原则,但于某论文是否构成抄袭、学位是否因抄袭被撤销,这都是属于学校自主权的一部分,在学术认定方面,应留待高校依法定程序自主判断。此外,该案对实体问题进行判断,也将间接导致于某丧失陈述、申辩及申诉等权利。“法院没有对学位作出最终的判断,就是让学校依法对这个事件,在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再次给出判断。”王茜说。

2014年8月17日,中国人民大学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刊登了一则《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的公告》。当时,于艳茹已从北大毕业。公告称,经编辑部仔细比对,于艳茹发表在该刊2013年第7期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大段翻译Nina R Gelbart发表于《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1984年第4期的论文《Frondeur Journalism in the 1770s: Theater Criticism and Radical Politics in the Prerevolutionary French Press》,甚至直接采用Gelbart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该公告还附上了两篇论文全文,并用黄色标注了于艳茹具体抄袭的内容。 2015年1月9日决定,北大调查后决定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但于艳茹本人并不接受这个决定,向北大提出申诉。2015年3月17日北京大学通报称,经北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真复查和充分讨论,认定世界历史专业博士于艳茹发表的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因此决定维持原处理决定,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2015年3月18日,于艳茹请求北京市教委撤销北大的决定。2015年5月22日下午,于艳茹收到北京市教委寄来的学生申诉答复意见书,对她的申诉请求,北京市教委未予支持 。2015年7月17日,因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涉嫌抄袭,已取得的博士学位被北京大学撤销,于某某将北京大学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撤销《关于撤销于某某博士学位的决定》并恢复于某某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环球时报评“于艳茹涉嫌抄袭”:莫把举报都看成报复。 河南商报:29年前文章如何变成某人“新发现” 凤凰网:从于艳茹剽窃看学术造假耻感缺失。 西安晚报:北大历史系博士毕业生论文涉嫌抄袭理当终身究责。 科学网:马后炮:说说于艳茹事件 作者赵美娣认为于艳茹作品不能算是严重抄袭,而应是引用不当。在整个学术圈学术不端严重的今天,严惩于艳茹只是断送年轻人的学术生命,而并不能解决学术环境恶劣的问题。网友质疑2014年8月27日新闻直播间称,于艳茹抄袭达五成以上。 这与《国际新闻界》公告 及其他网络新闻中给读者的印象(几乎全文照抄或翻译)似不相符。经查阅《国际新闻界》公告所附论文原文,有网友发现绝大部分高亮显示都有引文标记。有理由认为当时的编辑是在明知她大段引用的情况下刊发了这篇论文。或许她的问题不在抄袭,而在于引用过量。是否为抄袭,论文中多少比例属于抄袭,需要有更为严谨的专家论证。当事人2015年2月28日,于艳茹于接受法制晚报采访时首度回应抄袭事件:北大通报说我“承认抄袭事实”是失实的。我在给北大写的书面说明和约谈记录中,从没有过“承认抄袭”的说法。那篇文章在客观上是否构成抄袭是有疑问的。我也绝对没有抄袭的主观故意,错误是因为我对杂志和文章定位有误以及写作经验不足导致的技术失误。不过,我向北京大学和社科院都写了书面说明表示道歉,毕竟我的文章存在学术规范错误,客观上给两个单位的名誉带来了损害。总之,我不是学术混混。这篇文章与我获得博士学位没有关系。

硕士论文撤稿流程

可以撤稿,不过比较麻烦,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sci投稿之后,不管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撤稿,并不是作者想要撤稿,就允许单方面撤回若是见刊后再撤稿,难度就会大大增加,不仅撤稿要得到sci期刊的同意,还会在下一期刊登撤稿声明。一般声明的内容会给作者过目,而发表撤稿声明后的文章,通常仍然保留在网上,但会连接到撤稿声明另外,撤稿肯定是有理由的,而理由是否合理,对作者带来的影响是有差异的。比如sci投稿后迟迟没有得到回复,作者不要上来就撤稿,而且耐心询问原因。因为sci论文发表时间相对比较长,而且越到的情况越复杂,要等待的时间就会越长。建议作者提前了解发一篇sci要多久,理智撤稿。

已经刊发的论文,是不能再撤稿的。

sci投稿之后再撤稿是有影响的,作者在撤稿前,一定要考虑当下情况是否有必要撤稿。若不得不撤稿,比如文章中涉及一些纠纷、发现数据错误等,就与sci期刊编辑沟通撤稿相关事宜,如实告知撤稿原因。若没有必要撤稿,建议作者不要撤稿。即撤稿是sci投稿之后不得已的选择。

硕士论文撤稿要求

有的。可以申请撤稿,这个和作者身份关系不大,论文全体作者、部分作者都可以联系期刊编辑。如果除了撤回之外别无选择,应该正式提出撤回申请,在此之前先查看期刊的政策,如果决定撤稿应该给编辑发邮件说明情况,并感谢编辑和审稿人付出的努力,所有作者都需要在正式撤回申请上签字。作者主动撤稿作者自己撤稿,肯定是因为自身的原因。可能不愿意在这本期刊上发表了,很多原因都有具体情况要看作者本人。作者自己撤稿需要向编辑部说明一下,是需要一个流程的,需要提交署名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承诺自己承担一切损失。最关键的要提醒一下,如果作者由于个人原因撤稿两次,编辑部将在2年内拒收有其署名的稿件,相当于将作者拉入黑名单两年。编辑部撤稿编辑部主动撤稿,那就说明麻烦事儿大了,如果文章没有什么问题,一般情况是不会撤稿的。编辑部撤稿可能原因有:文章学术不端、重复发表、一稿多投等,这种情况可能不仅仅只是撤稿这么简单了,会让作者承担一切责任,并且追究相关责任,还会2年内不发表其署名论文。如果着急需要发表论文,近两年就不要想了。

应该是没有资格撤稿的,“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对论文内容的真实性、数据的可靠性、结论的可信性、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学术规范和道德规范等方面负全责(或主要负责),在读研究生撰写的论文,一般由其导师担任“通讯作者”,综上,通讯作者只是,通过某种关系审核,作者的文章给作者的文章提一些建议,真正写的还是第一作者,如果作者的文章并没有数据性的错误,或者是其他的错误,通讯作者是不可以撤稿的。

硕士论文撤稿申请

不可以。已经发表了,就不能撤了。等于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

可尝试通过知网的撤稿平台申请撤稿。学术论文联合对比库就是针对研究生,硕博生展开的数据库,其中收录了往届毕业生的论文,只要是一年前在知网查重上检测过的论文都会被收录在学术论文联合对比库中的,同时这个数据库也是不对外开放的,这也是其他论文查重检测系统没有的,是知网查重的一大特色,知网论文查重是经过中国知网唯一授权,并对个人开放的第三方论文查重检测系统,知网论文查重和学校的论文查重检测结果是由同一个系统出的。

需要联系期刊所在的出版社撤销。作者向期刊编辑部发送撤稿请求邮件,并申明撤稿理由。编辑部审核并回复确认,撤稿成功。在转投其他期刊之前,务必收到撤稿确认函,避免造成一稿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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