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瞬间,香港已经回归祖国十周年。在这十年里她依然稳步发展;依然是“东方明珠”。 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的最新资料显示,过去10年,香港经济结构已明显转型:制造业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已从1997年的减至2006年的。服务业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则从上升至。 在1997—2006年期间,香港所有服务业的净产值平均每年实质增长,而同期制造业的净产值平均每年实质下跌。10年中,香港就业人数持续从制造业转往经销贸易业、金融、保险、地产及商用服务业,以及社区、社会及个人服务业。制造业就业人数已从1997年的万人大幅减至2006年的万人。在此期间,制造业的附加值与生产总值的比率,一直保持在约三成的水平。就业人员的平均附加值更上升至约120%。10年中,香港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就业人数显著增长,占经销贸易业(包括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饮食、酒店业)就业人数的百分比,已从1997年的43%上升至2006年的51%。以就业人数计,在金融、保险、地产和商用服务业中,商用服务业和金融机构是两个最大行业,2006年共占整个行业类别总就业人数的82%。 商用服务业包括法律服务、会计服务、广告、公共关系和市场研究,以及机械及设备租赁服务。商用服务业在行业类别中所占的百分比,已从1997年的38%上升至2006年的52%。 香港回归十年了,确实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道路。这十年来,中央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方针,坚决按基本法办事,没有干涉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内部的事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团结香港市民,战胜了亚洲金融风波等一系列的困难,经济得到稳定、恢复和发展,民生得以改善。香港目前处在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我一直认为,香港背靠祖国、面对世界,有着特殊的区位优势。香港有着世界最自由的经济,国际上广泛的联系,有着较为完备的法制和经济管理人才的优势。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以至航运中心地位、贸易中心地位,是其它地区不可替代的。值此香港回归十年之际,我衷心希望香港更加繁荣,更加开放,更加包容,更加和谐!紫荆花盛开了,今年花儿红了,明年花更好! 2007年7月1日是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纪念日,4月至9月间,香港特区政府将连续举办系列庆祝活动。香港特区政府庆典筹备办公室主任杨立门说:“我们希望庆祝活动能展现香港的活力和朝气。” 香港回归以来,在中央政府和祖国内地的全力支持下,克服了亚洲金融危机和非典疫情的冲击和影响,继续保持自由港和国际大都市的特色,继续保持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地位。 在中国大陆宣称要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新任务中,香港似亦可承担一定角色,中国科技部显然对一个叫做“深港创新圈”的概念发生了兴趣,确实香港特区在法治、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表现优异,在国际上的困扰相对较少,如果加以善用,或可走出新路。 与香港特区相邻的深圳,当地政府明确提出了“向香港学习”的口号,其实香港特区在法治社会和公共服务型政府等各方面的经验模式,值得各个城市学习。改革正在过大关,与此前近30年对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不同,接下来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建立法治国家和公民社会,内地何妨胸怀宽广地实行“拿来主义”。 香港之所以能继续迅速发展与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构想分割不开。"一国两制"构想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野和思维,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富有想像力的答案,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首先: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案,既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也充分照顾到港澳台地区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同时也妥善照顾到一些有关国家在这里的投资和其他利益,避免了武力统一和"一国两制"可能造成的不佳后果,因而是一条损失最小、最得人心的国家统一的最佳方案。 其次:香港被英国统治了一个半世纪,英国在香港拥有巨大的政治经济利益。同时香港又是国际金融中心,美国、日本、西欧等国家在那里有大量的投资,中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首先涉及到的是中英关系,其次还有中国和世界不少发达国家的关系问题,处理不好,同样给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带来影响。邓小平说,采用和平方式解决香港问题,就必须既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也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英国的实际情况,就是说,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三方面都能接受。如果用社会主义来统一,做不到三方面都能接受。勉强接受了,也会造成混乱局面。即使不发生武力冲突,香港也将成为一个萧条的香港,后遗症很多的香港,不是我们所希望的香港。所以,就香港问题而言,三方面都能接受的只能是“一国两制”,允许香港继续实行资本主义,保留自由港和金融中心的地位,除此以外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当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说:“一国两制”的构想是没有先例的天才创造,为香港特殊的历史环境提供了富有想象力的答案。董建华评述说:“‘一国两制’方针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野和思维,是代表12亿中国人对当代世界做出的伟大贡献之一。” 香港的发展与祖国也是分不开的。祖国越发展,香港越美好。回归十年来,作为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香港市民的生活不断改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展望未来,香港的明天一定更加美好。 香港回归十年文章: 林瑞麟在出席“香港回归十周年十件大事评选”活动启动仪式上致辞,与香港 市民一同回顾过去十年香港的变迁和发展。 林瑞麟表示,香港回归祖国十年,树立了三个重要的里程碑。 他说:“第一个里程碑是基本法推动了香港的经济转型。亚洲金融风暴的冲击,使香港经历了一段最艰难的日子,但凭借香港本身足够的财政储备和稳健的金融体制,成功击退国际金融大鳄,让情况稳定下来。” “第二个里程碑是基本法让香港有了新的发展空间。因为基本法保留了香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内地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落实内地旅客来港‘个人游’,使香港经济逐步复苏。” “第三个里程碑是基本法不断推动香港的民主进程。回归后,香港在民主和选举制度上较回归前更开放、更透明。回归前,港督是由英国委任,香港人没有参与的份儿。而现在,行政长官是经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全部立法会议席也都由选举产生。” 展望未来十年,林瑞麟表示,香港社会要以积极和包容的态度,处理好经济转型及政制发展的议题,为年轻一代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使香港社会能继续茁壮成长。
香港人的冒险精神表现在他们对机会的把握上。从香港的富豪身上可以看出香港人这种冒险精神的凝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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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的精神香港人的冒险精神表现在他们对机会的把握上。从香港的富豪身上可以看出香港人这种冒险精神的凝聚。李嘉诚先生在1973年世界石油危机之时,以“别人不敢,我敢”的冒险精神,趁机买下大量物业,从此成为香港房地产业巨子。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曾经感叹道:新加坡经济的发展之所以不如香港,主要是因为缺少像李嘉诚这样一批为追求理想矢志不渝的企业家。我理解的这种“矢志不渝”就是永远如一只伺机出动的猛虎,时刻准备冒险。那些当事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就谨小慎微的人,绝称不上“矢志不渝”。也许是香港企业家在与占统治地位的英国资本的斗争中,培养了这种拼搏精神,而危机感更激发了这种拼搏精神。香港教育公会在青少年中搞了一个“在香港,你最崇拜的人是谁”的民意测验,答案空前一致,全是像李嘉诚这样的大企业家。香港人的这种精神正在一代一代地传下去。当今世界富豪们的家业都是经历了几代人的努力才创立起来的,而香港的富豪是当代就成功的。一个香港人告诉我:1980年他刚到香港时找不到工作,打零工刚够糊口。他了解到香港有许多山货店需要大枣,在朋友帮助下他亲自到河北沧州农村收大枣。他一棵树一棵树地收,抢在外贸公司前面,连夜开卡车运往深圳。司机室里坐不下,他就坐在货上忍几天几夜。国营外贸公司的人哪儿受得了这罪?就这样,他的生意越做越大,越来越正规。香港人的精神造就了香港的繁荣,这种精神的发扬光大,将使香港的繁荣得以延续下去。
报刊:明报、星岛、苹果、东方、太阳、经济、信报、成报、新报杂志:一周刊、东周刊、明报周刊、明报月刊、经济月刊
看你系不喜欢八卦咯! 如果喜欢的话演艺周刊还不错! 回答者: 6717737 - 试用期 一级 10-11 18:55EASY也不错.我个人很哈《当代歌坛》的,内容很丰富. 回答者: 说申我爱你 - 助理 二级 10-11 19:27《当代歌坛》挺好,就是有点贵,每月3本,前两本10元,最后一本15元 《时代影视》比较便宜,5元左右一本,而且内容也挺丰富 主要是看楼主的经济状况而定,我是都买```
刘江:《时尚》杂志现在有12本杂志,这是我们创刊十年来成果的体现,创刊《时尚》编辑在93年八月,在当时市场高档杂志是空缺的,当时时尚的起步应该说是填补了一个空白。十年来我们员工不断努力,使《时尚》品牌得到了发扬光大,也对现现在的年轻人群产生了比较深的影响,时尚阶层的影响还是非常巨大的。同时我们杂志也得到快速的发展,特别是近两年我们杂志发展的比较快,所以到今年我们是12本,形成了相当于集团的规模,最重要是这些杂志都在各自的领域里面应该是领军人物。我们时尚杂出是一本男性和女性内容的综合杂志,两面是双封面,就叫《时尚》,后来根据市场需求变成一本男性的,另外一本《时尚》先生,我们给购买美国的版权,这两本杂志以后我们不断的发展,根据市场的需求我们又创办了时尚家居、时尚旅游、时尚中国时装,还有我们对的时尚健康杂志做了改版。主持人:《时尚》杂志马上就要迎来它十周岁的生日,这个星期六要举行一个时尚慈善义卖的活动,这是不是《时尚》十周年的序曲呢?刘江:这个活动体现了时尚的深度的人文精神。体现人们对生活、对环境对人们品味提升,这个杂志也是我们时尚集团做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将近两年的时间,这个杂志已经在这个领域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它应该不到两岁,但是它各方面的影响都非常巨大,一个是在读者的认知上,我们有一个排名,是一个第三方的调查,新生代的调查,它已经在高水准读者当中的阅读率,就是时尚类杂志排到第三。它的广告应该也是炙手可热。主持人:都被一些高端品牌垄断了。刘江:因为这些品牌和它找到了共同点,所以它得到了最广泛的支持。主持人:你刚才提到关于时尚杂志的排名,时尚类杂志似乎已经达到超饱和状态,你目前的市场状况有什么样的看法?刘江:第一我认为市场没有饱和,时尚杂志虽然比较多,但是并没有饱和的地步。我向你透露时尚还会做新的刊物。再一个从国际和国内的情况对比来看,国外的杂志总量比我们还要大,说明从发展的空间来讲还非常大,所以基于这一点我觉得我们市场的竞争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我们作为具有一定规模的期刊集团的雏形,实际上我们也有我们的战略部署,我们在杂志的品牌上,我们会市场细分,我们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引导性的工作。《时尚》最早就把男性和女性分开,就是两本。后来我们把家居单列出来,实际上我们各刊在各个领域里面就是在第一的位置。我们的《家居》就单出来作为一本杂志。我们的《健康》也是,现在没有一本象健康一样的杂志。主持人:《时尚健康》办的非常不错,我是忠实的读者。刘江:《时尚健康》、《时尚旅游》都办的非常好,我今天带来一本,大家可以看一下。这期杂志我们做了一个《五十个一生必游之地》,这期杂志在市场上的反响是非常好。在时装里我们的Bazzar异军突起,一下抓住一个点,人们对视觉的需求一下得到了满足。主持人:你刚才提到时尚旅游,最近这段时间《时尚》杂志社推出的这些新刊似乎都是针对于中产阶层,或者是针对成功人士,这是否意味着《时尚》把精力都已投入到高端的受众群?刘江:我的办刊理念就是讲它是一个梦想。人们其实都要追求一个梦想,一种是享受到这个梦想,正在享用期间,还有一种是在追逐梦想,这都是我要的读者。网友:《时尚》从当年的一本杂志发展成这么多系列的杂志有没有秘诀?刘江:我们不是把它作为商业的东西来做,我们的出发点是讲究人文精神的,我们的办刊理念是让人们时尚的生活,为了让人们能够时尚的生活,我们把最好的东西展示出来,把最好的东西创造出来,我们非常重视原创精神,我们在创造的过程我们的创作人员得到他们那一份快乐,他们有一种执着的追求,在他们这种快乐的、不断的复制当中,我们的作品就会越来越精彩,这是我们《时尚》能够保持比较长久的生命力的秘诀。也就是说我们的人对杂志充满了热情,像我和我的搭档开始做杂志的时候没有想要挣钱,只是想做一本好的东西给人家看,做着做着,市场就在不经意之间,因为我们觉得至少我们找到了市场的需求,最后就需要起来,经济效益就随之而来,就是你想赚钱钱就来了。我们办了一本,还想办第二本,是因为我们觉得还有市场空间。我们做家居的也是这样,家居马上要改成半月刊了,又会呈现另外一个新的杂志。秘诀就是我们永远能够发现新的市场空白,还有在现有的《时尚》的平台能够创新和发挥。因为我们在操作,特别是我们去年我们一下上了四本杂志,我们的人没有增加多少,我们也没有像有的做杂志的人一下赔一千万,两千万的人,其实我们用很少的钱就把这个杂志做起来了。主持人:你刚才提到优秀编辑对一本杂志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时尚》除了在保持它的本土化和原创性的基础,它也是一本国际性的刊物,有国际媒体的协作,我们也可以在杂志上看到很多国外的内容,你对于媒体合作怎么看?它是不是办杂志的优势。刘江:《时尚》是一个开放式的平台,我们从创刊开始就寻求合作,我们觉得有国外经验,应该说是人类共享的经验,我们觉得没有必要排斥,特别是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国际上会有逐渐趋同的现象,中国加入WTO也是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们寻求版权支持也是这样的思路。但是不是只要有了版权就肯定能成功的,在国内已经有失败的例子,我们的版权是利用的比较好。我们的办刊理念是我们有一个本土意识,国际眼光,既有国际化的内容,我们用本土的东西把它改造,来适应中国人的消费需求。我们现在有六个国际合作伙伴,我们时尚旅游是美国国家地理协会的版权,另外我们刚刚推出的作佳是普尔梅地亚,我们的时尚健康男士版,我们又购买了美国一家出版集团在健康类上很有专项成就的杂志的版权,在版权上我们是大胆使用。领域我们还有一个词汇叫巧用版权。另外我们还有没有版权的杂志,我们的时尚家居和时尚健康就是自己办,就是完全本土的,它也非常成功,在我们集团的份额也是非常大。这是因为什么呢?我们也注意到,比如家居,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家居风格,它不会是完全一样的,即便中国有西班牙风格,有南美风格,还是带有相当浓厚的本土色彩,所以我们的家居就是要介绍国外的东西,可能零星的购买版权资料,但是我们没有购买版权。所以我们用自己的版权,已经有人来跟我们寻求要我们时尚健康的版权输出,所以我们想这也是我们以后要做的事情。主持人:下一步新的目标和举措是什么呢?是不是开始走向国际市场了。刘江:我是把中国当做国际市场来看待,也就是说不是我们杀出去,而是人家打进来。在中国这个战场上我们一定要立足,就像有一句套话叫越是民族越是世界的。我们把中国的事情就等于把世界的事情做好。主持人:目前《时尚》杂志除了做平面媒体,是否还在其他行业里进行探索?刘江:实际上《时尚》期刊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我们还会做我们熟悉的和我们不熟悉,但是我们觉得有希望,有把握成功的事情,比如我们在做新的杂志,另外我们已经做了的,像《时尚》的图书公司已经成立了,不久我们会推出美国国家地理百年的经典图片,叫做《透过镜头》,都是经典图片,经典照片,大家知道美国国家地理的摄影师的拍片的投入都是非常巨大,比如有200人报这个选题,可能最后只有几个人的选题通过,比如拍一个动物的哺乳过程,他可能要等一年。拍一些特殊的图片,比如珠峰的图片,都是国际地理拍的,可能在我们时尚之夜前后就要推出。另外《时尚》的网站,为了给网友更及时的提供咨询,我们的网站也加强了投入,做的比较多一些。另外我们还做了《时尚》读者订阅中心,订阅中心在刊社里面我们做的比较大,也是比较有规模。另外我们可能还会做的,就是因为立体发展,我们可能和其他的伙伴一起做。像发行我们已经做了自己的发行公司,有一些电视台也在跟我们寻求合作,这些都在探讨,没有一个确定的结论,但是它是我们的方向。主持人:目前《时尚》盈利的比例中是发行的收益比较高还是广告的收益比较高。刘江:《时尚》的盈利模式还是靠广告为主,《时尚》创刊的时候基本上就是这样的模式,我们的刊物特别强调是有效的送达率。我们的发行实际上应该说在《时尚》类杂志里面应该是名列前茅,但是我们的盈利模式里面广告收入是主要的盈利点。我们的杂志做三百页这样的规模,实际上懂印刷的人知道,在发行上我们是补发给读者,所以读者能够体会到看时尚杂志能够得到隐性的收益,和刚才一个问题链接,有的读者说他的钱都购买《时尚》,那么两个问题,一个是要问你得到了什么,得到的东西可能是不能用钱衡量。第二在印刷上的投入我们的投入非常大,我们给读者提供是超值的东西。是谁帮助我们提供的超值是我们的广告商,我们不去特别追求,它也会增加。就象我刚才讲我没有刻意的赚钱,也赚钱了,这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我们的覆盖率、品牌效应都是非常好的,所以在盈利模式我们是广告为主,发行上我们给读者让利比较多。网友:什么叫时尚,很多人看同一本时尚杂志,是不是在思维上也变的趋同,那样还能称得上时尚吗?时尚的东西是不是有长久的生命力呢?刘江:其实《时尚》已经在进行自我批判了,有的时候如果把《时尚》看成纯粹的物质的堆积那就是潜表的东西,因为真正的时尚是一个发展趋势,是具有人文内涵,是一种文化形态,这种东西我这里简单说可能说不了太多,但是可以告诉你,我觉得时尚是精神内涵更多的东西,我曾经说过,时尚是一份好心情,看起来是普通的话,但是背后是你如何看待生活,看待生活的角度,比如你对理财的认知是什么,你的居住环境的评估和判断是什么样的,你对造型、设计、色彩,你的审美是什么,这些都是时尚的内涵。我们《时尚》杂志不断的讲这些知识的积淀成为你潜移默化的东西,比如你选一个眼镜你说它好看,为什么跟16岁的女孩子的观点不一样。时尚杂志社副社长兼副总编刘江作客新浪有的时候时尚容易被人误解,比如他穿的东西好就是时尚,但是这里面有历史的东西,有民族的东西,可能他不知道。我们认为时尚是什么?我们有责任,我们也可以,一个是理直气壮,再一个也很应该做这件事情,告诉人们真正的时尚的内涵,我们甚至想引发这个讨论,因为有的杂志觉得我们创办一本新的杂志的时候,印刷漂亮,拍一点时装的片子,这就是时尚了,其实恰恰他不懂。比如我们的“Bazzar”这期的色彩,和我们客户的色彩是契合,这种契合不是偶然的,我们并不是为了它这个去拍这个封面,但是在文化认同,审美上,潮流的分析我们是一致,这叫英雄所见略同。所以这种东西你会知道什么是这个时期体现美的一种精神,或者是为什么。看了我们杂志你就知道为什么,你不仅会这样做,你还知道这样做的理由,这就是成熟女性和不成熟的女性的差别。但是我相信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时尚人群会逐渐扩大,大家会越来越认识到什么是最好的东西,因为会有一个过程。主持人:你是在时尚圈里呆了很久,也算是专家了,你觉得自己是时尚的人吗?,你平时对时尚的事物敏感吗?刘江:专家不敢说,因为做时尚,其实内心的境界可能是更重要的,你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处理关系的方法、情感表达方式,它是综合成为一个人他是不是时尚。可能我在某些方面我有我的特点,其实特点就是时尚,我就是我,我有我个性的东西,也许在着装上,也许在休闲方式上,也许在个人的偏好,在表达观点和表达观点的方式上我有我的特色。我曾经自我评价我,第一在品质上我是一个书生,因为我与人为善的态度、追求内心善良的这种欲求,以及我随和和率性的感觉,这是我的一个特点。我是曾经做过很多工作,我觉得我的快乐是在我的生活当中至少占了70%的份额,一个是我自己这样努力,我也希望我们的同事这样,我会给同事们营造这样的空间,快乐的工作,只要把你的工作当成快乐的事情,你的成就感是以乘法计算的。主持人:据我所知,你以前是学中文的,我觉得一个学中文的人,似乎应该非常忠于本真、非常重视精神感受的人。你在进入时尚行业之后,在内心有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刘江:其实我喜欢文学,最早曾经写过歌,当然也出过诗集,我的文学梦有从来没有消失过。我在去年我们《时尚》九周年的时候,还写了一首诗,最后我和我的搭档合作,我写诗,他写书法,我们把它制作成一个非常精美的贺卡,送给我们每一个人。网友:你能不能给大家说两句当年得意的诗作?刘江:这个没有准备。我想起一句,我描述当时的一个夜晚的情况,描述夜晚的到来,我是这样写的叫做“一大滴浓墨,在宣纸上化开,夜就这样到来”,这是我自我得意的一句。因为我想这是一种审美。另外一个写华清池的诗,最后的结尾是“浅浅的一池清水,泡烂了一个王朝”。网友:你认为办一本杂志的根本的目的是什么?刘江:有一个目的宽泛或者目标化的给人们的说法就是给别人一种精神的滋养,就是能不能通过这个杂志让人觉得它的营养、滋养,基于这一点,我们对编辑的要求就是说,就是每一本杂志要有它自己独特的声音,绝对不能和另一本一样,要宽泛的理解时尚,当然具有时尚的精神内涵,一种风貌,但是仔细去读,每一本杂志是个性的、自我的。个性就是时尚,同时每一本杂志在这个领域,它会提出自己的声音,会有自己的理念,我们每本杂志,每期杂志都要有成为社交谈资的话题,这就是我说的内涵的体现。网友:都说传媒是最后一个暴利行业,杂志也是吗?你认为这种现象能持续多久?刘江:这个我真的有不同的看法,我感谢你提出这个问题,因为我做传媒十年了,十年磨一剑,台湾有过流行的说法,叫做你恨一个人就让他做杂志,因为做杂志投入很大,从成功率来讲就已经相当少了,因为杂志是眼球经济,杂志难在它是连续的购买物,不象有一些东西生产一批卖出去就行了,这不是投资特别容易回收的,也不是像人们说的最后一份暴利的行业,其实传媒产业里面做杂志已经有很多人在这里面扔掉了不少钱。我觉得是浪费了资源,因为想当然的认为办一本杂志就能赚钱,我知道纷纷倒下的是多数。我有一点算是探讨,实际上做杂志还是要做杂志的去做,而不是商人去做,因为商人可能对市场、对赚钱的意识太强,就是老想着赚钱,他投入的时候,可能放进五百万以后,如果没有收回的时候他就不再投,可是恰恰再投两百万就可以赚钱,他就不继续投了,这点是商人和文化人的区别,往往是文化做杂志才能够持久。我和我的搭档,和现在的同事们很上瘾,做了以后觉得还能做的更好,我们《时尚》的敬业精神,用合作伙伴来比较是比较合适,说我们时尚的人很敬业。我说你们做的好不好,由很多合作方来评价,我经常跟我们的同事来讲,我说你们做的好不好,你们说了不算,是合作伙伴说好。我跟总编讲,你说杂志好,好卖吗,读者说好才是好。网友:你对香港那边出的八卦娱乐类杂志有什么看法?刘江:人们特别疲惫的时候需要一些搞笑的东西,在中国市场不一样,它的市场会是一部分,它不会成为主流。主持人:因为现在大家对时尚的需求,对生活的品质要求更高,所以现在时尚类的杂志才会受到这样的关注。网友:《时尚》给大家的面面貌是大众的,而不是边缘,但是似乎现在边缘是非常有市场的,你会考虑出一本先锋的杂志吗?刘江:要做杂志也好,要做什么也好,你要占主流,在时尚媒体你要成为主流的话,《时尚》目前的选择,目前的模式,目前的状态是占据主流的地位。但是不能说《时尚》的东西包罗万象,《新锐》的东西也是有很成功的,比如《新周刊》就很成功。但是大家应该注意到,这种新锐不是标榜新锐就可以新锐,这些咨询,生活提供的原始材料是不是足够你做一本连续出版物,应该说《新周刊》是非常非常敬业的人在做的,同时也是非常非常成功,但是他可能会有水准的起伏,同样的东西,别人已经做了,别的人再去做新锐,用这个角度切入不见得是最聪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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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区保荐制度特点探析
保荐制度最引人注目的规定就是明确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建立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保荐期限、确立保荐责任、引进持续信用监管和“冷淡对待”的监管措施。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香港地区保荐制度特点探析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保荐制度是一项兴起于英国,旨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创造良好竞争环境的制度。中国内地在2005年修订《证券法》后,以香港地区的保荐制度为蓝本,正式引进并建立保荐制度。香港地区的保荐制度有严格的保荐人准入机制,对相关机构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还设立了一套专业弥补保险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而内地的保荐制度设立至今,存在不少缺陷。因此,香港地区发展保荐制度的有益经验对完善内地保荐人准入标准、明确机构职责分工、健全民事责任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 : 保荐制度;准入标准;保荐职责;民事责任
淤保荐人名册由香港联合交易所设立,收录了全部有资格在香港地区从事保荐业务的公司。被录入保荐人名册的公司必须持续地具备保荐人所需的专业资格和相关保荐经验以及能够履行保荐人的基本职责。香港联合交易所每年对保荐人名册进行一次审查,若发现有保荐人不再符合相关资格的规定,即予摘牌除名。
保荐制度1995年兴起于英国,而后扩散至全球证券市场。该制度旨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创造良好竞争环境,有“第一看门人” (gatekeeper)之称[1]。该制度具体指保荐人对公司进行上市辅导和推荐,证明相关文件中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上市条件,从而协助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承担风险防范责任[2]。中国内地在2005 年修订《证券法》后,以香港地区的保荐制度为蓝本,正式引进保荐制度。随着我国内地与香港地区证券市场联动加强,对于内地证券市场而言,香港地区在保荐制度方面的有益经验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一、香港地区保荐制度的特点
(一)保荐人准入标准严格
为充分发挥保荐制度的功用,香港地区有关法例和联合交易所规则设定了严格的保荐人准入标准,保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队伍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保荐机构的资格要求严苛。香港地区的证券公司要从事保荐业务首先要满足一系列严苛的资格要求:一是保荐机构必须是有限公司,且须被录入保荐人名册淤;二是保荐人必须拥有港币一千万以上的实缴股本和不可派分的储蓄,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的非抵押财产的有形资产值也要在港币一千万以上;三是保荐人在申请日前五年内具有相关的企业财务融资经验;四是保荐人在过去五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五是保荐人必须是香港证监会所公布的注册投资顾问或者证券交易商,或者虽然不具有以上资格但却获得了豁免权[3]。由上述要求可以看出,香港保荐机构的准入资格要求相当严苛,其目的是保证保荐机构履行职责的质量,只有严格规制保荐机构的资格取得才能避免不良主体对证券市场的有害干扰。
2.重视保荐代表人的工作经验。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在两方面对保荐代表人提出较为严格的要求。一方面,要求申请者提出担任保荐代表人申请之前拥有五年的企业财务从业经验和公开招股的活动经验;另一方面,申请者应当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核准的属于联合交易所保荐人名册内的从业人员。只有拥有业务水平过硬、经验丰富并且信用良好的保荐从业人员队伍,才能为企业上市活动把关,避免其丧失其本身的中立地位,为广大投资者壮大投资信心,推动证券市场稳步发展。
(二)保荐职责分工明确
在香港地区最初的保荐制度中,保荐人要承担相当大的职责。2004年底至2005年初,香港地区改革后的保荐制度对原保荐人的职责一分为三,由保荐人、合规顾问、独立财务顾问共同承担保荐责任,明确各机构的职责分工淤。虽然由一个保荐人来履行全部的保荐职责可以减少内部摩擦、提高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保荐效率,但是保荐人既要对上市公司进行上市前的辅导推荐、审查核实,又要承担上市后的持续监督职责,难免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嫌疑。香港地区现行的保荐制度划分保荐角色和责任的举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述问题。
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必须是独立机构或个人,以确保其公正无私的独立性;而合规顾问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非独立的。保荐人的主要职责是在公司上市前对其进行审核、辅导和推荐;合规顾问的主要职责是对上市公司进行上市后的持续协助和监督;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相关法例和规则的要求对发行人和拟发行人的重大交易和法律行为等方面的公允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并按照指定的格式出具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4]。这样以公司上市为时间分界点,在此点前后对中介机构的职责需求有所不同,由于各中介机构又具有各自的优点,这样的区分有利于中介机构优势的充分发挥,能够更好地完成他们的使命。
(三)专业弥补保险保障投资者权益
香港法例、香港证监会文件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则针对保荐制度构建起了较为健全的法律责任体系。其中,在民事责任部分,有一个颇具特色的专业弥补保险。该保险是一种民事责任保险,能够有效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保荐人的专业弥偿保险最初由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于2005年6月发布的《有关监管保荐人及合规顾问的咨询文件》中提出。该咨询文件第75条提出, “鉴于《关于保荐人的投资者调查》的结果,香港证监会建议保荐人为保荐人工作可能出现的法律责任投购专业弥偿保险,有关保险额应与保荐人的业务规模相称,但需投购最低保险额;香港证监会希望听取对什么是审慎及不构成过分负担的最低保险额的意见”。
尽管市场中一些机构对责任补偿保险还有疑议[5],但是香港证监会提出《有关监管保荐人及合规顾问的咨询文件》的意图很明显,就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证券市场的信心,并维护香港作为地区和全球主要融资场所的声誉和地位[6]。由于专业弥补保险的存在,一旦因保荐人的质量或责任事故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保荐人能够及时地利用该保险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投资者的损失赔偿问题。
二、我国内地保荐制度的缺陷
(一)保荐人准入门槛偏低
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对保荐人的资格标准要求相对较低,主要表现在保荐机构准入门槛低和保荐代表人资格取得机制不合理两方面。
1.保荐机构准入门槛低。内地现行法律法规只规定了证券公司从事保荐业务所需要满足注册资本和净资产要求。除此以外别无其他准入要求。根据《证券法》第 125、127条的规定,证券公司从事保荐业务的要求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办法》)则规定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净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这些规定的本意是通过设置较高的资产标准来保证保荐机构的资质,因为只有规模较大的证券公司才拥有与准入标准相当的雄厚资本,实力不足的证券公司就被排除在准入门槛外,一定程度上保证保荐机构的质量。然而,上述规定也仅仅是对保荐机构的资产作了量的规定而没有进行质的规定,即《证券法》和《保荐办法》并没有要求对保荐机构的资产质量和信用情况加以规定。部分低质的证券公司可能会为了取得从事保荐业务的资格而利用法律漏洞,使公司资产“在数量上”达到准入标准,至于资产的质量状况和公司的信用状况可以完全不予考虑。这就可能导致保荐机构的资产准入标准形同虚设,起不到预期的效果,最终影响到保荐制度的实际效用,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
2.保荐代表人的资格取得机制不合理。目前内地的保荐代表人资格的取得采用“一考定终身”的资质认定方式,忽略了对综合能力的考察,显得极不合理。内地的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即“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只注重笔试成绩,对资格申请者的相关从业经验、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没有具体的硬性指标要求,实际上就是缺乏对实践经验和道德水平等综合素质的考察[7]。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资格申请者为了“保荐代表人”这个头衔,纯粹地为考试而考试。虽然考试涉及投资、法律、会计等知识,但单纯的笔试并不能完全体现出资格申请者的执业能力。另外,缺少对保荐代表人的后续培训和辅导工作,一些保荐代表人在实践经验和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仍然与实际的业务需求相去甚远,难以发挥其在证券市场中的应有作用。
(二)保荐职责不明确
1.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责任设置不合理。内地保荐制度采用的是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双保”制,即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时列为保荐责任的承担者。在 “双保”制下,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职责没有得到合理的区分和设置。换言之,一旦出现问题,无法确定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如何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证券法》第192 条规定:“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根据该条,《证券法》对保荐机构的处罚力度并不大,而对保荐代表人的处罚力度则偏大。保荐机构在极大的利益诱惑之下,违规成本又相对较低,加大了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的概率,何况对于“情节严重”的标准问题也不明了。保荐代表人是保荐机构的工作人员,其行为与保荐机构密不可分,只以保荐机构有无业务收入来判断责任承担问题减轻了保荐机构的责任,却加重了保荐代表人的责任。保荐机构并没有为其保荐代表人的违法行为负责,这会加强保荐机构的侥幸心理,在事后的保荐工作当中不勤勉尽责,因为一旦出现违规问题,大可把责任推卸到具体负责的保荐代表人身上而使机构本身免受或减受处罚。
2.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不明确。一般而言,企业上市前需要聘请保荐机构和相应的证券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进行上市前的尽职调查和辅导,不同的机构在此过程中承担不同的职责、发挥不同的`作用。但保荐机构和这些证券服务机构之间的职责划分实际上并不十分明确,存在保荐人职责过重的现象。如《保荐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的责任”。该条款间接地提及了证券服务机构的责任,具体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尚未作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再如《保荐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保荐机构应当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其进行审慎核查,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保荐机构所作的判断与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在现实中,保荐机构一般是证券公司,虽然具备一定程度的法律、会计等复合知识背景,但相对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而言,相关的专业程度还是存在明显差距。要求保荐机构对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审核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复核,未免过于严苛。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应当是平等的,要求保荐机构承担超出其能力范围以外的责任,实在有失偏颇[8]。
(三)民事责任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自保荐制度开始施行至今,内地法律法规已就保荐制度建立起一套法律责任体系。但该体系主要以行政监管为主,有关民事责任的规定较少,而且现有的民事责任的规定较为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一旦保荐人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会因为缺少有效的手段追究相关保荐人的民事责任,自身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内地现行的有关保荐人的民事责任的法律法规主要是《证券法》。该法对保荐人的民事责任直接规定在第26、69、77、78条等条文中,在其他部分条文中也有间接地涉及。但这些条文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仅模糊而笼统地规定“承担连带责任”或“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是什么责任、怎么赔、赔多少,都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为审理有关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件,规范证券市场民事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淤,最高法院曾经出台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虽然没有直接规定保荐人的民事责任,但是对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件的受理、管辖、诉讼方式等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初步建立起一套基于追究虚假陈述责任的民事追责机制。只要保荐人实施了虚假陈述行为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害,就可以适用该套机制追究保荐人的民事责任。
由于《若干规定》先于保荐制度出台和施行,其中有不少规定已经不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需要加以检讨并修改。例如,当投资者需要通过诉讼来维权时,《若干规定》设置的诉讼前置程序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不具备可行性,因为在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中,投资者必须先出示对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公告等证据②。可是,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通常较为隐蔽,短时间内较难被发现。即使被发现,证券监管机关对其处罚的调查也需要一定时日,而且证券执法力量相对有限,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显得捉襟见肘。因此,受虚假陈述影响的投资者们往往处于欲告无门的被动地位,其经济损失无法及时获得赔偿。
最令人遗憾的是,对内地保荐制度最为重要的《保荐办法》和《保荐业务监督意见》均未涉及保荐人的民事责任,无法构建起一套适应目前内地证券市场发展需要的民事追责机制。
三、借鉴香港地区经验完善内地保荐制度
(一)完善保荐人准入机制
完善保荐人准入机制,对保持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有重要意义。内地可以借鉴香港地区的经验,提高保荐机构的准入门槛,完善保荐代表人资格取得方式,重视保荐人的信用。
1.提高保荐机构的准入门槛。不仅要规定保荐机构的资产数额,还要对资产质量加以规定。内地施行保荐制度之初,就借鉴了香港地区的作法,规定了证券公司申请保荐业务所需满足的资产数额要求。为提高保荐机构的准入门槛,内地仍然可以借鉴香港地区的经验,即借鉴香港保荐制度规定信用资本的作法,保证保荐机构的资产质量符合准入标准。
2.完善保荐代表人的资格取得机制。内地应该改变保荐代表人的资格取得过分注重其笔试成绩而缺乏对其实践能力的考察的现状,应当借鉴香港地区经验,对保荐代表人资格申请者的业务经验给予足够重视。保荐代表人资质的取得应当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笔试,除了考查一些条文性的专业知识外,还应该突出对案例分析的考核,用以考核报考人员的分析和判断能力以及实际工作的经验。二是业务经验考核,合格的保荐代表人的工作经验尤为重要,申请者就其以往承揽项目的质量及公司上市后的表现进行参加考核。考核者尤其注重考察申请者辅导公司的治理效果以及过往的项目表现。三是综合考评,经过笔试业务经验考核,应当对申请人作出综合性评价,特别应当注重考核申请者在执业过程中职业道德表现及诚信状况。通过考核的保荐代表人,还应当接受证券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和持续性培训,以保持业务素质处于较高水平。
3.重视保荐人的信用。对保荐人的职业道德和信用状况进行监管,公开保荐人的不良信用记录。《保荐办法》第63 条虽然有关于保荐信用监管系统的规定,但是并没有要求公开保荐人的不良记录,不利于投资者充分了解保荐人的完整信息。如果保荐人有不良信用记录却不为投资者所知,那么对于保荐人行为的约束力就会弱化,投资者无法准确判断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对于保荐人出具的保荐意见无从把握。建议强制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诚信记录公开,提高保荐人的职业道德标准,将其信用记录公开,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更有利于保荐人队伍的成熟和壮大,真正符合“守门人”的标准,将业务水平低下,道德水平缺失的保荐人排除在证券市场之外,有利于净化证券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二)调整保荐职责
各有关机构之间职责不明,影响了保荐制度发挥作用,有必要对保荐职责的分工进行调整。
1.从“双保制”转向“单保制”。从现行的“双保制”即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共同承担责任的制度,逐步转向实行由保荐机构承担责任的“单保制”,是为了明确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职责分工,划分责任归属。现实中,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法律地位并不平等,保荐代表人实际上只是保荐机构的内部员工,保荐代表人必须服从保荐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安排,而保荐机构甚至可以撤回对保荐代表人的推荐使其失去保荐代表人资格,可以认为,保荐代表人是缺乏独立性的。现行的“双保制”,未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责任作明确划分,一旦发生问题,将难以追责。如果让缺乏独立性的保荐代表人与保荐机构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未免过于苛刻甚至不合理。在制度的具体构建中,需要让最终承担责任的主体变为保荐机构。应当按照一般的单位与内部员工的关系来确定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的关系,明确保荐代表人只是保荐人的内部员工,并不对外承担责任,保荐机构是对外承担责任的唯一主体。若确实是由于保荐代表人的原因造成保荐工作的错误或者失败,保荐机构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通过内部追责机制来要求保荐代表人承担相应责任。
2.明确保荐机构与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分工。保荐机构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都属于证券中介机构。根据《保荐办法》,保荐机构在这些中介机构中承担着组织、协调的工作,并且要对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实质审查。然而,要求保荐机构对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进行实质审查的规定无异于加大了保荐机构的成本投入,违背了市场参与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各担风险”的基本原则,也因为不易追责而容易造成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9],因此有必要明确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各自的职责,调整机构之间的分工,重新规定保荐机构只需对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形式审查,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只对各自的专业意见和具体工作承担责任。
(三)健全民事责任体系
健全内地的保荐制度民事责任体系可以从明确责任类型与责任承担方式、建立保荐责任保险两方面入手。
1.明确责任类型与责任承担方式。《证券法》第69条明确规定了保荐人的连带赔偿责任,然而就如何追究保荐人的连带赔偿责任、如何使投资者受损的利益得到真正的救济和赔偿,相关法律法规仍然缺少可实际操作的具体规定。建议对保荐人的责任区分为故意与过失,就其是否具有共同故意为界限,界定其连带责任。从《证券法》第69、77、78 条等条款规定来看,保荐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是损害赔偿,但就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标准,尚无明确规定。考虑到证券市场的特殊性,证券价格波动性较大,究竟以何种标准计算投资者的损害赔偿数额,需要有关部门就此作出特别规定。
2.设立保荐责任保险。借鉴香港地区保荐制度的专业弥补保险,内地可以设立保荐责任保险,即保荐人与保险公司签订责任保险合同,保荐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的过程中因过错致使需要向投资者进行民事赔偿时,由保险公司直接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设立保荐责任保险,不仅可激励保荐人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做好保荐工作,还能够有效地分散保荐人的责任风险,并可以逐步发展成为一种集体保险机制。在借鉴香港地区经验的基础上,设立保荐责任保险还需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修订《保荐办法》,实行保荐人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规定保荐人必须购买责任保险,并与保险公司签订特定的承保协议,协议中详细载明具体的保险事项、理赔程序等等;二是对于保险费用的确定,通常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保荐机构的规模、保荐代表人信誉度、业务能力、出现意外损失赔偿责任的机率、法律法规对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赔偿限额等;三是承保的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保持对投保的保荐机构的跟踪调查和风险评估,并根据其风险状况的变化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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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论文库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Theses Collection(HKUTO)收录了1941年以来的15,606篇港大授予的硕士和博士论文,包含艺术,人文,教育以及社会科学,医学和自然科学各学科。其中的大部分论文都是和香港有关的研究。该数据库的论文主要为英文论文,部分为中英双语,部分为只用中文写成。HKUTO几乎囊括了港大的所有论文,目前有13,670篇(2008年3月1日访问数据)是电子全文。用户可以按照论文题目、作者检索,也可按照学位、学科检索。网址:这都属于Open Access(开放存取)资源,可以免费下载的。台湾的一些大学也有类似仓储,但是有的目前有一些限制。如果发现好的。OA图书馆会有更新的,OA图书馆地址 :
这次到香港观光游览,目睹了香港的繁荣稳定。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香港的法制”。就拿随地吐痰、乱扔脏物来说吧,港府立法,处以1500——5000港元的罚款,交不上钱的就蹲班房。没有任何通融的余地。三天的时间,所到之处,没见过随地吐痰和乱扔脏物的。这使我联想到最近沸沸扬扬的“红心鸭蛋”问题的报道。去年的“苏丹红”事件,国人惊魂未定,今年又相继出现了红心鸭蛋、鸡蛋、多宝鱼案件。难怪百姓议论说:“现在吃什么放心呢?真是提心吊胆,“防不胜防”啊!日常生活中,每天离不开的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等农药超标。无奈专家支招,介绍清洗蔬菜、水果的小常识。多种食品超标添加色素。比如辣椒油里加入苏丹红。面粉中添加增白剂。都提倡吃全麦粉了,还在人为的制造麻烦,令人费解。猪、牛、鸡、鱼、饲料里添加激素,抗生素。使人吃了发胖,体内产生抗药性。难怪雏鸡40天左右就能长到3——4斤重,鲤鱼2——3个月也长到3——4斤重。据报载,现在鸡的营养价值不如原来的50%。付食品中的豆制品、粉条、熟肉制品,糕点、糖果、罐头、蜂蜜、糖炒栗子、冰糖葫芦等“进口”食品,都曾发生过造假,违禁添加等事件。更有甚者,过期变质食品继续销售,贩卖使用垃圾食油,有疫病的死猪肉制成香肠出售等伤天害理,骇人听闻的案件也曾发生。更何况假烟、假酒案件层出不穷,甚至国药准字的药品,致死人命案件也有发生,令人不寒而栗。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些事件屡禁不止?为什么一些执法部门总是“亡羊补牢”。究其原因,无非是“无法可依,执法不严”。现行的食品安全,依照的是11年前的《食品卫生法》。该法条款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尽快出台一部《食品安全法》已迫在眉睫。除全国人大立法外,个人认为,各省、自治区人大、政府也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规,且要详尽,操作性强。因为全国人大立法,不可能把各地食品安全的细节全部包括进去。立法中的一个核心,就是必须严惩。食品造假等于图财害命。自古以来,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凡是危害了公共健康的,应一律提起刑事诉讼,并可视情节轻重量刑,直至处以死刑。再者就是重罚,罚得他倾家荡产,根除再次犯罪的的经济基础。除立法外,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各种宣传舆论工具的作用。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食品安全形成强有力的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立法和执法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这就需要建立一支纪律严明,素质高的执法队伍。这支队伍可以市县为单位,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拥有能够独立的执行检查、监督、处理案件的职权。不应再隶属于工商、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避免权力分散,互相扯皮。在国务院清理各种着装中,这支执法队伍应和国家的公检法司机关一样,头顶国徽,着装整齐,代表国家保护食品安全,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百姓面前。对执法人员要制定铁的纪律。我曾听说过公路运输超载屡禁不止的例子。原来,国家交通、公安等八部委下发治理超载的通知后,在具体执行上出了问题。超载车辆接受检查时,行车执照里夹上200元人民币,尽管超载严重,均可顺利过关。从这一例子可以看出,建立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是执法的关键。不然再完善的法律也无济于事。当然这又涉及到了反腐问题。因此是否可以这样认为,食品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应统筹规划。但是可以断言,只寄希望于一部法律就能把食品安全所有问题都能解决了的想法和作法是十分有害的。百姓期待着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尽快解决。相信也一定能够解决。
太笼统了,具体点,哪方面
论文发表步骤:1.文章给发表时一定要能电话查稿,有杂志社的用稿通知。2.用稿通知,大家要注意了,用稿通知是杂志社收到您的论文后通过严格的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论文才可以正式在杂志社的刊物上面发表
香港人的冒险精神表现在他们对机会的把握上。从香港的富豪身上可以看出香港人这种冒险精神的凝聚。
找到了一篇《赴港旅游发展趋势及管理政策研究》看看能不能借用一下!
一、民生问题
香港的民生问题主要体现在香港的贫富差距很大,穷人更穷,富人更富。对社会阶层分得比较细,让很多年轻,人看不到希望。房屋供应也是问题。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香港是璀璨的”东方之珠”,但是自身的经济结构却存在巨大隐忧。
高薪的金融及保险业只提供7%的就业岗位,雇佣劳动力最多的零售、旅游等行业往往收入微薄,无法为年轻人创造更多机会。如今,世界主要经济体都在鼓励发展的制造业,在香港仅占GDP的1%左右。
二、历史问题
香港的历史问题体现在香港不仅仅是一个潮流之都 ,还是一座移民城市 ,大部分香港人都是来自内地的。其中有的人经历过各种内战,因此很多人逃难到香港。有本书叫仗大逃港, 香港还有很多越南来的难民,还有一点容易被忽略就是所有的香港永久居民都是中国国籍的。
很多香港的永久居民现在是英国国籍,加拿大国籍的而这种情况也是《基本法》所允许的。所以在一些新闻媒体上可以看到一些黑衣人打着英国旗,美国旗。
三、教育问题
香港的教育问题主要体现在,香港教育制度问题存在很多方面,很多教材都不是专业的,拥有正确价值观。社会观的专家写的而都是泛民的人写的,其中一些人包括教协,很多小孩子是没有分辨是非能力的。
在朋辈压力( Peer Exposure )和不良老师的诱导下,在这次运动中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也是为什么目前被捕的暴动人士中,有-些居然是十几岁的小孩子。
四、政治体制问题
香港的政治体制问题,一直以来香港的核心目标是做世界的金融中心,因此在和平时期行政长官其实没有太多的权力,也会受到立法会和司法机构的制衡,给人一种小政府主”的感觉。
香港的特殊性导致了行政长官当选后,是没有政党支持的(因为行政长官需要宣誓不能够效忠任何政党),所以在香港政府行政长官的动员能力,舆论宣传和接地气的能力会差很多。尤其是舆论宣传的能力,现有的政治体制决定了政府在舆论层面被动挨打的地位。
港澳台(Hong Kong, Macao and Taiwan regions of China),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的统称。
因为此三地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体制上有诸多类似,有别于中国内地。故我们常常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统称为“港澳台”,作为一个类型来讨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港澳台
根据黄康显的统计,“由1946年5月《青年知识》创刊,到该刊于1949年8月结束为止的40个月内,香港共有12种期刊出现过,出版的总期数是137,亦即是平均每月有三种以上期刊出现”。这些文学期刊有:(1)《青年知识》半月刊,1946年5月—1949年8月,共出版48期,由黄秋耘、张铁生主编;(2)《文艺丛刊》,1946年9月—12月,共出版两辑,由周钢鸣主编;(3)《野草》月刊,1946年10月—1948年9月,共出版12期,由夏衍、宋云彬、孟超,秦似、聂绀弩主编;(4)《文艺通讯》,创刊时间未详,1948年停刊,共出版13期,由文协香港分会主编;(5)《文艺生活》月刊,1947年1月—1949年5月,共出版29期,由司马文森、陈残云主编;(6)《新诗歌》丛刊,1947年1月—1948年5月,共出版9辑,由香港新诗歌社主编;(7)《野草》文丛,1948年2月—8月,共出版4辑,由《野草》月刊原班人马主编;(8)《中国诗坛》,1948年3月—5月,共出版3辑,由黄宁婴主编;(9)《大众文艺丛刊》,1948年3月—1949年1月,共出版6辑,由周而复、邵荃麟、冯乃超主编;(10)《海燕文艺丛刊》,1948年6月—1949年1月,现已知出版2辑,由新界达德学院文学系主编;(11)《小说》月刊,1948年7月—1949年6月,共出版8期,由茅盾主编,以群、适夷、周而复、葛琴、蒋牧良等任编委;(12)《新文化丛刊》,1948年9月—10月,共出版2期,由生活书店主编。
上述12种期刊中,寿命最长的是《青年知识》半月刊,最短的是《新文化丛刊》,其中,短寿的占一半左右。另外,从主阵的人员看,除《中国诗坛》由黄宁婴、陈残云、李育中等主编及撰稿外,其余的均由粤港之外的内地南来作家主持。
重要的刊物有《红豆》。一、20、30年代的香港文学五四新文学对香港影响甚微。20年代,现代香港文学逐步发生。1928年香港第一本新文学杂志《伴侣》创刊,培植了香港第一-批 新文学作者; 1929年,香港第一个文学社团“岛上社”成立,有力推动了新文学在香港的发展。30年代,是香港新文学的勃兴时期。新文学刊物大量涌现,大量新文学作品发表,初步显示了香港.新文学的成就。重要的刊物有《红豆》,重要的作家有侣伦等。二、抗战时期的香港文学1937年抗战爆发后,一些内地文化人士避战乱南迁至港,如巴金、茅盾、戴望舒、萧红、端木蕻良、叶灵凤、施蜇村、夏衍、林语堂、萧乾、郁达夫、巴人、陈残云等。南来作家对香港的文学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们取得了丰硕的创作成果,使香港的新文学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这些作家写于香港的作品有长篇小说:茅盾的《腐蚀》、萧红的《呼兰河传》、端木蕻良的《大时代》、夏衍的《春寒》等;中篇小说有许地山的《玉官》;短篇小说有萧红的《后花园》、《小城三月》等;散文有茅盾的《劫后拾遗》、楼适夷的《香港的忧郁》等;诗歌有戴望舒《我的记忆》、《望舒草》 、《灾难的岁月》、袁水拍的《后街》等。
国内认可香港期刊,因为在我国内香港是一个比较大的城市,而且香港是非常富有的,所以国内认可香港期刊
从1931年至1937年之间,又有《激流》、《春雷》、《今日诗歌》、《新命》、《晨光》、《时代风景》、《时代笔语》、《文艺漫话》、《南风》等刊物在香港问世。值得一提的是,《激流》并不像《伴侣》那样“以内容严整取胜,而是以态度之勇敢博得人的注意”,它的“香港文坛小话”一栏,“毅然地向所谓香港文坛算旧帐,向‘旧文坛’的盘踞者作正面的攻击”,这样的精神,“为前此的刊物所未见”,“也是那时候不得不有的精神”。1933年,由于受到国内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的影响,香港文坛出现了以发展和巩固“普罗”文学为旗帜的《春雷》和《小齿轮》杂志,《小齿轮》由鲁衡主编,他把刊物列为工农革命文学的一部分。《小齿轮》刊登的主要是短篇小说、诗歌和散文,内容也是严肃的,但也只办了一期便停刊了。
这一时期香港的文学期刊,维持的时间最久,且跨越了30年代中期,作者群亦跨越了30年代香港文坛主力“岛上社”成员的,就是1933年12月创刊的《红豆》月刊,它一直到1936年8月出版第4卷第6期后才停刊。该刊由梁国英药局主办,以纯文学为主,封面特地印上“诗与散文月刊之始”字样,是香港文学期刊中最具文学色彩和学术气氛的一份刊物。它的作者群包括侣伦、李育中、芦荻、路易士、林英强、陈江帆、侯汝华等人。1935年来到香港大学担任文学院院长的作家许地山教授,翌年在《红豆》发表了《老鸦嘴》,为新文学助阵。可是,这也是该刊的最后一期,因为不合香港政府的出版条例而枯萎了。《红豆》在当时很受读者的喜爱,停刊之后,对香港新文学的发展,以及对许多的读者和作者而言,都是个不小的损失。
从创作的实绩来看,从1927年香港新文学最初的这十年间,香港的文学青年从新文学的拓荒、萌芽到兴起,从脱出新旧文学并行交替的格局到走出浑沌,迈向新文学的第一步,其创作的水平显然是在不断地提高。特别是30年代以后出现的作品,与20年代中后期相比较,题材日渐广阔,其中一些作品比较真实地反映了香港社会生活的某些侧面,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认识价值。在艺术手法上,对于形象的塑造和白描手法也逐渐趋向自然和熟练。虽然,在吸取外国文学营养的过程中,还比较明显地出现模仿的痕迹,甚至于十足地欧化,但也有一些运用得比较自然的作品。
尽管,这一时期香港的文学青年受着中国新文学的启迪,学习并且摹仿了郁达夫以及创造社、太阳社等作家的风格,学习并且摹仿了沈从文的小说手法和新月派诗歌艺术,但他们大部分是借他山之石,表达自己对于社会现实的不满以及自己的切身感受。
这一时期香港的文学青年出版了一些作品集,基本上以诗歌为主。其中有陈江帆的《南国风》,路易士的《行过的生命》和《上海飘流曲》,林英强的《蝙蝠星》、侯汝华的《海上谣》、伦冠的《夜航》等。可见,新诗在当时的文学青年中,还是比较喜欢接受和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