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循环经济与法的价值的一般分析循环经济的理念肇始于20世纪60年代环境保护思潮兴起的时代,当时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的“宇宙飞船理论”可以说是循环经济理念的早期代表,但是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一词是1990年由英国环境经济学家和在其《自然资源和环境经济学》(Economics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the Environment)一书中首次提出,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相区别。 工业社会的传统经济是一种“资源—产品—废物排放”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是一种高开采、高消耗、高利用、高排放、高污染的“牧童经济”,这种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和过度的消费方式,造成了资源的过度利用与浪费,导致资源枯竭与环境的不断恶化。为此,人们开始把源头预防与全过程治理作为国家环境与发展的政策,实行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的循环经济模式。“所谓循环经济,是指对自然环境资源实行闭路循环应用的经济发展方式。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 具体说,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是由“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所构成的物质闭路循环流动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指在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循生态学规律,通过优化物质在经济系统内部的循环和能量流动,减少资源输入和污染输出,使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从而在经济增长中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交流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循环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本质上是生态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先进的、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经济形态,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和‘共赢’发展的经济活动理想模式”, 它倡导“低能耗、高利用、再循环”,反对滥采滥用资源与“先污染、后治理”的方式,它恪守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与废弃物再循环(Recycle)的三次基本原则。循环经济兼顾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更加合理地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进一步节约了资源和能源,促进了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因此,法的价值这一概念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基本含义:第一,法律对人的作用、效用、动能或意义。……第二,人对法律的要求和评价。” 有的认为:“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法对人所具有的意义,是法对人的需要的满足,是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 张文显先生认为法的价值“一方面体现了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法之间需要和满足的对应关系,即法律价值关系;另一方面它又体现了法所具有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可以满足主体需要的功能和属性。” 沈宗灵先生认为法的价值包括三种含义:“第一,它指的是法促进哪些价值;第二,指法本身有哪些价值;第三,在不同类价值之间或同类价值之间发生矛盾时,法根据什么标准来对它们进行评价。” 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也是该法的目的、该法的理念,是依赖循环经济法律所要促进与实现的基本价值和基本使命,也是作为循环经济法律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的评价标准。制定任何一部法律,其首要条件应当是使实定的法律尽量符合立法者的应然标准,也就是符合立法的目的、立法的价值取向。为此,笔者认为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是立法者通过循环经济法律所要促进和实现的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的终极目标,这是循环经济立法的终极价值,它与立法中所体现的制度价值一脉相承。“法的价值是法的制定的必需,是法的实施的需求,是防止法的失效的屏障,是校正恶法的准则,是法的演进的动因。” 因此,明确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具有重大的基础与指导意义,它是确定循环经济立法的基本任务、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等的基础与前提。循环经济立法的政策性比较强,我们不易具体细化它的制度价值,但可以抽象概括出它的终极价值目标。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在世界各国以及每个国家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与目标,它本身是不断发展的。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需要研究明析外国与我国其他时期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相关立法的价值追求,以资借鉴。 二、中国已有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相关立法的价值追求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起步较晚,没有全面、综合规范循环经济的基本法律,但有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专项法律法规。早在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国家计划委员会拟定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中就提出了努力改进生产工艺,不产生或少产生废气、废水、废渣,加强管理,消除跑、冒、滴、漏等要求。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的决定》强调要把“三废”治理、综合利用和技术改造有机结合起来。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均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采用能耗物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这些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体现了保护环境与资源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目标。1995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1条就开宗明义地指出了该法的立法目的是“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很显然,它仅把“防治”作为废物治理的首要目标和终极目标,这是立法价值定位上的缺陷。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条提出的立法目的是“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997年《节约能源法》第1条指出立法目的是“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1984年《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第一条就指出立法目的是“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以保障人体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2002年6月29日,我国通过了《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清洁生产相对于“末端治理”方式而言,是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途径,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的优先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立法目的是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学者对清洁生产法的基本目的(即其价值追求)作了探讨,认为清洁生产法在总体上相当于污染控制法与经济法之间的交叉领域,本质上乃是工业污染预防法、环境经济法,因而理所当然属于以维护环境公益与经济公益为己任的“社会本位法”。具体说来,清洁生产法所维护的公共利益乃是建立在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共同要求之上的,是环境利益、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有机统一体,属于多类型、多层次的复合性公益,而非单一性公益。 三、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应以确保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为终极目标由于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日益严重,我国制定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与迫切,而对循环经济立法价值追求的研究关系到整个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走向与制度架构等,我们必须提出其终极价值目标与制度价值。对于制定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目的,有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有的认为是“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循环型社会或生态社会的建立”; 有的认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基本目标是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减少资源的利用和废弃物的排放。”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本质上应该属于环境法法域,因此整个环境法的价值追求与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就必然会有密切的关系,国内就环境法价值追求的传统观点认为是通过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人类的生存与生活环境以达到保护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旨趣,由于“生态利益中心主义”对“人类利益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的冲击与挑战,有学者认为环境立法的目的应当是在不排除保护人类自身权利与利益的前提下,在树立以全球生态利益为中心的价值理念的基础上,确立“衡平世代间利益,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人类的‘环境权’和‘生态世界的自然的权利’”这两大目标。 综观国内外现有蕴含循环经济理念的法律制度的立法目的(即其制度价值)以及有关学者对循环经济立法目的与环境法价值追求的研究成果,基于生态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哲学的基础,笔者认为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应以确保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为终极目标。(一)确保发展的终极价值发展的涵义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更新,GNP或GDP增长的发展观认为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就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产业结构变化的发展观认为发展是指在生产和就业中,农业部门份额减少,工业和服务业份额上升的现象和过程;也有学者把人类发展指数(HDI)作为评价发展的标准,努力超越传统的经济发展观,在经济与道德、效率与公平、工具与目的、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上,从全球的视角和一体化的趋势上,力图沟通、平衡与和谐;著名学者托达罗()在其《第三世界经济发展》一书中将发展定义为“一个社会或社会体系向着更加美好和更为人道的生活的持续前进。”还有学者认为发展就是满足人类不同需求层次,应该考虑可持续的问题,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人本身的更全面发展,这种协调式的发展观追求人与自然的互利互生和协同进化,从而使自然界有可能成为“人的无机的身体”。以人为本位的发展要求在人与自然和谐基础上的共存、共生、共荣,尊重自然规律和自然权利与价值,要解决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1986年12月4日,第4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指出发展是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全面进程,宣布“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由于这项权利,每个人和所有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在这种发展中,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都能获得充分实现。”笔者认为,高消耗的经济发展模式所引发的生态危机,迫使人们不得不反思自己的行为,不得不感受到人类对于自然界、生态环境负有不可推卸的道德义务与道德责任,为此,我们势必推行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循环经济立法所确保的发展之价值追求有其特定的内涵,这个发展不同于经济上的发展,也不同于人权之一的发展权,发展既是一种不断向良反复前进的过程,又是评判该法律制度的一种标准,它是循环经济立法所要促进与维护的价值之一。发展不仅仅是人类的发展,也是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发展的主体是多元的、全面的,仅有人类的发展是不够的,资源具有有限性、稀缺性,而人类的发展需要不断地供给资源与利用环境,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确保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同步发展。发展本身包括可持续的含义,如果是不可持续的发展,那就不能称其为发展,发展是不断向前向优向好迈进的过程与态势。循环经济立法确保发展的价值追求就是要确保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只有这种全面多元的发展才是循环经济立法所要促进和维护的,而且符合实行循环经济所要达到的目标。发展的价值追求是维护与实现法的正义价值的重要保障与表征,有发展才有实质正义,法的正义应该是含有发展之意的正义,否则法的正义价值追求只能是徒有其表。美国法学家E·博登海默在其著作《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阐述了法律的巨大作用:人往往有创造性和惰性两种倾向,法律是刺激人们奋发向上的一个有利手段。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制裁、惩罚或抑制,而是激励人们进取与引导人们为正当合理的行为,循环经济立法确保发展的价值追求就是要在全社会激励人们在追求人类自身权益发展的同时,也要正当合理地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人类所赖以生存的环境本身的可持续发展。(二)确保协调的终极价值协调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里的含义是指配合得适当。欧盟要求环境政策要确保协调,在这里协调的含义是指“欧洲联盟的其他政策应当将环境保护作为一个必要的考虑因素,从而确保环境政策与其他政策协调一致,从而确保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并且具体谈到了欧洲环境政策与地区政策、交通政策、竞争政策、能源政策、税收政策、农业政策、农产品自由流动政策以及贸易政策的协调。 发展循环经济要求减量化,从源头控制废弃物的产生,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的消耗量,从而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与持续发展。环境危机的实质就是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关系矛盾的尖锐化,环境与经济的极不协调将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我们要倡导“经济与生态双重存在”的思维,现在已经进入了生态时代,这是指导人们进行经济活动的基础思维,“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思维是生态时代指导人们进行经济活动的核心思维,经济与生态的协调是生态时代的基本特征,并且指引着当代发展经济的正确方向。生态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在发展经济的活动中,经济与生态两者,不但是同时存在的,而且也是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在经济发展实践中,只有两者协调,才能使整个生态经济系统处于平衡稳定状态,才能保证人们的经济活动正常持续地进行。 推进循环经济能促使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并最终使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相得益彰、协调统一。循环经济立法所确保的协调之价值追求就是指通过循环经济立法旨在促进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按照科学合理的比例发展,不能因为某一方面的超度发展而危及到其他方面的发展,促使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相互协调,使经济系统、自然系统与社会系统相互支撑,具备整体性,从而最终实现经济、环境与社会的良性循环发展。利益的不平衡就会导致不和谐,固有的社会秩序就会受到冲击,而法律就旨在创设一个正义的社会秩序,“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调整及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无论是个人利益还是社会的利益。这在某种程度上必须通过颁布一些评价各种利益的重要性和提供调整这种利益冲突标准的一般性规则方能实现。” 循环经济立法追求协调的价值,就是要通过立法来衡平各种利益,使它们达到协调的状态,最终形成一个稳定且有利于发展的正义秩序。(三)确保环境效益的终极价值效益就是效果和利益,环境效益是对人类社会活动的环境后果的衡量,环境效益有正效益、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之分。从根本上来说,环境效益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则是环境效益的后果。环境法保护法益论中的地球益学说体现了环境效益的价值追求,1992年里约“地球研讨会”的《NGO地球宪章》在原则1作出了如下规定:“为了保护地球生物和文化的多样性,一致同意尊重、促进、保护和修复地球生态系统”。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具有综合性、政策性与特殊的公益性之特性,坚持“社会本位”的思想,注重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平衡与公平分配,它必然要体现确保环境效益的价值取向。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体,我们要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在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要把环境效益作为前置效益,因为资源是有限稀缺的,而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行为是无边的,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经济与社会赖以发展的基本条件,自然资源具有经济价值之外无可估量的生态价值,保护资源与环境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提高环境效益最终有利于提高环境质量。从环境科学的角度来讲,废弃物也是资源的一种存在形式,它具有重复利用的价值,当人类对废弃物进行科学有效的回收利用时,它们就会以人类需要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当人类没有对它们进行有效利用且又不按自然法则进行处理的时候,它们则会以人类所不需要的形式表现出来并对环境造成危害。 美国那什在其《自然的权利》(1989年)一书中谈到:“人类的利益与生态系统的利益是同一的。……判断善恶的标准不在乎个体,而在乎于整个生命共同体。……自然所具有的生存权可以归属于伦理的共同体。……应将伦理平等的概念扩大到全体生态系统中去。……自然具有与人类同样明确且值得敬畏的权利”。而当前的环境危机也是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所造成的,大家纷纷意识到与承认自然本身的价值与权利,并形成一种以与自然和谐为核心的“生态中心主义”的伦理价值理念,这种理念主张人类应当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与能源,在发展经济的活动中实行资源与能源的循环利用,实现废弃物向环境的“零排放”。由于企业行为的外部不经济性,市场缺陷与政策失误,环境效益必然会受到损害,循环经济立法就是要在宏观上对经济活动主体在生产、服务与消费的过程中从事盲目、自发而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其他损害行为时,进行适当的禁止、限制或矫正,保护污染受害者和生态系统的平衡,防止人类社会为追求经济效益而牺牲环境效益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立法确保环境效益的价值追求,这就要求各种法律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要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在确保环境效益的前提下追求经济与社会效益。循环经济立法具有极强的社会公益性,它需要利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适度干预经济活动,以维护体现为环境效益的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可以说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实质上是体现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以维护环境效益为主要目标的法律。(四)确保生态安全的终极价值当前,我国由于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引起了资源安全问题,资源安全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无论是当代人还是后代人都可以稳定、及时和经济地获取自然资源,同时又使人类发展所赖以依存的自然资源基础和生态环境处于良好或不遭毁灭性破坏的状态。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引起的环境安全与资源安全问题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循环经济立法有利于解决生态安全的问题,循环经济立法必须以生态安全为自己的价值取向。2000年底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首次将生态安全作为环境保护的目标,纳入到国家安全体系。生态安全是指国家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生态环境处于不受或少受破坏与威胁的状态,是一国生态环境在确保公民生命健康,为社会与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和保障能力的状态。构成生态安全的内在要素包括:充足的资源和能源、稳定与发达的生物种群、健康的环境因素和食品。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曲格平将生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条件,并指出生态安全主要包括四大问题,即国土安全、水安全、环境安全和生物安全。“从战略意义上来看,生态安全包括两层基本含义:一是防止由于生态环境的退化对经济基础构成威胁,主要指环境质量状况低劣和自然资源的减少和退化削弱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二是防止由于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短缺引发人民群众的不满,特别是环境难民的大量产生,从而导致国家的动荡。” 为了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与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需要发展循环经济,“人类活动必须符合生态学规律,不得超过两个极限:一是从自然界索取资源的速度、强度不能超过资源本身及其替代品的再生繁殖能力,即生态承载力,二是排放到环境中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生态系统的自净(纳污)能力,即环境容量。” 否则,就会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枯竭等问题,从而危害人体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等,进而威胁到国家与整个地球的生态安全。因此,循环经济立法确保生态安全的价值追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霍布斯(Hobbes)认为“人民的安全乃是至高无上的法律。”安全有助于使人们享有诸如生命、财产、自由和平等等其他价值的状况稳定化并尽可能地继续下去。促进安全除了在作为实施和巩固法律秩序中其他价值的一种工具方面的效用以外,还服务于它本身所具有的一些颇有价值的目的。一个旨在实现正义的法律制度;会试图在自由、平等和安全方面创设一种切实可行的综合体和谐和体。 生态安全是法的安全价值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生态安全不仅是循环经济立法重要的价值取向,也是评判循环经济立法正义与否的标准。立法者创制任何一部法律都不是凭空臆想杜撰出来的,任何法律都具有法应当具备的正义、利益、秩序的价值,同时还具有自身特殊表征的价值追求。缺乏明确的价值追求,法律的创设就无法达到立法的美好意愿;不了解法律的价值追求,就不能理解法律的精神,因而也就不能正确、合理、适当、有效地实施法律。我国在进行循环经济立法时,笔者认为应当以确保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为其终极的价值追求,在制定促进循环经济方面的成文法典时,可将立法目的(即制度价值)规制为:“为促进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推进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与协调,保障环境效益,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相互协调,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法。”
循环经济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摘要]通过分析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面临的问题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和优势,指出循环经济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关键词]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必然选择循环经济的思想萌芽可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溯源循环经济有这样两个比较流行的版本:一是英国环境经济学家和在其《自然资源和环境经济学》(1990)一书中首先提出的;二是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的“宇宙飞船理论”为循环经济的早期代表,他认为,地球就像在太空中飞行的宇宙飞船,要靠不断消耗自身有限的资源而生存,若不合理开发资源,就会像宇宙飞船那样走向毁灭。一、循环经济内涵和原则循环经济是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就是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从物质流动的方向看,传统工业社会的经济是一种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即“资源→产品→废物”;线性经济的增长,依靠的是高强度地开采和消耗资源,同时高强度地破坏生态环境。循环经济是一种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以“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为社会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运用生态学规律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以最大限度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资源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是循环经济最重要的实际操作原则。减量化原则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环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3R原则在循环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是并列的,优先顺序是: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1.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面临严峻挑战我国人均资源少,重要资源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人口严重超载、新生人口的增加以及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继续减少,粮食生产压力加大。一些矿产资源保证程度进一步下降,几种重要大宗矿产将长期短缺,对进口的依赖性将逐步提高。我国现已成为世界矿产品第二大消费国和第三大进口国。资源使用效率低,环境污染明显,降低了我国国民经济的质量。我国能源使用效率约为,比发达国家落后约20年,相差约10个百分点。因为产品的生命周期短,且使用后只有少量经过无害化处理,产生了较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2.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用综合性指标看待发展问题,重视污染预防和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及资源和能源的节约,主张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问题。这种模式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人们片面追求物质财富,将拥有物质财富等同于拥有幸福,形成了物质幸福观。以这种低品位的幸福观为指导,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并未带来人类真正的幸福。循环经济理论的提出意味着物质幸福观明显不适应时代要求,经济发展需要实现生态化转向;循环经济要求人类实现由物质幸福观向环境幸福观的转变。为此,必须深入开展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教育,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提高人类自然生态环境道德意识,使可持续发展思想变成人们的实际行动。3.循环经济是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我国提出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循环经济与传统线性经济相比较的优点正是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特点: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循环经济要将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这从长远的战略发展来看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统一的。循环经济不仅是一个战略,更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化,它提供了具体的实施步骤和实施方法。4.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拥有良好的基础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重视对工矿企业废物的综合利用,从末端治理思想出发,通过回收利用达到节约资源、治理污染的目的。2004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确定了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的42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4个重点领域的17家单位,国家和省级开发区、重化工业集中地区和农业示范区等13个产业园区,资源型和资源匮乏型城市涉及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10个省市,作为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5.发展循环经济是保持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我国经济过去几十年来保持了较高的增长,产品在国际上有一定的竞争力,原因之一是祖先留下的优质资源总量能够维持这样的增长。但我国当前单位产品资源能源消耗量过大的现象还很严重,有的地方甚至明显高于其它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优质生态和环境总量的保有量急剧下降。如不尽快走循环经济道路,则资源、生态、环境的问题必然造成生产成本上升,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未来国际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资源之争。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再次走在了发展中国家的前面,他们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在进一步提高,努力保持和增加自己的优质资源、生态和环境总量。三、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1.建立基于资源全部成本的完全价格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支撑。在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上,我国广泛实行补贴制度,其价格仅体现了资源开采或获取的成本,而没有考虑资源使用而带来的外部性成本和收益;资源使用后的废弃物再回收利用就缺乏动力,因为那样不如购买新开采的资源划算,也就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使用效率低下、大量的环境污染和采用末端治理方法治理这些环境污染的高昂代价。对此,应该逐步取消补贴制度,利用经济手段使资源价格反映其真实的生态学和经济学价值。若共有资源向每个使用者开放,没有计划的使用,就会导致早用、误用和过度利用资源,要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对共有财产使用者课税。所以,根据我国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的使用现状和特点,只有建立基于资源全部成本的完全价格体系,才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使全社会建立节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和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循环经济。2.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是建设循环经济的手段建设循环经济是非常复杂的,单纯依靠政府干预显然效率是低下的,运用市场机制比使用强制手段有更高的效率、更好的透明度和更少的管理成本。但通过完全自由市场达到资源最优配置的假定条件是交易双方对直接影响和外部影响完全了解,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所以仅仅依靠市场机制会发生“市场失灵”,适当的政府干预会消除或缓和“市场失灵”。因此,建设循环经济必须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3.发展循环经济要在不同层次采取相应对策循环经济的实施范围可分为三个层次,在不同层次根据相应特点,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手段采取相应对策。企业内部实施清洁生产;清洁生产体现了循环经济的3R原则,是循环经济在企业内部的具体化。企业之间实施生态工业;生态工业是循环经济在企业群落层次的具体实现,建设生态产业园必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全社会范围内国家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循环经济促进法》将于2009年1月实施,健全循环经济的管理体系和价格体系。发展循环经济应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使市场成为配置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的主体,并通过间接和直接手段建立完全价格体系。对无法在开采和利用的源头实行完全价格的资源,通过在资源使用过程中对其产品或产生的废弃物,使用征收环境税、可归还的保证金制度等经济手段间接形成资源的完全价格。可利用税赋转移和补贴转移手段,即保持税收和补贴的总体水平,仅调整税收和补贴的结构,保持经济发展的连续性。参考文献:[1]丁栋虹贾砚林丁梅芳:共有财产资源产权结构的特点与利用行为[J].中国环境科学,1999,19(5):477~480[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管理中的经济手段[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65[3]罗杰·珀曼:自然资源与环境经济学[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63[4]莱斯特·R·布朗:生态经济[M].北京:东方出版社,~278
循环经济时代中国对外贸易的机遇与挑战循环经济时代,外贸快速发展中的资源消耗和浪费、环境严重破坏问题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本文分析了循环经济给中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对协调好贸易与环境的关系提出了相应的对策。给你找了篇文献,还有相关的,需要我可以给你下载
循环经济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摘要]通过分析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面临的问题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和优势,指出循环经济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关键词]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必然选择循环经济的思想萌芽可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溯源循环经济有这样两个比较流行的版本:一是英国环境经济学家和在其《自然资源和环境经济学》(1990)一书中首先提出的;二是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的“宇宙飞船理论”为循环经济的早期代表,他认为,地球就像在太空中飞行的宇宙飞船,要靠不断消耗自身有限的资源而生存,若不合理开发资源,就会像宇宙飞船那样走向毁灭。一、循环经济内涵和原则循环经济是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就是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从物质流动的方向看,传统工业社会的经济是一种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即“资源→产品→废物”;线性经济的增长,依靠的是高强度地开采和消耗资源,同时高强度地破坏生态环境。循环经济是一种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以“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为社会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运用生态学规律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以最大限度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资源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是循环经济最重要的实际操作原则。减量化原则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环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3R原则在循环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是并列的,优先顺序是: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1.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面临严峻挑战我国人均资源少,重要资源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人口严重超载、新生人口的增加以及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继续减少,粮食生产压力加大。一些矿产资源保证程度进一步下降,几种重要大宗矿产将长期短缺,对进口的依赖性将逐步提高。我国现已成为世界矿产品第二大消费国和第三大进口国。资源使用效率低,环境污染明显,降低了我国国民经济的质量。我国能源使用效率约为,比发达国家落后约20年,相差约10个百分点。因为产品的生命周期短,且使用后只有少量经过无害化处理,产生了较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2.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用综合性指标看待发展问题,重视污染预防和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及资源和能源的节约,主张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问题。这种模式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人们片面追求物质财富,将拥有物质财富等同于拥有幸福,形成了物质幸福观。以这种低品位的幸福观为指导,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并未带来人类真正的幸福。循环经济理论的提出意味着物质幸福观明显不适应时代要求,经济发展需要实现生态化转向;循环经济要求人类实现由物质幸福观向环境幸福观的转变。为此,必须深入开展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教育,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提高人类自然生态环境道德意识,使可持续发展思想变成人们的实际行动。3.循环经济是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我国提出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循环经济与传统线性经济相比较的优点正是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特点: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循环经济要将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这从长远的战略发展来看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统一的。循环经济不仅是一个战略,更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化,它提供了具体的实施步骤和实施方法。4.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拥有良好的基础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重视对工矿企业废物的综合利用,从末端治理思想出发,通过回收利用达到节约资源、治理污染的目的。2004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确定了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的42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4个重点领域的17家单位,国家和省级开发区、重化工业集中地区和农业示范区等13个产业园区,资源型和资源匮乏型城市涉及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10个省市,作为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5.发展循环经济是保持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我国经济过去几十年来保持了较高的增长,产品在国际上有一定的竞争力,原因之一是祖先留下的优质资源总量能够维持这样的增长。但我国当前单位产品资源能源消耗量过大的现象还很严重,有的地方甚至明显高于其它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优质生态和环境总量的保有量急剧下降。如不尽快走循环经济道路,则资源、生态、环境的问题必然造成生产成本上升,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未来国际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资源之争。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再次走在了发展中国家的前面,他们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在进一步提高,努力保持和增加自己的优质资源、生态和环境总量。三、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1.建立基于资源全部成本的完全价格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支撑。在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上,我国广泛实行补贴制度,其价格仅体现了资源开采或获取的成本,而没有考虑资源使用而带来的外部性成本和收益;资源使用后的废弃物再回收利用就缺乏动力,因为那样不如购买新开采的资源划算,也就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使用效率低下、大量的环境污染和采用末端治理方法治理这些环境污染的高昂代价。对此,应该逐步取消补贴制度,利用经济手段使资源价格反映其真实的生态学和经济学价值。若共有资源向每个使用者开放,没有计划的使用,就会导致早用、误用和过度利用资源,要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对共有财产使用者课税。所以,根据我国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的使用现状和特点,只有建立基于资源全部成本的完全价格体系,才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使全社会建立节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和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循环经济。2.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是建设循环经济的手段建设循环经济是非常复杂的,单纯依靠政府干预显然效率是低下的,运用市场机制比使用强制手段有更高的效率、更好的透明度和更少的管理成本。但通过完全自由市场达到资源最优配置的假定条件是交易双方对直接影响和外部影响完全了解,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所以仅仅依靠市场机制会发生“市场失灵”,适当的政府干预会消除或缓和“市场失灵”。因此,建设循环经济必须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3.发展循环经济要在不同层次采取相应对策循环经济的实施范围可分为三个层次,在不同层次根据相应特点,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手段采取相应对策。企业内部实施清洁生产;清洁生产体现了循环经济的3R原则,是循环经济在企业内部的具体化。企业之间实施生态工业;生态工业是循环经济在企业群落层次的具体实现,建设生态产业园必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全社会范围内国家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循环经济促进法》将于2009年1月实施,健全循环经济的管理体系和价格体系。发展循环经济应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使市场成为配置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的主体,并通过间接和直接手段建立完全价格体系。对无法在开采和利用的源头实行完全价格的资源,通过在资源使用过程中对其产品或产生的废弃物,使用征收环境税、可归还的保证金制度等经济手段间接形成资源的完全价格。可利用税赋转移和补贴转移手段,即保持税收和补贴的总体水平,仅调整税收和补贴的结构,保持经济发展的连续性。参考文献:[1]丁栋虹贾砚林丁梅芳:共有财产资源产权结构的特点与利用行为[J].中国环境科学,1999,19(5):477~480[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管理中的经济手段[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65[3]罗杰·珀曼:自然资源与环境经济学[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63[4]莱斯特·R·布朗:生态经济[M].北京:东方出版社,~278
提倡循环经济有利于节约资源,缓解资源紧张的矛盾;有利于从源头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有利于使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有利于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有利于增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其次,我们应该发展高端化的循环经济。总之,循环经济最根本的目标,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创造尽可能高的人民福利。也就是说,要同时实现节俭和富裕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主要面对的不是理论上和技术上的困难,而是发展理念、生活方式和市场机制的优化和革新。通过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的路线,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在“新基建”兴起的同时,以“内循环”为核心的双循环经济频繁出现在领域内人士的日常交流中,那什么是双循环呢?简单的来讲就是,先实现构建“从上游到下游”完整的内需体系,同时通过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形成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首先,由于疫情冲击叠加中美贸易战影响,国内很多靠吃外国订单的企业面临倒闭,货物滞留,只有通过“内循环”来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推动资金链流通,实现经济独立运转。其次,随着国内经济的复苏,人才的回流,从研发、生产、销售、运营、流通等相关领域的人才层出不穷,足以形成一套完整的内循环体系,而对于其他国家而言,要么只有市场,要么只有技术,远远不及国内的生产力,从而增大国内产品的向外流通。当然,这些都是未来发生的事情,目前一切都还在有序进行中,有人问,我们的信心来自哪里?无外乎四字——人多粮足。
俟现放碧柑俑
题目·《对经济法概念、对象、体系的再认识》·《论经济法体系》·《经济法与民法视野中的干预——对民法与经济法关系及经济法体系的研究》·《论建立我国经济法体系的方法和途径》·《现代经济法体系的反思与重构》·《经济法与民法视野中的干预——对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及经济法体系的研究》·《兼议反垄断法在我国经济法体系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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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下面我们来看看有关经济法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包容性发展视角下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
摘要: 随着政治文明的不断建设,我们已经由“人治”社会过渡到了“法治”社会。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是对于社会存在的反应,所以法律必然也会反映我们的政治生活,时政话语也必然会体现在法律当中。换句话说,法律不可能脱离政治而单独存在,它可以规划并制约我们的政治生活。而我们这里所说的时政话语就是如“以人为本”、“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等在政治生活中出现频率极高的专有名词。“包容性发展”则是时政话语的代表,它是发展经济学的概念,包容性则是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自身都可以实现和谐发展。“包容性发展”已经证明了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在法律中的重要体现,法律越来越贴近生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本文将以包容性发展的视角来探讨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
关键词: 时政话语;法律;和谐发展;包容性
一、引言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物质文明得到了满足。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受到了人们的重视,法律逐渐发挥出重要作用,为人们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撑。
政治话语也体现在经济法学里,逐渐丰富经济法学的内容。当今社会,我们以“包容性增长”为发展理念,逐步构建一个和谐社会,使得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共处。
二、政治话语
政治话语伴随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周围,可以说它充斥在我们的整个社会中。
同时,政治话语由于其简短性、节奏感极容易被人们记住,这有利于我们政策方针的有力宣传。
(一)政治话语的概念
政治话语就是经常应用于政治生活中的话语,它能够体现出我们当今社会的治国方针与经济、政治发展模式。
政治话语是我们社会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不断发展的时代产物,它是政治术语,不同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简单、随便的生活语言。
(二)政治话语的性质
政治话语首先是存在于政治生活领域的,它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
首先,政治话语一般都较为简单、带有节奏性、便于人们熟记、传播。
其次,政治话语并不是简单随意的,它是极其正式的官方用语,所以正式性是政治话语的又一特性。
最后,政治话语具有鼓舞性。
由于政治话语有极强的节奏感,这使得政治话语能够鼓舞人们,便于政策方针的执行与宣传。
(三)政治话语的意义
政治话语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有一定历史使命的。
政治话语的使用便于国家大政方针的执行与推行。如“包容性发展”、“和谐社会”这些政治话语的出现都极大地推动了国家的政策方针的推行。
同时,政治话语的出现丰富了经济法学的主要内容。例如经济法一开始只是解决一些国际贸易纠纷等问题,后来出现的政治话语“包容性增长”等促使经济法学丰富其法律内容。
三、包容性发展
包容性发展并不是一种促使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式,它的主要目的也不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
包容性发展是一种发展模式,它是以人为中心的,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的和谐发展。包容性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这里所说的包容性发展不仅包括经济的发展,也包括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人的和谐发展。
四、包容性发展背景下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现状
我们都知道经济法学主要是研究经济领域的经济纠纷等问题,例如:解决国际贸易以及绿色贸易壁垒纠纷问题。现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政治生活、文化生活都赋予了时代特色,经济法学也必然融入了时代特色。
包容性增长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文明与经济文明、政治文明同等作用。在政治话语的引入后,经济法学开始着手于为实现包容性发展而制定出新的经济法学的法律条文。
将包容性发展所要求的内容都写入经济法中,对于企业和个人都具有约束作用才能实现包容性发展。政治话语的引入,交给了经济法学艰巨的任务,经济法将试图将各种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层面,逐步发挥出经济法学的重要作用。
五、完善经济法学的重要举措
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了在包容性发展背景下的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现状,我们就应该选择合适的方式不断丰富经济法学内容,从而促使经济法学不断发挥出自身的优势,为人类营造出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
首先,经济法学专业的人们,不应该将知识只局限于法律领域,应该深入了解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中的法律漏洞,不断完善经济法学。
其次,对于政治话语应该保持足够的重视,不断地将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上升为国家和人民的意志。
六、结语
社会在不断进步,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也在不断进步。法律的出现使得我们的社会体系逐渐得以系统化,也为人类社会生活提供了哟普立德法律保障。
经济法学主要是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现今的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如果只是用道德来约束很明显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我们必须把这些日常见到的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从而使得经济法学为社会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做出重要贡献,使得各种看似高谈阔论的政治话语落实到实处。
[参考文献]
[1]雷逸飞。包容性发展视角下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研究[J].中国市场,2016,45:158-159.
[2]李友根。论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研究---以“包容性发展”为例[J].现代法学,2013,01:163-170.
[3]朱景文。法理学向何处去专题研讨会纪要[J].法学研究,2012,1(2):20.
[4]商红明。包容增长与分配型经济法[D].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2011:215-224.
很少有经济体在过去几十年内以中国的速度保持着经济增长。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过去30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率为10%。2019年中国的GDP增长为,是自1990年以来最慢的一年。即便不考虑冠状病毒带来的冲击,2020年中国经济也将面临着减速。为什么中国的经济会发生减速?下面将会对此进行分析。总的来说,信贷增长的加速、人民币估值过高以及房地产市场的泡沫,都导致了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增长放缓。过快的信贷增长近几年以来,中国经济的大部分增长来自于信贷的扩张。为了从投资型经济转向消费型经济,中国的货币政策一直保持着宽松。由此带来的,便是中国债务总额的增长。从2008年到2018年,中国的债务总额从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64%跃升至300%。为了缓和债务供应,中国通过放宽外国投资者进入国内市场的限制来增加需求。这一努力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效果。目前,中国国债有8%被外国投资者持有。但是,随着信贷的不断扩张,很多新创造的信贷并未流向实体经济,而是被房市、股市、债市吸收,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从而形成信贷与实体经济的脱离。这导致信贷对经济传导的失灵。这带来了经济增长的放缓。人民币的高估除了信贷问题,中国还存在货币高估的风险。多年来货币供应与负债的高增长,使中国成为全球银行系统资产规模最大的国家。到2019年第三季度末,中国银行系统总资产为万亿美元,已经是美国的两倍。2008年以来,中国银行机构的总资产增长到此前的近5倍。更令人担忧的是中国社会融资总额的统计数据。社会融资总额反映了经济体的信用水平,并考虑了表外融资或“影子银行”,包括首次公开募股、信托公司的贷款和债券发行。截至2019年12月底,中国未偿社会融资总额为万亿美元,同比增长%。这表明中国影子银行系统的债务增长正在加速。这意味着人民币在一定程度上被高估,高估会制约经济增长,造成“产业空心化”的问题。房地产市场的高估与全球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房地产市场对于资本投资的吸引力要高于金融市场。中国与香港的房地产总价值已经占到全球的25%以上,而人口占比不足20%。2017年,根据搜房网发布的中国百城市价格指数,房地产价格中位数为每平方米万元,相比美国的每平方英尺278美元的价格,还高出了38%。从历史上看,房地产一直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与房地产相关的行业增加值占GDP四分之一以上。由于政策收紧,2015年以来投机性购房行为被控制。2020年,中国的房价增长水平将达到五年来的低点。这也带来了经济增长的问题。
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转变传统高能耗、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以低能耗、低排放为标志的低碳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正在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共同选择。作为发展中的大国,中国能源环境方面的问题尤其突出。2007年,觉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的理念,为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使人们更加关注低碳经济的崛起。低碳经济实质是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为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操作性诠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综合创新与实践,完全符合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发展思路,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全球性革命。马学禄指出,应注重资源、能源、环境三要素的边界效应。他说,面对能源和环境的双重威胁,必须深刻反思西方科学理性主义背景下的消费拉动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的理论的弊端。寻找出一条更加注重资源、能源、环境边界效应的经济增长方式、探寻新经济理论的时代已经到来。人的生存过程,就是消费能源,向自然排放危害环境物质的过程。二氧化碳是人类消费能源、资源的必然产物,也是造成温室效应、环境问题的罪魁祸首。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大和活动能量的急骤膨胀,人类的活动已经危及到自身生存的基础。有资料显示,作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耗国,美国以世界6%的人口消耗了世界30%的能源。而我国的单位GDP能耗是日本的8倍,人口是美国的好几倍,按照这种发展模式,我们缺乏持久的创新能力,环境恶化和能源短缺将是今后50年我国发展过程中最大的瓶颈。实行节能节排,实现低碳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由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牵头的《斯特恩报告》指出,全球以每年GDP1%的投入,可以避免将来每年GDP5%~20%的损失,呼吁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表明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有望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德国则希望在2020年,国内的低碳产业要超过其汽车产业。向低碳经济转型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作为一个高能耗国家,我们需要从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内在规律出发,找到我国巨大社会浪费和环境污染的本源。必须摒弃只关注诸如建筑节能、煤的高效利用等“用”的层面的具体技术问题,而忽视“体”的层面存在的痼疾,比如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理论的负面影响,城乡空间布局、国民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巨大浪费等。因此,创新思维、改变观念,坚持体用结合,从全局观、系统论的角度出发,才能正确认识并加快低碳经济发展。1.倡导形成绿色消费、绿色经营的理念,形成低碳的生活方式。必须转变公众和社会的观念,做任何事都要适度适宜、合理节约。对于个人,要培养节约是美德的观念,彻底改变诸如餐饮浪费等与节能减排背道而驰的陋习;对于企业,则要推行绿色经营的理念,建立清洁生产机制和精益生产方式;国家引导企业将环保成本计入企业生产成本,帮助企业树立企业公民意识,解决节能减排没有效益的错误认识。2.解决潜藏在空间格局和社会发展格局中的重大浪费问题。有效的节能减排必须以工业相对集中为前提,工业相对集中才能产生专业化分工,提高效率,节省能源;同时催生集群创新,不断产生新技术、新工艺,从而减少物质消耗。3.培育静脉产业,建立完备的工业化体系。民众对循环经济体系的理解目前还处于表层,基本理解为废渣利用、尾气回收等等。真正的循环经济体系应如同人体系统一样,如果把工业制造系统比作人体的动脉系统,那么,我们使用过的工业制造物的回收再利用则应如人体的静脉系统一样。工业品的回收再利用———“静脉”产业应该是一个巨大的产业。4.大力发展低碳技术,解决自主创新成果和人才的匮乏问题。低碳技术包括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开发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必须强化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整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以迅速推广和应用。低碳经济的加快发展急需大量前沿科技人才与科技成果支撑。以新能源领域人才现状为例,目前,我国风电产业当中受到长期专业技术培训的人不超过50个。在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两年后的今天,全国仅有华北电力大学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学院。另外,传统的创新成果评价认证体系,存在对某些现有科学体系不能解释的成果无法认定的尴尬现实。未来的重大科技成果,很可能来自自学成才的科学工作者,面对现有科学体系不能解释的成果,应当采取“非共识性原则”结合实证的方法加以认定。5.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处于技术创新和研发等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是一种高附加值的产业和低碳消耗的绿色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服务业,能够为社会创造巨大的财富,同时避免了能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6.从雨污分流入手,治理城市污染问题。我国的县级城市基本没有雨污分流的设施,大中城市雨污分流设施虽然投资量很大,实施却不够彻底,造成大量污水处理厂的劳动成果被不能彻底实施的雨污分流措施“一票否决”。7.从我国能源结构入手,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提高节能减排的效率。中国能源消耗形式主要为动力消耗、农村采暖和城市集中供暖消费、电能消费3种,其中大约有68%的能源是由各种能源转化为电能后被消费的。而我国电力系统普遍存在着低效率运行和严重能源浪费问题,尤其是在配电和用电两个环节,节能潜力总计为亿千瓦,占中国电能的20%。重点推广配电用电领域的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可极大提高节能减排效率。8.低碳经济之路的核心,是建立起我国乃至全球的可再生能源系统,最终实现由“高碳”时代到“低碳”时代的跨越,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近年来,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转变传统高能耗、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以低能耗、低排放为标志的低碳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正在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共同选择。 作为发展中的大国,中国能源环境方面的问题尤其突出。2007年,觉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的理念,为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使人们更加关注低碳经济的崛起。 低碳经济实质是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为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操作性诠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综合创新与实践,完全符合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发展思路,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全球性革命。 马学禄指出,应注重资源、能源、环境三要素的边界效应。他说,面对能源和环境的双重威胁,必须深刻反思西方科学理性主义背景下的消费拉动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的理论的弊端。寻找出一条更加注重资源、能源、环境边界效应的经济增长方式、探寻新经济理论的时代已经到来。 人的生存过程,就是消费能源,向自然排放危害环境物质的过程。二氧化碳是人类消费能源、资源的必然产物,也是造成温室效应、环境问题的罪魁祸首。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大和活动能量的急骤膨胀,人类的活动已经危及到自身生存的基础。 有资料显示,作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耗国,美国以世界6%的人口消耗了世界30%的能源。而我国的单位GDP能耗是日本的8倍,人口是美国的好几倍,按照这种发展模式,我们缺乏持久的创新能力,环境恶化和能源短缺将是今后50年我国发展过程中最大的瓶颈。实行节能节排,实现低碳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由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牵头的《斯特恩报告》指出,全球以每年GDP1%的投入,可以避免将来每年GDP5%~20%的损失,呼吁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表明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有望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德国则希望在2020年,国内的低碳产业要超过其汽车产业。向低碳经济转型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作为一个高能耗国家,我们需要从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内在规律出发,找到我国巨大社会浪费和环境污染的本源。必须摒弃只关注诸如建筑节能、煤的高效利用等“用”的层面的具体技术问题,而忽视“体”的层面存在的痼疾,比如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理论的负面影响,城乡空间布局、国民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巨大浪费等。因此,创新思维、改变观念,坚持体用结合,从全局观、系统论的角度出发,才能正确认识并加快低碳经济发展。 1.倡导形成绿色消费、绿色经营的理念,形成低碳的生活方式。必须转变公众和社会的观念,做任何事都要适度适宜、合理节约。对于个人,要培养节约是美德的观念,彻底改变诸如餐饮浪费等与节能减排背道而驰的陋习;对于企业,则要推行绿色经营的理念,建立清洁生产机制和精益生产方式;国家引导企业将环保成本计入企业生产成本,帮助企业树立企业公民意识,解决节能减排没有效益的错误认识。 2.解决潜藏在空间格局和社会发展格局中的重大浪费问题。有效的节能减排必须以工业相对集中为前提,工业相对集中才能产生专业化分工,提高效率,节省能源;同时催生集群创新,不断产生新技术、新工艺,从而减少物质消耗。 3.培育静脉产业,建立完备的工业化体系。民众对循环经济体系的理解目前还处于表层,基本理解为废渣利用、尾气回收等等。真正的循环经济体系应如同人体系统一样,如果把工业制造系统比作人体的动脉系统,那么,我们使用过的工业制造物的回收再利用则应如人体的静脉系统一样。工业品的回收再利用———“静脉”产业应该是一个巨大的产业。 4.大力发展低碳技术,解决自主创新成果和人才的匮乏问题。低碳技术包括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开发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必须强化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整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以迅速推广和应用。 低碳经济的加快发展急需大量前沿科技人才与科技成果支撑。以新能源领域人才现状为例,目前,我国风电产业当中受到长期专业技术培训的人不超过50个。在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两年后的今天,全国仅有华北电力大学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学院。另外,传统的创新成果评价认证体系,存在对某些现有科学体系不能解释的成果无法认定的尴尬现实。未来的重大科技成果,很可能来自自学成才的科学工作者,面对现有科学体系不能解释的成果,应当采取“非共识性原则”结合实证的方法加以认定。 5.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处于技术创新和研发等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是一种高附加值的产业和低碳消耗的绿色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服务业,能够为社会创造巨大的财富,同时避免了能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 6.从雨污分流入手,治理城市污染问题。我国的县级城市基本没有雨污分流的设施,大中城市雨污分流设施虽然投资量很大,实施却不够彻底,造成大量污水处理厂的劳动成果被不能彻底实施的雨污分流措施“一票否决”。 7.从我国能源结构入手,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提高节能减排的效率。中国能源消耗形式主要为动力消耗、农村采暖和城市集中供暖消费、电能消费3种,其中大约有68%的能源是由各种能源转化为电能后被消费的。而我国电力系统普遍存在着低效率运行和严重能源浪费问题,尤其是在配电和用电两个环节,节能潜力总计为亿千瓦,占中国电能的20%。重点推广配电用电领域的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可极大提高节能减排效率。 8.低碳经济之路的核心,是建立起我国乃至全球的可再生能源系统,最终实现由“高碳”时代到“低碳”时代的跨越,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因为中国有共产党坚强的领导,共产党一心为了人民的利益而不屈不挠,因此当发生疫情时,总是共产党员冲锋在前,挡住了疫情的发展,使经济快速的复苏。
职校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论文
1海洋科研和海洋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
历来,我国非常重视海洋科学研究,通过提高渔业捕捞和海水养殖技术,增加渔业产量;通过渔业资源保护和海洋环境监测维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通过建造装备先进的海洋科学考察船,多次赴南极和北极考察,实施环球大洋科学考察,我国海洋资源利用和保护水平逐年提升。目前,我国把海洋高新技术定义为:海洋监测和探测技术、海洋生物技术、海洋生态模拟系统技术、海洋深潜技术、大洋矿产资源开发技术、海水淡化和利用技术、海水化学资源提取技术、海洋能源技术、海洋信息技术、海洋空间利用和海洋工程技术十一方面[2]。经过对国家海洋经济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情况的研究和总结得出:目前,我国海上海洋深潜技术、海洋油气田开发技术、海水淡化和利用技术等均已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列出了我国在海洋科学技术领域已取得的成就和将来重点发展的技术领域[3]。高等职业教育承担着国家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任务,截止2011年,全国共有各类高职院校1228所,其中涉海类院校仅为沿海省市的交通、海事、海运、水产类院校,其他院校举办的涉海类专业寥寥无几。另外,通过对教育部2004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每年核定公布的目录外专业情况研究:我国约有54个涉海专业,占目录内专业总数532个和2011年目录外专业总数452个的5%[4-5]。
2海洋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研究
在我国今年批复的山东、浙江、广东三个沿海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实验区)的规划中和自1990年起先后设立的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及最近批复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规划和建设方案中,海洋经济已作为核心发展的要素被不断重视和提升[6-8]。产业与海洋经济的关系。在三个产业中,除第三产业涉及的海洋经济内容我国有比较好的基础外,其他许多产业都是海洋新兴产业,均缺乏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人才。而通过对教育部高职高专目录内和目录外专业的研究,目前已开设的涉海专业主要涉及的产业和内容如所示。根据上述研究可知,在海洋经济的第一、二、三产业中,目前各高职院校在第一、二产业几乎没有开设涉海类专业,而第三产业中已开设了交通运输大类,其中有水上运输类、港口运输类25个专业;还开设了旅游大类,其中有旅游管理类、餐饮管理与服务类15个专业,但均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涉海专业;在其他设置的专业大类中也有少数涉海或与海洋经济相关的专业,如涉及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开发、港口水利、国际贸易等大类的相关专业,但涉及海洋高端产业的专业设置基本上为空白。由此可见,我国高等职业涉海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严重滞后,涉海类专业数量少,覆盖面窄,除第三产业专业设置和建设相对较齐外,针对第一、第二产业涉海专业几乎没有,涉及海洋高端产业的专业设置,如海洋生物、海洋能源、海洋生态和远洋渔业基本上为空白。
3高职院校在海洋经济时代的战略思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我国明确了“积极发展海洋油气、海洋运输、海洋渔业、滨海旅游等产业,培育壮大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9]。同时,我国各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区的规划也明确了相关需要发展的海洋新兴产业。产业的发展需要先进技术的支撑,更需要高素质人力资源的保障。因此,高职院校在海洋经济时代如何培养满足区域和地方海洋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各院校需要认真思考的战略问题。通过上述海洋经济产业发展方向的研究和高职院校现有专业设置和建设情况研究,对如何加强涉海专业建设,需要各院校在下列产业发展中予以认真思考,以加快海洋经济人才的培养,满足海洋产业不断发展的.需要。第一产业:现代远洋渔业、现代水产养殖业和渔业增殖业。随着我国沿海海洋资源的日益匮乏和沿海海洋环境的恶化,中日渔业协议、中韩渔业协议的进一步实施,我国沿海和近海渔业作业环境日益减少,国家已开始实施了远洋渔业的发展战略。但由于沿海传统渔业人口的减少,远洋渔船航线设备和捕捞设备等的现代化,再加上需要外语和国际贸易等专业知识等,远洋渔船的高级船员数量和素质满足不了不断发展壮大的远洋渔船船队需要。同时,现代化养殖业和海洋牧场的建设需要一批懂海洋环境保护、海岸工程和海水养殖技术的专业人才。因此,需要新开设相关专业,如海洋牧场管理技术、远洋捕捞技术、远洋渔业管理与服务等专业。第二产业:海洋能源、海洋矿产、海洋生物、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建筑、现代海洋化工、海水利用业、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业。这些行业主要涉及资源、能源的开发,制造和建筑工程业等,属于工科类。目前,这些行业的相关专业在陆地工程中都有设置,但没有针对海洋的;另外,由于我国这些产业还没有成型,尚处于发展阶段,对人力资源的需求还仅为高端人才,即研究型本科以上学历。因此,这类专业建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原专业的基础上突出海洋开发和应用的内容,改造原专业并突出海洋的特色,如海洋石油勘探、海洋天然气开发、海洋水产品精加工技术、海洋再生能源技术等;二是根据海洋产业发展需要新开设相关专业,如海水利用技术、海洋生物技术、海岸工程防腐技术等专业。第三产业:海洋运输物流业、港航物流服务业、滨海旅游业。目前,在这些行业已开设了较齐全的相关专业,而且专业建设也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人才。这类专业建设主要也有三种方式:一是做精做强,即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港口机械和业务管理等专业;二是调整专业方向和内容,特别是旅游业,如把酒店管理和烹饪技术等专业转型为滨海酒店、度假村管理、海洋食品烹饪技术、滨海旅游项目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三是根据服务业发展的新趋势,设置新的专业,如邮轮管理和服务技术、游艇管理和服务技术、港口物流技术等专业。
4总结
海洋经济作为我国本世纪和下一世纪发展的重点已被国家列入了“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而且将在今后予以大力发展。而作为产业发展的人力资源保障体系,如何符合海洋经济发展设置相关涉海专业,如何把现有专业改造成涉海专业,如何结合区域和地方海洋产业发展做强现有的涉海专业,这些均需要高职院校的领导和教师予以认真研究和思考。而对沿海区域的高职院校更是要借国家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东风,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加强涉海专业建设,通过不断设置和调整专业,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提高海洋经济人才培养质量,提高高职院校服务区域和地方海洋经济发展的能力。
我国是一个“人力资源大国”(人口基数13多亿),但却是一个“人才小国”(专业人才仅占从业人员比例的,不及发达国家的1/4);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根据世界海洋法规定,中国拥有的海洋国土面积是万平方公里,包括内水、领海及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但又是海洋弱国,海洋科技人才严重短缺。这直接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与我国海洋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与建设海洋强国的要求相去甚远。为适应新时期我国海洋开发与管理的需要,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强国,树立我国的海洋大国地位,我们必须实施科技兴海、海洋科技人才发展战略,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海洋科技创新队伍,建立海洋科技人才创新体系,加大海洋科技人才的开发力度,建立健全并不断创新海洋科技人才的培养、开发、吸引、使用的科学机制。一、“科教兴海”必须大力培养海洋科技人才“科教兴国”是许多国家成为世界发达国家、强大国家的成功经验。“科教兴海”则是“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国以来,我国的海洋科技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获得了长足的进步。1993年我国已有独立海洋机构109个、专业技术人员13500余人,加上其他方面的海洋科技工作者,共约3万人,基本形成了学科齐全、研发能力较强的海洋科技队伍。目前,在我国所有的海洋系统科技人员中,博士生为492人,硕士生1196人,拥有大学以上学历的4900人,占科技人员总数的。其中,拥有研究生学历的1737人,大学学历的3163人。据统计,自1986年至1992年,我国海洋独立科研机构累计承担课题19000多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300余项,成果获奖1600多项,有些已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同时,完成了60多次综合和专项重大调研活动,开展了国际海底15万平方千米区域的多金属结核调查、勘探,建立了南极考察站,并开展了连续10多年的南极和南大洋考察,为进一步进行海洋开发提供了科学依据。“九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一系列战略举措,沿海地方政府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加大海洋科技投入,形成了多层次海洋开发、保护和科研的局面,海洋科技工作呈现出极好的发展势头。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将我国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勘测任务列为专项,并决定将海洋高技术正式列入国家“863”计划。我国先后成功发射有HY-1A卫星和HY-1B卫星,其中HY-1A卫星为试验型业务卫星;HY-1B卫星在HY-1A卫星基础上研制而成,其技术指标和性能均优于HY-1A卫星。我国的海洋水色卫星研究起步较晚,应用水平还不够高,根据我国常用的海洋水色遥感数据SeaW?鄄iFS和M OD IS,我国研制的海洋水色卫星主要应用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灾害监测应用、海洋权益维护、全球气候变化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大力发展海洋水色卫星,对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促进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在,我国海洋许多重大项目都已完成了国家立项的综合论证,有关总体设计方案亦已依次出笼。“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海岸带资源环境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海域地形地貌与地质构造的探测技术”、“分离膜技术开发”、“海洋能发电技术”、“海洋生物技术”等一批海洋科技项目均已列入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付诸实施。沿海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区海洋资源环境特点和海洋产业发展方向,确定了重点支持领域、重点开发项目和示范工程,并采取各种措施推进“科教兴海”计划的实施。这些战略举措,大幅度地提高了海洋产业的科技贡献率,有力地推动了海洋经济快速发展。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海洋经济以年平均17%的速度增长,到90年代递增速度就达到了每年20%。现在,我国海洋产业产值已远远超过了原来预计的5000亿元,经济增长速度每年仍保持在20%以上。海洋经济已成为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陆地资源的枯竭和能源危机频发,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重点和亮点都是海洋经济。但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中,过度的捕捞使“海洋牧场”生态开始失衡,海涂养殖已导致严重的海涂荒漠化,人类向海洋无限度的资源索取造成了现在海洋危机四伏,因此,“我们再不能像掠夺大陆资源一样掠夺海洋资源了,要尽快采取对策,防止掠夺式的、无节制的索取,人类应理性地开发海洋。这就需要对海洋进行研究,需要培养大量既懂海洋自然科学又懂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综合性人才。”21世纪海洋竞争的关键是知识和人才,是人们掌握和运用最新技术的能力。从根本上说,海洋科技的发展,海洋经济的振兴以及社会的进步,都取决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大量合格人才的培养。中日中韩渔业协定实施以后,我国海洋渔业和海洋经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重挑战。要再创海洋产业新优势,促进海洋产业和海洋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大力发展海洋科技,围绕区域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关键性、共性技术,针对目前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和海洋产业主攻方向及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坚持技术创新,加强海洋高新技术研发及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涉海原创性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研发创新力度。必须“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这是“科教兴国”战略的关键所在。“科教兴海”就是要切实增加我国的海洋竞争能力,加强海洋高新技术建设,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海洋产业,围绕“网、鱼、蟹、虾、贝、加”六大渔业优势产业的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加大科技兴海工作力度,为海洋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技支撑,提高海洋事业发展中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自动化机械和计算机对人类繁重、重复体力劳动的替代。但我们目前面临的情况是:海洋科技人员的数量少和整体水平低,还不能适应发展要求;海洋界出国留学人员学成归国者寥寥无几,人才流失非常严重;高级海洋知识分子退休的高峰期正在来临,有可能造成人才断层的严峻局面。因此,加快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实施海洋人才开发工程,就成了一个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二、当前我国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海洋科技人才是海洋科技工作的中坚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人才建设高度重视,海洋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海洋人才素质不断提高,海洋人才结构得到改善,基本上形成了一支汇集海洋管理、海洋执法与海洋科技人才的生力军,为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到1999年底,国家海洋局人才资源总量占全局职工总数的比例明显高于国务院多数部委局的平均水平,已经成为一个知识密集型部门,我国海洋系统的人才资源总量占全系统职工总数的比例也明显高于其他系统(教育系统除外)。2006年3月14日,国家海洋局和中国海洋大学在中国海洋大学联合主办了2006年全国海洋类专业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暨国家海洋人才网开通仪式,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王宏、中国海洋大学校长吴德星和来自国家海洋局系统的30余家行政管理和研究单位,山东、安徽、浙江、宁夏自治区等地有关海洋、气象机构10多家单位,厦门大学等9所涉海高校参加了见面会。王宏分析了当前我国的海洋事业发展形势,认为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相当大的差距。其中很关键的一条,就是我国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还远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和事业发展的需要。这主要表现为:(一)地域结构不合理。我国的海洋科技人才存在着总量不足、结构欠优、人才流失严重等一系列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与我国的其他产业、行业相比,与海洋工作的实际需要相比,我国的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结构不尽合理、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地域分布有待继续优化。从地域结构来看,主要分布在山东、天津、江苏、上海等省份,这些省份是海洋科技人才的主要集中地,其他地域的海洋科技人才相对较少。(二)行业分布不合理。虽然我们没有对高校海洋科技人才数据进行统计,但事实上,很多海洋科研人才分布在高校。由于科研资金不足及没有人带头组织,造成许多海洋科技人才的闲置和浪费。人才流动渠道不够顺畅,引进困难与人才流失并存;用人机制有待创新,论资排辈、人才浪费现象依然存在。而新世纪的海洋事业对国家海洋局的人才资源开发提出了新的要求。实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已成为当前人事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三)年龄构成不合理。在现有的海洋科技人才中,海洋法律人才、海洋综合管理人才相对缺乏,中青年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比较匮乏;我国海洋界人才老化严重,司局级领导班子中40多岁者寥寥无几,现有的研究员中50岁以下的很少,严重缺乏21世纪的学术和学科带头人。20世纪80年代以来,海洋界出国留学人员学成归国者寥寥无几,向其他行业流失的情况也很严重。一个高级海洋知识分子退休的高峰期正在来临,而新人又没有培养出来,因此将形成人才断层的严峻局面。(四)知识结构不合理。我国现有的海洋科技人才,知识结构单一,应变能力差,不少人面对社会各阶层、各行业的信息需求显得力不从心,加上长期在计划经济模式下运行,他们对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缺乏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海洋专业和高级复合型人才就比较少,又受部门分割、条块分割、论资排辈等传统体制和思想的束缚,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海洋人才的宝贵价值及其对海洋事业发展的重大作用认识不足,不尊重知识、不尊重人才、学用不对口、埋没人才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着。三、创建海洋科技人才创新体系的构想海洋竞争,根本是科技,关键在人才,“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资本和第一资源。”只有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能参与国内国际竞争的人才队伍,并创造良好的环境使他们发挥专长人尽其用,我国的海洋事业才不会是一纸空谈。2006年10月13日的《中国海洋报》科教环保版刊发了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所长孙书贤在海洋科技工作会上的发言,强调了海洋研究所工作的重点是实施“技术立所”、“人才强所”战略,提出了海洋人才开发的计划,并把新世纪海洋研究所的工作概括为“四新”,即科研业务工作有新进展,科研能力有新提高,科研管理有新加强,科研环境有新改善,通过科研提升开发新世纪的海洋科技人才。2001年2月国家海洋局召开了人事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曙光同志明确提出了“要增强责任感,抓紧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实施国家海洋局海洋人才战略”的工作方针,其目标就是要优化人才配置,提升人才优势,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总量优化的海洋人才队伍,创造一个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机制和环境,为海洋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智力保障。(一)牢固树立人才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的观念。进入21世纪,国际人才竞争更加激烈,我们必须牢固确立以下几个观念:一是人才是发展生产力第一要素观念。随着科技革命浪潮的汹涌澎湃,作为经济发展基本要素的人才已成为最富活力的“第一资源”,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所在。谁占领了人才高地,谁就能占据事业的制高点,就能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能在发展的道路上先拔头筹。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人才资源的培养、开发和使用,把求才、知才、用才、育才作为成功管理者的必备素质。二是人才是活资源观念。无论是生产还是科研,每一环节都要以“人”为中心,其资金调配、资源配置都“因人而动”,人才在哪里其他的资源就流向哪里,使生产要素配置始终处于最佳状态。三是人才国际化观念。培养与使用人才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按照参与国际竞争的标准来培养人才,使我们的人才不仅能在国内大展鸿图,而且能在国际上一争高下。四是人才竞争的“零距离”观念。要认识到当今世界人才竞争无国界趋势,增强人才需求的紧迫感,积极应对和参与国际人才的竞争。要形成有利于培养、发现、选拔、引进、培训、交流人才的大气候,把人才战略提到21世纪海洋战略的首位,放开手脚大批量地从国外引进人才,扭转人才不足的局面;促进国内海洋人才的培训和交流,从海洋从业人员中发现高水平的海洋人才,真正使用好的海洋人才、留住现有海洋人才,形成一支担当起21世纪振兴中国海洋事业的人才大军。(二)强化海洋科技人才的培养开发机制。开发培养海洋科技人才,必须优先发展海洋教育,提高海洋从业者的素质,重点是建设好一批海洋高等院校和学科,积极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海洋职业教育和海洋成人教育,使海洋普通教育和海洋职业教育的比例更加合理;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海洋教育,提倡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优化配置。21世纪中国海洋业竞争,离不开海洋高科技人才的培养,更离不开生产第一线的千万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基础教育既是各级各类海洋专门人才成长的根基,更是为广大海洋劳动者奠定基本素质的关键环节。从这个意义上说,海洋基础教育是提高海洋从业者素质的奠基工程。要完善海洋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必须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编制科学的海洋人才发展规划。对现有人才状况、人才环境进行调查分析,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海洋事业对科技人才的需求和科技人才的成长、管理规律。对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发展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做出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全面规划,引领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健康、协调发展。二是营造海洋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引进机制、人才评价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和人才市场机制,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和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体制环境,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激情和活力,提高创新效率,特别是要为年轻人才施展才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大的舞台。三是加强海洋科技人才的国际合作交流和招才引智工作。鼓励学术带头人、科研骨干赴国外相关机构进修访问和参加高级研讨班等学习交流,鼓励和支持中青年科研骨干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以及其他形式的学术活动,积极引进国外高层次科技人才,特别是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尽快造就一支具备跟踪国际科技前沿、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能力的创新人才队伍。四是加大对海洋科技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弘扬心系祖国、自觉奉献的爱国精神,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探索精神,团结协作、淡泊名利的团队精神;彻底戒除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等不良风气。在努力成为精通业务的科技专家的同时,自觉把个人的发展同海洋事业、国家前途紧密联系起来,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三)健全海洋科技人才的竞争成长机制。一是强化人才竞争意识,创造良好的竞争氛围。现有人才多数成长于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之下,风险承受力普遍比较薄弱,缺乏竞争意识,机关内部缺乏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人才管理体制上长期存在着平均主义、论资排辈的弊端。因此,必须通过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形成提倡竞争、参与竞争、鼓励竞争的良好氛围,强化人才的竞争意识。二是建立公平竞争机制,为人才提供均等的竞争机会。公平竞争是人才竞争机制的灵魂和支柱。公平竞争就是让所有人在同一起跑线上参与竞争,不论什么人,身份、资历、学历相同都有均等的竞争机会。因此,必须拓宽选人渠道,扩大知识视野,增强用人胆略,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的旧观念,不拘一格选拔优秀人才。三是建立激励淘汰机制,坚持正确的竞争导向。平均主义的分配机制严重束缚了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成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低下。为此,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导向作用,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使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促使人才尽力创造与自己岗位职责相符合的业绩。四是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形成开放的竞争格局。人才流动是公平竞争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必须扩大人才交流的渠道和范围,解决人才流动难和流向不合理的现实矛盾,通过单位内部岗位轮换、横向(跨单位、跨行业、跨地区)交流、纵向下派上挂等途径,把专业人才流动搞活,开发和调节所需类型的人才资源,使人才流动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良性轨道。五是改进人才培训机制,提高人才的竞争能力。竞争是对人才素质和能力的检验,对人才能力提升有很大的促进,人们不光要有参与竞争的愿望,还必须具有参与竞争的本钱,具备丰富的知识和应变的能力。为此,必须强化和改进培训,贯彻学习“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广开培训途径,变经院式教育为与实际、实践相结合,使人才的知识得以补充、更新和提升。六是健全海洋科技人才年龄搭配机智,形成老中青结合的合理梯次结构。目前,我国海洋界人才老化严重,司局级领导班子中40多岁的寥寥无几。实施海洋战略,培养青年人才尤其是年轻的党政领导,已然迫在眉睫。海洋科研机构要把人才培养作为与研究开发工作同等重要的任务,重视跨世纪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努力创造青年优秀海洋科技人才,特别是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条件,委派他们在关键岗位承担重任,使他们在实践中健康成长。因此,对年轻的海洋科技人才要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怀,通过深化海洋教育体制改革,培养、造就千百万年轻一代海洋科学技术人才,占领21世纪海洋的制高点。(四)健全海洋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机制。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海洋管理人才队伍、一支高质量的海监执法队伍、一支高水平的海洋科技队伍,用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人事司长周茂平同志的话来说,就必须做到“一个规划、五个突破”。“一个规划”,即各单位要依照《国家海洋局2000-2010年人才资源开发规划纲要》和《国家海洋局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根据海洋工作的新形势和本单位的主体工作,遵循海洋事业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制定好海洋人才发展规划,力争使海洋科技人才资源的总量、素质、结构与海洋事业的发展相协调。“五个突破”,一是要实现海洋科技人才观念上的突破。要牢固树立人才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的观念,形成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良好氛围,为整个人才群体成长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制环境,要注重挖掘现有人才的潜力,充分调动现有人才的积极性,特别是对入选局“双百人才工程”人员,要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加大培养力度,突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待遇留人”。调动广大人海洋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不仅要靠待遇,还要靠事业发展,设立海洋科研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就是一项重大举措。二是要实现海洋科技人才使用机制上的突破。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观念,建立公正的激励和竞争机制,注重群众公认,以实绩任用人才。同时要注意从重大项目上发现人才,在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上,要加大破格晋升的力度。要创造留住人才、鼓励创业的大环境。三是实现海洋科技人才培养上的突破。用人单位要以提高素质为核心,指定并完善人才培训政策,通过进修班、研讨班、培训班或出国培养等多种形式,学习政治理论、现代科技和专业知识,努力培养素质型、复合型人才。四是实现海洋科技人才引进上的突破,树立“为我所用重于为我所有”的观念,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采取多种途径,招贤纳士、网罗精英,特别是要吸引拔尖的人才为海洋事业服务。五是实现海洋科技人才待遇上的突破。鼓励用人单位实行多元化的分配制度和向“精英人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开发、激励和发挥人才的工作能力。
哈哈,我们学校真伤不起,我也在找
2011-12-14 10:56 提问者采纳 马克思曾说过,“不能想象一个伟大的民族能够与海洋相隔绝”。当前,随着陆地资源的减少和力度加大,海洋对全球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海洋是拓展的重要战略空间已成为各国共识。人类的是一部史。而则是一部史。尽管、们驾驶风帆驶向的时候,作为一种理论甚至还没有成文。但实践先于理论的终归还是决定了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500年来的走向。带来的、初步实现全球性物资流通和掠夺性贸易支撑了和百年的强盛;继之而起的更是依靠控制海洋而称霸三百年。及至美国崛起,两次,列强们既是出战略带来的利益的争夺和贸易主导权之争,而解决此类冲突的战场也有相当部分集中之上。由此可见,海洋在当今以至于以后的世界中必将发会巨大的作用。中国的现状1.我国岛屿被侵占。在东海,中国固有的领土被日本。自是我国避风、的,但被日本实际控制,日本不仅反对我国海军接近,连我国科考船也不能接近,甚至我国也不能到附近海域捕鱼。日本拒不承认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在南海的,有40个岛屿被他国侵占,中国实际控制的只有8个。2.被掠夺。与岛屿主权归属的争端相伴而生的是以资源为核心的各种矛盾。南海周边国家和地区目前在南域投入开采的已经超过1000口,这些绝大部分位于南海断续线中国一侧海域,每年开采的石油超过6000万吨。此外,我国从1开始在南海实行夏季制度,但有的国家不但说中国“无权宣布”,而且乘我国休渔之机大肆捕捞。3.海域划界矛盾重重。我国濒临黄海、东海、南海。由于海域狭窄造成我国与海上邻国海域划界的矛盾比较突出。在黄海和东海其宽度最宽处只有360海里,不足400海里,出现海域主张重叠的情况。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黄海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有的国家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十几万平方公里。是中国的自然延伸,因此面积77万平方公里的东海海区中应归中国管辖的为54万平方公里,但是日本却提出中日两国是共架国,要求按中间线划分海域。按此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十几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4.通道的潜在威胁。由于其重要的战略地位,被纳入美国的之中,被美国列为要在世界控制的16个海洋咽喉要道之一。美国对南海问题的政策已由“消极中立”转变为“积极中立”,并且宣称钓鱼岛在美日联合安保范围之内。南海地区被日本视为传统,南海交通线被看作是日本的,因此,日本以“确保海上航由”、“反对使用武力”为借口,积极涉足中国南海事务。近年来,美日两国以打击海盗和维护国际通畅为由,正力图控制被称之为中国海上的,因为目前中国进口的90%以上需要通过经运输。这些外部势力的因素将对中国的积极发展和造成严重威胁。中国维护的策略思考一、完善我国的海洋立法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相继制定和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律法规,主要包括《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及法》《涉外研究管理规定》《和法》等。可以说,上述法律法规,覆盖了我国管辖的所有海域,使得《》赋予在其的各项基本权利在我国国内立法中都得到了具体体现。但目前在我国现行的海洋立法中,海洋区域的军事利用、海洋等方面的内容仍是空白。这些空白让外国军用舰机在我国控制海域的非法变得。因此,与海洋联系最为密切的海军,应该积极推动与平时海上有关的海洋立法。二 临时安排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维护的基本方针共同开发是指有关国家在暂时搁置对资源开发的争议的情况下,在相互协定的基础上,以某种合作方式勘探和开发重叠主域的相关资源。它是世界上很多国家认可和采用的一种功能性合作制度。它既不影响有关国家的权利主张,又能以符合原则和各自利益的方式及时、有效地勘探开发资源,使双方迅速地从商业性石油发现和生产中获得最大。共同开发在有关国家优先利用争议区域资源的实用考虑与维持各自权利主张或立场之间建立了适当的平衡。在东海,如果中日两国能对进行共同开发,无论于中国还是日本,均是有益的。一方面,中日两国都是石油消费大国和进口大国,另一方面,中日石油公司已有十几年的合作历史,中日石油公司在的联合开发是相当成功的。通过实施共同开发,两国均可在不放弃其权利主张的前提下,增加新的石油来源,从中国方面来讲,还可获得资金和技术。在政治上,共同开发也有助于维护东海地区的稳定。事实上,日方始终没有明确拒绝共同开发的提议。在南海,的争议涉及到五国六方,其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了妥善解决南海争议问题,我国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大局出发,创造性地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到如今,争议的解决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发展态势。一是中国与各国于2002年11月签署《》,旨在保持南海局势的稳定,强调以和平方式解决争议。二是中越划界协定和渔业合作协定于2004年6月生效,这是中国与周边国家第一次通过和平谈判解决海域划界问题,对推动南沙等海洋争端的解决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三是中、菲、越三国石油公司于2005年3月签署《在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议》,南沙争端当事国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面迈出了历史性、实质性步伐。从更大范围看,中国与国家已经确立面与繁荣的,并正在建设中国一,这无疑有助于缓和南沙局势。当然,由于各方不会轻易放弃主权要求和,南海问题的解决仍具有相当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三 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是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保障的开采需要资金和科技的投入。《公约》虽然规定国际海底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实行“平行开发”的原则,但由于各国相当悬殊,事实上难以平等。没有高科技的支持和经济的高投入,便没有资格成为“先驱投资开发者”,也无力在深海开发中竞争。同时,在有争议海域实施的“共同开发”合作模式中,科技优势也有助于。当今难度大、投资多、风险高、周期长,要想取得最好的开发效益,必然要以科技的高投入为前提。四、建立综合的海上安全保障体系,海权是一个国家运用对海洋的控制能力,其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海上力量的强弱,建立一支强大的,有威慑力的现代海军是中国海权战略的第一步,同时也是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第一步。应建立,加强对沿海海域和的警戒和管控。是一国基于的需要,在其以外划定的邻接其的特定。现行不禁止各国在其附近的国际建立。迄今为止,美国、日本、等30多个国家建立了这种防空识别区。鉴于我国周边的安全形势,特别是海上安全形势,建立我国的防空识别区已经是。加强维权巡航。二00八年,中国已建立全海域维权巡航制度,将三百万平方公里纳入定期维权巡航范畴。依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研究管理规定》、《铺设管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各海区总队在我进行了巡航监管,对我与邻国存在争议的海域进行了巡航监视是所有强国相同的和道路,当今各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重视海洋的战略地位及其重大价值。以争夺、控制海洋空间、抢占为主要特征的2l世纪国际海洋权益斗争呈现出日益加剧的趋势。我国所面临的海洋维权形势也会更加严峻和复杂。如何在新一轮的海洋竞争中,既保卫我国的、捍卫我国的海洋权益,又处理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是我们应该思考和应对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