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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的婚姻的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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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的婚姻的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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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的普遍性流传。

以下古代文学论文题目供你参考1 《诗经》分类研究(情诗、思妇诗、离别诗等)2 先秦诸子文研究(《论语》、《庄子》、《孟子》、先秦寓言等)3 屈原与楚辞研究(生平、悲剧成因、作品辨伪、思想与艺术等)4 中国文学批评史专家专著专论研究5 亡国之音哀以思——论李煜词6 柳永词的雅和俗7 论柳永对苏轼词的影响8 苏轼的人品与词风9 李清照前后期词在情感表达上的不同10 苏轼、辛弃疾豪放词风的比较11 论秦观词的艺术特色12 论黄庭坚的瘦硬诗风13 《三国演义》和历史文学创作问题14 《水浒传》主题辨析15 汤显祖戏曲观的研究16 《聊斋志异》爱情题材论17 《红楼梦》主要人物形象论18 简论中唐多情传奇19 从李贺诗看其“鬼才”之名20 简论李商隐的咏史诗21 李商隐的“无题诗”的艺术特色22 简论中唐多情传奇23 李煜词评价之我见24 试论李清照词的艺术特色25 豪放大师苏轼的婉约词26 论关汉卿喜剧之“双璧”《救风尘》与《望江亭》27 古典长篇小说名著(任选一部)中的女性艺术形象试论28 《三言》中爱情作品的反封建倾向29 《红楼梦》中宝、黛、钗的爱情婚姻悲剧试论30 《红楼梦》中“金陵十二钗”的女性悲剧31 谈影视剧中历史题材作品的时代精神与当代意识32 论《三国演义》塑造诸葛亮的艺术经验33 论《三国演义》战争描写的艺术特色34 论《西游记》的孙悟空形象35 论《牡丹亭》的杜丽娘形象36 论“三言二拍”表现的市民生活特色37 论《桃花扇》的李香君形象38 论《桃花扇》的结构艺术39 论《儒林外史》对八股科举制的批判40 论《儒林外史》的讽刺艺术41 论论李汝珍的《镜花缘》42 论二晏词43 论苏轼的散文特色44 论陆游晚年的思想和诗歌创作45 从林逋的咏梅诗到姜夔咏梅诗46 辛弃疾词与南宋理学的关系47 论元杂剧中的包公形象48 论《西厢记》中张生的形象49 论元杂剧中的李逵形象50 贾谊论51 《史记》人物传记所体现审美情趣52 《史记》人物传记中人物形象分析53 汉乐府诗分析54 陶渊明的人格和诗风55 南北朝乐府民歌艺术风格比较56 正始文学与建安文学异同论57 论曹植诗歌的整体风格58 魏晋隐士与魏晋文学59 《世说新语》刻画人物60 魏晋南北朝小说在中国小说史上的地位61 陶渊明与谢灵运诗歌比较62 《西厢记》的传播63 元杂剧的题目正名64 元刊本杂剧中的角色问题65 《窦娥冤》的悲剧特征66 三国演义的成书问题67 《水浒传》中的女性形象68 牡丹亭》的传播69 《红楼梦》中改名问题70 石头传说与贾宝玉形象71 石头传说与孙悟空形象72 传奇戏的文人化问题73 戏曲的案头化研究74 商人形象在明清小说的变化及意义75 《桃花扇》中的女性问题76 李白诗中的仙、侠精神。77 论辛词的英雄情节78 论杜诗沉郁顿挫的风格特色79 论辛弃疾的“以文为词”80 论韩愈的“以文为诗”。81 “清空骚雅”、“幽韵冷香”的白石词。82 关于白居易《新乐府的评价83 关汉卿杂剧中的女性形象84 韩愈散文的艺术风格85 元散曲的艺术风格86 柳宗元的寓言创作87 《三国演义》的艺术成就88 唐传奇中的女性形象89 《水浒传》的艺术成就90 论杜牧的七言绝句91 论归有光的散文92 论李商隐的无题诗93 《牡丹亭》的艺术成就94 西蜀词与南唐词之比较95 论《西游记》的诙谐风格96 欧阳修词的艺术风格97 《金瓶梅》人物论98 欧阳修散文的情韵美99 “三言”“二拍”中经商题材的时代特色100 王安石后期的诗歌101 论纳兰性德词102 苏轼词的主导风格103 《桃花扇》人物论104 秦观词的婉约风格105 《聊斋志异》的艺术特色106 《红楼梦》的悲剧精神107 论易安体108 论陆游诗歌的爱国主题109 《儒林外史》的讽刺艺术110 论晴雯形象的人性内涵111 论林黛玉的人生悲剧112 关汉卿性格浅析113 王维诗中的禅趣114 浅析王熙凤的理家才能115 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116 试析《红楼梦》人物——惜春117 浅谈《莺莺传》的写情艺术118 论《窦娥冤》的艺术特色119 论苏轼元佑时期的创作特点120 浅论范进中举121 浅论林黛玉的性格122 苏轼词浅析123 浅析古人交友之道及现实意义124 浅析陶渊明的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125 论陶渊明的矛盾思想126 浅谈陶渊明的出仕与归隐127 浅议杜甫诗歌的艺术成就128 浅谈王维诗中的禅趣129 杜甫诗浅论130 论李贺诗歌的色彩表现艺术131 论杜甫诗歌的“沉郁顿挫”的艺术特色132 论苏轼的“以诗为词”133 论晴雯134 论李清照南渡前后词风变化135 薛宝钗形象塑造浅析136 论李白的山水诗137 《诗经》宴饮诗与礼乐文化精神研究138 陶渊明与鸟(酒、自然等)139 王熙凤形象浅论140 浅析辛弃疾词中的豪壮之气141 论稼轩词的爱国主义精神142 浅析唐代诗人笔下的闺怨诗143 浅谈《金瓶梅》的讽刺艺术144 浅论李贺的诗风及成因145 浅谈陶渊明的人生价值观念146 浅析薛宝钗悲剧命运的社会根源147 浅论王维诗中的禅趣148 浅析鲁智深形象149 论李白诗歌的创作风格150 浅论苏轼诗中的自然美151 浅论杜甫的诗歌艺术成就152 平儿形象分析153 浅析大历诗风154 浅论魏延的性格悲剧155 浅论李清照词“别是一家”的思想156 论范成大的田园诗157 论陆游作品中爱国思想的一贯性158 中国古代洪水神话考论159 《诗经》燕飨诗的场面描写160 《离骚》抒情主人公形象的塑造161 《战国策》中策士言辞的抒情化特征162 《庄子》中的畸人描写及其思想蕴涵163 论《诗经》中的婚恋诗164 《左传》中行人引诗分析165 《孟子》文章的论辩技巧166 《庄子》寓言的场景描写167 宋玉赋试论168 贾谊政论文的策士风范169 司马相如赋的现实政治企向170 论《史记》中下层人物的描写171 汉乐府民歌的讽谕特征172 论蔡邕的碑体文173 曹植诗风的衍变174 潘岳哀诔文的创作特色175 陶渊明田园诗的艺术风格176 梁园文人群体的辞赋创作177 汉武帝时期赋家考论178 《史记》人物合传的结构安排179 《古诗十九首》中的人生思考180 邺下文人的游宴活动与游宴诗创作181 阮籍咏怀诗的抒情特征182 左思咏史诗的咏怀特质183 谢灵运山水诗的摹象特点184 宫体诗的女性描写185 论《文选》对诗的分类186 论南宋雅词187 《世说新语》的语言风格188 陈子昂的诗歌理论与诗歌创作189 王维诗中的禅趣190 论杜甫安史之乱时期的诗歌创作191 论盛唐时期绝句的特色192 论柳宗元的山水游记193 论李商隐诗歌的朦胧美194 岑参边塞诗初探195 论李白的梦诗196 论白居易的感伤诗197 韩孟诗派的艺术追求198 晚唐苦吟派诗人的创作心态199 论中唐传奇的创作特色200 试论西昆体的艺术风格201 论欧阳修记体文的创作特色202 论苏轼诗203 论陆游的爱国诗204 论辛弃疾词对清词的影响205 李清照词的艺术个性206 柳永词的语言特点207 苏轼对词境的开拓208 贺铸词的艺术个性209 论诚斋体210 宋末逸民诗初探211 王安石散文的写作风格212 论关汉卿的喜剧创作213 马致远的神仙道化剧214 论《倩女离魂》的艺术特点215 《高祖还乡》的讽刺艺术216 《水浒传》的忠义观217 《三国演义》的战争描写218 猪八戒形象分析219 论唐僧与孙悟空的矛盾冲突220 公安派的小品文创作221 《金瓶梅》的家庭生活描写222 《西厢记》的继承与创新223 《琵琶记》悲剧意蕴分析224 元代少数民族诗人的诗歌创作225 论词在元明时期的衰落226 宋江形象分析227 《牡丹亭》的浪漫主义特色228 论西门庆形象的文化警示意义229 “三言”“二拍”中的风尘女性230 李贽“童心说”的文学价值231 论《西游记》的成书232 清初历史剧兴盛原因初探233 明清才子佳人小说的叙事模式234 《聊斋志异》中的书生形象235 《儒林外史》的讽刺艺术236 大观园的文化意义237 《红楼梦》的梦幻描写及其意义238 《长生殿》的爱情观239 《桃花扇》的结构艺术240 《儒林外史》的批判意识241 论贾宝玉的人生悲剧242 论清诗的宗唐宗宋之争243 论桐城义法244 张飞、李逵形象塑造比较245 花间词的艺术成就246 《红楼梦》中的丫环群象247 论魏晋散文的骈俪化倾向248 论归有光的散文创作249 论清词中兴250 论晚唐的怀古咏史诗251 论常州词派的词学思想252 论《史记》对后世小说创作的影响253 宋代豪放词的艺术风格254 论明清小说题材的嬗变255 《文心雕龙》对创作构思的分析256 严羽《沧浪诗话》以禅喻诗分析257 道家虚静说对古代诗歌创作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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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诗经爱情婚姻诗的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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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子佩 悠悠我心, 纵我不去 子宁不来。

周代,礼教初设,古风犹存,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尚少禁忌,所谓:“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周礼。媒氏》)在《诗经》中有许多男女恋情诗,而恋人之歌,多集于《国风》。国是地区、方城之意,风即指音乐曲调,“国风”即各地区的乐调。《国风》取材于各地的民间歌曲,反映了当时各地的民俗风情。而男女恋情,人之天性,所以在《国风》中也颇多涉及。 《诗经》第一首便是以爱情为题材的诗歌《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经》以《关雎》为始篇,列来众多注家的评价多为淑女以配君子,说明在我国古代爱情便成为了诗歌的重要主题之一。 《毛诗。大序》中说“诗者,志之所至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诗歌由内心的感发所产生,而爱情是人类最纯真的感情表露,也是最值得用诗歌来歌颂的。《诗经》中的爱情诗类型多种多样,涉及到爱情的酸酸甜甜:有写幽会亲昵的《邶风。静女》,有写情侣春游的欢快的《郑风。溱洧》,有写两情野合欢娱的《召南。野有死》,有写饱含思念的《王风。采葛》,有写情女想情郎的《郑风。子衿》,有写情侣闹别扭的《郑风。狡童》,有写意中人不可求空余恨的《周南。汉广》,有写表现意中人难以亲近的《秦风。蒹葭》,有写失恋苦涩的《召南。江有汜》,有写遭到家长干涉的《郑风。将仲子》,还有反抗家长干涉的《王风。大车》。从以上的这些列举中我们可以看出,《诗经》中的爱情诗广泛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男女爱情生活的幸福快乐与挫折痛哭,在阅读中我们能够体会出诗歌中充满坦诚、真挚的感情。 在爱情诗歌中很多是用女性的口吻来写的,她们对于爱情的追求是大胆的而且热烈的,这也许是因为那时古朴的民风使然吧。如《郑风。褰裳》: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思我,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思我,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 读后给人一种民生纯朴的感觉,《诗经》里这一篇仅用短短几句对话,便把情人相戏的情景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除了以女性口吻来写的以外,以男性口吻来写的诗也很能体现女性在恋爱中开爱的情趣。如《邶风。静女》这首诗便以男子的口吻写幽期密约的乐趣: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踯躅。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美之为美,美人之贻。

浅谈《诗经》中女主人公形象及她们的爱情观    《诗经》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朵奇葩。它以其丰富的文化内容、广泛的创作题材和完美的艺术形式,向我们生动地展示了殷周社会面貌和人情风貌。它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已经达到文学以外的范畴。距离《诗经》创作年代两千年以后的今天,它依旧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使得人们在了解诗经年代的同时,也对当下的生活产生了教育和向导的意义。下面我主要以分析《诗经》中女主人公的形象及她们的爱情观展开论述。第一:对《诗经》婚恋诗的浅谈。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它以其特有的艺术特色为读者重现了上古时代人们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和情感体验。其中的婚恋诗更是独具风格,脍炙人口。其刻画的女性形象类型丰富,她们在各自人生中演绎着或精彩或悲情的爱情故事,经营着各自或幸福或悲凉的婚姻生活。按照婚恋的不同阶段可将其划分为两大类:恋爱中的女性和婚姻中的女性。本文以《诗经》婚恋诗中的女性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具体诗文对当时社会的女性人物性格进行浅析,使人们在对诗经时代女性形象和爱情生活有更深的了解的同时,对当下女性的婚恋有所思考。详细了解古人眼中的爱情观是什么样?第二:对《诗经》婚恋诗中女主人公形象的分析。  纵观来讲,《诗经》中的女主人公形象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恋爱时的女主形象。另一类是:新婚及婚后的女主形象。1.恋爱时的女主形象大致有以下五类。(一)大胆表白勇敢示爱的女主形象。具有鲜明代表色彩的作品如《王风·大车》这首诗表现了女性大胆追求爱情的热情和执着。她想和男子私奔,但没有得到男子肯定的答案。男子犹豫不决、缺乏勇气的表现与女主人公“榖则异室,死则同穴”的决心形成明显对比,也将女性大胆追求爱情的形象,鲜明而生动地表现出来。“榖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皦日。”女子真情表白还不够,还要对着太阳发誓,生不同室,死则同穴,如果说我撒谎,自有朗朗青天作证。从中可以感受到女主人公内心如火焰般热烈的示爱。(二)羞涩忸怩的痴情女主形象。如《郑风.东门之墠》这首诗表现出少女对男子不解自己的深情的淡淡嗔怨,侧面烘托少女痴情。寥寥数语,道破了少女面对爱情时的微妙心理,呈现出一个可爱娇羞略显忧虑的女性形象(三)俏皮活泼的女性形象。爱情是人类共同的命运。在爱情面前,有人大胆追求,有人羞涩踟蹰。毫无例外的是,爱情总是带给人们欢乐和甜蜜。《邶风•静女》是通过描述青年男女幽会的事件来表现女性形象的。这首诗中女主人公明明很喜欢小伙子。女主人公明明和小伙子一样渴望尽快见到心上人,却又故意躲藏起来,“爱而不见”,看着小伙子“搔首踟蹰”。然后的“自牧归荑”显示出她多情的一面。诗歌表现出女主人公活泼俏皮的一面,富有生活气息,体现出处于爱情状态中的女性独有的小心思。(四)思念恋人的女主形象。如《王风,采葛》这首诗中将女子的爱情心里变化写的细致入微,姑娘对意中人的思念是如此强烈, 哪怕是在劳动中也是念念不忘, 才一天没有见面, 就觉得分开太久。没有恋人相伴的日子,度日如年。一日不见,就如同分别了三季、三年。女主人公对恋人的深情可想而知。(五)追求婚姻自主的女主形象。最典型的是《周南.关雎》文中女主人公的形象,采摘荇菜的自由,淑女的形象跃然纸上。还有《国风.秦风.蒹葭》这首诗中也表达了书生对温柔贤惠。女主形象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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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是我国五千年文化长河中伟大的作品。《诗经》韵律和谐,优美质朴,内容丰富多采,对于当时社会的各方面都有十分深刻的反映。譬如社会的不合理,民间普遍的疾苦,人民对于虐政的讽刺等等。其中婚恋诗占有一定的比例。朱熹在《诗集传》中写道:“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男女言情,在《诗经》中占了1/3。”古人为什么把爱情、婚姻当作头等大事呢?因为在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每一个家庭都倚靠夫妻来战胜灾害,希望家庭和睦。娶妻是头等大事,妻子的内在素质决定了家庭的未来。早期的《诗经》中描写初恋的爱情诗,其风格简明而朴素,大都描写男女从爱慕一直到幽会以及互赠信物的故事。这时的感情是纯洁的,充满幻想的,甚至是无拘无束的,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制度的自由以及人们朴素的爱情观。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芒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这是《诗经》的第一篇《周南·关睢》,它描绘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在河边采择药菜,引起了一个男子的深深爱慕。作者采用了比兴的手法:在清浅的河上,看到水鸟雌雄依偎,希望有佳偶。由水鸟兴起求淑女的愿望。所谓比兴,并非诗人直接采取的亲耳所闻,亲眼所见。乃是采取诗意化的情景,作为思乡感情的媒界,由此产生联想,与主题合拍,使之典型化。诗中设想男子找到了梦寐以求的理想对象,用琴瑟和她联系感情,用钟鼓使她快乐。体现了淳朴而又高尚的情操。另外一首《邶风·静女》也有异曲同工之妙。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一共三章,每章四句,用“直陈其事”的写法,描写一对青年约期幽会的生动情景。全篇都出自男子的口吻。描写了静女与情人相见并送情人以信物的爱情诗。第一章写小伙子赴约等待对方时的急切心情。第二章写情人相见后馈赠信物,以加深感情。第三写静女赠送嫩草和男青年内心的喜悦。《静女》诗虽短,但格调明朗欢快,静女的顽皮、活泼,男青年的忠厚淳朴,他对静女所持的炽热情感,在这首优美的诗歌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还有一首《秦风·蒹葭》也是一首男慕于女的情歌。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蒹葭凄凄,白露未日希。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这首诗与上两首在内容上有所不同。前两首诗中男女主人公感情是热情奔放的。而在这首却给我们呈现出一对多情、矜持的情人形象。“以手去接之,以身融之,”“惆怅距离”,营造了一个可望而不可及却又心往驰之的精神境界,令诗意境明丽清幽,具有朦胧美,弥漫着淡淡的怅惘。可设想伊人所在地方是一条清澈的河流。另一边,一名男子“溯洄从之”,逆流而上,顺流而下去追寻,期待可以到达其身边。可是道路太长,三面环水,伊人宛在水中央,隔水相望,不能促膝谈心。从而产生了幻像,一幅水面美人图。在波平如镜的水面上,美人在思恋者幻觉中,好象披上了一层镜花水月的轻纱,又仿佛一亭亭玉立的新荷含苞欲放。面对这样一幅图,你别无他想,只为诗中那位多情而又矜持,执着坚贞的爱情观所感动,发出由衷的赞赏之情,姚际恒在《诗经通论》中道:“在水之湄”,此一句已重扣“溯游从之”。于是,在前加一“宛”字,遂觉点睛入神之笔,可以说,此篇最得风人深致。结构上也很有特色,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写道:“其实首章巳成绝唱,古人作诗多一意化为三叠,所谓一唱三从,佳者多有余音。”当然,古代的婚恋也有其自身的缺陷和不足(比如在婚姻道德等方面),直接产生的流弊就是大量弃妇诗的出现。如《邺风·柏舟》,《邺风·日月》,《邺风·谷风》,《卫风·氓》,《小雅·我行其野》,《小雅·白华》等篇都是《诗经》中的弃妇诗。我们来看一下《氓》这首诗: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乘彼危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吁嗟鸠兮,无食桑葚!吁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口至其笑矣。静言思之,躬自悼矣。“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这是一篇充满悲愤控诉的弃妇自白的叙事诗。诗的层次,全按事态发展的经过安排:始而定约,继而成婚,继而任劳,继而遭辱,既而见弃,继而归家,乃至兄弟取笑,终乃自悼。她愤怒地指责丈夫“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又告诫其他女子不要轻信男子,吁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同时,从中感觉到女子强烈而复杂的性格变化:从一开始“既见复关,载笑载言”一直到后面“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感情由温柔可爱到痛苦伤心到失望绝别……这是令人深思的婚姻悲剧。在远古时代,就有这种薄情负义的事,深刻地说明了妇女地位从古到今都是属于从属的位置。女主人公在现实面前,终于清醒地认识到氓的用情不专,因此她并没有一味沉溺于痛苦的深渊里,而是振作起来,凭自已的勇气生活下来。体现了她刚强坚韧的性格。由此来看,《氓》又展现了女性精神发展可喜的一面,具典型意义。总而言之,《诗经》中的爱情诗为我们记录下了中国古代人们或美好或痛苦的婚恋生活,也为我们研究古代的风俗历史提供了宝贵的材料。这种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的诗意美感,比起我们现代婚恋作品充斥着低俗的肉欲,总不免让人产生无尽的追恋和精神的归依感。在当今日趋庸常的生活里保持一颗不死的诗心是非常有必要的。

《诗经》中的爱情【摘要】《诗经》在我国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流传史了,其中的婚恋诗对于今天的而我们来说依然有很高的欣赏价值。或公子爱慕佳人,或佳人思念公子,或妇人遭丈夫抛弃,或婚姻受到父母阻拦等等。这些男女之间最真挚的感情,在《诗经》中也诚挚的反映出来了,这就是《诗经》的魅力。【关键词】 爱情 婚变 男女在《诗经研究丛刊.第九期》中,王许林将《诗经》中的婚恋诗分为五种:“一见钟情”型、“忠贞不渝”型、“相思苦恋”型、“思妇哀怨”型、“棒打鸳鸯”型。这五个有趣的词语几乎概括了《诗经》中所有婚恋诗的类型。通过学习后,在我看来,“一见钟情”型的多为男子思恋女子:“忠贞不渝”型的自然说的是女子对配偶或是对恋人的忠贞不渝;“相思苦恋”型的则包括《诗经》中出现的各阶层任务,上至达官贵人,下至黎民百姓;“思妇哀怨”型的则多表现在思念男子和被男子抛弃后所发出的哀怨;“棒打鸳鸯”型的则是追求自由恋爱而不得了。看了《诗经》中的《国风》,则会发现《国风》中多描写爱情和婚姻。《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也是看了《诗经》中的《国风》,便对男女的感情充满憧憬。孔子当年给弟子们教授的内容也包括《诗经》。可见《诗经》在社会的地位,后来的官学也以“四书五经”为教学内容,这就更加促进了《诗经》在大众中的传播。我觉得《国风》中关于描写婚恋的诗,大多采用了“兴”的手法,比如说像《关雎》,开头一句就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先言河畔的水鸟,再言及心上人。在《汉广》中也有类似的手法,“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先说到南方有高大的树木,没有福分在下面休息。再说到汉水有“游女”,却追求不到。不仅仅是这两首当中采用“起兴”的手法,在《蒹葭》、《野有死麕》、《邶风·燕燕》、《子衿》、《鹊巢》、《草虫》等等。这种手法在今天的歌曲中也用得很多,尤其是在“信天游”中用的较广泛。不自觉的我想起了一句歌词,“太阳下上明早依旧爬上来,鸟儿飞去明年依旧会回来,我的青春一去不会来”。这句歌词是不是跟《诗经》中广泛用的“起兴”手法一样呢?在我看来《诗经》中婚恋诗就是两大种:恋爱诗和婚姻诗。恋爱诗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单相思,自然包括男子单思女子和女子单思男子。二是相互思念并爱恋。第三类应该归于未婚男女初试云雨一类了。婚姻诗则分为以下几类:一是生活幸福、甜蜜恩爱型。二是婚姻受阻型。三是婚姻受挫型,而婚姻受挫又可以划分为“单纯的怨妇”和“刚强自爱”型的。下面对以上分类做出具体的说明和阐述。一、恋爱之苦涩(1)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位于《诗经》中的第一篇——《关雎》,被世人传唱了两千五百多年后依然广泛的被男子们用来抒发对女子的爱慕,尤其是那一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上至古稀老人下至幼儿园的小朋友,几乎都会这么一句。可见《关雎》比周杰伦的歌曲流行程度还要广!《关雎》中的男子,据学者们推测应该是贵族青年男子,从“琴瑟友之”、“钟鼓乐之”便可以看出来了。在寻常百姓家是不会有这么好的乐器的。而《汉广》中的男子则不同,他应该是一个农家子弟了,“翘翘错薪”、“言刈其楚”、“言秣其马”等,这些都是只有在农村长大的孩子才会做的事情。可见男子爱慕女子也是有等级差别的,贵族中的男子则可以想尽一切自己能用到的手段来取悦自己的心上人,而出身低贱的男子,看到自己心爱的女子就是“求不可得”。身世的差别就导致爱情的差距。另外,还有一首诗也很美,因为它描写的风景很有情趣,那就是《蒹葭》,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诗,这首诗用“蒹葭苍苍”四字反复吟唱,回返往复,韵味极深,加之其写到的“白露”、“水中央”、“水中湄”、“水中汜”的景象和地点,都像画面一样,不禁让人想到了琼瑶的小说《在水一方》。我记得还是在初三的时候翻阅父亲的书柜时偶然发现的,从来不爱多看书的我尽然坐下来把那本书看完了,可能当时的我正处于青春期,对爱情有懵懵懂懂的感觉,所以才会有兴趣把那本书读完。《蒹葭》这首诗也是在初三的时候学的,在看《在水一方》的时候我自然地想起了《蒹葭》,因为这两篇作品中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最相似的就要数对河流的景物描写了,也许琼瑶老师就是看完《蒹葭》后才有了《在水一方》这么一部作品的。古人说过,男子思女子多在秋季,秋季万物凋零,多阴,而男子属阳,因此秋季多为男子思恋女子;而女子思君则多在春季。《蒹葭》中描写的“白露”应该是秋天来临的标志吧!我想《蒹葭》是否与古人对男子怀人的说法相一致呢?(2)青青子衿,悠悠我心。“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子衿》读到这首诗,让我想起了高一时候我们班一个男生给我写的“情书”,第一句就是“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是由于我才疏学浅,只知道曹操曾经作诗的时候引用过这两句,不知其真实含义,所以高一的“情书”时间就不了了之了。现在看来,这首诗就是写一个陷入爱情的女人在城门口的等待她的情人,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怎么好意思去找你呢?“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女子在城楼下等得甚是辛苦,“挑兮达兮,在城阙兮”啊!“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呀!明明才分离,却又开始思念你,仿佛有九个月没有见面了!“未见君子,我心伤悲”!女子思念男子总是多于男子思念女子,人们常说,男人拿爱情当点心,女人却拿爱情当主食。看着这痴情的女子在城门下等的那么着急,我都不免有些替她担心起来了。看到《子衿》,又让人想起了《静女》,《静女》中的男子也是在城楼下苦苦的等着自己的心上人,而心上人却似乎是有意要戏弄着憨憨的男子,弄得男子是“爱而不见,搔首踟蹰”。二、恋爱之甜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卫风·木瓜》男女之间就通过水果来传情,看上了就抛出自己手中的水果。砸向自己的心上人,这与现代社会确实不同,在现如今,那对情侣不是从“我爱你”“你爱我吗?”开始的?在求爱这方面,到没有古人那么风趣,就像我曾今看到一位男子向女子表达爱意时说的话一样“今天的月亮真好!”月本没有感情,阴晴圆缺全凭自己,但是有情的人儿,让无情的东西来表达自己的感情不也是别有一番风味吗?就像“木瓜”“木桃”一样,喜欢他就把手里的水果砸向他吧!三、爱到浓时的激情碰撞这一类的诗则是古代男女幽会的诗句了。在《诗经》中,女子多聚集在桑林,而男子若想念女子,想要与心上人约会,那么就去桑林吧!“十亩之间兮,桑者泄泄兮。”采桑的的女子真多呀!罗敷不就是被称为“采桑女”的吗?桑林,是一个充满性爱气息的暧昧场所,《诗经》中收录的诗大部分是从民间采集而来的。关于民间的性爱,自然是少不了的了。除了桑林之外,还有其他的地方也可以与相爱的人发生云雨之情,那就是古代的狩猎场所。《野有死麕》中就有这样的描写,对于这首诗,众说纷纭,但我认为这是一首描写女子在于男子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是急切而又羞涩的诗,并且是发生在狩猎场所的。何以见得?我们来看这第一句“野有死麕,白茅包之”以及中间的一句“林有朴椒,野有死鹿。”麕和鹿不是一般的动物,麕又是獐子,一般只有贵族男子在涉猎的过程中才有可能打猎到的,由此可见整首诗中发生的事情是在园囿之中发生的,“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吠兮!”能不能看作是少女急切而又羞涩的心理呢?至于很多学者把它说成是男子强暴了女子,我并不认同,男女之间偶尔偷欢这也是人之常情,在没有史料的证明下,有诗意的想象是美好的。四、婚姻挫败而生怨妇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总有人偏偏要自掘坟墓。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女子被抛弃的形象总会有的,而且古代休妻还有各种各样的借口。在古代,女子的命运不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又时候就像东西一样被男人玩赏着,当有更好的玩物时,便毫不犹豫的抛弃自己的配偶。无论是古代女子还是现代的小白领,谁能容忍自己的丈夫移情别恋然后将自己抛弃呢?我想古今中外的女人应该是立场一致的吧!在《诗经》中也不乏这样的作品,其中有一部分是纯粹的怨妇,仅仅是指责丈夫或者恋人的不忠,哭诉自己的不幸。“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好一个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痴情女子啊!因为自己的恋人对自己不理不睬近于冷漠,把自己的幽怨之情表现的淋漓尽致。另外一首诗的主人公的命运就更加悲惨了。《谷风》中描写的女主人公,与丈夫曾一起辛勤的劳动,使家境渐渐好转。日子富了,丈夫却抛弃了她,另寻了新欢。这是她十分的幽怨,但是有割舍不下她亲手操持的这个家。诗中的女主人公勤劳、善良、柔弱、痴情,但是却遭此下场,不免让人心生怜悯之情。《谷风》中的女主人公的遭遇是不是给我们现代女子一些启示呢?新中国成立后,人们说妇女的地位提高了,女人被解放了。都说现在女人顶半边天。真的是这样吗?女人可以外出工作养活自己,男人可以接受自己的女人同自己一样在外面工作,但是家里的情况有没有变化呢?在大部分家庭里,男人的观念依旧没有改变,他们认为家务就是女人应该做的。这样说来女人是被解放了,解放的是女人受苦受累的权利。女人既得为生计而奔波有得为家务而操劳。如果女同胞们不幸成为被抛弃的对象,那么就请爱惜自己。五、婚姻受挫之刚强自爱“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这是《氓》中的最后的一部分。我觉得这最后几句才是文中最精华的一部分。它反映了女性刚强的一面。这首诗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来写一个勤劳善良的妇女由恋爱到婚姻破裂的全过程,看到这首诗时,似乎是在听一个弃妇讲述自己的恋爱诗的甜蜜和婚后的不幸,感觉诗中的女主人公就像在我身边一样,但是她与众不同的就是她并没有像上面讲到的那样怨天怨地怨夫君,而是总结了自己不幸的根源之后,坚定自己的信念——“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我喜欢独立的女性,不管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感情上,不能完全依赖一个人,要给自己的心灵留一点休息的空间,这也是在现代虚无的社会中保护自己的一种方法。就像《诗经。氓》中的女主人公一样,虽然婚姻破裂,但是人生中不仅仅只有爱情,对于被“情”字伤害的女性们,应该多学学古人,反思一下,自己还能够做些什么?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伐柯》)很多人都知道古代娶亲都是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诗经中也有这样的情况。虽然求得配偶是通过“媒人”来说定的,但也有美好的姻缘。这是多么让人羡慕的事情啊!让人想起梁山伯与祝英台,虽然在同一屋檐下念书,但是父母之命无法违背,只能嫁给马家公子,幸而中途经过山伯的坟墓,才有了现在的化蝶。不仅仅是在梁山伯与祝英台中是这样的,在《孔雀东南飞》中不也是如此,如果刘兰芝不是要遵从哥哥的意思,也不会有后来的结果,父亲不在了,长兄就为父。这就是封建社会的“礼”,吃人的礼教害苦了多少有情人。这也是鲁迅先生极力批判的东西。现在的我们应该庆幸自己没有活在封建社会,包办婚姻在现代社会是不会带来幸福的,对于我们来说,能够自由的选择伴侣,自由的合法通婚,这一应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了。子曾经曰过:“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曰过:“小子何莫学乎诗。”由此可见,孔老夫子对《诗经》有多么高的评价,而且《诗经》一直作为儒家的教学材料,更能看出《诗经》的重要性了。而我们这些大学生当中,又有多少人能静下心来读一读古人的心声呢?《诗经》中的爱情,在我看来可以用四种植物来概括:芍药——这是相爱人的信物。为什么不是玫瑰?玫瑰带刺,难道不会刺伤你的心上人吗?荇菜——这应该是代表着公子们爱慕美人而不得吧!桑——这应该是情窦初开的女子们窃窃私语和男子们来择偶的地方吧!被抛弃的女子就成了落下的黄色桑叶了!木瓜——相爱的人因爱而结合,因结合而幸福!《诗经》的植物多的数不过来,劳动中的人们接触的最多的就是自然界的动植物。所以《诗经》中那些不计其数的植物的出现也就顺理成章。《诗经》就像一条河流,有湍流、有潺潺小溪,有轻扬的流水、也有澎湃的漩涡……读《诗经》不会像读其他古代诗集那样累,因为《诗经》中流露出来的都是最淳朴最真挚的感情,没有半点造作。似乎自己就像走入了他人的内心世界一样,细细的品味,不是诗也是诗!当你觉得生活的步伐太快时,就静下心来读读《诗经》吧!它会让你沉静下来,顺着它的小溪流静静的流淌……

《诗经》中的婚恋诗

一、《诗经》中的《邶风·静女》、《郑风·野有蔓草》、《豳风·伐柯》、《郑风·将仲子》、《卫风·氓》等都属于婚恋诗。

二、比如《邶风·静女》、《郑风·野有蔓草》,表现出了青年男女还有自由择偶的自由;比如《豳风·伐柯》等诗则反映出平民的婚姻已受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婚礼的约束。

三、《诗经》是产生于中国奴隶社会末期的一部诗集。它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搜集了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的古代诗歌305首,除此之外还有6篇有题目无内容,即有目无辞,称为笙诗六篇。没有内容的是南陔、白华、华黍、由康、崇伍和由仪。反映了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约五百年间的社会面貌。《诗经》作者佚名,传为尹吉甫采集、孔子编订。最初只称为“诗”或“诗三百”,到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才称为《诗经》。《诗经》按《风》、《雅》、《颂》三类编辑。《风》是周代各地的歌谣;《雅》是周人的正声雅乐,又分《小雅》和《大雅》;《颂》是周王庭和贵族宗庙祭祀的乐歌,又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诗经》内容丰富,反映了劳动与爱情、战争与徭役、压迫与反抗、风俗与婚姻、祭祖与宴会,甚至天象、地貌、 动物 、 植物 等方方面面,是周代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

《诗经》中的婚恋诗的现代意义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它的三百零五篇中有很多是反映社会风俗的诗,其中关于婚恋方面的尤多,几乎涵盖生活的各个方面。“婚恋”指以恋爱、婚姻为主题的诗篇。特点是“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这些诗对于我们了解、研究当时人们的婚恋生活,是极为珍贵的史料。爱情是诗歌的主体,而在《诗经》中婚恋诗是其精华所在,婚恋诗中反映出周代婚姻缔结虽然受社会的种种制约,但男女交往仍有很大自由。如自由恋爱风气、对爱情的追求与忠贞、美满欢愉的新婚生活、怨哀痛楚的婚变等等,它几乎囊括了人类爱情生活的各个侧面和所有阶段,犹如一幅巨轴画卷展示着古代人们的婚恋生活,也为我们研究古代的风俗 历史 提供了宝贵的材料。

《诗经》中的婚恋诗广泛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男女爱情生活的幸福快乐与婚姻家庭的不幸遭遇的种种,为后世文学记录下了中国古代人们美好的爱情生活和人们纯朴的 民俗 风情,同时也记录了当时社会婚姻制度下劳动妇女的种种遭遇,为我们研究古代的风俗历史提供了宝贵的材料。

《诗经》中的婚姻诗分类

《诗经》中的婚姻诗又可分为贺婚诗、弃妇诗、思妇诗、抗婚诗、爱情讽刺诗等几类。

1.贺婚诗。 祝贺 婚礼之诗首推《周南·关雎》,身材窈窕、性情善良之少女恰是有能力有德行男子的好匹配。寤寐反侧状思之深,琴瑟钟鼓绘周人婚礼之状之盛也。“寤寐思服”“辗转反侧”抒发了求之而不得的忧思;“琴瑟友之”“钟鼓乐之”写求而得之的喜悦,同时描绘出周人婚礼之盛。《关雎》写出了婚姻之一般,但这日常情感生活中实在的谐美和欣欣之生意,却是那风雅最深厚的根源。

2.弃妇诗。有结合,就有抛弃。这些诗篇真实地反映了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即妇女被欺凌压迫的悲惨事实。《氓》是弃妇诗的代表作,把女主人公同“氓”的恋爱、结婚、被虐待、被遗弃的全部过程淋漓尽致地叙写出来,它揭示了这样一个生活真谛:人格与道德品质是维系婚姻家庭的一个支柱。“氓”的忘恩负义、背信弃义是造成这场婚姻悲剧的直接原因。像这类弃妇诗在《诗经》中尚有很多,弃妇诗的存在说明男女之间经济地位不同,女性只是男子的附属物。所以恩格斯痛切地说:“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回到公众的劳动中去。”

3.思妇诗。动荡的社会、频繁的战争及连绵不绝的徭役使夫妻离别,相互思念,这是思妇诗产生的社会背景。思妇的主题多是妇人对征战和服役的丈夫的怀念,即所谓“怨女思旷夫”。而表现方式则各有各的特色,写“首如飞蓬”不梳妆不打扮的哀怨,直诉自己“甘心首疾”的刻骨相思,这都成为中国古代情诗最典型的表达方法。

4.抗婚诗。著名的《鄘风·柏舟》是此类诗的代表作。女主人公爱上一个“髧彼两髦”的年轻英俊的男子,然而却受到母亲的无理干涉和阻挠,激愤中她大声疾呼“之死矢靡它”,“母也天之,不谅人只”,这种怨天恨母的极度激愤的悲叹,是对“父母之命”包办婚姻制度的蔑视和反叛。此诗开创了女性争取婚姻自主之先河,为后代女性争取婚姻自由树立了光辉榜样。

5.悼亡诗。悼亡诗是配偶或夫或妻一方早逝,活着的一方对逝去者的深切悼念。据此,可以寻绎到周人爱情之纯洁忠贞,伉俪之情之深厚融洽。《邶风·绿衣》是首悼念亡妻之作,主人公见物伤情,看到“绿衣”“黄裏”“黄裳”,引起绵绵不尽的哀思;而治衣纠过两个情节则突现了亡妻之才德和贤惠。本诗亦为悼亡诗之鼻祖、悼亡诗之绝唱。

中国婚姻的礼仪论文题目

可选“同居关系的法律探讨”和“建立我国亲权制度的有关问题探讨”。前者虽然讨论的很多,但是一直没有定论,可是由于现在结婚成本越来越大,年轻情侣在结婚前同居的情况会越来越多,那对这方面的法律需求也会更加急迫,对这方面的法律进行完善势在必行,所以你找素材、谈对此的思考都比较容易;后一个在我国还属于相对较新的一个法律概念,你也可以找些国外的资料,整理一下写一篇论文。

题目:近代以来中国农村婚姻的演变

一、近代以来农村男青年和女青年择偶观的演变

二、近代以来农村结婚步骤和婚姻仪式的变迁以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纸防乡油坊村为研究地点进行分析。

三、近代以来农村婚姻离婚现象的演变与分析

统婚姻制度区域 1.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 2.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3.论婚姻的成立 4.《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 5.中国妇女保护的立法不足 6.浅析抚养制度的完善 7.试论探望权的实现 8.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分析 9.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10.关于离婚几个法律问题的思考 11.法定离婚理由之探析 12.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 13.家庭调解制度在中国的命运 14.离婚过程中和离婚后对子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15.军人婚姻法律保护的利与弊 16.婚姻家庭法律在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 17.一夫一妻制度的法律保护 18.浅析可撤销婚姻制度 19.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20.离婚标准之探讨 21.亲权制度研究 22.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研究 23.“婚内强奸”的立法研究 24.从平等原则看我国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平等 25.我国夫妻债务制度探讨 26.╳╳地方婚姻调查 27.浅析我国婚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28.违法婚姻问题研究 29.“感情确已破裂”解析 30.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研究 31.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辨析 32.离婚损害赔偿之立法完善 33.居住权在婚姻家庭法的保护和实现 34.浅析中国古代的特色婚姻制度 35.从三部婚姻法看我国婚姻家庭理念的变迁 36.完善我国亲属抚养制度的几点思考 37.公证在婚姻法中的效力和地位 38.农村事实婚姻的状况与法律对策 39.夫妻侵权制度研究 40.准婚姻制度研究 婚姻家庭法哲学区域 1.婚姻法适用的道德机理 2.近现代法上婚姻本质属性研究 3.公平原则在离婚案件中的适用 4.试论夫妻相互忠实义务及其实现 5.婚姻家庭法的立法理念研究 6.关于配偶权的探讨 7.婚姻登记证的法律效力 8.“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法律分析 9.婚姻契约制度研究 10.婚内强迫性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 11.中国古代╳╳时期妇女法律地位探析 12.夫妻人身关系探析 13.“代孕”技术的法律反思 14.妇女人格独立制度研究 15.侵犯配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 16.婚姻自由原则的法理分析 17.试论事实婚姻中的离婚问题 18.中国古代“抢婚”现象的法律分析 19.亲属法立法可行性探讨 20.婚姻自主权探讨 婚姻法学前沿区域 1.变性人及其原婚姻关系处理 2.同性恋(婚)的法律对策 3.婚前体检存废论 4.婚姻登记行为可诉性研究 5.试论准婚姻关系 6.“保卫婚姻俱乐部”的合法性探讨 7.浅析婚内索赔 8.对离婚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9.“性骚扰”法律问题研究 10.婚约的法律性质 11.“闪婚”的法律分析 12.人工生殖中的父母子女关系研究 13.试析“回族女子不外嫁”的习俗 14.同居者的权利义务探讨 15.关于大学生婚育权与高校管理权(或大学生受教育权)的探讨 16.婚内侵权赔偿制度研究 17.“半路夫妻”法律问题研究 18.“试婚”(或“试离婚”)的法律问题分析19.婚姻保险制度研究 20.“同性恋”婚姻立法趋势研究 21.浅析婚介所的法律地位 22.论服刑人员的结婚权 23.“换亲”的法律分析 24.浅析和谐社会与性别平等 25.网婚的法律分析

1、首先判断问题涉及哪些方面,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遗嘱、同居关系等;2、判断问题大致方向后,寻找法律规定,搜集证据;3、你具体案例是什么呢,可以放上来一起讨论分析。

中国婚姻的发展论文题目

统婚姻制度区域 1.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 2.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3.论婚姻的成立 4.《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 5.中国妇女保护的立法不足 6.浅析抚养制度的完善 7.试论探望权的实现 8.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分析 9.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10.关于离婚几个法律问题的思考 11.法定离婚理由之探析 12.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 13.家庭调解制度在中国的命运 14.离婚过程中和离婚后对子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15.军人婚姻法律保护的利与弊 16.婚姻家庭法律在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 17.一夫一妻制度的法律保护 18.浅析可撤销婚姻制度 19.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20.离婚标准之探讨 21.亲权制度研究 22.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研究 23.“婚内强奸”的立法研究 24.从平等原则看我国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平等 25.我国夫妻债务制度探讨 26.╳╳地方婚姻调查 27.浅析我国婚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28.违法婚姻问题研究 29.“感情确已破裂”解析 30.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研究 31.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辨析 32.离婚损害赔偿之立法完善 33.居住权在婚姻家庭法的保护和实现 34.浅析中国古代的特色婚姻制度 35.从三部婚姻法看我国婚姻家庭理念的变迁 36.完善我国亲属抚养制度的几点思考 37.公证在婚姻法中的效力和地位 38.农村事实婚姻的状况与法律对策 39.夫妻侵权制度研究 40.准婚姻制度研究 婚姻家庭法哲学区域 1.婚姻法适用的道德机理 2.近现代法上婚姻本质属性研究 3.公平原则在离婚案件中的适用 4.试论夫妻相互忠实义务及其实现 5.婚姻家庭法的立法理念研究 6.关于配偶权的探讨 7.婚姻登记证的法律效力 8.“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法律分析 9.婚姻契约制度研究 10.婚内强迫性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 11.中国古代╳╳时期妇女法律地位探析 12.夫妻人身关系探析 13.“代孕”技术的法律反思 14.妇女人格独立制度研究 15.侵犯配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 16.婚姻自由原则的法理分析 17.试论事实婚姻中的离婚问题 18.中国古代“抢婚”现象的法律分析 19.亲属法立法可行性探讨 20.婚姻自主权探讨 婚姻法学前沿区域 1.变性人及其原婚姻关系处理 2.同性恋(婚)的法律对策 3.婚前体检存废论 4.婚姻登记行为可诉性研究 5.试论准婚姻关系 6.“保卫婚姻俱乐部”的合法性探讨 7.浅析婚内索赔 8.对离婚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9.“性骚扰”法律问题研究 10.婚约的法律性质 11.“闪婚”的法律分析 12.人工生殖中的父母子女关系研究 13.试析“回族女子不外嫁”的习俗 14.同居者的权利义务探讨 15.关于大学生婚育权与高校管理权(或大学生受教育权)的探讨 16.婚内侵权赔偿制度研究 17.“半路夫妻”法律问题研究 18.“试婚”(或“试离婚”)的法律问题分析19.婚姻保险制度研究 20.“同性恋”婚姻立法趋势研究 21.浅析婚介所的法律地位 22.论服刑人员的结婚权 23.“换亲”的法律分析 24.浅析和谐社会与性别平等 25.网婚的法律分析

其实婚姻法可写的东西并不太多,如家庭暴力\离婚的条件\婚姻法制度的改革等.我曾经写过离婚损害赔偿.

1.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 2.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3.论婚姻的成立 4.《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等等

浅议我国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汝南县人民法院 叶海宽 发布时间:2007-10-18 15:17:21我国的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由此产生的特定范围内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部法律,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我国尚无成文民法典 ,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将民法的概念表述为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间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一直是中外学界争议的焦点,我国传统的法学理论者多认为婚姻法是独立于民法之外的一个法律部门;但是在整个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婚姻家庭关系始终是民法调整范围的一部分。要科学地给出这个争论的答案,笔者认为,首先要全面地认识婚姻法与民法之间的区别、联系以及社会法治发展的要求。在国外的立法中,大多数国家都将婚姻家庭法列入民法的范围,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大的区别:第一,意思自治在婚姻法与民法中体现的程度不同。意思自治是一般民事法律中通行的原则,民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调整民事财产与人身关系,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可以凭当事人自己意志决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受自己意志影响很大。但是在婚姻法中意思自治原则要受到很大的限制,婚姻法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大多已经在法律中事先规定,只有诸如婚姻关系的确立及终结等少数内容允许当事人凭自己意志确定权利义务关系;而且当事人在凭自己意志产生、变更或消灭此类法律关系时一般又不允许当事人设定期限与条件以及变更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在婚姻法中意思自治体现的程度较一般民事法律低得多。第二,伦理道德规范在婚姻法与民法中的作用与地位不同。虽然民法与婚姻法都极力强调维护公序良俗,但是在一般民法中基本上只是原则性地规定伦理道德,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凭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官个人的自由裁量来选择适用,而在我国婚姻法中则明确地将大量的伦理道德规范直接规定于婚姻法法律条文之中,如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这在包括民法在内的其他法律之中是很少见的。除此之外,婚姻法许多条文直接体现了伦理道德的要求,这一切都显示婚姻法相对于民法是明显的伦理法。第三,婚姻法与民法调整的侧重点不同。婚姻法与民法调整的对象都有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是在民法中以调整财产关系为主,其中调整的人身关系大多因财产关系衍生而来。而婚姻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存在于具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主体之间、不以财产内容为主的一种社会关系,婚姻法调整的财产关系虽然具有一定的财产内容,但它是从属于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的,这种财产关系只是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相应的后果。其他一般民事法律中的财产关系主要反映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一般都是等价、有偿的;而婚姻家庭法中的财产关系反映的却是亲属共同生活、实现家庭经济职能的要求,一般都是无偿的。可见婚姻法相对于民法更具有身份法的特征。第四,婚姻法与民法的国际化趋势不同。婚姻法与民法都属于私法的范畴,随着国际间民事交往的深入以及国际化趋势的发展,出现了许多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但是大都是涉及一般民事财产关系的,在婚姻法方面很难出现国际统一的实体私法规范,因为婚姻家庭法更多地是受本土地理、民族、宗教、伦理与传统的影响与制约。因此,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婚姻法与民法的国际化发展趋势是不同的,婚姻法基本上还是以本土化为其最基本、最重要的特征。也正是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婚姻法相对与一般民事法律更具有稳定性。尽管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多的区别,但是他们之间的联系又是绝对不能轻视的:第一,民法的一般原理、原则大都适用于婚姻法。虽然婚姻法与民法有很大区别,但是他们调整的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及身份关系,民法经历了长久的发展过程总结了一系列相对完备的基本原理与原则,由于调整对象的相似性,诸如平等、自愿等最基本的原理与原则也大多一样适用于婚姻法。这是婚姻法与民法相同相容的基础。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上,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有关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等规定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也同样具有直接或间接的依据与适用作用。第二,从法律发展的趋势上看,婚姻法也会向民法继续靠拢。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经济关系越来越成为法律调整的中心,身份关系在法律调整中被逐渐弱化,婚姻法在调整内容上也由以前的单纯侧重调整身份关系转为兼顾调整财产关系,因此婚姻法必然会因内容的发展变化而逐渐向民法靠拢。第三,从调整方式上来讲,婚姻法必须借助于民法的调整方式。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必须以行为为调整对象,而婚姻法是相对典型的身份法,以调整身份关系为主,而身份关系很难被直接地调整,婚姻法现在在调整方式的立法上并不发达,所以婚姻法要想真正有效地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必须借助调整方式立法发达的民法。此外,我国民法通则中的诸如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等规定是专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而制定的。第四,从法律部门之间的内容平衡来看,婚姻法如果独立为一个法律部门的话,以其现有的法律规范很难与其他法律部门平衡;而婚姻法若不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唯有与民法更为接近,才能够与其他的民事法律共同构成完整的私法部门。顺应我国民法典紧锣密鼓准备出台的现实需要,服务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我们必须重新认识婚姻法从属于民法的法律体系地位,准确把握其民事特别法的定位,在未来的婚姻立法工作中,指导对现行婚姻法的修改与完善,使我国婚姻法更好地发挥维护家庭和睦,保障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综上所述,尽管我国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是这些差别只能用婚姻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以及民法具有一定的包容性这两点理由来解释。在我国,婚姻法无论从自身的现实发展情况及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讲都不能独立于民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婚姻法无论在现在还是从将来来看都必须包容于民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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