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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对媒体价值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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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对媒体价值的研究论文

传播学是研究社会信息系统及其运行规律的科学,是研究人类如何运用符号进行社会信息交流的学科。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传播学论文参考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现存问题与对策分析

摘 要:开展舆论监督是每个新闻媒体的使命和责任,随着社会的全面进步和现实生活的深刻变化,大众对媒体舆论监督越来越关注,需求也越来越迫切。近年来,媒体舆论监督在大力弘扬正气、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不健全、不规范之处,从而出现了监督乏力、监督不畅和监督不能的情况。面对如此现状,如何建立一个科学、健康、法制的新闻舆论监督机制成为了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基本原则;

一、媒体舆论监督的含义与方向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拥有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礼仪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权利[1]。

舆论监督的产生与社会制度紧密相连。在我国,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监督评议的重要途径,做好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手段,也是新闻工作的重要职责。国务院温家宝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胡锦涛2009年在世界媒体峰会致辞中曾强调:“要鼓励和支持媒体在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和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两位国家领导人对新闻舆论监督职能的鼓励与期许,为我们未来更好地开展新闻监督指明了方向。

二、媒体舆论监督优势与现状

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进步,新闻舆论监督也取得了不菲业绩。从最初的小心谨慎到今天的锋芒毕露;从最初的屈指可数到今日的遍地开花,新闻舆论监督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从监督特点看,舆论监督具有几大优势。一是具有很高的受众关注度和影响力;二是具有很强的舆论导向能力;三是具有多样表现形式;四是涉及面广,关系到受众的点滴生活。从监督现状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媒体舆论监督工作配合党内监督、组织监督、制度监督和民主监督,在形成监督合力和实效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媒体舆论监督在大力弘扬正气,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对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舆论监督在运行中还有许多不完善、不健全、不规范的地方,从而发生了监督乏力、监督不畅和监督不能的情况,甚至存在着损害公民、单位的合法权益甚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有些新闻媒体为制造噱头,引起广大受众关注,竟然违反“真实”这一媒体舆论监督的生命,通过不实报道极大损害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社会形象及存在价值。

例如2007年3月,广东某媒体报道称,广东香蕉发现巴拿马病,由于难以治疗,被称为“蕉癌”。报道随后被有意无意误读延伸为“吃香蕉会致癌”,香蕉运销商也借此打压香蕉价格,导致海南香蕉滞销,价格暴跌。一个以讹传讹的“蕉癌”事件,使得海南香蕉业几乎遭到灭顶之灾,香蕉种植户损失惨重,教训极其深刻[2]。

三、媒体舆论监督的完善路径

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实下,面对新形势,如何建立起一个科学、健康、法制的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切实反映党和人民的意志,对政府、司法、社会实行有效的新闻舆论监督,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也是摆在新闻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媒体宣传什么、评论什么、批评什么、监督什么都要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方针来研究实施,使之有利于党的执政和国家稳定,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发展和人的和谐。这就要求我们要坚持党性原则、有利稳定原则、服务大局原则、事实准确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注重效果原则、遵守纪律原则和依法监督原则。遵循这些原则,舆论监督就可以少走弯路[3]。

同时要做到“三个不能对立”。在舆论监督活动中,要把握导向和立场,不能把反映人民意愿与促进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相对立;不能把揭露工作中的问题与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相对立;不能把抨击社会的歪风邪气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对立。

例如,2008年我国南方遭遇雨雪冰冻灾害时,尽管灾区群众遇到停电、断水及交通堵塞等重重困难,但各媒体报道的大量催人泪下、感人至深的鲜活稿件,既客观报道了灾区困难,又重点报道了从中央领导到普通百姓,齐心协力、共同奋战、舍己为国、无私奉献的英雄壮举。鼓舞了国人,振奋了民心,树立了政府的威信,体现了百姓的情怀,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不仅如此,还要注意把握大局。舆论监督在大局面前尤其要把握好监督的“度”。要坚持按照法律办事,按照原则开展,否则就可能危害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要使我们党的报刊成为全国安定团结思想上的中心。报刊、广播、电视都要把促进安定团结,提高青年的社会主义觉悟,作为自己经常性的、基本任务。”可以说,促进安定团结是舆论监督的一项重要责任,因此在事关国家和社会利益方面开展舆论监督要更加慎重。

四、正确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的对策

作为媒体来说,一些盲目追求“噱头”的失实报道绝不能成为其营销手段,否则到头来,损害最大的还是新闻媒体赖以生存的“公信力”。怎样才能正确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首先要倡导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强化媒体社会责任感。新闻专业主义精神是美国政党报纸解体之后在新闻同行中发展起来的一种“公共服务”信念,它最突出的特点,是相信媒介可以客观地报道新闻事实。它要求记者在从事新闻报道的时候,遵从客观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和自由性原则。如果在工作中缺乏科学责任和质疑精神,就会让媒体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例如2005年7月,一篇标题为《啤酒业早该禁用甲醛》的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报道开头引用了一名被称为“啤酒研究工作者”的来信,信中指出,目前很多啤酒厂为了控制成本,用可疑致癌物甲醛充当稳定剂,并称这是我国啤酒业的“行规”。这篇报道还引用了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秘书长杜绿君的观点:“就产量比例来看,95%的国产啤酒都加了甲醛”[4]。虽然事后杜绿君马上发表声明指出,这篇针对她的采访报道是以讹传讹,但由于文章在短时间内已经被迅速广泛转载,不仅在国内引起了轩然大波,也引起了韩日等邻国的关注。

最后经多方调查,中国啤酒基本上已实现无甲醛酿造的主流,所以国产啤酒95%甲醛超标是没有根据的。可见,掌握着公共资源的媒体只有秉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才能杜绝以公共利益之名炒作、追求轰动效应、谋求商业利益的可能。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本是媒体塑造形象,提升公信力的好机会,但媒体只有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以理性、科学的新闻专业主义精神报道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

其次,要加强记者职业道德修养,杜绝恶意新闻炒作。新闻记者在工作中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公众所接受的消息绝对正确。采访过程中应尽可能查证所有消息源内容,不任意曲解客观事实。如果以舆论监督之名,行恶意炒作之实,则是职业道德缺失的表现。恶意炒作对新闻的影响除了制造虚假新闻、愚弄受众以外,更恶劣之处还在于削弱了新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恶意炒作之所以引起社会公众普遍反感,是因为这种操作手法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也使新闻丧失了应有的尊严和存在根据,更遑论新闻功能和作用的实现。因此,媒体应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肩负的社会责任,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实事求是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再次要培养记者的科学素养,倡导新闻报道的科学精神。新闻记者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科技、卫生、教育等众多领域的报道工作,要想向公众传达更多、更全面、更科学的信息,就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具有更多的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科学素养。如果在进行专业领域报道时,记者既不去做资料搜集等案头工作,又不去请教相关领域专家,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很容易对读者产生误导。因此,新闻工作者必须时刻牢记使命,树立科学精神,实事求是,多请教相关领域专家,增强报道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确保报道出的内容客观真实。

此外,要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过程中,使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发挥到最大化。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言论自由权、舆论行为权,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舆论监督也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社会公众可以在重大决策制定前后或实施过程当中,对决策进行广泛的评议和论证,为政府部门提供可靠的民意和社情参照,从而,为各项政策的制定与完善贡献力量。这就要求新闻媒体要搭建好大众知情权的信息平台。应充分发挥信息渠道丰富、动作反映灵敏的优势,对社会环境信息实行及时采集,随时发现和掌握各个方面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客观、真实、可靠地提供给广大群众,为他们参政议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保证。无论何时,舆论监督只有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充分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才会有强大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 刘九州.新闻理论基础[J].新闻知识,2006(3).

[2] 新华网新华时评.“蕉癌”事件的教训值得深深汲取.

[3] 朱颖.新闻舆论监督与公共权力运行[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

[4] 每周质检报告[R].2005-07-17

浅析我国媒介素养教育的传播学

摘要 :媒介素质 教育 理论从受众如何使用媒介和 社会如何干预受众使用媒介的研究,在信道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将传播效果研究推向了全球化的主题,从受众角度,治大众传播之恶、从大众传播之善,使这一学术研究的社会意义远大于理论意义。

关键词: 媒介素质教育传播学青少年

一、着眼于未成年人 发展 和大学生素质教育

中国 大陆地区学者对媒介素养教育课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末、21世纪初,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是课题研究和试点运行,2004年,教育部将媒介素养课题列为新闻传播类的重点招标课题。2004年12月12-13日的《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 论坛 ——2004媒体与未成年人发展》论坛在上海召开,论坛发布了《未成年人媒体素养教育行动策略研究》,着重呼吁在未成年人和大学生中开展媒体素养教育。主要观点分布在受教育的主体、面临的问题、媒介教育的内容、媒介教育的任务讨论和如何开展媒介素养教育等方面:

1.受教育的主体:我国的媒介素质教育因该首先从高等院校起步并设立独立的课程,其核心是培养大学生对媒介信息的独立思考与批判的能力。①

2.面临的问题:中国的媒介教育面临着从专业教育的起点迈向公共教育的平台的问题,不仅是推进青少年素质教育的当务之急,也是信息社会公民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②

3.媒介教育的内容(对非媒介人员)研究媒介信息、研究媒介、学会利用媒介促进自身的发展和进步。③

4.面临的任务:创建传媒教育学科点,探讨和研究媒介素质教育的理论问题;争取国家的支持以成就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编写高质量的教材;加速培养专业人才。

二、媒介系统变局——行业生态系统

2003年,中国大陆的报纸达2400多家、杂志超过8000种,广播电台1500多座,电视台超过1000座。④中国大陆的传播市场已从卖方(传者)市场转变为买方(受众)市场。因此受众的选择既是传媒的压力,也是传媒竞争的焦点。而受众选择媒介的或然率正比于媒介接触的报偿,反比于费力的程度。对于传者,资讯的表现形式、快餐程度以及易得程度,是传播产品能否大众化的品质要素。因此,传统媒体(尤以电视媒体为重)的传播对策日趋取悦受众并商业化;传播内容的 文化、知识日趋稀释而娱乐化;媒体对于受众的需求,迎合少于引导,导致受众满足于阅听的快感一次性地消费资讯,而不是丰厚自己的文化思想积累。

正如社会学家拉斯非尔德所说:“大众媒介是一种既可以为善服务,又可以为恶服务的强大工具;而总的来说,如果不加适当的控制,它为恶的可能性更大”。传媒产业的平民化浪潮极易造成青少年知识结构的“扁平化”,懒于思考而思想钝化和智力愚化,目光短浅、胸无大志、缺乏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意识而漠视他人痛痒和社会发展的中心问题---生活态度逍遥化,价值观念“电视云亦云”的放任化。因此,媒介系统内演绎的格雷欣法则引起了学界和业界的密切关注。

2005年,由中国新闻研究中心 组织编写、吴飞主编的传媒三力(《传媒影响力》、《传媒批判力》、《传媒竞争力》),便从学术研究的层面,围绕国内传媒产业 环境、国际传媒发展趋势,以及当前媒体竞争格局等方面解析了中国特殊国情的传媒竞争法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陆续颁发了《播音员主持人持证上岗规定》制定了《广播影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方案》,希望通过实施“建设工程”、“净化工程”、“防护工程”和“督察工程”,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舆论环境和文化氛围,并强调主持人着装应该充分考虑全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审美情趣,不能为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而迎合低级趣味,也不要一味追求不符合广大观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审美情趣的极端个性化的主持方式,更不要为迎合少数观众的猎奇心理、畸形心态而极尽夸张怪诞的言行与表情——政府职能部门从传播实践方面整肃业界的不良传播行为。中国的媒介素质教育不仅是传播学界,更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力量的保障,其共识是全社会的。

三、媒介与阅听人的互动——受众生态环境

根据上海团市委与上海社科院最近在3000名未成年人中开展的《未成年人媒体需求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媒体上可以出现性、暴力内容”,33%的未成年人表示赞同,对于“媒体上可以出现挥霍浪废行为和傍大款行为”,48%的未成年人表示赞同。⑤ 2004年1-2月,笔者组织华北科技学院2002级135名新闻专业的学生,利用寒假在河北、山西、山东、内蒙、北京、天津、辽宁、湖北、湖南、福建、安徽、新疆等12个省市的102所初中和72所高中,随机采访了553名初中生、581名高中生,采访了原籍是上述省份的580名大学生,对他们的媒介接触行为、传播行为、自我表露的心理需要,家长对青少年成长的看法等问题,进行了以口头采访和问卷调查方式的会调查。

调查显示,传播媒介的多样性为青少年提供了丰富多样的见习社会生活的途径;就学习资源来说,他们有着可供个性化选择的媒介物;也使得当今的青少年有更加灵活的自主学习条件,课堂教学是基础教育主渠道的教育教学方式已成为过去。在回答“您获取较多有用知识的途径”的问题时,8个选项中占前4位的依次是电视、课堂教学、科普读物和家庭教育;媒介接触的首选为电视。

值得注意的是,有信息价值的信息未必都能实现其使用价值。青少年自主选择和消费的信息也未必是质量较高的信息,由于选择媒介和信源的偏好不同,对于这部分受众来说,信源的利用率与其吸引力成正比。其中,电视仍显示出强势媒介的势头,众所周知的是,导致青少年通过传媒学习尤其是利用电视学习的因素,主要是学习内容的具象和内容表现形式的生动,以及信息的易得性。

电视节目偏好调查显示,高中生对新闻类电视节目的偏好中,《新闻调查》居首位,其次是消息类,反映出他们的知晓欲和 心理参与的要求;对武侠类和言情类电视剧的偏好高于娱乐节目,反映出他们在消费大众通俗类的电视 文化时,情感需求大于娱乐需求,近三分之一的高中生欣赏义士侠客型的英雄,近三分之一的高中生欣赏缠绵忠贞的爱情。

在为中国电视打分时,中国城市电视台台长对中国电视的文化表现和节目质量的评价低于对电视的 发展 和电视频道的打分。而电视的文化表现和节目质量直接作用的对象是 社会系统,且往往表现为道德甚至价值取向问题。“电视把社会生活中物质功利主义的一个个现时典型和美好‘神化’毫无保留地展现给人们。

同时,电视也把现实生活中正在发生的缺乏伦理规范以及由此产生的道德观念严重脱序的状态活脱脱地传播给大众,使从未有过这一社会经历的青少年也经历了这种体验”。⑥ 污染了青少年早期社会化的文化空间。 人生的定向、审美的皈指、心灵的依靠、作为公民的素养和为人的道理等,在电视文化幻化的生活蓝本中,很少为青少年心理注入健康生长的文化基因。对于如何标的和实现自己的抱负,媒介无疑成为他们人生目标和行为的塑造者。因此,对青少年的成长和对未来的焦虑也是中国媒介素质 教育 的重要动因。

在信息化社会,受众和国家都有一个兼听则明的甄选问题,使得中国的媒介素质教育不得不考虑受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思辩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抗误导能力的培养。

由于不同的传播制度和国情,较之先行提出培养理论的美国,中国的媒介素质教育在学术研究和社会 实践方面,都有望走在世界传播学研究和媒介素质教育发展的前列。

注释:

田维义:《论大学生媒介素质教育》[J],《 现代 传播》,2004,第6期。

臧海群:《媒介素养: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中之重》[J],中国青年 政治 学院,2003/卷第6期。

杨光辉:《走进传媒—如何开展传媒教育 媒介素养 蔡帼芬》。

郑保卫 当代新闻理论[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3,p180]。

刘炘:《电视重构论》[ 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1990. 95。

立法价值体系研究论文

正义价值的法学研究论文说明了正义这一价值追求在经济法价值体系中的特殊性。

正义价值的法学研究论文【1】

[摘要] 正义与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从古典自然法学家直到当代风行的社会法学家,在各时代法学家的一步步诠释中,正义从法的一种必然内涵直到现在成为评价法律的一个标准和法律所要追求的一种价值。

[关键词] 法的价值经济法的价值正义实质正义

在我国,对法的价值的研究可以追溯到“法律”二字的形成及其被赋予的含义上。

我国传统的法的价值观可以说是从古代社会发产生之日起,一代一代流传下来的法的价值观念的总和。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确立以及资本主义法律理念的引进,使得法的自由价值观、平等价值观、等内容引起了法学家们的关注,并在研究中一步步确立了其地位。

经济法是与市场经济同步产生的,它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特殊价值取向。

一、经济法的正义价值的概念分析

在历史上,对于正义的理解非常丰富。

就像博登海默在他的著作里提到的一样“正义如同普罗米修斯的面孔一样变化无常,随时可能呈现不同的形状,并且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正义”有着不同的内涵,并且为不同时代的思想家所信仰。

在它具有的价值序列中,自由、平等、安全曾先后被不同的思想家放置在价值序列的顶层。

对于经济法这一特殊的部门法而言,它调整对象的经济性及调整方法的强制性都决定了其价值基础的特殊性。

从这一点出发,笔者认为博登海默教授提出的对于正义的理解符合经济法的价值追求,即“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和主张,并与此同时促进生产进步和提高社会内聚性的成都―这是维持文明的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就是正义的目标。”

二、正义――经济法价值体系的基础

古希腊有句著名的格言:“正义乃百德之总”。

这一格言形象地说明了正义这一价值追求的特殊地位。

的确,正义这一价值是一个可以涵盖指导其他价值追求的全局性的价值追求。

1.正义作为经济法价值基础的可能性

法的价值从哲学意义上分析一方面具有客观需要性,另一方面具有对于主体的有用性或积极性。

具体到经济法这一特殊的法律部门中,经济法的存在也是基于社会发展的需要。

它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宏观调控关系与市场规制关系,有很大部分是涉及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在经济法中,更多体现的是一种间接手段,其领域是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有秩序的竞争及生存环境。

笔者认为,从以上对于正义的分析中可以得知正义内涵的广泛以及适时性,正义作为经济法价值体系的基础,其他价值在此基础上衍生、扩展但同时被其指导,这将是一种适合当代经济法发展的价值体系的设计。

2.正义作为经济法价值基础的必要性

在个人正义的理解中,有一种认为正义就是遵守法律。

古希腊智者色拉叙马霍斯在与苏格拉底辩论正义的含义问题时指出:“政府制定法律,违法者就有不正义之名。”他的隐含意思是,正义就是指人的行为遵守法律、符合法律这种状态。

从此引发,我们可以设想:如果被遵守的法律即是不正义的,那么行为的正义也无从谈起。

所以可见法律本身的正义的重要性。

这是保证个人正义的前提条件。

经济法的发展经历了战争经济法阶段、危机应付阶段以及自觉维护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阶段这三个由低到高的阶段。

在此阶段中,市场经济由自发的竞争发展到社会化条件下国家以经济法来协调维持。

从经济法的发展历程中可以发现经济法社会性的特征,而经济法的价值作为经济法追求的目标,正义作为社会经济秩序的一种衡量标准,以其作为经济法的价值基础是无可厚非的.。

三、经济法正义价值内涵的延伸

1.由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

实质正义是与形式正义相对而言的,这里的形式正义的基本含义是指:对于相同的情况给于相同的对待。

现代形式正义观的代表人物为佩雷尔曼, 他试图从各种复杂的正义定义中抽象出一种可以适用于不同正义概念的定义公式,他认为“所谓的形式正义就是要求以同一方式对待人,就是同一基本范畴的人都应受到同等待遇的活动原则。”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强势团体、垄断等等这一切经济政治实体的存在造成了个人之间、个人与团体之间、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实质不平等。

在现实条件下,形式正义本质上已成为一种不正义。

经济法作为对于民法的补充而出现,必须正视建立在对于19世纪社会经济条件判断基础上的平等性与互换性的丧失,由此带来的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变更。

实质正义强调针对不同情况和不同的人予以不同的法律调整。

经济法的实质正义要求根据特定时期的特定条件来确定经济法的任务,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利益和发展。

2.公平与效益的兼顾

罗尔斯把公平作为正义的首要要素和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任何一种理论、法律或是制度,不管怎么样有用和巧妙,但只要它是不正义的,就一定要被抛弃和消灭”但与此相对应的,效益也是法的价值目标之一。

在实践中,追求效率必然会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但过分的追求公平也会损害一部分人的效益。

效益是指减去投入后的有效产出。

在法的效益价值中,社会效益价值是与公平的追求同向的,即维护社会公正。

法的社会效益追求中,力求以法的形式为社会机构的运作创造一套行之有效的准则,避免假公济私、效率低下。

但法的经济效益追求有时可能会损害公平。

但是并不是说效益与公平是完全对立的。

二者同作为经济法的价值目标,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效率优先并不意味着不要公平,而是要在实现效率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保证公平的实现。

综上所述,正义价值作为人类永恒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有可能也很有必要成为经济法价值体系的基础,在全局上指导并且涵盖经济法的价值体系。

参考文献:

[1]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252页

[2][古希腊]柏拉图著,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商务印书馆出版,第5、6页

[3]卓泽渊著:《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第503页

[4]沈宗灵著:《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第112页

法的正义价值论文【2】

【摘 要】自从法产生以来,关于法的价值问题法学界从来没有停止过争论。

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卢梭、孟德斯鸠至近代的罗尔斯都提出了自己对法的价值的追求与探索。

法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阶级、私有制、国家产生的必然结果。

不论是雅典的城邦、古埃及、罗马,还是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中国,无一例外的都有自己自成体系的法律。

从法的发展历史来看,毫无疑问,法是有价值的,但究竟什么是法的价值,法又有哪些价值呢?这困扰着我们无数的法学研究者。

法的价值是法产生的动因,人类对法律不懈的探索究竟在追求什么?古往今来,人来一直在追求正义,希望受到正义的对待,社会公平,人人平等。

正义为什么一直受到人类的追捧,法的价值是否也在于实现正义。

【关键词】法的价值;正义价值;分配正义

“任何值得被称为法律制度的制度,必须关注某些超越特定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相对性的基本价值”法的价值体现法的精神,法的精神决定法的价值,进而影响立法,影响着整个法律体系的运行。

但凡民主文明讲究平等和谐的国家法律发达,对法的价值问题研究深入,成果丰硕。

而统治者根据自身好恶无视社会承受能力,肆意订立法律的国家,命运无不是被人民推翻或遭外敌入侵而覆灭。

法的价值是一个抽象而复杂的概念,也是法学研究不能回避的难题。

一、法的价值含义

价值是一个哲学范畴,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的众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无不广泛使用价值。

国内法学界对价值定义时多从主客体的关系出发,既强调价值客体的属性,又认为不能忽视主体的需要,认为价值是客体的属性对主体的需要的满足关系。

“‘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也许我们应该从更为朴实的角度来探讨“价值”,从而揭示价值的本质。

可以这样认为,“价值”是一种特定的关系背景下的事物的存在、属性、作用等。

法的价值依据价值的概念是指,与主体的需要、诉求具有相洽互适性的,从而受到主体的珍视、重视的事物的存在、属性或作用。

根据使用的情况不同,法的价值可以有以下三种含义。

第一,目的价值,指称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保护和助长那些值得希冀、追求或美好的东西。

“法律的重要价值就是保护人权”,“程序法具有确保司法公正的价值”,等等。

在此种情形下,法的价值更多的体现为对人们追求的美好事物的保护作用,是法对社会的作用,存在于法的自身之外。

第二,形式价值,指称法律自身所应当具有的值得追求的品质和属性。

如,法应该逻辑严谨,应当简明扼要,而不是自相矛盾、含混繁琐。

此种意义的法的价值更强调法的自身,形式上的法应该具有的被人们追求和珍惜的东西。

第三,评价标准,指称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

这更多的受到西方影响,是以法的价值平价标准去评价社会上与法有关的现象,如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二、法的首要价值

(一)法的三种基本价值形态

1. 正义。

“正义有着一张普罗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在社会生活中,正义有多种不同的含义。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种正义;“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是一种正义;在早期资产阶级革命中,“自由、平等、博爱”也被视为一种正义。

决定法的价值中的正义,是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

社会基本结构指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生产的利益划分方式。

“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权利义务,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这对于个人生活的影响具有根本性。

作为社会主要制度,社会基本结构影响着人们的基本前景即他们可能希望达到的状态和成就。

对法律的正义价值也有决定性的影响。

可以说,法的正义价值在于保障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让人们享有正义的权利承担正义的义务,正义地分配社会财富、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

2. 秩序。

学界不乏关于法律秩序的诊释。

“ 制度论” 和“ 结果说” 是西方学人对法律秩序的两种重要界说。

“ 制度论” 把法律秩序等同于法、法制或法的体系。

“ 结果说” 则视法律秩序为法作用于社会所形成的一种社会结果。

法律秩序是一种社会状态,一种由实体性的制度和观念化的意志所合成的社会状态。

实体性的制度是说法律秩序是以法的形式存在的社会规则,为实现这些规则还存在着一定的物质设施如法庭、监狱、警察等等。

法律秩序价值也是法的其他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环节。

法的价值诚然远不止确认和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

但所有法的其他价值都离不开秩序价值。

任何法都会体现一定的社会秩序、利益、正义,但一定的利益、正义的确立和实现,都离不开一定社会秩序的确立和实现。

3. 自由。

个体可以是自由的、独立的,但仍然是全人类整体的一分子;不但每个人的自由能依据普遍的自由规范而与他人的自由相协调,而且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个人自由主要表现在人格独立、人格尊严、抉择自由、自我实现等方面。

人是社会中的人,自由的实现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法律保障人的自由,便成为法的重要价值形态之一。

(二)正义乃为法的首要价值

“法的目的价值构成了法律制度所追求的社会目的,反应着法律创制和实施的宗旨,它是关于社会关系的理想状态是什么的权威性蓝图,也是关于权利义务的分配格局应当怎样的权威性宣告,无疑法的目的价值是整个法的价值体系的基础……”法的目的价值是法产生的动力也是法实施的宗旨,形式价值和评价标准都是为一定的目的价值服务的。

而在法的目的价值中,秩序,自由,正义是其基本的价值形态。

所谓基本是指法的目的价值最重要,最根本的价值目标。

然而由于人类生活需求的多样性,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便产生了发的价值冲突。

即在有限的社会资源中满足人类众多不同的价值追求时产生的竞合状态。

秩序与自由的冲突,正义与秩序的冲突,秩序与自由的冲突常常出现在我们生活中,而这也是困扰立法者法学家的难题。

这时便需要法律的协调整合。

法的价值都是值得希求和珍视的美好之物,如何协调整合法的价值冲突谋求价值总量最大化呢? 首先应该坚持兼顾协调的原则,因为法的价值都是值得希求和珍视的美好之物,应该最大限度地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尽可能的避免、化解或弱化价值冲突。

然而,当协调兼顾已无法达到化解价值冲突时应遵循“两善相权取其重”的标准。

而正义价值则是我们应该首要保护的价值,是法的首要价值。

亚里士多德曾经提出“正义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的命题。

可以说,自由与秩序是手段价值,是实现正义的手段,正义才是法律追求的最终价值目标。

“法律或成例就是正义的一种衍生物”“要使事物合乎正义,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的一个中道的权衡”正义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和重要美德,亦是衡量法律之善的首要尺度。

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正义一直是引导法律产生、完善和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法的诸价值之中,法律与正义价值的关系最为密切,亦是法的价值理论体系中的核心论题。

人们在论及法律或对法律制度进行评价时最常使用的是“正义”这一词汇,以至于法律的其他道德品质都显得那么不甚重要或突出。

正义在法的诸价值之中具有优先性地位,法律的有效性亦取决于法律自身的正义程度,对正义价值的追求亦是法律产生的社会根基和根本前提。

正义是法的首要价值,法律需要正义价值之引导,亦必须体现正义之精神。

正义作为一种伦理观念和价值准则十分广泛而深刻地存在社会生活之中,并一直引导并推动着法的生成、发展和不断完善。

一般来说,符合人们普遍的道德观念或价值准则即是正义的。

反之,不正义则是指不符合或者违背人们普遍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准则。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

三、法的正义价值的两种基本形态

(一)分配正义

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正义价值的两种基本形态,即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

分配正义是根据接受者的功绩来分发荣誉和奖励。

即正义等于平等。

“相等的人分享了不相等的事物,不相等的人反而分配到了相等的事物,就是不正义。”分配正义是关于对权力、产品等社会资源在社会主体间进行正常配置的规则设计,满足主题生存的基本需要。

可以说分配正义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

保障分配正义要求在立法等领域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合理配置有限的社会资源,使人人各得其所,各取所取,从而实现社会的正义。

(二)矫正正义

亚里士多德认为矫正正义是指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一个人对另一个人造成了损害,使其遭受到了损失时,就应该从损害方的好处中拿出来一些,加到蒙受损失的人那里,以补偿其损失。

从现代社会来看,矫正正义是针对资源配置过程中出现的动荡与矛盾而设计的救济性措施。

与分配正义相比,矫正正义是一种程序正义是对失衡的分配正义进行纠错从而实现实体正义,矫正正义主要体现在司法中。

(三)分配正义的法律体现

分配正义解决的是社会资源的计划与分配问题,因而需要通过资源分配方案、模式等形式表现出来,而法律文本因其强制性、稳定性则成为分配正义实现的主要工具。

而另一方面,法律的终极价值就是实现正义,正义体现在法律的权利义务分配方面。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没权利的义务”,法律在权利与义务方面坚持了对等原则,是分配正义的体现。

权利是法律赋予人满足其利益的手段,义务是承担者负担的不利益。

法律在给公民分配权利义务时也应坚持分配正义,而这又具体体现在三个基本原则中,贡献原则、平等原则和不平等原则,分别对应不同性质的权利义务。

第一,平等原则。

每个人不论贡献如何,都应该完全平等地分有基本权利(人权)。

这就是权利与义务分配的“ 平等原则”。

这个原则不妨简化为六个字:平等分配人权。

平等分配人权就是按基本需要分配人权。

这一方面是因为人权就是满足每个人的基本需要的权利;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每个人的基本需要是完全一样的、完全相同、完全平等的。

按基本需要分配人权实际上又等于按需要分配人权。

诚然,按基本需要分配权利与按需分配权利根本不同。

但是,人权与权利不同。

人权仅仅能满足人的基本需要,而不可能满足人的非基本需要。

因此,按需分配人权与按基本需要分配人权是同一概念;正如按需分配食品与按生理需要分配食品是同一概念一样。

第二,贡献原则。

如所周知,应该按照贡献分配权利,即按一个人给予社会和他人的利益(贡献)来分配社会和他人必须且应该给予他的利益(权利)。

这就是权利与义务分配的“贡献原则”:按照贡献分配权利,按照权利分配义务。

但是按照贡献分配权利,并不意味着贡献越多权利也越多,相反权利应少于贡献,与贡献相等的是索取。

权利是一种强制的索取,如果权利与贡献相等必会导致强者更强而弱者更弱。

因此,贡献应多于权利多于义务。

这从另一个方面体现了分配正义。

第三,不平等原则。

每个人因其贡献(才能和品德)不平等而应分有相应不平等的非基本权利和非基本义务。

但是,在这种不平等的分配中,获利多者如果较多地利用了社会合作,便应该补偿给获利少者以相应的权利。

获利越少者,对社会合作的利用往往便越少,因而所得到的补偿权利便应该越多。

于是,获利最少者,所得到的补偿权利便应该最多。

这就是权利与义务分配的“ 不平等原则”。

这个原则表明,社会应该不平等地分配每个人的非基本权利,因为每个人对社会和他人的非基本贡献是不相等的:能力较强、品德较高的人,对社会和他人的贡献便较大,因而应该分有较大的权利;能力较弱,品德较低的人,对社会和他人的贡献便较小,因而应该分有较小的权利。

不同社会制度下法的价值内涵侧重各有不同,但从总体而言,正义、秩序、自由三者构成了法的价值的基本内容。

而正义是法的首要价值,不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下,对正义的追求法从来没有停止过。

参考文献

[1]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

[3] 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32-65.

[4] 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

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以下是我为您搜集整理的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 现代法治观念的引入和培养。必须以传统法律文化影响下的法制现状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才能使现代法制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真正能够操作和实现。因此,如何对待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关系,为世界文明发展提供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模式,是这一进程中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法制现代化;法律文化;法律传统

一、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的思路把握

(一)法律传统的内涵

法律传统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存在其客观的历史必然性,它与传统法律既相区别又相联系。法律传统体现了从过去沿袭传承到今天还在发挥作用的某种法律精神与法律文化,作为具有深远影响的精神性因素,它经久不衰,成为现代人们法律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传统法律却是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所建构的法律制度及所形成的法律规范,是过去特定时间限度内客观存在的法律文化,而在现代条件下它作为一个整体已经不复存在。

(二)法律传统的深远影响

随着社会的不断演进变化,法律传统逐渐形成为一种历史文化力量,深深地扎根于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心理、观念习惯和行为方式之中,成为社会成员信仰和认同的载体。所以,法律传统不仅构成了新社会法律发展的历史起点,影响着当下社会法律发展的各个领域,而且制约着一个社会法律文化的长期发展进程,有形或无形地左右着该社会法律的未来走向。

(三)对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共通性的探究

从法律的可移植性来看,在法律文明包含着一些一般性和具有普遍意义的要素,从法律文明的共通性来看,法律制度作为人类文化的形式之一,彼此间进行相互交流、融合和移植是可能的。因此,既不应忽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也要关注它们基于人类共性的相通性,并努力在人类文化的差异中寻求各种可能的互补,最终经由理解和化解而达于会通。法制现代化是以现代法治社会为价值取向的过程,反映了现代法治价值不断扩展的趋势。

二、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制的融合

(一)和谐价值取向下的纠纷调解机制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均倾向于调解解决。由于调解机制可以为当事人节约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当事人以及司法部门的讼累,又可以防止矛盾激化,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关系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能够产生出对商业交易尤为重要的信任感和减少风险的作用,因而成为在经济发展中起着积极作用的“社会资本”的宝贵部分。当代中国所独创的人民调解制度甚至还在世界上赢得了很高的声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甚至在 1980年9月拟定了《调解规则》草案,中国人独创的人民调解方式已被联合国法律组织接受为综合治理的指导原则之一。

(二)通过加强人权的保障。实现现代法治与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先秦时期文化仍可以成为指导人们行为的规范。人权包括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和法治精神。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并不缺乏,而且相当丰富,中国缺少的法治精神。有待于从传统法律文化的人道主义、大同精神催生。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虽然没有法律权利的概念和法治精神,没有形成人权的概念,但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寓含着丰富的道德主义和和谐观念,相信人的理性和判断,尊重人的价值。儒家思想中的人人爱我,我爱人人,道教中的“道”为天地入主宰的思想,佛家呼吁“泛爱众”普渡众生,这些不仅对推进人权。

推行守法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能够统一和提升人权思想。传统法律文化主张通过道德教化提高人们的人权意识。儒家主张道德教化。尤其是对掌权者的道德教化,“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说明道德教化的对象首先是统治阶级,然后推及普通老百姓,才会形成推己及人、上行下效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仁”、“礼”、“道”等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内核与新的时代精神结合,良好的思想与社会主义制度的结合必将能使人权理念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在现代法治中建立切实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择其要者必须体现出对人的关怀,对人的尊重。当前,在刑事立法上,采取了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改善监狱环境,提高刑事罪犯的服刑改造条件。在民商事立法上,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增加可执行性和操作性强的法律条款,加大对不法商家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弱化弱势群体的举证责任。在诉讼程序上,则强调程序的公正性。在刑事证据立法上,立法对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的关注,加大律师查阅、介入案件的权利等等。

(三)注重道德教化,强调社会综合治理,重视犯罪预防

在中国传统法制中,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包容的,法律受道德的内在支持,道德几乎成为法律的化身。刑罚实施的目的是实现道德教化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法治主义的轻视和怀疑,也为法律领域中人治主义倾向提供了可能。但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们对诚实与正直、善良与正义、安全与和谐以及社会福祉理想的追求。同时,它作为一种评价人们行为合理性的尺度,借助人们认同的原则和标准,可以在现代社会起到法律规范的补充作用。使道德约束和法律主治彼此协调,相得益彰,共同发挥着社会控制的机能。

论文关键词:法家思想现代法治影响

论文摘要:马克思说过“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而是在他们所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现代法治是人类文明综合发展的产物,一个国家能否顺利走向法治,在相当程度上受其历史文化的影响。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法家是最重视法律的,且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法治”的主张。但其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意义的。

引言

众所周知,法家崇尚“以法治国”,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本文首先探讨法家思想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生活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

1、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对法学也最有研究。他们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乃至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意志所立的法才能称为“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①”韩非进一步把“好利恶害”的人性发展为自私自利的“自为心”②。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相应变化,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固步自封。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

按照法家说法,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在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法律的作用,即法律作为治国方略的形式意义。法家强调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的不仅仅是臣民,甚至包括了君主本人。其强调法律的成文化,使法律运作有高度的可预测性,认为这样有利于防止徇私。这些都表明了法家强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作用。法家主张“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但其“法”、“术”、“势”没有任何终极价值内涵,只是治理国家的手段而已。其始终强调治国的关键是“法”,而不是“人”,这些都充分说明法家对以“法”治国的推崇。

2、法家思想的正面积极影响

法家的阶级基础是新兴地主阶级,它是伴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形成而后产生的,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它对我国奴隶制的转化和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法治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法家重视法的客观性

二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家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的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并因此把法比拟为度量衡。《管子》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法家强调法的强制性

法家非常强调“法”和“刑”的结合。他们认识到,使法有别于道德或“礼”等行为规范的最重要特征,便是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后其后盾的,违法的后果,便是国家施予刑罚。《韩非子》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法家重视法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法律既然是向人们传递关于行为规范的信息的媒介,如果不同的法律条文的要求是互相矛盾的,或是朝令夕改的,人们便会无所适从,法律的目标便不能实现。法家对此有充分的认识,故特别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法家注重法的权威性

法家思想的其中一个关键性的特征,是它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管子》说:“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法家强调法的普遍性

法家的核心主张之一是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务求家喻户晓,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是有重大进步意义的。法家认为,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且应严格地贯彻执行,其运作应具有高度的可预见性,不应被官员恣意运用。

从上面论述的法家思想传统的正面价值中可以看出法家是极其重视法律的。他们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倡导法应公布、清晰、易明,从而主张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强调法的操作的可预见性,主张“信赏必罚”;重视法的强制性,力主“法”和“刑”相结合;注重法的客观性,认为它是公平、正直的客观准则;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反对法律频频变更等等,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尤其是都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但从实质上看,法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是不同的,现代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所以,在我国,要建立现代法治,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3、法家思想的负面消极影响

法家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是最重视法律的,对法律的研究也颇有成效。当代美国学者皮文睿高度概括了“形式的、浅度的”法治概念,即统治者的权力不是任意运用的、而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的,其对立面是人治。基于本文第二部份的分析,我们应该可以说,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上述这种“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即法家重视法律规则,强调法律应在政治和社会中高度规范化的运行,注重以“法”治理国家。但是,现代法治必然要求是“实质的、深度的”法治,它是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人权概念相辅相成的。可见,法家的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现代法治讲求法律至上,而法家则强调君权至上

法律至上,即为“任何个人与法律相比,法律都具有更高的权威。”①法律至上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理应置于首要位置。所有符合人民共同利益,符合宪法精神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与个人。法家君权至上的思想与法律至上的理念是不可调和的。权力至上与法律至上是两种不同的理念和制度,前者以个人权力为权威,赋予最高权力以最高和最终的支配力;而后者则以法为最高权威,一切权力都要受法律支配。二者无论在价值取向或实际选择上都是非此即彼的关系,绝无调和的可能。

现代法治讲求权利平等,而法家思想则无权利平等观念

权利平等是指全社会范围内人们的权利是平等的,就是承认所有社会成员法律地位平等。只有人人平等,排除个别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才能实现法律至上与法的统治。法家思想中,最容易被认为有平等色彩的是其关于“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的主张。我们不能因此过高地评价它的平等意义。首先,这种主张没有把君主包括在法律可制裁的范围内。其次,从法家人物的有关言论看,其主张的真实含义,是贵族犯法和庶民一样给以刑罚处罚。

现代法治讲求权力制约,而法家则倡导极端的君主专制

权力制约是指所有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公共权力(主要是国家机构的权力),在其运行的同时,必须受到其他公共权力的制约。而法家倡导的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与现代法治的权力制约理论是不能相容的。民主与专制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制度,真正的法治从来都是与民主连在一起的。而专制制度从根本上讲,是反法治的。法家理论是一套以维护君权为核心,为君主谋富国强兵、长治久安之道的政治理论,其最大特点在于肯定君主的绝对权力。这种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很难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

现代法治讲求权利本位,而法家的“法治”是以义务为本位的

权利本位是指,在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的关系中人民权利是决定性的,根本的;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权利是决定性的,起主导作用的。权利本位文化的实质,是个人权力的实定化和义务的相对化。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自主关系。而法家之所以强调法律普及是为了使“民莫敢为非”①也就是说,法家讲法律普及目的在于使民众“配合”君主的专制统治,即韩非所言“以法教心”②法家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中的法治是刑法,其从来不为民众设定任何权利,民众从来只有服从的义务。这些都是与现代法治所追求的权利本位相矛盾的。

4、结语

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去理解法家思想,其所反映的是当时与正在没落的封贵族和奴隶主贵族阶级相对的新型地主阶级的立场,具有进步和革新意义。本文第二部分已分析,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法家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对以“法”治国的推崇,尤其是其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对推动社会进步有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之间有不能相容之处。从根本上讲,现代法治与法家思想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系统中的理念和制度。法家思想的根本特点,在于把法看作实施君主之治的“帝王之具”,此与现代法治保护人权,约束权力的精神正好相反。从这个层次上讲,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不能与现代法治相比的。所以,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要正视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现代法治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王利明《中国法制改革学术讨论会发言摘要》载于《法学研究》。

2.张国华著《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4.任建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法律出版社,1996.

5.杨鹤皋.中国古代法律思想论集[M].1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6.屈永华《法家治国方略与秦朝速亡关系的在考察》载于《法学研究》2007年第5期第140页

论文研究的学术价值

发表论文对毕业生有什么好处

从是否研究、探讨、解决了某些社会现实问题看其学术价值 ;从文章的立论看其学术价值 ;从资料的引用看其学术价值 ;从论证方法、语言文字看其学术价值

开门见山,直入主题。

个人感觉论文在 大学里本来是 看你专业 学到什么程度 后来演变成一种例行公事了。。。毕业后的论文纯粹就是学术性的了 主要是将你这几年的研究成果公布给大众 让别人知道你的一些发现。。。 呵呵 希望对楼主有点帮助。。。

大学对社交媒体平台的研究论文

社交媒体视角下的酒店营销管理论文

【摘要】 社交媒体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变得更加便捷、与其他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变得更加顺畅。社交媒体在不断风靡的过程中也承担了传播载体的角色,是很多企业营销的重要途径。本文对社交媒体在酒店营销管理过程中的应用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 社交媒体;酒店营销;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媒介平台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赖于媒体的宣传和推广,在网络媒介尚不发达时,传统的营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进行广告宣传来完成的,营销的范围比较狭窄。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媒体行业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当前,媒体的形式越来越多,新媒体是在互联网快速发展背景下产生的一种重要的媒体传播渠道,由于自主性较强、交互性强,使得新媒体在很多行业中都有广泛的应用。在酒店的营销管理过程中,管理者也意识到各种社交媒体发挥的重要作用,将各种社交媒体当做酒店营销管理的重要途径,从这个角度来讲,社交媒体的营销其实是一个品牌形象推广的过程,是让消费者对酒店品牌产生深刻印象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交媒体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可以不动声色地进行良好的宣传,而且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可以产生更加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社交媒体与酒店营销管理的关系

信息时代背景下,媒体应该要具备社交化的属性,才能为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搭建一个平台,因此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社交媒体应运而生,这是人们对信息沟通和交流的一种需求的反映,无论个人还是企业,都要对社交媒体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当前很多传统的媒体都加入了很多社交化元素,也出现了一些专门的社交媒体,以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在信息时代背景下,酒店的营销渠道得到了拓展,传统的平面广告营销和电视广告营销的范围有一定限制。新媒体营销成为酒店营销管理的一个重要方向,新媒体营销是一种重要的营销行为,新媒体平台中的广告要求简洁、生动、便于记忆,在各种广告中,那种最能让人眼前一亮的广告可以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如果能够即不引起人们的反感,又不露痕迹地推销自己的产品,就体现出了广告的魅力所在。将社交媒体当做一种营销工具,正好是借助了社交媒体平台的传播特性,而且社交媒体中的各种广告文案显得更加有趣和生动。比如,当前一些关注人数较多的公众账号,发布的一些酒店广告往往是一种隐性营销,在文案中巧妙地结合酒店的服务特色,毫不费力地向用户推送了相关的消息,使得用户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产品信息,而且不会产生反感。加上当前社交媒体的使用人数较多,因此用户的转发,又为酒店的营销延伸了渠道。社交媒体营销的传播方式不是传统的媒体传播模式,是一种网状性质的传播,可以借助用户实现良好的营销效果,从而使得各种产品的营销范围可以得到有效的拓展,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社交媒体在酒店营销过程中发挥的不外乎就是传播载体的功能,是提升酒店的品牌形象以及品牌价值的一个重要过程,比如利用社交媒体,结合具有新闻价值以及社会影响的'名人或者事件,吸引媒体、消费者以及社会团体的眼球,以提高酒店的知名度,或者通过对酒店的一些活动的报道,加深大众对酒店的印象,帮助酒店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最终促进酒店市场营销水平不断提升。社交媒体促使酒店的营销方式发生变革,使得酒店的营销模式得到了有效的拓展,但是也为酒店营销带来了很多的挑战。比如,在传统的营销过程中,酒店主要会通过一些平面广告进行宣传,有的甚至会采用实际体验的方式,让消费者对酒店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服务有所了解。但是在社交媒体的营销模式中,由于社交媒体依赖的是互联网这个虚拟环境,所以人们对酒店营销的产品往往存在一些担忧,认为社交媒体营销中的各种信息很有可能存在虚假性,有的人认为社交媒体的发展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有的人则认为社交媒体的发展易造成很大的信任危机,正是由于这种意识,所以导致社交媒体营销在发展过程中也受到一定的阻碍。

二、社交媒体在酒店营销管理过程中的应用

加强对消费者需求的调研。社交媒体营销与传统的营销相比,其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改变,但唯一不变的是,其目的也是为了推广酒店的形象以及品牌,因此市场仍旧是决定营销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社交媒体营销的过程中,究竟要采用哪种方式进行营销,要与哪些活动进行结合,是否需要找明星进行代言、找哪个明星代言,都与市场需求有关。因此在进行社交媒体营销之前,应该做好相应的市场调研。酒店提供的是服务,现代化的酒店企业也不再是单纯地为消费者提供休息住宿的地方,而是将服务多样化,比如承接会议、展会举办等,这些都是当前一些大型酒店企业的业务类型。酒店在转型发展的时候,必须做好市场调研,从而才能对自己的服务进行完善,才能找到自己的品牌建立的侧重点,从而利用社交媒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和推广。前期的市场调研对于酒店的营销水平的提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进行市场调研的时候,社交媒体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酒店可以通过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加强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从而对消费者的需求有更加详细的了解,从而在酒店的各项业务的设置过程中做好相应的调整,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找到社交媒体营销的突破点。社交媒体参与酒店的营销管理,对应的是互联网经济。在信息时代背景下,互联网经济的产生以及发展都是离不开网络的,酒店通过社交媒体进行营销,其经营和营销都必须要网络作为保证,因此网络成为社交媒体营销过程中的一个必要条件。

在社交媒体中加强对酒店品牌的推广,一个重要的过程就是要做好酒店形象与社交媒体的内容的有效结合,比如当前微信中有一些受欢迎的公众号,通过精心的文案策划,使得文案中根本体现不出来广告嫌疑,而且很多用户对文案人员的写作风格、策划风格十分喜欢,也并不反感在公众号中进行广告宣传,反而很乐意观看这些广告文案,从而实现了良好的社交媒体营销。那么如何实现社交媒体的内容与酒店品牌形象的结合,就成为酒店营销管理过程中要考虑的一个问题。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首先营销人员应该要有敏感的营销意识,比如可以结合当前社会上发生的一些热点事件,找到事件的突破点,从中挖掘出与酒店有关的内容,从而巧妙地植入广告。对于借助社交媒体和事件进行营销的手段,需要营销人员转变其观念,社会化媒体时代下的各种事件营销的立足点首先应该是公众的诉求,其次才是利益。事件营销就是一种借势借力的营销手段,对于各种事件要抓住时机,并且也要结合受众的心理特点,切记不能将利益摆在首位,要将热点事件借用得及时,而且在整个事件的传播的过程中要倡导一种正能量,不要歪曲现实,也不要产生负面的舆论,在这些热点事件中可以使得酒店的品牌形象被广大消费者认知,并且加深对酒店的印象,达到营销的目的。此外,在借助各种热门事件进行营销的时候,应该把握社交媒体营销的禁忌。无论是哪种营销,都应该坚持一种道德操守,在营销的时候把握好各种社交事件的道德底线,坚持基本的人文关怀,从小的细节上体现出酒店的社会责任感,从而使得大众对酒店的责任意识有所了解,能够建立起对酒店的信任,从而提高酒店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打造专业营销团队。

在社交媒体的营销过程中,互动是一个基本的准则,社交媒体本身就是一个交互平台,酒店应该借助社交媒体做好与消费者之间的交互,从而使得酒店的品牌形象能够不断提升。对此,酒店应该打造一个专业化的营销团队,比如某品牌酒店在营销的时候设有一个专门的部门来运营社交平台,将酒店的各种情况、服务等及时地传送给消费者,而且这个酒店还在一些主流的社交平台上开设了自己的账户,投入了足够的资源与消费者之间进行交流,了解到消费者的需求,从而对自己的服务进行改进,而且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该酒店还将市场拓展到国外,借助一些国际化的社交平台,对酒店进行推广,在很多国际社交软件中开设账户,使得全世界各地的消费者都有机会了解到该酒店品牌,成功做好了酒店品牌从国内走向国外的这一步。酒店的社交媒体营销除了要能够实现与消费者之间的及时互动之外,还应该对社交媒体中的内容进行精心策划,酒店利用社交媒体进行成功营销与其团队的优秀文案功底是分不开的。比如某酒店的社交平台的内容策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用户生成内容,二是在线上和线下渠道提供引人入胜的体验。消费者可以在酒店不定期举办的各种活动中进行互动,比如酒店在某个时间举行了婚礼筹划专题策划,开设专门的社交媒体账户,向消费者推送了一些在酒店举行的婚礼的新人分享的故事,利用这些温馨的故事充实了社交媒体的内容,使得社交媒体中的营销显得更加自然,消费者也能在读故事的过程中加深对酒店的认识。

三、结语

在新媒体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各种社交媒体开始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并且得到了十分广泛的应用。很多酒店借助社交媒体进行实时营销,提升酒店的品牌形象。在这个过程中,酒店应该找到社交媒体营销的突破点,找到营销的方向,促进酒店营销水平的不断提升。

新媒体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影响怎么样的呢?因为现在的新媒体就是一种潮流,所以大学生的交流往往是离不开新媒体的呀。

人际交往指个体通过一定的语言,肢体动作,表情等表达手段将某种信息传递给其他个体的过程,其目的是实现事物或情感信息的传递和理解,分为任务型交往和情感型交往,判断社交网络对人际交往利弊的标准在于是否有利于人际交往目的的实现。

而线上社交的模式给予了价值观尚未确定的大学生以隐匿自我的自由,也就必然导致了情感传递过程中的不信任,强化了空虚感、孤独感。有证据表明网络社交依赖是群体性孤独的重要原因,而群体性孤独又会强化网络社交依赖导致了无法跳脱的闭环。因此,在网络社交中,人际关系所需的幸福感和满足感不增反减。

首先,信息过载会使人际交往过程中的压力激增,将良性的人际交往引导至被动的碎片化快餐化交往,当任务和通知不断积累,大学生就越发想上了发条的应答机靠拢。第二,网络社交并人际交往中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下降,尽管有表情包和视频通话等技术手段的支持。但相较于触手可及的真实而言,它难免显得太过单薄。第三,非正式形式下的交流会是效率丧失,网络社交媒体屏障使得大学生的责任缺口扩大。

网络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积极作用是主流,但也存在着消极影响。网络时代极易让大学生淹没于其中,大学生在对高新技术做出迅速反应的同时,也陷入一系列的人际交往之中。他们中的一些逃避现实,不愿与人交往,对他人漠不关心;个人主义流行,缺乏安全感;各种变异行为,心理疾病增多;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感;加上过度沉迷于互联网中,减少与社会、家庭沟通的机会,从而导致家庭与社会价值观的日趋淡漠。因此,网络对高校工作者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面对网络的汹涌浪潮,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政策,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降低其对当代大学生的不良冲击,大力加强对大学生网络人际交往的引导,帮助大学生正确看待和处理网络人际关系,提供一个使大学生健康发展的网络环境。1、丰富校园生活,开展各种活动,正确引导大学生的网上交往,充分利用网络扩大自己的社会交往面,又不忽视现实生活中的朋友。2、积极推进网络立法工作,加强网络管理,关闭各种有害信息的进出口路径,同时对大学生的网上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和检察,建立更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在网上发表违规文章和散布不良信息的大学生要及时给予警告,严重时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教育大学生懂得,尊重网络行为规则,维护网络社会的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从而提高其在网上交往过程中的社会性和规则性。3、重点培养大学生的是非判断能力,让大学生在多元化的价值观体系下学会选择、学会鉴别,自觉抵制那些低级、劣质和反动信息的侵蚀与诱惑,从而避免各种困惑、失落与盲从,减少大学生网络人际交往的危险因素。

媒体对学生的影响的研究报告论文

浅析多媒体教学对教育教学质量的影响 多媒体教学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形式,它以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取代了千百年来一支粉笔、一块黑板的传统教学手段,成为教育发展的趋势。特别是随着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投入的不断增加,多媒体教学现已普及应用到我们农村中、小学的日常教学之中,正逐步成为学生们日益衷情的首选课堂。如何发挥多媒体教学的积极作用,助推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成为各校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笔者通过对本校实施多媒体教学的调研,并进行一番思考,对多媒体教学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做出如下粗略见解,仅供探讨交流。 一、主要成效 1、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传统教学一律是用粉笔和黑板对学生授课,而使用多媒体教学,教师可以自己设计出光线柔和的、颜色清新的、令人赏心悦目的板面用作教学中的黑板,尤其是多媒体信息技术可以做到图文并茂、声像并举、能动会变、形象直观的特点为学生创设各种情境,可激起学生的各种感官的参与,调动学生强烈的学习欲望,激发动机和兴趣。例如:利用多媒体播放客车行驶过程中左右拐弯和刹车时车内乘客的身体变相,可解释惯性问题;(还可举出光的折射及反射等例)。同时,形象直观能突破视觉的限制,多角度地观察对象,并能够突出要点,有助于概念的理解和方法的掌握。 教研专区全新登场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课题研究教育论文日常工作2、激发了学生的思维活动。利用多媒体技术中的交互性特点,可编写出较强带有控制性的模拟演示,创设逼真的情境,提供给学生情境化的学习活动,使课堂由静态的学习变为图文声像并茂的动态传播过程。例如:用大人和小孩子通过不断调整跷跷板的距离,而导致大人跷不过小孩这一事例,生动说明了力臂、力距与力的大小问题。通过一环扣一环问题的创设和层层深入的启发,使学生求知欲望由潜伏状态转入活跃状态,有力地调动了学生的思维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发学生的非智力因素,从而有助于学生智力的提高和发展。 3、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多媒体教学中的计算机具有高分辨率的作图功能,绘制的图形色彩丰富,形象逼真,能形成动态化和立体化的图形,通过创设开放式的教学情景,将抽象的学科知识化为具体,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也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通过对楼梯、房间内双向开关的演示,能让学生更为清晰地知晓电路问题。同时多媒体教学能够增加课堂容量,教师可先在电脑上准备好上课要用的例题、习题、图形,甚至于一些解题步骤,以便上课时选用。在此过程中可以大量地节省时间,腾出更多的时间让学生思考与练习,保证了教学中教师的精讲与学生的多练,能够有效地突破学科教学的难点。 二、存在问题 1、只是用来替代粉笔。很多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只不过是为了“省得抄”,在准备课件时大都是在网上找一些,或是自己制作一些简单的PPT代替课本。特别是文字书写量较多的学科借助投影,减少了文字书写,在现在条件下的农村,有欠妥当。 2、学生记忆不深刻。过多的多媒体教学,让学生们不以为然,反而形成了很少用笔的习惯,没能将教学过程中自己对所学知识的感悟一一记录下来,只是凭观看的印象去简单记忆,很难将知识消化为自己所用。 3、减少了学生实践机会。众所周知,初中理、化、生学科开设了大量的实验课,以实验为基础来进行教学,它需要学生们亲自参与、亲身体会,才能有好的教学效果。而在对媒体教室的管理过程中,我发现了很多的实验课放在了这里上,用课件上,用动画、图片或视频来演示实验。可以肯定,这样的实验做得再好也是假的,不在现场的实验难以使学生信服。 4、多媒体教学管理难。现阶段学校的老师们对电脑大都是会简单操作,懂维修、维护的并不多,上完课后不关计算机,不关投影仪,不切断电源等现象;还有教师随意安装计算机软件或删除计算机程序,使计算机操作系统崩溃。这些问题易导致设备使用寿命缩短或损坏、系统功能失常,影响了正常教学。 同时,学生们的日常行为规范也给多媒体教室的整洁与美观带来一定影响。 三、几点建议 1、加大对教师的教育与培训。加大力度对全体教师轮番进行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特别是加大对课件设计、处理、动画制作等技能培训,并通过信息技术水平考试,让教师们的多媒体应用技能有大幅提升,从当地生活实际中制作出学生们喜闻乐见且通俗易懂的课件,从而更好地传播学科知识。 2、强化学生作好听课笔记。“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在多媒体课后,安排一堂与多媒体内容一致的学科课,引导学生们用自己的语言去记录感悟,强化学生听课笔记的补缺补差,巩固学生们记忆,达到长久学习的目的。 3、让学生多多参与实践。“实践出真知”,学生们没有经过实践而学到的知识总是比较抽象的,印象也不深刻,象物理、化学等学科的实验室就提升学生们动手动脑能力,目前还应发挥这一特长,让学生们有机会在实践中感悟理论知识,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4、建立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制订相关管理制度,严格师生们各种行为规范,确保多媒体教学健康序开展。同时,争取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更多的支持,强化多媒体教学的管理与维护,做好日常维修、应急处理等准备工作,在助推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稳步提升过程中,真正让多媒体教学这一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多媒体教学对学生英语能力培养的促进 【内容摘要】 多媒体教学对学生能力培养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本文从三方面结合自己在教学中的实例进行论证。1. 设计情境,展开想象,培养思维的流畅性;2. 设计练习,多层训练,培养思维的变通性。3. 设计合理的教学结构,培养思维的创新性。另指出应合理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而不可滥用。【关键词】 多媒体 学生能力 研究二十一世纪的竞争是知识的竞争、人才的竞争,如何培养出具有创造才能的开拓型人才。已是各级各类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为了提高学生适应信息社会的能力,培养新世纪的接班人,发展和提高我国的计算机技术和水平,各级各类学校都开设了计算机课程,并把多媒体技术引入学校课堂教学,这一举措已是实现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能创造逼真的教学环境,动静结合的教学图象、生动活泼的教学气氛,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应用多媒体辅助教学,运用图文、声、像、影并茂的特点,能把教学时说不清、道不明只靠挂图和黑板作图又难讲解清楚的知识,通过形象生动的图画、声像同步的情境,言简意赅的解说,悦耳动听的音乐、及时有效的反馈,将知识一目了然地呈现在学生面前,通过知识形成过程的展示,激发求知欲望,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探索精神的培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我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根据学生的思维特点,结合教材内容和教学实际,为学生设计出丰富的感知材料,使学生在感知——理解——掌握——应用的过程中,使学生的能力得到相应的培养和发展。现将我的探究述之以墨。一、设计情境,展开想象,培养思维的流畅性。1. 引“趣”,启迪思维。俗话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导入新课是新授课的首要环节,精心设计好这个“开端",使学生从新课开始,就产生强烈的求知欲望,对学生学习新知是至关重要的。如何创设情境,运用声色并茂、直观形象的感性材料,吸引学生求新求异的心理,引导学生由形象思维方式逐步发展到抽象思维方式,由于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多媒体计算机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媒体,进入了英语课中。多媒体自身的优势——集中了投影、幻灯、求像的优点,将板书、图表、动画、音乐编制在一个软件里,以图、文、声、色以及动态演示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生的多种感官,共同参与,使学习达到最佳状态。因此,在引“趣"这个教学环节中,采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可以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如为培养学生的英语口头交际能力时,我设计了一堂英语活动课,“My favorite fruits”(我喜欢的水果),由于课型新,在多媒体的动画,音乐以及食物中,把学生带入了一个生动、形象、和谐、直观的教学情景中,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下面我就来谈谈自己的做法:多媒体出现卡通水果手拉手跳舞的画面,并配有音乐,我和着音乐唱着我自编的英语歌:Apples are sweet and I love to eat them.Bananas are sweet and I love to eat them.Pears are sweet and I love to eat them. I love fruits. Oranges are sour and I love to eat them.Grapes are sour and I Iove to eat them. Lemons are sour and I love to eat them.I love fruits.学生的情绪一下子调动起来,高兴地和我一起哼唱,不知不觉地进入了学习情景中,并能很快说出这首歌中的水果单词,这时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头饰和单词头饰发给学生,然后所有学生齐唱“找朋友“的英语歌曲。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很快地找到了朋友,并且兴致盎然地充当小教师,教读水果单词。这样利用多媒体课件创设情境,导入新课学生探索新知的欲望非常强烈,他们带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浓厚的学习兴趣,积极主动地开始新知识的学习。若这样长此以往地运用,多媒体以其真实感和趣味感刺激学生思维,学生的思维也随之流畅。2. 质“疑”,开拓思维。学起于思,思源于疑。心理学认为:思,最容易引起定向——探究反射。奥地利学者魏格纳在观察世界地图时如果不首先产生“大西洋的地形怎么会这样相似”的疑问,也不会引起他以后多年的思考和探索,就更不会有“大陆飘移”新学的诞生。在英语教学中,利用多媒体创设“启疑性问题情境”,作用于学生的多种感官,生动形象,能引发学生展开丰富的联想,在联想中发现疑问。教师要善于根据教材内容,设计问题情境,设置矛盾,巧妙设疑,创设良好的思维情境,使学生“心求通而未达,口欲言而未能”,以最佳心理状态投入到学习中去。学生带着问题观看课件精彩画面以及动人的音乐,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完成思维过程,找到答案。当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调动起来后,他们就会产生强烈的求知欲,就能端正学习态度,与教师“同频共振”深入理解教师讲授内容,甚至会跳出课文的局限,通过各种渠道去获得新知识,从而将“被动学”变为“主动学”,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3. 求“异”,深化思维。将已有的知识结构调整、重新组合可以激发思维,对已经熟悉的事物变换一个角度认识,可以引起新的思维,从众多的相同之处寻找出不同的地方,可以爆发出创造性思维的火花。在英语学科中,有许多看起来内容都相同,事实上,如果把它们放到一块,就能找出一些不同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利用多媒体设计一些求异性问题情境,让学生展开丰富的想象,引导学生相同处求不同,这样就可以在学生分析、比较、综合、归纳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求异思维。如我在教 Saving the earth 一课时,先利用电脑媒体呈现地球、天空、海洋、湖泊、群山、沙漠等图象,且依次呈现出 earth,ocean and sea, sky, lake,river, desert, mountains and so on,限时间阅读课文,根据课文内容进行问答题,如:Why is the area of desert in the world growing every year? What is the general cause of water pollution? 随之推出 VCD,画面出现了地球、海洋、绿树等景象。接着树木被砍伐,土地变成沙漠。汽车、工厂冒出浓烟,蓝蓝的海水,清澄的湖泊遭到了污染。多媒体给学生提供了生动的情景,学生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对呈现的信息迅速感知,课堂气氛活跃,讨论异常热烈,使学生更进一步加深理解课文,认识到保护地球的意义,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也深化了学生的思维和独特的创新能力。“引趣”、“质疑”、“求异”中设计的丰富感知材料,赋知识于形象之中,既满足了学生认知的需要,同时在运用这些感知材料时,又离不开对感知对象的观察思考、分析综合、归纳概括等,因此设计既构建了抽象思维的支柱,也提供了创造性思维发展的基础,形成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二、设计练习,多层训练,培养思维的变通性。练习是课堂教学的一次重要反馈,课堂练习的过程是以训练为主线,进一步深化理解、巩固、运用所学知识,形成熟练的技能技巧过程:又是学生认识活动不断修正、调整、丰富和发展的过程;也是思维不断深化发展的过程。在课堂教学设计中,从教学过程的优化出发,灵活运用多媒体,精心设计多种形式的练习,对学生进行分段训练、逐步深化、分层达标,以培养思维的灵活性。1. 基本训练,正确思维。基本训练是第一个层次的练习,以最基础的、必须掌握的内容为主,以测查学生理解、掌握新知的程度,通过分散练习、集中反馈、暴露学生理解、应用新知的差异,以便及时调整,利用多媒体设计的练习,以其特有的优势,促使学生“要做”、“争做”。如在学完“My favorite fruits”活动课后,我把市场搬到课堂上,让学生进行实践口语操练。首先多媒体出现水果超市的背景,并配有和买卖水果的场景。我邀请学生一起参观,并听听他们都在说些什么,要求学生分角色在下面进行练习。然后学生拿着各种各种水果上台模拟表演。有的同学上台当 Salesman,有的同学上台当 Customer。同学们把课堂当成水果市场,当然,这个市场的通用语言是“You can only talk in English”,学生高兴的劲头、讨价还价的情景,真使人赞叹不已。这样的练习形式充分利用了学生好奇、好动、好强、好胜的心理特点,是每个学生都有了自我表现的机会,也使中下学生能及时掌握新知、纠正错误。2. 综合训练,强化思维。巩固练习是在学生基本理解掌握所学知识的基础上,以巩固深化新知识为主要目标,通过变式题、对比题、综台题等进行强化训练,并在练习中熟能生巧。多媒体设计的练习能根据不同要求,设计出灵活的练习形式和题型,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训练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如我教授初中一年级英语下册 Lesson 87 时,通过对话,学生学习了“My name is.../“I'm... /This is... 等自我介绍时所用的短语及 May I... 征求对方许可的短语。如果是在以前呢,教师一般就让学生听听录音,然后读读,再站起来背背。这样,学生只学会书上的那几个干巴巴的句子,而且翻来覆去就那么有限的几句口语,学生读的乏,老师也教得累,双方都感觉枯燥无味长此下去,会使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大减,另外呢,学生实际就只学了个唱,一走出课堂,在生活中让他们说句英语,很难开口,即使开口,说得也很生硬呆板,好似背书一样,把本来流畅优美、活泼生动的充满生活情趣的语言硬给学傻了。而现在,我指导学生用各自的电脑打开搜狐中的“求知”,从中下载了“新英语900句”,(我利用“世纪金山”系统控制学生的电脑。)学生从中接触了更多的表达“请求许可”的短语,如:Can/ Could I...for me?/Will/Would you please...? /May I have...?/Please give /Pass me... Please wait... /No noise, please. /No smoking, please/If you don't mind... /What about...? How about...?/Do you think so? 等等,学生一看,哇,这么多!朱伟同学说:“以前只看课本,还以为请求对方许可”只能用“May I...?”呢,真没想到还有这么多短语可以用来表达呀!然后我又让学生打开校园网中的视频点播里的“走遍美国”,结合屏幕文字、画面活泼生动,生情并茂,让学生身临其境,就像面对着美国人交谈,而且还能“察言观色”。经过以上综合训练,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也训练了学生思维的灵活性。3. 开放训练,发展思维。实行“开放性”训练是巩固练习的延伸和发展,所谓开放就是面向全体学生,实行多层次、多角度训练,不论是习题的数量或者难易程度,都实行相同起点、不同终点,分层达标,上全体学生都有适合自己水平的习题。多媒体以其特有的优势,打破一题一练的方法,教师根据教材内容设计不同的练习于课件上,让学生通过人机交互去选择适合自己的题型。如在学完“Saving the earth”这一课的新知识,我设计了一组不同层次的练习,通过人机交互,让全体学生自己轻点鼠标去找自己能够完成的题目,同时在练习中无标准答案,尽可能让学生充分想象,同时让他们通过不同方式去思考问题,以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即变通性,通过开放性学习,让学生各展其才,广开思路,进行扩散思维训练,实际上是强化了知识的横向发展,形成新的认识结构,也是思维从“发散”到“集中”,不断深化,不断发展的过程。基本训练→综合训练→开放训练,这是一个思维训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从会思维得到正确知识,然后到强化思维形成知识系统,最后到发展思维形成新的认知结构。在这个过程中,创造性思维不断地得到了培养。三、设计合理的教学结构,培养思维的创新性设计出丰富的感知材料,只是提供某个教学要素的优化。由于教学是一个科学的系统,教学过程中的诸要素,都必须经过教师的精心设计,以一定的排列组合方式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构成一定的教学结构,才能使各种要素功能、发挥其最大的效益。情境环节、训练环节只是教学结构的一个个环节,只有把一个个环节优化组合,才能形成合理的教学结构。在英语课中,根据教材特点和学生的认知规律,选用比较多的教学结构是必要的。我在英语教学中,多采用三个层次的教学,“引新知”;“探规律”;“促迁移”。分析这个教学结构可以发现,这是一个引导学生主动探求知识的教学结构,一个体现学生思维培养的教学结构,教学分三个层次,环环紧扣。引新知——指导学生思维质疑,探规律——把握知识的本质特征,促迁移——构建新的认知结构。其中“引新知”一层是学习新知的关键,因此教师设计课件,创设问题情境,在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望下,产生许多疑问,而这些问题的提出促使学生去探求其中的奥秘。“探规律”学生通过观察实验去研究,同时多媒体的帮助为学生进一步研究其本质特征提供了条件。在找到规律进行总结后,教师创设更深层次的问题情境,促使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来促进知识的迁移。在这个教学结构中,清楚地反映了学生认识发展过程和创造性思维发展阶段。即:认识发展过程:认识→理解→掌握→应用创造性思维发展阶段:准备期(质疑)→酝酿期(解疑)→领悟期(释疑)→检验期(迁“移”)。综上所述,创造性思维的发展过程,是培养创造性思维必须遵循的基本过程。为了培养和提高创造思维,要善于从多角度观察问题、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同时要充分利用多媒体为教学服务。实践证明,多媒体辅助教学可以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要发挥其独特的教学功能,还需要有教师对教材内容的熟悉及媒体功能深入熟练把握及灵活机动的应变、组织能力等综合因素的有机配合,才能获得更为理想的教学效果。多媒体对教学有辅助和促进作用,但在教学过程中它仅仅是一种媒体作用,而不能视其为一种全能媒体,如果整堂课,不管是课题、例题还是课文中的字、词、句均由电脑来完成,一堂课下来,黑板上不留一点痕迹。电脑就成了另一本供学生观看的课本。我们知道,多媒体功能的发挥是依赖于一定条件的,并不是说在教学中采用了多媒体就一定能改善教学,更不是说多媒体用的越多越好,还需要多考虑在什么条件下用,如何使用,而不是处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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