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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金融发展的论文答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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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金融发展的论文答辩稿

这个属于开题报告的部分如果没写这个怎么把论文写出来的啊采用1986~2009年的数据分析了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研究表明,山东省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总产值表示的农业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一种稳定的均衡关系。格兰杰检验结果显示,农村金融结构和农村金融效率是农业经济发展的格兰杰原因;农业经济发展是农业金融深化率的格兰杰原因。进一步协整分析发现,从长期来看,农村金融结构和农村金融效率对农业经济发展起着正向的促进作用,而农业金融深化率却与农业经济的发展呈现了反向关系。从误差修正模型的分析结果来看,农村金融结构和农村金融效率的短期变动对农业经济的发展有着正向影响。综合而言,山东省农村金融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但在一些方面对农业经济的发展有抑制作用。

同学你好!1、建立健全的村镇银行内部控制制度。何谓:村镇银行?最先在国外---猛加拉国、印度的村镇银行获得成功;其实:农村信用社是中国最初的“村镇银行”当下“村镇银行”如雨后春笋,农村金融开始分化。但相对国有几大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制度建设,规范化管理仍然十分薄弱。(100字左右)2、注重提高村镇银行会计人员、信贷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就目前一些金融企业到城乡去开发“村镇银行”吸收存款,享受政策上的优惠,对于银行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相对弱化,提高员工专业水平十分重要。(100字)3、加强村镇银行会计的日常业务监督。一般来说,就审批机关对“村镇银行”的准入---要求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事实上,“村镇银行”会计日常监督的缺失,由于网点少、人员少、业务少---造成上级行管理不到位。(100字)提示说明:从媒体上---取得“村镇银行”发展由来,中国出台“村镇银行”的相关政策;“村镇银行”---在政策上得到优惠了,管理上亟待加强;当下市场经济纷繁复杂,导师给出“村镇银行会计风险防范”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通过阅读相关资料,熟悉辨题之后,心领神会,回答起来就轻松多了,有时导师会反问你,如果对于“村镇银行”管理的一些述语、提法理解不深,诚恳地说出来,导师会原谅的,切勿胡乱一通啊!祝你顺利!

农村信用社论文篇2 浅谈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 [摘要]随着市场 经济的 发展和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 文化建设对农村信用社日益显示出其重要的地位,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是农村信用社变革 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的内在需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农信社要真正成为金融市场中活跃的金融企业,跟得上时代发展潮流的步伐,就必须加强代表其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 以人为本 可持续发展 近几年来,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 工作不断取得进步,不但支持和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且全面提高了整体业务水平,行业自律也得到了强化。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逐步改善, 社会地位不断提升,形成了自身特色的文化内涵。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归纳起来就是规模、效益增长,稳健、审慎不足。要想实现科学的发展,必须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抓发展不放松,别一方面更要把稳健放在首位,把合规文化建设引入和贯穿到业务经营的每个环节,才能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现状 1.概念认识雾里看花 提起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大多员工不知所以然,他们往往把农村信用社内部开展的文体活动、惠民活动当成企业文化,热衷于活动的轰轰烈烈,并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硬性指标来完成;还有的农村信用社把以前开展的一些文娱活动都归纳为企业文化,在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中并没有搞明白企业文化的基本内涵。 2.思想认识墙上芦苇 员工素质的低下是思想认识底子薄的根本原因所在,它严重障碍了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的建设与发展。由于农村信用社不同程度地存在近亲繁殖等现象,新鲜血液没能得到及时充实到信用社,而低文化员工对新鲜事务接受能力低下,对企业发展方向不能领会或领会不深,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不能理解或认识不到位,因此在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上表现为整体思想认识打不开局面。 3.对潜在的优良传统没能系统 总结上升到文化层次 农村信用社已经能够生存繁衍50多年且成发达之势,可见其具有自身独特的文化精神所在。如何发掘和开发并系统地总结,使其上升到“文化”层次,形成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精神支柱之一,此项工作整体上来说处于停滞不前或才起步。 4.党 组织在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系统建立了自己的党建体系,大多县级联社以上都建立了党委,各农村信用社成立了党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业务发展中得以充分显现,但对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却认识不足,更有甚者仅停留在形式、花架子的错误认识观点上。 二、加快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立完善的措施和途径 1.树立自身品牌、创新服务 农村信用社要在激烈的市场中生存并发展,就必须转变经营理念,找准市场定位,以服务三农为主体,服务地方、扎根农村、贴近农民,不断加大支农贷款的投入,创新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以信贷结构调整倾力支持农民致富、农村经济发展和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打造农民普遍认可的品牌文化,使广大农民充分感受到农村信用社是农民的银行、自已的银行、可信赖的银行。服务是农村信用社的宗旨,也是各项工作的出发点,更是现代金融企业文化的丰富内涵。农村信用社要根据市场变化,不断创新服务品种,随时满足市场需要。在抓好柜台服务的同时,还要延伸服务区域,不但要形成优良的服务作风,还要探索灵活的服务方式、构建良好的服务 环境。通过服务占领更大市场与空间,拥有更多长期优良客户,创造业绩,树立更好的信合形象。 2.从服务下手,贯彻“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 良好的服务是在竞争中立于不败的关键,信用社应当积极提升自身服务质量,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首先是规范服务环境,农村信用社各营业单位的建设必须使用省联社统一规范标准,统一机构名称,在规定位置悬挂统一的机构牌、利率牌、营业时间牌。营业室要统一悬挂服务公约、服务承诺、服务电话号码,做到悬挂齐全、端正、服务环境整洁、美化。二是完善便民服务设施。营业柜台外应配备沙发、坐椅、老花镜、验钞器具、书写用笔墨等。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一套整体形象设计方案,从员工的仪表、站立、坐姿到办公桌椅、社区卫生、花草等外部环境都要给客户一个全新的感受,使客户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不断创造农村信用社的优质服务品牌。 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必须实施奖励机制,加大员工培训 教育力度 在世界上经营良好的大企业中,优秀企业都建立有完善的竞争激励机制与教育培训系统,有的企业甚至还办有自己的学校,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更是逐渐多元化。农村信用社在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前,一方面提前准备,尽快建立、健全完善的竞争激励和人才任用机制,通过竞争选拔优秀人才,唯以重任,创造言论自由、工作自主的内部环境,更好的实现员工的自身价值,促进信用社实现双赢;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还应结合人力资源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既要制定完善实用的培训工作制度,又要采取多种培训方式,要通过培训达到教育员工、充实员工、提高员工、培养复合型人才,形成信用社人才储备库的目的,增强信用社竞争力、创新力、生命力,使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具备可靠的动力。 4.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在现代企业中的重要作用无可非议,也是许多成功企业的基本原则,它是企业文化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企业自然毫无疑问的应将以人为本作为管理的重中之重,了解员工、理解员工、引导员工、爱护员工、关心员工、信任员工、增强队伍凝聚力,知人善用,让员工人尽其才,各显所能,各施其长,促进员工实现人生价值,推动企业实现更佳业绩。 现阶段农村信用社正面临向商业银行改制的关键时期,面对众多金融机构的竞争,建立完善良好的企业文化迫在眉睫,它将是信用社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的立足农业,服务三农的保证。 参考文献: [1]康凤立.浅谈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文化建设.河南日报农村版,2005. [2]邹国本.浅谈农村信用社如何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青年科学,2009. [3]王振宇.浅析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2011. 猜你喜欢: 1. 农村信用社发展论文 2. 金融本科毕业论文关于信用社方面论文 3. 金融本科信用社方面毕业论文 4. 有关信用社内部审计论文 5. 信用社个人总结范文

农村金融发展现状论文

探索农村金融改革新思路 摘要:如果用合作制的原则来衡量,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体制的确长期不规范,但不同时期导致不规范的原因和社会条件是不同的,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现阶段的特征已经对农村金融改革提出了规范化和多元化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简单地否定或肯定合作制的改革思路都有失偏颇,而把合作制作为农村金融组织形式之一,同时允许多种金融组织形式在农村共同发展,并把规范化作为改革重点,突出强调长期性制度安排的重要性,可能是更符合当前我国农村金融领域实际状况的改革思路。 当前围绕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所进行的争论,其焦点在于合作制在我国农村到底具备不具备生存条件?如果具备,那么农村信用合作社应该如何规范和发展?如果不具备,那么农村金融组织的主体形式应该是什么?实际上,关于合作制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这个事实本身可能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合作制这种金融组织形式在我国农村确实存在着客观需求。然而,围绕合作制问题长期争论不休,而且至今尚未得出明确结论,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合作制是否存在客观需求,不一定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最基本的问题。最基本的问题可能是需要进一步认清现阶段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主要特征,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基本思路作出新的选择。 一、合作制问题为什么会争论不休? 关于合作制问题的争论,大致可以归纳为两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不符合合作制的原则,所以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应该是按照合作制原则改造现有的农村信用合作社(龚方乐,2000)。这种观点可以称之为坚持合作制的观点。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不符合合作制原则的历史已经表明,这些原则在我国农村金融领域是行不通的,因此,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应转向组建和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谢平,2001)。这种观点可以称之为放弃合作制的观点。 根据合作金融理论,合作制原则包括以下一些要点:(1)实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2)对所有人平等开放;(3)不以盈利为目的;(4)不负债经营以保护会员利益等(史纪良,2000)。如果用这些原则来衡量,那么,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确是非常不规范的。但是,在不同时期导致不规范的原因却是不一样的,所以不能不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改革开放以前,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既不存在市场经济主体和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也不具备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信用环境,因而也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符合合作制原则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当时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过是为打击农村高利贷而设立的、为农民发放口粮和基本生活(医病)贷款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政府机构的附属物。事实上,当时不但缺乏实行合作制原则的主观意愿,也不具备实行合作制原则的客观条件。所以,对这个时期里合作制问题的争论实际上没有多大实际意义。 其次,从改革开放以来到9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业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也伴随着金融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然而,居于垄断地位的国有银行基本上还是作为政府机构而不是市场经济主体来办,仍然相当缺乏经营自主权和承担经营风险的能力。所以一直由(四大国有银行之一的)农业银行管理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也主要是表现为数量型的扩张,其性质和经营仍然主要受到行政体制的影响。但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和社会信用环境的初步改善,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问题越来越引起关注。在明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大方向是必须办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商业银行的同时,农村信用合作社要按照合作制原则来办的观点也日益成为主流观点。并且,合作的某些原则,如合作社“由社员人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等,已经写入了国务院的有关文件之中。但也不能不看到,一方面,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进程必然会受到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进程的制约,即在国有商业银行尚未能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之前,很难想像合作社原则会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另一方面,社会信用环境还相当不尽如人意,按合作制原则经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客观条件还有一定差距。所以,在这个时期里关于合作制问题的争论尽管已经越来越具有实际意义,却还难以有效实施。 再次,从90年代后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都进入了一个以注重规范为主要特征的阶段。这一特征在金融领域里表现得尤为明显。一系列整顿金融机构,规范金融秩序的措施陆续出台;无论在城市金融领域还是在农村金融领域都相继发生了一些前所未有的破产、关闭、兼并、重组等案例。这些案例,一方面暴露出一些原来早以潜伏着的金融风险并形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是早晚都必然会发生的事情)。另一方面也大大增加了人们的风险意识,对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趋向规范和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促进作用(这是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从而为金融机构行为规范化营造了更加良好的外部条件。所以,从90年代后期以来,关于合作制问题的讨论越来越热烈,而且也越来越具有现实意义,以至于可以说,它已经不是一个能不能实行的问题,而是变成一个如何实行的问题了。 如此看来,坚持合作制的观点和放弃合作制的观点各有短长。坚持合作制的观点始终看到合作制原则在我国农村存在着生存和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且这种客观需要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和体制条件的演变而变得越来越具有实际意义,这是正确的。但是,这种观点忽略了是否具有按合作制原则办农村信用社的主观意愿也是实行条件之一,如果不同时具备这个实行条件,再强烈的客观需要也难以转变为现实。放弃合作制的观点则正确地指出,几十年来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之所以远离合作制原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缺少按照合作制原则去办农村信用社的主观意愿。而只要缺少这个主观意愿,不但在客观条件不具备时,就是在客观条件具备时,合作制原则也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但是,正像客观条件是可以改变的一样,主观意愿也是可以发生变化的,尤其是当客观条件已经变化之后,主观意愿的变化就具有更大的可能性和必然性,而放弃合作制的观点正是忽略甚至否定了这一点。由于这两种观点各有短长,所以虽然争论不休,却很难有实际结果,而事物的实际发展很可能会是另外一种结果,这种结果正是我们下面所要讨论的。 二、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现阶段的主要特征 经过2O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都有了很大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这些特征不仅在城市经济领域有明显体现,而且在农村经济领域也有明显体现。一是由于各地区经济的普遍发展,国民经济总量水平显著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大大增强,从而使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正在从数量型扩张向效益型提高转变。这种转变对经济体制也提出了相应的客观要求,促成其发生了相应的转变。二是伴随着经济总量的扩大,经济结构明显趋于多元化和多层次化。多元化是指各种所有制形式、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种经济发展水平 的经济主体在市场中都已稳定地占有相当的比例,且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这一特点在东南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体现的尤为明显。多层次化是指在全国经济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这一特点在农村经济领域体现的尤为突出,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和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均GDP水平相差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和多层次化,对经济组织结构也提出了多元化和多层次化的客观要求,并促成了经济组织结构向多元化和多层次化的方向转变。三是与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所发生的变化相适应,经济体制进一步呈现市场化。现阶段经济发展对经济体制的要求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放权让利,而是越来越强烈地要求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加以规范。削除不公平竞争,整顿不规范市场秩序,不仅成为经济较发达地区,而且也成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能否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这一特点集中表现为各经济主体的市场风险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普遍得到提高。而市场风险意识的增强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反过来又为市场经济主体的进一步发育提供了更坚实的基础。 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现阶段的上述特征在金融领域也得到明显体现。一是伴随着经济总量的扩大,金融总量也迅速扩大;与此同时,金融业务的发展也呈现出从数量型增长向效益型增长的转变。二是金融机构也明显多元化,这不仅表现为金融组织体系的多元化,即非国有独资金融机构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多;而且表现为金融市场体系的多元化,即非国有独资金融机构业务量在金融市场业务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上升。三是金融体制也进一步市场化。金融作为高风险行业,在过去一些年里吃了更多不公平竞争、不规范市场秩序的苦头,因而也形成了更强烈的风险意识和规范竞争要求,这为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竞争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经济金融发展现阶段特征对农村金融改革的要求可以概括为:通过多元化和规范竞争促进发展。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受单一化传统思维模式的影响,总是想找到一种办法来解决所有问题。这种思维模式至今仍困扰着我们对农村金融改革思路的设计。如前所述,坚持合作制的观点尽管在主张按合作制原则来办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一点上是无可非议的,但似乎把合作制原则绝对化了,以为仅靠这一种办法便能解决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中的所有或主要问题。再如前所述,放弃合作制的观点尽管在分析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规范的历史原因方面是十分深刻的,但却因此否定合作制原则今后仍然可以得到贯彻执行,这就像因为国有商业银行过去不规范而得出今后必然不能规范的结论一样显得缺乏内在逻辑的~致性;而且用组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单一化思路来取代农村信用合作社,实际上也流露出受传统思维模式影响的痕迹。说到底,像其它方面的改革一样,农村金融改革思路也不是一个单纯的主观设计问题,而是如何认识农村金融发展的客观需要,从而按照或适应这种客观需要去设计。在农村经济金融已经并且还将更加明显地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特征的今天,我们需要对此有更加清醒的认识。 三、转换思路,推动农村金融组织向多元化、农村金融市场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为什么要提出农村金融改革转换思路,为什么要提出农村金融组织向多元化、农村金融市场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这要从目前正在试点的以县为单位的农村信用联社一级法人说起。去年曾经提出过两种农村金融改革方案,一种是把农村信用联社改造为由农业银行控股的农村合作银行;一种是取消各个独立的农村信用社的法人资格,以县为单位组建只有一级法人资格的农村信用联社。后来在江苏开展了以组建县农村信用联社一级法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这项工作计划于今年内结束。届时有可能允许各地农村信用联社依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或者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或者组建一级法人的县农村信用联社。如果从实际情况出发,由于中西部地区经济金融条件较差,距离组建股份制农村合作银行的差距较大,因此自愿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数量不会很多。即使在东南沿海经济金融条件较为发达的地区,也会因农村合作银行的组建要求高、经营约束严而缺乏自愿性。我们曾在宁波市9家县级农村信用联社(包括已于3年前完成了一级法人组建的鄞县联社)搞了一次十分深入的调查,结果表明,除了1家条件有一定差距的联社自愿改造为农村合作银行以外,其余8家(既有具备条件的,也有暂不具备条件的)都不愿意改造为农村合作银行,而只愿意改组为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其原因主要在于现有的县农信联社从主客观两方面都难以适应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改造要求。如果可以另作选择的话,不少县农信联社愿意选择股份合作制,实际上是指望利用这种变通体制,既可以享受到股份制扩充资本金等方面的好处,又可以免受股份制治理结构对经营者的约束。由此看来,在目前情况下实际选择的结果很可能会是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远远多于农村合作银行。 那么,对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这种改革方案到底应如何看待呢?第一,这种方案不失为从实际出发的一种现实选择。但是,也不能不同时看到,这种方案只能作为一种过渡性制度安排(而且过渡期越短越好),而不宜作为一种长期性制度安排。因为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不是一种规范的金融企业组织形式,与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比,它既没有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制度基础,也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极易受到来自外部的行政干预而演变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第二,从宏观管理角度选择这种方案的一个主要考虑恐怕在于,通过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法人组织扩大,达到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系统性风险纳人到可控范围的目的。因为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庞大,且有国家信用作担保,其系统性风险基本上处于可控范围。而农村信用合作社各自为政,不成系统,其系统性风险没有国家担保,也超出地方政府财力的承受能力,所以需要采取某种方式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系统性风险纳入可控范围。但是,这可能是一种过高的期望值。以前通过扩大法人组织以降低金融风险的尝试(如海南发展银行兼并18家城市信用社)没有成功的先例;已有的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试点经验也表明,除非政府拿钱(如江苏),否则即使扩大了法人组织,县农信联社的风险也不会得到降低或有效控制(如三年前已实行了一级法人的宁波市勤县农信联社)。而如果政府有足够的钱的话,那么与其扶植过渡性制度安排,不如扶植长期性制度安排。第三,这种方案即使作为一种过渡性制度安排,在选择时也必须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这就是要同时作出长期性制度安排。不但要明确长期性制度安排是过渡性制度安排的必然演变方向,而且要鼓励并创造条件让长期性制度安排能够同时生长。否则,过渡性制度安排将失去过渡的实际意义。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基本思路需要从以单一模式为主转变为以多元化模式为主,从以过渡性制度安排为主转变为以长期性制度安排为主。这里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这两个转变是相互联系的,不可分割的。既然在现阶段经济金融发展条件下,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或股份制农村合作银行都不宜作出单一性的制度安排,那么,就应该允许(可以是逐步允许)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形式在农村同时生存和发展,以满足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客观需要。目前,这些适宜在农村经营和发展的金融组织形式不仅包括原有的农村信用联社(独立法人的和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的)、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等;还应包括合作制的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的农村信用社、股份制的农村合作银行(可以由农业银行控股,也可以不由农业银行控股)、农业发展银行的分支机构(对原有的、以承担政策性业务为主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改造)、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甚至外资和合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等;以及证券公司的分支机构、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和财务租赁公司的分支机构或网点等。 然而,允许多种金融组织形式在农村金融领域共同生存、竞争和发展,并非单纯出于农村金融组织结构多元化的考虑,更重要、更长远的考虑在于把农村金融领域的过渡性制度安排和长期性制度安排结合起来,并且更突出地强调长期性制度安排。所以,除了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这种过渡性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之外,其它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包括政策性农村金融组织形式)都要在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格外强调规范化。只有农村金融组织(从治理结构到内控制度)按规范化的要求进行组建或改组,其经营行为才能够规范,才能逐步形成规范化的农村金融市场,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农村金融风险。不同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其规范化的要求有所不同,但结合目前我国农村金融领域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强调以下几种形式的规范化。 合作制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合作制原则前面已经列举过。目前农村信用合作社之所以不规范.主要是没有按照这些原则来办,而是按照国有商业银行的模式在办农村信用合作社,再继续这样办下去是没有出路的。应该明确,按合作制原则办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目的是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社区化的、互助性(非盈利性)的、数额有限的金融服务。那些技术要求高、数额大、盈利性的金融服务应该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去承担。因此,目前多数农村信用合作社都应该按照一人一票、民主管理、合作互助、非盈利性、社区化服务等原则逐步进行规范化改造。在欧、美那些经济金融条件高度发达的国家里,互助性的信用合作金融组织至今仍大量存在的事实表明,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无论在经济金融条件较不发达地区,还是较发达地区都有着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为此,还需解决的另一个认识障碍是,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规模小并不是导致金融风险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力的原因,而组织制度和经营行为不规范才是真正的原因所在。所以,通过规范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组织制度和经营行为才是解决当前农村信用社风险真正有效的途径。 股份制的农村合作银行。目前,我国农村还没有股份制的农村合作银行。但是,如果允许组建的话,也不要只允许(或者说最好不要)组建由农业银行控股的农村合作银行,而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和鼓励组建向社会募股的农村合作银行。理由很简单,农业银行自身离规范的股份制要求的商业银行标准还差得很远,还面临着很繁重的规范化改造任务,显然,在这样的过程中由农业银行控股不利于农村合作银行的规范化组建和发展。如果农村合作银行从一开始组建就不能走上一条规范化的发展之路,那还不如不组建,以避免产生新的金融风险。向社会募股的农村合作银行,不但对银行治理结构和银行管理制度的内部要求高,而且对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和金融监管当局的金融监管的外部要求也高,因此会相应付出更多的改革成本。但如果不能坚持按照规范化的要求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话,从长远看,则必将付出更大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 政策性的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组建以来,已将分支机构设到了县一级。所以,对于农村金融领域来说,当前的主要任务不在于增加新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而在于对现有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规范化改造。目前农业发展银行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资金来源渠道和资金运用方式不规范。任何金融机构若以亏损的方式长期经营都是难以为继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也不例外。我们一直主张,借鉴日本政策性金融机构长期运作的成功经验,通过给邮政储蓄必要的政策优惠条件,将其吸收的低成本储蓄资金作为主要来源,再加上社会保障资金等辅助性来源,以财政资金的运用方式全额划转给政策性金融机构(目前主要指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以后还可以陆续包括住房开发、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运用,切断政策性金融机构与中央银行之间的资金依赖关系。在理顺资金来源关系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运用,规范的主要原则是:(1)根据资金来源安排资金运用,避免承担超负荷的经营压力;(2)不要介入商业性经营领域,不许与商业银行进行业务竞争;(3)以保本微利为目标进行经营考核,暂时性的小额亏损由财政予以补贴;(4)作为第二财政资金加强预算约束和管理。 =====================================[论文]农村金融改革:迫在眉睫 农村金融改革:至关重要的政府责任 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要求:“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长期以来,由于资金的逐利性,金融资源不断从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非农产业。金融资源的匮乏必然影响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影响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农村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增产增收的难度将加大。农村金融和城市相比,差距巨大,已经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的快发展。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金融改革,是农村改革至关紧要的环节。在当前农村,“单户承包经营”被无限发挥、“联产设计”被无意淡化、基层干部难以取信于民的背景下,确立农民农村改革的主体地位,发挥“资金催化剂”作用,发动农民互助走向合作,推动农业生产走向融合,推动农村走向产业化,无疑是切实有效的办法。 我国部分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已经取得了重大成效。在浙江、广东、上海等沿海地区,二元经济体制有了很大的突破,现代农业建设有了很大的进展。相当一部分沿海地区的农村率先实现了农业现代化,这些地区在实践当中探索了一些措施和经验,为我们建设新农村和建设现代农业树立了好的样本。 农村金融的现状:改革迫在眉睫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林毅夫等专家在日前由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十一五”规划战略研究》中指出,我国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的经济发展目标,面临着12大制约因素,金融体制效率低下便是其中之一。 毋庸置疑,中国要实现经济健康可持续性发展,无论是金融创新能力,金融制度结构还是金融工具结构都应全面改革,中国农村的金融体制改革更应该走在前列。 1993年以来,中国农业信贷规模占全国信贷规模之比在和之间,这与农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极不对称。 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不足,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地区的发展。资本的不足将导致经济体的发展陷入“贫穷陷阱”,因此农村地区后续经济实力不强,不仅使贫困恶性循环,而且将使农业的产业态势逐渐弱化。更严重的是,农业和乡镇企业作为消化农村劳动力以及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产业和部门,一旦失去发展的源泉,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难度将大大加大。不但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而且危及社会的长治久安。 另外一方面,“贫血”的农村经济还在继续向城市“献血”。长期以来,由于资金的逐利性,金融资源不断从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非农产业,导致金融空洞化。金融资源的匮乏必然影响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影响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影响农村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增产增收的难度将加大。 一面是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匮乏,一面却是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大规模转移。可谓是“冰火两重天”。这其中就暴露出中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 从第一个五年计划伊始,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和二元金融结构(在工业化过程中,金融是内生的;对于农村经济,金融则是外生的)必然使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同时存在于我国金融发展过程中,而且必然表现为以农村的金融抑制来达到城市金融深化的目的,这与工业化进程中,国家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资源和经济剩余的制度性控制、大规模动员和过度调度是一致的。 如今,国家的工业化已经大致成型,第二产业对GDP的贡献也日益突出,可这贡献的后面却是以牺牲农村金融为代价的。中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滞后性可见一斑。 正规金融机构如国有商业银行不断从农村地区撤出,金融供给日益减少;国家对非正规金融的打击与排挤,更加使农村的金融供给窘迫。就市场准入来讲,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是由农村信用社和农业发展银行垄断的(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其实质仍然是由政府控制,不具有真正的自主权和独立权,而且金融产品单一。 统计资料显示,即使到了2000年底,金融机构存贷款占金融资产总量的比重仍然高达,而债券、股票、保险占总资产的比重仅为。产品的单一,将大大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效率,影响贫困地区农村的金融融通。 “新农村”运动:站在新历史起点上的伟大革命 “新农村”的概念,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已被提出。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提出“小康社会”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极为重要的内容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热说的“新农村”,应是农村深入综合变革的一次新的重要探索。 身为“十一五”规划专家委员会成员的林毅夫,1999年第一次提出“新农村运动”的概念,当时他撰文指出:“我国从1979年开始的改革以农村为突破口,20年后的今天,走出当前生产能力普遍过剩、内需不足、市场疲软的突破口,仍然在广大的农村。”如今他的这个建议被列为了中央“十一五”规划的六大任务之首。在他看来,中国的经济经历了这6年来一个高速增长循环之后,又将面临着与当年相似的通货紧缩的压力,而“新农村运动”将成为缓解这种压力的突破口。 农村经济的历史脉络 从建国后到1978年,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非常低,生产效率也非常低,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到1978年,还有30%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1978年开始的改革从农村开始,很大程度地改变了这个状况,最重要的就是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1979年开始,我国还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并且放开了农村的市场,出现了一段超高速的增长。经过几年的努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而且城乡差距缩小,同时建立了粮食基本自给自足、丰年有余的格局。 由于农村改革取得了成功,从1985年开始,我国将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推向城市,进行了第二阶段的改革

聚焦农村金融村金融发展,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该问题的梳理是十分有意义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发展积累的金融总量相比于城市,存在巨大的差距,原因是,我们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全面、深刻的认识,而导致农村金融供给的制度性和功能性缺失。下面本文将回溯性地考察上述问题,并尝试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农村金融中介的变迁 从组织形式的规范性看,在我国广大农村存在着正规、非正规两种金融中介。现有资料显示,农村的金融中介形式要比城市丰富得多,这里只做简单介绍。 1.正规金融中介形式的变迁及其特征 我国正规农村金融中介以农村信用社为标志。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后,根据当时“两放、三统、一包”的财经管理体制,农村信用社下放给人民公社管理,变为集体金融中介,实质上成为其的一部分,管理集体储蓄。后来,随着中国农业银行农村金融业务的逐步专业化,农信社转为农行的基层组织。直到1994年以前,农行是农村的唯一正规金融中介,一方面开展政策性金融业务,一方面吸纳农业储蓄为城市国有部门的经济增长提供金融支持。1994年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专门经营从农行剥离出来的政策性金融业务。1996年,农信社与农行“脱钩”,恢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作金融中介性质,而农业银行则收缩农村业务向城市进一步纵深。 上述农村金融中介形式的变迁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正规金融中介具有强外生性。农信社、农行和农发行的设立、合并、拆分都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性行为,而不是自下而上的诱致性政府行为,更非农村经济主体——农户的自主性行为;二、正规金融中介的经营效率——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并未随组织形式变迁而发生质的提高。笔者(2004)在一项研究中发现转轨以来,除了金融中介行政化扩张的数目与农业绩效高度相关外,金融中介自身经营水平、人员素质以及市场化水平等效率因素与农业绩效基本不相关。 2.非正规金融中介的形成与发展 非正规金融中介又称为民间金融中介。活跃在农村生活中的非正规金融中介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合会。合会已有上千年历史,如今仍活跃在农户的生产生活里。合会按各地习俗有不同的形式,比如:标会、拔会、轮会等,各会都有自己一套运行规则,同时又有合会的一般原则。合会作为金融中介,主要是融通资金,建立一种借贷联系。 钱庄。钱庄始于明清,起初经营货币汇兑业务,逐步开展起存贷业务。目前,钱庄小范围地存在于闽浙一带,又称为“钱背”、“钱中”。由于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私人公开挂牌经营金融业务,钱庄由“地上”转为“地下”,其活动能力似乎丝毫未受影响,倒是当地的税收减少了一大块。郭斌等(2003)一项研究表明,浙江温州地区的地下钱庄为当地民营经济的迅速崛起发挥了显著作用。然而,钱庄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规模较小,由于信用问题引发金融纠纷,甚至暴力冲突等。 农业合作基金会(简称农金会) 。农金会始建于1984年,是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成员遵从自愿互利、有偿使用原则,主要从事集体资金管理和融通活动,通过调节资金余缺,支持本地农户及乡镇企业发展生产。农金会强调互助性,不以盈利为目的,故不办理存贷款业务,会员筹资多用于短期、小额的农业生产活动性周转。 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比之正规金融中介,非正规金融中介似乎更贴近农户的生产生活,更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那么,为什么非规范性、半公开性的民间金融中介如此生机盎然,而置正规金融中介于在农村难以施展的尴尬境地呢?似乎答案除了与前文已经提到外生性正规金融中介的自身问题有关以外,更重要的是在于农户的金融需求,下文将给予详细的阐述。 农村的金融需求考察 本文认为,农村的金融需求,是以我国农村典型的小农经济(农户经济)为基础。小农经济一直是我国农村经济运行的基础,其基本特征:农户及其行为,是经济单元与社会单元的统一以及生产和消费的统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户有了劳动自主权和收益权,农户从事的产业逐渐多元化和非农化,收入货币化程度逐步提高,农户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和经济活动的决策者,成为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力量。 1.农户的经济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中西部的区域差异逐步扩大的同时,农户经济特征也区域化地分为三类: 第一类农户是基本融入到现代市场经济环境的农户,主要分布在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无论以粮食生产还是以其它农产品生产为主,都以通过市场,最大限度实现产品价值增值为目的(孔祥智,1999),因此,农户除了务农,还从事着加工、销售等下游产业。他们的主体要素是资金,除了运用自家的劳动力以外,还常常从外地雇佣人手帮农、帮工。 第二类农户指从自然经济或小商品经济向完全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农户,大体分布在经济欠发达的中部地区。他们的主体要素是劳动力和少量资金,他们在做经济决策时,通常要考虑劳动生产率和资金生产率两个因素:劳动力较多而资金较少的农户可能倾向于选择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外出打工;反之,资金充裕而劳动力较少的农户可能更倾向于选择资金密集型的农或非农产业(黄宗智,2000)。 第三类农户即自然经济或小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农户,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并且以贫困地区农户为代表,其经济行为特征侧重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农户收入主要是实物收入,现金收入很少(彭川西,2001)。他们的储蓄能力很低,而外部注入资金又很少,无法新增农用生产资料或改进投入品质量,农业生产一般维持在简单再生产水平上。 2.农村金融需求的特征 上述农户经济特征基本勾勒出了他们金融需求的特征。农户金融需求分为:融出资金需求与融入资金需求。前者比较简单,主要是储蓄;后者相对就复杂一些,尽管是借款,但却表现出许多值得关注的特点: (1)从借款额度看,普遍比较小,但借款额度总体与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借款额度小,是由我国农户家庭经营规模较小决定的 ,中西部地区农户借款额度大多在几百、几千元左右,东部地区农户借款则可达万元以上。 (2)从借款来源看,农户价款中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比重较低,民间金融特别是民间借贷比重较大。根据央行的一个研究课题(温铁军,2000)显示,农户从民间金融中介处借贷比重约70%;正规金融中介贷款比重约25%左右。在正规金融中介中,农村信用社所占比重较大,但仍然不到农户借款总额的20%。 (3)从借款用途看,主要分为生活性贷款、生产性贷款和非正常贷款。在大多数地区,农户生活性贷款超过了生产性贷款。而且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生活性借款需求呈递减趋势,生产性借款需求呈增长态势。这样的趋势与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基本吻合。 (4)从借款方式看,农户希望采用较少或无抵押贷款方式。农户收入水平虽比改革前有所提高,但除住房(而且很多农户住房是祖辈留下的,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可能抵押、变卖,否则会受到舆论谴责。)外,农户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很有限。这样农户就很难从一般商业化组织贷到款,往往会从当地合作性民间金融机构那里,凭人脉关系贷款。 (5)从借款程序看,农户希望办理贷款时手续简便、灵活。由于认识和理解等方面的原因,农户往往难以应付复杂的贷款手续,加之,农户贷款需求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烦琐的手续经常会贻误时间。中国人民银行广东茂名支行抽样调查中发现,约有87%的农户不愿到正规金融中介组织贷款,是因为手续烦琐、耗时太多(刘为霖等,2001)。除此以外,农户借款还要考虑交通便利性等一些实际因素。 显然,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各种交易活动越活跃,金融需求也就越旺盛、越复杂,当外生性金融中介不能满足融资需求时,活跃的交易环境会内生出替代的安排。因此,农村经济活动越活跃的地方,正规金融中介之外的民间组织就越多、越发达。 通过上述农户金融需求特征的描述,我们就能清楚,农户的一般融资次序是:内部融资、熟人借贷,自发性融资合作组织(比如:合会,农金会)、民间私人金融中介(钱庄,典当)、正规金融中介(农信社,农发行,商业银行)。 农村金融中介体系的建立 上述分析表明,构建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中介,首先应考虑农户的金融需求,这样才能更好地利用农村金融资源,更有效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为此,我们应尽快建立以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中介体系。 1.合作性金融中介 第一,鼓励引导如合会这样的金融中介公开化、规范化。这类组织规模不宜过大,以便于管理,加强联系,充分发扬互助合作传统。第二,突出农金会的民办性。恢复农民对农金会的自治性,让农民成为真正的负责人和受益人。鼓励农金会资金分流管理,一部分资金发挥互助作用,为成员提供优惠贷款,加强成员向心力;一部分资金发挥商业性作用,成立专门的投资性机构,以盈利为目标,增加成员福利。至于像钱庄这样的非正规金融中介,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核查,可效仿台州商业银行,转变成名符其实的私人银行,纳入统一的商业银行监管框架中。 2.政策性金融中介 政策性金融的唯一承担组织是国家农发行,这一点在转轨过程中必须明确。这意味着农发行提供的金融支持是完全意义的公共产品,是对农户的脱贫支持,而不是致富支持。这种支持直接面对农村及农户,提供基建资金,平抑主要农产品价格波动,降低农民系统性风险。政策性金融的任务在西部广大农村比较艰巨,甚至要在西部农村金融问题上起主导作用。 3.商业性金融中介 当一些农村地区已经进入城镇化建设,传统的小农经济开始被现代集约化农业经济替代,产业结构高度化产生大量金融剩余后,商业性金融中介会自然而然地进驻或自发形成。就目前状况看,东南部农业经济发达省份有条件发展商业性金融中介,一方面原有的农信社通过股份制和商业化完成自身改造;另一方面逐步放开对设立私人商业银行的限制,尽快形成农村商业金融中介竞争的局面,提高农村金融剩余的使用效率。 综合来看,农户可以通过合作性金融支持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享受简捷便利的金融服务,加强相互间联系,通过政策性金融支持努力脱贫维持简单再生产,减轻各种系统、非系统风险造成的损失负担,在商业性金融的竞争条件下,真正具备经营能力的农户可以实现扩大再生产,甚至进行非农再投资,拓宽创收渠道。

1.广东房地产市场研究 2我国汽车金融的现状与对策3.试析我国的网上证券交易 4.对中国创业板市场建设的探讨5.对中国股市的宏观调控状况的研究 6.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7.农村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初步探讨 8.认沽权证及其对我国推出金融衍生品的指导9.我国证券市场的IPO热发行 10.玩具市场分析及奥迪公司营销策略研究11.米德冲突下人民币均衡汇率分析 12.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TIs在中国发展的可行性13.广东农业风险的实证研究 14广东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分布以及广东的区位优势因素15.广东省农业保险情况分析和研究 16.浅谈独生子女时代的理财规划17.浅谈我国企业债券发展的必要性 18.浅谈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中国的发展19.谈论商业系统成长企业市场(宝石) 20.如何扩大农业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效率的对策21.探讨我国利率市场化的问题 22.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方针分析23.我国现状信用卡发展方向研究 24.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及对策25.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影响因素分析 26.中国个人投资理财的初步研究27.中国蔬菜出口贸易发展的政策 28.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分析29.“返券促销”对企业和国家的影响 30.外资的引进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影响以及对策研究31.中国证券投资的基金投资行为 32.论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创新33.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34.浅析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现状及对策35.中国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关系初探 36.探讨祢合农村资金供求缺口的对策37.浅析怎样提高中国IPO发行效率 38.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税收模式39.中美两国股市相关性研究 40.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问题的探析4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研究 42.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竞争力分析43.中国资信评级业发展现状 44.关于我国银行资产证券化研究45.探索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 46.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研究47.信用卡的风险控制与管理 48.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市场体系的影响49.解读UCP600及应对之策 50.中国网上银行发展现状及对策51.我国开发环境责任保险的初步探究 52.对我国保险公估业发展的探讨53.论中国信用卡市场的创新 54.风险导向下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研究55.我国化妆品品牌营销管理 56.中国汇率制度改革:选择有管理的浮动57.通货膨胀的成因及应对措施 58.关于在农村居民中开展个人理财的研究59.中国通货膨胀的货币性分析 60.我国个人理财与外汇相关的理财研究61.不同学历水平的教育投资成本与收益

浅议农业保险模式选择与农村金融稳健发展一、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的原因剖析频频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在带来巨大的灾害损失的同时,也引发了业内外人士对农业保险问题的反思:在商业保险发达的今天,为何农业保险仍然处于真空?其一,发展缓慢,救灾复产作用未有效发挥。农业生产经营的高风险,不仅是农业风险的种类多、涉及范围广,更重要的是农业风险发生的概率大。目前,我国农业受灾的比例每年大约在40%以上,比一般发达国家高出10%至20%。农业的高风险,也意味着经营农业保险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使得保险公司缺乏拓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动力,农业保险发展十分缓慢。由于农业保险的缺位,农业自然灾害后救灾复产的资金基本来源于政府及社会捐献。农业保险对平抑农业生产风险、提高农村防灾防损能力及灾后恢复能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以浙江省为例,由于地处沿海,农业自然灾害在全国风险区划中属于最高之列,保险财产因台风洪水造成的损失率是上海的46-59倍。仅2005年,全省就有万公顷农作物、万公顷水产遭受台风袭击受灾,万头大牲畜死亡。由于近年来该省每年保费收入只有一两百万元,形成了农民、保险公司“两不愿保”的局面,因此这些损失几乎没有得到商业保险补偿。其二,机制缺失,未能形成风险利益共同体。农业保险、农村金融对农业、农民、农村企业均具有通过风险支持获得收益的共性特征。但是,农业保险与农村金融目前却未能形成风险利益共同体,让农村金融独自承担“三农”信贷支持的风险和收益。如果农业保险介入,通过与银行机构打造风险利益共同体,则可以使其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吴兴区东林镇为例,全镇龟鳖养殖量最高时超过2000万只,养殖农户数1200多户,已从传统的粮产区变为龟鳖养殖大镇,走出一条特色水产规模化、产业化之路。但2003年开始龟鳖市场行情“突变”,一夜之间造成70%以上的养殖户亏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龟鳖养殖业贷款逾期贷款增加,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凸现。在地方政府的积极支持下,通过调减温室龟鳖养殖量、调整养殖品种、建立龟鳖专业合作社等措施,该镇龟鳖养殖业已走出大面积亏损的困境,农户贷款基本上能够正常周转。虽然市场风险基本得到化解,但假若龟鳖行情未能如期转好,那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00多万元龟鳖养殖业贷款潜在风险将是巨大的。如果有农业保险分担风险,将使农业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从而增加农村金融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其三,立法滞后,导致政策扶持落实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但有关农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至今没有出台。目前,国外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国家都对农业保险进行专门立法,界定政府、保险机构和农户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我国没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立法,农业保险也就无法可依。由于立法滞后,国家提出对农业保险的扶持都是宏观层面的,往往因缺少具体支持政策而落不到实处,这也是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除免征种植业、养殖业保险的营业税之外,对农业保险没有其他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没有直接的保费补贴。由于缺乏政府扶持,受农民收入水平和购买能力所限,如果保险公司完全按照市场价格制定保险费率,农民买不起;如果按农民可以接受的标准制定保险费率,保险公司赔不起。二、发展农业保险需要创新思路由于农业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承担支农重任的银行机构也处在这一风险之下。如果农业保险这个屏障没有建立,任何形式的银行机构潜在风险都是巨大的,这将影响“三农” 的信贷投入,进而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笔者以为,在农业保险问题上,需要创新思路,大胆探索,加快发展。模式一:政策性保险,市场化经营。农业保险有其特性,它针对弱质产业和支付能力弱的群体,属于准公共产品。而农业又属于基础产业,农业保险对整个和谐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农业保险应实行政策性保险。但政府直接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容易产生垄断,效率低下。因此,要充分利用商业保险公司的经验和现有资源,采用由政府补贴方式,将农业保险交给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实现政府、保险公司、银行机构和农民“四赢”。如在经济发达的浙江,经过一年多时间的酝酿,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于2006年3月1日在杭州成立,中国人保、中华联合、平安等十家成员公司共同签署了共保体章程,标志着业内期待已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浙江开始破题。由于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遵循“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在试点阶段实行5倍封顶方案,其中农业险累计赔付在保费2倍以内,由共保体全额承担;2至3倍部分,政府与共保体按1:1承担;3至5倍部分,政府与共保体按2:1承担,因此可以较好地化解单家保险公司的经营压力,调动保险公司拓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模式二:专业化机构,综合性经营。由商业保险公司、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出资,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同时,出台一定的优惠政策,允许农业保险公司综合性经营,鼓励其在从事政策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农村地区商业性保险业务,起到“以险养险”的功效,增强农业保险公司从事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提高其开发农村保险产品特别是农作物保险产品的能力,减轻政府财政的负担。以2004年12月30日挂牌成立的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借鉴了法国安盟“专业化机构,综合性经营”的“大农险”模式,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根据农业生产力水平、农业风险特点、农民保险需求,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提供种养业险、家财险、人身意外险等“一揽子”保险产品。2005年,该公司就实现保费5506万元,其中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为1114万元,常规性保险业务保费4392万元,开办保险险种55个,使其在完善农村风险保障体系,开发培育农村保险市场的过程中,逐步发展成为以商业化运营方式开办各类涉农保险业务的农业保险公司,进而实现较好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模式三:相互制保险,自己保自己。相互制保险公司是所有参加保险的人为自己办理保险而成立的法人组织,也是国际上比较成熟和被广泛采用的一种保险组织形式。与股份制公司相比,相互制保险公司在组织形式、资金来源、经营模式、经营目标和分配机制等方面有很大的区别,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和会员利益的最大化。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相互制保险公司具有的优势也十分明显:一是相互保险形式适用于道德风险较高的保险;二是相互保险成本较低,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群寻求保险保障提供了机会;三是由于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具有双重性,因此公司可以灵活调整保险费率,从而可以有效地避免利差损、费差损等问题。目前,相互制保险成为国外保险市场的主流形式之一,公司数量和市场份额比重都占到全球2/5左右。在我国,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在原黑龙江农垦总局风险互助体系的基础上,成立了我国第一家相互制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并于2005年1月11日正式开业,填补了我国尚无相互制保险公司的空白。由于相互农险公司较少需要政府资金上的支持,具有比较强的可操作性和稳定性,利用这种形式发展农业保险被很多业内人士看好,渔业、全国总工会下属的中国职工互助保险等有望在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走得更远。模式四:银行办保险,尝试双赢路。鉴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以及其与农业保险休戚相关的因素,结合“十一五”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建议认真研究在省(市、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中开展设立农业保险公司的试点。在省(市、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中设立农业保险公司,一是符合其作为全省(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的角色,有利于发挥人才优势和交叉销售优势,符合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形成风险利益共同体,有效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竞争实力;二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风险有其特殊性,它往往由小而大,由此及彼,一旦发生风险,作为信贷支持主体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影响最大,而农业保险公司的设立,可在一定程度上将这种负面影响和损失降至最低,有效提高信贷风险防范能力;三是以省(市、区)为单位设立农业保险公司,可以推进农业保险的地方性行政法规立法试点工作,从本地实际出发对农业保险的经营目的、性质与定位、经营原则、组织形式、承保范围、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条款的制订以及对农业保险的监管等做出规定,明确农业保险的地位,并借助税收杠杆的财政积累支持农业保险,有利于促进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落到实处。模式五:政府设基金,防巨灾风险。在国外,许多国家都在农业保险立法中对保险费的分担作了明确的规定,美国法律规定政府补贴保费的30%,加拿大法律规定政府补贴50%。同时,通过提供再保险或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的形式为农业保险提供政策支持。如美国和日本,政府为农业保险,包括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提供高额补贴;在德国和法国,农业保险运作方式虽然市场化,但遇到大的自然灾害和疫情,仍有政府基金作坚强后盾。在我国,由于没有巨灾支持保护体系,巨灾损失完全由保险公司独立承担,大量风险集中于经营主体自身,使得保险赔付率居高不下,保险公司的积极性、承保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建议抓紧建立中央和省(市、区)两级政府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对遭遇巨灾损失的农业保险供给主体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的来源可以是多渠道的,包括政府财政预算拨款、从农业保险供给主体的年度经营盈余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以及赈灾捐款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等等。同时,对农业保险业务免去营业税的同时,建议减免所得税,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拓农业保险业务。所减免的税收转入专项农业保险基金,用作应对农业大灾补偿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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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理论类核心期刊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经济学动态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2 经济评论 武汉大学经济学院 武汉大学经济学院(430072) 3 中国经济史研究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4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100732)5 当代经济研究 中国《资本论》研究会 长春市人民大街长春税务学院(130021)6 当代财经 江西财经学院 江西财经学院(330013) 7 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 福建社会科学院 福州市小柳村(350001) 8 经济学家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610074)9 南开经济研究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天津市八里台南开大学(300071)10 财贸研究 安徽财贸学院 安徽省蚌埠市宏业路243号(233041) 11 经济科学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楼(100871) 12 学术研究 广东社会科学联合会 广州市黄华路四号之二(510074) 13 中南财经大学学报 中南财经大学 武汉市武珞路114号(430064) 14 经济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15 探索 中共四川省委第二党校,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 重庆市渝州路160号(400041) 16 当代经济科学 陕西省财经学院 西安市纬二街(710061) 世界经济类核心期刊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世界经济 中国世界经济学会,中国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北京建国门内大街5号(100732) 2 世界经济与政治 中国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北京建国门内大街5号(100732) 3 世界经济研究 上海社科院世界经济研究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497室(200020) 4 西亚非洲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非洲研究所 北京鼓楼西大街158号(100720) 5 拉丁美洲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 北京1104信箱(100007) 6 东北亚论坛 吉林大学 长春市解放大路123号(130023) 7 经济学动态 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8 现代国际关系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甲2号(100081) 9 东欧中亚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东欧中亚研究所 北京市张自忠路3号东院(100007) 10 当代亚太 中国亚洲太平洋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亚洲太平洋研究所 北京市张自忠路3号(100007) 11 现代日本经济 吉林大学,中华全国日本经济学会 长春市解放大路123号(130023) 12 亚太经济 福建社会科学院亚太经济研究所 福州市柳河路18号(350001) 13 国际经济合作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经济合作研究所 北京市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100710) 14 国际贸易 中国外贸部国际贸易研究所,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北京市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100710) 15 国际贸易问题 中国外贸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00029) 16 欧洲 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1493室(100732) 17 世界经济文汇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上海市复旦大学经济学院(200433) 18 国外社会科学情况(改名为: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江苏亚欧区域经济研究所 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210013) 19 国际经济评论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15层(100732) 20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中央编译局马列主义研究室 北京西城区西斜街36号(100032) 中国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类核心期刊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商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100732) 2 经济改革与发展(改名为:宏观经济研究) 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月坛北街25号(100834) 3 管理世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北三环中路6号12层(100011) 4 特区经济 《特区经济》编辑部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西路椰数花园一栋二单元401室(518048) 5 经济学动态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6 经济体制改革 四川省社科院 成都市青羊宫四川省社科院(610072) 7 经济问题探索 云南省经济学会,云南省经济研究所 昆明市东风东路156号(650041) 8 经济学家 西南财经大学 成都市外西光华村55号西南财经大学(610074) 9 经济问题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太原市并州南路282号(030006) 10 经济纵横 吉林省经济学团体联合会 长春市文化胡同2号(130061) 11 经济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12 上海经济研究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505室(200020) 13 特区理论与实践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广东省深圳市爱国路市委党校综合楼11层(518003) 14 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 福建社会科学院 福州市小柳村(350001) 15 江苏经济探讨 江苏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210013) 16 湖南经济 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体改委 长沙市五一中路韭菜园新富城富安大楼四层一号(410011) 17 当代财经 江西财经学院 南昌市庐山中大道江西财经学院(330013) 18 经济管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19 中南财经大学学报 中南财经大学 武汉市武珞路114号(430064) 20 经济与管理研究 北京经济学院 北京市朝外红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内(100026) 21 南方经济 广东经济学会 广州市黄华路4号之二(510050) 22 浙江经济 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 杭州市省府路九莲村19号(310007) 23 中国劳动科学 劳动人事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中国劳动学会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7号(100029) 24 港澳经济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港澳研究中心 广州市东山新河浦路6号之一(510080) 25 宏观经济管理 国家计划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国家计委(100824) 26 经济评论 武汉大学经济学院 武汉市武汉大学经济学院(430072) 27 经济改革 陕西省社科院,陕西省经济体改委 西安市陵园路南路7号(710061) 28 改革与理论 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政三街1号(450003) 29 改革与战略 广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 南宁市新竹路5号(530022) 30 中国工业经济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31 中国房地产 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 天津市和平区南海路和安里6号(300050) 32 物资流通研究 辽宁省物资集团,了声物资流通协会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110001) 33 城市改革与发展 成都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成都银丝街24号(610017) 34 北方经济 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8号(010020) 35 财经科学 西南财经大学 成都市外西光华村55号西南财经大学(610074) 36 财经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200433) 37 中国物资流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中国物资流通协会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100834) 38 中国经济问题 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 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大学内(361005) 39 经济经纬:河南财经学院学报 河南财经学院 郑州市文化路80号(450002) 会计类核心期刊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会计研究 中国会计学会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财政部(100820) 2 上海会计 上海市会计学会 上海市山西路(宜山路口)2230号1415室(200233) 3 财会研究 甘肃省财政学会 兰州市东岗西路616号(730000) 4 中国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甲4号(100086) 5 财务与会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100036) 6 中国农业会计 农业部财务司,中国农业会计学会 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100026) 7 广西会计 广西会计学会 南宁市桃源路广西财政大厦(530021) 8 财会通讯 江西财经学院 武汉市武昌紫阳东路21号(430070) 9 四川会计 四川省会计学会,四川省财务成本研究会 成都市南新街37号(610016) 10 当代财经 江西财经学院 南昌市庐山中大道江西财经学院(330013) 11 财会月刊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市汉口万松园路19号大院内(430022) 12 审计与经济研究 南京审计学院 南京市北圩路77号南京审计学院(210029) 13 财贸研究:安徽财贸学院学报 安徽财贸学院 安徽省蚌埠市宏业路243号(233041) 14 审计理论与实践 辽宁省审计学会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路38-1号辽宁省审计学会(110032) 15 财经理论与实践 湖南财经学院 长沙市西河石佳冲湖南财经学院(410079) 16 山西财经学院学报(改名为: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山西财经学院 太原市南内环街339号(030012) 17 审计研究 中国审计学会,中国内部审计学会 北京市白石桥路甲4号(100086) 农业经济类核心期刊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中国农村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100732) 2 农业经济问题 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中国农业科学院经济研究会 北京市西郊白石桥路30号(100081) 3 农业现代化研究 中国科学院农业研究委员会,长沙农业现代化所 长沙市马坡岭(410125) 4 农业经济 辽宁省农业经济学会 沈阳市东陵马官桥(110161) 5 中国农垦经济 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与技术开发中心 北京市西四砖塔胡同56号(100810) 6 农场经济管理 黑龙江农场管理学会,黑龙江省农垦经济研究会 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441号(150036) 7 经济问题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太原市并州南路282号(030006) 8 林业经济 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市安外胜古南星17楼(100029) 9 农村经济 四川省农村经济学会 成都市青羊宫社科院(610072) 10 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 福建社会科学院 福州市小柳村(350001) 11 农村经济导刊 浙江农村工作办公室 杭州市武林路戒坛寺巷25号宏昌宾馆写字楼一楼(310006) 12 江苏农村经济 江苏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江苏省农业经济学会 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7栋(210013) 13 中国农村观察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100732) 14 江西农业经济 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农业经济协会 南昌市北京西路江西省农业厅大楼506室(330046) 15 世界农业 中国农业出版社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100026) 16 南方农村 广东省农村经济学会,广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 广州市五山白石岗(510640) 17 乡镇经济研究(改名为:乡镇经济) 中国经济学团体联合会农村经济培训中心,合肥农村经济管理学院 合肥市西郊蜀山南(230031) 18 生态经济 中国生态经济学会,云南省生态经济学会 昆明市五华山省政府18工程办公室(650021) 19 农村发展论丛 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江西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南昌市中共江西省委大院综合大楼二楼(330006) 20 农业技术经济 中国农业技术经济研究会,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白石桥路30号(100081) 21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 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100026) 22 中国农业会计 农业部财务司,中国农业会计学会 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100026) 23 渔业经济研究 黑龙江省渔业经济学会,黑龙江省渔业经济研究所 哈尔滨市道里通江街178号(150018) 24 中国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号(100011) 工业经济类核心期刊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中国工业经济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阜成门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2 经济管理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阜成门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3 煤炭经济研究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煤炭科学院总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和平里煤炭科学研究院院总院经济所(100013) 4 中外管理 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中心 北京市玉渊潭公园望海楼宾馆《中外管理》发行部(100038) 5 福建论坛.社会版 福建社会科学院 福州市小柳村(350001) 6 经济体制改革 四川声社会科学院 成都市青羊宫四川省社会科学院(610072) 7 企业经济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江西省投资公司 南昌市洪都北大道255号(330006) 8 管理世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北三环中路6号12层(100011) 9 经济问题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太原市并州南路282号(030006) 10 经济工作通讯(改名为:中国经贸导刊)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甲3号(100037) 11 现代企业导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601室(100045) 12 经济纵横 吉林省经济学团体委员会 长春市文化胡同2号(130061) 13 浙江经济 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 杭州市省府路九莲村19号(310007) 14 上海企业 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上海企业管理协会 上海市延安中路988号(200040) 15 建筑经济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学术委员会 北京市西外车公庄大街19号(100044) 16 经济学动态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阜成门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17 经济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阜成门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18 经济问题探索 云南省经济学会,云南省经济研究所 昆明市东风东路156号(650041) 19 企业活力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郑州市文化路50号(450002) 20 外国经济与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经济研究所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200433) 21 改革 重庆社会科学院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村270号(400020) 22 经济论坛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23号(050051) 23 企业管理 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100044) 24 管理现代化 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 北京海淀区民族学院南路5号(100081) 25 上海经济研究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505室(200020) 26 经济与管理研究 北京经济学院 北京市朝外红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内(100026) 27 企业家 湖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武汉市武昌民主路250号(430061) 28 工业技术经济 中国区域经济学会 长春市人民大街732号(130021) 29 经济师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太原并州南路282号(030006) 30 集团经济研究 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苏州企业集团研究会 江苏省苏州市胥江路45号(215002) 31 经营与管理 天津市企业管理学会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16号(300191) 32 国有资产管理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学研究所 北京市三里河2区11号楼乙楼二层(100045) 33 经济改革与发展(改名为:宏观经济研究) 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月坛北街25号(100832) 34 财经科学 西南财经大学 成都市外西光华村西南财经大学(610074) 35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人民大学校内(100872) 36 邮电企业管理 人民邮电报社 北京市朝阳区安宛路11号邮电新闻大厦(100029) 贸易经济类核心期刊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国际贸易问题 中国外贸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对外贸易大学(100023) 2 商业经济研究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 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国家内贸局东楼(100801) 3 商业经济与管理 杭州商学院 杭州市教工路29号(310035) 4 价格理论与实践 国家计划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3号楼(100837) 5 国际经贸探索 广州对外贸易学院 广州市白云区大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510450) 6 国际贸易 中国外贸部国际贸易研究所,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北京市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100710) 7 中国物价 国家计划委员会市场与价格研究所 北京市月坛北小街2号(100837) 8 财贸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9 北京商学院学报 北京商学院 北京阜成路33号(100037) 10 价格月刊 江西省物价局 江西省南昌市二七北路317号(330006) 11 对外经贸实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协会 武汉市武昌卓刀泉路198号(430079) 12 商业研究 黑龙江商学院 哈尔滨道里区通达街138号(150076) 13 财贸研究:安徽财贸学院学报 安徽财贸学院 安徽省蚌埠市宏业路243号(233041) 14 财金贸易 山西省经贸委 太原市迎泽大街229号山西省贸易大楼7层西端(030001) 15 世界经济 世界经济学会,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资源研究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100732) 16 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对外贸易大学 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100029) 17 商场现代化 国家国内贸易局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11号楼(100045) 18 江苏商论 江苏省贸易厅,江苏省商业经济学会 南京市中山北路101号(210009) 19 商业经济文荟 广东省商业经济学会 广州市东山菜园东19号(510080) 20 国际经济合作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经济合作研究所 北京市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100710) 21 国际商务研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报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上海古北路620号(200335) 财政、国家财政类核心期刊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财政研究 中国财经学会 北京市复兴门外三里河财政部科研所(100820) 2 税务与经济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税务学院 长春市人民大街102号(130021) 3 财经问题研究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省大连市黑石礁东北财经大学(116023) 4 财会研究 甘肃省财政学会 兰州市东岗西路616号(730000) 5 财贸经济 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6 财金贸易 山西省经贸委等 太原市迎泽大街229号山西省贸易大楼7层西端(030001) 7 湖北财政研究 湖北省财政厅调研室,湖北省财政学会 武汉市武昌洪山路省财政厅(430071) 8 当代财经 江西财经学院 南昌广庐山中大道江西财经学院(330013) 9 四川财政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学会 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内(610016) 10 财经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200433) 11 税务研究 中国税务学会 北京市玄武区枣林前街68号(100053) 12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市西直门外学院路39号(100081) 13 财经科学 西南财经大学 成都市外西光华村西南财经大学(610074) 14 上海财税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九江路60号(200002) 15 税收与企业 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太原市水西门大街64号(030002) 16 财经理论与实践 湖南财经学院 长沙市西河石佳冲湖南财经学院(410079) 17 财经论从 浙江财经学院 杭州市文一路西端浙江财经学院新址(310012) 18 外国经济与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经济研究所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200433) 19 涉外税务 中国税务学会国际税收研究会,深圳市税务学会 广东省深圳市松园路11号(518008) 20 中国财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北京市万寿路乙27号北京187信箱(100036) 21 中国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学街68号(100053) 货币/金融、银行/保险类核心期刊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金融理论与实践 河南省金融学会,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郑州市丰产路21号河南省人民银行(450002) 2 银行与企业 中国金融学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支行 武汉市武昌中南路69号(430071) 3 金融研究 中国金融学会 北京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金融研究所(100037) 4 金融管理科学(改名为: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河南省金融管理干部学院 郑州市郑花路29号(450008) 5 国际金融 中国银行总行 北京市西交民巷17号(100818) 6 金融与经济 江西省金融学会,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江西省南昌市铁街25号11楼(330008) 7 国际金融研究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中国国际金融学会 北京市区郊民巷17号(100031) 8 中国投资管理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北京市复兴路丙12号建行总行转(100810) 9 财贸经济 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10 农村金融研究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村金融学会 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中国农业银行(100036) 11 财经理论与实践 湖南财经学院 长沙市西河石佳冲湖南财经学院新址(310012) 12 财金贸易 山西省经贸委等 太原市迎泽大街229号山西省贸易大楼7层西端(030001) 13 广东金融 广东金融学会 广州市沿江西路137号南楼4楼(510120) 14 中国金融 中国人民银行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小红庙南街3号(100055) 15 上海金融 上海市金融学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路18号银都大厦802,809(200120) 16 投资研究 中国投资学会,中国建设银行行政研究所 北京市金融大街25号中国建设银行行政研究室(100032) 17 保险研究 中国保险学会 北京市西郊民巷22巷(100031) 18 上海保险 上海市保险学会 上海市九江路60号(200002) 19 证券市场导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14楼(518010)

农村金融研究是c刊《农村金融研究》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中国农村金融学会361期刊网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中文核心期刊。创刊于1980年。本刊设有封面文章、金融市场、经营探索、宏观经济、管理学苑、三农/经济、三农/金融、三农/社会等栏目。

中国农村金融属于【半月刊】,审稿周期在【1个月内】左右,具体周期以杂志社公布为准。扩展资料:中国农村金融简介《中国农村金融》(半月刊)创刊于1989年,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办。《中国农村金融》是农村金融刊物。宣传国家金融政策,反映农村信用合作改革的成就,交流经验,普及信用合作知识。

关于农村金融得论文题目

金融类毕业论文常用题目1. 金融不良资产价值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2. 我国农村经济增长中的农村金融抑制研究3. 发展中国家的金融自由化与中国金融开放4.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问题研究5. 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及防范研究6. 房地产金融风险管理及对策研究7. 我国金融衍生市场创建若干法律问题初探8. 现代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问题刍议9. 论我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立法完善10.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11.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研究12.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管理研究13. 金融危机后韩国银行业重组机制对中国的启示14. 金融自由化所必须的法律规则及其实施15. 我国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16. 制度、制度变迁与我国金融制度变迁研究17. 离岸金融法律监管问题研究18. 连接函数(Copula)理论及其在金融中的应用19.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研究20. 构建中国金融条件指数21. 中国金融发展水平:比较与分析22. 论国际金融衍生交易中的法律问题23. 金融投资风险评价BP神经网络模型研究及应用24. 现代金融危机的理论与实践25. 欧元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26. 试论金融债权资产的定价理论与实务27. 中国宏观金融风险的统计度量与分析28. 无线金融交易模型(WFTM)技术研究 29. 中国渐进改革中以租金为基础的政府金融支持行为30. 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问题的探讨31. 我国农村金融抑制问题研究32. 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33. 金融监管有效性研究34. 区域金融中心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35. 非正规金融在我国金融生态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36. 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及应用研究37. 西部地区县域金融发展问题38. 房地产金融风险的评价及防范对策研究39. 房地产市场泡沫及其金融风险研究40. 中国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与设想41. 金融开放条件下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42. 金融创新的扩散机理研究43. 关于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研究44. 基于行为金融理论下的市场有效性研究与证券价值分析45. 亚洲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外贸出口政策的协调性研究46. 我国农村金融生态问题研究47. 金融中介的发展与金融稳定问题研究48. 中外汽车金融比较研究49. 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解析及对江苏的实际考察50. 金融衍生工具在利率风险管理中的应用51. 沪港金融中心发展的比较研究52. 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与金融工具创新53. 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54. 中国资本项目开放与金融深化关系的实证分析55. 金融反腐败与金融安全56. 我国金融中介作用于经济增长的路径分析57. 中国金融领域反洗钱制度分析58. 金融服务业消费者的安全保障问题研究59. 基于资本市场的国防工业整合中的金融支撑研究60. 汽车金融中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61. “新经济”后美国财政货币政策及对金融市场的影响研究62. 和谐金融生态体系的构建及区域金融生态的改善63. 金融控股公司风险与监管研究64.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策略研究65. 我国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研究66. 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构建67. 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68. 我国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融资之路研究69. 中国汽车金融风险管理70. 金融危机与民主化71. 构建金融网格的若干技术研究72. 金融深化、资本深化与地方财政分权73. 金融创新环境中的银行审慎监管机制研究74. 重庆近代金融建筑研究75. 网络金融风险及其监管探析76. 金融中介理论和我国全能银行的发展77. 重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研究78. 非洲货币联盟的发展79. 关于建立我国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思考80. 金融衍生工具监管制度研究81. 我国金融制度变迁路径的不对称研究82. 我国的非正规金融83. 安徽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研究84. 银行国际化与金融发展关系的实证分析85. 基于VaR技术的中国金融市场风险管理及实证研究86. 世界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及我国之借鉴87.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品牌理论与实践探讨88. 山东省金融资源的配置和经济分析89. 我国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路径研究90. 农村金融资源的逆向配置与政策研究91.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商业化转型问题研究92. 山东省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理论与实证研究93. 金融创新视角下的金融管制研究94. 中国金融业务综合经营收益和风险模拟分析95. 电子金融的风险发生机理与防范策略研究96. 金融集团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97.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98. 我国商业银行房地产金融风险及其防范99. FDI与经济发展:金融市场的作用100. 国内金融控股公司业务协同与创新研究101. 新光证券交易系统的设计与实现102. 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践与完善103. 资产证券化的定价探讨和实证分析104. 资产证券化理论及我国的应用探索105. 从行为金融学的角度透析我国证券市场的效率106. 证券翻译理论与实践107.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运作模式及定价方法研究108.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定价方法及其在中国的应用分析109. 中国早期证券公司衰亡原因分析110. 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问题研究111. 证券服务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问题研究112. 对我国资产证券化法制环境的分析和立法构想113. 我国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114. 互联网对我国证券经纪业的影响115.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风格的经验分析116. 中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管理117. 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研究118. 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研究119. 证券市场中的会计事务所变更研究120. 中国证券市场最小报价单位调整的效应分析121. 证券公司网络改造技术研究122. 数据挖掘技术在证券领域的应用123. 上市公司证券法监管研究124. 证券欺诈犯罪若干问题研究125. 中美证券市场比较分析126. 资产证券化127.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研究128. 基于与证券投资基金比较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研究129. 我国证券公司竞争力研究130. 我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价值投资行为研究131. 中国证券市场投资风险与收益研究132.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在我国的应用研究133.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绩与规模关系的实证研究134. 我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绩评价实证研究135. 基于行为金融理论下的市场有效性研究与证券价值分析136. 我国证券市场股权结构的制度安排与改革137. 我国证券经纪业务研究138. 我国证券经纪人发展问题研究139. 构建和提升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探析140. 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问题研究141.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过程的风险控制研究142. 汽车金融中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143. 佣金自由化下的证券公司盈利模式分析144.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系统性与非系统性风险研究145. 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研究146.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研究与实证分析147.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价格波动性的实证研究148. 证券投资中股票选择理论分析与案例研究149.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及内部博弈研究150. 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管制的实证检验151. 我国证券信息内幕操纵与证券监管研究152.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绩评价实证研究153. 证券公司风险的法律监管154. 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法律制度研究155. 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与我国证券稽查执法模式比较156. 资产证券化—我国的立法模式选择157. 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制研究158. 资产证券化中特殊目的载体法律问题研究159. 一类部分信息下证券投资最优化问题160. 我国工商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研究161. 信贷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162. 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研究163. 证券交易所上市费的经济分析164. 中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与发展环境分析165.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信用风险分析166. 淄博市农村合作银行证券委托业务处理系统167.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障碍及对策研究168. 证券业网上交易系统设计与实现169. TT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策略研究170. 证券公司数据采集与数据可视化171. 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研究172. 利率期限结构的混沌模型及其在利率衍生证券定价中的应用173. 资产证券化财务效应研究174. 证券市场政府监管的适度性分析175. 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研究176. 证券管制的立法目标及其实现177. 中国证券市场审计失败问题研究178. 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有限理性行为研究179.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研究180. 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风险问题研究181. 抵押权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182. 我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市场营销分析183. 中国的A股上市公司是否成功地购买了审计意见184. 人寿保险证券化及其在化解我国寿险业利差损问题中的应用185. 证券市场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的思考186. 中国证券公司盈利模式转变研究187. 人民币升值对中国银行业、证券业及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188. 中国证券市场信用问题研究189.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体系研究190. 保险风险证券化研究191. QDⅡ制度与我国证券市场的渐进开放192. 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设计研究193. 我国证券监管法制现状及其完善194.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绩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195.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法律问题研究196. 资产证券化SPV法律问题研究197.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问题研究198.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研究199. 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法律问题研究200. 我国证券公司融资模式研究

学术堂整理了十个经济金融类的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选择:1、我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绩评价实证研究2、基于行为金融理论下的市场有效性研究与证券价值分析3、我国证券市场股权结构的制度安排与改革4、汽车金融中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5、金融中介理论和我国全能银行的发展6、重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研究7、关于建立我国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思考8、金融衍生工具监管制度研究9、我国商业银行房地产金融风险及其防范10、世界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及我国之借鉴

杨帅(2016)按照共享经济主体方面之间的差异来进行分类的,与此同时,杨帅还提出了包含消费及生产领域的可以实现对参与主体进行划分的框架。该框架是一个比较具体化的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企业-个人类型。这种类型指的是企业借助第三方网络平台或相关联的企业进行其闲置资源利用渠道的拓宽。其中,最为经典的案例就是首钢创客空间。第二,个人-企业类型,这种类型也被称为临时工代表性经济形式。简单来说就是那些拥有时间、资源、技能的个人借助网络平台中的相关众包平台,满足企业临时性的服务需求。在这一过程中,个人为企业提供服务并收取适当的报酬。通过这种方式,企业能够用较低的成本来解决其内部问题而且个人也能够在为企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得到相应的报酬。第三,个人-个人类型,在这种模式中交易的主体为个人。个人能够借助第三方网络平台来实现个人需求与共计之间的协调,该网络平台作为媒介其主要的作用就是为双方提供信息。比如:滴滴出行。通过该平台,双方的利益都能够得到满足,且经济效益也能够得到增加。最后一种是企业-企业类型,通过对互联网的合理应用,企业中的闲置资本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通过资源的充分利用,企业内部生产领域的结构性问题也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例如:阿里巴巴淘工厂。阿里巴巴淘工厂将线下供给能力与线上市场需求之间进行了结合,以此来带动其供给与需求之间的最优配置,进而提升其企业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吴晓隽和杨天波(2015)的观点中,共享经济是能够在IT软硬件生产、无线网络、信息终端以及新型消费及生产模式的构建过程中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共享经济的影响范围不仅局限于互联网及相关产业中,还包括对于企业经营管理、消费模式、生产模式的影响。郑志来(2016)在对共享经济这一问题进行研究的过程中,首先对供给侧改革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随后,郑志来表示,共享经济能够有效的改善经济失衡的状况并能够成为供给侧机构性变革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补充部分。共享经济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间是存在着一定的联系的,且共享经济是一种实现经济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二、共享经济相关理论(一)共享经济的概念最早提出共享经济这一概念的学者是马科斯·费尔逊和琼·斯潘思,在其代表作《社区结构和协同消费:常规活动的方法 》中有对这一概念的详细解释。近几年,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共享经济这一概念逐渐被人们所了解。当下,我国对于共享经济的定义为: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等一系列相关的科学技术,对海量的、分散的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整合并能够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共享经济的主要特征为使用权限,是一种合作经济。共享经济的目的就是为了进行交易成本的压缩,进而带来经济效益的提升。共享经济的主要作用包括以下两点:首先,共享平台的性质是中间媒介,能够带动双方交易成本的降低。与此同时,借助这一共享平台双方能够得到更多的资源和信息,并且其监督成本较低。其次,在共享平中,原本不能够加入到大交易环节中的物品也能够进行交易。这就使交易的范围得到了扩大,且资源的利用效率得到了提升。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产生了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基于 O2O 的共享经济。这种经济活动其实在很久之前就已经产生了,不过都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近几年,基于O2O的共享经济逐渐被人们所了解、重视并且不断的发展起来。这种新型经济形态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传统的交易区域、空间被打破,市场规模得到了扩张。在这种形势下,每个人都是需求者和供给者。在新型经济形态中,物品的使用权、所有权之间处于分离的状态,且相关的交易内容也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与此同时,人们在获取物品的过程中其目的也发生了改变。人们的关注点转移到了物品的实际使用权利上,这就使得物品的使用效率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对于消费者来说,用更加低廉的价格就能够租用到你需要使用的物品,这种方式既能够满足消费者使用物品的需求还能够减少消费者的支出。而且,限制资源在这一过程中也能够得到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二)共享经济的特点1、价值增值价值增值过程属于西方经济学领域,其被定义为是劳动力价值的补偿,而其在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下,其又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与和内涵,因为共享经济对于价值进行了全新的定义,即只有在有需求的人手里,物品才能体现其价值,因而这一价值增值过程就成为了将闲置的物品转移到对其存在需求的人手里的过程。卖家通过售卖闲置的物品,在清理自己的生活空间的同时还可以回收到相当于物品原价格中的一定资金的回报,而限于经济原因而无法入手想要商品的买家也可以经由购买这些出售的闲置商品来满足自身的强烈渴望。2、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对于闲置资源的充分利用也是共享经济特点中的一种,其能够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甚至保护环境。正是由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科技的飞速进步使得一部分人在追求最新科技的同时对于其拥有的尚且完好的高科技产品进行不断的淘汰,这正是由于城市生活集约化的进一步发展和居民个人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伴随在社会产能过剩的背景下个人对于产品拥有的越来越少的可使用空间所导致的。而那些所淘汰下来的产品又会对个人的生活空间产生占据,由此甚至还需要个人来负担养护和维修的开销,同时产品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违背了绿色发展的理念。其实在社会生活中,共享经济无处不在,例如在交通领域,其传统的公交飞机地铁火车就能够极大的的便利许多乘客的交通出行,它就属于一种共享经济。而新开发出来的滴滴打车也对众多用户的出行起到了很大的便利。将使用交通产品的时间段错开以实现对于车辆的使用率的显著提升,这在降低物品闲置时间,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的同时还能实现对于在自身生活成本上的降低,符合绿色发展的理念3、网络易访性随着互联网那个大时代的到来,人们可以更加方便的经由网络来实现自身的生活方式上的便捷化,这点也体现在了共享经济中的闲置物品交易上,买家和卖家双方都能够在网上实现顺畅的交流,这也使得卖家更容易对用户的需求实现掌握,互联网所提供的强大的图文功能可以让买家更好的了解卖家的产品,也更便于卖家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更好的展示以吸引客客户。O2O网站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网络销售方式,正适合闲置物品的买卖,其提供的功能可以降低卖家进行宣传推广的成本,而对于卖家来说也是省去了去线下进行了解的精力,使其通过网络就能实现对产品的全方位了解,因而共享商业模式的实现离不开网络的易访性,正是其为买家与卖家之间提供了便利且成熟的用以双方交流的平台来实现了对于共享商业的促进作用。4、社群共享社群共享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寻找的具有相同消费需求的群体,为了节省一定的消费费用而采用团购或拼团的方式进行消费。例如拼多多和美团就是针对具有相同购物需求的的消费者群体而建立的;58同城、安客居是将有共同的居住需求的人们聚在一起;51job以及智联招聘则是构建了一个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之间的沟通交流搭建了桥梁;天猫、淘宝以及聚美优品则是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主要对自己的强项进行经营。通过众多的APP我们可以看出,社群共享产生了一种新的消费模式。5、所有权需求下降在以前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只有拥有了该商品的所有权才能心安理得地使用。不过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大提高,对产品的消费观念也发生转变,人们在进行商品购买时更突出获得商品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商品只有对自己有用才具有价值。在这种消费观念下,共享经济应运而生。一辆共享单车可以在一天内满足十几个人的出行需求,一份学术资料可以供几百位学者学习借鉴,如何在最小的代价下最大程度上满足市场需求,是在共享经济发展模式下需要思考的主要问题。共享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更多人的消费需求,并且被更多的人认可和接受。三、我国共享经济存在的问题分析(一)现有法律法规无法适应共享经济的发展由于我国的法律条文大部分是在上世纪制定的,所以在我国当下实行的法律体系中,对于新出现的共享经济并没有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且共享经济依托于互联网的发展而发展,并且在多个领域均有涉及,所以没有一个行业的法律能够直接套用到共享经济的发展之中,对于共享经济从业人员的待遇问题、电商平台的税收问题等层出不穷的新问题都有待解决。一些陈旧的法律条文并不能适应当下经济发展的需要,如果从旧时代的法律角度来看新时代的经济发展,共享经济中有许多创新企业都涉嫌违规或在濒临违规的边界,部分法律并不能对共享经济的发展起到相应的监管,反而具有一定的阻碍作用。共享经济的准入门槛较低,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并且在对共享经济的发展中缺少有效的市场监管,消费者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我国要不断完善关于共享经济的法律体系,建立相关的监管部门保障行业稳定发展,并通过相应的激励机制促进创新企业的发展,使共享经济能为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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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的论文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历史任务。如何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实现防范化解风险、支农和自身发展的共赢是个现实的课题,需要各有关方面认真地研究。 二、新农村建设给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化解带来的挑战 (一)支农优惠政策可能增加农村信用社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由于某些制度性的或其他的变化,而引发的私人部门改变行为,或者有意去冒更大的风险以谋取厚利;或者虽无意冒险但却疏于防范,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更大。为提高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国家将陆续出台许多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优惠政策措施可能使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压力减少,疏于风险防范化解。同时,一些支农信贷政策可能成为某些农村信用社冒险放贷的借口。 (二)农村巨大资金需求可能诱发过度信贷风险。金融机构所具有过度信贷的内在冲动,是造成金融体系内在脆弱性或内在不稳定的核心原因。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村信用社过度信贷主要来自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总量巨大。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为5万亿元左右。按照过去农村投入资金中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的经验比例,即使考虑到公共财政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投入的情况,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中的大部分仍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而农村信用社目前和将来一定时期内仍是支农信贷的主渠道。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目前是我国金融机构中的弱势群体,自身治理结构不完善。在农村经济出现繁荣景象的诱导和有关部门不当引导、干预下,农村信用社可能放松贷款条件,满负荷或超负荷扩张信贷规模。 (三)多因素积聚加剧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除上述过度信贷因素外,还存在以下三个因素造成信用社流动性风险上升:1、分流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的渠道增多。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这些新成立的机构和组织将直接分流农村信用社资金。2、农民边际长期储蓄倾向降低。随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农村社会救助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农民养老、看病和供子女上学等大项支出中由公共支出承担的部分逐渐增加,农民边际长期储蓄倾向减弱。3、农村信用社资金变动季节性特征减弱。以前农民年度性收入和支出主要围绕种植业变动,农村信用社存款增减和贷款收放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使农民收入和支出渠道呈现多元化趋势,种植业收入在农民总收入中比重下降。农村信用社资金变动季节性特征减弱,资金头寸匡算和调配比以前复杂。 三、抓住机遇 应对挑战的对策 (一)以外部治理促进内部治理完善。 农村信用社完整的治理结构包括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结构,外部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有助于促进内部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的完善。经过近几年的改革探索,农村信用社普遍建立了股东大会-理事会-主任-监事会的内部治理框架。相对于内部治理,外部治理发育不全。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日益增多,农民的参与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增强,为培育农村信用社的外部治理结构提供了契机。建议:1、吸收农村信用社存款人和贷款客户等利益相关者进入信用社的“三会”,遏制内部人的道德风险。2、开拓农村信用社的“经理人”市场。信用社高管人员面向社会选拔,培育竞争性经理人市场,减少代理问题的发生。3、加大市场退出监管的力度。对于存在严重清偿性风险的农村信用社及时进行接管、重组、关闭或解散,严厉追究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市场的惩戒作用。 (二)以支农合力化解过度信贷压力。1、围绕增强支农功能加快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步伐。农业银行要按产权股份化方向加快改革步伐,加大对农村资金的市场化支持力度;农业发展银行要按功能扩大化方向进行改革,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增强支农服务功能;邮政储蓄机构要按照机构企业化方向进行改革,开展抵、质押贷款业务,建立完善邮储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设有网点的,也应将一定比例的资金投放到农村。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积极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尽快改变目前主要靠农村信用社一农支“三农”的局面。2、统筹规划,合理调配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金融在支持“三农”中的分工,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农村信用社资金运用应坚定立足于“小额、短期、低风险”。大额、长期资金需求由财政性资金或政策性银行提供。3、明文规范农村信用社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资金运用,防止内部人以支持新农村建设为名滥贷寻租。 (三)以增量激活存量。目前农村信用社普遍资产质量不高,资产负债比例居高不下,农村信用社可用支农资金余地较小。同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借款人已经占农户的一定比例,如果按照现行的贷款管理办法,这些借款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得不到新的信贷支持。因此,以新增贷款增量激活不良贷款存量是实现支农和化解信贷风险的理想渠道。思路有二:一是保全旧贷增加新贷。允许农村信用社在以农民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房地产权做抵押等方式把以前不良贷款中的信用贷款变成抵、质押贷款的前提下,增加对原借款人的贷款。二是还二贷一。不良贷款借款人如在信用社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内归还一定金额的贷款,即使借款人在信用社贷款仍有余额,信用社可按照还二贷一的原则增加新贷款。上述两种方式并没有增加信用社的信贷风险。 (四)以系统性风险防范遏制单体风险蔓延。1、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构筑农村信用社安全放火墙,增强公众信心。2、建立金融机构伙伴风险的缓冲机制。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金融机构城乡一体化趋势不可阻挡。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阻滞城乡金融机构伙伴风险的传播有利于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安全稳健运行。思路之一如:其他金融机构从农村信用社划入大额款项,划入方金融机构应提前一定时间预约通知信用社。3、拓宽农村信用社的筹资渠道。畅通农村信用社从银行同业资金市场筹资渠道,拓宽信用社应急筹资渠道;允许农村信用社采取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长期资金,增强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的稳定性。4、在确保不会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前提下适时引爆已经出现清偿性危机的单体信用社风险,缓释风险能量,防止风险集中爆发。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1 浅议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在改进货币资源的配置、服务农业和农村建设,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金融的核心作用能够得到更为有效的发挥与更加高效的运行,切实防范与控制金融领域的风险,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法律监管制度显得极为迫切。因为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设计依然具有相当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以及行政干预色彩,因为也就导致了金融抑制。目前的改革也仅仅是在机制上进行了一些局部上的调整,但是并没有对制度体系以及核心内容实施全面而深入的变革,导致形式上的制度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产生诸多问题。实施正确而合理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能够有效地防范金融组织的风险,而且还能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更是确保我国农村经济快速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1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1)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不够齐全,显得系统性不够强。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立法主要包括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其中都对金融监管进行了规定。但是以上立法中往往具有大量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却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条款,同时,监管的内容过于简单,大大落后于我国金融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且随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随之而得到持续发展,对于一部分新型金融业务与金融产品尚缺少一定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对农村地区的民间融资没有采用法制化的方式加以引导,对于高利贷仅仅按照传统社会上的公德意识来加以制约,而且就如今的金融监管法制总体结构来观察,规章的比例太大,实施就缺少足够的权威性。同时,在构成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之中的各项规范性法规之中部门规章所占比例太大一旦实施起来就缺少权威性。 (2)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操作性不够强。在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中,对于市场准入、市场督查、市场退出等均有所覆盖,但是更多的则是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因而可操作性不大。 (二)缺乏公平竞争的农村金融监管工作理念 制度不但要富有效率地合理安排权利资源,而且还应当更加公平地安排权利资源,从而实现各类金融市场主体权利实施平等性保护。缺少公平正义目标的金融市场并非是现代金融市场,而脱离开正义理念的金融监管法制并非是现代法制所倡导的制度性安排。如今的农村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体现出对于民间资本以及非公行的漠视与不公。笔者觉得,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均为社会资本中不一样的形式,而是应当分别享有相同的国民待遇。农村民间借贷监管机制应当积极促进而且体现出民间借贷监管机制之形成与发展,而不是为保护少数市场主体所具有的特殊利益。 (三)忽略甚至漠视农村地区群众的金融权利 在相当长的时间中,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把金融问题看作是经济发展层面上的问题,也就是看作是资源配置方面的问题,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对于民生保障这类问题的考虑不够周到,甚至会为了金融之稳定而选择牺牲公民自由融资之权利。尽管我国政府己有充分认识并且采用小额贷款的方式,允许设置村镇银行与借贷公司等形势尽可能多地增加农村资金之供给,但是这些基本上均为具体手段层面上之改革,整个农村金融监管机制在基本的理念上尚未产生根本性转变。因为农村金融市场在监管法律体系上具有局限性所以也就产生了农村地区金融资源在总量上的不足,当前,我国金融资源在分布上具有显着的地域上的不平衡性,诸多农村资本外流,从而极大地削弱了我国农村金融在供给上的能力,同时也造成了弱势农村群众在金融资源上获得之不足,尤其是对农村小微企业以及农户的金融供给上有所不足。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限制了农村金融市场取得新的发展,造成了我国农村地区尚未真正形成能有针对性地面对不同客户和不同需求层次,能够提供显着差异性金融服务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以至于造成了我国农村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的种类相待单调,难以满足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对于金融服务具有多样化与多层次之需求,进而造成农民群众无法分享到金融改革之成果。 2进一步健全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策略 (一)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现代金融属于法治金融,而政府的权力对于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主要是运用金融监管法制调整与规范加以实现的。健全而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监管机构实施依法监管的重要前提,集中了监管绩效和金融监管立法之健全完善与否、质量优劣等具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为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实现更为健康的发展。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应当积极顺应农村金融市场所出现的新变化,及时而有效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具体来说,在今后的一段时间,我国应当积极强化农村地区的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建这一基础,积极顺应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进程之中的趋势性要求,从而健全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l)要及时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制体系,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具体实施细则,从而强化可操作性,并且对有关法律制度加以清理,尤其是对不适应条款加以废除或者进行修订。 (2)要依据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具体发展状况、监管情况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之趋势,形成合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而弥补我国在农村金融监管立法领域之中的空白。 (3)要积极顺应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之趋势,以保障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安全以及促进农村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基础,制定出能够兼顾实效性、操作性与相应前瞻性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进而实现对农村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维护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 (二)着力凸显公平保护的法律工作理念 金融监管是依据经济发展之所需而诞生的,其主要目标是推动经济的发展,而且金融业安全并非是金融监管之重要目标,也不是金融业目前存在与发展之最终目标。从这一视角来看,农村金融监管的最终目标应以全面满足农村金融业的繁荣发展为目标,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更为稳定的发展,提升社会福利。因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相对来说较为特殊,而农村金融并不完全属于商业金融之范畴,农村现代金融机制应以促进我国农村居民更加公平地获得发展良机与结果为其主要目的。 (三)保障公民金融权利的实现 生存权与发展权是人权中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与保障我国公民的存在权与发展权,这是所有法律一定要加以坚持的基本价值取向。金融之本质在于为民众的生产与生活提供资金领域的融通,切实保障民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主体和利益变得愈来愈多元化,大量公民进入到市场中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类活动,因为资金也就成为人们开展生产经营的重要条件,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融资实质上己成为公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融资权成为公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在当前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显着不均衡与不合理的条件,各中小企业以及农户得到融资显得相当困难,农户与农村工商业者在资金的需求上从未得到满足,而民间借贷也就具备了更加突出的能够解决民生问题之功能。就这一意义而言,监管制度能够严格地限制甚至几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之存在,全面惩罚私自放贷人员。所以,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之本质是为各位公民的融资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而不是简单地排斥或者压制资金上的流动。 (四)强化监管制度施行金融创新 我国农村金融监管对于金融创新作用主要表现为: (1)金融监管机制之制定应当具备前瞻性。金融监管方面的政策措施应当适应于我国金融业今后的发展与变化的趋势。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在制定金融机构稳定性指标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今后金融市场的创新问题与金融机构资产变化问题等。同时,要通过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预警体系,强化对金融体系所施行的社会性监测,从而确保农村金融体系得到稳健地运行。 (2)大力鼓励农村金融创新。金融监管所造成的影响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尽可能地发挥出其所具有积极性,也就是鼓励实施金融创新,与此同时还应当尽可能地抑制其不利的一面,也就是要控制消极的金融创新。唯有如此,才能运用金融监管让金融创新成为促进金融改革的生力军。 (3)改进农村金融监管的模式。因为金融监管部门对于金融创新弊端所作出的反应通常比较慢,而金融行业协会的反应则相当灵敏,所以,对于金融创新所实行的监管需要更加多地依赖于实施内部监管,从而适时地调整金融监管,进而适应金融创新取得新的发展。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作为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受到城乡二元金融结构造成的影响,我国农村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如今正面临着愈加复杂的形势。如今,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承担着维护我国整体金融形势稳定的重要任务,而且还将履行切实解决我国农村金融资源赓乏这一重大挑战,这就需要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监管法制建设工作,切实保障我国农村金融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2 浅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及对策 互联网金融服务相比传统金融服务模式而言,有低成木、便捷、省时等优点,第三方支付作为以实际电子商务交易为依托,利用网络支付的金融服务形式,在我国获得了较人成功,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额度、规模在逐年递增,而且服务的层次也在不断得以拓展,如企业的市场资金管理均已成为第三方支付涉及的服务领域。木文将剖析第三方支付的运作模式,基于反洗钱风险的防控目标来探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立一套完善的第三方支付洗钱风险防控体系,促进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健康发展。 一、第三方支付相关理论概述 (一)第三方支付定义 第三方支付依附于交易商业行为的交易而存在,开展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独立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参与两方之间信任度较低的商业机构或者个人之间的交易服务,在实际运营上,购方付款后相关款项首先“寄存”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供货方发货,而后在购方收到货物且无任何纠纷异议的情况下以通知方式将货款支付到供货方账户。第三方支付多依附于电子商务活动,以合作银行信用为依托,在一定程度上不存在信用问题。 (二)我国第三方支付服务发展现状 在我国,第三方支付包括包含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卡和票据跨行清算及几种代收代付服务方式,另外,第三方支付还存在于一些产品销量较人、信誉较好的企业,主要以预付卡业务的形式存在,通过系统终端处理第三方支付服务交易。在盈利模式上,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润源主要来白手续费和客户备付金,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手续费与传统商业银行之间制定分利标准。而随着第三方支付市场竞争的激烈,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为提高市场份额,甚至处在亏损经营状态,而我国又进一步限制第三方支付企业动用客户备付金开展其他商业活动,在这样的状态下,第三方支付企业积极探索扩展利润源的经营模式,但就当下而言,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的竞争还处在价格竞争、服务质量、增值服务费等方面的竞争,第三方支付企业在业务运作过程中还未形成明确且稳定的新利润源。 二、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洗钱风险分析 (一)网络支付的隐秘性造成的监管难度 诚然,互联网的兴起为支付服务带来了巨人的便利,且使交易双方的信任度得以上升,但是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资金转移与直接汇款的支付方式相比,在交易的过程中,第三方支付机构还未建立完善的客户身份审核机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直接进行匿名交易是较为容易的,这就很容易越过银行系统的身份审核监管体系,难以追溯交易资金的来源,给洗钱行为敞开了缝隙,在洗钱案件的查证过程中,一些虚拟物品的交易很难实现准确求证,交易过程较为隐秘,一些犯罪分子可以将赌博、贩毒等非法资金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洗自”。 (二)交易记录的不完整导致查证困难 在第三方支付交易运作的过程中,出于客户信息安全的考虑,一般通过网络密钥对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保护。但是在对洗钱案例的监控和查证过程中,多采用跟踪交易记录的方式来进行,但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用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护机制增加了案件查证难度。其次,通过网络交易,交易平台难以完全掌控交易的地点、时间等信息,使得交易记录信息有限,增加了在第三方支付领域开展反洗钱案件查处的难度。 (三)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市场呈现迅猛发展态势,但是基于反洗钱为目的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针对性立法的缺失,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出现的洗钱犯罪行为在法律责任追究上难度较人,法律法规的滞后是第三方支付市场反洗钱监控与查处难度人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反洗钱的专门性法律,但是此法与我国刑法中均未涵盖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的相关监管内容。 三、建议 (一)基于反洗钱为目的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监管 首先是源头管理,抬高第三方支付企业市场准入门槛,金融监管机构要在牌照发放环节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审查,包括对信息系统建设、客户信息审核软硬件等方面的审查要严格开展,严格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查,从而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减小反洗钱案例查处的难度。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白身对客户身份信息、资信状况、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审核和信息收集能力,从而有效配合相关机构对反洗钱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各交易主体也应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做好客户信息的收集工作,各方要合作建立一个有反洗钱监管机构参与审阅的信息系统,保障反洗钱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从而在案件发生时能够收集完善的证据。第三方支付企业应不断完善反洗钱检测系统,加强技术能力,提高平台对交易信息的完整性。 (二)加强反洗钱技术队伍建设 不仅要在反洗钱监管部门建立一支具有专业信息管理知识的人才队伍,还需要第三方企业能够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对反洗钱犯罪行为的敏感性,并拥有健全的支付业务知识和反洗钱技术知识,能够有能力及甲-发觉可疑交易信息,形成对洗钱行为的有效监督管理。 (三)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备付金监管力度 第三方支付行为主要依托银行进行资金转移来完成支付行为,商业银行是备付金的实际管理者,故此,商业银行应该完善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管理制度,对备付金进行实时监测,利用白身的信息优势,对备付金账户各种交易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将违规操作反馈至金融监管机构,形成对交易风险的及时预警。 猜你喜欢: 1. 本科金融毕业论文范文精选 2. 金融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金融研究毕业论文范文 4. 金融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5. 金融毕业论文免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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