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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面签问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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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面签问毕业论文

您好,法国面签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不卑不亢,和面签官交流不要过于紧张,保持良好心态。2,不要所问非所答,不要不懂装懂,遇到真的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如实告知。3,多准备相关话题,多多练习,尽自己所能去回答的完整,不要蹦单词。4,有礼貌,和面签官有眼神交流,把问候语结束语 谢谢都挂在嘴边 保持微笑。5,有条件可以上个面签辅导课,这样过签几率更大,有经验的老师会尽自己最大能力帮助你过签,准备的充足就不会紧张。 希望对你有帮助。

TEF的话最好在400分左右,不用太高巴黎有专门的新闻系的大学,法国大学的奖学金非常难拿。第三个没法回答你,因为法国公立大学都是免费的,所以奖学金名额很少,得到的可能性非常小自己申请学校是可能的,但非常麻烦,因为涉及到学校录取证明,住房证明。。。就算你得到了学校预录取证明,但住房证明是个很大的问题,因为很少有法国房东愿意为没有交押金的租客提供住房证明的,除非你能申请到COURS的房子,但这个也很难,特别是在巴黎,属于超难范围。毕业需要实习并做答辩

留学生去法国读书,需要大家了解日常的基本情况,进行简单的适应,这样才会对自己的留学更有帮助。接下来和一起看看法国留学注意事项有哪些?

留学须知

1.充足的时间

法国留学的首要问题是抢时间。很多同学和家长认为时间来得及,等到高考之后再来筹划,等到研究生考试结束之后再计划,真的到了这个时间之后,又开始着急,要么就是喜欢的学校已经截止,要么就是和奖学金失之交臂,结果无奈的就选择不喜欢的学校或者再等一年。

浪费了最宝贵的时间,法国的大部分院校都会有一个招生的截止时间,但是,如果在这之前学生招满那么招生将自动截止。建议申请高商(特别是申请奖学金)和直接进专业的学生提前一年半准备,读语言学生提前一年准备。

2.注重实际

留学绝不是一件小事情,它改变着每一个学生的命运,所以每一位学生都会借鉴很多,比如网络,比如师哥师姐的经验。一部分学生认为自己也可以或者一定要去哪一个学校,不考虑自己的已有成绩和学校的要求;还有一部分过度的悲观,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只是一味的担心,而不是努力避免或者是在发生的时候解决。

比如语言,语言是留学过程中很重要的因素,每一个学生的自身条件不同,所以适合的学习方法也有区别。建议准备留学加入法国留学生群中的学生一定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无论是语言的学习还是学校专业的选择,远大的目标没有错,要为之努力,不要望而却步,别人的成功与失败只能借鉴或者吸取不能复制。

3.切不盲目DIY

DIY的确是申请的一种方法,但是它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是比较难的,因为运用这种方法的学生要在DIY的同时学习法语,花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由于没有专业指导,稍有不当就会面临拒签,而如此反复,身心俱疲最终放弃留法的也并不罕见。

留学机构长期从事这项工作,从申请,准备文件,签证到最后在法国当地入学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建议准备留学的学生选择专业的留学机构,扫除境外学习开始之前的一切障碍。

申请学校,在国内拿到签证,到达法国只是留学的第一步,真正的法国留学生活还没有开始,但是,如果不迈出这一步,所有的未来又怎能开展。

面签须知

1.语言水平考察

尽管大家都知道你的留法动机比你的法语水平重要,但这不代表你可以不重视法语,尤其是口语和听力。

一般来说,面签官会第一时间考察你的法语水平,他们会简单问一些问题,让你放松下来。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一个学生拿着B1的TCF成绩,那么面试官对学生也就有B1水平的要求,既不会要求学生能口若悬河,也不能接受学生连简单的自我介绍都磕磕巴巴。这也就是为什么不建议大家考TCF前背题库(机经),稍微控制不好就容易超出你的真实水平。

另外,英语授课的项目会进行英语面签,对法语能力一般没有要求,但是学生如果能学习一些基础法语那么不仅对未来的法国生活有帮助,也更在一定程度上获得面签官的好感。

2.专业知识的掌握

首先要说的就是面试官们大部分来自法国高教署,是专门负责考察学生的语言和专业知识能力的老师。他们会面试来自不同专业的学生,从理工科到文史类、艺术类。

但并不要因此想当然地以为面试官可能不太清楚你这个专业的内容,就不好好准备。

我建议,尽可能的准备一些自己专业领域的相关法语词汇,以及多背几个该领域的名人、事件、概念等等。至少在面签过程中让对方觉得你对你的专业很自信。但也要注意,遇到真不懂的也不要硬编,这样反而会引起面签官的反感。

3.对未来要去学校和课程的了解

这部分可以说是对上个部分的承接以及对下个部分的过渡,面签官同样会边和你沟通边查询相关专业和学校。

这部分重点想了解你的曾经的教育(工作)经历,以及与即将学的专业的相关性,包括但不限于你的高考成绩、学的文科还是理科、大学学的是什么专业、大学的毕业论文写的什么等。

比如高考成绩体现的是你的学习能力;高中的文理科、大学学的专业看的是你过去的学习/研究经历是否和你将要去的专业是否一致。

因为申请法国公立大学不是很提倡跨专业,除非你的逻辑足够强大,能短时间向面签官阐明所跨专业的原因和两者之间的异同。还有就是法国的大学或者研究生课程在学校官网上都可以查到,你最好在面签前做好准备。

4.“拉家常”式的交流

上面几部分尽管比较复杂,但还是能找到回答的标准答案的。而这部分就显得比较开放,面签官可能会问一些你的生活方面的内容,比如:业余爱好、家庭背景、最喜欢哪个学科,今天吃饭了吗,吃的什么等等。

有时还会问一些时事政治和历史文化。这部分只要同学们保持冷静,听清楚问得是什么,应对自如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

1.一般来说,不管你在国内学习多久的法语,到了法国还是必须要读语言学校的。根据欧洲语言标准,中国的学生在出国前一般能达到B1-B2的标准,一般的法国人自身也只能达到C1或者是C2之间,但是你的笔试成绩考的再好,如果在口试的时候,表达的不好,面试官也会对你的语言能力产生疑问。在法国最重要的,还是语言表达。在法国读完一年的语言学校后,会有一个最终的考试,然后根据你的考试成绩来申请大学,每个大学都有不同的标准的,你可以到时候再看。2.法语联盟是法国政府支持的,但是在国内学习法语,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初学者在法盟都直接是面对法语外教的,所以一开始的时候几乎很难听懂,甚至外教有的时候会直接给你用英语解释,而且在法盟没有基础的发音练习,他们并不太纠正你的发音问题,也不会系统的教你语音等内容。所以我有很多认识的朋友都在法盟学习了几百课时以后,到最后连别人问他你叫什么名字的时候他们都回答不上来,后来都去了其他地方重学的。3.在你去申请法国留学的时候,必须要出具一份在国内学习至少500课时以上的学时证明,一般都是推荐你学习600课时,然后去参加TCF或者TEF考试,具体是要看你的考试成绩而定的,满分是900分,一般中国学生的分数都是在350分到450分之间,好一点的更能考到450以上,这个成绩对于才学习了600课时左右的学生而言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了,而且以这样的成绩去申请学校,几乎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你的笔试成绩考的越高,在面签的时候,签证官对你的口试能力就越为看重,如果他们觉得跟你的笔试能力严重不符合,也是很容易拒签的。4.在巴黎的任何的费用都是要比其他城市要昂贵一点的。公立大学一般免学费,只需要交纳一定的注册费用,本科生是150欧元,硕士生是190欧元,第一年语言学校的费用大概在2000-3000欧元不等,出国之前,如果是自己办的话,学习法语的费用是在10000人民币左右,考试费+面签费加起来大概在3000人民币多一点,其他还有一些零碎的公证费,递签费(700人民币左右)。如果你找中介的话,可能就交的很多了,不过推荐自己DIY,因为很多中介通常都是拿了多多的钱,办了少少的事情。在法国的住房的话,政府通常是有补贴的,具体不等,如果男女混住的话,政府补贴的更多。通常在巴黎去除掉房屋补助后,一般每个月自己要缴纳的房租在200到300欧元,已经很便宜了。在其他城市,大概在100到200欧元左右。研究生的费用跟本科生其实是差不多的,你可以读完本科在接着看。5.在法国,理科是可以转文科的,但是文科学生是不能转为理科生的,如果你读商科,那应该没什么问题。然后每个学校都有他的申请条件,你的平均分成绩要对应你要申请的具体学校而言,但是如果你的法语成绩足够好,也是很有利的。读商科的话,一般在法国先会要求你读一年的预科,预科结束后会有一个考试,考试的成绩会影响到你学校的选择,如果你选择读法国高商的话,对你的成绩,语言能力要求会更高。 要是拒绝录取的话,应该就是你有哪一项没有达到要求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英国毕业论文签到

论文主要内容:

一、论文的标题部分

标题就是题目或题名,标题需要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重要的特定内容逻辑组合,论文题目非常重要,必须用心斟酌选定。

二、论文的摘要

论文一般应有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摘要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

2、研究的主要内容

3、完成了哪些工作

4、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

5、结构或结果的意义

三、论文关键词

关键词属于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除关键词外,还包含有单元词、标题词和叙词。关键词是标识文献的主题内容,单未经规范处理的主题词。

四、引言

又称为前言,属于正片论文的引论部分。写作内容包括:

1、研究的理由

2、研究目的

3、背景

4、前人的工作和知识空白

5、作用和意义

五、正文部分

论文的主题,占据论文大部分篇幅。论文所体现的创造性成果或新的研究结果,都将在这一部分得到充分的反映,要求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充实,论据充分可靠,论证有利,主题明确。

六、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文章在研究过程和论文撰写是所参考过的有关文献的目录,参考文献的完整标注是对原作者的尊重。不只在格式上有具体要求,在数量、种类、年份等方面又有相关要求。

大部分学校英国是冬季,有12月的 也有1月的,一般硕士的学生签到第二年1月底就结束了,所以各个学校的毕业典礼会在那之前举办,这样大家都能回去参加啦。也不排除有的学校是在夏天,但是据我了解不太多好像 大部分是本科或者是研究生学分没拿全 论文重写或者课程重修之类的。

各个学校的论文要求不同。在毕业之前,一般会有专门的讲座,介绍毕业论文的写作。在英国的大学里,平时的许多大作业就是论文的一种形式。在大学的图书馆,一般可以借阅以前学生写的论文,供学生参考。

代老师签名,实际上就是作弊。这样就相当于自己做阅卷老师了。严格的说,这样的论文不允许通过的。

美国签证毕业论文

不知道你想要办理哪类美国签证,美国签证可分为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而不同签证类型所要求的材料是不一样的。

当然不论办理哪类,个人相关资料均是需要的,其他则根据签证类型所要求。

图片源自网络

本科申请:GPA成绩:以上。语言成绩与SAT标准化考试,每所美国大学要求的标准化考试成绩不尽相同。前35的学校托福一般最低要求100,36-50学校一般要求,托福90以上,也有个别学校托福最低要求80。 申请材料:1. 标准化考试SAT或者ACT成绩 2.语言成绩 3.高中成绩单4.高中毕业证 5.推荐信 6.文书 7.活动研究生申请:GPA成绩:以上语言成绩:托福80+ 雅思,无语言可申请双录取/预科。GMAT成绩:650分以上(商科及管理类专业需要提供)GRE成绩:310分以上(法律专业除外),背景实力提高名校录取率:是否有获奖经历、名企实习经历、海外背景提升课程等。 申请材料:中英文在读证明(大四在读)语言成绩:托福80+ 雅思,无语言可申请双录取/预科。2. 中英文毕业证、学位证GRE成绩:310分以上(法律专业除外)。3. 中英文大学成绩单(成绩越高越能申请好的学校)。4. TOEFL,IELTS,GRE,GMAT成绩。5. 推荐信。6. 个人陈述或Essay。上面这些信息都是常规要求,但是因为每个学校的不同专业都会有自己的特别要求,如果大学需要了解更为详细的申请要求,可以根据海外大学院校库()的各个大学申请要求,按照自己的专业查询更为详细的申请信息,同业也可以沟通过留学志愿参考系统()按照自己的院校背景和成绩情况查询一下过往的申请的成功案例,在留学志愿参考系统中我们会看到自己院系的师哥师姐们都去了哪些学校,具体申请了哪些专业,他们都考了多少的语言成绩等信息。查询如下图:

考试时间查询考点查询费用计算器想要了解更多留学内容?打开选校帝APP,一定有你想要的立即使用登录办理美国签证需要哪些材料?选校帝直达世界名校录取2018-12-05办理美国签证所需材料如下:1.护照(距离预计归国日期半年以上,护照末页要有本人签名)2. 照片(6个月内的正方形白色背景彩色照片。尺寸2英寸*2英寸)3.签证申请人如曾经有过出境记录,需提供在所访问国家拍照的照片(本人须在照片中,并有当地标志性建筑物);4.身份证、工作证、结婚证及全家人户口本所有页复印件(若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则需另一方户口本所有页复印件);5.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6.单位简介(成立时间、性质、规模、产品、效益等),工作名片4张;7.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用中、英文打印,也可提供带公司正规抬头的、加盖公章的空白信纸,由我公司打印);若申请人为18岁以下儿童,请提供学校准假证明;8.报名表(报名表、家属表、教育及就业细节表);9.银行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单证明

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和I20表后,就可以申请签证。申请签证的材料以下是必须的:护照原件,美国签证照片2张,I20表格,录取通知书,DS160表格,50-100W人民币的存款证明以下材料最好是全部都有,但是缺一两个可以:学生前一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毕业证(在读证明,学生证等),之前取得的所有奖状,以下材料尽量提供越多越好,也可不提供:父母的在职证明,半年的银行流水,父母名下的房产证驾驶本股票交割单等

法国难民问题毕业论文

对的,一定要原创的哦,我们对这方面来,第一个考虑就是原创,高质量,这样才能过关的。

探析从民事处分权视角看民事再审程序论文关键词:处分权当事人再审程序论文摘要:当事人的处分权是最基本的诉讼权利之一,不但在一审和二审程序中要切实保障,更要在民事再审中予以充分尊重和保护。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所以说处分权不是绝对的。因此,凡是当事人以享有处分权为名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以获取非法利益的,必须给予监督和制约。我仅从民事处分权的视角将再审程序一分为二,论述它在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同时又对其进行必要的制约。民事再审程序(以下简称再审程序),是指对于已经作出确定裁判的民事案件,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和裁判的程序。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独立的审判程序,它既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经的审判程序,又不同于民事诉讼法中的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就其性质而言,再审程序是纠正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即是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审判程序[1]。再审程序在设置上既要考虑维护终局判决的稳定性、权威性,又要考虑通过纠错来实现法的正义。我国《民事诉讼法》已明确赋予当事人对生效的错误裁判申请再审的权利,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却难以实现。直接原因有两个:一是法律对申请再审的规定过于简单,使申请再审没有形成规范意义上的诉;二是法定再审事由模糊不清。因此在我国再审制度中应确立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的主体地位,尊重当事人的民事处分权。一、民事再审程序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保护与制约(一)民事再审程序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保护根据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要求,诉讼程序是否启动应该由当事人决定,在实践中体现为“不告不理”原则。但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有三方:法院、检察院、当事人。在实践中多由法院、检察院启动,当事人的处分权形同虚设。但从本质上看,当事人的处分权是最基本的诉讼权利之一,不但在一审和二审程序中要切实保障,更要在民事再审中予以充分尊重和保护。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当事人一方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该条的规定就是体现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使申请再审得不到及时回应的现象得以缓解,使当事人的程序参与程度有所改观。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不能直接启动再审程序,而必须依赖于法院决定再审,而法院却往往对再审申请采取行政化、职权化的单方面审查方式,缺乏规范性、公正性,复查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当事人参与度低,而且过程繁琐复杂、周期漫长、效率低下,从而导致结果上不能及时保障当事人权利,过程上招致当事人不满,纷纷寻求检察院抗诉和人大、党政领导监督。2.规定再审的法定事由。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原因,例如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13项规定。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进一步规范了再审事由,把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事由从5项情形具体化为13项情形,增强可操作性,减少随意性,避免应当再审的不予再审,疏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渠道,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处分权。3.明确了特殊情形应延长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间。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两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该条修改后明确了在两年以后如果发现现行规定的特殊事项,可不受判决、裁定生效后两年的这个期间的限制,只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些特定事项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即可。这在无形中扩大了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期间,使得当事人能更好地维护其合法利益。(二)民事再审程序对民事处分权的制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所以说处分权不是绝对的。因此,凡是当事人以享有处分权为名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以获取非法利益的,必须给予监督和制约,最典型的例子如双方串通侵吞国有资产,从表面上看是双方当事人在行使处分权,实质上却是对处分权的曲解和滥用。由于审判权具有被动性、消极性的特征,对于滥用处分权的行为有时难以行使监督权,而检察权却由于具有主动性、积极性的特征,弥补了审判权的这一不足,从而使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处分原则能够更好地得到贯彻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是根据“事实求是,有错必纠”的立法指导思想来设计再审程序的。这种立法指导思想的积极意义在于,它重视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充分体现了实体公正,尤其强调了个案的实体公正,目的是为了使每一个案件都得到正确的处理,使每一个错案都得到彻底的纠正。但是这个立法思想不加分析地运用到民事诉讼程序上去,并不是绝对正确可行的。从立法上看,法院只要认为有错误,就可以依职权强制启动再审程序而无需经过当事人同意。可见,当事人的处分权在此受到了再审程序的制约,无法自由行使。实践中一般将处分权的范围理解为当事人行使处分权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再审程序中当事人处分权受到明显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对于检察院抗诉和法院依职权再审的,当事人无权撤回再审申请。因为无论是检察院抗诉再审还是法院依职权再审,都不是基于当事人的处分权引起的再审,而是基于法院或检察院的职权引起的再审。依职权再审是司法机关主动纠正裁判错误,贯彻有错必纠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处分权被司法机关的职权所掩盖,当事人此时享有的诉讼权利是再审程序参与权和再审诉讼实体权利处分权。当事人只在再审程序中对实体问题有处分权,对再审程序没有程序处分权,不能选择以撤回再审申请的方式结案。2.当事人除了受到诉讼程序审理范围的限制外,还要受到请求权本身的性质所制约。人身关系一旦解除,就不能通过再审恢复,因为这样就限制了当事人的处分权。例如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只能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申请再审,不能对婚姻关系进行再审。二、再审程序中保障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重新建构(一)取消法院的再审启动权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法院可主动启动再审,这种规定在实践中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首先,这不符合诉审分离原则。法院不应依职权去寻找纠纷而主动开启诉讼程序。目前审判方式改革的趋势是淡化法官职权主义色彩,即弱化法院干预诉讼的职权,强调裁判者的中立性,突出诉讼结构的平等对抗原则。法院主动启动再审,明显与法院作为居中裁判的地位相悖,造成“自诉自审”的尴尬局面;其次是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不当干预。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处分权的享有和自主行使是其作为程序主体地位的要求。申请再审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途径,是否放弃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这主要是由当事人自己判断发动再审程序是否符合自己的最大利益来决定。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应当由当事人决定,法院不应依职权去寻找纠纷而主动开始。这不仅是民事案件的性质所决定的,而且是诉讼公正的必然要求。法院对诉讼程序的启动只有坚持不告不理原则,才能维持其公正和中立的社会形象。若法院采取主动的行为,试图积极地发现和解决社会中中出现的和潜在的的纠纷,势必使自己卷入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冲突之中而难以保持公正和中立的地位。(二)限制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的范围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检察院可以对法院生效裁判提起抗诉。民事抗诉制度的设计从出发点来讲无疑是好的,是为了实现正义而设计,但检察监督权的行使不能毫无制约,否则会助长另一种权力的滥用。检察机关以国家公权力对已生效的裁判进行抗诉,无疑是在代表国家支持一方当事人,反对另一方当事人,破坏了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使当事人在寻求公权力救济时的力量对比失衡,与立法赋予检察机关民事诉讼抗诉权的目的和检察机关通过民事抗诉追求和维护司法公正的初衷相悖。实践表明,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大多源于当事人的申请,很少由检察院自行发现而抗诉的。在没有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检察院的抗诉与当事人的意思可能不一致,这样就违背了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依法有权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规定。所以应该限制检察院仅对生效裁判结果危及到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欠缺且其法定代理人怠于履行职责,致使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等可提起抗诉,以免造成对当事人诉权的损害和对法院审判权的不当干预。(三)弥补再审事由的缺陷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否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将发现的新证据作为再审事由,大陆法系许多国家都有类似的规定,因为通过对新证据进行再审重新确定案件事实,无疑符合客观真实与实体正义的基本要求,但无限制地承认新证据并作为再审事由,势必给生效裁判的既判力造成重大冲击。对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否作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不能一概而论、应区别对待,既不能只要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就可以再审;也不能凡是以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都不得再审。前者明显不利于维护判决的权威性,也有违诉讼经济的原则,容易导致当事人缠讼;后者则忽视了司法实践中客观存在的一些状况,例如重要证据为他人占有或对方占有而无法获得等客观情况。大陆法系许多国家的立法对新证据作为再审事由在种类或适用条件上均附加了相当严格的限制,如德国、法国和意大利将新证据限定为特定的书证或证书。同大陆法系国家有所不同,美国对作为再审事由的新证据则强调当事人的主观状态,即在原审中当事人未提交证据是否已尽注意。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其应有借鉴,应当对新证据的范围加以限制,以显现再审程序的严肃性,避免启动再审程序过于随意。三 、结语在诉讼制度中当事人处分权的作用使当事人具备了与法院审判权相抗衡的可能性。只有贯彻当事人处分原则,才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使民事纠纷得到公正解决,体现民事诉讼的正义性。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应尊重民事处分权,在贯彻落实民事处分权的同时又对其进行必要的制约,将其行使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总体上看,再审程序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处分权,但保护的力度和强度有待加强和完善,以便于更好地执行再审程序。参考文献:[1]常怡.民事诉讼法学[M].法律出版社,2008.[2]王亚新.法律程序运作的实证分析[M].法律出版社,2003.[3]张卫平.民事再审:基础置换与制度重建[J].中国法学,2003,(1).[4]张卫平.诉讼构架与程式:民事诉讼的法理分析[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5]邵明.民事诉讼法理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你业可以写写法国最有名的2个东西化妆品和服装从他们的历史文化背景开始,到发展演变过程,到现今的世界地位等等

法律是反映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用来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法学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论文题目,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国际法研究生毕业论文题目

1、 外空自然资源开发的国际法分析

2、 对世义务研究

3、 论我国海事争端的解决

4、 论国家自卫权在保护海外侨民中的适用

5、 中国与邻国海洋权益争端的国际法理问题研究

6、 国际法视域下南海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7、 跨境电影贸易的国际法规则适用探究

8、 南海岛屿主权争端的国际法研究

9、 黄岩岛主权问题的国际法探求

10、 国际法视域下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研究

11、 论国际法上的民族自决原则-由克里米亚及苏格兰公投探析民族分离主义

12、 美国经济制裁的国际法问题分析

13、 国际社会对伊朗经济制裁的合法性问题研究

14、 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家责任研究

15、 美国防空识别区制度的国际法评析

16、 论国际法中“对一切”义务概念渊源及其现实意义

17、 网络攻击的国际法规制研究

18、 《国际法和政策视域下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海事安全》的翻译实践 报告

19、 论安理会决议法律效力的实现

20、 论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协调

21、 国际法上保护责任研究

22、 国际法中关于“少数人”权利保护的政治学分析

23、 防空识别区设立的国际法依据

24、 跨界水资源利用的国际法规制研究

25、 国际法上的有效控制规则研究

26、 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法主体地位问题研究

27、 海洋生物保护国际法规制的完善研究

28、 论跨国公司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29、 中越南沙群岛主权争端解决的国际法依据

30、 论国籍争议解决在国际法中的发展

31、 国际法上的历史性权利研究

32、 国际法视野下的劳工保护与反就业歧视

33、 关于“人道主义干涉”合法性的思考

34、 论湿地保护的国际法规则及其在我国的法律适用

35、 国际刑法中个人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36、 论国际法对化学武器的规制

37、 跨界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38、 国际法视角下人道主义干涉实证研究

39、 国际法中的赦免正当性研究

40、 周鲠生学术思想探析

合同法毕业论文题目

1、论我国《 劳动合同 法》的缺陷与完善

2、论合同法中的法定连带责任

3、《劳动合同法》对外资企业劳务派遣员工的影响研究

4、论利他合同-兼评《合同法》第64条

5、基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S公司劳务派遣用工问题研究

6、高校教师劳动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7、民法目的性价值研究

8、论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之效力

9、《劳动合同法》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研究

10、劳动合同法的经济学分析

11、劳动合同法视野下的劳务派遣分析

12、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影响研究

13、基于契约分析的劳动关系管理研究

14、合同法中的错误制度研究

15、合同解除制度研究

16、国际商事合同统一路径研究

17、新中国合同法的制定与完善之

18、《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件下济南市劳务派遣市场发展研究

19、合同法定解除之损害赔偿研究

20、《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电力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面临的问题研究

2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研究

22、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之研究

23、劳动合同法诚信原则研究

24、合同法定解除权研究

25、劳动合同法视野下的劳动关系和商业秘密保护

26、《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影响研究

27、《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利益平衡问题研究

28、完善《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制度的法律思考

29、新《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劳动关系的影响研究

30、劳动合同法利益平衡功能的定位与实现

31、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规定研究

32、基于《劳动合同法》的旅游饭店劳动关系研究

33、劳动合同法下实施劳务派遣的对策研究

34、新劳动合同法的变化分析及其对企业员工激励的影响研究

35、合同法定解除之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民法学术型硕士毕业论文题目

1、民法强制性规范研究

2、论中国民事立法的观念变革

3、个人金融信息权的民法保护研究

4、宪民界分论

5、个人信息权的界定及其民法保护

6、民法法典化的历史追究

7、民法目的性价值研究

8、论法国财产法的历史演进和制度体系

9、我国民法典亲属法编立法构建研究

10、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继受与变迁

11、论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之效力

12、广义民法物研究

13、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14、网络环境下信用权民法保护研究

15、公、私法交错中的海关事务担保制度研究

16、隐私权民法保护的局限性及其克服

17、冲突法的正义问题研究

18、法律行为的民法构造:民法科学和立法技术的阐释

19、民初民法中的民事习惯与习惯法

20、民法本位论

21、中日民法近代化比较研究

22、中国(大陆)社会转型时期的民法价值研究

23、论民法上的占有

24、民法占有制度研究

25、德国古典私权一般理论及其对民法体系构造的影响

26、民法自然债研究

27、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研究

28、《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研究

29、日本民法中的利益衡量论研究

30、人格标志上经济利益的民法保护

31、近代中国民法原则研究

32、近代中国民法学中的物权行为理论

33、个人信息权的民法保护

34、民法与忠孝-明治民法对家制的塑造

35、民法视角的景区经营权转让法律问题研究

36、我国死者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

37、论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

38、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研究

39、民法和市民社会关系重构研究

40、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利的民法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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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签名应在哪儿签

文件扫描完成,我们需要添加手写签名,今天就大家如何在PDF/JPG文件添加手写签名,首先你需要制作一个手写的电子签名,电子签名的制作方法详下方。有了手写的电子签名就成功了一大半。1、将扫描完成PDF/JPG文件用Adobe Acrobat XI Pro打开;如图位置红框我们需要添加我们的签名;2、点击工具→内容编辑→添加图像;添加我们之间做好的电子签名(最好是PNG可移植图形)。插入完成如下图:3、对我们电子签名的图片的大小进行调整;(1)选中插入的电子签名的图片;(2)选中之后有八个夹点进行编辑;(3)调整完成后,移到需签名的位置;4、这样签名就添加完成。点击保存完成。

就是指导老师在本科生毕业论文签字。署名,在书信、文件、文稿上面签自己的名字,也指在出版时把著者的名字写在上面的意思。毕业论文,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

如果我们想在WPS文件中插入签名,方法如下:

用扫描仪、相机或手机对手写签名进行扫描或拍摄,并通过PS或其他图片编辑软件对图片进行适当的裁剪。在要插入手写签名的WPS文档中选择“插入—图片—来自文件”,选择裁剪好的手写签名然后鼠标双击手写签名图片,弹出“设置图片格式”面板,选择“图片”栏的“图像控制”,将“颜色”设置为“黑白”,在“设置图片格式”面板选择“版式”栏,在“环绕方式”选择“衬于文字下方”,点击确定后再适当的调整签名的大小和位置即可。

如果我们想在PDF文件中插入签名,方法如下:

使用的软件为WPS。PDF软件本身就携带签名功能,使用WPS Office打开PDF文件。依次点击“插入”--->“PDF签名”--->“创建签名”。在弹出框选择“图片”,点击“插入图片”。根据需要选择要插入的图片,点击“确定”,选择签名的位置点击即可。同时,PDF签名也支持手写和输入两种方式。如下图所示:

如果我们想在电子合同上签名,方法如下:

想签署电子合同,一般要先找一个支持在线签署电子合同的第三方平台,以放心签电子合同签署平台为例,首先需要注册并登录放心签平台,并完成个人实名认证,放心签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默认的长方形电子签名,用户也可以按照偏好,通过放心签系统选择不同的字体制作个性化的电子签名,还可以添加手绘版电子签名。

制作电子签名:

方法一:

首先用一张白纸签下你的名字,然后通过文件扫描(可以用扫描王软件等扫描软件)将签名生成JPG文件或PNG文件,即可在论文中插入签名照。

方法二:

在Word文档中插入拍好的签名照片,裁剪至合适的大小并移动到合适的位置(注意图片环绕型要选择浮于文字上方),然后双击图片进入图片编辑,在颜色那点击设置透明度。

通过调整透明度和裁剪图片大小,得到合适的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概念

电子签名是现代认证技术的泛称,美国《统一电子交易法》规定,“电子签名”泛指“与电子记录相联的或在逻辑上相联的电子声音、符号或程序,而该电子声音、符号或程序是某人为签署电子记录的目的而签订或采用的”。

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中规定,电子签名是包含、附加在某一数据电文内,或逻辑上与某一数据电文相联系的电子形式的数据,它能被用来证实与此数据电文有关的签名人的身份,并表明该签名人认可该数据电文所载信息;欧盟的《电子签名指令》规定。

“电子签名”泛指“与其他电子记录相连的或在逻辑上相连并以此作为认证方法的电子形式数据。”

从上述定义来看,凡是能在电子通讯中,起到证明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当事人对文件内容的认可的电子技术手段,都可被称为电子签名。

从电子签名的定义中,可以看出电子签名的两个基本功能:

1、识别签名人

2、表明签名人对内容的认可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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