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验方剂学》《中国实验方剂学》是目前国内唯一一本专门报道中药实验方剂研究的专业性学术期刊,为北大核心期刊,综合影响因子:。中国实验方剂学以交流方剂的药效学、毒理学、制剂学、学术专论、方剂主要组成药物等,研究结果与最新进展为主。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是,中华中医药杂志和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是用的一个系统
双源期刊是指被两个不同的索引系统收录的期刊,这两个索引系统可以是同一个国家的两个索引系统,也可以是不同国家的索引系统。双源期刊的优势在于,它能够更好地提高期刊的可见度,并且能够更好地满足国际学术社区的需求。双源期刊的另一个优势是,它能够为作者提供更多的发表机会,从而提高作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另外,双源期刊还可以提高国际学术交流的效率,从而更好地促进学术研究的发展。
不能两个杂质用一个刊号 那么其中一个就属于非法我国的公开期刊刊号本身就是全国通用的刊号,所以发行可以在全国发行。简单来说,书号就是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编制用于管理图书出版发行的编码系统,每一个书号只能配套一本书或者一套书,这就如同公民的身份证号,是绝不容许有重复的。而刊号则是国家新闻出版署为了统一管理报纸、杂志的出版发行而编制的一套编码系统。在许力以主编的<<中国出版百科全书>>里,详细的说明了书号和刊号的区别和数据组成。如下:一、中国标准书号中国标准书号是根据是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标准书号》(GB5795-86)的规定,自198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的国家标准图书编号由一个国际标准书号(ISBN)[参见国际标准书号条目]和一个中国图书分类种次号组成,其一般形式为:ISBN7-[出版社号]-[书名号]-[校验位]/[分类号]·[种次号]。式中数“7”为中国组号,1985年由国际ISBN中心分配,出版社号按标准规定分为2至6位数字5个等级,其值分别为00-09,100-499,500-7999,80000-89999,900000-999999,共113410个号码,由中国标准书号中心[参见中国标准书号中心条目],按出版量愈大,出版社按出书先后顺序给定,一种图书只能分配一个书名号。国际标准书号是中国标准书号的主体,可以独立使用,分类种次号则为中国标准书号的附加成分,采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38个类号。中国标准书号的应用,使在中国注册的每个出版社所出的每一种图书的每一个版本都有一个世界性的唯一标识代码,使利用计算机等其他现代化技术进行图书的贸易管理的信息交换得到更高的效率和可靠性,并为图书刊的分类统计和销售陈列工作创造方便条件。原《全国统一书号》自1988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二、中国标准刊号中国村准刊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标准刊号》(GB9999-88)的规定,自1989年7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的国家标准的报刊编码系统。标准规定一个中国家标准刊号和一个国内统一刊号由两部分组成,一般格式为:(ISSN0000-0000)/(CN00-0000/TN)其中国际标准刊号[参见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条目]以“ISSN”为前缀的8位数字组成,国内统一刊号以“CN”为标识,由报刊登记号和分类号两部分组成,其一般形式为:CN报刊登记证号/分类号。报刊登记号为国内统一刊号的主体共6位数字,由2位地区号的4位顺序号组成,地区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代码》,分类号为国内统一刊号的补充部分,依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38个类号给出,国际标准刊号面向国际,使我国公开发行的报刊有序地进入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参见国际连续出版数据系统条目),由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中国国家中心(参见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中国国家中心条目)负责分配和管理。国内统一刊号面向国内,由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分配和管理。中国标准刊号的应用使在中国登记的每一种报纸和期刊的每一个版本都有一个惟一的标准编码,为利用计算机或其他现代化技术进行报刊的出版发行和信息交换得到了更高的效率和可靠性,为图书情报部门的报刊管理创造了方便条件。*注:ISBN,即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全译为:国际标准图书编号;ISSN,即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全译为: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我认为一稿多投是不允许的。不能一个稿件同时投两个期刊。
一稿多投是是以实际发表的期刊数量为准的你的文章无论投多少家期刊,最后只被一家发表了,也不是一稿多投。如果被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期刊发表了,就算一稿多投。至于发现一稿多投的后果,要看当地的政策,比如山东这边,评职称的时候首先查一稿多投,如果是发现一稿多投,直接就没有资格评职称了,后面查抄袭、算分等等过程就不用进行了
试管婴儿双胞胎跟单胎费用一样吗?没什么区别,做试管婴儿单胎和双保胎费用基本上是一样,但是这个也要取决于孕妈的身体情况。
囧。学术问题,版权问题。你一篇文章多投。问题可大可小,追究查证麻烦。可以换文章,和他们编辑部说下,撤换文章。
已经发了,那就应该没事的。一般杂志审稿的时候都会注意这个,但是审稿通过了就应该没事的。
对于毕业当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学校不会管的。如果后做以后研究工作的话,再投稿时会有影响,你这两篇文章的审稿专家如果以后再遇到你的文章,就比较难发了,成黑名单了。因为你这是一稿多投,可以考虑以后只投国外期刊,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保留好一些材料,以便以后有人提异议时拿出来。前些年一搞多投现象比较严重,近几年比较少了,也有,但都是改头换面后重新再投的。你这两篇估计就是一模一样的,算是比较明显的一稿多投,壹品优不知能不能帮你自己去问问了。
主动的做法:告诉其中一家,论文不发了。被动的做法:杂志社通知你交版面费,你别交就是了。
你先投的那他就是抄袭,你没事
可以的。至于期刊是否两篇都录用,还得投了之后才能知道。为 了提高通过几率,可以检查一下摘抄率,再一个关键是内容是不是够好。
你应该撤回一篇,同时给期刊主编写邮件解释一下,这样应该就没有问题了,不解释的话就容易被认为抄袭了。
送梓州李使君(王维)
不能。同时向多于一本期刊同时投稿是不道德的。• 通常,几乎所有索引良好的期刊都不会审阅其他地方正在考虑的手稿。同时提交多个期刊会浪费期刊资源。两种期刊都将花费时间和金钱来评估您的论文。• 此外,您还将浪费审稿人的时间,其中大多数人都是像您一样忙碌的研究人员,因此不得不抽出时间来安排您对论文的审阅。如果论文被这两种期刊都接受,您将只能继续在其中一种期刊上发表论文,从而浪费另一种期刊的资源。
从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合理二次发表条件:
1、作者必须经得两个期刊的同意,应给二次发表的期刊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2、首次发表的优先权应得到尊重,二次发表应在首次发表后一周以上(除非两个期刊之间有协议)。
3、二次发表的论文应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通常是缩写本即可。
4、二次发表的版本应忠实反映首次发表。
5、二次发表的标题页,应采用脚注形式,向读者、同行及文献检索机构表明,该文已经全部或部分发表过,并指出首次发表的出处。
发表吧小编告诉你,不要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是指作者把自己的作品同时或者先后发给不同的出版社或其他媒体发表(同时或者先后发表),即多次使用同一作品的行为。如果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作者在规定之日内是不得一稿多投的。总体而言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稿件的性质,是图书稿件还是报纸/杂志类稿件;著作权法律的相关规定;作者与出版商的约定。“一稿多投”你的想法完全错误,很容易让人家质疑你的人品,这句话可能重了,请谅解,如果杂志知道你一稿多投,你麻烦就大了,为什么不能?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比如,你的稿子有错误,让很多专家给你指出同样一个错误,这是在浪费人家的时间和精力,还有,不同杂志接到同一篇要求审稿,人家认为你这是欺,很容易到一个人的手里,况且人家都是义务劳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不能太。。。。再者说,你随便投稿,你就不怕你论文到处飞哪都有?那你也太不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了,或者。。干脆你论文就是抄的,所以你根本不珍惜拿自己逗乐。“一稿多投”和脚踏两只船没什么分别,你的另一半知道了会如何?学术品德还是要的,如果两个杂志都接受你的文章的话你会浪费一方的时间哦,正如你不想别人浪费你的时间,尊重你的时间一样。
不可以。
在期刊投稿须知中,设有“禁止一稿多投”的规定,意思就是要求一篇文章同时只可以投1个期刊,同时投多个期刊,视为一稿多投,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篇文章不管投哪本期刊,都要经过严格的审稿过程,包括初审、复审和终审。如果一篇文章同时投了几个期刊,相当于每本期刊都在审稿过程中付出了辛苦的工作,但这篇文章最终只允许在一本期刊上发表,导致其他期刊的辛苦审稿打了水漂。为了避免期刊人员时间和精力的浪费,期刊规定禁止文章一稿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