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一年内完成修改工作。硕士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学位,拥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对其专注、所研究领域的基础的独立的思考能力。在我国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主要通过拥有各高等院校举办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来进行招生,2017年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开始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在学位划分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两种。
不可以。学位论文必须在通过答辩后方能提交,提交后如有修改可以申请重新提交,但是提交的论文经审核合格后不可修改和再次提交。
日,小西看到一位硕士生的留言:导师不管自己的硕士学位论文,结果延期;改论文时,导师依旧不管,内心煎熬的不行,很想哭,该怎么办?在她后续的介绍中,我有了解到更多的信息。她读研时选的导师比较坑,硬是给导师做了2年的外包项目。期间,大量时间被挤占,没有做过课题,也没有撰写过小论文。之后,她撰写学位论文的课题、数据等是自己未参与过的,遇到问题导师也没给过指导。送审之后,评审专家认为深度不够,不同意答辩。学院按要求给予“延期毕业”的处理。她又找导师沟通如何修改,结果导师就说一句“按人家专家提的意见改”。目前,她比较迷茫,延期毕业将无法拿到学位证,已签的工作无法去报到,也要黄。个人情绪低落,不清楚论文如何修改,改完后也不知晓是否可行。双重焦虑,内心煎熬,她有点抑郁、绝望的情绪,很想哭。同时,她感觉之前上了1个假的研究生,能力没有提升,虚度三年光阴,甚至不如本科时的自己,或是不如工作三年收获大。当然,在沟通中,她也表达出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更多的是想知道该怎么做,还有就是想找个地方大哭一场。你们有过类似的感觉吗?咋说呢?之前,小西也曾听闻过类似的导师。硕士期间采用的是“散养”,不管不问,远不止一个学生延期。不过,其他导师的“散养”是大方向上给指导,细节上学生需要自己解决遇到的问题。实在不行,也要给一点提醒,如分享几篇优质文献。或是,导师申报到什么项目,就做什么方向的研究。自己学术能力不足,学生遇到的难题,一样说不出个所以然。学生在课题研究、选题、论文撰写中,经常走错方向,浪费精力与经费后还可能被骂。去年,有学生发个材料(开题报告提纲)过去,导师直接一句“没问题”,让学生认为半个晚上赶工的东西居然这么好,好简单!然后,参加开题会议时,迎面而来一顿狠批,几个老师挨个骂。事实上,作为导师,我们在参加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或是论文评审中,听几句PPT汇报、翻下材料或是问两个问题,就能明晰不少内容。以硕士学位论文为例,部分导师极其负责,会给学生一字一句修改。类似这样精修过的论文,评阅起来真的不一样,一眼就知道学生与导师都下了功夫。反过来,个别学位论文题目还算新颖。原本还有点小期待,看下摘要就发现就不是一回事。光有名字没有内容,让人极度怀疑导师都没完整看过一遍论文啊。事实上,如今教育部门、学校对于学位论文非常关注,尤其是抽检为不合格、存在问题论文后,对导师同样有严惩。江苏、广东两地的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才发不久,冲击很大。但是,也不能让学生延期毕业,或硬拖到学生被清退,规避论文抽检?对于这样的导师,个人建议是先找学院院长沟通下,看看是否可以修改后再次送审,不要怕导师会给小鞋穿。已然这个样子,也不会有再坏的结果呢。同时,找下参与开题、中期检查或预答辩的校内导师(非自己导师),请她们帮忙看看论文初稿,给一些好的建议。之后,再结合评审专家的建议,自己认真改。找几篇类似方向的文献或学位论文,琢磨下别人是如何做的。不管怎么样,做最大的努力,找一切办法。熬到现在不容易,放弃太可惜啦!大家觉得呢?若是我的文章对你稍有帮助,请帮忙点个赞或转发,让更多人看到,非常感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制定本暂行实施办法。第二条学位按下列学科的门类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第三条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科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第四条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应当由系逐个审核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的,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非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对达到学士学术水平的本科毕业生,应当由系向学校提出名单,经学校同意后,由学校就近向本系统、本地区的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有关的系,对非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推荐的本科毕业生进行审查考核,认为符合本暂行办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的,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第五条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经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第六条硕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申请书和申请硕士学位的学术论文等材料。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在申请日期截止后两个月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申请,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非学位授予单位应届毕业的研究生申请时,应当送交本单位关于申请硕士学位的推荐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时,应当送交两位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学位授予单位对未具有大学毕业学历的申请人员,可以在接受申请前,采取适当方式,考核其某些大学课程。申请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第七条硕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一般为三至四门。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一门外国语。要求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可按上述的课程要求,结合培养计划安排进行。非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进行。凡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核,认为其在原单位的课程考试内容和成绩合格的,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进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论文答辩。规定考试的课程中,如有一门不及格,可在半年内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试行学分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按上述的课程要求,规定授予硕士学位所应取得的课程学分。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第八条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聘请一至二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当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第九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多数成员如认为申请人的论文已相当于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除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可向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提出建议,由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按本暂行办法博士学位部分中有关规定办理。
如果第一次答辩没通过的话,在年内,还有一次答辩机会,如果再次答辩没通过,那就没机会了,拿不到学位证了。
需要重新进行答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条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地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
成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二条学士学位的证书格式.由教育部制定。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学位授予单位发给。
已经通过的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论文,应当交存学位授予单位图书馆一份,已经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还应当交存北京图书馆和有关的专业图书馆各一份。
第二十四条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同意参加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后,准备参加考试或答辩,可享有不超过两个月的假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首先找学院负责论文答辩的老师。了解二次答辩不通过的原因。直接找导师沟通,让导师找学员沟通。
可以,老师检查出错误还是一样得改。
论文答辩的目的对于论文的组织者、校方和答辩人、论文的作者都是不同的。大学组织论文答辩的目的,只是为了进一步考查论文,即进一步考证作者对论文主题的理解和现场演示的能力;进一步考察作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考察论文是否由学生自己独立完成。
它是组织、准备、计划和确定文件的重要形式。为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学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人(论文作者)应在答辩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在答辩会上的负责人尽力查明了论文中的表现水平是否属实。学生应该证明他们的论点是正确的。
扩展资料:
凡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是:
1、应届毕业生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最后一名符合规定并经学校批准的学生。
2、学生必须通过所学课程的所有考试和考试;在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生必须获得学校允许毕业的学分。
3、学员撰写的毕业论文必须由导师指导,导师签字同意参加答辩。
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大学生才有资格参加论文答辩。另一方面,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的大学生,除特殊情况下经批准的外,经答辩通过后方可毕业。
答辩后还会修改论文,因为论文并不是在答辩之后就没有作用了,在正式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
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学位论文原文和《反馈表》,进行复核后给出是否按专家意见修改,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意见。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按意见修改的,作出限期修改和重新答辩的决议。
修改论文的注意事项。
1、先检查一下材料,看看这些材料是否真实可靠。另外,这些材料的出处也要仔细进行核对,觉得不对劲的话,要删除掉或进行改正。另外,如果这些材料的出处无法查证,无法确定其的真实性的话,最好删掉,不要使用。要知道论文最重要的就是真实性了。
2、在检查材料的时候,如果发现论点论据不够完整的话,要进行适当的补充。
3、修改结构。论文结构是非常重要的,在修改论文结构的时候,要做好这几点:清晰的层次、完整的结构、以及严密的结构。其中在修改层次的时候,要处理好各标题之间的逻辑关系;在修改结构的时候,要保证论文拥有绪论、正文、结论这三大部分,并且还要处理好各论点之间的逻辑关系。
毕业答辩后绩通过则不需要修改论文,答辩未通过的学生需要根据学校的规定,进行二次答辩并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是一种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的比较正规的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 扩展资料 毕业答辩后绩通过则不需要修改论文。为了搞好毕业论文答辩,在举行答辩会前,校方、答辩委员会、答辩者(撰写毕业论文的作者)三方都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在答辩会上,考官要极力找出来在论文中所表现的水平是真是假。而学生要证明自己的论点是正确的。答辩前的.准备,最重要的是答辩者的准备。要保证论文答辩的质量和效果,关键在答辩者一边。论文作者要顺利通过答辩,在提交了论文之后,不要有松一口气的思想,而应抓紧时间积极准备论文答辩。首先,要写好毕业论文的简介,主要内容应包括论文的题目,指导教师姓名,选择该题目的动机,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写作体会以及本议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其次,要熟悉自己所写论文的全文,尤其是要熟悉主体部分和结论部分的内容,明确论文的基本观点和主论的基本依据;弄懂弄通论文中所使用的主要概念的确切含义,所运用的基本原理的主要内容;同时还要仔细审查、反复推敲文章中有无自相矛盾、谬误、片面或模糊不清的地方,有无与党的政策方针相冲突之处等等。如发现有上述问题,就要作好充分准备——补充、修正、解说等。只要认真设防,堵死一切漏洞,这样在答辩过程中,就可以做到心中有数、临阵不慌、沉着应战。
要全部修改。
肯定要全部修改的,并且要逐句对每条意见进行全面修改,如果不进行修改,在答辩的时候被答辩专家问起,还是会变的非常麻烦,比较严厉的专家有可能在答辩现场不会给通过的。
盲审,答辩的论文其实都不算是最终的论文,因为都要进行修改,如果是评审专家提出来关于文章题目的意见,可以先和导师沟通,然后根据每个学校的要求,在考虑是否进行订正。
扩展资料:
盲评中需要的注意事项:
1、参加双盲评审的研究生:博士生100%,每人送审三份。硕士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按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3~5%,每人送审二份。
2、研究生部根据每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科、专业研究生分布情况制定出盲审方案,并交分管校长审批。
3、研究生部根据盲审方案,抽出需进行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名单,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核对无误后,将盲审论文的信息通知本人及学科所属学院。
4、被抽出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应在接到通知的二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硕士生论文一式二份,博士生论文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盲审
需要。
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所有学位申请人全部须进行修改。学生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修改或不按时提交论文定稿的,其学位申请将不予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答辩常见问题
1、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
2、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3、全文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是如何安排的?
4、全文的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如何?
5、在研究本课题的过程中,发现了哪些不同见解?对这些不同的意见,自己是怎样逐步认识的?又是如何处理的?
6、论文虽未论及,但与其较密切相关的问题还有哪些?
7、还有哪些问题自己还没有搞清楚,在论文中论述得不够透彻?
8、写作论文时立论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关于答辩后论文修改与提交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可以。答辩论文需要导师审核,审核后是可以修改的。答辩完了之后还要根据答辩老师的修改意见修改论文,指导老师提醒检查论文是否有错别字,这意味着答辩完了之后是可以修改的。
答辩后还会修改论文,因为论文并不是在答辩之后就没有作用了,在正式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
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学位论文原文和《反馈表》,进行复核后给出是否按专家意见修改,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意见。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按意见修改的,作出限期修改和重新答辩的决议。
修改论文的注意事项。
1、先检查一下材料,看看这些材料是否真实可靠。另外,这些材料的出处也要仔细进行核对,觉得不对劲的话,要删除掉或进行改正。另外,如果这些材料的出处无法查证,无法确定其的真实性的话,最好删掉,不要使用。要知道论文最重要的就是真实性了。
2、在检查材料的时候,如果发现论点论据不够完整的话,要进行适当的补充。
3、修改结构。论文结构是非常重要的,在修改论文结构的时候,要做好这几点:清晰的层次、完整的结构、以及严密的结构。其中在修改层次的时候,要处理好各标题之间的逻辑关系;在修改结构的时候,要保证论文拥有绪论、正文、结论这三大部分,并且还要处理好各论点之间的逻辑关系。
可以的,只要超过半数就行。不同院校进行博士预答辩的时间是有偏差的,一般博士院校都会在9月底和11月底进行论文预答辩,但是需要进行博士预答辩的毕业生需要完成前期的中期考核,并且将资料在10天前就提交到院校盲审和外审通后过才能取得答辩权,答辩不通过,一样不能毕业。<br>只要盲审2个专家通过,或者外审的2个专家通过就取得答辩权利,答辩委员会不包括外审专家,要半数通过就行。预答辩时本课题组内部进行答辩。预答辩是热身,老师会帮助你改进提高。<br>正式答辩是指通过初步答辩后,论文被送到校外凡盲审结果有异议或未通过、盲审通过但答辩未通过、盲审与答辩通过,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讨论未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均需参加预答辩。
有。在职人员需要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博士学位论文,提交论文后半年内通过论文答辩,对于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后重申再进行答辩者,半年到一年间仍有一次重新答辩的机会。没有通过答辩者,博士申请无效。
可能会论文答辩不合格。论文答辩不合格,经本人申请,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需经全体成员的半数通过),可在两年内修改论文,补答辩一次。第一次论文答辩不合格,学员不用太着急,因为导师会根据你的答辩内容,给出正确的知道,只要学员认真修改,好好准备,下一次一定可以顺利通过答辩。二次答辩还是不合格的学员,不能授予学位,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论文答辩不合格的学员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答辩委员会认为该学员的论文虽然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如该学员未曾获得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少,因为在职博士的入学要求中有规定,学员需获得硕士。博士答辩的时间一般在30分钟以内。答辩是一种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的比较正规的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为了搞好答辩,在举行答辩会前,校方、答辩委员会、答辩者三方都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博士是标志一个人具备出原创成果的能力或学力的学位,是目前最高级别的学位。拥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同等学力,意味着一个人有能力由学习阶段进入学术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