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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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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学报

《土壤》和《土壤学报》的编辑部都在南京土壤研究所,而且是同一栋楼、同一层楼。但是,它们是不同的编辑部,不同期刊。土壤的主编是赵其国院士,土壤学报编辑是史学正研究员。

1土壤学报 中国土壤学会2土壤中国 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3土壤通报 中国土壤学会4中国水土保持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5土壤肥料 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院、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6水土保持通报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7土壤侵蚀与水土保持学报(改名为:水土保持学报)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8干旱地区农业研究 西北农业大学陕西省杨陵镇西北农业大学9植物营养与肥料学报 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还有:PNAS ,SBB (soil biology and biochemistry),plant and soil

《土壤学报》反映土壤学各分支学科有创新或有新意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主要刊登土壤科学及相关领域,如植物营养科学、肥料科学、环境科学、国土资源等领域中具有创造性的研究论文、研究简报、前沿问题评述与进展和问题讨论。该刊主要读者对象为土壤学及相关学科的科技人员、高等院校师生和管理干部。《土壤学报》的前身是《中国土壤学会会志》(Bulletin of the Soil Science Society of China),于1948年12月创刊。1952年更名为《土壤学报》。1955~1956年定期出版,为半年刊,由科学出版社出版。1957年起由半年刊改为季刊,全国各地邮局发行。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科研工作停顿,《土壤学报》也被迫停刊。1978年8月经中国科学院批准正式复刊。该刊为16开本,每期144页,国内外公开发行。2002年起由季刊改为双月刊。该刊历任主编:1948年主编是宋达泉研究员;1950~1954年主编是马溶之研究员;1955~1983年主编是熊毅研究员;1984~1996年主编是鲁如坤研究员;1996~2003年主编是季国亮研究员。现任主编是蔡祖聪研究员。该刊编辑部现有编辑人员4人。

土壤学论文

发表论文130余篇,其中SCI/EI10篇。1、第一作者论文(1)矿山土特性与林业利用,森林与土壤,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山西采煤固体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及其土地复垦可行与必要性研究,走向21世纪——中国首届青年环境论坛,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3)论我国土地复垦的效益,生态经济,1995, (4)黄土区露天矿排土场土岩的特性、培肥与复垦种植,土壤地质,中国地质出版社,(5)现代化大型露天矿废弃地的物理特性与水土保持,矿山废地复垦与绿化,中国林业出版社,(6)安太堡露天煤矿排土场表层岩土径流特征与复垦种植,黄土高原地区露天矿土地复垦研究论文集,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7)现代化大型露天煤矿排土场岩土侵蚀时空变异规律的研究,黄土高原地区露天矿土地复垦研究论文集,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8)山西露天矿排土场地表排土工艺与复垦种植的关系,黄土高原地区露天矿土地复垦研究论文集,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9)大型露天煤矿废弃地生态环境重建研究,生态经济,1996,(10)矿区废弃地复垦中的土壤学与植物营养学问题,煤矿环境保护,1996,(11)Major problems and special techniques associated with reclamation of coal spoil piles in China,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cological Engineering (7-10 October ,1996)(12)Ecological restoration for mined degraded land of China,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cological Engineering (7-10 October ,1996)(13)安太堡露天煤矿水土流失特征与控制,煤炭学报,1997,NO. 5(14)山西煤矿区土地复垦研究,煤矿环境保护,1997,(15)Revegetation of mine soil on surface mine in loess area,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Soil, Human and Environment Interaction, China Science & Technology Press,1998,(16)黄土区大型露天煤矿剧烈扰动土地生态重建研究,应用生态学报,1998,(17)露天煤矿排土场人为加速侵蚀及分类研究,土壤侵蚀与水土保持学报,1998,(18)试析平朔矿区土地复垦新技术,煤矿环境保护,1998,(19)试论矿区生态重建,自然资源学报,1999,(20)安家岭露天煤矿土地利用结构预测,煤炭学报,1999,(21)机修梯田与矿区废弃地的再利用,科技导报1999,(22)大型露天煤矿生态系统受损研究——以平朔露天煤矿为例,生态学报1999,(23)Land Reclamation and Ecological Rehabilitation of degraded land of Opencast mine of Pingshuo Ataibao,China,Beijing International Land Reclamation and Restoration (24)中国山西平朔安太堡露天矿退化土地生态重建研究,中国土地科学2000,(25)关于露天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的几个问题,冶金矿山设计与建设,2000 (26)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效益演变与配置研究,自然资源学报,2001,(27)工矿区土地复垦、生态重建与可持续发展,科技导报,2001,(29)大型露天煤矿土地复垦规划案例研究,水土保持学报,2001,(30)我国煤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重建,跨世纪土壤环境保护战略,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31)黄土区大型露天煤矿废弃地生境再造与群落重组背景研究,跨世纪土壤环境保护战略,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32)黄土高原大型露天采煤废弃地复垦与生态重建—以平朔露天矿为例,第三届海峡两岸山地灾害与环境保育研究学术研讨会论文集,(33)重建矿区生存空间,中国国土资源报,(34)平朔露天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研究14年,迈向21世纪的土壤科学论文集,(35)重建矿区生存空间,避免人口大迁移,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 ,(36)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的环境条件分析——以平朔安太堡露天矿为例,农业资源与环境领域的地学问题研究,地质出版社,(37)山西矿区土地复垦科学研究与试验示范18年回顾,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04,(38)资源枯竭型城市产业转型研究面临的问题,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9)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产学研基地的构建,中国地质教育,2005,(40)工矿区生态修复技术及案例分析,北京生态建设国内研讨会,2005,82、通讯作者论文(1)黄土区露天矿排土场生态建设中水分调控技术的研究,煤矿环境保护,2002,(2)黄土区大型露天煤矿废弃地植被恢复过程中的植被动态,生态学报2003,(3)矿区土壤侵蚀与水土保持研究进展,水土保持学报,2003,(4)植被根系与土壤抗冲抗蚀性的研究综述,水土保持研究,2003 ,(5)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开发,能源环境保护,2003 ,(6)黄土区大型露天矿生态破坏过程中的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研究,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03 ,(7)黄土区大型露天矿排土场水土流失评价,煤炭学报,2004,(8)黄土丘陵采煤塌陷地非污染生态影响评价,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04,(9)黄土区大型露天矿排土场水土流失致灾因子的确定,能源环境保护,2004,(10)黄土区大型露天矿复垦土壤基质原始形成环境及化学特征研究,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04,(11)矿区生态重建过程中的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研究,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04,(12)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04,(13)Potentiality Study of Settlement Consolidation in the Urban-rural Fringe,中国矿业大学学报(英文版),2004,(14)城乡交错带居民点整理潜力研究——以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为例,农业工程学报,2005,增刊(15)运城市果园土壤主要微量元素含量与分布特征研究,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05,(16)土地开发、整理与复垦工程项目的生态影响评价方法亟待研究,露天采矿技术,2005,、其他合作论文(1)Improvement of mine soils by growing grasses in semi-arid areas and its ecological effects,Proceedings of the 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classification and management of arid-desert soils ,August 20-29,1993 ,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ess(2)粗颗粒固体废弃物堆场的无覆盖复垦种植,土地复垦技术,1993,(3)矿山土地复垦中利用方向的决策,土地复垦技术,1993,(4)黄土区大型露天煤矿排土场岩土侵蚀及其控制技术的研究,水土保持学报,1994,(5)黄土高原土地破坏与复垦的流域管理,中国土地科学,1994,(6)复垦地种植利用方向的模糊评价,山西农业大学学报,1995,(7)山西煤矸石风化层中重金属元素及盐分对复垦利植的影响,煤矿环境保护,1995,(8)黄土区大型露天煤矿排土场复垦决策的商榷,资源环境与持续发展战略论文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9)黄土区大型露天煤矿排土场时空变化与水土保持关系,水土保持持续发展——第三届全国水土保持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编,中国林业出版社,(10)当前我国矿区土地复垦的症结及解决思路,煤矿环境保护,1996,(11)Problems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ecological restoration in the large surface mine on the Loess Area,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cological Engineering (7-10 October ,1996)(12)露天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规划决策支持系统,煤矿环境保护,1997,(13)黄土区露天煤矿土地复垦专家系统的研制,煤矿环境保护,1997,(14)露天矿排土场生态分类研究,煤矿环境保护,1997,(15)大中型矿山废弃地复垦对策,中国煤炭,1997,NO. 1(16)山西矿区农业持续发展的择诀:矿区生态重建,山西农业大学学报,1997,(17)Ecological Restoration of Mining Land ——Taking Xiaoyi Bauxite Mine for Example,Ecological Engineering(美国) ,1998,被SCI收录(18)采矿废弃地生态重建专家系统的研制与应用——以安太堡露天煤矿为例,土壤侵蚀与水土保持学报,1998,(19)黄土区大型露天煤矿土地复垦信息系统的建立,计算机与农业,1998,(20)黄土区大型露天煤矿土地复垦专家系统的程序设计,煤矿环境保护,1998,(21)矿区“生态重建”效益的阶段性及其定量评价探讨,煤矿环境保护,1998,(23)Ecological Rebuilding and land reclamation in surface mines in Shanxi Province, China,Journal of Ecological science(24)阳泉煤矸石山浅层矸石风化物水分特征初探,煤炭学报,1999,(25)露天煤矿土地破坏预测研究,煤矿环境保护,1999,(26)露天煤矿待复垦土地生产潜力评价方法研究,煤矿环境保护,1999,(27)露天煤矿废待复垦土地评价模型的建立,农业系统科学与综合研究,1999,(28)露天煤矿废弃地生态重建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的系统分析与总体设计,生态学杂志,1999,(29)大型露天煤矿生态重建的效益分析,生态经济,1999,(30)沙棘对黄土高原地区露天煤矿土地复垦的作用,水土保持通报,1999,(31)煤矸石山立地条件与林业复垦研究——以山西统配煤矿为例,山西林业科技,1999,(32)露天煤矿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单元类型划分,山西农业大学学报,1999,(33)山西矿区土地的持续发展与生态系统重建,山西土地,1999,(34)刍议中国土地复垦与矿区生态重建的特殊性,第六 次全国土地复垦学术会议——世纪之交的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论文集,1999,10(35)安太堡露天煤矿废弃地生态重建限制因子分析及治理对策研究,第六 次全国土地复垦学术会议——世纪之交的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论文集,1999,10(36)安太堡露天煤矿排土场刺槐生长状况研究,煤矿环境保护,2000,(37)黄河中游地域露天煤矿排土场复垦方式特殊性的探讨,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00,(38)安太堡露天煤矿复垦土地野生植物侵入研究初报,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00,(39)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land utilization structure in Antaibao opencast mine,北京,国际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学术讨论会,2001(40)大型露天煤矿废弃地生态重建的理论与方法,水土保持学报,2001,(41)大型露天煤矿人工扰动地貌生态重建研究,太原理工大学学报,2001,(42)安太堡露天煤矿复垦地土壤养分相关研究,煤炭环境保护,2001,(43)工矿区土地复垦、生态重建与可持续发展,中国土地科学,2002,(44)安太堡露天煤矿排土场植被恢复的主要限制因子及对策,水土保持研究,2002 ,(45)矿区生态重建中生物多样性与可持续发展,煤矿环境保护,2002,(46)露天矿大型排土场水蚀控制的径流分散概念及其分散措施,煤炭学报,2003,(47)平朔安太堡露天矿排土场土壤种子库研究,水土保持学报2003,(48)露天矿大型排土场水蚀特征及其植被控制效果,水土保持学报,2004,(49)大型排土场“径流分散”水蚀控制模式及其设计探讨,中国水土保持科学,2004,(50)大型矿区工业旅游及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研究——以平朔矿为例,生产力研究,2004,(51)基于生物学科系统回顾法的智能信息处理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

1931年,经虞宏正教授推荐,进入中央地质调查所,在该所的土壤研究室和美国专家一起工作。1934年侯光炯任该室副主任,1937年晋升为主任。为了查清我国的土壤资源,他历尽艰辛,和同事们一起开展了大面积的土壤调查,取得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写出了《河北省定县土壤调查报告》、《中国北部及西北部之土壤》、《四川重庆区土壤概述》及《甘肃省东南部黄土之分布利用与管理》等论文。大量的实践使他牢固地树立了土壤科学必须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信念。1935年,侯光炯作为中央地质调查所土壤研究室的代表和邓植仪、张乃凤一起代表中国出席了在英国牛津召开的第三届国际土壤学大会,并宣读论文,首次对水稻土的发生、层次形态划分,特别是水稻土层次形态与生产力的关系,作了科学论述。会上还展出了,各种水稻土标本,系统地展示了中国水稻土的研究成果,受到与会科学家的重视。会后,侯光炯得到苏、美、德、法、英、意、匈、荷兰、瑞典等10多个国家的代表的邀请和中华教育基金会的资助,去各国进行访问和合作研究。侯光炯带着“中国土壤与欧美土壤有什么不同”的问题在外国进行了3年考察和研究。在瑞典写出了《土壤胶体两性活动规律》论文,在苏联写了《红壤成分与茶叶品质的关系》论文。抗日战争期间,受研究条件所限,他的一些有关研究农业土壤方法的创建,竟是在家中进行的。女儿帮助采集标本,妻子帮助试验。初试成功的“土壤粘韧性测定法”可以方便地用于测定土壤矿质胶体的性质,从而受到国内外同行们的重视。1946年,侯光炯转入四川大学任教授,主讲土壤肥料学、土壤化学、土壤地理学等课程。他教学认真负责,实行启发式教学,经常组织学生进行学术讨论、野外考察和科学研究。在这期间,与青年教师合作写了《土壤吸附养分状况和土壤粘韧性的关系》、《用粘韧曲线鉴定土壤特性》和《粘韧曲线的测定》3篇论文,刊于第四届国际土壤学大会论文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侯光炯应邀参加全国首次土壤肥料会议。朱德同志关于“土壤科学必须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号召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更加坚定了他对中国土壤科学的发展要走自己的道路的信念。1952年院系调整后,成立了西南农学院,侯光炯任该院教授。为了使土壤科学紧密为农业规划和农业生产服务,他承担了云南橡胶宜林地考察;长江上游的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流域的土壤调查,以及后来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西南区农业土壤区划等任务。在完成这些任务的同时,写出《中国土壤粘韧性研究》,该文曾在匈牙利全国土壤学会上宣读,并译成俄文,转载入前苏联《土壤学》杂志,引起了国外行家们的共鸣;写出了《四川盆地内紫色土的分类与分区》,作为在巴黎召开的第六届国际土壤学大会的论文;写出《利用土壤层次评价土壤肥力的研究》论文,并在罗马尼亚召开的第八届国际土壤学大会上宣读。侯光炯认为,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问题必将带动土壤学科的发展。1956年,侯光炯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兼任中国科学院重庆土壤室主任,集中精力研究紫色土,于1960年提出了“农业土壤生理性”的见解。“文化大革命”期间侯光炯虽处困境,长期卧床的妻子又不幸去世,家庭和精神上的遭遇丝毫没有动摇他继续研究农业土壤的决心。1973年以来,他深入广阔农村长达18年之久,在四川简阳镇全区和长宁县相岭区蹲点,进行土壤科学理论应用的研究,提出了旱地的“大窝栽培”和冬水田的“自然免耕”技术,经大面积推广,有明显的增产效果,受到广大科学工作者的重视和农民的欢迎。侯光炯从事农业教育和土壤科学研究几十年如一日,勤于思考,敢于创新,热爱祖国、热爱科学,1955年被遴选为中国科学院生物学部委员;曾先后被选为第一、二、三、五、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6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989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光荣称号,以表彰他为发展中国土壤科学所作的贡献。土壤学家。上海金山人。1928年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农化系。西南农业大学教授、自然免耕研究所所长。从事土壤学教学与科研工作达60年之久,在土壤肥力和土壤地理研究方面发现“光肥平衡”日周期变化的事实,从而开辟了土壤胶体热力学新领域;1986年通过鉴定的水田自然免耕新技术,到1988年底已在南方13省推广2200多万亩,增产率在15%以上;为适应土壤肥力研究的需要,创建了土壤胶体物理―土壤粘韧率和粘韧曲线,以及土壤胶体热力学+联式pH两种测定方法,并拟定了土壤肥力分类体系,为制定我国土地利用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1955年选聘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1905年5月7日出生于江苏金山县(今属上海)吕巷镇。1911年至1917年就读于金山县吕巷镇第三小学。1917年秋至1922年秋在江苏南通甲种农校攻读农科。1922年秋至1923年夏毕业留校任棉花实验室技术员。1923年秋至1924年7月免试升入南通大学农科就读。1924年7月至1928年夏转入北平大学农学院农化系攻读本科,获农学士学位。1928年秋至1931年3月就职于北平大学农学院。1931年3月至1946年8月到南京,供职于前中央地质调查所土壤研究室,先后任调查员、室副主任、主任、主任技师。其间:1931年3月至1935年6月从事土壤调查、室内分析化验及水稻土研究。1935年7月赴英国牛津大学出席第三届国际土壤学会议。1935年7月至1937年2月先后到英、荷、德、瑞典、芬、苏、匈、意、美等国考察或短期合作研究。1937年2月至1938年7月回到南京前中央地质调查所,主持土壤研究室工作。抗日战争爆发后随迁长沙。先后赴浙东、赣中、湘南进行土壤调查。1938年8月至1940年8月随所迁重庆北碚,继续主持土壤研究室工作。1940年8月至1941年8月借调到江西地质调查所筹建土壤室和红壤改良实验室。1941年8月至1942年初回北碚原单位研究四川土壤。1942年初至1942年冬兼任四川大学和前中央大学(南京大学前身之一)土壤学教授。1943年初至1946年8月回土壤研究室工作,并兼重庆大学、川北大学教授。1946年8月至1948年任四川农改所技正,兼任四川大学农学院、铭贤学院(山西农业大学前身)教授。1948年起专任四川大学农学院教授。1948年至1952年12月任四川大学农学院教授。1952年12月至1996年11月逝世前在西南农业大学任教授,博士导师,先后兼任西南农业大学土化系主任、西南农科所土化系主任、中国科学院重庆土壤研究室主任、四川土壤研究室主任、宜宾自然免耕研究所所长、名誉所长,1996年任西南农业大学名誉校长。其间:1955年当选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后改称院士)、中国农科院学术委员。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6月赴匈牙利出席第六届国际土壤学会议。1964年6月赴罗马利亚出席第八届国际土壤学会议。1972年春至1980年春在四川简阳镇农村蹲点从事科研及高产试验、示范、推广。1978年至1983年任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土壤研究室主任。1980年春至1980年秋在宜宾江安县铁清乡蹲点从事科研及高产试验、示范、推广工作。1980年秋至逝世在宜宾长宁县农村蹲点科研,重点进行自然免耕高产研究、示范和推广。1994年4月赴墨西哥出席第十五届国际土壤学会议,会后顺访美国进行学术交流。1996年11月4日因病逝世,享年92岁。

第一节 地球科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 人类生活在地球上,衣食住行等一切活动都离不开地球。如人们要靠山 川大地获取生活资料以维持生命,要从地球中开采矿物资源制造生产和生活 工具,要了解地球上的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以便发展生产,要与地球上发生 的各种自然灾害作斗争。因而,人类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加深了对地球的认 识,并且逐渐形成了一门以地球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地球科学 (geoscience)。 地球科学简称地学,是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学、生物学六 大基础自然科学之一。地球科学以地球为研究对象,包括环绕地球周围的气 体(大气圈)、地球表面的水体(水圈)、地球表面形态和固体地球本身。 至于地球表面的生物体(生物圈),由于其研究内容广、分支学科较多、且 研究方法具有特殊性,因而已独立成一门专门的基础自然科学——生物学。 但生物的起源与演化、生物体与生存的地球环境之间的关系也属于地球科学 的研究范畴。 地球科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应用性都很强的科学。它不仅承担着揭示自然 界奥秘与规律的科学使命,同时也为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如何利用、适应和 改造自然提供科学的方法论。随着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地球科学的研究 内容和领域也不断地深入和扩展,逐渐形成了日臻完善的由多学科组成的综 合性学科体系。地球科学目前主要包括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地理学、气象 学、水文学、海洋学、土壤学、环境地学等学科。其中,地质学(geology) 由于其研究领域广博、分支学科较多,并且以研究地球的本质特征为目的, 因而成为地球科学的主要组成部分,以至于人们有时把地质学和地球科学作 为同义语使用,其实两者的含义是有差别的,它们具有包容关系。随着科学 的发展,地球科学还会不断地诞生新的学科和出现一些边缘学科。 地理学(geography)主要研究地球表面的各种地形、地理环境及其结构、 分布和演变规律,并涉及到自然和社会两个领域之间的相互关系。地理学一 般可分为自然地理学和人文地理学两大组成部分。自然地理学是研究自然地 形、地理环境的结构及发生、发展规律的学科,主要包括普通自然地理学、 区域自然地理学、地志学等。人文地理学是研究人和社会与自然地形、地理 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学科,主要包括政治地理学、社会地理学、人口与聚落地 理学、经济地理学、历史地理学等。 气象学(meteorology)以地球周围的大气圈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大气 的各种物理性质、物理现象及其变化规律。其研究内容也很广泛,包括许多 分支学科和应用学科。主要的分支学科有大气物理学、天气学、气候学、高 空气象学、动力气象学等,主要的应用学科有卫星气象学、无线电气象学、 航空气象学、海洋气象学、农业气象学、林业气象学等。其目的在于揭示大 气中的各种物理现象和物理过程的发生、发展本质,从而掌握并应用它为人 类生活和国家经济建设服务。 水文学(hydrology)和海洋学(oceanography)以地球表面分布的水体 为研究对象。水文学主要研究地球上江河、湖沼、冰川、地下水以及海洋等 各种水体的数量、质量、运动变化与分布规律,以及它们与地理环境、生态 系统和人类社会之间的相互影响与相互联系。海洋学是以海洋作为一个独立 体进行研究的,它实际上是从地球科学的其它几个分支学科中独立出来的, 这是由于海洋在现代地球科学、人类生存环境和未来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 越重要的缘故。海洋学是研究海洋中发生的各种现象和规律及其相互关系的 各门学科的总称,根据研究内容不同可分为海洋物理学、海洋水文学、海洋 化学、海洋生物学、海洋气象学和海洋地质学等。 土壤学(soil science)以地球表面发育的土壤层为研究对象。主要研 究土壤的物质组成、结构、类型、分布和形成发展过程。根据具体研究内容 和应用领域的不同,土壤学也有一些分支学科,如土壤生物学、土壤地理学、 土壤气候学、土壤物理学、土壤化学、土壤地质学等。 地球物理学(geophysics)是应用物理学的方法研究地球的一门学科, 是近代发展起来的地球科学与物理学相结合的一门重要边缘学科。广义的地 球物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固体地球及其表部的水体和周围的大气圈。但由于 水体和大气圈的研究都已建立起相应的独立学科,所以一般所称的地球物理 学是狭义的,其主要研究对象是固体地球,因而也可称之为固体地球物理学。 地球物理学重点研究固体地球的各种物理性质、物理现象及其发生与发展过 程、地球的内部构造与组成、地球的起源与演化等。其主要分支学科有地震 学、地磁学、重力学、地热学、地电学、大地测量学、大地构造物理学和应 用地球物理学等。其中,应用地球物理学主要是研究地球物理勘探方法及其 在地球资源的勘探与开发、地球环境的监测与保护等方面的应用。 地质学(geology)研究的主体对象也是固体地球,当前主要是研究固体 地球的表层——地壳或岩石圈。地壳或岩石圈的厚度一般为几十到二百公里 左右,与地球的半径(6371km)相比只是一个很薄的表壳。这一薄壳之所以 成为地质学当前研究的主要对象,一方面是出于实际需要,因为这一层与人 类的生活、生产及生存都直接相关;另一方面是受现时人类能力的限制。人 们可以直接观测和研究地球表层,但现阶段人类尚无能力对地下深处进行直 接研究。钻井取样是目前人们获取地球较深部物质进行直接研究的唯一途 径,但由于受当前技术水平的限制,钻井所能达到的深度是有限的。目前世 界上最深的钻井()位于俄罗斯西北部的科拉半岛,这一深度尚不足 该区大陆地壳厚度的二分之一。可以相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地质学研 究的对象将不断向地球的深部(如地幔、地核)扩展。 地质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固体地球(重点是地壳或岩石圈)的物质组 成、内部构造和形成演化历史。按其研究内容和任务的不同,地质学的主要 分支学科可简举如下: (1)研究地球的物质组成方面的学科,如结晶学、矿物学、岩石学等; (2)研究地球的内部构造方面的学科,如构造地质学、构造物理学、区 域构造学、地球动力学等; (3)研究地球的形成演化方面的学科,如古生物学、地层学、地史学、 古地理学、地貌及第四纪地质学等; (4)研究地质学的应用方面的学科,可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研究地下 资源方面的分科,如矿床学、石油地质学、煤田地质学、水文地质学等;其 二是研究地质与人类生活环境及灾害防护方面的分科,如工程地质学、环境 地质学、地震地质学等。 此外,人们为了更好地研究上述地质学的各个方面,不断地吸收和借鉴 其它一些学科的先进理论、方法和技术,用以促进和深化地质学的各项研究, 于是逐渐形成了一系列的边缘学科,如数学地质、地球化学、同位素地质学、 天文地质学、海洋地质学、遥感地质学及实验地质学等,这些边缘学科在现 代地质学各领域的研究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近几十年来,由于世界各国工业、农业、军事、航天、交通等产业的飞 速发展,其结果给地球的自然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有些是直接 的(如污染问题)、有些是间接的(如气候变化),它已经严重地影响到地 球的自然生态和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因而受到科学工作者和全人类的广泛关 注。这一问题与地球科学和环境科学关系密切,于是在地球科学中逐渐形成 了一门与环境科学相结合的边缘学科,即环境地学。环境地学主要研究地球 自然环境的组成、结构、形成、演变以及环境的破坏、污染、防止、保护、 改良与评价等。根据地球科学中各学科所研究的侧重点不同,又可分为环境 地质学、环境地理学、环境气象学、环境水文学、环境海洋学、环境土壤学 等。

土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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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净土洁食问题“万物土中生,食以土为本”, 土壤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资源,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据统计,2000年世界粮食总产量约为22亿吨,其中我国粮食产量约5亿吨。这些粮食均是在全球17亿公顷(我国占 1.2亿公顷)耕种土壤上生产的。正是因为这些土壤能提供作物生长的养分和水分,也就是具有土壤“肥力”,才能使粮食获得稳定的产量,才能维系人类的生存和繁衍。然而,事物总有两面性,一方面,土壤中如果没有充分的养分和水分,没有“肥力”,就不可能使作物正常生长,更谈不上获得稳定的产量,而另一方面,土壤中的养分元素含量,对作物生长讲,经常是供需不平衡的,必须注意调节,特别是人们有意无意地向土壤中加入了不利于作物生长的各种“有害”元素,使土壤及水体发生污染,就会导致农产品品质恶化,影响人体健康。因此,土壤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质量的好坏。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与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引发农产品质量不良的因素,包括自然与人为两个方面,其中生态环境,即水、土、气、生等方面的污染,是导致农产品品质不良的重要根源。以往人们关注的是“蓝天、碧水”,认为只要天蓝,水碧,就能保证农业环境及其产品质量安全。岂不知,除了“蓝天、碧水”外,更重要的是保证土壤质量的安全,只有保证了“净土”、才能保证“洁食”,才能保证人类生命的健康与安全,最终才能保障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相反,如果没有“净土”,土壤中的有害气体将影响大气,土壤中的有毒物质也会影响到水体,致使天不再蓝,水不再碧,即使天蓝、水碧,也会有毒害物质飘在空中,溶在水中,或进入土中。因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而言,“净土、洁食”比“蓝天、碧水”更加重要,都是同等重要的战略性安全问题。土壤污染是农产品不安全的源头不洁净的土壤是指遭受不良物质污染的土壤。土壤污染包括重金属污染、农药和持久性有机化合物污染、化肥施用污染等多方面。随着人口增加及经济发展,我国面临的土壤环境安全问题越加突出。据统计,我国重金属污染的土壤面积达2000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1/6。因工业“三废”污染的农田近700万公顷,使粮食每年减产100亿公斤。其中,在一些污灌区土壤镉的污染超标面积,近20年来增加了14.6%,在东南地区,汞、砷、铜、锌等元素的超标面积占污染总面积的45.5%。有资料报道,华南地区有的城市有50%的农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的污染。长江三角洲地区有的城市有万亩连片农田受镉、铅、砷、铜、锌等多种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也曾发生千亩稻田受铜污染及水稻中毒事件,一些主要蔬菜基地土壤镉污染普遍,其中有的市郊大型设施蔬菜园艺场中,土壤中锌含量高达517毫克/千克,超标5倍之多。其次,我国农药总施用量达131.2万吨(成药),平均每亩施用931.3克,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特别是随着种植结构的改制,蔬菜和瓜果的播种面积大幅度增长,这些作物的农药用量可超过100公斤/公顷,甚至高达219公斤/公顷,较粮食作物高出1~2倍。农药施用后在土壤中的残留量为50%~60%,已经长期停用的六六六、滴滴涕目前在土壤中的可检出率仍然很高。据调查,一些名特优农副产品中,有机磷检出率100%,六六六检出率95%,超标2.4%。另在全国16个省的检查结果,蔬菜、水果中农药总检出率为20%~60%,总超标率为20%~45%;因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引起人畜中毒死亡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自1997年至2001年共发生因蔬菜农药残留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28起,中毒415人,个别地市高毒、高残留农药每年造成急性中毒5~7宗,受害人数约300人。类似的急性中毒事故在长江三角洲地区也有发生。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沿海大部分地区的大田耕地土壤中持久性毒害物质大量积累,2000年太湖流域农田土壤中,15种多氯联苯同系物检出率为100%,六六六、滴滴涕超标率为28%和24%。令人不安的是,许多低浓度有毒污染物的影响是慢性的和长期的,可能长达数十年乃至数代人。第三,过量施用化肥也会造成土壤污染。90年代,全世界氮肥使用量为8000万吨氮,其中我国用量达1726吨氮,占世界用量的21.6%。我国耕地平均施用化肥氮量为224.8公斤/公顷,其中有17个省的平均施用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上限225公斤/公顷,有4个省达到了400公斤/公顷。据31个省、市、自治区的调查,目前在农业结构改制后的蔬菜、瓜果地里,单季作物化肥(折合纯养分)用量通常可达569~2000公斤/公顷以上,如一些蔬果种植大县的化肥平均用量已达1146公斤/公顷;滇池区蔬菜花卉基地,一季作物氮磷肥用量(纯养分)达687公斤/公顷,最高可达3300公斤/公顷;其化肥用量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90公斤/公顷),较之世界用化肥首户的荷兰还高出一倍多;每年农田使用化肥氮进入环境的氮素达1000万吨左右,有些地区饮用水及农产品中,硝态氮和亚硝态氮的含量均明显超标。2000年下半年,华南地区有的城市监测到菜地土壤硝酸盐含量超标率为33.1%;据中国农科院对某地32种主要蔬菜调查,蔬菜硝酸盐含量比80年代初增加了1~4倍,其中有17种蔬菜硝酸盐含量超过欧盟提出的最低量标准;2001年长江三角洲的个别省份农产品出口由于监测不合格而损失数亿美元。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的土壤污染正在向不同尺度的区域性发展,并对各种农产品品质产生严重影响。特别是我国东南沿海经济快速发展地区,土壤及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主要表现为:1.持久性微量毒害污染物已成为新的、长期潜在的区域性土、水环境污染问题;2.大气中有害气体细粒子和痕量毒害污染物构成了土壤与大气的复合污染,城市光化学烟雾频繁并加重;3.农田与菜地土壤受农药/重金属等污染突出,硝酸盐积累显著,已严重影响农产品安全质量及其市场竞争力;4.珠江三角洲和太湖流域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氯农药残留普遍,已发现一些多环芳烃和多氯联苯等有害污染物的潜在高风险区。造成如此严重的污染,除了自然原因外,人为活动是产生土壤与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尤其是近20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农业集约化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农业资源高强度的开发利用,使大量未经处理的固体废弃物向农田转移,过量的化肥与农药大量在土壤与水体中残留,造成我国大面积农田土壤环境发生显性或潜性污染,成为影响我国农业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问题。应当指出,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潜伏性和长期性,其严重后果仅能通过食物给动物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因而不易被人们察觉。因此,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壤质量,控制与修复土壤污染,才能实现农业安全,保证人畜健康。值得商榷的几种认识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社会上有各种提法。如�建立“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绿色食品”、“生态农业”等。的确,21世纪的农业应该建立以“生态农业”为标志的现代化农业,但生态农业并不等于或不能完全保证农产品是安全的。如果不能从本质上实施生态农业的基本原则,杜绝有害物质的介入,不能通过整个农业生产体系与全程质量控制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则上述的这些提法均是无济于事的。下面就相关问题进行商榷。1.“有机”不能替代“无机”,有机肥并非是最“洁净”的人们一般认为有机肥培肥土壤是最安全的。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第一,农业增产的实践证明,1公斤化肥,可增产5公斤~10公斤粮食。我国粮食的增产,有30%~35%是靠施用化肥取得的,化肥的贡献不容忽视。正确地说,化肥和有机肥的配合施用才是最有效的增产措施。第二,从对环境的污染看,无论是化肥还是有机肥,只要施用不当,均会出现污染。过量施用化肥是有害的,但有机肥若用量过大,腐熟不全,施用季节不当,也会对水圈、生物圈与大气圈产生污染。特别应注意的是,当前农村中的有机肥有不少是来自含化学激素或重金属等饲料饲养的畜禽排泄物,不少企业制造的商品有机肥的原料也不纯净。因此,有机肥也会变成引发土壤污染的根源。第三,目前社会上提出的“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以及A级、AA级“绿色食品”等,是以不使用或少用化学合成物质(化肥、农药、食品添加剂等)为主要标准的,其中以有机食品为最高等级。然而,这些标准还有待于国家对土壤与农产品质量标准与监测体系全面建立和完善后才能真正做到。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2. “无土栽培”不能代替“净土”种植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地已广泛建立了农业科技示范园或基地,并以高度集约的方式,进行无土栽培,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解决了部分城市的蔬菜、瓜果供给,获得了很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从国家的粮食总体需求来看,至少在近阶段(几十年甚至几个世纪)仍然不能取代广阔的农业耕地。因此,必须在发展无土栽培蔬菜、瓜果的同时,继续强化全国耕地土壤肥力的培育与土壤污染防治,用“净土”生产粮食,造福于人民。3.目前的“生态农业”并非等于安全农业所谓“生态农业”是以生态理论为基础,以现代生态农业技术为手段,以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通过农业与环境,生态与经济的平衡,达到农业安全与人类健康的最终目标。在建设生态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贯彻生态学原理,做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保持系统功能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将农业安全与人类健康列为首位,建立多层次的持续高效的农业生态系统,并按区域特点建立生态区域模式。从而使现代生态农业在促进地区与国家经济发展方面起重要推动作用。生态农业是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与国家及地区的农业现代化建设相结合,核心是农业安全与人类健康。其中土壤与环境质量是农业生态工程的重要内容。这是一项需要投入实力,坚持不懈,科学实施的宏大工程。而目前多数地方多只是停留在口号和概念上,尤其不注意农业安全与人类健康。大家应对此有清醒认识。4.“净土”不等于“洁食”的确,洁净的土壤只是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基本保证。事实上,洁净基地生产出的清洁农产品,还需经过储存、运输、深加工、市场流通直至餐桌等诸多过程。只有经过了这些全过程质量控制,最后到达餐桌仍是清洁的,才算农产品的真正安全。因此,在农业安全生产中,除了从防治土壤污染这个源头抓起外,还必须注意防治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流通环节中所产生的污染问题,并通过建立与制定国家与地方一系列的农产品规范,完善质量认证、监测、管理、法制等体系建设,严格控制农产品的“全程清洁”生产,才能使农业安全得到可靠保障。保护和治理土壤与环境质量的建议1.开展全国土壤质量本底调查,建立全国土壤质量监测网络,为实现农产品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我国土壤资源丰富,土壤类型复杂多样,不同利用方式、不同投入水平、不同管理模式均对土壤质量产生影响。虽然已经进行过两次全国性的土壤普查,但最近的一次已经过去了20多年,当时所获得的有关土壤环境质量的信息甚少,不能满足当今农业生产,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需要。如最近在太湖地区进行的土壤质量调查,其结果表明土壤质量的空间变异很大,环境质量状况令人担忧。如果不全面摸清各地土壤质量本底情况,针对不同质量土壤进行农业清洁生产,就根本不能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土壤质量的本底调查十分紧迫。目前,国家有关部门也正在推动全国性的与土壤质量有关的调查,如国土资源部的农业环境地球化学调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土壤污染调查;农业部的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以及中国科学院的土壤质量研究等。但从目前的进展来看,各部门的侧重点均有所不同,缺乏必要的统一与整合,造成工作重复和资源浪费。因此,建议国务院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资源和技术的整合,逐步、分区、分阶段地开展基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国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工作,并建立长期的动态监测体系。2. 尽快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加强土壤有机与激素类污染物质的监测和研究,并尽快与国际接轨目前,就农业生产中污染物而言,FAO(联合国粮农组织)迄今已公布了相关限制标准共2522项,美国则多达4000多项,其它发达国家的控制标准达数百项甚至上千项,而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中仅涉及62种化学污染物,所颁布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中,也仅规定了农药残留、重金属和硝酸盐含量控制标准,这与发达国家的限制标准不相适应。此外,美国、德国、英国、荷兰等西方国家对PCBs(多氯联苯)、PAHs(多环芳烃)、PCDD/PCDFs(二恶英类)等与人体健康威胁最大的有机污染物(环境激素)也制订了有关的质量控制标准。而我国新近颁布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仍是引用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且重金属仅限5种,农药仅限六六六和滴滴涕,其它有机污染物未涉及。因此,建议加强土壤中环境激素类物质的监测和研究,尽快修订有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尽快与国际接轨。3.大力开展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土地质量保护和修复的研究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是解决农产品品质的根本措施。据江苏的经验,必须在摸清土壤与环境质量本底,抓好“净土”这个源头的基础上,选好主要农产品,明确技术规程,通过试验示范抓好并建立五大体系,即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与认证体系;质量安全农产品管理与市场信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与执法体系。对大面积遭受污染的土壤,必须开发行之有效的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并对有关环境技术基础与原理,如土壤污染形成机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持久性微量毒害物的环境行为、生态毒理及人体健康危害;污染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环境生物修复;农业面源污染及水体富营养化的修复过程与机理;痕量气体污染、细粒子污染及酸雨的形成、危害机制与防治等进行深入研究,以恢复和提高其土壤与环境质量水平。与此同时,应发展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技术与产业。此外,应将生态环境资产损失计入生产成本,以绿色GDP指标来衡量和考核地区经济发展成就。4.制订土地质量修复和保护规划,加强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应利用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的结果,制订土地质量修复和保护规划,包括质量安全农产品发展的生产基地布局、结构调整、污染防治、污染土壤修复、农业清洁生产规划等,加强污染土地整治与修复的资金投入。同时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胶东半岛、京津塘和东北等地区进行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逐步在全国建成一批安全、优质(营养、保健)、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出口创汇能力。此外,应加强环保法规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制定更严格的环境标准。在保证国家现行环境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区域性新法规。在控制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的工作中,重点应该包括制定合理的土壤质量保护条例、湖泊和近海养殖规划,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和生态养殖,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社区和污水废物集中处理,合理使用有机肥,推广使用绿色农药,推广精准施肥技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重视土壤、水体和大气持久性有毒物质及其长期危害效应的监测。5.加强土壤与环境质量的宣传与科普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的不断恶化,必将严重影响到我国农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食物链安全、人体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必将影响到我国农业在世界上的地位和命运。因此,土壤环境质量的健康和安全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及人民健康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大力开展土壤与环境质量的宣传与科普工作,让全社会都知道只有“净土”才有“洁食”,只有“洁食”才能“健康”,只有“健康”才能“稳定”,只有“稳定”才能保证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见,“净土、洁食”与“蓝天、碧水”是同等重要的国家生态与环境安全发展的长远战略。因此,我们建议国家要像治理沙尘暴,治理长江、黄河与水土保持一样,刻不容缓地对待和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土壤与环境污染问题。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使我们的天空更蓝,水更清,土壤更洁净,食物更安全。

泥土不解释自己的宽度,并不影响它容纳万物;泥土不解释解自己的厚度,但没有什么可以替代它;泥土不解释自己的渊博,并不影响它是万物之本的地位。世间万物,除了天空,大概只剩泥土了吧。天空给人以高远莫测,虚无飘渺的感觉。恰恰相反的是,泥土给人以和善,平易,像母亲一般的感觉。

我们都踩在黄土地上,志存高远。所谓“不飞则已,一飞冲天”。当我们乘着东风,踏着青云登上高处的天空,我们梦里向往的天堂里时,蓦然回首,原来心里挂念的是那片孕育了我们生命的土地。我们总是这样,在到达了梦想的彼岸之后,又会在梦想的彼岸怀念着自己挣扎着要飞离的另一侧。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爱这土地爱得深沉!”先哲告诉我们,唯有最虔诚的爱,才是对土地最好的回报。芸芸众生,试问谁能做到众生平等?泥土。泥土做到了。在土里,茄子爱长多大就长多大;藤爱爬多高就爬多高,要是天空愿意收留,也可以长到那里去;向日葵有追求太阳的权利,即便是一颗不知名的小草也有长高的自由。这一切的一切,因为它们生于泥,长于土。

泥土孕育了万物。莲,出于淤泥;杨柳扎根于地;那片金黄色的稻穗也向往泥土——弯腰了;梅,傲立于雪地之中。即使当今社会,也片刻离开不得土地。在黄泥土上,万座高楼拔地而起;参差不齐的农家小院平地而起;即便是水泥钢筋也得从黄土地中炼取。

泥土是我们一生的见证。它承载着我们年少时的点滴;记录着我们峥嵘的岁月;也收藏着我们对光影流年的感慨······只要用心去阅读,总会发现到自己在这片土地上曾经清晰地,在自己身上的,或大或小的往事。

泥土也是世界万物的归宿。落红化作春泥,归于泥土;落叶寻根,归于土地;被风吹散的蒲公英,最后要扎根于泥;天涯游子终究要回归故里。

泥土于我们来说,就是落叶对根的情意。

感觉平淡,却说不完。——尾记

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开展土壤基础调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强化污染源监管、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组织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二)土壤环境面临严峻形势。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在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呈现出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土壤污染途径多,原因复杂,控制难度大;土壤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不足,全社会土壤污染防治的意识不强;由土壤污染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三)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意义重大。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部分,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环保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统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土壤环境问题。二、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四)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为总体目标,以农用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管为重点,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障。(五)基本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因此,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要认真总结国内外土壤污染防治经验教训,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实行防治结合。

土壤学报审稿

没有审稿费,但是接收后有收费作为刊登的费用,审稿时间超级长,有的等。我的一篇论文去年11月底送审,今年2月给了第一次审查结果,3月我改完交出去到现在还没消息呢

刘晓艳,女,博士,大庆石油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师范大学化学系本科毕业,获理学学士学位;大庆石油学院地球化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工学硕士学位;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毕业,获工学博士学位。1995年晋升副教授,2000年晋升教授,2005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大庆石油学院地球化学系主任、党支部书记,环境地质学及环境地球化学学科带头人,大庆市专家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高新技术项目评审专家,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中国博士点基金同行评议专家,中国科技论文在线通讯评审专家,《土壤学报》、《大庆石油学院学报》等杂志审稿人。主持及参加科研项目30多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国家级攻关项目及省部级攻关与自然基金17项,局级及其他级别科研项目20余项。研究内容主要涉及油气地质与地球化学、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等领域。近几年在有机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方面开展研究工作,主要进行了土壤有机污染物迁移与防治研究、湿地生态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研究、区域地下水特征研究,油田生态环境恢复、清洁生产审核等研究工作。科研获奖主要有:教育部中国高校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3项,省教育厅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二等奖3项,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研究论文50余篇。

土壤学报经验

1侯光炯.土壤之盐基代换作用.科学,1927,12(9).2侯光炯.中国农业界施用肥料之实况与磷肥荒之补救.自然界,1928,3(1).3侯光炯,马溶之.江西省南昌地区灰化红壤性水稻土肥力之初步研究.土壤特刊甲种3号,1935.4侯光炯.吾国红壤区域垦荒调查暂行办法.地质评论,1935,2(3).5侯光炯,朱莲青,李连捷.河北省定县土壤调查报告.土壤专报,1935(13).6梭颇,侯光炯.中国北部及西北部之土壤.土壤专报,1935(12).7侯光炯,朱莲青,宋达泉等.水稻土土层分类及命名概则.土壤特刊乙种4号,1938.8侯光炯,尚仰震,常帏轩.土壤中有效态可给态磷酸原藏量及其天然供给率之估计方法.土壤简报,1939(3).9侯光炯.四川重庆区土壤概述.土壤季刊,1941,1(3).10侯光炯,席连之.甘肃省东南部黄土之分布利用与管理.土壤季刊,1944,4(1、2).11侯光炯,席连之.甘肃东南部各种钙质幼年土之特性与其分类.土壤季刊,1945,(3、4).12侯光炯.北碚土壤志.地理,1945,5(3、4).13侯光炯,罗日东.嘉定层残积土之特性.四川大学农学季刊,1949,1(1).14侯光炯.土壤粘韧率及粘韧曲线.土壤学报,1952,2(1).15侯光炯.农业土壤生理性.西南农学院学报,1960(1).16侯光炯.土壤学附地质学基础.北京:农业出版社,1961.17侯光炯.大窝耕作法的研究.土壤肥料,1975(2).18侯光炯.农民群众的生产斗争经验开辟了发展土壤科学的广阔道路.中国科学,1975(5).19侯光炯.土壤学(南方本).北京:农业出版社,1980.20侯光炯.我省农业现代化应当在全力阻止恶性循环中起步.土壤通讯,1980(2).21侯光炯.水稻土生理分类刍议.土壤通讯,1981(1).22侯光炯,高惠民.中国农业土壤概论.北京:农业出版社,1982.23侯光炯.自然免耕理论在水稻和小麦生产上的运用.四川农业科技,1982(4、5).24侯光炯,周源芳.农业土壤基础知识.成都:四川科技出版社,1983.25侯光炯.紫色土肥力研究50年.大自然探索,1983(4).26侯光炯.大力推行“自然免耕”技术在经济上和科学上的重大意义.土壤通讯,1984(6).27侯光炯,黄昭贤.半旱式小麦耕作中的一个重要关键——免耕·中国农业科学,1988(1).28侯光炯,赖守悌,谢德体等.水田自然免耕技术综合研究报告·西南农业大学学报增刊,1987(4).29侯光炯.论中国式的水土保持自然免耕法.水土保持学报,1987,1(1).30侯光炯,张绪林.论覆盖和等高垄作相结合收到水土保持和免灌高产效益.水土保持学报,1988,2(4).31侯光炯,刘夜莺,刘陈等.改进土壤渗透性能,提高水土保持效益.水土保持学报,1989,3(4).

《华北农学报》(双月刊)《农业现代化研究》《浙江海洋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山东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福建农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双月刊)《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农业科学版)(双月刊)

由于回答限制,很多出处的页面网址不能加上去,见谅。1.中国土壤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地区的污染现状及成因:据不完全调查,目前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其中,一些地区土壤污染已呈严重态势,甚至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1.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是指密度 4.0以上的约 60种元素或密度在 5.0以上的45种元素。As和 Se是非金属,但是它们的毒性及某些性质与重金属相似,所以将 Se和硒列入重金属污染物范围内。污染土壤环境的重金属主要是指生物毒性显著的Hg、Cd、Pb、Cr以及类金属 As,还包括具有毒性的重金属 En、Cu、Co、Ni、Sn、V等污染物。当前最引起人类关注的是 Hg、Cd、Pb、Cr、As,它们被称为“五毒”(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及防治研究进展)。土壤中重金属的来源是多途径的,首先是成土母质本身含有重金属,不同的母质、成土过程所形成的土壤含有重金属量差异很大。此外,人类工农业生产活动,也造成重金属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现状与防治方法)。我国 Cd 污染的土地涉及11 个省市的 25 个地区。 如江西省某县多达 44 % 的耕地受污染,形成670hm2 的“镉米”区;沈阳某污灌区农田土壤中 Cd 含量高达 130mg/kg ;成都东郊污灌区内米中含Cd 量高达165mg/kg 。 农业部农业环境监测总站 1996 ~ 1998 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污灌区 Cd 污染面积最大,占重金属超标面积的569 % ,而农产品 Cd 超标率达102 % (曹仁林等,2001)。我国各大城市的耕地土壤均存在不同程度的Cd 污染,其中沈阳市郊区和西安污灌区土壤 Cd 污染尤为严重,如沈阳市农田土壤中Cd 含量为088mg/kg ,西安污灌区土壤中Cd 含量为0628mg/kg(土壤镉污染特征及污染土壤的植物修复技术机理)蛐岩县主要的土壤污染物为Mg和B.43%的采样点土壤 Mg含量达重度污染水平,最高超标21.16倍.仅有 211和 238两个采样点达到清洁标准;而 B的污染似乎更为普遍,所用采样点土壤 B浓度超标,50%的样点达到重度污染水平.其原因是 在岫岩县石唐、偏岭、风源等区域.分布有众多的衰 3 蚰岩县土壤捡剥统计值殛帚染指矬国营及乡镇、个体 经营的采矿、冶炼企业,以轻烧 Mg、重烧 Mg为主要工艺的菱镁矿加工业排放 出大量 MgO、SO2等 污染物./vlgO 白色粉末降落地表后,形成 MgCX~、Mg(H0 )2等反应产物,凝聚成大颗粒分散在土壤中,加之该区域土壤 中广泛存在的 MgSO+、MgCl2,形成硬壳覆盖地表,从根本上阻止作物生长.部分地区虽然作物可以生长,但土壤中可溶性 Mg被作物吸收,对人及其他生物的健康形成较大的威胁.而 B污染也是由于B矿点源污染所致(辽宁东部山区土壤污染状况与防治对策研究).稻米对于镉污染的吸附作用明显强于玉米、大豆等其他的作物品种在各种人为因素中,则主要包括工矿业、农业和交通等来源引起的土壤重金属污染(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现状与防治方法)。2.污水灌溉污水灌溉等废弃物已造成大面积农田的土壤污染。如沈阳张士灌区用污水灌溉 20 多年后,污染耕地2 500多 hm 2,造成了严重的镉污染,稻田含镉 5~ 7m gökg。天津近郊因污水灌溉导致213 万 hm 2 农田受到污染。广州近郊因为污水灌溉而污染农田2 700hm 2 , 因施用含污染物的底泥造成1 333hm 2 的土壤被污染, 污染面积占郊区耕地面积的 46%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对北京某污灌区进行的抽样调查表明, 大约 60% 的土壤和 36% 的糙米存在污染问题(我国的土壤污染现状及其防治对策)。早在 30 年代 ,就有抚顺炼油厂污水排入浑河灌溉水稻的记载。到了 50 年代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在北方一些干旱、半干旱地区,由于水资源比较紧张,为了充分利用污水的水肥资源,污水灌溉被大面积采纳、推广,这对促进当地农业的粮食生产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到了1983 年,污水灌溉面积达到 2 ×106 hm2 。然而,由于长期的污水灌溉 ,土壤 —作物系统的污染逐渐暴露出来,为了解决这一土壤环境问题,污水的土地处理系统得到了应用和发展长三角、珠三角、辽中南城市群3个典型区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典型地区启动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建立健全基于风险评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从污染物的种类和类型上看 ,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未能有效预防导致我国新型污染物不断出现 ,这些新型污染物影响更持久 ,危害更大 ;从污染物的浓度上看 ,污染物的含量 ,随着经济的发展 ,一些污染物因为无法降解、逐步积累 ,增加还是非常快的。例如 ,有资料表明 ,近年来 ,上海土壤中汞和镉的含量增加了 50% ;浙江南部一些地区土壤中 Cu、Zn等重金属全部超标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部分检出率达100%。辽河流域据介绍,辽河流域是我国传统的工矿区之一,交通便利、矿产资源丰富,长期以来形成了以煤炭、石油、钢铁等工矿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资源利用效率较低,污染强度高;污染源污染治理水平低,化工、冶金、采矿、制药等行业污染严重,部分企业设备陈旧、落后,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加之辽河流域环境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环境执法能力薄弱,有些地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污染的现象不能得到有效遏制。有关人士还指出,土壤污染和水污染是相互交替、互相影响的。一方面,部分地区的土壤污染是由于污灌造成的。由于辽河水资源短缺,为解决工农业用水问题而长期进行污水灌溉,使得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土壤,积累到一定程度,超过了土壤本身的自净限度。另一方面,辽河流域鞍山、辽阳等地是全国闻名的工矿区,常年的矿产开发造成一些矿区土壤污染非常严重,通过水体的冲刷,土壤中的重金属和有毒物质加速了河流的污染。有专家指出,在资源和重工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下,工业生产的污染程度相对会比较高,治污难度大;受经济利益的驱使,部分企业安装、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随意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现象时有发生,使人防不胜防;同时,地方政府重地区GDP轻环境保护的意识依然存在,对污染现象听之任之。对于辽河而言,其治污问题面临更多重的考验——在当前经济危机的影响依然持续、东北老工业基地亟待振兴的形势下,一方面辽河流域土壤污染和水污染等问题严重,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另一方面,在2008年来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席卷之下,地方政府面临着经济增速放缓,失业率增加的巨大压力,一切工作的中心都集中到了保障经济平稳发展上来。环境治理面临着让位于经济发展而被忽视的问题。对于几十年污染“积重”的整个辽河流域,有人表示担心,“有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根本不管所谓的环境污染,这么几十年下来,才造成整个流域污染情况严重。如果这一点不改,只是沿着‘污染——治理——污染’的老路子,最后只能是越治越污,环境越来越坏。”一. 长三角根据中科院南京土壤所2006年在南京郊区蔬菜基地做的定点测试,仅有40%的土壤处于安全等级,而30%的土壤已经受到污染。而浙江省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全省Ⅰ类和Ⅱ类土壤占调查区总面积的82%,其余18%的土壤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区域内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集约化的快速发展,加上疏于防治,大量未经处理的废弃物通过多种渠道向土壤系统转移、残留,是形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因素。”近期,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139名村民被查出血铅严重超标,元凶是建在村里的一家被列为重点监控企业的蓄电池企业。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污染面积只有几百万公顷,而现在已经超过一千万公顷。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化,其中严重的是重金属污染,根据中科院生态所研究,目前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两千万公顷,约占耕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此外农药、抗生素、病原菌等也成为土地污染的来源。土壤污染除导致土壤质量下降、农作物产量和品质下降外,更为严重的是土壤对污染物具有富集作用,一些毒性大的污染物,如汞、镉等富集到作物果实中,人或牲畜食用后发生中毒。 如我国辽宁沈阳张士灌区由于长期引用工业废水灌溉,导致土壤和稻米中重金属镉含量超标,人畜不能食用。土壤不能再作为耕地,只能改作他用。 3.固体废弃物堆放 另外,在农田中,由于化肥的不合理施用,农药喷施和 地膜等造成的污染也相当严重。2. 地方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政策等方面的需求目前,我国土壤污染面临着严峻的形势,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呈现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土壤污染途径多,原因复杂(环保总局在京召开首次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且污染面积、分布和程度不清,污染防治基础薄弱,地方土壤保护工作防治措施缺乏依据和方向,状况不容乐观,面临诸多挑战。同时,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还非常欠缺,土壤环境标准体系也尚未形成,法律是土壤污染防治的关键,是实现土壤环境保护的最主要途径,它对保护土地质量,维持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从法律角度分析,土壤污染现状的原因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空白,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已经制定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基本上是一项空白(论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的法律保障)。虽然若干法律中一些零星规定,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都是分散而不系统的,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法律制度。随着我国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农业用地土壤污染仍有继续加重的趋势,说明现行立法有限条款的粗略性规定不可能有效防治现代农业技术和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造成的土壤污染问题,满足不了土壤污染防治的现实需要。而法律的“真空”状态则会进一步滋长土地资源的滥用现象,加剧土壤污染问题(浅析我国土壤防治的法律问题)。在长三角地区环保工作中,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徐光华指出“缺乏相对统一的区域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缺乏相关法律规范,是长三角地区环保工作目前的软肋。”区域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各类环保问题,通常都很难靠一地的政府来解决。要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形势,两省一市的有关部门必须尽快建立起区域环境信息共享与发布制度,启动区域环境监管与应急联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加快区域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范的研究和制定,长三角土壤污染后果堪忧)。因此,在现行法的基础上,有必要对土壤污染防治保护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健全和完善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其次,土壤污染防治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混乱。依据我国现有的法律体制,对于土壤的法律保护,实行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的管理体制,涉及多个行政部门对土壤污染的行政管理,在这种体制下,管理主体林立,权力和责任分散,不仅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而且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乱(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由于土壤污染的来源多样,情况复杂,所以除了职责最多联系最为紧密的环境保护部门、农业部门有环境行政监管权力外,许多其他的部门如水利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等在特定的情况下也有管理权限(我国农村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研究)。但是,由于法律并没有赋予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对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执法的监督权,同时对于各个执法部门之间在土壤污染处理上应当如何相互配合的重要问题也没有做出规定,这就导致了在具体的土壤保护的执法当中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执法不到位,甚至部门之间借执法来争夺各自的利益,降低了土壤保护的整体实效,损害了土壤保护的整体利益,有关法律法规对部门之间如何监督协调没有具体规定,并且在实际环境行政执法管理中地方情况差异较大,出现的许多污染问题无法很好的得到解决,从而导致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扯皮、争权推责(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可以说,这种多头管理体制,不仅严重影响了治污的效率,也浪费了诸多的行政管理资源。另外,在我国大多数基层地区尤其是贫困的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摆脱贫困的愿望强烈,大多领导干部以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首要目标,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发生冲突的时候,就会牺牲环境来图发展(防控农村土壤污染的迭律对策研)。因此,我国在对土壤污染管理及执法上也存在许多的问题。最后,土壤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有待加强。目前,虽然我国土壤污染比较严重,污染情况时有发生,但涉及土壤污染诉讼的案例却很少,从仅有的几个案例中,不难发现我国农村土壤司法救济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我国至今没有关于土壤污染修复和赔偿的条例规定,对企业也没有任何约束,即使土壤被污染了,也很难追究他们的责任。2006年8月,甘肃省徽县发生的“铅中毒”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当时,这个县水阳乡的两个村庄共有368人查出血铅超标,其中14岁以下的儿童149人。经环保部门调查发现,位于这两个村庄附近的一家铅冶炼厂是重要污染源,造成当地土壤、空气和水体污染。虽然这家工厂后来被勒令关停,但如何给那些遭受污染损害的村民以有效的补偿,如何从根本上转变那种以群众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却是一个难题。(邱林,中国1/5耕地受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系国家行动。另外,在农村环境诉讼中,一个最现实的问题就是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我国农民是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是城市发展的牺牲品,长期处于经济的困窘之中,他们的收入大多仅能勉强维持生计(防控农村土壤污染的迭律对策研)。与此同时,土壤污染对农民造成的损失是长期的也是巨大的。在我国司法实践中 ,诉讼费用直接与诉讼标的额挂钩 ,且实行诉讼费用预交制度 ,农民很有可能会因为交不起诉讼费用而无法得到司法保障(我国农村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研究)。1999年 12月 20 日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民吉村十三户农民向大庆市中院起诉 ,要求被告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土地污染损害赔偿518431. 06元。本案中十三户农民的土地污染发生于1993年 ,但是当年只给付原告青苗补偿款。由于农民对土地是否被污染不懂 ,在 1999年前没有提起诉讼 ,但一直以上访的形式找镇政府、土地局以及被告单位要求解决 ,虽在 1999年 11月 4日达成协议 ,但未实际履行。1999 年 12 月 ,原告向大庆市农业局申请对受污染的农田进行取样化验鉴定。2000年 1月农业局进行了取样 ,并由市农业局送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2001 年 5 月农业局根据检验结果又组织五位专家现场勘查 ,做出鉴定意见:已造成受污染农田土坡次生盐渍化 ,对农作物已造成严重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该案件从 1999 年 12 月到 2003 年 12 月 ,经两级法院长达四年的审理 ,最终法庭调解结案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159607. 38元 ,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大庆中院以原告超诉讼时效为由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后原告不服 ,但由于农民多年未耕种土地无收入没有上诉费用 ,为维护原告人合法权益 ,由代理人交上诉费 10196. 00元 ,才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最终的保护(一件土地污染损害赔偿案的艰难诉讼)。因此,为有效防治土壤污染,应在现行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基础上,细化、扩展土壤污染防治的制度,或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以加强对土壤污染的监督和管理。从法律上,对污染灌溉、工矿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化肥农药等土壤污染物及污染行为作出明确规定,通过法律手段有效防治土壤污染。另外,在法律法规中应当理顺土壤污染防治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土壤污染的动态监测评价制度,制定相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规划制度,确立土壤污染的环境标准,建立土壤污染应急措施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等相关的制度。(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论文)。3.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政策建议由于土壤污染的潜伏性、不可逆性、长期性和后果严重性等特点,土壤环境保护应遵循 “防重于治”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对未被污染的土壤采取预防措施,要控制或消除污染源;对已经污染的土壤则要采取积极治理措施 ,将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我国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现状与展望)。土壤一旦被污染,治理起来相当困难,相对于污染物在土壤-植物系统中含量、行为、生物地球化学循环、毒理、代谢模式和与重金属有关的流行病等方面的研究,土壤污染的治理与管理研究要薄弱得多,大多数治理方法尚处在试验阶段,再加之考虑到治理费用等问题,能应用的成熟方法目前很少。总结出现的各类土壤污染治理方法,大体上可分以下四类:1.工程措施(包括客土、换土、翻土、去表土、隔离、热处理、电化学方法等)此种方法效果好、稳定,是一种治本措施,适用于大多污染物和多种条件,但一般在小范围内较实用,且代价昂贵,还可能造成地下水或其他介质的潜在污染。近年来,把污水、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引进土壤治理过程中,开辟了土壤污染治理新的途径,如磁分离技术、阴阳离子代换法等(土壤污染治理方法研究)。2.化学措施施用改良剂、抑制剂等降低土壤污染物的水溶性、扩散性和生物有效性 ,从而降低污染物进入生物链的能力,减轻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危害()。例如:在某些重金属污染的土壤中加入石灰、矿渣等碱性物质,使重金属生成氢氧化物沉淀。或添加膨润土、合成沸石等交换容量较大的物质来钝化土壤中的重金属等。3.生物措施生物治理方法有着物理治理方法和化学治理方法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其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处理费用低,其处理成本只相当于物化方法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②处理效果好,对环境的影响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不破坏植物生长所需要的土壤环境;③处理操作简单,可以就地进行处理。基于这些优点,应用生物修复已成为当今土壤污染治理技术研究的一大热点(土壤污染的生物修复技术研究进展)。生物措施是利用特定的动、植物和微生物吸收或降解土壤中的污染物。与此措施相对应的新兴学科“环境生物技术”方兴未艾。应用现场污染治理的生物措施始于 1989 年 3 月,美国阿拉斯加海岸被石油污染,采用了两组亲脂性微生物后,使其净化过程加快了两倍。早期生物治理采用的主体生物类群多为微生物。最近,植物修复正成为生物治理措施中的一个亮点。植物对污染点的修复有三种方式:植物固定、植物挥发和植物吸收。研究表明,利用适当的植物不但可去除土壤环境中的有机物,还可以去除重金属和放射性核素。超累积植物已成为环境保护工作者追寻、筛选的目标。我国对植物修复和超积累植物的研究已有良好的开端(我国土壤环境保护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例如,在土壤重金属镉污染的植物修复研究中,通过大量筛选研究发现,十字花科芸苔属植物(Brassica spp.)中的很多种或基因型具有较强的吸收累积 Cd特性。我国广泛种植的油菜()就是该属植物,其中某些品种或基因型在累积 Cd 方面可能很高。筛选并种植可食部位低积累 Cd 作物品种(低吸收或低转移),通过作物互做(间作、轮作)减少作物对Cd 的吸收等植物修复方面的研究也需做进一步研究(土壤镉污染特征及污染土壤的植物修复技术机理)。4.农业措施包括增施有机肥提高环境容量、控制土壤水分、选择适宜形态化肥和选种抗污染农作物品种等。另外,国外发达国家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开展得较早 ,许多国家都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污染土地识别、评价和处理体系 ,其中美国、德国和日本的土壤保护实践在世界范围内极具代表意义。在国外,有关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保护的立法经验很多。美国于1985年和1990年修订的《农业法》希望实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的同时保护资源与环境,实现“持续农业”的发展。另外,1990年在联邦政府实施了“保护计划”管理。1987年为了控制农业水源水质而制定了《水质法》。欧盟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的土壤保护政策,但现有许多欧盟立法都与土壤保护有关。如《关于环境保护、尤其是污泥农用时保护土壤的86/278/EEC指令》对农用污泥作出了规定;《关于废物的75/442/EEC指令》要求废物在处置时不能污染土壤;2004年底前,提出《关于堆肥和生物废弃物指令》,其目的是为了控制潜在的污染,并鼓励使用被批准的混合肥料,等等。日本已经建立了由预防对策和治理对策构成的土壤环境保全体系。有《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律》(1970)、《市街地土壤污染暂定对策方针》(1986)、《土壤污染环境标准》(1991)、《土壤污染对策法》(2002),等等。《土壤污染对策法》的实施,使得污染治理由被动向主动转化,以前无法计算的环保社会效益可体现为可以计算的经济效益,此种趋势表明日本的土壤环境保护已经呈现出新的阶段特点[3]。这些国外的立法经验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重视生态补偿机制,是国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一大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虞锡君向记者介绍道,生态补偿机制,又称生态系统服务付费,主要原则就是“污染者付费”和“保护者受偿”——由污染事故的责任方治理土壤污染、或者支付土壤污染治理的费用。国外在这方面有过不少成功案例——1972年,美国通过的《纳税人减税法》,目的之一就是以税收方面的优惠措施,来刺激私人资本投资于土壤清洁治理。根据美国政府的报告,其直接结果是吸引了34亿美元的私人投资,8000个受到污染的棕色地块恢复了生产能力。虞锡君表示,在区域联动的基础上确立土壤生态直接补偿制度,或许是我们目前值得努力的方向(长三角土壤污染后果堪忧。)郑进华 彭 强 郑晓琴.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A], 环境法治与建设和谐社会——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兰州)论文集高拯民.我国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现状与展望lJ1.土壤学报,1989,26 (3):262-272.

农业类核心期刊南京农业大学学报、浙江大学学报、农业与生命科学版、扬州大学学报、农业与生命科学版、湖南农业大学学报、华南农业大学学报、河北农业大学学报、作物学报、中国水稻科学、麦类作物学报、中国油料作物学报、农业工程学报、灌溉排水学报、农业机械学报,等等。

一、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创刊于1956年9月,是经中共江苏省委文化教育部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南京农业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农业学术期刊

据2018年11月《南京农业大学学报》官网显示,《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第九届编辑委员会(2018年—2023年)共有顾问2人、编委52人。

二、浙江大学学报

浙江大学学报由浙江大学学报(英文版)A辑:应用物理与工程、浙江大学学报(英文版)B辑:生物医学和生物技术、信息与电子工程前沿(英文)、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浙江大学学报(工学版)、浙江大学学报(理学版)、浙江大学学报(农业与生命科学版)、浙江大学学报(医学版)组成。

三、麦类作物学报

《麦类作物学报》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中国作物学会联合主办的麦类作物学术专刊。

据2018年12月《麦类作物学报》编辑部官网显示,《麦类作物学报》第五届编辑委员会拥有学术顾问12人,委员57人。

四、中国油料作物学报

《中国油料作物学报》是由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主办,科学出版社出版,全国唯一的一种有关油料作物专业学术期刊,创刊于1979。

五、农业工程学报

《农业工程学报》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农业工程学会主办的全国性学术期刊。

1985年,《农业工程学报》创刊;2000年,由季刊改为双月刊;2005年,改为月刊;2012年,改为半月刊。

据2018年4月《农业工程学报》编辑部官网显示,《农业工程学报》第七届编辑委员会有委员120人、海外委员18人、顾问委员15人、编辑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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