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版权引进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我国的图书版权,在引进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版权信息不流畅导致版权所属不明确,出版单位没有对市场进行深入调研盲目引进图书,及签约过程中的疏漏,编译质量欠佳等。本文将先从图书版权的现状论起,并在后文给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我国图书版权引进的现状
(一)版权贸易的开展带来外国文化的冲击
随着版权贸易的开展,世界各地越来越多的文化作品进入到中国市场中来,国内读者在通过这些作品中认识世界的同时,价值观念和社会的文化意识形态也同样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于是,许多有远见的文人和学者都大声呼吁:要保护中国本土文化,学习传统文化。因为从古至今来看,文化对于一个民族来说,不仅是民族根基,更是民族融合的关键,同时也是国家凝聚力的体现,一个没有自己独特文化的民族,世界不会承认,一个没有自己独特文化的国家,历史也不会承认它。
(二)我国出版界的责任和使命
由于文化冲击和世界文化大融合的影响,出版界在中外文化交流中不应只起到纽带作用,更重要的是,应该担负起“把关”、“筛选”、“守卫”的责任。所以,出版界的编辑们应当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何才能在版权贸易中发挥好出版界的责任,不仅是牢牢把握出版方向,更重要的是要处理好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关系。这是出版界的责任,更是历史使命。
(三)对待外来文化,要做到吸取精华,剔除糟粕
对于外来文化,我们不能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辩证的思维才是我们应该具有的正确态度。如今的国内图书市场,不仅有着国内作家的优秀作品,更有着一大批优秀的外国作品,在这些作品中,有科学领域里的最新科研成果,也有文学、艺术领域里的优秀作家的名著。这些作品中或者蕴含着与我们的民族精神相似的精神,或者有国人不了解的新技术、新知识。吸取外来文化的精华不仅对国人无害,反而增加了国人对自己文化的了解和认同感。然而,外国作品也有很多糟粕,对于这样的作品,我们要严厉打击,绝不允许其进入我国图书市场,这便是出版界的防卫责任。它们的内容和表现的精神与我国几千年来传统精神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背道而驰的,因此我们要把这种作品抵制在国门之外。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作品内容也很健康,用一般的眼光找不出庸俗之处。然而这种作品常常体现出与我国民族文化截然不同的思想观、价值观。对于世界观、价值观已经成型的成年人来说,他们会在大脑里对这些外来观念自动地进行甄别,因此受到的影响较小。但是对于孩子来说,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还在成长阶段,这样的书籍传递的思想很容易使孩子形成一种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甚至反对我国的传统固有的人生观、价值观。因此,对于外国的书籍,吸取其精华,剔除其糟粕对我国的发展至关重要。好的图书,好的思想,体现人类共有的美好情感,好的图书会启发智慧,鼓舞勇气,对我们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也有很大的益处。而一些庸俗堕落、肮脏不堪的反对我国社会形式,甚至扭曲历史的书籍会导致民族的对立,达到西方国家对我国和平演变的目的。因此,我们要重视图书版权,吸取精华,剔除糟粕。
二、图书版权引进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一)版权信息交流不畅造成的版权归属问题
版权信息交流不畅对于出版人来说仍然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不考虑版权贸易人员掌握外语的熟练程度,在进行具体的图书版权贸易工作时,信息交流不畅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搜集有用的国外图书信息很困难。二是较难找到图书版权的真正拥有人。虽然如今互联网发展迅速,能够为版权工作人员提供大量信息,但也有信息量过大而不能有效挑选的弊端。如何面对浩如烟海的图书信息,寻找有效信息,是版权工作人员有待克服的困难之一。
版权归属问题则主要分为出版商可能没有分清图书版权和附属版权及外方是否拥有全部的出版权两个方面。在外文图书出版合同之中,除了图书出版权之外,还有图书翻译权、海外出版发行权、影视作品改编权等附属权利。很多出版商可能并未注意到,拥有图书版权并不意味着拥有图书翻译权和海外出版发行权等附属权利,这样就为出版工作带来不便。例如,商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和江苏凤凰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的《这才是中国最好的语文书》和《吹小号的天鹅》等图书内容,因未经授权而编入了上海译文出版社持有国内专有翻译出版权的. 怀特《夏洛的网》的部分章节而被告上法庭。导致该书被迫下架,之前的努力付之东流。
此外,外方出版单位也不一定拥有该书的翻译权和海外发行权;出版商同时也应该了解,拥有图书的出版权也不一定表示拥有了插画配图及封面权。
(二)图书引进问题
有的出版单位在图书版权引进之前,只是盲目引进,并没有深入调查图书市场,没有综合分析市场信息,没有预估可能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甚至在“领导意志”的作用下,盲目引进与市场严重脱节的版权图书,贸然投资,其结果可想而知;有的出版社对自身的实力不能进行正确判断,只是盲目跟风,引进一些“所谓”的畅销书,并且由于出版社自身缺乏成熟的图书运作模式。因此,图书投入市场后很快就被“边缘化”,无人问津。更有少数出版社,被一时的经济利益冲昏头脑,引进出版了不少为满足读者猎奇心理的书籍。这些书籍大多内容庸俗、境界丑陋不堪,在国外也是被排斥和谴责的,这也是我国图书出版商在进行图书版权引进过程中需注意的一大问题。总之,出版商引进图书之前,需要对市场进行调研,对自身的经济和营销实力进行评估,明智地选择图书引进。
(三)谈判、签约阶段出现的不良竞争问题
在图书版权引进的这一过程中,图书版权市场日新月异,于是许多人看到了商机,感觉对此有利可图,并对这一市场跃跃欲试。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出版社和个体书商被更高的利润蒙蔽双眼,企图通过出版外国图书的方式来获得巨额利润。如今的图书版权市场在这种情况下竞争越来越激烈,有时甚至会出现十几家出版社为了一本畅销书的销售版权,不遗余力,共同竞标的尴尬画面。更有一些黑心出版商盲目的哄抬版税,从而使图书版权以难以置信的高价卖出,最终导致了这样一种结果:出版社付出了高额的成本,然而却几乎没有利益,白白让外国的出版商获得了所有的利润。出版社之间对于图书版权的竞争本来无可厚非,但是竞争要控制在良性的范围之内,对于恶性的竞争一定要坚决制止。因为恶意的竞争不仅会破坏出版市场的秩序,更不利于图书版权贸易的正常发展。因此,建立良好的贸易秩序,合理竞争,有序竞争,使图书贸易市场合理化、规范化已经成为出版界亟须解决的问题。同时,在谈判签约方面,必须要做到细致和慎重。在进行版权贸易的签约和谈判中,与我们贸易的'对象来自不同国家的出版社。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国情,每个国家都会从本国的需求出发去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版权法。加之不同国家出版市场的情况各不相同,千姿百态。这样往往会导致我们国内的很多出版社对签约对象国家的法律和出版市场的情况前缺乏足够的了解,用惯性的眼光来考虑问题,只考虑到我们本国市场的情况,所以在谈判、签约阶段造成了不必要的误解,从而导致了很多不必要的利益损失。
(四)推广问题
版权引进并不只是单单引进一个环节,而是一个系统的工作,涵盖翻译、出版、营销等诸多环节。在版权引进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要认真对待,细心布置。引进图书的种类往往多样,有的图书需要较多专业知识,需要认真组织翻译。但有些出版单位在获得的图书版权之后,为了快速推出,抢占市场,完全不顾及翻译的质量;有的出版社对出版把关不严,错印、乱印比比皆是;还有的出版社对营销工作投入不够,导致销售不理想。因此,引进版图书在诸如以上提到的缺乏整体规划以及对细节的缺乏完美追求的情况下运作,其效果便可想而知了。
三、图书版权引进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加强版权保护
谈及版权保护问题,首先涉及的就是盗版问题。盗版问题严重损害了作者和出版商的利益,更影响了作者对文化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因此,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对目前的出版界情况来说已经刻不容缓,更是如今出版界工作的重中之重。图书版权保护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即“保护”和“惩罚”。“保护”,即强化公众尊重作者知识和劳动成果、保护版权,拥护正版。“惩罚”,即惩罚不良出版商利用我国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薄弱来进行的各种盗版活动。同时,更要做到要在公众中加大保护版权,支持正版的宣传力度,在整个社会中构建出尊重知识、尊重文化、尊重版权、尊重作者的氛围,让国人明白购买盗版是一种短浅的行为,这种行为将最终损害我们民族的优秀文化创造力,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出版界和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让公众抵制盗版和侵权。
(二)确定版权归属问题
国家应该积极立法确立中文翻译版权或影印权利归属权问题。只有明确版权的归属问题,才能更好地激发出版商和作者的出版及写作热情,使其为我们国家、社会和人民创造更大的价值。因此,版权归属问题应当被出版界的有识之士重视起来,绝不能放任自流,只有加强版权归属问题的建设,解决版权问题,才能有更强大的凝聚力,才能使外国图书和知识更好地造福社会,成为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
(三)引进图书要把握好方向
当今社会,许多科学、文化研究领域的优秀成果和相关图书都集中在西方发达国家,他们在这些方面往往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因此,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和技术的高速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大好局面,就必须学习国外文化和知识的先进之处,并在实践中加以应用。所以,在引进图书的时候,出版商就要考虑到国家科学技术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的现状,多引进西方领先领域的书籍,把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经验介绍给国内的有志于科研和创新领域的读者,使读者在阅读中了解自身,提高自己的能力,不断学习和创新,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新技术,从而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动力。
(四)要大力发展人才培养战略
版权引进工作相关人才奇缺是制约我国版权贸易发展的一项重要因素,需要我们去积极克服这个困难。作为熟练的版权引进工作人才,他们必须摸准国际版权市场行情,选准书目,熟悉国内外版权法和著作权法,掌握熟练谈判技巧,了解市场需求,对哪类书好卖、哪类书不好卖,版权引进图书销售现状及发展趋势等一清二楚,并且还能够熟练运用外语进行版权专业交流,这样才能为图书版权引进工作的后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然而目前我国高校并没有开设版权引进的相关专业,暂时不能通过系统的学习来得到大量与版权引进相关的人才。虽然从事版权引进工作的相关人员可以通过学习国外版权经验来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然而由于出国培训条件受限,并不能解决我国出版界缺乏专业人才的根本问题。我国出版界的相关人员现在更多的是通过图书版权引进业务的实际操作来培养锻炼自身能力,这样学到的知识缺少系统完整性,并不利于工作人员自身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因此,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是当今出版界不可忽视的问题,必须大力发展优秀人才培养战略。
(五)注重引进图书的市场推广
引进图书的翻译和出版是一个跨文化传播的过程,引进图书的异域风情虽然可以成为一大亮点和吸引读者之处,然而对不少读者而言,他们对西方文化并不熟悉和了解,对外语也并未掌握到能够熟读的程度,这些都很可能成为阅读的障碍与挑战。因此,出版单位需要重视引进图书在后期的翻译制作,市场培养和宣传,采取各种手段,吸引更多的潜在顾客。出版商也可以采取各种营销措施,只要不违背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在竞争允许的范围内。这样的竞争和宣传可以引起读者对外国图书的兴趣,使国内读者更好地了解外国文化,同时也可以使出版商获得更大的利润。因此,加强注重引进图书市场的推广工作可以更好地促进出版界的繁荣,更好的发展国家经济,促进社会进步。
四、总结
图书版权引进是出版业的重要增长点,不仅能促进产业结构的改革,壮大出版行业的实力,还能够增强各国在科学、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并在各国人民的文化交流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因此,出版单位在引进图书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图书所属权,坚决抵制侵权行为,同时也需要理智、谨慎地引进图书,并做好翻译、出版、营销推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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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锻炼与学习效率关系的调查报告研究背景:当前,面对升学等诸多压力,越来越多的学生在平时只注重学习,而忽视了体质。一味地在教室里学习,课余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并不是很多,而且课间在教室睡觉已成为严重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体质下降,肥胖率升高,近视率升高等问题,这些将直接影响人们的学习效率和工作效率,生命在于运动,这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因此,为了改善现状,我组进行了此次研究性学习,希望更多的学生朋友加和主到运动的行列。研究对象与方法研究对象:萧县中学,初、高中各个年级(包括实验班和普通班)研究方法:问卷调查、走访调查、实验证明法1)问卷调查法调查方法:发放问卷 发放范围:萧县中学、高中各个年级发放数量:共发出200份,收回190份。调查问卷分析通过调查,我校学生(所调查的高中生、初中生)在课余时间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总数的35%,而65%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并不锻炼,宁愿在教室里睡觉,写作业,而不愿锻炼。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利学习的,我组通过上网查询、查阅资料了解,大脑仿佛一部复杂的机器,但不是一种恒动的机器,是人体中最高级的记录器官,对各种刺激非常敏锐和脆弱,学习工作时间长了,其结果会使大脑血管压务增大,再现保护性意识(暂时性疲劳),在生理上引起头昏、眼花、脑胀、反应迟纯,在心理上表现不集中,思维缓慢,反应力降低,还情绪暴动、忧虑、厌烦、疲倦等。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学习,不但毫无效果,久而久之,还会使大脑和意志失调,造成神经衰弱,不但影响智力发育,而且更重要的会严重影响身心健康,当疲劳出现时,若能进行一些适当的体育锻炼,可以加快血液循环,供给大脑充分的养料,合成蛋白质加快,使大脑抑制与兴奋、功能的相互转换,疲劳就很快消失。通过以上资料分析,在课余时间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可以让大脑处于兴奋状态,精力充沛,学习效率明显提高。我组通过对成绩的优差和体育锻炼情况进行分析,35%参加体育锻炼的同学,成绩优异者占调查人数的52%,(其中8%上等成绩,44%中等成绩)。由此得到,学习成绩好的同学要比成绩较差的同学更重视体育锻炼。这也证明了学习成绩好的同学并不都是书呆子,多数同学能够较好地把体育锻炼与文化学习结合起来,以达到最好的学习效果,这也证明了我组的观点。适当体育锻炼可以达到提高学习效率的目的,当体育锻炼的时间和强度不够或过度,也会造成负面影响。据调查,学生中有39%的同学认为每天能锻炼小时,29%的同学认为每天锻炼小时,其实这都是很合理的。如果每天锻炼的时间过长和强度过大,就会使身体消耗过多能量而感到疲劳和精力不足,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学习效果,反之中学生每天坚持适当的体育锻炼(合理时间应为每天至1小时),保持适当的锻炼强度,不仅可以确保学生每天的锻炼效果,而且还会使学生保持旺盛的精力,有利于提高学习效率。我组通过调查分析,“锻炼是否会提高学习效率”这一问题,得到:我校60%的同学认为锻炼会提高学习效率。并且有74%的同学认为体育不会影响学习。我们通过调查“对学习有利的方法”的问卷分析,在我校被调查的学生范围内,49%的同学认为科学的学习方法是有利于学习的方法,而27%的同学认为体育锻炼是有利于学习的。由此得到,他们大多数认为科学的学习方法是提高学习的效果的最佳方法,其次是体育锻炼,这是不可否认的,由此可见,体育锻炼是帮助我们学习的最有效的学习方法之一。我们通过网上查询相关资料和实践证明,体育锻炼,可以提高神经系统对疲劳的耐受力,可以使疲劳的视觉、听觉提高30%,同时,经常进行体育锻炼,能促使明脑释放内啡状化学物质,这种化学物质能促使智力发育,帮助记忆,对提高学习效率作用显著,从而证明了我组以上的观点。其实,体育锻炼,不仅要注重形式的多样性,而且还要注重时间安排的合理性,通过问卷得到:32%的同学在早上锻炼;20%的同学在中午锻炼;20%的同学在下午锻炼;24%的同学在晚上锻炼。其实,在下午或晚上进行体育锻炼是很科学的,由查询资料可得:根据人体生物钟节律,最佳时间是下午5点钟和接近黄昏的时间锻炼,这时的人体处于最佳状态,进行体育锻炼效果最好。问卷调查的结果,大部分学生认为每天锻炼,学习效果最佳,并认为体育锻炼有利于增加体质,调配节身心,陶冶情操,提高学习效率,使学生自己精力充沛,更加健康,保持一个清醒头脑,减少学习压力,集中注意力,放松身心,促进血液循环,有利于思维活跃,有利于身心健康,保持平和的心态。2)走访调查法调查范围:萧县中学校园内,利用早上时间调查锻炼或读书的人(包括各个年级)调查人数:32人为了收集更丰富的信息,获得更多详细的资料,我组又进行了走访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有接近60%的同学在课外不参加体育活动,他们宁愿呆在教室里,也不愿意充分利用那课间10分钟,原因是他们认为这几分钟时间的蹦蹦跳跳只会让他们消耗体力,更加乏力,可经研究表明,适当体育锻炼可消除疲劳,提高脑力活动的效率。所以下课之后多做些放松性的活动,会使我们的课堂紧张学习气氛得以调配节,也使下节课的学习效率得以提高。由于我校体育场地和设施有限,因此学生的体育活动也只能以跑步为主,以羽毛球、乒乓球、篮球、足球等活动为辅。但我校操场正在修建过程中,不久就会竣工,相信有了新操场,同学们的体育活动会更加丰富。通过走访调查我们发现,约43%的同学选择在早上运动,的学生在下午和晚上运动,这样的运动时间还是比较合理的,早上运动之后,使得一天的精力都很充沛,而根据人体生物钟规律,暮练的效果更好。将被调查学生的学习成绩与其参加体育锻炼的情况相比较,可得出:的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成绩为上等或中上等,而其余的人每天锻炼时间持续在1个半小时左右,成绩偏差,而科学的运动时间为.5-1h。这表明,过度的体育锻炼不仅达不到锻炼对学习的促进作用,结果只会适得其反。的同学认为锻炼不会影响学习成绩,另外还有的学生认为体育锻炼会提高学习效率,但经我们口头调查表明,高三毕业班的同学平时不愿意主动去运动,而锻炼时间也经常被文化课老师占用,导致他们每天都不停地学习,大脑得不到休息,因此他们普遍都感觉到乏力,学习效率低。另外,我校有的人认为科学的学习方法即劳逸结合是最有利于学习的,适当的体育锻炼被排在第二位,而题海战术被排在第三位。确实,将体育锻炼与学习结合在一起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天到晚闭门苦读,不是良策,不要死读书,而忽视了身体健康。通过走访调查,我们发现,要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就要让同学们正确处理好体育运动与学习的关系。要让同学积极地参与到体育运动中去,适当的运动,既不能耽误学习,又可放松神经,调节心情,从而提高学习效率,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关于实验结果的分析我们梦之队的实践活动是:每天早上7:50—8:00,五个人分成两组,一组进行10分钟的体育锻炼(跑步),另一组不锻炼,然后两组人员回到教室后,在相同的前提下(如:单词是没学地这的,大家之前都不会,大家花相同的时间背相同的单词)。两周后,我们从12天的实践日期中随机抽取其中4天应记忆的单词,找另外的一个人进行提默单记号。通过整理,计算实验材料分析得到两表所示的实验数据:梦之队各成员默对单词的个数表个 天数数人名 第1天 第4天 第7天 第10天袁 梦 2 8 10 6陈 珂 1 7 7 5刘 敏 3 6 10 8王铭铭 3 8 6 5程好强 3 3 3 8注:默写的单词总数为10个。梦之队各成员单词遗忘率表个 天数数人名 第1天 第4天 第7天 第10天袁 梦 80% 20% 0 40%陈 珂 90% 30% 30% 20%刘 敏 70% 40% 0 50%王铭铭 70% 20% 40% 50%程好强 70% 70% 70% 20%注:以上两表中,第4天和第7天为袁棼、陈珂、刘敏锻炼日期。第1天和第10天为王铭铭、程好强锻炼日期。小组间的比较:第1天:锻炼成员的平均遗忘率为70%,而没有锻炼的成员的平均遗忘率为80%。第4天:锻炼成员的平均遗忘率为30%,而没有锻炼的成员的平均遗忘率为45%。第7天:锻炼成员的平均遗忘率为10%,而没有锻炼的成员的平均遗忘率为55%。第10天:锻炼成员的平均遗忘率为35%,而没有锻炼的成员的平均遗忘率为。队员自身比较:袁梦:锻炼时的遗忘率为10%,不锻炼时的遗忘率为60%。陈珂:锻炼时的遗忘率为30%,不锻炼时的遗忘率为55%。刘敏:锻炼时的遗忘率为25%,不锻炼时的遗忘率为60%。王铭铭:锻炼时的遗忘率为60%,不锻炼时的遗忘率为30%。程好强:锻炼时的遗忘率为45%,不锻炼时的遗忘率为70%。注:由于王铭铭同学是走读生,每天早上都跑着来到学校,运动量有些偏大,所以她的记忆效果并不理想,也是情有可原。通过比较可以得出:无论是从小组间的比较,还是队员自身的比较,锻炼之后记单词的遗忘率明显低于不锻炼记单词的遗忘率,这一点在袁梦和刘敏身上体现得十分明显。由此,可以得出:体育锻炼的确可以提高人们的记忆力,提高脑力劳动的效率。体育锻炼建议书我们通过问卷、走访等调查及查阅各种文献资料得知:科学合理的体育锻炼对我们的身体及学习是非常有益的。如果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做到劳逸结合,那么我们的学习效率就会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提升。为了倡导更多的学生朋友参与到运动中来,更加轻松快乐地学习,我们特地拟定了这份建议书。具体内容如下:一、对学生的建议1、积极参加体育课。体育课给我们提供了锻炼身体的机会,而且在体育课上,老师会教给我们一些运动的基本要领和注意事项,让我们的锻炼更加科学有效。2、坚持每天早上和课外活动各锻炼半个小时。由于我校目前体育场地和设施有限,所以如果以班级的形式跑步,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在众多的运动类型中,益智作用较好的就有跑步。而且晨练有利于活跃我们的大脑,使我们精力充沛。3、课余时间做一些简单的运动。下课之后,大脑是很疲劳的。如果我们能走出教室,做一些简单的运动,我们的大脑就会得到充足的血液供应,从而使得更加灵活。4、毕业班学生更就注重体育锻炼。高三学生不但学习任务重,而且有巨大思想压力,所以对学生的体质要求更高,所以毕业班的学生应更积极地参与体育锻炼。为此,我们建议,高三学生每天要跑步不少于1000米,每天锻炼的时间最好不少于半个小时。同学们,相信劳逸结合会提高你们的学习效率,生命中多一点儿运动的刺激,就多一些活力,请记住“生命在于运动“。二、对学校的建议1、加强体育锻炼意义的宣传。只有让学生真正了解了体育锻炼的好处,学生们才会积极主动得去运动,这样才能让学生们喜欢上运动。2、增加一些体育锻炼的设施,如: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等、体育设施是体育锻炼的一种辅助工具,它也可以提高学生们对体育锻炼的兴趣,而我们学校的体育设施却很少。如果能适当增加一些,对学生的体育锻炼一定会有很多帮助的。3、体育器材室应在课外活动时给学生提供活动的器材,让学生凭证明可以借到器材。跑步是很最单调的锻炼形式,如果能借助器材进行锻炼,相信学生课余锻炼的积极性和效果都会提高的。尊敬的领导们,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才是好学生,请你们也多关注一下学生们的健康成长吧。研究性学习小组体育锻炼与学习效率关系程度的探讨高二( 20 )研究性学习小组 指导老师:徐 波在应试教育遭到全社会口诛笔伐的今天,分数依然决定学生命运,国家提倡的素质教育在有些学校依然是空洞的口号。多数人认为学习效率总会和时间成正比,付出的时间愈多,收效就愈大,学生们的天职就是学习,抓住分分秒秒的时间学习是最重要的,因此很多老师和家长不让学生们去利用课余的时间进行体育锻炼,一旦要安排开展一些适当的体育活动,就难免会引起一些领导、老师和学生家长的疑虑和不安,甚至反对,长此以往导致了大部分学生身体处于一种亚健康状态,学生群体中体型发胖.近视率明显提升,身体发育极不协调等症状屡见不鲜。超重与肥胖、视力下降等问题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效果,尤其是毕业班的同学为了迎接考试,几乎整天都呆在教室里,一天要学习十四个小时以上。如此大强度超负荷的工作,身体健康该如何保证。那么青少年学生究竟应该怎样去学习、生活,才能既有利于健康成长,又能保持高效率的学习呢?大家知道,科学合理的体育锻炼对我们的身体及学习是非常有益的。如果我们在日常学习中,能够做到劳逸结合,那么我们的学习效率就事倍功半。如果一直学习,而不去调整和放松神经,那么学习效率只能是事半功倍,这是人所共知的道理。那么,正常的体育锻炼会不会影响学生的文化学习呢?我们首先看看体育锻炼好处就不言而喻了。体育锻炼不仅可以强身健体,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而且还可以促进新陈代谢,肺泡通气量提高,血液含氧量增大,从而增加、改善大脑供血供氧,使人的反应加快,思维更加敏锐,记忆力增强,学习效率也会明显提高。1、体育锻炼能促进我们智力的发展。健康的身体是智力发展的物质基础。身体与智力相互联系,是辨证的统一,智力的增长和发展,要求体力也要得到相应的发展,而身体素质的提高,又是改善智力活动的条件,对于人们的学习能力会产生积极影响。毛泽东同志曾说过:“体育于吾实占第一之位置。体强壮而后学问道德之进修而收效远。”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指出:“在教育上,实践必先于理论,而身体之训练须在智力训练之先。”这些论述都集中说明了智力的发展必须以强壮的身体为基础,这完全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许多种体育活动,要求参加者能迅速准确的观察和判断对方的动作和意图,快速作出正确的反应。于是,在这种游戏中,学生们在不知不觉中培养了他们的观察力和感知能力。同时,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视觉、听觉等感觉器官都比较敏锐,大脑神经细胞的反应速度、大脑皮层的分析、综合能力也较强。经网上查询,日本科学家Kisou Kubota在不久前也开展了一项关于体育活动与学生学习智力的研究。在研究中,研究人员让七名年轻人每次慢跑30分钟,每周2到3次。在坚持了12个星期后,所有智力测试分数都有了明显的增长,完成测试的时间也缩短了。这项研究有力的证明了体育锻炼可促进学生智力的发展。2、体育锻炼能增强记忆力,还能丰富想象力。 参加体育活动需正确记忆各种动作名称、技术结构、动作要领等,同时还要在脑中想象运动的动作图像,这种明显的体育文化传递性质,直接培养了记忆力、丰富了想象力。相关资料证明: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有利于脑的发育,增加大脑皮层厚度,增多脑神经细胞树突的数目。体育锻炼能改善不良情绪,使人精神愉快。体育锻炼能培养学生感情,锻炼学生意志,培养性格,这已众所周知。而情感能直接转化为学习的动机,成为激励学习的内在动力。如果有高度的学习热情,就会不知不倦的进行学习,从而提高学习的效率。针对体育锻炼可以增强记忆力,我们小组通过以下实验活动得到了证实。我们五个人分成两组,每天早上7:50—8:00,一组进行10分钟的体育锻炼(跑步),另一组不锻炼,然后两组人员回到教室后,在相同的前提下(如:单词是没学过的,大家之前都不会,大家花相同的时间背相同的单词)。两周后,我们从12天的实践日期中随机抽取其中4天应记忆的单词,找另外的一个人进行提默单词,检查记忆的效果。实验数据如下:梦之队各成员默对单词的个数表:个 天数数人名 第1天 第4天 第7天 第10天袁 梦 2 8 10 6陈 珂 1 7 7 5刘 敏 3 6 10 8王铭铭 3 8 6 5程好强 3 3 3 8注:默写的单词总数为10个。梦之队各成员单词遗忘率表个 天数数人名 第1天 第4天 第7天 第10天袁 梦 80% 20% 0 40%陈 珂 90% 30% 30% 20%刘 敏 70% 40% 0 50%王铭铭 70% 20% 40% 50%程好强 70% 70% 70% 20%注:以上两表中,第4天和第7天为袁棼、陈珂、刘敏锻炼日期。第1天和第10天为王铭铭、程好强锻炼日期。实验结果表明:第1天:锻炼成员的平均遗忘率为70%,而没有锻炼的成员的平均遗忘率为80%。第4天:锻炼成员的平均遗忘率为30%,而没有锻炼的成员的平均遗忘率为45%。第7天:锻炼成员的平均遗忘率为10%,而没有锻炼的成员的平均遗忘率为55%。第10天:锻炼成员的平均遗忘率为35%,而没有锻炼的成员的平均遗忘率为。队员自身比较:袁梦:锻炼时的遗忘率为10%,不锻炼时的遗忘率为60%。陈珂:锻炼时的遗忘率为30%,不锻炼时的遗忘率为55%。刘敏:锻炼时的遗忘率为25%,不锻炼时的遗忘率为60%。王铭铭:锻炼时的遗忘率为60%,不锻炼时的遗忘率为30%。程好强:锻炼时的遗忘率为45%,不锻炼时的遗忘率为70%。注:由于王铭铭同学是走读生,每天早上都跑着来到学校,和其他组员的正常锻炼时间不能达到一致,他的锻炼时间和强度有些偏大,因而影响了记忆的效果。通过比较可以得出:无论是从小组间的比较,还是队员自身的比较,合理的锻炼之后记单词的遗忘率明显低于不锻炼记单词的遗忘率,这一点在袁梦和刘敏身上体现得十分明显。由此可以得出:体育锻炼的确可以提高人们的记忆力,提高脑力劳动的效率。3. 体育锻炼能给我们充沛的学习工作精力,可以消除疲劳,提高脑力劳动的效率。爱因斯坦认为:人用于工作、学习的时间是个常数,要提高学习效果,必须有充沛的精力,而充沛的精力来源于健康的身体,来源于经常参加体育活动。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大脑皮层有关区域处于高度的兴奋状态。随着学习时间的延长,易产生保护性意志,学习效率低。适当的体育运动,会引起中枢兴奋,可使与文化学习有关区域的脑细胞得到休息。适当的体育锻炼还是一种运动性的休息,能把因疲劳而减低的视觉、听觉感受力提高30%以上,是学生的精神饱满,思维敏捷。同时,体育活动促进血液循环,提高呼吸系统的功能,使大脑获得更多的氧,从而提高脑力劳动的效率。清华大学的学生从自己的切身体会中总结了“8—1>8”的公式,说明每天从8小时的学习时间里抽出1小时进行体育锻炼后,7小时的学习效率要大于8小时,所以说经常运动可以使脑子更清醒,有助于提高大脑对疲劳的耐受力,从而更好地提高学习效率。健康的身体是学生学习的必要保障,如果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学习也会力不从心。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斯经过了20年的调查研究,发现学习落后,乃至留级的学生,90%不是由于思维迟钝,而是由于身体虚弱,精力不足,健康不佳所致。由此可见,体育锻炼不仅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重要作用,而且对学生的学习会有很好的帮助。通过以上论述,我们知道,体育锻炼既可以强身健体,又能够促进青少年智力的发展;既能增强学生的记忆力,还能够丰富同学们的想象力;既可以提供充沛的学习精力,又可以消除疲劳,提高脑力劳动的效率。而这些因素正是提高学习效率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得出,体育锻炼与学习效率有着密切的关系。那么,体育锻炼会不会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的呢?面对升学等诸多压力,越来越多的学生在平时只注重学习,而忽视了体质。考生为了迎考复习,连必要的体育锻炼都停止了,这对于考生是极其不利的。我校作为省级示范中学,也是皖北地区每年升学率较高的一所学校。学生的又是怎样生活和学习的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研究性小组进行了大量的问卷和走访调查。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我校学生(所调查的高中生、初中生)在课余时间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总数的35%,而65%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并不锻炼,宁愿在教室里睡觉,写作业,也不愿走出教室活动一下。我们走访调查的结果表明:60%的学生会因经常不进行体育锻炼而导致学习精力不足,上课时出现头晕眼花,脑涨,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情绪急躁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学习。我们将被调查学生的学习成绩与其参加体育锻炼的情况相比较,得出:的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学习成绩为上等或中上等,而其余的学生每天锻炼时间持续在1个半小时左右,成绩偏差。通过调查,我们还得出的同学认为锻炼不会影响学习成绩,另外还有的学生认为体育锻炼会提高学习效率,我们小组成员通过记忆单词的实验活动也证明了这一点。综上所述,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说明:适宜的体育锻炼对我们有百利而无一害。因此,科学、合理的体育锻炼对提高学习效率有很大帮助。什么才是适宜、合理的体育锻炼呢?理论上讲:时间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进而达到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一系列练习就是适宜、合理的体育锻炼。具体而言就是根据学校体育的目的要求,在早晨、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中,将学生组织起来,由体育教师及班主任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有计划地安排学生进行一些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体育活动。(如:小型的体育比赛,游戏、踢键子、打乒乓球、羽毛球、慢跑等等)使学生锻炼后具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相反,如果中小学生缺乏必要的体育锻炼,则必定影响他们的体质健康,进而影响他们的学习效率,其后果是严重的。如果每天锻炼的时间过长和强度过大,就会使身体消耗过多能量而感到疲劳和精力不足,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学习效果。如果中学生每天坚持适当合理的体育锻炼(合理时间应为每天1小时左右),不仅可以确保学生的体质健康,而且还会使学生保持旺盛的精力,有利于提高学习效率。总之,学习效率与体育锻炼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要正确的处理好课余体育锻炼与学习的关系,要树立正确的体育观、和学习观,要学会收发自如。这样我们的学习才会轻松有效,学习的效率才会更高。
关于体育与艺术的交融及其美学价值论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论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论文是我们对某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论文呢?下面是我整理的体育与艺术的交融及其美学价值论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体育与艺术的交融及其美学价值论文
摘 要:
体育与艺术在发展过程中是文化的演进过程,体育运动只有在文化艺术的浇灌下才会呈现出斑斓的色彩,使人能够愉悦的现代体育运动本身就具备了文化审美特质,对体育与文学的相互融合以及对其美学价值的深究,有利于我们对体育运动的内涵有一个更清晰的认知,从而实现用艺术和审美的观点看待体育,提高体育运动的社会价值。
关键词:
体育艺术;交融状态;美学价值
体育是人类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过程不断积累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进行抗争、融合的产物,是人类转变存活环境不断演进的一种实践行为。从当代社会发展的,体育也是文化艺术这个定义越来越得到了广泛的认知,作为艺术的体育、体育的艺术很大程度具有相互的艺术交融性。探析艺术形态下的体育及其美学价值以及体育与艺术之间的相互作用, 更加清晰其当今乃至未来的发展规律和文化走向,这对于体育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体育与艺术的产生源自人类的社会实践
在这里我们首先应该明确的是体育和艺术可以说是同根同源,国内外的许多学者均趋向于劳动创造了体育, 也就是说体育的源头是人在生活实践中的劳动。然而,提出进化论学说的达尔文的关于人类来自雨猿类的进化理论对劳动创造了体育这个理由提出了疑问,带着这些女疑问许多的学者把研究方向转向人类早期的社会活动, 于是又产生出了游戏说、模仿说、健身说等。正是学界对体育的源头争论不休的状态下,产生了体育和艺术均起源于人类劳动的理论。
笔者在这里更趋向于体育和艺术来源于人类的劳动生活,也就是“劳动说”因为,人类在最初的生活往往与自然和环境有着生生不息的关系,自然界为人类的存活提供了可用的物质,为了获取这些物质,人类自然会付出劳动,而获取物质的过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比如,要想得到大山中的果实,就需要人类爬山涉水、或者是翻山越岭,要想获得动物的身体就需要人类去狩猎,而动物是不会听命于狩猎者的安排,而是要设法躲避这些危险,以免失去生命,人类与动物的这种博弈,自然会使人的意识发生质的转变,这样长期的劳动实践,使人的思维不断进化和提升,他们也在总结得失,交流各种劳动的经验和技巧,同时在不断地交流中产生出更多的技术和手段。像狩猎会演变成射击,涉水过河演变成游泳、骑马行进会演变成马术,凡此种种的人类社会实践无一不与当今的体育和艺术有着紧密的关系。可以这样说:没有人类的劳动实践不会产生体育和艺术。
体育比赛中足球、篮球、排球、体操、游泳等形式多样的体育运动,那些在运动场上的竞技,无论是展示运动员的身体,还是运动员的技术表现,均散发着艺术魅力。现在体坛上列入比赛项目的艺术体操、花样游泳、花样滑冰等艺术表演类项目,完全没有脱离开体育这个范畴,加上在运动员在人体运动的同时,伴随着背景音乐的渲染,优美、流动、张扬、娴熟等艺术技巧得以呈现,千百年来, 能够反映趣味横生的体育运动的艺术作品成列在艺术世界的走廊,体育运动中体现出来的人性、道德、精神以其独特的艺术价值在人类艺术宝库闪耀着璀璨的光芒。
二、体育的文化表达与艺术交融状态的形成
(1) 体育与艺术的是两种文化在人类实践中的具体反映,它们都具有文化外显、文化表达和文化的传递实行,体育与艺术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中,不是单打独斗和孤立无援的存在,它们在人的价值取向作用下,不断地发生着交融和演进,在体育和艺术的历史进程中,体育伴随着人类对文化需求的呼声越来越高,导致了它从实际的生活环境中走出来,不断向着艺术领域靠近,并不断被艺术的元素吞噬和演变进而实现与之融合,这种演进着的相融就使竞技体育具有了审美和艺术价值。
(2) 体育与艺术这两种超自然的文化形式,在他们相互作用下,以文化的样式显现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紧密联系, 这种联系着的文化存在,在其不断发生变化的同时,也在推进着人类的文明和进步。我们知道人类的发展是在不断的竞争中进化,在不断的进化中再竞争。这种循环的竞争和进化的过程使得人类在不断完善自己的身体和思想,竞争是人类存活、发展的一个必要过程,同时也人类展示自我力量和个性。这种需要和天性在人类生活中的展示就是体育运动。体育运动可以淋漓尽致地表现人的自我、用身体和长期总结出来的存活技术演绎着竞争的场景, 向人们诠释身体运动中的体育运动的文化内涵。从而在文化价值观和艺术审美的引领下,走进追求 的呈现与灵魂的散发完美结合的领域, 将体育从单纯的身体运动和改造这一狭隘认知通道中冲出来, 让体育运动成为推动人类全面发展和推动社会变化的文化支撑。
三、从体育文化的视觉看体育与艺术交融的美学价值美
冲击着欣赏着感官,让人的情绪和情感发生着剧烈变化,在他们的内心世界里会不时地做出审美判断。
(1) 体育艺术的美学催生人的精神之美。每次大型的国际比赛的开赛,总会引起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在令人瞩目的状态下,我国的运动员他们不仅是带着身体去参加竞技,很大程度他们会代表着13亿国人的期盼去参与比赛,每当比赛结束,当我国获得金牌与动员站在神圣的领奖台上,亿万中国人民的心此时被牵动,会随着五星红旗的神升起和《国歌》的响起,人人的内心会涌动起一种无不愉悦的豪感,许多人会在这样的情形下流出激动地眼泪。这一刻的喜悦令每个观看比赛人精神大厦倾倒,一股自豪从心底油然而生,这一刻就是体育精神赢得了国人在其道德、价值、精神、审美的认同。
(2) 在现实中,从事体育运动或艺术创造人们,往往会试图用内心美的理想实现自豪感和幸福感,这是一个非常理想化的心里走向,但是我们不得不重视现实性,因为每一个体育与艺术融合的.实践者中会遇到不可预见的遭挫折与困难, 就是这样的悲喜交织,痛苦与愉悦的交融极大地丰富了人的情感体验, 使追寻体育与艺术交融的探求者对生命的作用有了更深的感悟,这样的领悟会将人带入到珍惜生命,享受生命之美的人生空间。在享受体育艺术的人群中,很多人内心十分清楚自己并没有体育或艺术天赋, 可是他们却在体育与艺术活动乐此不疲, 这样的人群就是在享受体育与艺术所赐予的美。
结语:
中国体育精神就是中华民族体育文化的升华,那些在赛场上拼搏的身影,那些在苦练中流血流汗的付出和牺牲,凝聚了体育运动员美的精神追求和他们对生命作用的诠释,体现在他们身上那些闪闪发光体育艺术。已经成为了他们超越现实的审美品质,引导着人们在获得精神升华的同时,也在创造与享受着美丽的人生。人们会感受体育艺术的无穷魅力,领略生命存在的作用,让体育与艺术的美学价值成为人类对生命追求的激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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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舞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摘要:
体育舞蹈兼具体育与舞蹈的综合效用,同时还有很强的娱乐交际功能,因而备受青年学生喜爱。2003年以来,体育舞蹈在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以休闲娱乐活动的方式得到了迅速发展,并随之步入高校课堂,然而,体育舞蹈教学在内容设置、教学措施、器材场地及师资力量配备等方面还有待改善提高。文章针对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舞蹈教学的问题展开调查,找出影响课程教学的问题根源,以期为今后的体育舞蹈教学提供帮助。
关键词:
普通高校 体育舞蹈教学 问题
体育舞蹈教学进入高校,有利有弊。笔者通过对黑龙江省10所普通高校的调查发现,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舞蹈教学存在着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缺乏师资、场地不足、学生素质参差不齐等方面。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关注、正视体育舞蹈教学及其中存在的问题,以期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规律的良性循环。
一、教师专业技术水平不够高
影响黑龙江省高等院校体育舞蹈教学的原因有很多,笔者通过研究发现,专业体育舞蹈教师的缺乏成为最主要的一个问题。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舞蹈开展得较晚,刚开始没有专业的体育舞蹈教师,专业教师可谓寥寥无几,师资力量无法在短期内及时得到补充。另外,有些高校体育舞蹈教师大多也是转行过来,有的只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教学,其专业技术水平相对也不是很高,教学经验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校体育舞蹈教学的发展。
二、教学设施不够完善
在体育舞蹈教学中,其特有的锻炼方式决定了对体育舞蹈教学设施的要求很高。体育舞蹈教学设施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教学效果。黑龙江地处东北,每年寒冷的气候占多半,室内场地设施建设影响着体育舞蹈教学,成为舞蹈教学的根本物质保障。但事实是,黑龙江省有些普通高校的体育舞蹈教学的专用场馆、专用教室、设施和器材等教学设施相对还不够完善。
三、教学教材不够规范
教学教材是任何一个学科门类的基础和关键,对体育舞蹈教学来说,这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导性材料。在黑龙江省有部分高校,其体育舞蹈教学资料基本上都是学校自编的,缺乏统一的教学教材,教学内容也是学校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由任课教师创编。黑龙江省高校体育舞蹈课程教材短缺的原因,也在于有些学校对体育类课程重视不够,甚至有的将其置于教育学科体系中的辅助或次要位置。近些年来,虽然很多学者出版了体育舞蹈方面的理论专著,但对于高校体育舞蹈教学而言,其内容也都不能各有适用,这就导致有些高校教学内容无章可循、各自为政,从而阻碍了体育舞蹈课的持续发展。
四、课时设置不够合理
高校体育舞蹈教学目标主要是为了让学生了解并掌握基本舞种的基本舞步和动作,培养学生的身体表现力和乐感,增强其兴趣爱好。而在体育舞蹈教学中,其教学内容较多,一学期36学时的教学课时很难更理想地完成各个学校的教学任务。此外,许多学生也不满足于简单的形体姿态与基本动作学习,既想学习交谊舞,又想学习国标舞,想从中提高自己的舞蹈技术水平,他们中大多数觉得体育舞蹈课时不能满足他们的学习要求,加之有些学校把体育舞蹈列为其学科体系中次要、辅助的地位,因此,合理设置体育舞蹈教学课时,对改善教学内容、加大教学力度十分有益。
五、体育舞蹈学习观的改善
黑龙江省高校体育舞蹈教学开展得较晚,各类体育舞蹈活动不多,只有哈尔滨地区的高校有些体育舞蹈竞赛,其他地区的学校参加的较少,许多大学生对体育舞蹈相关知识知之甚少,也缺乏对体育舞蹈的锻炼与娱乐价值的发现。而课外体育舞蹈活动可以为学生提供自由的学习空间和锻炼环境,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取适合自身的锻炼方式,将体育舞蹈的教学延续到课堂之外。高校体育舞蹈的教学课时偏少,不能满足体育舞蹈教学目标的实现,课外体育舞蹈活动的开展,可以实现部分大学生想进一步提高体育舞蹈技能愿望,因此,学校应加强对体育舞蹈的宣传,组织各式各样的课外体育舞蹈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对体育舞蹈学习的观念和意识。再者,体育舞蹈的普及有利于大学生走入社会后学有所用,体育舞蹈也能缓解人的压力,娱乐心情,从而让身体得到锻炼。
六、教学内容的改进
体育舞蹈教学内容与自身教学的发展不相适宜,也是阻碍黑龙江省有些普通高校体育舞蹈课程发展的原因之一。黑龙江由于地处东北边陲的特殊生活环境,对体育舞蹈接触相对不多,因此学生的基础也比较差,根据高校自身的教学特点选择适合学校自身教学的内容十分重要。国际标准交谊舞对于大学生来说难度较大,学生了解和喜欢的体育舞蹈多为舞厅里常见的那些舞,体育舞蹈又缺乏统一的教学计划、配套教材和专项理论,所以体育舞蹈教学内容的选择面窄,使学生对体育舞蹈的学习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针对体育舞蹈独特的功能与特点,在教学内容选择上,应根据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及师资水平,选择低年级学生容易学会的舞厅里常见的一些舞的套路及组合动作,还有对高年级有一定体育舞蹈基础的学生选择有一定难度的国标舞套路组合动作,这都为满足包括一些没有选修上体育舞蹈课学生的要求大有裨益。因此,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教育者,大力提倡推广体育舞蹈教学及开展俱乐部活动,多为学生提供学习,平台我们责无旁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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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有善恶之分,都取决于你的想法。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人性的议论文作文8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
人性的光辉
在历史的繁星中,伟人比比皆是。比如充满了大英绅士风度坦然赴死的斯科特,带着国人骨气誓死也不降元的文天祥,但我要说的是身边所见的小人物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楼下有一个卖水果和果汁的小贩。每天在闹市区的喧嚣中东奔西走。他约莫三四十岁的样子,连因为终日在太阳下工作晒成了亮黑色,但却更凸显了他那双明亮的小眼睛。每天一早,就能听见他那招牌般的吆喝声,简直比闹钟还要准时。每当我走到楼下,他总会亲切的叫住我:“上学去啊。”我总是点点头。
每到中午,就会在学校门口见到他,每每用几块钱买一杯果汁喝,在夏日的骄阳下,在冬日的暖阳下,总是一种最大的享受。
有一次,在回家路上和同学打闹,一不小心就滑倒在了路上,摔了个大包,腿上也刮一个口子。他见我就像往常一样跟我打招呼,见我一瘸一拐的,二话没说就把我逮到了诊所,抹了紫药水,又买了创可贴,把我送回家。我妈妈专门去向他道谢:“都是孩子的事,耽误了你做生意啊,真是麻烦你了。他却憨厚的一笑:“都是邻里之间的,这种小忙我还是能帮得上的。”
从这以后,我们算是成了朋友,家里吃水果就从他那买一些,他也总是给我们实惠,就这样过了好长时间。忽然有一天,我突然没听到他的吆喝了,连着几天都是如此,反倒是看到了他的儿子来摆摊了,我们从他儿子口中得知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是在那天的晚上,已经到了深夜,他也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想要收工回家了。这是突然有一个人狂奔过来,后面有一个筋疲力竭的男人在高喊:“他就是拐走我儿子的人,帮我追啊”可那时大半夜的,人们都早已回了家,大街上一片静寂。他听到了呼喊,抄起自行车就追了上去。最后终于把歹徒逼到了死胡同里,歹徒被逼急了,拿出刀来威胁他,他丝毫不为所动。歹徒丧心病狂的用刀刺了过来,刺伤了他的大腿和胳膊。这时那个父亲赶了过来,他们一起把歹徒制服了,他也被送到了医院。
听了他的经历,我顿时觉得他常人的身躯却洋溢出了巨大的力量,后来他的事迹流传了出来,有记者专门去采访他,问他当时想了什么?他·还是憨厚的一笑,说:“当时真的没时间想,就觉得如果我不帮忙,那坏人还会祸害别人,就追了上去了。”后来在县里举行的文明商贩评比,他还得了第一名呢!
人性就是这样,身为一个平凡的人,我们可能不能干出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从小人物的身上所洋溢出的人性的光辉却丝毫不逊于伟人们,只要抱着一颗善良的心,每个人都是天上那颗闪耀着的明星,照耀着未来。
金钱与人性
“金钱既不是一种权利,也不是一种安慰。人为什么总是把钱看得那么重呢?”这是我读完《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后得出的感受。
寒假里,我读了《欧也妮·葛朗台》这本小说后,很有感慨。小说的作者是法国文学家——巴尔扎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法国索漠城里一户人家发生的事,同时也反映出当时法国社会上的人性。他用尽夸张手法,刻画了一个滑稽又可笑的吝啬鬼形象。
在法国一个偏僻的小城——索漠城里,有一户人家,便是索漠首富、有着万贯家产的葛朗台家。说起葛朗台,也许大家还有点陌生。他可是个十足的吝啬鬼,他的女儿欧也妮是一个十分单纯的人,也是他的棋子。在城里还有另外两家人,这两家,一家想让儿子娶欧也妮:另一家想让侄子娶欧也妮,但这两家只是看中葛朗台的家产。这两家为了达到目的,明争暗斗,争先恐后地讨好葛朗台。而葛朗台只想把欧也妮嫁给一个十分有钱的人,决不同意她嫁给女儿非常喜欢的落魄的夏尔。从这三家人我们就可以看出:当时法国社会是个纯粹的金钱社会。
葛朗台太太病危时,葛朗台本是不屑一顾,后来出于如果她死了,遗产问题对他不利的考虑,葛朗台才想方设法治她的病。葛朗台病危时,他硬撑着坐在轮椅上,还让仆人把他推到存放着他所有家产的密室的门前。他分秒不离地看守着密室,总担心有人偷他的钱。
仅从上面说的内容足以说明当时的人们对金钱看得有多么重要。但是光吝啬还要好些,就连亲情、友情都是受金钱的驱使。
他们的举动既让人惊讶,又让人发笑。这些人为了金钱可以不惜失去亲情、友情这些人性美。他们简直就是为金钱而疯狂的僵尸,活着和死了都是一样的,没有为人们做出一点贡献。
但,葛朗台的做法更让人发笑。他为了钱奔波了大半辈子,只要往后慢慢地挥霍便可以了,但葛朗台即便是死也一分也没有带进坟墓,真让人搞不懂。
金钱只能满足人们的一些欲望,根本买不到亲情、友情。如果你把金钱看成是你生命的一切,那你这个人就无可救药。
哎,“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人死了,钱还没用完”——何苦呢!
人性最美
一块钢铁是没有感情的,当一个人像一块钢铁时,他还会有感情吗?
我们人类之所以还存在这个世上,并不完全是靠我们聪明的头脑和发达的科学技术,而是人的感情,本质的美。
因为有了人性最本质的东西,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世界才变得精彩。
他,一个刚生下来就被进行无人性军事化训练的小男孩。他没有自己的姓名,只有编号,在成年时脸上还会刻上他的编号。
他不知道家是什么,女人是什么,妻子是什么,父母亲是什么,孩子是什么,泪水是什么,痛苦是什么,在他眼里只有服从长官的命令去完成任务。
他杀过许多的敌人,平民,小孩,甚至在残酷的魔鬼式训练中还杀过自己的战友。
他可以说完全是一个杀人机器,没有人性,没有感情。
但他最终还是被抛弃了,在一次训练中失误而死,被同垃圾一起丢弃在另一个荒废的星球。
可他还活着。
他获救了,是星球上的一些人类力排众意救的他。可不久他又被委婉的拒绝了,虽然他们都很喜欢他,可他是一个没有感情的士兵,他的无情令他们害怕。
那夜,沙尘大作,在偌大的星球上,一片荒芜,他,流泪了。这是破天荒的第一次,也许是他想起了那个漂亮又善良的女主人。
无声无息,那泪就流了下来,我们应该惊喜,因为他开始有了人的感情,有了正义感。
他会带着人们走向自由,走向幸福。在面对敌人入侵时,只因为他曾经是一名钢铁般的战士。
他不再听从于谁,他只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他的能力只服务于他那颗正义的心以及心灵深处散发出的人性最本质的美。
这是兵人中的故事。
一、人的好斗性 二、人的多面性 有例文什么是人?人是什么?人活着为什么?为什么人要活着?怎样活才算活?什么是道德?什么是法律?什么是准则?
一种系统的人性学说至少要涵盖以下诸问题:1)人究竟有没有本性,人的本性是一实在之物,还是一张任人涂抹的“白板”?2)人的本性是固定不变的、永恒的、还是在不断变化、任人改造的?3)所有的人在本性上是平等相同的,还是参差不齐的?4)人性是否具有道德属性,是价值负载的,还是中性自在的5)人的堕落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还是在自己? 系统完整的人性学说需要回答上述所有问题,但是大多数人性学说只回答了其中的部分问题,而且,同一个人性学说对每一个的问题的回答之间又很少能保持连贯一致。本文试图以“恶”为视角,对上述诸问题作一个简单的回答。 一 恶在人性中的地位 如果人性是恶之根源的话,那么人(之况)境(human condition)则是其“土壤”。情欲与理性是人性(与动物性相比)的显著特征,这两者在人性中是结合在一起的,并共同支配人的行为。那种任意把欲与理看成两个相互独立的东西是一厢情意的。仅人欲与动物欲相比,前者就要强烈得多,因为它一开始就被独特的理性禀赋装备起来。从这种意义上讲,人是理性的动物。正是欲与理的结合宣告了恶(当然也包括善)的开始,人类道德生活的开始。动物只有欲,按照本能生活,表面上超越了善恶,事实上只处于前道德状态。以欲望的结合为特征的并不是恶自身,而只是恶的来源。有人相信恶的社会制度使人恶,这是颠因倒果。如果社会制度是恶的根源的话,那么,社会是什么的产物?人的情欲、理性与自由是否都含有恶的可能性?这两个问题答案却是自明的。 所以,在恶在人、与社会制度方面,人性是恶善的来源,社会制度则是善或恶自身,而不是来源。恶的社会制度是人性中恶的可能性的物质化。有人把一些极权国家称作“恶帝国”(Evil Empire),是因为这样的帝国充斥着骇人听闻的恶行,并为人性中恶的潜力提供了舞台,使该帝国变成了“恶的舞台”。当然,即使在“善的王国”,只要人享受的只是那么一点点自由(除非有受到严加看守的死囚),只要生存冲突存在,恶现象就随时可能发生,人性是恶的来源,人境是人的条件,人类事务中的恶是人性与人境的结合。道德之恶站在人的本性和人之环境的交叉点上。对于人的堕落及其原因,《异端的权利》作者茨威格感叹到:上帝的决定何等莫测高深,他所创造的人是那样的不全和无德,他们不断地倾向于堕落和罪恶:他们不能辨别神圣;他们急于再次投入罪恶的深渊。以卢梭为代表的近代理性主义一激进主义者相信正是社会才是恶的唯一来源,正是恶劣的社会环境的罪恶的社会制度才使人腐败堕落。象卢梭那时崇尚野蛮(自然状态及其中的自然人),也是对过去的时间及其结晶的另一种形式的否定。在人性是否可以改变的问题上,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中认为,人的基本特征就是在于其可改造性,或者说可完善性。1另一位法兰西启蒙学者霍尔巴赫认为:“人类是邪恶的,但并非天生邪恶,而是环境使他如此。”2 这些人错了,因为他们否定人的情欲、理性和自由意志是恶的可能来源。事实上,人类社会只不过是发生恶行的一种环境。如果社会是恶,那么其恶行来自于人,而不是相反。恶的来源不在宇宙之中,而是在人这种理性动物的本性之中。 二 人,你有本性吗? 从古典的希腊时代,到近代的苏格兰启蒙时代,在西方的思想史中对人性的存在一直是十分肯定的。人性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圣·奥古斯丁、奥勒留、西赛罗、亚当·斯密、爱德蒙·柏克笔下经常出现的字眼。其中苏格兰启蒙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大卫·休谟把对人性的研究推到了古希腊—罗马时代后西方人性思想史上的一个顶峰,这就是一七三九年至一七四0年间在伦敦问世的三卷本《人性论》。3 在书中,休谟认为,人性的研究是对人的一切(科学、道德或宗教)研究的基础。各门具体的人文社会科学,只是研究人性的一个方面。休谟不反对人性的存在,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我们承认人们有某种程度的自私;因为我们知道,自私和人性是不可分离的,并且是我们的组织和结构中所固有的。”4他还断言,人们普遍承认,在各国各代人类的行动都有有很大的一律性,而且人性的原则和作用乃是没有变化的。英国辉格党的早斯理论家柏克在人性问题上继承了休谟的观点,主张人有实在的不变的本性。他在致斯密的信中写到:“人的本性总是一成不变的”,他坚信,人的本性,不是我们所能修改的,它与天同久,日月同辉。5 否定人性的最早苗头,出现在大革命前法兰西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趋向中。由笛卡尔的怀疑主义为之铺垫认识论基础的理性主义并不直接否定人性的存在,而是提出通过理性的运用可心对人性加以改造的命题。既然人性的内涵可以更换,既然人没有一成不变的本性,那么,这就意味着人没有自在的、不为外界所改变的本性。理性主义的这种人性可变论为后来的激进主义政治运动改造人性的努力提供了充足的理论基础,同时也诱导出后来的存在主义思潮对人性的彻底否定。 对“人有本性”命题的另一个有力挑战来自洛克所倡导的经验哲学。洛克的思想中有一道奇怪而有深度的断裂。洛克的政治哲学鼓吹人的自由、幸福、平等和财产权,且不反对有实在人性存在的命题。但他的经验哲学则从根本上动摇了对人性及其政治哲学的的上述价值。洛克的经验主义在某种程度上与笛卡尔的理性主义是对立的,经验论不能为把握实在的“人性”提供经验的证据,也不能为与人性相关的价值,如自由、尊严、平等、正义、博爱、权利、宽容等提供经验的论证。他的著名的“白板说”更是为后来的理性主义者、科学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和经验主义(社会)科学家否定人性的存在提供最富有误导性的灵感。 其实,经验的方法不能为人性及相关的价值,如自由、尊严提供论证。把凡是经验的方法不能论证的东西视为不存在的东西。而且,现有的经验方法不能证明“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因果关联。可是这并不表明两者之间就不存在因果关联,也不表明未来的经验方法永远不能证明两者间的关系。 以美国的斯金纳(B·F·Skinner)为代表的行为主义心理学试图的确凿的经验科学结论来否定人的本性。他本人用对白鼠行为的研究结果来证明,人的行为与白鼠一样,完全由环境支配,人根本就没有固定的、一成不变的、与动物有着根本差异的本性。因此,人象动物一样没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就无道德可言。其隐含的结论是,自由与尊严对人类不仅是无益的,而且是多余的。他认为:人的所有行为都是由外部因素决定的。他进一步声称,人类已经拥有关于机器的科学技术,现在需要的是关于人类行为的科学技术。要发展出这一方面的技术,我们就必须抛弃关于自律人,即拥有自由意志的人的幻想。生活中,自由意志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环境。当我认为自己是“自由行动”时,我们并不是真是自由了,而只是由于种种“正强化”在起控制作用,我们感受不到而已。所以,在斯金纳看来,所谓的自由,并不是免于控制的自由,而只是免受某种控制的自由。6 由于不承认“人性”在存在,斯金纳并不试图对人的本性提出什么看法,而只是试图为人的况境提供一种解释。斯金纳的决定论犯了化约主义的错误,他把人类事务的一切表现都化约成人的行为,他还把政治、经济、社会等科学都化约成一种心理现象,对科学法则的认识变成对正负强化等操纵和制约行为规律的认识,人被化成了“斯金纳箱”中的老鼠和鸽子。斯金纳否认了人的先天特质,因而也就否定了人的本性。 存在主义则代表了当代左翼学者从哲学本体论的层而来否定人性的另一种尝试。存在主义把人看作一个不断流动、变化、发展的动态过程,人无时不在变化之中,因此也就没有作为一定之规的人性。人性存在主义否定先于个人的普遍人性的存在,世界上并无所谓人之本性的东西,没有一般的人,只有许许多多单个的人,即存在于历史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的许多单个的集体的人。正如萨特所宣称的:人性是没有的,因为……人就是人,我们无法在每个人身上找就可以称为人性的普遍本质,人先于一切而存在,当然也先于人的本性。7 存在主义强调个人的存在,反对普遍的本性,这样不仅把单个的人与社会的人或整个人类对立起来,而且把人的存在和人的本质割裂开来。实际上,存在与本质也是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因此任何人都不能离开人的一般特征。萨特把存在主义说成人道主义,但没有人性,也就不可能有人道,因而反对人性的学说就不可能是人道主义的学说。 象存在主义那样,在哲学上对人性存在的怀疑可以展现出怀疑者的批判力,而在对人性的否定之后甚至感觉十分轻松。但是,政治哲学对人性的否定,一旦落实到政治实践上,就有可能产生十分轻松、甚至是可悲的后果。哲学与政治哲学不是一回事,哲学与政治更不是一回事。阶级性的人性论则是试图从政治行动的属性来为改造和否定人性提供理论武器的政治学说。指人性为阶级性的观点,不仅使人因阶级属性不同而在恶的含量上不平等,而且为阶级斗争的学说和实践提供了人性论的基础。 当然,尽管人性的存在不可否定,但为人的本性寻求一个令人满意的定义也是十分困难的。正如弗洛姆所指出的,其障碍在于下面的困境地:倘若一个人把某种实体假定为人的本质,那么,他就被迫处于一种非进化、非历史的境地,它意味着自人类诞生伊始,人没有发性根本性的变化。这种观点很难同这样的事实相一致。即我们发现,在我们大多数最不发达的祖先和出现在最近4000年6000年的文明人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区别。8 人性到处是一样的。它为不同文化的不同习俗所隐蔽,但不能为它们所磨灭。人性的天然构成是相对稳定的,不是由社会条件决定的。那些被社会、文化所决定的或改变的东西,并不是人的本性,只是人性的表现方式而已。尼采说过,人是“尚未被确定的动物”。但这种不确定性并不能理解成是人性的一个缺点,更不暗示,人能够而且将会在某一天获得确定性。与动物不同的是,人在本质上就是不确定的,即人的生活并不遵循一个预先建立的进程。大自然似乎只造就了一半就让人上路了,并把另一半留给人自己“和社会”去完成。9人类不断地追求对自己及其世界的确定性,但在获得了小小的确定性的同时,给自己带来大得多的不确定性。 那么,人性内涵究意是什么?要素有那些?在恶的来源中,情欲、理性和自由意志作为积极的自由与人的本性有关;个人的自由、生存则与人的环境有关。人的本性正在于其情欲、理性和自由意志。它们都交织在零星的内核之中,并且共同指导着人的行为,这意味着它们并不是三个相互独立的东西。从这一点看,人性是情欲、理性和自由意志的复合体。而后三者则是人性的实体,固定不变的。所以这三者的结合意味着人类道德和政治生活的开始,而不能把人性与人的行为混淆起来。人的行为会因为受到不同环境的刺激产生出种种变化,但其背后所反映的人性致函是始终不变的。 说情欲、自由、理性是人性的要素,或者说人是自由、理性且充满情欲的动物,并不意味着情欲、自由、理性是人性中的善或恶的象征。历史上,人们常把理性、自由与善等同起来,因此得到了人性善的结论。实际上,理性或自由不是恶,更不是善,它们只不过是善与恶的源泉而已。所以,在这里,理性、自由在价值上是中性的,如果考虑它们充当了有助于实现人类生存的固有手段的话,那么,它们充其量只能被视作形上的善,非道德伦理意义上的善。所以,说人是自由理性的动物,并不是对人性的一种规定(prescription),而只是一种描述(description),同时也不意味着,每个人都总是同等的自由、理性,更不意味着每个人都总是那么自由、那么理性。人的理性与自由本身就充满着巨大的局限性。 三 性恶,还是性善? “人性”概念的确立反映了人们对普世价值的共同的追求。但是,普遍人性的存在并不提供由此来压制个人之个性的理由,更不能要求每个人让自己的个性绝对屈从于上些意识形态家所奠定的个性。10 人性善恶的问题涉及与先天与后天、本性与环境的关系,具有哲学认识论的意义。 在中国的学术与政治冲突中,孟子是性善论的最重要的代表。他认为,人是有本性的,而且这个本性不仅是善的,而且几乎是至善的。他说:“恻隐之心,从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从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11 他与后来的西方的一些性善论相比有一个重大的区别,后者在是否有先天的本性上含含糊糊,他却十分有把握地断定人有“非外铄的、固有的”本性。 孟子的人性论是嫁接在孔子的人性学说基础之上的,而且从表面的逻辑和后来王朝的政治实践看,孔孟的人性论之间似乎天衣玩缝,一气呵成,然而,其实质则是貌合神离,大相径庭,孔子认为改造人性不会产生多大的效果(详后),孟子的性善论却为改造人性提供了最充分的理论依据。这种性善学说固然满足了人们对善的期许,而且在动机伦理上无懈可击,但是,对善的事物的追求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情,在对待人性问题上更要审慎,善良的动机未必会带来善良的结果,甚至可能适得其反。 性善论的狡诈在于它既可以是一种事实判断,又可以是一种价值判断。相比之下,性恶论只能是事实判断,因为没有人敢冒天下大不韪来公开主张人应该性恶。性善论还具有某种伪合理性:即使有事实表明人在本性上并非象性善论所断言的那么善,但要求人们行善的主张总不是过错吧。要人行善的本身当然没有过错,但却并非每一种让人行善的手段都是合乎道德的。孟子以人性中的道德感(如四端)为论据,把人与动物区分开来,但同时又作“人无不善,水无有不下”12的必善逻辑为统治者用强制的手段以使向善为借口来改造(实则是扭曲)人性提供理论上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性善论通过把人性道德化成全了善的狡计:以动机而言,强调性善是可取的,但是,以结果而言,强调实然的性善会放松对人(尤其是统治者)之作恶可能的制度警惕,而强调应然的善则有可能导致在提升人性中使用强制手段。 荀子认为:人求善这件事实,本身就是人性非善的证据。因为,人决不会追求自己身上业已存在的东西,而应该是自己所没有、或者现在还不具有的、或还不充分具有的东西。荀子主张人性本恶,貌似因袭法家的衣钵,在我看来,实则与孔子人性论的内在逻辑更契合。孔荀对本性与习性作了区分,都认为可改造的是人的习性,本性是不可改造的。荀子认为,与“文理隆盛”的“伪(习性)不同,本性是“生之所以然者”,13既“不可学”,也“不可使”。习性只能附着在本性之上,而不能取代本性,即他所谓:“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14 康有为在《春秋董氏学》中强调“孔子之道”就是本于“人性”,“循人之性以为道”,人欲并不是“恶”,压制人欲的天理也不是善,“性”本身才是善。“孔子之道乃天人自然之理”,圣人之为道,亦但因民性之所利而利导之……所以不废声色,凡道民者,因人性所必趋物性所不能遁者,其道必行。人性本身无所谓先天的道德善恶。 在西方,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不能对产生情(欲)的东西,说好说坏”,所以“我们不能说一个人天生是善的或是恶。”15 洛克承认人有自爱一面,但并不谴责这种自爱。他相信,人要实现自爱就必须爱人,“人既然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16 在人性善恶问题上,卢梭、马克思等人认为人在本性是善的,只是常常受到恶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的压迫,才使人变恶。 人在本性上既不是善的,也不是恶的;既不是一心利他的,也不是一味自私的;既不是好战的,也不是爱好和平的;既没有天生的罪恶,也没有天后的美德。所有这些都不是人性的固有特征,只不过是潜在的倾向。 历史上的性善论也罢、性恶论也罢,往往都未能对人性善恶的两个层面的含义作一必要的分疏。有的人断言人性善,是基于人性在状态的完备,即人性是(因)完(才)善的,没有缺陷,例如,英国无政府主义者葛德文就认为人性是完善的,所以,国家与政府才是多余的。有的人断言人性善是因为人天生就有类似于“菩萨心”的善端,如孟子把“四端”作为人性善之最重要的论据。人性的状态之善与动机之善之间是有差异的。状态之善只是一种描述,其中并不自动含有规范性和目的性。动机善则含有规范性和目的性。性恶论也有上述两个层面上的差异。性恶既可以指人性在状态上的不完善,也可以指人有一颗“撒旦心”(中国人叫做“狼心”或“狗肺”“)。完备的东西未必是善的(完1善),不完备的东西未必尽是恶的。完与善、不完与恶之间并不自动转换。所以当我们研究已有的人性论也好,提出新的人性论也好,都有必要在上述两个层面上加以厘清。我个人认为,人性是不完善的。就道德层面(而非形上层面)上而言,人的行为有善恶之分,但人性并无善恶之分。 性善性恶的区分似乎在学理上并没有太大的意义,性善和性恶只是各自强调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若性善说是一种应然判断,即人性应该是善的,而性恶说是一种实然判断,那么性善说和性恶说可能说的是同一种东西,即人性在本质上可能是恶的。只是性善说认为人性有可能变善,而性恶说则没有强调这一点。所以,在这一层面上,性善和性恶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性恶论往往忽视了对善的动机的强调,性善论则往往忽视了善良的动机可能带来的罪恶后果。所以,对恶对人性的判断应包括实然和应然两个部分。对行善之应然的强调必须建立在对人的欲之本性的充分承认的基础之上。同时,对人之欲利本性的强调也不应停留在简单的实然描述上,更不能鼓励人们去为趋利不择手段,而是要上升,使行善成为义务性的伦理规范。趋利与行善虽然同是人性中似乎相互冲突的两种倾向,实则应是互相衔接的两个部分,不能相互双代,互相否定,缺少了其中任何一者,都将使人类的生存难以待续下去。 由此可见,把人性定为善或恶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如何界定恶和用什么样的相应政治手段对待恶和人性。性善论和性恶论都不可取,但从中外思想史一看,一般说来,定人性为恶比定人性为善略为可取。后者有两个可能的恶果:1。放弃对人性的警惕;2。用强制的手段去改造人性。 摩西律法中的“爱邻如已”17敦促我们像爱护我们自己那样爱护我们的邻居时,这就假定了自爱是一个自然的事实,是植根于个体之中的天然倾向。但若要把这种爱扩大到自己的同类时,便是在制造一个道德事实,需要人的道德自觉。这种爱他人的道德事实是以爱自己的自然事实为基础的,因为爱他人在总体上有利于自爱。一个充满爱的环境(社会或家庭)对成员的安全和身心健康必然更加有利。一个充满仇恨的社会必然最终使每个成员的生存都受到威胁。因此,脱离了自爱的利他人。有一位拉比在犹太教法典中这样说过:“如果我不为我自己,谁来为我?如果我只为我自己,那我还算什么?” 人性中卑劣与崇高两种倾向是并存的,只是一些人强调其中的一种倾向,另一些强调其中的另一种倾向。其实,人性就是站在卑劣与高尚、神性与物欲的交叉点上,曹雪芹曾用传神之笔在《好了歌》中淋漓尽致的刻画了上述双重倾向,既企盼获得超越的神性,又难舍人世间的物欲。人性就是在这种神性与物欲之间的互动及其造成的紧张过程中得以展开出来。有趣的是,人的高尚之处恰恰在于人能认识到自身的卑劣,在享受物欲的过程中才企盼神性。若是去掉其中的任何一种倾向,人性就难以立足,人也不再是人,或是神,或是物。《好了歌》所刻画的人性是普遍的人性。它唯一不适用的是神仙和动物。 一旦把欲道德化,使之成为恶的实体,这就对神正提出了挑战,更具有现实意义的是,一旦把欲作为恶道德化,就会使满足恶的手段获得道德正当性,从而使人失去了行善的道德义务。面对上述难题,唯一的出路是使人性变成中性化的中立人物。 四 人性:可变性与平等性之争 我们先来看看先秦儒家的人性学说对上述四个问题的回答。“性相近也,习相远也”18似乎概括了孔子的主要人性思想,通过对这句话的解读,我们可以发现,孔子对“本性”与“习性”之间作出了明确的区分。而且,孔子似乎在暗示,本性是天生的,永恒不变的。不依后天的改造或教育而变化,同时,人的本性相同注定的一种实然的状况。从“性相近”还可以引伸出两个重要的观点: 1"性相近”意味着人类在本性上是大致平等的,每个人的本性之间不存在重大的等差格局。 2 即使人的本质不是价值中性的,即使人的本质具有一定的道德属性,不论其是善是恶,这种判断都不具有太大的实质意义,善也罢,恶也罢,反正大家的本性都是如此。 若对“性相近,习相远”的上述演绎成立,孔子的人性学说至少合乎当代主流思想对人类的本性的理解。 除人性的善恶之争外,人性论战中的另一个焦点是能不能用人工的方法对人性进行改造。在孔孟的态度都不甚明朗。不过,从前面的推测看,孔子倾向于认为人性不可改造,否则不会“性相近”;孟子倾向于认为人性可以改造,而且必须改造。否则不可能使人人都成为尧舜。
也谈谈人性(1)2008-11-20 19:58 有人说,人是最复杂的动物。诚然,作为自然界的杰作,人的确是可以引以为自豪的。但是,纵观人的方方面面,如果从深了去追究人的本性,却是没有几个人敢这样做的。为啥?因为,人除了是最聪明的动物外,亦是自然界最丑陋的动物。 入江湖几年,虽说识人有限,但总是五花八门见过一些,在此小议一下,仅作个人观点。一、人的好斗性 自然界的动物,为了争夺自己的生存、繁衍权利,都会彼此争斗。“一山不容二虎”就是说老虎会在一个山头彼此争夺地盘。人是万物之灵,但他终是属于万物,所以,人的争斗性也会体现出来。 但是,人虽说会彼此争斗,却不一定表现在外表。人总是想踩着别人,成为人上人。“要想千人头上走,必先万人脚下磨”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为了踩在人头上,不惜一切代价,在力量微小时,忍辱负重,事事小心而为;但一旦能成为人上之人,却是变本加厉,硬要体现出人上之人的威风和气派。 好斗性,其实在人幼年的时候体现最为充分,但随着年岁的长大,就变得所谓的“懂事”了。其实,“懂事”并不是人好斗性泯灭了,而是转移了。不再体现在外表,而转向了内心;不再在小地方争斗,而在具体利益上争斗。随着这种转移,好斗性的危害也越来越大。 这种特性,体现在小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争夺,体现在大处就是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像在一个单位,领导层总存在着这种好斗,员工之间当然也会存在,只不过,危害不同罢了。最高领导总是想削弱副职的权利,副职却一直在找着让最高领导翻船的证据。高处不胜寒啊!越高的权势,这种争斗越激烈,而争斗失败的危险性也就越大。几年前网络小说的鼻祖《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中这种单位内部的争斗就有很多描写。二、人的多面性 如果让一个小孩子把人分成几类的话,那一定只有“好人”和“坏人”之分。但是,随着见识的增长,思考问题能力的提高,我们知道,人不光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有很多时候,这两种角色会迅速地互相转换。 人在人面前,都是好人,但是人在人背后呢? 有人说“没经历过文革,就不知道人性有多疯狂”。我们的确无幸去经历文革,但是我也可以去思考人性。并不是说,一定要在文革的照妖镜下,才能体现出人性的疯狂的丑恶。文革只不过是为表现这种丑恶提供了一个市场而已,而今,这个市场仍然存在,只不过换了一种方式。谁敢说,在这物欲的世界中,自己的丑陋一点也没有体现过? 张三在李四面前,确实是又忠厚,又善良,又老实,从不恭维权势,从来都是把利益看得最淡,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像是天底下最耿直的人就是他了。但是,说不定当李四转过身去,张三就去了领导那打小报告啦。为什么张三会这样做?因为整人害人自己取宠仍然有市场,提供这个市场的就是张三汇报的那个领导。设想一下,如果张三打一料小报告,得到了一顿臭骂,那他还会去这样做吗?如果张三的下场是如此,那王麻子还会去这样做吗?正因为张三这样做,得到了好处,于是才会继续去打小报告,然后其他人看见张三得利了,才会跟着去效仿,这种风气才会在一个组织中愈演愈烈。 所以,年轻的朋友们,正因为涉世不深,才不要被这些假像所迷惑。我们身边,可有不少这种靠整人害人发家致富的“能人”呢。写到这里,也很累了,想结个尾。内容肯定没完,说的肯定不全,而且也是一家之言。欢迎大家补充。而且今后,我还会写续节。
知识产权法考试参考论文题目1、综述:知识产权的客体(抽象)2、综述: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权利及其实施)3、综述:知识产权的客体与保护模式之关系4、综述:物的分类(如古罗马法关于物的分类)5、综述:物权的保护模式6、综述:物权的客体与物权保护模式之关系7、综述:服务的分类——从服务贸易的角度8、综述:服务与信息9、综述:信息与财产10、综述:信息之上的权利11、综述:作品与人格12、综述:原件、复制品(临摹)与知识产权的行使13、综述:数据库之上的权利14、综述:著作权之内容15、综述:专利权之内容16、综述:著作权内容与专利权内容之区别17、综述:商标权侵权理论与案例18、综述:商标权和商号权之冲突解决16、综述:未注册商标与权利17、综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18、综述:商标与平行进口19、综述:商品化权的权利性质以及案例分析20、综述: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1、综述:遗传资源的内涵、外延以及案例分析22、综述:遗传资源的归属以及案例分析23、综述:遗传资源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4、综述:传统知识的外延25、综述:传统知识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6、综述: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以及案例分析27、调查:各地地理标志的保护现状与对策以及案例分析28、调查:各地传统知识的保护措施与问题以及案例分析29、调查:民间文艺的保护措施与经济效益的实现以及案例分析30、调查:城市知识产权战略31、调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写什么都要和你的作品主题相称,别到时,老师看到和你的内容不同,分就低了。要评委一看到题目,就知道你写的是什么内容,那么你就成功了!
现在网络是侵犯知识产权的一块热地,大到windous系统的国家级盗版,中及淘宝网、当当网(上面的假货不用我举例吧)上的售假,小至个人站长们对内对外的很多贸易网站(仿牌lv、chanel之类)。这里的对知识产权的侵犯,民事、刑事都可能涉及(刑法第213条开始,你自己看看,这还只是商标)。我们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也日益进步(可以从中国必将成为世界性国家方面论述);网络也必是未来的热点;现实中来看,很多电商们正如蛀虫般侵犯着国内、国外的知识产权。所以,你真可以在结合网络与知识产权的关系这一块发挥一下。至于名字,可以试试《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对未来中国经济影响》。
法律论文题目论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试论婚前财产公证 试论企业法人财产权违约责任何谓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思考 破产财产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完善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初探 论股份公司控制股东之义务新闻侵权行为的几点法律思考 论董事的义务论宪法的基本原则 试论一人公司宪法至上,依法治国的根本 试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制度的完善从少年法庭到少年法院 医疗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 问题对网络犯罪基本问题的认识 外商并购中国企业的法律规制犯罪未遂比较认定 从“TRIPS协议”看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完善刑法基本原则的发条设置于现实差距 论死刑在我国的适用浅议合同罪的构成 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探讨论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合同的法定解除来由探析论可撤消合同的法定情由 论电子合同的成立和法律效力及 产生问题的解决“弱势”诉权需要尊重 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在保护人权方面的不足司法改革现状及发展方向之我见 论刑法之“职务侵占罪”宪法司法化的法治功能 论受贿罪心理动因给预防关于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保护 建立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思考试论无效合同 我国检警关系的反思与重构诉讼制度的改革和诉讼法的完善 夫妻财产制之重构论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国有股分的职能及其法律调查浅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被还人权益的保护 试论民事情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证人出庭难问题的对策 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弊端及完善论中国死刑存废与人权保障 论合同法可得利益赔偿浅议网络环境中维权与保护 论基因技术的专利保护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改革 浅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试论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法保护 试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及解决途径浅谈对婚外性行为的法律责任调整 论国家赔偿拓展趋势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研究 论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我国现行的诉讼调解的弊端及完善 议我国劳动合同解除法律制度的不足与完善法治的产生、内容和实现 试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论民主与宪政 关于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价值思考论我国审判制度的现状及改革 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完善论依宪治国与社会稳定之关系 浅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浅议我国宪法的效力 政策性银行之公法人地位依法治国的实施与依法行政 浅析公用企业强制交易行为对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思考 域名纠纷及解决方法初探论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的完善 析生产销售假药罪及相关问题的思考中国入世与政府机构改革 浅谈股权转让浅论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之完善 论无权处分浅论中国人权保护 论辩诉交易制度——兼谈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浅证著作侵权归责原则 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反思及其完善浅证地方保护主义的对策 浅析缔约的过失责任以及缔约的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的关系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医患关系之探析 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价值 取向及立法完善论国际法上的人权保护 浅析我国合同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浅议中国企业新面临的反倾销问题及应对措施 探讨中国法治的宗教土壤浅论中国上市公司的制度利益冲突 对少年犯罪的思考关于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的思考 我国死刑监控程序的现状及思考论破产发的修改与完善 从法官服饰变化来看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进程警察中的腐败及其防治研究 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论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的确立浅论我国刑事诉讼证人作证的几个问题 论法人精神损害赔偿论名誉权及其民法保护 论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履行抗辩权与预期违约 试论构建假币的防范体系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论知识产权中的侵权责任浅析我国婚姻法中的离婚标准问题 论私权的认识与保护论公民法律意识 论政府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浅谈我国宪法的监督权 浅谈精神损害赔偿过失犯罪法定性配置研究 内幕交易的法律控制论我国死刑缓期执行制度 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论中国刑事证据的改革 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多议浅议合同罪的认定 试论精神损害赔偿谈社会文化对刑法的影响 关于死刑存废的法学思考论辩析交易制度在我国的适用 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之我见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应当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不动产优先购买权制度若干问题的探索和思考刑事判例制度研究 论自主性原则在《仲裁法》中的体现与完善论住房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隐性采访与新闻侵权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论我国99年宪法修正案完善政府立法 论职务身份的否认试论对重婚罪名的认定及其审理程序中的几个问题 关于死刑存废的思考浅论司法公正 论防卫过当法治理论化进程中宪法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取舍 论贪污受贿犯罪的畸形及其抑制论防止酷刑 论刑事诉讼中的沉默权问题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基点 试论中美刑事审判制度之差异议我国中电银行独立性的法律确认 从对侦查权的制约来谈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我国平常法律制度的修订及相关问题思考 论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对在中国产生和确立沉默权的影响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沉默权制度 中国监狱对犯罪的人权保护论我国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论抵押权的实现浅析生产、销售假药及其相关问题的思考 论商业秘密权的保护贪污罪主体研究 论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广告法律制度问题初探及其对策 浅论继父母子女关系论担保物权竞存的处理 试论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论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试析公司合并中股东权益保护浅谈物权行为理论 反垄断法中的企业合并规制论沉默权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欺诈与防范论审判行为 论BOT投资方式的风险论在物权变动模式下的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问题 论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自由的真义 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法律规制初谈死刑之存废 论我国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论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论民事证据的排除规则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之辨析 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考察谈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和特殊防卫权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论房产抵押中的法律问题 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道德基础浅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的运用 论述婚姻法基本原则之自由原则浅论先占制度 论民事诉讼法中的再审程序浅谈公司治理可够制度 论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论证券民事赔偿制度 浅谈我国民事诉讼模式下的辩论原则对我国目前违反一夫一妻制现象的浅析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之我见浅析夫妻侵权责任体系 小议行政分开制度浅议电子合同生效制度的法律构建 论适应WIO的银行制度论国际反倾销与中国之对策 反倾销与保障措施的对比研究试论医药广告法律调整的完善 浅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之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保护少数股东权益浅析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 中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与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完善论法定抵押权 试论我国现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范围及其完善论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 浅析我国现阶段金融监管制度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 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性思考浅析行政侵权损害赔偿问题 从两个案例谈董事的注意责任及完善措施浅析刑讯逼供 消费纠纷中的举证责任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完善 试论医疗行为豁免权关于法官根据民法基本原则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 法理研究 浅析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关于民事公诉制度可行性的探究 论加害给付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论预期违约论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 物权的自我救济论正当防卫制度的修改及把握 论沉默权在我国的实现英美法与大陆法侵权因果关系对我国借鉴意义 论无因管理之债论宪法的基本原则 论夫妻侵权责任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论我国的家庭暴力论民事侵权诉讼的证明责任分担 浅析我国协议离婚制度论精神损害赔偿 对人身伤害大额赔偿案件有关问题法律思考浅析大学生结婚的问题 论财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论基因专利 试论家庭暴力浅析辩诉交易在中国的使用 试论离婚损害赔偿我国合同法第八条之无权处分 试论配偶权的侵权及救济浅论 商标权和对商标权的保护 试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浅析我国民事诉讼处分原则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必要性与可行性浅析正当防卫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研究 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诚信问题论职务犯罪的控制和预防 浅议配偶权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思考 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制度之比较研究对我国民事诉讼中审级制度的思考 论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 浅析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浅析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论与实践 浅析我国婚姻无效制定的基本问题试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论表见代理之构成我国民事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 论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我国夫妻财产制 试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论合同违约责任 论电子商务合同论善意取得制度在不动产上的适用 论侵权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新闻自由与人格权保护 论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的价值取向浅谈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 浅论根本违约浅析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 浅谈涉外遗嘱继承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法律论文题目论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试论婚前财产公证 试论企业法人财产权违约责任何谓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思考 破产财产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完善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初探 论股份公司控制股东之义务新闻侵权行为的几点法律思考 论董事的义务论宪法的基本原则 试论一人公司宪法至上,依法治国的根本 试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制度的完善从少年法庭到少年法院 医疗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 问题对网络犯罪基本问题的认识 外商并购中国企业的法律规制犯罪未遂比较认定 从“TRIPS协议”看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完善刑法基本原则的发条设置于现实差距 论死刑在我国的适用浅议合同罪的构成 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探讨论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合同的法定解除来由探析论可撤消合同的法定情由 论电子合同的成立和法律效力及 产生问题的解决“弱势”诉权需要尊重 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在保护人权方面的不足司法改革现状及发展方向之我见 论刑法之“职务侵占罪”宪法司法化的法治功能 论受贿罪心理动因给预防关于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保护 建立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思考试论无效合同 我国检警关系的反思与重构诉讼制度的改革和诉讼法的完善 夫妻财产制之重构论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国有股分的职能及其法律调查浅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被还人权益的保护 试论民事情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证人出庭难问题的对策 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弊端及完善论中国死刑存废与人权保障 论合同法可得利益赔偿浅议网络环境中维权与保护 论基因技术的专利保护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改革 浅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试论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法保护 试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及解决途径浅谈对婚外性行为的法律责任调整 论国家赔偿拓展趋势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研究 论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我国现行的诉讼调解的弊端及完善 议我国劳动合同解除法律制度的不足与完善法治的产生、内容和实现 试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论民主与宪政 关于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价值思考论我国审判制度的现状及改革 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完善论依宪治国与社会稳定之关系 浅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浅议我国宪法的效力 政策性银行之公法人地位依法治国的实施与依法行政 浅析公用企业强制交易行为对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思考 域名纠纷及解决方法初探论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的完善 析生产销售假药罪及相关问题的思考中国入世与政府机构改革 浅谈股权转让浅论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之完善 论无权处分浅论中国人权保护 论辩诉交易制度——兼谈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浅证著作侵权归责原则 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反思及其完善浅证地方保护主义的对策 浅析缔约的过失责任以及缔约的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的关系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医患关系之探析 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价值 取向及立法完善论国际法上的人权保护 浅析我国合同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浅议中国企业新面临的反倾销问题及应对措施 探讨中国法治的宗教土壤浅论中国上市公司的制度利益冲突 对少年犯罪的思考关于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的思考 我国死刑监控程序的现状及思考论破产发的修改与完善 从法官服饰变化来看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进程警察中的腐败及其防治研究 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论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的确立浅论我国刑事诉讼证人作证的几个问题 论法人精神损害赔偿论名誉权及其民法保护 论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履行抗辩权与预期违约 试论构建假币的防范体系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论知识产权中的侵权责任浅析我国婚姻法中的离婚标准问题 论私权的认识与保护论公民法律意识 论政府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浅谈我国宪法的监督权 浅谈精神损害赔偿过失犯罪法定性配置研究 内幕交易的法律控制论我国死刑缓期执行制度 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论中国刑事证据的改革 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多议浅议合同罪的认定 试论精神损害赔偿谈社会文化对刑法的影响 关于死刑存废的法学思考论辩析交易制度在我国的适用 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之我见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应当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不动产优先购买权制度若干问题的探索和思考刑事判例制度研究 论自主性原则在《仲裁法》中的体现与完善论住房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隐性采访与新闻侵权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论我国99年宪法修正案完善政府立法 论职务身份的否认试论对重婚罪名的认定及其审理程序中的几个问题 关于死刑存废的思考浅论司法公正 论防卫过当法治理论化进程中宪法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取舍 论贪污受贿犯罪的畸形及其抑制论防止酷刑 论刑事诉讼中的沉默权问题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基点 试论中美刑事审判制度之差异议我国中电银行独立性的法律确认 从对侦查权的制约来谈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我国平常法律制度的修订及相关问题思考 论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对在中国产生和确立沉默权的影响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沉默权制度 中国监狱对犯罪的人权保护论我国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论抵押权的实现浅析生产、销售假药及其相关问题的思考 论商业秘密权的保护贪污罪主体研究 论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广告法律制度问题初探及其对策 浅论继父母子女关系论担保物权竞存的处理 试论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论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试析公司合并中股东权益保护浅谈物权行为理论 反垄断法中的企业合并规制论沉默权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欺诈与防范论审判行为 论BOT投资方式的风险论在物权变动模式下的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问题 论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自由的真义 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法律规制初谈死刑之存废 论我国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论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论民事证据的排除规则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之辨析 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考察谈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和特殊防卫权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论房产抵押中的法律问题 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道德基础浅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的运用 论述婚姻法基本原则之自由原则浅论先占制度 论民事诉讼法中的再审程序浅谈公司治理可够制度 论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论证券民事赔偿制度 浅谈我国民事诉讼模式下的辩论原则对我国目前违反一夫一妻制现象的浅析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之我见浅析夫妻侵权责任体系 小议行政分开制度浅议电子合同生效制度的法律构建 论适应WIO的银行制度论国际反倾销与中国之对策 反倾销与保障措施的对比研究试论医药广告法律调整的完善 浅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之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保护少数股东权益浅析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 中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与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完善论法定抵押权 试论我国现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范围及其完善论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 浅析我国现阶段金融监管制度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 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性思考浅析行政侵权损害赔偿问题 从两个案例谈董事的注意责任及完善措施浅析刑讯逼供 消费纠纷中的举证责任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完善 试论医疗行为豁免权关于法官根据民法基本原则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 法理研究 浅析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关于民事公诉制度可行性的探究 论加害给付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论预期违约论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 物权的自我救济论正当防卫制度的修改及把握 论沉默权在我国的实现英美法与大陆法侵权因果关系对我国借鉴意义 论无因管理之债论宪法的基本原则 论夫妻侵权责任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论我国的家庭暴力论民事侵权诉讼的证明责任分担 浅析我国协议离婚制度论精神损害赔偿 对人身伤害大额赔偿案件有关问题法律思考浅析大学生结婚的问题 论财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论基因专利 试论家庭暴力浅析辩诉交易在中国的使用 试论离婚损害赔偿我国合同法第八条之无权处分 试论配偶权的侵权及救济浅论 商标权和对商标权的保护 试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浅析我国民事诉讼处分原则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必要性与可行性浅析正当防卫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研究 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诚信问题论职务犯罪的控制和预防 浅议配偶权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思考 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制度之比较研究对我国民事诉讼中审级制度的思考 论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 浅析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浅析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论与实践 浅析我国婚姻无效制定的基本问题试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论表见代理之构成我国民事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 论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我国夫妻财产制 试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论合同违约责任 论电子商务合同论善意取得制度在不动产上的适用 论侵权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新闻自由与人格权保护 论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的价值取向浅谈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 浅论根本违约浅析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 浅谈涉外遗嘱继承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好写的法律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2.网络游戏直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以耀宇诉斗鱼案为例3.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的版权问题探析--以新浪网诉凤凰网中超体育赛事直播案为例4.同人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以金庸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案为例5.论我国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的完善6.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研究7.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研究--兼评奇虎诉江民案8.我国引入局部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思考9.专利当然许可制度研究10.中国好声音商标侵权案评析11.王老吉加多宝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评析12.我国声音商标的法律保护探析--以腾讯声音商标案为视角13.网络环境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14.实用艺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15.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关系探讨
本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直播行业异军突起,“直播带货”已成为电商平台新的增长点,网红、明星、政客等卖力讲解、体验分享、 直接呈现使得“直播带货”行业异常火爆,据相关资料显示,2018年直播电商行业总规模达到1330亿,2019 年总规模达到4338亿,同比增长226%,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直播带货”掀起了一波高潮,“云直播”“云购物”“云复工”相继推出,抖音、快手、斗鱼、虎牙、淘宝直播等各大直播平台都有大量“直播带货”板块,罗永浩直播带货首秀就拿下 亿元的成交额、董明珠直播仅仅 3 小时就完成了 亿元的销售额,更有名气不大的网红一 夜都能卖出几十万的销售额,“直播带货”可谓是炙手可热。但是,网红“直播带货”市场背后存在众多乱象。一是虚假宣传泛滥,有些本质上就是虚假广告;二是产品质量不过关,假货泛滥;网红对产品并未亲身体验,消费者本应享 有与所支付对价相称的产品或服务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商品同质化明显,部分带货的广告色彩 太强,参考价值低,所选产品的质量存在问题等;四是消费者投诉维权难。在“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往往在“全网最低价”“限量秒杀”等言语的诱惑下盲目消费、冲动消费,发现上当之后缺乏维权手段,甚至在提出正当维权诉求后还被自己的偶像拉黑、屏蔽。研究直播带货有关的法律问题,有利于完善我国对于直播带货这种新模式的法律认定以及法律的保护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避免让图谋不轨之人钻法律的空子。其次,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让消费者即使买到了质量有问题的商品,能更便捷、及时的追责,权益能尽快的得到保护,而不是各方主体对互相“踢皮球”。二、国内研究现状“直播带货”是一种新兴的电商交易模式。目前,对于网红“直播带货”法律性质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大致有三种观点:一是网红“直播带货”不是一个新的现象,“网红”在“直播带货”中所发挥的作用与传统明星等具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所发挥的广告代言效应有很多共同点,网红“直播带货”完全符合《广告法》关于商业广告的认定条件,网红应当履行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二是网红“直播带货”属于电商交易模式,不属于商业广告,不适用《广告法》规范。主要理由是:网红“直播带货”模式等同于线下商场售货员现场推销,而线下售货员现场的推销行为在执法实践中不被认定为商业广告,根据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网红“直播带货”不属于《广告法》调整的范畴。三是网红“直播带货”是具有强烈商业广告色彩的电子商务活动,但是又具有传统商业广告所不具有的一系列特征,比如社交互动性、直观的体验性和明显的交易属性等。同时,网红在“直播带货”时与商家及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不一致。因此,直播带货的认定还存在分歧。在我国,直播带货的模式多种多样,有的店家自己就是主播,为自己家的产品代言,自产自销,那么主播就是销售者没有疑问,应当承担商品质量带来的法律责任;有的店家请来网红、明星等为自己家的产品直播代销,明星、网红根据货物的销售额提取佣金,此时,这些网红明星是否属于销售者,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的店家作为老板,长期聘请明星、网红等作为主播为自己家货物直播销售,这样的话,商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又如何认定。并且在直播带货中,虽然有明星,但是大大小小的网红才是直播带货的主力军。那网红在直播带货的性质该如何认定。网红虽然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明星,但是毋庸置疑,能力强的网红其影响力不输明星。因此,我们是否要将“网红”带货纳入明星、名人代言范围内;还是对这种新的宣传方式需要引入相关法律来进行规制。在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往往会受到主播个人知名度影响,一些消费者对于主播个人情感影响,忽略了商品本身的质量,产生了冲动消费或者遇到了商品质量问题等等问题,消费者面临着直播平台、电商经营者、主播、消费者协会、有关行政部门、法院诉讼等多种途径进行维权,但途径多不代表消费者维权效果好,消费者经常会遇到“九龙治水”的问题,各责任人之间相互推诿,互踢皮球,都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最终部分消费者由于损失小或者维权花费的时间、金钱成本过高等原因放弃。对于遇到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到底应当如何维权。三、国外研究状况关于国外的直播带货,也是由国内的风潮传入海外的。国外的直播带货虽然也存在,但只属于刚兴起阶段,并没有发展起来。我国在这新型的交易模式中独树一帜,走在世界的前沿。因此,需要我国不断的总结经验,不断的完善。
关于网络直播的论文
现在网络直播行业火热,出现了主播平台、网红等新名词。在此,我为大家准备好了关于网络直播的论文,一起来学习吧!
摘要: 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途径,近两年来成为一种大热的现象,笔者以主播和观众两个群体为切入点,分析了网络直播参与者背后的心理动力,发现主播和观众在互动中主要受自我表达欲望的驱使。并在最后讨论了如何引导网络直播健康发展,从而消减其对参与者心理的消极影响。
关键词: 网络直播;自我表达;卷入度;孤独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智能终端的普及,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所谓的网络直播应运而生。通过在现场架设独立的信号采集设备(音频+视频)导入导播端(导播设备或平台),再通过网络上传至服务器,发布至网址供人观看。其又可分为“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和“实录性质的网络直播”,前者常见的就是各类主播通过镜头唱歌、模仿、脱口秀以及动作表演等,而后者则是各类会议、活动或事件的网络直播。网络直播无疑是近期的热点之一。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直播内容也已扩展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观众们总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 家,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两亿。其中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 万,同步进行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000 个[1]。本文主要探讨“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参与者背后的心理动力。
一、网络主播的心理动力分析
直播网站由用户创建内容(User-Gennerated Content,UGC),成为网络主播的门槛非常之低,只需要简单的摄像头与麦克风,“主播”们即可创建自己的“房间”(类似于聊天室),向观众实时分享自己的生活。
主播们以观众的“礼物”来获取报酬,但经济报酬绝不是主播们进行“表演”的唯一动力。据笔者访谈的一位网络主播表示,“每当系统提示有新观众进入我的房间,就会觉得自己更加受到关注”,这一心理状态很具代表性。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的个体自我呈现方式,其用户也大多数以青少年为主,这一群体普遍具有很强的自我意识,倾向于积极寻求社会认同,引起他人关注[2],网络直播给了他们展示自我的平台。较之文字表达为主的社交渠道――如微博等,直播的方式更加直观,自我展示的方式更为立体多样,因此受到欢迎。
除去以网络直播为生的专职主播,直播平台上还存在着大量的“业余”主播,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普通的社会角色,如学生、白领、工人。但在直播平台上,很多主播在“粉丝”的关注中感到自我价值获得了提升,有被访谈的主播声称,“坐到摄像头前,我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仿佛突然由龙套变成了主角。”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自我实现”视为人的最高需求,而对于一些主播来说,通过网络直播能够或多或少地实现自我。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自我展示失败可能会造成自尊心下降等不良后果,但在网络直播中,这些失败的压力很大程度上被消解了。已有诸多心理学研究表明:匿名情况下人们的言谈和行为会超越平时的规范[3]。而主播和观众之间的互动沟通大多数情况下是匿名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直播的参与者更加自由开放地讨论某些话题,同时越轨行为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开放性出现,比如某些主播在直播时打色情擦边球,或表演一些猎奇的内容。
二、观众的心理动力分析
首先,网络直播中主播与观众的互动形式提升了观众的心理卷入度。卷入度(involvement)这一概念最先由学者库拉格曼(Herbert,)提出,也翻译为“参与度”,在传播效果的研究中是一个重要的指标[4]。一般认为,观众的卷入度越高,传播效果就越好。在一个典型直播场景中:主播主动热情地向新进入“房间”的观众打招呼,也会点名向赠送“礼物”的粉丝表示感谢,并满足其一些表演要求,如演唱指定的歌曲。在这里观众不再是单纯的旁观者和内容消费者,而是与主播一起构建直播内容。这种“共同决定”的形式能够调动观众的参与热情,提升观众的注意力,最终使观众更深入地卷入到直播中去。
其次,网络直播中传递的信息容易吸收,减轻了人们的认知资源负担。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获得知识变得极其简单,只需要耗费极少的认知资源,人们就能即刻获得想要的信息,因此大多数网民面对网络传播的信息常常缺乏深刻的理解和记忆。网络直播的形式恰好满足了这一需要:主播形象立体生动,大多用口语传递内容。对于观众来说,欣赏和参与网络直播消耗的精力非常之少,又有足够的娱乐性来排解无聊感。
再次,观众能够察觉到其他人的存在,这有效地排解了孤独感。网络直播的“房间”大多会标示观众人数;在主播表演时,观众之间也能进行一些交流,这些设置都能够让观众产生一种群体归属感。对共同主播内容的兴趣,也能使爱好相似的观众聚集到一起,以产生更多的话题。因此虽然有些直播非常无趣,有时却能聚集起大批的观众对其进行评论。这种集体评论(网络称之为“吐槽”)模式既满足了观众的表达欲望,这些评论反之成为了直播内容的一部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最后,网络主播对自身生活的袒露,满足了观众的窥探欲望。精神分析学家卡伦霍妮曾指出,人一生下来就处于一个看不见、充满敌意的'世界里,有着不安全的恐惧,这种不安全感又导致了焦虑。所以,“窥探欲”属于某种自我保护的需要,也可以说是人类的本能。在网络直播出现之前,窥探别人的生活有悖于社会道德伦理,因此处于被压抑的状态。但网络直播将窥探上升为光明正大的行为,主播们直播自己吃饭,逛街,甚至睡觉,这些原本属于个人私密的内容对观众来说有着强烈的吸引力。
三、结语
虽然主播与观众参与网络直播的动力并不相同,然而双方的互动却构成了网络直播的核心,观众对主播表演的内容做出积极或消极的回应,而主播会更加频繁地表演观众喜闻乐见的“情节”。根据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及时的反馈对强化行为至关重要,而直播平台能够保证观众和主播之间的反馈是即时有效的,双方的互动也促进了直播行为的持续。
网络直播的出现,满足了参与者的心理需求,但其野蛮生长很容易出现乱象,截止目前,已有多起关于网络直播的负面新闻出现[5]。直播本是为追求个性化的声音而出现,但当观众开始盲目追捧主播,主播开始盲目讨好观众,就会陷入到所谓的“群体迷思”中去。
因此,在需要外部监管的同时,主播与观众也应维持良性的互动;主播以自己的才艺去吸引观众,而非哗众取宠,观众对不健康的直播内容应及时举报,而非拍手叫好,双方共同构建出健康的直播环境,才能促使网络直播这一新兴事物持续发展。(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苏红宇.网络直播:烧钱背后危机四伏.经济[J].2016(16):50-53
[2]赵亮.青少年学生的网络心理表现及其疏导.教学与管理[J].2012(36):61-62
[3]王礼申.去个体化效应――群体偏差行为的心理学解释.科协论坛[J].2009(6):72
[4]胡晓云,徐芳.关于卷入度(involvement)问题研究的追踪溯源.广告研究[J].2006(1):22-26
[5]张F.热闹的“网红”:网络直播平台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中国记者[J].2016(5):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