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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参考文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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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参考文献集

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论文

农村经济发展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基础问题,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多,农村、农民、农业问题一直是我们国家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以下是我整理的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论文,欢迎阅读!

前言

我国经济自改革开放后得以快速发展,农业经济也随之发展,现在我国的重点工作之一便是使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一系列管理手段,调控市场经济,发展现代化农业,提高农民群众构建新农村的积极性。

一、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的影响作用

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提出了有效的管理措施,为农村现实需求提供了细致的分析,使用科学的管理手段促使农村经济得到发展,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理论指导,解决发展中的遇到的问题。

1、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结合农村目前的经济情况来看,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农业经济管理,并结合农村的经济状况和现有条件,产生了具有独特风格的发展制度,形成了符合实际情况的发展方式,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也使得农村经济发展更科学、更规范。合理的制度能够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完善农业经济管理制度,保证了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速度。

2、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点明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使农业有目的性的进行发展,确立了农业在市场的地位,更有利于找准农业的发展方向。

3、为农村经济的发展解决制约问题

农业经济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或缓解农村经济存在的众多制约问题,提出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并对农村未来发展进行合理规划,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利用,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保护环境,保证农村经济快速而平稳发展。

二、现代化农业建设背景下的经济管理策略

面对农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经济管理者要结合农村发展状况采取相应的策略与措施去解决问题。

1、制定并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农业经济管理制度与农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严格的制度能对管理目的进行约束并进行更加好的规划,要随时代的进步进行革新,摒弃陈旧的管理方式。在体制建立的过程中,最基本的是让农民群众对农业发展产生新认识与新观念,这样能加速农业结构的转型,促使经济发展。农产品方面则是利用加工手段改变农产品以往的外观,使其销售市场更为广阔,产业链更丰富,更保证了生产环节的安全,农民群众的利益也能得到保障[1]。而农业经济管理体度建立的根本出发点就是为了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利益,这个发展体制要科学并有效的将利益、冲突、权益进行统筹兼顾,解决群众的问题,保证群众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科技与农业相结合,能提高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促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

2、立足农民群众,多种方式融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是促使我们国家农业发展的关键点,在资金的支持下才能对农村经济进行管理与发展,然而政府的投资是有限的.,除政府的拨款援助外,还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与此同时,吸引社会上的企业向农村投资,多方式融资的同时促进乡镇企业发展,有助于建设新农村,同时也处理了农村剩余大量劳动力的问题,帮助资金上有问题的群众脱离难关。

3、实现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

现今社会处于信息化发展迅速的时代,农业经济也需要信息化管理,实现农业与科技相结合,不断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为农民群众实现创收。建立电子信息平台,完善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系统通过平台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合、处理、发布,实现信息与资源的共享,根据数据进行规划,更好的掌握市场需求,提升农业经济管理水平。

4、组建农业经济管理队伍

农业经济管理队伍的综合实力影响着农业经济管理的成效,也影响着农业的经济发展状况,所以要严格把关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专业的、针对性的前期培训、后期检查,要改变传统、陈旧的管理方式,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要组建成一支具备高责任感、高操作能力、高素质水平的经济管理队伍,管理人员要学会自我约束,定期进行专业培训,要深入了解国家的农村经济政策,并不断的学习管理方面的知识以完善自我。要多鼓励、引导大学生回农村建设,提供合理的薪酬、奖励和提升机会,激发其工作热情并为其营造良好而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让他们用其所学的知识与所具备的文化素养为建设中的新农村注入新鲜血液[2]。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理而科学的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方针。农业经济管理不仅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理论基础,还为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缓解方案、解决方案,所以应正确认识到农业经济管理策略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多方面融资,组建管理队伍,保证了策略的有效实行,进而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使农村的经济得到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向阳、基于新农村建设环境下的农业经济管理优化策略[J]、农业经济,2015,12:23-24、

[2]陈艺玮、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经济管理探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6,02:57、

农业经济统计分析论文

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下面是农业经济统计分析论文,请参考!

摘要: 农业经济统计作为掌握农业生产一手数据资料的重要工作,为促进我国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标准化数据统计水平的提升,其在农业经济统计方面带来的影响也愈加深远,信息化时代的到来需要提供足够的统计数据,同时也对数据统计的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农业经济统计相比其他行业统计的特殊性,其标准化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值得我们进行探究。

关键词: 信息化时代 ;农业经济 ;数据统计 ;标准化

一、引言

农业作为我国重要的产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石。在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经济数据统计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农业经济数据统计通过标准化指标的构建和标准化统计步骤的实施来完成的。在信息化时代,通过大数据的快速处理和信息数据化详细全面探究农业经济数据统计的标准化问题,了解当前农业经济数据统计面临的问题和其未来在标准化道路上的发展趋势,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分析性数据,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农业经济数据统计标准化现状

(一)农业经济数据统计体系精细化水平不高

对于任何行业的数据统计进行体系把握和控制时,必然涉及到统计标准的选择上来。对于农业经济数据统计而言也不例外,由于农业统计的发展处于从传统型向信息化转变的时代,其精细化水平仍有待提升。首先,在我国统计局公布的行业划分标准方面,农业属于农、林、牧、渔业中的一类,并包含农业服务业及其他农业服务业,但是在统计体系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对于复合行业即可能包含农林牧副渔业中一个行业或者多个行业的统计信息划分就不够清晰,可能会导致在农林牧副渔业中的统计信息存在交叉及数量关系方面的不准确,当前有关农业统计并没有对这复合行业进行详细划分和规定,可能会存在复合行业的统计信息缺失及错配的情况。其次,农业经济数据统计体系的建立是通过历史经验的'不断完善和修正而得,这使得农业经济数据统计体系中仍然保留着很多传统过时统计方式的影子,很多方式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可以被先进的设备设施所替代,而传统的一些统计方法可能存在人工成本较高、准确性较低等缺点,不利于提升农业经济统计的准确性。如在实际工作中的农产品成本统计,就是采用的简单平均法统计小麦、玉米等农产品的各项直接和间接生产费用,即县级对各乡村调查户数据汇总,以各户的实际播种面积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省市级采取简单算术平均办法来进行汇总。如果遇到调查户数据记录不准确,就容易造成信息失真,影响统计结果。

(二)农业经济统计数据从收集到传输缺乏专业性

由于农业经济作物种类繁多,不同种类的经济作物收集的不同也为农业经济统计带来了一定难度。当前,农业经济统计数据在收集环节到传输环节由于信息量大、种类多,农业经济统计面临着专业性较弱的问题。首先,在收集阶段,由于统计抽样的方式选择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确定,由于种类过多,在统计抽样时,如何选择抽样方式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抽样方式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最终呈现出的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随机抽样方式在统计工作中是非常普遍、操作也是较为简单的一种方式,但是在农业统计时却并非特别容易进行。这和农业统计的特性有一定的关系,农业经济统计的一般是生鲜制品,对农产品进行定性和定量分类较难,在统计过程中随机的方式虽然可以减少工作量,但也容易使得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下降,这不符合大数据时代对于大规模数据准确性的要求。其次,在数据传输阶段,过去由于信息化水平较低,统计数据一般由村开始层层上报,下层人员有关统计知识的水平较低,数据的传输多采用报送纸质资料、电话汇报等方式,这容易造成数据传输过程中的二次差错,同时这些差错也很难在后续的复核、处理过程中被发现,最终这些差错就会扩大数据的误差率,造成农业经济统计数据的可用性降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此类问题,农业部农业综合统计中的农村经济基础资料卡片的统计就是由县级信息员报送,省市级信息员逐级汇总,层层上报,上报过程中,如果每一环节出现差错就会增加下一步的复核难度。

(三)农业经济数据标准化处理水平偏低,缺乏可信度

农业经济数据在经历过收集、传输之后必然面临着数据标准化的处理问题,只有进行有效数据处理和加工,数据才具有较高的可视化,才可以被加以有效利用,从而提升农业经济数据信息的可信度。但是当前,在农业经济数据标准化处理方面,我们仍然面临着处理水平不高的问题,最终导致农业经济数据的信息可信度欠缺。首先,部分农业经济数据的标准化处理仍然较为落后,统计分析手段仍然停留在简单的汇总、平均方面,未对数据的深层次关系进行挖掘和分析。简单的数据统计手段对于简单分析农业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随着精细化生产的不断发展,如何对现有农业经济统计数据加以利用,指导并促进未来农业生产便成为关键性难题。其次,统计部门也需要找寻不同类型的统计数据之间的关联性和因果原因,通过数量关系分析可以适时实现统计的最终目的预测未来事项发生的可能性和发生规律轨迹。当前有的统计部门的人员构成仍然较为传统,难以负担负责的统计数据分析和处理问题,也难以对未来趋势进行准确预判。这也使得统计数据虽然已经存在,但是能够用好、用对统计数据的人员不多,难以将一手数据转换为具有真正经济价值的统计数据信息。为解决农业经济信息统计标准化,陕西省农业调查总队几年前就建立了覆盖全省农村的统计调查网络,设立了一套科学的农村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培养了一支高素质的农村统计调查队伍,建成了农村统计调查信息网络体系,调查手段日益现代化。实时了解掌握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运行情况,分析判断形势,及时、准确反映和监控全省农村社会经济指标。

三、信息化时代农业经济数据统计标准化发展趋势

(一)农业经济统计制度与统计标准化要求的不断协调,促进指标体系精细化

当前,农业经济统计制度与统计标准化水平仍然不高,为了促进信息化时代农业经济数据统计标准化,需要加强农业经济统计制度与统计标准化要求的协调,促进指标体系的精细化和完善化。首先,农业经济统计制度不单指一项制度,而是指一套全面的从指标制定到指标实施、数据收集传输处理等全面的数据统计指导规范。统计标准化需要符合基本的统计制度规范要求,并利用现代化分析手段和方式对统计标准化指标进行确定以协调其与农业经济统计制度之间的关系。其次,过去的农业经济统计存在指标过于粗放化的问题,不利于统计数据的精细化收集和处理工作,因此对于农业经济统计过程中所涉及的指标应当进行细化和详细解释定义,确保指标体系精细化也为后期收集数据、处理数据扫除一定的障碍。除此之外,对于复合领域的经济统计问题要把握复合行业的经济实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指标和实际的对应。对于不确定统计指标项目的内容,可以向有关统计单位进行咨询汇报以确定统计指标运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农业经济统计数据收集的专业化,强化统计信息传输的数字化管理

想要改变当前农业经济统计数据收集专业化水平不高、数据收集缺乏专业性的问题,要不断加强农业经济统计数据收益的专业化能力,强化统计数据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数字化管理进程,提升信息化时代农业经济数据统计标准化发展质量。首先,在数据收集方面,需要确定准确的总体、样本等基本概念信息,在选择抽样方式时需要结合现实情况并进行误差可能性分析。通过选择合理的抽样方式既可以保证统计抽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也可以节约成本、减少统计工作的成本。其次,在进行数据收集过程中,也需要加强对于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基础知识培训工作,提升统计专业水平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专业性。除此之外,农业经济统计数据的传输也需要逐步改变传统模式,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提高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传统的纸质材料报送方法虽然仍具有一定意义,但是面对大规模大批量的统计数据,传统纸质材料报送方式既不利于数据的快速传输和处理,也不利于数据的保存和留档。在信息化时代,互联网和云内存的兴起使得电子信息化数据传输和存储成为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统计部门也应当与时俱进,通过不断完善数据传输系统,来保障数据传输和存储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三)提升农业经济统计数据标准化处理水平,全面提高统计信息可用性

提升农业经济统计数据的标准化处理水平,对于全面提高统计信息可用性起到了极其关键的作用。而农业经济统计数据标准化处理水平的提高,也是信息化时代农业经济数据统计标准化道路上的重要发展趋势。首先,在农业经济统计部门可以通过招聘一些具有较强经济学和农业复合学历背景的人才来从事农业经济统计工作,人才引进政策也会在短时间内提升从事农业经济统计数据标准化处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而内部培训机制的完善也有利于提升现有职工的统计业务水平。内外部员工水平的整体提升会促进信息化时代农业经济数据统计的标准化处理水平。其次,通过完善农业经济统计数据标准化处理系统也可以通过不断磨合、系统升级来提升计算机时代的信息处理准确性。在未来,农业经济数据的处理不单单局限于简单的数理统计方面,还可以利用现有统计数据来对未来情势进行预测。通过多种模式来提升数据处理水平,可以全面提高统计信息的可用性。除此之外,在进行标准化数据处理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前期统计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过程中产生的误差,确保统计结果在可行的置信区间。通过以上的举措可以逐步提升信息化时代的农业经济统计数据的处理水平,最终实现统计结果的可用性和有效性,促进农业经济的精细化发展。

四、结语

随着我国科学经济水平的全方面发展,数据统计工作的作用也愈加凸显。对于信息化时代农业经济数据统计而言,标准化的统计体系、专业化的数据收集手段和方式、非传统的信息传输模式和标准化处理方法都对提升统计信息的可用性起到了重要作用。只有通过不断试错和吸取世界先进经验,才能最终总结出一套符合我国发展需求,适合我国基本现状的农业经济数据统计标准化体系和方法,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参考文献:

[1]陈茹.我国乡镇(街道)图书馆统计标准化建设研究[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5(02).

[2]王萍.建立中国统计业务流程的构想[J].统计研究,2013(03).

[3]毛燕.四分位法和迭代法对数据分散的能力验证检测数据统计分析结果的比较[J].冶金分析,2016(05).

[4]肖应旺,杨军,张承忠,姚美银,杜瑛.统计监控建模数据预处理离群点检测算法[J].控制工程,2013(04).

农业经济方面的期刊

《农业经济》是由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主管、辽宁省农业经济学会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全国农业经济类中文核心期刊。

《农业经济》杂志内容贴近于“三农”,服务于“三农”,既注重农经学术理论研究,亦关注现实“三农”问题,力求理论与实际相连,学术与实践相通,是广大“三农”工作者的良师益友[1]  。

《农业经济》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宣传党的农村经济政策,探索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改革发展之路,反映农业与农村经济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观点,交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与改革发展的经验,介绍国内外农业经济的理论与实践,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建设与发展服务。

农业类的主要期刊可以参考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F3农业经济:1.中国农村经济;2.农业经济问题;3.中国土地科学;4.中国农村观察;5.农业技术经济;6.农村经济;7.农业现代化研究;8.中国土地;9.农业经济;10.世界农业11.调研世界;12.国土资源科技管理;13.林业经济问题;14.林业经济;15.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16.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S 综合性农业科学:1.中国农业科学;2.华北农学报;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4.中国农业大学学报;5.南京农业大学学报;6.华中农业大学学报;7.湖南农业大学学报;8.西南农业学报;9.福建农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沈阳农业大学学报;11.西北农业学报;12.扬州大学学报(农业与生命科学版);13.华南农业大学学报;14.河北农业大学学报;15.甘肃农业大学学报;16.江苏农业学报;17.浙江大学学报(农业与生命科学版);18.江西农业大学学报;19.河南农业大学学报;20.吉林农业大学学报;21.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2.上海农业学报;23.云南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4.新疆农业科学;25.浙江农业学报;26.江苏农业科学;27.贵州农业科学;28.四川农业大学学报;29.河南农业科学;30.湖北农业科学;31.东北农业大学学报;32.广西农业生物科学(改名为:基因组学与应用生物学);33.吉林农业科学;34.山东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35.广东农业科学;36.广西农业科学(改名为南方农业学报);37.中国农业科技导报;38.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S1农业基础科学1.土壤学报;2.水土保持学报;3.土壤;4.土壤通报;5.植物营养与肥料学报;6.中国农业气象;7.中国土壤与肥料;8.水土保持通报;9.水土保持研究;10.干旱地区农业研究;11.中国生态农业学报S2 农业工程1.农业工程学报;2.灌溉排水学报;3.农业机械学报;4.节水灌溉;5.农机化研究;6.中国沼气;7.中国农村水利水电;8.排灌机械(改名为排灌机械工程学报);9.中国农机化S3,S5 农学,农作物1.作物学报;2.中国水稻科学;3.玉米科学;4.棉花学报;5.麦类作物学报;6.草业学报;7.中国油料作物学报;8.杂交水稻;9.大豆科学;10.核农学报;11.植物遗传资源学报;12.分子植物育种;13.种子;14.作物杂志;15.农业生物技术学报

S综合性农业科学1.中国农业科学2.南京农业大学学报3.华北农学报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5.华中农业大学学报6.中国农业大学学报7.福建农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8.浙江大学学报.农业与生命科学版9.扬州大学学报.农业与生命科学版10.湖南农业大学学报11.华南农业大学学报12.河北农业大学学报13.西南农业学报14.江西农业大学学报15.河南农业大学学报16.吉林农业大学学报17.安徽农业科学18.上海农业学报19.中国农学通报20.沈阳农业大学学报21.西北农业学报22.四川农业大学学报23.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4.江苏农业科学25.江苏农业学报26.云南农业大学学报27.山东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8.浙江农业学报29.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30.广东农业科学31.甘肃农业大学学报32.湖北农业科学33.新疆农业科学34.广西农业生物科学35.东北农业大学学报36.贵州农业科学37.河南农业科学38.新疆农业大学学报S1农业基础科学1.土壤学报2.水土保持学报3.土壤4.土壤通报5.植物营养与肥料学报6.水土保持通报7.水土保持研究8.土壤肥料(改名为:中国土壤与肥料)9.生态环境10.中国水土保持11.中国生态农业学报S2农业工程1.农业工程学报2.灌溉排水学报3.农业机械学报4.节水灌溉5.中国农村水利水电6.干旱地区农业研究7.农机化研究8.中国农机化S3,5农学,农作物1.作物学报2.中国水稻科学3.麦类作物学报4.玉米科学5.杂交水稻6.棉花学报7.中国油料作物学报8.大豆科学9.种子10.核农学报11.农业生物技术学报12.中国棉花13.作物杂志14.植物遗传资源学报15.中国烟草科学来源于:2008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是北大核心,这个是老牌核心了,中文核心期刊(2011),下一届应该也是,下一届核心目录要2014年底才能出来。《农业经济》创刊于1981年,是农业经济专业刊物。刊登农业经济理论、农经学科建设、农业政策研究和工作研究等方面的论文。

农村集体经济论文答辩参考

答辩书要怎么写? 您好,您可以不要安照标准格式写,仔细阅读诉状,根据问题有的放矢的回答。一定把您不同意诉求的理由说明。同时把您提交的证据作说明。我举个例子:您猜原告脚了,他要求您赔偿医疗费等,您要说明我没猜他脚,有人能证明,原告是碰瓷,把这个过程说的有理有据,基本就能满足要求了。希望您能采纳我的回答,祝您节日快乐。 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指导老师评语如何填写 生很好的掌握了试验内容及试验方法,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基本上独立完成福整个毕业试验研究的过程,能够熟练地查阅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文献资料。试验过程中勇于面对复杂的试验流程,最终很好的完成了整个试验。书写论文时,论文选题有现实意义,试验方案可行,数据处理可信,分析条理清晰,其结论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毕业论文写作格式规范,单位统一,书写标准,篇幅适中。表明该生具备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试验研究技能,具有参加毕业答辩的资格。 论文答辩完答辩委员会意见怎么写 cales论文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能够达到综合训练目标,题目有一定难度,工作量较大。选题具有学术参考价值。该生查阅文献资料能力较强,能较为全面收集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资料,写作过程中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全面分析个人理财问题问题,综合运用知识能力较强。文章篇幅完全符合学院规定,内容较为完整,层次结构安排科学,主要观点突出,逻辑关系清楚,但缺乏个人见解。文题相符,论点突出,论述紧扣主题。语言表达流畅,格式完全符合规范要求;参考了较为丰富的文献资料,其时效性较强。 答辩状怎么写 你好。给你一个例子吧,修改下就可以用了 民 事 答 辩 状 答 辩 人:孙学民,男,1953年1月12日生,汉族,农民,住莱州市平里店镇前小朱村。 代 理 人:董振鹤,山东一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因与莱州市平里店镇前小朱村村委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提出答辩如下: 原告之诉求没有合同依据,且违背国家法律和国务院、农业部及省 *** 等部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具体规定,应予驳回。 双方合同第七部分第六条规定:“......合同期满时,原承包关系不变,续订合同。” *** 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三部分明确载明“......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农业部(国务院批转)《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发包方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到期一批续订一批,把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山东省《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经营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必须长期稳定。原承包合同期满后,再延长30年,从事开发性农业生产项目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烟台市人民 *** 文件也有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延长承包期的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答辩人不但无义务返还原告承包土地,而且有权要求原告延长合同期限30年,这是答辩人享有的合同权利和法定权利。据此,答辩人对原告提出反诉:请人民法院判令原告履行与答辩人续订合同的法定和约定义务;赔偿答辩人因其申请先予执行所造的经济损失10000元,请人民法院一并审理。 此致 莱州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孙学民 2000年7月3日 毕业论文申请答辩指导意见怎么写 这个并不难,我会写。不论是你是在读研究生,还是在大学教书,或者在研究所从事研究开发,只要有研究性的任务, 都不同程度的要求写出学术论文。 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意见书怎么写? 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或被上诉人),收到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 民 事 答 辩 状 答辩人: 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爱,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此致 x x x 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博士论文开题报告答辩意见怎么写 要求论文题目能准确表达论文内容,恰当反映所研究的范围和深度。 常见毛病是:过于笼统,题不扣文。如:'金属疲劳强度的研究'过于笼统,若改为针对研究的具体对象来命题。效果会好得多,例如'含镍名牌的合金材料疲劳强度的研究',这样的题名就要贴切得多。再如:'35Ni-15Cr型铁基高温合金中铝和钛含量对高温长期性能和组织稳定性能的影响的研究'这样的论文题目,既长又不准确,题名中的35Ni-15Cr是何含义,令人费解,是百分含量?是重量比?体积比?金属牌号?或是其它什么,请教不得而知,这就叫题目含混不清,解决的办法就是要站在读者的角度,清晰地点示出论文研究的内容。假如上面的题目中,指的是百分含量,可放在内文中说明,不必写在标题中,标题中只需反映含Ni和Cr这一事实即可。可参考的修改方案为:'Ni、Cr合金中Al和Ti含量对高温性能和组织稳定性的影响'。 关键问题在于题目要紧扣论文内容,或论文内容民论文题目要互相匹配、紧扣,即题要扣文,文也要扣题。这是撰写论文的基本准则。 答辩诉状怎么写? 民事答辩状 一、民事答辩状说明: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书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提出答辩状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不是诉讼义务;但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逾期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 1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 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 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 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 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 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 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 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答辩时间。 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 二、民事答辩状格式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因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份。 【填写说明】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 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答辩状怎么写 网上有格式 答辩主要是反驳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 可以答辩也可以不答辩,不影响法院审理,法庭上再说也可以。 答辩就是承认还是反对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诉讼中被告答辩书怎么写 你好。 给你一个例子吧,修改下就可以用了 民 事 答 辩 状 答 辩 人:孙学民,男,1953年1月12日生,汉族,农民,住莱州市平里店镇前小朱村。 代 理 人:董振鹤,山东一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因与莱州市平里店镇前小朱村村委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提出答辩如下: 原告之诉求没有合同依据,且违背国家法律和国务院、农业部及省 *** 等部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具体规定,应予驳回。 双方合同第七部分第六条规定:“......合同期满时,原承包关系不变,续订合同。” *** 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三部分明确载明“......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农业部(国务院批转)《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功......发包方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到期一批续订一批,把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山东省《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经营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必须长期稳定。原承包合同期满后,再延长30年,从事开发性农业生产项目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烟台市人民 *** 文件也有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延长承包期的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答辩人不但无义务返还原告承包土地,而且有权要求原告延长合同期限30年,这是答辩人享有的合同权利和法定权利。据此,答辩人对原告提出反诉:请人民法院判令原告履行与答辩人续订合同的法定和约定义务;赔偿答辩人因其申请先予执行所造的经济损失10000元,请人民法院一并审理。 此致 莱州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孙学民 2000年7月3日

浅谈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实务处理一、基本情况近年来,随着农民对土地的重视程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国家土地法律政策的调整,土地价值提升,由此引发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已经成为法院审理的重点和难点案件之一。2004年至2007年5月,我院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47件。其中2004年36件;2005年37件;2005年54件;2007年1-5月20件。类型有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确权纠纷、承包经营权出租、转让、互换纠纷、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等。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特点第一,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数量增多。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日趋突出,人均承包土地量急剧下降。与此同时,在中央鼓励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激励下,一系列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促使土地的收益明显提高,经济利益进一步激发了农民对土地的渴望,农民对土地更加重视。随着土地价值的提升,土地承包、流转形式的多样性,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人、承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与第三人、承包户家庭成员之间,因利益冲突,引发了大量的纠纷和矛盾。2004年以来,我院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受理数比原来有所增多。如果这些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将加剧农村的社会矛盾,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动荡,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第二,诉讼主体和法律关系日趋复杂。2004年以前的土地纠纷案件诉讼主体相对单一,主要是土地承包者和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及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2004年以来逐步扩大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承包户内部。法律关系从简单的侵权纠纷到确权纠纷到流转纠纷,部份案件既是合同纠纷又有侵权行为,承包使用方式从以土地承包为主的土地使用方式发展为承包、转包、转让、出租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方式,主体的多元化和承包流转方式的多样性,必然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复杂性,增加了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难度。第三,土地承包不规范,责、权、利不明确。我国农村的现状是农民文化知识普遍不高,法律知识欠缺,法律宣传不到位,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致使土地承包过程不够规范。据笔者调查,有些承包合同不要说四至界线,连承包地的地块名称都没有,有些虽然有四至界限,但四至界限不明确具体;有些同一地块有两个承包合同或者同一地块争议双方均无承包合同;有些争议双方的林权经营证书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的界限范围重复,致使持证双方纠纷不断;不少承包证上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合同普遍存在责、权、利不明确等情况。第四,政策性强,立法滞后。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土地承包到户后,土地承包纠纷就随着出现,但我国在土地承包方面的立法很滞后,直到1999年7月,因审判实践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法释[1999]15号),解决审判实践中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才颁布实施,200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2005]6号)。但直到现在,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也是调整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矛盾,而对承包人(户)内部,则缺乏相应规范。在历经20余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对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走过了主要依靠政策调整,到以政策调整为主、法律调整为辅,再到政策调整与法律调整并重直到目前主要依靠法律调整的历程。由于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政策性强,立法滞后,给审判人员审理该类案件增加难度。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成因第一,历史原因造成我国农村土地现状比较乱。建国以来,我国土地政策历经多次变化,一直处于一种多变的不稳定状态之中。短短的50余年,所有权方面,历经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和土地集体所有制两个大的阶段,而对经营权,也是从严格限制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放开。建国伊始的土地改革运动,实现了中国农民梦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从而确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接下来是互助组运动,1953年开始初级合作社运动,农民的土地入股进行集体经营,1956年上升到高级合作社,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随后在全国确立了人民公社制度。直到改革开放,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采取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制度,成为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实现了“集体公有,农户经营”。但是因为经营权范围的限制和“政农不分”的中国特色,实施过程中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受到严重限制。第二,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土地效益大幅提升。大多数地方人均耕地原本就少,随着人口增多,加之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基础建设需要征用大量土地,致使人地关系“雪上加霜”,再加上土地开垦不到位,从而导致人地矛盾十分突出。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和政府在逐步加大对农业的各项投资建设,涉及农村和农业的政策也逐渐向着农民利益倾斜,且农产品价格又不断上涨,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农村土地的增值成为必然,故纠纷的产生也就在所难免。这几年土地承包价格上涨十分明显,几年前一亩地承包价格是几十元甚至十几元、几元,现在涨到了每亩几百元,土地发包初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进行荒地开发时没有提出异议,后来经开发土地状况变好或种植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土地承包者获得了较大利益,享有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因利益驱动心理不平衡产生纠纷。新形势的变迁,农民对土地渴求的加强成了争执发生的现实诱因,土地效益的增加则成了土地纠纷案件增多的根本原因。第三,地方政府职能错位。在社会转型期,政府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一,地方执行政策、乡规民约与中央政策的不协调,在实践中播下了矛盾的种子。尽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法释[2005]6号,扩大了农民的土地处分权,延长了承包期限,但是因为历史、政策的原因,使得法律和现实脱节,使良好的法律政策未能实际良性运行。由于没有根据国家法律、中央政策的改变对土地政策及时调整,违法收回农民土地等土地纠纷大量产生。例如,“农转非”、外嫁女、撂荒等情形下,发包方违反法律、政策收回土地。其二,有些基层政府行为不规范,对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干预过多,时有越权处理农村的具体承包合同,对山林、池塘水库等承包合同的干涉尤为突出,甚至为搞政绩工程,强迫农民退出其生存的土地,违法占用耕地和农田,侵害农民的土地利益;其三,有些乡镇政府工作不到位,缺乏必要的村、镇干部行政规范指导,造成农村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以及土地使用证书的发放和管理中存在不必要的失误,导致纠纷的产生。 第四,基层组织社会控制力弱化。社会转型期使人情社会逐渐走向理性社会,由对人的依赖逐步走向了对物的依赖,人的组织认同感、归属感逐渐淡化,基层组织的社会控制力明显弱化。这一点在农村表现得尤为突出,乡村基层组织自律不严,民主法制意识淡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对群众的号召力、凝聚力和说服力大为减弱。从调查的情况看,许多土地使用权流转、农地征用及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纠纷,均由于村基层组织实施的重大决策没有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运作,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方式进行民主决议,损害了农民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而引起。群众的利益一旦受到损害,在本地本组织内难以解决或无法解决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已成为人们的普遍性选择。第五,农民法制意识增强,村领导班子法制观念相对滞后。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加强,我国正日益建设成为民主、文明、法冶的社会。在社会发展中,农民面对日益开放文明的社会,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案例,面对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潜移默化中他们法制意识得到了不断增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他们的首选。当遇到纠纷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不再姑息、躲避、忍让,而是大胆地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对而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成员,则未能顺应时代潮流。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他们不及时更新自己的观念,仍用老经验、老办法来办事。同样的情况及问题,随着农民法制意识的增强,再用老一套办法来行事是不能取得好效果的。透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看,正是由于村领导未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转变自己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未按土地承包法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土地发包,并且不时还存在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导致土地纠纷的发生。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主要问题及实务处理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从当前存在的法律规范来看,涉及的内容较多,如民法通则、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中央不同时期的农村政策,另外,村民组织法、土管法、农业法、继承法、担保法、婚姻法等规范也有涉及。如何在司法审判中适用好相关的规范,解决好溯及力问题,以厘清在合同签订、履行、效力认定、行为合法或合理判定等方面的司法确认问题,确保纠纷的合理解决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科学态度,协调好法律适用中可能产生的冲突问题,依据法律、参照政策,以息争止讼为目的,以稳定促进发展为导向,综合运用好各种规范,妥善处好各种土地承包纠纷。下面,笔者就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及如何处理浅谈一下一管之见。 (一)关于受理范围1、承包经营权确权问题。《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法释[2005]6号第一条列举了法院具有管辖权的具体情形,同时排除了两类不应受理的情形。可见,因合同违约引起的违约纠纷或因他人侵权引起的侵权纠纷以及承包经营权的继承纠纷等具有可诉性,法律已有明确规定。2、离婚诉讼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问题。法释[1999]15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承包方是夫妻的,在承包合同履行期间解除婚姻关系时,就其承包经营的权利义务未达成协议,且双方均具有承包经营主体资格的,人民法院在处理其离婚案件时,应当按照家庭人口、老人的赡养、未成年子女抚养等情况,对其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这是截今为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所作的唯一法律规范。同时,刚颁布的《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认定为用益物权,物权应当是可分的,将其纳入受案范围,具有法律依据。3、承包户内部因分家要求对原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同样存在上述两种意见。在审判实践中人们对这类纠纷,很多都以应由村组、乡镇处理为由不予受理。但这类事纠纷,村组、政府也不好处理,因为这是承包户内部的事,不是承包外部关系,这种家庭内部的纠纷,他们通常不好处理,处理依据也不足,最后导致当事人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其实,对于户内承包经营权,人民法院予以分割并没有以司法权干预行政权,原来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不会对发包方的权利造成的损害。同时,这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权属纠纷,它本来就属于家庭成员共有,只是对它进行分割,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既属物权,自然可分。而且,离婚诉讼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以分割,这两种纠纷实质是一样的,都是家庭内部承包经营权的分割,故我们应予以受理,用民法对之进行调整,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关于合同效力在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时,不时会遇到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效力或其它类型纠纷需要确认合同效力,故合同效力的认定对审理案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浅谈一下审判实践中常见且容易搞错的几个合同效力问题。1、关于违反民主议定原则的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我国法律对重要承包事项都规定了民主议定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六)项,《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如果发包方违反上述强制性规定,越权发包,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无效。法释[2005]6号虽未涉及村民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但法释[1999]15号第二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承包合同签订满一年,或虽未满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因发包方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而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因此,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认为:原则上,只要合同形式合法,应确定合同的效力,特别是作为发包方的村委会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其次,因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村民群体主张村委会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的,如承包方已作大量投入,种植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支持;承包方种植不足1年的,原则上认定无效;投入不大的可予以适当补偿;有大量投入的,不宜认定合同无效,必要时可对承包期限作出调整。如发包方(包括村民群体)主张增加承包费的,可引入公平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酌情增加。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没有登记或备案的合同效力。《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审判实践中,人们对没有登记的合同效力认识不一。笔者认为,合同的效力与物权的变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登记是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不动产登记是物权转移的标志,是否登记主要是表明物权是否转移,是合同履行问题。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来认定,如果当事人之间对物权的设立和转移达成合意,只要这种合意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即便没有完成登记,也应当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这一规定,区分登记与交易本身,改变了过去将登记的效力与合同本身的效力相混同的观点,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综上,在承包或流转过程中,没有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变土地用途的合同效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变土地用途合同效力的认定也是审判实践中的一个难题。笔者认为,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即对流转土地的目的和用途明确为非农业用途,因为《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由于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无效;如果合同约定的是农业用途而实际上是用于非农建设,且流转方是明知的,则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情形,合同应认定无效;如果签订合同时目的确实是用于农业用途,是后来情形发生变化后改为非农建设,应当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六十条:“ 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而不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三)家庭内部承包经营权的分割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主要是对承包人与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人之间的关系进行规范,对家庭内部之间的关系鲜有涉及,这给家庭内部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的处理带来了难题。由于人们观点的不统一,加上法律适用的难度,实际操作的难度,致使法院对这类案件“敬而远之”,不予受理,使相当多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笔者认为,审理好家庭内部承包经营权的分割纠纷,首先应明确在一个家庭中,哪些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人认为,只有承包土地时分得承包地的人和当承包人死亡后的法定继承人才享有承包经营权。笔者认为,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除上述人外,还包括这个家庭新出生的人。理由如下:首先,土地作为农民生活的主要来源和基本保障,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农民对土地的渴望是基于其朴素的生存和发展权利,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始动力。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方面反映的是对集体土地的经营,另一方面反映农户对土地利益的分配。故土地与其它财产不一样,剥夺了新生人口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异于剥夺了新生人口的生存权。其次,《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故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成员权,随着成员资格的取得即取得,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第三,土地承包是以家庭(户)为单位的,承包方是家庭(户),不是几个具体人的合伙承包,故享有承包经营权的是户内的家庭成员,并不仅是当时的承包人。 当新增人口得到土地,原承包人人均份额减少,则调和了上述矛盾,故新增人口应对家庭承包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这也符合政策规定,是政策本身应有之意。第四,家庭内部成员份额的调整并没有影响、侵犯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管理土地的公权。在承包合同中,承包方是户,不是具体的哪个人,主户只是代表,他代表的也不是具体的哪几个人,而是代表这个户,故家庭内部成员份额的调整是合同一方的内部的调整,对外没有改变承包合同,没有影响、侵犯发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反而更有利于农村的稳定,减少了新增人口请求发包方要求承包土地的纠纷。综上所述,新生人口对家庭承包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在家庭内部享有承包地份额。家庭承包的土地,其承包经营权性质上属家庭共有。对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可按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但同时也要注意,因承包经营权的来源、性质、作用和其它财产不一样,这也决定了分割原则与其它共有财产有特殊之处。承包经营权来自于其成员权,它不像其它财产一样是通过劳动、投资等取得的,只要享有成员资格即享有承包经营权,它对农民来说是基本生活的保障,是基本的生存条件,所以,在分割时,要从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生活条件出发,对负担重、生活能力差的人予以适当照顾,并考虑土地生产能力、方便耕种等情形,合情合理合法地予以分割。而对妇女及上门婿,他与新生人口不同,因他们在原出生地就享有承包地,故除在结婚地重新分得承包地外,原则上不享有。(四)关于保护妇女及上门婿合法权益的问题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农村侵害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时有发生,但是基于传统的道德观念和农民的法律意识,以及人们对村民自治的模糊认识,甚至妇女自身对这种侵害也感到“理所当然”。另外,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也不强。关于妇女土地承包权的保护问题,土地承包法作为一个重要问题进行了规范。《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该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了妇女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承包该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权利,对出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作出了特别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法释[2005]6号第三十四条对离婚纠纷中的承包经营权分割进行了规定。但这些维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的国家法在很多地方还受到“民间法”的严重挑战,甚至有些地方基于“搞活土地经营使用权”出台了与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相违背的政策。因此,司法作为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如何在司法领域保护妇女合法权益,需要我们作出努力。关于出嫁女承包地问题。 (五)关于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农民进城打工,在城里购房置家的情况越来越多,这部分人虽然成了“城里人”,但不会轻易放弃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外出务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法定承包期内,除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人口外,一律不得收回土地。”可见,对外出务工农民土地收回问题,法律是严格限定了条件的,对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人地矛盾突出等为由,放宽条件收回外出务工农民土地发包给他人的行为应予制止。凡遇此种情况,外出务工农民起诉请求还回承包地的法院应予支持。 (六)关于以弃耕、抛荒为由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承包方弃耕抛荒土地有复杂的原因,特别是以前农业税赋较重,许多农民认为外出打工比在家种地划算,导致一些土地荒芜。对弃耕、抛荒承包地能否收回的问题,走过了从可以收回到不可收回的历程。《土地管理法》、法释[1999]15号规定可能收回,《土地承包法》、法释[1999]15号强调了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明确不能收回。法释[2005]6号第六条规定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在适用该规定时,要注意时间效力问题。因法释[2005]6号第六条的规定主要是根据《土地承包法》制定的,故笔者认为,虽法释[2005]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在2005年9月1日该解释施行后受理的第一审案件适用该解释的规定,但因为法律对施行前的行为没有溯及力,故该解释只能适用于《土地承包法》施行之后的行为。对之前收回弃耕、抛荒的承包地的行为,因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应认定有效,但为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可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如收回的承包地没有另行发包的,对原承包人继续承包耕种的请求可予支持,如已经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告知其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七)关于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法律规定承包方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自主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妨碍或强迫。未经承包方书面委托,发包方和其他组织、个人不得代表承包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或者借口经过民主议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流转关系无效。农户起诉要求收回返还被强迫流转的承包地的,法院应当保护。(八)关于客观情况变化致合同履行显失公正的问题涉及土地流转的合同,签约时只能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和法律、政策背景,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适合于合同签订时的情况。但是,土地问题受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政策变化影响极大,不同时期客观条件的变化,国家农业基础政策的调整,往往会打破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关系,使得流转合同继续履行失去了公平基础,从而引发纠纷。法释[2005]6号第十六条,借鉴了情势变更原则,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实践中,有的发包人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但案件的实质并非合同无效,而是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能轻易否定合同的效力。选择留在村里继续耕种的农户特别是承包他人抛荒地的农户,不仅为粮食生产和保护耕地做出了贡献,而且还承担着额外义务和风险,如果毫不考虑他们的利益,既不公平,也不符合“风险收益相当”、“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因此,对历史的原因或政策性原因引起的流转合同纠纷,不能简单地以签订合同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失衡为由宣布无效,造成高成本的善后处理工作的发生,应该以促进生产、便于执行为原则,维护土地投入现状,不中断、不损害土地生产。但如果驳回原告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则不利于保护农民的基本权利。因此,为救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失衡现象,法官应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法院可以分析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依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情势变更为理由,调整承包期限,变动承包金数额,以化解矛盾,消除纠纷,将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村民头上,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两方面,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九)关于案件审理中证据适用的问题此类案件中常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合同、土地清册、缴费票据、流转协议、村委会的证明和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大多存在形式瑕疵、证据相互矛盾等问题。在认定证据时,应将每一个单个证据置于全部证据背景下,考察其真实性、合法性和与案件的关联性以及证据相互之间的支持作用,切不可单凭某一证据无视其他证据确定案件事实。由于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一般较差,而且土地纠纷案件的成因也比较复杂,审理中对证据的认定应把握两个方面:一是按照农村实际,注重经验法则的运用;二是在遵从《证据规则》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依职权调取证据的力度,尽可能在使用证据时符合客观真实。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答辩状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情况;依次写明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答辩人有诉讼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也应写明其身份事项。2.案由和诉讼请求,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答复或反驳。3.答辩的事实及理由,包括事实依据;有关证据;法律依据。4.本案诉讼费的承担。5.答辩人签字以及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论文答辩最重要的是听清、记清老师的问题,以免答非所问。如果一次没听清,一定要请老师重复,不要装懂,但尽量避免多次劳烦老师,否则印象分会下降。针对老师的问题作答时,要按重点精要回答,回答有层次、有条理,切勿东拉西扯、过分啰嗦、讲太多不必要的东西,否则老师会打断你的回答,你想说的内容可能就说不完了。还有,回答的时候小心一些,不要轻易涉及你不清楚的领域,避免老师拉住一点进行苏格拉底式追问,否则就惨了……可能提到的问题,我可以提出几个建议:1、总结出几个论文的创新点;2、看看你文章的语言表述、逻辑层次是否合理,特别是标题的表述,是否有命名不当,或者逻辑层次不对的地方,有的老师会抓住这种瑕疵要求解释的……3、看看概念、理论有没有基础性错误,有的话老师可能会抓住提问;4、如果上述瑕疵都没有,那么老师会就你论文的专业性问题提问,可能涉及的方向有:(1)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关系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包括可能的比较法和我国法律、实践中的做法和缺陷;(2)你论文中自己的观点、创新观点的合理性;(3)有些老师会就注释和引用文献进行提问,不过可能性不太大,保证学术规范就可以了。上述提问的重点在于4(1)(2)。就这些方向自己好好斟酌准备一下。一般答辩的时候会留有准备时间的,不要慌张,自信回答,良好的风貌可能给你加分。最后,不知你是本科答辩还是研究生答辩。如果是前者的话,我觉得上述这些你看一下有个概念就行了,本科答辩都很水的,不会问那么多专业的东西,好多时候跟老师随便聊几句就结束了,这时,第2、3、4(3)可能才是最重要的东西。总之,不要紧张,加油吧~

俄语论文参考文献经济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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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俄语教学中的创新教育摘要:21世纪是科技竞争,人才竞争和创新意识竞争的时代,竞争的关键在于人才的综合素质。要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首先必须注重创新。创新思维能力是人最重要的素质,是各项素质的核心灵魂。因此,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施创新教育。 关键词:创新;创新教育;思想;形式;方法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由此可见,创新是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关系到一个国家能否屹立在强国之林的重要问题。那么,创新到底是什么?创新是一种思想及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实践,是一种原则记载这种原则指导下的具体活动。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在其《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创新的概念。他认为,创新是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其实,我们认为,创新就是说别人没有说过的话,做别人没有做过的事,想别人没有想过的办法。 如今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如果企业不推出新的产品与服务,就会很容易失去更大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因为消费者是普通人,具有喜新厌旧的心理,比较理性的消费特点,并且这一要求是永恒的。政府作为社会事务的公共管理者,如果不对国家法规进行适时创新的修改,不对资源分配进行合理的调整,那么追求社会的整体进步,就会放慢速度,甚至停止脚步。创新在国内国外,各行各业,都是需要的,而且是必须的,不容忽视的。俄语教学也是如此,更需要创新教育。所谓创新教育就是教师根据创新原理,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通过课程内容及有计划的教育活动,激发和增长学生创造行为的教育理论和方法。 随着现代教育的不断改革,开拓未来学生的创新教育,首先落在了教师的身上。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是领导者,他的领导性不是以地位的高低,而是以他渊博的知识、成熟的经验及对学生真挚的爱来体现。作为一名俄语教师,该如何具体的体现这一领导地位呢? 首先,在思想上要有深刻的创新意识,抛弃传统的教育观。以往教师上课时,把书本上的知识讲授给学生就可以了,无论书本上的知识是否适应时代的要求,也不管它是否适合学生的学习要求。这样传统教学观念误导下的教学方式根本不能适应学生对于知识的要求,更不能发挥他们的特长与爱好,没有足够的空间去创新。枯燥无味的课堂教学必然会产生学生上课情绪低落,课堂气氛沉闷的现象。教育不应只是训练和灌输的工具,更应当是学生掌握正确学习方法的导师。我们教学不是纯粹地为了传授知识,而是要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有所长,学有所用。 在当今的课堂教学中,教师不仅扮演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而且扮演着课堂教学的组织,运作,控制等各种角色。有效的课堂教学,其显著标志之一是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得到真正的调动,提醒教师要铺设恰当的俄语语言环境。“环境”一般指个人、社会、文化系统活动和发展的背景或条件,是一个由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所构成的综合系统。人和环境的关系十分密切,两者总是在永恒不断的相互作用着。学习过程,其实就是人和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课堂教学应充分重视环境的作用,以“环境”激励学生,以“环境”帮助学生,实现课内外的结合。“Новый год”(新年),这个传统节日,对于俄罗斯人来说是具有深刻意义的,每个人都非常重视。曾经笔者在教授《Восток》大学俄语(3)中第10课“Праздники”(节日)时正逢新年将至,笔者组织学生们在教室举行了一个俄语新年晚会,邀请俄罗斯的留学生和教师参加,让学生们亲自动手布置晚会现场。他们按照课文所提示的文化信息,在教室的中间摆放着一棵挂满小礼物和彩色灯泡的松树,做了一个大蛋糕,还用可乐来代替香槟酒,这些都是俄罗斯人迎接新年所必须的。当新年的钟声敲响后,大家静了下来,默默地许愿,然后互相赠送礼物,互相祝福。教室里充满着欢声笑语,大家在晚会上纷纷表演节目,用俄语交流,在如此环境中检验了学生们对书本上知识的掌握,发挥了知识的迁移能力,又增进了师生、同学之间的友谊,突出地反应了环境的变化,对创新教育的积极作用。 教师作为一个专门性的职业,除了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还要有学科专业素养,更应具备持续化的发展知识结构,才能胜任对创新性学生的引导和启发。俄语教师除了熟练地掌握俄语基本古怪的发音、复杂的语法、灵活的句式,能不能更多地了解其科技、文学、文体等知识作为创新教育的基础呢?能不能从语言学、修辞学、国情学的角度,进一步解释语言的涵义及特点呢?能不能自己跳出俄语的知识结构,在另外的领域帮助学生分析一下呢?例如:为什么莫斯科著名的广场是“Красная площадь”(红场)呢?而不是“Зелёная площадь”(绿场),大家都知道“绿色”象征着和平,旺盛的生命力,“Зелёная площадь”不是更好吗?难道只是因为地上铺着红颜色的砖而得名吗?俄罗斯主要信奉的是东正教,所有的俄语老师几乎都知道这一点。那么,除了知道东正教规定的圣诞节是1月7号外,再给学生们讲讲俄罗斯民族信奉东正教的原因,即使教师本人不信教,也可以说说有关东正教的教规、教义,或者一些小故事,相信一定会事半功倍,拓宽了学生视野的同时也锻炼了学生创新的思维。 其次,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应用于培养学生创新教学活动上。教师有了好的创新方法,就要积极地应用于教学中,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当今正处于21世纪的知识经济时代,谁都不能忽视社会信息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的存在及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在这一时代,创造新知识,开拓知识经济新的应用领域,成为人们的新追求。我们将网络和俄语教学紧密的结合起来,改革现有的教学模式,实施创新教育,实现教育创新,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营造创新环境。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室,多功能视听室,广播电台等教学手段,安排学生在课余时间收听,收看俄语电台,观看俄语电影等。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教材信息,许多教材都采取了图文并茂的形式,从一定的角度为学习俄语提供了大量的信息,但是教材中的插图都是静态的,其内涵具有一定的内隐性,尚不能将信息更有效地展现给学生,这时教师就可以设法让静态的插图“动起来”。采用网络图片、计算机课件等方式,激活学生的兴趣。俗话说:“兴趣是学习的最好老师”。一个人的创造性结果,无一不是在对自己研究的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情况下所取得的:毕升基于对印刷术的兴趣,发明了活字印刷,使印刷效率较以前提高了几十倍;莱布尼兹对数学有兴趣,所以创立了符号逻辑学的基础概念,发明了能够进行加、减、乘、除及开方运算的计算机和二进制,为计算机的现代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聂耳由于其对音乐的兴趣,创作了《义勇军进行曲》,犹如进军的号角,激发着中国人民不朽的爱国热情;袁隆平对“杂交水稻”感兴趣,解决了人类吃饭的问题。可见,兴趣也是创造思维活动成功的先导。笔者在讲《Восток》大学俄语(4)中第1课,《Туризм-лучшийотдых》时,根据教材的内容,搜寻了大量的俄罗斯旅游风光图片,尤其是文章提到的旅游路线上经过的景点,笔者一一做了准备,并且标注上说明文字。虽然备课的时间远远超过以往,但是效果显著,学生们一个个精神集中,课堂气氛活跃,再次引起了学习俄语的兴趣,纷纷询问笔者“俄罗斯风光片在哪里找的”,学生们愿意自己动手查找,制作俄语学习课件,还引起了几个学生要去俄罗斯旅游的冲动。在这一课教学中,通过一点创新,激发了学生的创新欲念,形成了一定的创新能力,有利于塑造学生创新的个性。 最后,优化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将书本上的知识,应用于实践中,给学生提供充分的创新思想空间。 课堂教学是师生情感交往的场所,教师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各种见解,形成师生间的互动交流。教师在课堂上,努力改变以往演讲似的教学方法,似乎学生们都是自己的观众、听众,忽视了学生的反应。改变以往“满堂灌”的习惯,给学生足够反馈的时间,想象的空间。想象是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源泉,人类思维中无与伦比的想象力是使科学不断进入未知领域的原始动力。必要的想象是有助于锻炼学生创新思维的。曾经讲关于“Пекин”的一课,笔者换了一种讲解的顺序,并没有按照课文的顺序从古至今,从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方面叙述首都北京独特风貌,而是先让学生们集中预习,有了一定印象后,让学生们尽情发挥。2008年是中国的奥运年,北京是奥运会进行体育项目的主要场所,有成千上万的游客来京参观。那么,启发学生以自己是一个导游员的身份,利用课文所给的有效信息,向俄罗斯游客介绍北京,展现北京的风采。学生们大胆尝试,大胆想象,积极准备。想象自己是导游员,而其他同学是游客。介绍的同时还要回答游客问题,怎样满足游客的好奇心,怎样利用俄语能力表达人文个性。在学生的俄语导游词中,无不闪现着创新的光芒,大家都在尽力表现自己的魅力,在实践中成长。 为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在探索中寻求合适的教学方法。语言是用来表达的,可是许多学生学习了几年的俄语,可还是说不出口,见到外教只会说“Здравствуйте”(您好),“Как дела”(近来怎样),再往下就不知该说什么了。我们就想到了增加课堂教学的两个创新环节:一是“值日生报告”;二是“创造性复述”。“值日生报告”是在课前,每次上课前有1-2两名学生作报告,报告的内容自己定,时间不超过3-4分钟,报告结束后,教师和其他同学都可以针对报告的内容自由提问。起先,学生们做的报告很短,其他同学有时也不太注意听,几乎也没有提问,老师就做了个榜样,第一个提问,巧妙地唤起学生的乐趣。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找到快乐。随着时间的推进,同学们慢慢适应,报告的内容越来越丰富,提问的同学越来越多,教师就随机应变的将学生们的兴奋点转移到教材中来,顺利地完成教学任务。“创造性复述”非常适合外语学习。复述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用大脑思维的过程,它可以充分的训练学生的各种思维能力。在进行课文教学中,让学生创造性的复述,学生在把握原文的主题,故事发展的基础上进行大胆,合理地联想,对原文内容和形式加工、整理、归纳、改写后进行复述。这样做能够促进学生语言知识能力的迅速转化,有利于开发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丰富的想象力,锻炼其创造性思维。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社会日趋国际化,国际交往越来越频繁。目前,对于懂俄语的科技人才需求量逐渐增加。事实上,中俄两国在能源、空间工业、管理、文化交流和贸易等诸多领域的合作前景及其广阔。各种迹象表明,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正在得到进一步的推动和加强。在这种国际大环境影响下,俄语创新教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俄语教师们积极推进创新教育的实践,大胆进行创新教育的尝试,努力提高学生的创造水平和创新能力。其实,这一项重要的任务不是仅靠教师们就能完成的,要靠大家,靠全社会持之以恒的关心与注意,就像日本索尼公司的口号一样“日日创新”。教育是面向未来的,而未来是需要创造性人才的。为了教育的明天,为了明天的教育,我们一起努力。 参考文献: 1、海力古丽·尼牙孜.当代俄罗斯新闻政论语义辞格研究[M].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 2、胡谷明.经贸俄语教程[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3、李国辰.俄语教学法研究[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 4、顾明远,孟繁华.国际教育新理念(修订版)[M].海南出版社,2003. 5、于源溟.教学激活最优策略化[M].科学普及出版社,2002

农村经济方面的期刊

F 综合性经济科学1.经济研究 2.管理世界 3.经济学动态 4.改革 5.经济学家 6.世界经济 7. 财贸经济 8.财经研究 9.经济科学 10.宏观经济研究 11.财经问题研究 12.经济评论 13.当代财经 14.当代经济科学 15.经济管理 16.当代经济研究 17.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18.南开经济研究 19.经济问题 20.经济问题探索 21.现代财经 22.上海经济研究 23.财经科学 24.国际经济评论 25.外国经济与管理 26.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7.经济纵横 28.中国经济问题 29.经济与管理研究 30.中国经济史研究 31.经济经纬 32.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 33.中南财经大学学报(改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34.生产力研究F11 世界经济1.世界经济 2.世界经济与政治 3.世界经济研究 4. 国际经济评论5.外国经济与管理 6.国际贸易问题 7.国际贸易 8.当代亚太 9.亚太经济 10.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11.现代国际关系 12.东欧中亚研究(改名为: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 13.世界经济文汇F12,2(除F23,27) 中国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1.改革 2.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3.上海经济研究 4.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5.经济体制改革 6. 中国经济管理 7.特区经济 8.开放导报 9.南方经济 10.宏观经济调控 11.中国改革 12.中国劳动 13.城市发展研究 14.城市问题 15.国际经济合作 16.改革与战略 17.中国流通经济 18.中国物资流通(改名为:中国物流与采购)F23 会计1.会计研究 2.审计研究 3.财会月刊 4.财务与会计 5.财会通讯 6.审计与经济研究 7.中国审计 8.中国农业会计 9.广西会计 10.中国会计电算化 11.财会研究(兰州) 12.事业财会 13.财经理论与实践 14. 会计之友F3 农业经济1.中国农村经济 2.农业经济问题 3.中国农村观察 4.农业现代化研究 5.农业技术经济 6.林业经济 7.中国土地科学 8.林业经济问题 9.生态经济 10.农业经济 11.调研世界 12.乡镇企业研究 13.中国农垦经济 14.农村经济 15.乡镇经济 16.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17.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改名为:农村经营管理) 18.世界农业 19.农村经济导刊F4/6工业经济 (含F27)1.中国工业经济 2.管理世界 3.经济管理 4.经济研究 5.改革 6.外国经济与管理 7.经济问题探索 8.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9.企业管理 10.企业经济(南昌) 11.汽车与配件 12.中国建材 13.煤炭经济研究 14.中国电业 15.建筑经济 16.中国地质矿产经济(改名为:中国国土资源经济)17.企业活力 18.上海企业 19.集团经济研究 20.管理现代化 21.经营与管理 22.国有资产管理 23.企业家(改名为:财智文摘) 24.工业技术经济 25.电力需求侧管理 26.铁道经济研究 27.交通企业管理 28.旅游学刊 29.邮电企业管理(改名为:通信企业管理)F7 贸易经济1.国际贸易问题 2.商业研究 3.国际贸易 4.商业经济与管理 5.财贸经济 6.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7.消费经济 8.国际经贸探索 9.商业时代 10.国际经济合作 11.国际商务研究 12.价格理论与实践 13.中国商贸 14.商场现代化 15.江苏商论 16.销售与市场 17.商业经济文荟 18.中国物价 19.中国市场 20.财贸研究 21.价格月刊F81 财政.国家财政1.税务研究 2.财政研究 3.税务与经济 4.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5.财贸经济 6.中国财政 7.中国财经信息资料 8.财经问题研究 9.涉外税务 10.财经论丛 11.财经研究 12.中国税务 13.当代财经 14.财经科学 15.江西财税与会计 16.财会研究(兰州)F82/83/84 货币/金融、银行/保限1.金融研究 2.国际金融研究 3.证券市场导报 4.投资研究 5.金融论坛 6.保险研究 7.金融理论与实践 8.上海金融 9.财经理论与实践 10.金融与经济 11.浙江金融 12.武汉金融 13.中国金融 14.西南金融 15.南方金融 16.现代金融 17.农村金融研究 18.国际金融 19.银行家 2008北大核心期刊目录

《农村经济与科技》杂志创刊于1990年,是由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主管、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 优秀农业期刊。国内刊号CN42-1374/S,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7-7103,邮发代号:38-206;本刊是评定职称的专业CN期刊,为广大学术工作者评职、考核、课题、晋级等提供重要依据。【收录网站】中国期刊方阵 (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文核心期刊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

经济类核心期刊:F 综合性经济科学1.经济研究 2.管理世界 3.经济学动态 4.改革 5.经济学家 6.世界经济 7. 财贸经济 8.财经研究 9.经济科学 10.宏观经济研究 11.财经问题研究 12.经济评论 13.当代财经 14.当代经济科学 15.经济管理 16.当代经济研究 17.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18.南开经济研究 19.经济问题 20.经济问题探索 21.现代财经 22.上海经济研究 23.财经科学 24.国际经济评论 25.外国经济与管理 26.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7.经济纵横 28.中国经济问题 29.经济与管理研究 30.中国经济史研究 31.经济经纬 32.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 33.中南财经大学学报(改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34.生产力研究F11 世界经济1.世界经济 2.世界经济与政治 3.世界经济研究 4. 国际经济评论 5.外国经济与管理 6.国际贸易问题 7.国际贸易 8.当代亚太 9.亚太经济 10.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11.现代国际关系 12.东欧中亚研究(改名为: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 13.世界经济文汇F12,F2 中国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1.改革 2.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3.上海经济研究 峰 4.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5.经济体制改革 6. 中国经济管理 7.特区经济 8.开放导报 9.南方经济 10.宏观经济调控 11.中国改革 12.中国劳动 13.城市发展研究 14.城市问题 15.国际经济合作 16.改革与战略 17.中国流通经济 18.中国物资流通(改名为:中国物流与采购)F23 会计1.会计研究 2.审计研究 3.财会月刊 4.财务与会计 5.财会通讯 6.审计与经济研究 7.中国审计 8.中国农业会计 9.广西会计 10.中国会计电算化 11.财会研究(兰州) 12.事业财会 13.财经理论与实践 14.会计之友F3 农业经济1.中国农村经济 2.农业经济问题 3.中国农村观察 4.农业现代化研究 5.农业技术经济 6.林业经济 7.中国土地科学 8.林业经济问题 9.生态经济 10.农业经济 11.调研世界 12.乡镇企业研究 13.中国农垦经济 14.农村经济 15.乡镇经济 16.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17.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改名为:农村经营管理) 18.世界农业 19.农村经济导刊F4/6工业经济(含F27)1.中国工业经济 2.管理世界 3.经济管理 4.经济研究 5.改革 6.外国经济与管理 7.经济问题探索 8.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9.企业管理 10.企业经济(南昌) 11.汽车与配件 12.中国建材 13.煤炭经济研究 14.中国电业 15.建筑经济 16.中国地质矿产经济(改名为:中国国土资源经济)17.企业活力 18.上海企业 19.集团经济研究 20.管理现代化 21.经营与管理 22.国有资产管理 23.企业家(改名为:财智文摘) 24.工业技术经济 25.电力需求侧管理 26.铁道经济研究 27.交通企业管理 28.旅游学刊 29.邮电企业管理(改名为:通信企业管理)F7 贸易经济1.国际贸易问题 2.商业研究 3.国际贸易 4.商业经济与管理 5.财贸经济 6.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7.消费经济 8.国际经贸探索 9.商业时代 10.国际经济合作 11.国际商务研究 12.价格理论与实践 13.中国商贸 14.商场现代化 15.江苏商论 16.销售与市场 17.商业经济文荟 18.中国物价 19.中国市场 20.财贸研究 21.价格月刊F81 财政.国家财政1.税务研究 2.财政研究 3.税务与经济 4.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5.财贸经济 6.中国财政 7.中国财经信息资料 8.财经问题研究 9.涉外税务 10.财经论丛 11.财经研究 12.中国税务 13.当代财经 14.财经科学 15.江西财税与会计 16.财会研究(兰州)F82/83/84货币/金融、银行/保险1.金融研究 2.国际金融研究 3.证券市场导报 4.投资研究 5.金融论坛 6.保险研究 7.金融理论与实践 8.上海金融 9.财经理论与实践 10.金融与经济 11.浙江金融 12.武汉金融 13.中国金融 14.西南金融 15.南方金融 16.现代金融 17.农村金融研究 18.国际金融 19.银行家

核心期刊有:国内七大核心期刊体系,1、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2、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3、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4、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5、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6、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7、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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