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较为系统、完整的期刊图像资料着作--《共和国期刊60年》在京面世,《闽江学院学报》和“闽文化研究”栏目光荣地载入了该史册.《共和国期刊60年》是以1949-2009年新中国期刊发展为主题的图文并茂的“传记”图书,全书以年系事、以事系刊、以类相从,将新中国60年期刊史划分为7个时期,全面反映了期间的重要期刊事件、重要期刊。全书大16开,420页,收图1342幅,约20万字。该书收录全国高校学报条目仅70家,福建省仅有厦门大学学报和闽江学院学报2家入选(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学报亦才11家入选),我校学报能够入选殊属不易。
1、文稿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字精炼。2、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3、论文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使用外文字母与符号时,一定要分清斜体、大小写、上下角字母、数码的符合位置高低及使用规则。4、来稿文末应附带详细的作者简介(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学历、工作单位、职称、职位、研究方向)和作者联系方式(手机、联系地址、邮编、邮箱、QQ等)。5、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方便以后联系作者。
不是 学校成立才多久
闽江学院学报主要刊登政治、经济、法律、哲学、历史、宗教、文学、语言、艺术和教育等学科领域有新意、有理论深度的学术研究论文。
不是,不是所有学校的学报都是核心期刊,福建的就只有厦门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的学报是核心期刊。
不是 学校成立才多久
《闽江学院学报》办刊宗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活跃学术氛围,交流学科建设经验,展示科研成果,为提高本院教学、科研及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以扶持和培养学术研究新人、繁荣学术交流、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推动新疆尤其是南疆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为己任。
国际医药卫生导报、华厦医学、右江医学院学报、右江医学、医学文摘,等等。
一、牡丹江医学院教务处登录入口 牡丹江医学院 教务处登录入口为 ,学生可以复制该网址到浏览器地址进入登录页面。 二、牡丹江医学院简介 牡丹江医学院 由1946年始建的牡丹江专区医院、1956年始建的黑龙江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于1958年共同创建,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唯一一所省属普通本科医药院校,著名历史学家郭沫若先生题写了校名。 1997年一次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价。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专家组给予了优秀评价,全国评价为良好。2010年被列为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2012年被评为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训计划项目试点高校。201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5年,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在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中获得了6年有效期,居地方医学院校领先水平。2016年,在国家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中获得专家组高度评价。 学校长期坚持“为农村办学,为基层服务”的办学方向,获得国家和社会的充分认可。“为农村培养乡土型医师的探索与实践”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 学校占地面积7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亿元,资产总值亿元。 学校本科招生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11361人。学校开设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制药工程、公共事业管理等21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4个学科门类。其中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医学检验是省级重点专业,医学影像学是省级一类特色专业、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和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列为本科一表招生。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护理学、公共卫生学、药学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硕士授权二级学科28个。基层实用型临床医学列为黑龙江省“ 双一流 ”建设项目——全省特色学科建设学科。基础医学、生物学、内科学和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为省级重点学科;药学和外科学为省级重点培育学科。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医学遗传学、病原生物学、医学影像设备学和诊断学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常见感染病》为省级精品开放课程。 学校现有教职工3340人(含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具有高级职称人员723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762人。专任教师710人,正高级职称164人,副高级职称208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79%,其中博士学位教师142人,占20%。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187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级教学名师、省优秀中青年专家和省卫生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25人,省领军人才梯队、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省级教学团队等6个。我校教师获得首届全国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教师教学设计大赛特等奖、第二届全国康复相关专业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等国家级奖励近30项。 学校现有肿瘤疾病防治、脑卒中防治、抗纤维化生物治疗、麻醉与危重病学4个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组织损伤与修复、肿瘤疾病防治2个黑龙江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中俄医科大学联盟 牡丹江医学院 慢病与药物研究中心,依托学校建有黑龙江省生物医药技术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黑龙江省高校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牡丹江市北药开发实验基地等科研平台;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和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为黑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近年来,学校教师参加教材编写293部,其中主编教材68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140多项,2018年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项。合作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61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27项。《 牡丹江医学院 学报》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图书馆馆藏文献180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00万册。校园网“千兆(1Gbps)为主干,百兆到桌面”,运行1个学校门户网站和43个二级网站。 学校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7所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制药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等实践教学基地68所。 学校与俄罗斯太平洋国立医科大学、美国田纳西大学、菲律宾法蒂玛大学等国外院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 学校秉承“立德立行、唯实唯新”的校训,弘扬“执着、爱校、求实、合作、创新、奉献”的牡医精神,坚持“人本、厚德、尚能、强技”的办学理念,突出“以德为先,注重人文,强化实践,服务基层”的办学特色,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毕业生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不断提高,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建校以来,学校共培养医学、药学等专业毕业生6万余人,大部分已经成为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为黑龙江省和全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牡丹江医学院是本科吗 牡丹江医学院是一本还是二本 牡丹江医学院在哪里 附准确地址 牡丹江医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牡丹江医学院专业排名,招生专业目录(10篇) 牡丹江医学院有几个校区 牡丹江医学院教务处电话 牡丹江医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牡丹江医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牡丹江医学院招生办电话 ;
心电与循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浙江医学教育天津中医药大学学报江西中医学院学报现代电生理学杂志中国微循环中国骨科临床与基础研究杂志卫生经济研究医院院长论坛长治医学院学报承德医学院学报滨州医学院学报济宁医学院学报川北医学院学报沈阳医学院学报吉林医药学院学报《南通大学学报》(医学版)江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暨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医学版)延边大学医学学报汕头大学医学院学报健康研究内科泸州医学院学报神经药理学报泰山医学院学报牡丹江医学院学报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潍坊医学院学报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辽宁医学院学报河北联合大学学报(医学版)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九江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赣南医学院学报黔南民族医专学报延安大学学报(医学版)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报求医问药药物评价研究北方药学基础医学教育生物医学研究杂志(英文版)中草药(英文版)广东医学院学报中药与临床中外医学研究骨科咸宁学院学报(医学版)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医学版中外妇儿健康中南医学科学杂志湘南学院学报(医学版)湖南师范大学学报(医学版)肿瘤药学河南职工医学院学报河南大学学报医学版河南科技大学学报医学版西北医学教育国际眼科杂志英文陕西中医学院学报延安大学学报医学版兵团医学药品评价西北药学杂志天津药学上海医药临床药物治疗杂志今日药学海峡药学国际医学放射学杂志四川精神卫生神经病学与神经康复学杂志实用肿瘤学杂志浙江创伤外科实用手外科杂志岭南现代临床外科抗感染药学局解手术学杂志河南外科学杂志国际骨科学杂志中华临床免疫和变态反应杂志心脑血管病防治江苏实用心电学杂志实用糖尿病杂志寄生虫病与感染性疾病国际心血管病杂志国际消化病杂志疾病预防控制通报岭南心血管病杂志英文版医学检验与临床现代诊断与治疗透析与人工器官天津护理实用疼痛学杂志实用临床医学实验与检验医学上海医学影像蛇志岭南急诊医学杂志临床医学临床护理杂志当代护士四川生理科学杂志四川解剖学杂志数理医药学杂志江苏卫生保健安全与健康中医药文化中医研究中医文献杂志中国民族民间医药浙江中医杂志浙江中西医结合杂志云南中医中药杂志新疆中医药现代中医药四川中医实用中医药杂志甘肃医药中医儿科杂志实用中西医结合临床实用中医内科杂志深圳中西医结合杂志上海针灸杂志高原医学杂志内蒙古中医药陕西中医江西中医药湖南中医杂志湖北中医杂志黑龙江中医药河南中医国医论坛广西中医药西部中医药甘肃中医学院学报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职业卫生与病伤浙江预防医学医学动物防制现代医院现代医用影像学微量元素与健康研究上海预防医学江苏预防医学口岸卫生控制江苏卫生事业管理工企医刊浙江实用医学云南医药右江医学医学研究与教育医学信息医学新知医学理论与实践现代医药卫生现代实用医学现代临床医学西南军医西藏医药微创医学首都医药实用医药杂志青海医药杂志青岛医药卫生齐鲁药事农垦医学宁夏医学杂志内蒙古医学杂志江西医药交通医学吉林医学淮海医药华夏医学解放军医药杂志黑龙江医药科学黑龙江医药黑龙江医学河南医学研究河北医学哈尔滨医药贵州医药广州医药广西医学食品与药品心理学探新心理与行为研究山东医药基层医学论坛全科护理临床医药实践山西中医山西中医学院学报实用医技杂志实用医学影像杂志中医外治杂志福建中医药福建中医药大学学报东方食疗与保健按摩与康复医学河南预防医学杂志应用预防医学广东微量元素科学安徽预防医学杂志首都公共卫生疾病监测与控制包头医学安徽医学中国医院院长中日友好医院学报遵义医学院学报山东大学耳鼻喉眼学报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杂志口腔材料器械杂志广东牙病防治北京口腔医学口腔生物医学肝博士生物医学工程学进展
投稿方式简便,发稿直接通过自己的编辑部,不是代发,没有中间环节,不错的一个投稿网站。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是文理兼备的综合性学术期刊,全年6期,逢双月25日出版。于1980年9月创刊,自1992年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44—1344/G4,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4702。为综合版双月刊(4期文科,2期理科),大16开(A4),每期144页
答:岭南师范学院是公办院校。通常来说,公办大学学费便宜,民办大学学费较贵。公办大学与民办大学的区别公办大学:通常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举办的大学,办学历史一般比较悠久,社会认可度较高,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通常较便宜,一般5000元/年左右,不过公办大学中也有中外合作等部分高收费专业,学费在10000元/年以上,甚至几万一年,当然这些专业录取分数线也相对低一些,家庭条件不错的同学可以考虑填报。民办大学:通常是社会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举办的大学,没有国家和地方财政经费支持,需要自筹资金办学,学费一般比较贵,通常在13000-18000元/年,也有超过20000元/年的,公办大学采用民办机制举办的独立学院也属于民办大学,但是民办大学是正规大学,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等都是在学信网可查的。
公办院校来着呢
岭南师范学院是公办院校。
公办大学:通常是国家部委或地方政府举办的大学,办学历史一般比较悠久,社会认可度比较高,有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通常较便宜。
民办大学:通常是社会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举办的大学,没有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经费支持,需要自筹资金办学,学费一般比较贵。
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区别
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区别主要有性质不同、资金来源不同、举办者不同,具体如下:
一、性质不同
1、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民办学校的本科专科学历是受国家认可的,学信网可查。
公办大学:是国家或地方政府创办的大学,办学历史一般比较悠久,社会认可度较高。
二、资金来源不同
1、民办学校:资金来源,有个人自筹资金、个人智力投入(无资金投入)、个人和企业的投资、集资或入股以及捐资等。对于一个特定的民办学校来说,资金来源并不完全是单一的,可以是个人、集体、企业资金的混合。同时,非财政性经费并不排除国有资产的注入。
2、公办学校:政府财政拨款。
三、举办者不同
1、民办学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主要有公民个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2、公办学校:国家政府部门。
学院介绍岭南师范学院,简称“岭南师院”,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岭南师范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636年创办的雷阳书院,1903年,学校改建为雷阳中学堂,1904年始设师范科教育,1935年改名为广东省立雷州师范学校,1978年正式改建为雷州师范专科学校,1991年升格并更名为湛江师范学院,2014年更为岭南师范学院。截至2018年12月,岭南师范学院校本部占地面积1000多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设有18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67个,有教职员工1700余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3000多人。2022年4月29日,岭南师范学院团委荣获2021-2022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称号。
院系专业截至2021年3月,岭南师范学院设有32个(含8个挂靠)二级学院,有本科专业73个(其中师范类专业32个)。师资力量
截至2018年4月,岭南师范学院有教职工1500多名,其中教授150多名、博士320多名,高级职称教师占比约40,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比约90;“珠江学者”1人,广东省“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151人,28名教师被聘为兄弟院校硕士和博士生导师,58名教师获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和南粤优秀教师等称号;21人被遴选为广东省“扬帆计划”人才;9人被遴选为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21人被评为省级“强师工程”资助对象。有省级教学团队1个(不完全统计)。教学建设截至2018年4月,岭南师范学院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人才培训基地2个,省级师培基地4个,省级实验教学平台14个,建有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1个。
国家级人才培训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基地。
省级师培基地:中小学教师师培基地、职业教育师资师培基地、幼儿园园长师培基地、学前教育师资师培基地。
省级实验教学平台(部分):广东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实训中心、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教学提高型重点实验室、机电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生物科学实验室。
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学科建设
截至2018年4月,岭南师范学院建有省优势重点学科2个,省特色重点学科4个(课程与教学论、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汉语言文字学、材料物理与化学)。
特色学科及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化学。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
省级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化学、英语(师范类)、物理学、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省级一流本科建设点:教育技术学、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机电技术教育等。
省优势重点学科:教育学、化学。
省级特色重点学科:课程与教学论、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汉语言文字学、材料物理与化学。
交流合作
根据2016年11月学校官网显示,岭南师范学院已同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新西兰、白俄罗斯、乌克兰、印尼、泰国、韩国、越南和港澳台地区的近50所境外高校和教育机构以及近30所中小学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学术交流、专业合作、教育培训、教师互聘和学生跨文化学习交流活动,每年300多名学生出国学习、实习和研习。与白俄罗斯国立体育大学合作举办以中国武术和体育康复保健为特色的孔子课堂,于2015年4月获国家汉办审批通过,于2016年春季开始招收学员。
科研平台
截至2016年11月,岭南师范学院建有省级协同创新培育平台1个,省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3个,省级重点提升平台1个,广东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广东省实践科学发展观研究基地1个。
科研成果
2012年,岭南师范学院共有21个项目获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资助,总经费万元;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6项,资助经费总额141万元。有14项成果获湛江市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014年,岭南师范学院共有7个项目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其中面上项目1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项,共获资助经费215万元;另有1个项目获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全校共有15项科研成果获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5年,岭南师范学院共有20个项目获广东省教育厅重点科研项目立项。
2016年,岭南师范学院共有24个项目获广东省科技厅立项资助,累计获资助金额360万元;其中,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16项、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5项、协同创新与平台建设专项3项。 年内共有16项成果获湛江市2014-201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9项共16项。
馆藏资源根据2017年3月学校图书馆官网显示,岭南师范学院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11万余册,电子图书115万多种,纸质中外文期刊2200多种;各类光盘9万多片;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SpringerLink等中外文数据库41个;自建有“岭师文库”、“广州湾专题资源库”、“粤西文献资源网”等特色数据库12个。特藏阅览室收藏有《四库全书》、《续修四库全书》、《大正新修大藏经》、《中华道藏》、《万有文库》、《申报》、《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等一批新印古籍及民国时期文献、粤西地区地方志、地方文献、本校师生、校友的著作、学位论文以及中小学和高校教材等。
学术期刊
《岭南师范学院学报》(原《湛江师范学院学报》)于1980年9月创刊,1992年起面向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文科主要反映文学、语言、哲学、政治、经济、历史、法学、教育等哲学社会科学各基础学科的最新科研成果;理科主要反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工农业技术等自然科学各科的基础理论及应用开发研究。学报先后荣获“首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广东省第二届优秀社科期刊”、“广东省高校优秀学报二等奖”、“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全国地方高校优秀学报一等奖”,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维普期刊网”、“万方数据”等,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并被评为“CAJ-CD执行优秀期刊”。
2022年汉江 师范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汉江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 工作 。 第三条 学 校招 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中文全称:汉江师范学院;英文全称:H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0518;法人代表:付永昌。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由 湖北 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本部位于十堰市城区,设有丹江口校区。校本部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 北京 南路18号;丹江口校区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学府路1号。本科学生在校本部就读,专科学生在丹江口校区就读。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校长任招生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 第九条 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依据湖北省教育厅的高校招生计划投放政策,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社会需求、 毕业生 就业情况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湖北省发改委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专科 新生 入学收费项目和标准。详细收费项目和标准随录取通知 书 一同寄发。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信息通过汉江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官方媒体对外发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的体制。学校招生实行 计算机 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 录取分数线 和投档规则,根据考生 填报志愿 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为依据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类各专业(英语、日语、商务英语)只招收本专业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必须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报考本校,按照该省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录取规则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学校根据考生 志愿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非高考改革省份中,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生源省份,学校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实行梯度(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填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六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相关信息(高考分数、志愿、体检、思想品德鉴定等),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志愿因专业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七条 艺术 、 体育 类进档考生,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控制 分数线 后,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依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九条 各生源省份高考分数相同考生的投档排序规则,均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兼顾教师职业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凡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五章 入学与 毕业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学校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 学费 减免、社会捐助等为辅的资助体系,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按照《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等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按规定完成所修专业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汉江师范学院毕业 证书 ;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财务处是按照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唯一机构,并出具湖北省学校收费专用票据(电子),不委托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 通讯单位: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42000 电话: 8846222 传真: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 学校官网网址: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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