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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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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开题报告 一、题目: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对于英语长句汉译的研究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以下的几个方面:1.从英汉两种语言的共性基础上和习惯表达法基础上对英语长句的汉译进行研究。2.从英汉语序差异和表达差异对英语长句汉译进行研究。3.从英汉构句差异研究英语长句的汉译。4.从英汉思维差异与逻辑分析方面研究英语长句的汉译。 三、研究目的和意义:英语长句的汉译既是英汉翻译中的关键,也是难点。对此题目研究旨在可以使那些在英语长句汉译方面有困难的译者从中获得经验和启发,从而帮助他们提高自己的英语长句翻译水平。通过对英语长句汉译的研究状况进行分析,发现对长句的汉译主要集中于汉译方法的研究与汉语表达方法的研究,但这些研究忽视了原文的文体特点与作者的风格对翻译的影响。在归结到具体翻译方法时,所使用的例证也缺乏有效的归类和总结,因而缺乏逻辑性与条理性。因此本论文拟从这两方面进行探讨。四、研究的理论依据:英语长句的汉译包括原文理解和译文表达两个阶段。在理解原文时以刘密庆的理解理论为依据,在表达译文时以刘密庆的翻译程序论中的翻译步骤为依据,理解阶段分为四步:紧缩主干、辨析词义、区分主从和捋清层次;表达阶段分为两步:调整搭配和润饰词语;表达译文时以严复的“信、达、雅”为标准组织译文。五、研究的内容和方法:英语长句的汉译研究的主要内容有;1.研究英语中多义名词、多义动词和英语习惯用语在英语长句中的语境意义。对词义的理解是翻译英语长句的第一步,由于英语中的多义名词,多义动词、近义词和习惯用法搭配非常多,对词义的理解主要靠原文的语境进行分析和判断。英语里还有很多习惯用法,往往不是一般的语法规则就可以解释的。如果不熟悉,会妨碍对一个句子的正确分析理解翻译。因此对多义名词,多义动词、近义词和习惯用法搭配的理解也就显的尤为重要。2.研究英语长句的语法结构,语法是翻译运行的语言依据,语法的分析对翻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正确地理解一个句子的意义,往往需要对句子作一定的语法分析。着重找出句子的主语、谓语以及宾语表语、表语、补语。同时还要对定语、状语的修饰语进行分析。3.研究英语长句的汉译方法。主要包括:顺序法、逆序法、插入法、分译法和综合法。4.研究文体特点和作者的风格。不同的文体在翻译时都有各自的特点与方法。特别是对法律,科技英语长句汉译时,必须注意用语的严谨,准确和恰当。5.研究英汉两种语言的差异。英汉两种语言最主要的差异:英语的形合和汉语的意合。同时还要研究英汉思维差异对长句汉译的影响。通过对英语长句汉译的研究状况进行分析,发现英语长句的汉译主要集中于汉译方法的研究与汉语表达方法的研究,但这些研究忽视了原文的文体特点与作者的风格对翻译的影响,需要使用对比的方法进行研究。在归结到具体汉译方法时,所使用的例证也缺乏有效的归类和总结,因而缺乏逻辑性与条理性。在这方面需要使用例证分析的方法进行规类。六、研究工作步骤:年12月底,提交开题报告,拟提纲。2.寒假前最后一周,2008年1月21–25日交初稿。3.导师利用假期审阅初稿。4.开学返校时,2008年2月25日导师返还初稿。5.实习回来2008年4月7–12日交二稿。6.两周后2008年4月28–30日交三稿。年5月10–30日,论文定稿。七、参考文献:Goran Malmqvist. On the Craft of Translation. Chinese Translators Journal. 1 (2006): 19 -20.陈桂琴.“科技英语长句翻译方法例析.”中国科技翻译. 3 (2006): 5-7.程洪珍.“英汉语差异与英语长句汉译.”中国科技翻译. 4 (2003): 21-22.戴文进.科技英语翻译理论与技巧.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刘密庆.文体与翻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86. 刘密庆.当代翻译理论.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在语言教学中发挥学习着的智力作用,通过有意识的学习语音、词汇、语法知识,理解、发现、掌握语言规则,并能从听说读写方面,全面的、创造性的运用语言。

开题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论文名称 论文名称就是课题的名字 第一,名称要准确、规范。准确就是论文的名称要把论文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交待清楚,论文的名称一定要和研究的内容相一致,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准确地把你研究的对象、问题概括出来。 第二,名称要简洁,不能太长。不管是论文或者课题,名称都不能太长,能不要的字就尽量不要,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 (二) 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

其目的是要在语言教学中发挥学习者的智力作用,通过有意识的学习语音、词汇、语法知识,理解、发现、掌握语言规则,并能从听说读写方面,全面的、创造性的运用语言。

一、学科简介

认知语言学是语言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以第2代认知科学和体验哲学为理论背景,在反对主流语言学转换生成语法的基础上诞生,在1980年代后期至1990年代开始成型。认知语言学涉及人工智能、语言学、心理学、系统论等多种学科,它针对生成语言学天赋观,提出:语言的创建、学习及运用,基本上都必须能够透过人类的认知而加以解释,因为认知能力是人类知识的根本。

二、主要流派

认知语言学不是一种单一的语言理论,而是代表一种研究范式,是多种认知语言理论的统称,其特点是把人们的日常经验看成是语言使用的基础,着重阐释语言和一般认知能力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这些语言理论虽不相同,但对语言所持的基本假设都大同小异,都不同程度地认可上一节提到的基本观点,只是在讨论和关注的具体语言现象上有所差别。认知语言学主要理论方法有:

1. Fillmore、Goldberg 等人的“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

2. Langacker 的“认知语法”(Cognitive Grammar);

3. Lakoff、Talmy 等人的“认知语义学”(Cognitive Semantics);

4. S. Lamb 的神经"认知语言学"(Neurocognitive Linguistics)等。

三、创立者

(一)外国创立者

认知语言学的创立者普遍被认为是以下三人:

1.乔治·雷可夫(George Lakoff)专门研究语言中的隐喻及其与人类认知的关系;认知语言学的其中一位创立者,提倡隐喻是人类日常语言活动中的必须认知能力。

2. 马克·约翰逊(Mark Johnson)也提倡隐喻是人类日常语言活动中的必须

3.朗奴·兰盖克。专长在于认知语法

(二)中国领军人物

1. 戴浩一:台湾“国立”中正大学语言学研究所教授,是少数的华人专长于认知语言学。

2. 王士元:香港中文大学现代语言学系暨中研院院士,另一少数的华人专长于认知语言学。

3. 王寅:四川外语学院外国语文中心教授,四川大学博士生导师,是近几年国内认知语言学的领军人物。出版了几部相关专著,其《构式语法研究》是国内首部有关构式语法的著作;并发表了几十篇相关论文。

四、原则

1.概念语义

意义等同于概念化,即心理经验的各种结构或过程,而不是可能世界中的真值条件:一个表达式的意义就是在说话人或听话人的大脑里激活的概念,]更为具体地说,意义存在于人类对世界的解释中,它具有主观性,体现了以人类为宇宙中心的思想,反映了主导的文化内涵、具体文化的交往方式以及世界的特征。这一原则表明,意义的描写涉及词与大脑的关系,而不是词与世界之间的直接关系。

2.百科语义

词及更大的语言单位是进入无限知识网络的入口。对一个语言表达式的意义要进行全面的解释,通常需要考虑意象(视觉的和非视觉的)、隐喻、心理模型以及对世界的朴素理解等。因此,一个词的意义单靠孤立的词典似的定义一般来说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依赖百科知识方可达到目的。

3.典型范畴

范畴并不是由标准[span]属性模型(criterial2at2 tribute models)定义的,也不是由必要和充分特征定义的(Lakoff 1987; Taylor 1989) 相,范畴是围绕典型、家族成员相似性,范畴中各成员之间的主观关系组织起来的。

4.语法性判断

语法性判断涉及范畴化。一个话语的语法性或可接受性并不是二分的,]即要么可接受,要么不可接受,而是渐进的。因此,语法性判断是渐进的,并且同语境、语义以及语法规则密切相关。认知语言学家并不像生成语法学家那,要把语法写成是一部生成一种语言中所有并且是唯一合乎语法的句子那样的语法,因为语法性判断具有渐进性、可变性以及语境的依赖性,要实现生成语法学家所期望的目标显然十分艰难。

5.语言与其他认知

认知语言学之所以为认知语言学是因为它要在一般的认知中寻找语言现象的类似物。认知语言学家积极吸收心理学关于人类范畴化、注意以及记忆等的研究成果来丰富自己的理论从而使认知语言学更加具有活力。由此可见语言与其他认知机制具有密切的关系。

6.句法的非自主性

句法是约定俗成的模式,声音(或符号)通过这种模式传达意义,因此,句法并不需要自己特殊的元素(primitives)和理论结构。约定俗成的符号模式是说话人通过实际话语获得的,而要获得语法知识只有通过这样的符号模式才能实现。认知范式中虽有不同的理论方法,但以上六条基本原则足以把这些理论方法紧密联系起来。它们界定了认知语言学的内涵和范围,并使认知语言学与其他认知学科区别开来。

五、区别形式

与形式语言学的区别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  与形式语言学相反,认知语言学认为,人的语言能力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能力,而跟人的一般认知能力紧密相关。

2.  与形式语言学相反,认知语言学认为句法作为语言结构的一部分并不是自足的,句法跟语言的词汇部分、语义部分是密不可分的,后者甚至更重要。

3.  跟形式语言学不同,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不仅仅是客观的真值条件,而是主观和客观的结合,研究语义总要涉及人的主观看法或心理因素。

4. 跟形式语言学不同,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中的各种单位范畴,和人所建立的大多数范畴一样,都是非离散性的,边界是不明确的。

5. 跟形式语言学不同,认知语言学还在承认人类认知共通性的同时,充分注意不同民族的认知特点对语言表达的影响。

语言景观研究目的和意义论文

国内语言景观研究综述通过梳理国内研究语言景观的相关文献分析语言景观研究的发展脉络 。通过与语言景观相关的城市个案

1、有利于为英语教学提供新角度。2、有利于为英语学习者提供额外语言输入的来源。语言景观是社会语言学中的一个研究领域,着重考察公共空间中各类语言标牌的象征意义。

博物馆语言景观研究目的和意义更好为城市文明程度服务。博物馆语言景观研究目的和意义已经成为社会语言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博物馆语言景观研究目的和意义直接影响了公共形象,映射了城市文明程度。

研究语用学的目的和意义论文

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论文摘要: 人们对于语言本质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就是其中一项重大的突破。文章介绍了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地阐述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内涵与价值以及塞尔对奥斯汀理论的完善与发展,最后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 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语用学

言语行为(speechact)指人们为实现交际目的而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语言的行为。…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Malinovski)于1923年首先提出这一概念。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看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在语用学兴起后,这一术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言语行为被理解为人类实现目的的一种活动,构成人类总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们的行为总要受到社会规约的支配,言语行为也就被看成受各种社会规约支配的一种行为。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一曲)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后经塞尔(J.R.Searle)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成为现代语用学核心内容之一。

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表述句与施为句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很久以来,哲学家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verifability),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冉辱条件等。奥斯汀对哲学界语言研究中的这种传统观点提出了怀疑。他认为“许多陈述之言只不过是假陈述”(pseudo—state—ment),人们所说的许多话语貌似陈述,但它们根本不以坦直地记叙或传递有关事实的信息为目的,或仅仅是部分地以此为目的。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奥斯汀主张区分有真假之分的句子和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有真假之分的句子为表述句,其功能在于断言或陈述事实和描述状态、报道事态,所表述内容是可以验证的,即或是真实,或是谬误;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为施为句,它们不具有报道、描述和表述的功能,却具有实施某些行为的功能。施为句的话语都是不能验证的,它们无所谓真实或谬误。奥斯汀用了四个例句来说明这类话语:

1)Id0(用于结婚仪式过程中);

2)Inanle this ship Elizabeth(用于船的命名仪式中);

3)I give and bequeath my watch to my brohter(用于遗嘱中);

4)I bet you six penceit will rain tomorrow(用于打赌)。

在特定的情况下,特定的人说这些话实际上构成了某些行为的实施。换言之,说话人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是在作陈述或描述,而是在完成某一动作,如结婚、命名、遗赠、打赌。

(二)言语行为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

奥斯汀强调,施为句虽然没有真假,但仍有一些条件必须满足,否则就不能起到实施行为的作用。通过话语成功地实施行为,第一个条件是说话者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条件的人,必须存在实施这个行为的合适的对象。例如,没有手表,就谈不上遗赠手表。第二个条件是说话人必须具有诚意,缺乏诚意则不能有所为。第三个条件是说话人对自己所说的话不能反悔。如果没有合适的程序,如果不是合适的人说出,言语行为不会奏效。同样,即使人员合适,如果场合不对也不行。如英国女王在家里说“InamehteshiptheQueenElizabeth”,这句话也不会奏效。对有些施为行为,有关人员的思想状态至关重要,如一个实施许诺行为的人必须准备兑现自己的诺言。

(三)言语行为三分说

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意识到某种意义上每个句子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不是只有施为句才有这种功能。就连像“state”这样典型的描述性、叙事性动词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当一个人说“Is tate that Iamres ponsible forit”,他就发表了一个声明,承担了一种责任。于是,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1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perlo.cuifon)(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例如,A对B说“Closehtedoor”,这是言内行为;A的意图是让B关门,这是言外行为;B听了A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

1)评价行为类/裁决类(verdictives):表达裁决或评价,如法官或裁判的裁决。

2)施权行为类/行使类(ex—ecutives):表达权力的实施。

3)承诺行为类/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承诺或者宣布意图。

4)论理行为类/阐述类(expositives):用于解释、阐述、论证。

5)表态行为类/表态类(behabitives):用于表明态度。

二、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出了大量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将言语系统化,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indirectspeechacthteory)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言语行为的原则与分类

塞尔不是简单地继承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他把言语行为理论对孤立的话语意义的研究提升到对人类交际的研究。他认为使用语言就像人类许多别的活动一样是一种受到规则制约的有意图的行为。这些规则区分为调节规则(regula—ifverules)和构成规则(consittuitverules)。调节规则调节先前存在的行为形式,这种活动的存在逻辑上独立于规则的存在;构成规则不仅调节而且创造或规定新的行为方式,这种活动在逻辑上是依赖于规则的存在而存在的。[6奥斯汀试图论证这样一个假设:一种语言的语义学被视为一系列构成规则的系统,并且以言行事的行为就是按照这种构成规则完成的行为。塞尔继承了奥斯汀的“意图”论,认为说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言语活动,每一个言语行为都体现了说话人的意图。

塞尔在研究和继承的基础上,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修正为以言行事理论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改造为命题内容和以言行事。他认为,要成功地实施某一言语行为,除了一般的输入和输出条件外,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本条件(essential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通过说出一个语句,使他承担实施某一行为的义务;

第二,命题内容条件(con—tentconditions):说话者在说出一个语句时表达了一个命题,在表达命题时,说话者断定了自己将来的行为;

第三,预备条件(preparatorycondiitons):

1)听话者愿意说话者实施某一行为,并且说话者相信他所要做的事是符合听话人的利益的,但这件事并非是他经常做的;

2)讲话者在事情的正常进程中将去实施某一行为,这对讲话者和听话者来说都是不明显的。以言行事要有一定的要旨(point)。语言中有一种最小努力原则在起作用,体现为以最小的语言努力去获得最大的以言行事结果的原则;第四,真诚条件(sinceirty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从事某一行为。在这四个条件中,

第四个条件具有构成规则的范式,

而第一到第三条件则与调节规则相对应。在将“合适条件”(lfexibilityconditions)(保证言语行为得以成功实施的条件)作为使用恰当的以言行事指示语的规则的过程中,塞尔还提到“表达原则”,认为它可以单独地使基本上是语用上的言语行为的分析与字面意义的语义分析相一致,这样就可以把言语行为理论分为两类:

一类为偏重于语义的言语行为理论(semantically—oriented),

另一类为偏重于语用的言语行为理论(pragmatically—oriented),前者关注显示言语行为特征的表达式的分析,而后者将交际过程作为其出发点。

塞尔将言语行为重新分为五类,他把他的分类建立在以言行事(ilocutionary)与语法(gram—matica1)指示词和不同的言语行为所确定的不同的“词语”与“世界”的关系上。这五类言语行为是:

1)断言类(assertive),以前也称描述类(repre.sentatives),指描述世界上的状况或事件的言语行为,如断言、主张、报告等;

2)指示类(directives),说话者想使听话者做某事,如建议、请求、命令等;

3)承诺类(commissives),指说话人表示将要做某事的言语行为,如许诺、恐吓等;

4)表达类(ex.pressives),在这种言语行为中,说话者表达自己对某事的情感和态度,如道歉、抱怨、感谢、祝贺等;

5)宣告类(declaratives),指能改变世界上某种事态的言语行为,例如法庭上法官说:“Guilyt!”,被告便成了罪人。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作间接言语行为(indi—rcctspeechact)。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对字面用意做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coldinhere.”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旬,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话者需依赖语境、双方共知或语用推理等等才能奏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还包括语用范畴。

三、结语

以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学家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它使学者们在有关方面的研究从以语法或语言形式为中心转向以言语功能为中心;从以单句为中心转向以语篇为中心;从以语言本身为中心转向以语言使用者、社团以及语言环境等为中心;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使诸多研究从以语言知识为中心转向以交际功能为中心;也使外语教学从以语言形式和教学方法为中心转向以语言功能和教学内容为中心。这样,使得学习者不光掌握了一定的词汇量和语法知识,知道了正确的句子结构,而且还学会了如何适当地使用语言以避免出现语用错误。因此言语行为理论是研究语言使用问题的基本理论,它为语言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意向性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汀提出,经塞尔的完善与发展,已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更是现代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从使用和交际的角度研究语言的意义,为认识言外之力的本质提供了独到的解释方法。塞尔关注语言和心智的关系,认为意义必须联系存在于言语行为中的意向性来解释。探讨了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及其所蕴含的语言哲学观。

一、理论源起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追溯该理论产生的源头,可将其与西方哲学的发展联系起来考察。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20世纪的发展通常被概括为一个三阶段模式,其中心论题为:本体论一认识论一语言。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linguisticturn),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开始。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两大派别。其一为逻辑分析派,又称逻辑实证学派;其二为日常分析派,又称日常语言学派。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Austin)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言语行为理论,即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说话行为(locutionaryact)、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act)和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奥斯汀把施事行为分为5大类型:判定式(verdictives)、执行式(exercitives)、承诺式(commissives)、行为式(behavi—tives)、阐述式(expositives)。言语行为理论从行为的角度来看语言活动,抓住了语言的动态特征,因此它成为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许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一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J·Sear—1e)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建构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哲学(linguisticphilosophy)与语言哲学(thephilosophyoflanguage)的区分上。语言学哲学试图用分析语言中的特定词语及其他成分的普通用法来解决特殊哲学问题,语言哲学试图对语言一般特征作出哲学的阐释性描述。在塞尔看来,前者是关于方法的研究,而后者是关于主体的研究。塞尔认为他的理论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在语言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塞尔把言语行为界定为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把言语行为放在研究语言、意义和交际的中心地位。

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一)塞尔对施事行为的分类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在他看来,讲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语言活动。在研究话语的过程中,塞尔区分了命题内容和施事行为,修正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认为每个语句都包括:说话行为(utteranceact)、命题内容行为(prepositionalact)、施事行为(i1—locutinaryact)、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

在实施言语行为的规则方面,塞尔认为,言语行为是按照一定的规约来实施的,施事行为是一种规约性行为。塞尔提出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rules)与调节性规则(regulativerules)的区别。构成性规则是创立或定义新的行为形式的规则,它不能离开行为而独立存在。调节性规则只作出规定,它在逻辑上独立于行为而存在。在塞尔看来,调节性规则是外部的社会规则,对施事行为不起制约作用,而构成性规则是内在的语义规则,施事行为是根据构成性规则衍生而来的。塞尔提出了成功执行施事行为的构成性规则,把这些规则分为四类:命题内容规则(prepositionalcontentrule)、预备性规则(preparatoryrule)、真诚性规则(sincerityrule)和基本规则(essen—tialrule)。塞尔对这些规则的确立,经过了从具体分析到抽象概括再到具体认识的过程,相对于奥斯汀的分析而言,在方法上更科学、更令人信服。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给言语行为分类,给言语行为的不同类型或范畴以理论上的说明。塞尔认为在任何语言哲学中最明显的问题之一是有多少种使用语言的方式。维特根斯坦认为,对这个问题是不能用任何有限的范畴来回答的。他在(哲学研究)中说:“有多少种句子呢?譬如说断定,提问以及命令?—有无数种句子:我们叫做‘符号’,‘词’、‘句子’的东西有无数种用法。”塞尔反对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并从12个方面对施事行为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最后认为以下3个方面是至关重要的,它们构成了分类的基础:

(1)施事目的(illo—cutionarypoint)。这是分类的基础。

(2)适从向(di—rectionoffit)。有些施事行为试图让言语适应客观世界(言语~客观世界),而其他一些则试图让客观世界适应言语(客观世界一言语)。

(3)心理状态(psychologicalstate)。在此基础上,塞尔把施事行为归纳为5大类:断言类(assertives)、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类(expressives)和宣告类(declarations)。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首先注意到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acts),提出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的区别。他说,当一个施事行为间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我们知道,句子的形式和功能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一一对应关系。在日常谈话中,人们为了讲求礼貌,在想让别人做某事的时候,往往避免直接使用命令句,而寻求一种比较婉转的表达方式。塞尔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和听话人沟通,能让听话人明白话语中字面意思之外的用意,他所依靠的是他同听话人共知的背景信息。塞尔认为间接言语行为可分为规约性(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non一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字面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这类行为已经形成一种习惯用法或语言形式,说话人和听话人可能已经感觉不出这类言语行为在字面上的施为用意。非常规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和不确定,它更多地取决于互知的背景信息和所处的语境。

塞尔对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解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施为用意的关系问题,揭示了语句的结构和功能之间存在着的多元关系。但塞尔的学说受到关联论者的强烈批评。在20世纪80年代的语用学界,以Sperber和Wilson为代表的理论家简评了塞尔的理论,声称言语行为要么不在研究之列,要么取而代之。其观点是言语行为理论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其分类并不是交际的一部分,言语行为理论没有存在的必要。不可否认,言语行为理论注重描写的经验主义的分类,确实不能全面有效地说明具有动态性质的交际过程。但是,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解释了日常生活中许多看似不连贯的话语是如何有效进行的,他将人的潜意识的对施为用意的理解过程明示出来,使人类对自身的语言交际过程有更加深刻地理解。人们在接受一个言语行为时,一般并没有意识到有不同层次的行为,因而也不能分辨这些言语行为中所含的不同意义,而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使人对自身表达、理解意义过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为语言研究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三)对间接言语行为的解释

对于如何解释语言交际中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习语论(idiomtheory)和推理论(inferencetheory)。习语论者认为某些话语可以间接地行使某些功能是由于它们本身的语言形式或习惯用法,他们试图通过习惯用法在某些语言形式与它们间接地实施的功能之间建立起联系,来解释语言的间接用法。但事实上,一种句式并不总是用以行使其一种功能,形式和功能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推理论者认为说话人经过一系列的推理步骤才从句子的字面意义推导出说话人的真正意图,重视对语境因素的考虑。塞尔是个推理论者,他认为在实施间接言语行为时,说话人依赖交际双方所共有的包括语言的和非语言的背景信息,以及听话人的逻辑推理能力向听话人传达施事目的。可以结合这两种理论来解释间接言语行为。有些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以行使某种功能,习语论可以解释某些间接言语行为。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句话在不同语境中说出就有不同意义,随谈话的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要通过语境因素才能推导出话语所具有的施为用意,推理论有更强的解释力。

三、意向性

进人20世纪70年代之后,塞尔的语用学观念及其研究重点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塞尔认为,我们的大多心理状态有一个共通的特征,即它们都与某种事态或对象相关。你在相爱时,这份爱恋总是指向某个或一些特定的对象。这就是精神状态的“关于性”(aboutness)和“指向性”(directedness)。塞尔统称为“意向性”,并在《意向性》(Intentionality)一书中详尽阐述了该理论。塞尔认为言语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具有意向性,在这种行为中,不仅使用了语言符号,而且还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向,语言符号在这里被用作表达意向的手段。根据前文所述,塞尔把施事行为分为5种,他认为这5种行为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从意向性理论的角色来看,意向性决定了言语行为会采取这些类型方式。

其实在《言语行为》一书中就已经存在着转向精神哲学研究的契机。在考察语用行为的诚实条件时,塞尔强调,要使陈述成为诚实的,就要求说话者必须对陈述的事态持有信念;要使命令成为诚实的,说话者必须对接受者的响应存有意愿,等等。无论哪一种语言行为,如果说话者内心没有相应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说是诚实的。在塞尔看来,如果丢开精神状态的意向性,那么话语只不过是从嘴里发出的一种声音而已。同样,句子也不过是写在纸上的物理符号而已。话语本身没有意义可言。那么它怎么能以各种不同的话语形式表达无限多样的命题内容?那就是通过意向状态。正是在意向状态中,人们在说话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意向性转移到本身并无意义可言的声音与符号中。正是意向性这种精神状态的特征,使得语用行为成为可堋H尔的意向性理论体现了语言与心智的关系,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四、结语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化、严密化,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开辟了语言哲学和语用学研究的新夭地。塞尔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言外之力的关系问题,弥补了早期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塞尔重视对施事行为的研究,强调说话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提出了意向性理论。塞尔的学说对当今语言哲学、认知科学、语用学等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为我们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标记理论自布拉格学派创立以来,已成为语言学各分支学科的一项重要理论,并迅速运用到其它研究领域。本文首先对标记的概念、标记理论的发展历程等做一番简述,然后重点探讨标记理论在语用学研究中的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关键词:标记理论;语境;间接言语行为;会话分析;顺应论;Abstract: Since it originated with the Prague School, markedness theory has been an important theory in different sub-disciplines of linguistics, and has been applied to other research fields. This paper begins with a brief analysis of this theory’s concept and development, and focuses upon its theoretic and utility value in Words: markedness theory; context; indirect speech act; conversation analysis; adaptation theory1. 引言根据《朗文语言教学及应用语言学辞典》(理查兹,2000:276)的定义, 标记理论认为:“世界上的各种语言中, 某些语言成分比其它的更基本、更自然、更常见(是为无标记成分),这些其它的语言成分称为有标记的。” 标记性反映在语言的各个层面上,如:音位、词法、词汇、语法、句法等。这里先以音位层面为例。音位(phoneme)是音位学(phonology)分析的一个基本单位,是指在一种语言中能够区分两个单词的最小的语音单位。如: pin和bin这样一对最小对立体(minimal pair)就是由于词首的[ p ]和[b]不同,从而能区分成两个不同的词。音位层上的标记与无标记现象并不是发生在所有的音位上,而只是发生在成对的音位中,而且两个音位的相关特征涉及某一语音特征的出现与否。出现相关标记(marker)的叫有标记成分,不出现相关标记的叫无标记成分。比如:英语中的[t]和[d];[k]和[g];[p]和[b];[s]和[z]等。在[t]和[d]这一组音位中,[t]是无标记成分,因为[t]是清辅音,而[d]是有标记成分,因为[d]是浊辅音。也就是说,辅音的浊音特征构成了相关标记。类似地,在上面这些例子中,前一个皆为无标记成分,后一个皆为有标记成分。(红色显示的这部分是否也可以省略?)标记现象在语用层面也是随处可见的,此时语言单位的标记性表现为语用标记。例如,在英语交际中,对别人给予的称赞,应该说“谢谢”,但如果像中国人那样为了谦虚而不承认甚至否认别人的称赞就是一种语用失误(pragmatic failure),是一种有标记的表达。同样,有些外国人在与中国人的交往中也会出现因为文化差异所引起的语用失误。例如,在汉语交际中,中国人习惯于根据自己的观察,通过询问或推测对方在干什么或准备干什么来问候对方,如:“在看电视啊”、“去买菜啊?”,等等。这些表达法都是中国人常用的一般打招呼用语,听话者完全不必在意,只需视具体情况随便作答,而不必作很明确的回答。但是,初到中国的西方人却对此大惑不解。他们一是奇怪中国人为何选择日常生活中的琐事作为交际的话题;二是感到浑身不自在,觉得自己的一言一行受到别人的监视,因为在西方人看来,自己在干什么或准备干什么纯属个人隐私,旁人是无权过问的。所以,不谙中国文化的西方人往往疑惑地反问一句“是啊?”,或者不礼貌地“回敬”一句“关你什么事?!”,诸如此类的回应都是不自然的、不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是一种有标记的表述。下面我们将具体探讨标记理论在语用学各研究领域的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2. 标记理论的语用阐释标记的概念自特鲁别茨柯依(Trubetzkoy)提出以后,历经雅格布森(Jakobson)、乔姆斯基(Chomsky)、莱昂斯(Lyons)等语言学家发展和完善。标记理论在语言分析的各个层面上,从音位、词法、句法到语法,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标记理论能帮助我们正确地分析语言的特征,正确地使用语言。标记理论以其独特的方法论优势在当代语言学研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突出体现在语法学、语义学、语用学、范畴学和类型学、社会语言学、语言习得和外语教学、认知语言学和心理语言学等各个学科的研究中。本文将从语境(context)、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 speech act)、会话分析(conversation analysis)、顺应论(adaptation theory)等语用学的角度对该理论进行阐释。 标记理论与语境语境是语用学的一个核心概念,脱离语境就谈不上语用研究了。这一点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许多学者从语境的角度对语用学下过定义,例如:“语用学通常被看成是语境学,研究语言的显性内容(语义)和隐性内容(含义)是如何通过语境发生关系的”(熊学亮,1999),“语用学是专门研究语境在交际中的作用的学科”(彭增安,1998)。由此可见,语境对于语用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谈到语境的功能时,何自然等人(2002:118-121)认为,从说话人的角度看,语境会影响说话人在说话内容、表达方式、表达手段等方面的选择;从听话人的角度看,语境有助于听话人确定指称(reference assignment)、消除含糊(disambiguation)、充实语义(semantic enrichment)等。一句话,语境会影响意义的表达和理解。美国语言学家Givon对于语用层次的标记现象作过比较全面的探讨,其代表观点就是标记性取决于语境,同一个结构可能在这个语境中是有标记的,而在另一个语境中是无标记的(转引自张凤,1999)。换言之,标记性和非标记性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而在转化的过程中,语境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们将这种现象称为标记颠倒,即在不同语境下范畴的标记值(marked value)会发生颠倒。所以,标记性和非标记性会随着语境的动态变化而相互转化。例如:a. Would you mind closing the window?b. Could you close the window?c. Would you please close the window?d. Close the window.以上四句话都表达同样一个命题(proposition)——请求受话人把窗户关上,但它们具有不同的交际功能,适用于不同的语境。以a句为例,如果对好朋友说这句话显然不合适,不合常规,此时它就是一种有标记的表述;但如果对上级、长辈或陌生人等说这句话就非常适切,合乎自然,此时它又是一种无标记的表述。可见,在语用层次,语言单位的标记性和语境一样,是一个完全动态的概念。 标记理论与间接言语行为Searle曾在Indirect Speech Acts一文中将间接言语行为定义为“通过实施另一个行事行为而间接地实施的一个行事行为”。他认为最简单的表达意义的情形是,说话人说一句话,他的意思完全就是他所说的字面意义。但是,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的话语意义(utterance meaning)和句子意义(sentence meaning)是不一致的。这是由于间接言语行为同时体现着两种话外行为(illocutionary acts),即:主要话外行为(primary illocutionary act)和次要话外行为(secondary illocutionary act)。而且,他认为,话语的话外行为不仅决定于意图,而且取决于规约。因此,他以主要话外行为和次要话外行为之间的联系性为依据,将间接言语行为区分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conventional indirect speech act)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unconventional indirect speech act)。在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中,主要话外行为和次要话外行为之间联系紧密,具有约定俗成性、习惯性和程式化的特点(王德春等,1995:74)。因此,这属于常规性的表达,为非标记项。例如:在“Could you pass me the salt?”一句中,听话人无需重视“询问”(次要话外行为)的字面意义,而是直接把它理解为“请求”(主要话外行为)的间接用意, 这种对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解无需太多的语用推导(pragmatic inference),只需对字面意义作一般推断即可得知说话人的真实意图,这在日常生活中似乎已成为交际双方的一种共同规约,因而是一种无标记的表达。而在以下对话中:A: Would you like to have coffee?B: Coffee would make me 以“陈述”的字面意义来表示“拒绝”的间接用意,主要话外行为(“拒绝”)和次要话外行为(“陈述”)之间联系并不紧密,具有非约定俗成性、非习惯性和非程式化的特点,因此属于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根据Searle(1975)的观点,理解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大致需要经过十个逻辑推断步骤,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说话当时的语境因素来推断,因而较为复杂和较不稳定,是一种非常规性的、不自然的、有标记的表达。从上文可知,在语用层面上,标记项的判断和确立往往也是相对的。如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相对于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是无标记的,但相对于一般言语行为(如显性施为句)则是有标记的。Austin根据是否含有施为动词(performative verbs)把施为句划分为显性施为句(explicit performatives)和隐性施为句(implicit performatives)。显性施为句即含有施为动词的语句。何自然等人(2002:61)认为,施为动词就像施为句所表达的言语行为或施为用意的名称或标签,即有什么样的施为动词就有什么样的言语行为。也就是说,显性施为句所表达的言语行为属于直接言语行为,如:“I order you to pass me the salt.”一句通过“order”这个施为动词明白无误、直截了当地表达了“指令”这个言语行为。而“Could you pass me the salt?”一句由于缺乏具体的施为动词,说话人真正意欲实施的言语行为或者说施为用意就变得更为隐蔽、含糊,听话人在理解时需要多费脑筋,首先必须作出判断:说话人到底是在“询问”还是在“请求”?所以,我们认为,和显性施为句比较,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又是有标记的。 标记理论与会话分析语用学是一门研究语言运用的学科,而会话是人类最原始的语言运用形式,是话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因此,会话分析是语用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下文我们就相邻语对和会话中的偏好组织这两方面进行讨论,探讨标记理论在会话分析中的情况。 标记理论与相邻语对萨克斯(Harvey Sacks)等人在研究会话结构时指出,会话的特点是轮流说话(turn-taking),一次会话至少由两个话轮或轮次(turn)组成,会话是成双成对的。他说,“问题后面常常跟着回答”(转引自Coulthard,1985:69)。也就是说,问题和回答(question-answer)往往组成一个话轮对或交换(exchange)。同样地,在一般情况下,在一个话轮对中,问候后面常常跟着问候(greeting-greeting),建议后面常常跟着采纳(offer-acceptance),道歉后面常常跟着抚慰(apology-minimization),劝告后面常常跟着认可(warning-acknowledgment),抱怨后面常常跟着道歉(complaint-apology),等等。这种两两相对的语句就叫做“相邻语对”(adjacency pair)。“相邻语对”是会话结构的一种基本单位,它对揭示会话结构有重要作用。谢格洛夫(Emanuel Schegloff)和萨克斯认为,相邻语对具有以下特征: 相邻语对是由这样两段话语组成的序列:(Ⅰ)相邻;(Ⅱ)分别由不同的人说出;(Ⅲ)按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的顺序排列;(Ⅳ)分门别类,不同的第一部分需要不同的第二部分(或第二部分系列),如,提议跟采纳或拒绝匹配,问候跟问候匹配,等。(转引自Levinson,1983:303-304)姜望琪(2003:221)认为,相邻语对是日常会话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有问有答”、“你有来言,我有去语”是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共同遵守的一条普遍规律。笔者以为,相邻语对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会话现象,是一种基本的、自然的、合乎常规的表达,因此属于无标记的表述。例如:(1)A:明天天气如何?(问)B: 晴天。(答)(2)A:王先生,您早!(问候)B: 您早,周先生!(问候)(3)A:今晚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好吗?(建议)B: 好主意。(采纳)(4)A:把你的脚踩疼了吧,真对不起。(道歉)B: 没关系。(抚慰)在以上四个会话中,从A到B的话轮转换过渡自然,两者之间联系紧密,几乎不留空隙。B的回应结构简单,满足A的要求,符合交际中人们普遍遵循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和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但是,假如B对于A的发话不作出那样的回应或回话,而是像以下这样回应,情况就大不相同了:(1)A:明天天气如何?(问)B′: 你要出差吗?(反问)(2)A:王先生,您早!(问候)B′:还早啊?都差点儿吃到了。(反问+陈述)(3)A:今晚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好吗?(建议)B′:你还有时间看电影,真够悠闲的。(陈述)(4)A:把你的脚踩疼了吧,真对不起。(道歉)B′:唉呦!疼死我了。(陈述,不明确表态)我们认为,像这样的回应在日常会话中也是有的,但和上文提到的相邻语对相比,显然不那么自然、合乎常规,因此属于有标记的表述。 标记理论与会话中的偏好组织在研究相邻语对时,其中有一个问题是关于第二部分的系列或范围。Levinson在探讨偏好组织(preference organization)时,认为一个相邻语对的第一部分会出现偏好程度不一的第二部分系列与之匹配。例如,在以下这个会话中,对于第一部分的“问题”,出现了包括“回答”在内的各种反应,它们一起组成了第二部分系列:A: What does Tom do for a living?B:(a) He runs a factory.(b) Do you need to know?(c) I’ve no idea. You may ask David.(d) What’s that got to do with it?(e) He doesn’t.在以上的会话中,B的五种不同反应组成了话轮对第二部分的一个系列。胡壮麟等人(1988:280)认为,在这个系列中,各种应答语并不具有同等的地位,有的是“偏好的”或“期待的”(preferred),有些是“非偏好的”或“非期待的”(dispreferred)。而且,比较起来,“偏好的第二部分”(the preferred second parts)由于听话人满足了发话人的期待,因而更合乎惯例、更正常,是一种无标记的表达,而“非偏好的第二部分”(the dispreferred second parts)由于不是发话人所期待的部分,因此是一种有标记的表达。例如,在以下两个会话中:(1)A:Could you put on the light for my room?B: Yeah. (索振羽,2000:196)(2)A:If you’d like to come and visit a little while this morning,I’ll give you a cup of : Hehh. Well, that’s very kind of you, I don’t think I can make it this morning. –uhm I’m running an ad in the paper and –and uh I have to stay near the phone. (姜望琪,2003:232-238)例(1)中B这样的第二部分叫做“偏好的第二部分”,例(2)中的第二部分叫做“非偏好的第二部分”。Levinson认为,“偏好”与“非偏好”跟“标记性”有密切的关系,“偏好的第二部分”是无标记的,“非偏好的第二部分”是有标记的,它们在结构方面差别很大。“偏好的第二部分”结构很简单,有时只需一个“yeah”就足够了,这符合人类交际行为的“省力原则”或“经济原则”,即在交际中人们总希望以最少的投入来获得最佳的交际效果。在例(1)中,B对A的请求几乎没有什么迟延就表示同意,发话与应答之间结构紧凑,交际效果为双方所满意。相比之下,“ 非偏好的第二部分”则结构复杂,在例(2)中,它既有“hehh”这样的故意拖延,又有“well”这样的“非偏好标志词”(dispreferred marker)和“that’s very kind of you”这样的致谢,拒绝的形式也不是最简单的,没有直接用“No”,而是采用“I don’t think I can make it this morning”这样的婉言谢绝,最后还有“I’m running an ad in the paper and –and uh I have to stay near the phone”这样一长串解释。根据Grice合作原则,这种结构复杂的“非偏好的第二部分”也违反了数量准则(maxim of quantity),即受话人提供了多于交际实际需要的信息。这就为听话人的接收和理解增加了负担,给听话人一种意外。这种不合常规的用法因而也就产生了标记性。 标记理论与顺应论人们可以根据不同的交际目的、交际场合灵活地选择不同类型的话语。笔者以为,话语双方使用有标记的表达或无标记的表达,其实就是对语言的一种选择。按照Verschueren(1999:58-61)的说法,作出这种语言的选择,是由于语言具有一系列的特征,即:语言具有可供选择的可能性——变异性(variability);这种选择不是机械固定的,而是在语用原则和语用策略的基础上进行的——协商性(negotiability);语言使用者作出某种选择是为了尽量满足交际的需要——顺应性(adaptability)。例如,当某人试图劝告一个夸夸其谈、口若悬河、鲁莽冲动的朋友时,他其实面临着诸如以下这样一些表达方式的选择:由于语言自身所具有的变异性,他在选择时被赋予了一定的自由度,但是,他的选择又必须遵循一定的语用原则(如: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和语用策略(为了照顾朋友的面子,必须规避语言的外显性,采用间接委婉的表达方式)。说话人和他的朋友之间有了这样的互动和协商,就会选择最符合语境要求的第(4)句,从而顺应对方的要求。和前三句相比,第(4)句不仅使用了尾韵的修辞手段,从而增加了话语的注意价值和记忆价值,而且采用了一种偏离常规的表达方式,也就是有标记的表达方式,从而产生了陌生化(defamiliarization)的效果,容易使听者猛醒,并心悦诚服地接受和采纳。3. 结语本文重点探讨了标记理论在语用学的几个具体研究领域,如语境、间接言语行为、会话分析、顺应论等领域的研究情况,目的是论证其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当然,许多问题的研究深度还不够,标记理论在语用学范畴的研究也远不只这些。所以,人们对这一重要理论的研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语言学(linguistics)是以人类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探索范围包括语言的性质、功能、结构、运用和历史发展,以及其他与语言有关的问题。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语言学的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语言学的发展与趋势

论文摘要:世界的全球化趋势决定了语言交际的重要性。研究语言学对于外语教学,特别是以英语为目的语的外语教学就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立足于语言学的基础发展,着眼探讨其发展趋势,试图从其中把握其研究热点。

1 语言学的发展

语言学的前身应该可以被既定为历史比较语言学(Historical comparative linguistics), 追溯更早则称之古代语文学阶段。现代语言学是从索绪尔开始的,索绪尔开创了结构主义新时期,这一时期索绪尔()著有《普通语言学教程》(The 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结构主义中以美国结构主义影响最大,, , 三者较为出名,他们创立了新结构主义学派——美国描述语言学,三者中以后者较为出名,所以美国语言学也叫“布龙非尔德主义”。

美国的结构主义

美国结构主义的研究方法主要分为四种:替换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分布分析法、直接成分分析法,其主要内容如下:

(1)替换分析法(Substitutional Analysis),即用一个语言单位代换另一个语言单位是否得到新的事实。

(2)对比分析法(Contrastive Analysis)是比较两个或两个以上语言单位,找出他们相同或不同部分从而确定单位性质。

(3)分布分析法 (Distribution Analysis)为研究词位出现的位置,词类(实、虚)分布的位置。

(4)直接成分分析法(Immediate constituent analysis)一个句子首先可切分成两个部分,切到词素为止。

(5)序列分析法(String analysis)是把句子带有修饰或不带有修饰的基本单位、结构成分或基本单位、修饰成分。

(6)转换分析法(Transformational analysis) 为把任何的结构看成核心句(Kernel sentence)的转换,所谓核心句是基本句型(SVO, SV等)其他是核心的拓展或是从核心句转换而来的。

系统功能语言学

系统功能语言学的创始人 . Halliday (韩礼德) 师从伦敦学派(弗斯)。后来,我国的两名学者罗常培和王力,打破传统语言或结构主义的根本,把语法形式意义、语言用法等系统地有机地连结起来。

转换生成语法

20世纪50年代Chomsky 对美国结构语言提出挑战,创立了转换生成词法或形式语言学,提出研究重点人是如何从有限的语言单位创造出无限的语用句型。这一时期的发展共经历了五个阶段:经典理论时期、标准理论时期、扩充标准理论时期、修正式扩充标准理论时期、最简的解释理论时期。这个时期Chomsky提出了两个很重要的概念:深层和表层结构。这两个概念对“同形异义、异形同义”歧义能做出科学的解释。

2 语言学的动态研究

语用学 (Pragmatics) 即语言使用学,其主要研究问题包括:指示语 (Deixis)包含人称指示、时间指示、话语指示、承接指示;前提 (Presuposition), 语用推论, 以语言结为根据,靠逻辑推论语言的前提条件;语用含义(Implicative)话语含义, 给语法事实提供重要功能解释。

语篇学

语篇学是在句法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也叫篇章语法或语篇分析(Discourse analysis)。上世纪70年代开始,语言学由静态到动态的大转变,由结构研究到功能研究。篇章语法主要解决篇章结构研究;篇章语义主要解决篇章意义连贯,研究篇章的层次。篇章的语用研究,重点探讨会话结构、话轮(说话顺序)邻近配对(前者说话的反应),也解决影响会话因素(心理因素、文化),篇章理论研究,研究篇章的产生。

社会语言学

社会于语言关系的科学,它是一门交叉科学。从社会变化与发展来研究语言变化,又由语言变化来研究社会的规律。其分为微观社会语言学与宏观社会语言学。微观是研究具体的语言与社会关系,如语言与性别、语言与民族等,也研究语言的细节,如语言世界、语言等。宏观主要是研究语言与社会中的地位和社会对语言的选择,如国际文化交流中采用哪几种语言、在本国推广哪几种语言、语言的推广和文字改革等等。

3 我国语言学研究的热点

系统功能语言学的研究

单以核心刊物《外国语》上发表有关系统功能语言学就有30多篇;《外语教育研究》上发表有10多篇;出版的重要著作有胡壮麟先生的《系统功能语法概念》于1989年在湖南教育出版社出版;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的《语篇的衔接语连贯》;程琪龙的《系统功能语法导论》。论文集有湖南教育出版社的《语言系统与功能》;清华大学出版社的《语篇·语境》;任绍鲁的《语言·系统·结构》等等。系统功能的基本概念的引进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以胡壮麟为首,系统功能的语法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系统功能语法的语言观于方法论;对系统功能语篇研究理论进行实践和补充。

语用学的研究

近年来,《外国语》在语用学发表文章达30多篇;《外语教学与研究》有10多篇;出版的专著主要有:何自然的《语用学概论》;何兆熊的《新编语用学概要》。语用学在90年代最现风光,也当之无愧地成为最核心的科目,其研究有三个特点:

(1)在继续引导外国的方法的同时,通过对语言具体事实提出修正何补充。例如:何自然的《国外语言学的研究》。

(2)对语用学的内涵进行了新的开拓。比如何自然的《语用模糊》、《情态动词的语用分析》由卫国的《现在完成时的语用含义》。

(3)从翻番而论转入专题研究。把汉语与外语的研究联系起来。例如刘绍忠的《“清”字用法汉英对比》。

社会语言学的研究

《外国语》和《外语教学与研究》上共有10多篇;社会语言学的研究特点主要表现在:(1)由宏观方法转入微观具体语言现象分析,例如:《委婉语社会语言研究》、《语言变化的社会因素》。

(2)从解释的社会学角度转向心理学语言运作的社会心理机制。例如:王德青的《社会心理语言学科性质语研究对象》和素定芳的《委婉语研究》。

话语分析研究

《外国语》中有将近20多篇;《外语教学与研究》有10多篇。从80年代中期开始系统介绍西方话语分析基本概念与理论。90年代转入英汉对比分析。从话语口语转入语篇研究。近几年来,话语分析有交叉和重叠趋势。

4 我国语言学研究的趋势

(1)研究对象看,由微观转入宏观,语言本身系统转向跨学科研究,出现交叉学科,如跨文化交际学、国情语言学;由结构研究转入功能和应用研究,由静态到动态,如描写构词句法规则到句法结构的不同功能;单个词的意义到单词在特定环境中的意义;由单一语言研究转向多语言的对比研究,如对比语言学,包括双语对比、多语对比,包括同族语对比、非同族语对比,即有语言自身的对比,也有语言与文化的对比,如跨文化交际学。

(2)研究方法看,由单层次和单角度,静态研究转入多层次、多角度、动态研究。

(3)研究目的看,目标不断从窄到广,从肤浅到深度;从描写转向解释 Chomsky 试图从大脑的遗传基因来解释语言的事实;从理论的探讨转向应用价值分析,如计算机的发展离不开语言学,语用学的分析应用到法庭审讯中等。

(4)发展趋势看,语言学研究有三个:①侧重宏观语言学,语言与心理、语言与社会、语言与文化的关系;②着眼认知语言,语言与大脑关系;③鼓励用科学技术研究,如《对学者个人差异研究》。

参考文献

[1]胡壮麟.语言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2]何自然.新编语用学概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浅议对比语言学

摘 要:对比比较是人类认识事物、了解事物、研究事物的最常用方法,其也是语言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方法。对比语言学作为语言学研究的重要一支,发展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本文仅就对比语言学的定义、分类、历史发展、原则与程序做一简单概述。

关键词:对比;对比语言学;定义;分类;历史发展;原理与方法

一、对比语言学的定义及分类

对比语言学是语言学中的一个分支,其任务是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进行共时的对比研究,描述它们之间的异同,特别是其中的不同之处,并将这类研究应用于其他有关领域(许余龙1992/2008)。对于这一定义,我们可以理解如下:首先,对比语言学是语言学中的一个分支,它和其他分支密切联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其次,对比语言学是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的对比描述,而普通语言学则是对某一种语言的普遍描述。再次,对比语言学是在共时理论的框架下发展的,也就是说其研究的对象,是语言的发展状态,而不是其演变。最后,对比语言学虽然研究描述语言之间的异同,但重点却在不同的方面。

对比语言学可划分为理论对比语言学和应用对比语言学两大类。理论对比语言学又由一般理论对比语言学和具体理论对比语言学构成。一般对比语言学是一般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它旨在研究对比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具体对比语言学是具体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它旨在运用对比语言学的原理和其他语言学的相关知识,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进行具体的对比描述。应用对比语言写属于应用语言学的范畴,其也可以划分为两类,即一般应用对比语言学,它旨在研究如何将对比语言学的理论成果应用于语言外语教学活动中去。另一类是具体应用对比语言学,其任务是对两种语言进行具体的对比描述,以便为某一具体的应用活动服务。

二、对比语言学的起源与历史发展

自从人类产生了语言后,语言之间的比较与研究便蓬勃发展起来,对比语言学学科作为现代语言学的一个分支有两个渊源,一是起源于欧洲,其二是起源于美国。欧洲的对比语言学学科始于19世纪末,发展于20世纪初,其理论框架为对比型理论性的共时语言分析,而后由布拉格学派的语言学家继承发展。美国的对比语言学发展于二战期间,对比语言学的英文名称contrastive linguistics一词,由语言学家Whorf于1941年在其著作《语言与逻辑》一书中首次提出。而与欧洲传统的对比语言学特点不同,美国对比语言学的研究主要是应用性的。表现在运用语言对比的方法进行语言接触和双语现象研究等理论方面的探索,另外还运用对比语言学研究为外语教学服务。但20世纪60年代以后,对比分析的两个理论基础:行为主义心理学与结构主义语言学受到极其严厉的批判,对比语言学也开始走下坡路,从此一蹶不振。而与此同时,对比语言学在欧洲却持续发展,大部分的语言学家则采用转换生成语法作为对比描述的语言学框架。在此后的30多年中,理论对比语言学在欧美越来越受到了关注,学科地位得到提高,学术界对对比语言学本身的一些理论、方法问题的探讨也逐渐深入。我国国内的对比研究学者有严复,此外还有马建忠、黎锦熙、赵元任、王力和吕叔湘等都对汉外对比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对比语言学的原则与研究程序

(一)对比语言学的一般原则:共时对比原则和同语体对比原则。

共时对比原则:对比研究是一种共时比较,当我们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状态进行对比描述时,不能拿不同时代的语言现象进行对比。

同语体对比原则:语言作为交际工具,具有不同的功能语体,不同的语言拥有不同的选择、使用、组织语言单位的规范和规则。书面语与书面语对比,口语与口语对比,即相同的语体进行对比。

(二)对比研究的程序:

1、确定对比范围。首先确定对比的范围,即描述的对比层面是什么。比如在音、词、句、篇章、语用等选择一个层面来进行比较。其次需要进一步确定其具体对比描述对象是什么,也就是对比的语言单位。例如,在语法层面上,可以选择词组或句子结构等单位作为对比的对象。最后就是对比的语言学内容。

2、文献搜集与研究。首先先要搜集某一对比范围内已有的对比研究,这样可以使我们避免重复做别人做过的工作。其次就要搜集出这个研究范围内对两种语言分别所作的分析研究。

3、确定理论框架。对比研究的理论框架是指以某一种语言分析研究的理论或模式为基础的对比描述方法。选择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确保语言描述的可比性。我们常用的对比描述方法有中心词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近年来,转换生成语法,格语法等也被许多研究学者所采用。而对比研究的理论框架的选择取决于对比研究的目的和范围。

4、搜集语言材料。语料可以分为实例语料和内省语料。而内省语料又可以分为自我内省语料和实验内省语料。选择语料我们需要考虑对比研究的性质和目的、理论框架、描述内容这些因素。

5、分析对比。对比分析是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以某一确定的理论框架对搜集的语言材料作某一方面的分析和对比。

6、总结。分析对比后,我们要总结这一对比的成果是什么,讨论其意义和价值。同时,也可以找出其局限性,提出自己的设想和建议。

四、总结

对比语言学作为现代语言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其目的殊途同归是为了解决教学或翻译问题而对比两种语言的异同。对比可以在语音、语法、词汇、语义、语用等层次进行,也可以从语言的文化、心理、民族角度进行对比研究。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对比语言学这一学科越来越受到专家学者的重视和青睐。

参考文献:

1、 许余龙.对比语言学(第2版)[M].上海:上海外语教学出版社,2010

2、王利众.对比语言学综述[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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