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民办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论文
论文关键词:民办高校 质量工程 教育教学
论文摘要:“质量工程”建设是提高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本文从民办高等学校发展现状、西安外事学院取得的成绩及今后发展建设规划等三个方面,总结分析了学校在“质量工程”建设中的做法和经验,同时提出问题和今后的发展目标。
“质量工程”建设反映了高等教育基本规律的要求,体现了现代高等教育的新理念,体现了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思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是高等学校的三大基本职能。西安外事学院(以下简称“我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一直强调: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中国人口众多,受教育的人群也是非常庞大的,那么,怎样从“精英化教育”走向“大众化教育”,怎样将这一步走好至关重要。在此基础上,民办教育体制也随之应运而生。
一、认清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现状
出于我国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需要,人才资源需求越来越大,高等教育的规模逐步扩大,这也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但是,我们同样也要清楚地认识到,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困难,存在不少问题。
1.政策法规不完善
《高等教育法》中规定,民办教育享有自主权。但是教育主管部门对民办高校仍有一些限制,比如说在专业设置、招生规模等方面。教育部门应根据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为民办高校的发展提供一定的指导性意见,①应适当地从宏观上对民办高校的发展给予一定的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2.民办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
我国目前民办教育发展不平衡性仍然很显著,尤其在欠发达地区,由于缺少资金、教育需求不是很旺盛等原因,导致民办教育不被重视。这也进一步导致了民办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性。
3.没有高质量、完整的教师梯队
民办高校教师梯队的不完善是阻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民办高校目前的教师基本以刚毕业的大学生和聘请公办高校已退休的教师为主,这样的结构构成导致了大部分民办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缺乏,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是现今民办高校必须重视的问题。
4.生源质量较差
众所周知,民办高校虽然在短短的不到20年的时间里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学生整体质量与公办院校相比,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一般学生只有考不上公办院校的一本、二本,才会去考虑民办学院,才会去比较、选择上哪所民办院校,这也就导致了民办院校生源质量整体较差。
5.社会的认可度较低
以上所说的诸种原因可以说是环环相扣的,学校培养的学生被社会所认可,能够与公办院校的学生有共同竞争的平台,能够承担起相应的工作,各个环节都能够做好,民办高校的发展才能真正走上与公办院校并驾齐驱的道路,因此说,民办高校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这样的情况下,“质量工程”建设就成为衡量一所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非常重要的指标,其对民办高校来说既是一个挑战同样也是一个契机、机遇。我校对“质量工程”建设非常重视,不断研究如何做好建设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最近又起草修订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的意见》,旨在对“质量工程” 建设做进一步的修订和建设工作。
二、提高质量意识,“质量工程”建设有所突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2007年1号、2号文件精神,学校起草并制定了《西安外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实施意见》,全面启动了“质量工程”建设和评审工作。
经过两年的建设,学校培植了一批校级“质量工程” 建设项目,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为冲击省级、国家级评选奠定了一定基础。经过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绩,《民办高校大学生多元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实践》2007年荣获陕西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监控长效研究》2007年被评为省级教改立项项目;物流管理本科专业荣获2008年省级特色专业;新闻采编与制作和旅游与酒店管理两个高职专业,荣获2007年、2008年省级重点专业;新闻传播实验中心荣获2009年第五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急救护理学”课程荣获2009年省级本科精品课程等。
但是同时,我校在“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上仍存在一些不足,“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获得省级项目的不多,冲击国家级更是很少。因此,学校领导也多次反复强调“质量工程”建设的重要性,指出提高质量意识的突破口就在于以“质量工程”为抓手,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并取得标志性成果,为学校争光。
三、不断探索办学特色,以“质量工程”建设为抓手,提高人才培养竞争力
1.明确学校定位和指导思想
对于民办高校来说,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这是民办高校持续发展的根本。西安外事学院作为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院校,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学校发展定位:“培养能够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校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定位,与传统本科院校的定位是不一样的,它以能力培养的系统化取代知识培养的系统性,培养出来的学生要能够主动适应21世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形势,立足陕西,服务西部,面向全国,培养 “基础实、能力强、口径宽、素质高”的人才。
2.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规划
制定合理、科学的专业发展规划,对于民办高校的发展至关重要,在合理布局统筹的前提下,使民办院校的专业与市场切合度能够最大化,保证培养出来的学生能够满足社会需求。从2005年学校升为本科普通院校以来,截至2009年共申报获批18个本科专业,涵盖7大学科门类,覆盖10个二级学科,逐步形成了以文学、经管类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模式。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强调对学生的能力培养,突出英语、计算机、实践教学、思想政治教育四个“四年不断线”教育;同时,加强对学生个性的培养,实行课外学分制。
3.加大“质量工程”建设力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根据我校的办学特色和定位,在合理规划学科发展的基础上,我校将“质量工程”建设也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本学期开学初期,针对“质量工程”建设,学校领导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校领导在会议上强调,我校现在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的转型阶段,学校要坚持以实施“质量工程”建设为抓手,以提高质量为目的,以建设促成果,采取“选点、整合、培植、检查、总结、评选”等措施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同时为今后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此基础上,我校研究制定了相关文件,同时又起草修订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的意见》,在已取得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基础上,规划今后的`建设方案和内容。
4.“质量工程”建设的改进措施
(1)明确目的。“质量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项目:精品课程、特色专业、教学名师、教学团队、教材建设、教学成果奖等都是一种引导性项目,在提高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通过“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积极推进高水平院校的教学建设,充分发挥学校的辐射作用,让更多的院校和在校学生能够受益,使更多的学生享受优质教育,逐步缓解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同教育供给特别是优质教育供给不足的矛盾,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基础。正如周济同志所说,“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调整是人才培养的基本前提,课程和教材建设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是提高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公正的评估制度是保障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院是实现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②
(2)选好突破口,以点带面。“质量工程”建设涉及面宽,涵盖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因此,各教学部门要根据学校的规划,结合本部门的实际,选出亮点,落实具体措施,形成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抓实抓细,落到实处。
(3)建设过程中要加大投入力度,注意持续性。“质量工程”建设重点在于建设,通过前期的努力达到预期的目的,但是,申报成功后的建设工作同样重要。“质量工程”建设是一个长期性工作,精品课程、特色专业建设等都有一个建设周期和后续的审查工作,不是说申报成功就一劳永逸了,要不断地建设,不断地探索新的方向和领域,同时,学校也要给予大力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真正属于我校的品牌和特色。
四、小结
通过“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使学校的教育规模、结构、质量能够更加协调发展,使学生都能够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使人才培养模式与科技创新能够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提高学校的整体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竞争力。因此,自从国家实施“质量工程”建设以来,学校对此就高度重视,这是我校在新时期的一个很好的机遇,同时也是一个新的挑战。
注释:
①王军胜,刘喜琴.我国民办高校面临的困难与决策[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3,(3):39.
②周济.实施“质量工程”,贯彻“2号文件”,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j].中国大学教学,2007,(3):4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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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尧.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现状、问题与发展趋势[j].教育研究,2004,(9).
[3]王军胜,刘喜琴.我国民办高校面临的困难与决策[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3,(3).
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称谓来看,很容易出现的一个认识误区是,认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能营利。
事实上,营利性民办学校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区分主要在于是否分配办学收益,而不是是否从事营利性活动。换言之,即使民办学校从事营利性行为,如设立校办企业、食堂承包、场所出租等,只要没有分配利润的目的和宗旨,它就仍然属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有观点认为,选择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就意味者举办者投入的财产以及学校积累的收入都将被收归国有。
无论选择营利还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校都是独立的法人,举办者投入的财产均应该属于学校的财产,而不是归于国家。当然,举办者投入财产后所获得的权益,在非营利民办学校和营利民办学校是截然不同的。
有人认为,选择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就是捐资办学,捐资办学的捐资人不能参加学校的具体管理。
《新民促法》第20条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根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第21条规定,“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
可见,选择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并不意味者对学校管理权限的放弃,举办者完全可以通过章程的设定,通过在董事会的角色安排,来实现自己参与学校管理的意愿。
现在民办的也不错啊..就是按家庭的条件吧
从行政法看民办高校教育纠纷问题随着我国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高校与学生之间因为入学、学籍管理、学位授予以及其它纪律处分等方面的法律纠纷渐趋增多。著名的公办大学有此类事件的发生,而普通高校尤其民办高校在这方面问题更为突出。如何恰当地解决这类问题,值得社会各界重视。民办高校教育纠纷行政法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自20世纪70年代末恢复办学发展至今,已成为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做出了巨大贡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200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民办高校297所,其中,民办本科院校 40多所;在校生163. 07万人,其中,本科生 万人,专科生141. 94万人,另有其他形式教育的学生22. 36万人;独立学院318所, 在校生186. 62万人,其中,本科生165. 68万人,专科生20. 94万人,另有其他形式教育的学生万人。民办高校作为改革开放后的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虽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解决了民办高校的师生与公立高校的平等法律地位、管理体制等问题,但还有不少待完善的地方,有些问题解决起来,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例如, 2006年, 江西省两所民办技术学院的大学生文凭不被承认;2007年,安徽某学院成教院因数字媒体专业多招生,造成学校无法给多招收的这部分学生发放数字媒体专业证书,并在没有经过学生同意的情况下,校方私自修改学生所学专业…… 这些教育纠纷,如果处理不好会最终导致群体性的恶性事件。对民办高校办学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教育法律关系中如何界定, 值得探究。因为教育法律关系极为多样与繁杂,学校与学生间发生的法律关系仅是学校法律关系中的一种,在具体的情况下,它有可能是教育民事法律关系,也有可能是教育行政法律关系,更有可能成为教育诉讼法律关系。要搞清这种关系,就要明确民办高校是否如公立高校一样,是不是也具有行政法律主体地位。一、民办高校的行政主体资格民办高等学校,指除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组织以外的各种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自筹资金而设立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 2003年9月,我国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从法律角度对民办教育进行了一系列的明确规定。以此为依据,作为我国民办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办高校也拥有了法律意义上的与公办高校的同等地位, 即民办高校也享受在法律法规授权下对学生行使处分、奖励及颁发毕业证书的权力。储宏启先生认为,学校的行政管理与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有区别,前者是“私人行政”,是一般社会组织对其内部事务的组织和管理,带有勤务性质;而后者是“公共行政”, 是国家行政部门基于公共利益对公共事务的组织和管理。学校行使的教育权是一种国家权力,是国家行政权的组成部分。民办高校与公立高校一样,对学生的组织和管理根本目的在于保障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以实现其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造就合格人才的办学宗旨。因此,从根本上说,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是为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并非为了学校自身的利益。虽然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高校的收费制、自筹资金自负盈亏制和市场运行机制,使其事业性冠之以产业的特征,但是我国的《教育法》与《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此均有明确的规定:民办高校办学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因此,民办高校管理学生的最大受益者是社会而非学校本身。学校是现行教育制度的执行者、实施者, 而教育制度的执行与实施正是我国教育行政的重要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与学生处于不平等的法律地位,学校是授权性行政主体, 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权,如对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因违反校规校纪予以处分等;学生则是行政相对人,受校方行政行为的约束。因此,我们认为,民办高校对学生的管理是为实施国家的教育制度而进行的管理,从本质上看,它就是行政法学上所谈的公共行政。二、民办高校与学生之间行政法律关系的现状民办高校在办学初期,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教育资源极其有限,在和学生的关系上往往采取“宽进宽出”的做法,学生的学习结果交由国家去审核(自考、学历文凭考试等),而对学生的管理,则往往是“看起来很严厉,实际上很溺爱。”有的学校为了解决生存危机,甚至不惜做虚假宣传:“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这是一所民办大学的招生口号,但是学生却把它改为“一切为了学生的 ‘钱’,为了一切学生的‘钱’,为了学生一切的 ‘钱’”,很是讽刺。随着国家政策的扶持及民办高校自身的滚动发展,一些民办学校逐渐做大做强,“进入国家统招计划、升格为本科”,摇身一变也成为 “和公办高校一样”,但实质上初期产业性特征却没有改变。我们通过审视和定位民办高校与在校大学生的关系,就可以发现,由于民办高校产业化的要求,内部管理中越来越多的问题开始暴露,一些做法不仅遭到了学生还有许多学者的质疑。要想进一步揭示双方内在关系的实质问题,就有必要对民办高校管理的一些现象进行深入理性地分析。 1.教育教学管理问题作为高校,其承担的主要责任就是教书育人,因此应该严格教学管理。但是,民办高校在教学管理上却往往表现出极大的随意性,以绝对行政管理者的身份行使权力。例如,对于考试作弊,众多高校在其校规中几乎无一例外地对考试作弊都有严厉处罚甚至剥夺学籍,不予发放毕业证的规定。但在具体执行时,却并不认真执行,让我们看这样一个事实:民办高校在学历文凭考试中,监考老师是各校互换的,因违纪率是要公布于外,于是,各民办高校形成默契,互相包庇。对于被省巡考抓住作弊的,无疑严厉处罚;对于被校际间监考抓住作弊的,则“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而在学校自己组织的考试中,时期不同处罚不同,关系不同处罚不同,花样翻新千变万化,管理的随意性可见一斑。分析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一是他们缺乏教育管理经验,不知道如何用科学的规范的方式对学校进行管理,而更为重要的,是因为民法制建设资治文摘·管理版 办高校的创办者不少是本着“教育产业”的目的而办学的,基于自身利益不按有关制度对学校实行认真管理。在这样的民办大学毕业的学生,难免出现使很多学生在花费了巨额的学费和生活费之后,并没有取得社会的公认,面临着起点歧视,家庭的支出和个人的努力与社会的承认并不对等的问题。 2.自主办学权问题《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高校(含民办高校)有“依法自主办学”和“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力。这种自主管理权,实际上是法律赋予民办学校为保证其目标实现而对其内部事务进行处置的“自由裁量权”。以上这些权力的行使,特别是在对外招生、学籍管理、颁发学业证书的行政行为行使时,只能也必须以学校名义进行。高等教育法虽给予了民办高校自主办学权,但却未对其权力给以必要的制约和限制,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民办高校处分权的滥用问题。由于民办高校的管理思维未改变,因此民办高校便可以根据自制的规章进行处分。虽然这种处分看上去是符合校规的,但是实际上有违反上位法的可能。第二,民办高校校规有无法律法规依据以及这些校规的效力范围问题。按先行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来说,民办高校依据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部颁规章的规定或授权是有权力制定自己的校规的,但是其位阶和效力显然均在法律法规规章之下,因此在制定校规时超越上位法做出某些不加限制的规定(如对人身权、资格的取得与丧失的限制等)显然是违法的。作为民办高校这样一个拥有实在权力的机构,其制定的校规一旦偏离了法治的轨道,就会出现很多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事情。因为其规章制度的制定是校方的单方行为,既没有另一个主体———学生的民主参与,也没有规章制度制定的备案审查监督机制加以制约,从而使权力任意地扩大。有的民办高校更是硬性规定本校学生按人数 10%进行留级等,更是明显的违规。当民办高校以那些本身就存在瑕疵的规定来进行学校管理时,肯定不能起到公平、公正的作用,学生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应有的有效保障。三、应对策略的建议与思考 1.加强立法建设目前,我国教育方面的法律仅有六部,行政法规有十几部,而其余则是大量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在制定法律时往往站在高校主体一边,对于受教育者的权利保障,法律上则有不少空白。对现行法律法规的解释也存在问题,由于《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多为概括性条款,缺少相关的解释和具体措施,在实践中容易造成误解,不便操作。由于法律的滞后,民办高校越位擅自扩大权力,使各种侵害大学生权利的事件频繁发生。因此,作为立法机关和高等教育主管机关应当加强立法建设,并作好法律解释工作,注意高校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平衡性和一致性,注重对学生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2.加快机构机制的建立在加强立法建设的同时,笔者认为,也应当加大对民办高校自身制度的完善和内部争议机构的建立。 (1)听证和申诉机制的建立听证和申诉制度,不仅是两种比较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同时也是体现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听证在行政法上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合理、有效地制定和实施行政决定公开举行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以保证行政机关行政决定合理合法。现行的许多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中央和地方的很多政府部门,都制定了专门的听证程序或规则、办法,听证在诸多领域被广泛采用。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中也明确规定,“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而《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大学生对行政处罚不满有申诉权。”教育部在2005年制定的新《规定》中, 更是将申诉制度固定化、程序化,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退学处理,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四十一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第六十一条规定:“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等,都是建立申诉制度的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条则要求:“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民办高校之所以出现较多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民办高校的学生不能通过合法的正常的渠道表达诉求所致。据调查,民办高校设立学生申诉委员会的寥寥无几,有些也是只有制度没有执行。 (2)协调监督机构的建立学校与学生间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牵涉很多问题,民办高校尤是如此。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国外的先进做法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德国是曾经产生“特别权力关系”说的发源国,经过多年的理论发展,开始越来越重视学生权利的尊重和保护。从早期的“教授治校型大学”(即校务会议由教授组织,教授有绝对权力,学生只是受教育者,毫无地位)向“群组大学”转变,并于1976年订立了《大学纲领法》。此法是适用于所有归属于各邦的高等学府的基本法,其确立了大学生为大学组织必要群体之一,与其他群体共同参与大学自治,使学生权利得到了司法的保障。日本也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引入了司法审查制度。日本最高法院在1977年的“富山大学不承认学分事件” 中,采纳所谓“部分社会说”,认为法院可对大学与学生关系中部分内容进行审查。大陆法系对“特别关系权力”说做出修正的同时,英美法系国家也对大学的治理结构做出了积极的制度改进。美国法律规定,每一所大学都是法人,都有董事会监管。同时,还有监管系统的独特设计———每所大学都有一个校外董事会对学校事务进行监管,从而维护了学生的合法利益。而在英国的大学最高权力机构协议会和管理经营机构中均吸收学生代表参加,满足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要求。如果借鉴国外群组型大学的做法,有了学生参与的管理必定在一定程度上对保护学生的合法利益有所帮助。此外,作为被定位成公务法人、特别法人的高校在特殊行政法律关系下,如何强化自身法治化建设也尤为关键。在这一点上,华中科技大学则成立了“政策法规处”,其主要职能: 在学校领导下,与校内有关部处合作,修改完善有关内部政策、规章制度,协调、指导产业、后勤部处有关政策、规章工作等。这样的机构,从高校一方不仅可以解决自身的法律事务,使高校管理走向法治化,同时,也能够为学生通过合法的正常的渠道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提供了必要的机构保障。参考文献:[1]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 2008中国民办高校评价研究报告.2008.[2]李静蓉,雷五明.论学校与学生的行政法律关系.2000.[3]储宏启.论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教育理论与实践,2000.[4]丁兆增,闵华,胡建中.民办高校的行政主体地位研究[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 (1).[5]高军.高校被诉问题背后的思考(一)、
北京民族大学1984年创办。是我国首批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是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以本科生、专科生为主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学府。学校现设有21个学院110多个专业。其综合实力位居北京市民办高校前列。现在校学生5000余人,其中有30多个少数民族成分,少数民族学生占在校生的25%。北京民族大学是一所集文、法、理工相结合、语言、艺术、美术相兼容,设有计算机、美术、艺术(声乐、器乐、舞蹈) 、经济、法学、外语、管理、国际标业、国际、建筑工程、语言文学、光彩教育、生命科学与技术、汽车工程、航空、旅游、珠宝、影视、军乐艺术、职业培训、海事等21个学院110多个专业齐全的全日制综合大学。占地420多亩。有民族式教学大楼,140多间教室,并有多媒体教室及教学监控系统,各专业实验室齐全。学校宿舍、公寓楼15栋。2003年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将党总支建制改为党委建制。2003年10月被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定为“诚信招生示范院校”,北京市教委评估为2006年第一批合格学校。自1984年建校以来,北京民族大学始终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坚持“厚基础、宽技能、重德育、强素质”的办学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学生为主”的服务理念。努力为北京市和全国的经济、文化建设培养素质较高,有实践能力的各类专业人才。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管理有序,受到教育界权威人士、众多学生家长的好评,社会声誉好。董事长(前任校长)、党委书记王碧惠98年以来荣获“烛光杯”奖和“创业奖”。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均来自首都各著名高校或科研单位,上课教师绝大多数是讲师、副教授、教授或专家。二十一年来,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以及各类短期进修生近万人(其中包括32个少数民族)。校园内有医院、邮局、电话厅、食堂、自动取款机,方便同学的生活、学习。学校内有大型综合塑胶运动场、旱冰场、游泳池等,供学生们学习之余健身运动,发展业余爱好。学校设有学术委员会和校报编辑委员会。重视教育教学研究和发现人才的工作,积极推荐毕业学生就业。在二十一年的办学经历中,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成绩。学校荣誉:1993年经北京市教委审定为国家首批(15所)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之一1997年被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评为“民办高校先进单位”1998年被国家民委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002年经北京市教委评估为“民办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评估合格学校”2003年被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评为“诚信招生示范院校”2004年被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求学咨询网主办评为“北京市民满意民办大学”2005年1月被教育部中央教科所、《中国民办教育》杂志社联合授予“人民满意的民办大学”。北京民族大学办学理念宗旨: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质量第一、育人为本”的原则,“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面向世界”,努力为北京市和全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实用型各类专业人才。定位:由学历文凭教育过渡到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高校,由专科层次过渡到本科层次,实现本、专科相结合。特色:突出民办民族大学,实行学、企、科研相结合,为西部开发和老、少、边地区培养人才;突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专业;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社会急需的一专多能的高素质实用型人才。校训:团结、文明、勤奋、创新。学校精神:精心育人的红烛精神勇往直前的拼搏精神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学生形象: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五会:会生存、会做人、会学习、会创新、会发展。学风:勤奋刻苦、踏实认真、创新进取。教风:热爱教育事业、高尚的道德品质、严谨的治学精神、认真负责的教学态 度、深入到学生里去、把爱心献给每个人。领导作风:贯彻“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学籍管理:对学生实行“宽进严出”,从进校长期保留学籍。人事管理:学校坚持“精兵简政、按需设岗、以岗定编、全员聘任、不养闲人、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岗位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学校管理:牢记育人目标;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抓住教学中心;加强对人的管理;搞好教学基础建设。五大工程:德育工程、教学质量工程、网络化工程、队伍建设工程、教学基础建设工程。素质教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将以行为表现的教育内容、教学方法、教育模式、课程设置、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行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立足于21世纪发展需要,以人文、科学、创新的统一为目标,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高素质通才。北京民族大学办学经验北京民族大学经过21年的建设和发展,已逐步积累了一整套办学经验。一、有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主要概括为:“一坚持,两体现,三重视,四提高。”“一坚持”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两体现”即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为北京市和全国特别是老、少、边地区服务;体现适应性,学校培养的人才,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三重视”即重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教学;重视创新精神的培养;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四提高”即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社会效益。二、有明确的办学理念宗 旨: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质量第一、育人为本”的原则。“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努力为北京市和全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实用性的各类专业人才。定 位:由学历文凭教育过渡到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高等学校,由专科层次过渡到本科层次,实现本、专相结合。特 色:突出民办民族大学自身的特点,发挥自己的优势,实行学、企、研相结合,为西部地区开发和老、少、边地区培养人才;突出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设具有民族特色的专业和课程;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社会急需的一专多能的高素质实用人才。校 训:团结、文明、勤奋、创新。学校精神:提倡和发扬教书育人的红烛精神;勇往直前的拼搏精神;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学生形象:做到“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做到“五会”:会生存、会做人、会学习、会创新、会发展。做首都文明的大学生。学 风:虚心好学,勤奋刻苦,不断进取,踏实认真。教 风: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高尚的道德品质,严谨的治学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认真负责的教学态度,循循善诱的教学方法,深入到学生里去,把爱心献给每个人。领导作风: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学籍管理:对学生实行“宽进严出”,从进校起长期保留学籍。人事管理:坚持“精兵简政、按需设岗、以岗定编、全员聘任、不养闲人、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岗位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学校管理:牢记育人目标,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向;抓住以教学为中心;加强对人的管理;搞好教学基础建设。五大工程:德育工程,教学质量工程,网络化工程,队伍建设工程,教学基础建设工程。三、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认真执行民族政策,加强各民族师生的团结,是办好民族教育的重要条件。学校采取以下措施:(1) 扩大在民族地区招生,满足各族学生求学深造的需要。(2) 学校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双优”政策,即录取从优、学费优惠(每年每人减收学费6%),深受少数民族学生和家长的欢迎。1998年,北京民族大学被国家民委和北京市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四、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个好的董事长,就能带出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就能办出一所好的学校。王碧惠董事长,作为一位老共产党员、老教育工作者,她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建校之初,一无资金,二无教师,三无校舍,王校长不顾高龄,四处奔走,精心筹划,率各级领导和各族师生自己动手、艰苦创业、勤俭办校,发扬延安精神,终于使学校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并初具规模。21年的办校历程,并非一帆风顺,遇到不少坎坷,历经多次风险与考验,由于有坚强的意志和拼搏的精神,都一个个被闯过来了。她是学校的投资者和创办者,从不拿高工资和分红利,兢兢业业,无私奉献。领导班子建设的目标是要求班子成员一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二有较强的宏观领导能力,三有开阔的眼界和胸怀,四有优良的思想作风,五有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为此,领导班子成员要勤学习、讲政治、懂教育、精专业、善管理。在王碧惠董事长的领导下,金玉玱校长的指导下,组建了一个团结、协作、廉洁、有力、高效的领导班子,这个班子富有管理学校行政、党务、教学、后勤和学生工作的经验以及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在以校长为首的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学校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这支队伍的主要特点是:团结协作,坚守岗位;不怕吃苦,任劳任怨;不计报酬,无私奉献。由于有一个好的校长、好的班子、好的队伍,保证了上级指示在学校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学校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培养人才是高校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主旋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永恒的主题,也是我们办好民办教育的生命线。一支高水平的、热爱教学工作的教师队伍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关键。我校是一所民办大学,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是符合学校实际的,即符合无“专”不稳,无“兼”不活的要求。我们要花大力气抓好专职教师的培养和选拔工作,逐步改善结构,培养出一批年富力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和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是一项带有战略性的重要工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是:重点:中青年教师。模式:素质良好,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目标:提高两个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三种能力(创新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达到四高(学历高、职称高、外语和计算机水平高)。要求:针对老、中、青教师的具体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老教师,鼓励他们著书立说,搞好科研,从思想作风和实践经验上做好传、帮、带。中年教师,要求他们多向发展,逐步开设新课,每人至少能顺利开2—3门课,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与兄弟院校或有关企业联合搞课题研究。青年教师,要求他们进修研究生课程,并有计划地选送重点大学短期进修深造。他们通过努力,分3个阶段,逐步成长为骨干教师,达到副教授及以上的任职条件。(第一阶段上岗达标,第二阶段是教学基本功过关,第三阶段成为专家)原则:立足国内,在职为主,加强实践,多种形式并举。方法:(1)建立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制度,对选拔范围、条件、程序、培养计划、考核和使用提出明确要求。(2)严把新教师入口关。(3)鼓励在职教师进修研究生课程。(4)有计划的、脱产委培研究生。(5)建立三奖:优秀班主任奖、优秀教师奖、优秀论文奖。并要求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每年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1—2篇论文。(6)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教师与社会密切联系,提高参与国民经济建设的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7)创造条件参加学术交流,不断更新知识。(8)改革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机制。(9)创造条件,逐步建立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后顾之忧。(10)建立人事、专业技术档案、计算工龄。(11)由普通高校招聘来的骨干教师,可以低职高聘。(12)研究开辟多种升迁渠道,激励和调动工作热情。(13)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思想素质,党组织发展的重点应放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六、加大管理力度狠抓素质教育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的原则,以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主旋律,与时俱进、“三个面向”,对教育内容、教学方法、教育模式、课程设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改进,立足于21世纪发展的需要和民办教育的实际,加大学生管理的力度,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具有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教育内容: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品德课和政治理论课;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大学生行为准则;学校规章制度等。教育体系:政治理论课程体系;形势教育体系;日常思想教育体系;业余党校教育体系;社会实践教育体系。教育任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思想道德品质;培养健康的心理状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争做“四有”新人。5支队伍:党团专职政工干部;行政专职管理干部(重点是班主任);政治理论课教师;各专业学科教师(教书育人);党团员和积极分子。由一名校领导负责,实行齐抓共管。5个结合:严格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普遍教育与典型示范相结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5个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党团支部建设;校园文明建设;校风校纪建设;班主任队伍建设。教育方法:注意把握青年的特点,民办教育的特点,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启发性,实效性;要有五心:爱心、诚心、细心、耐心、信心;以情动人,以事感人,以理服人;引导学生学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如:由学生会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等)。七、建设文明校园净化育人环境稳定压倒一切,安全重于泰山,没有安定团结的局面什么事情也做不好。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维护校园正常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保证学校各项任务的完成,结合学校特点,学校与住地(部队基地)相互配合,两套人马一套班子,共同组建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委员会,实行齐抓共管。组织领导:由学校与基地党政领导担任主任和副主任,学校综治办主任与基地办公室主任担任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下设治安保卫处、消防安全处和卫生管理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校园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开展无案件、无火灾、无事故、无违纪教育活动,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培养“四有”新人,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确保培育人才任务的顺利完成。主要任务:认真贯彻上级的有关指示,结合学校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校风校纪的宣传教育;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校园实行综合治理,严格规定各食堂、餐厅、商店不许向学生卖烟卖酒,晚8点停业,取缔各种非法网吧等;配合当地派出所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加强校园巡逻、建立总值班室,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检查校园治安、消防、卫生工作;请专家作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讲座;学校制定处理突发事件预案和防控“非典”工作预案。工作要求:对上级有关指示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制定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领导,思想重视,不走过场,务求实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层层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提高整体效益。八、走出了一条学校建设发展的独特路子北京民族大学校址原设在城内,地方小,不固定,难发展,到处“打游击”,制约学校的发展。1998年搬迁到房山窦店后,学校与95996部队(即原87403部队)基地和当地(窦店镇七里店村)政府签订了50—70年不变的租赁合同,从此学校有了固定的校址,结束了“10年办学、5次搬迁”的历史。现在的学校,是一所环境优美、独立大院、设施齐全的校园,办学条件和扩展规模均可称“得天独厚”。校园内有大量空间可利用,学校从1999年开始,采取“三结合共建”形式,即部队、政府出地皮,韩建公司垫资兴建,学校从每学期收取学费中分期付款,使用50—70年。实行互相支持、优势互补,学校为韩建公司培养工程技术人员,韩建公司为学校提供实习基地;基地和政府关怀学校的发展,学校对部队基地和七里店村干部和村民子弟入学学费优惠。这一举措得到部队基地上级领导和窦店镇及房山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在短短的5年时间内(即到2003年),学校投资了数千万元,新建并完成了3万多平方米的教学基础建设工程,初步形成了集教学、实验、办公、生活服务和体育娱乐于一体的现代化和人文化的教育设施,使学校面貌大为改观。社会上反映说:“要看变化大,就去北民大!”在一无用地、二无资金、三无外援的情况下,完全依靠学费收入,逐步积累,滚动发展,通过“校军共建、校村共建、校企共建”的形式,走出了一条独特发展的办学路子,从而为学校今后进一步持续、稳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九、有一套完整的办学规章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办学经验的结晶,是规范办学的体现,也是实施“依法治校、依德治校”的依据。学校重视办学经验的总结,重视规章制度的建设。21年来,经过多次修订、补充,已形成一整套规章制度。如:(1) 北京民族大学章程、北京民族大学校董会章程,北京民族大学校务委员会章程。(2) 各级岗位职责:1999年(从校长到勤杂人员)层层建立了岗位责任制,采取自下而上制订(民主讨论),由上而下修订,再集中起来经校长办公会议一一审定,并召开全校干部职工大会公布。然后,隆重举行仪式颁发《岗位责任书》,由校长和各级岗位责任人双方签字(一式两份)。各级岗位职责,打印装框,挂在办公室内,经常对照承诺,接受监督检查。从而,对行政管理、党务管理、教学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及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3) 规章制度汇编:学校经过20年的建设和发展,各项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其中许多行之有效的条文已逐步形成规章制度,发动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整理、修订,分门别类按行政管理、党务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4个方面,分别装订成册,共计规章制度有一百多种。十、铸就了“北京民族大学”的品牌集中起来,归纳如下:三早三高:“三早”:北京民族大学建校早(1984年);成立党组织(党总支)最早(1986年);北京地区首批(15所)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1993年)。“三高”:北京民族大学领导办学思想境界高;学校教学基础建设工程标准高;历届毕业生就业率高。三个特点:具有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特征;富有学校自身特点(学习先进学校经验与总结自己经验相结合,发挥自己优势,走自己发展道路)。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专业面向市场,适应社会需要;毕业生质量高,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学校声名远播,在社会上享有一定声誉。如:1999年11月《世界丰碑》载文写道:北民大毕业生在社会上有较高的竞争力,该校毕业生质量是好的,他们为民办高等教育增添了光彩。1999年6月14日《国际航空报》记者报道:如今的北京民族大学,声名远播。1997年11月,北京民族大学被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奖给“民办高校先进单位”。2003年,某报记者来北京民族大学采访后说:通过耳闻目睹,感触很深,应广为宣传。北民大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北京民族大学”这块名牌已为社会认可和接受,应该继续保留下去。 毕业文凭1. 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加盖主考院校章印,国家承认其大专或本科学历,本科毕业通过论文答辩后可获得学士学位 ,同时还可以报考研究生。2. 高等教育学业证书,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北京民族大学颁发毕业证书。3. 职业资格证书,在取得毕业证和学业证书期间,学生可根据所学专业.可以在校考取一个到数个职业资格证书。4. 学生毕业取得文凭后按国务院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普遍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按“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校区5. 学校的地址:在房山区窦店镇,交通方便,距离区政府仅20分钟左右便到,到北京最大的火车站,西客站,1个半小时就能到,窦店镇是全国文明的镇,有商周古都遗址等国家一级文物保护地,治安那也是在网上搜不到命案的,小案件也少的可怜.
1.荣登2007年度教育总评榜独立学院综合实力20强榜单由教育部中国教育信息网、中华网、优学网、校内网联合主办的2007中国教育年会暨“领跑2008”中国年度教育总评榜颁奖典礼于1月9日在北京隆重举行,我院再度荣膺“综合实力20强独立学院”榜单,并获得“优秀专业特色独立学院”、“十佳和谐校园(独立学院)”荣誉称号。2.入选“中国十大品牌独立学院”由腾讯网、现代教育报、中国民办教育杂志联合主办的《改革开放30年中国教育大典》于今日(5月26日)在北京大学百年讲堂隆重开幕。我院入选“十大品牌独立学院”,学院有关领导赴北京参加大典并代表学院领奖,林董事长应邀发表题为《民办教育必须办出特色才能把握发展机遇》的演讲。从全国三百多所独立学院中遴选出来,全国只有十所,我院作为广东省唯一的代表,在“十大”中排名第二。3.华软学子喜获2007年广东省大学生IT技能竞赛一等奖由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广东省高职高专IT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2007广东省大学生(高职高专IT类专业)IT技能竞赛已经结束,我院2005级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应用软件)专业学生何礼基的作品《基于J2EE的电子商务平台》(指导老师:黄玲玲)喜获一等奖,2005级影视动画专业学生林子充、万诚、何萧晗的作品《云端》(flash)(指导老师:范旺辉)获得二等奖。4.荣获广东省软件行业协会人才教育分会“2007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称号4月18日,广东软件行业协会人才教育分会颁奖大会在广州举行,我院获得广东省软件行业协会人才教育分会“2007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称号,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邀参加了颁奖大会。大会共评出10个“2007年度优秀会员单位”,我院从数百家会员单位中脱颖而出,成为“2007年度优秀会员单位”。5.华软学子斩获“第二届全国高校艺术类作品网上展评”金奖由中国教育在线主办、新浪考试独家协办的“第二届全国高校艺术类作品网上展评”公益活动——第二届全国高校艺术类作品展评获奖名单已揭晓。我院数码媒体系2006级影视动画班朱浩、陈煜瀚、陈彦宇、陈奥奇等同学共同创作的作品《月夜奇幻记》,在众多作品中以95分的成绩,斩获此次作品展评的评委会特别奖——金奖。年喜获广东省“十佳”独立学院称号3月6日,经济危机下教育产业发展论坛暨改革开放30周年广东民办教育评鉴颁奖典礼在广州举行,我院凭借自身在独立学院中的特色办学与专业优势,获得广东省“十佳”独立学院称号。我院徐祥副院长代表学院出席颁奖典礼。中国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俞仲文、广州教育等部门领导出席了颁奖大会。7.第四届播乐杯广东省高校电子竞技运动会多项奖状第四届播乐杯广东省高校电子竞技运动会上,以电子竞技运动会以“超越、交流、分享”为主题,吸引了来自全省6大城市、94所高校的近5000名学生选手参与比赛。 本届运动会历时3个月。在此次运动会中,我院学生代表队获得此次运动会高校团体积分榜第四名,魔兽争霸3-冰峰王座项目获得第三名,DOTA项目获奖第二名,而叶君怡同学获得最佳人气奖。年曾伟朝、王庆林老师获第二届中国素质教育教研成果奖一等奖从中国青年教师协会、中国素质教育报告编委会获悉,我院学生处处长曾伟朝、软件工程系王庆林老师的论文《独立学院毕业生考研现状浅析》(原刊载于《文教资料》),因原创和实践性对素质教育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推广意义,经杂志社主编推荐、评委会专家评审,荣获第二届中国素质教育教研成果奖一等奖,获奖编号(B1511586),该文已经编入国家大型工具书《中国素质教育报告》一书。9.游戏系学子喜获广东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动漫大赛二等奖(2009年)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主办的第四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之广东大学生动漫大赛获奖作品公布,我院游戏系07级动漫设计与制作学生裘晓青的《鬼神诸葛孔明》获漫插画类的二等奖,纪达恩的《红颜祸水》和黄国锋的《中国风东游记》喜获三等奖,高俊杰的《追风者》和黄曦的《虞美人》及王煜《西施抚琴》荣获优秀奖。10.华软学子微软崭露头角吴川源伍文龙用努力“浇注”梦想2009年11月21日,我院软件工程系06级软件开发本科吴川源和07级软件开发专科伍文龙两位同学在系主任张屹、指导老师林平荣的带领下赴京参加2009年微软IT学院计划“校园之星”大赛全国总决赛,在此次大赛中,吴川源伍文龙两位同学勇夺软件开发方向第四,分别获得复赛第一名和决赛三等奖的好成绩。年度我院学生参加校外竞赛获76项大奖2009年度我院学生积极参加校外竞赛活动并屡获殊荣,共计获奖76项。其中,学生课外活动类获奖34项,文艺类获奖19项,社会公益类获奖11项,文学创作类获奖12项。具体获奖情况分别有“广东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评选优秀奖”、“迎亚运”广东省全民健身系列体育比赛二等奖、“广州市2008年度无偿献血先进集体”、 “第二届从化高校杯象棋比赛冠军”、“第二届从化市大学生辩论赛亚军”等。12.华软学子李生泰获“200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教师叶小艳制作的多媒体课件《IT写作》荣获2009年广东省计算机教育软件评审高等教育组多媒体课件优秀奖。13.院拉丁舞队包揽佛山市国际标准舞公开赛多个奖项我院拉丁舞队参加由广东省佛山市东方国际标准舞协会、亚洲国际标准舞联合会广东分部主办的——第21届“东方杯”国际标准舞全国公开赛。我院拉丁舞队获得两块金牌,两块铜牌,两个第四名和一个第五名的优异成绩,并获得了优秀组织奖。金燕老师获得职业组拉丁舞冠军。年8月份将在北京举行的“国信蓝点杯”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总决赛参赛,我院共有67名学生在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广东赛区)中获得奖项,其中一等奖2人,二等奖8人,三等奖37人,优秀奖20人。此成绩居广东赛区所有参赛院校之首。15.“粤港澳青少年反腐倡廉广告片创作比赛”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游戏系学子的《骨牌效应》获得大学组季军。 年“国信蓝点杯”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华软学子获多项奖17.获得“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优胜学校”和“优秀组织单位”荣誉18.刘雅倩、黄小妍分别获得“南粤杯”大学生演讲比赛高职高专、独立学院组二等奖19.我院被评为广州大学2009年征兵工作先进单位20.软件工程系杨灿海、徐志焕和郑礼炯勇夺微软“2010第四届微软校园之星”全国总决赛(软件开发方向)一等奖21.《多雨的夏天》获广东大学生话剧小品大赛优秀奖22.全国年度独立学院党建工作论坛落幕 我院7篇论文获奖23.游戏系学子喜获全国3D大赛总决赛二等奖24.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成为2010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25.腰旗橄榄球队出战NFL大学腰旗橄榄球联赛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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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校大部分都是二本,或者是专科吧,学费贵
我在龙岩学院读过书,但我也不知道校长叫什么!知道了又能干嘛??你可以打114台问问看
李泽彧.哇~~原来校长那么厉害。。。。他是个很低调的人。
校长是 :李泽彧,男,1962年1月生。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教授,福建省龙岩学院校长。编辑本段教育背景1983年 获厦门大学历史学学士学位 1985-1987年 攻读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后获硕士学位) 2000年 获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31期高校领导研修班编辑本段工作经历— 任教于厦门大学德育教研室 — 任教于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晋升讲师 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晋升副教授 1994—1998 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直属支部书记 1998— 厦门大学办公室副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 厦门大学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厦门大学机关第一党总支书记 — 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晋升教授 当选厦门大学纪委委员 — 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 龙岩学院院长 — 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生导师编辑本段出国出境经历2000年11月 赴台湾东海大学、淡江大学、成功大学、中山大学进行校际学术交流 2002年5-6月 赴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澳门大学作学术访问 2004年1-2月 到澳大利亚在职培训。 2004年7-8月 访问韩国荷仁大学、梨花女子大学。 2004年10-11月 赴台参加两岸学术研讨会,并访问淡江大学、嘉义大学、世新大学、辅仁大学、朝阳科技大学、慈济大学、吴凤技术学院、育达商业技术学院、开南管理学院等。 2007年8月 访马来西亚大学编辑本段学术兼职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博导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管理分会 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 成员 中国高等学校公共关系专业委员会 理事 福建省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会 副会长 福建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常务理事 福建高教研究会副会长 福建省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委员 龙岩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龙岩学院学报编委会主任编辑本段主要研究方向高等教育政策与管理编辑本段主要科研成果专著《民办高等教育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91年11月出版。(副主编) "台湾高等教育的发展进程及借鉴意义";,"闽南三角区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报告";,《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92年5月出版。(合作者) "高等文、理、法科教育结构",《福建高等教育结构研究》,福建教育出版社1993年2月出版。(合作者) “林砺儒”,“马君武”,“萨本栋”,《百年之功---中国近代大学校长的教育家精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4年4月出版。(合作者) "在社会思潮影响下的民国时高教之演进","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特点的历史透视"《高等教育论文集(2)》,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9月出版。(合作者) "陈嘉庚","王亚南",《中外著名教育家事典》,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7月出版 "中国近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高等教育学》,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年9月出版。(合作者) "关于我国高等教育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对高等教育法总则的探讨",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课题成员,《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兰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9月出版。(合作者) Justifications for Economic Activity of Colleges and Changing Role of Universities in National & Regional Development,6-8 November 1995, Hong Kong[香港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浸会大学出版,ISBN 962-8027-8] "高等教育部分"《厦门教育之城规划及其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12月出版。(参与) 《战后台湾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厦门大学出版社1996年12月出版。(第一作者) 《21世纪初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战略及结构布局》,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8月出版。(主持人之一) " 第十二章: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中第一、二、三节,《福建高等教育发展研究》,福建教育出版社1997年8月出版。(合作者) "教育管理"《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出版(合作者) " 邓小平'三个面向'教育思想与可持续发展",《邓小平理论学习与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5月出版。(第一作者) 《港澳台高教法规与政策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 2000年9月出版。(第一作者) " 关于大学办学特色的一点探讨",《2001中国高等教育管理:现实与理想》东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7月出版。(合作者) "教育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出版。(合作者) "回顾、成就、问题-我国大陆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要论"《台海两岸私立高等教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湾淡江大学出版社2004年10月正式出版。(合作者) “浅析国外巨型大学管理与组织模式的特征”《2005中国高等教育管理:现实与理想》,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出版。(合作者) 《我国巨型大学的管理与组织模式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第一作者) 《新编素质教育概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5月出版 《台港澳私立大专院校比较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出版(合作者) 《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策略》,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10月(主编) 《高等学校转型:我国新建本科院校视角》(主编),陕西师大出版社2008年11 月出版 (第一作者) 主编:《科学与民主:高等学校内部管理的多视角研究》2010年9月 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全书36万字)论文"论大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广西高教研究》 "亚洲学生留日状况(译)",《外国高等教育资料》 "中国高等教育近代化进程及其发展迟缓原因分析",《福建学刊》 "浅谈近代中国留学教育",《山东教育科研》 "辛亥革命前的外债与中国海关",《长沙水电师院学报》。(第一作者) "辅导员、班主任如何对大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调查报告",《教育文汇》 "简析台湾高等教育质量下降原因",《中外高等教育》。 "台湾高等教育的发展道路",《高教研究与探索》。 "台湾高等教育若干问题研究",《福建高教研究》。 "试论台湾高等教育三大关系问题",《高等工程教育》。 "台湾高等教育的发展研究",《高教与人才》。 "评析台湾私立高等教育的几个主要问题",《泉州师专学报》。 “近代赔款与中国海关”,《史学月刊》,(第二作者) "福建省高等教育文理政法科类发展的战略思考",《华侨高等教育研究》1991年第19期。 "马君武与大学教育",《高教与人才》。 "对于一种研究的研究",《高教研究与探索》。 "高校人员下海扫描",《大学教育论坛》。 "简论近代中国高等学校的历史地位",《江苏高教》。 "通幽洞微,钩深致远",《教育评论》。 "台湾小学教育面面观",《小学语文教学》。 "融合·冲突·驳杂-民国高教思想探微",《大学教育论坛》。 "一部从教育学角度对科学进行把握与阐释的力作",《教育评论》。 "台湾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初探",《高教研究与探索》。 "跨世纪的厦门教育最佳发展道路",《厦门教育》。 "关于我国高等教育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机械工业高教研究》 《西北教育管理研究》(第二作者) "高校从事产业活动的合理性新探",《建材高教理论与实践》。 "两岸学位制度比较研究",《有色金属高教研究》。(合作者) "略论高等学校与公共关系",《辽宁教育学院学报》。 "台湾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教育与经济》。(第一作者) "健全民办高等教育的运行机制综论",《中国电力教育》。(第一作者) "台湾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关系综论",《高教研究与探索》。(第一作者) "教育基本规律--争论与结论",《高教研究与探索》合刊。 "我国高教改革与发展的成就及投资问题探讨",《建材高教研究与实践》。 "面向21世纪转变高教人才观的方向性与策略性问题",《高教探索》。 "论我国私立高等教育必将进一步发展",《辽宁高等教育研究》。 "简论我国高教投资体制的问题与对策",《江苏高教》。 "大学生素质教育的特点及其实施之我见",《高等教育研究》。 "不变与应变及其为何变----我国高等教育思想若干问题探要",《有色金属高教研究》;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教育》。 "我国高教管理体制若干问题探析",《高教研究与探索》合刊。 "试论学院制的实行与内涵",《吉林教育科学》。(合作者) “我国高教管理体制若干问题探析”,《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学报》高等教育管理研究99专刊 "试论大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趋势",《高教研究与探索》(社科版专辑)。(第一作者) "高校与政府关系的两个问题",《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人大复印资料《高等教育》。 "论高等教育应以学生为上和以教师为主体",《有色金属高教研究》。 "校友:大学公共关系的重要资源",《高教研究与探索》,2001.3。(合作者) "关于我国高教扩招与教育质量若干问题的探讨",《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1.5;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教育》。(第一作者) "关于我国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探讨",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教育》2001.7。 "高校办学特色之我见",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教育》2001.11。(第一作者) "我国高校直面入世大考的五个问题",《中国地质大学学报》;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教育》; ‘Five issues that face China’s higher education as China joins the WTO,2004年美国SSCI全文收录,收录刊物为:JOURNAL: CHINESE EDUCATION AND SOCIETY, 2003, V36, V5 (SEP-OCT)。(第一作者) "关于我国学院制的若干思考",《江苏高教》。(第一作者) "世界一流大学内部管理科学化与民主化比较研究",《辽宁教育研究》。(合作者);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教育》。 "论巨型大学应有之义",《陕西师大学报》2003年专刊。(合作者) "论合并院校组织文化转型的内容与途径",《教育发展研究》。(合作者) "关于我国大学排名评价的几点质疑",《厦门大学学报》;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教育》。(第一作者) "简论中美多校区大学形成过程的特点",《高等理科教育》。(第一作者) "再论巨型大学应有之义",《黑龙江高教研究》。(合作者) "关于中国大陆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若干问题的探讨",《民办教育研究》,2005年第2期。(第一作者) “我国高校新校区办学定位的意义与类型”,《厦门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教育》2005年第11期(第一作者) “中国巨型大学缘起的动因分析”,第二作者,煤炭高等教育,2005/3 “浅析国外巨型大学组织与管理模式的特征”,第二作者,《中国高等教育管理现实与理想(科学发展观专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8 “冲突与协调:现代大学管理的民主化与科层化”,《江苏高教》,(合作者) “论高校办学特色的若干关系问题”,《龙岩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高等教育》 “美、英、日三国巨型大学组织与管理模式及特征”,《煤炭高等教育》,2006/03(第一作者);人大复印资料《高等教育》 “关于新建本科院校办学特色形成的探讨——办学自主权的视角”,《高教研究与探索》,2006/03(第二作者) “新建本科院校定位的几个重要问题”,《辽宁教育研究》,2006/05(第二作者) “论新建本科院校发展的三个问题”, 《龙岩学院学报》,2007/02第一作者;人大复印资料《高等教育》 “试论大学校训的应有之义”, 《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7/02第一作者 “论我国高校“大学”、“学院”名称的由来、现状及走向”,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7/07第一作者 “论新建本科院校的发展亟需地方政府财政投入”, 嘉应学院学报2007/05。第二作者 “关于大学办学特色的一点探讨”,见《高等学校办学特色》一书,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编,2007,12,高等教育出版社 “规模与质量:新建本科院校发展策略的关键抉择”,《龙岩学院学报》2008/01(独立作者) “关于新建本科院校研究动态的探讨”,《教育研究》2008/03(第一作者) “大众化时期大学教学与科研关系之审视——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视角”,《高等教育研究》2008/03(第一作者) “高等教育视野中的五类关系”(第一作者),《高等教育研究》2009年第5期。 “知识观视野中的高等教育学术性与职业性”(第二作者),《厦门大学学报》 2009年第4期 。 “我的课堂教学观” (独立作者),《龙岩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改革质疑与反思”,《厦门大学学报》(第二作者), 2009年增刊(教学研究一辑) “高等教育质量影响因素新探——基于资源利益相关者及其诉求”,泉州师院学报2010年第1期(第一作者)。 “再论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办学特色”,《龙岩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第一作者)。 “我国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基本轨迹及未来取向”,中国高教研究2010-第3期(第一作者),(又见《中国教育报》2010年5月4日第4版“期刊看点”对本文要点转载)。编辑本段承担课题台湾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研究,全国教育科学“八五”规划青年重点课题,1993年,课题负责人。 关于我国高等教育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教育部法规司课题,1995年,课题负责人。 港澳台高教法规建设与政策问题研究,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九五”青年基金课题,1996年,课题负责人。 世纪初我国高教发展战略和结构布局,教育部高教司课题,1996年,课题负责人。 我省校院管理体制的现状调研与发展走向研究,省社科课题,2001年,课题负责人。 我国巨型大学的管理与组织模式研究,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2001年,课题负责人; 两岸互认学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教育部外港办课题,2002年,课题负责人。 高等学校内部管理的科学化与民主化研究,文科基地重大项目,2002年,课题负责人。 台港澳私立大学比较研究,教育部“十五”规划重点课题,2004年,课题组第二负责人。 中国巨型大学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研究,教育部“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课题,2005年,课题负责人。 高等院校转型—新建本科院校视角,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规划课题,2006年,课题负责人。 大学生就业: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作用差异性研究(课题批准号:FJI10-033),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主持负责.立项 龙岩市教育发展战略研究:2010~2020(课题批准号:JA10270S),2010年省教育厅A类(重点)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持负责,立项编辑本段主要获奖情况专著《百年之功》江苏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合作者) 《战后台湾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一作者) 《福建高等教育结构研究》,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合作者) 《福建高等教育发展研究》,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 。(合作者) 《公共管理学》,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合作者) 《港澳台高教法规与政策研究》,厦门市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第一作者) 《我国巨型大学的管理与组织模式研究》,2007年福建(第7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第一作者) 《我国巨型大学的管理与组织模式研究》,2007年厦门市社科优秀成果专著奖三等奖(第一作者) 《港澳台私立高等教育比较研究》,2007年福建(第7届)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二作者) 2009年:《高等学校转型:我国新建本科院校视角》(主编) 获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第8届) 三等奖。论文"评析台湾私立高等教育几个主要问题",厦门市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 "健全民办高等教育的运行机制综论",厦门市社科二等奖 。 "大学生数质教育的特点及其实施之我见",厦门社科三等奖。 "不变与应变及其如何变----我国高等教育思想若干问题",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 "高等学校与政府关系的两个问题",厦门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 。 " 我国高等教育直面入世大考的五大问题",厦门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2005。 "简论中、美多校区大学形成过程的特点",厦门市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005。 "关于我国大学排行评价的几点质疑",福建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2005。 “关于我国大学排行评价的几点质疑”,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005。 “我国高校新校区办学定位的意义与类型”, 厦门市社科优秀成果专著奖二等奖,2007。 2008年:“论高校办学特色若干关系问题”(独立作者)获“闽西文化奖”一等奖。编辑本段教研项目学习、研究、教学实践三结合的研究生教学方式,福建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合作者) 福建省优质硕士学位课程,2005年。 高等教育管理学 硕士生学位课程 高等教育管理专题研究 博士生学位课程
是一个三本院校。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理工学院是一个跨系科多门类的融理、工、农为一体的学院。学院现设有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系、数学系、工程技术系、实验中心和公共计算机教研室等五个教学单位;现拥有教学和实验用房12000平方米,教学、实验设备固定资产达1000多万元。学院现有教职工10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以上职称35人,占32%;来自全国二十多省(市、自治区)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820人。
在学校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形势下,学院秉承“厚学养德,树人育才”的校训,始终坚持严把教育教学质量关,把“一切为了学生”作为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根本宗旨,加大各项基础建设投入,不断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强化管理,提高效率,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高。
真的《教育学》是真刊物,但是却是人大复印资料系刊物,不收原创文章,也不会对外征稿。楼上所给的封面都是假封面
《教育学》CN11-4297/G4 其全名应该是《复印报刊资料(教育学) 》 是人民大学的复印资料 既然是属于复印资料 就不会发表新的文章 只会摘录复印已经发表的比较好的文章 人大复印资料系列 已经被很多用来人了另外《中小学教育》也属于复印报刊资料,曾被坑了!新手注意了
《教育学》杂志刊号:CN11-4297G4,国际刊号:ISSN1001-2869 是合法的。
《教育学》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 中国人民大学主办、书报资料中心编辑出版,G4类国家级教育期刊,编辑部位于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甲59号。
《教育学》CN11-4297/G4,其全名应该是《复印报刊资料(教育学) 》是人民大学的复印资料 既然是属于复印资料,就不会发表新的文章,只会摘录复印已经发表的比较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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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学位之授予,依本法之规定。第2条 学位分副学士、学士、硕士、博士四级。副学士学位由专科学校授予,并得由大学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由大学授予。前项各级、各类学位名称,由各校定之,报教育部备查。第2-1条 专科学校及大学设有专科部修读副学士学位学生,依法修业期满,修满应修学分,有实习年限者,实习完毕,经考核成绩合格者,授予副学士学位。第3条 大学修读学士学位学生,依法修业期满,修满应修学分,有实习年限者,实习完毕,经考核成绩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第4条 大学双主修学生,修满本学系及他学系应修学分者,得分别授予学士学位。修读辅系者,不另授予学位。第5条 国立空中大学全修生,依国立空中大学设置条例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及格者,授予学士学位。前项授予学士学位,其效力溯及本法修正通过前修满规定学分之毕业生。第5-1条 专科学校及大学附设进修学校修读副学士学位、学士学位之学生,依法修业期满,修满应修学分,有实习年限者,实习完毕,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分别授予副学士、学士学位。第6条 大学研究所硕士班研究生,完成硕士学位应修课程,提出论文,经硕士学位考试委员会考试通过者,授予硕士学位。艺术类或应用科技类研究所硕士班研究生,其论文得以创作、展演连同书面报告或以技术报告代替。硕士学位考试委员会置委员三人至五人,由校长遴聘之。第7条 大学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具有下列条件者,得为博士学位候选人:一 完成博士学位应修课程。二 通过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核。博士学位候选人提出论文,经博士学位考试委员会考试通过者,授予博士学位。前项博士学位考试委员会置委员五人至九人,由校长遴聘之。第7-1条 学生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所应通过之各项考核规定,由各大学订定,并报教育部备查。第7-2条 各大学对其所授予之学位,如发现论文、创作、展演、书面报告或技术报告有抄袭或舞弊情事,经调查属实者,应予撤销,并公告注销其已发之学位证书;其有违反其他法令者,并应依相关法令处理。第8条 博、硕士论文应以文件、录影带、录音带、光碟或其他方式,于国立中央图书馆保存之。第9条 硕士班研究生修业一年以上,成绩优异,由研究所教授推荐,所务会议审查通过,经校长核定并报请教育部备查后,得迳行修读博士学位。前项研究生未通过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核,经所务会议审查通过,校长核定,得再回硕士班就读。第一项研究生于通过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核后,未通过博士学位考试,经博士学位考试委员会决定合于硕士学位标准者,得授予硕士学位。第10条 凡修业年限六年以上之学系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并经有关专业训练二年以上者,提出与硕士论文相当之专业论文,经博士班入学考试合格,迳行修读博士学位者,得依第七条规定,授予博士学位。第11条 硕士学位考试委员,除对硕士班研究生所提论文学科、创作、展演或技术报告有专门研究外,并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一 曾任教授或副教授者。二 担任中央研究院院士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员、副研究员者。三 获有博士学位,在学术上着有成就者。四 属于稀少性或特殊性学科,在学术或专业上着有成就者。前项第三款、第四款之提聘资格认定标准,由各系 (所) 务会议订定之。第12条 博士学位考试委员,除对博士学位候选人所提论文学科、创作、展演或技术报告有专门研究外,并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一 曾任教授者。二 担任中央研究院院士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员者。三 曾任副教授或担任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员,在学术上着有成就者。四 获有博士学位,在学术上着有成就者。五 属于稀少性或特殊性学科,在学术或专业上着有成就者。前项第三款至第五款之提聘资格认定标准,由各系 (所) 务会议订定之。第13条 军、警学校学生,符合本法与相关教育法律规定授予学位条件者得由各该校授予学位。第14条 本国或外国人士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得为名誉博士学位候选人:一 在学术或专业上有特殊成就或贡献,有益人类福祉者。二 对文化、学术交流或世界和平有重大贡献者。第15条 名誉博士学位由设有相关学科博士班研究所之大学组织名誉博士学位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授予之,并报请教育部备查。前项审查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席,教务长、有关学院院长、研究所所长、系主任,以及教授代表五人至七人组织之。第16条 本法施行细则,由教育部定之。第17条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六月四日修正之条文有关授予副学士学位之规定,自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一月十六日施行。学位授予法施行细则中华民国六十八年八月二十八日教育部 (68) 台参字第 24468 号令订定发布全文十三条中华民国七十二年九月五日教育部 (72) 台参字第 34879 号令修正发布中华民国七十六年十一月十三日教育部 (76) 台参字第 54613 号令修正发布第六条条文中华民国七十九年十二月七日教育部 (79) 台参字第 60834 号令修正发布第六、六之一 条及删除第十一条条文中华民国八十四年四月十七日教育部 (84) 台参字 017177 号令修正发布全文十条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九月十七日教育部台参字第 0930122543A 号令删除发布第三、七、八条条文第1条 本细则依学位授予法 (以下简称本法) 第十六条之规定订定之。第2条 本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艺术类、应用科技类研究所,由各大学依其主要研究领域自行认定。第3条 (删除)第4条 依本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提出代替论文之书面报告或技术报告应撰写提要。第5条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含提要) 以中文撰写为原则。前经取得他种学位之论文,不得再行提出。第6条 依本法第十条规定,报考研究所博士班者,其专业论文由各大学自行认定。第7条 (删除)第8条 (删除)第9条 依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报教育部备查之名誉博士学位授予名册,应载明授予对象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学历、经历、所授学位名称及本法第十四条所依据之条件及具体说明。第10条 本细则自发布日施行。
学位论文是指为了获得所修学位,按要求被授予学位的人所撰写的论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学位论文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种。学位论文是指高定学校或研究机构的学生为取得某种学位,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并提交的学术论文,它是伴随着学位制度的实施而产生的。
学位论文介绍
博士论文质量最高,是具有一定独创性的科学研究著作,是收集和利用的重点。学位论文代表不同的学识水平,是重要的文献情报源之一。它一般不在刊物上公开发表,只能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收藏单位和私人途径获得。
查找国外学位论文的检索工具有《国际学位论文文摘》由美国大学缩微品公司。编辑出版。收录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比利时、澳大利亚等国的450余所大学的学位论文文摘和其它各国著名大学的学位论文目录。
分A、(人文与社会科学)、B、(科学和工程)、C、(欧洲学位论文文摘)3辑出版。我国于1979年恢复实行学位制度。北京图书馆、中国科技情报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是指定的博士论文收藏单位。
1912年民国初建,共和国家的权利主体是公民,不再是臣民。民众需要经过特殊训练,方能“堪任公民资格”。公民教育遂成为民主宪政制度的基石。蔡元培担任临时教育部长,在启蒙思想家和学者自下而上倡导公民教育的途径之外,又多了自上而下施行的可能。一般教育史家认为,蔡元培提出“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五育并举不可偏废,是替代了清末带有封建残余的教育宗旨,而具有鲜明的资产阶级国家教育目的特征。其中,军国民教育和实利教育是为了解决中国长期因经学教育而造成的积贫积弱,美育是为代宗教的缺失,而公民道德教育和世界观教育则可纳入公民教育的范畴。随后国民政府对于清末新学堂的修身科进行改善。由于当时的历史局限,公民教育更多关注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而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却被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