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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称的美学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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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称的美学研究论文

比如人与人是对称的,人与物就不对称了。

我对美学的认识和理解是:这是一门非常深奥而又纯粹的学问。爱美是人的天性,人人都有爱美的能力,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研究美的能力和天才。审美和美学根本就是两回事,审美本质上是人类的社会生活现象,而美学则是对这种生活现象作哲学的追问。美学最初隶属于哲学,后来才从哲学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从学术的角度来说,美学是跨学科,涉及到哲学、人类学、艺术学等多种学术门类,作为研究,它需要深厚的学术修养,特别是哲学的功底。但现状却是,到处都有美学,美学研究的队伍之庞大和美学著作以及文章之多,让人望洋。有服饰美学、建筑美学、音乐美学、教学美学、文化美学、装饰美学、体育美学等,各种大的美学门类中又可以划分为更为具体的小的美学门类,如体育美学中又具体有足球美学、篮球美学、舞蹈美学、围棋美学等。现在似乎只差“吃饭美学”、“解溲美学”之类的了。但读这些美学论著,我们除了看到一些美学的术语和概念以外,根本就看不到哲学。我们看到,有些甚至写了多本美学专著的学者,对哲学其实一无所知。有的美学论著谈的根本就是一些简单现象以及对现象的体会,不过借用了美学的外表,实际上根本就无深度可言。这里附带谈一下我对实践美学的认识。我认为,实践美学最大限度地发展了马克思《巴黎手稿》中的美学思想,与国内其它美学派别相比,最具有理论阐释功能,但它同样存在严重缺憾。弥补实践美学缺憾的关键,我认为并不是宣布要“超越”或“否定”它——任何想超越和否定它的美学学者,尽可去建立自己的美学体系,而不必靠“超越”、“否定”的舆论迫使实践美学的“引退”——而是实践美学自身的学科定位:它究竟是给审美实践以指导的社会科学美学还是建立在实践哲学基础上的人文思辨美学。目前的实践美学是具有科学品格的,譬如,在对审美发生规律的揭示上,实践美学的科学性是无可替代的;在文化审美价值生成的阐释上,也是有阐释力的,当然需要对“本质力量对象化”所造成的“泛美主义”加以适当限定(详见后文)。但就实践美学的整体学科特征来看,我个人认为,它更接近于思辨美学。实践美学中不仅有“积淀”、“有意味的形式”等难以证真或证伪的思辨概念,而且,“本质力量对象化”、“自然的人化”也成为以实践为本体思辨展开揭示“美的本质”与“规律”的逻辑起点或理论基石。这使实践美学所揭示的美的本质与规律,同样具有极大的审美阐释盲区。 当然,对于思辨的实践美学来说,这并不是缺陷,或许正是其纯正学术品格的体现。譬如说视觉对称美,只是源自人的两眼结构,显然毫无学问深度可言,而如果用思辨的语言,将其解释为“有意味形式”、“自然向人生成”或“实践劳动创造”等等则显然深奥的多。但对于要走向科学的实践美学来说,这却是严重的缺陷,但它并不能靠对现有体系的修补来解决,而是要靠新的体系建构和对“美的规律”的充分揭示来实现。这却是很难的。笔者从事社会科学美学研究,自知才疏识薄,用了几乎15年时间也没有穷尽对“美的规律”的把握。因此,看到有些先生能在一篇论文揭示美的规律,而且附带将真、善、美规律统统网尽,我只有像当年福楼拜对乔·治桑所表示的那样,羡慕之余,只能自愧弗如[7]。 从价值属性谈审美价值 从价值学角度探讨美的本质和规律,正如朱立元先生指出的,的确不是美学新说;但引进价值概念后对美的本质和规律的研究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也是事实。究其原因,我想大半不在美学自身,而在价值学。数十年来,哲学界对价值学深入研究后,竟得出几乎与二千前年柏拉图“美是难得”的同样的结论:价值是哲学理论中“最深奥、最烦难的领域之一”[8]。我这样说,也决没有否定价值学美学的意思,而只是说,美学学者在运用价值概念时要多一些谨慎。像陆梅林先生认为价值是“物的物质属性”的观点,今天在价值学研究中便已被大多数学者所否定。否定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它不符合马克思的“说法”,而是因为其学说本身难以自圆。像商品价值,它“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9],怎么能说成是“物的物质属性”呢?朱立元先生认为价值是“关系范畴”,是目前哲学界较为普遍的观点。我则认为价值的存在论本质是一种系统属性,是一种结构性和获得性系统质,如商品价值,只有在商品交换系统中才存在。当然,不同的价值理论可以共存,彼此间的论争也不属于美学范畴;无论我们引进怎样的价值理论,关键是要能解决美学的理论困境。 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之中同样不应当有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马克思生前虽然在一般语义上用过“价值”概念,但他从未从哲学角度研究过“价值”;马克思著作中的“价值”,主要是经济学的价值。这与西方学术史上哲学“价值学”较经济学“价值学”诞生较晚的轨迹是基本一致的。因此,陆先生所谓“在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看来”云云,是欠严谨的。而朱立元先生引用的马克思那段论“价值”的“经典语录”也有误,“‘价值’这个普遍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因而,这也是‘价值’的种概念”[10],并不是马克思原话,而恰恰是马克思转述他所要批驳的瓦格纳的观点。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的这一“误读”,是十多年前郝晓光先生首先发现并更正的。其后,李德顺先生在他的《价值论》中又有详尽的考证。马克思不同意把“商品价值”作为这种“价值”属概念的原因很清楚,因为这种作为种概念的“价值”实际上是从“使用价值”演绎出来的等值概念,瓦格纳企图用这种推演将“商品价值”变成商品“使用价值”的派生物,以抹煞“商品价值”的特殊社会本质。因而,无论这一表述多么合乎我们对价值的理解,也不能拿来作为马克思对“价值”概念的定义[11]。但十多年来,由于学科隔阂,美学界经常有人将其作为马克思的“价值”定义习惯性地转引,这里顺便更正,以免继续误读下去。 其实,这段话是不是马克思的原话,并不影响它的真理性。李德顺先生自己也认为哲学价值更接近于马克思的“使用价值”,他的“价值”定义也是客体对主体“需求的满足”,属于价值“效用”说。因此,上述“误读”,也不影响朱立元先生对价值和审美价值论述和他对陆梅林先生的批评。而正如朱先生指出的,陆先生同样也认同价值“效用”说,陆先生甚至直接把“使用价值”概念作为“价值”的定义。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价值“效用”说本身有很大的局限性,它既无法涵盖作为价值“特殊”的“商品价值”,更无法充分解释审美价值,尤其是文化审美价值。一些学者在运用效用价值探讨审美价值时,甚至陷入了阐释的循环:客体具有审美价值,所以能满足主体的审美需求;而客体所以具有审美价值,则是因为它能满足主体的审美需求。这样的“美学研究”,确如赵汀阳先生所说,“没有用处”。同时,审美应具有某种程度上的超功利性,这也是各派美学的共识,而效用价值恰恰是指物的功利价值。尽管效用价值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审美价值,但毕竟不应成为审美价值尤其是文化审美价值的主体。正因如此,价值“效用”说使我的审美价值系统研究,遇到难以逾越的障碍。为此,我从马克思劳动二重性观点中受到启发,提出了文化价值与文化效用价值共存的“价值二重性”观点。 大家知道,人类区别于动物本能的文化实践活动,都是自觉的意志行为,都有着既定的实践目的;人类在实践中创造文化客体、创造客体的文化效用价值的同时,也创造了自身和对象的文化价值。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创造力合目的性的付出,体现出主体的文化效应价值;作为具体的实践活动,创造出客体的千差万别的文化效用价值。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从另一方面看,则是对人类创造力本身的确证,它体现出主体的文化价值;作为性质相同的人类创造性活动,它对象化形成客体的文化价值。客体的效用价值不完全等同于主体的效用价值,更不完全等同于主体或客体内含的文化价值。而主体的文化价值对象化为客体的文化价值,并由客体文化价值加以对象性确证,因此,这两者是完全等值的。 明眼人很容易看出,我这里所谓的“文化价值”,就是客体所“对象化”、“物化”的“人的本质力量”,它同样源自《巴黎手稿》,而且应当成为科学的实践美学中应有的概念,因为它既是对“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价值描述,又可以解释文化审美价值的客观性。的确,人们欣赏实践创造文化客体时,主要并不是欣赏它的效用价值,而是欣赏它所内含的主体创造性——人类的力量、技术、学识和智慧。尽管离开效用价值,很多文化客体将失去审美价值,但客体的审美价值却与其效用价值没有直接关系。那些模仿名家足以乱真的赝品,并不影响对外行观众的审美效果,但在行家眼中,它却一文不值,因为其中缺少人类最宝贵的文化独创性。当然,引进“文化价值”概念,并不能完全克服实践美学固有的理论阐释盲区和误区,这不仅因为前文化审美价值和社会审美价值[12]无法由它阐释,而且因为,所有的文化客体皆具有文化价值,但显然并不都具有文化审美价值。这的确是实践美学的一大理论缺憾,甚至连坚持实践美学的杨恩寰先生在承认“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确有混淆“物质生产实践与审美实践”弊端的同时,也认为“这个命题不完全适合表述实践和审美实践”[13]。其实,正象现实的物质实践和审美实践之间并不存在堑沟一样,文化价值与文化审美价值之间也不存在质的绝对差异。差异只存在于文化价值的量的或程度的方面。这个量或程度方面的差异,也就是制约文化价值向文化审美价值转化生成的一种价值差距或价值尺度。 我们知道,人类的文化实践在创造水平上是千差万别的,即使同一主体、同一专业领域中的实践活动,主体每次的文化价值创造或实现水平也是绝不相同的。象同一木匠制作的家俱,其工艺难度和技术发挥水平总是有高下之差异的;象同一作家创作的小说,其形象塑造与语言表达水平也是有优劣之区分的。这些客体所物化的主体创造本质或客观实现的文化价值水平显然是不同的。文化审美价值作为对人的创造性本质的肯定,显然只能以其中价值实现水平最高的客体为审美对象。而作为创作者本身,无论木匠还是作家,通常也是知道这种差异的,他们自己也总是将那些水平最高的作品作为“代表作”,以其为美。而那些大路货、大流作品,寻常价值实现水平的客体,创作者自己也不会宣耀,也不以为美。由“本质力量对象化”所产生的“泛美主义”,便可由这一概念所消除

对称:中轴线左右结构完全一样,就是“对称”。反之,就是“不对称”。对称美,是一种形式。是有规律可循。一般是左右上下对称的排列组合,而美学里面的对称,则可表现为整体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对应和一致:有物体数量的对称,结构的对称。如叶子的叶脉,蝴蝶的翅膀,水果垂直切开,人的骨骼神经、眼睛口鼻……这些被称为对称美,是视觉、心理上产生的审美愉悦,人们看到这些,不会觉得不美,正如你看到阳光明媚、蓝天白云,不会认为不美,这是自然界的魅力所在。非对称美,物体呈现不对称。但是整体视觉上是对称,美学称其为平衡:两边的物体可能是两种不同物体,如一个圆和一个(与圆等量的)三角;也有一种物体左右分布,通过不同大小但数量分布的形状,造成看的时候是对称。如左边很多小飞鸟,右边一艘停泊的大船,当小鸟和船的分布呈现出平衡的时候,这种平衡是力的平衡,它看上去很和谐、很美。当然不是所有符合对称或平衡的条件的都说成“美”,因为“美”的前提还应符合审美心理,视觉形式、精神内涵、读者共鸣等方面,达到真正的人的愉悦,才能称之为“美”。例如,垃圾两边放,本来丑的东西不能说美;无意义的物体,就算排列得很漂亮,也不能说美……对称的形象表现出来稳重、整齐,不对称的形象表现出均衡、和谐如不理解,可以找找“艺术概论”、“美学原理”……

就像你自己说的对称的表现出来的即稳重、又整齐、那么反其道而欣赏不对称也是一样啊,乱而有形,必然有它不对称的深意,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正是如此啊!!!

关于对称的数学研究论文

数学家庭中的一对孪生兄弟――浅谈轴对称图形的应用数学的世界真可谓是浩瀚无比。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面到体。无不蕴藏着丰富的知识。我记得曾经有一句著名的格言:数学比科学大得多,因为它是科学的语言。可想而知,数学的伟大与魅力了吧!然而,在数学的大家庭中。有一对兄弟深深的吸引了我,他们的形状,他们的关系,他们的普遍性,让人觉得他们一直在我们的身边,离我们很近很近。他们就是轴对称图形。轴对称图形是一个一定要沿着某直线折叠后,直线两旁的部分互相重合的图形,之所以说到他们的关系是因为他们两个总是被一条直线所连着,好似一对分不开的兄弟,关系十分的密切。把他们拉在一起的这条直线就是他们的对称轴。当然这条对称轴就像一个公正的法官。左右两边的长度、面积、大小等,都一点儿也不差,唯一不同的就是他们所朝的方向。在数学的课本上,我们看见过他们的身影,我们也接触和了解过他们。但是他们给我印象更多的,却是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所扮演、组成的图形或者可以说是事物。一、生活当中的轴对称图形1、自然界中的轴对称图形当我漫步在街头时,我时常看见飞来飞去的蝴蝶。当一只蝴蝶停留在花朵上,张合着翅膀时,我发现如果将蝴蝶两只触角的中点与尾部相连接,连接好的线段所在的那一条直线就是其对称轴。而右边的翅膀就像是左边的翅膀沿着对称轴翻过去的图形。跟蝴蝶一样是轴对称图形的动物还有很多。比如蜻蜓、飞蛾等。如果到了秋天,远看稻田,金黄的一片,不禁使人感觉到又是一个丰收的季节。就在这个令人喜悦的季节里,我行走在田边的小路上,随手捡起了一片金黄的树叶,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发现其实树叶也有对称轴。如果我们将树叶中间的那根经,当成是其左右两边的对称轴,那将树叶右边部分沿着这条对称轴对折过去,正好与左边的一半树叶重合。2、商标中的轴对称图形有一次,我跟我的家人去中国银行取钱,我无意间发现中国银行的标志也是一个轴对称图形。这个图形的对称轴有两条。第一条是图标中两竖相连接所形成的,而另一条就是方框上下两条横线连接的线段的中点,所在的那一条直线就是其第二条对称轴。和中国银行一样的还有中国联通、中国农业银行以及奔驰汽车等轴对称图形。但是如果大家觉得前面几个例子,平时都没有注意到的话,那么下面说到的这个例子大家肯定熟悉的不得了。这个例子就是商标,我先来举一个吧。平时我最大的兴趣就是吃零食。所以我对“旺旺”这个商标熟悉的不得了。我发现在旺旺这个商标当中,将其头发上的一个中点到两脚脚后跟之间的线段的中点,想连接的线段所在的那一条直线就是其对称轴。也正是这条对称轴将旺旺这个图标分成了相等的两份。像旺旺这样具有对称轴的商标还有很多。比如:五粮液的商标、麦当劳的商标、CONVERSE(匡威)的商标等等。而且这些图形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这也不告诉了我们,只要我们认真、仔细的观察生活,数学的无处不在吗。二、建筑当中的轴对称图形说了生活中较为普通也较常见的轴对称图形后,也应该说说在建筑方面关于轴对称的宏伟建筑了。像我们中国的天安门城楼。如果用线段连接天安门城楼的左右两边,这条线段的中点所在的直线就是对称轴了,这条对称轴不就把天安门城楼分成了相同的两份了吗?法国的埃菲尔铁塔,是法国标志性建筑之一。它的对称轴就是把铁塔底部的两边相连接。连接后的线段的中点与塔尖的点相连接的线段所在那一条直线了。还有一些建筑也利用了轴对称的方法,他们在建筑的前方建了一个很大的水池,使建筑倒映在水中,从而形成了轴对称的效果,也增大了空间,使原本的建筑更美观,更加壮观。像泰姬陵,它不就是建筑与轴对称图形相结合的最好例子吗。在地球的另一边,有一座建筑物深深地影响着整个世界的历史,这座建筑物就是白宫。这是一座位于美国华盛顿的著名行政大楼。白宫著名的背后,轴对称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白宫它的对称轴就是顶部的点与底部左右两边线段的中点,相连接的线段所在的那一条直线。对了,还有我们每个人家里都会有门,一些建筑师为了使门显得更加大气,更加庄重。就把门进行设计,使门的左右两边相同,古代衙门的大门和一些官府府邸的大门也设计成了轴对称的形式。使大门显得更加有气势,愈发显的威严。从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只要懂得轴对称图形,善于利用轴对称图形,就能使轴对称图形溶入到方方面面。三、文学当中的轴对称图形1、文字中的轴对称图形每个人都知道,我们中华民族有着5000年的悠久文化。这么多年的文化所沉淀下来的瑰宝可谓是数不胜数。剪纸是我们民族十分古老的民间艺术之一。就是在这艺术品当中也不乏有轴对称的应用。让我来举个例子吧。我还记得以前我奶奶教我剪繁体的“喜”字时,首先是将红纸对折一下,之后用剪刀在纸上挥舞了一会。打开刚刚对折的纸时,出现了一个“喜”字,当时我看了之后,心里那个高兴啊,惊奇啊,但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现在长大了,我也知道了其实在剪“喜”字的过程当中,也运用了轴对称。还有许多剪纸作品,也正是因为有了轴对称的存在,使其更加精致、美观。当然我们现在所写的简体字中,也有轴对称。如“丰”“目”“尖”等。文字的对称轴较为好找,横一横,竖一竖,基本上就能够找到。其实有时候,对称轴也具有复制的功能,它能够把一个字,分成与其相同的两个字,像“二”如果把它的对称轴当作是第一横的中点和第二横的中点,所连接成的线段所在的直线的话。那么左右两边的图案,不是可以近似的看成两个二吗?此时轴对称就具有复制的功能,但是在我的眼里它还具有另一个功能。就拿这个“一”来说吧。与前面相同,也是画竖下来的对称轴。画好之后,要把这条对称轴当成这个字原有的,那么你就会发现。“一”与这条对称轴就组成了一个“十”字。这就是在我眼里轴对称图形的第二个功能。能够使一个字变成另外一个字。2、文学中的轴对称图形刚刚说的都是文字当中轴对称的应用。那由字所组成的句子呢?其实仔细推敲一下,也有。我记得我以前与同学们都在玩一个游戏,就是一个人说出一句话,另一个人马上就得把这个句子反着读出来。在整个游戏过程当中,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上海自来水来自海上”当我们把这个句子反着读一便时,就会发现它与正着读的语序一模一样。再仔细看一看,这又是一个关于轴对称的应用。这么来说吧,如果我们把“上海自来水来自海上”中的水字不看,那么两个“来”字的中点所在的那一条直线,就可以把这句话分成相等的两等份,这不就证明了句子当中也有轴对称的应用吗?这一系列的例子,也让我们看出了轴对称在文学方面所做出的成就,它能使一些作品更加完美,有画龙点睛的作用。也能使文字变化起来,使句子顺口起来。给文字与句子带来更多的趣味,也给文学添上了十分美丽的一笔。四、奥运当中的轴对称图形2008年北京奥运会即将来临。在这个令全中国人都兴奋起来,令全世界人都以不同形式参与进来的盛会中。我们也不难发现轴对称图形——奥运五环旗。我们可以把奥运五环旗(如图一),黄、绿两环相接触的地方点A与黑环上的点B相连接,此时对称轴就是线段A、B所在的那一条直线。在奥运会上有奥运五环旗当然也会有奥运吉祥物,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吉祥物是奥运福娃。仔细看看我们的奥运福娃不禁让人喜欢的不得了。尤其是福娃晶晶更是惹人喜爱。他的憨厚,他的朴实,无不给人亲近的感觉。图二就是福娃晶晶在举重的画面。如果大家看一下图二这张图片,就会发现如果把这张图片中的点A与下端的点B相连接。那么这条线段所在的那一条直线就是福娃晶晶的对称轴。想不到吧,原来奥运福娃也是轴对称图形。还有在奥运会上,当各国的国旗徐徐上升时,又引发了我对轴对称图形的联想。像英国的国旗,它的对称轴就是国旗上下两边线段的中点,所连成的线段所在的那一条直线。像这样的国旗还有很多。如加拿大国旗、意大利国旗等等。轴对称图形的千变万化,使我眼花缭乱,头晕目眩。在它每一次变化中,都可以发现许多的惊喜。轴对称变化它也无处不在,它存在于各个角落,这也给我们研究它带来了很多的便利。在研究轴对称图形的过程中,我懂得了只有我们用心观察,才能发现数学。只有我们认识数学,在生活中善于利用数学,我们才能将数学溶入到方方面面。而且只有我们将数学溶入到方方面面,我们才能更加好的去研究数学。其实数学的世界真的好大好大。此时我真想将自己变成大山伫立在数学当中。变成流水穿梭与数学之中,化为白云漂浮在数学之中,成为鸟儿翱翔与数学之中。真诚的希望大家用发现美的眼睛,去发现数学!感受数学!

我为我家省电一、问题的提出我们家双休日经常出去旅行,也经常为离开家后是否应该拔掉电热水器插头而争执。妈妈认为应该拔掉插头,否则热水器一直在工作,会耗电。而爸爸认为没有必要拔掉插头,因为电热水器会在水温从设定的75℃降到70℃时即使重新加热,需要耗费的电能很少,如果拔掉插头,回来后又要重新加热,如果室温是15℃,那么重新加热到75℃需要消耗的电能更多,更浪费电。在他们的争执下,我决定自己用数学的方法算出到底谁的说法正确。二、分析与探究通过测量我得知我们家的电热水器可装水300/7L的水,电热水器的功率为1500W,设定温度为75℃,如果水温从75℃变到70℃,热水器会重新加热,∵W=cm△t∴1500t=4200×300/7×5∴t=600s即加热时间为10分钟;如果从15摄氏度的冷水加热到75℃,∵W=cm△t∴1500t=4200×300/7×60∴t=7200s,即需要加热120分钟。如果按照妈妈的想法拔掉插头,那么水温会由75℃变为15℃,在回来后给水加热回75℃需要耗电1500W*2h=3kw*h.也就是说需要耗电3千瓦时。我测得水温降到15℃即水温降低60摄氏度需要4天(电热水器内有保温装置,水降温较慢),则如果不拔掉插头,则若水温降到70℃即降低5℃时加热一次,即每4/(60/5)=1/3天要重新加热一次,所以一天一共加热3次.如果按照爸爸的想法不拔插头,若出去x天,那么一共需要加热3x次,一共加热3x*10=30xmin=.耗电量为*千瓦时.当<3时,即x<4时,不拔掉插头省电。当>3时,即x>4时,拔掉插头省电。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究,我发现爸爸和妈妈的观点都不正确。当我把我的计算过程将给他们听后,他们都不再坚持自己的观点了。从此以后,当我们家要出去4天以内时,我们不用频繁地把热水器插头拔掉,这样可以更加方便生活;当我们要出去4天以上时,我们才把热水器插头拔掉。我们一年内经常两次去外面旅游7天,如果我们不拔掉插头,可以比拔掉插头省*h.别看它小,如果温州的家庭(211万户)都这么做,一年能够省2110000**h.能够省电费(一度电元)*9495000=5032350元,如果用这笔钱去做一些有意义的社会公益活动,如捐赠希望小学,帮助社会福利圆等,在社会上倡导节约意识,何乐而不为呢!但是,这只是针对我们家的电热水器而言,在4天以内不用电热水器时,我们不用频繁地把热水器插头拔掉,当我们要出去4天以上时,把热水器插头拔掉才会省电。但是为了让所有的家庭都能通过公式计算算出自己在什么情况下拔不拔掉插头,我决定再计算一条通式,让所有家庭通过我的通式能正确决定自己该不该拔掉电热水器插头。设电热水器可装水yL的水,电热水器的功率为 pW,设定温度为75℃,水温降到15℃需要a天(电热水器内有保温装置,水降温较慢),如果水温从75℃变到70℃,热水器会重新加热,∵W=cm△t∴Pt=4200×y×5∴t=21000y/Ps即加热时间为350y/P分钟;如果从15摄氏度的冷水加热到75℃,∵W=cm△t∴Pt=4200×y×60∴t=252000y/Ps,即需要加热252000y/P秒。如果按照妈妈的想法拔掉插头,那么水温会由75℃变为15℃,在回来后给水加热回75℃需要耗电W=Pt=P*252000y/P =252000y焦耳,也就是说需要耗电252000y焦耳。我测得水温降到15℃需要a天(电热水器内有保温装置,水降温较慢),则如果不拔掉插头,则若水温降到70℃加热一次,即每a/(60/5)=a/12天要重新加热一次,所以一天一共加热12/a次.如果按照爸爸的想法不拔插头,若出去x天,那么一共需要加热12x/a次,一共加热10*12x/a=120x/amin=7200x/a秒,耗电量为W=Pt=P*7200x/a =7200Px/a焦耳.当252000y <7200Px/a时,拔掉插头省电。当252000y >7200Px/a,不拔掉插头省电即当出去时间x>35ay/P时,拔掉插头。当时间x<35ay/P时,不需拔掉插头。(水温降到15℃需要a天,电热水器可装水yL的水,电热水器的功率为 pW,出去x天)赶快把看看自己家的电热水器的说明书,计算计算以后出去时,出去多久才需要拔掉电热水器的插头吧!这条式子既给了你方便,又帮你省了电。三、问题解决的反思 我觉得生活中处处有数学,只要你平时愿意动动笔,动动脑,那么数学就能很好地服务于我们。同时,数学的学习并不仅仅是局限于课堂,数学在生活中是很有用的,我要认真学好数学,用好数学这门武器,去解决更多的生活问题,为我们的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如果在一个图形上能找到一条直线,将这个图形沿着条直线对这可以使两边完全重合,这样的图形就叫做轴对称图形,这条直线叫做对称轴。如果仔细观察,可以发现飞机是一个标准的轴对称物体,俯视看,它的机翼、机身、机尾都呈左右对称。轴对称使它飞行起来更平稳,如果飞机没有轴对称,那飞行起来就会东倒西歪,那时,还有谁愿意乘飞机呢?再仔细观察,不难发现有许多艺术品也成轴对称。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桥。它算是生活中最常见的艺术品了(应该算艺术品吧),就拿金华的桥来说:通济桥、金虹桥、双龙大桥、河磐桥。个个都呈轴对称。中国的古代建筑就更明显了,古代宫殿,基本上都呈轴对称。再说个有名的:北京城的布局。这可是最典型的轴对称布局了。它以故宫、天安门、人民英雄纪念碑、前门为中轴线成左右对称。将轴对称用在艺术上,能使艺术品看上去更优美。轴对称还是一种生物现象:人的耳、眼、四肢、都是对称生长的。耳的轴对称,使 们听到的声音具有强烈的立体感,还可以确定声源的位置;而眼的对称,可以使 们看物体更准确。可见 们的生活离不开轴对称。数学离 们很近,它体现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们离不开数学,数学,无处不在,上面只是两个极普通的例子,这样的例子根本举不完。 认为,生活中的数学能给人带来更多地发现。

关于“0” 0,可以说是人类最早接触的数了。我们祖先开始只认识没有和有,其中的没有便是0了,那么0是不是没有呢?记得小学里老师曾经说过“任何数减去它本身即等于0,0就表示没有数量。”这样说显然是不正确的。我们都知道,温度计上的0摄氏度表示水的冰点(即一个标准大气压下的冰水混合物的温度),其中的0便是水的固态和液态的区分点。而且在汉字里,0作为零表示的意思就更多了,如:1)零碎;小数目的。2)不够一定单位的数量……至此,我们知道了“没有数量是0,但0不仅仅表示没有数量,还表示固态和液态水的区分点等等。” “任何数除以0即为没有意义。”这是小学至中学老师仍在说的一句关于0的“定论”,当时的除法(小学时)就是将一份分成若干份,求每份有多少。一个整体无法分成0份,即“没有意义”。后来我才了解到a/0中的0可以表示以零为极限的变量(一个变量在变化过程中其绝对值永远小于任意小的已定正数),应等于无穷大(一个变量在变化过程中其绝对值永远大于任意大的已定正数)。从中得到关于0的又一个定理“以零为极限的变量,叫做无穷小”。 “105、203房间、2003年”中,虽都有0的出现,粗“看”差不多;彼此意思却不同。105、2003年中的0指数的空位,不可删去。203房间中的0是分隔“楼(2)”与“房门号(3)”的.爱因斯坦曾说:“要探究一个人或者一切生物存在的意义和目的,宏观上看来,我始终认为是荒唐的。”我想研究一切“存在”的数字,不如先了解0这个“不存在”的数,不至于成为爱因斯坦说的“荒唐”的人。作为一个中学生,我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对0的认识还不够透彻,今后望(包括行动)能在“知识的海洋”中发现“我的新大陆”。

关于美学的研究对象的论文

论历史美学与美育的基本范畴历史美学是以普通美学的一般原理为指导,以历史学中客观存在的审美素材为研究对象,以历史社会美、历史人物美、历史自然美、历史艺术美以及历史著述美等为主要领域,来研究历史美的本质与因素、历史审美与美育、历史美与现实美的关系及其创造等审美关系问题的学科。历史美学与历史学既有联系又有明显不同。历史学为历史美学提供了丰富的材料,历史美学则为历史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崭新的领域,提供了审视历史的另一双眼睛。历史学包含了历史科学和历史美学,历史美学则是历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美育是应用美学理论的教育实践,在具体实施中,既要服从美的规律,又要遵循教育规律。在我们的历史教科书中,美育的内容十分丰富。历史美学可以指导人们自觉地运用历史进行美育。首先,是历史社会美。历史社会美是指历史上顺应社会发展规律,符合人类的、民族的生存与发展方向,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历史发展起一定促进作用的一切历史事物所具有的美。当历史上的一种社会形态或一个国家、一个朝代处于上升阶段,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社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基本适应,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统治者政治清明,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关系基本和谐,这就是一种社会的优美。如西汉前期的文景之治,统治者推行休养生息政策,轻摇薄赋、减轻刑罚,表现了一种清雅恬淡之美。又如唐朝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政治安定,经济发达,文化繁荣,国力强盛,煌煌大唐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表现了一种富丽辉煌之美。历史上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斗争。人类正是在这些斗争中不断地使目的性与规律性相统一,从而推动着历史的前进,创造着历史的壮美。那些代表社会发展趋势的先进阶级、进步力量在斗争中展现出自由自觉的创造力,他们本身是美的。有时候斗争胜利了,正义战胜了邪恶,人民为之欢欣,历史回响着英雄的赞歌。有时候斗争失败了,邪恶吞噬了正义,无数的仁人志士为正义的事业而流血牺牲。他们的精神感人肺腑,他们的失败和牺牲,意味着有价值的、可宝贵的东西被摧毁,表现出悲剧性的崇高美。在他们的身后,树立起人类解放道路上一座座壮美的丰碑。其次,是历史人物美。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历史人物美在历史社会美中据最突出的地位。在中学历史教科书中,历史人物数百个,这是我们进行历史美育的重要内容。历史人物美主要表现于其进步性、人民性、正义性和爱国主义。比如,在中国历史上,伏羲神农教人渔猎耕稼是美的;大禹治水公而忘私三过家门而不入是美的;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顺应历史潮流振国兴邦是美的;商鞅吴起王安石锐意变法革除积弊是美的;陈涉吴广登高一呼解民水火是美的;孔孟老庄以睿智启人教化万民是美的;屈原贾谊李杜苏辛不朽诗文惊天地泣鬼神是美的;苏武持节牧羊、祖逖击楫中流、岳飞英勇抗金、郑成功收复台湾是美的;李时珍遍尝百草著录药典为民除病祛殃是美的;林则徐虎门销烟的壮举是美的,关天培为国尽忠的行为是美的“;六君子”慷慨就义的豪气是美的;孙中山奔走呼号百折不挠的精神是美的;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革命先烈们身上,更集中体现着共产主义的理想之美、大公无私的心灵之美、铿锵豪迈的语言之美、英勇献身的行为之美。这些历史人物是人类社会几千年大浪淘沙产生出来的精英,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着作为人的整体的人格美。我们的历史教科书中还有一些典型的反面人物。他们站在历史潮流的反面,阻碍或延缓历史的进程。他们是丑恶的,是作为真善美的对立物得存于史册的。在历史教学中揭露历史上的丑,反衬历史上的美,是历史美育的重要手段和任务。第三,是历史自然美和艺术美。在我们教科书中有大量的历史自然美和艺术美的材料。历史自然美是指与人类历史进程有关的自然或“第二自然”的美。如那养育人类古老文明的泱泱大河是美的;那宜于耕种的冲积平原是美的;人类制造的最古老的石器工具所具有的曲线和对称是美的。历史艺术美主要是指作为历史知识重要组成部分的工艺史、美术史、音乐史、文学史、建筑史中那些典型代表作品的美,这类内容不胜枚举。第四,是历史著述美。历史著述美是历史美育的重要方面。图文并茂的历史教科书,那精美的插图、生动的文字给人以知识,也给人以美感。历史教师的教学作为一种历史的“述”,也应遵循美的原则,正确处理历史的真与美的关系。历史教师研究历史美学自觉地调动历史审美情感,就能赋予历史以血液、生命和灵魂,给历史教学带来活力和生机,使之感奋人心,陶冶性灵,从而全面实现历史教育的社会功能。

有关于美学学科基础的反思,也有关于美学思维方式的反思,更有关于美学学科体系的反思,最终在90年代演化成为轰轰烈烈的实践美学与后实践美学的论争。这些反思和论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美学学科的发展,但是由于它们都是在“理论美学”的范围内展开的,虽然有着一定的学理价值,但是由于这些美学理论体系的建构都远离了大众的社会生活,无论是实践概念还是生命概念以及生存概念都与大众的美好生活相去甚远,因而我们的美学就不能深入到大众生活之中,不能成为关于大众美好生活的学问。相反,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物质生活的提高,相应的审美意识有所觉醒,这正是美学学科大有作为的时候。基于此,我们呼唤一种立足于建构大众美好生活的美学,一种从理论的框架中走出来,研究广泛存在的生活美学。 一、理论关学的发展历史及其当代困境 美学作为一门自律的学科的诞生源于德国美学家鲍姆加通《美学》一书的出版。在美学发展史上,《美学》的出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自己开始执掌门户,有了自己的研究对象和学科问题。鲍姆加通认为,人的心理活动包括知、情、意三个方面,相应地应该有三门不同的学科来加以研究。研究“知”的学科是逻辑学,研究“意”的学科是伦理学,剩下的“情”也应该有一门独立的学科来加以研究,鲍姆加通把研究“情”的学科定义为美学。在《美学》的开篇中就谈论“美学是感性认识的科学”[1],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比是低级的认识能力,但这种较低级的认识能力也必须有专门的一门学问来加以研究,否则感性认识就没有自己独立的地位。这样,美学也就成了一门有别于哲学、逻辑学和伦理学等的独立学科。美学的独立意味着这个学科有着自己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关于美学体系的理论思考成为美学家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在鲍姆加通之后的德国古典美学阶段,康德和黑格尔对美学的理论体系建构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康德和黑格尔都在鲍姆加通感性学的基础上,以感性作为思考的中心,致力于解决感性与理性的和谐统一问题。他们都立足于各自的哲学立场建构起自己的美学理论。康德在鲍姆加通提供的美学是感性认识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想象力这个中介环节,提出了“审美判断力”问题,建构了其先验哲学的美学体系。他从“审美判断力”出发,重点分析了审美心理机制问题,抓住想象力与其他心理机能的相互组合,阐发了美感与崇高感、趣味与天才等问题。感性与理性的相互统一是他构建自己心理美学理论的核心。黑格尔则把艺术纳入绝对理念发展的历史,将艺术视为理念外化为主体心灵的感性表现,即美作为理念的感性显现经历了一个有序的发展过程。黑格尔根据逻辑与历史相互统一的原则,以艺术美的理念为中心建构了一个庞大而又严谨的理论体系。康德和黑格尔的美学理论体系后来成为中国美学研究的两种主要范式,即审美心理学研究范式和艺术哲学研究范式。再加上古希腊的美学传统对美的本质的构建,即美本质研究范式,这三种美学研究范式就成为后来中国当代美学理论体系建构的典范。 西方现代美学打破了以黑格尔美学为代表的形而上学体系,代之而起的是多元演变的新局面。西方现代美学立足于人本即精神主体来回答美学问题,以人本主义哲学为出发点,张扬个体的感性、本能、欲望、直觉,并将它们上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审美经验问题成为西方现代美学研究的中心课题。以审美的眼光来看待艺术,艺术不过是审美经验外化的产物——审美心理经验是艺术的内在根源,艺术则是审美的外在表现,审美和艺术密不可分。因而我们可以说西方现代美学是以“审美一艺术”为中心课题的。西方现代美学家利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来研究美学,而不像古典美学那样来建构一个宏大的体系。这种消解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方式张扬了美学的精神特质,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审美的本质内涵,例如存在主义对个人审美之谜的揭示,现象学对审美意向性的阐释等都为美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视野和方法。但是由于现代西方美学的发展直接源自于西方现代哲学,而对于大众的审美意识没有给予充分重视,因而只是具有学理的价值,而对于大众的美好生活没有能够提供多少助益。 中国当代美学理论建构的资源直接源自于德国古典美学,因而建构自己的美学理论成为美学家们的首要选择。发生于上世纪50、60年代的“美学大讨论”是为了批判美学研究中的唯心主义,确立美学研究领域里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由于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开创者们对美学学科的论述不多,对于当时的中国的美学家来说就有了可以阐释的空间。这时的美学论争的焦点集中在美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这一非美学问题上。大讨论中有着一个不证自明的真理:凡是认为美是客观的就是唯物主义的,凡是认为美是主观的就是唯心主义的。力争站在唯物主义阵营中是大家的共同取向。这次美学大讨论虽然在当时是最具有解放意义的讨论,但由于他们把复杂的审美现象划归入唯心与唯物的论争,将美学所要研究的问题几乎完全哲学化,因而其学术史的意义并不是很大①。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第二次美学大讨论是50、60年代美学大讨论的延续。各派的美学理论在这一阶段都得到了发展并且树立了实践美学的核心地位。这之后,当代中国美学家们加强了对西方美学理论的翻译工作以及对中国美学史资料的系统整理,为建设科学的、体系化的美学做了多方面的准备。实践美学就是在这种情形下取得中国当代美学话语控制权的。实践美学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康德的主体性哲学结合起来,提出用实践来融合认识论美学的主体和客体的二分状态,用实践活动为美学寻找一个可靠的根基。在此基础上,实践美学将西方古典美学研究的三种范式综合起来,形成一个包容广泛的美学体系。美的本质、审美心理学和艺术论在实践美学中获得了统一。可以说,实践美学达到了理论美学的顶峰。肇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实践美学与后实践美学的论争则可以看作是中国当代美学的第三次论争,在这场论争中,后实践美学的代表人物声称自己所建构的美学体系超越了实践美学,他们以强调感性、个体性和超现实性来反对实践美学的理性、群体性和现实性。而实际上,两者的主要区别只是在于其哲学的起点不同,实践美学以“实践”作为自己的逻辑起点,而后实践美学则以“生命”、“生存”作为自己的逻辑起点。两者的论争实质上是西方古典哲学和西方现代哲学的争执。实践美学依托的是历史唯物主义和康德的主体性哲学,而后实践美学则依托于西方现代的生命哲学和存在主义哲学。在这场论争中,实践美学和后实践美学讨论的焦点都集中在哲学的命题上,二者看似针锋相对,但在美学研究的理性化建构上则可以说是殊途同归。 从中西方美学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出,美学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的建构和艺术审美的研究上,这种从学理分析和美学史资源中寻找美学建构的可能的美学研究方式我们可以称为理论美学。理论美学总是从哲学的高度为美学寻求安身立命之所,极力从理论上论证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价值,对人类审美活动的发生、发展及其特性做出自己的判断和理解从而建构自己的理论体系。 与积极建构理论美学大厦相对应的是美学家们对大众审美实践的漠视。这种漠视使得理论美学的建构一直在“高空运作”,而借助哲学话语权建构起来的堂皇的美学理论与人民大众的现实审美活动几乎毫无关系。因而,理论美学在当代的发展遇到了困境: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时代背景的变化,当前,发展的重要性超越了启蒙,美学的工作中心亟待转移,即美学首先应该积极地介入到大众生活之中,成为建构大众美好和谐生活的学问,而不应该再囿于概念化的范畴内自娱自乐;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建构理论美学的学者们远离了大众生活,躲在书斋里闭门造车,建构了一个个美学体系,而实际上,这些体系对于大众的现实生活却无关痛痒,这种美学与生活隔离的状况使得理论美学成为无源之水。因而我们呼唤美学介入生活,在大众的生活中发挥美学应该具有的社会功能。 二、大众审美意识的兴起与生活关学的建立 理论美学的发展历史揭示了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但是由于“美学家只在美学史资源中讨生活,他们满足于根据已有的理论提出新的理论;满足于在逻辑自足中建立各种理论体系,其眼光始终只盯着书本,思想神游于观念王国,没有去关心比观念、逻辑更为根本、更为丰富生动的现实生活本身,没有去研究身边正在发生着的大众审美事实。”[2]因而,美学研究就在逻辑、概念里兜圈子,美学家的这种自娱自乐的努力只能够满足自己的“美学话语权”的建立而不能被广大的群众所接受,广大的群众不知道美学究竟为何物,不理解美学与他们美好生活有什么关系,不了解美学的存在究竟对自己有什么价值。 美学研究远离大众的倾向遭到了一些青年美学家的批评①,这些批评的确击中了理论美学的要害,美学如果不走出纯理论的“象牙塔”就不能真正的被广大群众所接受,而作为一门人文学科,如果与人们的现实生活无关痛痒、不能解决现实问题就不会有生命的活力。因而美学走向大众,走向生活是其理论创新的一条新的途径。我们将这种走出理论体系建构的走向大众生活的美学称为“生活美学”。“生活美学”并不是一门新的美学建构方式,它实质上是深入到大众中去、解决大众生活审美难题的应用美学。 美学走向生活或者说“生活美学”的提出是否就是要研究日常生活中的感性审美问题呢?这就牵涉到“生活美学”与“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的区别。“生活美学”和“日常生活审美化”都立足于大众生活本身的审美,都是对理论美学的一种反驳与修正。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首先审美主体是不同的。生活美学立足于大众的现实生活,全体大众是“生活美学”的审美主体;而“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的审美主体是发达城市生活中的中产阶级,他们拥有相当充足的金钱,因而在物质极为丰富的发达城市中可以找到他们审美的领地,这只是一部分有钱人的美学。其次是审美活动的出发点不同。“生活美学”的出发点是大众生活中的现实审美现象,并以大众生活的艺术化、大众生活的幸福和谐为最终目标。而“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的出发点是审美的感官享受和物质刺激,它建立在丰裕的物质生活基础之上,是被物质商品所包围的“消费社会”的产物。最后是审美活动的价值归依不同。“生活美学”所追求的是人生的艺术化,以造福大众的现实生活为价值归依,它是由日常的物质生活向精神生活的升华,是由日常生活的“实用”层面向“艺术”层面的过渡,是由功利实用的劳动向本真存在的澄明境界的提升;而“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则以直接表征物质满足的享乐的快感为价值归依,它是物质生活扬弃精神生活的“大跃进”,是“消费社会”的审美价值观,是以“审美”为幌子、以“感官享乐”为本质的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的理论变相。它最终以“技术”来统领审美,审美的人变成了物化的人。 立足于大众立场的“生活美学”关注大众日常生活中的审美问题。大众日常生活是非常广泛的,既包括物质生活,也包括精神生活,而生活美学的主旨就是要把美学渗透到大众的日常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中,关注他们的物质生活以及精神生活中的审美问题。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自己身体的美化、注重自己生活环境的美化,从中获得一种舒心的享受;在人们的日常劳动中,劳动者体会到劳动创造所带来的快乐,这些都是生活美学所关注的问题。在大众的精神生活领域,美学要担当起培养大众的审美情趣、提高人的道德素养和丰富人的情感世界并且弘扬积极的人生价值观、引导健康的娱乐消费方向的任务。这些任务的实现就要求美学关注大众的现实生活、关注大众的审美心理的发展。美学应该逐渐渗透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之中。应该讲,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美的追求是普遍的:从美容美发、服饰、家居装修、旅游再到生活饮食等各个方面。这种审美追求可以说永无止境。大众审美意识的兴起无疑为生活美学的大展身手创造了舞台,这就需要美学超越只关心理论的传统,深入到大众生活之中,协助大众提高自己的审美修养和审美趣味。大众的审美意识兴起的时代也正是美学应该大有作为的时代。没有现实基础的学科会缺少持久的生命力,美学首先要找到其现实的立足点才能在学理上有所发展。如果美学家没有看到美学的现实的生命力而仍旧在形而上学的“迷宫”中奢谈审美的精神性、超越性、个体性和无功利性,这岂不是美学的不幸抑或美学家的悲哀?因而我们的美学发展要呼唤一种立足于大众立场的现实主义,而不能仅在理论的超越境界里沾沾自喜。 三、理论关学与生活美学要互补 从系统性和体系性出发,理论美学坚持对美学进行学理分析,探讨审美活动产生的逻辑前提,在此基础上提出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并给予自己的解答,这对美学这门学科的发展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任何一门学科的建立,首要的任务就是确立自己的研究对象并给予理论上的分析,美学当然也不例外。这种学理分析的重要性在于确立了美学的自律,使美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成为可能。但是一味地追求理论化、思辨化使得美学这门研究人类感性的学科越来越远离人类的现实生活而成为一门“玄学”。中国当代美学的发展就显示了这个趋势。近20年来中国美学学科的所谓创新也常常超越了美学自身的范围,无论是实践美学话语权的建立还是后实践美学对实践美学的辩驳,其实都是哲学思想的论争在美学领域中的表现。美学理论家不愿意从具体的审美现象出发而热衷于从哲学入手来探讨美学的逻辑起点和美学的基本问题,以哲学修养和逻辑修养的高下来争取美学理论建构的话语权。理论可谓层出不穷,但是美学和人民大众的现实生活的隔膜却依然有增无减。 伴随中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大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大众以不同的方式在追求着美:建筑装潢、室内装修、美容美发、环境绿化、花卉修剪、影视娱乐等等与审美相关的一些行业都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从社会大众的审美实践来看,我们的美学正是应该大有作为的时候,而现实的美学研究却是令人失望的。中国当代美学要走出困境,重新获得自己应该具有的学术地位,就应该积极地介入到现实生活中去,从现实生活中获得自身发展所需要的养分,拓宽自己的学科领域,展示美学学科积极介入社会的价值;当然,在面向现实生活的同时,美学也不应该忽视学科自身的理论建设,即美学要在当下的学术语境中不断地寻求理论的创新、发展和突破。这样,美学一方面做好了学科自身的理论建设,另一方面又积极地介入到现实生活中去,就使美学能够在学理和生活两个方面相得益彰。 美学是一门“形而上”和“形而下”兼有的学科,它一方面要在“形而上”的层面探讨美学的学理价值,另一方面又必须在“形而下”的层面探讨大众的现实审美。它并不是一门社会应用学科,而是一门人文学科,这就要求它必须以人为本,追求其超越性和自由精神。各种社会生活中应用美学的发展最终还需要理论美学的成果来支持,而理论美学的研究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立足于现实的审美实践和审美经验,在现实审美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提升和概括,从而形成具有学科形态的美学理论。反过来,这些具有学科形态的美学理论又能够指导现实的审美实践,从而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因而美学研究应该面向多元:既要研究现实生活中的美学问题,又要研究具有理论形态的美学问题。事实上,生活美学是理论美学的源头,理论美学的理论来自于现实生活中的审美经验,而生活美学又给理论美学提供丰富的审美例证,没有生活美学支持的理论美学是“有学无美”的,没有理论支持的生活美学是“有美无学”的。美学要发展,要取得突破,就必须面向多元,将立足于大众审美的生活美学和立足于学科建设的理论美学统一起来,给生活美学寻找理论依据,给理论美学寻找现实依据。 总之,美学要想走出低谷就必须走出思辨的理论的王国,走向社会生活的广阔空间,走向对生活审美的研究,在大众的生活幸福和心理健康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这就要求美学家们不仅要在思辨的领域内研究美学,还应该对生活中的实用美学进行研究;要用开放的心态来容纳各种不同的审美价值取向,不能认为只有理性统摄下的审美才是正确的,而别的审美方式都不可取;要树立大美育的思想,不仅要在学校培养学生的美育观念,更要在社会的大环境中培养全体社会大众的审美情趣和审美意识。只有这样,美学才能从形而下的角度给人以引导,培养大众正确的审美情操,同时又探究人们的精神追求,从形而上的角度给人以启迪。也只有这样,美学才能够实现从具体的审美事实出发达到对大众终极关怀的目标。

对美学的研究和理解论文

我对美学的认识和理解是:这是一门非常深奥而又纯粹的学问。爱美是人的天性,人人都有爱美的能力,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研究美的能力和天才。审美和美学根本就是两回事,审美本质上是人类的社会生活现象,而美学则是对这种生活现象作哲学的追问。美学最初隶属于哲学,后来才从哲学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从学术的角度来说,美学是跨学科,涉及到哲学、人类学、艺术学等多种学术门类,作为研究,它需要深厚的学术修养,特别是哲学的功底。但现状却是,到处都有美学,美学研究的队伍之庞大和美学著作以及文章之多,让人望洋。有服饰美学、建筑美学、音乐美学、教学美学、文化美学、装饰美学、体育美学等,各种大的美学门类中又可以划分为更为具体的小的美学门类,如体育美学中又具体有足球美学、篮球美学、舞蹈美学、围棋美学等。现在似乎只差“吃饭美学”、“解溲美学”之类的了。但读这些美学论著,我们除了看到一些美学的术语和概念以外,根本就看不到哲学。我们看到,有些甚至写了多本美学专著的学者,对哲学其实一无所知。有的美学论著谈的根本就是一些简单现象以及对现象的体会,不过借用了美学的外表,实际上根本就无深度可言。这里附带谈一下我对实践美学的认识。我认为,实践美学最大限度地发展了马克思《巴黎手稿》中的美学思想,与国内其它美学派别相比,最具有理论阐释功能,但它同样存在严重缺憾。弥补实践美学缺憾的关键,我认为并不是宣布要“超越”或“否定”它——任何想超越和否定它的美学学者,尽可去建立自己的美学体系,而不必靠“超越”、“否定”的舆论迫使实践美学的“引退”——而是实践美学自身的学科定位:它究竟是给审美实践以指导的社会科学美学还是建立在实践哲学基础上的人文思辨美学。目前的实践美学是具有科学品格的,譬如,在对审美发生规律的揭示上,实践美学的科学性是无可替代的;在文化审美价值生成的阐释上,也是有阐释力的,当然需要对“本质力量对象化”所造成的“泛美主义”加以适当限定(详见后文)。但就实践美学的整体学科特征来看,我个人认为,它更接近于思辨美学。实践美学中不仅有“积淀”、“有意味的形式”等难以证真或证伪的思辨概念,而且,“本质力量对象化”、“自然的人化”也成为以实践为本体思辨展开揭示“美的本质”与“规律”的逻辑起点或理论基石。这使实践美学所揭示的美的本质与规律,同样具有极大的审美阐释盲区。 当然,对于思辨的实践美学来说,这并不是缺陷,或许正是其纯正学术品格的体现。譬如说视觉对称美,只是源自人的两眼结构,显然毫无学问深度可言,而如果用思辨的语言,将其解释为“有意味形式”、“自然向人生成”或“实践劳动创造”等等则显然深奥的多。但对于要走向科学的实践美学来说,这却是严重的缺陷,但它并不能靠对现有体系的修补来解决,而是要靠新的体系建构和对“美的规律”的充分揭示来实现。这却是很难的。笔者从事社会科学美学研究,自知才疏识薄,用了几乎15年时间也没有穷尽对“美的规律”的把握。因此,看到有些先生能在一篇论文揭示美的规律,而且附带将真、善、美规律统统网尽,我只有像当年福楼拜对乔·治桑所表示的那样,羡慕之余,只能自愧弗如[7]。 从价值属性谈审美价值 从价值学角度探讨美的本质和规律,正如朱立元先生指出的,的确不是美学新说;但引进价值概念后对美的本质和规律的研究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也是事实。究其原因,我想大半不在美学自身,而在价值学。数十年来,哲学界对价值学深入研究后,竟得出几乎与二千前年柏拉图“美是难得”的同样的结论:价值是哲学理论中“最深奥、最烦难的领域之一”[8]。我这样说,也决没有否定价值学美学的意思,而只是说,美学学者在运用价值概念时要多一些谨慎。像陆梅林先生认为价值是“物的物质属性”的观点,今天在价值学研究中便已被大多数学者所否定。否定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它不符合马克思的“说法”,而是因为其学说本身难以自圆。像商品价值,它“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9],怎么能说成是“物的物质属性”呢?朱立元先生认为价值是“关系范畴”,是目前哲学界较为普遍的观点。我则认为价值的存在论本质是一种系统属性,是一种结构性和获得性系统质,如商品价值,只有在商品交换系统中才存在。当然,不同的价值理论可以共存,彼此间的论争也不属于美学范畴;无论我们引进怎样的价值理论,关键是要能解决美学的理论困境。 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之中同样不应当有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马克思生前虽然在一般语义上用过“价值”概念,但他从未从哲学角度研究过“价值”;马克思著作中的“价值”,主要是经济学的价值。这与西方学术史上哲学“价值学”较经济学“价值学”诞生较晚的轨迹是基本一致的。因此,陆先生所谓“在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看来”云云,是欠严谨的。而朱立元先生引用的马克思那段论“价值”的“经典语录”也有误,“‘价值’这个普遍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因而,这也是‘价值’的种概念”[10],并不是马克思原话,而恰恰是马克思转述他所要批驳的瓦格纳的观点。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的这一“误读”,是十多年前郝晓光先生首先发现并更正的。其后,李德顺先生在他的《价值论》中又有详尽的考证。马克思不同意把“商品价值”作为这种“价值”属概念的原因很清楚,因为这种作为种概念的“价值”实际上是从“使用价值”演绎出来的等值概念,瓦格纳企图用这种推演将“商品价值”变成商品“使用价值”的派生物,以抹煞“商品价值”的特殊社会本质。因而,无论这一表述多么合乎我们对价值的理解,也不能拿来作为马克思对“价值”概念的定义[11]。但十多年来,由于学科隔阂,美学界经常有人将其作为马克思的“价值”定义习惯性地转引,这里顺便更正,以免继续误读下去。 其实,这段话是不是马克思的原话,并不影响它的真理性。李德顺先生自己也认为哲学价值更接近于马克思的“使用价值”,他的“价值”定义也是客体对主体“需求的满足”,属于价值“效用”说。因此,上述“误读”,也不影响朱立元先生对价值和审美价值论述和他对陆梅林先生的批评。而正如朱先生指出的,陆先生同样也认同价值“效用”说,陆先生甚至直接把“使用价值”概念作为“价值”的定义。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价值“效用”说本身有很大的局限性,它既无法涵盖作为价值“特殊”的“商品价值”,更无法充分解释审美价值,尤其是文化审美价值。一些学者在运用效用价值探讨审美价值时,甚至陷入了阐释的循环:客体具有审美价值,所以能满足主体的审美需求;而客体所以具有审美价值,则是因为它能满足主体的审美需求。这样的“美学研究”,确如赵汀阳先生所说,“没有用处”。同时,审美应具有某种程度上的超功利性,这也是各派美学的共识,而效用价值恰恰是指物的功利价值。尽管效用价值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审美价值,但毕竟不应成为审美价值尤其是文化审美价值的主体。正因如此,价值“效用”说使我的审美价值系统研究,遇到难以逾越的障碍。为此,我从马克思劳动二重性观点中受到启发,提出了文化价值与文化效用价值共存的“价值二重性”观点。 大家知道,人类区别于动物本能的文化实践活动,都是自觉的意志行为,都有着既定的实践目的;人类在实践中创造文化客体、创造客体的文化效用价值的同时,也创造了自身和对象的文化价值。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创造力合目的性的付出,体现出主体的文化效应价值;作为具体的实践活动,创造出客体的千差万别的文化效用价值。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从另一方面看,则是对人类创造力本身的确证,它体现出主体的文化价值;作为性质相同的人类创造性活动,它对象化形成客体的文化价值。客体的效用价值不完全等同于主体的效用价值,更不完全等同于主体或客体内含的文化价值。而主体的文化价值对象化为客体的文化价值,并由客体文化价值加以对象性确证,因此,这两者是完全等值的。 明眼人很容易看出,我这里所谓的“文化价值”,就是客体所“对象化”、“物化”的“人的本质力量”,它同样源自《巴黎手稿》,而且应当成为科学的实践美学中应有的概念,因为它既是对“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价值描述,又可以解释文化审美价值的客观性。的确,人们欣赏实践创造文化客体时,主要并不是欣赏它的效用价值,而是欣赏它所内含的主体创造性——人类的力量、技术、学识和智慧。尽管离开效用价值,很多文化客体将失去审美价值,但客体的审美价值却与其效用价值没有直接关系。那些模仿名家足以乱真的赝品,并不影响对外行观众的审美效果,但在行家眼中,它却一文不值,因为其中缺少人类最宝贵的文化独创性。当然,引进“文化价值”概念,并不能完全克服实践美学固有的理论阐释盲区和误区,这不仅因为前文化审美价值和社会审美价值[12]无法由它阐释,而且因为,所有的文化客体皆具有文化价值,但显然并不都具有文化审美价值。这的确是实践美学的一大理论缺憾,甚至连坚持实践美学的杨恩寰先生在承认“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确有混淆“物质生产实践与审美实践”弊端的同时,也认为“这个命题不完全适合表述实践和审美实践”[13]。其实,正象现实的物质实践和审美实践之间并不存在堑沟一样,文化价值与文化审美价值之间也不存在质的绝对差异。差异只存在于文化价值的量的或程度的方面。这个量或程度方面的差异,也就是制约文化价值向文化审美价值转化生成的一种价值差距或价值尺度。 我们知道,人类的文化实践在创造水平上是千差万别的,即使同一主体、同一专业领域中的实践活动,主体每次的文化价值创造或实现水平也是绝不相同的。象同一木匠制作的家俱,其工艺难度和技术发挥水平总是有高下之差异的;象同一作家创作的小说,其形象塑造与语言表达水平也是有优劣之区分的。这些客体所物化的主体创造本质或客观实现的文化价值水平显然是不同的。文化审美价值作为对人的创造性本质的肯定,显然只能以其中价值实现水平最高的客体为审美对象。而作为创作者本身,无论木匠还是作家,通常也是知道这种差异的,他们自己也总是将那些水平最高的作品作为“代表作”,以其为美。而那些大路货、大流作品,寻常价值实现水平的客体,创作者自己也不会宣耀,也不以为美。由“本质力量对象化”所产生的“泛美主义”,便可由这一概念所消除

第一章 美学,从何而谈 (一)美学与美感的概述 什么是美学? 简单地说,美学是研究人与现实审美关系的学问。它既不同于一般的艺术,也不单纯日常的美化活动。 美学这门科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奴隶制社会。古代思想家对于美与艺术问题的哲学上的探讨,对于艺术实践经验的研究、总结,可以看作是美学理论的萌芽和起点。 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则是近代的产物。在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和科学蓬勃发展的时期,美学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作为一个特殊部问开始确立起来。鲍姆加登[1]在1750年第一次用“美学”(Asthetik)这个术语(其含义是研究感觉和感情的理论),并把美学看作哲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随后,康德、黑格尔等赋予美学以更进一步的系统的理论形态,使之在他们的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十九世纪一些资产阶级美学家在实证主义精神的支配下,力图使美学摆脱哲学而成为所谓“经验的科学”。当然,以所谓“经验的科学”自命的实证美学,并没有、也不可能脱离哲学的支配,但美学在这一时期是更加广泛地和独立地发展了。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给美学研究提供了真正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改变了美学研究的面貌。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也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原则性的美学观点,然而他们没有来得及使之系统化。因此,建立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美学体系仍是一个有待努力完成的任务。应该说,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研究美学,至今还处于探索阶段。 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是在社会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研究美、美感、美的创造及美育规律的一门科学。 而美感人对客观事物的外在美或内在美的特征的一种情感体验。它是由具有一定审美观点的人对外在客观存在事物的美的特征进行评价时产生的一种肯定、满意、愉悦、爱慕的情感。美感体验有两个鲜明的特点:1、对审美对象感性面貌特点、如线条、颜色、音韵、谐调、鲜艳、匀称等的感知,是产生美感的基础。2、对美的对象的感知和力量。美感是人对审美对象的一种主观态度,是审美对象是否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的反映。审美就是对美与丑进行鉴赏,只有通过认识、评价、鉴赏活动,才可能产生美感。由于每个人的审美需要、观点、标准、能力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因而对同一对象的美感体验也不相同,不仅对美与丑的评价鉴赏能引起人的美感,而且对善恶的评估也会影响人的审美感受与体验。 (二)美与美感 什么是美?尼采的理解,除“外观的幻觉”[2]说和“生命力的丰盈在对象上的投射”说之外,还有以下几点什得注意的提法: 第一、美是强烈欲求之所系。尼采认为,自康德以来,一切美学理论都被“无利害关系”这个概念败坏了。他厌恶所谓“无欲的静观”,而主张:“美在哪里?在我须以全意志意欲的地方;在我愿意爱和死,使 意象不只保持为意象的地方。爱和死:永远一致。求爱的意志:这也就是甘愿赴死。” 第二、美是强力的形象显现。“当强力变得仁慈并下降为可见之时,我称这样的下降为美。” 尼采对美感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分析: 第一,联想说。美的判断“赋予那个少许发它的对象以一种魔力,这种魔力是以各个美的判断之间的联想为条件的,却与那个对象的本质完全无关。”把一个对象感受为美的,是因为这个对象激活了主体无意识中对以往种种美好体验的回忆,所有这些体验相互少激励,集结在这个对象周围了。所以,美感是以无意识联想为基础的一种错觉。 第二,动物性快感混合说。我们身上存在着性部动、醉、残酷等动物性快感状态,当一个对象少许起这些快感状态所寓区域的兴奋之时,“动物性的快感和欲望的这些极其精妙的细微差别的混合就是审美状态。” 第三,同感说。在远古时代,人受恐惧的训练,在一切陌生者身上看到危险,于是学会了在心中迅速领司和模仿对主感情的本领,即学会了同感 。人甚至把这种看法从人、动物推广到了自然事物,以为一切运动和线条都蕴含着意图。由恐惧而练习同感 ,由同感而产生了各种类型的美感,包括对自然的美感。此说相当于移情说,不过尼采指出了移情起源于原始人的恐惧。 第四,距离说。美感有赖于一定的空间或时间距离。 (三)由美感而产生的美学构想 由费希纳开始的“自下而上”[3]的美学所提供的所有启发就在于此。 我们既然已经有了人类真实的审美体验作为美学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作为讨论一切美学问题的最本原的基础,那么关于美的客观存在的假说,立即就成为一种奢侈,而且绝对是一种碍手碍脚的奢侈。从美感出发的美学所面临的最重要的课题,也不复是美的所谓本质,不复是关于美是否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而是美感的本质,美感过程的本质,是人类主体审美地感知和把握对象的过程本身。这就意味着美学已经从一门关于“美”的科学转化成了一门关于“美感”和“审美”的科学,美学的立足点也就从本体论层面上迅速地转移到了认识论层面,从对本体的形而上的研究转化为对认识的形而下研究。 有位哲人说过,当人们异口同声地称赞某个对象很“美”时,他们说的可能完全不是一回事。每个人的心理感受都有其独特的个人特征,而且同一个人的心理感受,也总是处于不间断的变化过程之中。更何况人们在审美活动中所用以判断对象的价值标准不同,面对同一对象时会产生不同的感受,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如果我们将这个问题放到更广阔的背景下加以考察,将它放到整个审美发展史中加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不同个体的审美体验的差异,甚至还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所持的价值标准的不同。我们在观照一片清淡平和的风景时产生的怡然自如的愉悦固然总是被美学家们称之为“美感”,然而我们在剧院里观赏莎士比亚的悲剧《哈姆雷特》时心灵有可能经受到的巨大震撼也可以称之为“美感”吗?还有,我们在阅读南美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时经历的怪诞无比的复杂心情,应该不应该也称之为“美感”呢? 这样的问题,我们从历代美学家们汗牛充栋的文献中,根本就找不到令人满意的答案,人们总在喋喋不休地谈论美感,却似乎很少来谈论那些被称之为“美感”的人类的具体感受本身。 第二章 由美学而发的审美感受 (一)审美感受 审美是一种人类精神活动,是一种给活动主体以丰富而复杂的心理感受的精神活动,并且还是一种通过这些主体的心理感受而获得其意义的活动。因而研究审美,首当其冲应该研究的,就是人类在这种特殊的精神活动中获得的各种各样的心理感受,人们将这种感受称之为“美感”。 研究“美感”,我们却很难直捷地用一两句话给出“美感”的定义。这不仅是因为在漫长的美学发展史上,就此曾经有过许多的争论与异议,而且还因为美感的定义其实也与美的定义一样,涉及到美学领域里几乎所有重要方面的重要问题。对“美感”的理论界定,与此前美学家们致力于对美的界定一样,实际上正是美学中有限的几个最核心的问题中的一个。 美学中所有不同理论、不同观点的争辨,只要是具有理论意义的争辨,大致只能出于两种最基本的分歧。其一是缘于各人欣赏趣味的不同,其二,则是缘于理论出发点的差异甚至对立。 不同风格与流派的代表人物经常互相攻讦。古典主义者看不起罗可可风格,现实主义诋毁流漫主义,托尔斯泰极不喜欢莎士比亚,其间的是是非非,更不能一言而尽。纵然我们能够找出许许多多理论上的根据,来证明某一种艺术风格比起另一种风格来更有生命力,或者说某种风格在某个特定的场合显得更加适合时宜,我们亲身的审美感受却好象并不受这些理性的证明的左右,它似乎超越于理性的思考之外,而直接在心灵中与对象产生碰撞。面对这样一些不受理性控制的审美感受,如果我们不想变成为感性领域里的暴君就只能这样说,因趣味不同而产生和出现的感受的不同之间,恐怕并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要是真实的而非虚伪的审美体验,就是正确的。在真正的审美感受领域里,没有错误可言。正因为此,休谟才说“趣味无争辨”,因为在审美的领域里真正值得争辨的不是感受的真伪,而是某种感受是否属于审美的范畴,应该将哪些心理感受归之于审美的范畴之内,而又应该将一些怎样的心理感受剔除出审美的领域。然而这样的讨论,早就已经超出了趣味的差异。 这样的分歧与趣味不同而产生的美学分歧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用一个也许不那么恰当的比喻,出于趣味不同而产生的美学争辨,就象是地理大发现时代的欧洲人为了打破回教徒对东西方贸易的封锁,四处寻找通向东方的海路,沿着不同的道路前行的他们始终都未能真正到达传说中那个神秘而诱人的黄金之都,然而在这个探险过程中,从每个方向前进的人们却都或多或少地得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财富;而因为理论基点的不同出现的争论,则象是那个古老的盲人摸象的传说所描述的那样,那位摸到腿的盲人说大象是柱子形的,那位摸到耳朵的盲人说大象就象一把蒲扇,那位摸到大象腹部的人说它就象是一块平板……不同的摸索者都会根据他们各自的立场出发推导出他们不同的理论,于是难免会从中产生出关于大象形状的“柱子学说”、“蒲扇学说”,甚至可能更振振有辞的“平板主义”。 然而就像要解决摸象的盲人们的争论,我们有可能做到的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找出他们各自的理论出发点之后,比较这样几种不同的出发点对于完整的大象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就象某个三段论如果最终推导出了荒唐的结论,而它的推理过程本身又正确无误的话,我们就应该到它的前提中去发现与寻找错误的根源。一个自完备的理论体系如果最终得出了错误的结论,那么很有可能其错就在它的理论出发点。 (一)审美价值与评价 艺术的审美价值是建立在实践价值基础上的,具有客观性。在欣赏中,由于地区和民族等文化差别,会出现价值观的差异,甚至会有完全不同的价值标准。但这不意味审美价值无客观性,因价值不等于评价,它们之间可以统一,也可以对立。文化习俗和个人特殊经验是造成不统一的主要原因。在对某一作品实际判断中,不同主体会出现不同感受。如,一个人在丧失亲人时,热烈欢快的形式也不会被其感知为愉快的东西。反之,一个时逢喜事的人,在阴雨连绵的天气里也会感受到欢庆的气氛。由于文化习惯的差异,一幅山水国画也难以被一个西方人所接受,主体的评价与价值客观性符合与否,还要看主体所操持的欣赏媒介是否符合主体的欣赏习惯,一个不会下围棋的人,无论其有多少美学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也很难感知到棋盘中形式之美。同时,还要看主体能否在理智的作用下将普通情感升华至审美情感。一个具有欣赏水平的人,能感知和体验各种媒介的审美现象,甚至能将日常信息转换成审美信息进行体验。 在美术欣赏中,对作品的审美感知具有社会功利性。一方面,审美意象和信息在激发主体审美经验的同时,也可能激发起个人的现实意识,即审美判断中潜伏着利害判断。如,对画中苹果的色彩和形状产生美感时,也可以作为“望梅止渴”的情感体验。即是纯粹几何形所传达一种普遍情感也能激起个人无意识的利害判断。另一方面,美感中包含着人类社会有益的内容,如果将壮观的战争场面看成是一种总体艺术,那么人们是不会想往那种艺术的。因为审美价值的判断要受认识价值和伦理价值的制约,即对人类社会有益的内容制约着审美价值判断。如,有时代和地区风格的作品或为某集团的个人情感所认可的形式规范,都可以作为审美评价的标准。 (三、)对美学的分析 上世纪90年代后,曾占中国美学主流的实践美学话语开始衰落,美学界或是拒斥形而上学而转向审美文化的实证研究,或是仍在传统模式内以生命本体置换实践根基从而倡导生命美学或后实践美学。然而,美学基本理论要获得真正的发展,最终还在于思想范式的转换。曹俊峰的《元美学导论》就是这一转换的初步成果,它无疑是90年代以来最有创造性的美学原理著作之一。在批判传统和当代美学的缺陷的基础上,作者发现它们共同的病因在于语义含混、概念不清,对于美学陈述的性质认识不够准确,在讨论美学问题时缺乏自觉的逻辑意识。由此,他提出以语言分析作为对美学痼疾的“较好的诊疗术”,其所谓的“元美学”(metaaesthetics)实质上就是语言分析美学,“它以一般的美学陈述为对象,以更高层次的语言对美学陈述作语义和逻辑分析”。根据他提出的诊治方案,首先要从审美和美的分析转变为用语的分析,从而把美学陈述或语句作为解析对象,进而还要考察美学陈述的内在逻辑问题。显然,这一方法论来自于欧美的从弗雷格、罗素到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分析哲学,它体现出将这一思维范式具体落实到美学领域的本土化的努力。在具体操作中,作者先是从美学概念的分层(对象描述层、心理描述层、艺术技巧的评价层、审美评价层和美学原理层)入手,考察了这种鉴赏性概念的语义上的模糊性多义性、不可定义性,以及随审美心理而不断创新的开放性。接着,又着手对不同的审美命题分别进行语义分析,从而推导出一系列的结论:所有审美对象描述句都带有主观情感性,都非客观准确描述,越是不可证实就越有审美特性;审美心理描述句不能把个人的内省经验的描述普遍化。如此等等。 毋庸质疑,《元美学导论》深受现代西方哲学的整体的“语言学转向”的影响,它突破了以往美学原理研究(深受黑格尔主义浸渍)仅囿于人文主义一脉相承的传统,力图在语言分析哲学的基础上构建出元美学的理论轮廓,为中国美学的多元发展指出了一条全新的思路。 结论:千百年来人们很少真正从具体的人的真实的感受出发来研究美学,从人性的角度来研究美学。离开了人的感受,离开了人性及其人性的发展变化过程,美就永远是一个不解之谜。这样的研究,永远不可能看到随着人本身的变化,随着人类所赖以生活其中的自然与社会背景的变化,随着人的精神需求的变化,艺术与人的审美感受本身都在发生着不停顿的变化。所以我只能说,我们既然生在这个人们思想境界还不高的年代,我们就只能通过相当的定义来结实我们所谓的美学,可是,我多么希望,我们所说的美学,不仅仅是艺术家眼中的美丽,它可以走进千家万户,走入平常百姓啊!审美活动则是象征地面对世界、超越世界.

对美国文化的研究论文

呵呵,你想不劳而获啊

加到两百分我给你写!

你这个是一定要按照论文的形式写么?我们开过美国史的课,不过论文我不会写,但是可以给你1000字的思路,然后你改成论文的格式。只是这分数确实有点低了,什么时间要?

西方新文化史的兴起与走向摘 要]新文化史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当代西方史学理论和历史编纂中一个最主要的发展趋势,它取代了经济一社会史而成为历史研究的主流。新文化史在形成过程中,主要吸收了三个方面的理论和方法——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和法国年鉴派史学、后现代文化批评和历史叙述主义、文化人类学。这三个方面的共同作用,决定和影响了当今新文化史研究的基本形式与走向。 [关键词]新文化史;西方马克思主义史学;年鉴学派;后现代文化批评;历史叙述主义;文化人类学 1989年,由美国历史学家林·亨特(Lynn Hunt)主编的《新文化史》一书,第一次明确地举起了“新文化史”(New Cultural History)的旗号。亨特为该书所作的导论《历史、文化和文本》,从历史编纂的角度申明了新文化史研究的主旨,被看作是新文化史的一篇宣言书。在“导论”中,亨特借用爱德华。卡尔(Edward H.Cart)在1961年时对社会史所作的命题阐发道:“历史研究越注意文化,文化研究越注意历史,则对两者愈有利。”①[1](P22)她意在申明,文化史的研究将逐步取代社会史的研究而成为历史学的主流。20世纪80年代前后,当代西方史学经历了一次由“社会史”向“文化史”的转向,亨特宣称,“由于社会学理论在历史学中之角色的激烈论战已衰退,标志着新文化史的崛起”[1](p10)。为了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雅各布·布克哈特(Jarab Burckhardt)和约翰·赫伊津哈(Johan Huizinga)为代表的古典文化史相区别,这一新的文化史取向又被称为“新文化史”或“社会文化史”,它可以看作是近三十年来西方史学最主要的一个发展趋势。在另一本书中,亨特对新文化史作了说明:新文化史“探讨方向的焦点是人类的心智,把它看作是社会传统的贮藏地,是认同形成的地方,是以语言处理事实的地方。文化就驻在心智之中,而文化被定义为解释机制与价值系统的社会贮藏地。文化史研究者的任务就是往法律、文学、科学、艺术的底下挖掘,以寻找人们借以传达自己的价值和真理的密码、线索、暗示、手势、姿态。最重要的是,研究者开始明白,文化会使意义具体化,因为文化象征始终不断地在日常的社会接触中被重新塑造”[2](p198)。新文化史的兴起并非偶然,它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几种西方学术思潮共同作用影响的产物。抛开传统文化史写作对新文化史在历史编纂上的传承和借鉴作用不谈,新文化史有三个主要的理论和方法的来源一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和法国年鉴派史学、后现代主义文化批评和历史叙述主义、文化人类学。这三个方面的共同作用,决定和影响了今天新文化史研究的基本形式与走向。 —————————— ①卡尔的原文为“历史学愈注意社会学.社会学愈注意历史学,则对两者愈有利。”(Edward Hallett Cart,What is History?New York:1965,p.84.) 一 关于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和法国年鉴学派史学对20世纪(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史学的重要贡献早已毋庸置疑,对于新文化史而言,其形成首先便是建立在对这两种“新史学”范型的“反叛”基础上的;另一方面,这两种史学本身在70年代后的新发展,又进一步拓宽了文化史的研究视野,成为了世界性的新文化史运动的一部分。英国文化史家彼得·伯克(Peter Burke)谈到:“社会文化史是对一种更陈旧的体制和更陈旧的‘新史学’的一种有意识的反叛,更确切的说,它是对六七十年代影响着欧美的两种历史类型的反叛。一是卡尔·马克思类型的社会史,二是计量史(通常但并不总是经济史)。计量史学又表现为两种形式:美国的‘计量史学’(diometrics)和法国的‘系列史’(hlstorie serielle)。”[3](p27)不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倡导的“自下而上”的社会史研究风气,还是60年代布罗代尔(Femand Bmudel)如日中天般的“结构”或“长时段”历史模式,或是与之相对应的计量史学方法,大都相信历史的“科学性”,并且借用马克思的经典命题,认为经济和社会是起决定作用的历史基础,而政治和文化只是随之而变的上层建筑。 不过,如同20世纪初兴起的新史学最初的萌动正来自传统史学内部一样,对经济社会史研究的反省同样出自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家和年鉴学派内部。早在1963年,爱德华·汤普森(Edward P.Thompson)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骤一问世,便在当时的史学界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汤普森本身是英国社会史的代表人物之一,但又是主动超越社会史并把研究方向引向新文化史的一位历史学家。在《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一书中,他一改当时社会史研究常见的诸如用计量的方法统计工人的工资收入、把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折算成可度量的标准进行比较等做法,而是把19世纪英国工人阶级的态度和意识作为对象,研究其文化的构成,工人阶级身份的真正形成不仅是在社会经济意义上的,还包括工人阶级对自身地位的文化认同。汤普森认为“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他写道:“除非我们把阶级看作是一种社会和文化的构成,否则就无法理解它。”[4](p11)在他把工人阶级作为一个整体分析其阶级意识的形成时,使用的也完全是文化的术语,比如传统、价值体系、观念和习俗等。在后来的一篇文章中,汤普森又通过比较文化同经济在历史研究中的重要性对自己的方法做了进一步的说明,“我正在提出质疑这样一种观念,即可以用‘经济学’名词来形容生产方式,但却把文化置于次要的地位,而生产方式的组织正是围绕着这个关键概念而展开的”[5](p18)。汤普森对这种做法提出了挑战,他不仅把“文化”引入到沉闷的社会经济史中,更将它放到了历史学家研究课题的中心位置,文化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反而成为了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他的观念也常常被人称为“文化马克思主义”。 尽管汤普森还常常被归入到六七十年代社会史时代的历史学家之列,但他对文化的关注却极大地开阔了历史学家研究的视野,尤其在70年代后更是得到了积极的响应。同样的现象也出现在法国年鉴学派那里。不同的是,在法国,第三、第四代年鉴历史学家们用了一个专门的名词——“心态”(mentalités)来概括他们的文化史研究趋向,从而开创了“心态史”(l’histoire des mentalités)这一历史研究的新领域。雅克·勒高夫(Jacques Le Coff)在评价心态史的作用时写道:“‘心态’这一广泛、含糊而又常常令人忧虑的名词,正如其他许多具有广泛含义的词一样,对近年来的史学领域的变化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尤其对经济史领域起着一种理想的平衡作用,从而给整个史学带来了新鲜空气。”[6](P31) 勒高夫所说的心态史对经济史的平衡作用,显然是指法国史学自布罗代尔之后那种经济一社会史一统天下的局面。在布罗代尔的“长时段”理论中,气候、生态、人口以及经济发展趋势都是决定历史发展进程的根本因素,是长时段的结构,而政治、文化等都只是浮于表面的可变量。而到了60年代末,以勒高夫为首的年轻一代的年鉴派历史学家开始主张恢复年鉴学派创始人注重精神状态史研究的传统,将研究重心逐步由社会一经济史为主转向以研究人们的心态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一文化史,反对把文化和心态看作是属于第三层次的次要因素,将研究领域由经济转向心态这一更为深层结构。米歇尔·伏维尔(Michel Vovelle)把这一转变称为“从地窖到顶楼”的进步。它意味着对过去历史整体架构的把握,历史的认识也更为全面真实。 许多早年以研究社会经济史闻名的历史学家,也受到了这种潮流的影响,在某种“心态”的作用下,自觉或不自觉地更弦易张加入到了心态史家的行列之中。最明显的例子是一度声称要固守“地窖”、坚持经济史研究的历史学家勒华一拉杜里(Emmanuel Le Roy Ladurie)。在1975年出版的《蒙塔尤:1294—1324年奥克西坦尼的一个山村》中,拉杜里利用14世纪宗教裁判所的审讯记录和其他档案,重新勾勒和描绘了中世纪后期法国西南部一个叫作蒙塔尤的小山村在几十年里的生活环境、风俗习惯及思想状态。在研究方法上,勒华拉杜里综合了社会经济史、历史人类学以及心态史等多种研究手段,其中尤为显著的一个特点是,他用心态史的方法将蒙塔尤村民内心中对现实的种种看法展现在读者面前,包括了对性、婚姻爱情、家庭、儿童、死亡、时间和空间、自然和命运、巫术、宗教、犯罪等的态度及观念。正如作者在书中写道的:“我们下面的考察将改变方向,它将更注重层次,更加细致,涉及个人会少一些。我们将不再从住家和窝棚等领域做面上的考察,而准备向深层探索。在最底层,我们将努力探讨一个充斥日常生活的颇有讲究的各种举止。此外,爱情生活、性生活、夫妻生活、家庭生活和人口问题也将是我们关注的问题。最后,我们还要充分利用有关村落、农民和民众的文化与社交的丰富资料。这里的‘文化’当然是指人类学家所说的总体含义的文化。”(7)(p194)伏维尔高度评价了勒华一拉杜里在《蒙塔尤》一书中的突破和创新,指出:“今天他对蒙塔尤地区的研究已生动地表明他把握了整幢建筑:从地窖到顶楼,即从土地结构到乡村集体心态中最为复杂的种种形式。”[6](p136) 年鉴学派的心态史研究事实上便是新文化史的一个开端,它同以汤普森为代表的“文化马克思主义”历史研究一起,颠覆了社会经济史独霸的格局,为“文化”平反正名,从而确立了文化作为研究领域和研究对象在新文化史中的中心地位。年鉴学派的这种新的文化史研究取向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心态史研究也引起了其他国家历史学家的共鸣。其中最主要的国家当首推美国,尤其在一些法国史研究者中间,对文化的重新认识首先得到了他们积极的响应,他们是最早接触也是最先接受这一趋势并开始新文化史研究实践的。 二 在美国,对文化的重新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又被添加了更多新的内容,补充了新的理论和观念。1999年,在《新文化史》问世十周年之际,由林·亨特参与组织编写的另一部题为《超越文化转向:社会与文化研究新方向》的论文集出版了,历史学家会同社会学家及一些其他学科的研究者共同对新文化史十年来的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总结。在两位主编维多利亚·邦奈尔(Victoria E.Bonnell)和林·亨特共同撰写的导论中,对新文化史的产生背景回顾道:“到20世纪80年代初,新的分析模式开始取代社会史,宣告了所谓语言学或文化转向的开始。”[8](p2)随后,两位作者列举了几部出版于70年代前后的重要理论著作,指出正是这些著作的影响,使美国的社会科学家将视野转向了文化研究的方向。这些著作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也就是新文化史的另两个理论来源:一是后现代主义文化批评和历史叙述主义,一是文化人类学。 在这部论文集的导论中,邦奈尔和亨特还特别提到了两部出版于1973年的著作——海登·怀特(Hay- den White)的《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和克利福德·吉尔茨(Clifford Geertz)的《文化的解释:论文选》。这两部著作分别代表了新文化史的两个理论来源。除了怀特和吉尔茨之外,整个六七十年代活跃的各种西方学术思潮,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邦奈尔和亨特紧接着列举的一系列作者中,有这样一些熟悉的名字: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以及最为重要、也是影响最大的一位——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此外,还有人类学家马歇尔·萨林斯(Narshall Sahlins)、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等①。可以看到,他们基本上都来自上述这两种理论阵营。 —————————— ①这些作者的主要作品的英译本或英文原著基本都出版于20世纪70年代,如巴特的《神话学》(Mythologies,1972),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大纲》(Outline of a Theory of Practice,1977),德里达的《论文字学》(Of Grammatology,1976),福柯的《事物的秩序;人文科学考古学》(The Order of Things:An Ar- chaeology of Human Sciences,1970)、《知识考古学》(The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 and the Discourse on Language,1972)和《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Disci- pline and Punish:The Birth of the Prison,1977),以及萨林斯的《文化与实践理性》(Culture and Practical Reason,1976)和威廉斯的《马克思主义与文学》(Marxism and Literature,1977)。 首先来看后现代主义文化批评和历史叙述主义对新文化史的影响。海登·怀特在《元史学》中提出,所有历史的文本,不管其研究类型和方法是什么,基本上都是建构在作者的“诗性行为”之上的。他写道,所有历史著作“都包含了一个深层的结构性内容,它通常是诗性的,在本质上又是语言的,作为一种危急时刻确立起来的范式而使‘历史’解释区别于其他学科”[9](Pix)。邦奈尔和亨特指出,“他(怀特)认为,历史学家的深层思维结构通过对语言模式即比喻手段的选择,便预示了研究的领域。反之,语言模式又决定了研究计划的其他方面,包括结构和解释的模式”[8](p2)。怀特的观点借鉴了六七十年代西方学者在文学批评领域就语言、文本和叙述的作用所提出的思考,并将之应用到对历史学文本和写作的分析上。怀特并不是最早从文本和叙事的角度挑战历史研究的人,但他的影响却无疑是最直接的。《元史学》问世后,在史学界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它不仅动摇了人们传统中对历史学的认识,让历史学家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研究和思考模式,也启动了美国史学的“文化转向”。因此,有人甚至把怀特称为文化转向的“守护神”。有研究者评论道:“历史学的新文化方法的一个真正独特的特征,就是近年来文学批评的普遍影响,它教会了历史学家去认识到语言、文本和叙述结构在历史事实的创造和描述中的积极作用。”[10](p97—98) 怀特提出的历史叙述主义或后现代主义史学,实际上就是集合了以福柯为代表的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对话语、文本等的种种思考,然后将之介绍到美国,并把它放在了历史学的语境中来进行讨论。因此,不少新文化史家常常把他们的理论源头一直追溯到福柯那里。帕特丽西亚·奥布莱恩(Patricia O’Brien)在他关于福柯的论文中谈到,尽管文化马克思主义史学和年鉴学派第三、第四代历史学家的心态史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出现的弊端,指出了一条新的路径,但这种改变并不彻底,即便是一些新文化史家也担心,“这种后马克思主义、后年鉴派的文化史研究,也许会因为抛弃了那些不再具有说服力和强制性的世界观,而陷入到相对主义、关注枝节、好古主义和政治虚无主义的泥沼”;而此时,“福柯极具争议的著作为新文化史研究提供了另一种可供选择的途径”[11](p26—27)。作为历史学家的福柯尽管写下了诸如《疯癫与文明》、《规训与惩罚》、《性史》等极具原创性和洞察力的“历史”著作,但他的基本出发点事实上却又是“反历史”的,因此,他的历史实践并没有在历史学家中得到真正的响应和直接的继承。不过,福柯对知识与权力关系的解析、对话语的阐释以及其探究历史的独特视角却指引历史学家走向了新的方向——“历史学家必须在‘最没有希望的地方’——感觉、爱欲、意识、直觉,寻找权力的缝隙”[11](p37)。他所指向的,正是新文化史所前进的道路。 新文化史借助后现代主义的理论进一步颠覆了传统政治一思想史和新社会史所坚持的关于历史真实的架构,放弃了对“科学化史学”的追求,而用新的话语结构来赋予历史学新的内容。美国历史学家马克·珀斯特(Mark Poster)在他关于文化史和后现代主义关系的文集中写道:“文化史对历史学家提出的挑战,就是让他们去对抗至今依然根深蒂固的认为写作具有再现力量的现实主义的或以理性为中心的假设,更确切的说,认为文本是具有创造性的物质。在此观念中,作为过去事件的历史总是以书面文件为中间媒介的,而作为一项知识形式的历史学其本身总是一种话语。”[12](P6) 后现代主义对话语权力的批判、对历史文本的阐释,在根本上改变了新文化史的叙述方式。新文化史的历史叙述方式相较于过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传统宏大叙事及叙述中的虚构性所作的反思;一是如劳伦斯。斯通(Lawrence Stone)写于1979年的那篇著名论文中所提出的,是“从分析转向叙事模式”的“叙事史的复兴”[13]。 过去的西方历史学家,在写作中往往套用小说的叙述模式,“创造性地建立开头、中间和结尾的时间框架、组织顺序,来说明因果关系、突出角色、安排场景、构想情节、制造‘真实效果’——所有这些都是从全知的叙述者口中以一种单一的、统一的观点说出来的”[14](p166);而新文化史在叙述中,首先承认了话语和文本本身的虚构性,因此不光在自己的叙述中尽量避免主观和绝对的做法,而且还把作为史料的文本作为研究的对象,揭示其中的话语结构和文化意义。在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历史学家纳塔莉·戴维斯(Natalie Zemon Davis)的《档案中的虚构:18世纪法国的宽恕故事和它们的叙述者》了。作者将叙述本身作为研究的中心,通过研究保存在16世纪法国档案中大量因杀人而向国王请求赦免的信件,解读其中的故事及其当事人和作者,考究故事的真实性以及分析其中的虚构成分,检验当时人们的叙述技巧;从语言和文本入手,通过史料考证和文本分析,通过与当时一般的写作风格和叙述技巧的比较,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向读者展示16世纪的法国社会及其文化。除此之外,有些历史学家还开始尝试采用新的叙述结构,“用多重的声音和视角来代替全知的叙述者和统一的观念,抛弃统一的结论而采用开放的结尾,突出差异和矛盾而非支持其叙述的‘真实效果’,并且开诚布公地说明研究和解释的过程”[14](P166)。斯通的《叙事史的复兴》早已为我们所熟知,但他的论断如果放在新文化史兴起的背景下则更易被理解,他所注意到的在“一小群但却极有影响力的历史学家中的一种可以观察得到的内容、方法和风格的转变”[13](p3),也就是由经济一社会史向新文化史的转变;而新文化史的转向体现在历史叙述上的特点之一,正是斯通所谓的“从分析转向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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