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答辩委员会进行会议,讨论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事宜。
2、论文评阅材料及其它答辩材料的发送回收、汇总。
3、开展学位论文的答辩会议,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查和提出有关问题,完成全部答辩程序。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精神,对学位论文和答辩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参加表决。
5、对学位论文和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含提出是否同意授予学位的意见),并在答辩结束时宣布答辩的结果(说明投票是否通过)。
6、有关答辩材料的档案汇总、报送。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是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的组织。中国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不设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 2/3 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3 人~5 人组成。
指导教师不得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在审查论文后,开会听取学位授予单位指定的人员介绍学位申请人的表现、成绩和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意见,听取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工作和对委员会质询的回答,然后作出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决议上报。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委员会过半数成员投票同意,可在 1年内修改论文,再答辩一次。若答辩委员会多数成员认为论文已达博士论文水平,除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 还可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人~7 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须包括 2 位~3位外单位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委员会成员过半数投票同意,可在 2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博士学位要求但已达硕士学位水平,而申请人亦未获该学科硕士学位,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第三条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第四条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第五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第六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授予工作。学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务院任免。第八条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第九条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并组织有关学科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有外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其组成人员由学位授予单位遴选决定。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位授予单位提出,报主管部门批准。主管部门应将批准的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第十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负责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决定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第十一条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第十二条非学位授予单位应届毕业的研究生,由原单位推荐,可以就近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同意,通过论文答辩,达到本条例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相应的学位。第十三条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考试,直接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对于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博士学位。第十四条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学位授予单位提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第十五条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对于具有本条例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相应的学位。第十六条非学位授予单位和学术团体对于授予学位的决议和决定持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异议。学位授予单位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研究和处理。第十七条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第十八条国务院对于已经批准授予学位的单位,在确认其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时,可以停止或撤销其授予学位的资格。第十九条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报国务院批准。第二十条本条例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是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的组织。中国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不设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 2/3 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3 人~5 人组成。
指导教师不得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在审查论文后,开会听取学位授予单位指定的人员介绍学位申请人的表现、成绩和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意见,听取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工作和对委员会质询的回答,然后作出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决议上报。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委员会过半数成员投票同意,可在 1年内修改论文,再答辩一次。若答辩委员会多数成员认为论文已达博士论文水平,除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 还可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人~7 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须包括 2 位~3位外单位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委员会成员过半数投票同意,可在 2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博士学位要求但已达硕士学位水平,而申请人亦未获该学科硕士学位,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
盲审是看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论文。
就是匿名送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这样打出来的分数作假率低,高校阅卷一般使用这个方法。一般高校,特别是研究生院,均有对学位论文进行定期盲审的相关规定,多为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论文进行盲审。
参加双盲评审的研究生:博士生100%,每人送审三份。硕士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按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3~5%,每人送审二份。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九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并组织有关学科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有外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其组成人员由学位授予单位遴选决定。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位授予单位确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负责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决定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盲审
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410257364学位授予程序是指接受学位申请者的申请,审核和决定向其授予学位以及颁发学位证书的工作流程。我国学位授予采用的是由国家统一规定要求和授权,由各授权单位进行学位授予的办法。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对学位申请人的学位申请进行审核并确定是否授予学位。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流程图(注: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中,对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的标准和要求,都有明确规定,各级学位获得者都必须达到这个统一的标准。学位授予单位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并组织有关学科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其组成人员由学位授予单位遴选决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的2/3以上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查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负责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过半数过。决定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消。2016考研复习已经进入暑期强化阶段,正可谓:得暑假者得考研。考生要学会拒绝诱惑,充实利用好这个暑假,为后期的提高及冲刺阶段做足准备。猎考考研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6考研暑期集训、半年集训、精品网课、vip1对1、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猎考考研还推出了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强化复习助力 !考研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论文答辩没有去
如果论文答辩没有去的话要和老师说明原因,然后为二辩作准备。
一、 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
1. 成立答辩委员会。由主管教学主任、教研室主任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的职责是统一领导和指导全系的答辩工作,确定论文答辩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严格掌握,统一评分标准;审查论文成绩的处理意见;负责做好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的经验总结。
2. 专业教研室设立若干答辩小组。一般可设立2~3个答辩小组,每组至少有两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参加。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阅学生论文和组织答辩工作;根据论文质量、答辩情况和指导教师的评语等,提出初步的成绩评定意见和成绩的处理办法。
二、 毕业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
1. 由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小组名单,向学生介绍答辩程序和有关要求,并宣布答辩开始。
2. 答辩人介绍论文主要内容,时间在10分钟左右。
3. 参加答辩的老师就论文的内容向答辩人提问。
4. 答辩人当即回答全部所提问题,或作短暂休息、稍作准备后回答问题。
5. 参加答辩的老师针对答辩情况可再次提问,答辩人当即再作回答。
6. 成绩评定。待所有答辩人完成答辩后,用书面形式对拟评成绩进行无记名投票,同意票数过半数即为通过。
三、 毕业论文介绍的主要内容与教师的提问
(一)毕业论文介绍的主要内容
1. 选题的.目的、意义、根据、来源、理由等。
2. 论文的基本结构、基本内容及主要研究方法。
3. 论文的主要创新观点及创新价值。
4. 论文的主要参考文献与资料。
5. 论文的不足之处。
(二)教师的提问内容
1. 与选题有关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与基本方法问题。
2. 论文中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3. 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问题。
4. 论文的规范及其他问题等。
四、对毕业论文成绩不合格学生的处理
1.学校将为毕业论文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组织第二轮答辩。第二轮再不合格的学生,毕业后向学校提出第三轮答辩申请,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审批。
2.学生在第二轮或第三轮撰写与答辩中,原则上应由原指导教师指导,若更改指导教师,应在原部室主任主持下,重选指导教师。
3.第二轮或第三轮撰写与答辩是否自由撰写,可由学生自己决定。
4.毕业论文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五、对优秀毕业论文的奖励
对各部室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进行表彰,在第二学期举行优秀毕业论文答辩展示活动,并将优秀毕业论文推荐在校刊上发表。鉴于此下面列举一篇本科毕业答辩流程范文,供大家借鉴。
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须知
这是一篇关于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须知,由应届毕业生求职网我收集整理,欢迎浏览!
夏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5月6月,春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11月-12月。具体时间按照研究生院要求确定。
一、匿名评审论文的提交:
博士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认可,并通过学院对论文的形式审查后,方可提交评审论文。审查工作需在匿名评审论文装订之前进行,并且填写“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情况表”,其中学院意见将反馈给导师,学位论文通过审查后,导师方可组织进行相关工作。
1、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匿名评审的论文,逾期将不予受理。
2、 评审论文要求提交7篇,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使用统一格式的封页;字体、字号与排版格式、幅面大小应与正式论文相同,评阅后的学位论文可重新装订,制作成正式格式论文。供评阅的论文中不可包含致谢、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目录、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本文作者和导师姓名的信息。
3、 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与封页统一格式的扉页;
②中文摘要(大约1000字,一页为宜)
③英文摘要(2200字符,一页为宜)
④目录
⑤正文
⑥参考文献
⑦与论文相关而不带有个人色彩的学术内容的附件。
二、论文评阅:
1、每篇博士论文需聘请有关学科的5名专家评审,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名。评审专家名单以及送审工作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根据学校的要求完成。评审意见返回后,教务办公室通知各系主任、导师以及博士生本人。
2、按《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几项要求》的规定:“ 5位评阅人中如果有1人不同意答辩,则需另聘1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有2人或2人以上不同意学位 论文答辩,则该论文不能答辩,本次申请无效。”(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文件选编》修订本)
3、评审通过的博士论文,将由工作小组为其组织论文答辩。评审意见否决的,将视情况作结业等处理,可在两年之内再次申请学位一次。
三、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者,将由教务管理部门向研究生院提交答辩申请。答辩申请工作由学生本人以及答辩秘书配合进行,博士生本人还应提交两篇发表于核心刊物的.文章(一式三份)。博士生应根据评审的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并且按照要求打印装订,向教务办公室提交4本。
答辩前一周,各系主任在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好答辩委员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九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不含半数)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其中必须包括两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委员会主席一般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工作的要点如下:
1、 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答辩前2-3天,答辩秘书应到教务室领取各种材料,包括:
A、 答辩材料袋。答辩审批相关材料;博士生培养计划;综合考试表;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学位论文评议书;博士论文表决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袋内暂无,下载打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信息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B、 填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究生答辩费用支出单”,并到学院会计室预支。
C、 领取答辩桌签。
D、 安排答辩场所。因我院现无答辩专用场地,希望各导师尽量自己解决。
2、 答辩委员会职责:
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组织论文答辩,根据我国学位条例要求的标准。对学问水平、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同意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有补充修改的基础,答辩委员会可以做出在两年被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的决定。
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将答辩委员会对博士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以及表决结果写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名。
学位论文答辩必须有详细的记录,记录人员和答辩委员会主席审阅无误后签名。
3、 答辩程序:
A、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
B、 导师将要介绍研究生学习成绩以及科学研究的主要情况;
C、 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约半小时)
D、 答辩委员会成员以及答辩会参加人员提问,研究生答辩;
E、 答辩会休会;
F、 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主要议程:
宣读导师以及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评议论文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
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讨论并通过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签署《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G、 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书以及投票表决结果
H、 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四、答辩完成以后的后续工作:
答辩秘书需在答辩后三天内完成答辩材料的整理工作,及时提交教务办公室,并且及时提交电子版答辩报告书等。学生需配合答辩秘书整理相关材料,并及时提交电子版论文、个人信息等。
交叉答辩,即指导教师不参加其指导学生的答辩。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中学生讲述时间为10-15分钟。
答辩委员会的职责:
1、各专业根据学生的人数,可成立若干个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要求至少由5人组成。
2、对将参加答辩的学生论文等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论文格式审查和手册的形式审查以及论文内容的审查把关等,对需要修改的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并确定学生的答辩资格。
3、具体组织答辩工作,评定学生成绩并写出评语(应适当考虑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评语),同时确定院级答辩(包括优秀答辩和合格答辩二次答辩)名单。
指导教师的职责:
1、提出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时填写任务书。
2、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答疑与指导,同时逐项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手册。
3、审定学生按任务书要求拟定的设计方案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见附录),批改译文及外文摘要。
4、认真审阅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含图纸、程序等),按照学校、学院的有关要求指出错误并督促学生改正,对学生是否参加答辩进行资格预审。
写初稿会更难一些哦,后期根据老师或者杂志社的要求修改会简单很多,因为你有一个大概的方向。北京译顶科技价格比较合理,我就是在那边做的,没花多少钱可以加速去知道下。
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要求:
1、逐条回答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专家提出的问题,全文誊写在修改说明表“评审人提出的问题”的部分,无需总结或者删减。
“具体修改及相应位置”填写具体修改的内容以及对应的位置,修改位置须具体到页码、段、行(如:P38第三段第二行;P23图3-1)。其中页码为修改后的正式装订版学位论文页码,不是修改前的论文页码。若没有在论文中对专家提出的问题作出修改,在“具体修改及相应位置”填写“未作修改”。
“具体说明或答辩理由”:未修改的问题,在该栏填写相关说明及答辩理由;已修改的问题,在该栏只填写“已按评审专家意见修改”。
2、表格中的序号指的是问题的个数。一个问题对应一个编号。
3、所有评审意见书中提到的需要修改的问题,都填在同一张修改说明表上,依次编号。例如:专家1号提出5个问题,专家2号提出的问题,编号即从6开始。
4、“指导教师意见”:须导师填写相应的意见(如:“同意修改”等)并签字(不可只签字)。
基本格式介绍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有外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其组成人员由学位授予单位遴选决定。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位授予单位确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负责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决定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以上内容参考 西安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预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三名同专业的专家组成。其成员应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应包括一名校外专家。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又熟悉论文研究内容的专家中选聘,导师原则上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硕士论文答辩时首先要由硕士研究生导师介绍将要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情况,然后由研究生汇报研究论文,答辩专家委员会成员提问,研究生一一回答问题,然后研究生及导师退场,专家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全部通过既答辩结束
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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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5月6月,春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11月-12月。具体时间按照研究生院要求确定。
一、匿名评审论文的提交:
博士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认可,并通过学院对论文的形式审查后,方可提交评审论文。审查工作需在匿名评审论文装订之前进行,并且填写“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情况表”,其中学院意见将反馈给导师,学位论文通过审查后,导师方可组织进行相关工作。
1、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匿名评审的论文,逾期将不予受理。
2、 评审论文要求提交7篇,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使用统一格式的封页;字体、字号与排版格式、幅面大小应与正式论文相同,评阅后的学位论文可重新装订,制作成正式格式论文。供评阅的论文中不可包含致谢、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目录、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本文作者和导师姓名的信息。
3、 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与封页统一格式的扉页;
②中文摘要(大约1000字,一页为宜)
③英文摘要(2200字符,一页为宜)
④目录
⑤正文
⑥参考文献
⑦与论文相关而不带有个人色彩的学术内容的附件。
二、论文评阅:
1、每篇博士论文需聘请有关学科的5名专家评审,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名。评审专家名单以及送审工作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根据学校的要求完成。评审意见返回后,教务办公室通知各系主任、导师以及博士生本人。
2、按《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几项要求》的规定:“ 5位评阅人中如果有1人不同意答辩,则需另聘1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有2人或2人以上不同意学位 论文答辩,则该论文不能答辩,本次申请无效。”(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文件选编》修订本)
3、评审通过的博士论文,将由工作小组为其组织论文答辩。评审意见否决的,将视情况作结业等处理,可在两年之内再次申请学位一次。
三、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者,将由教务管理部门向研究生院提交答辩申请。答辩申请工作由学生本人以及答辩秘书配合进行,博士生本人还应提交两篇发表于核心刊物的.文章(一式三份)。博士生应根据评审的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并且按照要求打印装订,向教务办公室提交4本。
答辩前一周,各系主任在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好答辩委员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九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不含半数)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其中必须包括两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委员会主席一般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工作的要点如下:
1、 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答辩前2-3天,答辩秘书应到教务室领取各种材料,包括:
A、 答辩材料袋。答辩审批相关材料;博士生培养计划;综合考试表;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学位论文评议书;博士论文表决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袋内暂无,下载打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信息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B、 填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究生答辩费用支出单”,并到学院会计室预支。
C、 领取答辩桌签。
D、 安排答辩场所。因我院现无答辩专用场地,希望各导师尽量自己解决。
2、 答辩委员会职责:
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组织论文答辩,根据我国学位条例要求的标准。对学问水平、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同意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有补充修改的基础,答辩委员会可以做出在两年被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的决定。
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将答辩委员会对博士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以及表决结果写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名。
学位论文答辩必须有详细的记录,记录人员和答辩委员会主席审阅无误后签名。
3、 答辩程序:
A、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
B、 导师将要介绍研究生学习成绩以及科学研究的主要情况;
C、 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约半小时)
D、 答辩委员会成员以及答辩会参加人员提问,研究生答辩;
E、 答辩会休会;
F、 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主要议程:
宣读导师以及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评议论文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
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讨论并通过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签署《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G、 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书以及投票表决结果
H、 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四、答辩完成以后的后续工作:
答辩秘书需在答辩后三天内完成答辩材料的整理工作,及时提交教务办公室,并且及时提交电子版答辩报告书等。学生需配合答辩秘书整理相关材料,并及时提交电子版论文、个人信息等。
(一)、 答辩 的准备
1、思想准备:答辩是学校对硕士 论文 成绩进行考核、验收的一种形式。研究生要明确目的、端正态度、树立信心,通过硕士 论文 答辩这一环节,来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概括能力及表达能力。
2、答辩内容准备:在反复阅读、审查自己 硕士论文 的基础上,写好供2 分钟用的答辩报告。
3、物质准备:主要准备参加答辩会所需携带的用品。如:硕士论文的底稿及其说明提要及主要参考资料,画出必要的挂图、表格及公式,必要时准备ppt以备辅助介绍。
(二)、如何答辩
答辩时应注意:掌握时间、扼要介绍、认真答辩。为此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紧张,要以必胜的信心,饱满的热情参加答辩。
2、仪容要整洁,行动要自然,姿态要端正。答辩开始时要向专家问好,答辩结束时要向专家道谢,体现出良好的修养。
3、在报告硕士论文情况和回答专家提问时,要沉着冷静,语气上要用肯定的语言,是即是,非即非,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内容上要紧扣主题,表达上要口齿清楚、流利,声音大小要适中,要富于感染力,还可使用适当的手势,以取得答辩的最佳效果。
4、对于专家提问,不管妥当与否,都要耐心倾听,不要随便打断别人的问话。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当自己回答的圆满、自我感觉良好时,不要流露出自以为是的骄傲情绪。如果确实回答不出来时,也不可磨磨蹭蹭,应该态度坦然,直接向专家说明回答不出来,不要答非所问。对没有把握的问题,不得强词夺理,实事求是表明自己对这个问题还没搞清楚,今后一定要认真研究这个问题。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方针进行答辩工作。
硕士学位论文提前七天送交给答辩委员会委员。
各学科成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小组,人员组成应包括 开题报告 评定组、课题中期考核评定组、预答辩委员会的专家,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答辩委员会由5名或7名委员组成,论文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应职称)的专家担任。学位论文答辩每年分3次举行(即每年的4月、1月、12月中旬至次年1月中旬)。
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当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学科(系)、学院主管院长批准签字。
答辩委员会实行答辩委员会主席负责制,答辩委员会主席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对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学分、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预答辩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按“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方针主持答辩,对答辩委员会决议负责。
论文评阅、答辩的组织接待工作由申请学位有关的系(室、所)安排。具体由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教师兼任,在学研究生不能兼任)负责。申请者不得参与接待工作。
论文答辩委员会在论文答辩中,专家对论文评语要有较具体和针对性的说明,答辩决议要指出论文的不足之处,并就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定。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或以上评分为合格者,方可建议授予学位。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论文答辩要有一定的一次不通过率。
学位论文的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论文答辩工作细则
毕业论文答辩是一种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的比较正规的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以下是我整理的论文答辩工作细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具体工作细则规定如下:
一、 答辩原则
1.学位论文答辩以公开方式举行,各院系答辩安排需提前一周公布,允许校内外的老师及同学列席旁听;
2.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充分考核学位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科研能力。
二、答辩形式
1.学位论文答辩会场要悬挂能够说明学位申请人所在二级学科的横幅标语;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
3.学位申请人需遵守答辩礼仪;
4.学位申请人要在计算机幻灯演示下进行脱稿的论文报告,硕士研究生报告时间15~25分钟,博士研究生报告时间30~40分钟;
5.每位专家提问不低于2个问题,提问应围绕论文的中心论点;
6.答辩组需分别向所在学科、院系及研究生学院提交每位申请人论文答辩照片两张以备存档;
7.论文答辩结束十日内,答辩秘书整理申请学位的审批材料,分装至科技、人事资料档案袋,上交研究生学院。
三、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答辩秘书名单;
2.答辩秘书宣布答辩人及导师姓名、论文题目等;
3.导师或秘书介绍申请人简历、完成学习计划情况、学习成绩、论坛发表的评价及已发表过的论文;
4.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
5.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列席人员提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同意);
6.申请人答辩;
7.答辩休会,答辩委员会讨论: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意见,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答辩,按论文评审标准逐级评定成绩,并做出总体评价,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8.答辩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各学位论文的评语和成绩,及是否建议授予学位;
9.申请人作表态发言;
10.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照集体合影。
四、答辩礼仪
1.申请人要精神饱满,衣着整洁,男士着西装,女士着职业装,化淡妆,不佩戴首饰;
2.提前十分钟到达答辩会场;
3.报告论文前向专家组及在场人员敬礼,答辩结束后向专家组及在场人员致谢;
4.等候答辩的申请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在会场走动;
5.所有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有特殊情况应到场外接听;
6.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位论文评语时申请人需站立倾听。
论文答辩过程
答辩一般程序
1.学员必须在论文答辩会举行之前半个月,将经过指导老师审定并签署过意见的毕业论文一式三份连同提纲、草稿等交给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的主答辩老师在仔细研读毕业论文的基础上,拟出要提问的问题,然后举行答辩会。
2.在答辩会上,先让学员用15分钟左右的时间概述论文的标题以及选择该论题的原因,较详细地介绍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写作体会。
3.主答辩老师提问。主答辩老师一般提三个问题。老师提问完后,有的学校规定,可以让学生独立准备15—20分钟后,再来当场回答,而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则规定,主答辩老师提出问题后,要求学员当场立即作出回答(没有准备时间),随问随答。可以是对话式的,也可以是主答辩老师一次性提出三个问题,学员在听清楚记下来后,按顺序逐一作出回答。根据学员回答的'具体情况,主答辩老师和其他答辩老师随时可以有适当的插问。
4.学员逐一回答完所有问题后退场,答辩委员会集体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商定通过还是不通过,并拟定成绩和评语。
5.召回学员,由主答辩老师当面向学员就论文和答辩过程中的情况加以小结,肯定其优点和长处,指出其错误或不足之处,并加以必要的补充和指点,同时当面向学员宣布通过或不通过。至于论文的成绩,一般不当场宣布。
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规定,对答辩不能通过的学员,提出修改意见,允许学员待半年后另行答辩。
答辩提问方式
在毕业论文答辩会上,主答辩老师的提问方式会影响到组织答辩会目的的实现以及学员答辩水平的发挥。主答辩老师有必要讲究自己的提问方式。
1.提问要贯彻先易后难原则。主答辩老师给每位答辩者一般要提三个或三个以上的问题,这些要提的问题应按先易后难的次序提问为好。所提的第一个问题一般应该考虑到是学员答得出并且答得好的问题。学员第一个问题答好,就会放松紧张心理,增强“我”能答好的信心,从而有利于在以后几个问题的答辩中发挥出正常水平。反之,如果提问的第一个问题就答不上来,学员就会背上心理包袱,加剧紧张,产生慌乱,这势必会影响到对后面几个问题的答辩,因而也难以正确检查出学员的答辩能力和学术水平。
2.提问要实行逐步深入的方法。为了正确地检测学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情况,有时需要把一个大问题分成若干个小问题,并采取逐步深入的提问方法。如有一篇《浅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文,主答辩老师出的探测水平题,是由以下四个小问题组成的。
(1)什么是科学技术?
(2)科学技术是不是生产力的一个独立要素?在学员作出正确回答以后,紧接着提出第三个小问题:即
(3)科学技术不是生产力的一个独立要素,为什么说它也是生产力呢?
(4)你是怎样理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通过这样的提问,根据学员的答辩情况,就能比较正确地测量出学员掌握基础知识的扎实程度。如果这四个小问题,一个也答不上,说明该学员专业基础知识没有掌握好;如果四个问题都能正确地回答出来,说明该学员基础知识掌握得很扎实;如果能回答出其中的2—3个,或每个小问题都能答一点,但答得不全面,或不很正确,说明该学员基础知识掌握得一般。倘若不是采取这种逐步深入的提问法,就很难把一个学员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的情况准确测量出来。假如上述问题采用这样提问法:请你谈谈为什么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学员很可能把论文中的主要内容重述一遍。这样就很难确切知道该学员掌握基础知识的情况是好、是差、还是一般。
3.当答辩者的观点与自己的观点相左时,应以温和的态度,商讨的语气与之开展讨论,即要有“长者”风度,施行善术,切忌居高临下,出言不逊。不要以“真理”掌握者自居,轻易使用“不对”、“错了”、“谬论”等否定的断语。要记住“是者可能非,非者可能有是”的格言,要有从善如流的掂量。如果作者的观点言之有理,持之有据,即使与自己的观点截然对立,也应认可并乐意接受。倘若作者的观点并不成熟、完善,也要善意地、平和地进行探讨,并给学员有辩护或反驳的平等权利。当自己的观点不能为作者接受时,也不能以势欺人,以权压理,更不要出言不逊。虽然在答辩过程中,答辩老师与学员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是审查考核者,一方是被考核者),但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在答辩中要体现互相尊重,做到豁达大度,观点一时难以统一,也属正常。不必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只要把自己的观点亮出来,供对方参考就行。事实上,只要答辩老师讲得客气、平和,学员倒愈容易接受、考虑你的观点,愈容易重新审视自己的观点,达到共同探索真理的目的。
4.当学员的回答答不到点子上或者一时答不上来的问题,应采用启发式、引导式的提问方法。参加过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老师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学员对你所提的问题答不上来,有的就无可奈何地“呆”着;有的是东拉西扯,与你绕圈子,其实他也是不知道答案。碰到这种情况,答辩老师既不能让学员尴尬地“呆”在那里,也不能听凭其神聊,而应当及时加以启发或引导。学员答不上来有多种原因,其中有的是原本掌握这方面的知识只是由于问题完全出乎他的意料而显得心慌意乱,或者是出现一时的“知觉盲点”而答不上来。这时只要稍加引导和启发,就能使学员“召回”知识,把问题答好。只有通过启发和引导仍然答不出或答不到点子上的,才可判定他确实不具备这方面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