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告诉你。。。。。
“三农”问题与当代大学生是一对孪生兄弟,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生相依!所以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必须给予”三农”问题足够的关注与重视:一方面,“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中国自古就是一个”日上而作,日落而息”的农业大国,而对于现代中国,着力解决新时期“三农”问题,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极端重要性。这是由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另一方面,中国知识分子素有深入农村,解民生之多艰,满腔热血为农业,农村发展和亿万农民服务的优良历史传统,尤其是我们农大学子,作为中国最好的农科院校的本科生,更加应该心系”三农”,作为中国农业事业的先锋力量,时刻关注”三农”问题,并努力在将来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份子。而我们这些热血青年与新型农民的互动,必将成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独特推动力量!为解决新时期的”三农”问题,我们必须清楚地了解我国的农业形势和”三农”问题的实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粮食与其它主要农产品由全面短缺走向总量基本平衡和结构性,区域性相对过剩,部分农产品销售不畅,导致农民收入增幅减缓,城乡差距大,农民负担重,农村矛盾多等经济社会问题进一步突显了出来。有人把”三农”问题形象地概括为三句话:农业弱,农村穷,农民苦。作为一名在校学生,我们心中不禁有一种沉重感,但是,我们不会丧失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信心,我们会带着感情去体验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生计之艰难,更会从理性的高度强化责任,激发热情,不断坚定对解决”三农”问题的信心。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生计的总体状况:我们先看中国农业的总体状况,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中国粮食生产的基础还处于比较薄弱的状况,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的扭转,从长远看,随人口增长和城市化进程,全国粮食需求增长量的趋势不会改变,耕地减少的趋势不会改变,淡水资源严重匮乏的趋势不会改变,而且粮食单产提高的潜力不容盲目乐观。在建设现代化农业方面,据测算中国目前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上总体来说才完成了不到三分之一,而所谓的”农村穷”,反映的就是现代化建设中广袤农村公共财政收入长期不足,农村发展面貌落后的不合理状况,而所谓的”农民苦”,从总体上看,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缺吃少穿,而更多表现在收入增长缓慢,因而缺钱花,买不起商品,经济负担比较重,那些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纯农户,收入增长就更困难。此外,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农村户口劳动力,他们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都比较低,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次,我们来简单分析一下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三农”问题的地位和演化特点:一方面,农业的特点决定了农业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的份额不断下降,但农业作为基础产业始终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地位不变。另一方面,农业就业比重和农村人口比重在现代化进程中趋于不断下降,但农民群体和农业劳动者的权益应始终予以高度重视,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以及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再有,现代化进程中工农业关系,城乡关系逐步发生变化,正在转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所以,中国应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尽快促进工农业关系城乡关系的根本转变,逐步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从而走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最后,让我们来分析几个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典型:众所周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中国改革很快就从农村开始了。根据专家调研,中国长三角农村已经从单一的农业经济转向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协调发展,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村落城镇化,农民市民化的进程相对迅速,城乡一体化景象初露端倪。比如: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经济实力雄厚,公司企业拥有国内外一流设备,热电,线材,面料,服装,化纤,烟,酒等主导产品远销世界各地,始终坚持共同富裕,家家住别墅,户户有存款,小汽车,中央空调,摄象机等走入寻常百姓家,而且全村无赌博,无封建迷信,无重大刑事犯罪,被人们誉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天下第一村”!又如浙江省绍兴市新风村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实施旧村改造,分别建成农业园区,工业园区,住宅园区,休闲娱乐园区,加强村庄绿化,农民公园,活动中心,义务教育,医疗服务和宽带网络等一应俱全,堪称”乡村田园,城市新区”,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典型。还有不少传统农业地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跌爬滚打,积累了发展经验,走出了又好发展的新路,比如山东省寿光市三元朱村。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只要不失掉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增强信心,正视”三农”现实问题,深化经济社会等方面改革,不断加强农业,建设农村,支持和扶助农民,那么,建设小康社会,城乡更加统筹协调发展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分析完”三农”问题的现状,让我们来简单梳理中央所提出的若干重大方针政策及作出的一系列的重要工作部署,从而更好的认识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出台之前中央一贯的政策脉络,更好的理解党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思想:一,始终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其主要包括: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等等。二,认真落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方略;三,大力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和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四,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转变,即首先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其次推进农业区域布局调整和经营创新,最后不断加大对农业科技,教育的投入,大力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五,继续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对”三农”问题具有一定了解后,现在来谈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话题,所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实际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它是党和国家关于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村发展一贯的战略指导思想,新中国成立以来就多次使用这个提法。那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底新在哪里呢?我认为可以简要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中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个新的背景,在这样的背景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很强的现实可能性与紧迫性,二是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新的更全面的发展目标,在这样的具体而实际的发展目标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可操作性,三是通过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新农村建设的近期阶段性任务,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远景展望,中长期规划与阶段任务相结合的系统工程。了解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概念以后,让我们来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以及其近期工作:首先来明确一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覆盖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其主要目标可以简要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20字总体要求,具体描绘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未来前景。其次我们了解一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任务:胡锦涛同志曾经强调,“三农”问题依然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我们一定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做好“三农”工作,我们可以主要从三个层面阐述新农村建设的任务:首先是新农村建设的长期艰巨任务,其次是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实施任务,再有就是新农村建设的服务保障业务。最后来了解一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近期工作:1,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突出发展生产这个首要任务,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转化;3,大力开展农民培训工作,树立崇尚科学,移风易俗,遵纪守法,反对愚昧的新风气,提高亿万农民科学种养水平和转移就业能力;4,切实加强农民工工作,更好地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5,重视发展县城经济,加快推进县级政府支农投资整合工作;6,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7,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管理,为粮食安全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可持续的土地载体;8,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没有市场,就没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9,抓住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等重点,积极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新时期,中央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一方面为我们青年知识分子成长搭建了展示才华的舞台,一方面为新型农民的成长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当继承中国知识分子的优良传统,更加深入农村和农民,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为建设新农村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而且,根据前面的讨论我们知道,只有深入农村才能真正了解中国国情,而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希望就在于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型农民,而建设新农村的宏伟目标也正需要着我们这一代热血青年在历史的舞台上书写我们的青春风采。所以我们作为在校大学生同样需要关注“三农”问题,需要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与对“三农”问题的关注紧密的联系起来,热火朝天地利用一切机会投身到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确实,我们广大青年作为国家与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我们一定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舞台上书写当代青年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而这也预示了中华民族更加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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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相信家都知道,每年高考都有很多人选农学专业,也有很多人不选。农学是一个很特别的学科门类,也是很多考生和家长放弃的学科门类,也许是因为有一个农字。农学在一定的程度上是非常重要的学科,虽说与土地打交道,但关系到民生。也有一部分的考生比较热爱农学,对于农学也有向往,希望以自己的能力改善食的问题。对于不学习农学,绝大多数的考生是因为农学薪酬比较低这个原因,其实农学学科门类中的专业在薪酬方面并不是很低的,也有一部分专业的薪酬也是比较高的,下面就来谈一下农学以及网友的一些见解。一.农学简介农学是研究农业发展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科学,因涉及农业环境、作物和畜牧生产、农业工程和农业经济等多种科学而具有综合性,其中林业科学和水产科学有时也包括在广义的农业科学范畴之内,农学专业培养具备作物生产、作物遗传育种以及种子生产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农业及其它相关的部门或单位从事与农学有关的技术与设计、推广与开发、经营与管理、教学与科研等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二.农学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不再仅仅重视食物的量,而更重视其质。对食物“质”的要求高,无疑会增加对农作物的质量要求;并且国家“重农”政策逐步实施,这将会大大提高农学相关行业人员的地位。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文化素质较低,而基层农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却很少,这就是人才需求的潜力所在。但近些年来,本专业毕业生有怕吃苦、风险大、待遇低等思想,不愿到基层去工作;同时很多涉农单位也以经费不足,人员满额等理由拒绝接受毕业生。这些原因造成目前农学毕业生就业较难的现状。农业投资高、产出少导致涉农学行业目前不景气,使农学毕业生待遇普遍较其他专业低。三.农学评价1.很多人不知道自己选什么专业,但选了农学专业后有后悔,不知道就业方向在哪里,就业真的好吗?来看看他们怎么说。网友A:趁着年级低转行吧,我只能说你要是过了一半再后悔就晚了。具体措施就是能转专业就转,转不了就读个其他专业的硕士。网友B:前途?我觉得就是给你心中的田园梦打开一扇大门,让你有机会接触农业,不排斥种植。让你更大可能从事农业活动。但是,如果你想靠学习农学专业挣钱,那么只能说莫入此门了!楼上把待遇什么的都告诉你了,那都是给别人工作的情况。如果是自己做老板,自己聊农场,早起投入也不少,没有梦想的支持,你能坚持吗?网友C:看到有人说前途低,我想没事,能找到工作就行。看到有人说歧视女生,我犹豫了。转念一想,其他专业照样歧视女生。我们不求发财,只求温饱。2.中国的农业正处于一个发展阶段,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人口又比较庞大,粮食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所以说我们要向远处看,农业一定会发展的越来越好,并不是学农学就一定不好就业,还得看你怎么学。农学其实也是挺不错的专业,至少没有金融和IT里面有那么多聪敏绝顶的人和你竞争。你可以去研究所搞研究,也可以去孟山都从一个销售代表做起,或者尝试去做一个专利代理人,其实只要想做,农学专业也可以有好出路。
改革开放 30 年来,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促进各个时期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出了重要贡献。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农业技术推广论文3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3000字篇1 浅谈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摘 要:农业技术推广是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科技支撑,传统的农业技术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势在必行,使其更好地适应现代农业技术推广的需要服务于现代农业,本文通过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行分析,探讨一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 关键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随着农作物新品种的推广,对农业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推动农村实现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是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是中国农业技术上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农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1 传统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现状 早在1982年,国家就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列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重点建设项目,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健全了以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中心,以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基础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大了以粮食生产为主的传统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使农业技术推广为粮食产量连续迈上新台阶、为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为了进一步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2009年以来,国家实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技术推广机构也逐渐增加,普遍提升了技术员的能力,以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中心,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基础,社科技术示范户为辐射点的推广体系,对农业技术进行大面积的推广,并且建立了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的载体。是以农业发展为基础产业,所以着力进行农业技术的推广是发展农业的重点,通过灵活多样的推广方式,例如科技示范区、科技下乡活动等等,取得明显的成果,定期对农业技术实行咨询讲解与培训,刺激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比较完善,但是仍然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推广体系还存在不完善的问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要求的是完整性,紧密衔接农业科研、农业教育与农业科技推广,但是由于整体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其组成的部门主体是不连贯的,由此导致各个部门之间缺乏统一性和联结机制。在基层没有能够建立健全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没能够把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到技术推广体系之中,客观上也存在着不连贯和不完整的问题。 二是农业技术推广效率还需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客观上存在着政府主导的计划性和指导性的性质,并不能够做到及时跟进农业发展状况,存在着农业技术的供应与需求脱节的问题,往往农业技术的推广完成是任务性和目的性的,与农民、农业的实际发展需要还存在着不吻合的问题,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制约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影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是部分农民的科技意识仍然不强。部分农民对于科学性的技术知识意识淡薄,忽略了农业技术的重要性,因此影响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大多数年轻的农业人口改变了自身的环境,选择非农业或他乡谋生,剩余部分的劳动力在文化科技素质方面不高,导致其对农业技术的推广缺乏应有的认识。 3 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 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是推动农业创新与科学发展的核心内容,最主要的是要有一套实际可行的推广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的推广管理体制和多样的运行机制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迅速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科学性、完整性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是加快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发展现代农业的体系保障。 强化农民农业知识以及科技教育的专业培训 农民是接受农业技术推广的主体,所以有关农业技术的科技教育是提高农民技术应用能力的前提,提高农民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适应性,只有将农民对农业知识的接受能力进行提高,才可使其适应现代农业技术推广的更新速度,理解农业向产业化改变的经营要求,因此,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中,应加入定期对农民进行专业培训的模块,培训内容包括农业的科技知识、教育知识等等。 不断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行变革和创新 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促进体系建设的多元化发展,实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完整性,在现已实行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基础上,把省、市级的农业科研和农业教育机构到推广体系之中,形成紧密衔接的有机整体,强化科技力量支撑。加大对村级农民技术员的政策待遇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发挥其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大对有科技推广能力和科技带动作用的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省市级示范社和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的政策扶持力度,将其纳入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走多元化体系建设这路,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队伍建设,实现体系的完整性。要将信息化服务纳入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之中,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改变当前主要是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服务、优化农业资产及综合性服务方向发展。 提高农业技术推广的效率 实现农业技术的供应与需求有机结合,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中积极组织各级各类农业科研、教育、推广机构深入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和农民群众之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了解涉农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民群众对农业科技的实际需求,实时关注农业的动态,并对其进行分析,合理合适合需地确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开展农业技术进行推广活动,满足农民的需要。响应国家“以贡献求发展”的号召,促进农业技术的交流,将新型的科研成果及时注入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农业大学生产力;分析制约农业技术发展的因素,尽快提出解决措施同时进行实际运用,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健康可持续地发展现代农业。 4 结束语 通过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探讨,对于农业的发展是起到促进作用的,农业技术推广是依据农业发展现状提出的解决办法,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是提高农业技术发展水平、带动农业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决策。 参考文献: [1] 郭庆海.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论纲[J],农业经济,2001(03). [2] 黄天柱.中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创新[J],中国农业出版社,2012(06). [3] 路立平.吉林省农技推广的制约因素分析及路径选择[J],农业科技管理,2011(09).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3000字篇2 浅析设施农业技术推广 【摘 要】世界各地设施农业发展迅速,正向高科技、智能化、自动化、网络化方向发展。面对这种新形势,本文分析了国内设施农业发展历史及现状,并结合某地实际情况,提出逐步完善多元化的技术推广机制,把政府推广机构、农业院校、科研院所、涉农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各显所能、优势互补,多渠道的开展设施农业技术推广,探索出一条具有某地郊区型现代农业特色设施农业发展道路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设施农业;技术推广;现状 设施农业是知识与技术高度密集的产业, 集成了现代科学领域如 信息、电子、能源、建筑、材料、机械、生物、品种、栽培、养殖、管理等现代科学技术,是最具活力的现代农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设施农业应该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火车头”,现代农业建设的先导区、示范区,农业持续增长的“增长极”。面对当前资源紧缺、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农业从业者队伍日益萎缩、农民增收日益艰难、国内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严峻现实,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落后、结构单一、技术含量低下、效益微薄、农民增收困难的现状,就势必要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走技术密集型道路,促进农业持续高效发展,促进农民持续稳步增收,因此,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途径就是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 1.国内设施农业发展历史及现状 我国设施农业历史悠久。据记载在汉代就有了以油纸作为透光盖 层的原始温室。 80年代,以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遮阳网覆盖栽培为代表的设施园艺发展迅速,形成了以塑料棚为主的与风障、地膜覆盖、阳畦、温室等相配套的保护地蔬菜生产体系。90年代以来,我国较大规模地引进国外大型连栋温室及配套栽培技术,设施农业以设施园艺作物生产为主迅猛发展。到2000年,我国以蔬菜栽培为主体的设施园艺面积已达210万亩,按绝对面积计算为世界第一。在设施园艺研究领域,我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试验研究出比较适合我国气候条件与国情的园艺设施,在保护地栽培、节水灌溉、机械化育苗以及无土栽培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成就,部分研究成果已逐步在生产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与推广。目前我国设施农业不仅包括园艺作物,也广泛地用于大田作物、林果生产、畜禽饲养、水产养殖等领域。 2.加快某地设施农业技术推广的建议 政府项目推广与技术示范辐射相结合的推广 是由经济规律、社会需求和农民增收愿望共同决定的,以项目为载体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势在必行。各镇(街道)农技推广部门每年要有选 择的实施一批适宜当地生态条件、品质优、基础好、效益高、有市场 需求的设施农业重点项目,在某地市的统一规划、科学布局下,有计 划、有组织地大面积推广应用。在项目确定后,各级财政都应拨付一 定经费,由市里组织专家研究提出集中应用的新技术或配套技术。 开展以入户指导为主要方式的技术服务,技术指导员要统筹制定指导方案。开展育种、栽培、装备、管理等方面的入户指导、培训和信息服务。不断提高设施农业种植户、养殖户的学习接受能力、自我发展能 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每名技术指导员一般要联系20个示范户。在生产关键环节必须到户指导,并结合农事活动的实际需要。经常回访,帮助解决生产实际难题。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指导单位、技术 指导员、示范户四者之间要分别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加强检查与考核。对表现突出的技术指导员和带动作用 明显的种养户给予奖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技术扩散的推广。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技术扩散的推广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技推广网络的有效补充和延伸, 具有很高的实践意义和现实意义。相对于单个农户,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信息采集、技术采用、市场开拓三个方面有明显优势;相对于政府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民集体进入市场的载体,也是农业信息化的组织载体,在带领农民开拓市场方面有较为准确的切入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既是信息源、也是信息宿,更容易贴近设施农业种养户及满足其需求,是及时、准确、高效信息供应的忠实服务者。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专业化管理、市场化经营,可以引导会员农户科学决策,减少设施农业生产的盲目性,降低风险。 农业教科研机构与技术市场的推广 近年来,浙江农林大学及在杭科研机构为提高教学、科研质量,经常会把某地一些设施农业生产基地作为自己的实践环节。这样双方就建立了互惠互利的合作机 制,一方提供实践基地、另一方派出有经验的专家技术人员到生产基地蹲点,参与技术开发、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技术推广活动。在农科教结合中,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适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的素质,培养一大批扎根于农村的科技力量,是科教兴农的重要环节。 农村职业技术教育要始终坚持为5年杭州电大毕业论文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因地制宜、按需施教、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特别是适用技术培训更有针对性,把培训农民与技术推广紧密联系起来,农技推广、科研、教育等部门应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浙江农林大学、 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对具有商品属性的物化类和部分易控制技术成果,虽然进入市场,但由于农业成果的生态区域性、不稳定性、时效性、时序性等特点,对价格的确定、风险的界定、权限的规定等问题,决定了推广技术的不确定因素的增加,因此必须制定细致的规范,加强政府在其中的引导作用。 总之,提高设施农业技术推广效率,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涉及 推广系统、用户系统、研究和管理系统等。在某地郊区型现代农业建 设过程中,促进设施农业发展要深化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多元化的技 术推广机制,把政府推广机构、高校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推广机 构、涉农企业及民间推广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各显所能、优势互补, 多层次、多渠道的开展设施农业技术推广。 【参考文献】 [1]高启杰.农业推广学.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5,8. [2]张英,徐建华,李万良.无土栽培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农业展望出版社,2008,4. 猜你喜欢: 1. 浅谈农业推广毕业论文范文 2.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3000字 3. 农业推广课程论文范文 4. 农业推广论文范文 5. 农业推广论文范文
农学专业是研究农业发展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科学学科,因涉及农业环境、作物和畜牧生产、农业工程和农业经济等多种科学而具有综合性,其中林业科学和水产科学有时也包括在广义的农业科学范畴之内。 农学专业培养具备作物生产、作物遗传育种以及种子生产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农业及其它相关的部门或单位从事与农学有关的技术与设计、推广与开发、经营与管理、教学与科研等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问题,是普通关注的问题,人们对于这一问题关注的目的在于可持续发展。中国是个文明古国,中华文化之所以在长达数千年的历史而不衰,可持续。近代工业文明以前是为农业文明。KING称以中国为中心的农业为可持续农业。探讨中国传统农学理论与实践中的天人关系。从中得到启示。天人关系指的是人与大自然的关系。[1]在传统的中国人心中,农业中的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具体表现为人、天、地、稼的关系。故《吕氏春秋·审时》说:“夫稼,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为之者,人也”。其中天和地是大自然的代表,相当于现在人们所说的环境,人和稼生于天地之间,天人关系也可以理解为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不过其中加入了稼的因素,稼同时具有自然的因素和人的因素。人按照需要与可能选择和种植作物。传统农业中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如何?过去在研究农业史时,强调人定胜天,强调人对于环境的改造,过份地强调人及其技术的作用,而技术又过分地强调土壤耕作技术。原始农业中刀耕农业和耜耕农业阶段的划分;传统农业中北方旱作技术体系的形成和南方水田技术体系的形成等,都是主要以土壤耕作技术为依据来划分的。现在,环境问题日益受到重视,人们开始重新用审视的目光看待人与自然环境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之下,一些历史地理学家开始强调环境对人的作用,甚至有学者重新祭起了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大旗,[2]受此影响农业史研究中,一些学者过多地把目光指向环境及其变迁对于农业的影响,指向农业对于环境的破坏,而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忽视了人对于环境的保护[3]与改造,更忽视了人对于环境的适应。这些都不符合中国传统农业发展历史的实际。我们认为,中国农业的发展受到环境的制约,环境变迁也引起过中国农业的波动,但真正决定中国农业发展的是人对于环境的适应和改造。一、环境对农业的影响中国人很早就注意到了环境对于农业的影响。同时也注意到环境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各种因素对于农业的影响并不相同,具体说来,天和地对于作物的影响是不同的。古人将它归纳为“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地,即土壤。由于在构成环境的诸多因素中,土壤与作物的关系最为直接,因而也最先为人所注意。古人认为作物的种类是由“地”来决定的。经常提到的例子是:“桔逾淮而北为枳,鸐鹆不逾济,貉逾汶则死。”[4]“菘菜不生北土。有人将子北种;初一年,半为芜菁,二年,菘种都绝。有将芜菁子南种,亦二年都变。”[5]前者说“此地气然也”,后者说“土地所宜”。地气和土地,指的都是土壤。土壤是导致变异的根源。[6]在土壤中首先注意到的是土壤上生长的植被。《师旷占术》曰:“五木者,五谷之先;欲知五谷,但视五木。择其木盛者,来年多种之,万不失一也。”《杂阴阳书》则将“五谷”和“五木”一一对应起来,有所谓:禾生于枣或杨,黍生于榆,大豆生于槐,小豆生于李,麻生于杨或荆,大麦生于杏,小麦生于桃,稻生于柳或杨。”孔子也说:“平原大蔽,瞻其草之高丰茂者,必有怪鸟兽居之,且草可财也,如艾而夷之,其地必宜五谷。”植被不仅是土壤状况的标志,同时还可以用作改善土壤的物质。中国人很早就认识到,杂草“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并将“于草木茂盛时芟倒,就地内罨腐烂也”,称为“草粪”。还有意识地种植一些豆科植物充当绿肥。民族学调查表明,中国南方的一些少数民族在进行刀耕火种的时候,首先选择林地而不是草地去作为土地,而在林地的选择方面主要考虑的是林木的长势和种类,而不是土壤的质地。决定什么地种什么庄稼也是根据树木,而不是根据土壤。其次是土壤的性状(颜色、手感、水份、土壤中的生物活动等)。禹平洪水之后,茫茫禹迹,划为九州,九州的土壤,各不相同,《尚书·禹贡》言之凿凿。不同的土壤进而有不同的农产品,《周礼·职方氏》记载甚详。《管子·地员》说:“九州之土,为九十物。每州有常而物有次。”书中还具体指出了九州土壤性状及适宜种植的作物。被李约瑟等称为是最早的地植物学著作。由于决定适宜作物的是土壤而不是行政区划,所以元代孟祺在《论九谷风土及种莳时月》又做了这样的发挥:“苟涂泥所在,厥田中下,稻即可种,不必拘以荆、扬。土壤黄白,厥田上中,黍、稷、粱、菽即可种,不必限于雍、冀。坟、垆、黏、埴,田杂三品,麦即可种,又不必以并、青、兖、豫为定也。”再次是地势。或认为《禹贡》中的“厥田中中”、“厥田中下”等,指的就是地势。“凡草土之道,各有谷造,或高或下,各有草木。”植物的垂直分布也直接影响到了作物的分布,古人说:“三农生九谷”[7],所谓“三农”,郑司农(众)曰:“三农,平地、山、泽也。”(郑)玄谓三农,“原、隰及平地”。“三农生九谷”,正反映了环境因素中地势对于作物的制约。水流径于地。和土关系最为密切的便是水,有时水甚至是土壤的组成部分,如《禹贡》中所说的“涂泥”,其中的“泥”,实际上就是水和土的混和物[8]。水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物发生变异的根源,所以古人又说:“桔生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9]今人有言,“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对于某些生物来说,水更是须臾不可或缺。如水稻,《天工开物》说:“凡稻旬日失水则死期至。”水成为发展水稻生产最大的制约因素,于是中国历史上就有了“东周欲为稻,西周不下水”的故事发生。上述因素,古人统称之为“土”,“土气”或“地气”、“水土”。不同的土壤是有不同的物产,它们之间的引种是不可能的。即使强行为之,不是死亡,就是变异。于是有“桔逾淮而北则为枳”,“芜菁南种则为菘”的说法。狭义的天,指的是环境中的气候因素。气候随季节而变化,故称之为天时,用之于农业称之为农时。《孟子》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吕氏春秋·审时》更从“得时”和“先时”、“后时”对六种主要粮食作物的不同生产效果作了细致的对比。来论证“时”对庄稼生长的极端重要性。宋人将地势引入到农时之中,提出天时有“地势高下之不同”[10],认为“高下之势既异,则寒燠肥瘠各不同。”[11]元代农学家更将时与地(纬度和海拔高度)结合起来。不仅指出了气候寒暑与纬度高低的关系,而且强调共性之间的特殊性,要求人们在选择农时的时候,应当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这就叫做“因地为时”。[12]古人尽管对农时重视有加,但是他们对天时的认识是不全面的。也就是说,古人只是注意到了气候对于作物生长的影响,而没有注意到气候对于作物分布的影响,他们把各地作物不同的原因更多地认为是土壤的不同的结果,尽管元代引入了风土的概念,部分地考虑到了气候的因素,但他们总体上还是将土壤看作是根本的原因。只是到了明末,这种认识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徐光启认为作物栽种中的地区差异性,在引种的过程中“亦有不宜者,则是寒暖相违,天气所绝,无关于地”;是以“果若尽力树艺,殆无不可宜者,就令不宜,或是天时未合,人力未至耳”。“若谓土地所宜,一定不易,此则必无之理”。[13]徐光启明确提出了气候是引起作物分布差异的原因的观点。
、农业税制改革的原则 1、要从重收入功能转向重调控功能。自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农业特产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中最具潜力的主体税种,为保支出,一些地方在征收任务上层层加码,使税收任务严重超越税源。有的地方为保任务,甚至采取宁乎摊税负的办法。这种情况导致税收的调控职能严重扭曲,农民不合理负担减而不轻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税制结构的产物。因此,改革现行农业税制,必须首先调整改革的出发点,实行税收调控职能的“归位”。具体而言:一是要体现对土地(耕地)资源的保护功能。土地是农民的衣食之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本”,保护土地,对农民的生存、对农业的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我国把保护土地,促进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农业税制改革,要有利于这一政策宗旨的贯彻、落实。二是公平税负。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途径,从各地试点的情况看,试点地方农民的负担确实有明显减轻,但是税负不公平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扭转,突出表现在两方面:其一,税费改革政策以“土地”为核心,多田多税,少田少税,没田无税,不利于调动种田的积极性,诱发了新的“抛荒”,这种情况在试点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其二,“低产高税”、“低收(入)高税”的现象比较普遍。浙江省文成县巨屿镇人均耕地亩,人均收入2052元;里阳乡人均耕地亩,人均收入1820元。费改税前两乡人均负担分别是元和元,相差仅元;费改税后,巨屿镇人均负担元,下降,而里阳乡人均负担为元,反而递增了,两者相差元。税费改革试点之所以会造成新的税负不公,根本原因就在于新的政策对现行农业税制一些不合理的因素,如常年产量、计税土地面积的计量等没有作出根本性的改革,制度的“局部调整”无法承担起“公平税负”的重任。 2.要注重税制体系的统一与公平。我国经济发展的二元特征,导致城乡税制呈现出工商税制与农业税制并存的二元结构特点。这种带有“人为”因素的税制结构,是计划经济、二元经济的产物,与入世后税制统一的要求不相适应。建立统一、公平的税制体系,促进贸易自由化、消除市场分割,是WTO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因此,农业税制改革要按照税制统一的要求,按照对纳税人实行平等国民待遇的WTO规则,逐步实行与工商税制的并轨,从而为外资进入农业领域扫清障碍。 3、要与土地流转、人口流动、农业生产产品多变的状况相适应。引导农业人口合理流向城镇或从事非农产业,实行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因此,农业税制改革要能有利于引导、推动土地的适度集中,有利于鼓励农业人口转向非农产业,使农业生产摆脱“小农经济”的困扰,早日走上专业化、产业化、现代化的轨道。 4、要有利于实现对收入分配的合理调节。现行农业税制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为主体税种,其对农业收入分配的对象是农业生产经营的总收入(毛收入),纳税人的农业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损失等支出均不能在税前扣除,导致农业税收不能真正体现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能力。农税凋控功能的相对僵化,使农业产业内行业收入差别与农产之间贫富差别的调节陷入“盲区”,不符合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据湖北省有关部门对典型农业县市30户农户税费负担的调查资料显示,1999年,30户农户出售粮棉油猪及外出打工货币收入102648元,农药、化肥、种子开支34025元,各种税费45614元,以货币收入扣出成本开支,上缴各种税费后,盈余23009元,再减去外出打工收入24700元,30产农户的农业收入为亏本1691元,亩平亏本元。农业比较效益差,种田亏本,不仅影响到农业及农村的稳定,而且已经严重威胁到国家的粮食安全。 二、构建“资源+收益”双重调节的农业税制的主要内容 对现行农业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各种附加,设立土地资源税,开征农业收入增值税,对高收入农产或农业生产企业(或农场主)开征所得税,积极推进农业税制和工商税制的“并轨”,从而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制体系。 (一)土地资源税 具体做法是:将现行耕地占用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二为一”(以下简称二税),统一开征土地资源税,实行分档固定税额,按年征收。 土地是一种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寸土地的使用都是有偿的,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缴纳税收,乃天经地义,也容易为社会接受。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实行城乡分征,带有很大的“人为因素”,既不规范,也不利于保护土地资源。事实上,“二税”皆源于同一资源——土地,都是使用国有土地资源(城乡土地资源最终产权均归属国家)所付出的“代价”。统一开展土地资源税,以税率或单位土地税额高低来调节土地使用者的成本或收益,有利于贯彻土地管理政策,有利于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实行灵活、有效的宏观调控。 (二)农民收入增值税 具体做法是:取消以总收入(毛收入)开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做法,以农业收入增值额和法定农业收入增值税税率计征农业收入增值税。农业收入增值额是农民(产)以土地作为基本的生产要素取得的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扣除法定的农业生产经营成本后的收入余额。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农民(户)从事农产品生产、流通所取得的收入,其核定可采取社会综合评定的方法,即在征收部门的监督下,由各村民小组召集农业生产经营户民主评定各个生产经营户的收入,经群众评议通过后,张榜公布。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统计部门抽样调查的结果作适当调整,经村民会议通过后作为核定收入的依据。法定的农业生产经营成本,是由税法明确规定,农民(户)进行农业生产、获取农业收入必需的资本支出,包括:种子、肥料、水电费、人工费、农用生产设备折旧等必要的生产性支出。对上述收入扣减法定支出项目后的收入余额,再依率计税。开征农业增值税,允许扣除必要的生产性支出,可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根本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税。同时,还可以还农业经营以国民待遇,切实将农民(户)推向市场,推动农业的结构调整。欧盟各国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已把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农业领域,我国开征农业收入增值税有利于与国际并轨。 (三)企业(个人)所得税 具体做法是:对农业生产经营企业(或农场,以下简称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开征企业所得税;农民(户)个人所得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增强税收对农业产业内行业差别及农户贫富差别的调控力度。 开征农业企业、农民个人所得税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其一,农业企业的出现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开征所得税是顺潮流而为。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法国农业和我国当前的农业现状极其相似,人多地少,低效维持,基本上属于小农经济。随着土地流转和政府的大力引导、支持,仅二十年左右的时间,法国农业已实现现代化,成为仅决于美国的农产品出口大国。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农村出现了土地向少数大户集中的倾向,一部分农场(或农庄)已初具雏形。2001年,荆州市连片承包耕地20亩以上的各类农庄发展到11157个,经营土地面积万亩,约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9%.农庄平均经营面积达到55亩,是当地家庭经营平均水平的10倍左右。经营面积超过100亩的农庄达到1245户,面积达万亩;500亩以上的农庄45户,户均经营土地达到亩。农庄已呈现出生产专业化、经营集约化、管理企业化的发展特征。对部分效益好的农庄、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户(或农场主)开征所得税,既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又可以缩小贫富差距。其二,适应税收广覆盖的需要。在农村,部分离田不离乡、靠技艺或劳务收入生活的人中不乏高收入者,将其纳入所得税征收范围,有利于税收的全面征收,有利于对农业生产者和非农业生产者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美国在这方面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三、改革的步骤 推进农业税制与工商税制的并轨、建立统一的税制体系,是我国税制改革的远期目标,从当前看,相关条件尚不具备。鉴于目前农业的发展现状和税种开征格局,建议分两步改革。 第一步,近期目标。以规范税费分配关系、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为目标,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合并,开征土地资源税;开征农业收入增值税,对经济欠发达地方实行零税率,对较发达的地方,实行低税率。司时,取消现行农业“四税”及各种地方附加,确立土地资源税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主导调控地位。 第二步,远期目标。以统一税制为目的,把农业企业、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分别纳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同时,适当提高农业收入增值税率,最终实现农业税制与工商税制的完全统一。 考虑到我国入世后的过渡期,用3至5年的时间分两步统一税制具有可操作性,符合我国的入世承诺。从实际情况分析,这种改革思路也具有很高的可行性,对地方财政收支运行不会造成冲击。以荆州市为例,2000年该市农业“四税”收入26553万元,教育费附加92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113万元,上述合计29595万元。当年,该市实有耕地、养殖面积759万亩,城市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万平方米),建制镇面积平方公里(万平方米),如果按照耕地每亩25元、城区土地每平方米5元、建制镇土地每平方米3元的标准,开征土地资源税,可分别征税18975万元、7364万元、万元,共计万元,与2000年实征数29595万元基本持平。因此,开征土地资源税完全可以确保地方财政免受影响。此外,开征资源税,实行部分税负由农村向城镇转移,对支持农业的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符合国际上“以工补农”、“以城补农”的发展趋势。不仅如此,开征土地资源税还简便易行,征收成本低,具有较大的征管优势。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性产业,而农业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其不仅是国民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支撑,而且是国民经济得以进步的源泉。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参考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制约因素及建议
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出现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因素,总结这些制约因素,采取积极地应对策略,才能切实提高我国农业经济水平。
1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的制约因素
我国农业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都存在哪些制约因素?第一,经营模式不佳。不可否认,许多经济落后地区,农产品的生产主要以消费为主,剩余的农业产品再进行市场交换。这种经营方式规模弱小,利润低。第二,缺乏现代化装备。农业经济为粗放型经济,农业产品大都没有进过深加工,经济利益不高。第三,农民素质不高。我国的农民朴实、勤劳,但缺乏现代农业生产的观念及对农业科技的运用能力。第四,农业资源没有深入开发。一些闲置的土地,其实是大有可为,但由于思想、技术限制,致使其成为“不毛之地”。第五,农业体制僵硬。农村基层干部,管理模式僵硬,“无为而治”的管理方式不适宜当前农业经济的发展。第六,农业基础设施不够健全。农村基础设施一是分散,二是覆盖面积不够。第七,农业生产不够生态化,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污染严重。
2发展农业经济的改进建议措施
农业经营商品化
农业经营商品化,是提高我国农业经济的有效手段。农业经营商品化,指的是农业经营模式从“自给自足,余粮销售”,转变为“以卖为主,为卖而产”。商品化的农业经营理念有何优势?一方面是能够有效的活跃农业市场经济;另一方面是农民能够从中赚取丰厚的经济利润。如何推动农业的商品化经营?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两点做起,首先是政府加以引导,鼓励农民种植反季节农产品。如反季节蔬菜、反季节水果等。众所周知,反季节农产品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能有效的刺激农业经济的发展。其次,建立“村菜市场”。据笔者调查发现,我国许多农村没有村菜市场。建立村菜市场,一方面节省了农民进城买菜的交通费用;另一方面,村菜市场打通了农产品的流通环节,促进了农场品的商品化生产。
农业装备现代化
农业装备现代化,指的是运用现代化的生产、管理、营销理念,让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化农业。如何实现农业装备现代化?首先,农机服务。引导组建农机服务公司,这类公司能够吸收农村闲散资金,通过市场运转后实现优化配置。农机服务公司生产规模大、效率高,有效改变农民小规模生产的状况。其次,引导组建农民协会。组建农民协会,旨在帮助农民转变农业生产理念,在破除传统农业观念的基础上,提高自己的市场组织能力,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再次,微型企业。微型企业指的是在农村,组建农产品深加工的小企业,农场品的深加工对于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例如:农产品深度加工微信企业,能够吸收农村剩余的弄动力。农民不用外出打工,在家门口就能上班,既能赚钱又能照顾家庭,岂不两全其美?因此,应加大力度宣传、扶植、推广、优化农产品深加工微型企业的建立。
农民武装科技化
提高农民的农业科学技术水平,是切实发展农业经济的关键所在。如何提高农民的科学技术水平?首先,加强教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加强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是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农村基础教育搞好了,即使部分孩子不能进一步深造,而选择留在农村务农,也比一字不识的文盲更具有创造性、发展性。因为这些人受过一定的基础教育,头脑灵活、眼界开阔。因此,我们要重视农村教育事业的建设。其次,吸引知识青年。很多农村知识青年有文化、干劲、思想。如果吸引更多的知识青年加入到农业行业中,相信对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力。如何才能吸引知识青年务农?一方面,应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及居住环境,特别是在农村的住房方面,要在节省土地资源的原则上,设计出布局合理、美观大方的房屋结构。另一方面,政策调整,应适当提高农产品价格,适当降低农业相关物资价格,从而缩短农业与其他行业的收入差距,以此来吸引知识青年务农。
农业资源深入化
深入挖掘农业资源,从那些看似不能产生经济利益的地方,开发出它特有的经济潜力。我国国土面积辽阔,但是境内多山地、丘陵。这些地区“沟壑纵横、崎岖不平”,不适合大规模种植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闲置的荒地。我们可根据这些地区的土质、气候、水分、阳光等条件,合理的开发闲置或者半闲置的土地资源。如何深入挖掘农业资源,充分发展农业经济?笔者从荒山、荒地、荒滩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对于荒山,由于土质等条件限制,一般不适合发展种植业,但却适合于发展林业,而这也契合了“农业损失副业补”的原理。因此,可结合当地气候、降雨、土质,大力发展林业经济。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又保护了环境、美化了环境。对于荒地,适合发展“荒地育苗”、“木上植菌”,或者是养殖业。在荒地发展养殖业契合“种植损失养殖补”的原理。至于河滩,发展河滩养鸭鹅或者是发展水产业,能取得不错的经济效益。总之,要以科学、合理的手段挖掘出这些“不毛之地”的经济潜力。
农业体制创新化
农业经济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基层领导组织。强有力的基层领导,一方面能够正确贯彻上级对农业发展的指导意图;另一方面能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锐意革新,切实改变当地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而农业体制创新化,就是指创新农业的基层领导组织,以强化组织领导的方式,引导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基层领导干部,其管理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已不在适合当前经济的发展模式。那么,如何落实农业体制创新?首先,调整村干部组织。村干部“无为而治”的管理效率低下,清退原来的农村基层干部,考察、选拔责任心强、管理能力强的大学生为农村基层干部,对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意义甚大。其次,完善人才配置制度。完善人才配置制度,指的是利用市场的调节作用,将高学历、高智力的人才吸引到农村工作。具体在实施中,可以加大对农村地区工作的福利待遇,以丰厚的物质回报抢占人才市场。有了人才到农村地区,政府的理论指导与农村的实践可以有效的结合起来,农业经济能够得到显著提高。
农业设施扩大化
农业设施扩大化,指的是扩大农村地区农业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优化农村地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如何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首先,扩大投入。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应在当前的基础上再度扩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在具体工作中,要特别加强监管,确保足额资金运用于农村农业基础建设之中,要严厉打击贪污腐败行为。对农村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内容。一方面是完善农村的水利设施;另一方面是农村公路建设。其次,有机结合。这里的有机结合,指的是加强农业生产活动与农业科技的相互结合。国家对农业科技开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农业科技研究也取得丰厚的成果。但在实际运用方面尚存在不足之处,因此要加强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活动的相互结合,例如,建立“科学种田示范基地”、“畜牧养殖示范基地”等,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最后,学习基地。例如,建设“农家书院”、“农业图书馆”等学习的基础设施,方便农民闲暇之余借阅、学习、改进、融合,促进农民科学种田及综合素质的提升。
农业发展生态化
生态农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一,高效。生态农业追求资源的集约开发,摒弃粗放型生产模式。土地、人力等资源得到高效利用,生产效率较高。其二,环保。环境问题已成为世界性问题,而发展生态农业,将资源进行循环利用,对污染防治、改善环境具有重大的贡献作用。如何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首先,强化意识。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态农业建设的意识,做好宣传工作,对发展生态农业的农户、企业进行鼓励、扶持。其次,示范效应。政府加强与养殖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机企业等的合作关系,建立“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生态农业示范基地,一方面可进行生态农业的科学研究,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及环境保护的前提下,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可作为学习、参观、交流的场所,吸引农民、企业家前来交流学习,从中吸取经验,弥补自身不足。最后,实验项目。我们需大力继续抓好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实验,探讨生态循环农业工程技术体系建设与生态循环农业生产模式机制体系等问题不断开展和实现循环农业经济模式的交流与创新。
3小结
总之,想要提高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就要改变现状,向现代农业的方向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商品化的经营模式;现代化的技术装备;科技化的农民素质;深入化的资源挖掘;创新化的管理机制;扩大化的基础设施以及生态化的农业生产。只有努力做好以上工作,才能有效改变我国农业生产现状,切实发展我国农业生产,提高我国农业经济水平。
参考文献:
[1]欧阳承忠.欠发达地区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和对策研究[D].湘潭大学,2008.
[2]李生梅,周强.青海省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制约因素与对策研究[J].青海农林科技,2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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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这位阶级兄弟姐妹,关系劳苦民众的论文你就想花200点搞来?你太没诚意了,太敷衍我们农民兄弟了吧,你这样的就该下回乡,刨回地,运回粮,卖回菜。
农业经济是我国的立足之本,其发展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尽管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还不能称为一个农业强国,相对于发达国家的农业经济,我国在农业生产效率以及生产技术等方面都与之相差较远,加之我国土地资源相对不够集中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农业经济造成制约。由此可知,大力发展我国农业经济刻不容缓,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与世界接轨的必然要求。
1我国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之一的农业经济,不仅在保证社会安定的基础上有效地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还在实现社会公平效益上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自古就以农业大国的形象屹立于世界,一旦农业经济落后势必阻碍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进而影响我国的国际地位。另外,我国农业人口比率远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就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公布结果可知,我国农业人口占据全国人口总数的,农业劳动力市场十分广阔。鉴于此,可知农业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所在。中央对“三农”问题尤为重视,并在十八大上明确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以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核心目标,以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为动力,着力强化政策、科技、设施、人才和体制支撑,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开展,持续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业资源利用率,促进农业农村经济良好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农业经济在我国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且结合我国现阶段处于并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发展中国家的阶段,以农业经济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国民经济发展任重而道远,只有通过创新农业技术和模式来大力发展农业经济才是现代化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进而才能从根本上推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
2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经济呈现出飞速发展状态,一些较发达地区已初步实现现代化农业经济,然而完善的农业经济需要与之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保障,当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的政策制度尚存缺陷,有待完善。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劳动力,目前我国农业人口比例依然较大,其社保制度相对以前来说大为改善,但依然不够健全,还处于探索阶段,甚至一些落后地区的农村养老有形无实,这使农业劳动力无法安心于农业生产,一部分年轻劳动力放弃农业而进城务工,阻碍了农业经济发展。由于我国今年来比较重视工业化生产,使得对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视精力分配较少,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程度相对与工业来说较为缓慢。农业经济结构在比较单一,网络化也较差,使农产品的市场扩展受到阻碍。较为薄弱的农业基础设施如农村道路质量低、无法承载大型载重车辆等问题,农田灌溉水质较低,电力较低等问题都对农业经济发展造成阻碍,另外信息化覆盖面不够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所遇问题的原因分析
首先,传统模式的生产经营是导致我国农业经济现代化发展较慢的直接因素。由于区域性所形成的农业发展水平差异充分说明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区别,在发达地区的现代化农业发展效益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一些落后地区则依然受到传统自然经济影响而进步缓慢。其次,国家对现代化农业的导向性不够,尽管政府已经出台一系列的惠农政策与制度,但在实际实施中并未像计划一般顺利。加之一些农村党组织相对不够健全完善,整体观念和综合素质较低,使村级建设发展较慢,进而影响惠农政策等的执行,致使农业经济发展受阻。
3我国未来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
建立现代化农业经济体系是时代的要求,只有着力将我国农业经济打造为具有市场化、科学化、商品化以及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特点才能高效快速地推进我国农业经济的现代化发展。放眼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经济,其均有适应自我国情与发展状况的特点,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分析可知,只有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农业经济发展道路才是发展之道,未来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是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土地资源等进行科学有效的利用。
我国未来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型农业经济
随着我国人口的迅速增长与土地资源广泛开发,二者之间的矛盾也逐渐凸显出来,土地与环境资源保护已越来越被重视起来,科学合理地对资源进行可持续利用,并在此基础上研发多品种农业经济作物来实现生态农业经济目标。并通过以农业经济为核心来开发周边产品,如农业观光旅游、农作物文化节等项目,以此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充分开发利用,进而平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这同时也是我国生态农业经济转向新阶段的标志。
多元化立体化农业经济是我国未来发展的趋势
所谓立体化农业经济,就是将生产空间划分出空间层次结构,分别在广泛性、深度和高度等不同层次的空间开展相应的农业经济项目,以对农业资源进行充分开发利用。这种多元化的立体农业经济模式相较于传统平面型农业有效降低了生产投资成本并成功使各层次间的多种农产品供需形成良性内部循环,并且一些项目搭配还能够提高农产品在加工、储藏、运输以及销售等环节中的价值。
我国未来发展将趋向于科学化集约型的农业经济
集约型农业经济指在一定面积土地上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通过采用较先进的技术措施来进行精耕细作的农业经营方式。集约型农业经济大致分为劳动集约、技术集约和资金集约三大类,结合我国国情来看,多以劳动集约和技术集约为主,资金集约则依然还在进行试点实验中。劳动集约有效地解决了我国农村劳动力剩余的问题,为社会安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技术集约则有效提升了劳动力的知识与技能水平,实现了农业经济的劳动技术集约化,生产意识生态化,生产设备的科技化以及农产品的市场化。我国农业经济目前已走在高效高产的道路上,全面实现科学化集约型农业经济势在必行。
4推进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措施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所在,只有有效推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才能使我国的国民经济和世界地位大幅提升。以下针对推进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措施提出几点建议。
坚持实行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经济发展措施,并进行产业化经营管理
中国特色的农业经济发展,就是结合我国国情与基本情况,将现代化技术运用到农业经济建设中去,通过先进的现代科技来对农业加以改造、对新型农作物加以研发来提升现代农业体系、用现代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来管理引领农业经济发展,加大力度提升我国农业的水利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进而促进农业经济各因素如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以此提升农业经济的总体效益和竞争力。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需要通过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和经营模式来更好地促进农业生产效率提高步伐,进而提升农业经济效益,是有效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产业化力量不仅能充分发挥扩大农业市场、发挥市场经济优势,更能够有效促进农业经济的深化。农业产出率和利用率的不断提高能有效提高我国农业经济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这大大推动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步伐。
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随着科技在农业中的应用,其逐渐成为现代农业经济的关键因素。科技兴农战略在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承担着重要作用,能进一步创新农业体系并深化农业科技体制的变革。鉴于此,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速度以保证农业技术的研究创新能使科技发展适应农业发展需求,与此同时还应定期开展农业科技培训、交流与推广活动,将新技术新观念渗透到一些落后地区中去,来确保我国农业经济的全面进步发展。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不仅是实现现代化农业经济的基础与前提,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三农”问题。通过城乡发展力度的加大和有效统筹,配以各种惠农政策的实施,能吸引更多的农民参与到现代化农业建设进程中来,进而形成良性循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的共同发展与繁荣,为未来成熟的现代化农业经济奠定良好的基础。
总之,我国只有重视并大力发展农业经济才能有效提高国民经济水平,并提升我国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坚持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农业经济发展道路,推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生态化发展并配以立体化集约化经营管理先进观念,将推动我国尽快迈向成熟的现代化农业经济道路。
参考文献:
[1]唐勇.浅析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及现状[J].农业经济,2012-04-15.
[2]关明文.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分析[J].农业经济,2013-02-15.
[3]许卫星.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安徽农业科学,2014-12-05.
加强培养大学生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研 --------------------------------------------------------------------------------发布时间: 2007-9-18 9:14:20 被阅览数: 1826 次 来源: 三峡在线 文字 〖 大 中 小 〗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加强培养大学生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研究赵冬梅摘要: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是大学生观察与认识世界不可缺少的,只有同时具备这两种精神,才能更有效的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目前,有相当比例的大学生不清楚什么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多数大学生强调作为实用和应用技术的科学,而不是基拙的理论科学;大部分学生文化底蕴不强,只讲金钱,不讲精神,缺乏无私奉献的价值取向;只讲实惠,不讲道德,缺乏必要的人文素养;社会责任感降低,不注重社会的长远利益,过分强调个人得失,缺乏团体合作的精神:人际交往能力弱,心理素质不强。大学文化的积淀是长期的、历史的。对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应该给予充分的重视,这是大学待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关键词:科学精神人文精神 1.引言:当代大学生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现状一份调查显示,的大学生明确表示不清楚什么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38:8%的学生能回答一些基本内容,如科学精神,就是以科学为主,对科学有热情和奉献精神,人文精神就是以人为主,强调人的个性和自由,大部分学生对什么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回答五花八门,对何谓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缺乏基本的了解。多数学生重视和肯定的是强调作为实用和应用技术的科学,而不是基础的理论科学。由于竞争和就业压力,目前掀起的“文凭热,考研热,证书热”可以看出,相当多的大学生努力提高自己的学历,把其作为人生的一大跳板,但是大部分学生对学历和证书的追求是一种功利和实用目的,而非真正的科学精神。18:6%的学生说考研考证是为了找份好工作,的学生说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目前想当老板的学生要比想作科研工作的多,不难看出大学生的科技意识中缺少某些至关重要的东西。这反映了大学生们已经认识到科学知识的出场并不等于科学精神的到位。在科技落后的背后,科学精神的缺乏是个深层次的问题(1)。 除文科外,大部分学生文化底蕴不强,文化视野不广,只讲金钱,不讲精神,缺乏无私奉献的价值取向;只讲实惠,不讲道德,缺乏必要的人文素养;社会责任感降低,不注重社会的长远利益,过分强调个人得失,缺乏团体合作的精神;人际交往能力弱,心理承受能力差,经不起挫折,容易消沉;期望值过高,缺少脚踏实地的奋斗精神;缺少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在思维方法上,没有社会的、国际的、人类的视角,不会从宏观、战略、哲学的高度把握向题。比起汉语来,对外语更加感兴趣;写文章时不愿提笔,而更愿意使用电脑;喜欢说话,却总不得要领;拿着大学英语4、6级证书却不能用英语进行实际对话;对音乐一无所知;不能背诵古代诗人的著名诗句。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使曾一度高扬的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的价值规范正悄然地被湮没,部分大学生为自发的经济利益所引导,极力去追求个人利益,“个人提出了自己世俗的幸福性要求,人们已经无暇继续考虑社会和人类的终极意义”,“精神成为了一种奢侈的‘装饰’遭到冷落,精神的抽象允诺已失去往昔的号召力”。上述调查反映出部分大学生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缺失,迫切要求高等学校加强素质教育,用丰富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去充实大学生的心灵。2.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含义德国社会学家布鲁赫施泰因认为,人类文化自产生以来便包含两个基本的组成部分,即“科学文明”和“文学文明”。科学文明体现为人类认识、评价、改造、利用外部世界(特别是自然界)的活动,以及通过这种活动所积累的知识和技能。文学文明则意味着人类为探索自身的存在价值,求得精神的自由和发展,寻求美与和谐而从事的活动,以及在这种活动中所创造的成果积淀。相应地,人类的精神也包含两个基本的组成部分,即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这是人类在探析对象和发现自己的活动中形成的两种观念、方法与知识体系。对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界定,尽管人们的理解不尽相同,但就其基本的涵义而言,科学精神就是尊重科学技术的价值,重视科学技术的作用,强调依靠科学技术来推动社会发展。这种观念注重人的物质生活,强调社会的物质基础和物质手段的作用,强调依靠科学技术来发展生产力,重视运用科学方法,掌握客观规律,追求科学真理,强调理性的作用。而人文精神则着重人的价值,重视人文文化的作用,强调依靠调动人的积极性来推动社会发展。这种观念注重人的精神生活,强调社会的精神支柱和文化繁荣的重要性,强调人自身的作用、精神力量的作用,强调依靠人和人文文化来推动社会进步,重视情感的作用。科学精神和人文精
论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论文刚好有一份案例给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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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是我党“根据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总结了国内外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吸收人类文明进步的新成果,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提出的一种新型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内涵极为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当前,全国各个领域、各个群体正以科学务实的态度树立和落实这一发展的新型理念、新型思路,大学校园——作为培育国家和民族精英的摇篮也以讲座、研讨会、论坛等形式及丰富的实践活动宣传和实践行着科学发展观。然而,在全国上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乐章中,也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有的大学生认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已无关,科学发展观对当代大学生没有任何意义”。对此,笔者不敢苟同,这一方面反映了有的当代学生对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理解的片面性,另一方面反映了个别当代大学生在价值取向上的偏差。 通过较为系统的学习,我认为科学发展观之于当代大学生的意义有二点:一是科学发展观是作为我党在现代化建设关键时期总结过去20多年的教训和经验提出来的,是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事关国家兴衰,作为民族和社会的中坚——当代大学生理应掌握这一理念,把自身的和谐健康发展与国家的命运紧密的结合起来;二是科学发展观中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同样是指导我们学习成长的有力武器,可以使我们全面的审视自己,弥补缺陷,克服弱点,发扬优点,把自己塑造成为:“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过硬的社会竞争力以及国际竞争力、个性与人格得到健全发展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我觉得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能够提高我们学生的觉悟,指导我们学生进行自身建设。 第一,科学发展关可以指导当代学生做一个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人。科学发展观是辩证的发展观,辩证的发展观是全面的发展观、是对立统一的发展观,这就要求我们把个人发展与国家社会发展统一起来,把个人的发展置于国家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在个人发展的同时,强调对国家和社会的奉献。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以人以本,我们重视每个公民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同时也强调每一个人的发展是其他人发展的前提,因此要做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结合。世纪伟人邓小平同志一生奋斗,全身心的投入到我国社会主义革命与现代化建设事业,他的一句深情名言“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深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道出了有志于国家强盛人民幸福人士的心声。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当代大学生要克服极端的个人主义,更多地为他人着想,满怀激情地投入学习中去,投入到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去,在奉献社会的同时实现自身的价值。 第二,科学发展观可以指导当代学生做一个知识结构完善的人.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全面、协调的发展自己,要求我们有一个完善的知识结构。完善的知识结构有利于我们全面的提高自身的素质,有利于全面的发展我们的综合能力. 目前,存在的重理轻文、重技术轻人文的偏向亟需纠正。其他学科学的再好,没有世界观和人文素养还是不够的。由此观之,当代大学生应该在掌握好专业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广泛的涉猎其他学科,以丰富知识、提高能力,做一个全面协调发展的人。 第三,科学发展观可以指导当代学生做一个人格健全的人.。科学发展观不仅要求当代大学生取得学业的成功,而且要求其人格健全,做一个身心都健康的人。人格健全就是指个人的所想、所说、所做都是协调一致的。当代大学生要以高度的自觉自律精神培养自己的集体主义感、敬业奉献和诚实信用品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摈弃自我中心、功利主义、虚伪欺诈、懒散依赖等不良人格品质;并且用自己优良的人格品质感染他人,教育他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做到言行一致,意志坚定。遇到挫折不气馁,愈挫愈奋;成功时不骄傲,谦虚谨慎;别人有困难时,乐于帮扶;遵规守约,积极向上。讲求合作团结,不断超越自我,实现同学间竞争求胜求发展的“双赢”。 通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于当代学生自身成长,可以有效的实现做学问与做人、理论思想与社会实践、宽广知识和较强能力、技术素养与人文素养、健康身体与心理等有机结合,实现自身和谐健康的成长,成为“理想远大、热爱祖国的人;成为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人;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成为视野开阔、胸怀宽广的人;成为知行统一、脚踏实地的人。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反映,即大学生对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情感和态度的总称,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论文2000字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论文2000字篇1 浅谈重视与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摘要:当前,以法治国、以德治国已经逐渐是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趋势。大学生是社会向前发展的后备力量,大学生法律素养怎样,对社会未来发展有很大影响。 关键词:法律意识 大学生培养 法律素养 一、培育大学生法律意识是社会发展之客观要求 1.法律意识培育是当今社会形势之下大学生思政 教育 的重要目标。这是因为:当今市场经济以经济利益为价值取向,它推崇的不是“重义轻利”之观念,而是合法获取利益的法治观念。目前的社会经济是法治条件下的经济,相关经济活动之主体精神乃是法治下的利益精神。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价值倾向,肯定需要大学生对公平与竞争等主要精神的认可,以及被此决定的对法治之呼唤。选择市场经济意味着民族之价值取向从道德到法治本位转变。所以,目前大学生的思政教育应该将法律观念的培育放置在重要和显著的战略高度上。 2.法律思想意识的培育是以前的道德教育获取坚强支持的重要保证 事实证明,我们以前所形成的思政教育工作是我们社会珍贵的精神财富,在很多方面仍然有传承的现实意义。不过我们还应该看到,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现今,因为利益主体之多样化和利益分配的市场化,不但使人们的创造性得到发展,且又极易推动人的贪婪欲望,并且,旧有的道德规范由于没有强劲的制约制度,从而让它有了弱化之倾向。目前大学生思想道德认知与实际行为偏离现象大大增多的事实证明,只依靠原来的思政教育早已不能满足现实社会之需要。为了使大学生的行为规范,需要在强化思政教育的同时,注重对大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培育,让传统精神因此有新的力量支持。 3.培育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以法治国和治校的实际需要 在法律面前坚持人人平等。为确保、推进中国的法治化进程,需要有众多在思想方面能理解且认可当今法治精神之公民,通过公民的众多行动加入到法治社会之建构,且推动所有公民崇信、接受和应用法律,让法治精神融合到民族精神里面。此重任肯定会由当代大学生来担当。当代大学生思想开放,认可全新的信息与思想观念,且有极强的民族自豪感与很强的时代责任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群体,也是构建中国法治社会的希望。 二、培育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设想 1.要培育大学生的权利观念 权利观念是法的核心,人若无对权利的需求,就不会有对法之理解以及对法之渴望。权利观念是指人对其自身合法权利的认知、理解与坚决保卫之思想观念。对自身权利的捍卫,肯定需要人们把对方当做此种极具独立价值之个人来认知且尊重他的主体性。若对别人权利不尊重,就不会有现代社会这种权利观。对别人权利的尊重是保证自身权利之前提,对别人权利不尊重,实际上也是不尊重自身的权利。所以,我们的法律教育要凸显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提倡与确保以权利为中心的社会关系,持续提升大学生的权利观念与法律意识,进而通过大学生心中原动力培养其法律意识。 2.要培育大学生的责任观念 现今大学生因为他们出生时代、以及当时社会氛围、家庭状况、社会潮流等影响,对法律义务非常弱,权利与义务是法律体系之中心内容,在利益分配这个角度上说,就是获得与付出两者之间具有统一和均衡性的关系。相对来说,大学生很重视自身权利的维护,可是却忽略义务的存在。事实证明:大学时期特别需要大学生对义务意识之苏醒与回归。一位大学生,唯有他切实意识到义务和责任的存在,其才会有忧国忧民的思想情感,才会有那种对国家、对社会、对老人、对自己家庭,从而对其自身人生的责任,才会有那种理智思考,从而会逐渐成熟起来。唯有具备很强的责任意识,才会有持续的原动力,推动大学生在学习、技术能力、素养乃至修养上持续完善自己,提升自己,努力把其培育成国家的有用人才。 3.要培育大学生对法律价值之认可 法制和民主建设是一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核心,它的核心目标是以法治国。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且被所有公民所笃信,是因为它是法律体现、维护且实现着社会正义。之所以形成法律意识,就是由于法律所展现的正义被主体感知,从而升华到理性之认知,最后成为对此种价值观的认可。所以,对大学生开展法治方面的教育时需要注意需要大学生运用现代教育观念来评价和思索法律文本所展现的价值观,它是不是切实展现了现今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之内在法律权威性的需要,是不是切实符合当今正义观之需求。唯有如此,才能让对法律之情感与其发自肺腑的对正义的笃信实现某种心灵之感应,大学生们才会由他们本身的利益出发而去遵守、尊重国家法律,直到最后实现法律意识之观念升华。 4.培育大学生们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意识 从某种程度上说,当前大学生自身的 法律知识 是贫瘠的;从现代社会人视角来看,也是满足社会需求的。依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21世纪通识教育观之需求,将来的所有人才和专才需要熟知与精通法律知识。目前,大学生大都仅仅学习一些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或者有关专业一些法律规范,没有严谨、系统和整体上有关法律的学习与训练。因为很多大学生不懂法律,致使他们在自身平常生活之中、在和社会接触过程中出现很多的法律盲区,比如上当、丧失诚信、损害别人的权利等。所以,学习法律乃是运用法和遵守法之根本。 在某种程度上说守法也是一种道德义务,一种被内敛了的内心遵守法和自觉遵守法。这就是说我们的法制教育不但需要他们主动遵守法律,而且要培育学生和正常秩序以及人类整体目标融合在一起的、主动的遵守法律精神。运用法意识指的是经过学习和遵守法律,让大学生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其合法权益之思想意识。要培育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和 社会实践 以及 毕业 实习过程中准确应用、擅长应用法律知识来维护其正当权益。 5.高等院校管理过程中要强调依法治校的观念 以前的那种计划经济年代,大都是以行政机关指令性管理方式为主要、以条条框框为基础来管理学校的,无相关法律使学校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伴随改革逐渐深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伴随市场经济慢慢确立,我国对学校管理陆续颁布了有关法律和有关的管理条例。所以,高等院校的学生管理与思政教育要突出依法治校之观念,让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之中体验到法律,适当修正当前管理之中和法律法规不适应之内容,把原来旧有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教育以及法制教育整体融合一起,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推行学习和普及有关法律知识的活动。重点培育冷静处事、知法守法且有高素养的国家的栋梁之才。 参考文献: [1]许崇德.法学基础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2]许崇德.法律学基础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3]沈宗灵.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论文2000字篇2 浅谈高职高专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摘要:加强高职高专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与依法治国的需要,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和逐步完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法律常识较为缺乏、法律观念淡薄、法律信仰尚未确立等。因此,我们应积极探索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关键词: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之材,是国家未来的高级建设者,其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认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和影响着社会的民主法制化进程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任。培养和加强高职高专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旨在使其成为既懂得专业知识、技能,又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一、加强高职高专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一)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需要 目前,构建和谐校园是很多高校建设的目标。构建和谐校园,离不开大批遵纪守法的学生。大学生是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主体之一,只有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关心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使大学生在校园里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才,才能够营造出遵纪守法、刻苦学习、顽强拼搏、团结友爱的和谐校园环境。 (二)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全面提高大学生自身综合素质的需要 高职高专大学生是大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有比一般社会成员更高的知识和技能,但他们身处高职院校,在高等院校序列中,他们位居末席。从招生情况来看,高职高专在高考中录取的 分数线 不高,“门槛”设置较低,加之连年扩招,客观上导致高职高专大学生综合素质偏低。同时由于相关课程和学时的限制,对学生只能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缺乏法学理论的学习,难以让学生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因而相当的大学生法律观念与行为存在脱节现象。因此,加强高职高专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已迫在眉睫。 (三)法律意识的培养是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在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的头脑中,偏差的法律观点异常顽固地起着作用,他们用消极的态度来对待法律,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以暴制暴”、“以侵害对侵害”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这样的结果,只能导致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增加。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以及我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对外交往日渐加强,可以预见,中国的未来将不可避免地更加紧密地与世界连为一体,这种新形势对我国的高等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学生在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的同时,尚需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唯有如此,才能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二、高职高专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高职高专大学生对法律常识较为缺乏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主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高低的主要依据,掌握法律知识的多少、法律水平的高低与法律意识成正比。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内容的不断丰富,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也随之提高。但是目前我国高校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并不理想,高校学生大多重视专业课而忽视基础课,大学生没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大学生也只是略懂一些法律概念和常识。 (二)高职高专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 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权利意识对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尤为重要。权利意识指人们对自己正当权利的感知、正确理解和加以捍卫的观念。对自己权利的主张,必然要求人们将对方作为这种具有独立价值的主体来认识并尊重其主体性。没有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就没有现代意义的权利观念。尊重他人的权利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其实就是践踏自己的权利。然而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守法的自觉性存在明显的缺陷。一方面,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另一方面,一些学生损人利己,不懂得对他人权利的尊重,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其实,作为整个法律体系核心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从利益分配上讲,就是索取和付出的关系,他们之间具有统一性、平衡性的关系。 (三)高职高专大学生缺乏应有的法律信仰 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理想信念,在大学生法律意识结构中居于最高理性层次。大学生的法律信仰蕴含着大学生对法及法律的最高期望,是对正义、民主、平等、自由、人权、效率、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及其实现,从而实现法治,最终实现人类生活的幸福。然而,部分大学生并未形成一定意义上的法律信仰,有调查表明,有些大学生过分夸大社会不正之风和司法腐败现象对执法过程的影响,从思想上扭曲了权与法的关系。有部分大学生缺乏坚定的法律信仰,进而也就很难将之转化为自觉服从遵守法律。 三、高职高专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 高校要向社会输送大量的高素质人才,这些大学生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他们必须具备现代的法律知识,才能在将来更好的胜任工作。而培养当代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一项教育系统工程,需要从各方面营造条件和环境进行精心培育。 (一)营造良好校园法律教育环境 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学生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校园环境的影响具有“润物细无声”的作用,是广泛的而深刻的。因此,高职院校领导和教育管理工作者应该严格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使每项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尤其是在学生普遍关注的学生德智体量化考核、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学生干部的管理等问题上,按规定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学生树立起良好的法制观念。 (二)注重心理健康教育与法律意识教育的结合 大学是一个人心理上正处于走向成熟的阶段,由于家庭、就业、情感等因素,常常导发大学生的不良情绪。高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课程,成立免费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与辅助的部门。辅导员也要学会运用心理学的知识来指导学生培养较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不断地完善自己的人格,从而使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 (三)加强对《法律基础》课程进行教学改革 当前高校的《法律基础》课属于基础课,教师不重视, 教学 方法 过时,教学内容陈旧,学生学习兴趣不高,这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当在讲授基本法律知识的同时,针对当前法律的 热点 、难点进行讲解分析,激发大学生对学习法律的兴趣。同时,应结合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讲解他们所关心、注重的问题,引起他们的共鸣并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应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情况的同学作有针对性的教授,力争使每个同学都得到符合自身情况和自身需求的法律教育。 参考文献: [1]刘兆兴.法律与道德.吉林人民出版社,1986. [2]谢尚果.大学生法律意识研究及其提高的途径[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2). [3]陈建新,袁贵.中国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透视.社会科学论坛(河北),2002,(4). [4]郭声龙.应切实加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5,(7). 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论文2000字篇3 试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路径 摘要: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而在法治社会的推进过程中,司法改革和法律教育作为两个重要的方面不可缺少。高校作为教育的重要场所,积极的进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在目前的高校教学中,要积极的进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强化,使其能够充分的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本文就新时期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路径进行分析,旨在提高法律教学的效果,实现法律教学的价值。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路径 在新时期,我国的经济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科技利用水平也有了显著的提升。目前,信息技术和 网络技术 的利用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现象。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带给人们便捷的同时,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等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目前的大学生普遍利用网络来进行生活和学习,而网络上充斥的暴力、凶杀、色情等信息则成为了大学生犯罪的一大诱发因素。其实对于目前年轻的大学生而言,法律的概念相对遥远,所以法律意识普遍性不强,在这种情况下,极容易产生一些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为。为了约束青年大学生的行为,使其懂法、说法,就必须要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强化。 一、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 (一)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是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做好思想引导,使学生们具有积极健康的思想观念和思想意识,通过矫正思想,可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法律就是对人们思想道德观念和伦理的一种强制约束,通过法律的约束作用,实现思想道德观念的束缚,从而达到规范行为的作用。所以说,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实际上就是从思想上进行自我的约束。在思想约束下,其行为自然会受到约束,有了这种约束,大学生便不会冲破法律的限制。 (二)营造校园法治环境 大学生法制意识的强弱和校园环境也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为了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观念,必须要营造出较好的校园法制环境。通过校园法治环境的熏陶,学生们可以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而要营造校园法制环境,就要从两方面进行:第一是要对校园暴力事件以及校园中一些盗窃行为严厉的惩处,通过加大惩罚力度等进行学生认识的深化。第二就是要进行校园文明的建设。在校园中,要利用广播站、记者站以及一些社团等进行校园法治和文明的宣传,使得法制观念深入到学生的思想深处。 (三)优化教师队伍,依法治教 在教学过程中,老师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老师是知识的传授者,另一方面,老师是学生思想道德的表率者,所以为了提高校园法治教育的效果,需要对老师队伍进行优化。第一是要进行老师责任意识的培养,通过责任强化使得老师的责任担当更加的明显。第二就是要进行依法治教。依托高校的法学院或者法律专业,进行执教的法律化建设,使得老师的教学行为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典范,从而影响学生的行为习惯。 二、针对性的进行法律心理辅导 法律心理辅导在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方面也具有重要的作用。从法律意识的培养来看,心理辅导和思想矫正要比行为习惯的规范更加重要,所以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面对个别同学的法律心理问题,要进行详细的了解,然后进行针对性的辅导。通常情况下,法律心理辅导有两个重要的目的:第一是对学生心理上的法律盲区进行辅导,通过辅导使得学生在心理上不在有法律盲区。第二就是提高学生对法律的心理重视。通过心理重视的提升,法律意识会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三、创设良好的个人道德环境 创设良好的个人道德环境对于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而言也具有积极的作用。在上文中提到过,法律,其本质就是对人们的一些道德行为习惯的强制约束,通过法律的作用,人们能够更加清楚的认识到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其实在人们的行为习惯当中,对于一般行为,道德情感都可以进行约束,但是有些具有重大影响的行为习惯,必须要以法律的名义进行约束,其控制力才能体现出来。所以积极的进行大学生个人道德环境的培养,其实就是对法律意识的一种培养。 四、结语 法治社会的推进对于现代化社会建设而言意义重大,而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想更好的推进法制社会的建设,就必须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因此,在目前的高校教育中进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就变得十分的重要。 参考文献: [1]李慧萍.思想政治教育视阈下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探究[J].经济师,2013,01:111-112. [2]樊迪.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培养路径———以贵州省师范类院校为例[J].教育观察(上旬刊),2014,12:36-38. 猜你喜欢: 1. 浅谈大学生法律意识论文 2. 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论文范文 3. 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4. 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论文 5. 有关大学生法律意识论文
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的生力军,必备的法律素养是其立足社会的核心条件。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方面论文,供大家参考。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后,由借款人作为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因借款人不履行贷款合同给贷款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该业务自1997年开办,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蓬勃发展,并带动了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繁荣。但是,由于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不仅客观上风险要在经营中逐步释放,而且随着保险事故的不断发生和理赔调查的日趋深入,该业务在管理上遗留的问题和导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笔者将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相结合,就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可能涉及的三类纠纷进行法律分析。
一、购车人发生欠款后、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之前,银行或者保险人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的案件
当购车人发生欠款并构成保险事故后,银行有权选择依据贷款合同向购车人、担保人主张权利,也有权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索赔。这种情况下,除非保险条款或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保险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否则保险人没有权利要求银行先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同时,在没有赋予保险人先诉抗辩权的情况下,为防止银行在购车人发生欠款后滥用诉权,即便银行自愿选择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在未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时,该诉讼费一般是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
因此,银行和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首先应关注共同利益、从实际出发,对于购车人恶意欠款或无力还款、确已无法通过催收或协议处分抵押物等方式收回欠款,并且购车人或担保人具有可执行财产能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尽快协商一致,由保险人承担诉讼等经费并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以及尽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
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是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争议焦点主要是保险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实践中争议较大、较难处理的主要有以下二种类型:
(一)涉嫌的案件
涉嫌贷款的,一般是借款人、汽车经销商单独或串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提供虚假材料以虚构汽车买卖关系、同一车辆向多家银行贷款、非法提取贷款现金挪作他用等方式套取银行贷款。此类案件中,有的是购车人伪造、变造或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购车,有的是提供虚假财产状况证明、虚增车价,有的则是虚拟购车主体、担保人或抵押财产等情况。因此,判断保险人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应根据实际,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利益问题。《保险法》第12条规定了“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对于涉嫌的业务,如果贷款人并未实施购车行为,保险人可根据新《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规定而拒绝赔偿。
2.银行审贷和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义务。针对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保险人通常基于《贷款通则》、《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保险条款的约定,以银行疏于履行审贷义务、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作为不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笔者认为,尽管《贷款通则》和《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银行的审贷义务是独立的,并且银行有审慎地进行资信调查的义务,条款中也通常约定了保险人在因被保险人过错导致贷款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在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实务中,仍然应该根据银行疏于审贷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具体情形区别判断其法律后果。
如前所述,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具体情形千差万别,但无论是空车套贷、虚增价款或者其他情形,其基本特征均是申请贷款的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既然存在虚假信息,则必然说明银行在审贷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疏忽、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隐瞒了真实情况。
针对保险人关于银行审贷疏忽的抗辩,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的条件应以银行的过错为限,不宜包括轻微的疏忽、更不应以虚假信息推定银行存在过错。特别是购车人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情形,笔者认为应构成表见代理,贷款合同成立,保险人不能以银行未尽到资信调查义务或当事人之间没有一致意思表示为由而不承担保险责任。
针对保险人关于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抗辩,笔者认为尽管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对“最大诚信”的要求更高,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仍然应以“有限告知”为原则,同时应逐步确立书面询问的有限告知方式。在有限告知的前提下,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中,由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分离的,被保险人是进行保险索赔的权利人,因此,投保人告知义务的履行以及对投保人有关情况的调查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权益的风险。
根据《保险法》规定,对投保人的选择和有关情况的调查是保险人的法定义务,其该义务的履行也关系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因此有人提出要通过双方协议将保险人的审查义务和银行的信贷资产审查结合在一起,或者以银行的资信审查代替保险人的承保审查。笔者认为,银行的资信调查和保险人的承保审查义务的法律依据不同,前者是依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后者是依据《保险法》,其侧重的专业重点亦有所不同,因此不能混为一谈或相互替代,相反,应分别予以强化。
(二)由于银行未履行作为被保险人的催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未代投保人连续投保车辆险等而引发保险责任争议的案件
1.根据《贷款通则》第32条规定,“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保险条款通常约定被保险人有做好欠款的催收工作和催收记录的义务。
2.根据《保险法》关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的规定,保险条款通常也在被保险人义务中约定被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有潜在的不还款风险或任何可能导致保险合同风险增加的情况,应通知保险人并协助减少或消除风险。
3.为避免投保人因贷款所购车辆自身发生事故损失而产生的不还款风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一般要求投保人一并投保贷款所购车辆的损失险、盗抢险等车辆保险,且保险条款通常约定投保人未按时续保上述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应代投保人投保。银行违反上述保险法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义务,保险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或减小赔偿责任。
三、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后,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的案件
保险人在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但笔者认为该追偿不等同于保险代位求偿。保险代位求偿权,是“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转移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是既不能让被保险人因投保而取得额外的利益,也不能让有过错的第三者逃避其在法律上的赔偿责任。
新《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由此可见,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因此有观点认为,由于保证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即是债务人,其是否还款、是否按约定履行义务直接决定了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与第三人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一般不存在第三人过错致使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当然也不存在保险代位求偿权。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就是没有区分保险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将保险人的追偿权等同于代位求偿权的错误认识。
(一)投保人因主观意愿而发生恶意违约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信用性,与投保人对债务履行的主观愿望具有一定的联系。对于保险人而言,其在依赖投保人的诚信态度的基础上为其信用承保,无法通过一般的询问和告知来了解投保人的主观世界,况且投保人的主观意愿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一旦因投保人主观恶意造成保险事故发生,即出现了保险人承保的不确定性危险的必然发生,保险人得为该射幸率的发生而给付保险金,并将因为缺乏第三方责任因素而不享有代位求偿权。但是,保险人不享有对第三方的代位求偿权,并不等于其不能向投保人(债务人)或担保人追偿;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被保险人对投保人不再享有赔偿金额范围内的债权,该债权及相应的担保权一并转移至保险人,实务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也会就权益转让问题签署权益转让书。
(二)因受第三方侵害影响履约能力而发生善意违约
投保人因第三方的侵权或合同违约行为而遭受侵害,降低或损害了投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能力,造成保险事故发生,一般称为善意违约。这种情况下,由于投保人最终可以从第三方获得损失的救济,而保险代位权的本质是“一个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获得超过全额补偿,有利于承保人或保险人的原则”(语出1883年案中的布莱特法官),故笔者认为此时保险人既可以向投保人(债务人)、担保人追偿,也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向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三)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发生违约
除了主观因素以外,某些客观上的事件,例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以及战争、武装冲突等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而偶然发生的意外事件,也可能导致投保人(债务人)不履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清偿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合同从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角度出发,立足于减轻并合理分配风险,一般约定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且不向投保人追偿。同时,此类情形下因无特定第三方的过错,亦不存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一、法律文化的内涵
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随着我国文化理论的发展,“法律文化”从西方引入我国,开始引起我国法理学、比较法学和法律史学领域学者的关注,“颇有言必称法律文化之势”。但由于学界对法律文化的内涵缺乏明确的界定和深入的研究,使得法律文化现在仍未形成系统的理论,更遑论一门独立的学科。“法律文化”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劳伦斯•弗里德曼在《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提出的,指的是“与法律体系密切关联的价值与态度,这种价值与态度决定法律体系在整个社会文化中的地位”。而法念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最先英国法学家科特雷尔则认为“法律文化”仅适用于观察法律与文化一体化的初民社会和小型社区以及特定职业人群的法律观念,与“法律意识形态”等同。也有学者把法律文化视为法律传统或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概括而言,法律文化是指植根于一个民族或国家长期共同生活的历史文化过程中公认的、稳定的法律价值、观念以及学说的统称,是人们进行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和指导规范。
二、当前我国法律文化研究现状与问题
首先,我国法律文化侧重与其他法学学科结合来研究某一问题,而缺少对宏观理论的研究。从我国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我国当前研究法律文化,主要集中在:(1)与法制史结合来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包括礼法、无讼、自然法、律等,这部分研究占绝大部分;(2)与比较法结合来研究法律文化;(3)进行地方性研究,来研究少数民族如藏族、彝族、瑶族等的法律文化。而对法律文化本身的理论基础、体系的研究却明显不足。其次,法律文化没有厘清与一些学科尤其是法学学科的关系,从而影响了自身学科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学科交叉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重要。这种跨学科的发展前提是相应学科之间的合作关系,而非简单的包含关系。而且我国法律文化的跨学科研究仅着眼于法社会学和法制史,对于其他学科不够重视。而当前世界中关于法与数据、数字时代、工程学、戏剧、数学、人工智能的研究已经变成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最后,对我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路径这一理论基础问题,我国学者存在认识偏差。不少学者认为打破法律文化区分的制度性法律文化与观念性法律文化这种二元结构并进行整合,使观念性法律文化向制度性转变,是我国法律现代化的路径。然而,深入分析后我们可以发现这种观念背后体系的是一种法律的一元观,即“趋向于附和占据支配地位的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观点”,是“现代科学主义驱动下型构而成的以立法统合整个法律定义”,是“唯法律的”、“现代性的”、“宏大叙事型的”。但就转型期的我国现代化进程而言,我们更多的恰恰是对“现代性”的反思,更关注的是“后现代的”“地方性知识”这样多元格局的存在。我们的出发点不再是看“冲突”,而是看“存在”,不再是进行统一的“整合”,而是研究各自独立的前提下互动的融合来起作用,来满足转型的中国社会现实需要。
三、法律文化研究的理论基础——法律多元主义
马克•维恩•霍克在第23届世界法哲学大会的基调报告中曾讨论了欧洲统合过程中法文化的统一性和多样性,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由于“在不同地域文化传统相互影响愈益强烈的过程中,强势的文化传统往往处于支配地位,并且时常会驱逐、消磨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文化传统中的某些要素”,因此努力保护本地区部分的传统和经济,“提升后发国家的法律地位”,建立国家法和国家内部多元的、部分社会的法规范、以及欧盟法的三元法律构造这一多元体制至关重要。事实上,这种法律文化的多元化正如我们前文所述,是现代社会下,法律文化发展的必然选择。这种法律文化多元主义正是我国研究法律文化的理论基础。提倡法律文化多元主义的学者中,最有影响的一位是日本的千叶正士。其理论的核心观点就是对于作为国家法的正式法与非正式法之间具有复杂的交互关系,应当将包涵多元价值、理念的法前提予以概念化,并运用构成多元法体制的各种概念进行分析。千叶正士针对亚洲不同地域多元法体制下的国家法和移植法、固有法,进行法人类学、法社会学、以及法哲学上的分析论证,提出了法文化上的独创概念——“法文化的操作性定义”。其多元法体制的法文化理论内核可以概况为是三种二元区分下二项对立,具体是指“正式法•非正式法”,“移植法•固有法”,“法规则•法前提”这三方面的二项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