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期刊知识库

首页 学术期刊知识库 问题

建筑法规论文5000字及格式

发布时间:

建筑法规论文5000字及格式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1997年11月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这部法律是根据当时建筑市场的客观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制定的,实施6年以来,对规范建筑市场、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市场的环境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随着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现行《建筑法》的有些规定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目前《建筑法》的修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目前,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在网上公布。针对建筑行业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结合征求意见稿的有关内容,笔者对现行《建筑法》的修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明确转包的概念,加大对转包行为的处罚力度 《建筑法》第29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同时,该法的第61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应当说现行的《建筑法》中对禁止转包和对转包的处罚虽然都有相应的规定,但是,对转包的概念规定不明确,处罚的力度不够。 明知转包行为是违法的,是要受到处罚的,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仍然明知故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实践中已经很少有那种简单明了、直截了当、明目张胆的公开转包了,承包单位和接受转包单位都在绞尽脑汁采取各种各样的对策以掩人耳目。在此仅举一个例子,甲方是发包方,乙方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当初乙方承诺垫资施工,但乙方在取得承包权后由于根本没有资金,于是私下将工程整体转包给了丙方。为了逃避制裁,乙方与丙方签订的合同从表面上看自然不是转包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自签约之日起丙方的对外身份即为乙方下属的负责该工程的项目部,全部工程施工、管理、垫资等等所有工作均由丙方负责,乙方只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以及竣工验收时出面盖几次公章,按约定乙方要获得工程结算价款15%的所谓管理费,其实这也就是乙方通过转包获得的利润。乙方为丙方刻制一枚该工程项目部的印章,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是以乙方下属的负责该工程的项目部的身份出现。直到丙方独立地将施工合同履行完毕后,因乙方与丙方在利益分配问题上发生纠纷时,甲方才知道事实真相——乙方未派出一名管理人员或劳务人员、未投入一分钱资金,而是将整个工程整体都转包给了丙方,全部工程都是由丙方施工完成的。本案例中,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没有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任何工作,实质上乙方就是将全部工程转包给了丙方。因为法律中对转包的概念规定得不明确,在诉讼中,乙方对自己的行为提出了种种辩解,乙方认为丙方是自己的下属项目部,丙方施工就是乙方自己施工,不是整体转包。其实这一辩解不能成立,因为丙方首先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并不是乙方内部的分支机构,双方虽然在协议中将丙方约定为乙方下属的项目部,但这是一种明显的规避法律的行为,其实质仍然是一种变相的转包。类似这样的变相转包行为法院往往不认定为是转包,这就不利于处罚转包行为。 实践中有很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从中牟利。很多工程出现质量不合格、工程拖延、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等都与转包或层层转包有关。转包行为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严重危害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在利益驱使下,转包行为大量存在,而且屡禁不止,但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有很多转包行为都无法认定。究其原因,一是法律中对转包行为的概念没有明确;二是很多转包行为非常隐蔽或者以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目的;三是处罚力度不够。 随着法律规定的不断出台和对转包处罚力度的逐步加大,转包的行为也不像最初那样明显了,而是越来越隐蔽。为了有效地禁止转包行为的发生,严厉处罚各种转包行为,有关的法律规定也必须作相应的修改。转包不仅包括那些一目了然的公开的非法转包行为,同时还应当包括那些各种各样的规避法律的变相转包行为,针对实践中转包形式的多样化、隐蔽化,法律中对转包的概念应当进一步明确,及时处罚和禁止转包行为。 二、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禁止承包方垫资施工 有的发包方没钱也要搞建设,承包单位为了承揽到工程不得不垫资施工,这就是造成建筑业三角债问题的根本原因。建筑业拖欠工程款现象的普遍存在,给施工企业、建材供应商、劳务单位的正常经营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因拖欠工程款造成的不良连锁反应,已经波及到与建筑业相关的众多行业:建材生产销售行业、建筑机械设备生产销售业、建筑机构设备租赁行业、劳务单位等等,因拖欠工程款或材料款而引发的刑事案件也时有发生。 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禁止承包方垫资施工的规定。有些专家、学者提出,这一现象既然无法禁止,还不如顺其自然,在法律规定中允许承包方垫资施工。甚至还有人说,将来可以将垫资数额的多少作为考查承包人实力的一项指标,有垫资实力的投标人在同等情况下还可以优先中标。 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理由如下:第一,建设单位有钱才能搞建设,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但是,在实践中有很多建设单位没钱也要搞建设,完全靠承包方垫资施工,这是造成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以及很多工程“烂尾”的根本原因。如果允许承包方垫资施工,将助长“没钱也要搞建设”的坏风气,后患无穷。第二,承包人是靠承包工程来获取利润的,建设一项工程需要有大量的投资,如果允许承包人垫资施工,承包人在没有赚到钱的情况下,就要先支付巨额的材料款、设备款、人工费等等,承包人的资金从哪里来?很显然,绝大多数款项都只能是靠拖欠材料款,设备款,人工费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在工程竣工后,承包方不能顺利地得到工程款,到那时所形成的三角债的情况就更加严重,甚至是不可收拾。 笔者认为,在发包方信誉严重缺失、拖欠工程款风气盛行的今天,在建筑业三角债拖欠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在很多发包方由经营性拖欠工程款转变为恶意拖欠的今天,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绝不可以将承包人垫资施工合法化。 不仅如此,既然垫资施工的危害性如此明显,就应当在《建筑法》中明令禁止承包方垫资施工。实践已经证明,禁止垫资施工问题仅仅靠行政规章是不能有效解决的,如果在修订的《建筑法》中仍然对垫资施工问题不置可否,就会让很多施工企业认为这是允许垫资施工的一个信号,将来的垫资施工问题就会更加难以查处。 三、对黑、白合同的效力问题应当予以明确黑白合同也叫阴阳合同,是指承发包双方在签订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后,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再签订一份严重损害承包人合法权益的所谓的补充协议。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也就是白合同,补充协议才是双方真正要履行的合同,也就是黑合同。发包方的优势和主导地位决定了承包方只有被迫接受那些损害自己利益的霸王条款。如果承包方事先声明不接受这些条款,就休想取得承包权;如果承包方在取得承包权以后,不接受这些条款,就违反了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最终是要被清除出局的。所以,很多承包方只得委曲求全。 黑白合同是建筑行业公开的秘密,也是业内不成文的“规则”,这种现象从表面看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可谓是周瑜打黄盖,是双方自愿的,但是从本质上看,没有任何一个承包商会自愿放弃一个能够获得较高利润的合同而去另行签订一个获利较低、甚至严重损害自己利益的合同,仅从这一点上看,签订黑合同就是违背承包方真实意思的,是严重损害承包方合法权益的,是承包方迫不得已才接受的。黑白合同的出现,一方面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也容易使某些人趁机混水摸鱼,这也是孳生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温床。 《征求意见稿》的第31条虽然规定了“发生纠纷时以备案的合同为准”,但是,该条并没有对备案的合同应当具备的条件做出具体规定,因此执行起来有可能会走样,很可能达不到预期的目的,所以,此条规定还应进一步完善。 四、工程竣工结算问题 《征求意见稿》第2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竣工结算并支付工程价款。工程承包合同对于竣工结算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不成的,承包方可以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咨询,发包方应当按照咨询结果在不迟于竣工验收后180天内支付工程价款。很显然,这条规定有利于保护承包方的利益,在目前拖欠工程款问题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这条规定也有利于从宏观上有效地治理拖欠工程款问题。但是,这条规定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工程造价问题比较复杂,授权承包方单方委托造价机构进行咨询,并且以承包方单方委托咨询的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这显然不利于保护发包方的合法权益。 因结算问题互相扯皮的现象在建筑业非常普遍,承发包双方站在各自的利益角度,对结算结果会有不同的意见。一般而言,承包方总是希望结算结果尽量高一些,多挣钱,所以,承包方提交的结算报告的数额一般都要高于工程的实际造价数额。而发包方则正相反。发承包双方因结算问题发生争议、双方不能签订结算协议的原因有多种,不排除有的发包方是在故意拖延结算时间,以此达到长时间拖欠工程款的目的。但是,同样也不能排除有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承包方提出的结算报告的数额过分高于工程的实际造价,而造成发包方不能接受的情况。另外,则是因为承包方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是严重拖延了工期。 工程造价问题的专业性很强,也很复杂,造价部门在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时,既要根据造价管理部门制定的定额标准,又要根据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签订的大量的洽商变更资料;既要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还要考虑到招标、投标文件中的规定;既要认定工程量,同时还要考虑到人工费调价系数、商品混凝土差价调整、钢筋量调整问题等等。很多问题需要反复核实,造价部门不能只凭承包方单方提供的材料就作出咨询结论。按照《征求意见稿》的第29条的规定,可以理解为造价咨询机关只凭承包方单方的委托和单方提供的资料就可以作出咨询结果,如此一来,这个结果很可能是片面的、不公正的。如果从法律上规定发包方必须接受承包方单方的咨询结果,很有可能会严重损害发包方的利益,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笔者认为,工程造价问题的确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为了慎重和公平,不能将这一复杂问题的解决办法过于简单化。为了使造价结果客观公正,不能剥夺发包人参与造价鉴定、陈述事实和理由、提供证据材料的权利。为了体现法律的公平,也应明确规定造价咨询部门在接受承包方委托后,通知发包方在规定的合理的时间内提交相应的资料及对争议问题的书面意见。如果发包方在接到通知后,拒不提交这些资料及书面意见,才可视为发包方放弃权利。 笔者不同意《征求意见稿》的第29条中由承包方单方委托造价咨询部门进行造价咨询的规定。具体理由是:(一)有的造价争议是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比如,发包方为了长期拖欠工程款而故意拖延结算时间。还有一些造价争议则是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是优良,而实际却只达到合格标准,还有些情况下是承包方严重地拖延了工期。在这些情况下,是否也要规定发包方同样可以单方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造价咨询呢?从总体上说,产生造价争议的原因是双方面的,只规定承包方一方有权单方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造价咨询,显然不公平。(二)单方委托的造价结果对另一方不具有法律强制力。承包方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造价咨询作出咨询结果后,如果发包方仍不执行,这一结果不应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双方还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这一咨询结果就显得没有意义。(三)根据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在诉讼中,单方委托作出的咨询结论不能当然地作为认定工程造价数额的依据,需要由法院委托造价鉴定部门进行鉴定。这也就造成了在时间上和造价鉴定费用上的浪费。 在解决问题时,有一种习惯的做法是矫枉必须过正。在拖欠工程款问题比较严重的今天,确实要加大解决这一问题的力度,但是,不能顾此失彼,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法律应当是公平的,法律应当平等地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征求意见稿》的第29条的内容应当进一步修改完善。 望楼主采纳以及修改

楼主你好建设法规论文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我国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交往日益扩大的结果。自1998年开始试点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其在工程建设中地位日益提高,在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效果日益显著,现在正在逐步在各行业推广开来。 通过实行建设监理,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体制。同时众多监理单位的建立,多家建立单位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与监理,使建设工程管理也引入了竞争机制,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投资、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建设监理制度正在逐步由摸索、借鉴阶段向完善、成熟阶段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旧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还在运行并对束缚着监理制度的发展,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与质量监督的关系模糊,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对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条件理解片面等原因,使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一、提高对实施项目监理的重要性的认识目前业主、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实行工程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缺乏认识,对监理的地位及与各方的关系认识模糊,业主认为监理人员是自己的雇员,必须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按自己的要求办,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是业主利益的代表,是为业主服务与说话的,不把监理人员当作独立的第三方看待,质量监督机构又认为监理人员代替了自己的职能,因而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由于以上的模糊认识,使工程建设各方在关系的协调上不顺畅,监理人员的决定不能实施,监理人员的意见不能落实,监理效果不够理想,工程质量监督出现漏洞,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容易出现互相推委扯皮的现象。因此建设项目各方及质量监督机构必须认识到在我国过去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下,由于责、权、利不明确,投资失控、进度失控、质量失控的现象不断出现,造成了许多钓鱼工程、高投入低效益工程和只有开工、没有竣工的长尾巴工程,浪费了大量的建设资金,使建设项目丧失了许多发挥效益的好时机,造成了很大损失。通过十多年的监理实践,证明实施工程建设监理是降低工程造价、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投资浪费的有效措施。二、正确理解与明确业主与监理、承包商与监理的关系业主与监理之间是通过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建立起来的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双方都要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各自的权力和义务。监理接受业主的委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理,但监理不是业主在项目上的利益代表,监理必须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设计文件、有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法律对项目实施独立、科学、公正的监理,业主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或解除监理合同,但不得干预和影响监理人员的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监理人员的指令。监理人员接受业主的委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与管理,要对业主负责,监理的一切活动必须以监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以实现三个控制为目的,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要做到不偏不倚、独立、客观、公正。监理与承包商都受聘于业主,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合同或协议关系,也不得签署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协议,不得参与承包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任何活动,他们只是在双方各自与业主签署的合同、设计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约束下的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监理人员必须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权,认真维护业主与承包商的合法权益,承包商对监理人员的决定不能接受时,可以通过仲裁、申诉等方式解决。三、要正确认识工程质量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一项工程项目的实施,要经过地质勘探、测量、设计、施工等多道程序,每一道程序都与工程建设质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把工程建设质量简单归结到设计、施工或监理任何一方的说法或结论都是片面的、不完整的。当一项工程立项以后,要从工程的勘探、测量、设计阶段抓起,直到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正常运行为止。在整个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造成工程质量的缺陷,甚至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要根据工程建设资料,认真分析产生事故的原因,找出责任方,以便追究其责任。四、加大培训力度,严格培训措施,规范监理市场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技术服务性的工作,对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知识的广度、深度和监理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修养都有着较高的要求,还要求监理人员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足够的管理知识,要掌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要具有一定的经济方面的知识。建立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与注册制度是维护监理秩序、保证监理人员质量和监理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我国目前持有监理培训证的人员有一万多人,从绝对数字上看人数不少,应该基本能够满足我国建设市场的需要,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建设监理市场不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个人对监理工作的理解有偏差,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管理单位没有脱钩,许多持证的人员是各级领导干部或一些设计、施工、管理单位的骨干,有的甚至是单位的文秘、办公室工作人员等,他们有证但不能上岗监理,而另一些在岗的监理人员又无证,不具备监理资格。同时我们的培训工作有时又显得流于形式,没有严格的考试制度,许多人只报名,但不参加学习培训,应付了事,对我们的监理工作和监理队伍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监理质量没有保证。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教育,维护监理人员的公正、客观、科学性业主与监理人员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人员与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要始终维持自己独立第三方的位置,既不为经济利益、为多揽工程而偏袒业主,也不收受承包商的任何礼品与贿赂,而做睁只眼、闭只眼、忽视工程质量的事,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要对业主和承包商做到“不吃、不收、不要、不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不手软、不嘴短,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质量,维护自己的声誉,赢得双方的尊重,赢得客户。监理单位要建立监理人员学习与培训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监理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使监理人员有与监理工作相应的知识理论水平,有较强的责任感,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有敢于承认错误的勇气,有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魄,要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教育监理人员热爱监理工作,维护监理单位的形象。

建筑施工工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统筹建设施工全过程、优化建筑施工管理以及推动建筑企业技术进步有着非常的作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建筑施工论文5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建筑施工管理措施

摘要:建筑工程管理,主要是通过管理使施工的目标得以实现。明确施工和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建筑施工保障机制,是维持建筑事业稳定发展的基础。本文建从建筑施工设计到施工过程详细阐述了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建筑质量;施工;安全;管理

建设施工管理是为实现项目质量目标而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协调工作,建设项目的生产技术和资金是一种相互结合的立体多维的关系,这就说明在系统性管理中要加强项目管理,必须对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认真研究,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不断优化配置和优化组合的手段与保证,实现提高项目管理综合效益,促进整体优化的目的。

一、建筑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安全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教育滞后,部分施工企业的很多工人都没有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由于严重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水平低,自我防护能力差。施工安全资料不规范、不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项交底和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不全、不准或与现场实际不符。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安全活动记录不真实,这就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带来了原则性的错误和隐患。施工现场安全意识重视不够。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大,许多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施工现场无安全标志或有安全标志。部分工地现场封得不到彻底改善,最终影响了施工进度、成本和效益。

2施工管理不严,抓落实的力度不够。

目标管理不到位。项目施工开始前,应对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确立目标。目标的确定应注意其合理性,目标太高则易造成浪费。太低又难以保证质量。如果目标成本确定合理,项目施工的实际成本就应该与目标成本相差不多。相差太多。不是目标成本确定有问题。就是项目施工有不善的地方;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只是对成本控制进行管理,对各部门在成本控制中的业绩没有定期检查和考评。工程的进度计划没有在充分掌握工程量及工序的基础上进行。计划工期模糊,无法实时监控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编制完进度计划后不按计划进行施工,对实际施工进行监控力度不到位,工程进度监控有偏差。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管理的不重视造成了安全管理职能工作失控,使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下去。

3设计中的不容忽视的问题。

有些设计只满足于规范对设计强度,计算图形和受力路线不明确,造成钢筋直径过细,减少了建材的使用效果,超过建筑结构耐久性极限状态,不重视旧建筑的维护。现场施工用电不规范不符合要求或混乱,外电防护不到位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等现象。

4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护不规范。安全防护设施忽视对安全的投入。一些生产企业没有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施工机械设备。给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带来了隐患。

二、建筑施工管理技术

1成本控制

项目施工的成功与否。成本在施工中则可以通过组织管理进行控制找哈,抓好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关键工作。在进行成本控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原则:

成本最低化原则。施工单位应根据市场价格编制施工定额。施工定额要注意成本降低的合理性。项目成本的全员控制有一个系统的实质性内容,

动态控制原则。施工项目应确定成本控制目标;在施工中对成本进行实时控制,及时校正偏差。应尽量减少赶工期现象。进度计划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原则在施工成本的基础上形成的,增大资源投入将提高施工成本、减少利润。

2质量控制

项目施工的质量控制主要应从人、材、机3个方面着手控制。由于任何项目都是由人来完成的,所以人的控制是质量控制中最为关键的工作,是其他控制的基础。

人的控制.项目管理中最难最基本的管理就是人的管理。

人的控制首先围绕一个基点变动的,对基点的高低要求应充分调动人的能动性。建筑施工管理的难度就是充分调动人的能动性,利用绩效评估是调动主观能动性的有效方法。调动能动性和绩效评估。但是应用工程中不能忽略调动能动性。绩效评估尽量体现评估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所述。人的控制不能生搬硬套,应因人而异,采取不同的方法

材料的控制。

材料的控制是全过程的控制,从材料的采购、运输、存储和使用等过程进行控制。、施工现场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应安装专业化洗车设备。场地必须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施工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应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在拆除施工完成后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材料控制的目的是使在施工项目上所使用的材料尽可能经济合理。并减少损耗。材料的采购应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采购最经济合理的材料

3机械使用的控制。

施工机械的使用可以有效的提高生产效率,为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施工大量采用机械化施工,可以加快施工进度,有李煜节省施工成本,降低人员的安全风险。施工机械是一次性投资,使用期较长,属于较大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施工机械管理的关键是在开工前对机械是购买和继续使用原有机械进行评估。评估的目的就是在工程中选择较经济的方案。施工机械管理需要制定保养计划,应根据不同机械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养护方案。

3施工项目的验收。

施工项目在由于施工资料不齐全,到施工工作结束后才对工程资料的整理。现场施工管理技术必须要在平时的施工过程中进行整理归档,接受工程监管单位的检查。各建设主体施工企业要与工程监督主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施工和验收。

4建设工程项目的保修。

施工验收结束后,施工单位并不是就此结束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还应按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工程的保修义务,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维修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采用管井、井点等进行施工降水的,应保证降水利用设施的正常运行,综合利用工地抽排的全部地下水,加大对工地钢筋混凝土的养护。加强对易发案件区域的管理,要明确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要害部门及要害部位的隐患。做好成品保卫工作。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相应的保卫、消防人员。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处于正常状态。不得在生产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制定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保证施工和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中的保修范围.实施保修工作,保修完成后组织建设方验收。对保修范围外应立即组织抢修,抢修完成后组织建设方验收,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施工方提出保修方案后再实施保修工作,保修完成后组织建设方验收。

参考文献:

[1]郭军义.建筑施工安全现状及问题成因.科技创新导报,2008-

>>>下页带来更多的建筑施工论文5000字

建筑法规论文1500字

建设事业作为入世谈判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涉及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地产业、城市规划、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以及与建设领域相关的各项中介服务。在WTO协议中建设事业所属领域属于服务贸易协议的范畴。从服务贸易协议的内涵看,目前我国建设领域在当前国际服务贸易中基本上是处于劳动密集型的服务这个层次上,而发达国家则已经是技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的层次上。从长远看,加入WTO对整个国民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利大于弊,对建设事业各行业而言也是如此。从近期看,对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可能影响较大,而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影响相对较小,冲击最大的是与建设事业有关的各种中介服务。

你可以去参考下(法学)

建筑法规对建筑市场的规范作用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建筑和法律的关系、我国建筑业的一些混乱现象以及通过 出台《建筑法》对于这些现象的约束作用体现建筑法规对建筑市场的规范作用,并 于结尾处提出想法:发挥建筑法规的作用重在执行。 关键词:建筑法规法律手段制度 在现代社会里,法律在建筑市场中起着不可估量的监督 和规范作用,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筑行业的 健康发展。法律法规是一个国家市场准入的门槛,也是政府进 行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但一直以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 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我国建筑 市场混乱现象严重: (一)转包及承包不合法。在中国,很多时候都讲究“社 会关系”,加上建筑市场呈现“僧多粥少”的现状,建设方往往 在招投标过程中乱用发标权,利用对施工单位压级压价,提出 垫资施工等不合理要求;其次,建设方在承发包过程中往往会收 取“介绍费”、“中介费”,违法分包“管理费”,大量工程款被 揣到个人腰包里,不仅使得整个建筑市场变得混乱而无序,而 且使得工程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造成重大的事故隐患。 (二)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 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而困扰,从而给本 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层层经济压力最后 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 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首先建设单位的无理性膨胀导致监理 公司的质量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监理公司因承揽不到 业务而又必须要承揽业务便产生了不正常的竞争,过低的报 价使监理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同时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缺乏 信任,缺乏配合,使监理工作难上加难。 面对以上众多问题,如何建立严格的法律责任体系和制 裁体系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 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 发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7年n月1 日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次把建筑市 场的规范运作纳入法制轨道。 一、工程承包、发包须依法行事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工程的发包方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才有资格进行发包。这些条件至少应包括:有法人资格或者系 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 有与建设工程管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或者委托 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代理机构代理发包;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这是对发包方一个基本的要求。 其次,就承包方来说也应具备一定条件。承包单位从 事建设承包活动,并在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包建筑工 程。另外省市的承包单位还应当向当地的建管办办理申请登 记手续,获得从事勘查、设计业务的批准文件或者施工许可 证后,方可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承包活动。境外企业也需向 市建管办办理申请登记,并经批准后方可从事承包活动。 建设工程的承包、发包是非常严肃的商业活动,其规 范必须严格。在建设工程的承包、发包过程中,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介绍建设工程,有关管理部门及其 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定承包单位。 二、要用法律手段解决清收工程款问题 首先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专门拟定了一套新的《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用于签订合同,但在套用合同范本的同 时,要根据企业和业务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做到具体问 题具体分析,让合同在开始的时候就能贴合企业和业务的需 求,对于财务方面的问题要做好全面的设想和明确的规定,以 免发生纠纷时无据可依。 另外,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为 了使建设单位即发包方一开始就能够及时支付工程款,双方可 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应付的工程价款提供相应财产作为 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来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连带责 任保证。这样将来万一发包方无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时,承包方 即可用发包方用以担保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或者要求第三方承 担保证责任,从而使承包人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诚信缺失是造成工程款拖欠的重要原因。我们不仅仅要用 法律来防范和治理失信行为、更要依靠良心和信念来支撑诚信 制度,维护良好秩序的屏障。因此建议在建筑业逐步建立和完善 企业信用体系系统,将企业身份、工程质量安全和服务情况等信 息记录在案,打造“诚信建筑’,,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 关系来完成市场主体行为的互相约束和自我约束,这将大大缓 解由于供大于求造成的严重不公平交易、拖欠工程款、恶意压价 等行为。最后,通过立法来确保工程保险和担保的事实。 三、用法律手段规范监理市场 1 . 明确监理人工作水平的衡量标准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要求同时达到三个条件:一 是应在建设岗位上工作;二是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得到资格, 三是应经过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制度”,缺一不可。 同时,根据人员素质,资金数量,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和 建立业绩等,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等,且 三级均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 筑师或者高级经济师做单位负责人,或者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 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另外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还规定,监理单位必须在核定的监理范围内 从事建立活动,不得擅自越级承接建设监理业务。 2.明确监理人的地位和作用 在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中,对建立在各阶段的工作依据和 内容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包括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施工 招标阶段、材料物资采购阶段、施工阶段以及合同管理阶 段,建设工程师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要求建设单 位在工程中必须聘请监理工程师,这是对监理工程师重要性 的肯定,同时也是对监理工程师的信任。 但是由于我国的监理行业是个新兴的领域,使得建设 公司要在心理上真正重视它,承认它的权威性确实需要一 定的时间。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应该对建设单位进行 开导和教育,明确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专业性和公正 性,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现在的工程监理不只是技 术工作,更是结合了管理、法律、经济、技术的综合 性工作,是工程质量的有效保证力量。另一方面,应该 加强监理工程师的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因此监理公司要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认真履行合同,保证工程质量,建 立监理工程师的权威,在执行监理业务时严格把关,保 证优秀的工程质量,这就是一种良性循环。 结语 无疑,建筑法规对建筑市场有很强的规范作用,但是 在执法和守法的过程中,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个国家 的法律制度再如何完善,最终还是要看执法的过程。所以,我 想我们更加应该做的是改变思想,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 口号变成现实,让法律走进每个人的身边,走进每个人的心 里。另外,为了尽快与WTO的协议、协定及国际惯例接轨,促 进我国建筑企业适应国内外市场的竞争的要求,我们应加强 建筑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并完善建筑法规体系,改变传统的 做法,加快立法的速度。 参考文献: 【l]陈东佐.我国建筑法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探讨.太原 大学学报, fZ]许戈.我国建筑法规与FIDIc合同文本.广东建筑装 饰, 〔3」梁成柱渭To与我国的建筑法规.山西建筑,2003.

建筑法规论文600字

古建筑要保护开发利用安庆作为一座有着800多年建城历史且在清朝、民国一百多年间一直为皖省首府的城市,拥有不少历史遗存的古建筑。如何保护及开发利用好这些具有历史标记和文明内涵载体作用的古建筑,一直为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在我市被命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后,则更是如此。 有关专家认为,保护和利用好我市的古建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古建筑往往是一个城市标记性的建筑,人们借此将获得对某个城市的深刻记忆,如享有“万里长江第一塔”美誉的振风塔就几乎是我市的一大标志,其“过了安庆不说塔”使得塔因城而存、城因塔而名;其次,古建筑也是历史的重要见证,每一座古建筑都包含着大量的历史信息,尤其是我市这样一个曾经发生了许多重大事件、有过显赫和辉煌的城市,厚重的历史文化都蕴涵其中。如太平天国英王府,凡研究太平天国历史和知道安庆保卫战的人来到这里,都会有一种仿佛穿过时间隧道回归历史的感觉。难怪有许多研究皖江文化的学者至今仍在感叹:如果保留下安庆老城的一个城门或一段城墙,它们立在那里,安庆的古老就写在上面;再者,古建筑还富含着大量的历史人文信息,我们可以从中借鉴历史、传承文明。 正因为如此,我市近十年来已投入超过1500万元经费对全市文物进行保护,重点对迎江寺振风塔、熊范二烈士专祠、安徽邮务管理局旧址、中共安徽省党部旧址、省图书馆、探花第、明伦堂、古城墙、古谯楼等进行了保护或抢救性修缮,并积极进行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与此同时,还制订了一系列有利于古建筑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措施,使这些古建筑重新绽放光彩。 然而虽然我市在古建筑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全市范围看现状却不容乐观,如太平天国英王府、江西会馆、张恨水旧居等等古建筑至今仍或被占用或被荒置,自然和人为损坏非常严重,甚至成为危房,令人不忍目睹,还有一些古建筑仍未被纳入保护范畴,而在几年前记者还有幸看到的陈独秀故居和西门真正的老城墙则因保护不善更是永远从人们的视野里消失了,使许多慕名而来的学者、游人及我市的一些有识之士扼腕叹息! 有关学者和有识之士认为,我市古建筑的保护工作亟待加强,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古建筑保护意义的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保护古建筑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要对我市的古建筑进行一次彻底的“盘点”,将一切有价值的古建筑全部纳入视野,并进行登记、建档;二是尽快制定出台我市古建筑保护的地方法规及修订有关专项保护规划,有计划地开展对我市古建筑的保护修缮,这其中尤其是要处理好老城改造开发与古建筑保护的关系,不要再做因眼前一点小利而留下让不可再生的古建筑被毁的永久遗憾;三是保护古建筑离不开经费投入,根据国外和国内先进城市的经验,是政府投入为主,因此,我市不仅要把古建筑保护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而且要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有所提高。此外,还要千方百计动员社会力量,广泛筹集资金,如对一些古建筑可采取领养的方式,对目前还隶属于一些单位的则实行谁使用谁投资保护的原则,安庆一中投资修缮古谯楼、省图书馆旧址就是这方面成功的范例。再就是通过市场化运作,在保护的基础上对古建筑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以此吸引投资商投资保护

关于法律作文600字9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律作文600字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从我懂事开始,我看得最多的不是中央少儿频道,而是中央十二套的社会与法频道。一开始,我看法律频道完全是被逼的呀!一个四五岁的天真小女孩,每天都在看不是这个年龄段的法律频道!真不知道我是怎么熬过那段日子的?

我常说:“妈妈,我要看动画片啦!”

妈妈倒一点儿也不顾我,头头是道地说:“动画片有什么好呀?想我小时候呀!在农村里头,哪有什么电视可看啊……总之呢,你呀,从小就要学好法律,长大了,我可要你当个律师!受人尊敬又能保护好自己!”

不过,那是我并不知道所谓的“法”是什么,便又去问妈妈去了。妈妈的回答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这个嘛,哦!法律就是真人版的柯南捉坏人,法律呀,就是好老师教育坏学生……”哦,明白了。

我纯真美好的童年呀!就这么被法律给“侵略”了!

我六岁时,过新年了,爸爸给了我两百元的红包,让后又说:“馨馨,你还小,这钱就我帮你保管吧!”老爸肯帮我保管,我当然满口答应呀:“好呀好呀!”于是,我的压岁钱便在我“年少无知”下,被“万恶”的老爸给“”没了!当我明白这场时,我便立马跳上床,拿了根筷子对爸爸大叫道:“老爸!你已经犯了中华人民压岁钱法第123条中的第4例‘压岁钱罪’!”

我这突然的一说呀,可让一旁的小姑笑的合不拢嘴:“弟弟呀!你可‘犯了大罪’了呀!呵呵!”

老爸一听,也是哭笑不得的。而我,认为有小姑给我撑腰,便也是自信心满满的,十分骄傲!

上小学后,我用电脑一查,才知道: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来保障。法律是人民盾牌,用以保护该国的生命财产等,使其能够平安自由幸福地生活。看完后我真是大跌眼镜呀!这和好老师教育坏学生好像没什么关系吧!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执迷不悟的人呀!快快清醒吧!大家一起联手创造一个美好社会吧!

法律伴成长 平安促和谐五一班 李杰“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说的真是一点不错,如果人世间没有法则,那乞不是乱了套了,法律伴成长。所以在我们这个社会上有很多法律,比如:《劳动法》,《经济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很多法律,但是有些人却抛弃法律与不顾,认为法律没有用。

孔子曰:吾十有五而至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连孔子都如此遵守法律,我们常人就更应该遵守法律了。妈妈给我讲过一个小故事,是说有一个小孩上学时偷了一块写字板,那个妈妈替他收好了,又去偷,越偷偷的越大,有一次当场被人抓获,由于他犯得罪大,被判了死刑,临刑前他借说悄悄话,咬下了他妈妈的一只耳朵。说:“都怪您当初不制止我,让我到了这种地步,我恨您”有一次我和妈妈在一家面馆吃饭,吃的正热乎,妈妈突然尖利的叫了一声:“拿过来”原来妈妈的包被一个大学生给偷了,(哪个大学生是一个小偷)我突然惊住了,哪个大学生带一副眼镜,乍一看根本不像小偷,到挺像一个学识渊博的博士生。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决非相信。

这个年轻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就是因为不好好学习,整天不目正业,不是闲的逛大街,就是沉迷于网络,反正是不好好学习。久而久之,逐渐恶化,钱少了就开始偷、抢、拐、之类的手段,也就走向了犯罪之路。所以我们要遵守法律,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 不要等到被抓住了才肯罢休,如果等到了那种地步,将会一发不可收拾的,再后悔也来不及了。我们要从今天开始,从先在开始,遵守法律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为祖国的和平、平安做出一份贡献。更是给自己的人生安全做一份保障。

法,你一如巍峨青山的庄严;你亦如古老长城的宏伟;你更如凡尔赛宫殿的辉煌与肃穆......

从青天衙门到人民法院,从古至今,不变的是法,不变的是刑。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 . 法律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 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法律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当我们回望历史时,我们会发现每一个朝代的兴衰都与法律息息相关。正如古代至圣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以仁为本,这也是我们当古代人所追求的思想。仁是思想核心,是法的基础,而法律就是仁的外在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从而实现“创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的目标!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就我们个人而言,我们的生活中时刻与法律打交道,往往我们却忽略了它的存在,这是我们法律意识的体现。比如我们在商场中购买物品时,遇到一些不合格产品,常常有类似于“算了,就当买个教训吧!”的想法,而不是去拨 12315 这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号码来捍卫自己的消费权益。不由得感叹道,我们公民实在缺乏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也许,这是我们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但我们也可以看到商家们对法律存在钻空的恶劣思想。

做为当代的少年,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认知,积极捍卫法律尊严,以身作则,努力成为一个“四有”青少年!

在三月的阳光明媚下,我们“天平普法社”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过余杭法庭的大门。一走入法庭庭审的地方,脚步转而放缓,不由自主地也将呼吸放轻,安静等待开始。从被告到公诉人再到辩护人,每一个人都认真严肃,说话也井井有条,法律的一项项规定,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对我们的保护,却也十分严厉,不轻易原谅。收获颇丰。

转眼已入四月,模拟法庭的比赛即将开始。伴随着紧张的气氛,未脱去稚嫩的同学们开始扮演。各个程序有条不紊,衔接的恰到好处,公诉人辩护人也讲的头头是道,仿佛这不再是模拟,而是真实发生的,我们完全身临其境了,为被告的行为痛心,同时也为他们的知错的悔罪态度而喜悦,最后判了缓刑,也算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法律,是一个非常人性化同时也特别公式化的东西。它可以原谅小过错并不予计较,但赔偿不可无,它公正公开,不因地位高低而偏倚,它是每个人都必须去遵守去实行的,没有一个人能逃过法律。蓦地心中升起了一份崇拜和敬佩,以及向往。或许在不久之后的将来,我也会成为一名律师甚至一位审判长,或许我会看尽世间冷暖,但始终不忘初心,尽心尽力地为每一个人辩护,争取到最大效益;或许我会去处理各种犯法事件,以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方,做出最公正正确的决策。

但我很清楚也很明白,无论我以后从事哪行哪业,对于法律,开始我是好奇,对于法律还懵懵懂懂,以为这是遥不可及的东西。后来我明白,对法律要永远怀着一份敬畏,这是我们不可触犯的,否则就有可能永远深陷囹圄,法律可护我们成长,同样也可以将我们推入无止境的深渊。

所以,请我们对法律怀着一份敬畏,切忌跨越,让生活更加美好!

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我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法律准则,另一件就是我们眼前优美的大自然。

——题记

法律,是我们崇高的行为准则,也是我们生活中的指明灯。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变得有序、文明、和谐。法律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它们犹如保护神,为我们的成长之舟护航。

地球妈妈需要环境保护法的呵护,永葆青春容颜。但是,曾几何时,河流姐姐穿上了一件灰衣裳,大树哥哥面容憔悴、弱不禁风,风姑娘性情大变,每天翻“霾”覆“沙”……这都是由于黑企业乱排污水,将有毒物质排土地爷爷体内。他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为了自身利益破坏环境。

曾经小河清澈如水,如今它臭气熏天。这还是因为周边居民不遵守环境保护法,大肆污染环境,有的往河水中倒下一大袋生活垃圾,有的直接倒下一桶桶废弃油脂,甚至将生活污水直排……最后都是我们人类自食其果!

自从我市开展剿灭劣Ⅴ类水行动以来,我也打开了环保法的大门,当上了小小环保监督员,加入了环保法守卫“大军”。星期六,我与父母一起来到河流周边,当起了巡河小志愿者,开始捡垃圾、清杂物。我仔仔细细地清点着排污口,并在笔记本上做了记录,密切注意每阶段水质变化,将情况通过爸爸的手机,反馈给河长与“河小二”。除此以外,我经常到东辉公园参加环境保护法等宣传活动,希望用自己的悠悠琴声来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我希望总有一天,我们的身边草翠花开、空气清新、天空湛蓝深远、小河清澈见底!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正是有了法律,我们的世界才如此和谐;正是有了法律,我们的交易才如此公平;正是有了法律,我们的食品安全才得到保障,交通才更加有序!法律连着你我他,法律这盏明灯永远在我心中!

10月25日又是一个快乐活动日,五4中队请来一位大朋友:张梓晏爸爸,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永胜叔叔。在同学们热情的掌声中,张叔叔开始了“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的专题讲座。

讲座开场,张叔叔先介绍了自己的着装。他告诉我们,他穿的是上庭时的服装,庄重肃穆的黑色制服上佩戴着红色徽章,站在讲台上感觉教室成了“法庭”。接着张叔叔在黑板上画了几个圆,然后在圆交叉的地方画上阴影。他说圆代表每个公民的自由,交叉的地方代表自由的碰撞,利益的冲突。当利益冲突时,就会发生矛盾,甚至打架,发动战争。那该怎么办呢?在同学们疑问中,张叔叔,把交集擦去,改成一条直线,并告诉同学们直线就成为每个人自由间的界限,这界限就是制定的规则,谁都不能跨越规则,这就是“法”。简答的图形、幽默的语言,张叔叔用形象的方式告诉同学们什么是“法”,为什么要“敬畏法律、崇尚法治”。他说:“法”给了公民最低的标准,如果触犯了最低的规则当然就要受到惩罚。每个人的自由都应该遵循这个最低标准“法”,当然法律更是维护个人利益的工具,我们要学法、懂法,利用“法”来保护自己。在了解了“法”的含义后,张叔叔给同学们讲了学生身边的“法”。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未成年人的权益应该得到怎样的保护,我们有什么权利和义务。为了让大家能够听懂,张叔叔给同学们列举了许多真实的事例。生动的事例让大家明白,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们都要及时通知监护人,遇到突发事件更要学会报警,并用各种方法保护自己。

30分钟很快就过去了,同学们都意犹未尽,在一个个真实案例中,同学们仿佛身临其境。从讲座中同学们明白了“法”在我们身边,我们要学好“法”,用好“法”,不触犯“法”,并用“法律”保护自己。

“法律”这个名词对我——一位正读六年级的小学生来说,总觉得有点陌生,甚至有点高高在上的感觉。我曾经这样想:我们还是小学生,不就有点不懂事吗,又不会犯法,需要学法吗?

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长大懂事,明白不懂法律更容易犯法。这不,今年五,六月份左右,在我们清远市就发生了一件因同学之间有矛盾,竟然请打手来帮忙报复的事,我得知这件事后,很有感触。原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它伴我们一同成长。 是这么一回事:今年五六月份左右,清远市某中学学生黄某,中午打饭时为了赶时间便插队到李某前面,李某不服气,便与黄某发生了口角。一天,黄某与家人正在逛街,突然在一条小巷口窜出七八个男生对黄某一言不发就一刀刺进黄某心脏。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经过调查,将作案后逃跑的李某七人一举抓获。据李某等交代,他是因插队那事不服气,于是打电话告诉了他的好友。为了“兄弟”的义气,李某的好友找来几个“有两下子”的“兄弟”来帮李某出气。结果,他们全被拘留了。 真没想到,就那么一刺,就为了“兄弟”义气,就给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抹不去的羞耻,他们只是中学生啊!这能怪谁呢?

最终的罪魁祸首还是自己啊! 哎!真是一群法盲啊!要怪就怪他们平时法律知识不够丰富。我们一定要守法,这是很重要的,但我们首先要学习法律,懂得法律。并且时刻用法律知识来提醒自己,才能远离不良行为。 法律是公正的,它永远维护正义,打击违法行为,就像灿烂的阳光,普照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我们应该好好学习法律,要深入了解法律,并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人,有法律的社会才会更加美好,祥和。在这儿,我想向所有的青少年朋友说,让我们一起守法,做个文明的小公民,让我们时刻记住这句话:“法律伴我行”!

世界法学家协会,原名为通过法律维护世界和平中心,始创于1963年7月6日。

世界法学家协会的成立是由于国际社会迫切需要建立一个自由、开放的平台,以便世界各国的法官、律师、法学教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能够互相沟通、彼此合作,共同增进公众对国际法的管理与执行机构的支持与信任。

协会会员每年召开一次地区论坛、每两年召开一次大会,共同探讨法律界各个领域所取得的成绩。通过采取发行刊物及举办会议的形式,协会提供法律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并积极解决阻碍民主、和平发展的问题。

世界法学家协会的宗旨是帮助创建"一个新的法治社会:强者面对公正、弱者得到保护、和平得以永续"。

自第一届世界法律大会召开以来,世界法学家协会已经取得了许多卓越成就。大会积极为各国代表及法律界人士提供一个齐聚一堂、相互交流思想、经验的平台。历届大会的决议委员会所起草的大会决议和宣言已经成为世界法律大会最具体、最有价值的成就之一。同时,协会也尽力使各国元首了解历届大会的决议和宣言并依此行事。从各国元首所反馈的支持与鼓励的信息中,足见他们对决议和宣言价值的充分肯定。

世界法学家协会的另一成就是世界法律日的创立及其庆祝活动。世界法律日的第一任荣誉主席,日本首席大法官Kisaburo Yokota曾表示世界法律日使全社会对法律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重新进行审视,并向人们灌输法治是世界和平最终保证的理念。

国际模拟法庭是世界法学家协会的另一传统活动,始于1971年。模拟法庭合议庭由各国与会的首席大法官组成,诉讼各方代理律师也来自于不同的国家,他们就假设案件进行庭审辩论。模拟法庭对世界各地的律师和非专业人士具有相当的法律教育意义,并证实了法律是代替战争解决国际争端的最好手段。同时,模拟法庭也为法官们提供了证明自己在和平进程中巨大价值的机会。

法律是什么?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 。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收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吕某家境贫困,但他从小就好学。上了初中后,他迷恋上了网络游戏 。原本家境就不富裕的他曾经多次偷窃母亲辛苦积攒下来给他念书的钱。母亲多次教育他,可他屡教不改。母亲的心已经凉透了,对儿子失去了信心。家中所有的钱都被他花光去上网了。亲朋好友也不愿借钱给他。于是他开始抢劫。在市民举报中,公安机关很快的抓捕了他。当时他还在网吧打游戏。冰冷的手铐把他铐了起来,他这才觉悟。由于他的年龄未满18周岁,所以被判为有期徒刑15年。将自己的美好前程和美好青春就葬送在监牢里了。

“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社会中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这好像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洞是很不起眼,但长此以往船就会沉没。

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的行为的发生做起。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依法治国。法律鼓励的我们要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得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我们决不能做。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今天是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自改革开放以来,党一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经过不断的发展完善,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屡有发生。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人们遇到问题和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托关系、找熟人、走后门,或者忍气吞声,或者拳脚相加,很少想到用法律途径去解决等不良现象。这些现象无不说明我们整个社会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所有法律之母,更是人民意志最集中的体现,是一切组织和公民最根本的活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庄严地记载在宪法之上,公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也同样记载在宪法之上。宪法的实施和落实,就是人民权利和地位的落实。从这个角度讲,谁不关注宪法,谁就是不关注自己的权利和应有的主人翁地位。设立宪法日的决定,不仅体现了党心,更符合民意。从党心的角度看,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带头执行宪法和法律,将自己的一切活动置身于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之内,即依宪执政、依法执政。而从民意的角度看,设立宪法日,更值得我们每一个公民期待,我们应伸开双臂,去拥抱这即将到来的第一个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作为一名学生,更应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宪法精神,做好力所能及的小事。如认真对待每一次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在校园中,遵守校规校纪,整齐穿着校服;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受教育权;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同学们,选择了法律与约束,也就选择了理智和自由。让我们每一位淮外人都牢记宪法精神,人人都来弘扬宪法精神,相信法治风尚必将在我校得到广泛传播,民主法治之花也必将在我校处处盛开。让我们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争做文明时代的青少年、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注入法治的正能量。

建筑法规论文10000字

建设事业作为入世谈判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涉及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地产业、城市规划、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以及与建设领域相关的各项中介服务。在WTO协议中建设事业所属领域属于服务贸易协议的范畴。从服务贸易协议的内涵看,目前我国建设领域在当前国际服务贸易中基本上是处于劳动密集型的服务这个层次上,而发达国家则已经是技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的层次上。从长远看,加入WTO对整个国民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利大于弊,对建设事业各行业而言也是如此。从近期看,对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可能影响较大,而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影响相对较小,冲击最大的是与建设事业有关的各种中介服务。我国建设事业存在的问题应该看到,建设事业在取得了很大成绩、得到了很大进步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与WTO的运行规则和机制是不相吻合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国建设领域的市场机制发育还不成熟,工程建设市场条块分割的局面还没有打破,没有建立起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统一的、符合WTO规则的市场体系;二是还没有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法规体系,政府还没有完全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管理行业,行业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行业价格机制、取费标准等很不合理,良性的价格、取费运行机制尚未建成,建筑行业、勘察设计行业、特别是市政公用行业企业的经济效益不佳,极大地阻碍着行业发展;四是技术创新能力比较低。建筑业、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还比较落后,在勘察设计咨询、城市规划领域和发达国家相比在设计思想、理论方法和经营范围、经营机制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的任务很重;五是建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市政公用企业在技术、资金方面的实力不强,还没有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成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管理水平较低,经营机制不灵活,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比较弱,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很小,个别行业至今还没有进入国际市场;六是中介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体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队伍薄弱,还没有建立起一个行之有效的了解国外信息的网络体系。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及涉及建设事业的主要内容为了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GATT于1994年4月正式签定了《服务贸易总协定》,成为国际服务贸易多边法律框架和贸易规则。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原则:总协定有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逐步自由化原则共六项基本原则。我国加入WTO的原则:我国加入WTO主要有两项基本原则,一是以关税减让方式为承诺条件加入,不承担具体进口增长义务;二是以发展中国家的地位进入。这样做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并承担与我国经济和贸易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义务。加入WTO我国建设领域所作出的承诺——在市场准入方面:除城市总体规划不对外开放、高档房地产项目(包括高档宾馆、高档公寓、高档写字楼)不允许外商独资外,建设事业所属其它领域均对外开放,按照各个行业的具体情况,在3年内或5年内,在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允许国外企业或个人以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的4种提供服务的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向我国提供服务。——国民待遇方面:基本享受国民待遇。——在其他方面不作承诺。加入WTO对建设事业的影响加入WTO标志着我国建设事业将在3-5年内与国际建设市场逐步接轨,随着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建设领域的开放速度也必将加大。加入WTO后,虽然近期对建设事业带来的冲击与国民经济其它部门比相对较小,但是,一旦加入,仍将对我国建设事业带来巨大的影响。从长期来看,有利有弊,但从总体来看是利大于弊。一方面国外企业要更多地进入中国市场,必然要占据国内建设市场的一定的份额,势必增加国内建设企业参与竞争的激烈程度,有其冲击的一面;另一方面也为建设事业扩大利用外资、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空间,对促进建设事业体制改革,加快建设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等增加新的动力,有其有利的一面。——加入WTO对建设事业的积极影响1、有利于加速我国建设事业所属领域的市场化进程。尽管目前我国建设领域还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过渡时期,但是加入WTO以后,根据市场准入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我国经济建设环境将会进一步得到改善,国外资本将会更多进入我国房地产、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等市场,需要进口的先进建筑设备和建筑材料的关税将会进一步扩大,对外商进入我国建设市场更具吸引力。2、有利于提高行业的管理水平。加入WTO后,按照透明度原则,成员国之间在法律法规和技术法规方面透明度要求高,这一方面将促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靠法律法规和技术法规去管理行业,运用法律法规和技术法规去调控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完善市场风险约束机制;另一方面,我们可以根据WTO的规则,通过WTO组织,了解国外发达国家在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法规的情况,借鉴他们的行业管理经验,完善我们的行业法律法规和技术法规体系,使我们能够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管理行业,提高我国建设领域的行业管理水平。3、有利于加快行业的技术进步。加入WTO后,外国企业将会利用他们的优势进入上述领域,这为我国扩大与世界各国的技术经济合作提供了更多的机遇。我们可以利用3-5年的过渡期,通过扩大利用外资,与国外企业合资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快建筑业、房地产业、城市规划、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和与此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等行业的技术创新步伐、促进行业技术进步。4、有利于促进行业价格机制的改革。加入WTO后,很多国外企业要进入中国市场,他们将会在追求利润方面给我们带来经验,促进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确定市场价格,这就要求国内企业的产品定价、收费标准必须改变现有的定价模式,按照价格规律确定产品价格。这对于扭转我国建筑行业、勘察设计行业、特别是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经济效益不佳的状况、建立合理的房地产价格运行机制都是十分有益的。5、有利于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加快企业改革步伐。加入WTO后,国内企业将直接面临国外企业的竞争,这就迫使国内企业增强竞争意识,更加自觉地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这将有利于国有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和部分城市市政公用企业以及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企业全面走向市场,由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从而加快企业改革进程。6、有利于行业组织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入WTO后,一方面随着我国国内建设工程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将促使国内企业按照自身的技术、资金、人员状况,调整发展战略,通过与国外企业的嫁接,走集团化、专业化发展的道路,这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实力,培育和造就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推动行业组织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加入WTO后,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直接融资增强,按照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原则,这将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有利于国内企业通过平等竞争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价格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带动机电产品和劳动力的出口。7、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程质量水平。加入WTO后,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引进先进的设计理念,优化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加强工程管理,合理控制工期,强化工程建设技术法规的实施和人员培训,同时借助WTO的规则,引进国外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新材料,可以有效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水平,提高工程质量。8、有利于扩大信息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外建设领域的信息。加入WTO后,我们可以按照WTO制定的透明和公平的原则,借助现代化的信息网络技术,及时了解国外在建筑施工方面的新技术、勘察设计、房地产、城市规划方面的新理念、行业管理方面的新经验和国际市场的其它各种信息。这对我国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外的新技术、新思想、分析国际市场走向、指导国内企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加入WTO带来的负面影响1、对我国建设领域的市场产生较大的冲击。由于当前我国建设领域市场的开放程度还不是很大,市场机制还不健全,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相比实力比较弱,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比较差。加入WTO后,按照市场准入原则和我国政府的承诺,在3-5年内虽然不会有太大影响,但从长期来看,中国建设领域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规划、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和中介服务业的巨大市场将会被许多的外国企业看好,进入我国的外国企业必然增加。一般说来,他们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和较高的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经营范围广,经营机制灵活,可以提供项目前期、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服务。因此,他们将凭借技术、管理、设备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千方百计在我国建设领域的市场占有尽可能多的份额,从而对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独资企业已有的市场构成威胁,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2、对现行的行业管理体制带来冲击。虽然我国在建设事业的管理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建设事业法律法规体系,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行业管理,但是现行的建设事业法律法规仍然很不健全,一方面政府直接干预市场的行为依然存在,条块分割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另一方面对市场风险的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与WTO的运行规则和国际通行模式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加入WTO后,按照透明度原则,行政干预行为、非关税贸易壁垒都需逐步取消。如何按照WTO的规则,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行业管理缺乏经验。因此加入WTO以后将会对我国现行的行业管理体制提出严峻挑战。3、对工程建设技术法规的管理产生冲击。我国现有的各类工程建设技术法规约有3500项,要求强制执行的2700多项。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存在制定、实施、修改方面透明度差、强制性标准范围过宽、数量过多与WTO要求不协调等问题。加入WTO以后,现行的技术法规与国际标准对接难,给技术法规的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4、对我国建设领域的中介服务将产生冲击。我国建设领域的中介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体系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队伍薄弱,服务领域窄,没有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和发达国家比差距较大。目前我国的许多重大项目的评估、监理、造价咨询等都是由外国的中介机构承担。因此,加入WTO以后,我国建设领域的中介服务将面临国外中介服务机构的严峻挑战和强大压力,将有可能产生极大的冲击。5、将加剧人才争夺。由于我国在用人的机制、环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弊端,不能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因此加入WTO后,外国企业将有可能利用他们在技术、待遇等方面的优势,招揽人才,这将可能导致建设领域现有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的流失。

建筑法规硕士论文

科学合理的建筑质量管理法规制定需要一批既懂法律知识又懂建筑专业知识的人员。下面我整理的建筑法规硕士论文,欢迎来参考!

前言:

建筑设计作为建筑的前期规划,具有对整个建筑切实负责的重要责任,不仅要满足建筑的技术功能、环境造型等要求,更要满足建筑的质量要求。

要达到这些要求,相关的建筑设计就应当一切以建筑法规为基础,在设计中应严格执行建筑法规的具体要求,对不符合建筑法规所规定的内容,要及时进行修改,避免非法的建筑设计对资源造成的浪费。作者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详细的阐明了建筑设计与建筑法规之间的关系。

1 以建筑法规为基础,进行建筑设计

在对建筑物进行设计时,虽然要满足建筑造型艺术性的要求,存在主观的形象思维的内容,对设计人员的灵感依靠很严重,但建筑物作为实际应用主题,他客观要求设计人员的理性和逻辑性的判断,因此,在对建筑进行设计中,必须应用最为基本的原则,将建筑物设计客观化、程序化,避免由于设计人员的主观性设计影响建筑物使用。简单来说,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可以前者为主,后者为辅的设计方法。

将建筑设计进行逐级细化,满足建筑法规

简单来说,将建筑设计进行逐级细化的设计的主要思路,基本过程就是由功能关系和基地形态入手,一步一步地深入,用反复比较的方法,不断的将设计进行深入,由粗线条到细节部分按顺序针对建筑法规进行切合,按照各条设计都应完全满足建筑法规的原则完成设计。采用这种设计方法的关键就是要从总体着手,在各环节的设计中,不要过分拘泥于细部处理,不要具体化,而应当是在对各种要求、条件、建筑法规等烂熟于胸的基础上,着眼于大关系。具体做法就是首先应仔细查阅建筑设计资料集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等建筑法规,针对满足建筑物的实际功能,包括通风、采光、消防、绿化等要求,合理的确定建筑用地范围,预留有相关建筑法律所要求的功能设施,如消防通道等,同时,应对绿化区域做出合理规划,满足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尽可能提高建筑绿化率。

将建筑设计进行逐级总结,满足建筑法规

简单说来,将建筑设计逐级总结,就是要将单体设计单体设计在总体设计的基础上深入总结,主要方针就是应当从平面设计入手,根据功能分区和人流路线合理进行布局,满足建筑设计的功能特点,建筑的功能主要是平面的功能,这是由于建筑使用者的一切使用行为几乎都是平面性的,垂直行为只是交通问题,因此,建筑形态虽然是立体的,但这种立体往往是要先有平面,然后垂直地向上,上下之间的变化不及水平面上的变化多,所以必须抓住平面形态。综上所述,就是要在建筑总体关系确定后,认真深入的讨论单体的设计,要满足这种设计方法,具体的设计工作之可以按以下的.步骤进行:首先要积极收集相关资料,收集资料应当全面,所收集的资料不仅应包括相关建筑的设计方案,同时应当收集相关规范要求的资料,比如单体的面积、功用、相关配套设施的尺寸数量的要求,地面升起要求,走廊的宽度,楼梯的宽度和数量等,只有在设计前明确这些基本的规范性的要求,才能行之有效地做设计。在收集实例资料时,应认清这些资料的作用,这些资料仅仅用于借鉴,作为分析研究的对象,而不是作为盲目模仿的对象,在研究中主要应明确以下内容:明确个结构部件的分的设计目的和功能性,所具有的设计优点,那些值得借鉴,加以改进就能应用到实际施工中,从这里能得到实际的设计思路启示。然后应进行实际的设计体会,亲身体验在这种建筑中的进行相关的使用等。

2、实际建筑设计紧密联系建筑法规的具体措施

建筑设计的一个较为重要的问题,就是要满足建筑工程的技术施工质量。这不同于其他设备的设计,仅仅满足设计就可以实际应用。这也正是建筑设计的最大特点,设计要兼顾实际施工的难度。这就要求建筑设计人员要能充分的掌握建筑结构、建筑设备技术方面的诸多问题,这些都深刻的影响了设计工作的质量,因此,建筑工程的技术施工质量对建筑设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结构设计密切联系建筑法规的举措

结构设计作为影响建筑设计的工程技术施工质量的最重要内容,是支撑这个建筑空间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筑造型可行性的关键。建筑设计人员虽然不能代替结构工程师,但也需要对建筑结构进行相关的学习。如果相关的建筑设计者不懂结构,就不可能塑造建筑形象,出现所设计的建筑形象不能切合实际的情况。相关的建筑设计人员在进行实际的建筑设计中,要根据实际空间具体要求,确定建筑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通过与结构工程师进行协商,对具体的结构部件进行规划,从而对所需空间的实际形象有一个总体把握,减少了许多无谓的修改和反复。

建筑设备设计密切联系建筑法规的举措

由于现代建筑设备对于现代建筑的作用日趋重要,因此,在针对相关的建筑设备项目进行设计时,要注意一下问题:首先,要满足建筑给水排水的需要,在追求新颖的建筑造型时,偶尔会受给排水的影响。其次,在电气设备设计的问题上,建筑设计人员应事先查阅电气规范,并与电气安装工程师进行有效协商,针对变配电间的具体设置,空间内的电线电路的具体走向等进行合理的设计规划。最后,在建筑设计中,由于暖通设备在当今的建筑中的作用逐渐增强,因此,应针对具体的暖通管道,结构部件的关系进行有效处理,包括在建筑投入使用后如何进行检修等内容,都是建筑设计人员应考虑的,建筑设计人员,应通过查阅暖通规范并与暖通工程师协商,在建筑设计中做通盘的安排和考虑,圆满解决了各工种之间的矛盾。

结语

总而言之,建筑设计应严格的建立在建筑法规的基础之上,相关的建筑设计人员应当熟悉各种相关建筑法规,严格执行,不进行不符合建筑法规的设计。在注册建筑师的考试,有关建筑法规的比重也已经越来越大,这也深刻的体现了建筑法规的重要性。但是由于建筑设计规范很多,因此,相关的建筑设计人员应在熟练掌握的情况下,积极学习相关条文的补充和重新修订,及时地对新颁布的相关法规进行学习,为建筑设计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你可以去参考下(法学)

装配式建筑论文5000字

建筑毕业论文3000字篇4 浅谈建筑工程进度影响因素及其控制措施 一、建筑工程进度的影响因素 (一)自然环境因素 建筑施工过程中,自然环境的影响不可忽略,因为处于不同的地区,气候和水文有极大的差别,而不同的地质和地貌也会给施工进程带来不同的阻碍,周围环境的影响也要考虑在施工过程中,若建筑工程开设在崎岖的山路或交通不便的山里时,地形复杂,施工的地方狭隘,建筑材料供应困难,要是碰到比较恶劣的天气,施工的安全性也会受到考验,施工的困难也大大增加,从而影响了整个施工进程。 (二)施工资源因素 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施工资源必须得到有力的支持,首先要做到资金的及时到位,没有资金的支撑,建筑工程中的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的购买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建筑材料又是建筑工程完美实施的基础,有些企业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而在建筑工程上偷工减料,采用劣质的材料来完成施工,但却无法满足施工过程的要求,极易出现质量问题,而质量不过关,则建筑工程又要重新进行维修或者返修,从发展的眼光看,不仅延误了工程进度,还使得资源白白浪费了许多,从而使得整个工程的成本增加。 (三)施工技术因素 进行一项完整的工程前,往往要进性提前的安排和规划,而在施工过程中,各种自然条件的变化使得工程的具体落实不一定是按照原先的计划来进行,若之前的施工计划安排不合理,在后期的进程中就应做出相应的调整,而现阶段大多数建筑队伍对进度调节的能力有限,大多数情况下施工方案赶不上施工进度。另外,施工工程中若采用高新的技术和设备也会很难控制施工的进程。 (四)施工人员因素 施工人员是影响是施工进程的关键因素,一项庞大的建筑过程涉及的内容众多,且施工现场人员的数量也很多,施工的具体实施情况也无法一个一个仔细地检查,工作人员的施工技术和自身能力以及道德素质都直接关系到整个施工的进程,所以要对施工员进行科学的安排和管理,防止在施工期间出现纰漏,有的施工人员的技术较差,且自身素质较低,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则会大大增加施工的危险性,工程的质量也受到牵连,使得工程的进度难以把握。 二、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的措施 (一)科学管理施工进程 在建筑项目开展前,就应做好详细的规划和设计。首先,要去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和研究,因地制宜,科学的安排施工进度,制定完善的方案,对施工图纸进行严格的审查,开展技术交流活动,参与方认真分析研讨文件,并及时纠错,减少文件的错误,以确保施工持续稳定的运行。其次,施工前应对员工普及正确的施工意识,使其了解到确切的施工计划从而能更好的理解施工意图,组织员工学习规范的技术并掌握整个施工流程,使其在施工期间遇到问题时能进行相应的调整。最后,也要对承包方进行严格的审查,选择信誉良好且实力雄厚的承包商,明确劳务合同关系,落实各方责任,防止出现质量差错或者其他纠纷,提高施工效率。 (二)保证施工资源供给 没有充足的资源则无法实施建筑工程,所以要确保现阶段资金的流通,在安排每一段施工时,都要进行合理的规划,根据工作流程来确定资金使用的过程,并落实资金的支付。而在购买施工材料时,选择有信誉、质量高的厂家,并对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审查,对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小配件反复取样试验,确保施工材料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避免因小失大,影响施工的质量。另外,若购买大量材料时,对与材料的维护和防护等问题也要重视,减少外界条件对建筑材料的破坏和腐蚀,是施工进度持续有度的开展。最后,在施工期间,要保证设备的及时供应,并对建筑设备进行检查和故障排除,操作人员也应规范的使用设备仪器,保证整个施工高效率的进行。 (三)提高施工人员整体素质 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是一个工程中的主体,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影响着是施工的进程和质量。在施工进行前,要选择合适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仅要管理经验丰富、责任心重还要行动力和组织能力强,能带动整个施工团队有序快速的开工。而对于劳作在建筑场地的施工人员,企业应定期为他们开展技术培训,或者聘请相应的专家来对施工人员讲解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要素和项目内容,在开展项目前,要做好各项准备,根据具体的工程情况划分好不同的团队,进行平行作业,合理的组织施工进程,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工期时间。公司也可以安排适当的奖惩制度,调动起广大施工人员的积极性,让工作人员各司其职,保证施工顺利地进行。 (四)完善施工技术 施工技术影响着整个施工进程的快慢,在开展一项建筑项目之前,可以多多参考以前的项目,借鉴之前成功项目的经验,根据工程实施的周围环境,科学合理的制定项目计划,并将可能出现的情况都提前做出预选方案,若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则可以有条不紊的进行另一种备选方案。实施建筑过程中,对于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程时,可以借助其他技术力量来完成,或与其他工程相互协助同时施工,以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另外,在施工的过程中,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对原定计划进行合理地调整,不断完善进度管理技术和措施,若工程遇到不可抗力而不得不延期时,则应对人力和物力等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对施工人员的技术进行严格要求,避免出现施工错误,从而影响施工的质量和进度。 三、小结 影响建筑工程的因素有很多,而对建筑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更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开展一个复杂的项目前,项目管理者应根据具体的施工场地进行科学的预测和判断,在进行完善的考察后再制定合适的计划,加强项目的管理和人员组织,采购高质量的施工材料,提升施工人员的技术,工程竣工后也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证工程高效率的进行。 建筑毕业论文3000字篇5 试谈超高层建筑深基坑支护技术的应用 现今,伴随着高层、超高层建筑的不断涌现,深基坑工程逐年增多。当前深基坑支护技术应用范围很广,在高层建筑的地下车库、地下商场、地下室、地铁站等,都会涉及深基坑的问题。伴随深基坑施工技术的不断完善,为了更好的控制基坑支护施工的质量,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应依据现场条件、地质状况等,选取合适的基坑支护措施,进而有效的确保施工人员、周边建筑物的生命、财产安全[1]。 1深基坑支护技术的现实意义 在超高层建筑深基坑施工中,深基坑支护技术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深基坑支护技术,可以保证工程上部结构,满足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的基本条件,因而可以保证基础的整体质量[2]。其次,深基坑支护施工,可以为基础施工起到关键的作用,是基础施工的有力保障。第三,深基坑支护技术,为基础在刚度、强度方面提供了技术保障,有效的提高了建筑结构的可靠性、稳定性。 2深基坑支护技术分类 锚拉式支护 锚拉式支护,选用的材料主要有:钻孔灌注桩支护;型钢支护;钢筋混凝土板桩支护等。锚拉式支护,主要是采取在支护结构的上部,实施支撑、或者是拉锚,进而确保支护土壁的稳定。在实际中,为了节约材料,以及提高支护结构的承载力,常在支护结构的中部、顶部,增加一道或者多道,由抗拉结构构成的支护体系,进而确保基坑开挖的顺利实施。其受力情况与支护形式,具体如图1所示[3]。 悬臂式支护 悬臂式支护,与锚拉式支护选用的材料相同。悬臂式支护,主要是依靠支护结构,进入坑地土层中部分的水平阻力,确保在基坑挖土期间的挡水、挡土作用,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其受力情况、支护形式,具体如图2所示。 重力式支护 重力式支护,其选用的材料主要有:旋喷桩帷幕墙、深层搅拌水泥土桩挡墙等支护结构。重力式支护,具体的主要依据支护结构的强度、重量;土体中的锚固长度等,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 土层锚杆支护 土层锚杆支护,主要是在深开挖的地下室墙面;地面;坑立壁未开挖的土层等,进行钻孔、掏空至一定的深度,同时进行再扩大,进而形成球状或其余形状。同时在孔内放入钢管;钢丝束;钢筋,实施化学浆液、水泥浆液的灌入,进而形成与土层结合的抗拉力强的锚杆。 3超高层建筑深基坑支护技术的应用 深基坑支护技术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将深基坑支护技术运用到城市立体的发展之中[4]。探讨深基坑支护技术的应用,主要以城市中心区域的超高层建筑为例,高层主要采取钢筋混凝土,基础建设主要采取钢筋混泥土梁板筏基。 勘察水文条件 在进行深基坑支护建设时,需要对施工环境的水文条件进行勘察[5]。针对超高层建筑,对于水文条件而言,应据实说明建筑工程的地下水状况,进而有效的定位施工的深度,以及钢筋环的位置,确保深基坑技术保护层的厚度。 勘察地质结构 地质结构的勘察,需要明确工程位置的地形,进行地质土层的勘测,同时进行土体、岩土的对比,明确土体的稳定性。同时推断地基的承载标准值,进而确保超高层建筑施工的稳定。 做好工程质量控制 超高层建筑,是采取钢筋混泥土进行施工,因此应做好工程质量控制。首先,应确保施工原材料满足施工的标准要求。其次,确保施工程序的高效、合理、有序性。在具体施工中,应确保护筒的中心、桩中心偏差值在50mm内,控制好泥浆、孔底沉渣厚度,应使埋深度不能小于设定的数值。同时还应确保水下浇筑混泥土的连续施工,进而确保施工各方面的顺利实施。 确保施工支护的工作要点 支护工作的重要工具,就是锚杆。土层锚杆支护,可以有效的与土体进行有机结合,可以使建筑结构的稳定性大大提升,因此在支护工作中应重点进行实施操作。 4结语 基坑工程,是建筑工程的关键组成部分之一。深基坑施工的质量,直接的影响着超高层建筑的整体稳定性、安全性与持久性。深基坑施工技术,是工程顺利实施的保障,但在现实中深基坑施工技术,存在着技术的复杂性、多样性的问题,因此在未来我们更应加强对其技术的研究与认识,进而确保高层建筑的顺利施工。 猜你喜欢: 1. 建筑毕业论文范文 2. 建筑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建筑系毕业论文范文 4. 5000字建筑毕业论文 5. 建筑毕业论文范文免费 6. 建筑施工毕业论文范文

先选定题目啦可以多和导师交流然后自己查看相关论文寻找思路实在不会找我采纳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类毕业论文5000字左右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建筑工程类毕业论文5000字左右篇1 浅议我国绿色建筑对于节能与低碳经济的作用及影响 1 绿色建筑的解释 我国对Green Building的定义是: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由此可见绿色建筑并不是指屋顶花园,小区内的绿化越多越好,而是需要表达出一种概念。这就要求从设计之初便注重“绿色”的概念,将建设房屋所需消耗的能耗控制在一定量之内;还需要为居住者提供舒适、健康的使用感受;并且能够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 2 绿色建筑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要求 低碳经济提出的现实背景是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生存环境和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我国的煤、石油、天然气、水、森林总量均居于世界前列,而人均占有量却全部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所以低碳经济必然是我国未来发展的方向。 作为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业,其具有规模大、能耗高、相关产业链广、寿命周期长的特点。因而Green Building在我国的推广、应用具有非常迫切的现实要求。 2009年12月全球气候变化峰会在哥本哈根召开,温家宝在会上发言说: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能源结构以煤为主,降低排放存在特殊困难。但是,我们始终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重要战略任务。 3 绿色建筑的发展 国外Green Building的发展 1990年世界首个Green Building标准在英国发布 1993年美国创建Green Building协会 1996年香港地区推出自己Green Building的标准 1999年台湾地区推出自己Green Building的标准 2000年加拿大推出Green Building标准 我国Green Building的发展 建设部于2004年9月启动了“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 200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颁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07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推动Green Building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等一系列措施。 截至2011年底,中国取得Green Building标志的项目达353项,其中设计标识项目330项,运行标识项目23项。 2014年我国又发布了新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 4 绿色建筑的认识误区 绿色并不等于高价格和高成本 Green Building是一个广泛的概念,绿色并不意味着高价和高成本。比如新疆有一种当地的特色建筑,墙壁由石膏和秸秆组合,保温性好,加上当地样式的屋顶,就是典型的绿色建筑,造价非常便宜。再比如延安的窑洞冬暖夏凉,经过改造后就是一种很好的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不仅局限于新建建筑 好多以前的老旧小区经过改造后也可以成为绿色建筑。比如在北方冬天供热时,一部分居民家里暖气不热,另一部分居民家里却热的开窗散热。政府应给每户安装热计量表,使得热量可以像电表和水表一样,按需所用,而不是像以前的大锅饭一样,一些人吃不饱,另一些人却吃的太撑。 建筑节能不只是政府的职责 政府应大力进行宣传,要让老百姓明白绿色建筑的概念和含义,并不是有鲜花绿草、喷泉水池、绿化得好的楼盘就是“绿色建筑”。 5 我国绿色建筑的推广与运用 研究和推广符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建筑 我国人均收入不高的情况下,我们引进绿色建筑标准和技术时,要充分考虑建筑的建造成本和使用成本,这样的绿色建筑和节能技术才符合中国国情。比如采用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灯、节水马桶、节能空调等,这样百姓不但能够减少电费、水费等日常费用的支出,还可以在几年内收回增加的成本。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的标识 绿色建筑的标识需要在一系列的标准下进行评价。 ①在评价过程中,为了完善我国的Green Building评价标识体系,成立了专门的Green Building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并发布相关技术文件。 ②通过召开Green Building评价标识记者见面会、国际绿色大会Green Building评价与标识分论坛和Green Building评价标识推进会,将Green Building评价标识活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推广。 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环境测控优化研究中心开展Green Building标识咨询服务,协助地方政府和业主方申请Green Building标识。 我国绿色建筑推广的实例 国内首座智能化生态电厂投产绿建指日可待:随着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第二台百万千瓦超临界燃煤机组投产,我国首座智能化生态电厂一期工程全面投产,年发电量将达110亿千瓦时,有效地填补了我国东部沿海电力缺口。同时,以此为标志,华电集团发电装机容量突破1亿千瓦。 “升级版零碳馆”在沪现身可由卡车运到任何地方:在日前举行的零碳馆发布会上,零碳中心总裁、上海世博会英国零碳馆馆长陈硕说。世博零碳馆“升级版”,它集成了众多低碳、智能技术,能自行发电、供水。 海淀:海淀北部地区的低碳生态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启动,项目负责人俞东伟透露,海淀北部新区将设准入门槛,区域内的所有建筑都将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北部还将规划“绿道”系统,鼓励人们绿色出行。这里将建设成北京市最大的低碳生态区。 建筑工程类毕业论文5000字左右篇2 浅析建筑装修施工技术管理 近几年来,随着装饰行业的不断发展,装饰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科技含量都在提高,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竞争目益激烈,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为适应市场需 要,提高市场竞争都加大了编制拖工组织设计工作的力度,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的方法和水平都有很大提高。许多施工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已经突破了多年因袭的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形式,在其施工管理中发挥了一定作用。我们应当尽快提高编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工作水平,使我们的施工组织设计真正能够起到指导施工达到优质高效的作用。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要充分设计要细致 1.装修工程的准备工作应该更加充分 因装修工程具有最新技术应用多、材料样式种类多、工种涉及要求多、中间穿插的程序多以及对成品的保护要求高等特点,因此装修工程的准备工作应该更加充分,更加完善。对照设计图纸,施工管理人员要进行细致的比对分析,对每项装修工程都要设计出最优化的施工方案。 2.施工管理人员是整个项目能够顺利进行的核心 项目的正常运转要通过施工管理人员的相互协作完成,因此一个项目中应有比较完善的人员管理体系。通常在一个项目中应包括项目总监、施工人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预算人员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等岗位,每个岗位所需人员数量应根据该岗位的需求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 1.针对性: 认真编写“工程概况”: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踏勘记录、招标答疑文件准确扼要地叙述工程概况十分重要,它显示了投标单位对施工项目的理解和把握程度。“工程概况”中着重点应有施工项目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工程施工特点分析,这是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施工项目拟定和编制施工的准备、部署、施工工艺、各项保证措施、各项计划的前提和依据。编写“施工部署”:“施工部署”是施工的战略部署、战术安排,是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体现针对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施工部署”主要应有如下内容:①施工区段划分各区段的施工特点); ②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表; ③主要施工顺序、主要工艺流程(流水、交叉施工); ④工程施工所需工种安排(说明主要工种的工作范围); ⑤重点施工空问说明; 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⑦与业主、设计、监理建筑各专业的协调配合措施 等。若招标要求投标方对施工质量和工期等做出承诺,施工组织设汁中必须明确做出承诺回答。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顺序、结构形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施工项目需要的项目部人员、组织结构、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施工工艺、进度计划等几大要素做出安排。 对于招标书中提出的与施工有关的问题,必须做出具体明确的回答,满足招标的要求。对招标书中提出或未提出,但工程项目施工中实际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必须编制出相应的对应措施和解决办法,能显示出自身的能力和实力。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根据招标要求和项目施工需要,具备有项目经理部主要成员工程履历、资质证明文件,项目经理履历及资质证明文件。 2.可行性: 在拟定工程施工项目部人员的组成时,所需任职人员的安排必须全面,避免缺职,以免造成现场管理失控,与项目施工各部管理,需保证体系的人员职务安排必须前后一致,证明项目部各管理系统清晰、明确、高效、运作畅通。针对招标要求的施工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拟定各项保证措施时,必须切合工程施工的特点需要。对以下可能出现的问题拟定有相对应的可靠措施,证明该施工组织设计的可行。 ①招标要求的超常规施工或提前竣工(施工工作时问短于实际需要时间),或在特殊环境条件下(如外装修冬季施工、场地限制等)施工。 ②招标要求的或投标承诺的通过施工进一步降低成本。 ③落实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三、现场施工技术问题处理 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工艺复杂,材料品种繁多,现场施工工种的班组多,要求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务必做好各种技术准备。 首先。必须熟悉施工图纸,针对施工合同要求,尽最大限度去优化每一道工序,每一分项分部工程,同时考虑公司内部的资源(比如施工队伍、材料供应、资金、设备等以及气候等自然条件,认真、合理地做好施工组织计划。确保每一分项工程能纳入受控范嗣之中。 其次。针对工程特点.除了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外,还必须在具体施工工艺上作好技术准备,特别是高新技术要求的施工工艺。技术储备包括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长 及工人的新技术新工艺培训,施工规范、技术交底等工作。通过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技术交底,可以使施工技术工人、工长熟悉新的施工工艺。新的材料特性。共同提高技术操作、施工水平,进而保证施工质量。 此外。从技术角度出发,施工质量能否达到相关的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仅仅从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作出严格的要求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相应的质量检查制度。而建立完善的质检制度、质检手段都必须经过科学的论证,所以,必须针对每一工序、每一施工工艺的具体情况提出不同的质量验收标准。以确保工程质量。 现场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包括: (1)进场材料、设备的验收管理; (2)施工样板的质量控制和确定; (3)各施工工序的质量验收; (4)出现质量问题后的整改监督管理等。 在质量控制上,相关的负责人一定要有较强的原则性和认真的工作态度。 猜你喜欢: 1. 建筑毕业论文5000字 2. 建筑工程造价毕业论文5000字 3. 5000字建筑毕业论文 4.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毕业论文5000字 5. 建筑工程造价控制论文5000字

论文写作,先不说内容,首先格式要正确,=========现在的论文,只要是原创都要收费,一篇完整的论文,题目,摘要(中英文),=========商业社会也没办法谁愿意免费给你写论文目录,正文(引言,正文,结语),致谢,=========你在这问也没用,我去年的论文找参考文献。规定的格式,字体,段落,页眉=========【4930页脚,开始写之前,都得清楚的,你的论文=============92524写的】算是写好了五分之一。然后,选题,你的题==================质量还不错,你可以去看下目时间宽裕,那就好好考虑,选一个你思考最成熟的,可以比较多的阅读相关的参考文献,从里面获得思路,确定一个模板性质的东西,照着来,写出自己的东西。如果时间紧急,那就随便找一个参考文献,然后用和这个参考文献相关的文献,拼出一篇,再改改。正文,语言必须是学术的语言。一定先列好提纲,这就是框定每一部分些什么,保证内容不乱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