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爱情≈风险投资》上大学前就看过一篇小说《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上大学后才发现,现实比小说更加残酷。现在的爱情,爱得有点浮躁,有点朝三暮四,有点朝生暮死。电影《非诚勿扰》里有一句台词:“风险投资,顾名思义,就是越有风险越投资,没有风险绝不投资。”这符合这部电影幽默的风格,我们只需笑笑,不必当真。现实没有这么幽默,在大学里孕育的爱情就像风险投资,总是有风险的,一不小心就会夭折。杨大同教授说,恋爱应以结婚为目的。换句话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在一起是爱情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如若这句话放之四海而皆准,那么爱情的地位低于自由却高于生命,生命是物质,爱情高于物质作用于精神而存在。若我爱你,因我寂寞——你觉得我爱的是你还是寂寞呢?风险投资并不可怕,钱没了还可以再赚。能用钱解决的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对于感情的伤,是多少钱都治愈不了的痛。最可怕的是两个人在一起,一个是因为爱情,另一个却是因为寂寞。双方一旦决裂,因为爱情的那个会败得一败涂地。因为寂寞的那个,请反省。嗯,我反省。真正的爱情是美好的,因为两情相悦。为对方戴上婚戒,许一个天荒地老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大学生本就处在一个十分浪漫的年龄,一个连谈钱都伤感情的年龄,想不浪漫都不行。爱情里可以没钱,粗茶淡饭也是幸福;爱情里可以有钱,只要彼此爱而不是因为钱而彼此爱就行,那么再怎么奢侈的爱情都无罪。不可否认的是,大学生大多还不够成熟,会因对方某个方面的优点而陷入爱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和谐的因素渐渐显露出来并最终成为矛盾的导火索。一帆风顺的爱情少之又少。两个人在一起,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烦恼。可以尝试着去改变对方的坏习惯、坏毛病,如果不成功,那么放弃这种尝试,不然往往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爱情里需要互相包容,但是不需要委曲求全。两个人可以试着交往,不合适,可以分手,可以尽快分手——长痛不如短痛。不要为了所谓的责任耽误了幸福。因为真正有责任心的男人会让他的她全身而退。没有责任心的男人还有什么好挽留的呢?爱并不一定就要在一起。两个人的结合,并不单单是两个人的结合,而是两个家庭之间的联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不是全无道理。自由恋爱,并不是无限的自由。谈恋爱既然是一种风险投资,那么生意失败也无可厚非。但是你得保留再一次投资的资本。大学生应该自爱,应该矜持。婚姻不可以没有性,但爱情可以。但愿所有的年轻人只需进行一次风险投资便可获得一生也用之不尽的幸福。
大学生爱情观调查论文一、大学生爱情观的现状青年大学生正值青春时期,因此爱情无疑是大学生们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与过去相比,现在大学生越来越早地涉足爱情的领地,走进爱情世界的人也为数不少。当今大学生的爱情观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恋爱年龄低龄化。以前大学生谈恋爱大多发生在高年级,一般处于二十几岁的年纪;现在据笔者调查,刚刚踏进校园的90后大学生有些已经有过恋爱的经历,有些正准备步入爱情的世界。第二,恋爱比例扩大化。国家主管部门对大学生恋爱问题的政策,经历了由文明禁止到“不提倡,不反对”的转折,以及高校禁婚令的解除。因此,大学校园里基本不存在针对大学生恋爱的反对力量,大学生恋爱不仅公开化,在比例上也扩大化了。二、加强大学生爱情观教育的意义第一,现实的需要上述大学生爱情观的缺失问题令人堪忧。随着高校大学生恋爱比例不断攀升,大学生中相继出现了学业受损、消费上涨、行为不良、道德败坏、心理困扰等一系列问题,这些恋爱中的不良风气不仅给高校的管理和教育带来极大的挑战,更是给大学生父母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和思想担忧,给社会治安带来了隐患。第二,发展的需要爱情是人生的重要课题,也是大学生踏上人生之路的必修课。树立正确的爱情观,不仅是青年成才的重要前提,是恋爱成功,婚姻幸福的必要保证,同时也是个人人格完善,成就事业的必要条件。建立在崇高理想基础上的爱情是纯真的、牢固的,使双方愉悦、幸福,人格深化,促使人上进。三、加强大学生爱情观的思想政治教育第一,揭示爱情的本质,引导大学生正确的认识爱情。恩格斯对爱情的本质做了很好的阐释:所谓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仰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在高校的公共课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课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课堂教学中,确立大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大学生结合自己的实际去学习、思考什么是正确的爱情观;其次,要尊重大学生在以往的学习和生活中已形成的爱情观基础,注重当代大学生的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进行与时俱进的爱情观教育。最后,在爱情观的思想政治教育中,避免把爱情能作为敏感话题,回避主要矛盾,或泛泛而谈,只有直面问题,才能理解正确的爱情观,才能最终树立正确的爱情观。第二,引导大学生摆正爱情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爱情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生产生重大影响,然而它不是人生的全部内容。大学生除了爱情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东西是学业。学业和爱情是人生不可缺少的辨证统一的两个方面。总之,当前高校所面临的爱情观教育形势是十分严峻的,这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只要我们能切实把握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尊重大学生的情感需求,积极引导,注意沟通,运用科学的思想政治方法,就一定能够在大学生人生的重要关口,引导他们树立起正确的爱情观,把握和处理好成长中必不可免的情感问题。评论(2)|6raozhiwei6 |三级采纳率7%擅长:手机使用音乐按默认排序|按时间排序其他3条回答2011-06-20 17:45热心网友中西爱情观比较 不同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使中西文学的爱情观念决然不同.我们以传统的中西文学为关照点,比较两者的不同之处。 一 爱情构成了西方人整个生活和生命的全部,爱情就是一切。朱光潜先生对此有精辟论述:“西方人重视恋爱,有‘恋爱最上’的标语。 中国人重视婚姻而轻视恋爱”.在西方,中世纪是个特别“黑暗的时代”。在文艺领域,只能写对上帝的爱,写恋歌成为一种罪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中世纪依然有法国经院哲学家、唯情论者阿伯拉尔与巴黎名媛哀绿依斯冲破重重阻挠,苦苦相恋,尽管身为僧侣却不理睬教会的禁欲主义,而是写了大量歌颂男女爱情的恋歌,在民间广泛流传,发生很大影响。中国人重视婚姻而轻视恋爱”.因而感情的悲剧以婚姻悲剧居多。 催人泪下的《孔雀东南飞》,重在写婚姻悲剧。 西方的骑士文学是宣扬爱情至上的代表。骑士文学分两种,骑士抒情诗和骑士传奇,骑士传奇描绘骑士为贵妇人的爱情而赴汤蹈火的游侠冒险经历,而骑士抒情诗全是描写和歌颂骑士的爱情生活,一般是咏唱骑士对贵妇人的爱慕和崇拜,其中以破晓歌最为有名。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曾高度赞扬破晓歌,他认为,比较贵妇人和丈夫之间不自由的和没有爱情的婚姻,骑士和贵妇人之爱才是真正的爱情。 中国关于骑士的生活和爱情诗在中国的介绍、翻译和出版都极为稀少,查找有关资料十分不易。同时,我国出版的关于西方文学史的所有教科书中,骑士文学都是被极其简略地寥寥几笔带过,并且大多对骑士文学评价不高,有的教科书认为骑士抒情诗“流于千篇一律”,并认为骑士是“用这种‘高雅’的爱情外衣,来掩盖他们腐化淫乱的生活”。毫无疑问,我们的主流文学趣味认为,骑士文学不健康并且没有多大价值,不值得翻译和介绍,如果不笼统地说西方文学审美趣味的话,这至少和恩格斯是大异其趣的。 西方文学中往往把爱情视为不可抗拒的强大力量,在德、法两国民间广泛流传的骑士传奇《特利斯坦和绮瑟》中,写特利斯坦和绮瑟无意中喝了一种药酒,这种药酒使人永远相爱。尽管他们受到绮瑟的丈夫马尔克国王的残酷迫害,但是他们的爱情永远消灭不了。西方文学中的爱情还可以使人摆脱厄运,绝处逢生,在西方关于《白雪公主》的多种版本中,以美国迪斯尼动画片《白雪公主》为例,王子充满爱的深情的一吻是白雪公主死而复生的秘诀,而我所看到的在中国电视台上演的由中国人改编的《白雪公主》中,这个情节被改成小矮人安葬白雪公主时,不慎脚下一绊摔倒,使白雪公主的毒苹果从喉咙中吐出,因此死而复生。要说生活真实,两者描绘白雪公主死而复生的过程同样不真实,但是,这反映了中西文学观念中对于爱情地位和力量的不同理解,并作了形象化的阐述,从这一点上看,这两者都是真实的。 中国传统文学的特点在于,围绕的抽心不是爱情,而是国计民生,风雅美刺等在我们看来是重大的社会问题,爱情在我们看来是不重要的,并且在历史上大多数情况下也是不能允许的。“诗言志”是中国古代诗歌理论即纯文学理论的总纲,但是“言志”的说法很笼统,在当时主要是指政治上的抱负和志向。所以诗歌历来强调风雅美刺的传统,要写重大而严肃的题旨,没有个人化的私人情感空间,写“家务事”、“儿女情”是不行的。《毛诗序》把“诗言志”加以阐释发挥并纳入了文艺政策的层面,对诗歌的情感表达方式和思想内容都作了细致具体的规定,如“主文而谲谏”、“发乎情、止乎礼义”。 二 同样是描绘男女之间的爱情,在中西不同的文化传统影响下,文学中展示出深刻的差异。西方文学体现为对爱情大胆率真的歌唱,同时这些歌唱中包含有强烈的性爱因素,对外貌的赞美,对爱慕的表达,构成了西方爱情诗的一个核心主题,其情感奔涌如暴风骤雨,汹涌澎湃。罗伯特•彭斯《一朵红红的玫瑰》:“我的爱人像一朵红红的玫瑰,四月里迎风初开。我的爱人像一首甜甜的曲子,奏得又合拍又和谐”;拜伦《雅典的少女》反复吟唱:“请听我临别前的誓语: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我要凭那野鹿似的眼睛起誓: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还有我久久欲尝的红唇,还有那轻盈苗条的腰身,凭这些定情的鲜花,我要说: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这些在中国传统的诗歌里是难以设想的,即使在以思想空前活跃的“五四”时期同样如此。汪静之以写爱情诗著名,他的诗集《蕙的风》以“放情地唱呵”的姿态,被朱自清誉为“对于旧礼教好像投掷了一枚炸弹”,曾引起轩然大波,几乎身败名裂。汪静之的名句是“我冒犯了人们的指责非难,一步一回头地瞟我意中人,我多么欣慰而胆寒”,从这里我们可以感受到当时的社会氛围,整个正统的价值体系中对爱情所持的态度,这也是中国主流文化传统所持的态度。 中国传统文学的特点在于,中国文人善于细腻而含蓄地表达宫闱女子的心理状态及其微妙变化。建安诗人徐干写有著名的《室思》,因其情韵之美颇受后人推崇,诗中写道:“自君之出矣,明镜暗不治。思君如流水,无有穷已时。”这种情感不是如烈火燃烧,不是波澜迭起,而是细水长流,绵绵不绝。钱钟书在《中国诗与中国画》中讲过屈力韦林()认为,“中国古诗抒情,从不明说,全凭暗示,不激动,不狂热,很少辞藻、形容词和比喻”。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复杂和多方面的,从社会结构来看,中国历史上是一个高度伦理化的宗法制农业社会,凡是婚姻之外的男女相悦之情,一概受到严厉禁止。爱情诗一般写于婚后,因为在古代中国未婚男女完全被隔离,少女囿于闺房之中,如汤显祖《牡丹亭》中的杜丽娘,活动的最大范围也没有超越家中的后花园。中国的青年男女之间根本没有条件和可能相互接触,整个社会在这方面显得特别的封闭。而西方古代社会相对来说比较开放,妇女享有一定的自由,贵族妇女可以出入社交场合,有机会和异性接触,这和中国古代社会有很大差别。 男女之间一旦婚后朝夕相处,没有也不可能产生那种初恋时的强烈激情。即使分别,丈夫外出求取功名富贵,追求金榜题名,这时夫妻之间的思念也和热恋中的情人的感觉完全不同,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较为平静的情感,显得比较理性化和逻辑化。况且中国古代的包办婚姻和纳妾制度,使许多夫妻之间根本谈不上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因此情感浓度已经被大大地稀释了。如果把爱情定位在滚烫的激情的话,那么可以认为,这种诗歌其实称不上是爱情诗,因为这远不是那种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的强烈感觉。中国古代如王昌龄的《闺怨》为代表的思妇诗就是这样,这和西方中世纪破晓歌里所描写的骑士和贵妇人之间以生命和名誉为代价的私通有着极大的不同,因而不难理解,这在情感的强度上是完全不一样的。 中国古代由于妇女受教育程度极低,所谓“女子无才便是德”,女诗人非常少,或由于夫妇之间真情无多,或由于封建礼教的束缚,中国古代社会忌讳谈论男女之爱,不能大胆地自由地袒露自己的思想感情,因此,思妇诗大多由男人写成,并且“在传统文人心目中,闺房燕昵之情意犹同家庭米盐,都是琐屑之物,不登大雅之事”(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所以男人同样不敢大胆地袒露自己如何思念女人,而是千方百计地揣摩和描绘女人如何思念男人,带有代人立言的性质,且多以“怨”命题,许多涉及女性的题材都成为“怨诗”,如“春怨”,“宫怨”“闺怨”等,成了中国古典诗歌的一种传统体裁。这些诗歌情感的调子低沉,外貌描写极少,也不带有憧憬未来幸福的欢快情绪,这和西方人大胆直露表达自己对女人的倾慕和思念,有着极大的不同。古典爱情观 爱就该天长地久 在天愿作比翼鸟 在地愿为连理枝 两情若是长久时 又岂在朝朝暮暮 经得起考验的才是真爱 爱是心底永远的烙印 爱一个人,就要契而不舍 该我的自然会属于我 男追女,天经地义 背弃爱情是可耻的 真正的爱情一生只有一次 爱人,你是我的一切 爱不应该分彼此 有爱就有一切 现代爱情观 只求曾经拥有 不在乎天长地久 缠得太紧会扼杀爱情 朝朝暮暮都守不住 何况相隔遥遥呢 不要让爱情经受考验 爱过就抛在身后 追不到,就赶快放弃 爱情也需要竞争 情感的付出应该对等 为了前途放弃爱情可以理解 爱情在一生中随时都可能发生 请给我自由发展的空间 你我都是独立的个体 爱情需要物质基础4. 西方有关爱情婚姻的特色表达 在西方国家,欧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parsley, sage,rosemary and thyme) 是一个很重要的主题。今天人们对这四种植物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在过去,它们给人的联想就像当今红玫瑰与爱情的关系一样,象征着恋人期待着心上人和自己具有的品质。 按照相信植物疗法的人的看法,欧芹Parsley (Petroselinum crispum)具有治疗消化不良的功能。比如,据说吃菠菜的时候如果嚼一片欧芹树叶的话就能让菠菜的苦味消失,并易于消化。因此在中世纪欧芹被赋予一定的精神寓意的。鼠尾草Sage (Salvia officinalis)的象征有着数千年的历史,代表着力量。迷迭香Rosemary (Rosmarinus officinalis)表示忠诚,挚爱和挂念。在古希腊男人就送给自己的恋人以迷迭香来表达爱慕,今天在欧洲新娘还有在头上别上迷迭香树枝的习俗。据说迷迭香能让人敏感和谨慎,于是在古罗马当一个人面对精神压力的时候,大夫常常建议放一小袋迷迭香树叶子于枕头下面。迷迭香有时候用作比喻女性的爱,尽管有些迟缓,却强劲并持续长久。在神话传说中的中秋之夜,国王在荒野的百里香Thyme (Thymus vulgaris)丛林中与神仙们狂舞。但百里香一般象征勇气,在中世纪时骑士的盾牌上就有他的女人给他绣的百里香的图像。于是,恋人们在受到挫折时候,就用这四种在中世纪众所周知的植物,希望自己的心上人能够用爱的温柔来消融他们之间的误会和痛苦,用毅力来度过他们分离的艰难时光,用忠诚来陪伴孤独的日子,用勇气去挑战那些不可能的事情。在西方爱情与死亡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二者常常联系在一起。诗人Richard Crasha有诗云:“Love, thou art absolute sole Lord of life and death.” “爱,你是生与死的至高无上的唯一君主。” 在英文诗歌中, 爱情和死亡如同其他抽象的理念一样,可以作为一个超越现实世界的独立存在来感悟、来思辨、来讴歌。而中国文化中,并没有这种超越现实的理念世界及其相对应的表达。爱和死,在英文诗歌中,并不必与具体的客观世界和诗人的现实生活相牵连,多是内化的理念思考和抽象化了的感情表达。《我有过奇异的心血来潮》中,‘我两眼始终牢牢望定/缓缓下坠的月轮。/什么怪念头,又痴又糊涂,/会溜入情人的头脑!“天哪!”我向我自己惊呼/“万一露西会死掉!”’。在把爱人比喻为玫瑰的同时,想到的是情人的死亡。这是东方人所始料未及的。 类似的爱与死亡,现世与另世的描写,一首英文诗歌:William Blake The Garden of Love(爱的乐园)里,青草地上建起了大门紧闭的殡仪馆,花朵盛开的地方,堆满了坟茔和墓碑……爱与死亡似乎只是一个恍忽,一个梦,一个意念的区别。这种将爱情和死亡作为两个抽象的生命象征联系起来,令人想起精神分析中关于爱情和死亡的分析。 如此看来,因爱而死,无论是一种情感的表达,或是理智的思辨,或是实际的行动,可以看作是两种本能的殊途同归,一举两得。人因失去爱而分离,因生而分离,又因爱而回由死亡而回归。那么,因爱而死亡,当是一种最彻底,最丰富的回归。在对待男女两性之爱方面,中西文化有着显著的不同。对于西方人来说,爱情至上,男人为了爱情可以牺牲一切,女人为了爱情也会舍弃一切。这就是爱情至上。两性的选择与婚姻,完全是以爱情为基础,而不论出身、门第、年龄、社会地位和其它考虑。 对于中国人来说则不然。中国的婚姻并不以爱情为基础,婚姻可以没有爱情,而爱情也不一定能够保证婚姻的实现。“有情人终成眷属”,那毕竟是人的理想。对于一般人来说,男女结合,只是为了生存的需要;女人嫁男人,是为了找一个生活依靠;男人找女人,也要考虑政治、经济、出身、门第等各方面的因素,考虑对自己未来前程的影响。 可以说,西方人的婚恋,是感情的需要,爱情是她的基础,因此才有“金婚、银婚”、“度蜜月”之类,显得非常浪漫;而中国人的婚恋,更多的是理性的选择,在这种理性选择中究竟还有多少真爱,那就很值得怀疑了。因此中国人的婚姻恋爱,远没有西方人来得浪漫。 在西方,爱情至上,爱情是最神圣的,它是人类情感中最神圣的部分,决不能被玷污。而这就使它具有了与宗教偶像一般的神圣性与绝对性。同时,它也是人类情感的极致,因而也就有了高度非理性的品格。 但是中国人不然。中国人缺少这样一种神圣的感情。对于男人来说,事业高于爱情;对于女人来说,结婚不过是生存的保证,“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完全是生存的需要。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根本就没有个人意志的选择,更谈不到什么爱情。当然,中国人也有爱情,但那与婚姻并没有必然联系,婚姻与爱情完全是两回事。至少我们可以说,中国人对爱情的态度远没有西方人那样神圣与崇高。这就是中、西方文化在婚姻与爱情观上的区别。 有时实在难以理解有条件的婚姻在现社会的延续性,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条件”这东西变化频率越来越高,今天你是健康的也许明天就来个什么…今天你生活安逸也许明天投资失败…今天你还是刘德华十年后已是刘爷爷…“条件”失去了,条件构成的婚姻难道就应结束了?我想中国人离婚率不断上升,也许跟这个旧观念不无点关系,值得人们深思。以上答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爱情观
摘要爱情,是人类最美好、最动人的情感体验。古今中外的哲学家都有其自己的诠释,并影响着一代代人。而我们所能感受到的是切切实实的生活中的爱情,也许被限制在一定的思想规律下,不能用像哲学家们一样开阔的视野去看待爱情,
但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个体,我们的爱情观仍然有意义。并通过实现爱情使得生命更加完整幸福。
一、哲学家眼中的爱情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说道:在我们恋爱并试图交合的时候,我们的身体就成了本能的工具,这是我们的原始本性,是自然的事情;但是,人类的终极目标是追求至善,所以我们要超越肉体欲望的束缚去达到灵魂的存在。
弗洛伊德认为,本能的性欲冲动,是人类所有文明的基础,任何一种人类感情,都可以归结为性欲的不同表现形式。
叔本华认为,爱始终是盲目的,人类对于爱的追求最终将是“徒劳无功”的, 萨特认为,相爱的两个人都试图拥有对方,掌控对方,仅仅这一点,就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感情的冲突,这种不可避免的斗争一直深植于亲密的、性爱的、爱情的关系结构中,这种观点最后发展成一种对于人们追求幸福的所有努力地普遍怀疑。
辛格从多元论的立场来看待爱这种现象。辛格认为,我们的存在天生就具有多样性,根本就不存在任何一种能单独限定我们的事务,因此我们不可避免地会经历不同类型的爱。辛格“拒绝用任何一种先天的等级秩序为各种爱排列次序,也拒绝贬低这种或那种爱的价值”。
二、我看到的爱情
哲学家会考虑爱情的合理性及价值等等,但就我们普通人来说,我们会按照受到的教育,整个大环境的规律来进行思考。爱情也是这样,我所能知道的是,恋爱从小到高中都是禁止的,被认为是不好的,只会对我们产生不好的影响。到大学以后,开始鼓励恋爱,大概工作几年之后,就该结婚了,主流是这样,如果与主流不一样,会被认为是不好的。
较为广泛流传的爱情观认为,爱情大体上由三个部分组成:亲昵、激情和责任感,而后又根据这三种成分的不同搭配将爱情分为七种:非爱情、喜爱、迷恋式爱情、空洞之爱、浪漫式爱情、伙伴式爱情、虚幻之爱、完美的爱情。完美的爱情大概是我们最向往的,但却是可遇不可求的。
就还未谈过恋爱的我来说,我能接触到的关于爱情的东西,大多是通过父母,朋友,还有就是大众传媒,如新闻、电视剧等。朋友中也有谈恋爱或者谈过恋爱的,有分有合,都是从一个人的嘴中断断续续地听到的,以至于对爱情感到很神奇,恋爱时一个人是怎么可以那么信任另外一个人,分离时的撕心裂肺之痛又是怎样的。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电视剧了,不是爱情电视剧,几乎每部作品出来都会有爱情戏掺杂其中,即使是抗战片。我想是因为爱情像饥饿时的糖果,会给电视剧增加一点甜味。电视剧会给我们描述各种有阻碍的最终在一起幸福生活的恋人,当然也有以悲剧为结尾的,也许有些太过美好而脱离现实。很普遍的情节是一见钟情,我们也许可以分析为什么会一见钟情,但我们不能预知,就像丘比特之箭一样不能预知它的方向。在电视剧《九数少年》中有这样一个很有趣的情节,一对很相爱的情侣,大学相识,毕业后,男生工作很忙,经常睡眠不足,但只要女生找他约会都会去,努力着清醒但是经常会睡着,男生也很感谢女朋友短暂陪在一起的时间让自己能够充满电再回去工作,因为忙所以约好的事情没来的也有很多次,然后一天男生浪漫地献花求婚,女生用花砸了男生就走了,无论男生怎么在女生门前哭着求女生都没有开门,两人就这样结束了。我们没法判断这到底是谁的错,男生在自己能够的范围内做到最好了,女生却感觉到自己在单恋。
也许就像这部电视剧里的台词说的一样,“男人和女人无数次吵架且渐行渐远的原因,即两者的语言不通”、“我们都在和外星人相爱”。
三、我的爱情观
从某方面来说,我比较赞同辛格的说法,只把爱情分为几个屈指可数的种类实在太无理了,那样许许多多的恋人,只把他们分为几种,那爱情还有什么意义呢?在我看来,爱情像太极一样,男女生分别为阳阴极,然后组成一个太极,配合的恰好完整,而每个太极大致相同在细节上又有所不同。
爱情就正如穿越麦田和树林,只走一次,不能回头。要找到属于自己最好的麦穗和大树,你必须要有莫大的勇气和付出相当的努力。而且也应当具备一眼识佳人的智慧。还有有一句话如是说,婚姻最终是依照着两个人中的较平庸的那个的生活方式生活下去的.所以很有必要明确爱情与婚姻的关系,对于爱情,要做好风险控制,这是对于个人而言的;对于两个人呢,则一定要做好爱情的风险,质量的管理;对于婚姻的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尽自己的最大力量来发展自己,来为爱情保鲜,为婚姻保险,才是符合道德层面上所谓的的义务和责任,我想更是是对于爱的全心投入,对于爱情的忠诚。
爱情是美好而神圣的,我们对爱情的渴求是统一的,不分国度,没有地域差异,我们都为莎士比亚笔下那因魔汁产生的奇异情愫而疯狂着。既然如此,那就让我们敞开心扉,用最诚挚纯净的心灵去接受爱情吧!
人们总是把恋爱、婚姻、家庭当做一个个独立的学科来研究,而我的独特发现就在于情感需要整体规划,甚至从儿童时期都要学习情感规划学,我的意思是家长要有意识地培养儿童以后的恋爱婚姻观。因为情感有其继承性,家庭在婚姻、沟通模式等方面都要给孩子以后的婚恋问题做一个很好的模板。“ 我今年29岁,已婚,有2个小孩,”试想一下,这在北京很少见,当然了,在外地完全可能,我想表达的是,你一个29岁的女孩子,我之所以说是女孩子,而不是女人,因为从你整体叙述来看,你根本还是一个孩子,这么早就结婚了,这么快就要了两个孩子,你当初做好心理准备了吗?从恋人到妻子再到母亲,你用了多久?是不是过于草率了?甚至连你的工作都没有着落的情况下就开始结婚生子,让人感到你真是有好大的勇气啊。“我觉得我们谈恋爱时很压抑,我没有享受到爱情的快乐,而很快我就成为妻子又成为母亲,我不想承担这些责任,我还没有玩过呢?一毕业就到他的公司上班就没有谈恋爱的感觉.”你既然没有过恋爱的感觉,接着就结婚,又忙着生孩子,而且一生就生两个,我真的挺佩服你的。想当初,我到了快三十的时候才敢结婚,为何?因为我深刻地认识到,我的条件真的不够生孩子。如今这个年代,你真的一点不考虑生活成本吗?你真的不考虑你的心理成长需要吗?我想起《爱情保卫战》2015-07-09期“男子藏着女儿在交往”中所说的男孩,才26岁,没结婚,前女友跑了留了一个孩子给他,他现在又开始找所谓的爱情了,而且把那个也是20来岁的女孩忽悠的一愣一愣的,最要命的是居然那些专家还很看好这段感情,我建议你好好看看,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我很不看好那段感情,因为他们俩完全没有情感规划,那个女孩自己说的,我连女孩子爱玩的天性都没有得到满足,就做起了后妈!真是不知死活,我不愤怒这个男人忽悠这个女孩,我愤怒的是所谓专家一点都不负责任,当然他们根本不知情感规划为何物。爱情是一种激情吗?是,也不是,按照爱情三要素,爱情有亲密、承诺、激情,人们看到的更多是所谓的激情,但是唯独承诺看到的最少。我有个侄子,跟一个比他大点的漂亮女孩子谈了好几年恋爱,女孩子着急要结婚,我就不同意,为何?结婚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更多的是责任啊。女孩子也不小了,一结婚马上就要生孩子,现在生孩子的成本有多贵?我的侄子挣的钱少之又少,又没有什么大本事,学历也不高,女孩子虽然现在很喜欢他,好像不在乎他的经济条件,双方感情你侬我侬,可是涉及到婚姻,马上麻烦事就一大堆啊。我就跟他说:现在女孩子不在乎你挣多少钱,可是她一旦生了孩子,你要是挣不够孩子的奶粉钱,她肯定跟你没完,你们就会不停地争吵,爱情中所有的甜蜜瞬间化为浮云。那时候你想过怎么办吗?出轨吗?离婚吗?再找一个吗?……他都没想过,只是走一步看一步,看着自己走到结婚的地毯上,难道还想着自己去民政局领离婚证书吗?我这里说的案例不是说穷人不能结婚,而是你要考虑到未来的一些后果,提前做好情感规划。如果对方不是很漂亮,她就不会太在乎你的贫穷,反正你会哄女孩子嘛。可是一个美女,她的预期一定是不低的,而且机会也多,谈恋爱可以啊,可是结婚,你要小心啊。这种美女将来受到诱惑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所谓情感规划就一定要有长久打算,整体和系统性打算,而不是像刘翔说的那样,我相信爱情能够战胜一切。刘翔自身的爱情能力有限,使他没超过一年就离婚了,这虽是名人个案,但却是深层次的,也有一定的代表性(请参看我的分析文章)。现在人们往往不研究感情的系统性,大部分人还处在相信感觉、缘分、星座是否相符时候,作为我提出的观点,实在是太超前了。如果你不能够好好地经营自己的感情,那么这些后果会直接遗传给了你们的两个无辜的孩子。都说孩子不要输在起跑线上,可是为何我们很多的家长把自己乱七八糟的感情观和不良的感情处理模式传给了孩子,而且一点都不知道更改呢?这才是我做这件事情的伟大意义。“爱人说我心里根本不关心他,我觉着也是我应该是很自私吧.心里很狭隘,只看眼前不看长远,可是为什么我就看不到我跟他以后会有很好的生活呢?”你都说了,你只看眼前不看长远,我跟你谈情感规划是不是不合时宜啊?心理学上有个词叫做延迟满足,讲的就是一个人要学会从长远利益角度考虑问题才会有好的结果。一个人如果不知道延迟满足自己的欲望,问题就会很严重。当然从你的角度来说,你可能实在太困惑了,也找不到出路,才会对未来有不良的预期。写到这里,我不得不说,星座说,在严肃的心理学家这里就是胡扯,但是为何那么流行呢?就在于劣币驱逐良币。可悲的是良币在哪里?良币在我这里,可是我又不是中国人民银行,所以也并不为那么多人所知。不过,对我的文章关注比较多的读者,应该是见识了世界上最先进的情感规划学。别以为最顶尖的学术发明都在美国,至少在情感领域里,情感规划学是中国人首创的。说实在的,我最近看了许多电影,我看的越多,越发现,人们的感情观需要好好修理一下,这更增加了我的使命感。不要以为票房高,就是情感的价值所在。归根到底,你没有听过情感规划,情感规划甚至要结合职业规划来谈。虽然你第一次听说,至少你接触到了世界上最先进的情感规划学理论。甚至夫妻中的性关系问题也可以纳入情感规划中,因为随着男性心理的发展而有变化,作为女人如何适应男性的性心理变化?我们都知道女人的更年期,社会上更多宣传的也是“男人都不是东西”这种道德性评价,但是有多少人关注男人的性心理变化呢?
学术论文: 1.「 模拟宗族-联宗」,《社会学研究 》第20期 ,日本甲南女子大学;2002年 2 . 「房与家的社会组织结构分析」,《社会学研究》第19期,日本甲南女子大学;2001年 3 .「从墓地考察家庭形态变迁」,《 社会学研究》第18期, 日本甲南女子大学;2000年 4.「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社会学研究 》第17期, 日本甲南女子大学;1999年 5 . 「西北农民的恋爱与婚姻 」,《 社会学从书》,日本流通经济大学,2006年 课题项目: 1.《北京社区服务中心及福利设施》 (日本三重中京大学 梅村学园研究助成金 2004年) 2.《中国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及非营利组织》(日本学术振兴会科学研究费基金 基础研究C 2009年--2011年) 3.「A市的大见屋」,《日语文学作品读解与翻译》,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年 教材专著: 1.《你好,社会学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2006年8月出版 2.《世纪之交中国人的爱情和婚姻》(合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年
基本要求
1.独立性:毕业论文必须经护生本人努力、指导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弄虚作假,抄袭或下载他人成果。
2.专业性:毕业论文的选题必须在护理学专业范围之内,并具有护理专业特点。
3.鲜明性:论文应主题鲜明,论题、论点、论据一致,中心突出,论据充分,结论正确;结构紧凑,层次分明,格式规范,文字流畅,切忌错别字。
4.标准化:论文中使用的度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标准单位。
恋爱与人生
爱情,是人类的永久话题,爱并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喜欢,它是一个永恒的感动,爱是纯洁无瑕的,爱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也是对爱的人一辈子的承诺。
爱情是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一个情感历程,而且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心里成长必须要经历的阶段,这也是我们青春期异性的感情真实的流露和宣泄吧!因为青春期的我们,没有哪个人能够经得住寂寞,除非是大脑有病,只要是清醒的人都耐不住的。
青春期的我们对于异性都有一种极大的无限深情的吸引力,都渴望着自己内心的情感能找到抚慰和寄托,谁也不想总是一个人孤零零的流浪,而用扯淡的幸福去面对世间的残酷。
对于爱情,有很保守的一面,在我生活的年代,还是要由父母做主,和听媒婆之言的,是他们来决定自己的婚姻。那个时候的年轻人受父母的影响,旧的传统观念还是很强的。
自己的婚姻大事还是要由父母做主,本人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自己选择就是大逆不道,是不孝。很多想自己恋爱的,也被棒打鸳鸯给拆散了。由父母做主的,几乎是见不了几次面,还没怎么了解,父母就催促着结婚,我就是见了三次面就让结婚的人啊。
父母他们不是为孩子着想,只想着早点抱孙子和外孙子的,至于俩个年轻人在一起合不合适,家长是不关心的,他们总是以他们那时候说事,过去有的是见面就结婚了。
所以什么恋爱与否他们不懂,所以把他们那时的做法强压在了我们身上。他们这样说,那会我们见面就结婚了,现在不也过的好好的吗?回想他们那会基本上是先结婚,后恋爱的,到了我们这一代吧,也是这样的,要我们和他们那时一样的,害了很多年轻人啊。
我早已离婚了,我是那时候旧思想旧观念的受害者,现在我深知了,婚姻一定要有恋爱基础的,爱情是要一点点的培养的,青年时代的我,年少无知,不懂得责任,不知担当,一昧的听父母的话,导致自己婚姻不幸福。现在的我,已不同于年轻时的了。
对于爱情对于爱情有了深刻的理解,婚姻爱情,要想幸福,首先要忠诚于爱情,爱情是自私的,它不容懈怠,爱情是纯洁的,它不可有任何的污点,忠诚就要对自己所爱的人百分百的感情投入,不管是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不能出轨道。
不能有家花不如野花香的想法,精神和肉体出轨都是对爱情不忠的表现啊。这些都会影响夫妻感情,所以爱情的大厦决不能有不忠诚,要爱情稳固,就是要男女忠诚于爱情,这也是自己对爱情观的体现,并且也是对自己爱情的负责。
对于爱情,自己要有信心,对自己所爱的人同样要有信心,不能有半点疑神疑鬼的想法,自信心也是信任,只有信任对方,才能让自己更加信心十足。如果是半信半疑的去谈恋爱,那么到头来,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鸡飞蛋打啊,什么也没有。
爱情也需要勇敢一点,对不期而遇的爱不要有胆怯心里,要勇敢的去面对爱情的来临,不要胆怯,我当年就因为胆怯,一个很好的女孩没有把握住,见到她时,由于自己心里没有准备好,看到她就脸红,十几分钟,也没说几句话,一气之下女孩走了。
父母一再的瞒怨啊。在第二次见别的女孩时自己就鼓起勇气,大胆的表白,给女孩很好的印象,见几次之后在父母的催促下就结婚了,但因了解不够,过了几年还是分手了。
现在当有爱情向你挥手时一定要抓住机会,千万不要胆怯,而是要勇敢的冲上去,好好的把握住。要勇敢的去面对爱情,勇敢的去为自己的爱情去开创一番事业,为自己的爱情努力的去奋斗,不辜负自己所爱的人对自己的殷切希望,也不给自己的爱情留下遗憾。
爱情同样的要有信任,我认为如果彼此没有信任,相互猜忌,这样的爱情还有吗?那是没有的了。信任它是爱情的基础,基础不牢固,那么爱情就不会长久的呀。
在爱情面前,我们还要学会倾听和理解,对于爱,它是无条件,无偏见的倾听对方的需求,爱情是男女双方的事情,需要彼此付出更多的爱。
而不只是单方面的去付出,单方面付出的爱,是不值得珍惜的,爱情是需要双方付出与回馈的,进而不断的在互动中加深彼此的爱,这样才能让爱情在彼此相互理解,包容中不断的升华,让爱情稳固。
爱一个人就要爱她的一切,爱屋及乌,这包括她的从前和现在,要真正学会理解包容。男女人的容貌都是暂时的,只有心灵的美,才是让我们的爱情在一起相守到终身相扶相随的。
男人的爱,一旦说出口了,那他就要肩负起责任和一种担当,他也是对自己爱的人一辈子的承诺。女人可以说是男人用来呵护用来疼的,而不是让她受伤害,受委屈。
真实的爱情是你在无助时,让你可以有依靠的臂膀,也是在你哭泣时给你拿毛巾的人,更是在你走进人生低谷时不离不弃的人,这一切都需要自身用心去体会的。
爱情给人的感受,它即有现在的浪漫,又不失有独特的安全感。并且双方又都把对方看做是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来对待,在一起共同创造属于自己的完美人生和幸福。
理想看似与爱情、人生不沾边,风牛马不相及。没错,如果对爱情仅仅是浅尝辄止,那确实是这样,但想要能拥有一份芬芳的爱情的话,理想则与爱情密不可分。理想赋予爱情深刻的社会内涵,是爱情生长的内在依据。爱情是两个人的感情的交融,是爱他与自爱的统一。
一方对人品的期望会影响另一方的对人品的追求,一方对行为的认为会影响另一方行为的标准,一方的言谈会影响另一方心声的表露。这种人格上的相互映衬,志趣上的相互认同就形成了双方对生活的精神,激发人的智慧,升华人的品德。
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但却没有说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有一个朋友与他的女朋友. 身处两地,但却不舍得分开,因为过去的种种,因为过去中类似誓言的东西。
喜欢钱。面对爱情的无力拒绝,在消沉了几个月后,看见曾经的女友与别人在亲热,在一气之下结束了生命。理想由此灰飞烟灭。如果在爱情上多一点理性。
把握好理性与爱情、人生的关系,也许这就会改变他的理想何能是科学家,可能是音乐家,可能是等等,但这一切的可能都湮灭于那一份负面的爱情中, 人生也消散于一-次不理智的把握中。理想、人生不可缺少。所以把握好理想与爱情才有可能创造出精彩的人生。
我觉得恋爱是人生的一个必修课,他能够使人成熟,因为她有酸甜苦辣,最终会让人觉得幸福。
今天,婚恋问题已经与心理问题、就业问题成为当前大学生最为关注的三大热点问题。大学生恋爱观、婚姻观指大学生对婚前恋爱、婚姻生活以及婚恋过程中性爱取向的基本看法,它是大学生对待恋爱和婚姻的内在标准和主观看法,其不但直接影响个体对配偶的选择,还会影响个体对未来婚姻、家庭的责任和义务的承担。一个人恋爱是否和谐、婚姻是否幸福,与其持何种恋爱观、婚姻观有直接关系。文化学者胡因梦曾说:“爱是人类最艰难的课题。”大学生怎样把握心中爱的冲动,学会爱人,懂得爱情,珍惜爱情,学会做一个幸福的人,其中体现着一种进步和对人生的理解。法律启蒙教育在帮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方面作用如何?为此,笔者对广州大学已修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本科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此次调查共发出问卷690份,回收有效问卷649份,覆盖2009级、2010级5个学院10个专业的学生。 一、大学生婚恋观的现状 1.大学生恋爱具有较强的主体意识。大学生把恋爱看做自己的私事。作为一个有独立意识和独立地位的民事主体面对自己的生活,更关注自身的感受。对于“在恋爱过程中,你做好哪些思想准备”(多项选择),73%的学生选择“有准备,不论对方健康或者生病,不论对方有钱或者没钱都对对方负责”,51%的学生选择“要准备承担做父母的责任”。对于“当父母反对你选择的对象时,你会怎么办”,70%的学生选择“给定一个期限,如果他(她)仍然不能让父母满意的话,就和他(她)分手”,20%的学生选择“与父母争执,誓死捍卫自己的爱情,甚至不惜与父母翻脸”,10%的学生选择“父母阅历丰富,应听从他们的看法,忍痛割爱”。64%的学生愿意选择“你喜欢的人”;36%的学生选择“喜欢你的人”。调查结果显示,当代大学生处理问题并不简单,他们有独立的思考,尊重自身感受,具有较强的主体意识。 2.大学生对恋爱的看法较为理智。关于“大学谈恋爱的动机”,有%的学生是“出于对美好事物的追求与欣赏,彼此被对方的某些优点所吸引”,有%的学生是“想弥补内心空虚,寻找精神寄托”,有4%的学生是“因为看到大家都有男女朋友,觉得自己单身没面子”,有%的学生则是“对方追求激烈,自己不好意思拒绝”。对于“大学谈恋爱的态度”,42%的学生认为“是一种真挚的感情,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段宝贵经历,至少应该经历一次”,有50%的学生觉得应“顺其自然,有也好,没有也不强求”,有3%的学生认为“会影响学业,得不偿失”,有2%的学生是“玩玩而已,何必当真”。关于“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曾经拥有”的爱情观的看法,54%的学生选择了中立,表示不同意的有41%。可见,大学生较为理性,说明恋爱观内容、原则、理念等教育产生效果,他们选择恋人更注重内涵,人生观、价值观的共通点。 3.大学生婚姻自主,有较强的权利意识。当代大学生作为现代公民具有独立的人格,尊重自己的意愿,重视自身的权利。对于“从2005年9月1日起,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你是怎样看待对这一问题的”,7%的学生选择“反对,会影响学业和今后的发展”,75%的学生选择“不反对,但我肯定不会在大学结婚”,12%的学生选择“如果可能,我会在大学结婚”。在回答“只要两人感情好,结不结婚都一样的观点”,53%的学生选择“不同意”,15%的学生选择“同意”,31%的学生选择“中立”。结果显示大学生有一定的权利意识。通过法律基础课学习,就是要让学生懂得现代社会权利意识构成了公民意识和宪法精神的核心。法治社会以保证公民的权利为根本,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不可侵犯的权利。不珍视自己的权利,或者不尊重别人的权利,都是公民意识缺失的表现。 4.面对婚姻,大学生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对离婚的看法,选择“既然结了婚就不要轻易离婚”的占56%,选“如果不合适,就应当早点离婚”占32%,选“婚姻就应该天长地久,不应该离婚”的占12%。关于父母离婚对子女的影响程度问题,41%的学生选择“负面影响非常大”,40%的学生选择“负面影响比较大”。“面对离婚你主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45%的学生选择争取更多财产,53%的学生选择抚养小孩,2%的学生选择找机会报复对方。对“你会因为婚外恋离婚吗”,选择“不会,情人只是过眼云烟,一场游戏一场梦,梦醒回?”的占43%,18%的学生选择“不会,虽然家庭、情人两不误,但还是不能没有家庭”,1%的学生选择“会,如果遇到的是真爱,本身婚姻就有问题,可能会离”。可见大学生是比较看重婚姻、家庭的,对婚姻中法律关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认识比较明确,具有一定法律意识。 5.大学生性爱观呈现较强的责任意识。针对“一夜情”的看法,“坚决反对”的占38%,有37%的学生则选择“要慎重,在不伤害别人的情况下可以”,25%的学生表示“不反对,但自己不会这么做”。关于对“大学生同居现象”的看法是:62%的学生选择“这是恋爱双方自己的事,如果别人发生了,可以接受,但自己会慎重考虑”,29%的学生选择“短暂的快乐过后带来的是无尽的悲伤和更多的无奈,大学生应该更好地克制自己”。性爱关系中体现着道德责任感,对感情的尊重,对性爱的慎重,说明大学生的性观念、性意识已经趋向成熟,具有一定的责任意识。 二、法律启蒙是健康婚恋观形成的前提 1.法律思维引导学生理性面对婚恋问题。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法律思维崇尚理性,法律本身以理性呈现。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联系。”法律理性首先是认识之真,法律反映社会生活的客观规律;其次是情理之真,即法律合乎民情民理,反映民众生活的真情实理,法律只有道真理,讲情理,才能产生慑服人心的感召力量。康德指出:“所谓的启蒙运动,就是人类摆脱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所谓的不成熟状态就是不经别人引导就对运用自己的理智无能为力。”法律启蒙教育引导学生理性面对婚恋问题,懂得相关法律规定,明白法律道理,才能正确规范婚恋行为。在爱中学会尊重对方,把握爱的权利,爱的行为中坚守法律的底线;在婚姻中清晰夫妻双方权利与义务,正确处理父母子女家庭成员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明白结婚与离婚相关法律规定。此次婚恋观情况的调查,说明学生经过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形成了一定的法律意识,提升了法律素养,能够理性面对婚恋问题。 2.法律启蒙呼唤人性回归。儒家最讲究善,孔子和孟子都把善视为人性的精华。《三字经》的第一句话就是“人之初,性本善”。中国佛法的真谛是“善”,故而劝人向善,言必“善哉”。在西方,苏格拉底认为善即美。近代关于善的研究的著名学者是康德和黑格尔,康德以“道德律令”为标准来区分善与恶,主张理性的法必须是善的。黑格尔把善理解为法发展到道德阶段的一个中间环节,评判一种法的善恶关键在于它能否节制人的自然冲动或任性,如果能够有效地节制人的自然冲动或任性,这样的法就是善法。法律启蒙教育的目的在于丰富和完善人性。理想的法律是真、善、美的统一。法律之“善”,即是伦理之善。善法架起了法律与道德的桥梁,使法律可以凭借道德无所不在的精神教化作用而深入人心。法律惩恶扬善,使人知是非,懂善恶,明美丑,对婚恋行为做出选择、矫正的指引。如果由于求爱不成或者婚姻关系中当爱已成往事,因爱生恨,怀恨在心,甚至做出伤害对方身心乃至生命的极端行为,当事人也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面对严厉的法律制裁。因此,学习法律本身即是在完善人性,就是孟子所说的“求放心”或是朱熹所说的“为明珠拂去灰尘”。归根结底,学法习法是为了使人更完善,更加符合人的定义,更加体现人的质的规定性,使人成其为人。 3.法律教育旨在培养学生规则意识。此次调查说明学生的婚恋观彰显法性,具有一定的规则意识。法律使人追求规则、章法、秩序、条理、公道、平恕。学不学法,是意识问题;懂不懂法,是素质问题;守不守法,是责任问题。我们每个人都要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通过法律教育,走人法律的世界,培养学生规则意识,让学生领会法律之治的人性之美。亚里士多德指出:“公民们都应遵守一邦所定的生活规则,让各人的行为有所约束,法律不应该看作(和自由相对的)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富勒有言:“法律是使人的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规则是通向美和自由的必经之路,法律教育被学生内化,让学生处处感受到“规则”,依法生活,才会拥有健全的人格、健康的心理、真诚的法信仰。在面对婚恋问题时,才能远离虚伪和欺诈,远离暴力和伤害,远离违法和犯罪,才能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收获幸福婚姻,走好人生每一步。 三、重视法律教育,构建健康婚恋观 婚恋观教育水平的高低不仅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教育水平,而且反映了一个国家的道德水平、法治程度,反映了一个国家国民的素质。一个人恋爱是否和谐、婚姻是否幸福,与持何种婚恋观有直接关系。然而也有部分大学生,由于心理尚未完全成熟,对爱情与婚姻的理解不透彻,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健康婚恋观的指导,又受到一些错误的择偶标准、价值观念和恋爱方式的影响,对婚恋问题的认识还存在着一定的扭曲和偏差,对学业和身心健?带来了某些负面影响,也影响着他们未来的婚姻质量和社会和谐。因此,应加强法律教育,帮助学生形成健康的婚恋观。 1.恋爱中的法律教育。爱情是人类独有的情感,象征着纯洁、忠贞、美好和神圣,是男女在内心形成的对对方最真挚、最热烈、最稳定、最专一的情感。巴尔扎克指出“爱情是人生最难的学校”。爱情以人的性生理发育为前提,当代大学生的性生理发育虽然基本成熟,但性心理还有许多不足,人生观不够稳定。虽然传统道德对大学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在文化多元的今天,大学生开放的思想对“性”及婚姻问题产生了影响,在理智与情感方面处于矛盾的旋涡,追求爱情的同时忽视了法律底线,在尝试之后往往面对的是尴尬和无尽的悔恨。学生曾经提出这样的问题:“一对大学生情侣未婚同居,后来女孩怀孕了,但在要生小孩时,他们都害怕被人知道而不敢去医院,所以留在宿舍生孩子,但因为难产而造成女孩和婴儿都死亡,事后男孩因为害怕,就匆匆离开。这种情况,问:男孩要不要负法律责任?”虽然法律知识浩如烟海,但其基本的原则清晰可辨,那就是以人为本的人性观、权利观、义务观。这个男孩当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民事法律告诉我们,每个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具有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须知民事法律行为与幸福爱情的关系,恋爱中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如与有配偶的人恋爱即第三者问题、婚前财产公证、婚前协议等问题;恋爱中的权益保护问题,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以及财产权等。在爱中学会识别爱情“真伪”,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说当一个人的权利受到了侵害,而他不知道怎样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是个人悲哀的话,那么,当一个人的权利被侵害而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样一个权利存在,这就是教育的悲哀、社会的悲哀。 2.婚姻中的法律教育。作为现代公民,大学生应具有相应的法律理念。法律教育使学生懂得人生每一个行为都要在法的秩序下进行,幸福婚姻须有法律保障。大学生作为一个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认真学习《民法》《婚姻法》《刑法》等法律,尊重和保护自身合法权利,以法的视角认识婚姻,尊重婚姻关系中双方的人格权中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婚姻自由权;尊重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与义务,养育子女,赡养老人。懂得身份权的相关法律,知道婚姻关系中的财产继承、收养、监护和重婚等与家庭幸福有关的相关法律规定;尊重夫妻双方财产权利,知道婚前财产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界限;知道结婚与离婚相关法律规定,理性对待离婚;知道怎样处理财产与子女抚养问题的法律规定。修改后的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应当彼此忠实,因一方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从表象上看是个人行为,而本质上是社会行为,个人行为是自己的私事,法律规定了婚姻自由原则,就是要不要结婚,和谁结婚,什么时间结婚,在什么地方结婚都是个人的自由,个人意愿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尊重个人的权利,他人和社会都不会干预。但婚姻又是社会行为,个人的婚姻要符合社会规范,主要是受法律即《婚姻法》的调整。当事人必须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注册登记后方成为合法婚姻,受到《婚姻法》的保护,婚姻才被社会承认。结婚后当事人在享有《婚姻法》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婚姻法》规定的家庭义务和责任,如果违反法律规定要受到社会的干预,甚至法律制裁。家庭是社会最小的细胞,所以家庭是否幸福和谐不仅关乎个人生活幸福,更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种族的繁衍和传递。因此,健康婚姻观须有法律的正确指引。
《大学爱情≈风险投资》上大学前就看过一篇小说《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上大学后才发现,现实比小说更加残酷。现在的爱情,爱得有点浮躁,有点朝三暮四,有点朝生暮死。电影《非诚勿扰》里有一句台词:“风险投资,顾名思义,就是越有风险越投资,没有风险绝不投资。”这符合这部电影幽默的风格,我们只需笑笑,不必当真。现实没有这么幽默,在大学里孕育的爱情就像风险投资,总是有风险的,一不小心就会夭折。杨大同教授说,恋爱应以结婚为目的。换句话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在一起是爱情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如若这句话放之四海而皆准,那么爱情的地位低于自由却高于生命,生命是物质,爱情高于物质作用于精神而存在。若我爱你,因我寂寞——你觉得我爱的是你还是寂寞呢?风险投资并不可怕,钱没了还可以再赚。能用钱解决的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对于感情的伤,是多少钱都治愈不了的痛。最可怕的是两个人在一起,一个是因为爱情,另一个却是因为寂寞。双方一旦决裂,因为爱情的那个会败得一败涂地。因为寂寞的那个,请反省。嗯,我反省。真正的爱情是美好的,因为两情相悦。为对方戴上婚戒,许一个天荒地老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大学生本就处在一个十分浪漫的年龄,一个连谈钱都伤感情的年龄,想不浪漫都不行。爱情里可以没钱,粗茶淡饭也是幸福;爱情里可以有钱,只要彼此爱而不是因为钱而彼此爱就行,那么再怎么奢侈的爱情都无罪。不可否认的是,大学生大多还不够成熟,会因对方某个方面的优点而陷入爱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和谐的因素渐渐显露出来并最终成为矛盾的导火索。一帆风顺的爱情少之又少。两个人在一起,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烦恼。可以尝试着去改变对方的坏习惯、坏毛病,如果不成功,那么放弃这种尝试,不然往往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爱情里需要互相包容,但是不需要委曲求全。两个人可以试着交往,不合适,可以分手,可以尽快分手——长痛不如短痛。不要为了所谓的责任耽误了幸福。因为真正有责任心的男人会让他的她全身而退。没有责任心的男人还有什么好挽留的呢?爱并不一定就要在一起。两个人的结合,并不单单是两个人的结合,而是两个家庭之间的联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不是全无道理。自由恋爱,并不是无限的自由。谈恋爱既然是一种风险投资,那么生意失败也无可厚非。但是你得保留再一次投资的资本。大学生应该自爱,应该矜持。婚姻不可以没有性,但爱情可以。但愿所有的年轻人只需进行一次风险投资便可获得一生也用之不尽的幸福。
大学生恋爱问题的理性思考 ( 2005级人文科学院 X X X ) 摘要:在人自由的原则问题上,《婚姻法》并未规定例外情况。因此,只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又符合其他法定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也不能擅自提高结婚年龄标准。而国家教委199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3条、第35条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并且被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近年来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该不该结婚日益成为社会上一个讨论的焦点。对于这个问题,众说纷纭,始终没有一个定论。关于能否结婚,婚姻法上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这已经告诉我们大学生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理所当然地享有结婚权利。但有权利不等于应该结婚。大学生不仅面临着极大的学业和就业压力,同时也难以具备结婚的主客观条件,因此,虽然有结婚的权利,但我们仍应该理性地选择远离婚姻。不管大学生结婚是利是毙 但是大学生有结婚的权利,这是否意味着,有关结婚的许多曾经被禁止的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发生了呢?曾经在校园接吻都被视为严重错误,现在看来只是小事一桩了。当然结婚权的解禁也带来了许多让老师们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可以结婚,那么是否可以在校或者租房同居呢。结了婚如果又要生小孩怎么办?总不能让学生挺着大肚子来上课吧!如果生孩子也可以,那么生了孩子的女生是否又可以休国家规定的产假呢?总之接踵而来的麻烦事还真不少。 关键字:大学生结婚;规定;婚姻学 引 言 教育部已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取消了“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原规定,对于大学生结婚,今后既不禁止,也不提倡。 不再对大学生结婚作限制,这样的“法律空白”正体现了法治的应有之义。众所周知,《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并无限制大学生结婚的条款,新《规定》作为这两个法律的下位法,自然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 过去我们禁止高校大学生结婚,实质上是管理者把高校管理制度单纯当成一个“治”人的工具,忽视了问题的另一面,即高校制定的各种管理制度,主要不是用来“管”人的,而是用来服务于人的,高校的秩序主要应该是通过权利的保护,激发学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而形成的,这样的秩序才是有活力、有张力的秩序。 当前,许多人对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表示了种种担忧,例如大学生尚未自立,没有结婚的物质条件;大学生双方一旦形成夫妻关系,就会给学校管理带来麻烦;婚姻家庭的拖累,会影响大学生们的求学等。这些观点无疑还是把大学生这一成年公民群体当成了未成年人看。 事实上,当代的大学生会失去理智地早早在大学期间步入婚姻殿堂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据教育部称,在70多个已经取消了学生结婚限制的高校中,登记结婚的学生只占总数的万分之一。 退一步说,大学生结婚限制彻底取消后,即使有许多学生去登记结婚,给学校管理造成了很大压力,那也不必为此紧张。因为权利保护的完善必然导致公民自由度的提高,导致秩序维护的难度加大,这是法治社会所必须承担的成本。这些成本与禁止学生结婚规定造成的破坏法治的后果相比,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可以说,禁止学生结婚无疑是一个最坏的选择,因为在社会管理的每一个领域中,任何以剥夺个人自由和权利为代价建立起来的秩序,都缺乏基本的合法性。而取消结婚限制虽然可能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但绝对是一个最不坏的选择。 除了不再禁止结婚,新《规定》的其他一些变化也令人关注。如首次增加“学生权利与义务”章节,规定“学校调整学生专业须经学生同意”;取消“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等。从这些可以看出,新《规定》充分体现了“以权利为本”的主线,这个主线为未来的高校管理改革划定了一个方向:作为高校,它的管理应该与时俱进,紧跟法治进程,而不是被动地等待社会来适应它。高校管理不能总想着如何让管理者运用权力更方便,而应该多一些换位思考,多思考如何让被管理者维护自己的权利更方便。 不过,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高校普遍实行的是单中心的、权力层层传递的管理架构,这种管理架构的运行规律是依靠外部规则来实现内部秩序,这与彻底实现“以权利为本”的管理理念还不太适应。不过,新《规定》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因为它增写了“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内容。建议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能开展相关调研,早日制定一部促进高校管理民主化的制度来。 一、大学生结婚的原因探索 经多方考证其原因大致如下: 1.可以博老师同情从而考试顺利过关,减轻家庭负担。老师是最善良的一群人,以要带孩子为由向老师诉苦,博取老师的同情心。可使大量在及格边缘的课程得以通过,省去大额重修费,减轻家庭负担。 2.大学生结婚有利于增强同学间感情。同学间、师兄弟姐妹间交流结婚心得,同时互相帮忙带孩子,有利于促进同学间的交流和感情。 3.大学生结婚有利于积累人生经验,提高各项能力。大学生结婚可以让学生提前感受生活压力,为养孩子积极打工,可以积累大量认识经验,同时大学生婚姻稳定,经常闹离婚,可以极大的锻炼各项能力(如:吵架的口才、争几块钱共同财产而不脸红的水平、耐心等法院判决的毅力、向男孩撒泼的技巧等等日后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技能。 4.不会举行隆重婚礼,有利于改良社会风气。如今结婚讲排场,动辄几万几十万,使社会形成一种恶性攀比的不良风气,大学生婚礼较经济,同时参加婚礼的均为同学好友,少一份媚俗,多一点纯洁,不必在婚礼上还看老板或上级眼色,给将来留下一个美好的记忆,即使讲给孩子听也能让他(她)被那份纯洁所感动。同时可以打击许多影楼价格高昂的嚣张气焰。这都对精神文明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5.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响应优生优育政策。大学是人群素质最高的地方,也是风气最好的地方之一,孩子一出世便可以在这样高雅的环境中成长,且接触的都是高素质的群体,IQ、EQ都将比同龄人高出。孩子是我们的明天,请给他们最好的成长环境! 6.孩子在校园中的增长,可以刺激校园经济。女人和孩子的钱是最好挣的,校园里孩子多了,还怕校工受穷——卖玩具、倒零食、带孩子。有钱挣还怕累?这将刺激校园经济,改善学校条件,同时还解决了大量就业问题。7.带小孩去上课,有利于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谁都知道,大学生上课时常常有一半人逃课,去上课的人还有一半睡觉的。因此带者小孩去上课,可以提高学生上课的积极性,课间可以逗小孩玩!!!况且总不好当着孩子的面逃课吧?对提高教学质量有积极意义 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和教育部对高考报名年龄限制和婚否的限制的取消,婚姻已不再是人们走进高等学府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门槛。“结了婚的人可以考大学”这一政策,不仅为已婚人士提供了一次重圆大学梦的机会,也给平静的象牙塔增添了几分活力。 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已婚人士走入大学校门,另一个问题也被摆在了眼前:结了婚的人可以上大学,那么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呢?关于这一问题众说纷纭,赞成者认为大学生结婚破坏正常教学秩序;反对者则认为《婚姻法》已做出婚姻自由的规定,第三方不应对此进行干涉,同时国外教育界的经验已证明在校生结婚没有不妥之处。 在这一问题上国家的规定也是有一定的矛盾。现行《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在结婚自由的原则问题上,《婚姻法》并未规定例外情况。因此,只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又符合其他法定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也不能擅自提高结婚年龄标准。而国家教委199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3条、第35条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并且被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近年来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该不该结婚日益成为社会上一个讨论的焦点。对于这个问题,众说纷纭,始终没有一个定论。关于能否结婚,婚姻法上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这已经告诉我们大学生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理所当然地享有结婚权利。但有权利不等于应该结婚。大学生不仅面临着极大的学业和就业压力,同时也难以具备结婚的主客观条件,因此,虽然有结婚的权利,但我们仍应该理性地选择远离婚姻。不管大学生结婚是利是毙 但是大学生有结婚的权利。 在校大学生结婚有诸多弊端。首先,在校大学生结婚,会影响到学习。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这就存在一个时间和精力合理分配的问题。恋爱、婚姻、家庭,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的,在校期间的学习,应该说是很紧张的,要想完成好学业,就应当全身心投入,如果把精力用在恋爱、婚姻、家庭中,这对学业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影响。在校学习的时间很短暂,应当好好珍惜得来不易的学习光阴才对,也正应了那句老话,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这种感觉,也许在校的时候是难以体会到的,但当走向社会以后,再想学习,不是说不可以,但工作和生活的重压,会让人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更不会有更多的时间能够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课。还有一点,就是书到用时方恨少,错过了学习的机会,等到感觉所学的知识太少时,为时已晚。所以,在校大学生结婚,会影响到学习,是不值得提倡的。 其次,在校大学生结婚,受经济条件的限制。我们知道,大多数大学生完成学业,学习费用是需要家庭承担的,即使有的学生在不断地学着自立,边打工边上学,用来补贴学习费用,但也难以完全自理,能够自已解决学费问题的学生,是极少数的。本来,供一个大学生上学,对于许多普通家庭来说,高额的费用就是难以承受的,更有许多学生是凭借贷款完成学业的,如果再要承担恋爱、婚姻、家庭的费用,对于家庭来说就是更大的经济负担,可以说大多数家庭是根本无法承受的,所以,在校大学生结婚,会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因而大学生不易在校结婚。 其次,在校大学生结婚,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在校大学生结婚,要经过恋爱,然后走向婚姻,组成家庭以后,会有许多需要做的事,要承担家庭的义务和责任,学生能不能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的要求来完成学习任务,就成了一个大的疑问,这给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当然,自2001年高考报名取消年龄25周岁的限制和2003年新婚姻法颁布结婚登记不需要单位证明以后,许多高校已取消了对学生结婚的限制,学校不干预和不禁止,但并不等于教育部门提倡在校学生结婚。 二、对在校大学生结婚应有的认识 高等学府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门槛。“结了婚的人可以考大学”这一政策,不仅为已婚人士提供了一次重圆大学梦的机会,也给平静的象牙塔增添了几分活力。 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已婚人士走入大学校门,另一个问题也被摆在了眼前:结了婚的人可以上大学,那么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呢?关于这一问题众说纷纭,赞成者认为大学生结婚破坏正常教学秩序;反对者则认为《婚姻法》已做出婚姻自由的规定,第三方不应对此进行干涉,同时国外教育界的经验已证明在校生结婚没有不妥之处。 在这一问题上国家的规定也是有一定的矛盾。现行《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在结婚自由的原则问题上,《婚姻法》并未规定例外情况。因此,只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又符合其他法定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也不能擅自提高结婚年龄标准。而国家教委199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3条、第35条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并且被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近年来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该不该结婚日益成为社会上一个讨论的焦点。对于这个问题,众说纷纭,始终没有一个定论。关于能否结婚,婚姻法上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这已经告诉我们大学生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理所当然地享有结婚权利。但有权利不等于应该结婚。大学生不仅面临着极大的学业和就业压力,同时也难以具备结婚的主客观条件,因此,虽然有结婚的权利,但我们仍应该理性地选择远离婚姻。不管大学生结婚是利是毙 但是大学生有结婚的权利,这是否意味着,有关结婚的许多曾经被禁止的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发生了呢?曾经在校园接吻都被视为严重错误,现在看来只是小事一桩了。当然结婚权的解禁也带来了许多让老师们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可以结婚,那么是否可以在校或者租房同居呢。结了婚如果又要生小孩怎么办?总不能让学生挺着大肚子来上课吧!如果生孩子也可以,那么生了孩子的女生是否又可以休国家规定的产假呢?总之接踵而来的麻烦事还真不少。 也有大学生因为情难自禁而暗怀珠胎,最后弄得悲剧收场。连打掉这错误的结晶,也要偷偷摸摸,更不用说结婚了。我大学时代的一位同学,陪同校女友去校保健所看病,结果发现女友已经怀孕3月有余。结果可想而之,两人差点被开除。 其实这对情侣,平常老老实实,学习成绩中等偏上。真要开除他们,如果我是校方,也会觉得心有不忍。 有人说让大学生结婚,会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理由是大学生的“人生观还不成熟”。我们从初中情窦初开时就被贴上了这样的标签。一直到我们成年之后,还不得不违心地承认自己的幼稚,是不是也太不公平了?好事者当然可以找出种种的例证。但试问成年人就没有不成熟的想法吗?如果你拿“是否会在大学时结婚”的问题去问现在的大学生,得到的答案估计大部分都是:即使允许,也不会选择结婚。可见大学生在这个问题上不那样幼稚。 情难自禁的事总是有的,这和你是不是大学生没有关系。可不可以结是权利的问题,而结不结则是现实的问题,两者完全不同。我相信新的校规的实行,并不会给校园纯净的生活带来太大影响。更不会出现大量女生挺着大肚子上课的怪现象。在宽松的环境下,成年的大学生会自己考虑,婚姻对自己生活、学业的影响。 关于大学生结婚问题一松口,一枚鹅卵石溅起大浪花。我们可以完全设想一下大学生们纷纷结婚的校园热闹得如何鸡飞狗跳。 同学师长间相互交流结婚心得,互相帮忙带孩子。下课铃一响,立马奔进快餐店打工,即使有外公奶奶支援,好歹孩子他妈他爸也要挣点奶粉钱。校园里男女吵架中频率最高的一句话就是:“我要跟你离!”课堂上要么没人上课,要么带小孩上课。大学根据出现的情况,紧急开设新课,叫做《育儿学》和《婚姻学》,已婚老师才有授课资格。 大学的学生情侣们若是看见这幅画面,十有八九会打消结婚的念头。对于20出头的大学生,他们大概只有享受花前月下的准备,而没有承担柴米油盐的勇气。说到生孩子,他们中的一些,根本自己就是周末把积攒了一周的臭袜子背回家的孩子。 学生情侣谈一天的恋爱至少相当于上班族谈3天的恋爱。吃饭、上课、泡图书馆,逮到机会就粘在一起。俗话说,距离产生美。靠得太近容易审美疲劳,大学生真得草率结婚难保我国的离婚率不上窜一个百分点。 前段时间央视播过的连续剧《完美》里面有一对小情侣,男孩子还没毕业,两人死活要结婚,婚后的生活一波三折。虽然编剧勉强写了个完美的结局,但现实生活中恐怕不会这么完美。可见,结婚不是请客吃饭。领证之前,先摸摸肩上有没有老茧,是否担得起这个担子。 结婚,似乎离大学生活还很遥远。毕竟校园还是适合不食人间烟火的恋爱,两个人真的结婚、生子,那份柴米油烟估计要把爱情熏得面目全非。不过随着毕业脚步的走近,我突然发现,原来大学生结婚还真是好处多多,至少能够帮我加点分:在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在大四毕业前一阶段,人人都忙着找工作,每天东奔西跑去面试,定下初步意向的则要留在单位里实习,每天早出晚归,写一篇优秀的论文已经成为我们可望而不可即的奢求了。去年南京曾有一位自考大学生结婚的大喜之日正好与论文答辩是同一天,新娘披着婚纱去答辩,成功地通过了论文答辩。而听说我的一个研究生师姐去年的论文写得很匆忙,拖到最后关头导师也觉得她的论文写得不够专业。大家都觉得她凶多吉少了,可她在答辩的时候正好怀孕7个半月,挺着大肚子辛苦答辩的样子居然博得了一众评审老师的同情,最后顺利通过答辩。“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是中国的文化赋予了长辈们无比的尊严和绝对的权威。而被称为“最负责任和最操心的”中国父母,无疑是对"大学生结婚"问题极为关心的一个群体。然而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绝大多数的家长听过问题后都表示明确反对,一位高中学生的家长说:“大学时代结婚实在是太早了,现在的年轻人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不懂得和平安稳的可贵,在我们那个时代能有学上就已经很不错了,过早压上婚姻的沉重负担,怎么完成学业?!如何安心读书?!试想:当你打开书包准备伏案阅读的时候,你的孩子在一旁哇哇啼哭,你的丈夫对你窃窃私语,你还能集中精力吗?学业和家庭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兼得的。” 另一位家长甚至提出,孩子在大学结婚,增加了家长经济上的负担。“别说孩子找了个什么样的老婆自己不知道,既成事实后,那不是要承担两个孩子的生活费?如果生小孩,就成了3个。真是一场灾难!” 对学生不可不要的权利, 这样的老调的论点的确相当有代表性。相信绝大多数大学生家长都持相似的观点。不过仔细寻味一下,在家长眼里,大学生根本不算是成年人。我的父母虽然原则上觉得开禁没什么不对,但涉及到我的问题,却一再强调,绝对不可结婚。实际我并没结婚打算,说到结婚,对我和我的现在的女友而言,简值是天那边的事。但就算我们不结婚,能不能结婚的权利却仍是重要的。因为这是对我们已经成年这个事实的一种承认。 其实工作之后结婚就不影响工作了吗?我表哥已经工作3年,他的婚礼是父母出钱操办张罗的,婚后表嫂又怕生孩子还丢了饭碗,最后虽然生了,但养孩子全交给父母代理。显然,结婚的影响不仅仅针对我们大学生。什么影响学业的话,难道成年的大学生自己不会考虑?只是经济上的不独立,让已经成年的我们始终被视为未成年人。 2001年,国家教育部发布了一条引人注目的消息:高考报名考生不再有年龄和婚否的限制。这项新政策也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关于"是否应该限制大学在校生结婚问题"的大讨论。一些人认为,既然已经结婚的可以参加高考进入大学,那么在校大学生在达到法定婚龄后结婚又有什么不可以。还有一些法律界人士则指出,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可自愿结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条文与《婚姻法》不一致。 2003年 10月 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今后结婚登记不用单位开证明,婚检凭自愿,并且提出不限制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在校大学生登记。这意味着,在校大学生,只要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带齐相关证件便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正如一些专家所说,从法律上肯定校园婚姻的合法性,给予在校大学生婚姻更人性一点的鼓励和更多一些的人文关怀是必要的,它的象征意义也许要远远大于它的实际意义。事实上,当代大学生对待婚姻问题的态度也比较理性。根据国家教育部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大学在校本科生结婚者还不到万分之一。 三、结论:不提倡也不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 在今天举行的教育部2005年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谈到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时表示,不提倡也不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对学生婚姻的规定要完整的理解。 针对“《规定》出台后,在校学生如果符合《婚姻法》结婚了,有没有告知学校的义务?”这一提问,孙霄兵表示,应该从两方面来掌握新《规定》:首先,学生在涉及婚姻的时候,必须要达到《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所规定的年龄和条件,在《规定》里面不禁止大学生结婚。第二,从教育者的角度或者是教育部门或者学校的角度,承认大学生有结婚的权利,和提倡还是有区别的。我们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不能限制,但是从大学生本身来讲,也要以学习为重,要妥善的处理好学习和婚姻、家庭的关系。在大学期间,同学们还没有一个婚姻的基础,也没有经济的基础,所以,我们认为还是不提倡结婚。 孙霄兵强调说,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更多地去干预、去制止学生结婚的权利。但同时作为管理者来说,作为教育者来说,有一个劝导的责任,要劝告大学生,不要滥用结婚这样一种权利,但谈恋爱被大多数人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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