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论文代写是一种学术造假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需求方不仅面临着被取消学位或职称等风险,而且一旦出现涉及论文代写的纠纷时,法律将不予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违反了民法很重要的诚实性原则,对社会大众有欺行为。如确认被举报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六)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七)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代写文章,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任何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由国家规定并解释,个人或平台没有解释权。所以,代写文章都属于非法经营,情节严重肯定触犯非法经营罪。
1、代写文章的内容,如果代写的内容不违法,自然也是合法的,如果代写的内容是违法的,代写行为就是违法;2、服务的客户对象,如果客户要写的内容是违法的,在明知对方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还帮别人代写,就是明知故犯。有组织的代写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理解,如果一个行为没有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了比国家规定位阶低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但该国家规定未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并且刑事司法解释也未将该行为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代写论文是违法的。教育部2016年出台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明确了将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从我们当前的法律规定处罚层级来看,对于代写、买卖论文的行为只能由行政规章来处理,刑法是没有办法介入的。论文代写是一种学术造假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需求方不仅面临着被取消学位或职称等风险,而且一旦出现涉及论文代写的纠纷时,法律将不予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无论是提供者还是购买者,参与论文代写,均涉嫌违法违规,一旦被发现,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扩展资料: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应该有一定的作用,不过我个人认为,如果一个人想要造假的话,那么即使你怎样预防他也会造假,如果一个人不想造假的话,那么你即使什么都不做,他也会认认真真的去写论文,我感觉我们不应该在方法上去研究怎样预防造假,而要在教育上改进,我们应该研究的是教学的质量,教育学生的方法,让学生自己认识到,学习到底是为了什么?让他自己觉得造假非常可耻,只有这样才能根除学术造假这种行为。除此之外,鉴别学术造假,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角度去出发:
1、观察论文的数据
其实这是一个最简单辨别论文真假的方法,因为一个用自己真实研究出来的论文,那么它的数据都是经过自己真实去考量的,试想一下,如果研究人员没有去实验、试验、观察或调查,他怎么能有这么多有效的数据呢?仅仅凭编造是不可能编造出来的,即使是编造出来的,也非常容易让人看出来是造假的,所以说,观察数据是有效测量论文真假的一个重要手段,不过他需要很细心的去观察。
2、看论文的撰写
第2点可能就有一定难度了,需要一些有能力的老师才能辨别出来,就是看学生论文的撰写,确切的说就,是看这篇论文论述的观点和数据是否有剽窃他人的?这也需要老师见多识广,或真的拿出一些时间来,排查各类论文,进行对比。
3、对比真实个人经历
最后1点是,我们把论文,全部都研究调查之后,应该对比他真实的个人经历,也就是说,我们看过他的论文,看过他写论文的手法,也调查过他的数据,之后要把这些东西全都合而为一,在对比他这个人的个人经历,看看是否吻合,如果吻合的话,那么这个论文基本就不是造假。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是不犯法,这个是违反学术规范,但并不违法。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
我认为就算把论文的查重率降到20%以下,也不能防止学术造假。那些学术造假的人,还会想尽办法学术造假的,这个策略会影响到我们这些正常写论文的人。
说实话,把论文的查重率降低到20%以下,是一种矫枉过正的行为。如果论文的选题是社会调研类的还好,但如果是学术研究的话,那么辛苦写的论文就很有可能会因为查重不达标,而不通过。
因为论文的论据就也算在查重率里面,不要说20%以下的查重率,就算50%以下的查重率都很难达到。为了让论文通过,有的人可能会选择写那种狗屁不通的论文。
而那些想要学术造假的人,也有办法在查重率在20%以下的时候抄别人的。很多学术造假的人,就是因为没有自己的想法,想偷懒才会这么做的。那么查重率降低,顶多是增大了他们造假的成本,但并不会影响他们造假的本质,因为这没有办法让他们突然间脑子里面有东西。
作为一个大四的学生,下半年就要写论文了,所以在听到高校要求论文查重率在20%以下的时候,我惊呆了,毕竟原来的查重率没有那么高。而我要写的论文主题是关于是研究某位作家的,在论文中肯定会列举一些文学作品作为论据,论据多了就容易查重率超标。
个人感觉如果论文查重率真的降到了20%以下的话,大部分认真写论文也没有办法通过。学术造假确实挺让人讨厌的,但我希望能有一种不影响认真写论文的人的规则。
论文降重修改方法:
论文查重机理是以模糊算法,分段检测,相同或相似作为重复依据(检测阈值大约为5%,段落中重复内容低于5%,不会被标红),而表格则是采用相似相重原则,所以这决定了我们再降重方式上的有所不同。其实很多方法已经被说的很多了,但是不管什么方法,不变的核心的就是:看起来和之前重复的文字已经不像了。所以其实降重是对文字应用水平有一定要求的。下面分享几种有效的论文降重方法!
1、替换词法
这个方法听起来简单但是也是需要技巧的,需要摸清规律。比如哪些词可替换,哪些词不能替换?在什么位置使用替换词最为合适首先关键词是一定不能动的,关键词一变,论文的主题也就变了,所以我们需要在非关键词上做手脚。在去除关键词位置后,句子中的其它位置的选取十分重要,位置是否得当会决定降重的结果是否有效。替换位置最好是选取以句子开端为第一个字开始算至少保证每隔7个字使用一次替换词,当然在有关键词的句子中则需更短。
举例:
改前:专心是提高学习效率的有效方法广大教育研配搜究迟岁者发现,在学习中越是专心的学生拥有越高的学习成绩,而有的学生虽然学习时间很长却因为分心于课本上的其它内容导致学习成绩不理想。锁定关键词:专心、学习效率。下面我们采用替换词法对这两句话进行修改。
改后:专心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越来越多的教育研究数据表明,在学习中更加专心的学生往往能取得更好的学习成绩,而有一些学生即便学习时间较长但是常常因为分心于书中与知识点无关的内容而不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
可以看出关键词是没有被替换的,但是将其他部分词汇已经被替换,这就在不改变句子的意思基础上大大降低了重复率。但是光使用这一方法是不够的,替换词方式的单一使用只能降低部分重复。
2、换语态。
这一方法用在英文论文里也是相当有效的其实这个方法也比较容易,也就句子中主被动语态的互换。这一方法在中文文章里使用得不是很平凡。我在这里简单举个例子,大家稍微理解一下就好:
改前:数据研究表明,服用 Swisse睡眠片可以有效缓解码者睁年轻人的失眠症状。
改为:数据分析发现,服用 Swisse品牌的睡眠片可以使年轻人的失眠得到有效缓解。
3、调换句子顺序。
这一方法与第二点的区别在于不变动句子的语态对句子的顺序进行调换。这一方法是降低重复率比较有效的手段。
举例:
改前:影响睡眠的因素有焦虑、压力、兴奋等,其中当代青年产生更多嫌散睡前的焦虑情绪。
改为:在压力、兴奋、焦虑等对睡眠产生影响的几个因素中,睡前产生更多的焦虑情绪是影响当代青年睡眠的主要因素。
以上3个方法我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每个例子都只采用了单一技巧,且尽量减少对文字的增减,所以看起来比较死板,并且效果不够好。
那么怎样才能使重复率降到最低甚指丛至是0%呢?这就需要运用第四种方法了
4、复述。
这个方法的核心要领就是将文章的重复地方用自己的话语描述一遍,使其“神在形变”,用这个方法时必须至少同时关注重复句的前后两句,将其糅合、转换。这是比较难的技巧,更加耗时耗力,但是这是最有用的方法,运用此方法时也必须将前面三个方法进行穿插使用。
举例:
改前:广告人员认为,只有让受众反复接触同一则广告,他们才有可能记住广告所传播的信息。但同时,广告人员又认为,过多的接触同一则广告也会造成受众的逆反心理,导致厌恶该广告及产品的心理状态。
改为:广告人员认为,要让受众记住某个广告中所传播的内容信息就必须要让受众反复接触该条广告,但是当受众者接触同一条广告过多时又会产生厌恶与逆反心理。
这就是复述,似乎还是这句话,又不像,但意思一样。总之降重并不难,主要在于对文字的把控,对其灵活处理。在文字的增加和减少上也要灵活。
5、图片表格替换
这个方法的核心是基于避开查重系统的检培逗历测识别,对于文章中的某些名词,数据段落适当的进行表格化,或者现有表格图片化,实际操作过程中原有表格的行列要进行互换。这样可以有效的降低重复率。
6、借助智能降重软件
软件运算与人类思维的优势是“专注度高”和“检索量大”,当我们理解了诸多方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总会受各种因素影响而不能很好的运用。蝌蚪论文智能降重软件得益于庞大的数据资源与比对修改指令,系统可以自动根据库中数据对文章标红部分进行有差别修改降重,效率极高。
降重完成后注意要亲自全文检查,结合以上方法进行手动调整稍加润色,这样效果会更好!
举例:
第一次降重:从30%降到12%,然后全文检查调整;
第二次降重:从12%降到8%,全文检查调整,基本合格,提交知网7%。
7、人工降重
此方法用于临近最终交稿时间,重复率实在无法达标的情况下,可以迅速降低论文重复率。但是一定要寻找正规专业的降重机构。
完毕!
网上也有很多所谓的降重技巧,比如主动改被动,长句变短句等,都是忽悠人。因为查重的机制在这里,你再怎么主动换被动,长句变短句,重复的内容,是一点都没变,重复率依旧不变,甚至会增加!.我都是找北京译顶科技,他们做润色和翻译做的很好,长期客户了终身满意
当然不违反学术道德啦,国外翻译和润色都是合法合规的,你又不是找人家代写
单纯的解决语言问题,让编辑和读者更好的理解研究成果当然不算违反学术道德,而且国外出版社还是鼓励英语非母语地区的作者先进行论文润色的,比如一些出版社会在小修时如果有语言问题会推荐作者论文润色还推荐一些机构,比较知名如查尔斯沃思Charlesworth,等。但如果,对句子原意进行修改,甚至增加本不是作者成果的内容,就是违反学术道德了,一般正规的润色机构都是在学术道德约束下进行润色的。
不违反,人家又不改你内容啊
违法,论文代写是一种学术造假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需求方不仅面临着被取消学位或职称等风险,而且一旦出现涉及论文代写的纠纷时,法律将不予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违反了民法很重要的诚实性原则,对社会大众有欺行为。如确认被举报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六)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七)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不是,你可以x 选我们来改正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我觉得应该视情况是不是学术不端。诚心为您解答,希望不吝采纳。
学术不端行为包括以下7点,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和拆分发表。学位论文最常见的首先是抄袭,一般通过论文重复率来判定,检测通过后,答辩专家进行进一步审查。其次是造假,改数据改结论等等。硕士学位论文每年都会进行抽检,博士学位论文现在是百分之百检查。所以一定要对自己负责,对导师负责。
随着2015年那场大规模的撤稿事件的全程发酵,论文造假的这个事件也越来越受到相关人员的重视,对于基层一线的医生而言,可能部分医生并不具备识别真假论文的能力,如果有部分医务人员读到了假论文,而又按照假论文里面的东西进行操作,极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那么如何初步的判定一篇论文是否涉嫌造假呢,笔者根据多年写作的经验,假设你第一眼的直觉就觉得某篇文章有问题,你该如何去辨别真伪,需要进行评价的步骤具体如下(所有这些步骤都是基于相应的论文不主动公布原始数据而得出的):第一、看期刊杂志的整体水准如何: 大家身为医务工作者也都知道,要评上高级职称,基本都需要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在相应等级的期刊等级上。而这些杂志里面往往水平相差很大,一般而言,编辑水平越差的杂志,出现问题文章的概率越大,我以辽宁省2015年公布的西医高级职称晋级论文杂志目录为例,里面目录里某个国家级杂志的编辑的一些问题很能说明一些问题。某次,这位杂志的编辑问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为:WHONET 是什么,我都没见过?第二个问题为:生存率拿某年存活的人数除以第一年的人数,这种算法不是错的么,应该是拿当年存活的人数除以剩下存活的人数。这两个问题反映出了一个很危险的现实问题,电脑对面那个人根本不具备审稿件的能力(这种编辑还是在这个国家级杂志社干了有些年头的老员工了),第一个假设你不知道,你可以百度,这个软件就是用来监测医院感染与细菌耐药监测的软件,身为编辑对于常用软件不熟悉,那你怎么审稿;对于第二个问题,这个属于常识性的问题了,按照这位编辑的思路,每一年的生存率都是100%。那么我们国内的期刊的总体水平是呈现出一个什么样的趋势呢,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大学和研究结构主办的核心期刊水准>地方性的核心期刊>正规机构办的国家级期刊(普刊)>一些乱七八糟的盈利性的机构办的国家级杂志>省级期刊(普刊)。这里面我要特别说明下,什么叫一些乱七八糟的盈利性的机构(比如某省的XX研究机构,可能有个备案,但是不是政府组织,也非学术机构分支,就是某个私人机构)如果很不幸,你觉得有问题的文章,恰好掉落在那些笔者举例的那些低水平的杂志期刊里面,这个时候你就需要进行第二步了。 第二数据、结构及其逻辑是否合理: 真论文和假论文最大的区别在于,真的研究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而假的论文,都是先设定好一个结果再去写,这样就会造成一种现象,假论文中的整体结构往往会很完美。比如,笔者见过的某篇文章,里面特意强调了,在整个临床研究的过程中,全程都有医学伦理协会的人跟踪,从而确保患者本人的权利不受侵害,这个实际,在我们国内,很少有哪个医院能够调到如此多的人去进行伦理学的监督,大部分作者都是随意写写(看到上述文章里如此完美的伦理学监督过程,我们要求其出示相应的伦理学批件及医院病案科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方无法提供,因而认定该篇文章高度涉嫌造假,而被退稿):通过了本院医学伦理协会的审核通过,实际上以我们国家的目前的状况,很少有人这么做。其次,假的论文在临床方面可能存在明显的不足,比如在常规用药上,使用的剂量疗程和用法完全不是一般临床医生的用法,而且在相应的细节里面也可能完全背离了临床的相关准则。另外一点是在统计学上面,假论文因为没有原始数据,相应的数据需要编,很多作者统计学基础并不过关,对于一些简单的四格表的卡方检验,往往X2和P值都不对,部分简单的结果,甚至可以手算得出,可以验证,来进行相应文章的证伪。还有部分文章,整个逻辑都不清晰,这点也可以进行辅助相应的判定。 第三仔细观察文章中的细节和充分利用查重网站验证假论文: 因为对于假论文而言,因为是假的所以在某些细节上必然跟真的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必然在细节上面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问题,而细节可以暴露很多问题,这里的问题主要是指随访、问卷和图片这一类的小细节问题。比如,对于未分化甲状腺癌的患者的随访中,没有丢失病例,而且死亡率明显低于常规,在1,3,5年的生存率还能奇高的(本身未分化甲状腺癌的患者一般发现都是晚期,很少有生存时间超过1年的)。图片的话,对于相同专业的医生而言,鉴别起来,可能相对容易,有些作者会讲图片旋转过来用几次,或者P别人的图片(从图片上来看,需要医生科研素养和见识较高)对于杂志社而言,国内即便再烂的杂志社,也会控制抄袭率的,但是一般假论文都是“天下文章一大抄”的产物,根据笔者多年的经验,大部分代笔的“枪手”会以某几篇文章为核心来进行原版的抄袭,此时咱们对于有问题的文章,可以直接利用查重网站进行查,重点看单篇相似度过高的文章,然后将单篇相似度高的文章,与原文进行比对,看看是否存在“抄袭和造假”。 上述步骤仅仅适用于临床医生初步筛选来排除那些假论文,使得自己在阅读文献的时候不至于被假文章误导从而在工作中产生重大失误,但是如何尽量减少假论文的发表,监测的重点仍然在相关科研机构和杂志出版集团。
你好,这是属于学术造假的行为。 学术造假是指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或者伪造、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行为。学术造假首先是一种违背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的表现,是学术领域中学风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产物。针对学术造假的不同表现形式,有专家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由学风不端导致的学生教师急功近利的行为,如论文抄袭、搭车署名、粗制滥造编凑教材等;第二类是利用职务职位和社会影响力占有学术资源,如垄断学术资源、甚至侵吞科研经费等;第三类是指从法律讲,对知识产权、著作权和发明专利等构成了侵害的行为。 对于第一类行为,应当侧重从规范学术道德方面予以引导,而对第二类和第三类行为,则应执行现有法律规定或有立法,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约束和防范学术造假行为。 很明显网上、微信上贩卖的论文专利属于第三类的学术造假。应该诉诸法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对其进行处罚。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终于出“重典”整治学位论文造假:一旦查实3年内可能将不得再申请学位,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也要受到相应处罚。教育部起草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现论文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3年内不得再申请学位。学位论文作假包括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中,出现买卖、代写或者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除造假学生受处罚外,指导教师未尽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将视情况获暂停招生、取消指导资格、处分直至解聘等处理。针对近年来内部学术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或委托专门机构对论文造假进行调查认定。如果一个学位授予单位出现多起学位论文或连续出现作假情形的,要受到停止或撤销其授予学位资格、核减招生名额等处罚,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单位负责人也要受到问责。 文章涉嫌论文造假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购买飞卖或组织论文论文买卖; (二)由别人写为别人写论文或论文代组织写道; (三)切盗取他人的工作和学术成果; (四)伪造数据; (五)有欺诈论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属于,凡是是抄袭原有论文获得专利,都属于学术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