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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道德自律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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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道德自律论文题目

一篇5000字大学生网络道德论文,这里也打不下呀,建议你自己上知乎查找。

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信息交流平台,已成为网民学习新知识、接受新思想、传播新信息的重要渠道,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种新的技术手段。由于网络社会是一个可以产生异化的地方。因此,更要特别强调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营造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什么是网络道德所谓网络道德,是指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评价人们的上网行为,调节网络时空中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网络道德是时代的产物,与信息网络相适应,人类面临新的道德要求和选择,于是网络道德应运而生。网络道德是人与人、人与人群关系的行为法则,它是一定社会背景下人们的行为规范,赋予人们在动机或行为上的是非善恶判断标准。网络道德作为一种实践精神,是人们对网络持有的意识态度、网上行为规范、评价选择等构成的价值体系,是一种用来正确处理、调节网络社会关系和秩序的准则。网络道德的目的是按照善的法则创造性地完善社会关系和自身,其社会需要除了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之外,还有提升和发展自己内在精神的需要。网络的虚拟与真实性特点匿名性是网络数字化环境特征的外在表现。在这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已不是面对面的直接交往,没有了现实社会直接交往所具有的互相监督和道德约束,这样就使一些人在网上随心所欲,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任何事。这样,就出现了一个误区,许多人认为网络是虚拟的,不是现实的,从而把网络看成是一个不需要任何约束的公共场所。这种认识是极端错误的,也是十分危险的。首先,网络和现实应该是一致的。网络仅仅是一种信息化的联络工具,网络交往是现实社会的人借助互联网工具发生的行为和交往。虽然从技术的角度看,网络行为是数据的传递交换,但是每一个虚拟角色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真实的行为主体。网络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是现实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网络虽然给了个人极大的空间和自由度,但不可以随心所欲,也决不意味着网上个人与他人毫无关系。其次,网络与现实是互动的。因为现实与网络是相互作用关系,网上不道德问题不仅影响网络空间,而且会直接影响到现实社会。现实中的一些不道德问题会反映到网络上并会被放大,网络空间的不道德现象反过来会对现实社会产生严重影响。如果网络空间允许存在与现实社会道德规范冲突的道德,最终会危及社会现有道德体系的维系。再次,网络的发展趋势是真实。一个有道德的人,就能够做到自律,他在互联网上的行为必定是自尊自重自爱的。为了增强社会责任感,一些专家提出实行实名制,《大众摄影》杂志社在组织的网上摄影比赛活动中,要求参赛者先注册,填写真实信息,作品在网上交流时用网名,获奖后在杂志上发表时使用实名。这样虚实结合,通过技术控制,既便于网友在网上交流,又保证网友个人真实信息不失密,深受网友欢迎。网络道德的提高,归根到底需要网民素质的提高。网络的道德特点,是依靠网络主体理性、信念和内心自觉来自律。因此,我要树立网络真实的公共空间意识,从而逐步建立网民的社会责任感。网络道德主要靠自律网络道德是传统道德规范在互联网环境中的一种特殊表现方式。一切网络行为必须服从于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要求当个人参与网络活动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尤其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上网的道德底线是“于己无害、于人无损”。网民要加强自律。与传统道德比较,网络道德的一个突出特点或发展趋势,在于从道德他律到道德自律的明显变化。网络社会中的道德不像传统道德那样,主要依靠舆论来规范个体行为,而是靠网民以“慎独”为特征的道德自律。因此,网民要自我约束自己的网上行为,在网上只发布对社会有用和有益的信息,不做有损于网络道德的事。网络行业要加强自律。网络行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先进技术手段将不健康的内容拒之门外和及时清除出网。网络把关人要恪守“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遏制虚假、色情和垃圾信息在网络中的传播流通,使信息传播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要逐步加大网络管制和监督力度。网络道德构建,需要一个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在网络中发布信息具有很大的自由度和随意性,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对上网的各种信息缺乏必要的过滤、质量控制与管理机制。网络管制最有效的方式是法治,只有网络立法,才能使网络空间主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遵守法律规则,恪守网络规定,并通过法律约束其道德规范,做到网络空间违法必究,确保网络世界的健康发展。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它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网络在给大学生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造成了一些负面效应,并且严重地冲击着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关键词:网络文化;大学生;负面影响;对策 网络时代所构建的新的生存方式和生 摘要: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它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网络在给大学生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造成了一些负面效应,并且严重地冲击着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关键词:网络文化;大学生;负面影响;对策网络时代所构建的新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观念、价值取向、道德判断、文化理念等诸多方面。网络文化的兴起与发展,正加速改变着大学生的思想状态,影响着他们的认知、情感和行为。网络文化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对网络时代大学生行为的教育和管理提出几点建议,以期达到正确引导的目的,从而使大学生能够健康成长。一、网络文化对大学生的负面影响网络是一个开放的世界,网上的信息良莠不齐,特别是在目前网络立法监督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网上反动、色情的信息随处可见。大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如果不能给他们提供一个健康积极安全的网络环境,就会很容易导致他们缺乏是非辨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选择能力,进而使得他们难以抵御网上的各种不良信息的侵蚀,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不良影响,网络的不文明现象,甚至网络犯罪也就显现出来了。一是网络的多元化,使得各种思想、各种价值观都出现在网络之中网络能够超地域无障碍的交流,它既是信息的集散地,又是信息的垃圾场,各种合法信息与非法信息、有益信息与垃圾信息都混杂其中,从而产生网络“信息污染”现象。在多种观念相互激荡、多种意识形态相互影响、多种文化相互融合的网络时代,大学生网民的思想观念面临着西方意识形态的全面渗透和前所未有的冲击。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基本掌握着网络信息的关键技术,网络正在成为灌输西方价值观的一个基本工具。我国作为技术上的“后起国”,在网络信息中,维护教育主权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防止敌对势力对我进行“西化”、“分化”的图谋,其任务是十分紧迫和艰巨的。[1]网络中的垃圾文化的传播会导致大学生价值冲突,使其价值取向多元化,进而大学生的道德意识逐渐弱化。二是网络的开放性,易忽视现实的规则约束网络是一个失去了某些强制“他律”因素的自由空间,是一个虚拟社会,在网络环境中缺少社会舆论的监督和现实的规范约束,使“他律”作用下降,容易诱发道德行为的失控。网络世界里没有相同于现实世界的规则约束,它的开放性容易使他们忽视现实生活中的社会规范和道德约束力,违规行为便频频出现了。很多的网络不文明现象在不断增多,有个别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性差,在网上匿名肆意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攻击侮辱他人人格,给他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对他人声誉造成不良的影响。网络黑客行为不仅对网络信息和网络安全构成巨大威胁,而且还严重干扰了网络社会的正常秩序,甚至危害到现实社会。三是网络的虚拟性,影响了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网络引发了大学生的虚拟社会交往行为。网络的虚拟性使得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更愿意选择与网友交往,但是大学生在虚拟世界扩大社会交往范围的同时,在现实世界里又缩小了交往的范围。他们整天坐在电脑前,漫游在网上世界里,与真实社会慢慢脱离,变得日益孤僻,加深了与同学,老师和亲友间的感情隔阂。[2]从而使得他们极力回避现实的人际关系,变得与现实社会相隔离,不利于培养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导致自主创造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的逐渐削弱;不少大学生沉溺于虚拟世界、与符号化的对象交往而不能自拔,以致孤独感、抑郁感增强,形成自我封闭的心理,导致心理扭曲,不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应对网络文化负面影响的措施当代大学生是时代的弄潮儿,是祖国未来的承载者,作为网络影响最普遍的一个群体,越来越扮演着网络文化先锋的角色。网络文化对大学生思想的影响是多层次、多角度和多方面的。我们必须直面挑战、积极应对、主动介入,采取有效对策控制网络文化对大学生的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第一,加强网络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建设要加强网络立法,迅速提高司法人员在计算机网络管理与执法方面的能力。到目前为止,我国已颁布的有关网络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实施细则》、《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我国有关部门还应该注意借鉴国外网络道德规范建设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制定出更具科学性、操作性的网络道德规范要求,以便使高校开展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有章可依,能正确地引导大学生的网络行为。第二,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要针对大学生网络道德的现状,要施行以辨识为主、辨识与灌输相统一的道德教育方法。[3]把管理和教育结合起来,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使大学生的网络自由与自律、责任与道义相互统一。加强伦理道德教育、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教育,树立和宣传良好的网络道德榜样,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道德情感。使他们能够提高分析辨别能力和“免疫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地防止和抵制网络不良因素的影响。第三,加强“慎独”教育,培养自律精神网络社会所要求的道德,是一种以“慎独”为特征的自律性的道德。它强调在个人独处之际,没有任何的外在监督和控制,也能遵从道德规范,恪守道德准则。马克思曾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 [4]充分体现出道德自律的重要性。由于网络行为的隐蔽性特征,它对人们的自律性有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人们具有更高的道德境界。网络空间又是一个自由、开放的空间,大学生畅游在丰富多彩而又复杂的网络文化中,更需要大学生自觉强化自律精神和责任意识,自觉主动地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因此,自主、自律性的道德规范教育就显得更为重要了。第四,加强自我修养教育自我修养是道德内化为良心和品质的内在要素。网络信息的开放、快捷、隐秘、广泛、虚拟等特征,使网络信息污染成为不可避免的一个严重问题。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要确立自己远大的人生目标,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健全人格,提高个人的交际能力,矫正不良的上网习惯。从自身的层面来说,大学生要加强自我修养教育,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应培养自己的意志品质,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保持健康的情绪,从而增强抵御网络环境负面影响的能力。参考文献[1] 何志峰.网络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与对策[J].中国成人教育,2007,(9).[2] 董耘.网络对大学生行为的影响及其对策探究[J].教育与职业,2006,(18).[3] 陈德敏.大学生网络道德问题初探[J].中国成人教育,2007,(4).[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弄死那些愤青 就ok了

关于网络道德自律的论文题目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它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网络在给大学生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造成了一些负面效应,并且严重地冲击着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关键词:网络文化;大学生;负面影响;对策 网络时代所构建的新的生存方式和生 摘要: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它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网络在给大学生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造成了一些负面效应,并且严重地冲击着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关键词:网络文化;大学生;负面影响;对策网络时代所构建的新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观念、价值取向、道德判断、文化理念等诸多方面。网络文化的兴起与发展,正加速改变着大学生的思想状态,影响着他们的认知、情感和行为。网络文化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对网络时代大学生行为的教育和管理提出几点建议,以期达到正确引导的目的,从而使大学生能够健康成长。一、网络文化对大学生的负面影响网络是一个开放的世界,网上的信息良莠不齐,特别是在目前网络立法监督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网上反动、色情的信息随处可见。大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如果不能给他们提供一个健康积极安全的网络环境,就会很容易导致他们缺乏是非辨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选择能力,进而使得他们难以抵御网上的各种不良信息的侵蚀,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不良影响,网络的不文明现象,甚至网络犯罪也就显现出来了。一是网络的多元化,使得各种思想、各种价值观都出现在网络之中网络能够超地域无障碍的交流,它既是信息的集散地,又是信息的垃圾场,各种合法信息与非法信息、有益信息与垃圾信息都混杂其中,从而产生网络“信息污染”现象。在多种观念相互激荡、多种意识形态相互影响、多种文化相互融合的网络时代,大学生网民的思想观念面临着西方意识形态的全面渗透和前所未有的冲击。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基本掌握着网络信息的关键技术,网络正在成为灌输西方价值观的一个基本工具。我国作为技术上的“后起国”,在网络信息中,维护教育主权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防止敌对势力对我进行“西化”、“分化”的图谋,其任务是十分紧迫和艰巨的。[1]网络中的垃圾文化的传播会导致大学生价值冲突,使其价值取向多元化,进而大学生的道德意识逐渐弱化。二是网络的开放性,易忽视现实的规则约束网络是一个失去了某些强制“他律”因素的自由空间,是一个虚拟社会,在网络环境中缺少社会舆论的监督和现实的规范约束,使“他律”作用下降,容易诱发道德行为的失控。网络世界里没有相同于现实世界的规则约束,它的开放性容易使他们忽视现实生活中的社会规范和道德约束力,违规行为便频频出现了。很多的网络不文明现象在不断增多,有个别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性差,在网上匿名肆意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攻击侮辱他人人格,给他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对他人声誉造成不良的影响。网络黑客行为不仅对网络信息和网络安全构成巨大威胁,而且还严重干扰了网络社会的正常秩序,甚至危害到现实社会。三是网络的虚拟性,影响了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网络引发了大学生的虚拟社会交往行为。网络的虚拟性使得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更愿意选择与网友交往,但是大学生在虚拟世界扩大社会交往范围的同时,在现实世界里又缩小了交往的范围。他们整天坐在电脑前,漫游在网上世界里,与真实社会慢慢脱离,变得日益孤僻,加深了与同学,老师和亲友间的感情隔阂。[2]从而使得他们极力回避现实的人际关系,变得与现实社会相隔离,不利于培养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导致自主创造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的逐渐削弱;不少大学生沉溺于虚拟世界、与符号化的对象交往而不能自拔,以致孤独感、抑郁感增强,形成自我封闭的心理,导致心理扭曲,不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应对网络文化负面影响的措施当代大学生是时代的弄潮儿,是祖国未来的承载者,作为网络影响最普遍的一个群体,越来越扮演着网络文化先锋的角色。网络文化对大学生思想的影响是多层次、多角度和多方面的。我们必须直面挑战、积极应对、主动介入,采取有效对策控制网络文化对大学生的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第一,加强网络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建设要加强网络立法,迅速提高司法人员在计算机网络管理与执法方面的能力。到目前为止,我国已颁布的有关网络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实施细则》、《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我国有关部门还应该注意借鉴国外网络道德规范建设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制定出更具科学性、操作性的网络道德规范要求,以便使高校开展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有章可依,能正确地引导大学生的网络行为。第二,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要针对大学生网络道德的现状,要施行以辨识为主、辨识与灌输相统一的道德教育方法。[3]把管理和教育结合起来,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使大学生的网络自由与自律、责任与道义相互统一。加强伦理道德教育、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教育,树立和宣传良好的网络道德榜样,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道德情感。使他们能够提高分析辨别能力和“免疫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地防止和抵制网络不良因素的影响。第三,加强“慎独”教育,培养自律精神网络社会所要求的道德,是一种以“慎独”为特征的自律性的道德。它强调在个人独处之际,没有任何的外在监督和控制,也能遵从道德规范,恪守道德准则。马克思曾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 [4]充分体现出道德自律的重要性。由于网络行为的隐蔽性特征,它对人们的自律性有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人们具有更高的道德境界。网络空间又是一个自由、开放的空间,大学生畅游在丰富多彩而又复杂的网络文化中,更需要大学生自觉强化自律精神和责任意识,自觉主动地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因此,自主、自律性的道德规范教育就显得更为重要了。第四,加强自我修养教育自我修养是道德内化为良心和品质的内在要素。网络信息的开放、快捷、隐秘、广泛、虚拟等特征,使网络信息污染成为不可避免的一个严重问题。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要确立自己远大的人生目标,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健全人格,提高个人的交际能力,矫正不良的上网习惯。从自身的层面来说,大学生要加强自我修养教育,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应培养自己的意志品质,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保持健康的情绪,从而增强抵御网络环境负面影响的能力。参考文献[1] 何志峰.网络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与对策[J].中国成人教育,2007,(9).[2] 董耘.网络对大学生行为的影响及其对策探究[J].教育与职业,2006,(18).[3] 陈德敏.大学生网络道德问题初探[J].中国成人教育,2007,(4).[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网络道德失范下高校思想道德教育的新思路【摘要】随着网络飞速发展,网络道德失范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文章从分析网络道德失范对于大学生的危害性入手,探究了在新的网络环境影响下的高校道德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强调了高校德育工作必须在认识到网络发展的必然性的同时,不断积极发展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加强思想道德工作管理,趋利避害,使网络为我所用。 【关键词】网络道德;网络道德失范;高校思想道德教育; 一、网络道德与网络道德失范国际互联网的出现和飞速发展,正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内容和生活方式。在网络强势进入人们的现实生活的同时,网络道德也以新的姿态随之而来。网络道德并不是游离于社会道德体之外的一种社会道德概念,它是社会发展历史进程中所出现的一种与新的社会生活方式相适应的阶段性或以后长期存在的一种道德形式,但却与传统的道德有着明显的区别,在网络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凸现出间接的特点。网络社会中的道德不像传统道德那样,主要依靠舆论来规范个体行为,而是靠网民以“慎独”为特征的道德自律。“慎独”意味着人独处时,在没有任何外在的监督和控制下,也能遵从道德规范,恪守道德准则。也就是说,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在网络上的虚拟社会中往往会失效;只有上升到道德习惯和道德信念层次上,才能更有效地规范个体的网络行为。网络作为新的技术平台,具有的交互性、即时性、便捷性、开放性等特点。但在为人们提供大量信息和便利条件的同时,由于其隐秘性的特点也带来了相当范围内的道德失范现象的发生。仔细分析一些典型的案例会发现,大多数道德失范现象往往有着深厚的商业化、社会经济合理性的动机,与网络架构日益呈现出的社会合理化及社会自动化控制机制的同步发展有关,对网络弱势社群如未成年人、一般上网者的控制和损害的日益严重。从微软霸权到网络色情暴力泛滥、间谍软件、广告软件、网络牛皮癣、隐私权侵犯、网络诽谤、垃圾邮件,在背后往往找出自动化销售、电子商务、网络安全及整个IT业不断成熟的并行轨迹。 二、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危害性 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和无约束性之特征会助长学生的侥幸与放纵心理。许多学生由于忽视网络文明而导致网络道德失范,进而引发网络犯罪,使之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实际上,网络道德失范已经不是一种简单的错误行为,它是当代大学生道德意识和品德心理畸形发展的具体反映,这种行为从某种角度折射出了大学生内心的诸多问题,极具危害性。 首先,网络道德失范易导致大学生人格发展错位。在人格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环境是仅次于个性的第二大因素。大学生正处在身心急剧发展和自我意识分化,矛盾逐渐走向统一的特殊时期,大学阶段是人格发展的关键时期。再者,网络道德失范严重弱化了大学生个体社会化的进程。社会心理学理论认为,社会化作为一种发展过程,是通过个人和他人间一种连续的、经历着许多阶段和变化的相互作用的过程,现实中的人际沟通对个体社会化进程至关重要。最后,网络道德失范导致学生素质下降,校园不稳定因素增加。 三、网络道德失范下高校道德教育的开展大学生是网络世界中最活跃、最中坚的力量,如何在网络环境下探求一条行之有效的高校德育模式,是高校每一个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高度重视和认真思考、探讨的问题。我们看到,网络在增加了思想政治教育难度同时,也拓宽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渠道和手段,更新观念,创新方法,探求二者的最佳结合点也许就是解决网络环境下高校德育工作负面影响的一剂良方。(一)转变德育观念 面对网络的出现和发展,我们应该及时更新观念,认识到它是信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通过利用网络开放性、交互性、及时性等特点,我们不但可以及时获取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和资源,还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网络交流的自由、开放和民主,鼓励学生把自己关心和感兴趣的话题、存在的情绪与困扰,通过网络直接反映、直率表达,这就有利于我们了解学生的真实思想,把握问题的关键,与学生进行沟通,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对策,使学校德育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现实,最终达到入脑、入心、入情、入理的德育绩效。(二)建设德育制度我们在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也应体现制度化,要摒弃那些不合时宜且毫无成效可言的条条框框,尽快制定出切合高校实际的校园网络规范守则,明确奖惩措施,对违反上网规范的学生予以严惩,对一些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学生要移交司法部门。同时,要与舆论监督机制相结合,善于借助舆论的力量,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导向,使恪守规范者受舆论的肯定、宣传,反之则受到舆论的谴责、批判。 (三)拓新德育视野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我们可以让高校的德育工作也来分享网络的一杯羹,利用网络把大学生拉回正道。即所谓以彼之道,为我所用,还治彼心。一是建立高校自己的网上党校、网上团校,设立理论学习,努力增强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德育思想“进网络”,这不仅拓宽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空间,更重要的是改变了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渠道。二是鼓励德育工作者个人设立网页,充分利用本校网站进行教育。通过有目的组织,帮助一些德育工作者设立思想政治教育的网页,提出一些社会问题,与热心网友进行沟通、对话、答疑、咨询活动。三是制作生动直接的德育教学软件用于德育教学。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为大学生提供了色彩艳丽的图片,活泼的三维动画及其他的多媒体仿画面,使大学生如临其境,其效果是传统思想教育方法无法比拟的。四是以德育为主线在大学生中策划网络技术竞赛。比如个人网页大PK、个人博客“秀”、论坛招募等活动,让大学生在活动中有意识、有目的撷取身心所需的营养。五是疏通师生之间网络沟通的通道。可以采取网上聊天的方法,在网上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因势利导的“渗透”教育才能有效。通过“闲侃”,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和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答疑解惑讲道理。或者采取“网上”咨询的方法。在网上开展信息咨询,如学生工作信息咨询,包括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奖励、处罚的政策规定,校内重大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日程安排,校内热门话题,遵章守纪,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内容。(四)拓展德育内容要引导大学生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将网络道德的培养作为个人思想道德教育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一是网络道德教育。在高校思想道德修养课中增加了“网络道德与文明”的内容,重点进行网络道德规范、网络法律规范、网络安全以及网络健康等方面的教育。二是网络法规教育。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网络法规教育,使他们了解法律法规方面的各项规定。教师还应该关注这方面的动态,及时把最新的网络法规、管理规定等向学生传达。三是网络安全与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五)改进德育教学评价内容及方式教学评价是对教育效果进行的价值判断,是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效果的有力手段。高校德育教学评价应对学生正确思考与行为的形成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网络环境下,公正、客观地评价一个学生的在校表现,可以把网上道德作为一项评价指标。信息素养是信息时代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能力,21世纪的受教育者已经不再是一个只会吸纳大量事实信息的人。面对信息时代的严峻挑战,学校必须将信息素养纳入教育的目标与评价体系之中。 总之,今天的大学德育与网络共处一个时空,时刻面临着网络传媒的冲击与挑战,面对网络道德的失范,我们高校德育工作必须在认识到网络发展的必然性的同时,不断积极发展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加强思想道德工作管理,趋利避害,使网络为我所用。 参考文献 [1]扬霞.论加强高校网络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10). [2]卢勃.论新时期高校网络道德教育.湖北光报电视大学学报,2006(2). [3]路琴.公民道德教育 高校教育新视角.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4). [4]徐振祥.新时期高校德育现代化的基本特质.云梦学刊,2006,(5). [5]梁宏伟,王永辉.浅议网络环境对高校德育教育的影响及对策,2006,(1).

网络在给当代大学生带来便利和机会的同时,也给大学生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些问题,如网络暴力、变态网恋、病毒黑客、垃圾信息、网络性心理障碍等,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网络道德危机。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有关网络道德问题研究论文25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当代大学生网络道德危机的表现与成因研究》

[摘要]网络在给当代大学生带来便利和机会的同时,也给大学生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些问题,如网络暴力、变态网恋、病毒黑客、垃圾信息、网络性心理障碍等,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网络道德危机,如诚信危机、价值危机、主体危机和安全危机等。引起这些危机的主要原因有制度原因、 文化 原因、主体原因、技术原因等几个方面。面对网络发展带来的问题,研究大学生网络道德危机的表现与成因就成了大学生思想政治 教育 的一个重要部分。

[关键词]大学生 网络 道德危机 表现 成因

[作者简介]肖虎(1980- ),男,四川成都人,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一、网络道德及危机的定义

网络道德是指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评价人们的上网行为,调节网络时空中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网络道德危机是在网络生活中产生的网络道德问题以及存在的潜在危险,其表现在于网络主体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或满足个体的某种需要而采取的有悖于传统道德价值理念或不利于良好公共网络环境形成的言行和信息。

二、大学生网络道德危机的表现

1.诚信危机。大学生之所以在网络活动中随意操作、散布谎言、传播虚假信息而不用担心被发现受到相应的惩罚,是因为网络具有隐蔽性的特点。有了这种隐蔽性的保护,大学生就容易产生一些不诚信的网络言行。因为网络中的不诚信行为加大了对大学生不良行为的影响,从而导致现实生活中出现更多的不诚信行为,如大学生考试使用手机和高科技手段作弊、盗用别人的账号密码、拖贷欠贷等时有发生。大学生诚信问题已到了不得不引起广泛关注和重视的地步。在一份关于“大学生网络道德现状”调查中,有过这样的数据:在“你是否有过在网上下载 文章 来完成作业的经历?①”的选项,文史类和理工类学生分别有和选择“经常”、和选择“有过,但不经常”、和选择“没有”。从以上的调查可知,大学生不诚信行为的影响极其深远:一方面,他们不惜违背学术道德,利用网络下载他人的研究成果的剽窃行为践踏了学术尊严;另一方面,更是加剧了学术腐败在现实中的蔓延和滋生,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大学生为人、为事的标准急剧下降。

2.价值危机。网络信息极为丰富,各种信息混杂在一起,使许多青年学生沉溺其中,不辨是非、美丑、善恶,造成价值观混乱,导致其价值迷惘。首先,“文化霸权”导致青年学生价值迷惘。在网络社会中,由于网络资源占有的不平等,信息生产权被掌握在少数西方国家、少数人手中,在网络中形成“文化霸权”。这使得大学生在优秀的传统伦理道德和西方伦理价值之间迷茫、迟疑,难以抉择,使得大学生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紊乱。其次,黄色信息对青少年的价值观形成产生负面影响。一方面,黄色信息在网络中泛滥;另一方面,青少年是非判断能力不强,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受新奇的富有刺激性的信息的吸引,久而久之便沉迷于此,甚至上瘾堕落,严重影响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再者,“技术英雄”导致青少年价值追求偏颇。在网络世界中,技术是衡量一个人价值的重要标准。青少年群体对“技术英雄”一味地盲目地崇拜,容易造成其人文精神的失落与价值追求的偏颇。

3.主体危机。大学生长期处于孤独的物理空间之中,会造成大学生脱离现实群体,迷失自我,情感上变得脆弱而冷漠,随之产生主体危机。首先,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差别容易导致人格冲突。有些大学生在现实环境和虚拟的网络环境中判若两人:现实中自我封闭、少言少语,在网上则变得激情满怀、兴奋异常,这样造成了大学生双重人格的冲突和主体异化。其次,网络的机械化和程序化容易造成主体人格异化。网上学习、网上购物、网上交流等行为都被设计者预先设定妥当,人们只需简单地通过敲击键盘、点击鼠标或输送代码就可以完成,一切都变得十分简单和机械。但同时也加重了人们对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的依赖,造成了人们的思维定式和局限,尤其会引起青少年主体人格的异化。再次,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容易引起主体道德思维能力下降。网络会导致人与人之间情感的冷漠,缺乏许多真实的道德生活,以及体验与锻炼,使道德判断、选择能力和道德行为能力缺失。

4.安全危机。网络的发展给人和社会带来了一系列安全危机。网络信息和网络言行很难得到有效监控,网络犯罪和网络越轨现象日益突出。我们经常看到各大电视台、杂志、广播经常报导大学生网络犯罪事件,轻者入侵他人电脑或数据库,重者破译账号密码非法侵占国家和他人的财产,更有甚者散布谣言引起社会动荡,传播反动言论给国家和民族安全造成威胁。大学生网络安全危机的动机各有不同,有的是受利益驱使,企图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有的则出于炫耀技术、哗众取宠的心理。有些调查在问及大学生如何看待“黑客”问题时,不少大学生竟选择“崇拜”“羡慕”。②

三、大学生网络道德危机的成因分析

1.制度原因。目前,大学生的网络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缺乏统一和权威性的明文规定、责任落实不到位、缺少法律支持;即使有的局部区域或个别单位有类似的规章,往往也是一纸空文,不切实际、不便于操作。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计算机网络本身没有明显的地界和属地,不属于任何哪个机构和组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正式、通行的国际法规来约束网络活动。所以对于不道德的网络行为和网络犯罪缺乏相应的处理依据。我国目前针对网络的法律法规同样还存在着许多的不完善,一些投机分子和犯罪人员便在这种虚拟空间中投机钻空子,侵占他人财产和危害国家安全。另一方面,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十分重要。但是,学校和家庭在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上并没有明确的分工,划分各自的责任,这种情况可能导致两者在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上不但不能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反而会相互推脱、相互阻碍。

2.文化原因。首先,计算机网络的特点决定了网络文化具有不可预知性、不可控制性、超现实性、隐蔽性、便利性等特点。网络文化的这些特点,一方面,会对自我监控能力不强、极富好奇心的大学生产生极强的诱惑力,对大学生的道德成长构成严峻的挑战,影响着大学生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③另一方面,会改变大学生传统的 人际交往 方式,这种新的交往方式大大减少了人与人之间的现实交流,使个体对集体认同感和归属感大大降低。其次,全球化与知识经济文化导致全球范围的重智轻德倾向。以上种种原因助长了在校大学生“重智轻德”的倾向,有可能导致当代大学生片面重视理论学习和 智力开发 ,而忽视了思想道德和意志品质的修养,更为严重的情况会引发个体私欲的膨胀和高科技犯罪,给他人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这已经成为了一个全人类有待解决的问题。再者,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校园内外不良文化的误导。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的心理需求是变化多样的,容易被外界不良文化所误导。这些不良文化与 传统文化 相比,能够为当代大学生提供更多机会展示个性和情感,但其过于追求形式和感觉,容易导致大学生对社会的参与限制在肤浅和感性的层面上,缺乏理性的思考和判断,从而造成大学生的道德认同变得困难,进而导致道德约束趋于松懈。

3.主体原因。一方面,大学阶段正是人一生中逐渐向成人转变的关键时期,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成才的需求往往与社会所能提供的教育环境产生一定的矛盾。世界发展的全球化趋势与网络的开放性和兼容性结合越来越紧密,大学生知识结构尚未完善,心智尚不成熟,西方国家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恶意曲解,以及西方自由主义的不断侵袭,导致当代大学生价值观困惑,不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30年的改革开放给社会经济环境带来了巨大变化,引发了大学生群体道德与价值观念的嬗变。其次,目前的不良社会风气、发展中产生的不公平现象和诸多的社会问题也给一部分大学生带来了较强的忧虑和不满倾向,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到大学生网络道德规范的形成。再次,当前的就业形势与大学生的就业观念也没有达到和谐的状态,就业的现实情况往往与大学生的期望值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使许多大学生有一种失落感,很多人把发泄途径投向了网络这个虚拟空间。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把网络当成了消遣对象,无节制的上网让一些大学生逐级丧失了个体性,甚至沦为工具客体的危险。

4.技术原因。专家指出,科学技术的步伐,常常比伦理学的步伐要急促得多,正是这种科学技术与思想观念发展的间距对网络道德的养成构成了严重威胁。首先,由于信息技术形成的不同主体之间信息权利的不对称性导致网络资源占有的不平等。 网络技术 人员、网络专家、网络所有者在知识和资本等方面占有绝对优势,他们凭借这些优势可能侵犯个人和公众信息,从而给他人和社会带来损失。如几年前炒得沸沸扬扬的“网络蚂蚁”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其因使用简单、下载速度快等优点很快在网民中流行开来。但后来,网民们发现这个软件可以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自动访问其他网站,更为严重的是泄露个人信息,这在国内引起了广大网民关注网络隐私的问题。其次,网络作为一门技术,利用好的话可以造福人类,但也可能成为满足某些人邪恶要求的工具。网络软件都是网络技术人员设计出来的,从技术的角度讲,一则软件本身就有可能存在缺陷,为黑客们留下“后门”;二则,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终有被攻克和解除的时候。因此,有专家认为:网络道德问题仅靠网络技术单方面是无法解决的。

当代大学生离不开网络,但网络不能成为他生活的全部。引导学生将网络与生活联系起来,在生活中审视网络,看到网络的利弊、优势与不足,架构好网络与生活的桥梁,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策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可以指导学生 反思 自己和同伴的网络行为,进行网络生活的道德体验教育和道德评价活动,引导学生深刻认识网络行为道德与不道德的不同结果和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认识并处理好上网娱乐与上网学习、上网学习与读书学习的关系,树立科学、理性、自觉的网络及网络道德观念。帮助学生疏导网络生活中的主体矛盾冲突、困惑、苦闷等,引导学生明白网络的不足,树立正确的网络生活观念,加强网络道德修养。社会和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根据大学生网络道德发展和互联网发展的规律,积极调研、勇于创新、投身实践,努力探索大学生网络文明工程和网络道德教育的新 方法 、新思路、新 渠道 和新成果,为广大青年大学生营造宽松和谐又稳定健康的网络环境,促进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从而将他们培养成为对社会有所贡献的高级人才。

[注释]

①韩振峰.警惕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N].河北日报,2003-11-05.

②彭雪开.网络文化价值渗透试析[J].求索,2002(3):36.

③于睿.大学生网络道德问题的成因及对策研究[J].教育探索,2008(3):112.

[参考文献]

[1]王凤秋,何葵.网络对学校德育的冲击[J].现代中小学教育,2001(1).

[2]韦文广.论网络环境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J].改革与战略,2007(9).

[3]张燕.论网络时代下大学生的网络道德危机[J].考试周刊,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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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道德论文知网

[摘要]网络在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成员互动的主要方式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道德行为失范和社会伦理问题。大学生网络道德缺失的根源极为复杂,涉及到网络自身、行为主体、教育环境等诸多方面。网络行为失范给社会和个人造成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探讨有效的对策刻不容缓。 [关键词]大学生;行为失范;网络道德 网络道德是适应调节当今网络社会里作为“网民”的人类个体之人际关系,规范其网上行为,以维持网络社会的良序运行之客观需要而产生的,是维持网络秩序、保障网络社会有序运行的必要文化条件和行为规范。网络的迅速发展,一方面改变着社会、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人类道德进步提供历史的机遇,同时也给人们带来许多道德伦理问题,对大学生道德观念和行为也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研究探讨网络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问题及其对策,有利于规范大学生网络道德伦理观念及行为。 一、大学生网络道德缺失表现 道德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并随着物质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21世纪人们物质生活条件发生的最大变化就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相应的网络社会的出现,网络道德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和形成的一种新的道德形式。网络社会交往的超时空性、虚拟性和数字化等特点,使得人类有了逾越现实社会规范和松弛禁忌压力的机会空间,“自我”有了更多伸缩自如地表达意见的空间,使得原本在现实社会中行之有效的包括伦理道德在内的诸多规范逐渐失去了原有的约束力,从而出现了网络道德缺失的新问题。 1、道德意识弱化。本我意识张扬 互联网给人们创造了一种新的生存方式——虚拟存在。一旦进入由光纤、电缆和调制解调器构成的网络世界,人就变成了电子化的飞速运动的“符号”存在。在从人到机器再到人的转换过程中,交往者的真实身份被掩盖,身份虚拟化成为网络交往的一个极为普遍的现象,而且这种虚拟身份可以随时创设或终止,网民不必承担任何社会责任。同时,互联网作为一个自发的信息网络,它没有所有者,不从属于任何人或机构,因而也就没有谁可以左右它、操纵它、控制它。这样,互联网就成了一个“自由、平等”的世界,在这里没有政府、没有警察、没有等级、没有贵贱,是一个彻底“民主”的地方、一个可以滥用自由权利的地方,这就导致了道德虚无主义在网络社会的泛滥。在网络社会中,人人都把自己作为中心,反对任何约束,以满足自己的生理和心理欲求而不择手段。所以缺乏“熟人在场”的虚拟网络为人们的“本我”提供了一个暴露的舞台,使“本我”意识得以充分张扬,为所欲为、无法无天,这就加剧了大学生网络越轨行为的出现。 2、道德人格扭曲,伦理情感冷漠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类都存在着“社交的需要”。在交往中,人际情感得以维持。而在网络虚拟社会里,网络改变了人际交往的方式,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成了人与机器之间的交流,传统的人与人之间直接的社会交往关系逐步被人对网络的依赖关系所取代。一些大学生终日沉溺于网络世界中,逃避现实世界,使得家人之间、邻里之间、同事、同学师生之间的感情联系日渐淡薄,伦理情感日渐冷漠。在这样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久而久之会导致道德心理的弱化、道德人格的扭曲。因为道德心理、道德人格的形成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是环境和个体相互作用的结果。沉溺于网上交际使得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交往的机会大大减少,从而导致个体对现实社会中他人与社会的幸福漠不关心,造成道德人格的缺失或扭曲。 3、传统道德规范受挫,道德行为失范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伦理关系大多为面对面的直接关系。道德规范因而也主要借助于社会舆论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发挥作用。然而,在网络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交往的间接化使得直接的道德舆论抨击难以进行,从而使社会舆论作用下降。这样,道德对人的约束越来越依赖于内心的道德信念。网络行为主体的匿名匿形而导致的模糊使规范所体现的伦理道德观念已难以再放到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关系、社会实践中加以认识、检验和适用。一方面,建立在现实社会基础之上的传统道德规范由于不适应网络运行的新环境而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使其约束力明显下降而形同虚设;另一方面,面对全新的网络领域,又一时没有形成新的统一的道德规范,因此大量的网上行为处于既不受既有道德规范的制约又无新道德规范可依的状态,从而造成了规范内容的冲突和衔接的脱节,并引发大量的失范行为。 二、大学生网络道德缺失的根源 任何社会道德包括网络道德都是一定社会群体的共同利益、要求和意志的价值凝结物,总是作为具有普遍性的社会指令而存在的。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规范和要求只有转化为公民个体自身内在的道德品质,成为公民个体置身于网络虚拟世界时所具有的特殊道德素质和道德应付能力,网络道德才能发挥其调控或规范的功能。解决大学生网络道德缺失问题,必须首先从根本上弄清其根源。当代社会网络道德缺失的根源较为复杂,涉及网络自身、网络行为主体自身及其外部社会环境等诸多方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网络系统的先天不足及发展中的弊端 作为近几十年来才发展起来的新兴事物,现有的网络系统自产生以来一直就处在逐步完善之中,当前网络技术的不完善是网络道德缺失的技术性根源。如前所述,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隐蔽性等特征都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导致网络道德的缺失。另外,在网络迅速发展的状况下,对于网络社会中各类行为的约束机制尚未完善。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部分相应的网络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受到网络技术的限制,在实际的实施和执行方面并没有做到对网络道德行为失范形成有效的监督,也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预防机制和惩罚措施,致使网络失信行为并没有受到相应的制裁,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此类行为的泛滥。 2、大学生自身及其外部教育环境的影响 目前,青少年是上网的最大群体,而大学生又是这一群体的主力军。大学生对网络的认识,普遍偏重于技术的掌握和运用,他们为网上所传递的丰富多彩的信息和自由交往的形式所吸引,充分地享受网络带来的各种便利。对于网络对自身素质发展的影响、网络道德规范的真空、网络对人类生活的影响等深层次问题缺乏思考,对在网络社会生活中应持有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和道德行为难以把握。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由于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能力不足,大学生的社会交往一般都处于学校以及家庭等相关群体的监督之下,社会规范对其行为也有着明确的约束。而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由于相关的监督和约束机制的缺位,使得这些特殊的网民在网络中的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控制和约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网络失信行为的出现。网络创设的虚拟自由的时空是实体社会的延伸,具有虚拟性、交互性、开放性等特点。它不但打破了实体社会中各种制度、机构、权威对大学生的约束,而且极大地超越了传统物理空间的种种规限,在时空上延展了大学生活动的范围。因此,教育视野已不再局限在传统的物理意义上的班级、学校,教育时间也不再受限于学生的在校时间。这种教育对象活动时空的拓展,使网络道德教育环境的不可控性因素增加,也使教育成效面临着不确定性。在网络技术的冲击下,知识的迅速可得性使得通过控制知识来确立权威的传统不复存在,以往凭借制度所赋予的权利也在无形中消解。这样,学校和教师传统意义上的教育权威在信息技术的冲击下日渐弱化,传统的“封闭式”的学校教育模式面临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双重现实日益呈现出滞后的一面。三、大学生网络道德缺失的对策思考 网络道德缺失不仅影响网络社会的正常交往和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会对大学生的社会化以及当前和谐社会建设造成极为消极的影响,其危害不可小视。因此,必须在深入分析大学生网络道德缺失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缓解网络道德缺失现象。 1、完善技术环境,发展相关的网络技术。从技术层面控制网络失范行为 尽管人们已经认识到依赖纯粹的技术手段并不能解决当前网络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但对网络相关技术的完善仍是当前缓解网络道德缺失的一种重要手段。这主要包括网络社会交往中的登录、交往行为以及信息发布等方面。如通过推广网络实名制和建立与IP地址的关联等手段防止网络身份欺诈;利用网络防火墙等技术对黑客等攻击性行为进行严格控制,防止盗取信息现象的发生;在信息的发布与传播方面,则可以通过加强内容审查或安装过滤软件等方式加以控制。 2、建立完善的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和法律法规制度 网络道德规范的建设是网络道德建设的基础。在建设有效的网络道德规范过程中,必须结合网络社会的本质特征,从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在网络中的延伸这一观点出发,遵循现实与虚拟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现实社会道德,运用既有道德的一般原则培养起来并在网络活动实践中形成现实合理的网络道德规范,如诚信规范、公平规范、平等规范等都可以经过修改后成为网络社会重要的道德规范,形成统一的信息社会的道德体系。加大网络道德的宣传力度,在大学生中明确现实道德规范在网络社会中的价值和意义,并引进现实社会道德教育的方法和手段,指导大学生在多元道德体系中遵守适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要求的道德规范,发展和弘扬既有道德的优势。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规范。在当前人们的网络规范意识还普遍比较缺乏的情况下,可以借助适当的道德立法来提高人们遵循道德规范的自觉性,达到网络道德建设的目的。在网络道德建设中,应当把那些重要的、基本的网络道德规范尽量地纳入到法律中,融入到管理制度中,融入到公众的各种守则、公约中,对那些严重违背网络道德的行为和现象,应制定出相应的惩罚措施,这对于促使社会成员养成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有着积极的意义。目前我国有关部门已经颁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网络法规,对网民的行为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这对网络环境的净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由于网络环境的复杂性,现有的法律、法规还难以对众多的网络违规行为进行比较全面的约束。因此,当前依然要将网络法律、法规的建设尤其是与网络道德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完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尽快制定出更加细致与更具操作性的相应法规,以防止和打击相应的网络违规行为。 3、引导大学生加强道德修养,强化道德自律意识 网络道德要求最终只能通过个人的自律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所有的网络道德规范要实现其价值性,成为有实效的东西,变为实际的道德风尚,只有通过广大“网民”的思想和行为转化为道德的自律,即道德主体借助于对自然和社会规律以及现实生活条件的认知,自愿地认同网络道德规范,并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加以践行,从而把被动的服从变成主动的律己,把外在的网络道德要求变为自觉的行动。因此,我们在强调建设完善的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和法律法规等他律机制的同时,又必须注重发挥自律机制的作用,引导大学生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通过其自身的道德修养提高道德认知,坚定道德信念,升华道德人格,从而在自律的基础上遵守和践行网络道德规范。 总之,网络这种全新的生存方式正潜移默化地改变着大学生的认知、情感、思想与行为。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大学生活是其个性的重要养成时期,也是思想观念和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他们更容易接受网络这个第四媒体,也更易感受到网络的双面作用。因此,我们必须结合网络社会的本质特征,从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在网络中的延伸这一观点出发,遵循现实与虚拟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要从技术与制度等方面完善网络自身,另一方面也要从现实社会伦理体系的完善出发,建构合理的道德教育体系与文化环境,从而达到缓解大学生网络道德缺失的目的。

网络在给当代大学生带来便利和机会的同时,也给大学生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些问题,如网络暴力、变态网恋、病毒黑客、垃圾信息、网络性心理障碍等,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网络道德危机。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有关网络道德问题研究论文25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当代大学生网络道德危机的表现与成因研究》

[摘要]网络在给当代大学生带来便利和机会的同时,也给大学生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些问题,如网络暴力、变态网恋、病毒黑客、垃圾信息、网络性心理障碍等,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网络道德危机,如诚信危机、价值危机、主体危机和安全危机等。引起这些危机的主要原因有制度原因、 文化 原因、主体原因、技术原因等几个方面。面对网络发展带来的问题,研究大学生网络道德危机的表现与成因就成了大学生思想政治 教育 的一个重要部分。

[关键词]大学生 网络 道德危机 表现 成因

[作者简介]肖虎(1980- ),男,四川成都人,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一、网络道德及危机的定义

网络道德是指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评价人们的上网行为,调节网络时空中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网络道德危机是在网络生活中产生的网络道德问题以及存在的潜在危险,其表现在于网络主体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或满足个体的某种需要而采取的有悖于传统道德价值理念或不利于良好公共网络环境形成的言行和信息。

二、大学生网络道德危机的表现

1.诚信危机。大学生之所以在网络活动中随意操作、散布谎言、传播虚假信息而不用担心被发现受到相应的惩罚,是因为网络具有隐蔽性的特点。有了这种隐蔽性的保护,大学生就容易产生一些不诚信的网络言行。因为网络中的不诚信行为加大了对大学生不良行为的影响,从而导致现实生活中出现更多的不诚信行为,如大学生考试使用手机和高科技手段作弊、盗用别人的账号密码、拖贷欠贷等时有发生。大学生诚信问题已到了不得不引起广泛关注和重视的地步。在一份关于“大学生网络道德现状”调查中,有过这样的数据:在“你是否有过在网上下载 文章 来完成作业的经历?①”的选项,文史类和理工类学生分别有和选择“经常”、和选择“有过,但不经常”、和选择“没有”。从以上的调查可知,大学生不诚信行为的影响极其深远:一方面,他们不惜违背学术道德,利用网络下载他人的研究成果的剽窃行为践踏了学术尊严;另一方面,更是加剧了学术腐败在现实中的蔓延和滋生,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大学生为人、为事的标准急剧下降。

2.价值危机。网络信息极为丰富,各种信息混杂在一起,使许多青年学生沉溺其中,不辨是非、美丑、善恶,造成价值观混乱,导致其价值迷惘。首先,“文化霸权”导致青年学生价值迷惘。在网络社会中,由于网络资源占有的不平等,信息生产权被掌握在少数西方国家、少数人手中,在网络中形成“文化霸权”。这使得大学生在优秀的传统伦理道德和西方伦理价值之间迷茫、迟疑,难以抉择,使得大学生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紊乱。其次,黄色信息对青少年的价值观形成产生负面影响。一方面,黄色信息在网络中泛滥;另一方面,青少年是非判断能力不强,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受新奇的富有刺激性的信息的吸引,久而久之便沉迷于此,甚至上瘾堕落,严重影响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再者,“技术英雄”导致青少年价值追求偏颇。在网络世界中,技术是衡量一个人价值的重要标准。青少年群体对“技术英雄”一味地盲目地崇拜,容易造成其人文精神的失落与价值追求的偏颇。

3.主体危机。大学生长期处于孤独的物理空间之中,会造成大学生脱离现实群体,迷失自我,情感上变得脆弱而冷漠,随之产生主体危机。首先,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差别容易导致人格冲突。有些大学生在现实环境和虚拟的网络环境中判若两人:现实中自我封闭、少言少语,在网上则变得激情满怀、兴奋异常,这样造成了大学生双重人格的冲突和主体异化。其次,网络的机械化和程序化容易造成主体人格异化。网上学习、网上购物、网上交流等行为都被设计者预先设定妥当,人们只需简单地通过敲击键盘、点击鼠标或输送代码就可以完成,一切都变得十分简单和机械。但同时也加重了人们对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的依赖,造成了人们的思维定式和局限,尤其会引起青少年主体人格的异化。再次,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容易引起主体道德思维能力下降。网络会导致人与人之间情感的冷漠,缺乏许多真实的道德生活,以及体验与锻炼,使道德判断、选择能力和道德行为能力缺失。

4.安全危机。网络的发展给人和社会带来了一系列安全危机。网络信息和网络言行很难得到有效监控,网络犯罪和网络越轨现象日益突出。我们经常看到各大电视台、杂志、广播经常报导大学生网络犯罪事件,轻者入侵他人电脑或数据库,重者破译账号密码非法侵占国家和他人的财产,更有甚者散布谣言引起社会动荡,传播反动言论给国家和民族安全造成威胁。大学生网络安全危机的动机各有不同,有的是受利益驱使,企图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有的则出于炫耀技术、哗众取宠的心理。有些调查在问及大学生如何看待“黑客”问题时,不少大学生竟选择“崇拜”“羡慕”。②

三、大学生网络道德危机的成因分析

1.制度原因。目前,大学生的网络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缺乏统一和权威性的明文规定、责任落实不到位、缺少法律支持;即使有的局部区域或个别单位有类似的规章,往往也是一纸空文,不切实际、不便于操作。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计算机网络本身没有明显的地界和属地,不属于任何哪个机构和组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正式、通行的国际法规来约束网络活动。所以对于不道德的网络行为和网络犯罪缺乏相应的处理依据。我国目前针对网络的法律法规同样还存在着许多的不完善,一些投机分子和犯罪人员便在这种虚拟空间中投机钻空子,侵占他人财产和危害国家安全。另一方面,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十分重要。但是,学校和家庭在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上并没有明确的分工,划分各自的责任,这种情况可能导致两者在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上不但不能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反而会相互推脱、相互阻碍。

2.文化原因。首先,计算机网络的特点决定了网络文化具有不可预知性、不可控制性、超现实性、隐蔽性、便利性等特点。网络文化的这些特点,一方面,会对自我监控能力不强、极富好奇心的大学生产生极强的诱惑力,对大学生的道德成长构成严峻的挑战,影响着大学生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③另一方面,会改变大学生传统的 人际交往 方式,这种新的交往方式大大减少了人与人之间的现实交流,使个体对集体认同感和归属感大大降低。其次,全球化与知识经济文化导致全球范围的重智轻德倾向。以上种种原因助长了在校大学生“重智轻德”的倾向,有可能导致当代大学生片面重视理论学习和 智力开发 ,而忽视了思想道德和意志品质的修养,更为严重的情况会引发个体私欲的膨胀和高科技犯罪,给他人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这已经成为了一个全人类有待解决的问题。再者,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校园内外不良文化的误导。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的心理需求是变化多样的,容易被外界不良文化所误导。这些不良文化与 传统文化 相比,能够为当代大学生提供更多机会展示个性和情感,但其过于追求形式和感觉,容易导致大学生对社会的参与限制在肤浅和感性的层面上,缺乏理性的思考和判断,从而造成大学生的道德认同变得困难,进而导致道德约束趋于松懈。

3.主体原因。一方面,大学阶段正是人一生中逐渐向成人转变的关键时期,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成才的需求往往与社会所能提供的教育环境产生一定的矛盾。世界发展的全球化趋势与网络的开放性和兼容性结合越来越紧密,大学生知识结构尚未完善,心智尚不成熟,西方国家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恶意曲解,以及西方自由主义的不断侵袭,导致当代大学生价值观困惑,不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30年的改革开放给社会经济环境带来了巨大变化,引发了大学生群体道德与价值观念的嬗变。其次,目前的不良社会风气、发展中产生的不公平现象和诸多的社会问题也给一部分大学生带来了较强的忧虑和不满倾向,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到大学生网络道德规范的形成。再次,当前的就业形势与大学生的就业观念也没有达到和谐的状态,就业的现实情况往往与大学生的期望值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使许多大学生有一种失落感,很多人把发泄途径投向了网络这个虚拟空间。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把网络当成了消遣对象,无节制的上网让一些大学生逐级丧失了个体性,甚至沦为工具客体的危险。

4.技术原因。专家指出,科学技术的步伐,常常比伦理学的步伐要急促得多,正是这种科学技术与思想观念发展的间距对网络道德的养成构成了严重威胁。首先,由于信息技术形成的不同主体之间信息权利的不对称性导致网络资源占有的不平等。 网络技术 人员、网络专家、网络所有者在知识和资本等方面占有绝对优势,他们凭借这些优势可能侵犯个人和公众信息,从而给他人和社会带来损失。如几年前炒得沸沸扬扬的“网络蚂蚁”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其因使用简单、下载速度快等优点很快在网民中流行开来。但后来,网民们发现这个软件可以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自动访问其他网站,更为严重的是泄露个人信息,这在国内引起了广大网民关注网络隐私的问题。其次,网络作为一门技术,利用好的话可以造福人类,但也可能成为满足某些人邪恶要求的工具。网络软件都是网络技术人员设计出来的,从技术的角度讲,一则软件本身就有可能存在缺陷,为黑客们留下“后门”;二则,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终有被攻克和解除的时候。因此,有专家认为:网络道德问题仅靠网络技术单方面是无法解决的。

当代大学生离不开网络,但网络不能成为他生活的全部。引导学生将网络与生活联系起来,在生活中审视网络,看到网络的利弊、优势与不足,架构好网络与生活的桥梁,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策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可以指导学生 反思 自己和同伴的网络行为,进行网络生活的道德体验教育和道德评价活动,引导学生深刻认识网络行为道德与不道德的不同结果和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认识并处理好上网娱乐与上网学习、上网学习与读书学习的关系,树立科学、理性、自觉的网络及网络道德观念。帮助学生疏导网络生活中的主体矛盾冲突、困惑、苦闷等,引导学生明白网络的不足,树立正确的网络生活观念,加强网络道德修养。社会和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根据大学生网络道德发展和互联网发展的规律,积极调研、勇于创新、投身实践,努力探索大学生网络文明工程和网络道德教育的新 方法 、新思路、新 渠道 和新成果,为广大青年大学生营造宽松和谐又稳定健康的网络环境,促进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从而将他们培养成为对社会有所贡献的高级人才。

[注释]

①韩振峰.警惕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N].河北日报,2003-11-05.

②彭雪开.网络文化价值渗透试析[J].求索,2002(3):36.

③于睿.大学生网络道德问题的成因及对策研究[J].教育探索,2008(3):112.

[参考文献]

[1]王凤秋,何葵.网络对学校德育的冲击[J].现代中小学教育,2001(1).

[2]韦文广.论网络环境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J].改革与战略,2007(9).

[3]张燕.论网络时代下大学生的网络道德危机[J].考试周刊,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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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et安全问题,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据有关方面的了解,2001年的爱虫病毒与2002年的Code red蠕虫在若干小时之内传染了几十万台主机,每次造成10亿美元左右的损失。有一份调查报告谈到,截止2002年10月,有88%的网站承认,它们中间有90%已经安装了防火墙和入侵监测等安全设备。但最后一年内有88%受到病毒传染,而有关网络的研究表明,Internet具有free scale的性质,其感染病毒的域值,几乎为零。所以国内外一些有识之士提出安全的“范式转换”,例如国外对现在的安全范式提出过两点看法:1) 传统的安全范式对Internet的“复杂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安全最麻烦的问题所在是“复杂性”。2) 以往(例如欧洲)对于信息安全所采取的措施是建立防火墙、堵漏洞,但没有从整体性、协同方面构建一个信息安全的网络环境。可以说网络的安全问题是组织管理和决策。如果对Internet(或万维网www)加以分析,WWW是计算机与网民构成的人 . 网相结合的系统,我们从系统科学的观点来分析,WWW是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OCGS),这种系统是我国科学家于20世纪90年代提炼出来的,但网络专家往往对此不容易接受。我们曾经专门写了一篇题为“Internet —— 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的文章,将在《 中国科学 》上发表专门讨论这个问题,这里就不多说了。更为重要的是国内不仅提出像WWW这样的开放复杂巨系统,而且於1992年提出处理OCGS的方法论,即与“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研讨厅体系”,把各行各业的智慧、群体经验、古今中外的安全知识与高性能计算机、海量储存器、宽带网络和数据融合、挖掘、过滤等技术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处理复杂问题及系统风险(Systemicrisks)决策的平台。研讨厅体系的精要可概括如下:1. 电脑是人脑研制出来的,在解决问题时,两者应互相配合,以人为主,充分发挥两者的积极作用。我国的一位哲学家熊十力曾经把人的智慧(Human mind,心智或称脑智)分为性智与量智两类;性智一个人把握全面、定性的预测、判断的能力,是通过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培养与训练而形成的;我国古代的读书人所学的功课中,包括琴、棋、书、画,这对一个人的修身养性起着重要作用。性智可以说是形象思维的结果,难以用电脑模拟,人们对艺术、音乐、绘画等方面的创造与鉴赏能力等都是形象思维的体现。心智的另一部分称为量智,量智是通过对问题的分析、计算,通过科学的训练而形成的智慧。人们对理论的掌握与推导,用系统的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都属于量智,是逻辑思维的体现。所以对青少年的培养来说,艺术与科学是两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分析现在的电脑的体系结构,用电脑对量智进行模拟是有效的。人工智能的研究表明了用电脑对逻辑思维的模拟,可以取得成功;但是用现在的电脑模拟形象思维基本上是行不通的。电脑毕竟是人研制出来的,是死的不是活的,我们用不着一定要电脑做它做不到的事。总而言之,明智的方法是人脑与电脑相结合;性智由人来创造与实现,而与量智有关的事由电脑来实现,这是合理而又有实效的途径。从体系上讲,人作为系统中的成员,综合到整个系统中去,利用并发挥人类和计算机各自的长处,把人和计算机结合起来形成新的体系。2. 以“实践论”为指导,把认识从定性提高到定量面对未知的问题,采用综合集成法进行分析与解决的过程如下:首先由专家或专家群体提出解决该问题的猜想,根据以往经验性认识提出意见,这种意见或见解属于“定性”性质;再利用精密科学中所用的建模方法(数学建模或计算机建模),用人机结合的方法建立和反复修改模型,达到从定性认识上升到总的定量的认识,这也可以说是专家们的大胆假设通过电脑包括信息网络加以细心求证的过程。这一过程需要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各种数据库、知识库以及信息网络的支持,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体现。3. 以Internet为基础,体现民主集中制,寻求科学与经验相结合的解答“综合集成研讨厅”可以看成是总体规划信息革命思维工作方法的核心。它实际上是将我国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运用于现代科学技术的方法之中,并以Internet为工具系统,寻求科学与经验相结合的解答。一些从事网络安全的专家的看法归纳为:1. Internet不是一般的系统,是开放,人在其中,与社会系统紧密耦合的复杂巨系统;2. Internet是一个时时处处有人参预的、自适应的、不断演化的,不断涌现出新的整体特性的过程;3. Internet的安全管理,不是一般管理手段的叠加和集成,而是综合集成(metasynthesis)。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强调人的关键作用,是人网结合、人机结合,发挥各自的优势。在信息社会中网络将逐渐成为人们离不开的工作与生活中的必须品。众多网民(上网的人)的行为必须有所规范,理所应当的必须遵循“网络道德原则”。下面引用北大出版《 信息科学技术与当代社会 》中,有关“网络行为规范”与“网络道德原则”的论点,作为进一步思考的参考。(一) 网络行为规范到目前为止,在Internet上,或在整个世界范围内,一种全球性的网络规范并没有形成,有的只是各地区、各组织为了网络正常运作而制订的一些协会性、行业性计算机网络规范。这些规范由于考虑了一般道德要求在网络上的反映,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目前网络发展的基本需要,因此很多规范具有普遍的“网络规范”的特征。而且,人们可以从不同的网络规范中抽取共相同的、普遍的东西出来,最终上升为人类普遍的规范和准则。国外研究者认为,每个网民必须认识到:一个网民在接近大量的网络服务器、地址、系统和人时,其行为最终是要负责任的。“Internet”或者“网络”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网络,它更是一个由成千上万的个人组成的网络网络“社会”,就像你驾车要达到某个目的地一样必须通过不同的交通路段,你在网络上实际也是在通过不同的网络“地段”,因此,参与到网络系统中的用户不仅应该意识到“交通”或网络规则,也应认识到其他网络参与者的存在,即最终要认识到网络网络行为无论如何是要遵循一定的规范的。作为一个网络用户,你可以被允许接受其他网络或者连接到网络上的计算机系统,但你也要认识到每个网络或系统都有它自己的规则和程序,在一个网络或系统中被允许的行为在另一个网络或系统中也许是受控制,甚至是被禁止的。因此,遵守其他网络的规则和程序也是网络用户的责任,作为网络用户要记住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一个用户“能够”采取一种特殊的行为并不意味着他“应该”采取那样的行为。因此,既然网络行为和其他社会一样,需要一定的规范和原则,因而国外一些计算机和网络组织为其用户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规范。这些规范涉及网络行为的方方面面,在这些规则和协议中,比较著名的是美国计算机伦理学会(Computer Ethics Institute)为计算机伦理学所制定的十条戒律(The Ten Commandments),也可以说就是计算机行为规范,这些规范是一个计算机用户在任何网络系统中都“应该”遵循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它是从各种具体网络行为中概括出来的一般原则,它对网民要求的具体内容是:1. 不应用计算机去伤害别人;2. 不应干扰别人的计算机工作;3. 不应窥探别人的文件;4. 不应用计算机进行偷窃;5. 不应用计算机作伪证;6. 不应使用或拷贝你没有付钱的软件;7. 不应未经许可而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8. 不应盗用别人智力成果;9. 应该考虑你所编的程序的社会后果10. 应该以深思熟虑和慎重的方式来使用计算机。再如,美国的计算机协会(The Association of Computing Machinery)是一个全国性的组织,它希望它的成员支持下列一般的伦理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1. 为社会和人类作出贡献;2. 避免伤害他人;3. 要诚实可靠;4. 要公正并且不采取歧视性行为;5. 尊重包括版权和专利在内的财产权;6. 尊重知识产权;7. 尊重他人的隐私;8. 保守秘密。国外有些机构还明确划定了那些被禁止的网络违规行为,即从反面界定了违反网络规范的行为类型,如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网络伦理声明(the Network Ethics Statement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指出了六种不道德网络行为类型:1. 有意地造成网络交通混乱或擅自闯入网络及其相联的系统;2. 商业性地或欺性地利用大学计算机资源;3. 偷窃资料、设备或智力成果;4. 未经许可接近他人的文件;5. 在公共用户场合做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动;6. 伪造电子函件信息。上面所列的“规范”的两方面内容,一是“应该”和“可以”做的行为,二是“不应该”和“不可以”做的行为。事实上,无论第一类还是第二类,都与已经确立的基本“规范”相关,只有确立了基本规范,人们才能对究竟什么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行为作出具体判断。(二) 网络道德原则网络道德的三个斟酌原则是全民原则、兼容原则和互惠原则。网络道德的全民原则内容包含一切网络行为必须服从于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个体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不得损害整个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它还要求网络社会决策和网络运行方式必须以服务于社会一切成员为最终目的,不得以经济、文化、政治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为借口把网络仅仅建设成只满足社会一部分人需要的工具,并使这部分人成为网络社会新的统治者和社会资源占有者。网络应该为一切愿意参与网络社会交往的成员提供平等交往的机会,它应该排除现有社会成员间存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差异,为所有成员所拥有并服务于社会全体成员。全民原则包含下面两个基本道德原则:第一,平等原则。每个网络用户和网络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社会权利和义务,从网络社会结构上讲,他们都被给予某个特定的网络身份,即用户铭、网址和口令,网络所提供的一切服务和便利他都应该得到,而网络共同体的所有规范他都应该遵守并履行一个网络行为主体所应该履行的义务。第二,公正原则。网络对每一个用户都应该做到一视同仁,它不应该为某些人制订特别的规则并给予某些用户特殊的权利。作为网络用户,你既然与别人具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就不要强求网络能够给你与别人不一样的待遇。网络道德的兼容原则认为,网络主体间的行为方式应符合某种一致的、相互认同的规范和标准、个人的网络行为应该被他人及整个网络社会所接受,最终实现人们网际交往的行为规范化、语言可理解化和信息交流的无障碍化。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要求消除网络社会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网络行为主体间的交往障碍.当我们今天面临网络社会,需要建立一个高速信息网时,兼容问题依然有其重要意义。“当世界各地正在研究环境与停车场的时候,新的竞争的种子也正在不断地播下。例如,Internet正逐渐变得如此重要,以至于只有Windows在被清楚地证明为是连接人们与Internet之间的最佳途径后,才可能兴旺发达起来。所有的操作系统公司都在十万火急地寻找种种能令自己在支持Internet方面略占上风,具有竞争力的方法。”兼容原则要求网络共同规范适用于一切网络功能和一切网络主体。网络的道德原则只有适用于全体网络用户并得到全体用户的认可,才能被确立为一种标准和准则。要避免网络道德的“沙文主义”和强权措施,谁都没有理由和“特权”硬把自己的行为方式确定为唯一道德的标准,只有公认的标准才是网络道德的标准。兼容原则总的要求和目的是达到网络社会人们交往的无障碍化和信息交流的畅通性。如果在一个网络社会中,有些人因为计算机硬件和操作系统的原因而无法与别人交流,有些人因为不具备某种语言和文化素养而不能与别人正常进行网络交往,有些人被排斥在网络系统的某个功能之外,这样的网络是不健全的。从道德原则上讲,这种系统和网络社会也是不道德的,因为它排斥了一些参与社会正常交往的基本需要。因此,兼容不仅仅是技术的,也是道德的社会问题。网络道德的互惠原则表明,任何一个网络用户必须认识到,他(她)既是网络信息和网络服务的使用者和享受者,也是网络信息的生产者和提供者,网民们有网络社会交往的一切权利时,也应承担网络社会对其成员所要求的责任。信息交流和网络服务是双向的,网络主体间的关系是交互式的,用户如果从网络和其他网络用户得到什么利益和便利,也应同时给予网络和对方什么利益和便利。互惠原则集中体现了网络行为主体道德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从伦理学上讲,道德义务是“指人们应当履行的对社会、集体和他人的道德责任。凡是有人群活动的地方,人和人之间总得发生一定的关系,处理这种关系就产生义务问题。”作为网络社会的成员,他必须承担社会赋予他的责任,他有义务为网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有义务通过网络帮助别人,也有义务遵守网络的各种规范以推动网络社会的稳定有序的运行。这里,可以是人们对网络义务自学意识到后而自觉执行,也可以是意识不到而规范“要求”这么做,但无论怎样,义务总是存在的。当然,履行网络道德义务并不排斥行为主体享有各种网络权利,美国学者指出,“权利是对某种可达到的条件的要求,这种条件是个人及其社会为更好地生活所必需的。如果某种东西是生活中得好可得到且必不可少的因素,那么得到它就是一个人的权利。无论什么东西,只要它生活得好是必须的、有价值的,都可以被看作一种权利。如果它不太容易得到,那么,社会就应该使其成为可得到的。”

网络道德失范下高校思想道德教育的新思路【摘要】随着网络飞速发展,网络道德失范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文章从分析网络道德失范对于大学生的危害性入手,探究了在新的网络环境影响下的高校道德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强调了高校德育工作必须在认识到网络发展的必然性的同时,不断积极发展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加强思想道德工作管理,趋利避害,使网络为我所用。 【关键词】网络道德;网络道德失范;高校思想道德教育; 一、网络道德与网络道德失范国际互联网的出现和飞速发展,正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内容和生活方式。在网络强势进入人们的现实生活的同时,网络道德也以新的姿态随之而来。网络道德并不是游离于社会道德体之外的一种社会道德概念,它是社会发展历史进程中所出现的一种与新的社会生活方式相适应的阶段性或以后长期存在的一种道德形式,但却与传统的道德有着明显的区别,在网络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凸现出间接的特点。网络社会中的道德不像传统道德那样,主要依靠舆论来规范个体行为,而是靠网民以“慎独”为特征的道德自律。“慎独”意味着人独处时,在没有任何外在的监督和控制下,也能遵从道德规范,恪守道德准则。也就是说,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在网络上的虚拟社会中往往会失效;只有上升到道德习惯和道德信念层次上,才能更有效地规范个体的网络行为。网络作为新的技术平台,具有的交互性、即时性、便捷性、开放性等特点。但在为人们提供大量信息和便利条件的同时,由于其隐秘性的特点也带来了相当范围内的道德失范现象的发生。仔细分析一些典型的案例会发现,大多数道德失范现象往往有着深厚的商业化、社会经济合理性的动机,与网络架构日益呈现出的社会合理化及社会自动化控制机制的同步发展有关,对网络弱势社群如未成年人、一般上网者的控制和损害的日益严重。从微软霸权到网络色情暴力泛滥、间谍软件、广告软件、网络牛皮癣、隐私权侵犯、网络诽谤、垃圾邮件,在背后往往找出自动化销售、电子商务、网络安全及整个IT业不断成熟的并行轨迹。 二、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危害性 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和无约束性之特征会助长学生的侥幸与放纵心理。许多学生由于忽视网络文明而导致网络道德失范,进而引发网络犯罪,使之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实际上,网络道德失范已经不是一种简单的错误行为,它是当代大学生道德意识和品德心理畸形发展的具体反映,这种行为从某种角度折射出了大学生内心的诸多问题,极具危害性。 首先,网络道德失范易导致大学生人格发展错位。在人格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环境是仅次于个性的第二大因素。大学生正处在身心急剧发展和自我意识分化,矛盾逐渐走向统一的特殊时期,大学阶段是人格发展的关键时期。再者,网络道德失范严重弱化了大学生个体社会化的进程。社会心理学理论认为,社会化作为一种发展过程,是通过个人和他人间一种连续的、经历着许多阶段和变化的相互作用的过程,现实中的人际沟通对个体社会化进程至关重要。最后,网络道德失范导致学生素质下降,校园不稳定因素增加。 三、网络道德失范下高校道德教育的开展大学生是网络世界中最活跃、最中坚的力量,如何在网络环境下探求一条行之有效的高校德育模式,是高校每一个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高度重视和认真思考、探讨的问题。我们看到,网络在增加了思想政治教育难度同时,也拓宽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渠道和手段,更新观念,创新方法,探求二者的最佳结合点也许就是解决网络环境下高校德育工作负面影响的一剂良方。(一)转变德育观念 面对网络的出现和发展,我们应该及时更新观念,认识到它是信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通过利用网络开放性、交互性、及时性等特点,我们不但可以及时获取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和资源,还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网络交流的自由、开放和民主,鼓励学生把自己关心和感兴趣的话题、存在的情绪与困扰,通过网络直接反映、直率表达,这就有利于我们了解学生的真实思想,把握问题的关键,与学生进行沟通,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对策,使学校德育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现实,最终达到入脑、入心、入情、入理的德育绩效。(二)建设德育制度我们在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也应体现制度化,要摒弃那些不合时宜且毫无成效可言的条条框框,尽快制定出切合高校实际的校园网络规范守则,明确奖惩措施,对违反上网规范的学生予以严惩,对一些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学生要移交司法部门。同时,要与舆论监督机制相结合,善于借助舆论的力量,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导向,使恪守规范者受舆论的肯定、宣传,反之则受到舆论的谴责、批判。 (三)拓新德育视野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我们可以让高校的德育工作也来分享网络的一杯羹,利用网络把大学生拉回正道。即所谓以彼之道,为我所用,还治彼心。一是建立高校自己的网上党校、网上团校,设立理论学习,努力增强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德育思想“进网络”,这不仅拓宽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空间,更重要的是改变了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渠道。二是鼓励德育工作者个人设立网页,充分利用本校网站进行教育。通过有目的组织,帮助一些德育工作者设立思想政治教育的网页,提出一些社会问题,与热心网友进行沟通、对话、答疑、咨询活动。三是制作生动直接的德育教学软件用于德育教学。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为大学生提供了色彩艳丽的图片,活泼的三维动画及其他的多媒体仿画面,使大学生如临其境,其效果是传统思想教育方法无法比拟的。四是以德育为主线在大学生中策划网络技术竞赛。比如个人网页大PK、个人博客“秀”、论坛招募等活动,让大学生在活动中有意识、有目的撷取身心所需的营养。五是疏通师生之间网络沟通的通道。可以采取网上聊天的方法,在网上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因势利导的“渗透”教育才能有效。通过“闲侃”,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和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答疑解惑讲道理。或者采取“网上”咨询的方法。在网上开展信息咨询,如学生工作信息咨询,包括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奖励、处罚的政策规定,校内重大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日程安排,校内热门话题,遵章守纪,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内容。(四)拓展德育内容要引导大学生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将网络道德的培养作为个人思想道德教育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一是网络道德教育。在高校思想道德修养课中增加了“网络道德与文明”的内容,重点进行网络道德规范、网络法律规范、网络安全以及网络健康等方面的教育。二是网络法规教育。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网络法规教育,使他们了解法律法规方面的各项规定。教师还应该关注这方面的动态,及时把最新的网络法规、管理规定等向学生传达。三是网络安全与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五)改进德育教学评价内容及方式教学评价是对教育效果进行的价值判断,是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效果的有力手段。高校德育教学评价应对学生正确思考与行为的形成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网络环境下,公正、客观地评价一个学生的在校表现,可以把网上道德作为一项评价指标。信息素养是信息时代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能力,21世纪的受教育者已经不再是一个只会吸纳大量事实信息的人。面对信息时代的严峻挑战,学校必须将信息素养纳入教育的目标与评价体系之中。 总之,今天的大学德育与网络共处一个时空,时刻面临着网络传媒的冲击与挑战,面对网络道德的失范,我们高校德育工作必须在认识到网络发展的必然性的同时,不断积极发展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加强思想道德工作管理,趋利避害,使网络为我所用。 参考文献 [1]扬霞.论加强高校网络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10). [2]卢勃.论新时期高校网络道德教育.湖北光报电视大学学报,2006(2). [3]路琴.公民道德教育 高校教育新视角.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4). [4]徐振祥.新时期高校德育现代化的基本特质.云梦学刊,2006,(5). [5]梁宏伟,王永辉.浅议网络环境对高校德育教育的影响及对策,2006,(1).

法律职业道德论文题目

论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及其对策摘 要: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其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但当前我国律师的职业道德存在很多非和谐因素。欲促进律师职业道德的和谐,我国必须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以及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关键词: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弱化律师职业是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毋庸置疑,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舞台上,律师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们将更加关注律师,因为这一职业角色的兴衰和荣辱将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法治,关系到广大公民正当的权利诉求能否得以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基于此,强调律师的职业道德就尤为显得重要了。一、律师职业道德的界定(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在探讨律师职业道德涵义之前,有必要研究一下职业道德的涵义。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各行各业在自己的业务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的总和。不同职业有各自不同的职业道德,正如恩格斯所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①]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社会职业中的特殊体现。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有明显的职业规范性。这些职业规范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不断的纳新除旧,形成若干条“戒律”,成为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们从事有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规则或纪律。职业道德的另一特征,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本职业的本质属性有密切联系,体现了从事职业所必须遵循的一些规律。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有的国家将律师职业道德又称为律师执业行为操守),称之为律师职业道德。具体的讲,它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反映。(二)律师职业道德的特征1、律师职业道德具有阶级性。在有阶级的社会里,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②]道德是建立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使人们生活在正常、健全的社会环境中最必须、最有效的手段.统治阶级要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除了靠法律调节以外,还有不可缺少的手段——道德调节,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使一个国家的秩序得以良性运行。在一个国家里,有统治阶级的道德,也有被统治阶级道德,但占主导地位的是统治阶级道德,统治阶级按照他们的意志来要求被统治阶级,来保证本阶级的利益的实现。就律师职业道德来讲,其阶级性更为明显。步入21世纪的中国,将迎来法治时代的春天,而律师则是法治的使者,是法制的守护者。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尊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律师必须竭尽忠诚的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作为一名律师应当敢于爱恨情仇,敢于同贪官污吏作斗争,敢于同人民的敌人作斗争。《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明确了制定目的是“……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国家法制建设,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从以上看出,律师职业道德的阶级性,是非常明显的。2、律师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律师职业道德有明显的职业属性,它只为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所遵守,并且只有律师把它作为自己的一种本行业的公德加以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制定或形成是以社会公德为基础,以律师的职业性质和职务活动的特点为根据,以律师的职业行为为调整对象。律师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只对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产生约束力。3、律师职业道德具有继承性。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不同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与之相适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质的道德意识也就会具有一定的连续继承性.律师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道德意识,继承性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律师职业道德内容之一“忠于法律和事实”,在我国古代就有之。不过,在我国清朝之前,没有律师的称呼,那时叫“讼师”。作为“讼师”如不忠于法律和事实,将会受到严惩。如《唐律疏议·斗颂》规定,“诸如人作词赚,加增其状(将罪情夸大),不如所告者(与事实不符)答十五,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按诬告罪减一等)。”[③]唐、宋、明、清都有类似规定。到现在,我国律师职业道德更加强调这一点。如《律师法》第3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律师歪曲事实,为当事人伪造证据,将负刑事责任。从以上可以看出,律师职业道德,是对以往历史上遗留下的道德思想资料进行批判的吸收,把其中尚有生命力的道德观念范畴等用来不断地丰富自己职业道德内容的。二、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一)“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拜金主义是商品拜物教的变种。在发展市场化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价值是依靠货币这一特殊商品作纽带,通过市场而实现的。货币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作用的提高,必然会引起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崇拜金钱,向往金钱,“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思想。当前为数不少的律师“唯钱是图”,甚至还有些律师为了赚钱,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律师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向法庭提供虚假的证据,引诱当事人规避法律。因而,我国的一些律师职业道德低下,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二)社会不良风气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曾一度恶化,虽然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纠正,但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不正之风仍然在各地区各部门盛行。“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党政干部经商”“吃回扣”等不良风气相继出现。我国一些意志不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种不正之风的熏染之下,其心理失去平衡,产生一种从众心理,为适应社会不正之风的现状而改变了自己信念和行动,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了自己的神圣职责,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反而认识了手中权力的力量,致使手中的权力发生了病变,成了谋取私利的手段。有些法官、检察官直接或间接的启发当事人,要想胜诉,你必须给我“意思意思”一下。因而很多律师深谙此道,在出庭前,频频和法官相约在宾馆、夜总会、酒楼、洗脚城诸如此类的地方。现在我国一些法官执法素质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故。(三) 对律师执业规范体系不完备、不健全总体上来讲,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前前后后经历了近三十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1980年8月份我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全文4章21条,构成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整体,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先后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及《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1996年第1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人和国律师法》,这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比过去更加健全、成熟,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纵观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立法,发现该规范体系存在不少的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与《律师法》配套实施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将“品行良好”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这说明国家从一开始已将考生的道德水准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是,在该《办法》第七条关于报名应提交的证明中却没有要求考生提交品行状况证明,这使得“品行良好”的条件要求流于形式。同时在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内容的分值低且形式呆板,不能使考生在考前引起足够重视,也难以对其日后的执业形成深刻影响。这说明我国对律师的道德素质,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严要求,让一些品行不正的人混进律师队伍,影响律师执业的神圣性,玷污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另外,我国没有针对律师业务广告宣传的专门立法,这方面的规定散见于一些关于律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规章中。如《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低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司法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若千规定》第4条列举了8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第一种是:“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第二种是:“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头衔”。这两条规定均可看作是对律师广告宣传的限制。此外,作为我国律师的行业管理规章,1900 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7条第3款规定:律师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稍加分析,我们就可发现上述规定存在下面几个问题:一是没有对律师业务广告宜传作出明确、肯定的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业务广告宣传具有必然性,我国立法对此采取回避态度,这种做法欠妥。二是上述规定在内容上缺乏完备性。由于立法者的回避态度,使有关规定仅仅局限在对某些特定的不当广告行为的禁止上,而没有形成对一般的律师业务广告行为进行规制的完整体系。如在广告的内容方式、审批、非法广告的惩戒等方面均缺少明确、具体的规范。三是某些条文存在明显的不妥之处。比如,一切“不符合实际的宣传”都是应该禁止的不正当行为。但司法部的规定都单把“招聘启事”“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列举出来,是因为这几种方式更具普遍性,还是危害更大呢?显然都不是,相比较而言,通过媒介的广告宜传更为普遍,引响也更大,但该条款对此却避而不谈等等不容赘述。还有其它一些规范存在很多漏洞,比如对律师惩罚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易操作等等。由此可见 ,对律师行为规范体系不完备,也是我国一些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下降的重要原因。三、促进律师职业道德和谐的基本对策(一) 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完善。如果不完善的话,会大大影响我国律师执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具体说来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法律规范存在下列一些问题:1、把为无能力交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律师的义务,那么律师心理不平衡,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尽接一些法律援助案,自己的生活保障问题谁来解决?这又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帮助。有些律师便问:律师为无能力缴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那么国家应当为他们承担什么责任呢?所以,笔者建议,在市场体制下,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基金制度,鼓励广大律师多办法律援助案。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办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不求回报的律师,要给予高度的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给其他律师树立榜样。促进整个律师业职业道德的进步与发展。2、我国《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不得向上述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也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条规范不完备。一是“礼”一词有点用词不妥。我国新华字典将礼解释为三种含义:①由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行的仪节。②表示尊敬的态度或动作。③礼物,用来表示庆贺或敬意.向法官等司法人员送礼物是礼节性的行为,表示庆贺之类,似无违法和道德原则,反而符合我国礼仪之邦的道德规则,再加上该规范当中请客送礼和行贿是不是有点重复之嫌?规范中的“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一规定也有缺憾。影响执法部门和人员的不正当手段难道只有行贿一种吗?远不止,比如律师暗示当事人走后门,走关系等即是.所以规范不完备,有些律师便就对自己的约束不严,开始走歪门邪道,律师职业道德水准下降。3、在律师业务收费方面,尽管中国已有这方面规定,但缺乏职业特色,以致在实践中很难起规范作用。我国律师收费制度存在问题:一是收费标准不合理。比如统一定价收费,将不同能力和律师收费标准限制在同一水平线上,无法体现“优质优价”公平原则,影响了律师的服务质量。二是收费标准过低,西方国家律师收费比较高。所以他们在办案之时全力以赴,尽心尽力。我国收费比较低,影响了律师办案的积极性。所以应予以改律师收费制度,要尽快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提高律师的积极性,更好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二)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我国对律师的管理监督模式仍就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一套。目前,虽然我国建立了律师协会,确立了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管理的制度,但从各地的做法看,律师协会大多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之下,直接隶属司法行政部门,其领导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兼任,律师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这种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作为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在当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但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巨大发展,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对律师的管理体制不再适应现时的要求。因而必须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律师管理体制,要冲破政府直接控制律师工作的传统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作用。然而律师协会要真正能履行这一职责,必须赋予律师协会一定的权限。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我国的法律并未赋予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方面实质性权力。按照《律师法》第4条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工作的管理体现在“监督”和“指导”这两个方面,这与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的“宏观管理”是吻合的。“监督”“指加强制度建设,全国的地方律师协会,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让协会会员自觉的遵照执行。对于遵守比较好的律师,大家都赞扬他,通过道德评价这个杠杆转化成为律师的内心品质,逐渐提高律师业道德素质的整体水平。(三) 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对律师执业行为要进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给律师以外在的力量,让律师在执业中更好的约束自己。所谓外部监督体系指的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律师的各种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所构成的多层次的系统或网络。目前,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体系还没有形成。笔者认为,在市场体制的新形势下,应当尽快建立起对律师执业行为的外部监督体系,该体系所包括如下四大系统:国家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当事人监督。1、国家机关应当对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国家机关监督,具体又分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对实施《律师法》等规范律师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活动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律师法》活动监督,并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律师遵守《宪法》《律师法》的情况。权力机关对《律师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现行的律师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从而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历程。一旦发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要及时的处理。而且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时常应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对律师进行道德规范教育,更好的督促律师自觉遵守律业的道德规范.三是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如果发现律师在执业中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国家刑律,应当及时立案、审判,绝不手软,以树立社会正气。2、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主要是指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话等新闻媒介,将律师在执业过程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和违法现象公之于众。这种监督具有反映快、影响广、震动大的特点。这种监督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促进律师遵守道德规范却起着有力的作用。这种监督体系的存在,让律师就有了更强的约束力。如果在执业中职业道德差或有违法行为,报纸、电台一曝光,那么律师形象无疑会大打折扣,这就损害了自己在律师路上的发展前景。一个品德好的律师,一个极有“口碑”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其业务的发展才会拥有广大的空间。要想使律师在执业中遵守道德规范,还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有对律师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人民群众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当某律师有向司法人员或行政领导行贿行为时,可向国家机关的信访机关写信或面谈;也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设立的举报中心举报;或者直接向司法机关和有关机关控告等。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有力的,这样就督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遵守律师业的道德规范。3、当事人的监督。笔者认为应建立当事人监督体系。当事人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最为了解。如果律师在执业中有向司法人员行贿之行为,当事人可以举报;如果律师乱收费用,当事人可以投诉;如律师在案件的代理过程中有伪造证据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控告。但当事人是否愿意承担监督的责任,是我国有关部门应予以考虑的。笔者建议,国家设立一项奖励基金制度。当事人对律师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加以检举、揭发,可以给予奖励;或者国家免除应承担的有关诉讼费用,甚至可以代为交付聘请律师所需费用。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当事人监督的积极性,这就更好的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总之 ,只有对律师建立比较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才能更好的约束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业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注释:[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6页。[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4页。[③]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补充:您说的脚注是结尾注释的一种,而脚注为每页的结尾注释,你可以把每页的脚注统计到文章结尾处,则为注释即可。如需其他范文,请直接联系百度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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