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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期刊的出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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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期刊的出版模式

第一级-T类:特种刊物论文,指在《SCIENCE》和《NATURE》两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第二级-A类:权威核心刊物论文,指被国际通用的SCIE、EI、ISTP、SSCI以及A&HCI检索系统所收录的论文(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检索为准),或同一学科在国内具有权威影响的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论文不含报道性综述、摘要、消息等。 第三级-B类:重要核心刊物论文,指在国外核心期刊上刊登的论文(见《国外科技核心期刊手册》)或在国内同一学科的中文核心期刊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第四级-C类:一般核心刊物论文,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图书馆2004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第五级-D类:一般公开刊物论文,指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有期刊号“CN”“ISSN” ,有邮发代号)发表的论文。 第六级-E类:受限公开刊物论文,指在国内公开发行的但受发行限制的刊物上(仅有期刊号、无邮发代号)发表的论文。 (3)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分为三个级别(类): 内部刊物必须为教育部门主办,以主办单位级别分为:第七级-国家级内刊(中国教育学会及其专委会、教育部等自办刊物),第八级-省级内刊,第九级-区级内刊。 (4)学术会议论文的分类: ①参加国际性学术组织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且论文作者之一做会议发言,收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有书刊号)的论文,确定为第四级(C类)。未发言的确定为第五级(D类)。 ②参加全国性学术组织举办的全国学术会议,且论文作者之一做会议发言,收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有书刊号)的论文,确定为第五级(D类)。未发言的确定为第六级(E类)。 ③参加省级学术会议,且论文作者之一做会议发言,收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有书刊号)的论文,确定为E类。未发言的确定为区级内刊。 (5)凡收录于教育出版社、书号为“ISBN”类论文专集(或其它刊物)的与教育教学相关论文,凭发表原件按区级内刊折半计分。 (6)非正常周期出版的刊物的认定 各级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综合版、专辑”等上发表的论文,有期刊号的,包括列入北大核心期刊目录的刊物,以期刊主办单位确定为相应级别内部刊物折半计分。 (7)下列情况一般不作为学术论文对待: ①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非密切相关的文章,如评论、文摘、短篇报道、科普文章、文艺、新闻等作品,以及会议简报、动态、讲座等资料性质的材料; ②刊号中含有H、HK等由香港出版发行且未被认定准许或不能确定是否准许在大陆公开发行的刊物;

《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是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ISTIC)受国家科技部委托,按照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期刊引证报告》(JCR)的模式,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结合中国科技期刊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在中国出版的1405种科技期刊作为统计源期刊,选择了总被引频次、影响因子、平均引用率、基金资助论文比例等十几种期刊评价指标,利用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十几年积累的丰富数据,编辑出版了《2001年度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这对中国广大科技工作者、期刊编辑部和科研管理部门能够快速地评价期刊,客观准确地选择和利用期刊提供了依据,也为广大科研人员和科技期刊客观了解自身的学术影响力,提供了公正、合理、客观、科学的评价依据。

科技期刊是一种发表自然科学及技术的杂志。按出版内容,出版方式,出版周期等多种方式发行。其主要特征有:连续性,时效性,创新性,渗透性等。

定义

期刊又名杂志,是定期或不定期的出版物。每期版式基本相同,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年、月顺序编号出版。有专业性和综合性两类。

期刊一般具备以下要素:

(1)有统一和相对固定的刊名;

(2)定期或不定期出版,刊期在一日以上,一年以内,连续出版;

(3)有相对固定的版式;

(4)刊载多个作者,多篇文章,文章独立而不依附其他出版物的文章,按期发行;

(5)一般有卷、期货出版年、月。

科技期刊的主要特征

(1)连续性:定期出版,具有连续性,出版内容能历史地、系统地反映某一学科、某一研究课题的发展过程。

(2)选择性:各篇文章内容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读者在阅读时存在一定的选择性,可以随时翻阅。

(3)时效性:文章内容要求新、求快、求好。

(4)稳定性:有固定的作者和读者。

(5)创新性:内容要求新,介绍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观点、新进展、新理论。

(6)深透性:科技期刊的文章具有一定的深度。

(7)复杂性:文章插图、公式、外文符号较多,排版难度较大。

科技期刊分类

(1)按期刊内容分类:综合性期刊、学术性期刊、技术性期刊、检索性期刊、科普性期刊。

(2)按出版方式分类:正规期刊、非正规期刊。[1]

(3)按期刊文献产生顺序分类:一次文献期刊、二次文献期刊、三次文献期刊。

(4)按期刊主管部门分类:全国性期刊、地方性期刊。

(5)按出版周期分类:可分为周刊、旬刊、半月刊、月刊、双月刊、季刊、半年刊,还有少数一年出版5期、20期的期刊。

(6)按载体形式分类:可分为印刷型期刊、缩微型期刊、声像磁盘型期刊、机读型期刊等。

(7)按刊登文章的写作方式的不同分类:分为著作类期刊、译文类期刊、文摘类期刊。

你好,统计源期刊跟科技核心期刊是一回事。核心期刊分为中文核心和科技核心。中文核心是《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由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持。 科技核心全称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亦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是CSTPCD的数据来源,通过中国科技期刊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对期刊学术质量的考核,CSTPCD每年对收录期刊的范围进行调整。

大科技期刊出版社

《硅谷》,《科技资讯》,《科技创业月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海南的大科技杂志社的《大科技》,半月刊,上半月是《大科技-科学之迷》下半月是《大科技-百科新说》《军事文摘 科学少年》

科技

社会上习惯于把科学和技术连在一起,统称为"科技"。实际二者既有密切联系,又有重要区别。

华东科技期刊出版社

一般的省级期刊,《华东科技》《无线互联科技》《硅谷》《科技传播》等都是科技类的期刊知网万方全文收录的——中州期刊联盟

华东科技杂志不是核心期刊。最新的2011版中文核心目录你可以去教育大论文下载中心下载,教育大论文下载中心已经根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年版)》(没有2012版,是2011版)原书手工整理好了,提供PDF以及WORD格式文件下载,你去下载吧,看看就知道那些杂志是核心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科技资讯》

《华东科技》,《价值工程》,《科技创新与应用》这些都可以啊,不过你要自己投稿的话,采纳率还是比较低的,现在杂志社比较坑。我朋友上次是找学位论文网直接的,也就花了个版面费多一点,你也可以去试试

正式出版的期刊

国家级正规刊物比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都是

截止到2001年底,我国有期刊8889种,这些期刊都是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配发国内统一刊号的。凡获得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均为正式出版物。 扩展资料 所谓CN 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该类刊物的.刊号均标注有 CN 字 母,人们习惯称之为 CN 类刊物。 值得注意的是,CN期刊为我国当前鉴定期刊真伪的唯一标准。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期刊都应具备CN刊号。

正式出版的图书通常有书号即ISBN号,还要有CIP数据。正式出版的期刊通常有国际统一刊号即ISSN号和国内统一刊号即CN号,部分通过邮局发行的期刊还有邮发代号。评职称的论文必须发表在正规合法期刊上,希望能帮到您。

考古学报属于正式出版发行期刊。

《考古学报》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公开发行的优秀期刊,考古学报杂志具有正规的双刊号,其中国内统一刊号:CN11-1209/K,国际刊号:ISSN0453-2902。考古学报杂志社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主办。自创刊以来,被公认誉为具有业内影响力的杂志之一。

考古学报并获中国优秀期刊奖,现中国期刊网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

考古学报历史:

考古学报创建于1936年,已经有多年历史,是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具有双刊号的期刊。主办单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它的国际刊号是0453-2902国内刊号是11-1209/K,复合影响因子为。主要栏目有:田野考古发掘与调查、考古与科技、考古学家、考古学史、学术动态等

科技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条管理范围委机关各厅、司、局、室,机关党委,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和主管的群众团体(以下简称委属单位)创办的具有固定刊名、刊期、年卷或年月顺序编号、印刷成册的正式期刊和内部准印证期刊。第二条方针科技期刊编辑出版工作必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守国家的科技、出版政策和法规。第三条办刊条件1.有明确的办刊宗旨、编辑方针和报道范围。2.有健全的编辑部。编辑人员按任务定编,一般专职编辑人员,季刊不少于3人,双月刊不少于5人,月刊不少于7人。此外,还要配备必要的编务人员。3.有固定的出版、印刷、发行和必要的经费及物质条件。第四条管理职责1.各主办单位应有一名负责同志主管期刊管理工作,负责对期刊进行质量监督,在政治上、技术上、保密工作等方面严格把关。2.主办单位每年要对期刊进行一次全面质量审读,并写出审读报告,送交办公厅和科技信息司。3.国家科委各级行政部门主办的期刊、报纸,应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以编辑部的名义开展工作。报刊内不得出现“国家科委主办或主管”的字样。主办单位应对各自主办的报刊严格管理,监督报刊编辑部不得擅自以主办单位、更不得以国家科委名义开展活动。第五条合作办刊1.如确有必要,委属单位可与外单位合作办刊。编辑部设在委内单位的,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办理申报手续。编辑部设在委外单位的,由委外单位通过其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申报。2.编辑部设在委内单位的,主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编辑部的管理。编辑部设在委外单位的,委内主办单位原则上应有专人参与期刊的编辑、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对期刊的监督把关,不得仅派“挂名”编委。第六条申报程序1.由办公厅和科技信息司具体承担科技期刊的管理职能。2.创办正式期刊,由主办单位写出申请报告,送科技信息司审核同意后,填写《科学技术期刊申请表》,经办公厅审核同意后报主管委领导审批。3.创办非正式期刊,由主办单位向科技信息司提出申请,科技信息司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厅审批。4.已办期刊变更刊名、文种、登记地、增刊等事项,按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办理。5.每年5月、12月集中两次办理申报手续。第七条未尽事宜,参照《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办理。第八条本办法由办公厅和科技信息司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科技期刊版面设计与处理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规范性原则;艺术性原则;科学性原则.以期达到部分与整体、内容与形式的高度和谐统一;达到传播科技信息、交流学术思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目的.科技期刊封面设计是一种艺术创造活动,它结合科技期刊所蕴含的科学性特点,通过对封面构成基本要素的排列组合与艺术加工,创造出科技期刊封面的艺术美。科技期刊封面设计艺术性原则除了要求在表达上简洁明了、在构图上具有装饰性外,更强调封面各要素之间的和谐统一,以及设计风格与期刊内容的协调一致。色彩的选择 要端庄、严肃、高雅,体现权威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科学技术期刊的管理,使科技期刊更好地为机械电子工业的科研、生产、教育服务,为机械电子工业科技进步服务,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新闻出版署共同制定的《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和新闻出版署印发的《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机械电子行业的科技期刊,必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方针,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第三条科学技术期刊的出版工作是机械电子工业科学技术工作和出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国家及部的科技方针、政策和科技法律、法规,公布新的科技成就。传播科技信息,交流学术思想,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服务。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科学技术期刊是指有固定刊名、刊期、年卷或年月顺序编号,印刷成册,以报导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连续出版物。根据报导内容、方式、读者对象可分为:(一)综合性期刊。指以报导国家和部的科技方针、政策和科技法律、法规、科技发展动态和科技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期刊。(二)学术性期刊。指以刊登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综合评述为主要内容的期刊。(三)技术性期刊。指以刊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计、新设备、新材料为主要内容的期刊。(四)检索性期刊。指以刊登对原始科技文献经过加工、浓缩,按一定的著录规则编辑而成的目录、文摘、索引为主要内容的期刊。第五条科学技术期刊按其出版形式、发行范围、审批方式的不同分为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两种。正式期刊是指经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家科委批准,并在办刊单位所在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期刊登记证”,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正式期刊包括“公开发行”和“内部发行”两种。“公开发行”的期刊可在国内外公开征订和销售;“内部发行”的期刊只限在国内征订和销售。不能出口和对外交换。非正式期刊是指经部审核批准,并在办刊单位所在地新闻出版部门登记注册,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的期刊。非正式期刊不编入“国内统一刊号”,仅限于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交流经验、交换信息,可收取工本费,但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征订和销售。第二章管理机构和管理范围第六条由部审核报国家科委批准或由部批准的部属研究院所、设计单位、行业归口单位、大专院校和挂靠在机械电子工业部的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中心)主办的全国性正式和非正式科学技术期刊,均由部科学技术司负责统一归口管理。第七条机械电子工业部设科技期刊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期刊办)。期刊办由部机械科技情报研究所和电子科技情报研究所联合组成。期刊办在部科技司的领导下,负责科技期刊的业务管理工作。机械系统科技期刊的具体工作由机械科技情报所办理。电子系统科技期刊的具体工作由电子科技情报所办理。第八条部对科技期刊工作的管理范围为:(一)研究、制定部科技期刊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方针、政策,负责科技期刊的调整和整顿。(二)按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新创办的科技期刊和在办期刊的变动项目进行审核、报批和审查批准工作。(三)负责制定机械电子工业部的科技期刊质量标准和编辑规则,并检查,督促贯彻执行。(四)负责组织从事科技期刊管理、编辑、出版、发行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工作、不断提高办刊人员的业务素质。(五)组织科技期刊评审工作,奖励优秀期刊和优秀办刊人员。(六)负责对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的科技期刊进行查处工作。第三章办刊条件第九条应有明确的办刊宗旨、方针、报导范围和相对固定的读者对象。第十条应有切实负责的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有一位主管科技工作的领导主管期刊工作和保密审查。第十一条应有健全的编辑部。编辑部的专职编辑人员应按任务定编,一般为:月刊不少于7人;双月刊不少于5人;季刊或半年刊不少于3人。也可按编辑每人每年15一20万字的工作量确定人数。并需设一定数量的编务人员。编辑部要有专职主编(或副主编)主持编辑部工作,并对期刊质量负责。专职主编(或副主编)应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并且要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广博的知识面,较高的文字修养和编辑业务水平以及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和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专职编辑必须具备大专或相当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科技专业知识、文字水平和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各期刊是否建立编辑委员会,由各刊自定。

科技期刊的版面设计应当遵循有序性、平衡性、装饰性、和谐性的艺术原则,通过对文稿的合理编排、加工,使文章标题、正文、参考文献、插图等在版面上呈现出形式美的具体形态。

科技期刊要求有序性原则:有序性在版面设计中主要体现为编排格式应当遵从一定的规范。1991年6月5日国家科委、新闻出版署联名颁发的《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就明文规定:“学术期刊应当实施有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法定的计量单位,使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按照这一要求,学术期刊的编排应当正确使用汉语拼音、简化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规范使用术语、缩略语,认真执行数字用法、数字修约及图、表制作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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