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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杂志社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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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杂志社面试

税务机关现在招人全是通过全国或者全省公务员招考进行的,要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取。

国税面试形式考情分析。1、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全天一套题,面试时间一般为70分钟,有引导员引导。2、统考的地方国税局统考的地方国税局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有材料与漫画题。每天一套题,每套4道题目,答题时间为25分钟。一般考官读题,场内没有题本,但材料与漫画有题本。场内提供纸和笔,一般剩余5分钟有提醒,提醒方式为举牌或语音。

税务局招人的话,一般税务局也算是。雇员编制,所以他们的招人肯定会有严格的限制,一般都是通过校园招募或者说是由一些社会上的公务员招聘里面会有税务局局的岗位。当然如果是税务大厅的一些工作人员,很有可能也有外包的,这时候可能就会招的比较普通一些吧。

地方税务局系统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结构化小组两种面试形式。面试的难易度是看你是否准备充足,准备好了每年的面试形式还是比较稳定的。下面是总结的税务局的面试概括,可以看一下。(一)面试概况地方税务局系统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结构化小组两种面试形式。2018年地方税务系统采用结构化小组面试形式。2018年以前,除海南外的其他省份税务系统,采用的均为结构化面试形式。海南省在2016年和2017年已经开始采用结构化小组面试形式。

中国税务杂志社税号

有两种方法,方法如下:1.纳税人完成实名注册或信息采集后自动生成纳税人识别号,可通过“纳税人识别号查询功能”查询。2.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或中国护照时,可录入纳税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和国籍(地区)进行查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可录入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国籍(地区)、性别、出生日期和出生国家(地区)进行查询。

公司税号的查询有以下方法:1、可以查询公司的银行缴税凭证,在缴税凭证的左上角有纳税人识别号;2、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有纳税人识别号,上面有两个纳税人识别号,购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销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3、查看公司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在正面首页的右上角的15位数字就是纳税人识别号。公司的地税税务登记证上也有税字,一个公司的国税与地税上纳税人识别号是同一个;4、发票领用簿的第一页,同样可以查看纳税人识别号;5、可向公司的税务工作人员查询。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纳税义务: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比,新税法在很多方面有突出的变化。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最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长远来看,新税法对内、外资企业会产生六个方面的积极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您好,12开头的税号一般是指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以独立法人身份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其税号以12开头,由税务机关统一编号,用于标识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号码。居民企业的税号由12位数字组成,其中前6位为行政区划代码,中间4位为税务机关代码,后2位为校验码。

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通常简称为"税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的。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

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18或者20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其中区分主码位与校验位之间的"-"符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纳税人代码为15位,其中:1-2位为省、市代码,3-6位为地区代码,7-8位为经济性质代码,9-10位行业代码,11-15位为各地自设的顺序码。

从事生产、经营的外籍、港、澳、台人员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相应的有效证件(如护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号码。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国公民,以公安部编制的居民身份证18位码为其"纳税人识别号";对外国人以其国别加护照号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一般是根据技术监督局代码引申而来的,而技术监督局代码一般为9位数,所以前面要加上地区编码,如果地区编码加上技术监督局代码,再加校验码位数不足的,中间加L,如果校验码无法析出的加X,表示是1-9。

【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意见稿中明确,今后,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中国税务杂志社社长

不久前看过介绍涂龙力教授的一篇文章,发在这里给你参考。

涂龙力: 为财税改革摇旗呐喊的教育“杂家”

有人说他是税坛教育“杂家”;有人说他是我国税收会计的“鼻祖”;还有人说他是税收科研的“拼命三郎”。

他经历了一条与其工作经历和职务变迁紧密联系的特殊的求学之路,其学术成果大致可概括为税务会计、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三个部分。

他,是涂龙力。

出版多部专业著作 前瞻性探索税制改革

涂龙力1978考入黑龙江大学经济系(现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师从我国著名生产力经济学家熊映梧教授。1987年7月应聘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系统院校,先后在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与杨州税务学院任职系主任、教务处长、副校长、副院长。现为中国税务学会税收学术委员会研究部召集人。

1987年,涂龙力受命为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第一任系主任。1988年,他在全国首提并设计了税务院校会计学科的创新性改革,率先开设了《税收会计》《税务会计》《税务审计》《税收经济活动分析》等具有税务特色的会计学科,得到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并于1994年获得教育部门四年一度的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997年,一举获得全国财经高校统编教材《税务会计》和《税收会计》的主编资格,2001年《税务会计》再次修订出版。

同时,涂龙力参与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会计改革并主要承担理论设计部分。1991年,涂龙力在《税务研究》杂志上连续发表了三篇有关税收会计、税务会计学科建设与指导改革的论文,后被多部《税收大辞典》全文引用,其主编的《税收会计》(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更为全国税务计会人员人手一册,受到总局领导的高度评价。

1994年涂龙力教授调任扬州税务学院副院长后,根据税务总局领导意见开始研究税收体制改革。

在税收体制改革方面,涂龙力进行了前瞻性探索。他认为,税收制度是一个体系,由税收体制制度、税收实体制度和税收程序制度三部分组成,其中税收体制制度是前提与基础,影响与制约实体与程序的改革。因此,他把税收体制制度改革作为研究的重点方向。涂龙力提出,税收体制制度改革其实质是分税制改革,而分税制的改革又与国家行政体制改革休戚相关。因此,他始终把分税制改革锁定在国家行改体制改革层面上。如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第一轮大部制改革提出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离原则后,他分析提出了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具体职能定位与划分。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通过的第二轮大部制改革提出的“职能整合”原则后,他又分析提出了完善国地税税收管辖权应当分两步推进即第一步“一税一征”,第二步“一户一管”。中办国办下发《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后,他又明确分析预测,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分步实施:第一步“合作”;第二步“职能整合”。十三届全国人大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特别是决定国地税合并之后,有关合并的模式选择、如何垂直协调管理等问题他又提出了新的政策建议。

房地产税制改革一直是涂龙力关注的实体税制改革的重要领域。他在不同场合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成果:解决中国房地产市场房价问题必须实行“一房两制”才有效果;开征房地产税是否有悖法理、是否重复征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立法的背景以及立法的基本原则及趋势;开征房地税是否正当、对市场房价影响、是否全面征收......

“三书一法”奠定研究基础  为财税法学发展作贡献

早在1989年,涂龙力就撰文提出“税务院校应当把《税法学》作为各专业的主干课”的观点,任职扬州税院后,他把法律系改为了税法系。

在工作过程中,涂龙力深知自已缺乏法律基本功底,开始恶补法律基本功。他利用三年的业余时间通读自学了“三书一法”(“三书”是张文显的《法学概论》,刘剑文、熊伟的《税法学基础》,周旺生的《立法学》;一法是《立法法》),写下了20多万字的读书心得,为日后研究税收立法奠定了基础。

中国税法学研究会(后更名为中国财税法研究会)成立以来至2016年,涂龙力参加了历届年会,且每次都提交论文并发言;此外,他还尽量参加财税法研究会举办的各种专业论坛,每次都提交交流论文,他认为这是倒逼自己带着问题向同行学习的极好机会,不容错过。

当选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后,涂龙力受两任中国税务学会会长委托,主持了《税收征管法》修订、《增值税法》立法研究、《环境税法》立法研究等三项税收立法课题,其中最值一提的是《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从2009年列入人大立法规划,至2015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稿的7年里,涂龙力带领他的精英团队与时俱进,完成了几十万字的四个建议修订稿,最后一次建议稿于2015年2月2日以中国税务学会名义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预工委法案窒,收到法案窒回函并予以充分肯定。

涂龙力对财税法学发展的突出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1998年在扬州税务学院承办了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发起成立的中国税法学研究会(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的前身),并当选为第一届中国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二是出版了国内第一本《税收基本法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被评为国家税务总局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三是在税收学术委员会主持了近8年的《税收征管法》修订课题研究,受到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学会以及全国人大预算工委法案室的高度评价。

时刻关注改革建言献策  尽心竭力贡献专业智慧

涂龙力时刻关注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不遗余力地建言献策。对于未来的财税体制改革,他提出,首先,要尽快在税收体制改革层面有重大突破,完善分税制。一是明确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并上升到法律层面。尽快启动省以下分税制改革,为解决地方债务和土地财政奠定基础。二是加快整合税务机构职能,根据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原则,探索垂直管理与地方政府相配合的体制机制。

其次,尽快在实体税制改革层面有重大突破,优化税制结构。一是按照“简税制”改革基本原则推进各项实体税制改革,筒并税种。一方面税制设计应当简单明确,让纳税人看得懂、便于操作,减少征纳成本;另一方面税制设计要相对稳定,不能以过多过滥的税收优惠替代税制改革。二是按照“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改革框架,推进所得税制和财产税制的立法进程,实现优化税制结构的目标。

第三,尽快在程序税制改革层面有重大突破,为实体税制改革保驾护航。一是明确《税收征管法》是税收执法的基本程序法这一定位。二是争取尽早出台《税收征管法》(修订稿),如再久拖不决可委托第三方(财税法研究会)尽快评估出台。三是明确《税收征管法》与其他部门程序法的关系及法律适用。

在财税法治建设层面,他提出,第一,决策层首先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一是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规范授权立法、禁止转授税收基本制度立法权和僭越立法权;二是处理好税收征收法定与税收计划的关系,不能以计划替代法定;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改革决策的立法程序,不能以内容正当替代程序正当。

第二,尽快完善税收法律四大体系。一是完善税收法律规范体系即税收立法。首先最重要的是调整税法体系结构,提高立法级次,减少下位法特别是规范性文件占的比重。其次,完善税法部门,尽快创制出台税收体制法律制度比如基本法,涉外税收法律等;二是完善税收法治实施体系即税收执法。首先要制定具有明确操作性的税收法律程序。其次要厘清抽象税收法律行为与具体税收法律行为的责任及追究程序。最后要形成社会共治的税收执法环境。三是完善税收法治监督体系即税收司法。要健全税收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税务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捡查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克服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四是完善税收法治保障体系即增强全民依法治税意识。首先,要明确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关系。纳税服务的前提是依法治税即提高税法遵从,这是纳税服务的底线,不能片面强调服务忽略法治。其次,要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邦助其经济纳税。

第三,营造良好的财税法治环境,建立严格的决策程序及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建立重大支出决策的严格程序制度;二是建立重大支出决策失误的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三是允许地方财政破产重组,先在市县重组试点,同时竞聘重组后的市县负责人等。

此外,对于如何发展财税法学,涂龙力又提出,第一,完善财税法研究会的定位。应理论与实务并重,加强对税法实务的研究与人才培养,以适应目前税务机关对规避法律风险和公职律师的人才需求、社会税务中介等就业需求。第二,继续提升财税法研究会的地位,争取介入国家重大的财税法话动。一是每1~2年出一本《中国财税法白皮书或蓝皮书》;二是利用刘剑文教授影响参与重大立法事项,成为人大或国务院重大税收立法事项的委托第三方;三是积极主导参与解决国家税务系统执法法律风险的对策研究等等。第三,完善财税法体系,积极推进与参与重大税收立法活动,适时创制《财税基本法》。

财税法学的发展任重而道远。十九大以后,财税体制改革已进入攻艰时期,涂龙力仍将为中国财税法学的行稳致远尽心竭力。

“他是税务院校的一面旗帜;他一直为改革摇旗呐喊;他讲真话、讲实话,不趋附权势。”中国税务杂志社原社长张木生如是评价涂龙力。(来源: 财会信报,作者:滕娟)

一位在教育行业从事了几十年的教授,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学院原副院长,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原副校长,原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原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中国税务学会第六、七届学术委员会研究部召集人等职称(看百科过来的),在业界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的

搜狐博客>青衫磊落的心>日志2007-09-08|2006年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长庆油田位列192006年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除了烟草这个国民经济支柱,就都是垄断产业——青衫时评)核心提示:2006年度中国纳税百强系列排行榜8日在京公布。根据排行榜,2006年度中国纳税500强纳税总额首次跨越7000亿元大关,达到7742.93亿元,税额占当年中国税收总收入五分之一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410.52亿元的纳税额连续第七次蝉联榜首。新华网北京9月8日电2006年度中国纳税百强系列排行榜8日在京公布。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继续蝉联榜首。中国纳税百强系列排行榜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和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推出的,该榜单是自2000年度以来第七次公布。根据排行榜,2006年度中国纳税500强纳税总额首次跨越7000亿元大关,达到7742.93亿元,税额占当年中国税收总收入五分之一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410.52亿元的纳税额连续第七次蝉联榜首。除继续保持中国纳税500强排行榜(总排名)、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纳税百强排行榜、上市公司纳税百强排行榜、私营企业纳税百强排行榜、企业所得税纳税百强排行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百强排行榜以及行业纳税百强排行榜外,2006年度中国纳税百强系列排行榜还首次推出了“中国企业集团纳税名单”。同时,行业纳税百强排行榜也由原来35个行业扩展为40个行业,更多领域、更多企业进入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据中国税务杂志社社长张木生介绍,本年度榜单体现出以下几大特点:中国纳税500强企业纳税总额快速增长,比上一年度多出1400亿元左右,北京、广东地区优势明显;纳税500强中,资源性企业占据三分之一席位;上市公司纳税百强纳税增幅有所下降;私企纳税百强中有五成企业换血,户均纳税突破亿元;外资企业纳税百强纳税总额增幅同比超四成;企业所得税纳税百强入榜门槛大幅提高,金融企业占据这一榜单的“半壁江山”;个税纳税百强名单体现中西部地区收入差距;行业纳税百强又增5个行业,更多角度折射经济万象。名次地区企业名称纳税(万元)1黑龙江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41051912北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855483北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3404山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17797145北京国家开发银行16240576上海上海烟草(集团)公司14512467北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14411328云南红云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452939云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5583010天津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112285711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96675212湖南常德卷烟厂96613813上海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95359114北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1767815新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84628916湖北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75511417湖南长沙卷烟厂73819218浙江杭州卷烟厂69874319陕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陕西)68886720广东广东电网公司668105

现在排名第二,估计要超过大庆要在2015年左右。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杂志社

实习生 刘芳桦

通讯员 黄程灿 方元子

7月9日,由广东 财经 大学主办,广东 财经 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广东地方公共财政研究中心、广东省财税大数据重点实验室)承办的首届人民财税高峰论坛在广东 财经 大学(广州校区)举行。

围绕“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展开学术研讨

论坛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高度聚焦“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研究主题,积极回应数字经济、数字财税蓬勃发展的时代需求,为数字财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近200人在线下参加论坛,全天在线观看直播人数近3万人次。广东 财经 大学校长于海峰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

会上,广东 财经 大学党委书记郑贤操发表致辞。他指出,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 社会 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加速数字化战略转型是“十四五”时期我国建设网络强国、数字强国的重要战略任务,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蓬勃发展,财税基础理论建设也进入到一个大不同以往的新阶段。

《人民周刊》杂志总编辑、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理事会理事长冯旭东表示,新时代以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等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向纵深发展,关于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的研究应用价值巨大,前景广阔。

随后,中国 社会 科学院副院长、中国 社会 科学院大学党委书记高培勇教授,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教授,中国 社会 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研究》主编黄群慧研究员等30多位财税界名家及多位企业高管出席会议并发表主旨演讲。广东 财经 大学副校长、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理事会理事长邹新月教授主持主旨演讲。

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教授从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法治、经济、 社会 问题三个方面阐述了自己对数字经济的思考。他提出,数字经济是把双刃剑,其最终目的应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杂志社总编辑李万甫教授就“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与税收治理”这一主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他表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不仅是对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也是建设新发展阶段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还是全面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必由之路。”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研究员提出三点意见:一、数字革命是人类文明的第三次革命,要抓住数字革命的机遇;二、数字化时期的税收要与时俱进,“要从工业化时代的规则制定逻辑中脱离出来”;三、要推动税收制度促进数字化发展。

三个“多”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发展

当天下午,三个分论坛同时开展,共35位与会嘉宾分别围绕“政府治理数字化”“预算管理数字化”“税收征管数字化”“企业数字化转型”等主题,深入研讨、分享成果,共同聚焦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财税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动数字财税理论与实践纵深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论坛的成功表现为三个‘多’:发表演讲的名家多;与会人员多;新成果、新观点多。”闭幕式上,广东 财经 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林木教授致辞总结。他指出,此次高峰论坛深化了参会人员对数字财税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 社会 服务转型升级的认识,对促进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何宁

校对 | 谢志忠

关于税收的杂志:

1、《中国税务》。

2、《税务研究》。

3、《国际税收》。

《中国税务》:

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的具有较大发行量和影响力的财经类期刊,是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刊物。

《税务研究》:

是中国税务学会会刊,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的财经类专业期刊,每月1日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国际税收》:

原名《涉外税务》。创刊于1988年,是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刊,国内专业的国际税收学术性期刊。

扩展资料:

多年来,中国税务杂志社把办好刊物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政治家办刊,恪守“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和“两个面向”(面向税务人、面向纳税人)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扩大税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中国税务》按照权威、通俗、实用的要求,普及税法知识,解读税收政策,报道税务工作,剖析涉税案例,反映税企诉求,着力发挥税收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先后获得国家期刊奖、政府期刊奖提名奖、双高期刊、百强社科期刊等殊荣。

《税务研究》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开展具有前瞻性、现实性的税收理论研究,深入分析探索财税领域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一直是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

《国际税收》秉承向中国传播国际税收、向世界宣传中国税收的办刊方针,致力打造中国税收与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的媒体平台,入选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税务杂志社

内设《中国税务》编辑部、《税务研究》编辑部等10个部室。有职工61人,其中正编审3人、副编审14人、编辑44人。①《中国税务》。月刊,国家税务总局的机关刊物。1984年创刊。设法规公报、征收管理、业务技术、经济瞭望、纳税指南等栏目,期发量138万册。1998~1999年,被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评为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之一。期刊发行量居世界期刊业前50名之一,在财经类期刊中名列第二。②《税务研究》。月刊,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中国税务学会会刊,研究税收科学的学术性刊物。

中国税务杂志社主编

实习生 刘芳桦

通讯员 黄程灿 方元子

7月9日,由广东 财经 大学主办,广东 财经 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广东地方公共财政研究中心、广东省财税大数据重点实验室)承办的首届人民财税高峰论坛在广东 财经 大学(广州校区)举行。

围绕“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展开学术研讨

论坛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高度聚焦“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研究主题,积极回应数字经济、数字财税蓬勃发展的时代需求,为数字财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近200人在线下参加论坛,全天在线观看直播人数近3万人次。广东 财经 大学校长于海峰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

会上,广东 财经 大学党委书记郑贤操发表致辞。他指出,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 社会 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加速数字化战略转型是“十四五”时期我国建设网络强国、数字强国的重要战略任务,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蓬勃发展,财税基础理论建设也进入到一个大不同以往的新阶段。

《人民周刊》杂志总编辑、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理事会理事长冯旭东表示,新时代以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等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向纵深发展,关于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的研究应用价值巨大,前景广阔。

随后,中国 社会 科学院副院长、中国 社会 科学院大学党委书记高培勇教授,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教授,中国 社会 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研究》主编黄群慧研究员等30多位财税界名家及多位企业高管出席会议并发表主旨演讲。广东 财经 大学副校长、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理事会理事长邹新月教授主持主旨演讲。

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教授从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法治、经济、 社会 问题三个方面阐述了自己对数字经济的思考。他提出,数字经济是把双刃剑,其最终目的应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杂志社总编辑李万甫教授就“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与税收治理”这一主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他表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不仅是对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也是建设新发展阶段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还是全面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必由之路。”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研究员提出三点意见:一、数字革命是人类文明的第三次革命,要抓住数字革命的机遇;二、数字化时期的税收要与时俱进,“要从工业化时代的规则制定逻辑中脱离出来”;三、要推动税收制度促进数字化发展。

三个“多”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与数字财税发展

当天下午,三个分论坛同时开展,共35位与会嘉宾分别围绕“政府治理数字化”“预算管理数字化”“税收征管数字化”“企业数字化转型”等主题,深入研讨、分享成果,共同聚焦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财税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动数字财税理论与实践纵深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论坛的成功表现为三个‘多’:发表演讲的名家多;与会人员多;新成果、新观点多。”闭幕式上,广东 财经 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林木教授致辞总结。他指出,此次高峰论坛深化了参会人员对数字财税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 社会 服务转型升级的认识,对促进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何宁

校对 | 谢志忠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杂志社综合研究组个人简历:教育:1991~96:博士学位,英国剑桥大学经济与政治系(Faculty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s,Cambridge University)。1990~91:硕士研究生,美国彼兹堡大学公共管理与国际事务研究生院(Graduate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University of Pittsburgh)。1989~90:访问学者,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经济研究所(Economics Institute,Colorado University),福特基金会(Ford Foundation)资助。1972~76:大学毕业,河南科技大学(He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拖拉机制造专业,河南,洛阳。工作经历:1997~2001:经济顾问,粤海企业集团董事会(沪港上市企业)。1994~1997:研究员,香港理工大学中国商业中心。1985~98:研究员、常务副所长,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常务副理事长,北京中青年经济学会。1983~85:助理研究员、副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1978~83:编辑,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一位在教育行业从事了几十年的教授,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学院原副院长,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原副校长,原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原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中国税务学会第六、七届学术委员会研究部召集人等职称(看百科过来的),在业界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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