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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翻译方法分析论文
[摘要] 商标是对产品宣传的一个首要途径,如何翻译文字商标,使产品商标同本国文化相切合则成为企业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文就文字商标的汉英译法进行归纳总结,旨在从翻译方法上进行分析,以提高商标翻译的艺术性。
[关键词] 商标音译法意译法兼译法
在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商标是对产品宣传的一个首要途径,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如何翻译文字商标,使产品商标同本国文化相切合则成为企业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文对文字商标的译法进行归纳总结,旨在从翻译方法上进行分析,以提高商标翻译的艺术性。
一、音译法
音译法,即把原语商标中的音翻译成发音相似或相同的目的语的翻译法,其特点是翻译快捷、简便,能够显示商品的异国特色,切合大众追求外国品牌的心理。这种译法可分为纯音译法和谐音译法两种。纯音译法也称为直接音译法,即根据外文商标词的读音,选择读音相同或相近的汉字组合在一起,这些词组在汉语中常常没有任何意义。纯音译法保留了原文商标的音韵美和呼唤功能,如Nokia诺基亚(手机)、Sony索尼(彩电),Jeanswest真维斯(西部牛仔),雅马哈YAMAHA。Ford福特,Audi奥迪,BUICK别克等轿车;服装商标如PierreCardin皮尔.卡丹等。
谐音译法也称谐音双关法,即在翻译时充分考虑不同国家文化取向,选择一些能够激起消费者联想的具有国家特色的词汇,当然,这些是以读音为相近为前提而进行的翻译活动。通常在翻译时大多选择发音响亮、意境优美的字来表现。很多化妆品牌因大多面对女性,在意境选择上特色尤为突出,如大家熟知的L’Oreal欧莱雅、Arche译为“雅倩”、Pantene译为“潘婷”,既保留了原音音节的响亮,同时选用“倩”、“婷”等表现女性的秀美汉,字更突出了化妆品的的商品特色。谐音译法也经常适用于国外研制的农药,如:Decis敌杀死,Ordram禾大壮,Saturn杀草丹,Sumisadin速灭杀丁等。
二、直译法
直译法其实是一种对等翻译,即将商标按照词义直接翻译,译文的目的语与原文的始发语表达的形式和内容往往相同。这也是一种应用广泛的方法,这种译法能够让消费者更能体会到原商标的涵义,甚至引发联想而产生兴趣、好感,利于商品的`销售。比如“Jaguar”(轿车)美洲虎——风驰电掣,如美洲虎一样;“Pony”(轿车)小马——小巧快捷;“Pioneer”(音响)先锋——音响行业的先驱。轿车Crown译为“皇冠”,暗示轿车的显贵,若音译为“克朗”,感觉就相差甚远。
三、意译法
意译法就是注重原文内容,而不保持原文形式的翻译方法,也称解释性释义法。其特点是重在使产品的效用、性能等表达得更加准确、形象,有时还富于感染力,引发联想,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比如饮料Sprite,原是“可口可乐”广告上促销小孩的名字,后扩展为一个新品牌。如果采用音译“斯普赖特”,则不能明确产品特征,或直译“小妖精,调皮鬼”,显然不妥。饮料初次出现在香港市场上时,根据港澳取吉利心理的常规,按其谐音取名为“事必利”,实际销售情况并不好。后汉译为“雪碧”,给人以冰凉解渴的印象,充分表达了产品的特性,产品也随之为消费者接受。再如洗发液Rejoice,直译是“高兴”,意译为“飘柔”,意为头发飘逸柔顺,既能充分地显示商品的特性和品质,又能给消费者留下美好的心理回味。
四、兼译法
兼译法或称分译法,就是把原商标名按词或音节分别进行不同汉译的方法。如前部分直译,后部分音译,或后部分直译,前部分音译等等。其特点是灵活利用发音、文化,更有利于商品名同文化的结合。这种方法可以更灵活深入地挖掘目的语国家的文化背景,充分表达商品的特性和效能,从而更有利于诱导消费。例如:Goldlion直译应是“金狮”,本来寓意很不错,但根据谐音在粤语中是“金输”,实在不吉利,自然不受欢迎。“Goldlion”商标的创立者曾宪梓先生绞尽脑汁为“金狮”更名,最终将前部分“Gold”直译为“金”,而后部分“lion”用谐音译为“利来”。金与利一起来,使商品更添富丽堂皇的气派、并切中人们渴望吉利,追求豪华的心理,进而使“金利来”迅速成为驰名而响亮的品牌。再如日产唇膏英文商标“KissMe”,直译就是“吻我”,“亲我”。这种译法难于被含蓄的国人接受,因此有人用谐音法把它译成“奇士美”。对此汉译名,译界评论多,总的讲不是很满意,因为原文生动幽默的语义,以及同文化背景的结合都没有表达,但也没有人拿出受大家公认的译名。设想如果采用兼译法译作“西施”,将“Me”用谐音译为“美”,即“西施美”,应该会更容易被大众接受吧。
好的商标翻译是宣传商品的一面旗帜,有人把商品销售比作一场战争,商标无疑是先头部队,是商品的一面旗帜。商标的翻译不仅是一种语言上的翻译,更是一种文化翻译。因此准确地掌握商标的翻译方法,注重同目标语国家文化的结合,才能译出符合消费者心理需求的商标,从而争得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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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商标法中的一个点写,比如商标异议制度的思考1、商标异议制度的现状2、商标异议制度流程以及法律依据。3、商标异议制度的缺陷及漏洞4、如何完善商标异议制度之思考
In an increasingly competitive society in the modern commodity economy, trade marks not only plays the role of different sources of goods, and has become a cultural resource, a culture of communication, culture, embodying the producers and consumers of psychological vector. The integration of culture and the most obvious trademark is reflected in the rise of cultural groups on the mark, and cultural context of trademark is a culture, and for the public recognition of the common vocabulary, graphics, the cultural landscape and combined into a trademark, culture appears to mark Consumers rely on trademarks to shorten the time to obtain. Cultural context of many words and graphics as easily provoke recollection of history, the experience of melodic, emotional sustenance, so that the role of trademarks in addition to substances other than utilitarian, but also has a spiritual attraction of non-utilitarian, shortening the distance between consumers and products. The cultural context of considerable reputation has been made of words, graphics for trade mark, is equivalent to have a culture of equal value, origin of the object, which was soon improved visibility, resulting in added value, the product has achieved remarkable economic benefits. Garment Factory Wuxi Taihu Lake located in the shrine was originally a small factory, they use the Tang Dynasty poet Wang Wei's famous work "red beans grow in tropical, spring comes Ji Zhi" in the "red" word as a trademark, from highly profitable times, sales exceeded 100 million yuan. --- Home of Mencius, Shandong Zou County, Mencius saved some of the stories of a winery. In 1986, the county's wineries liabilities 70,000 yuan, the plant only 15 people. The plant was collected Square Mencius your home brewing techniques, up, "Meng House" trademark for the Bangladeshi government to change the make Wine Shop, was an instant hit, economic surge. China is a country of culture, cultural resources, well-off rich, full use of this advantage, economic services for the products, the integration of culture and trade mark a major issue. Culture in the mark, there is a special phenomenon, the phenomenon that is well-known trademarks, the so-called well-known trademark is a trademark of the credibility of high value. First, it marked its advantages and reliable quality of the goods, and second, with strong market competitivenes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oca Cola" trademark, it is worth the reason to drink is that it has a high reputation value. The reason why is there such a famous brand effect to the psychological impact on culture, adjusting the trademarks of culture. People are willing to use several times higher than ordinary clothing, even several times the price to buy designer clothes, not just for the United States, which also contains a wealth of social and psychological factors, such as social satisfaction and so on. Therefore, there is a very important mark of cultural research, it is hard to mark the mass psychology of cultural identity. Asia-Pacific president of Disney Yuehanfeinie said: "We do not sell cheap prices, but still popular is because these products into Mickey Mouse and Donald Duck in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warm, honest and kinship." warm, honest, kinship, everyone is hungry, and Disney products fit with this kind of mass psychology is undoubtedly conducive to sales.
由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方式有一定的特殊性。(一)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具体包括下述四种情形: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注意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之商品即构成侵权而不以明知为要件,此与专利侵权有所不同。销售不知道是侵害专利权的产品的,只要能够说明来源即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反向假冒行为即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注意必须是又将商品投入市场,若不投入市场而是自己使用的,不构成反向假冒行为。(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该种情形主要有: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藏等便利条件的。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4.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5.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浅析知识产权法与公共利益【摘要】知识产品不仅是一种个人财富,更是一种社会财富,知识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国在进行知识产权立法时要兼顾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两者的平衡。【关键词】知识产权;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私权”性是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知识产权作为知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知识产品,是一种信息,具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双重性质,而由此带来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知识产权立法在确认和保障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需要兼顾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近些年来,国际上的一些知识产权公约明确地对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作了规定。确保公共利益已成为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宗旨。本文仅结合知识产权专门法中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知识产权法对公共利益的保障作用。一、知识产权法在赋予专有使用知识产品的基础上激励知识产品的创造活动知识产品作为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品一旦被公开就很难由原来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地控制。竞争者可以通过研究、模仿市场中的知识产品生产同类产品,而不需要付出大量的智力劳动和研发成本,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因此,竞争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同类知识产品,与知识产品所有人展开竞争,这使得知识产品所有人很难从其智力活动中收回投资,更谈不上收益,极大地挫伤了知识产品所有人进行智力活动的积极性。知识产权法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排除他人擅自使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凭借这种垄断地位收回自己为进行智力活动所进行的各方面的投资,这种制度设计激励着知识产品的创作活动,例如,著作人身权财产权的赋予激发对智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专有实施权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激发人们从事发明创造活动、商标的专有使用促使厂商改善商品质量,创造出更多的知名品牌。所以说,知识产权法反映了赋予有限的垄断权刺激革新目的的动态效率,它通过授予有限的垄断权利刺激了知识创造活动,报偿在创新上的投资从而刺激对创新者在时间、精力和资金方面的投入,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产品,不断地满足社会对知识产品的需求。二、以垄断换“公开的机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激励将知识产品向尽早社会公开,可以说公开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它不仅保障公众正当地接近原创者的知识产品,为后续创新提供充分的“养料”,促进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而且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创作和研究,节约了社会资源。这一点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权法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著作权法赋予了权利人专有复制发行权换取了对作品的公开,为后续性创作提供了大量的资料,虽然限制了对作品的自由接近,特别是带有赢利性质的利用和传播,在独创性的层面上刺激更多的合乎社会需要的新作品的创作,最终促进了文化繁荣和文明进步。专利法更是如此,专利法通过专利的“充分公开”要件确保所授予的专利公开,这些以公开的专利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为后续发明和研究提供了技术信息和知识,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投资,研发者将节省的时间和经费来进行其他的研发,不断促进新发明更多的被创造出来,以满足社会对技术进步的需要。三、适当的限制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以达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国内外相关法律,都将公共利益作为知识产权人行使其权利的前提,如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再如美国,其立法和司法都强化了“知识产权是为了实现社会目标的有限的权利”的观点,坚持“对知识产权人的报偿是作为第二位考虑的”。因此,知识产权都具有有条件的独占性、有限制的排他性和有期限的时间性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做了时间和范围的限制。如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于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经过20年后,发明专利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其次,知识产权法还规定了一些“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以及“强制实施”条款。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他人使用或销售该产品不构成侵权即专利权人权利用尽后的使用不侵权。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对知识产权作以必要的限制是为了在保护私权的前提下维护公共利益,寻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正所谓权利的限制,应是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的必要限制;权利的保护,应是在实现社会利益前提下的必要保护。四、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有效竞争的促进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重要的公共利益。通常,生产者可以使用市场中任何可以获得的手段,针对他们的竞争者来获得优势,但是这种手段必须正当、合法、体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在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下,企业可以立即复制被改进的技术与改进者展开竞争而没有必要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技术改造;厂商可以采用“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展开市场竞争而不是在提高产品的质量上展开竞争。这些都是违反市场竞争规律的不正当的、不公平的竞争,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相反,在赋予专利权的情况下,竞争者意识到他不能随意地复制、模仿专利发明,因此,不得不进行独立的研究和开发,形成替代发明和改进发明,因为他们知道拥有一个合乎社会需要的、具有广阔市场的专利是企业占领市场和开拓市场的重要砝码,是取得巨大经济效益、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手段,这一种竞争是在不断开发新技术的基础上展开的公平竞争。商标权的赋予使得商标作为一种识别性的商业标记,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核定使用的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通过制止市场中商品的商标被混淆而维护竞争秩序,促使厂商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展开市场竞争。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知识产品作为公共财富,最终要进入流通领域,成为消费者手中的消费产品,所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成为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标之一。知识产权法是通过两方面的机制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方面,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这使得不同知识产品所有人所创造的知识产品得以区分,也使得假冒的知识产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从而保证消费者可以购买到自己信得过的、高质量的产品。如商标法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区别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确保了消费者能够凭借商标按照自己的意愿选购自己需要的产品。商标不仅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而且具有标识商品一致质量的作用,一旦消费者习惯于将一个特定的商标作为特定商品质量的符号,他就会确信其购买的这种商标的商品具有质量的一致性,逐渐形成一种 “品牌认知”, 并且愿意为此商品支付较高的费用。厂商便可借助商标赢得消费者对其商品的青睐,这样就能获得较大的利润,激励了厂商提高产品的质量以便利用商标实现更大的利益,最终保证了消费者可以获得高质量的产品。所以,知识产权法在以法定形式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虽然知识产权的取得意味着权利人获得一定程度之垄断地位,这是社会公共利益所做出的让步,以鼓励技术创新,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也要注意与社会公众之间实现利益平衡.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企业如何预防侵犯他人商标权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商标工作者,包括标识及包装的设计人员,应当熟悉商标法律并能灵活地运用。2、不使用未注册商标。要么不使用商标,要么使用注册了的商标。申报了注册但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只是受理了,也最好不要提前使用,因为该商标 的专用权是不确定的。为避免注册时间长和急需使用的矛盾,建议企业申报注册要有超前意识,在产品开发研究之初就申报。3、不对产品起别名。如需要区分自己同一类型的新老产品,可以给新产品起一个新的名称,但必须作为商标申报注册。4、依法正确使用注册商标,不改变注册商标的图样。如确需改变,则将改变后的图案申报注册。5、设计商标标识和产品包装时,尽量突出注册商标图形,少一点装潢图案。最好是在申报商标注册时,就考虑标识和包装设计的要求,或者先设计出产 品标识和包装,然后将其能够作商标注册的部分提出来申报注册。另外要留意同行业同类产品的标识和包装,不要仿照他人的设计风格,要有自己独特的设计思路和 风格。二、企业如何防范他人侵权商标注册后,注册人享有专用权。保护商标专用权,不仅仅是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更是企业的重要工作。防止他人侵犯、危害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除了要注意前面所说的商标使用方面的问题外,还要注意和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认真关注商标注册情况,注意查阅《商标公告》,发现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应提出异议或争议。我国《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商标法》第41条第二款规定,对注册不当商标或者对已经注 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2、经常进行市场调查,要求各地推销商及分公司注意市场上同类产品企业的标识包装,发现侵权嫌疑时,要及时加以制止,直至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诉或向法院起诉。3、加强商标标识的管理。工商部门查处的假冒商标案子,有不少与注册人对商标标识、包装物的管理不善有关。有些注册人保管不善,造成标识物被盗、流失;有些是对废次标识物(包括印 制过程中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废次标识物)未进行有效的销毁,甚至卖给收废品的;有些是未对标识物印刷厂、纸箱厂等进行严格审查,这些标识物加工厂违背法 律、合同和良心,加印数量转卖给他人;等等。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产品经消费者消费后,产品包装等标识物可能仍完好无缺,此时一些不法之徒就会高价回收这些标识物,用以制造假冒产品。对付这种 情况的最好办法就是设计出产品经消费者消费后标识物即遭破坏的标识物,或者将商标直接标在商品上。4、注册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防御商标是指驰名商标所有者,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标,而在非类似商品上将其商标分别注册,这种在非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便是防御商 标。我国《商标法》对此无明确规定。企业可以按一般商标分别在非类似商品上注册,以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知名商标的声誉。按照国际上的惯例,此种商标一般难以 注册,但一经注册,则不因闲置不用而被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撤销。我国因无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企业只能按一般商标分别注册,注册后必须使用,即不得连续三年停 止使用。但我国商标法对此种商标使用,规定的范围很宽,包括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交易文书上,也包括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因此 企业只要在三年内使用一次,或做一次广告,即可排除“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障碍。
你好。你具体的要求我不知道,也可上论文网站借鉴一下。中顾等等。。商标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大体包括如下几种: 1、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反向假冒行为。即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注意必须是又将商品投入市场,若不投入市场而是自己使用的,不构成反向假冒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包括:①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②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藏等便利条件的;③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④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⑤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中国品牌的培育更需要什麽样的制度?——驰名商标与中国品牌的冲突问题�一、 驰名商标与中国品牌的冲突现象的出现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商品种类日渐丰富起来,但细心的人常常会发现一种奇怪的现象。即:有的产品包装上标注有“中国驰名商标”,有的产品包装上却标注为“中国名牌产品”,还有的产品包装上“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的标记同时并存。对于驰名商标,广大消费者相对而言,还较为熟悉,因为无论是在电视广告上还是在报纸广告中,某一种产品做宣传时,常常会以“驰名商标”自居。(至于是否真正驰名,消费者不得而知,知道的是该产品在电视、报纸、电台广告上的高出现率)而对于“中国名牌产品”广大消费者还相对较为陌生。(只知道享有驰名商标的产品,多为市场销售中的名牌产品)如:海尔、Tcl等。可以说,目前在中国市场上“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并存的现象,极大地扰乱、混淆、误导了消费者,使他们无所适从、不知所芸。同时,这种现象又使众多企业不知所措,分散了它们的生产注意力,不利于企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从根本上言,这种现象更不利于中国品牌的培育和品牌战略的推行。 ��二、 目前中国品牌培育的现状 ��1、两条途径及其运作方式 ��目前,中国在品牌培育的实践上,采取的是两条途径。其一是,驰名商标的认定。这种认定方式又分为两种基本模式:主动认定和被动认定。 主动认定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着眼于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而每年从产生的众多商标中,根据该局1996年8月公布的《驰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第5条的规定, 七个方面为认定标准进行认定。(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或地区的销售量及区域;(4)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5)该商标最先使用及其连续使用的时间;(6)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或地区的注册情况;(7)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它可以为驰名商标所有人提供事先的保护。被动认定在新《商标法》产生前,同样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予以认定,因不符合驰名商标被动认定的国际惯例,即:驰名商标由法院在审理案件、处理纠纷时,进行个案认定。入世后,新《商标法》规定了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的参考因素。被动认定是由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处理纠纷时,对个案中的商标进行是否驰名的认定。它以新《商标法》第4条规定的五点为认定标准,即:(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与主动认定相比,它具有针对性强,对商标可以实施跨类保护的特点。目前,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采用以主动认定为主、被动认定为辅。尤其是被动认定——司法认定的案例在中国还较少。因此,下文将主要讨论驰名商标的主动认定与中国品牌产品的相关联系。另一途径便是,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下的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发布的“中国名牌产品”。 ��正如上面所述,对于驰名商标而言,无论商家,还是消费者相对而言,都比较熟悉。驰名商标即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第4条规定,驰名商标的取得既可以先通过商标注册人申请,再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确认而获得,也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依职权认定。但无论通过哪种方式,都必须以《驰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七点为基本标准。而“中国名牌产品”则是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淹检疫总局授权下的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依据产品实物质量是否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是否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是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是否高及是否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等五个方面进行衡量、评判后,从而在确定的。通过对比,不难发现,两者确定的标准,虽然字面表述不同,但总离不开商标在相关消费者中的知名度这一客观事实。而且两者的认定都以此为基本核心。因此,总的来说,两者确定的标准实质上是相同的。同时,两者追求的目标从本质上也是相同的。即实施名牌战略,培育、扶持中国的名牌产品,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从而,在推进中国名牌走向世界的同时,促进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所以既然在认定标准、追求目标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就不应该再将本由同一机关管辖的事务,再分由两个不同的机关以各自的名义进行管辖。这样做既浪费大量的行政资源,不符合法治国家依法行政的需要,也给很多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从而影响了它们全力开拓市场和不断发展壮大。 ��2、两条途径的运作效果 ��被评定为“中国名牌产品”的产品,其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获得此称号的产品可以在产品包装、使用说明和有关材料中使用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规定的“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并注明有效年限。同时,其还可以免于各地区、各部门以各种形式进行的质量监督、检查,并自动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的活动中,从而给予重点保护。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其有效期同样也为3年。(见《驰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第4条第3款“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超过3年的,不需要从新提出认定申请。”由此推知)同样,获得此称号的产品也可以在产品包装、使用说明和有关材料中使用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统一规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标志。与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标志的商品所有人不同,获得驰名商标的商标所有人享有法律对其给予的扩大性保护。即:禁止他人将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之上,又禁止他人将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用于不相同或非类似的商品之上。而且对于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通过以上对比,我们同样可以看出两条途径的运行效果几乎是相同的。即都是为了保护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使获得称号的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更加注重企业自身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改善,从而使广大消费者获益。另外又可以使企业走向世界,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促进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三、 造成中国品牌培育现状的原因 ��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清楚地看到中国品牌培育的两条基本途径。尽管在运作方式、认定主体上存在诸多不同,但从本质上的追求目标、运行效果等方面却是极为相似。同时,两条途径培育中国品牌同样产生了在原产地名称.保护中两个基本模式所造成的尴尬局面。(现行中国在对原产地名称保护上,既实行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采取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保护模式,又采取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实行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模式,其两种模式使众多企业不知所措,同时又造成了诸多不便)而在外国,对品牌的培育,都是以驰名商标这一基本模式进行的。比如:很多国家都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写入了各自的国内立法。在实践上,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基本都是交给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与此相比,中国的两条途径显然显得冗杂、拖沓。同时,也不利于中国品牌培育这一大目标、大方向。既然培育中国品牌是最主要的目标,那就应该在这个大前提下,整合所有资源,统一对中国品牌培育所采取的措施。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深入分析造成中国品牌培育现状的原因。 ��第一、 错误认识是造成现状的直接原因。 ��长期以来,中国学界一直对品牌这一问题存在误区,将本为一体的东西人为地分割为两个部分,其一就是法学界强调的品牌即驰名商标的观点,另外则是管理学界倡导的企业发展战略之一的品牌战略。事实上,冷静分析品牌这一问题,其本身涵盖了法学、管理、策划在内的多个学科,它本身就是一个多学科的综合体。只是观察的角度不同,得出的观点也就不同而已。例如:法学界的学者侧重的是从法律保护权利角度来看待品牌的,而管理学界的学者则是从企业发展管理这一角度来看待品牌的。由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所以得出的观点也不近相同。从哲学观点上来说,这被称为从不同层面和角度看待同一问题。 ��第二,中国传统行政运行体制的弊端,则是造成品牌培育现状的深层次原因。 ��长期以来,中国行政运作始终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这一严重弊端。它使得本来可以一个机关统一规范、管辖的问题,而分由不同行政机关进行管理操作,从而使原本简单的问题变得相对复杂起来。这样一方面既造成了行政机构人员庞杂、机构臃肿,从而浪费、消耗大量的行政资源,另一方面又造成了行政相对人——企业、个人的无所适从。同一事物竟由多达两家以上的行政机关进行管辖,这在中国并非奇闻怪事。因此,在中国品牌培育这一问题上,存在两条途径也并非怪事。 ��四、 中国品牌培育法律层面上的体系构建 ��1、 品牌的涵义及特征 ��正如前面在分析造成我国品牌培育现状的原因时所分析的那样,由于对品牌的理解、认知出于不同角度,因此,得出的观点各有差异。实际上,品牌应是一个涵盖知识、技术、市场份额、金流与物流的配送等内容的综合体。它并非直接单纯地与驰名商标划为等号,两者之间确实存在着紧密必然的联系,表现为驰名商标是品牌的外在标志,品牌则需要通过驰名商标的显著识别性,而得以推广。品牌追求的是价值内涵。 它具有稳定性、国际性、潮流性等特征。品牌并非驰名商标,而驰名商标也并非品牌。品牌理应涵盖驰名商标,而驰名商标则是品牌的一个方面,它具有影响一国相关产业政策制定与实施,影响某一行业标准的制定与实施的能力。一国品牌体系的培育、构建,应由统一的机构负责管理,在整合所有资源的基础上,培育中国的世界品牌。 ��2、 中国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产品的冲突 ��正因为中国名牌产品包含了中国驰名商标产品,如:联想、中华等,所以给广大企业和消费者都造成了相应的麻烦。即两者客体存在交叉,势必会引发矛盾与冲突。首先,令广大企业无所从。在原本各种评比、评奖较多的我国,中国名牌产品的推出,会使很多企业手足无措,原以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参加中国名牌产品的评选,造成了企业浪费大量精力不说,如前面所分析的,“中国名牌产品”与“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对企业都起着异曲同工的作用。因而显得不是很有必要。其次,令广大消费者不知所措。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驰名商标已经深入人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产品,其实物质量一般都居国内同类产品领先地位,并已经达到了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此外,在市场占有率、消费者的知晓程度、用户满意程度等方面,也都居于同行业前列。从某种角度而言,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产品必然是中国的名牌产品。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名牌产品”与“中国驰名商标”同时并存实无必要。在我国,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产品不单单只是国家对其给予充分必要的法律保护,而且还是扩大企业知名度、彰显企业的一个重要途径。 ��3、中国品牌培育法律层面上的体系构建 ��中国品牌体系的构建,应是一个综合的系统性工程。因为品牌自身就是一个集知识、技术、市场份额、金流与物流的配送等内容于一体的综合体。基于在我国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后,可以起到扩大企业知名度、彰显企业的作用,所以很有必要构建我国品牌法律层面上的体系。在这里,我仅限于对中国品牌培育法律层面上的体系构建,谈谈想法。 ��(1) 整合资源,由统一的机构进行管理运作。 ��正如上文所分析的那样,在我国存在两个认证(即“中国名牌产品”与“中国驰名商标”)实无必要。我们现在应该整合现有资源,统一交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进行管理。因为对于驰名商标早在1883年《巴黎公约》中就已有法律保护,而且Trips协议和我国新《商标法》对驰名商标又提供了更为严格的法律保护。因此,坚持走驰名商标—品牌,这条路不失为一条捷径。况且,我国也加入了《巴黎公约》和WTO,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后,还可以受到国外的法律保护。 ��(2) 统一规范,建立开放式体系,同时制定严格的准入条款和淘汰机制。 ��因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是品牌培育并走向世界的重要步骤。因此,在确定了由统一机构进行管理运作后,还应制定统一严格的规范和标准,使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能够始终保持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的质量.此外,开放式体系中淘汰机制的建立,能使得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都存在危机感,既可以起到督促企业自我严把质量关的作用,又可以避免玷污“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现象的发生。优胜劣汰的机制,能使已松懈不合格的企业随时可以被抛弃在中国驰名商标保护之外。同时又可以使众多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杜绝一些企业认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就可以一劳永逸的错误想法。 ��① 刘春田主编, 《知识产权法》 高等教育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版,第257页. ��② 余涛, "品牌到底有多大本事?" 《中国知识产权报》,2002年5月31日.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引言 “新华书店”这个有着70多年历史的金字招牌,多年来一直是我国出版发行领域的领头羊,也是整整一代读者的精神家园。随着我国加入WTO,出版发行行业履行WTO的相关承诺,新华书店从此卷入建店以来最大的经营环境变革,同时面临民营资本和外资的双重挑战。在此背景下,由政府推动的书店企业重组和连锁经营战略成为全国新华书店走向市场化、增加企业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本文就新华书店连锁经营品牌建设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思路进行了探讨,以期能够对书店企业改革提供帮助。 二、“新华书店”品牌建设的困局 品牌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可以有效地将不同厂商区隔开来,在市场竞争中为品牌所有者带来收益溢价。 作为一个集体商标,在法律上“新华书店”只属于中国新华书店协会一家。然而,现实状况却是全国有2700家各级“新华书店”都在使用这一名称。因此,“新华书店”品牌的区分功能仅仅表现在新华书店系统以外的企业,在新华书店系统内则是统一的商号,并不能区分不同投资主体的各地新华书店。此外,集体商标的性质也使“新华书店”这一品牌在跨地区连锁经营时会遇到知识产权上的限制,各个企业在品牌的使用和转让上都没有自主权。针对这一问题,目前,许多省级新华书店都采取了相应的对策,在推进连锁经营中实施双品牌战略,即在省内继续延用“新华书店”的老招牌,而在省外培育独立于“新华书店”之外的新品牌,比如浙江省的新连锁书店被冠名为“博库”,四川省新华书店重点打造“文轩”品牌等,都是为了和当地的“新华书店”形成差异,更好地进行跨地域连锁经营。 除了品牌名称归属不清这一表面问题之外,在新华书店品牌建设中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品牌观念的落后,以及长久以来“新华书店”在读者心目中的“事业”的形象。现在各地新华书店的品牌观念还是以产品(图书)为导向的品牌观念,要建立成功的图书零售品牌,就要转变观念,集中精力深入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建立以满足消费者期望为导向的品牌观念,并以此为基础为消费者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三、树立以满足消费者期望为导向的品牌观念 按照 市场营销学的观点:一种产品、服务和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竞争就会导致市场细分,每种产品、服务和行业就要寻找他的细分目标市场,从大众产品营销进入个性化 服务营销,分众营销时代。书店营销也不例外,只有定位清晰、经营有特色的书店才会有持续竞争力,才是发展出路。 美国学者大卫·艾克在《品牌领导》一书中认为:“品牌应该和消费者建立如同人际关系般的联系”。要建立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不应该局限于产品的范畴里,而应该以消费者为中心,使品牌能够成为消费者的朋友、老师、顾问等,从而品牌就在消费者日常生活中扮演了某个角色,消费者的利益价值主张在这人性化的品牌形象中得以体现,品牌将会获得消费者的认同,使消费者对品牌产生强烈的归属感,为最终形成品牌忠诚奠定基础。 四、 分阶段实施品牌化战略 新华书店长期以来作为我们党的文化事业的一部分,以注重社会效益为己任,在读者心目中留下太多“事业”的形象。目前,在集团进行连锁化经营的进程中,要努力将“事业”形象转变为“企业”形象,但又不能丢弃过去新华书店的优良传统,同时又要在“企业”形象中能够体现出特有的文化个性。因此在适应读者需求、构建独特企业文化、建立服务优势等方面需要赋予新华书店品牌新的内涵。新华书店连锁经营品牌战略可以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入 门品牌化,仅限于建立和传播连锁企业品牌名称和企业形象,有利于创造和提高连锁书店的知名度,它是连锁经营发展初期的阶段。由于中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历史较短等诸多客观原因,造就大多数零售书店在内部的管理上,与有着市场运行几十年甚至百年以上的西方国家的书店有着极大的差距。目前我国新华书店连锁经营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需要在很多基础管理建设上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才能逐建立服务品牌,提升服务理念。 第二阶段,特征品牌化,当连锁书店经营的产品和服务与其他企业有了显著区别、具有自己的特色时,就进入了这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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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翻译方法分析论文
[摘要] 商标是对产品宣传的一个首要途径,如何翻译文字商标,使产品商标同本国文化相切合则成为企业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文就文字商标的汉英译法进行归纳总结,旨在从翻译方法上进行分析,以提高商标翻译的艺术性。
[关键词] 商标音译法意译法兼译法
在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商标是对产品宣传的一个首要途径,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如何翻译文字商标,使产品商标同本国文化相切合则成为企业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文对文字商标的译法进行归纳总结,旨在从翻译方法上进行分析,以提高商标翻译的艺术性。
一、音译法
音译法,即把原语商标中的音翻译成发音相似或相同的目的语的翻译法,其特点是翻译快捷、简便,能够显示商品的异国特色,切合大众追求外国品牌的心理。这种译法可分为纯音译法和谐音译法两种。纯音译法也称为直接音译法,即根据外文商标词的读音,选择读音相同或相近的汉字组合在一起,这些词组在汉语中常常没有任何意义。纯音译法保留了原文商标的音韵美和呼唤功能,如Nokia诺基亚(手机)、Sony索尼(彩电),Jeanswest真维斯(西部牛仔),雅马哈YAMAHA。Ford福特,Audi奥迪,BUICK别克等轿车;服装商标如PierreCardin皮尔.卡丹等。
谐音译法也称谐音双关法,即在翻译时充分考虑不同国家文化取向,选择一些能够激起消费者联想的具有国家特色的词汇,当然,这些是以读音为相近为前提而进行的翻译活动。通常在翻译时大多选择发音响亮、意境优美的字来表现。很多化妆品牌因大多面对女性,在意境选择上特色尤为突出,如大家熟知的L’Oreal欧莱雅、Arche译为“雅倩”、Pantene译为“潘婷”,既保留了原音音节的响亮,同时选用“倩”、“婷”等表现女性的秀美汉,字更突出了化妆品的的商品特色。谐音译法也经常适用于国外研制的农药,如:Decis敌杀死,Ordram禾大壮,Saturn杀草丹,Sumisadin速灭杀丁等。
二、直译法
直译法其实是一种对等翻译,即将商标按照词义直接翻译,译文的目的语与原文的始发语表达的形式和内容往往相同。这也是一种应用广泛的方法,这种译法能够让消费者更能体会到原商标的涵义,甚至引发联想而产生兴趣、好感,利于商品的`销售。比如“Jaguar”(轿车)美洲虎——风驰电掣,如美洲虎一样;“Pony”(轿车)小马——小巧快捷;“Pioneer”(音响)先锋——音响行业的先驱。轿车Crown译为“皇冠”,暗示轿车的显贵,若音译为“克朗”,感觉就相差甚远。
三、意译法
意译法就是注重原文内容,而不保持原文形式的翻译方法,也称解释性释义法。其特点是重在使产品的效用、性能等表达得更加准确、形象,有时还富于感染力,引发联想,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比如饮料Sprite,原是“可口可乐”广告上促销小孩的名字,后扩展为一个新品牌。如果采用音译“斯普赖特”,则不能明确产品特征,或直译“小妖精,调皮鬼”,显然不妥。饮料初次出现在香港市场上时,根据港澳取吉利心理的常规,按其谐音取名为“事必利”,实际销售情况并不好。后汉译为“雪碧”,给人以冰凉解渴的印象,充分表达了产品的特性,产品也随之为消费者接受。再如洗发液Rejoice,直译是“高兴”,意译为“飘柔”,意为头发飘逸柔顺,既能充分地显示商品的特性和品质,又能给消费者留下美好的心理回味。
四、兼译法
兼译法或称分译法,就是把原商标名按词或音节分别进行不同汉译的方法。如前部分直译,后部分音译,或后部分直译,前部分音译等等。其特点是灵活利用发音、文化,更有利于商品名同文化的结合。这种方法可以更灵活深入地挖掘目的语国家的文化背景,充分表达商品的特性和效能,从而更有利于诱导消费。例如:Goldlion直译应是“金狮”,本来寓意很不错,但根据谐音在粤语中是“金输”,实在不吉利,自然不受欢迎。“Goldlion”商标的创立者曾宪梓先生绞尽脑汁为“金狮”更名,最终将前部分“Gold”直译为“金”,而后部分“lion”用谐音译为“利来”。金与利一起来,使商品更添富丽堂皇的气派、并切中人们渴望吉利,追求豪华的心理,进而使“金利来”迅速成为驰名而响亮的品牌。再如日产唇膏英文商标“KissMe”,直译就是“吻我”,“亲我”。这种译法难于被含蓄的国人接受,因此有人用谐音法把它译成“奇士美”。对此汉译名,译界评论多,总的讲不是很满意,因为原文生动幽默的语义,以及同文化背景的结合都没有表达,但也没有人拿出受大家公认的译名。设想如果采用兼译法译作“西施”,将“Me”用谐音译为“美”,即“西施美”,应该会更容易被大众接受吧。
好的商标翻译是宣传商品的一面旗帜,有人把商品销售比作一场战争,商标无疑是先头部队,是商品的一面旗帜。商标的翻译不仅是一种语言上的翻译,更是一种文化翻译。因此准确地掌握商标的翻译方法,注重同目标语国家文化的结合,才能译出符合消费者心理需求的商标,从而争得消费市场。
参考文献:
[1]廖国强:经贸英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吴伟雄:好易学英汉笔译[M].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
[3]陈全明:论进口品商标翻译的方法与技巧[J].中国科技翻译,1996
[4]翁凤翔:实用翻译[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
商标翻译原则与文化禁忌论文范文
【摘要】 中西方在诸多领域的交流合作,为商标的翻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不同的文化背景造就了不同的消费心理。在人们消费的过程中,商标是架设在商品和消费者之间的一座桥梁,其地位十分重要。
【关键词】 商标 跨文化交际 消费心理 文化禁忌
一、商标翻译的原则
1、尊重消费者的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迎合其消费心理
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受到文化的影响,它限制并规定着我们感受世界和形成观念的过程,从而形成了一些由文化决定的感知定势。这些感知定势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消费心理。商标的翻译,必须考虑所面对消费者的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不能简单的音译和意译了事。如我国生产的芳芳牌化妆品,其商标在出口时采用汉语拼音,被音译为Fang Fang,Fang在英语中是“毒牙”,“狗牙”,“狼牙”的意思,如果到了外国市场上,想想谁会愿意买这种化妆品?再如“白象”牌电池,译为White Elephant,遭到同样的命运,原来在英语中White Elephant是“无用到累赘的东西”。可见商标翻译时要慎重考虑。
进口商标的翻译需要兼顾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注意迎合我国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中国人对于人或事物的名字自古以来都是十分重视和讲究的,具有很强的正名意识。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 子语》)外国商品进入中国市场,要想树立良好的产品形象,深受中国消费者的喜欢,应拥有一个符合中国消费者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的译名。如美国饮料Coca-Cola,在中国初次试销,有位翻译用了几个与之谐音的汉字当作其商标名,结果无人问津,因为这几个汉字连在一起让人想起形不雅、意不佳的“啃蜡蝌蝌”。后来有位叫蒋彝译者经过仔细推敲、谐音取义将之译为“可口可乐”,既保留了Coca-Cola的发音,又迎合了中国消费者的心理;点明了其“可口”的味道,又道出了其“可乐”的效果。从某种意义上说,Coca-Cola能在中国市场上畅销,这一声意俱佳的译名起了很大的作用。“可乐”也成了中国现代社会中饮料的代名词。
“可口可乐”的译名还昭示出中国人的另一种语言文化习惯,即中国人喜欢吉利语,乐于使用吉利祥和的字眼。在翻译进口商标名字时,选字一定要斟酌推敲,精心选择符合中国消费者追求吉利心理的褒义词语。如Lactov(饮料)—乐口福,Konka(电器)—康佳,Safeguard(香皂)—舒肤佳,Virtune(衬衫)—富绅,Foster(香烟)—富士达,消费者普遍喜爱的“福”、“乐”、“富”、“佳”、“宝”等褒义吉利字眼。迎合消费者心理,会给消费者留下美好印象,起到促销作用。
2、语言简练,易于上口
商标译名应简练醒目,易于上口,便于记忆。由于汉英两种语言的语音、构词(字)、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方面都存在着明显差异,一些在一种语言中简练有力的商标译成另一种语言则可能显得拖沓冗长,难以记忆。如黄鹤楼译为“Huang He Lou”. Fairchild汉译为“费尔紫尔德”这样的译名拖沓冗长,另人费解,不易上口,且难以记忆。
商标汉译时,多宜采用两字或三字。双音节符合中国人的指称习惯和音韵审美心理。汉语中由两个音节组成的商标名比比皆是,如创维、美菱、三鹿等,而三字商标则符合中国传统老字号的商标,如全聚德、同仁堂、稻花香等。进口商标在汉译时,应将其译成符合中国消费者习惯的双音节或三音节译名,对于英语较多音节的商标名,翻译时可以删去某些音节,使译名简洁易记。如Budweiser啤酒,原译为“百德威瑟”,现译为“百威”,McDonald连锁快餐店,原译为“麦克唐纳”现在译为“麦当劳”,一字之差,“麦当劳”不仅显得简练易记,且更符合中国人的姓氏特点。再如Hewlett-Packard电器,在大陆曾被译为“休利特—帕卡德”,近年来该译名逐渐被港台译为“惠普”所代替。
因此在翻译商标时,应牢记商标的记忆功能,使译名简洁朴实,易于上口,便于记忆,避免那些冗长繁琐,即无实义,难读又难记的译名。
3、音韵神韵贯通,译出商标的个性内涵
商标翻译除了使译名简洁易记之外,还要将其神韵融入其音韵中,译出商标的个性内涵。如目前在市场上较为走俏的牙膏Colgate利用谐音又关法译为“高露洁”,译名不仅在音韵上与原名相分相似,更重要的是一个“洁”字突出了商品的性能,具有明确的点题效果。再如出口化妆品“美家净”英译为“MAXAM”谐音取意,音意结合,同样富有神韵。
进口药物Function,译为“芬格欣”,其中“芬”和“欣”都能激起人们对药品的有益联想,传出神韵。洗发水“Head and Shoulders”,译为“海飞丝”,其中“海”是Head的音译,使人联想到大海的宽广,“丝”是Shoulders的音译使人想到头发的发丝,“飞”则使人想到头发的飘逸。又如饮料Sprite谐音取义译为“雪碧”,不但色彩鲜艳而且内涵丰富,在炎热的夏季,人们看到这两个字,就会联想到洁白冰凉的雪和生机勃勃的绿,不由想买上一瓶,喝上几口。这类译名不仅保留了原来商标音韵的精华,还在这些基础上开拓创新,体现了产品的性能与个性内涵,可堪称声意俱佳的译例,商标翻译的典范。
总之,搞好商标的翻译并非易事,需要译者不仅能熟练地掌握英汉两种语言,熟悉他们的文化背景和历史传统,还要有丰富的艺术想象力。
二、商标的译法
商标翻译是一门创造性的艺术。翻译出的商标不仅能给人以美感,内容积极向上,思想健康,还要坚持译文的标准化。好的译文能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市场形式。一般来说,商标主要有以下四种译法。
1、音译法
采用音译法的商标名,多由人名、企业名或其他专有名词构成,包括一些设计者臆造的商品名。在英文商标和中文商标的翻译中均有此种翻译方法。
常见的采用此种方法的英文商标如Sony索尼;Audi奥迪;Nike耐克;Simens西门子;Casio卡西欧;Ford福特。
2、意译法
有的商标采用音译法而无法体现产品特征或象征意义,采用意译法则可直接体现出寓词优雅、词语华丽的特点。
如英文商标“Dynasty”的葡萄酒译为“皇朝”,使人一看便知是陈年好酒。中外合资的`洗发产品“飘柔”的原词为“Rejoice”,译者并没有将此词音译为“欢欣”,而是意译为“飘柔”,给人以轻扬飘逸的感觉。
中国商标中的“永久”牌自行车译为“Forever”给人“经久耐用,直到永远”的感受;还如熊猫(彩电)Panda;太阳神(口服液)Apollo。
3、谐音取义法
即在翻译的过程中、在同音或近音的字中,选取那些带有积极意义的词以达到便于记忆,加深印象的效果。
Benz译为“奔驰”,暗示出车速之快,十分形象且动感十足;Ronstar译为“农思它”,农民一看便知是农用产品。还如“索”牌塑料绳具译为“Solid”,吻合了原文中“坚固耐用”的含义;联想集团将商标译为“Legend”(传奇)。
4、调整法
此方法可用来翻译那些既难音译又难意译的商标。
Seven-up若译为“七上”,中国消费者会联想到“八下”。而“up”的向上之意转为“喜”,则易感染消费者。“仙力”牌弹簧产品若译为“Magic Power”或“Spring”则显平淡无奇,而译为Hercules则十分动人。Hercules是西方神话中的力量之神,易在西方消费者中产生共鸣。
三、商标翻译中的文化禁忌
1、动物
首先以Dragon(龙)和Phoenix(凤凰)为例,在中国和西方,它们拥有不同的喻意。龙在我国是吉祥的象征,但在西方文化中,dragon通常代表邪恶,说一个人有点像dragon,是说此人飞扬跋扈令人讨厌。凤凰在中国传说中是一种神异动物,在古代,凤凰的出现预示着天下太平;在西方传说中是一种不死鸟,有“再生”“复活”的意思。
Turtle(龟)在日本象征长寿,但在其它国家却视为丑恶;Elephant(大象)在东南亚国家很受喜爱,在欧美人眼里却变得呆头呆脑。
2、植物
在中国,菊花倍受青睐,有高洁坚贞之美誉。有许多商品用“菊花”做品牌,如“菊花”牌香烟。但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却偏爱玫瑰而讨厌菊花;日本和拉丁美洲许多国家也都禁忌菊花。
3、数字
在中文与日语中,“4”和“死”读音想同,因而成为禁忌数字,“14”、“24”也避免使用。“13”和“星期五”在英语国家被禁忌,因为耶稣在那天被送上绞刑架,因而在西方一些国家楼层不设13层,公共汽车不设13路。中国上海生产的“三枪”牌内衣,英译名为“Three Guns”,这一产品若销往日本、哥伦比亚和北非地区,定会倍受欢迎,因为数字“3”在这些地区具有积极意义。但若销往乍得、贝宁等地,应改换译名,因为在乍得奇数被视为具有消积意义,在贝宁“3”具有巫术之意。而出口英国的商品则不宜用“666”因为它在圣经中象征恶魔。
中国许多厂家相争以“8”字为产品命名,人们取“8”与“发”谐音,并赋予“八”周全,积极之意;在日语中“八”也有运气越好、事业越来越旺的含义;在英语中具有相似意义的数字为“7”,例如美国的“七喜”牌(7-up)饮料。
4、颜色
美国人大都不喜欢紫色;法国人讨厌墨绿色而喜欢蓝色;比利时和埃及人则视蓝色为倒霉;巴西人忌讳棕黄色;在马来西亚,绿色是疾病的象征;西方人以白色象征纯洁,以黑色比作死亡等等。在中国绿色象征生命,红色象征热情,白色象征纯洁,黑色象征庄严肃穆。
四、结束语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商标翻译都是为了使消费者产生愉悦的感觉、深刻的印象、美好的联想,诱导其进行消费,购买产品。而民族文化差异则是商标翻译的无形羁绊。因此在商标翻译过程中,既要考虑到采用适当的翻译方法,又要考虑到不同的民族文化背景和禁忌。译者必须了解和运用商品生产国和商品销售国之间的民族文化差异,以灵活多样的翻译方法,译出优美、高雅、易记、给人印象深刻的商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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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an increasingly competitive society in the modern commodity economy, trade marks not only plays the role of different sources of goods, and has become a cultural resource, a culture of communication, culture, embodying the producers and consumers of psychological vector. The integration of culture and the most obvious trademark is reflected in the rise of cultural groups on the mark, and cultural context of trademark is a culture, and for the public recognition of the common vocabulary, graphics, the cultural landscape and combined into a trademark, culture appears to mark Consumers rely on trademarks to shorten the time to obtain. Cultural context of many words and graphics as easily provoke recollection of history, the experience of melodic, emotional sustenance, so that the role of trademarks in addition to substances other than utilitarian, but also has a spiritual attraction of non-utilitarian, shortening the distance between consumers and products. The cultural context of considerable reputation has been made of words, graphics for trade mark, is equivalent to have a culture of equal value, origin of the object, which was soon improved visibility, resulting in added value, the product has achieved remarkable economic benefits. Garment Factory Wuxi Taihu Lake located in the shrine was originally a small factory, they use the Tang Dynasty poet Wang Wei's famous work "red beans grow in tropical, spring comes Ji Zhi" in the "red" word as a trademark, from highly profitable times, sales exceeded 100 million yuan. --- Home of Mencius, Shandong Zou County, Mencius saved some of the stories of a winery. In 1986, the county's wineries liabilities 70,000 yuan, the plant only 15 people. The plant was collected Square Mencius your home brewing techniques, up, "Meng House" trademark for the Bangladeshi government to change the make Wine Shop, was an instant hit, economic surge. China is a country of culture, cultural resources, well-off rich, full use of this advantage, economic services for the products, the integration of culture and trade mark a major issue. Culture in the mark, there is a special phenomenon, the phenomenon that is well-known trademarks, the so-called well-known trademark is a trademark of the credibility of high value. First, it marked its advantages and reliable quality of the goods, and second, with strong market competitivenes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oca Cola" trademark, it is worth the reason to drink is that it has a high reputation value. The reason why is there such a famous brand effect to the psychological impact on culture, adjusting the trademarks of culture. People are willing to use several times higher than ordinary clothing, even several times the price to buy designer clothes, not just for the United States, which also contains a wealth of social and psychological factors, such as social satisfaction and so on. Therefore, there is a very important mark of cultural research, it is hard to mark the mass psychology of cultural identity. Asia-Pacific president of Disney Yuehanfeinie said: "We do not sell cheap prices, but still popular is because these products into Mickey Mouse and Donald Duck in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warm, honest and kinship." warm, honest, kinship, everyone is hungry, and Disney products fit with this kind of mass psychology is undoubtedly conducive to sales.
一、翻译类毕业论文选题 1.Study on Translation of Trade Marks and Culture 商标翻译与文化研究2.The Social and Cultural Factors in Translation Practice 影响翻译实践的社会和文化因素3.On the Translation of English Idioms 论英语习语的翻译4.Study on Features and Translation of English Idioms 英语习语翻译特点研究5.The Comparison and Translation of Chinese and English Idioms 中英习语翻译与比较6.Study on Loyalty in English-Chinese Translation 中英互译的忠实性研究7.Cultural Equivalence in Translation 翻译中的文化对等性研究8.Literature Translation and the Important of it文学翻译与重要性研究9.On the Du Fu’s Poems Translation论杜甫的诗词翻译10.The Analysis of Techniques for Learning a Foreign Language Through Translation 通过翻译学习外语的技巧分析11.中英颜色词的文化差异及翻译Cultural Differences and Translation in Chinese and English Color words翻译中不可译性的文化阐释12.An Cultural Perspective on Untranslatability 中英动物文化内涵的不同及翻译13.Cultural Connotation and Translation in Chinese and English Animals浅论翻译中的译者主体性发挥的度14.On Degree of Translator's Subjectivity in Translation修辞策略在广告英语中的效用探究15.A Probe of the Effect of Rhetorical Devices in English Advertisement16.Error Analysis of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of the Information about Scenic Spots in Wuhan武汉旅游景点资料的英译错误分析17.Semantic--Transliteration-the Most Favorable Method for Translating Foreign Words into Chinese音意兼译—外来词中译之首选方法18.A Tentative Study on the Cohesion and Coherence in Sun Zhili’s Chinese Translation of Pride and Prejudice浅论《傲慢与偏见》孙致礼中译本的衔接与连贯19.Chinese Translation of Attributive Clauses in English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科技英语中定语从句的汉译20.Film Titles and Their Translation——A cross-cultural perspective从跨文化角度分析电影片名及其翻译21.Translating Expressions on Public Signs from Chinese into English汉语公示语英译22.论文化差异与翻译Cultural differences and translation 23.商标名的翻译原则与品牌文化The Translation Principle of Brand Names and Brand Culture24.英文电影片名的翻译策略与翻译方法研究 On Translation of English Film Names25.意美、音美、形美--英文商标的汉译Beauty in Sense, Sound and Form--On Translation of English Trademarks into Chinese26.中文商标英译探On the Translation of Trademarks from Chinese into English二、文化类毕业论文选题27.国际商务谈判中的双赢语用策略The Win-Win Pragmatic Strategies i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Negotiation 28.Grice 的合作原则在国际商务谈判中的应用The Application of Grice’s Cooperation Principle i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Negotiation 29.中西文化面子观差异对比分析An Analysis on Differences between Chinese and Western Ideas on Face30.中西文化中女性角色意识差异及其对职业发展影响Differences between Chinese and Western Role Awareness of Women and the Effects on Their Career Development 31.英语学习中文化障碍Cultural Obstacles in English Learning32.从中西委婉语的对比透视中西文化差异Understand Chinese and English Cultural Differences through the Comparison between Chinese and western Euphenism33.中英禁忌语比较A Comparison between Chinese and English taboos34.从隐私权看中西文化差异A Comparison between Chinese and Western Cultural Differences from the Aspect of Privacy right 35.中西社会习俗比较A Comparison Between Chinese and Western Social Conventions36.言语行为理论及其应用Speech Act and its Application37.湖北经济学院英语自主学习现状调查A Survey on the Students’ English Autonomous Learning in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38.湖北经济学院双语课程学习现状调查A Survey on Bilingual Courses’ Learning in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39.1The Cultural Connotation of English Etymology and the Teaching of English Vocabulary英语词源的文化内涵与词汇教学 40.English idioms—A Mirror Reflecting British Culture英语习语与英国文化反映41.On Values of Chinese from Perspective of Lexicon从词汇角度读中国人的价值观42.On Cultural Differences of Body Language between English and Chinese论中英体态语文化差异43.The Analysis on the Differences of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between Eastern and Western People东西方人际关系要素差异探析44.Approach to Cultural Differences in . Business Negotiation and its Impacts中美商务谈判中的文化差异及其影响探析45.Asymmetrical Features of Politeness Principle in 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跨文化交际中的礼貌原则的非对称性研究46.English and Chinese Euphemisms: A Comparison between Their Cultural Implications从英汉委婉语对比中透析中西文化差异47.On the Cultural Differences of the Etiquette Norms in Chinese and English Nonverbal Communication 中英非语言交际礼俗规范的文化差异研究48.A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Different Cultural Connotations of Basic Chinese and English Color Words英汉基本颜色词文化内涵对比研究49.Characteristic and Cultural Differences of the English and Chinese Idioms 中英文习语的特点以及文化差异50.Chinese and Western Culture Values in Advertising Language从广告语中看中西方文化观51.The Differences of Family Values between China and American中国和美国家庭观差异52.The Comparison of Chinese and Western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中西人际关系比较53.Cultural Difference Between Chinese and English on Politeness从中英文礼貌用语中看文化差异54.谈跨文化交际中的“面子”观 On Face Perception in 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55.委婉语在跨文化交际中的应用 The Application of Euphemism in 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56.从英汉习语看东西方文化异同 Differences and Similarities between Eastern and Western Cultures in Chinese and English Idioms57.中英文化中的礼貌对比研究A Contrastive Study of Politeness in English and Chinese Cultures58.解析文化差异引起的语用失误The Study of Pragmatic Failur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ultural Differences59.从文化角度论英汉语中的性别歧视On the Sexism in Chinese and English from the Cultural Perspective60.中美商务谈判中的文化因素探析Approach to Cultural Factors for the Sino-American Business Negotiation61.英汉道歉语的对比研究A contrastive study of apologies in English and Chinese62.跨文化交际中颜色词的运用Application of colors in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63.英汉寒暄语的差异研究Some difference of small talks between Chinese and English64.不同交际风格中恭维语及其回应的研究Compliment and its response with different communication styles65.英汉动物词汇文化内涵意义对比研究The cultural connotations of animals in Chinese and English66.英语委婉语的功能与效果研究On functions and effects of euphemism in English67.中外幽默的跨文化对比A intercultural comparison between Chinese and foreign humor68.英语副语言交际研究A survey on communication of paralanguage三、语言类毕业论文选题69.语篇分析中的语境功能研究The function of context in discourse analysis70.语篇分析在英语阅读教学中的运用研究Discourse analysis in the application of teaching English reading 71.英语广告语言特点分析An analysis on the feature of English advertisement72.非语言交际与身势语研究Nov-verbal communication and gesture language73.英语委婉语研究About English euphemism
英语论文:商标翻译方法及原则
[摘要] 商标翻译日趋重要,本文从实用角度讨论了商标翻译所适用方法,同时总结了在商标翻译中应遵循的原则,以期有助于促使这类翻译活动更加规范化。
关键字: 商标;音译;意译;移译;原则
引言
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往来日益活跃,越来越多的外国产品涌入国内市场,同时又有更多的国内产品打入世界市场。商标是企业宣传和推销产品的利器,也是消费者认识或购买商品的向导,其作用已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因此研究商标的翻译方法,提高商标的翻译质量是极其重要的一环。笔者结合商标的特征及自己对商标翻译的研究,从实际的角度出发,对商标翻译适用的方法进行了进一步探讨。
一、翻译方法
(一)音译法
音译法即根据译入词的发音规律将愿意的文字拼写出来的翻译方法。有相当一部分商标,尤其是专有名词和臆造词的商标往往是不具备任何语意的,而只是作为一个标识符号来用。在这种情况下,翻译主要不在传递名称本身的语意信息,而是创造赏心悦目的美感,再现原文的音韵之美,或体现商标所蕴涵的异国情调。要实现这一类翻译目的,用音译法当属一种较为恰当的选择。例如:“Audi”(汽车)、“Hilton”(香烟)、“Coca-Cola”(饮料)分别译为“奥迪”、“希尔顿”和“可口可乐”;国内产品“茅台”(酒)、“康佳”(电器)、“上菱”(电梯),则分别译成“Mao Tai”、“Konk”、“Shang Ling”。这些商标自身都不具备任何意义,意译不仅符合译入语的发音习惯,而且也符合作为商标应简洁明快的特征,不失为商标名称翻译的佳作。
(二)意译法
意译法是从意义出发,将原文的大意表达出来。用意译法有时会更加地体现商品的功能和品质。如国产的“皇朝”葡萄酒、“永久”自行车、“太阳神”口服液;进口的“Blue Ribbon”啤酒、“Crow”汽车、“International”收音机等等。对这类品牌的翻译若仍用音译法的话,不仅会大大破坏原文的意境美,难以达到原文吸引消费者的效果,而且还有可能因字数过多导致不便记忆。而使用意译则能有效再现原文的意境,同时又能避免译文冗长的问题,是一种更为可行的翻译方法。例如美国一种香烟商标“Good Companion ”,若意译为“良友”,则简洁并使人产生亲切感。中国商标也是同样道理。
(三)音、意译结合法
对于原无实际意义的商标,按照译入语的发音规律进行音译,同时在措辞上又能考虑到译入语的文化和消费者的心理接受特点,富裕译文一定的实际意义,从而在内容和形式上做到了音义兼顾,这种音译意译结合的方法是商标翻译中又较为理想的选择。因为这不仅从形式上再现原名称的发音美,在内容上也能体现产品的特征。
(四)移译法
移译法是将原文原封不动地移到译文中去。相对于前面提到的几种译法,这应是最简单的一种。在英语中,某些商标是由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或产品构成成分等词语构成,因为名称过长不符合商标特征而取其首字母缩略形式。在汉语中若取原文的音译或意译,会同样出现名称过长的问题。在此情况下,用移译法不失为解决问题的良策。
二、商标翻译时应遵循的原则
(一)有益联想原则
商标对消费者的心理产生一定影响。商标得当,适应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则会引起人们的兴起,激发购买欲望;相反,如果商标容易引起人们的负面联想,则肯定会使产品的推广大打折扣。如:“芳芳”系列化妆品曾一度风靡中国城市,其英文商标译为“Fang Fang”。译者在音译的同时却忘了Fang这个词在英文中可指“狼牙”或“毒蛇的牙齿”。一个Fang不够,还要再加上一个,岂不令人毛骨悚然,望而生畏!而英国一家食品公司用“Anchor”作为其商标,原文的喻意是容易令消费者满意的;船抛锚后停泊不再漂移,比喻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但如果直接意译成中文“抛锚”或“锚位”,中国人恐怕难以把它与食品的质量可靠联系起来,若音译为“安可”,人们会自然联系到“安全,安心,可爱”等字眼,其商标有意联系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二)避繁就简 朗朗上口原则
有些英语商标本身较长,若完全按音译会出现拗口或难以记忆的译文,因此应灵活掌握,讲求技巧。如:美国著名胶卷“Kodak”,要是严格按其发音来译,应译为“柯达克”,单实际上“柯达”才真正为广大消费者所熟悉,这不仅因为其简单上口,还在于它能够在音韵上更容易让消费者联想到产品的性能。(“柯达”与按快门的“喀哒”声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