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索引收录:《伦理学》2013年;原发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三期。)一、婚姻“实质上是伦理关系” “是具有法的意义的伦理性的爱” 在黑格尔的精神哲学视域下,婚姻的实质不是个别性的男女个体之间自然的两性关系,不是他们之间任性的契约关系,亦非二者之间主观抽象的爱的关系,而是“具有法的意义的伦理性的爱”[1](177),其实质是一种伦理关系。对伦理、伦理关系的把握,黑格尔坚持“从实体性出发”,即从个别性的个体与他们的实体之间的关系出发,也就是从“单一物和普遍物的统一”的精神出发。黑格尔指出:“在考察伦理时永远只有两种观点可能:或者从实体性出发,或者原子式地进行探讨,即以单个的人为基础而逐渐提高。后一种观点是没有精神的,因为它只能做到集合并列,但是精神不是单一的东西,而是单一物和普遍物的统一。”[1](173)他肯定“从实体性出发”的观点,否定“原子式地进行探讨”的观点,“原子式地进行探讨”的根本缺陷是“没有精神”,他使伦理丧失自身的“单一物和普遍物的统一”的本性与能力,只能建立起“单个的人”的“集合并列”的无精神的、形式的普遍性,而非实体的普遍性。“实体是什么?实体即共体和公共本质。伦理实体即伦理性的共体和公共本质,其基本形态就是家庭与民族。”[2](序5)实体的本质规定是“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是精神,达到实体的精神的本质和现象形态就是伦理。伦理、伦理实体不是个别性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是个别性的人与他们的实体之间的关系;作为实体中最典型、最合理形态的伦理实体的最初环节——家庭伦理、家庭伦理实体,也不是家庭中个别性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是个别性的人与整个家庭之间的关系。黑格尔指出:“因为伦理是一种本性上普遍的东西,所以家庭成员之间的伦理关系不是情感关系或爱的关系。在这里,我们似乎必须把伦理设定为个别的家庭成员对其作为实体的家庭整体之间的关系,这样,个别家庭成员的行动和现实才能以家庭为目的和内容。”[3](9)黑格尔认为,伦理是一种本性上普遍的东西,考察伦理时应从实体性出发,否则是没有精神的。家庭是精神的自然、直接实体性的表现,以情感、爱为其规定,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是相互之间的情感关系或爱的关系,而是个别的家庭成员对其作为实体的家庭整体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伦理关系。而婚姻作为家庭建构的起点和基础,是以两性自然结合为直接实存形式的一种实体性关系,“实质上是伦理关系”。黑格尔指出:“婚姻的主观出发点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缔结这种关系的当事人双方的特殊爱慕,或者出于父母的事先考虑和安排等等;”“婚姻的客观出发点则是当事人双方自愿同意组成为一个人,同意为那个统一体而抛弃自己自然的和单个的人格。”“在这一意义上,这种统一乃是作茧自缚,其实这正是他们的解放,因为他们在其中获得了自己实体性的自我意识。”[1](177)无论是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排除了财产、门第、政治目的等其他外在因素对婚姻本身的干扰,也无论是先爱后婚还是先婚后爱,婚姻都要以爱为规定、为基础组成一个统一体,“同意为那个统一体而抛弃自己自然的和单个的人格”,并在其中获得自己实体性的自我意识。因此,在考察婚姻伦理时也必须从其实体性出发,认识到婚姻伦理关系不是夫妻双方单纯个体之间性、任意契约和抽象的主观爱的关系,而是婚姻个体与婚姻伦理实体之间的“单一物和普遍物的统一”。婚姻当事人双方意识到婚姻是伦理实体,自己与对方的人格统一是实体性的目的,并在精神层面认同与坚守婚姻伦理实体的普遍本性,不是作为个体而行动,而是以婚姻伦理实体为目的和归宿,扬弃个体“单一物”行为的任性、冲动和偶然性,实现个体“单一物”与婚姻实体“普遍物”相统一的伦理关系。它以伦理性的爱为本质规定,体现了一种伦理性的情感,且离不开法的确认、约束,“是具有法的意义的伦理性的爱”[1](177)。 黑格尔考察婚姻伦理时坚持“从实体性出发”,反对“原子式地进行探讨”,反对以男女个体与个体之间的自然性爱与民事契约为婚姻的基础,也不赞成将婚姻仅仅理解为一种男女个体与个体之间的抽象的、主观爱的关系,而是将婚姻的实质规定为具有精神的伦理关系。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基于“婚姻实质上是伦理关系”的理解,批驳了关于婚姻的三种谬论。 虽然,自然性关系是婚姻的一个必要环节,没有这一环节,婚姻就不完整、不完美。但是,单纯的自然性关系就如同只有地基而不是房子一样,还是极不健全的婚姻,而且是近乎动物式的结合,是没有爱情的动物式的欲求,而不是真正的人的婚姻[4](260)。黑格尔批驳道:“以前,特别是大多数关于自然法的著述,只是从肉体方面,从婚姻的自然属性方面来看待婚姻,因此,它只被看成一种性的关系,而通向婚姻的其他规定的每一条路,一直都被阻塞着。”[1](177)这种仅从人与其它哺乳动物共有的自然属性来考察婚姻,以婚姻只是纯粹的男女个体与个体之间的自然肉体关系、性关系的婚姻观,把人降格为动物,把婚姻中人的两性关系降格为动物式的性本能冲动,而没有从人的社会属性来认识性关系与婚姻,是非常浅薄的,必然导致婚姻偶然、任意与不稳定、不牢固。黑格尔认为,尽管婚姻是两性的结合,以两性关系为生理基础,但人在这种两性的自然结合中,各自否定自身而成为一个统一体,并同意为那个统一体而抛弃自己自然的和单个的人格,赋予其内在的爱的规定性,使两性关系超越了动物的自然冲动而升华为具有伦理精神本性的属人的爱情。 民事契约是婚姻作为实体性存在的必要环节,它以法的形式对婚姻关系予以实体性确认,并明示双方一定的独立意志与所有权的放弃,同时承担相应的婚姻责任与义务,使婚姻成为现实。但不能把婚姻仅仅理解为一种无精神的民事契约。黑格尔指出:“至于把婚姻理解为仅仅是民事契约,这种在康德那里也能看到的观念,同样是粗鲁的,因为根据这种观念,双方彼此任意地以个人为订约的对象,婚姻也就降格为按照契约而互相利用的形式。”[1](177) “就其实质基础而言,婚姻不是契约关系,因为婚姻恰恰是这样的东西,即它从契约的观点、从当事人在他们单一性中是独立的人格这一观点出发来扬弃这个观点。由于双方人格的同一化,家庭成为一个人,而其成员则成为偶性。”[1](179)婚姻作为一种实体性存在,虽需要契约形式的介入,但黑格尔认为,婚姻不能归结为民事契约。因为民事契约是建立在个体当事人“单一物”的任意、经济理性基础之上的,出于双方各自的功利考量,相互利用,有利则随意约定,无利则任意解除;而不是从伦理关系、婚姻家庭义务出发,没有了伦理的内容和爱的精神内核,使婚姻成为“原子式”“没有精神”的“集合并列”,无法建构起伦理性、实体性的婚姻。因而,婚姻的实质不在于外部契约,而在于内在的精神、爱情。 婚姻的基础是爱,爱的本质就是你在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或自己的理想,渴望与其合为一体。黑格尔认为,所谓“爱”,“一般来说,就是意识到我和别一个人的统一,使我不专为自己而孤立起来;相反地,我只有抛弃我独立的存在,并且知道自己是同别一个人以及别一个人同自己之间的统一,才获得我的自我意识”。“爱是精神对自身统一的感觉”。[1](175)“爱”的本质规定就是自我与别一个人的统一,就是“不独立”,就是对各自“单一性”的“独立人格”加以扬弃,就是在自我与别一个人的统一中获得和确证自己。爱扬弃个别性,造就统一性、实体性。但“爱”所建立的统一性,是通过感觉,通过情绪完成的,是自然的。尽管爱是缔造伦理和伦理实体的基础,却是有局限性的,必须对其进行扬弃超越。[5](344-346)黑格尔将缔结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的特殊爱慕看得尤为重要,反对将财产、门第、政治目的等外在因素纳入婚姻选择视阈,反对使婚姻成为图谋其他目的的手段。但黑格尔对主观爱的肯定并不是绝对的,反对将婚姻仅仅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注重爱的合理性限度。他批驳道:“认为婚姻仅仅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爱既是感觉,所以在一切方面都容许偶然性,而这正是伦理性的东西所不应采取的形态。”[1](177)因此,“婚姻当事人的爱情关系,是婚姻关系的内核。但是,又不能仅仅把爱作为婚姻关系的全部内涵,至少在人们的文化教养与伦理水准还不足以单独维持这种两性关系的时候。爱本身是一种感觉,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与任意性。”[6](106)这种任意的、偶然性的、纯主观的爱若不能以统一为目的,与婚姻家庭义务相结合;若没有其伦理性的规定,没有得到理性的法的确认和约束,具有法的意义,就不具有客观性,就不能扬弃个别性,无法建构起伦理性、实体性、精神性、普遍性的婚姻。 在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下,作为直接的、实体性伦理关系的婚姻不仅仅单纯指两性的自然属性方面的关系,不仅仅单纯指任性的、赤裸裸的民事契约关系,也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主观爱,而是“具有法的意义的伦理性的爱”,“这样就可以消除爱中一切倏忽即逝的、反复无常的和赤裸裸主观的因素。”[1](177)这是总结了历史上婚姻观的片面性所做出的比较全面的规定。 二、婚姻伦理的确认及神圣性的彰显 婚姻伦理要通过庄严神圣的婚礼仪式进行确认并彰显其神圣性,婚礼仪式是婚姻伦理精神的定在,是男女双方完成婚姻的重要一环,只有经过这一庄严神圣的时刻,明确意识并公开承诺摆脱爱的任性、偶然性、个别性,获得亲朋好友及相关团体的普遍认可,把夫妇的结合确认为伦理性的东西,方才构成正式结婚和婚姻实体性的现实。黑格尔说:“只有举行了这种仪式之后,夫妇的结合在伦理上才告成立,因为在举行仪式时所使用的符号,即语言,是精神的东西中最富于精神的定在,从而使实体性的东西得以完成。”[1](180) “缔结婚姻本身即婚礼把这种结合的本质明示和确认为一种伦理性的东西,凌驾于感觉和特殊倾向等偶然的东西之上。”[1](181)通过婚礼,男女双方“共同建立一个新的伦理实体,两个独立的个体合二为一,不独立不孤立,成为‘整个的个体’。借助婚礼,婚姻双方获得社会伦理秩序的接纳和认可,获得亲朋好友的祝福和认同”。“借助婚礼,婚姻双方完成社会伦理角色和伦理关系的转换,赋予双方新的婚姻伦理责任;借助婚礼,强化婚姻伦理法则,彰显婚姻伦理秩序,在婚姻双方内心深处烙下深刻的伦理印记,增强婚姻伦理的实体感、敬重感和敬畏感,接受婚姻伦理的制约,个体行为升华为伦理行为,个人成为家庭成员,构建和谐的婚姻伦理实体。”[7]因此,尽管婚礼仪式本身只是一种社会文化符号,但它赋予婚姻以神圣性和庄重感,承载着重要内容。且“往往有着深刻的伦理价值:它们既是获得世俗合法化的方式,更是以一种严肃、庄重、隆重的方式表明一种伦理关系及其相应责任的确立,表明当事人对此的庄重承诺。”[8](411) 三、婚姻伦理以一夫一妻制为绝对原则 婚姻以爱为基础,爱的本质规定就是自我与别一个人的统一,就是“不独立”,就是对各自“单一性”的“独立人格”加以扬弃,就是在自我与别一个人的统一中获得和确证自己。在此统一体中,“人格具有排他性,你把对方当作自己,在对方身上看到自己,你只能是在一个人身上,而不能同时在好几个人身上看到自己,这是具有排他性的。”[9](217)因而婚姻不可能出于双方爱慕之外的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其他异性,应严格遵循婚姻双方相互爱慕、人格平等的道德要求,全身心地、排他性地相互委身。“抛弃自己自然的和单个的人格”而投入到那个“我不是我”的婚姻统一体中,享有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绝对排斥其他异性的参与,使婚姻具有排他性、单一性和神圣性。并且,通过庄严神圣的婚礼仪式以彰显婚姻伦理的排他性、单一性和神圣性。黑格尔指出,“大家都理会到必须等待, 以俟时机的到来, 并且每个人只能把他的爱情用在一个特定人身上。”[1](178) “婚姻本质上是一夫一妻制,因为置身在这个关系中并委身于这个关系的,乃是人格,是直接的排他的单一性。因此,只有从这种人格全心全意的相互委身中,才能产生婚姻关系的真理性和真挚性。”[1](183)而蓄妾与婚姻不同,它主要是满足男人单方面的性需求,违背了婚姻双方性生活的平等原则,也违背了双方人格平等的道德要求,不能产生婚姻关系的“真理性和真挚性”。黑格尔强调:“婚姻和蓄妾不同。蓄妾主要是满足自然冲动,而这在婚姻却是次要的。因此,在婚姻中提到性的事件,不会脸红害臊,而在非婚姻关系中就会引起羞怯。” [1](179)因此,“婚姻的真谛不在自然冲动的满足,而在婚姻伦理精神的认同与回归。一夫一妻制婚姻是婚姻伦理精神的理想范型,为婚姻伦理精神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7](55-59) 四、婚姻不应该离异并且应使之难以实现 婚姻以一夫一妻制为绝对原则,以爱为规定,从实质上说,它是排他的、单一性的、神圣的和不可离异的。但由于婚姻以爱为基础,而爱是感觉和感情的东西,具有偶然性,婚姻便包含着离异的可能性。但经过神圣的婚礼仪式确认和彰显的神圣的婚姻以义务、责任和理性为精神纽带,承载着重要的伦理内容,有着深刻的伦理价值。因而它不应该离异并且应使之难以实现,也就是说,不能因婚姻具有离异的可能而放任离异,而听凭任性,婚姻的离异只能通过伦理性的权威来决定,立法者应审慎地对待离婚问题。黑格尔指出:“婚姻本身应视为不能离异的,因为婚姻的目的是伦理性的,它是那样的崇高,以致其他一切都对它显得无能为力,而且受它支配。” [1](179-180) “因为婚姻所依存的只是主观的、偶然性的感觉,所以它是可以离异的。……又因为婚姻是伦理性的东西,所以离婚不能听凭任性来决定,而只能通过伦理性的权威来决定,不论是教堂或法院都好。”[1](190) 五、黑格尔婚姻伦理观的当代启示 婚姻美满是成功家庭的首要标准,美满的婚姻不仅对婚姻当事人是莫大的幸福,并且直接影响家庭的和谐稳定,子女的健康成长,父母的生活质量,对和谐社会的建构也有着间接影响。随着现代社会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思想观念的更新,行为方式的多样化,在婚姻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现象,婚姻问题成为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尽管黑格尔的婚姻伦理观中存在一些消极落后因素,诸如对妇女地位一定程度的贬低,对父母安排子女婚姻大事合理性的绝对肯定,以及把婚姻看作是完全排斥经济基础的纯精神的、伦理的体现,这是其客观唯心主义世界观在婚姻伦理观上的必然体现,是对剥削阶级社会婚姻关系的一种粉饰。这些婚姻伦理观中的消极落后因素具有一定的时代、阶级局限性,但黑格尔婚姻伦理观中的合理内核对树立正确的婚姻伦理观,解决当前婚姻领域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建构和谐的婚姻家庭仍有着积极的启示。 (一) 对解决当前爱与婚姻相分离问题有积极启示 当前,尚不完善的市场经济和非全面发展的现代化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不可避免地侵入了婚恋关系这块神圣的领地,引起人们婚恋行为和婚恋观念的变化。在一部分人的心目中,无论是有爱无婚姻还是无爱有婚姻都不违背婚姻道德。他们认为爱并非一定要指向婚姻,以婚姻为归宿;爱也不再是婚姻天经地义的基础,爱与婚姻可以分离。许多人以物欲享受、世俗功利作为他们缔结婚姻的首要考虑,物质代替了精神,功利代替了伦理。他们以所谓的“白、富、美”或“高、富、帅”的择偶标准为时尚,这种实用、功利、浅薄的婚姻观念和行为把婚姻的大厦建立在松软的沙滩上,不仅有悖于婚姻道德,也是极不牢靠的,极其危险的,不可能获得真正的幸福。一些人奉行“只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的人生信条,相爱不以婚姻为目的和归宿,这本无可厚非,但其中也有人借此搞“婚外情”,理应受到道德的谴责甚至是法律的追究。黑格尔将缔结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的特殊爱慕看得尤为重要,反对将财产、门第、政治目的等外在因素纳入婚姻选择视阈,反对使婚姻成为图谋其他目的的手段;并将爱统一于、服从于婚姻家庭整体、实体,以婚姻家庭整体、实体为目的,实现爱与婚姻的统一。这对我们当今思考爱与婚姻的关系,解决爱与婚姻相分离问题有积极启示。 (二)对解决当前性与爱相分离问题有积极启示 当今,一些人为了寻求感官刺激,满足本能的性欲望;或为了从中获取不义之财,鼓吹性自由、性解放,造成性与爱相分离。他们不以两情相悦、两性相爱为条件,仅为了满足一己之性欲、物欲,卖淫嫖娼,搞所谓的“一夜情”;或者在恋爱的初级阶段提前品尝性滋味,这都造成了人的性关系动物化。尽管性是婚姻的自然、生理基础,但有人将其绝对化,把婚姻仅仅看成是自然的性关系,性与爱相分离。黑格尔反对这种仅从人与其它哺乳动物共有的自然属性来考察婚姻,以婚姻只是纯粹的自然肉体关系、性关系的婚姻观,把人降格为动物,把婚姻中人的两性关系降格为动物式的性本能冲动,而没有从人的社会属性来认识性关系与婚姻,是非常浅薄的,必然导致婚姻偶然、任意与不稳定。黑格尔认为,尽管婚姻是两性的结合,以两性关系为生理基础,但人在这种两性的自然结合中,各自否定自身而成为一个统一体,并同意为那个统一体而抛弃自己自然的和单个的人格,赋予其内在的爱的规定性,使两性关系超越了动物的自然冲动而升华为具有伦理精神本性的属人的爱情。这一性与爱相统一的观点对于纠正性、爱分离的观念,消除性、爱分离的现象、问题具有积极启示。 (三)对解决当前婚姻神圣性的丧失有积极启示 婚姻是神圣的,其神圣性体现在缔结婚姻的审慎性和婚礼仪式的庄重性;体现在维持婚姻的责任性和对于离婚的谨慎性。然而,当今许多人视“闪婚”“网婚”“试婚”为时尚,实质上是视婚姻为儿戏。从表面看,也许“试婚”正是对缔结婚姻持审慎态度的表现,试验效果不好可以不结婚。但“试婚”含有游戏的成份,不受法的约束和保护,“试婚”期间,双方容易因权责不明而产生纠纷,给一方或双方造成伤害。婚姻是神圣的,一旦缔结就应该精心呵护,容不得背叛和第三者插足,具有专一性和排他性。朝秦暮楚、朝三暮四、喜新厌旧、见异思迁是对爱情婚姻的亵渎。然而一些人以性格不合、爱的感觉消失、缺少激情和浪漫为由,随意转移爱的对象,搞“婚外情”,还大言不惭地吹嘘“家里红旗不倒,外面红旗飘飘”,对婚姻采取轻率放荡和不负责任的态度。还有人随着身份地位的变化、名利欲望的膨胀,借口婚姻自由和追求高质量婚姻的权利,置对方、子女感受、家庭责任、婚姻道德于不顾,轻率离婚,造成婚姻家庭破裂。尽管在夫妻双方矛盾已不可调和,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不应赞成单纯为了孩子而维持低质量的、纯凑合的婚姻,但也应该将离婚的伤害降到最小,特别是对于未成年子女,理性而负责任地离婚。黑格尔强调婚姻的神圣性,认为婚姻伦理的神圣要通过庄严神圣的婚礼仪式进行确认和彰显,只有经过婚礼这一庄严神圣的时刻,明确意识并公开承诺摆脱爱的任性、偶然性、个别性,获得亲朋好友及相关团体的普遍认可,把夫妇的结合确认为伦理性的东西,方才构成正式结婚和婚姻实体性的现实。由于通过婚礼仪式得以确认、彰显的婚姻是神圣的,因而需要双方尽心尽责,精心养护。并且认为,不能因婚姻具有离异的可能而放任离异。这一强调婚姻神圣性的观念对于维护婚姻的神圣性和稳定性,对于建构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启示。 (四)对解决当前婚姻关系伦理性的丧失有积极启示 “现代婚姻关系之所以不稳定,离婚率呈上升趋势,一个道德哲学上的重要原因在于:现代人往往只是将婚姻关系看成男女两个个体性存在之间的原子式关系,或者是两个单子之间的‘情感或爱的关系’,而不是看成婚姻中的个体性存在与婚姻所构成的家庭实体之间的关系。于是,离婚便成为两个单子之间的私事,其中任何一个单子都可以对婚姻行使否决权,甚至在此过程中可以不考虑婚姻关系中的第三相关者如子女的利益和命运,从而使婚姻关系逐渐丧失其伦理性。婚姻伦理观念中实体性意识的丧失,是现代家庭关系日趋脆弱的道德哲学根源。”[10]黑格尔关于婚姻家庭是一个伦理性的实体,婚姻关系是伦理关系的观点对于婚姻家庭责任心、义务心的强化,人们找回失落的伦理精神家园,建构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无疑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积极启示。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 (原名《西安医科大学学报》)创刊于1937年,是由国家教育部主管、西安交通大学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综合性医学学术刊物。报道内容刊物以该校重点学科为依托,主要报道该校在医学科研、教学、医疗等方面的新成果、新技术和新经验,报道国内外医学新动态、新理论、新进展。内容涉及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法医学、药学、祖国医学、生物工程等学科。主要栏目设有专家论坛、研究论著、专题研究、研究快报、调查研究、技术方法、经验交流等栏目。收录情况西安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2001年入选“中国期刊方阵”;是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期刊论文数据统计源》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综合性医药卫生类核心期刊,被国际权威性的检索机构美国《生物学文摘》、《化学文摘》、荷兰《医学文摘》和俄罗斯《文摘杂志》所收录;在国内被《中国生物学文摘》、《中国药学文摘》及《中国医学文摘》的内、外、儿、基础、老年学、卫生学、皮肤科学、中医学等19种系列期刊作为固定摘录刊源。 刊名:西安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Journal of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Medical Sciences)主办:西安交通大学周期:双月出版地:陕西省西安市语种:中文;开本:大16开ISSN:1671-8259CN:61-1399/R邮发代号:52-39历史沿革:现用刊名:西安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曾用刊名:西安医学院学报;西安医科大学学报(中文版);西安医科大学学报创刊时间:1937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CA 化学文摘(美)(2009)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2008)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2011) 中文核心期刊(2008)中文核心期刊(2004)中文核心期刊(2000)期刊荣誉:中科双效期刊Caj-cd规范获奖期刊 1 总则 1 性质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是由国家教育部主管、西安交通大学主办的医药卫生类综合性医学学术刊物。被国家科技部及相关机构分别确认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医药卫生类核心期刊,被国际权威检索系统美国《化学文摘》 (Chemical Abstracts, CA)、荷兰《医学文摘库/医学文摘》(EMBase/Excerpta Medica, EM)和俄罗斯《文摘杂志》(Abstract Journal, AJ)收录,还被国内许多重要数据库及20余种二次文献收录。 2 栏目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设有专家述评、专题研究、论著、调查研究、研究简报、技术方法等栏目。专家述评一般不超过4 000字,研究原著5 000字以内,其他不超过3 000字。 2 撰稿要求 1 总体标准 文稿撰写应遵照国家标准GB7713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6447文摘编写规则,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3179科学技术期刊编排格式等国家标准和国际期刊编辑规范和要求。 2伦理学声明 研究若涉及动物实验,应获得动物实验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符合有关动物实验管理条例或/和美国NIH发布的实验动物应用和保护指南;若涉及人体实验应说明其程序是否符合人体试验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得到该委员会的批准,是否取得受试对象的知情同意。 3 撰写格式 论著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不超过8人)、作者单位、中、英文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中、英文关键词(5-8个)、中图分类号[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标注]、正文(序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 4 标题层次 层次应分明。文中节段层次序号分别用“1”、“”、“”,一般以三级为宜。文内并列条文序号用圆圈码,如①、②、③……表示。 5 图与表 图与表应少而精,避免与文字重复。表应有表序和表题(中英文)。表格采用三线表。表内每一栏均应有表头,表内非公知通用缩写应在表注说明。图应有图序和图题(中英文)、图注。线条图请用电脑制作;图片请用电子版,以半栏 cm、通栏 cm宽度为限进行图片组合编排。表注、图注应适当详细,具自明性。所有的图表应在正文中该出现的地方注出。表题、图题同时标出中英文。 6 计量单位 严格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不再使用N(当量浓度)、M(克分子浓度)、百分比浓度[%(V/V)、%(m/m)\]等已废除的非标准计量单位和符号。如表示溶液中某物质的含量,应采用物质的量浓度单位(mol/L…)或质量浓度单位(g/L…)。 7 参考文献 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的著录方式,以文中出现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号排序。参考文献主要以作者亲自阅读的近1~5年公开发表的重要论著为主。常用参考文献书写格式如下: 期刊:[序号]作者. 文题[J]. 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注:作者1-3位全列出,每位间加逗号,3位以上仅写前3位,后加“等”或“et al”;外文文献作者姓前(全大写)名后(缩写,不加缩写点)] .专著:[序号]著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者,年:起-止页. 或:作者. 文题[M]//著者.书名. 出版地:出版者,年:起-止页.电子期刊:[序号]作者. 题名[J/OL].刊名,年,卷(期):起-止页[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 8 作者简介 在首页地脚标注第一作者简介,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E-mail地址。研究生论文还请注明通讯作者姓名、职称、E-mail地址。 9 基金项目资助 置首页地脚。格式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No. 30200076),同时标注英文(如:Supported by .......)。 3 投稿要求 投稿 向本刊投稿请按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投稿. 2 声明 来稿文责自负,勿一稿多投。对一稿多投者将被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再刊登该作者文章。若稿件涉及经济利益或其他关系造成的利益冲突则应在投稿时说明; 3 审稿 来稿均需经本刊编辑部初审、2位同行专家评审(均为盲审)、编辑审阅加工等过程,作者可建议熟悉该专业的审稿人或因利益冲突而不适宜审阅该稿的审稿人姓名。 4 修稿 本刊对来稿有删改权,如不同意删改请事先声明;修改过程中,作者提交的最终修改稿的所有信息应准确无误,定稿后不应再改动,以确保网络预印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 5 版权 为保护作者及编辑部合法权益,在修稿期间双方签订版权合同。 6 付酬 来稿刊出后酌付稿酬,并赠送当期学报1本。本刊所付稿酬包含刊物内容网上传播使用费。凡是不同意将文章入编“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及其他网络数据库的作者,请在投稿时声明,以便另行处理。 7 投稿地址: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编辑部?邮政编码:710061]
该刊现为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维普数据库等收录。在学界具有重要影响。
发表论文,首先需要看你们学校对期刊的要求大家如果从来没接触过发表论文,初次准备的时候可能都会有点懵,CN刊号、ISSN刊号、核心、学报、JCR分区、省级期刊......都是什么意思?这些都搞不清楚,何谈选择适合的期刊投稿呢?所以这篇文章就给大家科普一些期刊行业的基础知识,让大家在准备的时候不至于被各种名词绕晕。话不多说,下面就来介绍常见的期刊名词。一、学术期刊首先介绍下什么是学术期刊,一般在职作者评职称、学生作者评优评奖保研发表论文,都是需要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提到期刊,可能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读者》、《青年文摘》、《意林》这些面向大众发行的读物,此类期刊收录的都是通俗易懂的故事、散文、人物采访等文章,适合大众阅读,属于非学术期刊,此类刊物订阅量大,流量多,所以可以通过订阅和广告获得收入,其运营模式是商业化的。而学术期刊,顾名思义,就是刊登各专业领域学术性文章的期刊,此类文章通常专业性强,枯燥乏味、晦涩难懂,相较于大众读物而言,订阅量很少,除了各大高校、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某些专业相关的研究者,基本没有人会订阅,没有订阅量就没有流量,也就无法获得广告收入,所以,除了部分有国家拨款的期刊(核心、学报居多,难度大)外,剩下的,为了维持杂志社的运营,只能向作者收取版面费。二.正式期刊/非正式期刊正式期刊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与国家科委在商定的数额内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面向全国公开发行。非正式期刊是指通过行政部门审核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作为行业内部交流的期刊,一般只限行业内交流,不公开发行,但也是合法期刊的一种。简单来说,两者区别在于是否公开发行,一般正式期刊都是从非正式期刊而来的。三、CN类刊物与ISSN类刊物CN(中国非正式简称)是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国内刊号),ISSN (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国际刊号)CN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CN刊号格式如下——CN:XX-XXXX/G4,因为刊号均标注有“CN ”两个字母,所以大家习惯称之为CN类刊物;ISSN类刊物是指在我国境外注册、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ISSN刊号格式如下——ISSN:XXXX-XXXX,因为刊号均标注有“ISSN ”,所以大家习惯称之为ISSN类刊物。目前国内正规的学术期刊都同时拥有CN和ISSN两个刊号。四、论文数据库(检索网站)目前国内主要有知网(CNKI)、万方、维普等三个主流的论文收录平台,知网认可度最高,版面费相对而言也最贵,有的单位会要求作者必须发知网收录的期刊,所以到底选择哪个数据库收录的期刊,需要综合考虑单位和自己的要求。特别说明:有些作者会存在这样的误区,觉得只有知网收录的期刊才是正规期刊,这是完全错误的想法!期刊到底由哪个数据库收录是由每个杂志社与数据库协商决定的,其正规性与其是否知网收录没有必然关系,只要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并且在知网、万方、维普(至少)三个之一更新正常,那么就是正规期刊。五、出刊周期出刊周期就是出刊频率,常见的有周刊、旬刊、半月刊、月刊、双月刊、季刊等(当然半年刊、年刊也有),顾名思义,就是每周出一期、每十天出一期、每半月出一期......一般来说,出刊周期越长,质量越高,而出刊周期比较频繁(周刊、旬刊)的大多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收的稿件多、审核时间短、要求不高,基本查重过关、主题合适都能通过,而像月刊、双月刊,在收费的同时也注重文章质量,审核时间长、审核要求高,所以期刊水平一般也不低。特别提醒:个别单位在评审时对期刊的出刊周期有要求,只认月刊及以上期刊,对于周刊、旬刊等并不认可,因此,但大家在投稿的时候要提前注意单位、学校是否有此类要求,不要出刊后才发现刊物不符合要求。六、刊期和出刊时间刊期是指录用、期刊上标注的时间,而出刊时间则是指实际出刊拿到期刊的时间,可以看下这篇文章,两者的区别以及投稿时的注意事项说得很详细。七、期刊等级国外期刊等级主要有SCI、SSCI、A&HCI、EI(源刊),这些都是核心,发表难度很大,还有EI会议,会议有好有差,收录的文章质量也是参差不齐,除此之外的就是一般的国际普刊。国内期刊按照质量高低一般分为以下几个等级:核心、非核心的本科学报、专科学报、普刊,质量和发表难度依次降低。1.核心期刊国内核心主要有这么几个公认的体系:南核、北核、CSCD、科技核心。1.南大核心,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也称C刊;2.北大核心,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4.统计源核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CSTPCD)”,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简称“科技核心”;下面这几种认可度不高,或者说其实根本算不上核心:,武大核心,由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esearch Center for Chinese Science Evaluation)研制,南方的认可度比北方的高一点;,(科学引文数据库,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7.社科院核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HSSCD),由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评审、发布。从影响力来讲,南核的等级在同类划分中属于最高的一种,入选难度、发表难度都高于北核。2.学报学报一般是指各大高校主办的刊物,根据高校层次不同分为本科学报和专科学报。学报是个特殊的类别,从主管主办单位的角度来看,很难说学报属于省级还是国家级,因为我国高校位于各省市,却又统一归于国家教育部管理,但依照惯例,一般这样划分:如果某学报是核心,那么就将其认定为核心期刊,而不是简单地说它是学报,非核心的学报分为本科学报和专科学报,一般来说,本科学报优于专科学报,在各方面的要求上也更严格。3.普刊普刊就是普通期刊,简单来说,除了核心、本科学报、专科学报,剩下的都是普刊。从收录的数据库来看,可以将普刊分为知网收录的期刊、万方刊、维普刊;从影响因子角度来看,可以将普刊期刊分为有影响因子期刊和无影响因子期刊。所谓影响因子,是指某期刊前两年发表的论文在该报告年份(JCR year)中被引用总次数除以该期刊在这两年内发表的论文总数,这是一个国际上通行的期刊评价指标。一般来说,影响因子越高,期刊的学术影响力越大、质量越高。而”一般“的意思就是并不意味着有影响因子的期刊质量绝对高于无影响因子的期刊,某期刊质量到底如何,要结合期刊等级、审核时间、出刊周期、每期收录文章的篇数等综合判断。我们通常以知网上的影响因子为准,其他比如万方也有影响因子,但因为知网权威性最高,我们在谈论期刊的影响因子的时候,默认的都是知网的,除非某个高端的期刊只上万方,那么这个期刊的影响因子可以只看万方的。八、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是指由省级机构主办的,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部门、委办、厅、局、所,省级社会团体和机构等,比如黑龙江省XX、马鞍山市XX、共青团贵州省委。[1]国家级期刊是指由国家级机构主办的,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协会、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等主办的期刊。[2]一般我们只会对普刊做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的划分,而辨别某期刊是省级期刊还是国家级期刊也很简单,直接去以下两个链接查查就行,主管主办单位里只要有一个是国家级单位,那么该期刊就是国家级期刊,否则就是省级期刊。由此可见: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的区别只在于主管主办单位是省级还是国家级,和期刊质量没有任何必然的关系,并不意味着国家级期刊一定就优于省级期刊,国家层面也从来没有对期刊进行过此类划分,甚至核心和非核心期刊也不是总署划分的,只是这类划分标准大家都默认遵守罢了。所以,除非单位、学校明文规定必须要发表国家级期刊或者说发表国家级期刊加分更高(这其实也是一种误区),否则不必过于纠结某个期刊是不是国家级期刊,也不要以此作为选择期刊的标准。特别提醒下:以上的划分标准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如此,但也有例外,比如某地区工程师职称评审对期刊的要求是只要市级以上的刊物就行,那么可能类似《读与写》这种主办单位里带有“市”字样的期刊就会被其认定为是市级期刊。
首先,看你学校对期刊的要求理论上,本科生发表的大部分为普刊,专科学报和本科学报论文质量高也可以试试。期刊一般学校分类会以国家级,省级,是否知网收录,出刊时间等要求。至于具体要发什么期刊,是需要你论文方向和对期刊的要求,去选择不同的期刊。
本科生可以发表的期刊很多,《魅力中国》《长江丛刊》《改革与开放》《价值工程》发表要先确定1、期刊收录网站(知网、万方、维普、龙源)一般情况下知网收录的价格高于其他的,是因为知网整改后都要2版-3版起发,万方维普的大多数还是1版起发。
文章字符数,一般1版字符数在2500左右,2版的话字符大概在3800~4000左右,如果文章中有图表,需要看排版所占的字符数来计算版面,一般小图是300-600字符左右。期刊的级别(价格):省级、国家级普刊<学报和第一批第二批学术期刊<高端刊、核心、地方目录期刊(也有部分是免费的)
发表首先要根据单位的要求先确定好要发的杂志,然后根据杂志的要求来写作,必须保证原创,抄袭率不过关首先就被刷下来了,望文章都能顺利发表成功
你陷入了两个误区,第一是任何期刊和会议的投稿都没有限定学历,期刊论文不是学位论文,只有通信作者和第二第三作者之分,只有水平要求,没有学历要求,很多论文都是学生当第一作者导师当第二作者,作者的身份论文本身不做任何说明。而且本科生直升博士往往限定的就是论文数量和质量,本科生不能发论文的话怎么会有此说?第二是期刊的审稿(也就是你说的难度)并不是很严格,但是在检索收录的时候会很严格。公认度一般用被收录的检索和文献的影响因子来度量,不是以你发表在什么期刊上来度量。有些期刊会被相关检索全文收录,所以认为某些期刊比较有影响力的话不严格说也对。有几个比较容易投稿的国家级核心期刊你可以关注一下: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但是我个人不推荐您自己发表,期刊审稿虽然不怎么严,但是有个发表时间的问题,我建议您找本校的一些有影响力的老师帮助,冠上他的名字,找他有关系的学报来投稿,同时愿意让他当通信作者(指导老师为通信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的情况下,一般单位都把学生也算成第一作者)的话一般也会为你报销相关费用。如果您坚持自己发表,审稿通过到发表出来恐怕一年时间都是少的,甚至入学开始投稿到毕业也发表不出来也有可能。另外数千元的版面费自费的话也很不划算,自费这么一笔钱去获得一个很可能毕业也是处在待发表状态的论文,何苦来哉?就算是SSCI全文收录的期刊审稿通过,你毕业的时候待发表状态的论文也不能标注为待检索,任何人也不会承认的。
刊名: 广西医科大学学报
Journal of Guangxi Medical
University
主办: 广西医科大学
周期: 双月
出版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5-930X
CN: 45-1211/R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广西医科大学学报
曾用刊名:广西医学院学报
创刊时间:1971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CA
化学文摘(美)(2014)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以看出这个是一本增刊。
12种。只不过俺就不一一举例了就讲一个中国实用护理杂志》吧。望采纳!
应该是也会收的,但每一期 最多也就一两篇护理论文吧。大学学报一般都是比较难发的。建议还是投专门的护理类期刊。
我查了下,中文期刊在线,以下医学核心是可以发护理类文章的。 《护理研究》 《国际护理学杂志》 《医学临床研究》 《重庆医科大学学报》 《重庆医学》 《中国现代普通外科进展》 《中国医药导报》 《护理研究》 《国际护理学杂志》 《中国医院》 《实用预防医学》 《检验医学与临床》 《中华现代护理》 《中国医师杂志》 《河北医学》 《安徽医学》 《海南医学》 《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 《现代生物医学进展》 《医学综述》 《世界中西医结合杂志》 《四川医学》 《蚌埠医学院学报》 《中国实验诊断学》 《医学影像学》 《实用临床医药杂志》 《中国妇幼保健》 《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物理化学学报是SCI收录的期刊.
物理学报是SCI四区。
材料补充:
《物理学报》是由中国物理学会主办的,创刊于1933年,创刊初期用英、法、德三国文字发表论文。这是中国出版的第一份物理类综合性学术期刊,1953年易为现名的中文期刊。《物理学报》以提高质量为增强核心竞争力的主线,在办刊理念、学术品位、编辑质量、出版发行与宣传,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进一步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三区。《物理化学学报》已被美国ISI(科技情报研究所)SCI收录,每篇文章均被SCI网络版(ISIWebofSCIENCE)收录,位列中文SCI期刊第2位,处于SCI分区3区,《物理化学学报》创刊于1985年,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化学会主办、北京大学化学学院物理化学学报编辑部编辑出版,SCI即《科学引文索引》,是由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创建的,SCI是一部国际性的检索刊物。
关于医学检验专业的毕业论文
现代医学治疗范畴不再局限于单纯的治疗疾病,而是转向以人为中心的治疗,促进医学与人的关系的进一步和谐,这也正是医学伦理学的宗旨之一。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医学检验专业的毕业论文,欢迎参考。
摘要:医学伦理学是高等医学教育中的必修科目,其任务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医德素质教育。但是现如今医学伦理学课程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许多问题,亟需改革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因此需要在改革中促进学生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与发展。这不仅是伦理学改革的出路,也是医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培养的必要途径。医学伦理教学改革与医学生职业道德素质培养的结合主要表现在教学内容、方法、模式的改革以及优化教学资源上。
关键词:医学伦理职业道德素质教学改革
现代医学治疗范畴不再局限于单纯的治疗疾病,而是转向以人为中心的治疗,促进医学与人的关系的进一步和谐,这也正是医学伦理学的宗旨之一。医学伦理学历来是医学高等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课程,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医德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处理医患关系的能力,进而使之成为合格的现代化医学人才。
一、医学伦理学亟待改革
(一)教学上强调理论忽视实践。
医学伦理学虽然具有很强的理论性,但是其本身肩负了培养学生职业价值、态度行为等全球医学教育提出的基本要求的任务,需要加强实践性和针对性。
(二)方法上缺少学科间整合学习。
医学院校通常将医学伦理学单独作为一门社会学科进行安排,忽视了其与临床医学、其他学科间的联系与协作。
(三)资源上医学伦理教师匮乏。
虽然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也来越高,跨专业人才也加入到医学伦理教学队伍中来,但是兼具哲学素养和医学实践背景的复合型人才仍然匮乏。
二、把医学生职业道德素质培养作为医学伦理学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医学生职业道德素质培养。
古往今来,对于人才来说,德才统一是最有价值的。而医学作为一门特殊的科学,其主要面对的是人,因而培养医德高尚的医学人才也是至关重要的。高等教育者应当积极倡导高尚医德医风教育,不仅要对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培养进行重新定位,更要有效整合教学资源,在医德教育上加大投入。
1.医学生职业道德素质教育要与实践相结合。
医德教育要摆脱纯理论教育的观念,要在实践中发展医德理论。如果忽视了医德教育的实践性,采用说教式教育,不仅会使医德教育变得乏味、无趣,更会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达不到教育的目标。
2.医学生职业道德素质教育的客观认识。
在医德教育的过程中,有理论认为医德教育是无能的,因为社会不正之风会完全颠覆学生在校习得的医德观念,因而是无能的。也有理论是认为医德教育是万能的,只要致力于培养学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就可以培养出医德高尚的好医生。我们应当客观认识医德教育的作用。
(二)医学生职业道德素质培养与医学伦理教学改革相结合。
将医学生职业道德素质培养作为医学伦理学改革的基本思路,不仅是培养学生高尚医德的必然要求,也是医学伦理教学改革的出路。中共十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既是对广大医务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也是针对目前医疗行业出现的医生收受红包、医患关系紧张等不良现象做出的反应。对于医学生来说,培养高尚医德是迫在眉睫的,这就要求高等教育者改革医学伦理教学,深化医学生的职业道德意识,以培养现代化的医学人才。
1.改革教学内容。
医学伦理学应当摒弃过时的理念,吸收先进的教育理念,贴近学生生活现实而不是超脱于现实生活之外,构建合理可行的`医德评价体系。体现在伦理学教材中,应当针对热点问题进行分析,如过度医疗、医患关系等,从而增强医学伦理学的现实指导性,也为医学生医德培养提供真切实际的指引作用,消除学生的疑惑,提高其对医学伦理学的信服程度,从而培养高水平的职业道德素质的准医生。
2.改革教学方法。
改革医学伦理教学的重要方法就是摒弃原有的、单一的说教式的教学方法,采用案例式教学,通过分析新近发生的事例,讨论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和原则的具体应用,使学生在感性上和理性上体会医学伦理学教学的内容。在此基础上,使学生将抽象的理论知识转化为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实践中更好的把握医学伦理学的宗旨。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兴趣,还可以使学生自觉的进行医生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
3.改革教学模式。
医学伦理学是基础学科,因此应当与其他学科结合起来,实现学科间的整合学习,这样才能使职业道德教育由碎片化向体系化转变。在医学伦理教学过程中,应积极与专业课、临床实践科目沟通与协调,在理论教学中加入实践操作,在实践中加深对理论的融会贯通,实现医学伦理教学的实效性。此外,学校也应将强医德文化的塑造吸收到校园文化中来,加深学生的医德意识。
4.优化教学资源。
为了提高医学伦理学教学中医德教育的比重,需要选派业务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兼具医学实践和哲学素养的教师担任医学伦理学教育工作者,还学要定期组织医学伦理学教育者外出参观学习,吸收先进的教育理念,丰富教育资源。此外,还可聘请校外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以案例为出发点,激发学生的好奇心,保证教学质量。
医学伦理教学是医学生医德教育的主要渠道,其旨在提高学生认识和分析医学伦理问题的能力,承担医学道德责任和义务。医学院要以提高以学生职业道德素质为基本思路,改革医学伦理教学的内容、方法、模式与资源。这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需要全体医学教育者与医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唯此,才能培养出具有丰富医学知识和较高医学职业道德的专业人才,彻底提高我国医疗水平。
参考文献:
[1]张广臻,王晓燮.医学伦理教育与医学生[J].中华中西医杂志,2005,6,(2):42.
[2]柯少娟.医学伦理学教育的现状、原因和对策研究[EB/OL]
[3]尹奋勤.医学伦理学[J].教学改革研究[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7,(8).
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现代临床医学在西欧诞生,这在医学史上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进步。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临床医学论文3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临床医学论文3000字篇1 论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研究能力评估体系构建 1、引言 医科院校临床医学实力的高低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和谐幸福,更关系到民族的兴旺发达。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加大投资力度建设了一批医科院校,引进及培养了大批高精尖的医学人才,增强了我国医科院校的实力。 科研能力是衡量医学院校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面对发展,医科院校的科研能力评估问题日益引起重视,能否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医疗行业的要求,以及能否得到专业人士的正确评价,事关这所院校在以后的生存和发展中能否争取到比较有利的条件。可见,客观而全面地评价一所医科院校的科研实力,是一个严肃的科学问题。 2、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查阅相关资料,参考相似类型的指标体系 在构建评估指标体系前,首先查阅了大量的国内外文献,了解了国内外科研实力评估的发展与现状及科研实力评估的深刻涵义。借鉴国外评估系统指标,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取其精华,作为参考资料。 指标的初步设定 借鉴国内外的临床医学研究能力指标体系,并根据平时的科研工作管理经验,设计出每层指标,指标主要是根据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研究能力评估目标进行分解。构成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研究实力的因素有很多,但作为科研教学型的医学院校,从管理角度而言,其要素有:科研投入、科研活动、科研条件、科研产出、人才情况等。再将这些一级指标分解为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逐级分解,建立各级要素的目标群。 指标的定性分析 对指标进行定性分析,主要是把握以下几个原则:1)指标体系在同一层次要互相独立,互相不包含,不重叠;2)指标体系要正确反映目标的要求,指标与指标设计之间没有矛盾;3)指标内容可以直接观察而获得结论;4)指标体系的采集要简单可行、层次和数量尽可能少而具有代表性,采集方法为大家所接受。 3、确定指标体系草案 德尔菲法(DELPHI)法 DELPHI法,就是采取背靠背的通讯方式征求专家小组的意见,即专家之间不得互相讨论,以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函询。每次函询后将专家小组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再反馈给每个专家,供他们分析,提出新的论证。经过几轮函询,使专家的意见趋于集中,得到一个比较实际、可靠的结论。 成立专家函询筹备小组 专家函询筹备小组由6人组成,其中正高职称2人,副高职称3人,硕士研究生1人。筹备小组的任务:拟定评估目标,编制专家调查表,选择相关专家和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确定专家 由专家函询筹备小组集体评议,选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从事医学科学研究、医疗、管理专家50名,包括卫生事业管理系统12人,基础研究25人,临床医学研究人员13人,其中博士生导师43人。 拟订专家调查表 收集国内外相关的指标体系,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拟定专家咨询表,进行专家评议和咨询(表1)。对第一轮专家意见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修改相应指标,制定第二轮专家咨询表,然后把修改结果反馈给咨询专家后,再对第二轮专家意见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了重点医科大学评价指标体系(表1)。 4、综合评价办法 我们采用两次相对比较归一化法对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研究能力进行评价,基本计算方法如下: 1.每项三级指标以统计最高分数计为100分,其他各校的该项三级指标分数与最高统计分数相比,其百分比数则作为该校的此项三级指标分值。各项三级指标的分值加权求和即为二级指标分值。 2.二级指标最高分值同三级指标统计一样计为100分,其他各校的相应分值与最高分相比,其百分数作为二级指标分值。各项二级指标值加权求和作为一级指标分值。 3.一级指标加权求和作为各校的最终评估分值。 本研究侧重于医科院校临床医学研究能力,该评估对医学院校的自身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对高校的资源优化和提高科研效率有很好的指导作用。指标体系的内容及权重的确定最容易引起不同的意见,但科研能力评价中二级指标和一级指标都是被评价的核心内容,有些第三方评价单位只采用原始数据进行比较,权重并不起作用。但实际证明权重的适度变化对评价结果的影响不大。 五项一级指标反映了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的共性内容,我们也可以结合不同的评估目的对评估项目区别对待,可以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对评估指标体系的权重进行重新赋值,例如,我们要评价一个单位的科研总体水平,我们可以将科研投入、科研活动、科研产出的权重提高,如果我们要预测一个学校的未来的科研成就,我们可以将科研条件和环境及科研活动的权重提高,这样可以看出哪些学校在哪个方面强一些。权重赋值的变化对学校管理者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可以发现不足而加以改进。原始数据的比较评估可以从时间上进行纵向比较,学校实力是否增强,拿历年数据进行比较,从而知道进步的大小。对于采用归一化法可能造成单纯追求数字问题,在这个评估方案中,都有评估要素对其约束,因而单纯某项数字高并不会导致评估结果不实。实际验证分析表明了用此归一化法基本消除了评价内容和标准界定的难点,其结果基本反映了真实情况。 临床医学论文3000字篇2 论临床医学生后期医学教育中的职业道德培养 【摘 要】医学后期教育是指医学生4年级进行临床课程学习和实习的阶段,是学校教育的延续,是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临床的过程,是由医学生到医生的过渡,随着社会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日趋多元化,职业道德素质已成为医疗机构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之一,在医学教育的过程中,尤其是在高校医学教育的后期应始终做到医德教育与专业教育并重,培养具有良好医德的学生,以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 【关键词】医学生 医德教育 医学后期教育 职业道德教育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以预防为主,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原则是我国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提高医疗行业社会风尚的关键一环。而临床实习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业务素质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国未来医学事业的状况和发展。因而在见习、实习阶段就注重培养他们高尚、严谨的医德医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本文就临床医学生后期学习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内涵、途径和方法进行论述。 一、对医学高等学校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 1.现代医学发展的需要 为了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学校教育中既要注重对学生的技能培训,又要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这样才能培养出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医学模式已经从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这就要求医学生将自身的道德素质和人文素质提高到新的高度。此外,在医学教育上,临床医学生的后期教育主要以临床见习和实习为主,这就要求学生,要尽快适应新的人文科学与医学交叉的开放式医学教育体系,成为以人为本,基础、临床、预防医学知识贯通的全面型综合人才。因此,医学生后期学习的职业道德教育必须立足于脱离单纯的生物医学的思维模式,培养观察社会待人接物的人文素质,提高对患者心理、社会因素作用的分析能力,学会从患者的社会背景及心理变化出发,对疾病进行全方位的诊断分析。 2.高等教育的需要 在医学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都明确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医学高级人才作为各个专业的培养目标。广义的讲,高校(包括高职)阶段,是人一生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道德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不仅是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符合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西方的文化产品大量涌入,学生很容易感受到各类意识形态,广泛接触世界多元文化。各种文化之间的混合与碰撞将加剧学生成长过程中选择与确立价值观的困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校道德教育也必须不断深化和拓展。[1]另一方面,当前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许多家长把培养子女成才片面地理解为掌握文化知识,而对道德品质方面的教育则不闻不问,这一切都要求高校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特别是职业道德教育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能够缓解医患矛盾 目前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部分医生的服务理念与思维方式仍停留在“以医为尊”、“重病轻人”等水平上,服务言行就表现出不愿向患者多解释,交往中对患者不够尊重,缺乏人文交流与情感交流。而现代医学要求一名合格的医生,不仅要有高超的技术,还要有社会良知、社会责任感。对患者多一份关爱、理解、策略和技巧,是自己素质完善的展示,也是建立协调融洽的新型医患关系的基石。因此,从实习阶段就开始注重培养医学生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理念,对端正行业作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到积极作用。 二、医学职业道德教育的内涵 我国传统的医古文在医德教育方面从4个方面对医德教育内涵进行了总结:①对健康和生命的终极关爱;②去功利的人生价值观;③不拘成规、勇于探索的精神品格;④审慎严谨、时时自省的行医作风。[2]现阶段,我国虽然对于医德没有具体的固定模式要求,但按照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结合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和医学类职业要求以及医学生思想道德现状,在总结多年医德教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探讨医德教育应具有的内涵。 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用“三义”教育统领学生医德教育: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贯穿医德教育的全过程,并置于指导地位,培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可靠接班人。 其次,通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使学生基本掌握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能正确看待世界、看待社会和人生。并具有敬业精神,能较深刻地理解医学的人文内涵,确立正确的医学价值观,提高其对医学社会价值、道德价值的判断能力以及医学行为抉择能力。 第三,进行人道主义和社会公德教育,使医学生形成热爱人、尊重人、相信人、平等待人等品质,遵守社会公德,正直坦率、助人为乐,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医患、医护、同事间的关系。 第四,医学人文精神教育。引导学生了解学医的目的是对人的爱和关怀。使医学生热爱生命、尊重病人、讲求公正、追求和谐、力行善美,具有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业操守。[3] 原卫生部部长高强在“2006年全国医院管理年工作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对医疗人才的培养,不仅要注重专业技术水平,更要注重思想、道德、作风教育和法律、纪律培训……使年轻医务人员既掌握扎实的医疗技术,又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在和谐社会中,实现医者尽其能、患者医其患,医患共相依、雨水一家亲,是我们努力奋斗的基本目标”。 三、医学生后期教育中医德培养的途径和方法 1.提高医学生自身素质,培养人文品质。 提高医学生自身素质,加强人文修养,引入“精神助产”法,将道德认知内化为道德观念,外化为道德行为医学在具有显著的自然科学属性的同时,还具有显著的人文科学性质,[4]社会呼唤人文精神,提倡以人为本,珍视和关注生命。对医生来说,人文关怀是其最基本的服务态度。医学生个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后天修养的程度决定的。少数学生沉醉于当代社会的斑斓色彩之中,疏忽了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他们或者尚未完全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或者社会公德的自我培养留下了缺陷。“精神助产”的要义在于:真理以潜在的形式存在于人的内心,教师的主要任务不是传授现成的知识,而在于通过交谈和讨论,消除错误和模糊的认识,唤醒学生的意识,从而发现真理,[5]使学生做到知行统一。所以作为未来社会的人道主义者,在校期间必须加强自身的人文修养,不断培养自己的“尊重生命、崇尚正义、爱岗敬业、心胸宽广”等人文品质。只有这样,患者在就诊时才不会感到治疗仪器的冰冷和自己的孤独无助。 2.提高带教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完善榜样示范作用。 由于当今医学生价值观念冲突加剧,价值取向多元化,传统的“高”、“大”、“全”式的榜样示范法效果弱化,甚至引起一些学生反感,[6]学生都具有向师性和模仿性的特点,教师的态度、立场观点、言行举止成为教学过程中重要的教育因素。因此,临床教学中,教师首先应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带教过程中率先垂范,做到为人正派,光明磊落,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临床上对每个患者都要做到认真、体贴、和蔼;对患者一视同仁,对尊者不卑,对贫者不傲,不以职业之便拉关系、办私事,严于律己,洁身自爱。作为一名临床医学教师,治好患者和教育好学生是同样艰巨而重要的,但后者对社会的影响更深远。如果我们培养出一个良医,则可能造福一方;如果我们培养出一个庸医或贪医,则可能祸害一方。 3.加强学校、临床医院的合作 学校方面。在学生进入临床之前,学校应帮助他们树立新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观和医德观,增强医学生的职业责任感,为他们的临床医德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课程学习中可以通过入学教育、思想品德修养课、法律基础课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法制与纪律教育,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法制观。通过医学伦理学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社会主义医德原则、规范、范畴的教育,阐明医德与医术关系。同时通过“早期接触临床”,在参观医院、见习、卫生调查等活动中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地接触社会、医院和服务对象,接受医德熏陶和感染,逐步懂得一名合格的医生,不仅要医术精湛,还要有高尚的医德情操。 医院方面。医院作为医学生后期教学的执行者和管理者,对他们医德的培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临床中进行医德教育,更能引起学生的共鸣,例如开展床边教学,结合患者实际问题帮助学生总结自身医疗服务中的经验教训;组织学生共同讨论分析违反医德规范、丧失医疗道德造成的事故和案例,从而促使学生在比较思考中定位,自觉提高医德修养,养成良好的医德行为和习惯,最终促使学生把外在的医德原则、规范转化为内在的医德信念和品质,牢牢确立“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价值取向。在具体工作中,首先要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医德育人环境,要健全医德教育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奖惩结合,保证医德教育的顺利进行。 总之,临床实习生后期教学的医德培养教育不能拘泥于一种形式,应该结合卫生行业的特点,采用“立体、多面教育与集体影响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在进行专业技能实习的同时,狠抓医德医风教育,培养医学生职业精神和职业意识,坚守医学人文信仰,成为“懿德善能”、“德艺双馨”的医学人才。 参考文献 1 朱 静.论高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J].职教论坛,2004(26) 2 季春元、邹 丽.医古文中的医德教育内涵[J].卫生职业教育,2007(12):28~29 3 吴海峰、张明勇.对医学生医德教育几个问题的分析与探讨[J].医学教育探索,2009(8):1013~1014 4 李凤英.融医德教育于校园文化建设之中[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8(4):106、108 5 北京大学哲学系.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6 董晓星、陈家麟.论榜样示范法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应用[J].现代中小学教育,200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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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生命伦理学及其重大问题如基因伦理问题、克隆伦理问题、干细胞伦理问题等成了倍受各国政府、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何以会如此呢?从大的背景看,生命伦理学的勃兴是生物学世纪的必然产物;从小环境看,人们不得不承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不尊重生命的现象。人们发自内心地呼唤生命伦理,希望它 成为我们社会的一种普遍的道德意识。 生命伦理学的主旨 生命伦理学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短短40余年,它已经走过了一条从具体到抽象、从伦理观念到实践操作的不平凡道路。值此,我们可以也需要凝炼出这一年轻学科的根本宗旨了,这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生命伦理学及其对我们时代的影响。 生命伦理学发轫于对人体试验、安乐死、器官移植、辅助生殖、生育控制、遗传优生等道德难题的求解,也就是说它是从问题出发的。诸如:能否在病人或受试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人体试验?关闭一个脑死亡病人的呼吸机是否违背医学宗旨?在器官严重短缺时能否允许器官买卖?大量经费投入人造器官的研制是否会造成社会资源分配不公?能否阻止有遗传缺陷的胎儿出生?如何确定“试管婴儿”的父母?这些由生物医学新技术带来的难题前无古人,所涉及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研究中虽然也有对传统伦理学(理论伦理学)的运用,但总起来看,理论是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了。于是,生命伦理学似乎是以一种“就事论事”的研究范式取得了早期成果,如论证并确立了安全优先、知情同意、病人自主、禁止器官买卖、保护病人隐私等医学道德规范和生物研究规范。这些成果不仅回答了现实问题,应对了科技挑战,还激活或拯救了古老而沉闷的理论伦理学,甚至与实践推波助澜,在许多国家诱发了病人维权运动。 即便生命伦理学的初期阶段是问题式研究,它也对学科发展作了最基础的奠基。20世纪70年代末,生命伦理学开始步入理论构建阶段。它一方面继续拓展“解难题”的疆域,把基因工程、公共卫生伦理、基因治疗、对精神病人的行为控制、遗传咨询等新问题纳入视野;另一方面,它尝试着从具体规范中总结、提炼出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有:1978年,美国国家保护人类生物医学与行为研究对象委员会发表了培尔蒙特报告,其中提出尊重、有利、公正三项原则,并认为可以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服务。1979年,贝奥切普和查德里斯出版《生命伦理学的基础》,提出自主、有利、不伤害、公正四原则,这就是国际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界著名的“四项基本原则”。四原则虽然也遇到批评,但它还是获得了广泛认同。各国学者纷纷将其作为理论工具,运用于分析解决新的难题如转基因技术、人类基因组研究、克隆技术、干细胞研究、再生医疗、艾滋病等领域中的伦理问题。在“解难题”活动中,四原则得到丰富、扩充和具体化;并发展出不少辅助假设、辅助说明用以解决原则与原则之间的矛盾。更可喜的是,近年还出现了探讨生命伦理学方法论的成果。于是,生命伦理学以四原则为核心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体系逐渐丰满起来。 四原则是生命伦理的四种基本价值,也是生命伦理评价的四项基本标准。贯穿四原则的更终极的价值、更高的标准是什么呢?是尊重生命的原则。自主、有利、不伤害、公正最终都是指向人的生命的。生命伦理学所有的理论和实践都是在论证、倡导、贯彻、推行尊重生命的道德观念。尊重生命是生命伦理学的根本宗旨或主旨。 尊重生命原则的确立 尊重生命包括尊重人的生命和对非人的生命给予一定程度的尊重。环境伦理学(生态伦理学)诞生后,承担了论证和宣传尊重非人的生命和非生命的自然的任务。因而,在生命伦理学语境中,尊重生命就是指尊重人的生命形式,并且主要是指尊重人类每一个个体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存在和健康利益。 尊重生命,作为一种朴素的道德观念,源远流长。在原始宗教、三大宗教、部族习俗、传统道德中都有尊重生命、关爱生命、敬畏生命的道德内容或训诫。为什么要尊重生命呢?在这些早期的道德意识中,主要是以神性和直觉两种方式来作回答。因为人是至上神的创造物,他被涂上了神性的灵光。敬神就必须爱人、必须尊重人的生命。宗教从来没有成为我们民族精神的统治力量,儒学就以直觉的方式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要尊重生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愿意生命受到伤害,也就不能去伤害其他人的生命;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当看到别人处在病痛、流血、生命遭受摧残时,自己也本能地感到痛苦。于是同情之心、好生之德油然而生。自从以康德为代表的思想家提出要把道德全部建基于纯粹理性之上,使之成为一种实践理性之后,伦理学开始从合理性上找寻尊重生命的根据。总结近现代伦理思想,尊重生命的理性根据主要有三点。 第一,提出人是目的,不是手段,所以必须尊重生命。这是道义论的基本理念。人类一切的思想和行为都是为了追求人的幸福,人本身就是目的。人类所创造的物质财富、艺术、科技、教育乃至国家、政府最终都是服务于人的手段。买卖人体器官、买卖血液、收费代孕等行为是把原本是高贵的、作为目的的生命或其一部分当成了获利的手段,因而是不正当的。不法者把矿工的生命、把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以及食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利益当作牟取暴利的手段,更是对尊重生命原则的公然挑衅。“人是一个可尊敬的对象,这就表示我们不能随便对待他……他乃是一种客观目的,是一个自身就是作为目的而存在的人,我们不能把他看成只是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改变他的地位。”(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引自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第371页) 第二,提出人是最高价值,所以必须尊重生命。这是功利论的理据。人世间有千百种价值,当不同价值发生冲突时,当不同人的利益相互矛盾时,功利论主张通过算计价值、权衡利害,取向于那种能使最大多数人获得最大幸福的抉择。因为人的生命是实现人生幸福和其它一切价值的首要前提,对于个体而言,失去生命等于失去整个世界,生命一旦失去不可复得,因此,功利论在价值比较时无疑赋予生命以最高价值。人之生命既然是最高价值,就没有等价物可与之相比照,所以我们说生命是无价的。为什么我国政府在坚决反对生殖性克隆的同时,赞同和支持治疗性克隆?就是因为我们认为后者是以牺牲早期人胚(14天前的细胞团)为代价,去赢得挽救无数病人生命的治疗方法。得失相权,它更能体现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第三,认为尊重生命具有最大的普遍性,所以必须尊重生命。这是从伦理原则的可行性而言。不同文化群体的价值观念存在着差异,但只要不是反人类的文化(如邪教),恐怕都会认同对生命的珍视和关爱。因为人人都希望自己的生命不要受到伤害,都希望别人尊重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这样的环境何以可能?只有靠每一个人都尊重他人的生命来营建。尊重生命的普遍性还有另外一层意思。我们不能期望所有人都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是高层次的、高境界的道德要求。但我们可以要求所有人都尊重他人的生命,没有正当理由,决不能去伤害他人的生命。这是底线道德,也是最有普遍意义的道德。 上述三个理据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构成对尊重生命原则强有力的论证,使之成为某种不可辩驳、无庸置疑的“绝对命令”。生命伦理学之所以能迅速发展成为一种充满活力的“普世伦理”,关键就是因为在它的旗帜上,写上了尊重生命这样一个朴素、坚固而又属于现代性的伦理精神。 生命伦理学的使命 生命伦理学今后的方向,一是秉承问题研究的传统,并向体制化、建制化方向发展,即通过学术研究→伦理委员会→决策或立法或制订管理办法的途径,把个案研究成果向法权体系渗透,切实发挥伦理对实践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二是继续深化理论认识,搭建不同文化群体可以相互沟通、相互对话的理论平台。回顾历史,似乎给人一种印象,生命伦理学是为解决医学生物技术中的道德难题而生;为继续解决此类难题而存在。直观看问题,此言无大错。但是,抚今追昔,我们越来越感到,生命伦理学的产生是有社会文化背景的。尤其在当代中国,它的迅速传播是与社会文化进步的需要相呼应的,它的发展具有超越科学技术界限的历史意义。 改革开放20多年,我国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方面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绩。但近几年,人民的生命健康遭受不法侵害的问题比较突出。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执法侵权方面的重大事故或案件被频频曝光、严肃查处,但问题仍然接二连三。这里存在一个对待生命的认识和态度问题。 建立健全我们民族的生命价值观和生命伦理观任重而道远。生命伦理学的直接任务是解决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方向和行为规范问题,但它的终极价值和使命是弘扬尊重生命的伦理精神。生命伦理学的研究和教育,是从一个特殊的视角———解决科技发展与生命尊严之间的冲突关系,来向人们、向社会一再强调和反复昭示:人之生命具有崇高价值,这种价值使得每一个人都享有一份作为人的特殊的尊贵和威严,这就是人的尊严。人的尊严使之不同于物,也不同于其它非人类的生命形式,必须予以最高程度的尊重。在实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的生命伦理学同时肩负着在全社会普及尊重生命这样一个底线伦理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