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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硕士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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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硕士论文答辩

想要获取硕士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首先需要通过论文答辩这一关,那么,参加华南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论文答辩需注意什么问题呢?第一要携带必要的资料和用品。参加答辩会的在职研究生要携带论文的底稿和主要参考资料,在答辩会上老师提出问题后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可以准备一定时间后再回答,在这种情况下在职研究生携带论文底稿和主要参考资料就能起到作用。其次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还应带上笔和笔记本以便自己把老师所提出的问题和有价值的意见记录下来,而且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这样不仅可以减缓紧张心理并能更好地吃透老师所提问的要害和实质。第二注意听清问题在思考后回答。老师在提问题时在职研究生要集中注意力认真聆听并将问题回答略记在本子上而切忌未弄清题意就匆忙作答,如果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对所提问题没有断清楚可以请提问老师再说一遍,而如果在职研究生对问题中的概念不太理解可以请提问老师做解释或把自己的理解说出来并问清而等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再作答。第三回答不出的问题不可强辩。有时老师对在职研究生所作的回答不太满意而进一步提出问题以求了解在职研究生是否切实搞清和掌握这个问题,遇到这种情况的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如果有把握讲清可以申明理由进行答辩,而如果在职研究生不太有把握可以审慎地试着回答,如果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确是自己没有搞清的问题就应该实事求是地讲明自己对这个问题还没有搞清楚而切不可强词夺理。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参加华南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论文答辩需注意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结论是对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2017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通知

学院将于2017年6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统一进行硕士研究生答辩会,请各导师和学位申请人做好答辩各项准备工作。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及办理答辩手续等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答辩资格

已经完成毕业资格审核且论文评审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办完答辩手续后可以参加答辩。

1.毕业资格审核:培养环节材料没有交齐,未完成毕业资格审核的学位申请人,不能参加答辩,学位申请人可登陆研究生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查看毕业资格审核结果。

2.我校学位办盲审和学院盲审的论文,评审结果会直接在系统上显示,学生可以在系统上查询。对于免盲审的学位申请人,评审结果请在5月25日前返回到教务员处,由教务员录入系统,在系统上学位申请人可以查阅评审结果。论文评审结果没有录入系统之前,学位申请人无法在系统里面填写答辩材料!论文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适当修改后可答辩、须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按以下方式统一处理:

(1) 如两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论文作者即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如有一位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另一位评阅人同意答辩,或两位评阅人均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论文作者应当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方可答辩。

(3)评审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进行答辩申请。论文作者须对论文做出重大修改,三个月后至一年内方可重新申请论文答辩:

①有评阅人不同意答辩。

②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

二、办理答辩手续

1. 5月31日前后学院公布各学位申请人的答辩分组和答辩委员会名单,下发答辩用成绩单(一式两份)、答辩委员空白聘书(5份/生)给学位申请人。6月2日前学位申请人将已经胶状好的学位论文6本((符合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和已经填写好的答辩委员聘书交给各组答辩委员会秘书(论文最终版的学位论文pdf电子版以”专业名称+学号+姓名”命名请发送给各答辩组秘书),由答辩委员会秘书组织将学位论文提前送给答辩专家审阅,论文具体递送方式由秘书安排。

2. 学院公布各学位申请人的答辩分组安排和答辩委员会名单以后,学位申请人开始准备以下答辩材料,材料上如有本人签字或导师写意见签名的地方需首先签写完整,然后将所有材料装入学院下发的答辩专用档案袋内(在职工程硕士请到学院办公室B4-209领取),各答辩组于6月1日收齐档案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以答辩组为单位上交),学院教务员对答辩材料进行审核,在材料上相应位置盖章签字后通知各组取回并下发答辩表决票5张/人。

(1)硕士研究生档案目录(本表请直接从网页下载打印,下载地址;):填写好姓名、专业、指导教师、学院。

(2)学位信息打印件1份和授予学位人员资格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1份: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系统”在“我的学位自助”填写有关学位信息,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即可打印资格审批表和学位信息打印件。

学位信息打印件打印出来以后,请学位申请人在学位信息打印件右上角指定位置签名确认。

“审批表”用A4纸单面打印,该表除了签名外所有内容必须用电脑录入,不可手写,表中的成绩审核栏办理答辩手续时由教务员审核签名,表中的答辩决议在答辩完后由答辩秘书统一填写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该表作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主要依据,学位申请人本人要据实、完整地在系统中录入信息并打印此表,如有涂改、手写、放空不填或其它明显错误的将责令学位申请人重填。

(3)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以下简称“审批材料”)一式2份:学位申请人下载 “审批材料”(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别对应附件1和附件2),“审批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单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也可经电脑填写、打印,但签名的地方需用笔签名),填写完后请导师签署意见。材料第3页“Ⅱ-2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工程硕士为“Ⅱ-2课程学习情况” )用教务员统一下发的成绩单替换。材料上学院审查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在学院审核时由教务员填写。材料第11页“Ⅳ - 2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定意见”答辩会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统一填写并请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

(4)评阅书2份:免盲审要求原件,盲审要求复印件(由教务员下发)。

(5)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附件3)1份: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出现1份或者2份要求“适当修改后”答辩的`学生,需要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2份评阅书均为同意答辩的学生无需交此表。

(6)在职的工程硕士需要准备两张与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大1寸彩色免冠相片各一张用于制作学位证书。相片要求如下:

① 采集标准:

·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35mmX45mm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②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3.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6月8上午9:00开始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人必须已经办完答辩手续,材料齐全方可参加答辩会。学位申请人请自行准备20分钟ppt汇报论文主要内容,答辩过程按照学校“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的基本程序”(附件3)执行。

4.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论文。6月8前答辩委员会秘书务必先将“审批材料”第11页“Ⅳ - 2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定意见”整理好发给学位申请人用于装订学位论文(装在每本存档论文的致谢部分的后面),存档的学位论文要求准备至少4本,并于6月12日12:00前交3本到学院,另1本由学生在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时自行交到图书馆。注意:这4本论文用于存档,必须完整、准确:(1)题名页分类号、答辩委员会成员要填写完整;(2)原创性声明部分作者签名、是否保密、导师签名、联系地址、邮箱和电话、日期都必须签写完整。(3)封面导师姓名要含职称,且不能出现简称用语,比如“高级工程师”写成“高工”。导师姓名必须与系统里面的导师姓名一致。学术型硕士导师只能填1人(入学时以联合培养招收的学术型硕士导师是2人),专业学位导师2人。

答辩委员会秘书请于6月9日12:00之前将已经整理好的学位申请人的档案袋交到学院。

原文地址:

华南理工大学硕士论文答辩记录

华南理工大学硕士论文盲审分数:350分以上。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对申请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采取事前送审与事后抽查相结合的评审方式。 二、事前送审 事前送审是指在硕士学位申请人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位论文由学院进行送审,主要由学院以盲审形式进行评阅。 (一)论文送审 所有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预登记,各学院根据答辩预登记的名单,按照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事前评审实施细则进行事前送审。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根据所辖学科的具体情况制定硕士学位论文事前评审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括学位论文盲审方式、评审专家选择、免盲审条件、提交论文时间等,实施细则报学校学历及学位管理办公室(以下学校简称学校学位办)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评审结果处理 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适当修改后答辩、重大修改后答辩、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两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论文作者即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如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修改,论文作者应当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方可答辩; 3.如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做重大修改,论文作者需对论文做出修改,并由所在学院分会主席指定3名专家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审阅,专家签字同意答辩后方可答辩。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2017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通知

学院将于2017年6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统一进行硕士研究生答辩会,请各导师和学位申请人做好答辩各项准备工作。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及办理答辩手续等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答辩资格

已经完成毕业资格审核且论文评审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办完答辩手续后可以参加答辩。

1.毕业资格审核:培养环节材料没有交齐,未完成毕业资格审核的学位申请人,不能参加答辩,学位申请人可登陆研究生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查看毕业资格审核结果。

2.我校学位办盲审和学院盲审的论文,评审结果会直接在系统上显示,学生可以在系统上查询。对于免盲审的学位申请人,评审结果请在5月25日前返回到教务员处,由教务员录入系统,在系统上学位申请人可以查阅评审结果。论文评审结果没有录入系统之前,学位申请人无法在系统里面填写答辩材料!论文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适当修改后可答辩、须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按以下方式统一处理:

(1) 如两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论文作者即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如有一位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另一位评阅人同意答辩,或两位评阅人均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论文作者应当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方可答辩。

(3)评审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进行答辩申请。论文作者须对论文做出重大修改,三个月后至一年内方可重新申请论文答辩:

①有评阅人不同意答辩。

②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

二、办理答辩手续

1. 5月31日前后学院公布各学位申请人的答辩分组和答辩委员会名单,下发答辩用成绩单(一式两份)、答辩委员空白聘书(5份/生)给学位申请人。6月2日前学位申请人将已经胶状好的学位论文6本((符合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和已经填写好的答辩委员聘书交给各组答辩委员会秘书(论文最终版的学位论文pdf电子版以”专业名称+学号+姓名”命名请发送给各答辩组秘书),由答辩委员会秘书组织将学位论文提前送给答辩专家审阅,论文具体递送方式由秘书安排。

2. 学院公布各学位申请人的答辩分组安排和答辩委员会名单以后,学位申请人开始准备以下答辩材料,材料上如有本人签字或导师写意见签名的地方需首先签写完整,然后将所有材料装入学院下发的答辩专用档案袋内(在职工程硕士请到学院办公室B4-209领取),各答辩组于6月1日收齐档案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以答辩组为单位上交),学院教务员对答辩材料进行审核,在材料上相应位置盖章签字后通知各组取回并下发答辩表决票5张/人。

(1)硕士研究生档案目录(本表请直接从网页下载打印,下载地址;):填写好姓名、专业、指导教师、学院。

(2)学位信息打印件1份和授予学位人员资格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1份: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系统”在“我的学位自助”填写有关学位信息,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即可打印资格审批表和学位信息打印件。

学位信息打印件打印出来以后,请学位申请人在学位信息打印件右上角指定位置签名确认。

“审批表”用A4纸单面打印,该表除了签名外所有内容必须用电脑录入,不可手写,表中的成绩审核栏办理答辩手续时由教务员审核签名,表中的答辩决议在答辩完后由答辩秘书统一填写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该表作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主要依据,学位申请人本人要据实、完整地在系统中录入信息并打印此表,如有涂改、手写、放空不填或其它明显错误的将责令学位申请人重填。

(3)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以下简称“审批材料”)一式2份:学位申请人下载 “审批材料”(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别对应附件1和附件2),“审批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单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也可经电脑填写、打印,但签名的地方需用笔签名),填写完后请导师签署意见。材料第3页“Ⅱ-2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工程硕士为“Ⅱ-2课程学习情况” )用教务员统一下发的成绩单替换。材料上学院审查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在学院审核时由教务员填写。材料第11页“Ⅳ - 2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定意见”答辩会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统一填写并请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

(4)评阅书2份:免盲审要求原件,盲审要求复印件(由教务员下发)。

(5)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附件3)1份: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出现1份或者2份要求“适当修改后”答辩的`学生,需要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2份评阅书均为同意答辩的学生无需交此表。

(6)在职的工程硕士需要准备两张与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大1寸彩色免冠相片各一张用于制作学位证书。相片要求如下:

① 采集标准:

·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35mmX45mm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②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3.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6月8上午9:00开始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人必须已经办完答辩手续,材料齐全方可参加答辩会。学位申请人请自行准备20分钟ppt汇报论文主要内容,答辩过程按照学校“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的基本程序”(附件3)执行。

4.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论文。6月8前答辩委员会秘书务必先将“审批材料”第11页“Ⅳ - 2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定意见”整理好发给学位申请人用于装订学位论文(装在每本存档论文的致谢部分的后面),存档的学位论文要求准备至少4本,并于6月12日12:00前交3本到学院,另1本由学生在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时自行交到图书馆。注意:这4本论文用于存档,必须完整、准确:(1)题名页分类号、答辩委员会成员要填写完整;(2)原创性声明部分作者签名、是否保密、导师签名、联系地址、邮箱和电话、日期都必须签写完整。(3)封面导师姓名要含职称,且不能出现简称用语,比如“高级工程师”写成“高工”。导师姓名必须与系统里面的导师姓名一致。学术型硕士导师只能填1人(入学时以联合培养招收的学术型硕士导师是2人),专业学位导师2人。

答辩委员会秘书请于6月9日12:00之前将已经整理好的学位申请人的档案袋交到学院。

原文地址:

2017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学硕毕业资格审核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现将本学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术型硕士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研究生提交培养环节材料

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请于4月20日之前完成以下工作:请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使用菜单“培养服务→我的培养环节”进进行培养环节材料的下载、编辑、提交和查询(其中发表论文环节需先进行以下操作后再在此提交学术成果环节:使用菜单“学术成果→论文发表情况登记”,按相关要求和信息填写、提交)。并将社会实践报告、学术讲座票、发表学术论文纸版材料、预答辩意见书交班长,由班长统一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各培养环节内容及具体要求如下:

1.阶段考核表

研究生无须在系统中提交登记。请登陆系统查询其审核状态,若为未审核,请与学院研究生教务员联系审核事宜。

2.开题报告

研究生需要在系统上提交登记。请登陆系统查询其审核状态,若为未审核,请先在系统上提交后再与学院研究生教务员联系审核事宜。

3.社会实践报告

研究生无须在系统中提交登记。请从系统下载、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社会)实践报告》,交导师评定成绩并签名,完成后将其纸版材料交至班长处,由班长统一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再由教务员将考核结果录入保存至系统中。

4.学术讲座

研究生无须在系统中提交登记。请各硕士生将20张讲座票和3次小结交到班长处。由班长统一交学院教务员,由教务员在系统里面审核。注意:①20次讲座,每次一张讲座票,共20张讲座票:必须是研究生院统一发放的标准的讲座票,由主办单位盖章或者负责人签字,参加学术讲座内容须填写完整且不重复。②至少3次附不少于1500字由导师签字认可的`小结。

5.学术论文

2014级学术型硕士发表论文要求依据环境与能源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适用于2014年9月1日后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链接:)执行。研究生使用菜单“学术成果→论文发表情况登记”,按相关要求和信息填写、提交,并将对应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以下要求交至班长处,由班长审核后统一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再由教务员在系统中审核。所有已填写的学术论文都必须按照要求交纸板材料才给予审核。提交的发表学术论文纸板材料要求如下:

(1)若文章已见刊,请附杂志首页、目录(有该篇文章的目录)、正文全文的复印件。若是SCI、EI、ISTP等收录论文请到图书馆开具收录证明,附收录证明复印件和正文全文的复印件。请导师在论文复印件首页签署是否情况属实,是否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确认字样并签名。班长核对复印件材料与原件是否一致后,只收取复印件材料,原件返回学生本人。

(2)若文章已被录用,请附录用通知复印件、打印一份投稿的文章全文,要求导师在录用通知处签署是否情况属实,是否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确认字样并签名,并在打印的投稿文章的首页签名。班长核对录用通知书与原件是否一致,只收取录用通知复印件和投稿文章全文,原件返回学生本人。

6.预答辩

硕士生在系统中编辑、提交登记学位论文预答辩信息(无需打印)。预答辩由校内导师组织,要求有3个副高以上的专家参加预答辩。具体程序见《2017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预答辩完成后请将《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简称“预答辩意见书”)纸版交至班长处,由班长统一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再由教务员在系统中审核。“预答辩意见书”下载地址:。注意:“预答辩意见书”请填写完整,“预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处必须有3个副高以上的专家签名。

二、其他有关说明

(1)交齐以上材料的学生,研究生教务员将尽快在系统上完成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生方可以办理后续的答辩手续。

(2)有休学记录的全日制研究生须顺延相应的休学时间方能毕业,如:休学一学期,则延期一学期;休学一年,则延期一年毕业。(休学原因是参加学校的公派、交换项目的除外,此类研究生正常毕业)

(3)提前毕业、博转硕、未取消跟踪培养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培养环节由各研究生教务员负责审核,但其最终的毕业资格审核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室负责审核。

原文地址:

华东理工博士论文答辩

主要有以下几项:1、持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2、须完成学院确定的学科基础课程及其他要求;3、完成博士论文研究工作并取得论文所需要的学术成果;4、参加学院组织的研究生讨论会,参加学术活动并发表相关学术论文;5、参加科研项目并发表科研论文;6、参加论文答辩,并获得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认可。除此以外,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毕业生还需要掌握一定的实验技能和计算机技能,以及英语水平,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同时,学院还将给予毕业生实习机会,让毕业生有机会从实践中学习,提高实践能力。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学校授予的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授予。授予学位专业或领域的申请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条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各级学位所要求的学术水平者,都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 学士学位

第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达到下列条件者准予毕业。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 符合第四条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决定授予学士学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三章 硕士学位

第六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修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所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申请硕士学位要求,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硕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定期进行。

第八条 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和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九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攻读硕士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应有创新点或新见解和一定的技术难度,其论点、实验方法、成果或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在学术上有理论意义或能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能表明作者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的基本论点要有理论上的论证或实验验证,对所选用的研究方法,要加以严谨的论证,引用前人的材料要注明,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要加以附注。

(二)专业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引用前人的材料要注明,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要加以附注。

(三)人文社科门类(包括相关的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正文一般在三万字以上,理、工、农、医门类(包括相关的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正文一般在四万字以上,数学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可参照人文社科门类的规定执行。中文摘要一般为300~500字,英文摘要应为中文摘要的译本。

论文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或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凡需要保密的学位论文,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

(一)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取得规定学分,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者,需重新修改论文。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至少聘请二名,其中至少一名为外单位专家。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与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分类评阅,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至少有一位为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如学位论文评阅人之一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一名学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有二名学位论文评阅人的意见为否定时,则此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评阅人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三人组成。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或学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委员会,则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五人组成。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决议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硕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导师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一条 硕士学位申请

(一)在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申请硕士学位要求的,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1. 学位申请审批书;

2.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

3. 硕士学位论文5本 ;

4.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

第十二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

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不合格的,可以作出允许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不合要求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暂不予审核。

第十三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除有规定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定情况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是否授予申请者硕士学位有终裁权。

第四章 博士学位

第十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达到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的同等学力人员,修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所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申请博士学位要求,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第十五条 博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定期进行。

第十六条 博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二)反映出申请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三)论文涉及的各个问题,应当反映申请者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6万字,学位论文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是中文摘要的译本。

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和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学位论文申请保密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答辩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博士研究生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不能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5~7名。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三分之二为外单位专家。如三分之一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三名评阅人,如三分之二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则此次申请无效。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五人组成,申请人的.导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七人组成。委员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二位为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一般为外单位专家)。

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决议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博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且申请人未曾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五)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博士生导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申请

在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规定,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一)华东理工大学学位申请审批书;

(二)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三)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情况汇总表;

(四)博士学位论文5本;

(五)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出版的著作、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和专利复印件各1份。

第二十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材料,确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对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为不合格的,可作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和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在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时,博士学位申请者应按“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及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获得规定质和量的学术成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逐个审核,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

决定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通过授予学位之日起三个月为公示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名誉博士

第二十一条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第二十三条 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申请学位,参照本细则办理。鉴于外国留学生的语言条件,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论文可用中文或英语撰写和答辩。

第二十四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硕)士学位采取重点审议和一般审议相结合的审批办法。

一般审议:对学位申请人的情况做简单介绍。

重点审议:对学位申请人情况做详细介绍。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进行重点审议: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确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经学位委员会重点审议并通过的,其作者自然当选为荣誉毕业生;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中出现 “D”或“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平”或“暂缓答辩,作实质性修改再审”或”不建议答辩”的;

(三)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不满足学校要求,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学位的;

(四)答辩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者;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重点审议的。

第二十五条 校学位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博(硕)士学位但按有关规定需重点审议的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审核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充分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最终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如同意票数未达到要求的票数,则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不授予申请人学位的决议后,硕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一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博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两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重新申请学位的程序:

(一)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继续研究、修改学位论文,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参加学位论文查重、盲审。

(二)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重新答辩时,答辩委员会需要重组。答辩通过后可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对是否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相应决议。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证书由学校颁发。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之日。

第二十七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确认学位错授或发现有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时,经复议,可撤销其学位。

第二十八条 建立学位论文档案。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和论文摘要、论文全文的电子文档分送校档案馆、图书馆。同时,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分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原文地址:

工程硕士论文答辩难

工程硕士和也分在职和脱产的吧在职的工程硕士一般在周末上课,答辩是比较好通过的

在职的应该比较好过但你还是应该准备充分

你好!工程硕士论文很简单的嘛,又不是专业的硕士那种,不过现在听说是要过系统的,防止抄袭,只要能够保证抄袭不被发现,多跟导师沟通,肯定没问题。只有考不进的硕士,没有毕不了业的硕士,也只有毕不了业的博士,没有考不上的博士。这个就是中国教育的规则。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按照以下要求做,应该不难吧!工程硕士论文评审与答辩要求 论文评审要求:评价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应看其论文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关键性生产技术中是否在工程技术上有新进展或创造;或所使用的工艺、技术、产品设计是否有新颖性和实用性,并有足够的技术含量;或看其是否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及综合表达能力和严谨的学风等。论文答辩要求:工程硕士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学分要求和论文工作要求,且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应有2位专家,答辩委员会应有3-5位专家,其中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中至少有1位专家来自工程一线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期间一般应有两名指导教师,校内导师一名,硕士生选送单位导师一名(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学位论文从选题之日到答辩止时间至少为一年,其中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及答辩等环节一般应入校完成。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其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论文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论文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先进性。论文应选择适合于工程硕士生能独立完成的难度和范围适中的课题,可以是研究型、开发型、设计型或实验型等多种类型。选题时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后确定研究课题,写出选题报告。选题报告由研究生本人写出书面报告,其中包括文献综述和选题两部分(查阅中、外文数量一般不少于20篇,书面报告一般应在8千字以上)。选题报告要在有关导师和企业有关技术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上进行,并经与会者集体评议,写出评语,给出考核成绩,方能给予学分。

工科硕士论文答辩ppt

就是把自己的大论文,影像化,简单化。让别人在比较短的时间了解你写论文的意义,和主要结论。内容的话,和论文差不多,只是内容简单了,可以用图表的形式找出各个结论间的关系和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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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有一个好的模板。其次,内容简洁,明了,不要过分铺陈,要是一些提纲性的文字,多用特征关键词,要有条理性,图文并茂。最后,既然是答辩论文,就要有自己的东西,如果是学士论文(工科)没有创新点要重点突出你做了什么,将整个系统清晰,流利地表达出来;如果是硕士的论文,如果没有创新点的话就要力求有深度,不能浅尝辄止,重要分析你所要用的方法的优越性,即是关键技术实验手段;如果是博士论文答辩,没的说,只能是强调你的创新点.........(个人想法,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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