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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论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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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论文摘要

一、家庭暴力的危害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家庭成员中弱势群体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家庭暴力的主要危害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家庭暴力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家庭暴力侵犯了家庭中的弱者,如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据全国妇联组织的抽样调查表明,有16%的女性经历过配偶的殴打,另有5%和2.6%的女性有过被配偶精神伤害和性虐待。重庆晨报的调查显示,%的被调查者承认,在自己家庭中发生过家庭暴力;%的被调查者称,家庭暴力发生的概率达到每个月5次以上,%的家庭暴力发生在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个案发生在父母与子女或者婆媳之间。未成年子女遭家庭暴力的现象虽然是普遍存在,但却往往因受害人的处于弱势地位和惧怕心理,众多被调查者在调查时存在不敢直言等原因,许多真相未能显现而成为“隐蔽的社会问题”。(二)家庭暴力是诱发违法犯罪的客观条件家庭暴力引发违法犯罪的事例并不罕见。有一些妇女生活在长期的暴力阴影之下无法解脱,绝望之中选择了“以暴抗暴”的极端方式。据调查,在某省女子监狱1000多名服刑女犯中,其中100多人因为杀夫入狱,其中一部分杀夫是因不堪忍受暴力的虐待而选择铤而走险的犯罪方式。有少数未成年子女由于长期生活在暴力环境之中选择了杀死父母的极端行为,如浙江省某学校一高中生因母亲对自己学习成绩不满长期责怪打骂怨恨,手持榔头将亲生母亲杀死;贵州省一对双胞胎姐妹对家长长期打骂并多次锁在家中不满,采用投毒的方法将父母双亲杀死,父母因教育方法简单粗暴,长期使用暴力使未成年受害人不堪虐待将家长致死的犯罪案件举不胜举。还有部分未成年子女因对家长的暴力行为恐惧和憎恶而不敢或不愿回到家中,浪迹社会受不良感染导致违法犯罪的问题更是令人痛心,这既是家庭的悲剧,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这一突出社会问题的原因之一。(三)家庭暴力是危害婚姻家庭稳定的罪魁祸首家庭暴力危害婚姻家庭稳定,对于感情基础牢固或不牢固的婚姻都有严重的破坏作用。在许多解体的家庭中,常能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催化导致这样结果的例子:在一些不稳定的婚姻家庭中,有可能弥合感情的夫妇也会因家庭暴力使受害者与施暴者更加离心离德,促使受害者寻找另外的精神寄托而与他人产生婚外情,最终毁掉原来的婚姻家庭。由此出现第三者插足形成更多不幸的家庭,使两个家庭的未成年子女产生不良心理,出现许多“问题少年”,引发其他不良社会后果。也有的家庭由于存在暴力行为,使一些家庭成员长期处于悲观厌世的状态而难以自拔,严重的家庭受害人铤而走险最终导致“走向极端”,成为产生伤害和杀害的施暴者,有的走向自杀的道路等严重后果。(四)家庭暴力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家庭暴力侵犯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在一定条件下引发青少年和其他家庭成员违法犯罪,诱发家庭的悲剧,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和谐,对社会整体发展进步产生不良影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暴力妨害婚姻家庭的稳定和谐,也必然危害社会的稳定和谐。家庭暴力也严重地危害受害人的健康成长。很难想象,在一个充满暴力、恐惧和怨恨的家庭中,其家庭成员会是幸福快乐的。在这样的家庭中成长起来的未成年子女,深受家庭暴力的影响,其生理、心灵上必然会受到较大的伤害,会给他们留下灰暗、痛苦的心理阴影,在这种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子女,大多数患有恐惧、焦虑、孤独、自卑、不相信他人等心理障碍,在不良环境下成长的人会形成畸形的心理状态,这些人成年后,很可能成为新的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形成恶性循环;这些心理不健康的人也可能成为危害社会人群的后备成员。我国目前家庭暴力的状况不容忽视;据全国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国妇联组织收到的关于家庭暴力的信访量平均每年在3万件左右,遭受暴力的多为女性。除身体暴力外,还有许多的妇女不得不忍受精神暴力。另外,在少部分由“女强人”当家的家庭中,女当家人对“夫君”不尊重,有的采取“软暴力”方法,如冷嘲热讽、漫骂等手段,甚至直接实施暴力,尽管这样暴力的比例不多,但往往诱发严重的后果。在一部分家庭中,家庭成员对其他成员长期采用讽刺挖苦、随意漫骂、冻饿等虐待折磨的方法,这种“软暴力”的行为,同样侵犯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危害婚姻家庭关系。众多隐藏在调查数字后面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暴力问题,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危害同样不应小视,应予高度关注。

1.因为近年来,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报道出来家庭暴力的现象很多,甚至普遍化,有必要对此现象的原因进行研究,规避暴力现象。2.研究这一课题的意义在于发掘家暴问题背后的原因,目的在于预防家庭暴力的产生和对其进行治理,减少家庭暴力悲剧的发生。3.全文的框架和结构是根据研究问题的依据、方法、对策和目的安排的。4.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是根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一逻辑关系展开的。5.在研究的过程中,治理家庭暴力的对策方面出现不同的意见,一种倾向于民间调解,一种倾向于法律治理,考虑到对策的可行性和严肃性,认为法律途径比较有强制力。6.我认为是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及妇女儿童保护法体系的不健全等立法问题。7.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论述不是太深刻,根本原因论述不透彻。8.立论依据为国内外的案例和家暴问题解决途径。 没有看到原文,自己瞎编的,不知道与原文是否契合,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有个朋友现在天天和一个魔鬼在一起,我真没有见过那样的男人,有事没事的找茬,小孩吓得哇哇哭,以前还没有这样就从今年开始,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整天的赌喝,所有的亲戚也让他得罪了,有几次打架连劝架的都打了,现在更厉害了,还不让我的朋友出去上班,上班回来晚了说又到那去了,一不顺心就要打。更可恨是说家里的一切都是他,女的一样也没有,本来都是夫妻共同的。主要是女的不甘心离了婚什么都没有得到。 谁能有好的意见

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心理的伤害是避免不了的

家庭暴力论文

浅论家庭暴力----对“李阳家暴”的关注与法律思考摘要:随着李阳家暴事件的愈演愈烈,“家庭暴力”这个冷酷残忍的词又再一次走入公众的视野。当前,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家庭暴力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严重地侵扰着家庭的安宁,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并且使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因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和保障人权,特别是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全球性课题。关键词:家庭暴力 成因 法律保护 法律思考9月4日是个疯狂的日子,“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对外籍妻子KIM实施家庭暴力的消息,在微博及多家论坛疯传,引起众多网友围观。微博中,“丽娜华的Mom”如此解释李阳的名言“我热爱丢脸”: 我热爱丢脸= 我热爱打我老婆的脸。署名“丽娜华的Mom”的网友发微博称:“李阳,你需要帮助。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我担心我丈夫和我家庭的未来。你孩子需要她们的爸爸。我不知道怎么办!”微博中还附有一个外籍女子额头被打肿的照片,以及膝盖、耳朵受伤的照片。在微博上,“丽娜华的Mom”多是用英语在写微博,翻译成中文后,言语比较哀怨,如“It would be easier if love had just disappeared the minute that your hand struck my face, but it did not. Seeing that you were having make up applied for TV appearance while I was in hospital hurts more than your slamming my head on the floor.”(如果爱可以消失在你的手击中我脸的那一分钟,一切将会简单得多,可惜没有。当我在医院的时候你却涂脂抹粉为了在电视上亮相,看到这样的你比你让我的头撞击地面更让我受伤。)“李阳妻子遭遇家暴”的消息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同时又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暴力的深刻思考。家庭暴力已成为全球公害而为世界各国所关注。有资料显示,中国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美国每年有4百万女性遭受家庭暴力;泰国曼谷50%的妇女经常遭受丈夫的肉体摧残;我国台湾地区有20%—30%的上层家庭存在暴力行为。在我国国内,广东省妇联在广州等11个城市1389个家庭进行入户抽样调查表明:有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其中有存在丈夫对妻子施暴。郑州市妇联在近3年所接待的上访投诉中,近1/3是家庭暴力案件。只有了解了家庭暴力的成因和现状,才能对症下药,防治并最终根除家庭暴力。一、 家庭暴力的成因在我国,一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以婚姻,血缘和法律关系为基础而构成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折磨或其它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精神和性等人身权利的强暴行为 。目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家庭暴力的概念解释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导致家庭暴力的原因多种多样,结合中国的国情,其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1、几千年的封建残余的男尊女卑,夫权统治思想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根深蒂固。虽然新中国的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夫权”观念却不是短期内就能改变的。 而且“男主外,女主内”的千古遗训一直控制着某些人的思想,在这种观念下,女性的全面发展受到抑制,自然要依附男性;男性自身也认为自己是家庭的主宰,要担起养家的重担,这种思想注定了男性在家庭中说一不二的局面。 同时重男轻女思想也在家庭暴力中凸现出来。在遭到丈夫的虐待案例中,由于妻子没有生育男婴或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占相当比例。2、婚姻家庭个性方面的原因婚姻质量差,婚姻基础不牢固。夫妻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松散和仇视状态,这为家庭暴力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如第三者插足、二奶现象。当其他家庭成员难以容忍酗酒、吸毒、赌博等恶习的时候,可能采取极端的行为。由于心理变态而发生的家庭暴力,这种情况可分为:无情型变态人格,子女往往成为家庭暴力侵害的主要对象;偏执型变态人格,容易怀疑配偶不忠,并采取暴力行为“教育”。3、法制观念淡薄,受害者软弱,不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们的法制意识不强,与家庭暴力形成有很密切的关系,他们通常认为夫妻之间打架不犯法,一般公民认为俩口子打架是私事,说什么:“天上下雨地上流,两口子打架不记仇,白天同吃一锅饭,晚上睡觉同枕头。”往往在夫妻之间打架时,邻里朋友劝上几句了事;而基层干部则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夫妻打架报警,警察来了也是一样,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处理问题上有法不依,缺乏公正力度,导致家庭暴力不仅得不到有效制止,反而助长了施暴者的威风。4、我国的法律救助略显薄弱我国现行法律打击和控制家庭暴力方面处于消极和被动状态,虽家庭成员遭受到遗弃、虐待或伤害已纳入犯罪范畴,但这些案件仅是自诉案件,司法机关是不告不理,只有造成重伤或死亡时,司法机关才主动追究,那么,出现重伤以下的案件,由于受害方慑于强者的威性不敢告发,司法机关就决不多管“闲事”。大多数家庭暴力案件告到基层司法部门,均认为“家务事不好管”一劝了之,侵害方不会受到任何制约和制裁,受害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司法保护,回家之后,反遭之报复,迫使受害者忍气吞声,致使侵害者更加有持无恐。二、 我国目前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现状我国目前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有:《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妇女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等条文,《婚姻法》中第三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目前,我国《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但缺乏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民法中处罚和赔偿条款依据不足,刑法中没有“家庭暴力罪”等罪名来惩治,以致伤害未达到轻伤以上的无法追究法律责任。这些规定的可操作性较差,对家庭暴力惩治不力,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证据法规则。三、关于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1、加强反家庭暴力行为的立法,依法预防家庭暴力。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我国应当从整体上规划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其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增加反家庭暴力的内容和力度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反家庭暴力法》。从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出发,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进行科学的界定和必要的法律干预,加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健全的法律来预防家庭暴力危害的扩大。2、发挥警力在家暴中的特殊作用。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多元化的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机制,这些机构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但配合的不协调,从目前看,为强化家庭暴力行为的处置机制,还有必要强化警察在处理家庭暴力中的作用。现实生活中。公安司法机关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当依法严厉打击:对已有杀人动机但未着手实施者,可先行治安拘留,实行边拘留边教育。3、促高社会道德水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树立良好风尚。通过多种教育活动形式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准,制止、减少甚至消除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通过教育,借助舆论的力量,倡导良好的婚姻道德风尚等以制止和消除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使不道德者受到应有的舆论谴责,同时也通过教育使每个人懂得彼此尊重对方的人格和尊严的重要,充分认识到只有尊重别人的人,才能获得别人对自己人格尊严的尊重。另外,通过多种渠道对弱势群体———妇女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教育,使她们提高自身素质,拥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从根本上摆脱家庭暴力。笔者认为,完善的立法能够为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提供最为坚实的基础和后盾,完善的司法能够为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提供最为有力的执行力保障;有效的司法干预机制能够以法律为受害人擎起没有暴力的蓝天。认真对待家庭暴力的产生和激化,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对待施暴者,并加强对施暴者和受害者的法律教育,家庭暴力就会得以制止,社会也会更加和谐。参考文献:1、江珊:《家庭暴力缘何阴影不散》,《兵团工运》,2006年第一期2、丁海霞:《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及预防》,《解放军健康》,2006年第三期3、李思奇:《论家庭暴力的特征原因及解决方法》,《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三期 4、张秀玲:《农村家庭暴力探析》,《甘肃农业》,2007年四月版 5、赵丽葳:《关于家庭暴力的立法思考》,《理论研究》,2005年第二期

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本文从分析家庭暴力的现状及成因,探讨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不力的原因,从而提出如何完善对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一、家庭暴力的现状及危害从广义上讲,家庭暴力既包括应受刑法惩罚的暴力犯罪行为,也包括应受治安管理条例处罚的违法行为,还包括应受民事制裁的一般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从实践中看,构成犯罪应受刑法惩罚的家庭暴力案件只占家庭暴力行为的15%左右,但却属恶性暴力案件,危害性极大,能被社会所关注和对施暴者给予应有的制裁。而其他家庭暴力行为虽然也具有违法性,应受行政制裁或民事制裁,但却被视为家庭内部矛盾而忽视了它的危害性,客观上起到了纵容暴力行为的后果。由于长期放纵这类暴力行为,导致了家庭暴力行为的升级。据调查,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曾受到过丈夫或男友的虐待,而在一些国家,这个比例高75%。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甚至影响社会的安定和发展。有多少触目惊心的家庭恶性刑事案件的起因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家庭暴力或是妻子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而实施的极端报复行为。因此,不管是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还是一般违法的家庭暴力行为,都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减少和消除。惩治家庭暴力,是实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的重要保障,有利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安定。二、家庭暴力的成因(一)立法不完善和执法不严格家庭暴力的解决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1)对某些家庭暴力行为,即使已构成犯罪,社会也不能主动干预。(2)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损害赔偿没有法律规定,是使家庭暴力问题难以解决的另一原因。(3)对于一些特殊的家庭暴力如婚内强奸行为,立法当前尚是一片空白,使司法实践无所适从。执法不严格,使得家庭暴力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我国相关法规本来就不完善,再加上执法不严,使得对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更加脆弱。司法人员无法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认为家庭暴力只要不出人命就不是什么大事,正是由于这种心理“,110”出警后得知是夫妻打架掉头就走;民事法官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尽管当事人之间武力相向已是家常便饭,却总是判决不予离婚;刑事法官在处理家庭暴力引起的案件时,也会处处对被告人明显轻判的现象。正是这种“放纵”使法律在家庭暴力面前失去了应有的威慑力。(二)传统观念的影响传统观念的影响是家庭暴力产生的思想根源。传统的家庭观、婚姻观以其强大的惯性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模式和行为方式,严重削弱了我国现有的尚不完善的法律制度,成为家庭暴力产生的思想根源(。1)施暴者认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秉承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中“国法不及于家”的思想,认为家庭之间的事是私事,其他人无权管“,打家里人不犯法”(。2)受害者往往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不愿控告,他们宁可牺牲个人的安宁也不愿破坏家庭的稳定。于是,他们选择了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态度。可正是这种逆来顺受使暴力一步一步升级,也使得司法机关无法介入。(3)对司法人员而言,对他们影响较大的则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观念。因为家庭暴力并非一般的治安问题,还涉及到感情因素。(三)社会控制手段缺乏有效性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控制手段政出多门,缺乏有效的协调和配合。中国目前存在多元化的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处理机制,除司法机关外,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内务司法委员会设有妇女儿童专门小组,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设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还有各级妇联和工会中女职工委员会及农村中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等。但这些机构职责分工不明确,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协调和配合,致使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控制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三、家庭暴力的对策目前形势下应该立足于现实,用足和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勇于突破和创新,建立一个多渠道、全方位、具有中国本土化特点的反家暴模式。具体有三个层次:一是法律层面。我国现有的制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既有实体性的规定,也有程序性的规定,且有针对某具体问题制定立法的先例,这为制定专门的单项立法奠定了基础。各地方的行政规定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补充已有法律法规的不足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各地方立法的制定也有利于促成全国性法律的出台。我国立法机关还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在《反家庭暴力法》中应包括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要明确家庭暴力的概念、范围和性质,以有利于司法实务中对家庭暴力案件的界定和有关法条的正确使用。二是行政干预层面。一方面推动公安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纳入对受害者的保护性措施;一方面可以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中对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反对家庭暴力中法定职责的规定,将反家暴的情况作为相关部门,如公安、妇联、民政等政绩考核的指标,推动这些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社会救助层面(。1)推动社区调解是预防和制止家暴有效而重要的途径(;2)建立零家庭暴力社区试点,在社区内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和培训(;3)建立多机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社区、单位、妇联、民政、医疗、心理救助、法院等各部门的作用,并加强多机构的联动与协作,使之环环相扣,使家庭暴力的预防、调解、救助、证据收集、制裁等得以有效进行。(4)办法律热线电话、接待来信来访等方式,为全国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5)为贫困女性当事人、严重侵犯妇女权益以及重大典型案件的女性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6)对中心接待咨询及代理案件进行分析总结,针对其中重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向有关部门提交法律意见,并提交立法建议,推动法治建设,并通过出版和发表相关书籍与文章,以提高社会的法律意识。参考文献:[1]杨根乔.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其对策.合肥学院学报.200(86).[2]凌志东.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5(2).[3]高莉,郑晓斌.论家庭暴力.法制与社会.200(811).[4]罗萍.中国家庭幕力的现状、原因及法律措施浅议.新疆大学学报.1997(4).[5]孙彬,姬新江.婚姻家庭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我就是家暴的受害者,被他打的脚骨折了,在我受伤的一个星期里他还是非打即骂,我找谁呀,

家庭暴力论文目录

孙鳌,陈雪梅,.政府外部性的政治经济学.学术论坛,2006,(3)王群胜,.浅析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企业家天地(下半月),2005,(9)郝春艳,.浅谈家庭暴力.理论界,2005,(S1).郭玲霞.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5,(9).张亚林.论家庭暴力.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5,(5).女性弱者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法制与经济,2005,(10).河北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组,.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研究.河北学刊,2006,(1)江珊,.家庭暴力缘何阴影不散.兵团工运,2006,(1)丁海霞,.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及预防.解放军健康,2006,(3).袁冶,.路在何方——韩流冲击下的国产家庭伦理剧.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6,(3)刘晓梅,.英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实践及其启示.法学杂志,2006,(3).马兰花.家庭暴力犯罪类型探析.攀登,2005,(5).吴俊,郭志民.家庭伦理传统的嬗变与当代价值——第4届海峡两岸伦理学研讨会综述.伦理学研究,2005,(1).黄伟林,.透视人情人性残缺 重建家庭伦理语言——论东西的“后家庭伦理悲喜剧三部曲”.当代文坛,2006,(2).林少菊.家庭伦理语境下的犯罪原因研究.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刘艳臣,.关于香港家庭伦理电视剧的一些见解.青年文学家,2005,(8)林少菊.家庭伦理与家庭暴力犯罪的成因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5,(5).王群胜,.浅析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企业家天地(下半月),2005,(9).女性弱者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法制与经济,2005,(10).张亚林.论家庭暴力.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5,(5).江珊,.家庭暴力缘何阴影不散.兵团工运,2006,(1).焦少林.家庭暴力的主体与特征.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家庭暴力,住手!.家庭与家教,2005,(3)丁海霞,.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及预防.解放军健康,2006,(3).丁海霞.家庭暴力, 一杯难咽的苦酒.价格与市场,2005,(4).王海宁.孕期对家庭暴力说不.家庭医学.新健康,2005,(7) 按照这些到网上就可以找到他们的内容了。

我就是家暴的受害者,被他打的脚骨折了,在我受伤的一个星期里他还是非打即骂,我找谁呀,

家庭暴力的看我给你

家庭暴力论文3000字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家庭风波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哎呀!我们去旅游,就不能带只狗去愉悦心情了吗?”爸爸,摸着他心爱的小狗说。

“你知不知道,狗身上有细菌的,不行就是不行!咱们走!”妈妈一手拉着我,一手推着行李包走了。

“咦?这是干什么呀?为了只狗儿,瞧我们这一大家子。就为这只狗能不能一起去旅游而发生了‘口水战’呢!

“老爸,有句话叫‘好男不与女斗’,更何况您这人是多么的无私呀!咱就别跟她计较得了!”老爸爸头扭一边说:“我女儿说得对,真是我的小棉袄!”我被夸得不好意思了,便飞奔到妈妈的“营地”!

“妈妈,你就别跟老爸计较了!如果传出去,咱家为了只狗而争吵,咱这名声可就不好了吧!”妈妈听了,直点头:“是呀是呀!”

这时,我装出一幅快被淹死的样子,哎哟,刚才发生了18分钟的“口水灾”,我都快被呛死了哟!

这时,妈妈和爸爸相视而笑,很快,一阵欢声笑语传遍了我们这个小院。

老师点评:小作者幽默风趣地语言贯穿全文,“小棉袄”的作用不容小觑,既是“纵”的尾,又是“擒”的首,表达了一家人的和睦、友爱。

星期六的晚饭后,因为天气不太好,所以爸爸妈妈都没出去,只要家有爸妈在,电视遥控就必定从我手中消失。

平时爸妈都不在家,电视机都是我霸占着,可今天却是爸妈在霸占电视机。这个时候正是世界杯播出的时间,妈妈爱看的电视剧也要开始了。呵呵,他们即将开始激烈的抢遥控大战了,爸妈都坐在沙发上盯着遥控器,妈妈正要伸手抢,没想到爸爸反应更快,一下子就把遥控器抢到了手里,然后立马把电视换到了球赛。为了防止家庭暴力,我只好把妈妈拉去洗碗了,妈妈很不情愿,一边洗还一边咒骂着:“就只会看电视,我每天都要洗碗,扫地做饭……把我当成保姆啊?”

洗完了碗,我和妈妈又到沙发上坐着,爸爸大声喊道:“哇塞,好球!”妈妈更生气了,她朝爸爸扑了过去,并成功抢到了遥控器,换到了她爱看的电视剧节目,爸爸很不服气说:“为了公平,我们来玩石头剪子布,谁赢谁看怎么样?”妈妈口气很大的答应了,最后赢的还是妈妈,爸爸还想赖,我真是服了他了。

哈哈,我们家的抢遥控风波就这样落幕了,真没想到最后赢的说妈妈。

我和表弟的战争,虽然没有枪和子弹,但却照样让你们感到惊心动魄,下面我就来给你们讲一讲吧!

今天早上,弟弟和我一起来就开始写作业,妈妈走过来,看到我们这么认真的在写作业,就对我们说:“今天你们谁先写完作业,谁就可以先看《哈利·波特》。”我和表弟因为看的集数不一样,所以我们俩在看谁作业写得快,谁的作业写得慢,我俩就开始飞快地写作业。

大约过了1小时后,我们俩都还剩下一项作业,又过了一会儿,我作业先写完了,妈妈居然还对我说让我让着一点表弟。

反正对我也没用,就是我赢了,他总不能违反规定吧!我就拿起电视遥控器看了起来,哪想表弟居然伸手过来抢我的遥控器,我对他不理,没想到他就用他的手用力打了我两下脑袋。

我就以牙还牙,也用力打了一下他的脑袋。

没想到他就这样哭了,妈妈走了过来把遥控器拿走,对我说:“你居然还打表弟。”说着把遥控器给了表弟,表弟立刻不哭了,看起了《哈利·波特》,而我只能在旁边发呆。

过了一会儿,表弟又把遥控器给我,对我说:“对不起,表哥。”

我虽然和表弟发生战争,但我们的关系变得更好了。

星期天的晚上,我做完作业,冲出房间,坐在沙发上,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津津有味地看着我喜欢的《小马宝莉》,爸爸在房间里看书。

爸爸从房间里出来,走到我面前,温柔地说:“女儿呀,爸爸的烟没了,你能帮我买吗?”我说:“我好不容易写完作业,才这么点看电视的时间,我不去。”

爸爸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一百元钞票,弯下腰,摸着我的头,用请求的口吻说:“如果你帮我买一包烟,这一百元的钞票就给你了,当零花钱。”我摇摇头说:“不行,不行,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你这样的.诱惑我,我更不去了!”

爸爸的眼睛睁得溜圆,溜圆的,牙帮骨不停地锉动,两道小刷子似的眉毛紧紧的蹙在一起。声音提高了八度,说:“臭小子,你吃了雄心豹子胆了啊,还不给我去买!”举起手,扬起巴掌,他还说:“回来好好教训你。”可是我没去,我站了起来,大声喊叫道:“救命啊,不好了,打人啦,我好怕啊!”

正在这时候,妈妈听到声音,就跑下来说:“你干嘛呢?”爸爸笑着说:“我……我头痒,挠挠!”

由于学校要让打印复习资料,爸爸在公司里忙得不可开交,爸爸说让妈妈打印,妈妈让爸爸打印。双方都以为对方在打印,所以都没有带资料回来。

他们都是两手空空地回来了。妈妈责怪爸爸没打印,爸爸责怪妈妈没打印,不一会儿,两个人就吵起来了。“我不做晚饭了!”妈妈说。“我做菜给女儿吃,我不吃,我要减肥。”

过了一会儿,我吃完了晚饭,妈妈喊:“躺床上的那个人,快来洗碗。”爸爸么有理她,装作没听见,仍然躺在床上。

忽然,他从床上下来,破了一碗方便面,还一边吃一边说:“谁吃了谁饱,谁不吃谁饿!”妈妈再说了一遍:“闭嘴!洗碗!”爸爸还是装作没听见,径直走进书房,关上了门。妈妈见他不听使唤,便也走进房间,紧紧地关上门。

我想:爸爸妈妈心里不舒服那么碗就由我来洗吧!

过了一会爸爸妈妈听见水在哗哗地流着,便都偷偷地开门看,当他们看到我,又看到了对方,都不好意思地笑了。他们同时走出门,走到我身边说:“孩子啊,你长大了。”我听了心里甜滋滋的。

老师点评:小作者能够认真观察,并将爸爸妈妈生气的细节刻画了出来。语言风趣,叙事条理清楚!

小长假前夕,我们全家讨论着去哪玩。结果,意见不统一,讨论就慢慢升级为争论和吵闹,家里竟然也弥漫着一股火药味儿。

爸爸关闭了电视机说,“出去玩倒是好事,可是孩子们小长假之后就面临考试,况且外面到处堵车,依我看,还是别出去了。”

“得了吧你,孩子们辛苦了那么长时间,终于盼来了放假,哪有不领他们出去玩玩的道理?”

哥哥赶紧表态说,“我支持妈妈!”

我也默默地站在了我妈这边。

见到此情此景,爸爸有点生气了。“我是一家之主,我说了算!”

妈妈一看,也不依不饶,“平时,是我照顾孩子和老人,我那么辛苦,也不能只让你一个人说了算啊!”

我和哥哥嚷嚷着说道,“你们别吵了,不能把我们俩当空气!”

最终,我们还是出去玩了。我们倒是玩得挺开心,可是爸爸却一脸不服气的样子。妈妈一顿开导和“批判”,他才恢复了最好的状态,跟我们打成一片。既来之则安之嘛!

可是,在返程的时候,我们有意无意地又掀起了一场家庭风波。这次,我们可是为了下车后去哪里吃晚饭而发生的小争论。真的是众口难调,有的想吃火锅,有的想吃家常菜,有的想吃农家风味,最后妈妈说,“我想吃面!上车的饺子下车的面嘛!”

瞧瞧,瞧瞧,我们家每天都这么“热闹”,可这并不影响我们团结亲近。家里大事小情的决定权在我老妈手里,别看我们喜欢一顿表决,最终看还是白忙活。

这一刻,这场家庭风波算是平息了。我都不敢说大话,说不定下一秒,又爆发了。

周末晚上,妈妈在检查我的作业,突然,她说:“你《默写小达人》里面有错哦。”说完,她把本子塞给了我,让我检查。

才过了一会儿,我就不耐烦了,大声对妈妈说:“什么呀,一个错字也没有!”妈妈说:“你平常有些粗心,再去检查检查?”于是我又开始检查。

又过了一会儿,我真得不耐烦,对妈妈说:“一个错字也没有,你检查得出来我写一百遍!”妈妈风速冲过来毫不留情地在我本子上划出了错字。我一看:“砸锅”的“砸”我真的写错了,我怎么就是没看出来?我突然鼻子一酸,大哭起来。我也不知道我哭什么,唏里哗拉的,不知不觉中,我的泪水在桌子上流成了两条小河,爸爸赶紧说:“唷唷,你看哭得流成两条小河了,别哭了,不就是两个字嘛,写完了我请你吃面包!”

我马上止住了哭声,开始拼命写“砸锅”这两个字,可我写到第二十五个时不想写了。妈妈的声音又在我耳边响起:“你同学因为说错一句话都要罚写一百遍呢!”我只好咬咬牙,把剩下七十五个写完了。

这件事过后,我意识到,自己做完的作业一定要自己认真检查,不然考试就会错很多题。更重要的事是:要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只有正视自己的错误,才能更好的前进。

一个闷热的夏夜,窗外公路上汽车“嘀嘀”的笛声,不得不让我捂住耳朵,即使屋里开了空调,但还是热得我喘不过气,看着窗外的天气,好像暴风雨就要来临似的。

晚上,妈妈煎好了牛排,我和妈妈坐在餐桌上用餐。吃完晚饭,因为太热了,所以我们各吃了一小块西瓜。突然,妈妈亲切地对我说:“儿子,去读半小时英语,做一张数学试卷吧!”我听了,脸色变青了,皱着眉头,嘟着嘴巴,不情愿地回答到:“人家都辛苦一周了,好不容易放假,就让我看会儿电视嘛!”心里暗暗地想:妈妈好烦呀,看五分钟电视也不行!

我以蜗牛般的速度从柜子里拿出指甲刀,坐在沙发上慢吞吞地剪起指甲,妈妈把手机扔到一旁,她的头顶好像冒着熊熊的火焰,对我喊:“还不快去写作业!你坐在沙发上干什么?”我对妈妈说:“指甲太长了,我把指甲剪了再去写。”说完,我边剪指甲边想:我就是不写作业,就是要拖延时间,看你把我怎么着!我的嘴角露出恶意的诡笑。

妈妈握紧拳头,咬牙切齿。“还不快点,剪个指甲就浪费了半个小时!”说完,妈妈一把从我手里抢过指甲刀,砸在桌子上。

我朝妈妈翻了个白眼,小声地抱怨到:“催什么催嘛,烦死了!”我将指甲刀握在手里,慢悠悠地把指甲刀放在柜子里。

妈妈随手从沙发上拿起一根鸡毛毯子,大步流星的冲过来,举起鸡毛毯子,狼嚎似地吼到:“还不快点!”此时妈妈的眉毛打了一个结,眼睛像两颗铜铃似的瞪着我。

我忍不住了,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住下滴,被妈妈拽进书房,拿出英语书……

记得有一次我和弟弟玩积木。弟弟要玩小积木,我就说:“不行,这种积木太小了,你不能玩。”弟弟听了很不服气。于是,一场大战就拉开了序幕。

一开始我和弟弟还在斗嘴,我一句他一句,后来斗了几分钟,弟弟不想斗了,就“哇哇”大哭起来。这下我急了,我想:要是妈妈来了我们就完了。我赶紧哄弟弟,叫他别哭,可弟弟就是不听,而且哭得更厉害了。说曹操,曹操就到。妈妈循声走来,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我害怕起来。可看看旁边的弟弟还在嚎啕大哭,看来这次又要被骂了,我心里想。我抬起头来,只见妈妈的脸涨得通红,眉毛紧皱,眼睛瞪得溜圆。我觉得从远处飘来了一片乌云,正好停在我们俩的头上,就要电闪雷鸣了。妈妈使出了她的“河东狮吼”朝我们俩骂道:“你们怎么又吵架!豆豆,都说过多少次了,你吵不过她就别吵了,还有你也是……”这下弟弟哭得更是起劲,爸爸忙把弟弟抱进房间安慰。所以,现在就变成了1比1的决赛。我听着听着,就有点不耐烦了,就跟妈妈斗起嘴来。

“明明就是他,他玩这么小的积木,不弄丢才怪!”

“那你也可以好好说话……”

我们的吵架声足以传遍整个小区,外婆走来说:“你们的声音太大了,别吵了。”

然后,我就怒气冲冲地走进房间,把门“砰”的一声关上,看起书来。看完书后,我的天空好像又变得晴空万里了。

这就是我家每天都要重演的家庭风波,时而打打闹闹,时而相亲相爱。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不知道别人家都是怎么样的,反正我们家是这样。

在我家,妈妈就是唠叨的“唐僧”,爸爸就是懒惰的“猪八戒”;我和妹妹便是任人宰割的“沙和尚”。

故事就因为一件琐事而开始了。一天,吃过晚饭妈妈对我和妹妹说:“朵朵、贝贝,吃过饭抓紧去写作业”。“恩,知道了”。我和妹妹收拾完碗筷,来到餐桌位置便开始写起作业。就在这时,妈妈匆匆走向在盯着电视屏幕的爸爸说:“快去洗碗吧。不然清理不干净了。爸爸仍然盯着电视。性格急躁的妈妈又开始催促老爸啦,说:“能不能快点,真是猪肉价格上涨,你更威武了。”爸爸一听,说:“哎呀!当家的,别着急,一会儿球赛就结束了。”“什么?还有一会儿,马上去洗,再等一会儿碗就干了”。爸爸听罢,仍然聚精会神地观看着。妈妈终于发飙了:“你看看,家里家外我都得忙碌,朵朵贝贝还经常帮助我做家务,你呢?不是偶尔洗洗碗、拖拖地,剩余的事情就和你无关啦。不是看电视,就是坐在沙发玩手机,比“猪八戒”更懒惰;人家猪八戒都还跟唐僧一起去西天取经呢!”爸爸笑着说:“现在八戒身价上涨了,已经不用去跟唠叨的唐僧去西天取经啦。”“你少贫嘴了,还不去洗碗”!妈妈喋喋不休地唠叨起爸爸。爸爸可听不下去了,和妈妈你一言我一句的战斗了起来。

“我得想办法平息这场‘风波’”。我想。于是,我朝着他们大喊:“爸爸,你别跟妈妈争第一了,你要是不好好表现,小心妈妈断了你的口粮,到时候你只能喝西北风了。”爸爸一听,马上换了一副表情给我和妹妹做着鬼脸,哼着小曲,乖乖地洗着碗。哈哈!‘风波’就在这五音不全的哼哼声中平息了……

每当我一回家的时候,就想起“家庭风波”,想想还挺好玩的呢!

那是作业最少的一天。我早早地写完了作业,便开始无聊起来。我跑到厨房问正在忙碌的妈妈:“我作业写完了,接下来干什么好呢?”妈妈叉着腰说:“你科学自觉作业落下那么多,还想玩?”我吐了吐舌头,失望的回到了房间,做起了科学作业。爸爸回来了,他问我:“作业都做好了吗?”我说都做完了。“那你怎么还在写呢?”爸爸说。“妈妈说我科学落下太多,让我再做完。”“好吧,那你赶紧做。做完就可以玩了。”爸爸说。于是我快速地写起了作业。过了一个小时,我写完了,心里想,这下可以玩了,心里顿时充满了喜悦!不料,妈妈又不同意,我的喜悦瞬间变成了难过。妈妈说:“你的阅读理解不好,还不赶快看书。”我又回到了房间,可是不想再学习了,悄悄地画起了画。妈妈从厨房里走了过来,看到我正在画画,便很生气地说:“好不容易挤出学习的时间,你竟然在画画。”接着就打了我几下。眼泪从我的眼睛里流下来,一滴一滴流了一大堆,仿佛下雨似的。爸爸见了,马上迎战。对妈妈说:“孩子学习已经那么累了,难得老师布置作业那么少,就让她好好玩吧!光学习,没有玩乐的时间,对孩子也不好。”妈妈心一软,答应了。这时,爸爸从背后给了我一个大拇指表示:没问题。我接到了信号,叹了口气,“唉,终于放心了,这场家庭风波总算结束了!”

晚上八点的钟声响了起来,一场家庭风波就此上演啦……

我正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着熊出没。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妈妈,她一把夺过控制器,调到了电视剧频道。对我说:“文文,让妈妈看一会儿,这部电视剧我最喜欢看了。”我可不答应:“那怎么行,《熊出没》也是我最喜欢的动画片呀!于是,我们便开始了唇枪舌战……

这时,爸爸从房间走出来,趁我们不注意,偷偷换成了《动物世界》,我和妈妈看了哭笑不得,真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呀!

妈妈又从爸爸手中夺回遥控器,理直气壮地说:“要看《动物世界》明天看重播,干嘛现在过来凑热闹呢?”爸爸也不甘示弱地说:“动物,就要看新鲜的,倒是电视剧少看一集又有何妨?”

我看到这情形,心里急啊!照这个局势看来,我估计再想看《熊出没》没戏啦!不行,我也要参加“战斗”!忽然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大声叫道:“爸爸妈妈,你们就体谅一下女儿吧!作业都写完啦,琴也练完了,好不容易有点时间,你们就高抬贵手,让我看会儿呗!”爸爸妈妈听了,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交换了一下眼神,就向我“投降”啦!我笑眯眯地说:“谢谢亲爱的爸比妈咪,那我就不客气啦!”我迅速拿起遥控器,按回了原来的频道,终于回归了我的《熊出没》……

一场家庭风波过去以后,世界又恢复了平静!

爸爸和妈妈在工作上出了矛盾,今天晚上回来之后,家里就像一个荒无人烟的大山一样安静。

原来他们是为了写了一个档案发起了矛盾。妈妈说这个地方不应该这么啰嗦,爸爸却说这个地方要详细说,不然看得人会看不明白。他们就这样吵起了架。

他们回来之后,妈妈不情愿的做了饭。吃饭的时候安静地像无边无际地太空,谁都不说话,谁都没给对方夹菜。吃完饭,爸爸跑到书房玩电脑去了。妈妈跑到厨房快速得猎豹一样洗好了碗,跑到房间去玩手机了。我只好打开电视,开始看我喜欢的动画片,我虽然喜欢看动画片,但是爸爸妈妈吵架,我也没心情看了。

我关上电视跑到我房间想了想,唉,这真是一个绝妙的好办法。我把我存钱的小猪里的钱拿出来要到外面去办大事。我跟妈妈说:“妈妈,我去外面玩了。”妈妈说:“去吧!”我走出去买了爸爸妈妈喜欢的东西。回来后,把妈妈喜欢的花给了妈妈,说是爸爸买的。把爸爸喜欢的笔给了爸爸,说是妈妈买的。他们彼此看着对方,好像和好了,他们互相问为什么买,结果都说没买。

他们看着我,笑了,我知道,我家的家庭风波过去了。

愉快的周末再一次到来,因为我可以再一次玩游戏---穿越火线,但今天却因为这个游戏引起了一场家庭风波。

IP我做完练习册就打起了游戏,这时妈妈从阳台走了进来,看见正在打游戏的我。突然问起作业的事情,就气冲冲对我说:“你作业写完了吗?”我玩得正开心,就没有回答妈妈,这下好了!妈妈火冒三丈,暴跳如雷地冲我大吼一声“你作业到底做完了没有?”完蛋了,我赶紧回答到:“做完了。”还好我这样回答了,不然屋顶都要掀翻了。妈妈居然打开了我的作业本,一看,说:“明明没有写完还我!”此时,她像一只母老虎咬牙切齿地拿起棍子向我打来。眼看这游戏就要通关了,我赶紧往后退,躲开了这一棍,可是我很不高兴,差点向妈妈顶回去,可又一想,继续玩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我只好无奈地关了手机写起了作业。

在写作业的时候我还想着游戏,但想起一句话“早做完,早去玩。”于是我一心没有二用,专心地写起了作业,一会儿功夫,我把作业写完了又拿起课外书《上下五千年》,一个小时过去了,妈妈偷偷走进房间看我,发现我很认真就走出房间做她的事情去了。我把作业交给妈妈检查,并告诉她我课外书也读好,还没有问妈妈能不能继续玩游戏时,妈妈已经说出口了,这时我可以开开心心地玩游戏了。

通过今天妈妈的批评,我知道了学习第一,游戏不比学习重要。

生活如同蓝蓝的大海,有时风平浪静。有时波涛汹涌。这样才彰显了大海的特色。生活也是这样。

那一天,天空黑乎乎的,仿佛就要下一场倾盆大雨。我带着一副悲伤的表情回家。一进家门,妈妈就看透了我的心思,疑问带着责备的说:“怎么了,考砸了?”我隐约感觉到一股火药味,知道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而且来势凶猛。

我从书包中拿出试卷,妈妈一把从我手中夺过来,妈妈的眼珠死死地盯着试卷,睁得圆圆的,她不相信这个分数是她女儿的。“86,怎么可能?”我的脚一直在发抖,我心里想:妈妈会怎么处置我呢?是不是把我拎到门外?还是把我痛打一顿?我不敢往下想只希望时间定格在这一秒。

妈妈终于爆发了。他的脸黑了下来,整个人活像一只母老虎。头上还冒出一团火,那团火熊熊燃烧,嘴里还挤出这些话:“你看这分数如你所愿了吧,看这些题目这么简单,你还不会?”手指不时敲打着试卷。妈妈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千千万万把刀插在我心里,刺得我好痛,接着她把试卷揉成一团朝我脸上扔了过来,我的眼泪也哗哗地留下来。

这时,奶奶走了过来说:“孩子考砸了不能一味责骂,要是以后找成了学习压力可不好。”妈妈似乎明白了点了点头多亏了奶奶,这一场风波终于停息了。

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本文从分析家庭暴力的现状及成因,探讨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不力的原因,从而提出如何完善对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一、家庭暴力的现状及危害从广义上讲,家庭暴力既包括应受刑法惩罚的暴力犯罪行为,也包括应受治安管理条例处罚的违法行为,还包括应受民事制裁的一般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从实践中看,构成犯罪应受刑法惩罚的家庭暴力案件只占家庭暴力行为的15%左右,但却属恶性暴力案件,危害性极大,能被社会所关注和对施暴者给予应有的制裁。而其他家庭暴力行为虽然也具有违法性,应受行政制裁或民事制裁,但却被视为家庭内部矛盾而忽视了它的危害性,客观上起到了纵容暴力行为的后果。由于长期放纵这类暴力行为,导致了家庭暴力行为的升级。据调查,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曾受到过丈夫或男友的虐待,而在一些国家,这个比例高75%。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甚至影响社会的安定和发展。有多少触目惊心的家庭恶性刑事案件的起因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家庭暴力或是妻子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而实施的极端报复行为。因此,不管是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还是一般违法的家庭暴力行为,都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减少和消除。惩治家庭暴力,是实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的重要保障,有利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安定。二、家庭暴力的成因(一)立法不完善和执法不严格家庭暴力的解决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1)对某些家庭暴力行为,即使已构成犯罪,社会也不能主动干预。(2)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损害赔偿没有法律规定,是使家庭暴力问题难以解决的另一原因。(3)对于一些特殊的家庭暴力如婚内强奸行为,立法当前尚是一片空白,使司法实践无所适从。执法不严格,使得家庭暴力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我国相关法规本来就不完善,再加上执法不严,使得对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更加脆弱。司法人员无法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认为家庭暴力只要不出人命就不是什么大事,正是由于这种心理“,110”出警后得知是夫妻打架掉头就走;民事法官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尽管当事人之间武力相向已是家常便饭,却总是判决不予离婚;刑事法官在处理家庭暴力引起的案件时,也会处处对被告人明显轻判的现象。正是这种“放纵”使法律在家庭暴力面前失去了应有的威慑力。(二)传统观念的影响传统观念的影响是家庭暴力产生的思想根源。传统的家庭观、婚姻观以其强大的惯性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模式和行为方式,严重削弱了我国现有的尚不完善的法律制度,成为家庭暴力产生的思想根源(。1)施暴者认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秉承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中“国法不及于家”的思想,认为家庭之间的事是私事,其他人无权管“,打家里人不犯法”(。2)受害者往往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不愿控告,他们宁可牺牲个人的安宁也不愿破坏家庭的稳定。于是,他们选择了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态度。可正是这种逆来顺受使暴力一步一步升级,也使得司法机关无法介入。(3)对司法人员而言,对他们影响较大的则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观念。因为家庭暴力并非一般的治安问题,还涉及到感情因素。(三)社会控制手段缺乏有效性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控制手段政出多门,缺乏有效的协调和配合。中国目前存在多元化的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处理机制,除司法机关外,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内务司法委员会设有妇女儿童专门小组,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设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还有各级妇联和工会中女职工委员会及农村中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等。但这些机构职责分工不明确,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协调和配合,致使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控制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三、家庭暴力的对策目前形势下应该立足于现实,用足和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勇于突破和创新,建立一个多渠道、全方位、具有中国本土化特点的反家暴模式。具体有三个层次:一是法律层面。我国现有的制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既有实体性的规定,也有程序性的规定,且有针对某具体问题制定立法的先例,这为制定专门的单项立法奠定了基础。各地方的行政规定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补充已有法律法规的不足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各地方立法的制定也有利于促成全国性法律的出台。我国立法机关还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在《反家庭暴力法》中应包括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要明确家庭暴力的概念、范围和性质,以有利于司法实务中对家庭暴力案件的界定和有关法条的正确使用。二是行政干预层面。一方面推动公安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纳入对受害者的保护性措施;一方面可以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中对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反对家庭暴力中法定职责的规定,将反家暴的情况作为相关部门,如公安、妇联、民政等政绩考核的指标,推动这些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社会救助层面(。1)推动社区调解是预防和制止家暴有效而重要的途径(;2)建立零家庭暴力社区试点,在社区内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和培训(;3)建立多机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社区、单位、妇联、民政、医疗、心理救助、法院等各部门的作用,并加强多机构的联动与协作,使之环环相扣,使家庭暴力的预防、调解、救助、证据收集、制裁等得以有效进行。(4)办法律热线电话、接待来信来访等方式,为全国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5)为贫困女性当事人、严重侵犯妇女权益以及重大典型案件的女性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6)对中心接待咨询及代理案件进行分析总结,针对其中重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向有关部门提交法律意见,并提交立法建议,推动法治建设,并通过出版和发表相关书籍与文章,以提高社会的法律意识。参考文献:[1]杨根乔.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其对策.合肥学院学报.200(86).[2]凌志东.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5(2).[3]高莉,郑晓斌.论家庭暴力.法制与社会.200(811).[4]罗萍.中国家庭幕力的现状、原因及法律措施浅议.新疆大学学报.1997(4).[5]孙彬,姬新江.婚姻家庭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我就是家暴的受害者,被他打的脚骨折了,在我受伤的一个星期里他还是非打即骂,我找谁呀,

家庭暴力法律论文

我就是家暴的受害者,被他打的脚骨折了,在我受伤的一个星期里他还是非打即骂,我找谁呀,

如果一个家庭存在的家庭暴力。那么施暴的一方一定是从小的时候就已经耳闻目染自己原生家庭的暴力。在这种环境的影响下导致他性格上的缺失。所以他会对自己的另一半施加暴力。如果一旦有这种暴力行为,那么有第一次一定会有第二次。最好的办法就是反抗离开他。不给他向你施暴的机会。用法律捍卫我们的权益。

浅论家庭暴力----对“李阳家暴”的关注与法律思考摘要:随着李阳家暴事件的愈演愈烈,“家庭暴力”这个冷酷残忍的词又再一次走入公众的视野。当前,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家庭暴力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严重地侵扰着家庭的安宁,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并且使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因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和保障人权,特别是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全球性课题。关键词:家庭暴力 成因 法律保护 法律思考9月4日是个疯狂的日子,“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对外籍妻子KIM实施家庭暴力的消息,在微博及多家论坛疯传,引起众多网友围观。微博中,“丽娜华的Mom”如此解释李阳的名言“我热爱丢脸”: 我热爱丢脸= 我热爱打我老婆的脸。署名“丽娜华的Mom”的网友发微博称:“李阳,你需要帮助。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我担心我丈夫和我家庭的未来。你孩子需要她们的爸爸。我不知道怎么办!”微博中还附有一个外籍女子额头被打肿的照片,以及膝盖、耳朵受伤的照片。在微博上,“丽娜华的Mom”多是用英语在写微博,翻译成中文后,言语比较哀怨,如“It would be easier if love had just disappeared the minute that your hand struck my face, but it did not. Seeing that you were having make up applied for TV appearance while I was in hospital hurts more than your slamming my head on the floor.”(如果爱可以消失在你的手击中我脸的那一分钟,一切将会简单得多,可惜没有。当我在医院的时候你却涂脂抹粉为了在电视上亮相,看到这样的你比你让我的头撞击地面更让我受伤。)“李阳妻子遭遇家暴”的消息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同时又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暴力的深刻思考。家庭暴力已成为全球公害而为世界各国所关注。有资料显示,中国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美国每年有4百万女性遭受家庭暴力;泰国曼谷50%的妇女经常遭受丈夫的肉体摧残;我国台湾地区有20%—30%的上层家庭存在暴力行为。在我国国内,广东省妇联在广州等11个城市1389个家庭进行入户抽样调查表明:有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其中有存在丈夫对妻子施暴。郑州市妇联在近3年所接待的上访投诉中,近1/3是家庭暴力案件。只有了解了家庭暴力的成因和现状,才能对症下药,防治并最终根除家庭暴力。一、 家庭暴力的成因在我国,一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以婚姻,血缘和法律关系为基础而构成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折磨或其它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精神和性等人身权利的强暴行为 。目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家庭暴力的概念解释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导致家庭暴力的原因多种多样,结合中国的国情,其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1、几千年的封建残余的男尊女卑,夫权统治思想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根深蒂固。虽然新中国的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夫权”观念却不是短期内就能改变的。 而且“男主外,女主内”的千古遗训一直控制着某些人的思想,在这种观念下,女性的全面发展受到抑制,自然要依附男性;男性自身也认为自己是家庭的主宰,要担起养家的重担,这种思想注定了男性在家庭中说一不二的局面。 同时重男轻女思想也在家庭暴力中凸现出来。在遭到丈夫的虐待案例中,由于妻子没有生育男婴或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占相当比例。2、婚姻家庭个性方面的原因婚姻质量差,婚姻基础不牢固。夫妻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松散和仇视状态,这为家庭暴力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如第三者插足、二奶现象。当其他家庭成员难以容忍酗酒、吸毒、赌博等恶习的时候,可能采取极端的行为。由于心理变态而发生的家庭暴力,这种情况可分为:无情型变态人格,子女往往成为家庭暴力侵害的主要对象;偏执型变态人格,容易怀疑配偶不忠,并采取暴力行为“教育”。3、法制观念淡薄,受害者软弱,不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们的法制意识不强,与家庭暴力形成有很密切的关系,他们通常认为夫妻之间打架不犯法,一般公民认为俩口子打架是私事,说什么:“天上下雨地上流,两口子打架不记仇,白天同吃一锅饭,晚上睡觉同枕头。”往往在夫妻之间打架时,邻里朋友劝上几句了事;而基层干部则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夫妻打架报警,警察来了也是一样,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处理问题上有法不依,缺乏公正力度,导致家庭暴力不仅得不到有效制止,反而助长了施暴者的威风。4、我国的法律救助略显薄弱我国现行法律打击和控制家庭暴力方面处于消极和被动状态,虽家庭成员遭受到遗弃、虐待或伤害已纳入犯罪范畴,但这些案件仅是自诉案件,司法机关是不告不理,只有造成重伤或死亡时,司法机关才主动追究,那么,出现重伤以下的案件,由于受害方慑于强者的威性不敢告发,司法机关就决不多管“闲事”。大多数家庭暴力案件告到基层司法部门,均认为“家务事不好管”一劝了之,侵害方不会受到任何制约和制裁,受害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司法保护,回家之后,反遭之报复,迫使受害者忍气吞声,致使侵害者更加有持无恐。二、 我国目前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现状我国目前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有:《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妇女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等条文,《婚姻法》中第三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目前,我国《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但缺乏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民法中处罚和赔偿条款依据不足,刑法中没有“家庭暴力罪”等罪名来惩治,以致伤害未达到轻伤以上的无法追究法律责任。这些规定的可操作性较差,对家庭暴力惩治不力,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证据法规则。三、关于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1、加强反家庭暴力行为的立法,依法预防家庭暴力。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我国应当从整体上规划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其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增加反家庭暴力的内容和力度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反家庭暴力法》。从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出发,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进行科学的界定和必要的法律干预,加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健全的法律来预防家庭暴力危害的扩大。2、发挥警力在家暴中的特殊作用。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多元化的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机制,这些机构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但配合的不协调,从目前看,为强化家庭暴力行为的处置机制,还有必要强化警察在处理家庭暴力中的作用。现实生活中。公安司法机关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当依法严厉打击:对已有杀人动机但未着手实施者,可先行治安拘留,实行边拘留边教育。3、促高社会道德水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树立良好风尚。通过多种教育活动形式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准,制止、减少甚至消除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通过教育,借助舆论的力量,倡导良好的婚姻道德风尚等以制止和消除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使不道德者受到应有的舆论谴责,同时也通过教育使每个人懂得彼此尊重对方的人格和尊严的重要,充分认识到只有尊重别人的人,才能获得别人对自己人格尊严的尊重。另外,通过多种渠道对弱势群体———妇女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教育,使她们提高自身素质,拥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从根本上摆脱家庭暴力。笔者认为,完善的立法能够为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提供最为坚实的基础和后盾,完善的司法能够为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提供最为有力的执行力保障;有效的司法干预机制能够以法律为受害人擎起没有暴力的蓝天。认真对待家庭暴力的产生和激化,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对待施暴者,并加强对施暴者和受害者的法律教育,家庭暴力就会得以制止,社会也会更加和谐。参考文献:1、江珊:《家庭暴力缘何阴影不散》,《兵团工运》,2006年第一期2、丁海霞:《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及预防》,《解放军健康》,2006年第三期3、李思奇:《论家庭暴力的特征原因及解决方法》,《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三期 4、张秀玲:《农村家庭暴力探析》,《甘肃农业》,2007年四月版 5、赵丽葳:《关于家庭暴力的立法思考》,《理论研究》,2005年第二期

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本文从分析家庭暴力的现状及成因,探讨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不力的原因,从而提出如何完善对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一、家庭暴力的现状及危害从广义上讲,家庭暴力既包括应受刑法惩罚的暴力犯罪行为,也包括应受治安管理条例处罚的违法行为,还包括应受民事制裁的一般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从实践中看,构成犯罪应受刑法惩罚的家庭暴力案件只占家庭暴力行为的15%左右,但却属恶性暴力案件,危害性极大,能被社会所关注和对施暴者给予应有的制裁。而其他家庭暴力行为虽然也具有违法性,应受行政制裁或民事制裁,但却被视为家庭内部矛盾而忽视了它的危害性,客观上起到了纵容暴力行为的后果。由于长期放纵这类暴力行为,导致了家庭暴力行为的升级。据调查,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曾受到过丈夫或男友的虐待,而在一些国家,这个比例高75%。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甚至影响社会的安定和发展。有多少触目惊心的家庭恶性刑事案件的起因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家庭暴力或是妻子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而实施的极端报复行为。因此,不管是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还是一般违法的家庭暴力行为,都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减少和消除。惩治家庭暴力,是实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的重要保障,有利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安定。二、家庭暴力的成因(一)立法不完善和执法不严格家庭暴力的解决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1)对某些家庭暴力行为,即使已构成犯罪,社会也不能主动干预。(2)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损害赔偿没有法律规定,是使家庭暴力问题难以解决的另一原因。(3)对于一些特殊的家庭暴力如婚内强奸行为,立法当前尚是一片空白,使司法实践无所适从。执法不严格,使得家庭暴力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我国相关法规本来就不完善,再加上执法不严,使得对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更加脆弱。司法人员无法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认为家庭暴力只要不出人命就不是什么大事,正是由于这种心理“,110”出警后得知是夫妻打架掉头就走;民事法官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尽管当事人之间武力相向已是家常便饭,却总是判决不予离婚;刑事法官在处理家庭暴力引起的案件时,也会处处对被告人明显轻判的现象。正是这种“放纵”使法律在家庭暴力面前失去了应有的威慑力。(二)传统观念的影响传统观念的影响是家庭暴力产生的思想根源。传统的家庭观、婚姻观以其强大的惯性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模式和行为方式,严重削弱了我国现有的尚不完善的法律制度,成为家庭暴力产生的思想根源(。1)施暴者认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秉承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中“国法不及于家”的思想,认为家庭之间的事是私事,其他人无权管“,打家里人不犯法”(。2)受害者往往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不愿控告,他们宁可牺牲个人的安宁也不愿破坏家庭的稳定。于是,他们选择了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态度。可正是这种逆来顺受使暴力一步一步升级,也使得司法机关无法介入。(3)对司法人员而言,对他们影响较大的则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观念。因为家庭暴力并非一般的治安问题,还涉及到感情因素。(三)社会控制手段缺乏有效性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控制手段政出多门,缺乏有效的协调和配合。中国目前存在多元化的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处理机制,除司法机关外,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内务司法委员会设有妇女儿童专门小组,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设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还有各级妇联和工会中女职工委员会及农村中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等。但这些机构职责分工不明确,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协调和配合,致使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控制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三、家庭暴力的对策目前形势下应该立足于现实,用足和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勇于突破和创新,建立一个多渠道、全方位、具有中国本土化特点的反家暴模式。具体有三个层次:一是法律层面。我国现有的制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既有实体性的规定,也有程序性的规定,且有针对某具体问题制定立法的先例,这为制定专门的单项立法奠定了基础。各地方的行政规定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补充已有法律法规的不足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各地方立法的制定也有利于促成全国性法律的出台。我国立法机关还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在《反家庭暴力法》中应包括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要明确家庭暴力的概念、范围和性质,以有利于司法实务中对家庭暴力案件的界定和有关法条的正确使用。二是行政干预层面。一方面推动公安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纳入对受害者的保护性措施;一方面可以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中对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反对家庭暴力中法定职责的规定,将反家暴的情况作为相关部门,如公安、妇联、民政等政绩考核的指标,推动这些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社会救助层面(。1)推动社区调解是预防和制止家暴有效而重要的途径(;2)建立零家庭暴力社区试点,在社区内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和培训(;3)建立多机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社区、单位、妇联、民政、医疗、心理救助、法院等各部门的作用,并加强多机构的联动与协作,使之环环相扣,使家庭暴力的预防、调解、救助、证据收集、制裁等得以有效进行。(4)办法律热线电话、接待来信来访等方式,为全国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5)为贫困女性当事人、严重侵犯妇女权益以及重大典型案件的女性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6)对中心接待咨询及代理案件进行分析总结,针对其中重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向有关部门提交法律意见,并提交立法建议,推动法治建设,并通过出版和发表相关书籍与文章,以提高社会的法律意识。参考文献:[1]杨根乔.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其对策.合肥学院学报.200(86).[2]凌志东.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5(2).[3]高莉,郑晓斌.论家庭暴力.法制与社会.200(811).[4]罗萍.中国家庭幕力的现状、原因及法律措施浅议.新疆大学学报.1997(4).[5]孙彬,姬新江.婚姻家庭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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