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文化建设论文社区建设论文社区文化建设的对策思考[摘要]在剖析社区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完善城市社区文化管理机制,建立文化资源共享、共建机制,加强社区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社区文化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提出了对策措施。[关键词]社区文化 对策 社区建设1 社区文化建设的内涵与意义社区文化的定义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化是人类在劳动中创造的,是人类认识自然界、改造自然界的产物。同样社区文化也是人们在特定的区域内,通过长期的实践活动而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其目的在于丰富社区内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因此,社区文化可以分为有形的与无形的两种形式。有形的社区文化表现为社区文化设施、社区环境、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等。无形的社区文化,即是指人们在长期的交往与创造中形成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体验等。社区建设所谓的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旨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充分调动社区群众的力量,依靠社区的资源,通过互助和自治的方式,整合社区功能,促进社区的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健康等协调发展。社区文化是社区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对于社区整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 我国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管理机制不健全,主体缺位从1999年民政部进行社区建设试验开始到现在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刚刚十个年头,许多相关工作还处在不断摸索的阶段。现有的社区建设思路,基本上还是以行政强制为主,并没有真正实现社区自治。有的地方政府并没有把社区文化建设纳入到社区建设的整体考虑之中,没有明确社区文化建设的主管部门,更谈不上进行社区文化发展的长期规划。有的地方政府在开展社区文化建设的过程中采取“重心下移”的管理方式和“以块为主,融条于块”的组织设计,这无疑加重了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的任务,然而街道办事处并不能完全胜任。于是街道办事处利用手中的权力将社区文化建设的任务分派到各个社区居委会,结果这又导致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疲于应付街道办事处分派的各项任务,社区文化建设行政色彩浓厚,无论是从思路、步骤、内容还是形式上,都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安排,没有真正从社区居民实际需要出发,社区文化活动流于形式。资金筹集渠道单一,投入不足经费是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的基本物质保证,没有经费支持,社区文化活动很难维系。当前,受我国社区文化建设与管理中政府主导机制的影响,我国绝大部分城市社区文化的管理资金依赖于政府财政下拨的款项,投入主体呈现一元化的特征。同时,基层社区由于长期过度依赖政府,使社区文化管理资金一直采用向政府“等、靠、要”的消极方式,未能积极整合社区内的各类资源(如驻区单位、企业的资金、场地支持)、开拓多种社区文化资金筹集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努力实现社区文化建设的社会化运作机制。工作队伍结构不合理,人才匮乏社区文化建设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之一,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文化人才队伍是搞好社区文化建设的必要条件。近年来,各地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培育基层文化人才队伍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社区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还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3 推进社区文化建设的对策措施完善社区文化管理机制完善城市社区文化管理机制是推进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首要条件。只有理顺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在社区文化管理中的关系,明确两者在社区文化管理中的地位及职责分工,才能有效避免目前多数社区出现的文化活动行政化,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的不良状况。第一,明确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社区居民。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文化建设的决策、组织、领导、控制等管理的全过程,社区文化才能真正体现所在社区的特色,符合该社区居民的物质与精神需求,才是真正的富有生命力的社区文化、群众文化,而不是千篇一律、流于形式的所谓“社区文化”。第二,确保社区居委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性质,不被行政任务所束缚。社区居民作为社区文化的主体,希望参与到社区文化管理的全过程,但由于其作为一个个单独的个体,无法实现,必须通过社区居民的代表——社区居委会来行使自己管理社区文化的权力。因此,保证社区居委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性质,明确其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及其与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即两者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不是上下级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能够使社区避免疲于应付街道下派的行政任务,进而有效保障社区文化的发展方向。第三,明确政府在社区建设中是“掌舵者”,但并不是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虽然从对社区文化资源的调配方面看,政府起着主导作用,但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应该从过去的“划桨者”变为“掌舵者”,在社区文化建设中起引导作用,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把握方向,而不是事无巨细、全盘直接管理。整合城市社区资源,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资金短缺。无论是社区文化设施的购置、添加,社区文化场馆的建设,还是文化设施、场馆的管理与维护,社区文化人才的引进、培养都需要资金,而且城市社区居民对文化方面的需求正日益强烈,由此可知,社区文化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然而,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文化投资体系则是政府一元独大,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另一方面则是许多社会资本想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却无相关渠道,与此同时,社区所辖范围内的某些单位和企业相应的文化资源充足,经常出现资源的周期性闲置(如学校的体育场馆、图书馆等)。因此,整合城市社区资源,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拓宽社区文化资金的来源渠道是解决社区文化资金短缺的有效途径。加强社区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文化人才队伍是搞好社区文化建设的必要条件。第一,应重视抓好专业社区文化工作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以往社区文化管理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兼任,由于时间、精力等方面的限制,通常难以将社区文化活动深入开展下去,因此,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社区文化工作者队伍成为社区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参考文献:[1]王青山.社区建设与发展读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2]李慧.我国社区文化发展中的问题探析.消费导刊,2008,(8).
《论和谐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
摘 要:校园文化环境是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微观结构中的重要一环,在网络环境下建设和谐的高校校园文化已势在必行。本文从校园文化的特征入手,分析网络对校园文化的正、负两方面的影响,进而探究和谐校园网络文化的建设策略。
关键词:和谐;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
如今,网络已与人们的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高校中的教师和学生更是每天与网络有着零距离的接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并以此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校园文化是大学精神的体现,以不同的方式影响和塑造着高校学生。互联网的发展冲击着高校校园,影响了高校校园文化的建设和发展。网络环境的出现要求高等学校必须在继承校园文化优良传统的基础上,适应网络时代的发展,研究校园文化的新情况、新特点,全力建构网络环境下的和谐校园文化。
一、高校校园文化的特征
(一)稳定的继承性
校园文化尤其核心部分,具有非常稳定的继承性,这就类似于人们常说的校园的文化传统。每个高校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尤其是历史比较久远的大学,历经代代相传、积淀,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校园文化。
(二)触角的敏感性和时间的超前性
高校由于学生多为青年,敢想敢为,对新思想、新观念比较敏感,接受得快;校园文化主体有较高的文化层次,思想活跃,敢于改革开拓,能走在时代前列;高校学科教育能够迅速反映学术研究、社会思潮的新动态、新发展和新成果。这些因素决定了校园文化触角的敏感性。
超前性不仅应注意传统文化对于校园文化建设所具有的积极作用,而且更要注意现代以至未来社会发展趋势对于校园文化建设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例如,网络时代的到来对校园文化的冲击。
(三)形式的多样性和参与的自主性
校园文化形式多彩纷呈,生动活泼,十分适合高校师生的需要。广大师生,尤其大学生应以极大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投入到校园文化活动中来。
(四)教育的渗透性
校园文化对师生尤其大学生具有很强的教育渗透性,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形成于无形之中又作用于无形之中,自然而然,易于接受,是一个日常性的、渐进性的长期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校园文化得到很好的建设,那么各种积极的文化因素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把对人的基本修养需求和育人目标渗透于大学生文化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有利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网络对高校校园文化的影响
网络自进入高校校园之后,其对校园文化的影响就被受关注。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对校园文化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消极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改变了大学生的学习方式,丰富了大学生的学习内容。传统的教学是师生面对面的进行“填鸭式”的灌输,学生被动地接受。与传统的教学模式相比较,网络拓宽了学生学习的渠道和途径,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使得教学双方有了更大的空间。使得参与式、启发式教学真正成为可能,其形态从平面走向立体,从静态走向动态。
2.拓展了大学生的交往空间,增强了大学生的自信心和自我个性的张扬,同时为大学生情绪宣泄提供了良好的途径。网络交往使得人们的交往空间扩大,人际沟通的时效性、便利性和准确性提高,有利于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大学生通过网络参与管理、发表作品、与教师同学交朋友,展示自身的价值。通过设计和维护网站、担任网管等方式发挥特长,既可以锻炼自己的能力,又可以极大地增强其自信心。同时,网络的匿名性为广大学生不良情绪的及时释放和网友之间的情感帮助、心理支持提供了新渠道。目前,我国大学生面临巨大的就业、考研等压力,上网消遣成为大学生目前排解压力的重要渠道之一,这无疑对大学生的成长是有利的。在网上跟帖,发表一些意见和建议,可以很好地释放压力,与网友进行交流,让大学生受到一定的启发与教育。
3.提升了高校校园文化的影响力。网络与高校校园文化构成了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殊关系。网络不断地丰富了高校校园文化,并越来越成为高校校园文化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极大地提升了高校校园文化的影响力。高校校园文化原有的独立性、相对封闭性,在网络环境下完全被打破了。高校校园文化的视野拓宽了,张力也增加了。基于网络的高校校园文化不再囿于校内,也同步辐射到校外,使之越来越成为社会大众共享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促进了高校校园文化自身的发展。网络的无限包容性、无限拓展性使它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更新。在多媒体技术的支持下,它几乎可以呈现一切人类文明的成果,其丰富性使之具有无限的吸引力。也正因如此,网络已成为高校校园文化自身发展的一种强大的驱动力。
(二)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网络冲击高校大学生固有的价值观,弱化了其道德意识。网络是国际化的、开放的、自由的、民主的,网上信息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各种信息趋于无围墙、无国界化,不同价值观的文化可以在网络上进行传播,因而网络信息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不少“垃圾”。各样的思想观念、文化热点、行为方式出现,不同地域文化、不同民族文化、不同时期文化在高校校园内相互激荡,可以说网络催生了多元价值观。网络文化的异质性、多元性,改变了大学生固有的价值观念,使大学生的价值观念更趋于个性化、多样化,以至于在社会道德生活中呈现出双重或多元价值标准并存的局面,由此而来造成的道德判断力削弱、道德评价失范,最终必然导致大学生道德选择迷惘和价值取向紊乱。
2.网络使部分学生脱离现实生活,沉迷于虚拟世界不可自拔。网络是开放的,而身处网络世界中的人在人机对话中却是相对独立和封闭的。对于少数缺乏自制力的大学生来说,网络让他们体验到了虚拟世界的快感,使他们沉迷于其中而脱离了现实的社会生活。现实人际关系的淡化,产生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出现了特有的网络问题,如网络成瘾症、网恋、人格自闭、人格分裂、网络犯罪等。同时,这些问题也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产生了很大的伤害。
三、和谐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的策略
和谐的高校校园文化是指校园文化系统中,各个层次、各个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要始终贯穿“和谐”这一主线,以网络时代新的理念、新的思维来认识和谐校园文化。同网络带来的积极影响相比较,其消极影响是次要的,也是可以控制的。网络与高校校园文化共生共存,网络与高校校园文化的和谐,正是高校发展追求的目标之一。网络与高校校园文化完全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实现共同发展,也完全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实现和谐发展。
(一)加强物质建设,打牢网络时代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的物质基础
大学校园文化的网络化不是简单地将传统的大学校园文化形态在网络上呈现和展示,而是大学校园文化形态的创新,是在网络文化背景下,实现两者结合的产物。网络化校园文化建设,前提是建立网络。学校主要是建立校园网络,包括校园网的硬件环境和校园网的应用系统。要量力而行,不断推进,加大对网络物质设施的建设,努力建设数字化校园。首先,要加大网络硬件建设力度,为数字化校园构建提供优质的硬件环境。其次,网站建设要贴近实际,一方面,要加强“红色网站”建设,弘扬主旋律,用主流的意识形态占领阵地,强化网站的引导功能;另一方面,要创新网站内容,丰富互动形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
(二)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全面、可行的网络行为管理系统
首先,网络管理应从制度入手,规范网络运行规则,严肃网络行为规范,同时强化对各种信息的适时监控、分析、加工、处理等,从源头上减少、杜绝有害信息,强化正面引导,净化网络环境。建立一支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精通思想政治工作,并且掌握网络宣传技术的专兼职网络工作队伍是非常必要的。通过这支队伍,进行有效的监管,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文化中的指导地位,唱好网络文化的主旋律,杜绝网络中的反动、黄色、腐朽和暴力等文化内容。
其次,网络背景下高校校园文化管理在努力实现“自律”和“他律”结合的过程中,也在倡导“自助”和“他助”相结合的理念。在网络背景下,高校校园文化管理机制中也涵盖了大学师生在应对各种问题时的“自助”和“他助”相结合的矫正机制和干预机制,强调师生共同参与建设,以消解网络文化对大学师生的负面影响。同时,注重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加强网络道德的宣传力度,使学生将网络道德和网络技术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倡导道德自律,强化网络道德责任意识,提高大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识别警觉能力、自律能力和免疫能力。引导大学生培养网络公德意识,做到不看、不听、不传黄色信息,不抛垃圾信息,不在网上进行恶作剧,使用文明的上网语言。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网络化校园文化活动
学生、教师是网络化的校园文化的参与者、建设者。学生与教师是网络化校园文化建设的关键。同时,丰富多彩、清新健康的网络校园文化能培养高素质的学生与教师。学校应当组织内容健康、格调高尚、丰富多彩的网络化校园文化活动,让校园逐步形成浓厚的学习气氛。高校要运用有效杠杆,尽力规避浮躁、虚假、急功近利等风气,保持大学宽松、活跃、执着的学术环境,充分发挥人文和艺术学科的优势,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加强学生的人文艺术修养。
总之,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开拓人们视野、加快人类沟通交往、带给人类文明的同时,也会给大学生的成长带来严重的威胁。因此,高等学校必须认真研究网络环境下校园文化呈现出的新特点,针对新问题,提出校园文化建设的新举措,构建和谐的高校校园文化,以适应网络化时代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张耀灿等.思想政治教育学前言[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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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积极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型的农民,农民的主动性、创造性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因,新农村建设的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那么,如何促进新农村文化的建设呢? (一)废除城乡文化交流的制度性障碍,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加强城乡文化交流与融合。 一方面,要加强城乡文化交流,加快现代工业文明与传统农村文化的融合。人口流动可以促使城乡文明的碰撞与交流,这有利于冲击农村传统的生活方式,改变农民的精神生活、价值观念,进而引发生产方式的巨大变革。而这种交流与碰撞得发生关键是需要政府打破限制城乡文化交流、人口有效流动的各种制度性障碍,构建城乡文化交流的机制和平台。另一方面,要根据城乡不同的文化需要,正确处理农村传统文化与城市现代文化的矛盾,采取不同的文化推广形式和推广运行机制来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在农村的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结合与碰撞中,把推广现代文明与发展农村特色文化有机结合起来,进行创造性地改造。 (二)强化政府文化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增加对农村文化产品的供给。 各级政府应从城乡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新农村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的文化职能:政府作为文化产品的供给者,应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财力投入和转移支付,用于文化建设的财政资金增量应向农村地区倾斜;改变过去重经济、轻文化的政府职能,强化农村文化产品投入;建立和完善政府农村文化建设监督制度,纠正农村腐朽陈旧落后的文化,传播积极向上的新农村文化,为新文化的传播培育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三)大力发展和推广农业科技教育,向农村传播新知识、新思想、新技术,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综合素质。 农村文化不发达最主要体现在农民无法掌握与现代社会需要相适应的思想观念、知识文化和能力技能,从而导致生存、生活、社会适应能力跟不上社会发展和对社会发展的不适应。作为政府除了向农村地区教育投入倾斜外,为了缓解政府财政压力,还可以引导民间资本、非营利组织在农村发展教育事业,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得投入,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水平。
参考文献:《局域网组建与维护》 中国铁道出版社《局域网组建实例教程》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校园网组建》 清华大学出版社《校园网系统集成技术与应用》 清华大学出版社《案例精解企业级网络构建》 电子工业出版社
网络作为人类信息交流使用的一个工具,网络的建设也是网络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网络建设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网络伦理建设管窥
【摘要】 当计算机将一切种类的信息数字化、当传载信息的网络将世界联结成一个“地球村”的时候,人类的整个生存状态正在发生一次根本性的变革。为了迎接网络时代的挑战,我们必须对网络伦理进行重新定位和思考――建设中国特色的刚柔相济的网络伦理体系。
【关键词】 网络社会 道德危机 道德化 法律化作为信息技术革命产物的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已经引起了一个划时代的产业革命――信息革命。人类已在不知不觉中乘上了知识经济的快车,来到了信息时代,当计算机将一切种类的信息数字化、当传载信息的网络将世界联结成一个“地球村”的时候,人类的整个生存状态正在发生一次根本性的变革。但当我们畅游其中时,才发现我们还面临着许多伦理道德难题。为了迎接网络时代的挑战,我们必须对网络伦理进行重新定位和思考,否则,我们将在新一轮的国际竞争中再次落伍。
一、信息网络时代的基本特征
世界正迈向新的文明,“网络”作为信息化的特殊代名词,某种意义上说已是信息社会的一个缩影。而网络社会不同于现实社会,它有其自身的特点。
1.开放性。网络是应军事的需要而产生的,当科学家们在设计Internet的前身Arpanet时,为了防止核打击的破坏,军方就要求这个网络必须是完全开放没有中心的。于是便被设计成了不需要控制中心就可以工作的样式,网上也没有可以对传送的信息进行监控、审查和封锁的中心阻塞点。这样做的理由是,不管网络上的哪一个特定的点受到攻击,它的其他部分都能够正常工作。这样Internet就成了一大片相互联接在一起的网络,没有哪片网络统治哪片网络,也没有哪片网络是主要的。信息可以在网络间无国家、无地域地传播,人们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自由交往,于是,不同的价值取向、思想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等等的冲撞与融合就成了我们必须面对的事实。
2.自由性。当我们畅游在完全开放的,没有中心的网络世界时,发现“无政府”、“个人至上”、“绝对自由”等口号充斥其中。因为在网络的世界里,人们不必面对面(face to face)直接打交道,从而摆脱了传统“熟人社会”众多的道德约束。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可以在网络上自由自在地冲浪,选择信息,上载、发布信息,也没有严格的新闻审查制度和核查系统。网络使每个人都成了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其间难免泥沙俱下、玉石俱存。
3.非人性化。网络虽然为人们的交往与沟通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但是隔着网络这种非人性化的交往中介,人们的言谈举止都被转换成二进制的语言,他们的音容笑貌以数字化字符方式在屏幕上传播,成了数码化的存在。网络社会的非人性化特征彻底改变了人际交往的方式,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成了人与机器之间的交流,这与现实生活中人与人的直接交往相比,人与人之间的隔膜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大了。
4.虚拟性。 所谓虚拟就是人们通过技术手段对自然和人类生活进行人工仿制和再造,即以0和1组合的bit数据对人类现实社会的数字化再现。在虚拟化的网络社会中,那些备受关注的传统特征,诸如性别、年龄、相貌、身份等都可以借助虚拟网络得到隐匿和篡改,于是,人们的行为因“非实体化”而变得“绝对自由”。
二、信息网络时代的道德危机
人们生活在社会中,其行为主要靠法律和道德来调节,信息网络社会也不例外。但由于网络是个新兴事物,其发展速度是以秒在计算,所以,在我们尚未作好充分准备时,网络就好像从原始社会突然进入了制度化时代,没有一点过渡,便呈现在我们面前。传统的法律应接不暇自不必言,就连渗透性极强、适应性极广的传统道德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一)信息网络发展对道德意识的影响
1.道德相对主义盛行
开放的社会是价值多元化的社会,而价值多元化从逻辑上讲必然导致道德相对主义的盛行。道德相对主义者承认道德的存在,认为个人有个人的道德,社会也有社会的道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道德。这种观点与网络的开放性和自由性一结合,就迅速找到了它最适宜生长繁衍的领域。
2.无政府主义泛滥
当网络的开放性和自由性特征充分展现于信息时代时,在平面媒体上起作用的信息的外在过滤功能也逐渐失效,信息越来越呈现出“原始化”的趋势。所以,在信息时代要控制网上言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在这里,任何人都可以按照他自己的原则说任何话,做任何事。正如洛杉矶加州大学网络教授比格尔所说,网络本质上是一个“无政府式的建筑”,它有着极强的抗拒政府调控的性质。
(二)信息网络发展对道德规范的影响
1.传统道德规范约束力减弱
尽管有一些网络道德规范,但都是非强制性的,只能靠个人的内心信念来维系,而网络的虚拟性特征又使得网民是否遵从道德规范,不易被察觉和监督,不像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要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三者同时来维持。因此建立在网上的道德规范约束力就明显减弱了。
2.网络道德规范逐步向法制化转变
网络道德规范在量上积聚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发生质变,向法律法规转化。针对网络社会中的犯罪行为和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道德规范已经显得软弱无力了,因此国际社会及许多国家相继制定了一些网络法律规范,力求规范团体和个人在网上的行为。例如联合国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WTO通过的《全球基础电信协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公布的《工商界全球商务行动计划》、欧盟发表的《欧盟隐私保护指令》以及美国的《信息净化法》、《总统反恐怖法》、《隐私权保护法》,加拿大的《统一电子商务法》,法国的《信息技术法》,菲律宾与新加坡的《电子商务法》等。
我国为了促进Internet的健康发展,也于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97刑法,第一次增加了计算机犯罪的罪名,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系统数据、程序罪,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程序罪等;1999年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过了《电子交易法令》;2000年9月,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互联网内容服务管理办法》。目前《电子商务法》也正在审议中,这表明我国计算机法制管理正在步入一个新阶段,并开始和世界接轨。
(三)信息网络发展对道德行为的影响
1.不规范行为与日俱增
杜尔凯将失范注释为“一种社会规范缺乏,含混或者社会规范变化多端以致不能成为社会成员提供指导的社会情境”。在网络发展初期,新旧道德规范并存、交替、更迭,造成规范内容的冲突和衔接的脱钩,引发了大量的失范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失规范的行为。建立在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由于不适应网络运行的新环境,而形同虚设。面对新的网络领域,又一时没有形成新的道德规范,从而大量网上行为处于既不受旧规范的制约,又无新法可依的“真空”状态。例如:某个人通过某个ISP或BBS传播了侵权或违法的信息,那么ISP业者或BBS站长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如是过错责任,在什么情况下才算有过错呢?对此,法律上至今还没有明确的界定。
(2)网络犯罪。网络的四大特征加速了信息时代前进的步伐,但也暴露了自身安全性差的弱点。因为网络是一个跨时空、跨地域,完全开放的无主控的虚拟世界,所以,网络上时常会非法潜入一些“黑客”甚至“骇客”。就连美国国家标准局号称固若金汤的DES加密算法也曾两次被人破译。可以说:一台计算机只要一进入网络就绝无安全性可言,网络成了犯罪分子开拓的新领域,网络犯罪由此产生,并有愈演愈烈之势,已经成为信息网络社会的公害。
当然立法的滞后也是网络犯罪现象俱增的一个客观原因。例如,通过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链接淫秽站点尤其是国外的淫秽站点的行为,算不算犯罪?如果算犯罪,究竞是应当适用刑法第363条第1款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第364条第1款传播淫秽物品罪还是第152条走私淫秽物品罪?目前的法律尚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罪刑法定”基本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又将如何贯彻?!
2.“触黄”已经成为网民必过的一道“坎”
据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对网络色情进行的调查,他们考察了约97万种相关的照片、描述、短篇小说和影片剪辑,发现那些储有数字化数据的用户网专题网页上,的图片都是色情的。目前,全球范围内,已监测出23万个色情网站,而且,网络中的色情网站,还正以每日300至500个的数量增长。这充分显示出“性”是网上文化的第一大洪流。在国内,个人网站已成为当今的一大时尚,在这一时尚的后面,有一股“黄潮”也在蠢蠢欲动,色情内容在一些个人主页也有增多的倾向。许多人做个人网站,除了自己追逐时尚、玩一回外,多少都有一个将来把网站出手赚钱的梦想,而最终决定成交价格的就是这个网站的访问量。为了提高访问量,相当多的网站走的是美女路线,结果是网上“美眉”满天飞,一些网站的“美眉”照片越穿越少,走上了“蜕化变质”的色情路线。对此,有人谈网色变。笔者以为,信息时代离不开网络,网络离不开网民,网民又以年轻人为先,所以,“触黄”仅仅是年轻的网民猎奇时必过的一道“坎”,过去后必然海阔天空!关键看我们如何引导。
计算机网络就像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极大地造福人类,又可以无情地损害人类。当然网络发展对伦理道德的影响不可能一夜之间形成,所以在评价它的影响时,我们既要有一种超前意识,又要有一种现实的态度,更要立足于现实,对网络伦理进行重新定位和思考。
三、积极推进网络立法的道德化和网络伦理的法律化进程
1.明确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走出网络化阴影的理论前提
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法律与道德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调整的范畴各不相同。也有部分同志认为,今天是法律万能的时代,一切终断于法。所以在当今时代道德的弱化是必然趋势。这种把法律与道德对立化的观念是依法治国的理论障碍,也是引领我们步入网络化陷阱的理论前提。
法律与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但二者发生作用的机制不同。道德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具有“人格化”的特征,可以“自由裁量”或“意思自治”。而法律则具有国家强制力,是一种典型的非人格化权威。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法律恰恰是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神祗和理智的体现。”所以,法律与道德在“规范”的层面上是相通的。可以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最高的法律。
2.网络伦理的法律化是网络发展的客观要求
计算机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无限的虚拟空间,在网络世界里,每一个人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人们必须自己确定自己的行为,自己对自己负责,自己管理自己。可见,网络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人们的伦理观念、道德行为有很高的自律性。但由于网络技术的超常规发展,在我们尚未作好充分准备时,已经被网络快车送入了信息时代。Internet在带给人们新的思想、新的观念、新的感受的同时,也带来了许许多多道德和法律上的问题,如黑客入侵、色情网站、病毒泛滥、安全性差、侵权等,使一些人谈网色变。
的确,在网络世界里,小则发布虚假信息,大则利用网络犯罪,如黄色信息、恶意的政治信息、文化霸权主义、行为主体的匿名性等。这些都极大地加剧了电子空间中国家、地区之间道德和文化的冲突,增大了维持国家观念、民族共同理想和共同价值观的难度。匿名性所体现的许多观念很难再放到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关系、社会实践中加以认识、检验和适用,谎言、偷窃的责任者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与传统意义的社会直接接触,责任者之外的他人难以有针对性地做出道德反应并采取道德措施。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如果自律性尚不足以维持其正常运行的话,就必须引入刚性的法律!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解器,信息网络对社会各领域的深刻影响必然对传统法律产生巨大的冲击。而法律的发展又总要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所以,原有的传统法律面对新兴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带来的新的社会问题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了。因此,制定新的法律规范,调整在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经营和应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规范人们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保障网络建设、经营与应用的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所谓网络伦理的法律化就是立法者将网络社会自发形成的或约定俗成的网络道德理念、网络伦理规范或网络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这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更是网络发展的客观要求。
我国从1990年9月通过的《著作权法》首次将“计算机软件”列入了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起,就开始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立法的探讨,尽管其目前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层次并不高,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忽视计算机信息网络立法的重要性。计算机信息网络是现代社会的信息基础设施,是信息社会的神经系统。用信息网络法和其它一些法律规范,共同调整网络上的社会关系,对于信息社会的正常运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就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信息网络法很难直接归属某一个法律部门,所以在标榜不懂计算机的人将是21世纪新文盲的今天,信息网络法应当也必将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3.网络立法的道德化是规范网络行为的根本途径
中国有句古语“徒法不足于自行”,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虽然人们的行为主要依靠严密的法律来规范,但是,法总是要人去制定、去遵守、去执行的。如果人的网络伦理素质不高,网络伦理观念不强,就会缺乏遵守信息网络法规的内在要求,缺乏弃恶从善、抑恶扬善的自觉信念和“慎独”精神,从而也就不可能自觉地去遵守法纪;就会有法不依,甚至知法犯法;就会挖空心思地投机钻营,钻法律的空子,甚至利用网络法制的某些不完备去做损人利己、图利害人之事。进而信息网络法律、法规就不可能有效地实施;市场经济就会变形而不能正常运行;网络犯罪就会屡禁而不止,社会风气也就不可能净化。可见,道德是法律的“助手”,稳定社会离不开法律,也离不开道德。
所谓网络立法的道德化是指法律主体(如信息网络时代的网民)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假如没有这种道德义务,那么服从法律就仅仅是暴力下的被迫服从,当法律由人“不得不”而不是“自觉”遵守的时候,法律终将成为纸上的文字游戏,守法精神蜕化为避法精神,建立法治国家也将成为一句空话。所以,在信息时代、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提高网民的法律意识和网络伦理素质,使其在网络世界遨游、追逐网络利益的同时,把信息时代的外在行为准则要求变为其内在的道德律令,由外在的社会立法,变成其内在的心灵立法,由他律变为自律,在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情与法、竞争与协作、自主与监督、效率与公平、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中驱人为善,避人为恶,形成良好的网络社会风尚。这是走出网络伦理教育怪圈的根本途径,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网络伦理体系的根本途径。
浅议网络文明建设
【摘要】从90年代初,互联网被人们所认识,通过技术的不断成熟,速度的不断提升,在学习、生活、管理、金融、政治、军事等各个方面,互联网已经成为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2009年,中国网民数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一,可是互联网在带给人类方面和快捷的同时,其在中国的各种负面影响也不断的呈现在大众眼前。在国家倡导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网络文明的建设也已经刻不容缓。
【关键词】网络文明;建设;伦理;法律
网络作为人类信息交流使用的一个工具。它的诞生无疑提升了全球人类生活品质。网络以其不可阻挡的影响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它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和思维,一个全新的“网络”信息时代正向我们走来。网络虚拟的空间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加大加快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似乎昼夜之间,人类生活的地方仿佛只是一个村——“地球村”。网络让人类更便捷地获取信息,找到所求,生活更加快乐和丰富。然而,“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更给我们中职生带来了许多的隐患。其负面的影响愈来愈突出,各种黑色的阴影正向我们慢慢袭来。例如黄毒,暴力,非法网站,网络游戏仿佛裹着糖果的炮弹向我们发射。因此,网络又仿佛一个战斗的阵地,在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去占领,就会被那些精神垃圾占领。
一、网络虚拟性与共享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我国网络技术落后于西方等发达国家
中国的网络真正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而当时的西方国家,网络及其相关管理已经基本健全,无论在网络基础设施还是相关技巧方面我国都有着较大差距,而这一差距也成为我国网络文明建设的短板所在。
(二)网络的自身特征导致网络文明建设难度的增加
互联网自身具有开放性、虚拟性和隐蔽性等特征,人们在网络所构建的虚拟空间中时,现实社会的法律和道德无法起到约束其行为的作用,而现有的互联网技术又无法有效的抵制网络犯罪的发生,从而使得网络垃圾文化和负面影响无法进行有效过滤和抵御,从而使网络成为国家想管却又无法可管的死角。
(三)我国现有的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还处于起步的初期
阶段
无法行之有效的对网络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约束和管制。最近几年,虽然由于各种网络犯罪的频繁发生,使国家开始逐渐重视互联网法制和文明的建设,但是多以规章、通知、措施、文件的形式发布,不具有法律效应,无法真正达到抵制和改善的效果。
(四)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在互联网上的作用有限
道德,是通过社会舆论、民族传统思想对人们的行为起到限制和束缚的作用的无形束缚,使人们压制住人性的阴暗面;但是互联网所构建的虚拟空间特性,使得人性中被现实社会中法律、道德等被压抑的阴暗面失去了束缚,使得自制力不强的,尤其是喜欢新鲜和刺激的青少年群体将阴暗面释放出来。因此,网络上的道德伦理问题一直屡见不鲜,又因为互联网的开放性、快速、无地域性,使得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观念受到西方思想的冲级和腐蚀,加之网民自身道德修养普遍不高,很容易受到其不良影响。
(五)西方等发达国家利用互联网进行文化渗透等手段严
重阻碍了我国网络文明建设步伐
互联网的基础设施有将近一半以上都设置在西方国家,其设施和技术的先进性,使得西方文化在互联网中处于主导地位。而互联网作为一个开放的平台,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文化的传播和意识的交流。西方诸国利用其网络优势不断向我国释放其资产主义的不良思想和文化垃圾,由因为之前提到过的,我国设备和技术实力的落后,导致我国无法进行有效抵御,这对我国的长远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促进网络文明建设的若干建议
现阶段,网络文明建设的重点是采取一系列复合我国现有情况,从而提出可行的、且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来抵制和降低互联网的负面影响,目前,我国大力提倡的网络实名制建设就成为推进我国网络文明建设的必要步骤以及实施以下建议的基础构架。
(一)大力提倡正确的上网理念
从我国社会主义特色出发,以中国现有的思想理论为基础,利用舆论、传媒等传播方式建立并引导网民正确、健康的绿色上网理念,从根本上培养网民自身思想和道德意识,主动抵制网络垃圾信息,为建设和谐的网络环境打下基础。
(二)为网络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单靠引导网民从自身修养出发,主动抵制网络负面影响,营造和谐上网环境是不够的。在引导的同时更应该加紧完善互联网的法制体系,只有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和威慑力,建立健全的网络监督、管理、追责机制,将网络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以明确,使网民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了以后的严重后果和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或极大的打击各种网络不文明行为的发生。由于现在网络的法律体系还处在摸索和实践阶段,但这更需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快速、准确的对已有的或新出现的网络问题做出有针对性的处理和颁布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有效限制,而不是敷衍了事,确保落实实处,最终目的是从点到面,逐步完善我国互联网的法律体系。
(三)提高网络基础设施和技术水平,加强网络监控和打击力度
互联网作为新兴的网络技术平台,要对其实施管理和有效监控,为打击网络不文明、违法行为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这就需要对应的技术实力和硬件水平以及相关人才的培养,只有技术水平的提高、基础设施的加强,才能真正实现对互联网的管理,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抵制互联网不文明信息的传播和西方不良思想对我国网民的腐蚀,才能真正的让在网络上进行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网络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只有我国自身技术和能力达到相应的水准,我国构建网络文明建设才不会只是一句空话。
(四)利用中华民族传承下来的优良传统文化、伦理资源
互联网作为文化的载体之一,那么就不能忽略伦理道德的教育。中华文明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在历史长河的筛选中已经为我们留下了大量的精神文化财富,我们因该充分利用这笔宝贵的财富,通过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有目的、有步骤的通过互联网将其传递给民众,通过优良的传统文化抵制网络负面文化的影响,将祖先传承下来的宝贵财富建立成现代网络文明建设的前沿阵地。
三、总结
互联网的迅速崛起,在带来各种便捷的同时,其危害在我国这几年的快速发展中逐渐显现,控制其危害已经刻不容缓,但是依然有大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其危害性而没有产生应有的警惕心理。光靠国家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提升网络管理水平只能治标,根本还是需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其危害,并从自身素质、思想品德培养着手,主动抵制网络垃圾文化的侵蚀和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共同携手参与到网络文明建设的行动中来,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网络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才能真正建设属于我们自己的网络精神文明家园。
参 考 文 献
[1]张波,闫建芳.道德主体教导与网络文明建设[J].大连科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0:12(22):32
[2]盛湘卾.略论网络伦理教导[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2(7):169
摘 要本文首先就交大校园网设计建设的相关知识技术要求作了必要的介绍,然后基于工程建设实际,重点就综合设计实施方案的主干网组网技术、网络拓扑结构、协议标准、网络系统平台等多方面展开论述,并给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设备选型。目 录1 设计背景 12 设计原则 13 需求分析 24 网络方案设计 网络建设技术方案选择 常用WAN协议 常用LAN协议 方案的选择 网络拓扑结构选择 网络通讯协议的选择 85 网络设备及服务器硬件平台选择 网络产品的选择 服务器的选择 116 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及管理软件的选择 服务器操作系统 数据库 网络管理软件 137校园网络系统INTERNET/INTRANET构思 138 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及可靠性 系统的安全及可靠性 系统软件环境的安全及可靠性 采用严格的网络管理措施 不间断电源设计 149 网络布线系统设计方案 设计依据 设计要求 布线的设备选择 布线系统设计方案描述 1710 经费预算 1911设计小结 20参考文献 20
网上的文章属于“互联网[OL]”类型参考文献。
示例: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OL]。
文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大类:
(1)参考文献类型: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
(2)电子文献类型:数据库[DB],计算机[CP],电子公告[EB]。
(3)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互联网[OL],光盘[CD],磁带[MT],磁盘[DK]。
对于英文参考文献,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1)作者姓名采用"姓在前名在后”原则,具体格式是:姓,名字的首字母.如:Malcolm Richard Cowley应为:Cowley,.,如果有两位作者,第一位作者方式不变;之后第二位作者名字的首字母放在前面,姓放在后面,如:Frank Norris与Irving Gordon应为:Norris,F. & .
(2)书名、报刊名使用斜体字,如: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English Weekly.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g.电子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11] 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OL]. .
若引用网站上的文章,即电子文献,参考文献的格式为:
[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版或获得地址,发表更新日期/引用日期
其中,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有以下几类:
[J/OL]:网上期刊
[EB/OL]:网上电子公告
[M/CD]:光盘图书
[DB/OL]:网上数据库
[DB/MT]:磁带数据库
例如:
[12]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OL].
[8]万锦.中国大学学报文摘(1983-1993).英文版[DB/CD].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标准GB-3469的规定,通常以下列字母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
1、参考文献类型: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
2、电子文献类型:数据库[DB],计算机[CP],电子公告[EB]
3、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互联网[OL],光盘[CD],磁带[MT],磁盘[DK]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网络参考文献标准格式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大家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学术界进行成果交流的工具。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网络参考文献标准格式,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网络参考文献标准格式
电子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示例]:
1 .书籍 l .(1995) , “Voices for Evolution”, [Online] Available: (April 17,2000) l 季羡林:《牛棚杂忆》,( 1998-2000 ) ( 2000/4/17 )
2 .期刊或电子期刊 l Anna C. McFadden, ( February 18, 1999), “College Students' Use of the Internet”. Education Policy Analysis Archives. Volume 7 Number 6. [Online] Available: (April 17,2000) l 符福桓:“关于信息管理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的思考 ( 一 ) ”,《中国信息导报》(数字化期刊), 1999 年 第 10 期, ( 2000/4/17 )
3 .报纸 l Samuel R. Dismond, Jr., Leigh Mckinney (April 14,2000), “Fostering the Beginnings of Literacy”, Newsweek. [Online] Available: (April 17,2000) l 苗青:“让电脑拥有美丽( IT 时评)”,《人民日报》 2000 年 04 月 07 日 第 8 版 , ( 2000/4/17 )
4 .独立网页(有作者姓名) l Wanda Pratt. ( March 5, 1997 ) ”Graduate School Survival Guide”.[Online] Available: (April 17,2000) l 龚 灿:“知识产权”, ( 2000/4/17 )
5 .独立网页(无作者姓名) l “ Lifelong Learning” ( 1996-2000 ), [Online]Available: id=8 (April 17,2000) l “成功之旅”, ( 2000/4/17 )
6 . E-mail David Ross., “Re: List policy on copyrighted quotation” . (April 17,2000)
一、参考文献是对期刊论文引文进行统计和分析的重要信息源之一 ,在本规范中采用 GB 7714推荐的顺序编码制编排。
二、参考文献著录项目
a. 主要责任者 (专著作者、论文集主编、学位申报人、专利申请人、报告撰写人、期刊文 章作者、析出文章作者)。多个责任者之间以“,”分隔,注意在本项数据中不得出现缩写点“.”。主要责任者只列姓名,其后不加“著”、“编”、“主编”、“合编”等责任说明。 b. 文献题名及版本(初版省略)。
c. 文献类型及载体类型标识。
d. 出版项(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e. 文献出处或电子文献的`可获得地址。
f. 文献起止页码。
g. 文献标准编号(标准号、专利号……)。
三、参考文献类型及其标识
1、根据 GB 3469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
参考文献类型 专著 论文集 报纸文章 期刊文章 学位论文 报告 标准 专利
文献类型标识 M C N J D R S P
2、对于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其文献类型标识建议采用单字母“A”;对于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建议采用单字母“Z”。
3、对于数据库 (database) 、计算机程序 (computer program) 及电子公告 (electronic bulletin board)等电子文献类型的参考文献,建议以下列双字母作为标识:
电子参考文献类型 数据库 计算机程序 电子公告
电子文献类型标识 DB CP EB
4、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及其标识
对于非纸张型载体的电子文献,当被引用为参考文献时需要在参考文献类型标识中同时标明其载体类型 。本规范建议采用双字母表示电子文献载体类型:磁带(magnetic tape)——MT,磁盘(disk)——DK,光盘(CD-ROM)——CD,联机网络(online)——OL,并以下列格式表示包括了文献载体类型的参考文献类型标识:
[文献类型标识/载体类型标识]
如:[DB/OL]——联机网上数据库(database online)
[DB/MT]——磁带数据库(database on magnetic tape)
[M/CD] ——光盘图书(monograph on CD-ROM)
[CP/DK]——磁盘软件(computer program on disk)
[J/OL] ——网上期刊(serial online)
[EB/OL]——网上电子公告(electronic bulletin board online)
以纸张为载体的传统文献在引作参考文献时不必注明其载体类型。
拓展: 论文中文参考文献标准格式
一、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1 、期刊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期)∶起止页码
2、 专著作者.书名〔M〕.版本(第一版不著录).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3、 论文集作者.题名〔C〕.编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4 、学位论文作者.题名〔D〕.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5 、专利文献题名〔P〕.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
6、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
7、 报纸作者.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8 、报告作者.题名〔R〕.保存地点.年份
9 、电子文献作者.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文献出处,日期
二、文献类型及其标识
1、根据GB3469 规定,各类常用文献标识如下:
①期刊〔J〕
②专著〔M〕
③论文集〔C〕
④学位论文〔D〕
⑤专利〔P〕
⑥标准〔S〕
⑦报纸〔N〕
⑧技术报告〔R〕
2、电子文献载体类型用双字母标识,具体如下:
①磁带〔MT〕
②磁盘〔DK〕
③光盘〔CD〕
④联机网络〔OL〕
3、电子文献载体类型的参考文献类型标识方法为:
载体类型标识〕。例如:
①联机网上数据库〔DB/OL〕
②磁带数据库〔DB/MT〕
③光盘图书〔M/CD〕
④磁盘软件〔CP/DK〕
⑤网上期刊〔J/OL〕
⑥网上电子公告〔EB/OL〕
文献类型标识
一、参考文献的类型
参考文献(即引文出处)的类型以单字母方式标识,具体如下: M――专著 C――论文集 N――报纸文章 J――期刊文章 D――学位论文 R――报告 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DZ‖标识。
对于英文参考文献,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作者姓名采用D姓在前名在后‖原则,具体格式是: 姓,名字的首字母. 如: Malcolm Richard Cowley 应为:Cowley, .,如果有两位作者,第一位作者方式不变,&之后第二位作者名字的首字母放在前面,姓放在后面,如:Frank Norris 与Irving Gordon应为:Norris, F. & .;
②书名、报刊名使用斜体字,如: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English Weekly。
二、参考文献的格式及举例
1.期刊类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举例】
[1] 王海粟.浅议会计信息披露模式[J].财政研究,2004,21(1):56-58.
[2] 夏鲁惠.高等学校毕业论文教学情况调研报告[J].高等理科教育,2004(1):46-52.
[3] Heider, . The structure of color space in naming and memory of two languages [J].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1999, (3): 62 C 67.
2.专著类
【格式】[序号]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举例】[4] 葛家澍,林志军.现代西方财务会计理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42.
[5] Gill, R. 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 [M]. London: Macmillan, 1985: 42-45.
3.报纸类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举例】
[6] 李大伦.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性[N]. 光明日报,1998-12-27(3).
[7] French, W. Between Silences: A Voice from China[N]. Atlantic Weekly, 1987-8-15(33).
4.论文集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
[8]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12-17.
[9] Spivak,G. DCan the Subaltern Speak?‖[A]. In & L. Grossberg(eds.). Victory in Limbo: Imigism [C]. Urban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88, .
[10] Almarza, . Student foreign language teacher’s knowledge growth [A]. In and (eds.). Teacher Learning in Language Teaching [C].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
5.学位论文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D].出版地:保存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
[11] 张筑生.微分半动力系统的不变集[D].北京:北京大学数学系数学研究所, 1983:1-7.
6.研究报告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R].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
[12] 冯西桥.核反应堆压力管道与压力容器的LBB分析[R].北京: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 1997:9-10.
7.条例
【格式】[序号]颁布单位.条例名称.发布日期
【举例】[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Z].1991―06―05
8.译著
【格式】[序号]原著作者. 书名[M].译者,译.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社会学论文参考文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社会学论文参考文献(一) [1]屈智芳.社会保障与女性职业发展[D].郑州大学2010 [2]朱力等着.社会学原理[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3]刘少杰主编.国外社会学理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4](美)戴维·迈尔斯()着,侯玉波,乐国安,张智勇等译.社会心理学[M].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 [5]刘杰,徐祥运编着.社会学概论[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6]李春凤.不同组织高学历女性职业生涯阻隔差异比较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8 [7]程慧.我国女性职业结构研究[D].北京物资学院2009 [8]耿飞.社交网络中趣缘群体互动模式转换的影响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4 [9]洪睿旋.微博环境下女性话语权的现阶段提升与再提升困局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4 [10]张廷成.社会角色理论视角下的中国退役运动员再社会化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4 [11]赵雯雯.选秀类电视节目作为新型向上流动途径的社会学分析[D].东北财经大学2013 [12]冉娟.公共部门女性职业生涯发展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6 [13](美)孙隆基着.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14]刘梦主编.小组工作[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15]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社会学论文参考文献(二) [1]刘泉红,刘健.国外中小企业政策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经贸导刊.2011(19) [2]赵玲玲.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问题研究[J].学术研究.2011(08) [3]张彻.区域经济差异识别及预警研究[D].武汉大学2010 [4]李红艳.R&D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J].数据.2011(08) [5]赵德余.广东积分落户管理政策的经验及其对上海的启示[J].科学发展.2013(08) [6]何雨.农民工市民化中的制度冲突与出路前瞻--基于江苏农民工市民化的经验[J].上海城市管理.2013(04) [7]李璐颖.城市化率50%的拐点迷局--典型国家快速城市化阶段发展特征的比较研究[J].城市规划学刊.2013(03) [8]李峰.我国中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研究[D].武汉大学2013 [9]王文军.中国企业的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研究[D].武汉大学2014 [10]肖红蓉.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构建与完善[D].武汉大学2010 [11]钟怀宇.城市化进程中非均衡性制度安排的改革与创新[J].西部经济管理论坛.2013(02) [12]王本兵.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1 [13]刘国新.中国特色城镇化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9 [14]王建国.城镇化进程中建设用地需求合理预测方法研究[D].河北农业大学2007 [15]叶玉瑶,张虹鸥,许学强,周春山.珠江三角洲建设用地扩展与经济增长模式的关系[J].地理研究.2011(12) 社会学论文参考文献(三) [1]王一鸣.中国城镇化进程、挑战与转型[J].中国金融.2010(04) [2]刘梦琴.广东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J].南方农村.2010(06) [3]姜达洋.国外产业政策研究的新进展[J].天津商业大学学报.2009(05) [4]昝剑森,刘扬.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与启示[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0(06) [5]晏月平,廖炼忠.中国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3) [6]窦金波.以制度创新推进城市化发展[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9) [7]邢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浅议[J].大众文艺.2009(24) [8]李爱芹.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和完善--以广东模式和上海模式为例[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9(03) [9]周小刚,陈东有.中国人口城市化的理论阐释与政策选择:农民工市民化[J].江西社会科学.2009(12) [10]周弘.国外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面面观[J].求是.2009(22) [11]周小辉,屈胜喆,夏沁田.论发达国家城乡一体化发展[J].科技创业月刊.2009(10) [12]鲁德银.土地城镇化的中国模式剖析[J].商业时代.2010(33) [13]鲁德银,王习春.试论中国特色城镇化新道路--农民工市民化、制度变迁与城镇化政策[J].孝感学院学报.2009(05) [14]孟祥林.城镇化进程模式:从发达国家的实践论我国存在的问题[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4) [15]田永坡.德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现状及改革趋势[J].行政管理改革.2010(04) 猜你喜欢: 1. 教育论文参考文献 2. 教育学论文参考文献 3. 社会学论文参考 4. 毕业论文参考文献范文 5. 关于社会学论文
参考文献可以在百度学术中找到。 毕业论文参考文献规范格式一、参考文献的类型参考文献(即引文出处)的类型以单字母方式标识,具体如下:M——专著 C——论文集 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 D——学位论文 R——报告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对于英文参考文献,还应注意以下两点:①作者姓名采用“姓在前名在后”原则,具体格式是: 姓,名字的首字母. 如: Malcolm Richard Cowley 应为:Cowley, .,如果有两位作者,第一位作者方式不变,&之后第二位作者名字的首字母放在前面,姓放在后面,如:Frank Norris 与Irving Gordon应为:Norris, F. & .;②书名、报刊名使用斜体字,如: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English Weekly。二、参考文献的格式及举例1.期刊类[格式][序号]作者.篇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举例][1] 王海粟.浅议会计信息披露模式[J].财政研究,2004,21(1):56-58.[2] 夏鲁惠.高等学校毕业论文教学情况调研报告[J].高等理科教育,2004(1):46-52.[3] Heider, . The structure of color space in naming and memory of two languages [J].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1999, (3): 62 – .专著类[格式][序号]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页码.[举例][4] 葛家澍,林志军.现代西方财务会计理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42.[5] Gill, R. 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 [M]. London: Macmillan, 1985: .报纸类[格式][序号]作者.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举例][6] 李大伦.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性[N]. 光明日报,1998-12-27(3).[7] French, W. Between Silences: A Voice from China[N]. Atlantic Weekly, 1987-8-15(33).4.论文集[格式][序号]作者.篇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举例][8]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12-17.[9] Spivak,G. “Can the Subaltern Speak?”[A]. In & L. Grossberg(eds.). Victory in Limbo: Imigism [C]. Urban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88, .[10] Almarza, . Student foreign language teacher’s knowledge growth [A]. In and (eds.). Teacher Learning in Language Teaching [C].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学位论文[格式][序号]作者.篇名[D].出版地:保存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举例][11] 张筑生.微分半动力系统的不变集[D].北京:北京大学数学系数学研究所, 1983:.研究报告[格式][序号]作者.篇名[R].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举例][12] 冯西桥.核反应堆压力管道与压力容器的LBB分析[R].北京: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 1997:.条例[格式][序号]颁布单位.条例名称.发布日期[举例][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Z].1991—06—058.译著[格式][序号]原著作者. 书名[M].译者,译.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页码.三、注释注释是对论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注释前面用圈码①、②、③等标识。四、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与文中注(王小龙,2005)对应。标号在标点符号内。多个都需要标注出来,而不是1-6等等 ,并列写出来。求采纳为满意回答。
社区文化建设论文社区建设论文社区文化建设的对策思考[摘要]在剖析社区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完善城市社区文化管理机制,建立文化资源共享、共建机制,加强社区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社区文化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提出了对策措施。[关键词]社区文化 对策 社区建设1 社区文化建设的内涵与意义社区文化的定义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化是人类在劳动中创造的,是人类认识自然界、改造自然界的产物。同样社区文化也是人们在特定的区域内,通过长期的实践活动而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其目的在于丰富社区内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因此,社区文化可以分为有形的与无形的两种形式。有形的社区文化表现为社区文化设施、社区环境、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等。无形的社区文化,即是指人们在长期的交往与创造中形成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体验等。社区建设所谓的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旨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充分调动社区群众的力量,依靠社区的资源,通过互助和自治的方式,整合社区功能,促进社区的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健康等协调发展。社区文化是社区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对于社区整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 我国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管理机制不健全,主体缺位从1999年民政部进行社区建设试验开始到现在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刚刚十个年头,许多相关工作还处在不断摸索的阶段。现有的社区建设思路,基本上还是以行政强制为主,并没有真正实现社区自治。有的地方政府并没有把社区文化建设纳入到社区建设的整体考虑之中,没有明确社区文化建设的主管部门,更谈不上进行社区文化发展的长期规划。有的地方政府在开展社区文化建设的过程中采取“重心下移”的管理方式和“以块为主,融条于块”的组织设计,这无疑加重了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的任务,然而街道办事处并不能完全胜任。于是街道办事处利用手中的权力将社区文化建设的任务分派到各个社区居委会,结果这又导致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疲于应付街道办事处分派的各项任务,社区文化建设行政色彩浓厚,无论是从思路、步骤、内容还是形式上,都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安排,没有真正从社区居民实际需要出发,社区文化活动流于形式。资金筹集渠道单一,投入不足经费是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的基本物质保证,没有经费支持,社区文化活动很难维系。当前,受我国社区文化建设与管理中政府主导机制的影响,我国绝大部分城市社区文化的管理资金依赖于政府财政下拨的款项,投入主体呈现一元化的特征。同时,基层社区由于长期过度依赖政府,使社区文化管理资金一直采用向政府“等、靠、要”的消极方式,未能积极整合社区内的各类资源(如驻区单位、企业的资金、场地支持)、开拓多种社区文化资金筹集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努力实现社区文化建设的社会化运作机制。工作队伍结构不合理,人才匮乏社区文化建设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之一,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文化人才队伍是搞好社区文化建设的必要条件。近年来,各地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培育基层文化人才队伍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社区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还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3 推进社区文化建设的对策措施完善社区文化管理机制完善城市社区文化管理机制是推进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首要条件。只有理顺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在社区文化管理中的关系,明确两者在社区文化管理中的地位及职责分工,才能有效避免目前多数社区出现的文化活动行政化,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的不良状况。第一,明确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社区居民。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文化建设的决策、组织、领导、控制等管理的全过程,社区文化才能真正体现所在社区的特色,符合该社区居民的物质与精神需求,才是真正的富有生命力的社区文化、群众文化,而不是千篇一律、流于形式的所谓“社区文化”。第二,确保社区居委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性质,不被行政任务所束缚。社区居民作为社区文化的主体,希望参与到社区文化管理的全过程,但由于其作为一个个单独的个体,无法实现,必须通过社区居民的代表——社区居委会来行使自己管理社区文化的权力。因此,保证社区居委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性质,明确其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及其与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即两者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不是上下级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能够使社区避免疲于应付街道下派的行政任务,进而有效保障社区文化的发展方向。第三,明确政府在社区建设中是“掌舵者”,但并不是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虽然从对社区文化资源的调配方面看,政府起着主导作用,但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应该从过去的“划桨者”变为“掌舵者”,在社区文化建设中起引导作用,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把握方向,而不是事无巨细、全盘直接管理。整合城市社区资源,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资金短缺。无论是社区文化设施的购置、添加,社区文化场馆的建设,还是文化设施、场馆的管理与维护,社区文化人才的引进、培养都需要资金,而且城市社区居民对文化方面的需求正日益强烈,由此可知,社区文化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然而,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文化投资体系则是政府一元独大,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另一方面则是许多社会资本想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却无相关渠道,与此同时,社区所辖范围内的某些单位和企业相应的文化资源充足,经常出现资源的周期性闲置(如学校的体育场馆、图书馆等)。因此,整合城市社区资源,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拓宽社区文化资金的来源渠道是解决社区文化资金短缺的有效途径。加强社区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文化人才队伍是搞好社区文化建设的必要条件。第一,应重视抓好专业社区文化工作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以往社区文化管理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兼任,由于时间、精力等方面的限制,通常难以将社区文化活动深入开展下去,因此,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社区文化工作者队伍成为社区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参考文献:[1]王青山.社区建设与发展读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2]李慧.我国社区文化发展中的问题探析.消费导刊,2008,(8).
在写作社会工作的 论文 过程中,论文的选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 决定 了一篇社会工作论文的质量。下面是学习啦小编带来的关于社会工作 毕业 论文选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社会工作毕业论文选题(一) 1、(城市乡村)社区权力结构研究 2、(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网络成瘾问题的社会学探究 3、"富二代"现象或问题研究 4、"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分析 5、城市边缘群体(如乞丐妓女农民工等)研究(可从生存状况政策 法律 制度存在问题等任一角度切入) 6、城市基层社区 管理体制 改革:背景现状与未来取向 7、城市老年人社区福利服务调查与路径研究 8、城市流浪 儿童 的社会救助研究 9、城市某类场所的研究(如公园酒巴饭店 娱乐 场所等) 10、城市社区建设与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11、城市社区治理中的业主委员会的角色定位 12、城市市民社会发展公平感调查 13、 传统 文化 对社会工作价值观建构的启示 14、从广告中探究性别问题 15、从社会化角度谈谈你对"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的看法 16、挫折与逆境总能出人才吗? 17、大学生诚信心理初步研究 18、大学生挫折感的成因及消解途径分析 19、大学生的消费行为观念调查 20、大学生婚恋观的变化 社会工作毕业论文选题(二) 1.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的问题与对策 2. 民族社会工作发展刍议 3.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与司法社工职业化 4. 社会工作协同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研究 5. 信任与双重关系:社会工作伦理本土化中的专业界限 6. 社会工作视角下“空巢”老人的个案对策探究 7. 越轨与规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运行 8. 中部地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研究 9. 协同治理视角下中国社工机构服务评估的困境与化解 10. 社会工作实务中专业伦理的 反思 --关于善 11. 针对性侵犯被害人的司法社工介入:域外 经验 及启示 12. 社会工作伦理视角下救助管理工作困境--以烟台救助站为例 13. 民办社工机构社工人才流失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14. 基于职业能力提升的社会工作专业课程建设研究与探索 15. 儿童家暴社会工作介入的伦理困境--基于深圳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的实践 16. 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中的专业伦理建构 17. 老年人亲情关怀的社工介入 18. “互联网+教学”模式在社会工作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19. 美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 浅析新媒体在社会工作发展中的运用 21. 发展社会工作:“十三五”社会治理创新的推进器 社会工作毕业论文选题(三) 1. 基于职业化的社会工作 教育 探析 2. 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3. 论马克思人学视域下的社会工作 4. 以需求为本的社区矫正工作研究 5. 济南市青年社工生存与发展现状研究 6.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现实推进路径研究 7. 项目社工的优势及人才培养途径 8.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教学改革初探 9. 中国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基本现状与发展趋势 10. 海南省农村青年社会情绪问题研究 11. 新生代农民工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 12. 法律社会工作论纲 13. 社会转型背景下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探索 14. 社会工作在青少年暴力行为矫正中的应用 15. 任务型小组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模式探究 16. 社会工作教学与实践中的互联网思维--基于世界大学城信息化教学的思考 17. 国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概述 18. 政社互动与社会工作机构行为策略 19. 仪式与农村老年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实践探讨 20. 生化灾害危机与本土社会工作发展的新议题 猜你喜欢: 1. 美术教育毕业论文题目 2. 社会工作硕士论文题目 3. 社会工作毕业论文选题 4. 社会工作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a("conten");
这次全国社区矫正理论研讨会,是部党组同意召开的,是继去年全国社区矫正
在看到7年来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正处在极为重要的发展时期。目前我们已经有了7年的试点经验,同时又面临着刑法、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关键时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意义重大,如果出现问题,影响重大。研讨发言中,很多省市都讲到,围绕近年来我们国家的大事、喜事、难事,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特别是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做到了万无一失,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对这项工作既有信心,同时又非常担心。几年来,一有什么大的治安事件,特别是有影响的几件社会治安事件,像一些地方出现的校园伤害案,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是不是社区服刑人员干的。我想在座负责这项工作的厅局长和有关同志都会有这种担心。我们就是要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地来做好这项工作,这也是基于我们对这项工作责任重大的深刻认识。我们正在试行社区矫正,有27万人在社区里服刑,换一种说法,就是27万罪犯在社会上,这不是个小数。
一、在新的形势下,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 ,把社区矫正列入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在开放的社区环境下矫正和管理罪犯的活动。它具有刑罚执行的性质,同时又有依靠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优势,实践中呈现了刑罚执行与社会管理服务的有机结合,其本身与社会管理创新有着内在的联系。从研讨情况看,大家普遍认识到:更新执法观念,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那些不需要、
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实施社会化的矫正,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和改造,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罚改革和发展的趋势。随着我国社会建设的加强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推进,实现以专门国家机关为主体、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区矫正执行体制很有必要。与传统意义上的监禁矫正相比,社区矫正的工作场所在社区,各项措施更应当充分立足社区、依靠社区,这也是实现刑罚目的、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的重大思路转变。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最本质的区别是通过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充分地依靠社会力量把罪犯管理好教育好。各地在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通过组织社会力量,促进公众参与,运用来自社会的教育资源、岗位资源、纠纷调处资源、法律资源等,共同构建对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机制,是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实践,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我们讲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它的组成部分最核心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其中也包括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些制度的产生,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群众基础,也是我们国家的性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所要求的。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社区矫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我们国家历史传统看,社会上对犯罪的惩罚心理、报复心理是很浓重的。所以,各地试点初期,同志们做了大量的宣传解释工作,现在这方面的工作仍然需要做。需要向群众宣传,统一思想认识,让社区群众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一个人犯了罪,经法院判决,除了死刑立即执行的,经过执行刑罚,经过监禁,最终还是要回到社会中来的,还是要回归社会、参与社会、建设社会。实行社区矫正,就是让这些人在社区接受改造,直接融入社会,这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这些观念需要反复讲,反复宣传,改变一味崇尚严刑峻罚的刑罚观念。同时,社区矫正也绝不是宽恕犯罪,纵容罪犯,不要把对社区服刑人员从严管理和社区宽松的环境对立起来,而是要和谐地统一起来,努力让社区服刑人员改造好,实现刑罚的目的。把罪犯放在社会上、社区里,在不脱离社会的情况下,改造成新人是一件很复杂、很难的事。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文明国家所必须的,这是我们担负的重任。
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和部署,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今年以来,吴爱英部长在全国县(区)司法局长培训班、全国司法厅长会议上强调,要把社区矫正工作摆到社会建设的整体格局中来谋划,放到社会管理创新的总体部署中来考虑。在对一些省(区、市)实地调研中,在一系列会议讲话中,在一些重大实际问题的协调解决中,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最近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重点总结,并把社区矫正作为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推进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要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统一规范接收、管理、变更、解除矫正等各个执法环节,统一执法标准、程序和法律文书格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防止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要加强教育矫正,大力推广江苏省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等经验,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全额保障制度;要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要加强社区矫正
二、认真学习推广江苏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
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起步早、起点高、谋划远,取得了明显成效,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品牌。各地要充分学习、借鉴,同时,不断总结,加强完善。江苏省作为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省份,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坚持统一思想与完善制度并举,一手抓规范运行机制,一手抓强化保障机制,社区矫正工作有机构、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经费,在各个方面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富于开拓创新精神,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新模式,强力推进#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利用gps定位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促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减少社会对抗因素。7年来,江苏省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将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好、教育好,将重新违法犯罪率降到最低,取得了显着成绩,目前,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总数、现有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均居全国首位,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
水平,为保障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示范作用。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同志在调研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时给予了高度评价。江苏的经验和全国七年来的社区矫正工作实践有力地说明,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负责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是可行的。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民政、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失去了非监禁刑执行的条件,就要收监执行;刑罚执行完毕,进入安置帮教,从而实现我们国家侦查、检察、审判、刑罚执行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完善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
三、要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
中央领导同志十分重视社区矫正的规范化工作。同志明确指出:社区矫正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实行规范化管理。王乐泉同志在听取司法部汇报时的讲话中,明确指示要搞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其本身就要求必须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七年来,各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等25个省(区、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两院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办法或实施细则,对本省(区、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6月吉林省长春市人大通过了我国第一个社区矫正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决定?。重庆市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另外,山东、湖北、安徽等省还制定了!适用非监禁刑判前社会调查暂行办法?、!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办法?等制度。这些制度和规定,为保证各地社区矫正工作在试点、试行过程中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明确了社区矫正制度。刑事诉讼法也将着手研究修改。随着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依法、规范地实行社区矫正成为必然要求。最近刑法修改中增加#依法?二字,依法就要有社区矫正法,所以最近部里正在抓紧着手研究社区矫正法的制定准备工作,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把各地的成功经验变成法律和制度,来指导、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四、要着力加强社区矫正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社区矫正理论研究,包括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属于法学应用理论研究的范畴,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近年来,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理论研究工作,把理论研究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基础和重要任务,不断加强对全系统理论研究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为了积极地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对这次研讨会高度重视。许多省市成立专门课题组,明确责任人,抽调骨干力量承担课题任务,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动员多方力量参与理论研究工作。征文活动还得到了广大社区矫正理论研究工作者的积极响应。本次理论研究会共收到论文近500篇,内容涉及社区矫正立法完善、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信息化管理、审前社会调查、心理矫正、风险评估、社会资源整合、矫正工作方法、农村地区社区矫正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对社区矫正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多方面的共识。
关于如何正确认识和把握社区矫正的惩罚性问题。大家认为,刑法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改造罪犯,刑法的任务是运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活动,惩罚性是其本质属性,社区矫正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实现刑罚的目的。虽然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的、社会化的刑罚执行方式,但这并不能改变其执行刑罚、惩罚罪犯的本质属性和首要任务。社区服刑人员作为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罪犯,理应受到惩罚,这既是社会公众的普遍诉求,也是维护社会公正的客观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理直气壮,严肃执法。社区矫正中的#帮困扶助?应是对社区服刑人员惩罚教育基础上的社会适应性帮助,其目的在于帮助罪犯融入社会,避免重新违法犯罪。帮困扶助措施是辅助性的,是为监管矫正服务的。
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社区矫正问题。大家认为,宽严相济是社区矫正必须坚持的前提与基础。#人是可以改造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的基本理念之一。在改造罪犯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在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基础上,对不同危险程度、犯罪类型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其
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区情况采取区别对待、因人而异,分类分阶段的监督管理与教育对策。有的同志以社区矫正中的公益劳动为例,分析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社区矫正中的实践价值,认为公益劳动不是改造罪犯唯一方法,但是一种重要方法、重要手段,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完成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通过劳动来达到认罪、悔罪并补偿社会的目的。公益劳动的实施,体现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工作性质。让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可以逐步培养其社会责任感,纠正其不良习气,加强其人生价值观的教育功能,从深层意义上,来达到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的目的。
关于社区矫正前社会调查问题。在实施社区矫正前对被矫正人员进行社会调查,是刑罚个别化的前提性程序和基本出发点。社区矫正前社会调查的目的是为了确认犯罪人是否适合适用社区矫正,其所居住的社区是否具备对其进行监督教育的条件,对其适用社区矫正能否达到刑罚执行的目的。
社区矫正立法中应当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前社会调查的主体地位。
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进步,人本主义思想逐渐成为现代司法文明的共同价值目标和追求,尊重犯罪人的基本权利,尽可能的保障其权利不受侵犯,是刑罚人道化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司法文明的最重要要求。纵观世界各国的刑罚发展史,我们不难发现,它们都经历了相同的发展模式,即由奴隶、封建社会的以死刑、肉刑为主导发展到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以监禁刑为主导,再到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世界各国已普遍以非监禁刑作为其主要的刑罚内容。在欧美各国以社区矫正为特点的非监禁行刑方式已成为其惩罚犯罪的最主要刑罚方式,其所占比例已远远超过监禁矫正的人数。行刑社会化观念已成为现代刑罚理念中的主流思想,而作为行刑社会化思想的具体体现——社区矫正制度,近年来已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一、社区矫正制度的渊源。所谓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一种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致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其最早出现在英国,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帮助罪犯复归社会”成为刑罚的指导思想,在这种思想的催生下,行刑社会化成为行刑方式的主要选择。英国的法学理论家和司法实践者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社区矫治”的司法行刑概念,并在实践中得到了极大成功。20世纪七十年代,欧美各国普遍接受了社区矫正这一新的行刑方式,使社区矫正成为现代刑罚的主要内容。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美国等国家,社区矫正者的人数已超过了犯罪人数的70%,韩国和俄罗斯也已接近50%。我国目前已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进行了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行刑社会化思想亦已逐渐成为我国刑罚理论界的主流思想。二、社区矫正的特点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独特的行刑方式,具有其独有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区矫正是让犯罪分子在其生活的社区内接受刑罚并得到改造。与监禁矫正不同,社区矫正是让犯罪分子在其生活的社区内接受改造,其服刑环境是开放的,也就是通过让犯罪分子在社区中做义工,接受法治教育,心理教育,工作技能培训以及思想道德教育等方式,改造犯罪分子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性,使其正常的回归社会。2、社区矫正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刑罚的执行方式有很多种,主要可分为死刑、监禁刑和非监禁刑三种,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亦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其虽不如监禁刑严厉,但仍对犯罪分子具有一定的监管和控制作用。犯罪分子在社区矫正过程中,仍要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和学习培训任务,同时亦要严格遵守纪律,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3、社区矫正具有特定的适用对象。适用社区矫正的对象主要是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是在劳动改造过程中确有悔改表现,放出去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我国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类犯罪分子适用社区矫正。①被判处管制的罪犯。②被判处缓刑的罪犯。③被剥夺政治权利且正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④被裁定假释的罪犯。⑤被因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三、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设立的必要性。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的经济、社会及城市本身的建设和发展都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对于被判处非监禁刑罪犯的管理,绝大部分的功能都是由各单位,公安机关的基层派出所及村委会来承担,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过渡,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城镇的发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原有的单位及村民委员会对非监禁型罪犯的管理功能逐步弱化,公安派出所限于人力、物力的紧缺,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管理大多流于形式。在此情形下,法律对非监禁刑罪犯的判决等同于一纸空文,严重的影响了刑罚的尊严,损害了法治的基础,也不利于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而社区矫正制度的设立,正好填补了我国刑罚对非监禁刑罪犯监管的空白,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我国设立社区矫正制度不但具有必要性,同时具有紧迫性。四、设立社区矫正制度的价值。社区矫正制度作为一种新的行刑方式,适应了刑罚由注重过去到注重将来的全球性刑罚发展趋势,符合刑罚个别化、人性化的价值追求,其将刑罚的重心由过去注重的“犯罪”转移到“犯罪人”身上,注重对犯罪人身心的教育感化,在促使犯罪人重新回归社会,降低司法成本,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巨大的价值和功能。1、社区矫正制度体现了刑罚的人道性。人道性是现代刑罚理念的核心价值观念,它集中反映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建立以社区矫正为中心的刑罚体系所体现的刑事政策的价值取向,是体现一个国家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准。它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维护罪犯的基本人权不受侵犯。虽说我国法律对犯罪人的基本权利并未剥夺(如结婚、继承等),但在监禁矫正的环境下,犯罪人的许多民事权利,实际处于被剥夺的状态中,这从根本上说是不利于犯罪人的教育、改造的。刑罚具有惩罚性,但刑罚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惩罚犯罪,而是为了预防犯罪。社区矫正制度的设立,使犯罪人不但可以最大限度的享受其民事权益,并可最大限度的承担其民事义务,如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这对犯罪人心理和性格的矫治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最终有利于犯罪人的改过自新,实现刑罚预防犯罪的目的,这对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2、社区矫正制度的推行,有利于犯罪人回归社会。获刑者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不犯新罪,在刑罚执行完毕不重新犯罪,是刑罚执行方式应该具备的功能。刑罚的功能是使罪犯得到教育、改造,获得新生,回归社会,与社会正常相处。在监禁矫正的情形下,服刑人员与社会隔绝,环境封闭,而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社会环境的变化日新月异,许多犯罪人在服刑完毕后,根本无法适应新的社会环境,更缺乏谋生的手段,这是我国重新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个根本原因。社区矫正制度的设立使犯罪人在不与社会脱节的情况下,得到教育和改造,并可在矫正期间得到谋生技能的培训,这从根本上扭转了监禁矫正的弊端,有利于犯罪人回归社会。3、社区矫正制度的设立,可以起到良好的法制宣传作用。设立社区矫正制度,使得犯罪人能够在社区内接受教育、改造。真实的犯罪事例,对社区的每一个成员都能起到良好的教育、宣传作用。通过在社区内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及法制宣传,可以促进知法、守法型法治社区的建立,对维护社区的稳定仍至社会的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4、设立社区矫正制度,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节省国家资源。刑罚的实现,需要国家投入巨大的资源。根据统计,我国1982年的监狱在押人数为62万,到2002年在押人数已增至154万,二十年间,在押人数增加了倍。而国家对监狱系统的财政拨款亦相应的大幅增加,从1992年的14亿人民币增加到2001年的108亿人民币。据专家统计,国家每监禁一名犯人需要花费人民币10000余元,如此巨大的监禁成本,给国家财政造成了沉重的负担。而社区矫正能大大减少监狱的罪犯人数,从而节省国家资源。国外有资料证实社区矫正是最经济的行刑方式,根据加拿大联邦矫正系统1992-1993年度的统计,监禁一名罪犯的年平均费用为47760加元,而在社区矫正一名罪犯的年平均费用则仅为28269加元。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根据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在此期间,正是犯罪的高发阶段,而我国的监狱系统早已人满为患,运转困难,如果继续坚持以监禁矫正为我国的主要刑罚内容,国家将不得不投入更多的巨额资金,以维持监狱系统的正常运转,这不符合行刑经济化的基本原则。五、我国社区矫正机制的不足和完善。社区矫正机制在我国尚属新兴的行刑方式,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国才在部分省市开展了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经过二年来的司法实践,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现已推广到沿海等十八个省市地区,但社区矫正在我国必竟是一个新兴事物,在试点过程中仍出现了一些急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立法上的不完善。我国现有的刑法,刑诉法仍至治安处罚法对社区矫正都未作任何规范,以至在社区矫正的试行过程中,出现了无法可依的局面,各地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也因此而未能统一规范,不同的地区试点模式就有很大的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因此,国家应尽快制定《社区矫正法》,统一规范社区矫正模式,使社区矫正工作有法可依。同时在全国法院系统大力推广短期自由刑的易科制度,尽量将短期自由刑易科为社区矫正,减少监禁矫正人数,节省国家司法资源。公安系统也应尽量减少劳动教养的行政处罚,将适合社区矫正的劳教人员易科为社区矫正,使社区矫正能够成为我国刑罚的一个主要内容。2、社区矫正机构不确定,职权划分不明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治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部门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但在职责和权限划分上并不清晰,有的地区是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改造和监督工作,有的地区则是公安机关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改造和监督工作,且各地区基本上均未能培养出一支专职的社区矫正司法工作人员队伍。有的地区,由于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限于人力、物力、财力的紧缺,以至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式,未能起到应有的刑罚功能,这种状态急待解决。国家应尽快制定《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范社区矫正职能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利用现有的司法、行政资源,我国乡镇与街道一级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司法行政体系,国家完全可以通过立法将社区矫正的刑事执行职能赋于这一组织体系,通过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行刑方面的职能培训,将其转变成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职机构,这是实现我国行刑资源合理配置的一条便捷有效的途径。同时应大力鼓励素质较高,具有爱心的社区居民积极从事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工作,争取做到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都有一位专职的德育老师,从思想上、行为上,对被帮教人进行言传身教。在矫正期间结束时,德育教师应对被帮教人员在矫正期间的思想、行为的改造成效,提出书面的帮教报告,作为最后处断的依据。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同时,还要大力加强对他们的劳动技能培训,要将社区中的劳动就业培训机构纳入社区矫正体系,使犯罪人在矫正期满后,能够获得一技之长,满足其谋生的条件,这对防治他们重新犯罪,降低重新犯罪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3、社区矫正监督机制的不完善,易于使其流于形势。由于我国的社区矫正机制尚处于试点阶段,立法上的不完善,使其实际处于失去监督的状态。社区矫正结果的好坏,即没有一套完整的考量标准,亦没有任何机构对其进行监督,以致于一些地方的社区矫正机制实际上成为一个“花架子”,严重影响了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国家应充分发挥现有监督机构的职能效力,将社区矫正的监督责任归置于当地人大的监督机制之下,充分发挥社区人大代表的作用,组织成为一个专门的监督职能机构,对社区矫正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使其不流于形势,真正发挥出社区矫正机制的优越性,使其成为我国行刑方式的一个特殊亮点。参考文献:1、社区矫正与社区安全 凌效海 法律图书馆网2、行刑社会化问题之探讨 王琼 邵云伟 章志伟 杨勤容 顾潇斐 司法部网3、试论刑法执行中社区矫正制度及完善 徐五州 法律图书馆网4、关于社区矫正的理性思辩 胡配军 法律图书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