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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风险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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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风险研究论文

可以写写信用卡“审批制度与坏账率”。可以看看,百度知道里80%的信用卡问题都涉及还款逾期的问题。套现广告更是层出不穷。中国发展银行卡还是借记卡为主,信用卡为辅的。从信用卡办理的社会现状开始写,审批不严格,收费代办,伪造证件,内外勾结等等。中段引入一些信用卡数据,如卡量,使用量,还款率,利息,坏账率,各行发展状况等。最后写写自己的看法和改善现状的想法这样的论文结论比较虚,可操作性不好比较,老师也不会为难你。又比较贴近生活,数据真实,可引用的东西比较多。但是书写量比较大,且不好借鉴别人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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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用卡作为一种现代化的支付工具,其本身带有一定的风险性。如何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信用一卡业务风险,减少发卡行损失,促进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就成各信用卡发行机构共同探讨的重要课题。为此讨论了信用卡中的风险防范。关键词:银行;信用卡;风险;防范1银行信用卡的风险特点透支风险透支风险在信用卡风险中透支风险尤以恶意透支为严重,这些持卡人无视信用卡章程规定,欺银行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不能绳之以法,利用银行信用卡结算,传递时间差冒险做案,侥幸逃窜,消遥法外,盲目自乐。风险一般来讲客户在办理信用卡时总是很直观地与储蓄存折、存单相比较。确实信用卡与存单、存折有许多功能相似之处,但又有与其相比更多的优点和更大的风险。存单、存折万一丢失,客户只要到办理存款的银行办理挂失即可阻止风险,而信用卡不慎丢失客户挂失后发卡银行则要上报总行迅速通知到全国成千上万个受理点和物约商户止付。然而由于使用信用卡出示的身份证有效期二十年之久,其年限跨度之大,使繁忙的银行和商户工作人员往往难以辨认身份证照片真伪,且冒用者只要在签字上略施小计便可蒙混过关巧取豪夺而后溜之,致使挂失后风险仍然存在。征信风险由于目前对于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导致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授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同一申请人可以在不同的银行间多头授信,并缺少对过度授信的有效监测手段,为个别信用不良者恶意透支开了绿灯,形成过度授信,导致授信风险。同时,由于信用卡业务竞争中,放松了对持卡人的信用调查,对于信用卡申请者的个人资信审查也越来越流于形式,致使新推出的可透支信用卡在发卡量迅速上升的同时,恶意透支的持卡者的数量也在急剧上升,增加了信用卡业务产生坏账的风险。个人风险个人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卡持有人安全用卡意识不强,信用卡丢失后不及时挂失;密码设置过于简单或使用生日、电话号码作为密码,丢失后很容易被破译或被熟悉的人掌握等。捡拾他人信用卡后取款的情形占到信用卡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情况,充分说明持卡人安全用卡的意识有待加强。2防范银行信用卡风险的措施强化立法控制发达国家对于银行卡交易的高度依赖是建立在高度成熟和完善的信用体系和法制基础之上的,我国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并健全法制。一是加快信用卡运行规则的立法,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二是加快打击信用卡犯罪的立法现行刑法中只是对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等四种情况进行处罚,但是根据近几年来信用卡犯罪的新特点,还应该把领信用卡非法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等行为纳入刑事处罚的范畴,进一步净化信用卡的用卡环境。完善内控监督信用卡风险产生的其根本在于操作不规范,风险管理技术手段落后。因此,必须加强风险防范基础管理,有效降低信用卡经营风险。(1)完善标准化的业务流程,严格制度操作。一方面,按照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和信用卡章程及制度规定,严格业务流程,规范操作程序,注重加强对受理申请人证件审查,避免违法或者人为的违规操作。另一方面,随着跨行业务的快速发展及各商业银行和银联系统的逐步集中,对技术标准中不能适应发展要求的与业务规范不一致,影响业务开展的制度规定进行完善,规范标准,提高可操作性。(2)建立多级控制体系,在落实岗位责任,完善信用卡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实行风险防范责任制,明确分解各业务环节风险责任,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严格内部管理,使每一个业务人员和每一个操作环节都受到有效的控制和制约,防止见错不纠或放纵。(3)建立健全信用卡签发审查和使用监督制度。要加强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的审查,加强对担保人或担保单位的信誉状况及偿还能力的审查。信用卡发行者要对申请持卡人进行人工调查或发卡行建立数据库。发卡行严格控制信用卡透支用途、最长期限、最高额度和利率档次等规定,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持卡人规定不同的透支额度,而且各个持卡人的透支额度可以因职业、教育水平和信誉状况不同而不同,规定持卡人一次消费的最高额度依持卡人的信用状况而动态确定,出现透支应及时收取本息。健全风险转化机制(1)严格信用卡担保制度。信用卡担保是信用卡业务中重要的一环。要逐步缩小信用担保、增大抵押担保的比例。资金担保一般属有价证券担保,应列表外科目核算,存单抵押应是本行开列的存单,由营业网点专夹保管,不得给予挂失和提前支取。(2)建立信用卡呆帐准备金机制。由于信用卡是集消费与信贷于一体的结算工具,有些透支发生逾期或呆帐损失是难以避免的,因而应按上年度末信用卡吸存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呆帐准备金,实行专户管理,以便风险发生后,可按规定数报批列支弥补。(3)建立信用卡保险机制。积极向保险公司投保,由社会来分担信用卡业务的风险,是银行信用卡管理的重要方式。一方面,让持卡人参加保险,使信用卡挂失后短期内的风险由社会承担,并规定保险与信用卡有效期同步,一旦信用卡遗失、被盗或被冒领而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按比例赔偿另一方面发卡机构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责任范围,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当发生风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养成安全用卡的良好习惯信用卡持有人应避免信用卡密码设置过于简单化,以生日、电话号码等易被人掌握或猜测的数字作为密码;在ATM提款时要注意周围有无异常人或物,输入密码时用手在键盘上方进行必要的遮挡,防止密码被偷窥;一旦发生ATM吞卡情况,不要轻信机器旁边张贴的信息,而要及时与开户银行联系,寻求帮助;在刷卡消费时,信用卡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等。参考文献[1]张德芬.论信用卡法律关系的独立性与牵连性[J].河北法学,2005,4:59.[2]宋小桃,王宏芹.关于银行持卡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思考[J].经济论坛,2005,10:64-65.[3]武剑.中国银行业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前景分析与策略选择[J].国际经济评论,2003,2:40-43.[4]谢罗奇,李小林.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及其防范对策探析[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6,(4):483-487.

信用卡风险防范问题研究论文

加强严格审批!以无形抵押物品来放信贷!增加核实项目!短信提醒公司座机及家庭电话征信时间!手机+家庭座机+公司电话录音核实,是否同一人,软件自己认定!ok!!!!!

网上银行风险的论文下载篇2 谈网上银行的信用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摘要:网上银行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网络银行是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产物,其独特的风险必须引起重视。其中,信用风险已成为网上银行深入发展的瓶颈,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控制。 关键词:网上银行 信用风险 信用机制 一、网上银行的内涵 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在线银行,是指金融机构利用Internet网络技术,在Internet上开设的银行,是一种全新的银行客户服务手段,使客户可以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只要能够上网,客户足不出户就能够安全便捷地管理活期和定期存款、 、信用卡及个人投资等。可以说,网上银行是在Internet上的虚拟银行柜台。网上银行又称为“3A银行”,因为它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二、我国目前网上银行的信用风险 1.信用风险的含义。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双方在到期日不完全履行其义务所带来的风险。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交易双方不直接见面,身份难以确认,追究违约责任等方面有较大的障碍。金融也是具有虚拟性的服务特点,因此,相比传统金融而言,基于网络而产生的金融业务更容易发生信用风险。 在信用价值被忽视的情况下,一些银行和个人既不会有目的地利用信用手段增强经营实力,也不会注重自身的信用形象和地位,造成了宝贵的信用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历史和现实表明,市场经济越发展,就越要求诚实守信,这是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础和标志。 2.我国的信用发展现状。最近几年,虽然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社会信用体系发育相对滞后,银行交易活动中失信现象非常严重。在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方面我国目前还基本属于空白,信用风险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交易当事人的不诚实不诚信的行为屡见不鲜,彼此金融行为具有短期化倾向,而最主要的是对相应的不诚信的交易行为的惩戒力度非常不够,使当事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他个人为此付出的机会成本太低,远远低于他不诚信所得到的好处,而社会上没有一种舆论对他进行谴责。 首先,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严重缺乏。在网上银行业务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都在由电子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的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的真实性验证的难度加大,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信息不够通畅,从而增大了信用风险。很多企业与个人对于信用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社会上信用缺失现象非常普遍,没有信用的经济个体,竟然还会有交易行为的发上,说明整个社会行为和舆论取向会大大制约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不利于信用状况的改善和提高。 其次,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所导致的违约的可能性很高。网上银行的信用风险不仅有技术层面的因素,还有制度层面的因素。我国目前社会信用状况的不完善性,整个社会对信用评价的重视程度不高,个人和企业用户对网上银行还没有达到完全信任,这也间接阻碍了网上银行的发展。 3.银行机构内部的信用风险。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是建立在一定的信用基础上的,我国网上银行业务系统还有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网上银行业务引发信用风险的机会比以往增加。例如,当银行未能稳定地提供安全、准确与及时的网上银行服务和产品或者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不如公众预期的那样好时,银行信用受到质疑;内部员工操作失误和欺诈使用户遭受损失,可能会削弱消费者或整个市场对银行是否具备适当管理互联网交易能力的信心,甚至还会导致整个网上银行业务系统因客户流失而中断,银行信誉便因此受损。所以没有信用的基础,想要高效地进行网上银行业务,确实是不现实的。 信用风险影响着银行建立是否新的客户关系或业务渠道,也可能导致银行面临诉讼、财务损失及客户流失的不利局面。如果银行机构因从事网上银行业务而遭受信用风险,那么网上银行业务这一新生事物的生命力将会受到削弱,其 发展势头也必将遭到遏制,会起到反方向的作用。 三、信用风险的防范对策 1.健全建立信用机制。要建立整个社会信用机制是一个社会系统复杂工程,要全方位地努力,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配套工程,以期能够构建起比较完整的制度框架。 2.建立银行内部信用管理机制。银行内部应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管理机制,对客户进行追踪调查,以保障银行的切身利益,促进网上银行信用体系建设。具体来说,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1)加强网上客户档案管理。银行在进行网上业务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及时根据用户信息的变化及时调整信用额度,就会使得优良的客户定单得不到增加,也无法及时发现信誉较差的客户,造成信用损失。随着网上银行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和普及,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网上客户档案,并定期进行跟踪调查,以更好地维护企业自身利益。 (2)提高风险测量水平。信用风险评估对银行来说是一项复杂而极其重要的工作。要求银行具备准确地识别的风险和实力,在整个银行的范围内为用户评定出统一且准确的信用等级。银行也需要培养专门的人才从事信用管理的工作。 (3)合理利用客户信用信息。目前,针对房屋贷款还款信用规范还是比较普遍的,有效地利用这些信息,做到资源共享,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3.建立第三方信用服务认证机构 。建立第三方信用服务认证机构,目的是与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接轨。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是以第三方的身份出现的,可以站在一个客观的立场,极力维护评级的公正性,可以帮助银行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进行评级。在当前我国信用环境恶化的状况下,必须强调信用评级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一方面通过向银行提供所需的信用报告帮助银行防范信用风险,另一方面通过信用中介机构特有的信用信息的传递机制,促进有效的社会惩罚机制的形成,使失信的企业和个人的失信成本要远高于其失信所获得的“收益”,以此来弥补 法律惩罚的不足,确保社会信用功能的有效发挥,促进整个信用秩序的根本好转。 4.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监管机构的建设。要防范信用风险,必须建立起以监管当局牵头的,同时要跨部门的,包括银行、工商管理、公安、税务等多部门协同的监管体系,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做到信息共享。 社会信用体系能够有效减少 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规范发展。人们在 经济交易中,只有具有确定的安全预期心理,才会很安心的很规范的进行金融活动,否则,信用无法建立,网上银行的业务也无法继续创新和扩大。 猜你喜欢: 1. 金融风险方面的论文免费下载 2. 金融风险的论文免费下载 3. 网络银行风险监管措施毕业论文 4. 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5. 电子银行业务风险方向论文

摘要:信用卡作为一种现代化的支付工具,其本身带有一定的风险性。如何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信用一卡业务风险,减少发卡行损失,促进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就成各信用卡发行机构共同探讨的重要课题。为此讨论了信用卡中的风险防范。关键词:银行;信用卡;风险;防范1银行信用卡的风险特点透支风险透支风险在信用卡风险中透支风险尤以恶意透支为严重,这些持卡人无视信用卡章程规定,欺银行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不能绳之以法,利用银行信用卡结算,传递时间差冒险做案,侥幸逃窜,消遥法外,盲目自乐。风险一般来讲客户在办理信用卡时总是很直观地与储蓄存折、存单相比较。确实信用卡与存单、存折有许多功能相似之处,但又有与其相比更多的优点和更大的风险。存单、存折万一丢失,客户只要到办理存款的银行办理挂失即可阻止风险,而信用卡不慎丢失客户挂失后发卡银行则要上报总行迅速通知到全国成千上万个受理点和物约商户止付。然而由于使用信用卡出示的身份证有效期二十年之久,其年限跨度之大,使繁忙的银行和商户工作人员往往难以辨认身份证照片真伪,且冒用者只要在签字上略施小计便可蒙混过关巧取豪夺而后溜之,致使挂失后风险仍然存在。征信风险由于目前对于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导致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授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同一申请人可以在不同的银行间多头授信,并缺少对过度授信的有效监测手段,为个别信用不良者恶意透支开了绿灯,形成过度授信,导致授信风险。同时,由于信用卡业务竞争中,放松了对持卡人的信用调查,对于信用卡申请者的个人资信审查也越来越流于形式,致使新推出的可透支信用卡在发卡量迅速上升的同时,恶意透支的持卡者的数量也在急剧上升,增加了信用卡业务产生坏账的风险。个人风险个人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卡持有人安全用卡意识不强,信用卡丢失后不及时挂失;密码设置过于简单或使用生日、电话号码作为密码,丢失后很容易被破译或被熟悉的人掌握等。捡拾他人信用卡后取款的情形占到信用卡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情况,充分说明持卡人安全用卡的意识有待加强。2防范银行信用卡风险的措施强化立法控制发达国家对于银行卡交易的高度依赖是建立在高度成熟和完善的信用体系和法制基础之上的,我国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并健全法制。一是加快信用卡运行规则的立法,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二是加快打击信用卡犯罪的立法现行刑法中只是对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等四种情况进行处罚,但是根据近几年来信用卡犯罪的新特点,还应该把领信用卡非法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等行为纳入刑事处罚的范畴,进一步净化信用卡的用卡环境。完善内控监督信用卡风险产生的其根本在于操作不规范,风险管理技术手段落后。因此,必须加强风险防范基础管理,有效降低信用卡经营风险。(1)完善标准化的业务流程,严格制度操作。一方面,按照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和信用卡章程及制度规定,严格业务流程,规范操作程序,注重加强对受理申请人证件审查,避免违法或者人为的违规操作。另一方面,随着跨行业务的快速发展及各商业银行和银联系统的逐步集中,对技术标准中不能适应发展要求的与业务规范不一致,影响业务开展的制度规定进行完善,规范标准,提高可操作性。(2)建立多级控制体系,在落实岗位责任,完善信用卡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实行风险防范责任制,明确分解各业务环节风险责任,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严格内部管理,使每一个业务人员和每一个操作环节都受到有效的控制和制约,防止见错不纠或放纵。(3)建立健全信用卡签发审查和使用监督制度。要加强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的审查,加强对担保人或担保单位的信誉状况及偿还能力的审查。信用卡发行者要对申请持卡人进行人工调查或发卡行建立数据库。发卡行严格控制信用卡透支用途、最长期限、最高额度和利率档次等规定,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持卡人规定不同的透支额度,而且各个持卡人的透支额度可以因职业、教育水平和信誉状况不同而不同,规定持卡人一次消费的最高额度依持卡人的信用状况而动态确定,出现透支应及时收取本息。健全风险转化机制(1)严格信用卡担保制度。信用卡担保是信用卡业务中重要的一环。要逐步缩小信用担保、增大抵押担保的比例。资金担保一般属有价证券担保,应列表外科目核算,存单抵押应是本行开列的存单,由营业网点专夹保管,不得给予挂失和提前支取。(2)建立信用卡呆帐准备金机制。由于信用卡是集消费与信贷于一体的结算工具,有些透支发生逾期或呆帐损失是难以避免的,因而应按上年度末信用卡吸存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呆帐准备金,实行专户管理,以便风险发生后,可按规定数报批列支弥补。(3)建立信用卡保险机制。积极向保险公司投保,由社会来分担信用卡业务的风险,是银行信用卡管理的重要方式。一方面,让持卡人参加保险,使信用卡挂失后短期内的风险由社会承担,并规定保险与信用卡有效期同步,一旦信用卡遗失、被盗或被冒领而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按比例赔偿另一方面发卡机构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责任范围,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当发生风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养成安全用卡的良好习惯信用卡持有人应避免信用卡密码设置过于简单化,以生日、电话号码等易被人掌握或猜测的数字作为密码;在ATM提款时要注意周围有无异常人或物,输入密码时用手在键盘上方进行必要的遮挡,防止密码被偷窥;一旦发生ATM吞卡情况,不要轻信机器旁边张贴的信息,而要及时与开户银行联系,寻求帮助;在刷卡消费时,信用卡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等。参考文献[1]张德芬.论信用卡法律关系的独立性与牵连性[J].河北法学,2005,4:59.[2]宋小桃,王宏芹.关于银行持卡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思考[J].经济论坛,2005,10:64-65.[3]武剑.中国银行业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前景分析与策略选择[J].国际经济评论,2003,2:40-43.[4]谢罗奇,李小林.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及其防范对策探析[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6,(4):483-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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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结算风险研究论文

信用证支付 最大的风险就是信用风险了 同时也要注意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和监控

跟单信用证使用中的欺诈行为和相应的防范措施摘要:在当今世界的国际贸易中,普遍采取信用证作为贸易结算的方式。由于信用证所具有的表面真实性、独立抽象性等特点,为国际贸易带来了相当的便利和发展,但是同时也给信用证制度埋下了隐患,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实施针对信用证的行为,给贸易中的参与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文章主要介绍信用证欺诈相关的一些常识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关键词:信用证概念;跟单信用证欺诈;防范措施信用证付款方式具有汇付、托收等其他国际支付方式所不可比拟的优点,从事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以及作为付款人的银行都可由此获得方便。因此,自其诞生以来,日益受到各国贸易商的青睐,甚至被誉为“国际贸易的生命血液”,一去干预会令血液无法畅通即会对国际贸易带来无可估计的损害。但因为银行的付款与买方的收货在信用证交易中是两个毫无瓜葛的环节,信用证欺诈往往由此应运而生,尤其是围绕提单展开的欺诈活动不胜枚举。一、信用证的概念根据UCP500第2条的定义,所谓信用证,“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根据此约定,一家银行(开证行)按其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议付。”跟单信用证,只要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提示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银行就向卖方支付规定数额的款项。银行决定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及单据之间是否相互一致,即“单证相符”。二、信用证中提单欺诈的种类和特点从提单本身的性质来看,提单是承运人对货物出具的收据;证明货物已经收到,同时也证明托运人(或货主)已经把货物装在船上。提单也是一张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据;它是由提单背面的条款所决定的。根据这些条款,约束了承运人与托运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重要的,提单还是一张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法律上称之为“物权凭证”。目前,利用提单比较普遍,曾有犯罪学权威说过:“提单与名画同样价值不菲,但要伪造提单却比伪造蒙娜丽莎像容易得多”,也有人形容提单是“一把打开浮动仓库的钥匙”。由此可见,提单容易得逞,后果非常严重。如果货物不存在而伪造提单或者废物冒充好的货物是一种很“显性”的欺诈,是“大假”,比较容易察觉,但本文更关注的是以下这3种“小假”。第一,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这种情况是提单的签发日期在形式上与信用证相符,但却是托运人和承运人合谋预借或倒签提单,从而对收货人(买方)构成欺诈行为。一是预借提单。在货物实际并没有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期限内全部装上船付之运输的情况下,承运人本不能签发的提单或只能签发备运提单,但他却签发出已装船提单。二是倒签提单。如果货物实际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所规定的装船日期,托运人为了顺利结汇,往往会要求承运人在提单上填上符合信用证规定的签单日期, 即倒签提单,以逃避违约责任。无论是《海关规则》、《汉堡规则》还是我国的海商法都明确规定承运人在实际装船后才能签发已装船提单,同时要求签单日期与实际装船日期必须相符。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行为篡改签单日期,直接违反了国际条约和法律的规定,更与“诚实信用”的商法原则背道而驰,构成了对买方的欺诈。这种行为在美国会触犯刑法,坐牢时间高达5年。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欺诈案的特征主要有:所谓的出口商要求进口商开具的信用证为即期信用证。出口商凭单即可要求议付行议付;船公司、船只、起港均由出口商负责指定;品质证书由出口商所在地有关机构签发;收货收据不构成信用证下改付所需单据的组成部分。第二,卖方用保函换取承运人签字的虚假的清洁提单。清洁提单是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注有关货损或包装不良之类批语的提单。反之,如承运人加注了货物表面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语的提单,称为不清洁提单,例如提单上批注“渗漏”、“3件损坏”等。由于外表不良的货物在海运中极易受损,因此收货人开出的信用证一般规定以清洁提单作为结汇条件。根据国际商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出版物)第13条6款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接受其表面上注有诸如‘发货人装载和记数’或‘内容据发货人报称’条款或类似词语的运输单据”。所以持不清洁提单到银行办理结汇手续,必遭银行拒付。实践中,当托运人提供的货物外表状态不良,且又无法更换包装或修复货物时,他们不希望承运人签发不清洁提单,因为这样不便结汇,所以托运人通常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保函中表明:“承运人未将货物不良状况批注到提单上而可能承担对收货人的赔偿责任,由托运人负责。”通过这种形式,承运人将本来该签发的不清洁提单改为清洁提单签发出去。虽说收货人事后可向承运人索赔,但这已使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由此可见用保函签发清洁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串通欺诈第三者收货人的行为,应视为非法。三、针对信用证中提单欺诈的对策(一)买方可采取的对策1、找资信可靠的贸易伙伴。买方在每一笔交易时都必须谨慎行事,在基础合同订立前的准备阶段就达到预防和减少提单的效果。在拓展其业务领域时不能急功近利,而应当稳中求胜,通过卖方所在国的资信评估机构、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对其资信进行调查,并建立起完备的供方档案,以备在今后的交易中查询。2、选择适当的价格术语,力争己方对船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的选择权。对于买方来说,选用FOB价格术语安全可靠的程度要高一些。因为根据国际商会《199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FOB的解释,买方有租船订船、自行办理保险的义务。据此,买方可自行选择资信良好的公司承运货物,选择可靠的保险公司予以承保,这样就可杜绝卖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欺诈行为。(二)银行可采取的应对措施1、严格把好审单关,熟谙UCP500关于银行业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谨慎地表面上审核单据。在信用证结算中,银行是根据买方在开证申请书中的授权行事的,而通知行、议付行又是根据开证行的授权行事的,如果这些银行在办理信用证的过程中,超出了授权范围,即未严格按信用证办事,接受了受益人提交的不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买方就有权拒绝付款赎单。因此,银行为了自身的利益,必须在审核单据时小心谨慎。2、积极扩大国际业务网络的同时,保持高度警惕,选择资信良好的银行作为业务伙伴。信用证付款是通过银行的国际业务网络实现的,银行本身的信誉良好以及银行之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无疑会便利信息的及时传递,便利银行合作打击信用证欺诈行为。(三)立法对策综上所述,利用提单进行欺诈的行为危害极大,然而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还是一片空白。为了严厉打击这类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我国应该增加这方面的立法,使这些行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制裁,也能更有力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正常的海运贸易秩序。1、对UCP500进行修订。如可以对UCP500进行修订,规定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存在欺诈,银行有权暂拒付款,对单据的真伪性及基础合同交易的有关事宜进行适当调查,而此种调查以银行力所能及和不影响权利方合法权益为限。银行有权就其调查工作向有关收益方收取一定费用。2、《海商法》中应增加禁止承运人进行倒签提单行为和预借提单行为的条文,对于用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行为也应参照有关国际惯例及其对收货人的效力加以详细规定。信用证的欺诈行为不会消失,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完美的制度。对于信用证的欺诈行为,只能对信用证制度进行不断的完善修补,警惕可能出现的以外状况。而信用证的使用,亦应强调其“信用”的宗旨。参考文献:1、伯纳德.惠布尔(Wheble,B.)著;交通银行总管理处国外业务部译.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关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质疑的意见(1984-1986年)[M].上海翻译出版公司,、简·C·德克尔编;俞浩明,姚念慈,姚永昌译.跟单信用证案例研究[M].上海翻译出版公司,、李金泽.信用证法律风险防范[M].中信出版社,、刘重力,金淑云.国际贸易实务[M].南开大学出版社,、徐璐,白力威,韩文霞.国际结算[M].南开大学出版社,、张林森,王小雪.风险与收益的博弈 信用证业务操作与技巧[M].中国经济出版社,、左晓东.信用证法律研究与实务[M].警官教育出版社,、顾肖荣,丁慕英.信用证、信用卡、外汇票据犯罪认定与处罚[M].台海出版社,、孙应征主编;李钢等著.涉外民商事法律原理与实证解析[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作者单位: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风险及其防范信用证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在银行与金融机构参与国际贸易结算中逐步形成的 信用证支付方式把进口人履行付款责任转为由银行来付款 保证出口人安全迅速收到货款 买方按时收到货运单据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人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同时,也为进出口双方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所以,自出现信用证以来 这种支付方式发展很快,是目前世界上一种主要的国际结算方式,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结算中占较大比重。信用证作为一种成熟的国际结算方式,给进出口双方及银行都带来一定的好处和作用。但同时存在一些漏洞与弊端,也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风险。一、信用证存在的风险信用证就进出口双方及银行而言存在一定的弊端与风险 主要表现在:1、进口商的风险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银行只认单不认货,只要出口商做出的单据能够表面上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就能从银行取得承兑或货款。这样就有三种可能给买方带来风险。(1)出口商不守信用带来的风险如果出口商不守信用或纯粹是一个皮包公司或公司 就有可能交出的货是假的 而做出的单据是真的。这样 银行验单无误后就会付款给出口商,出口商取货款逃之天天 买方付款赎单后,凭提单取得假货而造成货款两空。例如 我国某进口公司曾经以信用证进口一批白金 付款提货时竟是一箱箱的石头。(2)出口商与承运人勾结带来的风险进口商品如果运用信用证支付方式 又选用ClF贸易术语,就很容易造成出口商与承运人相勾结。因为ClF术语是出口商负责租船订舱,出口商可以选用一些关系较好的船务公司或代理公司。这样,出口商与承运人就有可能勾结在一起,出口商与承运人为着共同的利益更容易做出真提单交假货,从而导致进口商的活动更易得逞,因为在所有单据中提单是最主要的一种单据,是一种物权凭证,如果承运人不配合 出口商就很难做到真提单交假货:承运人若得到好处和利益,做真提单交假货就更容易了。例如,我某公司向国外客户进口一批初级产品,按ClF价格条件、即期信用证付款方式达成交易,并由卖方以承租船方式将货物运交我方。我开证行已凭国外议付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付了款。但装运船只一直未到达目的港,后经多方查询,发现承运人原是一家小公司,而且在船舶启航不久已宣告倒闭,承运船舶是一条旧船,船货均告失踪。此系卖方与船方互相勾结进行导致我方蒙受重大损失的案例。(3)承运人不守信用带来的风险进口选用信用证和ClF贸易术语.进口方不负责租船订舱,进口方对航运公司的资信好坏不是很了解,如果航运公司不守信用,即使出口商所交的货是真货.好货 航运公司也有可能; 货物私下运到别处卖掉,侵吞进口方的货物货款 然后逃之天天。这种案例很多。例如.1 992年,香港一船公司本该将一船天然橡胶运到新加坡一进口商,后来该船公司竟将整船的天然橡胶卖给我汕头一公司 在广州港卸货时被国际刑警抓获。船公司获得汕头公司的货款后逃之天天。最后,天然橡胶还给了新加坡进口商。此案例新加坡进口商虽找到货物 但由于船公司的不守信用 使得汕头公司遭受货款两空的损失。如果没有国际刑警 那么 损失的就是新加坡进口商了。2出口商的风险信用证对出口商的风险表现在做单、交货以及开证银行或保兑银行的资信有问题等方面。(1)单证不符的风险信用证是一种银行的有条件的付款保证文件。用这种方式,出口商的收汇有保证。但能否取得货款 取决于开证行的资信和出口人所交的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对于开证行的资信出口商可以通过通知行事先加以了解。如果开证行的资信确实有问题,可以要求进口商更换开证行或增开一家保兑行加以保兑。开资行的资信解决以后,出口人收汇能否顺利就完全取决与出口人的做单与交单。信用证纯粹是一种单据业务 银行对卖方交来的单据必须”合理小心的审核”,只要确定单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银行就保证付款或承兑。如开证行确定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它可以拒绝付款,也可以自行确定联系进口人(申请人)对不符点予以接受。在这种情况下 出口人处于被动地位 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进口人的态度。如果这时该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看好 进口人就可能会同意银行付款赎单:如果行情跌落 进口人就会示意银行拒绝付款赎单。这样 出口商就有可能因单证不符而无法通过信用方式取得货款 卖方的收款只能降为托收方式 在行情跌落的情况下卖方的收款常常遭到买方的拒绝 造成货款两空。或者虽然货物不会被提取,但是,卖方要承受将货物另行处理或装运回来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和降价损失。(2)不按合同交货带来的风险出口使用信用证收取货款 银行只认单 不认货 往往会给出口企业的业务人员一种误解 只要交出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即可 忽略了交货也要符合合同条款的要求。尤其是在发现信用证的内容与合同的内容不完全一致而又觉得没有必要修改的情况下,业务人员往往只顾单证要一致,而不顾信用证条款也要与合同条款一致。从而导致货款顺利取得,而交货违反合同要求,遭受进口人索赔损失的局面。例如:我国某出口公司与非洲客户签订某商品销售合同,合同内容规定:每月按等量装运××万米。而信用证仅规定 分数批付运”。我公司业务人员见来证未列明“每月按等量装运X× 米”条款 为了早出口 早收汇,第一次交货时便将合同的一半一并装出。做单结汇时,开证行付清贷款。但客户接到装船通知后发现货物未根据合同装运,即向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我方公司赔偿损失。(3)开征银行或保兑银行的资信出现问题,造成出口商的收汇风险。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付款保证。出口商可凭信用证直接向开证银行凭单取款 而无须先找进口商 开证行或保兑行是首先付款人。因此.如果开征银行或保兑银行的资信能力出现问题 出口商就有可能收汇没有保障。3、银行存在的风险信用证给银行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议付银行的风险使用信用证收取货款 出口商只要做出单据能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就可以从议付银行那里得到贸易融资①打包贷款。打包贷款是指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出口商凭收到的信用证正本作为还款来源.在受信额度内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装船融资。主要用于弥补在生产或收购商品时有资金不足。发货后,客户将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单据提交该银行议付.将所得货款归还银行。②议付货款。出口企业开出汇票与单据交给当地的议付银行,议付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一致后.就用自身的资金垫付给出口商.出口商不管开出的即期汇票还是远期汇票.就可马上从议付银行那里取得货款。议付银行对即期汇票议付.即为出口押汇.对远期汇票议付.即为贴现。押汇贴现业务.是议付银行为解决出口企业的短期资金需求而提供的资金融通便利.议付银行将跟单汇票交给国外开证银行索汇时 若遭受拒付.对出口企业享有追索权。但如果出口企业不守信用逃之天天.或做假单据存心.议付银行的追索权化为乌有。(2)开证银行的风险信用证是开证银行有条件的付款保证书,只要出口商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开证银行就可替进口商垫付资金给出口商。在信用证中进口商从开证银行得到的好处是①进口押汇:开证银行审核单证相符以后立即付款的垫付行为。②通过假远期信用证为进口商融资便利。假远期信用证是将进口商在合同中的规定即假远期信用证开成远期信用证付款,但同时又规定贴现费和承兑费由进口商承兑并允许出口商的银行即期索汇的一种信用证。目的是便于买方利用开证银行的资金。开证行为进口商进行押汇或提供资金便利.一旦进口商逃之天天或死亡或存心.开证银行的资金无法追回,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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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保险风险防范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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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商务为我国外贸企业带来的商机与挑战 2、 入世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3、 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分析 4、 跨国公司在华扩张模式透析 5、 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及发展探析 6、 对外贸易与可持续发展战略 7、 试论中国对外贸易的宏观经济效益 8、 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隐忧 9、 中国在亚洲区域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10、 自由贸易与“绿色壁垒”——中国的外贸与环境保护 11、 绿色壁垒对出口产品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12、 中国农产品出口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3、 我国服装出口的优势与问题 14、 中美经贸关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5、 中日经贸关系回顾与展望 16、 无配额时代对纺织品出口的影响 17、 外资商业进入中国市场状况及影响研究 18、 试论欧盟对国际贸易模式的影响 19、 美元贬值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20、 东亚区域合作中的中国与东盟 21、 当前中国面临的国际经济摩擦与对策 22、 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及对策 23、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现状及影响 24、 外国对华反倾销问题探析 25、 中美贸易摩擦初探(浅议) 26、 论绿色壁垒对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影响 27、 WTO农业协定与欧盟及美国的农业政策的比较研究 28、 关于非关税壁垒的历史、现状及前景的分析 29、 WTO反补贴协议对我国政府补贴制度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30、 跨国公司从国际贸易转向国际直接投资的原因分析 31、 美国贸易301条款:贸易霸权主义还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32、 反倾销法: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 33、 WTO国民待遇原则与我国的企业制度改革分析 34、 东盟与中国经济发展的关系 35、 环境与绿色贸易壁垒 36、 SA8000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影响 37、 东盟零关税水果对中国水果业的影响 38、 新型国际贸易壁垒 39、 新美自由贸易带来的商机 40、 信用证风险如何规避 41、 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分析 42、 对外资的优惠政策与中国企业技术进步 43、 跨国公司并购对中国企业出口环境的影响 44、 WTO框架下的新贸易主义评析 45、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分析 46、 中国企业在国际工程招标中的竞争力分析 47、 中日经济的相互影响分析 48、 跨国公司避税的形式分析 49、 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健康发展的障碍因素分析 50、 取消纺织品配额对中国纺织出口企业的风险 51、 中国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52、 中国屡遭反倾销的根源分析 53、 “绿色壁垒”: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形式 54、 “技术壁垒”: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策略 55、 贸易保护主义的新趋势及我国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56、 试析“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特点与理论基础 57、 中国外贸运行和展望。 58、 我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评价与调整。 59、 浅析我国频遭国外歧视性反倾销的原因及应对之策。 60、 国际贸易实务中货款拖欠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61、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本质透析及对策研究。 62、 对我国出口商品结构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63、 对“出口导向”和“进口替代”两种外贸发展战略的再认识。 64、 如何完善我国出口退税的政策机制。 65、 我国出口低价竞销的原因及治理。 66、 中国加工贸易管理模式探析。 67、 浅析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中国的对策。 68、 新世纪中国继续扩大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必要性及举措。 69、 我国外贸企业应如何防范L/C风险。 70、 中美贸易摩擦日趋激烈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71、 我国应如何合理利用非关税措施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72、 浅析贸易自由与反倾销的关系。 73、 浅析贸易自由与保障措施的关系。 74、 浅析入世对我国补贴制度的影响。 75、 浅析我国关税的有效保护。 76、 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战略探析。 77、 WTO发展中成员优惠待遇探析。 78、 我国外贸企业盈利能力探析。 79、 经济全球化与我国企业跨国经营。 80、 浅论绿色贸易与多边规则。 81、 关于国际贸易中单证功能的思考。 82、 对报关有关问题的思考。出口信用保险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出口信用保险是以鼓励本国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贸易,开拓海外市场为出发点,为出口商和银行承担由于进口国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外汇管制、进口管制和颁布延期付款等)和进口商商业风险(包括破产、拖欠和拒收)而在出口收汇和出口信贷等业务上遭受的收汇损失的政策性险种,它是为出口合同项下企业享有的权益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特殊的政策和措施,由国家财政支持的保险机构具体操作和提供。其核心内容是保障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一、出口信用保险的历史与现状 政府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最早出现在1919年的英国,当时为鼓励本国商人向澳大利亚出口,英国成立了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出口信用担保署”,为出口商提供商品债权保险和融资担保。现代意义上的出口信用保险实际上包括保险与担保,其对出口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第一,对出口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保障,以降低或转移贸易、外汇、结算中的风险,使出口商从合同签订,直到最后结算收汇各个环节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第二,为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或项目融资服务。这一功能通过买方信贷担保、项目融资担保和固定利率融资以及保函保险等手段实现;第三,为出口商参与巨型出口或国际经济合作项目提供了机会。这样的项目涉及跨国采购,为保障各方利益,各有关国家通常在一家保险机构牵头的基础上,合作承保各自国家的出门或信贷部门:第四,国际化与一体化的发展有助于减少摩擦,保证各国出口商的平等竞争。 以英、法、德等国为代表的OECD国家于1998年4月1日达成最新的出口信贷与信用保险“君子协定”,它要求各成员国的信贷条件不得高于“君子协定”,否则必须事先通报其他各国,防止出现损害有关成员国利益的不平等竞争。正是这种公平与平等的特性,使出口信用保险得到WTO规则的认可。根据WTO有关补贴与反补贴的协议,出口信用保险属于补贴例外。因此,出口信用保险在国家支持出口方面的作用是合法而且独到的。相应地,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下,各国政府已经纷纷改变过去对出口所采取的补贴性政策支持,取而代之的是国际社会所接受和广泛采取的间接支持,其中出口信用保险正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据国际信用与投资保险人协会(简称“伯尔尼协会”)统计,全球国际贸易量中有12%是由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最高时达到14%。有些国家如日本、法国、韩国的这一比例已高达39%、21%和13%。英、法、德等国的经验表明,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已成为扩大本国资本货物出口、大宗货物出口和海外投资的重要手段,效果十分明显。上述三国向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一般有20%以上得到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这使它们的企业能够在政府支持下,以雄厚的实力和高度保障进出新兴市场。 二、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出口的促进作用 1.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企业防范和控制国际贸易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过程是一个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过程。作为风险的承担者,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最重要的日常工作是信息的收集、处理及评估。在多年的业务实践中,出口信用机构逐渐形成自己的信息网络,并积累了大量的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国别资料以及各国买家的资信材料。 出口商在办理信用险的过程中,出口信用机构往往根据具体项目,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承保前,保险机构要对贸易双方进行详细的资信调查,充分了解债权、债务双方的支付能力,为评估出口业务的风险程度提供充足的证据。承保后,保险机构还能及时跟踪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一旦出现支付风险或者信用风险,保险机构能够及时向出口企业提出建议,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保险业务完成后,保险机构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较完备的客户档案,为企业总结经验提供资料,全面提高出口企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因此,出口信用保险不仅为扩大出口提供了安全保障机构,更主要的是增强了出口创汇的信心和勇气。 2.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出口企业采取灵活的贸易结算方式,扩大出口。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公认比较安全的信用证结算方式,由于手续繁杂、审查严格和成本较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出口的进一步扩大。为简化手续、减少资金占用、节约通讯费用,买卖双方越来越多地采用非信用证付款结算方式,如D/P、D/A、O/A等,据统计,目前欧美企业之间信用证使用比例已降至10%~20%。但评估国外买方的信用风险除涉及买方的经营状况、财务实力、信用程度等因素外,还要考虑买方国家的政治、法律、经济等方面的风险,所以,越来越多的出口商感到难以把握出口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有些出口企业也因此而丧失了不少贸易机会,甚至还丢掉了许多老客户。 目前我国大多数出口企业最为看重的结算方式还是传统的信用证,一般公司内部对D/P、D/A、0/A等其他结算方式比较谨慎,有相当严格的权限规定,这样在以买方市场为主导,大多数客户都有赊销方面要求的新的国际贸易大环境下,显然处于不利地位。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则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正由于出口信用险承担了买方国家的政治风险及买方的商业信用风险,出口商才免除了因买方倒闭、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出口收汇也有了一定的保证,从而减少了逾期账款甚至坏账的产生。在出口信用险的保障下,出口商可以放心的结识新客户,开拓新市场,扩大业务量,促进出口贸易的迅速发展。 3.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出口企业获得融资便利,提高企业的资金效益和竞争力。出口企业长期以来的老大难问题——资金紧张,融资困难,是制约其加快发展的“瓶颈”。在全国范围内,外贸企业的自有资金比重平均只有15%左右,自身规模有限,加之国际贸易合同资金占用时间较长,仅仅依靠定金或自有资金通常难以满足资金需求,因此为了开展和扩大业务,外贸企业大量资金需要银行贷款。而银行虽然熟悉评估国内贸易债务价值,但是对国外债务的安全价值通常颇感茫然,从而使得出口商就国外应收款项进行融资十分不易。出口信用保险却可以在贸易融资方面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一些帮助:(1)在直接保障出口企业收汇安全的同时也就间接地保障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2)通过是否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融资银行对出口信贷项目的选择,根据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程度,银行在考虑贷款金额方面就能很容易地做出决定;(3)银行可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互通对国外买家及市场的风险信息,节约风险调查费用开支,加速决策,提高银行的竞争力。 所以,如果有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出口企业应收账款的安全有了保证,还贷能力增强,资产情况得以改善,企业通过转让出口信用保险收汇保障权益向银行融资,银行没有了后顾之优,应收款项融资变得相对便利得多,从而提高了企业的资金效益和竞争力。 4.出口信用保险能够通过账务追偿减少和挽回外贸企业出口贸易中的直接损失。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发展,国际贸易欠款亦随之大量增加。出口企业为扩大出口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纷纷采用商业信用结算方式出口货物。但由于缺乏信用风险管理经验,企业的逾期应收账款大量增加。据统计,我国出口企业的平均坏账率达5%以上,远远高于西方企业平均~的水平。当欠款出现后,出口企业又常常苦于不了解当地法律制度、惯例和程序,再加上语言方面的障碍,无法有效地进行境外追讨。信用保险区别于一般商业性财产保险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赔款的可追偿性。在出口信用保险十几年的经营过程中,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已经积累了宝贵的账款追偿经验和丰富的信息资源,初步培养了一支专业追账队伍,并与世界上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追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能够通过账务追偿为出口企业减少和挽回贸易中的直接损失。 5.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政府灵活实施外贸和产业政策,改善出口贸易结构,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重点即机电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看,1991年以后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从上升到1997年的。这一时期正是我国建立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关键时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出口增速急剧下降,但机电产品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了,其中,出口信用保险功不可没。此外,我国外贸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近年来能够有实质性进展,应该说出口信用保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险机构能够根据各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对其信用风险程度进行专业化的评估,同时,通过与伯尔尼协会和其他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进行信息交流,对世界各国市场的风险和信用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从而通过咨询等方式,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地开拓新市场、开发新产品,推动了外贸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发展。 6.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企业“走出去”,开展海外投资。贯彻“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安全都具有重大意义。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开办的海外投资保险就是政府鼓励本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强有力的政策工具,为世界各国广泛采用,能够极大地促进本国境外投资的发展。与一般商业保险不同,海外投资保险不以赢利为目的,有着鲜明的政策性特征,其作用主要在于通过承保征收、战争、汇兑限制和政府违约等政治风险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帮助企业转嫁风险、促进融资、开拓市场和加强风险管理。 海外投资保险包括股权保险和贷款保险两类产品。股权保险承保投资者的投资和既得收益因所投保的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贷款保险则对贷款人的贷款本金和既得利息因所投保的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海外投资保险是一种政府提供的保证保险,其实质是一种对海外投资者的“国家保证”,不仅由国家特设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执行,国家充当经济后盾,而且针对的更是源于国家权力的经营风险,而这种风险通常是商业保险不给予承保的。 三、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与展望 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始于198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接受政府的委托正式开办机电产品出口的信用保险业务,并在随后的几年里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在全国迅速推广开来,受保市场达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我国的外贸出口开辟了提高竞争力的新途径。1994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正式成立,并开展了包括出口信用保险在内的各项业务,从而形成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2家共同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局面。2001年12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合并以上两家机构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为我国唯一的专业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成立是我国政府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全新经济环境下,参照国际惯例,深化金融保险与外贸体制改革,加大对出口贸易政策性支持力度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经过10余年来的发展,已积累了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到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从保单条款及单证制定到业务人员的上岗培训;从国家风险、买家风险评价研究到承保诸环节如信息调查、限额审批、赔款处理和欠款追讨等方面的实际经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更是取得了迅猛的增长,市场覆盖面不断扩大,渗透率指标大幅度提高。仅2003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金额就超过21亿美元,实现保险业务收入亿元,出口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共获得银行融资亿美元,折合人民币60亿元。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立近3天就向“大连国际”支付3328万元巨额赔款,到日本“禽流感”事件中成为遭受封关损失的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及时雨,再到最近为中化和成达两家工程公司以BOOT方式投资印尼巨港电站项目提供1亿美元的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在支持出口贸易的发展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我国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出口信用保险对促进外贸出口的重要作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许多省、市、自治区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关的扶持政策,如河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财政厅也联合制定了《河南省出口信用保险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规定,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获按应缴并实际交纳保险金额的50%的专项资助。可以肯定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经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各类外经贸企业的共同努力,出口信用保险对提高我国外经贸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防范结算风险的作用将日趋明显。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发展规模和水平与国家的要求和我国出口贸易的需要尚有相当大的距离,承保规模小是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落后最主要的表现。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约占当年国家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远低于伯尔尼协会成员支持出口12%的平均水平。制定单独的法规、规章规范政策性出口信用体系;继续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和市场营销意识;建立科学的风险分析指标体系;改革费率机制,加快费率形成的市场化进程;不断拓展承保领域;加强对出口信用保险运营的科学管理等等,都是发展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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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题目只是一个开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可以帮你写国贸是国际贸易的简称(International Trade),指不同国家(和/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国际贸易是商品和劳务的国际转移。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国际贸易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两部分组成,故有时也称为进出口贸易。同时还有北京“国贸商城”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的意思。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不同国家(和/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 上海在逐渐成为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贸易是商品和劳务的国际转移。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 国际贸易由进口贸易(Import Trade)和出口贸易(Export Trade)两部分组成,故有时也称为进出口贸易。从一个国家的角度看国际贸易就是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国际经济与贸易是运用国际经济学中的贸易理论和分析方法,研究国际贸易发生的原因、国际贸易政策、国际贸易实务以及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关系的一门学科。

信用社金融风险研究的论文

请参考以下资料,希望对你写论文有所帮助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合作社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1844年成立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组织——公平先锋社以来,全球范围内的合作社总体上是不断壮大的,尽管合作社的原则、合作社宗旨以及合作社的组织体系、经营管理模式不断地随时代变迁而不断地加以修正,但合作社组织还是在艰难地前进,并业已成为人类和社会进步的一种重要的组织形态。随着市场经济的纵向深入,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也面临着困境与挑战。 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要化解两大矛盾 作为为农业、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农信社在支持农业经济发展上所起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截至2003年,全国农信社法人机构万个,各项存款余额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特别是近几年来,各地信用社积极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信用社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的金融纽带。 1997年以来,信用社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存在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信用社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产权不明晰,从而导致治理结构缺陷,农村信用社“三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徒有虚名,“一人说了算”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十分严重;行政干预现象严重,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和内控制度不健全。由于事实上所有者缺位,导致健全、完善信用社经营机制和内控制度缺乏产权基础,经营管理责任也难以落实;二是管理体制不顺。人民银行在加强对信用社金融监管的同时,暂时承担了过渡时期对信用社的行业管理职能,这种体制不利于监管机构依法监管和真正落实管理责任。而作为地方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对信用社相应的管理职权和责任不明确;三是历史包袱重,资产质量差,许多信用社经营困难,潜在风险很大;此外,信用社在服务方式、融资渠道和服务手段等方面还不适应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在不少地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要解决好两大矛盾。 一是合作性质与商业化性质的矛盾。信用合作社是19世纪以后欧美国家最早得到发展的合作社类型之一。我国20世纪50年代起步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最初的资本金源于农民的入股金,具有合作金融的性质,但是,后来却被演变为官办的农村金融组织,失去了合作制的本意。近些年来,全国多数地区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务工经商、劳务输出、跨地区就业、农业创业等现象不断增多,从而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但在现实中我们却发现:(1)信用社名义上是入股社员所有,但由于社员股金数量较少甚至越来越少,占资产总额比重偏低,难以体现出社员对信用社的所有权关系,使得农村信用合作社所有权主体虚化或缺位。(2)农民群众在信用社办理存款较多,虽然,目前在农村中实行小额信贷取得了一些好的效果,但总体上农民获得贷款的机会是较少的。因为信贷资金运动是以金融机构为出发点和归流点的货币资金的运动,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发放信贷资金的第一原则是偿还性,即确保借出的资金能及时归还,偿还性是信贷资金运动赖以存在和持续进行的本质要求。但是,在金融机构的借贷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借款人违约不偿还债务,造成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和利息收入经常发生损失,即金融机构要面临信贷风险的影响。而且长期以来,在农户申请贷款与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博弈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了农户贷款难和农村金融机构难贷款的问题。农户难以向农村信用社借款,而农村信用社在农村的贷款业务也难以进行,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大部分向城市和乡镇企业转移,部分农村存款负债以上交存款准备和在中央银行存款形式停止了在农村的流动。(3)1998年以后成立的乡(镇)级合作经济组织数量不少,但集农村政治、经济、社会责任于一身,同样难以发挥为“三农”发展服务的要求。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状况也是一个十分堪忧的现实问题。全国多数信用社的历史性亏损挂账较多。在严重的经营困境中,一方面,信用社认为农业经营风险大、农民收入水平低,不愿意为入股农民社员提供贷款,而是设法通过向农户以外的客户(包括城市工商企业等)提供金融服务来达到化解金融风险的效果;另一方面,入股农民社员深感信用社“合作”名不副实,转而构建并不规范的农村合作基金会。 为了走出困境,农村信用社也在积极摸索以产权制度变革为主线的经营管理模式。目前比较流行的有三种模式:农村信用社两级法人经营管理模式、县(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一级法人经营管理模式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行业管理模式。我们认为,无论采用哪一种变革模式,关键在于正确处理信用合作社的合作性质和其经营上商业化行为的矛盾。 二是非营利性行为与商业化行为的矛盾。目前,国际上非盈利性组织的商业化行为倾向与国内合作社组织的非营利性的主导动机之间存在矛盾。虽然说合作社组织并不是纯粹的非营利性组织,但它可以被视为处在“社会性企业光谱”中的某一点。所以,国际上有关非营利性组织发展的理论和实践也值得合作社系统借鉴。国内的合作社应当从其他非营利性组织的管理实践中得到启发,向一种复杂的商业企业的运作方式靠拢。j.格雷戈里·迪斯对这种倾向产生的原因作过以下分析:重商的时代精神使营利行为在非营利世界中容易被接受;许多非营利组织和领导人都在寻找以新的方式提供社会产品和服务,而不使收益人产生依赖心理;非营利组织的领导人正在寻找解决财务可持续发展问题的钥匙;非营利组织可利用的资金来源向更商业化的渠道倾斜;竞争对手也促使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者考虑将商业性融资作为传统资金来源的替代品。事实上,我们有理由相信,合作社组织作为并非彻底意义上的非营利性组织,理应比纯粹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更懂得如何利用商业化运作方式,使合作社组织更具竞争力,从而也能更好地为社员服务。 农村信用合作社要增强服务功能 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重要的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理顺管理体制,增强服务功能。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十分不平衡,各地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差异较大。按照改革方案,遵循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分别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完善合作制的试点。把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要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在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信用社的资产规模较大且已商业化经营的地区,可以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银行机构;在人口相对稠密或粮棉商品基地县,可以以县为单位将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县联社各为法人改为统一法人;其它地区可在完善合作制的基础上,继续实行乡镇农信社、县联社各为法人的体制。要加大对高风险农信社的兼并重组,对少数严重资不低债的,可考虑予以撤销。 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要坚持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即使是实行了股份制改造的机构,也要根据当地农村产业结构状况,确定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农,其信贷资金大部分要用于支持本地区农业和农民。 地方政府怎么办 国家公布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明确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应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对信用社依法管理,不干预信用社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不把对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和县、乡政府。”这实际上给地方政府出了个难题。很明显,金融与一般的经济工作有明显区别,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农村信用合作社后,很难处理工作中的矛盾:一是如何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特别是如何“统一组织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辖内信用社金融风险”。二是如何妥善处理政策性业务(支农)与商业性业务(盈利)的冲突。现行政策要求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服务“三农”、不以盈利为目的,实际上是对农信社的刚性约束,同时也等于把本应由政府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承担的社会职能,强加给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十分隐晦地将本属独立企业法人的农信社,人为地定位在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层次上。三是如何找到支农与盈利的结合点,求得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均衡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毕竟是企业,生存第一的本质属性永远无法回避。如果抛开效益一味讲服务、讲奉献,必然导致农信社经营亏损,久而久之,终将危及其自身生存,怎么谈得上更好地服务“三农”? 地方政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地方政府特别是省级政府要引导农村信用社坚持服务“三农”。同时,设法激活农村地区有效信贷需求,为农信社履行支农职责提供舞台。近几年,农村有效信贷需求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这既是当前农村经济运行偏冷的产物,又是造成农村经济运行更冷的诱因之一。因此,各级政府应制订、实施切合当地实际的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因地制宜,以市场为导向,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激活“三农”对信贷资金的有效需求。 二是按照“政企分开”的政府职能改革要求,地方政府对金融企业的管理只能是间接的宏观管理,而不能直接干预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活动。省级政府负责管理农信社,当务之急在于督促市(地)、县、乡各级政府摆正位置,转变职能,切实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宏观上制定实施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法规,引导和激励社会投资,用经济杠杆和法律武器促进国民经济适时实现战略性调整;微观上当好“守夜人”、“服务员”角色,打击包括逃废债者在内的所有违法违规、扰乱社会和经济秩序的“肇事者”,维护“三公”原则,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给社会经济活动的所有参与者以足够的信心。 三是深化对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村经济一体化的认识。 四是深化对防范、化解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风险是政府份内事的认识。 五是深化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独立企业法人地位的认识,充分尊重其经营自主权,不干预其贷款投放的具体操作。 六是配好省级管理机构和县级联社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准“一把手”。试点方案明确规定,试点地区可“成立省级联社或其他形式的省级管理机构,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承担对辖内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同时,赋予省级管理机构独立管理权,支持其充分尊重民意、严格按照上述原则,慎重选配县级联社领导班子。 七是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构建新的产权关系,并根据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把农信社真正办成有着科学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高度独立性的市场主导型企业法人,增强其规避不合理行政干预的能力,从根本上防止省级以下政府将财政风险转嫁给农信社。 八是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逃废金融机构债务行为,切实解决胜诉案件执行难问题。地方政府应以大局为重,以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为己任,不能以个别企业的所谓“稳定”为由,破坏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既定的游戏规则。 改革方案存在缺陷:模式与配套措施 尽管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方案已经尘埃落定,并且已在部分省市正式启动,但是改革仍然还有很多缺陷。我们认为主要在改革的模式及其与之配套措施。 首先,改革的模式需要进一步探讨。 如何有效地深化我国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依然是当前理论和实践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向,理论上有三种典型的思路:一是坚持合作制;二是实行股份制改造;三是办成股份合作制农村金融企业。此外,理论界还一度流行“再国有化说”,即将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再合并。 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农村信用社领域进行了三种模式的试点:原有农村信用社框架内的重组模式,即2000~2001年进行的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组建省联社为标志的江苏模式;股份制模式,即2001年在信用社基础上改组成立的常熟、张家港、江阴三市农村商业银行模式;农村合作银行模式,即2003年4月在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组的浙江鄞州农村合作银行试点模式。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村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何广文指出,现有三种试点模式各自仍有不同的问题。实行县一级法人体制后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仍然沿袭的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原有产权结构。同时农村信用合作社实际上是依靠政府的隐形担保而生存,政府通过中央银行实施的监管,现实地演变成为一种行政干预,农村信用合作社基本上蜕变成准国有银行机构。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主导下的对作为“准国有”组织的农村信用社的改组,实际上仅是准国有组织内部的改组。这种结构内的修修补补,不是一种有利于产权明晰的重组过程,也不是一种把现行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的合作制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实现,没有完成对农村信用社准国有金融机构性质的改变。因此,向县一级法人的过渡,只能算是一种次优选择。 苏南三市农村信用社,改制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在明晰产权、强化约束机制和增进绩效等方面的制度绩效明显,但是也有一定缺陷。因为如果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在传统农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必将产生农村金融抑制,作为弱质产业的农业和农村中小型企业,在信贷的效益选择机制面前,必然受到歧视,金融支持不足。同时这种模式并没有解决农村信用社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多元目标的冲突问题,中央要支农,地方要发展,监管部门要防范风险,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身要生存。这些目标在实现过程中难以保持一致,缺乏单一经营目标造成农村信用社经营思维混乱和经营者的机会主义问题。在这种多重目标的冲突中,地方政府常常通过行政干预获得地方利益,同时向农村信用社转移成本,然后是农村信用社通过问题暴露把成本汇总,形成不良资产和经营亏损,再把这个风险包袱转移给中央,中央监管当局通过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或某种形式的补贴化解农村信用社的风险,从而增加了改制成本。 有的学者认为,对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的股份合作制模式,尽管能够实现追求一定盈利和为社员服务并举,对中国大部分农村地区而言是一种可行的金融制度安排,但是实行股份合作制后,由于自然人股东众多,股权分散,他们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所有权难以体现,这表明农村信用社所有者缺位的旧病仍不能有效避免。 南京农业大学财政金融研究所褚保金指出,从江苏省的实践看,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未得到实质性解决,由此便产生一些消极影响,与此相关的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行受到质疑。目前的产权安排不能有效解决所有人缺位和内部人控制问题,因此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行受到质疑,“三会制度”难保不会重蹈覆辙,无论信用社经营状况如何,社员存在“搭便车”心理,认为不会对自身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另外这种产权制度的安排,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也不存在为社员服务的内在动力,通过外部监管来推动支农目标的实现其监管成本可能较高。 其次,需要制定一系列配套措施。 目前国家推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只是一个目标有限的试点。首先从改革方案的实施过程来看,它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如银监会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有着较高的资本金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而由于过去许多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了过重的农业政策性负担,没有外界的支持,自身难以改造。目前,央行已表态,将利用发放专项再贷款或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等方式帮助试点地区农信社化解部分历史包袱。同时,地方财政也应尽快制定出另外50%存量不良资产的“埋单办法”;再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划归省政府管理,如果没有相关的金融配套措施,也很难实施到位。譬如没有农业保险、农村存款保险机制,一旦发生大面积的系统风险,地方政府很难承担救助责任。其次,即使方案得到实施,要想达到最终期望的目的,也还有进一步改良的余地。 如方案重点解决了中央政府和省政府之间的权力与责任的划分,但问题的实质是如何使改制后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真正有积极性按商业条件运作,为此需要尽量减少政府的股权,积极引入多元化负责的股东,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基本决策权交还给所有者、董事会和由其任命的管理层。再如,如何保证股份合作制银行为了盈利,将资金运作非农化?将来有无必要更进一步下降管理层次,建立地市级管理的农业合作制银行以更好地满足基层农业的金融服务需求? 另外,我国目前尚未有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相关法律。取而代之以中国人民银行制度并负责实施的一些规定,以及各级信用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拟订的范本制订的章程,而这些规定和章程的法律效力比较低。按照法律经济学的理论逻辑,法律在经济运行中的基本功能是为市场交易提供了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使参与交易的各经济主体形成稳定的收益预期,从而减少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具体到农村信用社,若法律机制不健全,则可能导致信用社内部的交易规则、信用社和人民银行、地方政府的交易规则不规范,阻碍经济效率的提高。因而有必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对违规行为给予必要的惩罚。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概念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 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现在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历史沿革 合作金融组织在我国有悠久历史,在共和国建立以前合作金融在实践中得到一定的发展。但在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个人对生产资料所有权被取消,随着共公有化程度的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性质被淡化,并被转化成国家银行在 农村的基层机构。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种“官办”的制度安排已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1984年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推行以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为基本内容的体制改革。1996年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脱钩,受人民银行代管,并开始按合作性原则于作。2003年,8个省开始进行推行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2004年,在全国范围那进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并持续至今。

金融风险指的是与金融有关的风险,如金融市场风险、金融产品风险、金融机构风险等。 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下面是我带来的金融风险的论文,欢迎阅读!

试谈金融风险防范问题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化,金融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金融业的发展正面临着很多风险的挑战。因此,在新时期加强对金融风险防范问题的研究,是当前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

关键词:金融风险;种类;防范; 措施 ;研究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金融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提升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现实的生产生活中,金融业的发展面临着很大的风险挑战。因此,本文将从金融风险的角度出发,对相应的防范措施进行有效性分析与研究。

一、针对金融风险的研究

所谓金融风险,就是指经济主体在金融等经济活动中,受到各种因素变化影响,不能事先对经济活动的结果进行预测,进而使得金融资产在未来一段时间的预期收入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其种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国家风险、战略风险以及法律风险。其中市场风险为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最为重要的风险类型。

二、关于金融风险产生原因的研究

(一)原因之一——金融体系存在内在的脆弱性特征

金融体系存在内在的脆弱性特征的主要表现:金融行业的发展具有内在脆弱性特征,在外界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其脆弱性特征可能会转化成现实生活中的危机。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我国金融体系存在内控机制不完善、治理结构不健全、缺少拥有长期性投资观念的投资者或机构、股权分置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违规操作十分严重、市场泡沫十分严重;二是金融机构存在的金融风险大,金融体系十分脆弱,自身控制与防范风险的能力较低;三是金融机构之间的混业渗透与风险转嫁问题较为严重;四是我国金融风险防范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存在着大量的法规过时与法律空白矛盾,信用体系的建设落后,社会信用的意识较为薄弱,存在大量的道德风险。

(二)原因之二——金融信息存在非对称性与不完全性

金融信息存在非对称性与不完全性的表现:在金融交易的整个过程中,两个金融机构之间及和投资者之间关于金融交易信息的不完整,进而致使在交易的过程中交易双方之间的利益存在失衡的现象。金融机构作为核心债权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知晓不多,且企业筹资人员直接把握企业的负债、资产、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动状况、企业发展规划与前途、企业获利与偿债能力等,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所获取的信息是不对等的。

(三)原因之三——金融创新存在风险

金融创新存在风险的表现:金融创新只有分散与转移金融风险的能力,却没有消除全部金融风险的能力。金融创新只是简单地降低了金融系统中潜在的风险,从宏观方面将金融风险自风险回避方转移到风险偏好方。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与金融风险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其内容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金融创新虽然为金融机构的投机活动提供最新的 方法 与手段,一旦出现使用不当的问题,极有可能为金融机构带来更大的危害与风险;二是金融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加深了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与联系,逐步形成以资金联系为前提的伙伴关系,在业务方面具有极强的相关性,一旦其中一家金融机构出现金融风险问题,将会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造成严重的危害;三是金融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加深了金融市场国际化的联系,国外有大量的金融投资进入我国,进而导致我国银行等机构的资金流动出现大幅度震荡,银行信贷的规模出现不稳定状态,从而给金融体系造成极大的风险。

三、针对金融风险防范措施的研究

(一)措施之一——构建金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

构建金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需做到以下两点:一是严格观察与分析金融风险的早期预警信号,从中发展金融风险问题并对贷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同时构金融风险防范识别机制,建立健全信贷档案,对贷款的管理、发放、回收进行详细、全面、真实地记录;二是构建金融风险的风险防范分析研究机制,通过非财务与财务等两个层面对金融风险进行分析与掌握。

(二)措施之二——强化金融体制的改革

强化金融体制改革:根据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现状与潜在的风险问题,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速度与力度,在最大程度上消除各种类型金融风险潜在的风险,对金融体制进行改革创新。构建适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代化金融机构体系、金融调控监管体系以及金融市场体系,进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与保障金融安全。

(三)措施之三——强化金融监管力度

强化金融监管力度:一是采取措施完善金融监管体系,进而强化对我国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在金融机构内部构建内部的监督管理机制、风险业务的评价机制以及内部监督检查的评估机制等,对金融机构内部的一切违规活动进行披露与惩处;二是强化金融业的法律法规建设,严格规范市场准入规则,规范金融操作程序与流程,退出与进入市场交易等一系列活动均需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行;三是强化金融业成员的定期自查力度,强化对业务运行过程中的监督与指导,进而有效预防金融行业运营过程中潜存的金融风险。

(四)措施之四——加强与国际金融界的合作

加强与国际金融界合作:在强化对国际投机资本的约束与监测的基础上推进国际间的金融合作,科学分配国际金融储备,构建全球金融市场的预警与监测系统,对金融风险的状况、资金流动、国际储备的波动状况进行科学监测,强化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合作,尽全力化解与防范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金融风险。

结语

金融风险是指受到各种外界或内部因素变化的影响,在信用活动与货币经营中,使得投资者与金融机构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出现偏差,甚至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因此,在新时期加强对金融风险防范问题的研究,有助于降低金融风险对市场经济与投资者利益的损害程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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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丽敏,骆念蓓.金融风暴对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A]//中国国际贸易与投资高层论坛论文集[C].2009.

浅谈我国金融风险问题

摘要:由美国次贷危机演变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中国不可避免地面临金融危机的挑战。本文从国内外形势出发,分析了我国经济金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探求其成因,针对性地提出了规避金融风险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金融风险;金融危机;国内外形势

一、目前的金融状况

(一)国内外经济形势

目前,中国经济正处于关键时期,面对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从国际上看,次贷危机深度扩散,已经形成全球金融危机,基础产品价格大幅上涨,金融市场跌宕起伏,全球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风险大大增加了。从国内来看,受劳动力成本增加,人民币升值、出□减少等因素影响,加上雨雪冰冻、地震等自然灾害,2008年中国经济增速趋缓。部分城市房价大幅下降,股市剧烈波动,投机资本大量进出,部分行业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多种迹象表明,我国正面临着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的挑战。

(二)国际金融形势

近期,国际金融市场出现了严重恶化的迹象。美林忍痛出让控股权予美国银行,全球最大的 保险 商美国国际集团(AIG)寻求政府援助,美国老牌券商雷曼兄弟破产,从而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巨大的震荡。从全球金融市场来看,雷曼申请破产,不仅会引发金融市场出现恶性抛售,也会引起美国中小金融机构倒闭概率上升,美国企业破产潮的爆发,并由此导致美国经济衰退,欧亚经济进一步变差,对新兴市场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可能引发全球经济全面衰退。

(三)国内金融状况

随着国际金融形势的恶化,中国的经济金融形势也出现了变化,宏观调控决策从2007年的“防过热”到下半年提出的“双防”,再到当前的“一保一控”,十七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四保”,其目的都是为了防止中国经济出现大起大落。从利率政策上看,今年9月末以来央行连续三次降息,这意味着新一轮减息进程的开始。股市、楼市持续低迷,资产价格下降。这些因素综合起来,意味着短期资本流入的预期收益率将大幅降低,资本流出进程可能会维持一段时间。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房地产泡沫问题

2008年以来,房价涨幅一直呈下降趋势: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幅度已经连续9个月出现下降。一些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开发商已经对某些城市的楼盘采取了下调楼价和打折促销的措施,全国购房者的观望情绪也非常浓厚。央行最新发布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未来三个月打算买房的居民人数占比为,创1999年调查开始以来最低水平。房地产周期出现了下行的势头。

为防止房地产市场的灾难将蔓延到经济的其他领域,政府选择性地放宽了对该领域的限制,采取特定措施来刺激房地产领域。当前,从地方政府的救市,到财政部、央行的政策出台,“组团”救市的阵容越来越强大,采取救市措施有降低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存贷款利率和贷款首付比例等。

(二)股市动荡问题

当前,中国股市面临内忧外患的严峻局面。从外部环境来看,全球金融动荡,全球股市仍面临金融危机的威胁,各主要股票市场大幅下挫震荡,中国股市全面好转的国际环境并不具备。从内部环境来看,国内经济下行趋势越来越明显。上市公司利润出现了拐点,使得市场的动态估值进一步降低。内外环境的压力使得投资者对股市信心崩溃,不难发现,当前A股市场的内外环境是历史上最差的时期。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新一轮的救市开始了,管理层密集推出汇金入市、央企增持、印花税单边征收、免征利息税等实质利好政策。这一系列的救市措施对恢复投资者信心、稳定投资者预期产生了一定影响。在救市的同时,国家最高领导层发表了“要维护宏观经济稳定、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社会大局稳定”的讲话,将四个“稳定”并列表明国家对股市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而政府行为从宏观领域进入到微观领域,使得市场行为发生重大变异,政治预期与政策预期逐步取代市场预期而成为主导预期,市场的投资判断就会失效,市场会逐渐呈现出扭曲的走势和行情。而且应该注意到的是,政策只是在资金面、股票供求方面改善市场格局,并没有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因此,一旦政策效应结束,行情仍有可能回到原有轨道。管理层只有将救市与治市相结合,从根本上改善市场预期,市场才能在完善自我机制的过程中走向良性循环。

(三)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问题

金融危机对我国潜在冲击 渠道 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抛售我国金融机构股权。有关资料显示,雷曼兄弟在中国主要金融机构没有持股;第二个是我国金融机构对境外金融机构贷款、持有境外金融机构的股票或者债券。我国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地在美国投资,投资规模也越来越大。以前投资,选择的都是保守的金融产品,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例如截止到目前,已批露我国有七家上市银行持有雷曼兄弟债券,而雷曼兄弟的破产导致它们遭受损失,七家银行合计持有债券以及风险敞□的数量约为亿美元。即便是购买美国国债这种风险系数小的金融产品,到期后虽然能够获得本金和利息,但一旦美元贬值,投资也会发生缩水。当前风险已经发生新的变化,原来信用风险是主要风险,现在金融创新越来越多,风险类型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

此外,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冲击也逐渐显现出来,要防止国际经济放缓浪潮蔓延中国,叠加在中国本身经济的放缓之上而引发恶性互动。中国以出□为主要经济增长引擎,长期以来形成了“中国制造+美国消费”的市场格局。当前正在全球肆虐的金融危机带来中国外需环境的剧变。尽管中国1―8月出□累计增长,但如果考虑到人民币升值和价格上涨因素,实质的出□增速只是个位数。其中,对美国出□下降更是严重。商务部数据显示,中国对美国出□增速已从2006年的下降至2007年的,2008年1-7月更是下降至。

三、问题的成因

美国学者德罗萨在《金融危机真相》中认为,金融危机的主要成因都来自于发生国内部的经济政策而不是资本自由流动下金融家们的资本投机行为。审视此轮美国金融危机,发现美联储在2000年网络泡沫破灭和2001年9•11后的低利率政策,特别是对于衍生品场外交易市场的监管真空,才是次贷危机的罪魁祸首。因此金融危机表面上是由投资者盲目的自信和非理性造成的,但实质上市场失灵的背后的政府失灵,政府宽松的经济政策和监管手段才是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

纵观国内经济,去年以来我国经济遇到了通胀,股市、房市大幅下挫,企业的成本上升,订单减少,中小企业生存困难等问题,我国面临着金融风险乃至金融危机的挑战。究其原因,在于中国改革开放所采取的经济增长方式。为了以发展求稳定,中国的改革开放,一开始不可避免地选择速度优先的策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无一例外需要投资拉动。吸引资本进入的唯一方式就是提供较高水平的资本利得。而资本利得的形成,只能依靠压低成本,也就是压低要素价格。这就变成以廉价劳动力和自然资源,为国际消费者提供巨额补贴。

这样会使投资率不断提高、消费率不断下降,而且投资的效率不断下降,金融系统变得非常脆弱。为了防止投资率下降而需求不足,我国实施出□导向政策,用政府的力量,一方面适度保护,加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另一方面本币低估,让本国货币贬值。但这样会带来外汇存底的大量积累,造成本币升值的压力增加,贸易摩擦加大,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就是实行汇率形成机制的自由化。

于是,国人民币开始缓慢升值,到了2006年的12月,我们的外汇储备就超过了1万亿美元,位列世界第一。本币升值的结果是流动性过剩。流动性过剩则造成三种情况,一是资产价格上升、泡沫形成;二是CPI上升、通货膨胀;三是二者兼而有之。我国近几年先是房地产价格和股价猛烈上升。房地产和股市都形成了泡沫,泡沫越积越大。现在泡沫破裂后,一方面是股市、房地产市场剧烈下跌,另一方面CPI上涨,尽管CPI已出现回归,但CPI和PPI倒挂,风险依然存在。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当前风险问题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的预警机制,通过跟进式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综合利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稳住当前局势,防止楼市低迷、股市崩盘,另一方面要积极探寻新的经济发展道路,追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四、对策和建议

(一)金融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夯实经济基础

应当明确加工制造业仍是中国经济与就业增长的重要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大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有效把资源配置给有成长、有价值的产业和公司的不同层次的市场,如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主板、企业债、公司债市场。只有以上市公司的价值增长和发债公司的价值增长为投资目标的市场,才是金融证券市场的基础,也是金融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培育优质上市公司和发债公司,使公司业绩不断增长,做实做强做大基础“标的”市场。对于衍生品市场要审慎渐近,但绝不是杜绝金融创新。金融创新要与实体经济相结合,要围绕生产要素、消费要素创新。金融创新产品在大规模推出前,要进行论证和试点,在明确风险之后,再大范围推出。

(二)扩大内部需求,发挥消费拉动作用

多年来,中国消费率持续走低,刺激消费政策一直难以真正奏效,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政府占有的收入比重过高。可以考虑择机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取消储蓄存款利息税,加快 教育 、医疗、养老等方面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落实补贴政策,增加对中低收入者、困难群体的生活补贴等,通过多种措施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改善居民消费预期。与此同时,加速推进增值税转型,采取优惠政策鼓励东部企业向中西部转移,对企业技改和研发投资给予适当的贴息和其他优惠,以提高企业投资热情,鼓励有条件的人员积极开展发明创造、创办企业,对知识产权等给予更多的优惠,构建和谐的发展环境。

(三)加强政策协调,全力化解金融风险

货币政策应适度放松,但幅度要有所把握。首先,不对称利率调整仍是主要调节方向。在信贷控制上,加大对中小企业、“三农”、灾区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对中小企业,大力发展私募股权基金,拓宽融资渠道。汇率方面,将汇率调整到一定水平,并保持稳定,没有必要继续通过快速升值换取进□方面的好处,而且汇率稳定也有利于对冲客观环境恶化带来的出□增长被动大幅回落的风险。

财政政策结构性扩张空间仍很大。扩张深度、结构调整需与节能减排、区域投资调整相联系。为了缓解投资增速下滑局势,我国财政支出已在结构方面做出较大努力,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中小企业集中的江浙地区、灾区重建等地区财政专项资金安排。

税收政策应进一步减税。目前有调整空间的税收政策主要有出□退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减税的范围应覆盖各行各业的企业,而不只针对出□型企业。政府要根据收入水平有选择性地给老百姓减税,如可采取提高个税起征点、增加中低收入人群收入以及把对企业补贴增加转向对低收入人群补贴等措施。

产业政策实施力度需继续加大。其中,除了在产业规划方面做好调整外,还需进一步取消价格管制,理顺价格运行机制,特别是煤电、成品油等价格。这有利于企业通过市场手段调节自身经营情况,也有利于从整个社会层面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加强金融监督管理,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首先,加强有效金融监管的制度性建设。健全金融企业内控机制,健全金融监管法规,严格监管制度,建立对违规者的追究机制,建立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判断和救助体系,依法规范金融行为。只有建立起有效、健全的内控制度,才能防范、控制、化解金融风险及危机,最终保障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其次,密切关注跨境金融风险,严密防范金融冲击,近期特别要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金融监管和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大对国际资本异常流动的打击力度,努力为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创造平稳的经济环境。既要严控资金的异常流入,也要防止其获利后大规模集中抽逃。同时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防止在美元趋势明朗以后,热钱短期大规模流出导致国内资产价格和人民币汇率短时期内急剧波动。最后,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监督机构之间沟通协调。

(五)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构筑金融防火墙

一是加强征信体系的建设。利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数据分析银行贷款集中度情况,及时发出风险预警,对银行违规放贷情况进行非现场核查,查找分析企业关联贷款情况,对信贷资金的变化情况实时监控,为决策者和有关部门进行风险处置提供决策支持。二是加快反洗钱体系建设。对于国内商业银行来讲,通过建立防范和应对包括洗钱活动在内国际金融犯罪风险防范体系,有利于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提高国内乃至国际竞争力。三是加强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力求使中央银行对支付清算系统的监测管理涵盖与大额资金交易有关的各个领域,关注网上交易和虚拟货币市场的发展及风险问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六)关注资产价格的变化,防止价格大幅波动

对于股市,主要防止股价进一步下跌。要通过控制股票发行节奏和数量、实行公平定价、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规范“大小非”解禁等措施来振兴股市,恢复投资者的信心,防止股票进一步下跌带来的资金流动性风险、散户投资的民生风险和国际资本抄底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

从房地产市场来看,应加强对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等房地产项目的正常贷款,应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资本市场通过股票、债券进行直接融资,鼓励房地产行业的兼并重组。对于以往投放的资金、先期的客户银行要进行紧密监控,密切关注企业的财务状况,对于已经形成的问题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在投放地区上,将重点关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形势,加大向中西部地区的贷款投放,平衡整体风险。此外,需要加强对正常的住房需求的金融支持,给予足够的消费信贷,改革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组织及管理体制,尽快组建政府支持的住宅抵押贷款银行及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机构,以缓解当前房地产行业所面临的困境。

金融风险是指任何可能导致企业或机构财务损失的风险,是经济主体在金融活动中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或可能性,为了金融业的发展,金融风险管理必不可少。下面是我整理的金融风险管理论文,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金融风险管理浅析

摘 要: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人们对金融风险管理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该文从分类、目标、现状、对策等方面对金融风险管理进行了简要阐述。

关键词:分类;目标;现状;对策

一、风险管理内涵

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金融风险是指任何可能导致企业或机构财务损失的风险,是经济主体在金融活动中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或可能性。风险管理涉及组织内所有层面的活动,从企业总体的活动到各业务部门的活动,到个业务流程等等,都有风险管理的参与。

金融风险管理是指,在金融机构筹集和经营资金的过程中,对金融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有效控制和处置金融风险,用最低的成本,即最经济合理的 方法 实现最大的安全保障,规避、化解风险,获得最佳效益的金融活动。

二、金融风险管理的分类

按照金融风险的对象来划分,它包括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外汇风险管理、证券投资风险管理、期货投资风险管理等等。按照金融风险的成因来划分,有客观金融风险管理与主观金融风险管理。按照金融风险波及的范围来划分,有宏观金融风险管理与微观金融风险管理。按照金融风险的承担主体来划分,则包括国家金融风险管理和经济实体金融风险管理。

三、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

在识别与衡量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进行控制和准备处置方案,以防止和减少损失,保障货币资金筹集与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这是金融风险管理的最主要目标。

四、我国金融风险管理现状

(一)资本市场信息不透明

如果信息不够透明,将会造成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和重大事件信息严重失真、内幕交易频繁,这些伴随着宏观信息的不确定性引发市场混乱并有可能会造成市场的急剧震荡。

(二)资本市场不够完善规范,投机气氛浓厚

由于非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具有控股性质以至于他们能够较容易地对股市供求关系进行控制,加之市场运作过程缺乏有效监管,机构或个人投机心理严重,这些从根本上决定了资本市场的价格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从而整个市场的大幅度波动和剧烈震荡在所难免。

(三)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不断恶化

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我国仅四大行的不良资产就高达约2万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所占比重达20%,尽管近年来部分银行不良贷款比重增长趋势有所减缓(有的呈下降趋势),但由于金融压抑的长期积累,银行不良贷款比重仍然较大且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这些不良贷款有可能会引发进一步恐慌,给本已遭受重创的系统带来难以想象的动荡。

(四)金融产品发展滞后制约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目前,我国金融产品品种单一,投资者可自由选择的投资 渠道 狭窄,不能充分享受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严重制约实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五、预防金融风险的几点对策

(一)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金融监管力度,给予风险管理部门一定职权

监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创新,提高风险监管水平同时,在控制好风险的前提下简化准入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还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法规和部门规章,创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法制环境,促进新业务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建立一个权责利相互匹配的风险管理组织管理系统,并给予一定权力和承担相应的责任,获得相当的利益收益。若没严格有力的风险管理机构,间断和片面的管理将导致风险管理者无法从整体上准确获知和进一步控制风险。因此,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框架,应具有完整性和连贯性,从而保证管理没有疏漏且能落到实处。

(二)积极建设交易市场及深化交易机制市场化改革,为金融创新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我国市场主体还不够成熟,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所以应当积极探索学习国际 经验 ,建设交易市场,深化交易机制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全方位高效的金融监管体制。

(三)加强对银行业资产的监管,为金融机构准备充足的保证金和准备金

近些年来,国内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一直居高不下,近几年,国家加大金融监管力度,通过清收剥离盘活核贷等办法,不良贷款率明显降低,已降至目前的不足10%,为中资银行和国际金融接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为金融创新创造了更好的条件。从目前看,金融监管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国有银行还背负着不良贷款的沉重包裹,这极大地妨碍了它们与国际金融的接轨,实现全球的经济发展战略。所以银行资产的监管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实现有效监管,才能降低不良贷款率,为金融机构实现全球战略准备充足的保证金和准备金。

(四)强化息技术风险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资战略

随着信息科技的迅猛发展,信息技术在银行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就对信息科技手段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是银行业安全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同时也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利用现有的科技手段,提高风险防范度。金融机构要据未来的收益确定长远投资目标,寻求投资机会。并于国际金融接轨,创造良好的国内国际环境。总之,在金融危机形势下,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对银行资产实行有效监管,尤其是对创新产品收益和风险状况的了解,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为我国金融业创造良好的国内国际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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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吴晓求.中国资本市场目前存在六大混沌[J].证券日报,2003,(10).

金融创新中的风险管理

【摘要】金融创新是促进金融发展的重要手段,它为金融发展提供了新鲜血液。但随着金融业的逐步开放,创新活动日趋增加,随之而来的便是金融风险的凸显。本文通过对金融创新中金融风险的分析,提出了应对金融风险策略,为以后风险管理的研究打好理论基础。

【关键词】金融创新 金融风险 风险管理

在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业里,金融创新是发掘潜在利润的重要工具。但是由于近年来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得金融业开始重视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为了保证金融创新的可持续效应,需要加强对金融创新的风险管理。

一、金融创新概念

金融创新问题首次被提出是在奥地利政治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所撰写的《经济发展理论》中。我国经济学家普遍认为金融创新是指金融内部各构成要素的重新组合,以及对各要素进行创新性变革而创造产生的新事物。从以往对金融创新的研究可以发现,对于金融创新的理解主要集中在三个层面: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宏观层面是将金融行业历史发展的重大变革作为一次次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就是金融业发展史的真实写照,没有金融创新的存在就没有金融业的不断发展。中观层面是指政府或金融机构为转移经营风险,降低经营成本,适应经济环境,通过改变金融中介功能,创造一个具有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高效率资金营运体系的过程。微观层面是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对金融工具的创新主要可分为信用创新型、风险转移创新型、增加流动创新型和股权创造创新型。

由此可知,我们可以认为金融创新是改革现有的金融体制和创造新的金融工具,以获取目前无法取得的潜在利润的过程,它是一个为盈利动机推动、缓慢进行、持续不断的发展过程。

二、金融创新过程中的风险表现

任何创新活动都会伴随着风险,而这种风险有的是可预知的,有的是不可预知的。金融创新活动也势必无法摆脱金融风险的束缚,随着金融创新的全面发展,金融风险也会随之加强,随之而来的是复杂化和集中化的高风险。其具体表现为:

首先,金融创新导致金融市场风险加强。金融创新不断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但同时也为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隐患。这种风险是金融中介组织普遍面临的风险,不管是资本市场还是货币市场,都会受到金融风险的影响。资本市场所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在资本金不足,资产规模小和业务风险突出。而货币市场主要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在盈利水平下降、不良资产比例增高。金融市场通过创新来不断地赢取潜在利润,但由于市场基础条件的缺陷,导致创新风险的加强,这需要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来弥补风险所带来的隐患。

其次,金融创新导致金融系统风险加剧。金融系统是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共同构成的有机体,市场资金通过系统从资金盈余方向资金短缺方移动。这种建立在资金流动基础上的系统使得金融机构间保持者密切的交往,形成了以资金为纽带的合作关系,而这种相关性也导致了个体金融创新所带来的风险直接波及到系统内的其他金融机构,这种金融风险具有迅速扩张的特点,从而直接影响到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最后,金融创新导致金融经营风险加深。金融创新促进金融机构间的不断竞争,而这种竞争导致了金融机构的只求高收益的行为,这种行为必然会伴随着高风险到来,这便导致金融机构信誉值的下降。这直接加深了金融行业的经营风险,经营的潜在风险一旦变成现实必将会给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损失。

三、防范金融创新风险的对策

金融创新为金融行业带来潜在盈利的同时,也使得金融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因此,金融中介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的同时,需要防范金融风险的产生。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风险已经成为金融中介结构面临的主要风险。现阶段,我国金融机构所创新的金融工具具有较低的风险定价,风险转移能力也较弱,因此,提高市场风险管控能力是目前金融机构和政府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在金融创新的驱动下,政府部门的金融监管也要进行改善。金融监管是一国政府为保证宏观经济平稳有序进行,实现宏观经济目标,通过一定的金融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一定程序,对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实行检查、组织、协调的过程。政府监管部门既要积极鼓励金融机构的创新,规范创新行为,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又要完善相关的金融政策和法规,建立合理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金融创新环境。

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是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这种趋势也势必加强了国际化的金融合作。加强国际金融行业的合作可以了解国际先进的金融理念,通过金融市场信息共享能够为金融创新提供宝贵的知识型经验。不仅如此,我国监管组织还可以参与到国际监管组织内,参照国际化标准制定我国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则,使之达到全面的金融合作。

四、结语

金融创新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它的成长需要金融机构、投资者和政府监管机构的共同推动。政府监管部门要将公共利益放到首位,监督金融中介机构向金融投资者告知风险信息,使金融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护。政府监管部门还要与金融机构共同履行对金融投资者教育的责任,无偿性地向金融投资者普及金融知识。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创新的同时要充分分析金融市场状况,对金融产品的研发要立足于当下金融市场,只有这样才能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更有效地降低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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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晓琴,冯莉.论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J]. 商业研究,2005(02).

[3]阙鑫华,陈明贺.浅谈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J].经济研究导刊,2007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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