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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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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论文

对我国保险公估业发展的探讨论文编号:JR040摘要保险公估业的产生可追溯到300多年前的英国。目前,保险公估人的制度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日臻完善了。在国际上来看,目前由于专业化分工的加强,保险公司80%以上的查勘理赔评估业务已交由保险公估人承担。保险公估业的发展已成为保险市场规模扩大的必然趋势。我国当前保险中介市场仍处于初步阶段,而作为保险中介之一的保险公估却长期处于缺位、不被重视的状态。公估在保险运营中除了起到公正公平的作用之外,也是防灾减损的重要角色。然而保险公估人的这种性质却不被社会所认知与肯定。保险公估人的壮大将有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他将使得市场更健康及透明化,真正地保护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在受损时得到更公平公正的补偿与保护。但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公司大而全的经营模式已无法使保险理赔等各环节都保持专业化及高服务水平。同时,保险公司如此经营模式也抑制了公估市场的发展,并导致了种种问题,如公估市场规模小,经营不规范,市场认可度不高、公估人普遍素质水平不高等。本文将针对目前保险公估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利用专业化分工理论探讨其存在的必要性,并以此提出公估市场发展的建议。关键词:保险公估保险公估人发展困境专业化分工目录摘要11绪论研究背景研究思路研究方法42我国保险公估业发展概述保险公估的概念我国保险公估市场发展概况我国保险公估市场的兴起近几年保险公估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概述63当前我国保险公估业的发展困境国家关于保险公估人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保险公估人自我定位模糊,盲目打价格战自我定位不明确,经营不善盲目价格竞争专业水平低,公估人才缺乏94我国保险公估存在问题的成因专业化分工理论保险公司习惯于“大而全、小而全”一条龙式的经营模式公估公司立足分工细化,但专业化水平仍不高社会忽视保险公估的存在是实现专业化的需求145我国保险公估业发展模式确立保险公估人的法律地位,增强社会认可度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提高公估公司本身的经营能力及服务水平摸索新的经营方式,开创新的经营理念吸收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专业服务水平17致谢18参考文献19英文文摘20以上回答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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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的保险行业的发展迎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金融保险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1 当代中国金融的发展方向 【内容摘要】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连续高速增长,一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 如今,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离不开中国。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2007年我国经济增长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已达25%,成为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国家。 中国保持经济稳定、金融稳定、资本市场稳定。 十年前,当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时,中国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对陷入危机的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给予了坚定的支援。而在这次世界金融危机中,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所作的努力再次获得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面对世界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我们一方面要增强忧患意识,充分估计到困难和潜在的风险,另一方面更要看到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巨大。全国有13亿人口,国内市场广阔尤其是开拓农村市场有很大潜力。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必将对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启用农村市场发挥重要作用。充分调整信贷规模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在外需持续减弱的情况下,扩大内需对于防止经济下滑尤为重要。我们必须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下大力气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优化结构的基础上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调整金融环境任重道远 。 关键词:投资;通胀;经济增长;发展历程;金融危机。 【引言】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已经我无可避免的面对世界各方面的机遇和挑战;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跃居世界第二的时候,我国更是无可避免的要担当起一个大国的责任;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扩大,资本的合理配置更是不可面对的挑战,建立一个合理的金融秩序更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正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经历了一个长期转变过程, 一天并逐渐完善和清晰,最终形成了我们现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但改革伊始,脉络并不清晰,当时只把市场作为手段,作为计划经济的补充。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 *** 主导的经济体制已经跟不上市场的步伐。要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是指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来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执行方式和调节手段.市场经济的实质,是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进行社会资源的配置和生产力的布局;以市场为中心环节构架经济流程;用价格讯号调节社会生产的种类和数量,协调供求关系;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调节社会生产比例以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一切经济关系都融人市场活动之中,社会资源的流动,评价,配置主要通过市场来调节,市场已成为该种经济的基本调节机制和执行方式时,才能成为市场经济.所以,市场经济是从经济执行的作用形式,运作机制及资源配置方式的角度,对高度发展的商品经济的一种概括,是发达商品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是指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来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执行方式和调节手段.市场经济的实质,是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进行社会资源的配置和生产力的布局;以市场为中心环节构架经济流程;用价格讯号调节社会生产的种类和数量,协调供求关系;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调节社会生产比例以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既有联络又有区别.从联络上看: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都是以社会分工和不同所有制为存在基础,生产者都是通过商品和货币的形式交换劳动,属于同一类经济关系,都是以价值交换为本质和以追求价值为目的的经济.从区别上看:商品经济是与自然经济相对的概念,主要是指社会生产方式采取价值生产形式,其特征在于劳动转化为价值,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产品按价值进行交换,它反映的是劳动的间接社会性质,即人们的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关系,因此是社会经济较抽象更本质层次的规定;而市场经济则主要体现生产商品的劳动社会性的实现或交换过程,是与用指令性计划配置资源和行政命令办法组织调节社会资源的计划经济相对应的,它是指社会经济的组织方式,其特征在于通过市场来组织和分配生产要素,自然资源及收人分配,因此是属于社会经济执行的较具体,更接近现象形态的规定,是实现劳动社会性的手段.虽然市场经济的存在是以商品经济存在和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只有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高度社会化的生产构成社会生产力的主要内容时,一切经济关系都融人市场活动之中,社会资源的流动,评价,配置主要通过市场来调节,市场已成为该种经济的基本调节机制和执行方式时,才能成为市场经济.所以,市场经济是从经济执行的作用形式,运作机制及资源配置方式的角度,对高度发展的商品经济的一种概括,是发达商品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 市场是一个交易机制的概念,任何一种有关商品和劳务的交易机制都可以形成一种市场。市场既可以是有特定场所的有形市场,也可以是无形的,尤其是在泛指的情况下,因此我们可以把金融市场定义为对金融交易机制的概括,即通过金融工具交易进行资金融通的场所与行为的总和。 金融市场是市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有市场体系的共性,又有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奠定了金融市场在市场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全面、系统地考察金融市场是发展和利用金融市场的基础。 [金融市场的形成] 远在金融市场形成以前,信用工具便已产生。它是商业信用发展的产物。但是由于商业信用的局限性,这些信用工具只能存在于商品买卖双方,并不具有广泛的流动性。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又产生了银行信用和金融市场。银行信用和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商业信用的发展,使信用工具成为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工具,激发了信用工具潜在的重要性。在现代金融市场上,信用工具虽然仍是主要的交易工具,但具有广泛流动性的还有反映股权或所有权关系的股票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商品,它们都是市场金融交易的工具,因而统称为金融工具。 在过去的200多年中,世界金融中心的华尔街推动了美国从一个原始而单一的经济体成长为一个强大而复杂的经济体。在美国经济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中,以华尔街为代表的美国资本市场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华尔街为美国经济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华尔街本身也伴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而成长为全球金融体系的中心。美国经济的成功是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之间协同发展很好的例证。 华尔街充满魅力和睿智的历史故事。华尔街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出现过形形 *** 的人物,也经历过各种各样的曲折。它提醒今天的资本市场的建设者他们所必然要面临的现实和困境,也能为今天的投资者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警示。 金融市场的形态有两种:一种是有形市场,即交易者集中在有固定地点和交易设施的场所内进行交易的市场,证券交易所就是典型的有形市场;另一种是无形市场,即交易者分散在不同地点机构或采用电讯手段进行交易的市场,如场外交易市场和全球外汇市场就属于无形市场。 所以说做金融市场是市场经济最强的软实力。市场经济下金融是必不可避免的。 一般经济发展都要经受经济的起飞;经济增长放缓 ,通货膨胀,经济危机的生命周期。 然而中国金融的现状却不容乐观;2007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的经济走势出现了较大的不确定性,首先是产生了通货膨胀现象, CPI指数平均达到了百分之八以上,其中,食品价格上涨尤为剧烈,08年一季度食品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了21%,并且市场对价格上涨的预期仍然很强烈,其次是中国股市发生了剧烈了震动,自07年10月创下新高以来到08年4月22日跌破3000点,上证综合指数累计跌幅达已超过50%。第三,从较为长期的角度看,由于人民币汇率存被低估,外汇储备不断攀升,导致外汇占款过多,国民经济面临着流动性过剩的问题,大量的资金进入股市、房市,造成泡沫,一旦破裂,后果不堪设想。第四,美国的次级债问题实际上已经把美国的信用风险分散到了全球,中国也不能例外。股市大量缩水,曾经想到股市上淘金的希望破灭了。经济结构失衡问题也更为严重。 一是经济增长动力结构失衡,内生性动力不足。二是民间投资没有跟进,无力接替 *** 投资。三是消费增长依赖 *** 支援,居民消费倾向没有改善。四是产业投资结构失衡,制造业产能过剩明显。五是企业成长机会失衡,民营经济发展缓慢。 解决问题应当采取以下有效对策: 一.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方案: 1确立制定国家经济安全战略的基本原则:国家利益原则、综合安全 原则、相对平衡原则、合作协调原则; 2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国家经济安全战略; 3建立国家经济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 4提高我国的国民经济素质,增强我国经济的安全系数; 5处理好坚持对外开放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关系。 二.国家经济安全的理念和思路是: 1重构国家经济安全的理念; 2确立“内外贸一体化”的安全战略; 3继续推进“大经贸”战略和“大平衡”战略; 4从国民经济全域性出发构筑国家经济安全机制; 5从区域经济联盟角度构筑国家经济安全机制。 三.维护我国经济安全的思考是: 1从战略高度把握国家经济安全这样一个巨大系统; 2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重在预防; 3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必须用系统观念、从重点人手整体把握。 4保护中小投资者;提高投资者教育。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完善;完善金 融市场民事赔偿机制,完善监管机制。 面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问题和弊端,要认真研究并采取相应对策;重视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经济游戏规则的制定。 对入世后我国国家经济安全面临的挑战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建立我国国家经济安全预警指标体系;转变 *** 经济调控职能;建立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的措施和体系;提高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和国际竞争力;规避入市风险。 【总结】 所以在当代金融环境下建设好我国自己的金融体系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加强金融机构的专业力度,加强投资者教育,完善金融的体制。股市经历了07和08年的大起大落,高管的套现辞职,上市公司做假账,内幕交易等等证明了我国投资者的盲目 *** 监管无力。银行的房贷规模过大导致房价的 飞涨,大宗商品的暴涨等等流通过剩的危机。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些问题那么下次的金融危机将从中国爆发开来,当前中国的经济政策扑朔暧昧,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改制银行和金融机构,用市场的手来调整资金的分配。成立专门的监管部门,打造监管和违反规定的食物连。建造平稳的市场金融体制。经济的成功是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之间协同发展的结果 。 篇2 工程保险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摘要】 在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初始之际,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建筑工程行业高速发展, 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所面临的激烈竞争和挑战,我们相信, 工程保险业在中国将有一个更好的起点。然而问题总是与发展并存,机遇与挑战同在。中国工程保险业快速发展和服务中国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诸多缺陷和弊端。本文以工程保险业面临的环境及现状为背景,总结其自身及外部环境多方原因, 对中国工程保险业如何应对新时期的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指出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 关键词】 中国工程保险业 发展 对策 我国工程保险现状和特点 工程保险,是属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范畴,它是以工程专案承包 合同价格或概算价格作为保险金额,以重置基础进行赔偿,以建筑的主体、工程 用料、临时建筑等作为保险标的,对整个工程建设期间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 险造成的物质损失及列明的费用予以赔偿的保险。工程保险也包括财产险和人身险,其中人身险有职工意外伤害险,财产险有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职业责 任险、雇主责任险、第三方责任险、十年/两年责任险等。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开展了建筑安装工程 一切险,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一些保险公司在江浙一带开展了个人建房工程险,开始筹备开展设计责任险。一些利 用外资工程普遍地购买了不同品种的建筑工程保险。国内重大工程购买相应保险的已经比较普遍。 2000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 32917 亿元,建筑安装工程量超过 20536 亿元,约占 62%。而当年 的收入则只有 6 亿元不包括国外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 ,仅占建安工程量的 。2002 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达到 43499 亿,比 2001 年增长了 17%,建安工程投资达到 26578 亿,比 2001 年增长了 16%,而国内保险公司建安 工程险的保费收入仅为 8 个亿,占到建安工程总量的 。如果建设专案的投保率达 50%,工程专案的保险金额 将达到 13000 亿以上,以工程保险 的费率测算,其市场就超过 52 亿元。可见,我国工程保险市场空间非常之 大,工程保险市场发展得极不充分。 关于我国的工程担保,尽管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困难重重,但仍然有一些企业在进行着积极的探索和努力。如中 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等都适机展业,积累了一些承保经验。这些担保公司与一些商 业银行共同支撑起了方兴未艾的工程担保市场。 一些房地产公司也开始发现担保工具的好处,房地产市场中出现了一些创新的担保品种。担保工具在一些水利、交 通建设专案中的应用已经日渐普遍。 此外,还有一些担保公司也开展了建设工程担保业务,如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上海百业信投资担保公司 和长安担保公司等。同时,国内部分商业银行通过提供银行保函的方式积极开展了工程担保业务,有力地促进了各 地工程担保、 保险制度的试行和推广工作。 而在国外普遍采用的由保险公司提供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则还没有出现。 总的来讲,我国的建设工程担保、保险业务刚刚起步,品种单调,交易双方积极性不高,业务量很小,地区覆盖面 低,担保、保险市场竞争态势没有形成,担保、保险市场发育很不成熟。 据调查,目前所开展的建设工程担保、保 险业务,其特点一是集中在外资专案上;带动力是外商独资专案、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专案、中外合资专案,这些项 目将国际惯例随同投资一起带入了我国建筑市场。二是集中在部分地区。展开建设工程担保、保险的集中在经济较 发达、建设工程规模比较大,被列为推行建设工程担保、保险制度试点的一些城市,如深圳、上海、大连、北京、 厦门、宁波、天津等。三是集中在一些大型工程专案上,如三峡工程、国家大剧院工程、首都博物馆工程、上海地 铁四号线工程、杭州湾大桥工程等。此外,目前一些 *** 投资的重点工程、一些国家政策性贷款银行贷款工程、一 些运作规范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开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担保、保险方式来规避和化解风险。四是集中在少数 的建设工程担保、保险品种上。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履约保证、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意外人身伤害保险、设计执业责任险等。 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工程保险起步较晚,发展较为落后,风险管理手段落后, 人员素质不 高, 承保技术粗放, 风险控制水平较低。 从事工程保险的专业人士较少, 这在一 定程度上制约了工程保险业务的开展。而且缺乏有经验的保险中介机构。被保险 人就工程保险而言就是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购买保险,就是为了转移风险, 获得 经济利益的保障。 到目前为止, 我国还没有从事工程保险的中介机构, 使得工程 保险难以实现社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而且我国工程保险投资体制改革缓慢。 工程保险的费用来源尚无明确规定。人们对建设工程保险认识不足。配套法规滞后阻碍了保险制度的推行。内资保险公司实力不够。 目前, 西方发达国家的建筑工程保险已经十分发达,极大地促进了工程建 设,同时也加快了保险业还有国民经济的发展。在美国,工程保险已成为一种工程建设管理机制。无论承包商、分包商, 还是咨询设计商,如果没有购买相应的工程保险, 或者没有取得相应的保证担保, 就无法取得工程合同。 我国的建筑工程保险的发展有诸多方面的原因。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工程保险险种单一, 人们对投保认识不足。 保险公司在大型专案中恶性压价, 导 致国内大专案保险价格背离国际市场标准, 不但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而 且由于费率低, 无法在国际市场上分保, 限制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 保险公司 对建筑工程业务不熟悉, 无法为投保人提供相应有效的防灾防损服务, 使得建 筑市场相关主体对保险的认识产生偏差。 执行技术较落后我国工程保险技术是从国外引进的, 一般只引进了条款, 引进管理技术较少, 创新不够, 有的保险条 款措辞西化, 不符合中国人的思维习惯, 险种结构单一, 适应性较差, 没有保 险条款解释, 服务中的知识与技术含量较低。 通过实行强制工程保险制度,建设主体有关各方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 强化了自律意识, 确保 了工程质量, 促进了工程建设的良性回圈。这些国家的工程保险发达之处,一方 面表现在保险经纪人在保险市场中非常活跃, 其服务范围覆盖风险评估、 制定保 险方案、订立保险合约、监测风险、处理索赔等整个专案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业 主方与保险公司密切合作业主与保险公司合作进行风险管理。 从而很大程度上降 低了业主的承保风险保险公司在施工现场派驻专门人员, 专业工程风险分析师 也可帮助业主进行完备的风险分析并提出风险管理的建议, 降低了保险公司的 理赔风险, 因此可以说是“ 双赢” 的举措。丰富的工程保险人才资源由于建筑 工程种类繁多, 涉及技术领域广泛, 经营这类业务需掌握工程技术或专业知识 的工程师或专家参与。 我国的建筑工程保险的发展有诸多方面的原因。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工程保险险种单一, 人们对投保认识不足。 保险公司在大型专案中恶性压价, 导 致国内大专案保险价格背离国际市场标准, 不但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而 且由于费率低, 无法在国际市场上分保, 限制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 保险公司 对建筑工程业务不熟悉, 无法为投保人提供相应有效的防灾防损服务, 使得建 筑市场相关主体对保险的认识产生偏差。 执行技术较落后我国工程保险技术是从国外引进的, 一般只引进了条款, 引进管理技术较少, 创新不够, 有的保险条 款措辞西化, 不符合中国人的思维习惯, 险种结构单一, 适应性较差, 没有保 险条款解释, 服务中的知识与技术含量较低。 发展和对策 发展工程保险的作用十分巨大,有着很大的必要性。 首先,对工程建设各方起保障作用, 使工程专案顺利完成。工程保险和工程 担保能对工程事故进行及时、 合理的赔偿, 避免由于工程事故或一方违约而导致 企业倒闭和建筑市场的波动, 使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得以保障。 其次,对建筑工程中的风险进行有力的控制, 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参加保险或购买保函的工程, 由于发生事故或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 保险担保人来承担, 所以保险人和担保人在预防事故发生方面, 会通过风险评 估和风险管理采用一切必要的手段要求投保人采取有力措施避免或减少事故的 发生。 另外,为建筑市场提供高质量的竞争环境。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保险人和 担保人在承保或提供担保前必然要对投保方或被担保人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 对一个保险人或担保人不愿承保或提供担保的企业, 业主是不会将工程发包给他 的 同时,它降低事故处理成本,保证工程建设各方切实履行工程合同, 减少不 必要的民事纠纷, 维护社会治安。 工程保险和担保可以将可能发生的事故与损失 事先用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 事故发生后处理起来简单而规范, 免了无谓的纠纷。 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我国的建筑工程保险要想得到巨大的发展,应当做到 以下几点。 第一, 要宣传保险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意义和完善建筑市场的作用, 以提高 业主和承包商对在建设工程中推行保险制度的认识。 使业主和承包商懂得, 参加 工程保险不是个别的、 侥幸的行为, 而是一项社会性的补偿制度, 是业主和承包 商转移重大风险事件, 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的重大举措。同时, 在建设领域普及工程保险知识, 使业主和承包商认识到工程保险是着眼于 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利情况和意外不测, 从若干方面消除或补偿遭受风险造成损 失的一种措施。 其重大意义在于能以极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安全, 进而促使业主 和承包商自觉地参加建设工程保险, 推动保险制度在建设工程中逐步实施。 第二,为了确保工程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必须加快立法工作。建议参照国 际惯例及外国的经验, 结合建筑工程自身特点, 尽快制定与《保险法》相配套的 建设工程强制保险法律、法规, 促使建设工程依法实行工程保险。 第三,要促进建筑工程保险的制度化。建设工程保险的制度化主要体现在二 个方面: 一是工程保险作为一项制度纳入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式; 二是工程保险 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包括投保、索赔、监督制度等。工程保险的规范化 也应分二个层次: 一是 *** 的各项管理工作, 都要做到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并 依法行事; 二是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保险的条款, 要逐步形成比较成 熟、规范的模式。 第四,保险公司应当积极拓展与工程保险相关的业务。目前,内资保险公司 在建设工程方面开发的险种单一、保费偏高、服务质量差、专业人才缺乏,且对 每个险种在理论与操作实践中的研究均未深入, 这与我国推广工程保险制度要求 相去甚远,必须尽快加以改变。 第五,要加快培育和发展工程保险队伍。工程保险是一种集约型、高智慧的 综合性工作。应当将工程风险管理以及工程保险内容增加到大学的与工程管理相 关的专业课程中,使那些未来的工程建设管理人员能够较为系统地接受工程风险管理和工程保险知识的教育。建筑行业协会应当通过资讯交流、学术研究、人 员培训等方式,宣传和推广工程风险管理和工程保险知识,促进工 程保险知识的普及。 第六,加强对工程保险的研究,吸取国外的成功经验。 工程保险源于英国,发展于欧美。有很多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如工程保险已经成为工程建设 的管理机制; 采用业主方控制工程保险; 有发达的保险中介体系; 业主与保险公司密切合作等等。 加强对工程保险研究,了解国内外的差距和差异,对于当前工程保险的制度化建设,建立符合国 情、市情,而又与国际接轨的工程保险业尤有裨益。 结束语: 工程保险队伍的发展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不能一哄而起。工程保险的发展将会极大地促进保险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和稳定,同时保险在建筑工程方面的应用也会极大地降低工程风险。我国的工程保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工程保险将会大有作为。 主要参考文献 [1] 魏华林 天华 我国工程保险的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 武汉商学院 期刊: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4 2110 [2] 李雁凌 李丽 我国工程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成都广播电视大学 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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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保险与消防互动的管理模式是我国火灾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可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摘 要 本文通过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及其参与各方的特征分析,按照消防与保险的发展规律,探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服务机构、投保人、行政监管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以期充分发挥保险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推动责任保险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 火灾 责任保险 体系研究

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分析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责任保险的一种主要形式,它既是法律制度走向完善的结果,又是保险业直接介入社会管理的具体表现。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火灾责任保险起步较晚,2009年新修订的《消防法》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首次作出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就目前的发展来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法律保障、保险条款、保险费率、风险评估等方面尚不完善。

一运用保险管理风险和转移风险的意识尚未形成。虽然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但因其针对的物件是第三者的补偿,导致社会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主动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意愿不强。同时,社会公众对 *** 职责认识不清,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便自然地希望 *** 承担其全部或大部分的损失补偿,自助自救的意识不强,过度依赖 *** 的救济补偿,影响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

二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尚未建立。火灾风险评估是根据特定评估物件,综合其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评估其火灾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确定其承受火灾风险的能力,制定消减和优化火灾风险的对策。在保险合同中,当保户向保险公司交付了保险费,就意味着同时将可能发生的火灾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而火灾的发生受可燃物、环境、防灭火装置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故而利用完善的火灾风险评估标准对投保标的进行准确评估,成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顺利推广的先决条件。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火灾风险评估起步较晚,尚无统一的评估标准,制约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推广。

三保险公司重“投保”轻“售后”的情况还较为严重。近年来,随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不断扩大,个别保险公司之间为了拓展业务,争夺市场,恶意压低保费,随意削减承保期间的各项防灾服务,过度追求利益最大化,保险公司参与防灾防损工作,督促被保险企业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火灾风险的社会监督辅助功能日益减弱,没有防灾工作计划,没有具体的防灾措施,防灾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又缺乏必要的技术知识,导致防灾工作在保险各项业务中成为最薄弱的一个工作环节。

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特有属性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所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目的是发挥责任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用市场机制和商业手段解决火灾责任赔偿。

一承保方式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具有多样化的特征。在独立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专门的责任保险单,它与特定的物没有保险意义上的直接联络,而是完全独立操作的保险业务。在附加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单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必须参加了一般的财产保险,即一般财产保险是主险,责任保险则是没有独立地位的附加险。

二承保标的的特性。保险人在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时,通常要规定若干等级的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自己选择,被保险人选定的赔偿限额便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超过限额的经济赔偿责任只能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三保险费率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费率与保险标的火灾风险高低成正比。通过对不同火灾场景发生的概率和其造成的不期望后果的乘积组合,并以此量化评估其火灾风险,使投保方、承保方都能清晰掌握保险标的消防安全状况。如果企业降低了火灾风险,则相应地降低保险费率;相反,企业若未能按要求降低风险,则保险公司有权提高保险费率或中止合同。通过运用保险费率这一杠杆,促进企业加强自我防范。

四灾后赔偿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赔案,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损害并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条件,必然要涉及到受害的第三者,而一般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赔案只是保险双方的事情。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赔款最后并非归被保险人所有,而是实质上付给了受害方,这种赔款实质上是对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方即第三者的补偿,从而是直接保障被保险人利益、间接保障受害人利益的一种双重保障机制。

三、保险中介机构介入火灾风险评估的利益基础

保险中介公司是商业保险制度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也是现代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搭建了一个相互沟通的桥梁,作为第三方,公正评价投保标的火灾风险,开展防灾服务,有助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良性发展。其产生和发展是保险市场供需双方的客观需要。

一提供全面的风险评估服务。对于规模巨大的公共建筑或者对消防安全要求较高的生产行业,保险公司本身往往不具备丰富的专业技术和行业经验。从事风险管理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能够依据自身对规范、标准和技术的了解,为保险公司提供客观准确的风险分析依据,协助保险公司更准确的随时掌握保险标的火灾风险的变化。

二协助投保人追求利益最大化。保险中介公司可以提供保险精算、损失控制和理赔管理等服务,这些与企业风险管理服务联络在一起,能够达到降低风险、购买保险保障和自留风险之间的最佳平衡。

三客观监控投保标火灾风险。将技术监管工作交给具有资质的独立中介评估机构完成,有利于客观评价保险标的的火灾风险,防止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意竞争和保险费率的不当浮动。同时,采用保险公司、中介服务公司、投保人三方合作的保险模式,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色彩,使其回归市场运作。

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良性发展的基本路径

一转变 *** 职能,树立公共服务社会化观念。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建立公共服务型 *** 的发展方向,应贯彻“自助先于公助”的原则,将 *** 公共服务作为一种自助之外的补助形式,增强社会公众的消防意识和保险意识,充分发挥经济调控的职能作用,协调 *** 各部门,采取行业自律、部分行政强制等形式引导行业、团体、企业参加火灾责任险。

二培育中介市场,完善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基于各方利益基础的火灾风险评估是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良性发展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推动和支援从事风险管理和保险策划的保险公估公司、保险经纪人等保险中介机构,培育保险业中专门从事消防安全相关业务的中介机构,加强人才储备,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完善防灾防损检查等保险服务制度,促进保险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实现资源共享,谋求长远发展。保险公司、中介公司、消防部门应构筑资讯交流平台,实现消防监督与保险风险评估资讯互通,利用费率杠杆促进承保单位隐患整改,从而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一方面,中介公司应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提供诸如风险评估服务、防灾防损检查和培训、联合火灾事故调查等服务,定期向消防部门提供承保标的的消防安全状况检测报告,确保各方动态掌握标的火灾风险变化情况。另一方面,各方联合建立消防基金,主动参与防灾防损研究工作,将利润部分转向消防部门改善条件,提高技术、增加装备,促进消防事业的发展,从而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和保险持续发展的良性结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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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申宁.浅谈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经营风险的有效规避.上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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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炜.火灾公众责任险推行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法制与社会..

[5]郭丽军.论完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保险研究..

日本、韩国、俄罗斯、瑞士、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都由法律规定,公共场所实施包括火灾责任的公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就会有相应的保险公司来迅速妥善地解决善后问题,避免了 *** 的财政浪费,合理地利用了社会资源。

现实中,消防和保险是整个社会防灾减灾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两者之间性质不同、手段不同,但它们都以危险的存在为前提,都将危险的预防和处理作为自己的任务,都是以减少危险损害和加强社会预防的综合能力为主要目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被保险人因为火灾造成的第三者的伤害,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转移经营者风险的保险。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事故发生后,利用公众场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其火灾事故的补偿机制,可以保证补偿资金的及时性和充分性,是一种较好的补偿形式。

火灾保险起源于欧洲

火灾保险起源于1118年冰岛设立的Hrepps社,该社对火灾及家畜死亡损失负赔偿责任。

16世纪初期的德国,频繁发生的火灾导致德国城市中出现了救火的会员制互助组织,当其会员遭到火灾损失时,可申请互助组织的援助。1591年,德国的工业和航运中心汉堡市发生了一起重大火灾,特别是酿造行业的损失尤为惨重。灾后,各酿酒厂为了筹集钜额重建资金,维护不动产的信用而设立了火灾合作社。1676年,汉堡的46家火灾合作社联合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 *** 火灾保险组织――市营公众火灾合作社。此后,德国皇帝颁布法令,在全国推广这一做法,规定各城市都要联合起来,成立市营火灾合作社。不久,又在全国实行了强制火灾保险的特别条例,开创了世界公营强制火灾保险的先河。

真正意义上的火灾保险产生于英国,是在伦敦大火之后发展起来的。1666年9月2日,伦敦城被大火整整烧了5天,市内448亩的地域中373亩成为瓦砾,占伦敦面积的,13200户住宅被毁,财产损失达1200多万英镑。19世纪后期,火灾保险如燎原之火,开始在全球蔓延开来。

强制是为了合理利用资源

目前,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运用市场化风险转移机制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其中伤亡人员的赔付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日本、韩国、俄罗斯、瑞士、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都由法律规定,公共场所实施包括火灾责任的公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就会有相应的保险公司来迅速妥善地解决善后问题,避免了 *** 的财政浪费,合理地利用了社会资源。

据统计,全球每年由火灾造成的损失大约为100亿美元,这还不包括间接损失。因而,火灾保险对全社会起到极其重要的分散风险、分摊损失的作用。

因为有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国外许多成熟的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防灾防损服务,建立火灾保险科研机构,开展预防火灾的技术研究,有的还设有防损工程部,为客户和准客户提供防灾防损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实地勘察,以对火灾风险进行综合性评估,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交书面整改建议。美国的损失管理服务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提供包括火灾在内的危险管理咨询,依据自身在危险控制方面的专业优势,对企业做出深入的调查,估测潜在危险,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或者设计新的方案。美国还有一家名为FMFactoryMutual的防灾科研咨询机构,拥有全球最大的火灾试验馆和装置齐全的检测中心,用来为美国三大工业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只有通过FM的标准,才可在三大保险公司投保,享受低费率、高赔付的好处。出于自己的利益,保险公司还要对重点客户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如何制定消防应急程式及动火许可制度等。许多国家对火灾保险费率的制定,是按行业、建筑结构、周围环境以及消防措施予以区分,规定有很明细的费率表,在承保每笔火险业务之前,必须派人员对保险标的进行查勘,根据其建筑的结构、用途、环境情况、防灾设施以及标的物本身的危险程度来确定费率。企业也愿意花很少的费用来加强防灾措施,以取得较低的保险费率或优惠条件,减少保险费的支出。一旦承保发生火灾,保险公司就必须按合同理赔。

日本有好几家专营的火灾保险公司。当投保人因火灾造成财产损失需要保险公司赔偿时,先向管区内消防署递交申请,然后持消防署出具的受灾证明书及火灾原因、损坏程度证明档案等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火灾保险公司也主动参与受保单位的火灾预防工作,如东京海上保险公司每年要检查两次受保单位的火灾隐患。在日本,房屋所有者一般都是贷款建房、购房,银行内部规定,如果房屋所有者不参加火灾保险,银行会有借贷风险,可以不发放贷款。日本出租房屋的租金往往明确写明含火灾保险费对于不动产,出租者一般要求承租者对其使用的东西购买火灾保险对于动产。

韩国在《火灾保险及赔付法》中不但规定了实行强制火灾保险的特定建筑的范围及其赔偿责任、保险责任等,而且授权由非人寿保险公司发起成立的韩国消防协会按照财政监察委员会的许可,从事防火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安全检查,开展消防科研和推广新技术等活动。同时,该法规还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的 *** 建筑、教育设施、商市场、医疗设施、娱乐场所、旅馆与住宅建筑、工厂、公寓以及《韩国总统令》中明确的其他人员密集的建筑为特定建筑,要求强制实施火灾人身伤害特定保险。此外,韩国在建筑法律中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商场必须办理火灾保险。

1. 种植业风险区域划分及费率区域划分 2.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主体有效合作的博弈分析 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供给的PPP模式研究 4. 我国银保业务投资激励的博弈分析 5. 我国寿险增长影响因素分析 6. 反垄断法在中国保险业的适用性分析 7. 论保险金融化现象 8. 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9. 西方保险监管制度的比较与启示 10. 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及监管问题研究 11. 保险企业文化与品牌建设 12. 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结构及其优化研究 13. 论保险公估业发展的瓶颈及出路 14. 财政补贴对农户农业保险参保决策影响的实证分析 15. 论再保险要素的保险商品均衡价格形成 16. 保险业双重角色下的政府责任 17. 论保险市场中的纵向关系与再保险市场的发展 18. 论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的风险与防范 19. 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和突破 20.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困境与出路 21. 巨灾债券—巨灾风险分散的新选择 22. 存款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与防范 23. 中国保险业制度创新研究 24. 中国保险基金的困境及其出路 25. 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存款保险制度问题规避 26. 保险公司规模经济的实证检验 27. 中国保险业制度变迁与经营绩效分析 28. 保险产业组织变迁与保险产业组织政策研究

现阶段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的保险行业的发展迎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金融保险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1 当代中国金融的发展方向 【内容摘要】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连续高速增长,一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 如今,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离不开中国。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2007年我国经济增长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已达25%,成为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国家。 中国保持经济稳定、金融稳定、资本市场稳定。 十年前,当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时,中国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对陷入危机的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给予了坚定的支援。而在这次世界金融危机中,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所作的努力再次获得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面对世界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我们一方面要增强忧患意识,充分估计到困难和潜在的风险,另一方面更要看到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巨大。全国有13亿人口,国内市场广阔尤其是开拓农村市场有很大潜力。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必将对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启用农村市场发挥重要作用。充分调整信贷规模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在外需持续减弱的情况下,扩大内需对于防止经济下滑尤为重要。我们必须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下大力气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优化结构的基础上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调整金融环境任重道远 。 关键词:投资;通胀;经济增长;发展历程;金融危机。 【引言】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已经我无可避免的面对世界各方面的机遇和挑战;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跃居世界第二的时候,我国更是无可避免的要担当起一个大国的责任;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扩大,资本的合理配置更是不可面对的挑战,建立一个合理的金融秩序更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正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经历了一个长期转变过程, 一天并逐渐完善和清晰,最终形成了我们现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但改革伊始,脉络并不清晰,当时只把市场作为手段,作为计划经济的补充。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 *** 主导的经济体制已经跟不上市场的步伐。要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是指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来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执行方式和调节手段.市场经济的实质,是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进行社会资源的配置和生产力的布局;以市场为中心环节构架经济流程;用价格讯号调节社会生产的种类和数量,协调供求关系;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调节社会生产比例以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一切经济关系都融人市场活动之中,社会资源的流动,评价,配置主要通过市场来调节,市场已成为该种经济的基本调节机制和执行方式时,才能成为市场经济.所以,市场经济是从经济执行的作用形式,运作机制及资源配置方式的角度,对高度发展的商品经济的一种概括,是发达商品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是指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来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执行方式和调节手段.市场经济的实质,是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进行社会资源的配置和生产力的布局;以市场为中心环节构架经济流程;用价格讯号调节社会生产的种类和数量,协调供求关系;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调节社会生产比例以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既有联络又有区别.从联络上看: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都是以社会分工和不同所有制为存在基础,生产者都是通过商品和货币的形式交换劳动,属于同一类经济关系,都是以价值交换为本质和以追求价值为目的的经济.从区别上看:商品经济是与自然经济相对的概念,主要是指社会生产方式采取价值生产形式,其特征在于劳动转化为价值,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产品按价值进行交换,它反映的是劳动的间接社会性质,即人们的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关系,因此是社会经济较抽象更本质层次的规定;而市场经济则主要体现生产商品的劳动社会性的实现或交换过程,是与用指令性计划配置资源和行政命令办法组织调节社会资源的计划经济相对应的,它是指社会经济的组织方式,其特征在于通过市场来组织和分配生产要素,自然资源及收人分配,因此是属于社会经济执行的较具体,更接近现象形态的规定,是实现劳动社会性的手段.虽然市场经济的存在是以商品经济存在和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只有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高度社会化的生产构成社会生产力的主要内容时,一切经济关系都融人市场活动之中,社会资源的流动,评价,配置主要通过市场来调节,市场已成为该种经济的基本调节机制和执行方式时,才能成为市场经济.所以,市场经济是从经济执行的作用形式,运作机制及资源配置方式的角度,对高度发展的商品经济的一种概括,是发达商品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 市场是一个交易机制的概念,任何一种有关商品和劳务的交易机制都可以形成一种市场。市场既可以是有特定场所的有形市场,也可以是无形的,尤其是在泛指的情况下,因此我们可以把金融市场定义为对金融交易机制的概括,即通过金融工具交易进行资金融通的场所与行为的总和。 金融市场是市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有市场体系的共性,又有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奠定了金融市场在市场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全面、系统地考察金融市场是发展和利用金融市场的基础。 [金融市场的形成] 远在金融市场形成以前,信用工具便已产生。它是商业信用发展的产物。但是由于商业信用的局限性,这些信用工具只能存在于商品买卖双方,并不具有广泛的流动性。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又产生了银行信用和金融市场。银行信用和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商业信用的发展,使信用工具成为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工具,激发了信用工具潜在的重要性。在现代金融市场上,信用工具虽然仍是主要的交易工具,但具有广泛流动性的还有反映股权或所有权关系的股票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商品,它们都是市场金融交易的工具,因而统称为金融工具。 在过去的200多年中,世界金融中心的华尔街推动了美国从一个原始而单一的经济体成长为一个强大而复杂的经济体。在美国经济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中,以华尔街为代表的美国资本市场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华尔街为美国经济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华尔街本身也伴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而成长为全球金融体系的中心。美国经济的成功是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之间协同发展很好的例证。 华尔街充满魅力和睿智的历史故事。华尔街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出现过形形 *** 的人物,也经历过各种各样的曲折。它提醒今天的资本市场的建设者他们所必然要面临的现实和困境,也能为今天的投资者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警示。 金融市场的形态有两种:一种是有形市场,即交易者集中在有固定地点和交易设施的场所内进行交易的市场,证券交易所就是典型的有形市场;另一种是无形市场,即交易者分散在不同地点机构或采用电讯手段进行交易的市场,如场外交易市场和全球外汇市场就属于无形市场。 所以说做金融市场是市场经济最强的软实力。市场经济下金融是必不可避免的。 一般经济发展都要经受经济的起飞;经济增长放缓 ,通货膨胀,经济危机的生命周期。 然而中国金融的现状却不容乐观;2007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的经济走势出现了较大的不确定性,首先是产生了通货膨胀现象, CPI指数平均达到了百分之八以上,其中,食品价格上涨尤为剧烈,08年一季度食品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了21%,并且市场对价格上涨的预期仍然很强烈,其次是中国股市发生了剧烈了震动,自07年10月创下新高以来到08年4月22日跌破3000点,上证综合指数累计跌幅达已超过50%。第三,从较为长期的角度看,由于人民币汇率存被低估,外汇储备不断攀升,导致外汇占款过多,国民经济面临着流动性过剩的问题,大量的资金进入股市、房市,造成泡沫,一旦破裂,后果不堪设想。第四,美国的次级债问题实际上已经把美国的信用风险分散到了全球,中国也不能例外。股市大量缩水,曾经想到股市上淘金的希望破灭了。经济结构失衡问题也更为严重。 一是经济增长动力结构失衡,内生性动力不足。二是民间投资没有跟进,无力接替 *** 投资。三是消费增长依赖 *** 支援,居民消费倾向没有改善。四是产业投资结构失衡,制造业产能过剩明显。五是企业成长机会失衡,民营经济发展缓慢。 解决问题应当采取以下有效对策: 一.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方案: 1确立制定国家经济安全战略的基本原则:国家利益原则、综合安全 原则、相对平衡原则、合作协调原则; 2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国家经济安全战略; 3建立国家经济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 4提高我国的国民经济素质,增强我国经济的安全系数; 5处理好坚持对外开放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关系。 二.国家经济安全的理念和思路是: 1重构国家经济安全的理念; 2确立“内外贸一体化”的安全战略; 3继续推进“大经贸”战略和“大平衡”战略; 4从国民经济全域性出发构筑国家经济安全机制; 5从区域经济联盟角度构筑国家经济安全机制。 三.维护我国经济安全的思考是: 1从战略高度把握国家经济安全这样一个巨大系统; 2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重在预防; 3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必须用系统观念、从重点人手整体把握。 4保护中小投资者;提高投资者教育。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完善;完善金 融市场民事赔偿机制,完善监管机制。 面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问题和弊端,要认真研究并采取相应对策;重视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经济游戏规则的制定。 对入世后我国国家经济安全面临的挑战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建立我国国家经济安全预警指标体系;转变 *** 经济调控职能;建立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的措施和体系;提高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和国际竞争力;规避入市风险。 【总结】 所以在当代金融环境下建设好我国自己的金融体系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加强金融机构的专业力度,加强投资者教育,完善金融的体制。股市经历了07和08年的大起大落,高管的套现辞职,上市公司做假账,内幕交易等等证明了我国投资者的盲目 *** 监管无力。银行的房贷规模过大导致房价的 飞涨,大宗商品的暴涨等等流通过剩的危机。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些问题那么下次的金融危机将从中国爆发开来,当前中国的经济政策扑朔暧昧,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改制银行和金融机构,用市场的手来调整资金的分配。成立专门的监管部门,打造监管和违反规定的食物连。建造平稳的市场金融体制。经济的成功是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之间协同发展的结果 。 篇2 工程保险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摘要】 在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初始之际,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建筑工程行业高速发展, 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所面临的激烈竞争和挑战,我们相信, 工程保险业在中国将有一个更好的起点。然而问题总是与发展并存,机遇与挑战同在。中国工程保险业快速发展和服务中国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诸多缺陷和弊端。本文以工程保险业面临的环境及现状为背景,总结其自身及外部环境多方原因, 对中国工程保险业如何应对新时期的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指出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 关键词】 中国工程保险业 发展 对策 我国工程保险现状和特点 工程保险,是属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范畴,它是以工程专案承包 合同价格或概算价格作为保险金额,以重置基础进行赔偿,以建筑的主体、工程 用料、临时建筑等作为保险标的,对整个工程建设期间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 险造成的物质损失及列明的费用予以赔偿的保险。工程保险也包括财产险和人身险,其中人身险有职工意外伤害险,财产险有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职业责 任险、雇主责任险、第三方责任险、十年/两年责任险等。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开展了建筑安装工程 一切险,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一些保险公司在江浙一带开展了个人建房工程险,开始筹备开展设计责任险。一些利 用外资工程普遍地购买了不同品种的建筑工程保险。国内重大工程购买相应保险的已经比较普遍。 2000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 32917 亿元,建筑安装工程量超过 20536 亿元,约占 62%。而当年 的收入则只有 6 亿元不包括国外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 ,仅占建安工程量的 。2002 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达到 43499 亿,比 2001 年增长了 17%,建安工程投资达到 26578 亿,比 2001 年增长了 16%,而国内保险公司建安 工程险的保费收入仅为 8 个亿,占到建安工程总量的 。如果建设专案的投保率达 50%,工程专案的保险金额 将达到 13000 亿以上,以工程保险 的费率测算,其市场就超过 52 亿元。可见,我国工程保险市场空间非常之 大,工程保险市场发展得极不充分。 关于我国的工程担保,尽管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困难重重,但仍然有一些企业在进行着积极的探索和努力。如中 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等都适机展业,积累了一些承保经验。这些担保公司与一些商 业银行共同支撑起了方兴未艾的工程担保市场。 一些房地产公司也开始发现担保工具的好处,房地产市场中出现了一些创新的担保品种。担保工具在一些水利、交 通建设专案中的应用已经日渐普遍。 此外,还有一些担保公司也开展了建设工程担保业务,如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上海百业信投资担保公司 和长安担保公司等。同时,国内部分商业银行通过提供银行保函的方式积极开展了工程担保业务,有力地促进了各 地工程担保、 保险制度的试行和推广工作。 而在国外普遍采用的由保险公司提供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则还没有出现。 总的来讲,我国的建设工程担保、保险业务刚刚起步,品种单调,交易双方积极性不高,业务量很小,地区覆盖面 低,担保、保险市场竞争态势没有形成,担保、保险市场发育很不成熟。 据调查,目前所开展的建设工程担保、保 险业务,其特点一是集中在外资专案上;带动力是外商独资专案、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专案、中外合资专案,这些项 目将国际惯例随同投资一起带入了我国建筑市场。二是集中在部分地区。展开建设工程担保、保险的集中在经济较 发达、建设工程规模比较大,被列为推行建设工程担保、保险制度试点的一些城市,如深圳、上海、大连、北京、 厦门、宁波、天津等。三是集中在一些大型工程专案上,如三峡工程、国家大剧院工程、首都博物馆工程、上海地 铁四号线工程、杭州湾大桥工程等。此外,目前一些 *** 投资的重点工程、一些国家政策性贷款银行贷款工程、一 些运作规范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开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担保、保险方式来规避和化解风险。四是集中在少数 的建设工程担保、保险品种上。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履约保证、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意外人身伤害保险、设计执业责任险等。 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工程保险起步较晚,发展较为落后,风险管理手段落后, 人员素质不 高, 承保技术粗放, 风险控制水平较低。 从事工程保险的专业人士较少, 这在一 定程度上制约了工程保险业务的开展。而且缺乏有经验的保险中介机构。被保险 人就工程保险而言就是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购买保险,就是为了转移风险, 获得 经济利益的保障。 到目前为止, 我国还没有从事工程保险的中介机构, 使得工程 保险难以实现社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而且我国工程保险投资体制改革缓慢。 工程保险的费用来源尚无明确规定。人们对建设工程保险认识不足。配套法规滞后阻碍了保险制度的推行。内资保险公司实力不够。 目前, 西方发达国家的建筑工程保险已经十分发达,极大地促进了工程建 设,同时也加快了保险业还有国民经济的发展。在美国,工程保险已成为一种工程建设管理机制。无论承包商、分包商, 还是咨询设计商,如果没有购买相应的工程保险, 或者没有取得相应的保证担保, 就无法取得工程合同。 我国的建筑工程保险的发展有诸多方面的原因。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工程保险险种单一, 人们对投保认识不足。 保险公司在大型专案中恶性压价, 导 致国内大专案保险价格背离国际市场标准, 不但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而 且由于费率低, 无法在国际市场上分保, 限制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 保险公司 对建筑工程业务不熟悉, 无法为投保人提供相应有效的防灾防损服务, 使得建 筑市场相关主体对保险的认识产生偏差。 执行技术较落后我国工程保险技术是从国外引进的, 一般只引进了条款, 引进管理技术较少, 创新不够, 有的保险条 款措辞西化, 不符合中国人的思维习惯, 险种结构单一, 适应性较差, 没有保 险条款解释, 服务中的知识与技术含量较低。 通过实行强制工程保险制度,建设主体有关各方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 强化了自律意识, 确保 了工程质量, 促进了工程建设的良性回圈。这些国家的工程保险发达之处,一方 面表现在保险经纪人在保险市场中非常活跃, 其服务范围覆盖风险评估、 制定保 险方案、订立保险合约、监测风险、处理索赔等整个专案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业 主方与保险公司密切合作业主与保险公司合作进行风险管理。 从而很大程度上降 低了业主的承保风险保险公司在施工现场派驻专门人员, 专业工程风险分析师 也可帮助业主进行完备的风险分析并提出风险管理的建议, 降低了保险公司的 理赔风险, 因此可以说是“ 双赢” 的举措。丰富的工程保险人才资源由于建筑 工程种类繁多, 涉及技术领域广泛, 经营这类业务需掌握工程技术或专业知识 的工程师或专家参与。 我国的建筑工程保险的发展有诸多方面的原因。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工程保险险种单一, 人们对投保认识不足。 保险公司在大型专案中恶性压价, 导 致国内大专案保险价格背离国际市场标准, 不但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而 且由于费率低, 无法在国际市场上分保, 限制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 保险公司 对建筑工程业务不熟悉, 无法为投保人提供相应有效的防灾防损服务, 使得建 筑市场相关主体对保险的认识产生偏差。 执行技术较落后我国工程保险技术是从国外引进的, 一般只引进了条款, 引进管理技术较少, 创新不够, 有的保险条 款措辞西化, 不符合中国人的思维习惯, 险种结构单一, 适应性较差, 没有保 险条款解释, 服务中的知识与技术含量较低。 发展和对策 发展工程保险的作用十分巨大,有着很大的必要性。 首先,对工程建设各方起保障作用, 使工程专案顺利完成。工程保险和工程 担保能对工程事故进行及时、 合理的赔偿, 避免由于工程事故或一方违约而导致 企业倒闭和建筑市场的波动, 使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得以保障。 其次,对建筑工程中的风险进行有力的控制, 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参加保险或购买保函的工程, 由于发生事故或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 保险担保人来承担, 所以保险人和担保人在预防事故发生方面, 会通过风险评 估和风险管理采用一切必要的手段要求投保人采取有力措施避免或减少事故的 发生。 另外,为建筑市场提供高质量的竞争环境。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保险人和 担保人在承保或提供担保前必然要对投保方或被担保人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 对一个保险人或担保人不愿承保或提供担保的企业, 业主是不会将工程发包给他 的 同时,它降低事故处理成本,保证工程建设各方切实履行工程合同, 减少不 必要的民事纠纷, 维护社会治安。 工程保险和担保可以将可能发生的事故与损失 事先用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 事故发生后处理起来简单而规范, 免了无谓的纠纷。 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我国的建筑工程保险要想得到巨大的发展,应当做到 以下几点。 第一, 要宣传保险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意义和完善建筑市场的作用, 以提高 业主和承包商对在建设工程中推行保险制度的认识。 使业主和承包商懂得, 参加 工程保险不是个别的、 侥幸的行为, 而是一项社会性的补偿制度, 是业主和承包 商转移重大风险事件, 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的重大举措。同时, 在建设领域普及工程保险知识, 使业主和承包商认识到工程保险是着眼于 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利情况和意外不测, 从若干方面消除或补偿遭受风险造成损 失的一种措施。 其重大意义在于能以极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安全, 进而促使业主 和承包商自觉地参加建设工程保险, 推动保险制度在建设工程中逐步实施。 第二,为了确保工程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必须加快立法工作。建议参照国 际惯例及外国的经验, 结合建筑工程自身特点, 尽快制定与《保险法》相配套的 建设工程强制保险法律、法规, 促使建设工程依法实行工程保险。 第三,要促进建筑工程保险的制度化。建设工程保险的制度化主要体现在二 个方面: 一是工程保险作为一项制度纳入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式; 二是工程保险 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包括投保、索赔、监督制度等。工程保险的规范化 也应分二个层次: 一是 *** 的各项管理工作, 都要做到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并 依法行事; 二是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保险的条款, 要逐步形成比较成 熟、规范的模式。 第四,保险公司应当积极拓展与工程保险相关的业务。目前,内资保险公司 在建设工程方面开发的险种单一、保费偏高、服务质量差、专业人才缺乏,且对 每个险种在理论与操作实践中的研究均未深入, 这与我国推广工程保险制度要求 相去甚远,必须尽快加以改变。 第五,要加快培育和发展工程保险队伍。工程保险是一种集约型、高智慧的 综合性工作。应当将工程风险管理以及工程保险内容增加到大学的与工程管理相 关的专业课程中,使那些未来的工程建设管理人员能够较为系统地接受工程风险管理和工程保险知识的教育。建筑行业协会应当通过资讯交流、学术研究、人 员培训等方式,宣传和推广工程风险管理和工程保险知识,促进工 程保险知识的普及。 第六,加强对工程保险的研究,吸取国外的成功经验。 工程保险源于英国,发展于欧美。有很多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如工程保险已经成为工程建设 的管理机制; 采用业主方控制工程保险; 有发达的保险中介体系; 业主与保险公司密切合作等等。 加强对工程保险研究,了解国内外的差距和差异,对于当前工程保险的制度化建设,建立符合国 情、市情,而又与国际接轨的工程保险业尤有裨益。 结束语: 工程保险队伍的发展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不能一哄而起。工程保险的发展将会极大地促进保险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和稳定,同时保险在建筑工程方面的应用也会极大地降低工程风险。我国的工程保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工程保险将会大有作为。 主要参考文献 [1] 魏华林 天华 我国工程保险的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 武汉商学院 期刊: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4 2110 [2] 李雁凌 李丽 我国工程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成都广播电视大学 2007年第3期

保险中介人制度研究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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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承保是保险企业承担风险、核定风险和接受承保的活动。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保险承保管理论文,仅供参考! 保险承保管理论文篇一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约束研究 【摘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的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本文从环境污染事故的特性出发,分析了我国环境污染责任的承保现状并对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约束的优化提出建议。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现状;承保约束 一、环境污染事故的特性 在目前中国再保险体系和相关法律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环境污染事故自身特性的制约。 (一)环境污染损失的巨灾性 环境污染大体上可分为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三类,这些污染都具有扩散性,会随着空气、水等媒介迅速传播。环境污染的扩散性导致其在某种情况下可能引发巨灾损失。环境污染事故导致的潜在巨大损失远远超出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导致保险公司或者不提供此项业务,或者通过规定最高赔偿限额的方式承保。 (二)环境污染危害的潜伏性 污染事故发生后,有毒有害气体、核泄漏和石油污染等对自然界和人身体机能的影响具有潜伏性。在事故发生短期内,潜伏性污染造成的危害并不会立即显现出来,无法对其进行准确评估,但在其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污染将会对生态环境以及人类后代产生持续影响。危害的潜伏性使得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事后赔偿过程中会面临索赔时效的问题。 (三)跨国环境污染事故中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 跨国污染事故由于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众多,赔偿处理时各方从自身利益出发要求适用的法律也不尽一致,导致其责任划分及法律诉讼往往要耗费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在跨国污染的情况下各国政府或者出于尊重或拉拢民意,在处理时往往会通过政治手段来解决。政治的介入使得重大跨国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面临有法不能依的尴尬局面,导致赔偿的范围和金额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在不限定最高赔偿金额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敢承接此类业务。 二、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现状分析 (一)承保标的以突发、意外事故为主 我国现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范围限于突发性污染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既有突发性的,也有渐进性的。从发生概率角度分析,渐进性污染事故的发生概率往往高于突发性事故,只是因为短期内难以显现损害后果而容易被忽略。保单将这一类风险排除在承保范围之外,抑制了企业投保的积极性。而投保人数量的减少必然导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无法满足大数法则的要求,承保的环境风险无法合理分散,给经营这种保险的保险公司带来巨大风险,进而制约保险公司开展这项业务,最终使得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进入恶性循环,难以为继。 (二)保单条款与保险赔付由于法律依据不同存在矛盾 发生污染事故后,对第三人的民事诉讼及赔偿,以及被保企业和保险公司所处立场的不同而导致的诉讼费用及随后的民事赔偿,是责任险条款设计中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而由于我国环境法律体系与保单条款基于的英美法律体系有相当大的不同,使得事故发生后,对保单的诠释与我国现存法律体系相悖,被保人、保险人以及损失人之间存在潜在矛盾。 (三)损害评估技术不高 损害评估技术不高影响保险费率合理厘定以及承保范围的扩大是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面临的难题。由于缺乏环境风险评估 方法 ,环境风险的识别和量化难度很大,而且行业和企业间的差异也比较大,保险公司很难判断企业的环境风险从而进行产品定价。保险市场上缺乏环境污染风险及损害鉴定、评判的机构。保险公司从保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制定赔偿条款,导致大多保险产品出现赔偿范围窄、免责条款过多等问题。 (四)新环境保护法的出台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带来机遇 新环境保护法按 日记 罚、将规划和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纳入了法律、确定了公益诉讼的可能性等规定都对环境风险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风险企业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需求将显著增加,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带来机遇。 三、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约束优化建议 (一)对环境风险企业进行合理分类、确定承保范围 环保部门应联合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等机构对风险企业进行合理分类,构建一个既科学又实用的企业环境风险等级系统。按生产系统、储运系统、风险源强弱和行业环境风险集中度,对环境风险企业所在的行业进行分类,确定行业的环境风险级别。对同行业企业按照地域环境、风险管理、应急救援、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新旧等进行分类,确定环境风险企业的风险级别,为保险公司确定承保范围和保费厘定提供技术支持。 (二)将逐渐污染事故纳入承保范围 因污染而造成民事赔偿的不仅仅限于突发性污染事故,还有逐渐性污染事故,污染物累积到一定程度,同样会对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且后者出现的频率和损失额要比前者大得多,因此对持续性环境污染事故给予保险也是客观需要。 (三)国家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优惠政策应逐渐转移到损失赔偿方面。 国家可以通过建立强制的超赔责任保险机制来进一步管理和鼓励保险公司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积极性。即通过被保企业、承保公司和国家补贴三方比例缴纳超额责任的保费,并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对其进行商业承保,在商业污染责任保险的最高赔付额以上,再附加一部分的损失赔付比例。这样既能够使保险公司的赔偿风险降低,拉低保费,又可以通过强制投保的方式,对国内污染企业排污和控污数据进行量化,有助于社会污染边际成本的统计和控制。 (四)培养专业环境风险核保理赔公估人,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核保和理赔具有特殊性、复杂性。保险公司自身进行核保理赔的难度很大,培养统一专业的环境风险核保理赔人能够更好的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解决保险公司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面人才欠缺的现状、提高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 参考文献: [1]朱砚博.关于我国环境侵权救济社会化的思考[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4,01:111112 [2]黄英君,赵雄.我国政策性科技保险的最优补贴规模研究[J].保险研究,2012(9):6475 [3]李刚.我国环境责任保险构建的思考[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1:6872 [4]别涛.国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J].求是,2008,05:6062 保险承保管理论文篇二 工程保险承保方式相关问题辨析 内容提要 工程保险可以将工程项目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补偿项目因遭遇风险而造成的损失。这些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决定了保险是否能够有效的实施,他们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力和承保业务的状况,将其所承保的风险责任在国内或国际再保险市场上转移给再保险公司。 关键词 国际工程 工程保险 再保险 一、引言 在国家“走出去”战略的指引下,国际工程承包事业发展迅速,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对外承包工程第六大国。在与发达国家的激烈竞争中,我国承包商逐渐意识到保险在工程风险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还会遇到很多具体的问题。虽然他们可以借助保险经纪或保险代理进行工程保险的咨询服务,但工程承包企业仍需要应对复杂的工程保险险种、投保程序及保单内容。因此,我国承包商有必要熟悉国际保险市场的工程保险业务承保方式,并安排恰当的工程保险,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二、保险合同的主体及业务承保方式 在工程保险市场中,保险合同的主体主要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再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详见图1) 1.保险人又称作承保人,或保险公司:是经营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险前预防、险中抢救、险后赔偿。 2.投保人:指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工程保险合同,并附有缴纳保险费义务的某一工程参与方,一般为项目业主或总承包商。 3.被保险人: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遭受损害,享有赔偿请求权的工程参与方,通常包括业主、承包商和分包商,有时也包括贷款人。 4.再保险公司:提供分保服务,是对原保险人(也称分保公司)的危险赔偿责任进行的保险,这可以提高保险原公司的承保能力,分散风险。 5.保险中介:保险中介是接受保险公司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委托,提供展业、风险管理、理赔等专业性服务,并收取佣金、手续费或咨询费的自然人或法人机构。其中包括保险经纪(Insurance Broker):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人;保险代理(Insurance Agent):是受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保险公估(Insurance Assessor):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验、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保险中介的存在有利于促进保险交易活动顺利进行,降低市场交易费用成本,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按照业务承保方式分类,保险可以区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和共同保险。以下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工程保险承保方式的相关问题。 三、问题的提出与分析 项目背景:由中国工程承包商承建的非洲某国东西高速公路全长1200余公里,跨越该国的八个省。该国极端组织的武装分子频繁袭击军队、警察、政府部门和平民。近几年来,该国政府在政治和军事上加强了反恐力度,使国内治安形势有所好转,但恐怖袭击事件在该国部分地区仍时有发生。在建工程项目有可能会受到其威胁。而且,一些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暴风雨也时有发生,所以该项目风险很大。因此,我国承包商对该项目风险非常重视,希望通过保险将其转移给保险公司。由于该项目合同金额很高,所以我国承包商担心在风险来临时,当地的保险公司是否有能力赔偿其损失。遇到的主要保险问题及分析如下: 问题1:国际保险实务中,再保险是如何实现的?在当地投保工程险后,当地保险公司是否将其业务进行再保险。投保人是否可以要求保险人必须到国际市场上去进行再保险? 再保险是保险的一种派生形式,分为法定分保和商业分保。 首先看法定分保,亦称强制再保险,是指按照国家的法律或法令规定,原保险人必须将其承保业务的一部分向本国再保险公司或指定的再保险公司进行分保的再保险。在保护本国再保险市场方面,一些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普遍采用了建立国家再保险公司以及强制分保的 措施 ,不同国家强制分保比例不同,如埃及为30%,肯尼亚是25%,印度、加纳、尼日利亚则为10%。我国的法定再保险业务始于1996年我国第一部保险法颁布实施之后。在加入世贸组织前,再保险市场一直是以法定强制分保为主。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作为国内唯一专业再保险公司每年得以有20%的法定分保进账。但按照加入世贸的承诺,法定分保的比例自2003年起逐年递减5%直到2006年1月1日完全取消,至此,国内再保险业务全面实行商业运作。 其次是商业分保,亦称自愿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双方按照自愿的原则,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确定再保险的条件和收益,签订再保险合同而产生的再保险关系。保险市场业务竞争日益激烈,保险公司“惜分”的意识也越来越强烈。费率高、利润大的业务不愿分出。费率低、风险大的业务,再保险公司同样不愿涉足其中。我国曾经发生多例由于原保险费率太低,而保险公司不能找到再保险公司来转移风险。 投保人可以要求保险人必须到国际市场上去办理再保险,但是方式可能有所变化。因为非洲国家保险公司一般会选择英国、瑞士等发达国家的那些再保险公司作为依靠,也有联合的保险财团进行投保,例如United Insurance。投保人可以调查一下其所洽谈的保险公司的再保险公司的状况、其所属国家和公司的能力状况,以及保险公司是否会轻易更换再保险公司,但是他们一般不只选择一家再保险公司作为后盾。可以参考2005年全球再保险市场中拥有最强优势的10家再保险公司(见表1)。 问题2:如果办理再保险,一旦出险,被保险人应如何索赔?是通过再保险公司按其承保的比例向被保险人理赔,还是由当地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全部理赔之后,再由他向再保险公司索赔呢? 国际保险实务中,通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接触不到这些再保险公司,除非是在标准合同的某些条款需要修订,而这些条款涉及到再保险公司的情况下。通常所接触到的是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的承保都会由再保险公司进行承担,尤其是工程险,必须由再保险公司进行承担。 再保险合同的存在虽然是以原保险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但两者在法律上是各自独立存在的,所以,再保险与原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不能混淆。因此,投保人不能直接找再保险人索赔,因为彼此没有合同关系。若出现索赔,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后,会找再保险人来分担。 随着时代的变迁,企业国际化已是一种趋势,对于投保巨额保险的需求也愈来愈大,再保险解决了因原保险潜在巨灾风险而无保险人敢承保巨额保单的问题。再保险的存在,使原保险人的承保风险责任分散,对被保险人而言,可因此获得更确实的保障,减少原保险合同违约的顾虑。 问题3:当地保险公司投保时,是否允许向当地外国投资的保险公司投保?是否能向当地多家保险公司组成的保险财团投保? 当地关于保险公司资质和限制的规定决定了当地国外投资的保险公司是否接受这样的投保业务,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保险需求和保险公司的实力,考虑向私人保险公司或多家保险公司组成的保险财团投保。后者即为共同保险,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共同承包同一保险标的,且保险金额之和不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可保价值。 共同保险有两种形式。一是对外共同保险(External Coinsurance),即保险人在接受某一笔业务时,由于自身能力有限,为分散其承保责任,而邀约其他保险公司共同承保,由各个共同保险人联合签单,分别约定其责任额度,将来被保险人损失发生时,按其责任额度予以赔偿。二是对内共同保险(Internal Coinsurance),即接受投保的保险人为首席公司(Leading Company)负责签单,直接对被保险人承负保险责任,各个共同保险人则另签共同保险合同,将来被保险人损失发生时,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后再向各个共同保险人摊回其应分摊的赔款。 另外,就本案例而言,建议投保恐怖险,因为工程一切险中恐怖活动属于除外责任。恐怖险就是在美国911事件之后,循着恐怖主义的脚印一路走来的新险种。作为一项独立的险种,恐怖险包括人身、财产等方面的赔偿。 四、结语 目前,虽然我国承包商已经逐渐意识到保险在工程风险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但由于我国对外承包公司进入海外工程市场上的时间比较短,在投保和索赔时仍然会遇到很多问题。本文就我国承包商安排工程保险时遇到的关于业务承保方式的几个实际问题进行了分析,这将有利于提高我国承包商的工程保险管理水平。 (作者单位:天津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王和:《工程保险――工程风险评估理论与实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雷胜强:《国际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 Liu J, Li B, Lin B and Nguyen V:“Key Issues and Challenges of Ris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 in China's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 Empirical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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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蓉,女,1963年生于成都。经济学博士(师从袁文平教授)。现为西南财经大学校党委委员,保险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风险管理与保险研究所所长。是四川保险学会理事暨学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司法鉴定人,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科研成果百余项。曾获得全国金融教育先进工作者、西南财大教学名师(首届)等称号,并先后获得四川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10余项教学科研奖。是四川省省级精品课程《保险学原理》的课程负责人。● 主要研究领域:商业保险理论与实务、保险法、农业保险、保险与经济的相关分析等。● 学术成果:共计100余项。先后独著或参著专著 7部,发表论文、译文60余篇,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及工具书18部;承担各类课题16项(在研4项)。在学术成果中有8项为全国统编或规划教材(其中全国高校重点教材主编、副主编各1项),1项为省级精品课程教材,20余项发表于《保险研究》、《财贸经济》、《改革》、《生态经济》、《财经科学》、《中国保险》、《上海保险》、《理论与改革》、《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保险职业学院学报》、《天府新论》、《西南金融》等全国核心期刊;主持及主研国家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211工程”规划重点课题、校管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省重点课题等。● 主要科研目录:(一)在海内外出版的专著《中国商业保险资源配置论》(独立专著),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战略研究——基于金融混业经营的视角》(领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 《农业保险新论》(第一编著),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中国大陆财产保险理论与实务》(参著),台湾五南书局2003年版;《农村社会保障的国际比较及启示研究》(参著),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中国经济改革30年:金融卷》(参著),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社会资本与城市贫困问题研究——一个理论框架及四川城市社区经验证据的检验》(主著,排名第二),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二)主要完成与承担的科研课题主持:“中国保险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保险法律体系的健全”,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度科研项目资助课题,2002结项;“金融混业经营背景下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战略研究”,西南财大“211工程”十五规划重点课题,2006年结项;“中国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2003年度课题,2007年结项;“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构建与制度创新研究”,四川省委2008年度课题,2009年结项;等等。主研:“农村社会保障的国际比较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03年课题,2005年结项;“中国保险中介人制度研究——保险中介人的市场行为模式”,西南财大1999年211课题,2001年结项;“社会资本视角下的四川城市贫困问题理论与实证研究”, 四川省哲学社科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重点项目课题,2009年结项;“社会资本视角下政府反贫困政策绩效管理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08年课题,在研;等等。(三)教材及辞典主编:《保险学原理》(四川省精品课程教材),西南财大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2006年第二版,2010年第三版;《保险法概论》,西南财大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2004年第二版;《财产保险》(全国普通高校金融类“九五”规划重点教材),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年版。副主编:《财产保险》(全国高校保险学系列教材),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2002年、2003年版;《保险学基础》,西南财大出版社2003年、2006年、2010年版;《基础保险学》,西南财大出版社1993年版。参编:《保险经纪理论与实务》(全国保险经纪资格考试指定教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农业保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金融类专业“八五”统编教材),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定用书),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版;《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定用书),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年版;《保险大辞典》,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财产保险》(21世纪高等学校金融学系列教材),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版;《经济法律通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等等。(四)主要学术论文论保险合同法律规范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保险研究》2002(9);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制度分析,《保险研究》2003(9);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回顾、现状与展望,《生态经济》,2007(2);保险资源配置中的政府与市场,《保险研究》2008(5);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保险业的变迁与发展,《保险研究》2008(12);国有资产管理的自有资金模式与风险控制,《改革》,2009(1);风险认知、利益互动与农业保险制度变迁,《财贸经济》,2009(6)。● 海外经历:于1996年、2000年、2001年、2006年、2009年赴香港、俄罗斯和台湾访问、研修或作学术演讲。● 主要获奖情况及其他社会反响:(一)教学类1996年主讲并负责申报的《保险学原理》课程被评为四川省重点建设课程;2004年被评为四川省省级精品课程。多次在学生评教中获得全校第一名、第二名。多次荣获优秀教师等称号,获得优秀教学成果奖等奖项。2007年获西南财经大学首届教学名师奖。2007年获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2007年金融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二)科研类论文:2000年 “开放保险市场与发展民族保险业”获四川省金融学会第九次金融科研优秀成果奖,该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中心《金融与保险》1998年第9期全文转载。论文:“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制度分析” (独立撰写),发表于《保险研究》2003年第9期,2004年获中国保险学会、《保险研究》优秀论文特等奖和2003年度西南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署名唯一),并被收录到《保险研究》2004年增刊“优秀论文汇编”以及《中国保险论丛——管理之道》(中国市场出版社2006年版)中;被《中国保险网》、《中国保险经纪网》、《世界经理人周刊》、《博爱人》、《和讯网》等保险及相关网站的10余个网页转载,经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四川大学图书馆)核查,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和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至2006年3月已查找到引用本文的文献共计13条。专著:《中国商业保险资源配置论》(独立撰写),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获2005年西南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署名唯一)。专著:《农村社会保障的国际比较及启示研究》(参著),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年版, 2009年获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四川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署名第二)。专著:《社会资本与城市贫困问题研究——一个理论框架及四川城市社区经验证据的检验》(第二主著),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2010年获四川省经济学会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署名第二)。(三)其他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多次参加全国经济师、助理经济师职称考试命题工作;全国自考《保险学原理》等课程的命题工作。2002-2010年先后参加全国人大《保险法》(修正案草案)的立法调研座谈会、巨灾保险调研座谈会、《保险法》司法解释草案讨论会以及省政府法制办《四川省消防条例》(草案)设计论证会,作为专家参会发言及提交书面意见。2004-2009年已先后有10余名(项)指导的学生获得本科生科研奖(科研处、共青团委主办)、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光华奖、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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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发展以及新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渐形成,全社会对保险的内在需求日益扩大,保险产业呈现出高速发展的势头。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有关保险的论文下载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有关保险的论文下载篇1 浅析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状况 一、引言 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是各国政府普遍采用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它是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以提供收汇保障、风险管理和融资支持为方式,支持本国企业开展出口贸易、海外投资和对外承包等经济活动的一项特殊的政策性措施。由于它把国家的支持政策融入保险这一市场化操作过程之中,因而为世界贸易组织协议所允许,成为各国政府支持出口的重要政策性金融工具。目前,全球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有的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提供的各种出口信用保险保额甚至超过其本国当年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 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扩大贸易规模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使企业能够采纳灵活的结算方式,接受银行信用方式之外的商业信用方式(如D/P,D/A,OA等)。使企业给予其买家更低的交易成本,从而在竞争中最大程度抓住贸易机会,提高销售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大贸易规模。 (二)提升债权信用等级,获得融资便利 出口信用保险承保企业应收账款来自国外进口商的风险,从而变应收账款为安全性和流动性都比较高的资产,成为出口企业融资时对银行的一项有价值的“抵押品”,因此银行可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降低企业融资门槛。 (三)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规避应收账款风险 借助专业的信用保险机构防范风险,可以获得单个企业无法实现的风险识别、判断能力,并获得改进内部风险管理流程的协助。另外,交易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政治风险可以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加以规避。 (四)损失补偿,确保经营安全 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机构将按合同规定在风险发生时对投保企业进行赔付,有效弥补企业财务损失,保障企业经营安全。同时,专业的信用保险机构能够通过其追偿能力实现企业无法实现的追偿效果。 二、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的经济学分析 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可以对相关客户进行资信评估,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了双方交易成本;而且当由于对方恶意或非恶意的拖欠,而应收账款难以追回的时候,出口商往往毫无办法。而作为专业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他们与世界各地众多律师及债务追讨公司经常保持紧密联系,在解决付款困难方面经验丰富,可以协助出口企业解决买家拖欠款项的问题并提供建议和措施以防止及减轻损失。 由于以上的原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状况下,投保后厂商的供给将会增加,供给曲线将会向右旋转,改变了出口商品市场的均衡状态,也改变了市场中的福利状况。 社会总福利因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而增加,这也是出口信用保险存在的原因之一。 三、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的建议 (一)促进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创新 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仍然采用“统保”方式,出口企业在一定时期或一定区域市场上所有的业务都要一次性办理出口信用保险。而国际上通行的方式则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国家的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推出适合不同出口商品和企业的保险产品,改革承保方式,废除“统保”,实行企业自主选择性投保。 (二)降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产品的费率 保险费偏高是出口信用保险不被大多数企业所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保险公司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合理下调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率,达到企业可以接受的水平。 (三)国家应当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欧美等国经济受到严重冲击而陷入衰退,失业率上升,消费需求急剧萎缩,各国纷纷采取贸易保护措施,使国际贸易摩擦加剧。作为全球第一大出口国的中国受此影响最深,国内出口企业状况大不如前。为了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国家有必要减轻出口企业的负担,巩固对外贸易的发展。而出口信用保险可以有效降低出口企业风险,为企业提供融资保障,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从而达到促进出口的效果。为此,国家应当大力支持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提高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承保能力,拓宽承保面,增强出口信用保险的分散风险功能,以便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有关保险的论文下载篇2 浅析社会保险对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积极意义 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社会保险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其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我国企业的现代化制度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创新在逐步的建立,通过人力资源的不断整合,将得到的人力资源融合到集体中,在不断开发工作人员潜力的基础上鼓励和保持他们对工作的热情和集体的忠诚度,而劳动福利和社会保障在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是重点工作,在企业的经营和社会发展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社会保险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意义 人力资源的发展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推动的作用,企业要想长远发展,就要从企业主体?D?D员工的角度出发,重视企业员工的利益,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使其得到相应的保障,才会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热情,提高对企业的忠诚度,同时企业的长远发展也会因人力资源的优化而奠定良好的基础[1]。 二、社会保险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对社会保险的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企业在意识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要从根本上对其管理采取科学规范的措施,但是企业无法将激励政策与绩效考评有效地结合,降低了社会保险的投入率,并时有缴费数据不真实的情况发生。目前有些企业盲目追求人力资源的节省,降低用人成本,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险的管理常识和管理手段,进而影响了企业中社会保险的管理质量。 (二)对社会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很多企业没有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全面分析和判断,所以针对社会保险的合理制定也就无从下手,加之一些企业管理者错位的价值取向和管理方式,缺乏对企业长远发展的考虑,只重视眼前利益,忽视了员工的利益,对社会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当有职员提出交纳社会保险的要求时,管理者也只是一味推脱。 (三)社会保险的缴纳金额高,缺乏相应的保障 目前经济发展、企业和企业员工三方的承担能力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就企业来说,企业社会保险的支出总计,企业的负担随着投入较多的资本而变得繁重;就个人来说,个人缴纳费用总计,同样有较重的负担,社会保险对于稳定的职员来说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就很多经常换工作的人员来说,社会保险无法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因此这类工作人员得不到相应的保障[2]。 三、社会保险对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积极意义 (一)社会保险能够提高职员的工作效率 企业的工作人员是企业的主体,是很重要的资源,从人力资源的角度来看,企业的绩效管理取决于公司职员的工作效率,由此分析,激发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是企业面对的重要问题。如果对社会保险的制度进行有效设计,一定程度上就会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加之不断鼓励员工,使其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可见社会保险制度是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的保障,激发了工作热情,为了获得更多的收入而努力工作,进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根本上转变需要有社会保障的支持,社会保险是带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可见经济增长和社会保险有着密切的联系,相辅相成、互相带动。从个人发展的角度来看,每个人都会慢慢变老,在年轻的时候会因没有养老保险而有所担忧,在工作和生活中考虑到未来没有相应的保障而变得没有安全感,可见养老保险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些困扰,为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这样年迈时,会有自己的一份稳定的收入来源,与其他同龄人不会有很大差距,更不会为子女带来负担,从而提高自己晚年生活的幸福感。 (二)社会保险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 当前很多企业不为职员交纳社会保险,这样从承担风险的角度看,企业要承担更大的风险,这样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会面临更大的资金压力。很多企业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为了不从公司员工的角度考虑,常常是转正后才开始办理社会保险的手续,这样不仅不会有效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一旦有意外事故的发生,企业将承担更大的资金压力,是不小的损失。因此要想真正实现企业用人成本的降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是最为有效的途径[3]。 四、结论 综上所述,文章从社会保险的价值意义着眼,对社会保险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做出了分析,并阐述了社会保险对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积极意义。企业要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就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员工的主观因素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完善员工的福利制度以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落实和发展,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实现企业盈利目标的双赢。 猜你喜欢: 1. 关于保险方面的论文 2. 有关保险论文精选 3. 有关保险的论文范本 4. 关于保险论文范文 5. 有关保险论文范文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一、前言保险投资在保险公司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现状并不尽如人意,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业企业,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利润已不能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而是越来越倚重于保险投资的有效运营。因为保险与给付之差,其利润率是一定的,而且还有减少的趋势,而保险投资的运营,其预期的利润率却是无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进行各种投资运营才能使保险资金获得长期稳定的增长,使保险公司获得较高的利润。可见有效的资本运营是现代保险业的支柱,是保险经营发展的生命线。二、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和现状(一)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沿革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企业的资金按规定只能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无任何保险投资可言。经过20年的停办以后,我国保险业随着改革开放而获得新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0年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并积极发展国外保险业务。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指出:“总、分公司收入的保险费扣除赔款、赔偿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纳税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运用”。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又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这不仅是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活力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保险企业投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初步发展阶段:1984年至1988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取得投资权后,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尝试性地开展投资(包括贷款)业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继开展保险投资业务。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对资金运用规模实行计划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对人保下达2亿元投资额度。二是对资金运用的方式与方向作了严格规定。1986年人保的资金运用被限定为投资地方自筹的固定资产项目。1987年批准试办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和购买金融债券。这一阶段的经营效益不大理想,资产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都比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汇总的资产运用率只有,投资收益率仅为。2、调整整顿阶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由于面临治理整顿的经济环境和紧缩信贷规模的局面,加之保险业本身经营效益不佳,我国保险投资业务于1988年底进入调整整顿阶段。其内容和措施有:总结前几年资金运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投到流动资金贷款方面,坚持“十不贷”和注意“重点倾斜”并采取了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工作除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对原有投资贷款项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资金运用的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3、进一步发展阶段:1991年至1995年经过两年多的调整整顿,加之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保险投资业务于1991年开始进行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保险投资在保险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重视。两家新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险资金运用的行列。保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达亿元。保险投资的范围有所拓宽,证券投资得到较大发展,保险投资收益得到提高。4、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至今随着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和实施,各保险公司遵照《保险法》调整业务,以符合《保险法》的要求。《保险法》的实施,为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奠定的基础。(二)我国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1、决策机制薄弱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决策机制,人保财险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专门的保险投资公司。决策的盲目性、被动性、随意性十分突出,在仅能投资债券的时期,这类决策机制不会体现任何危机,对于资产规模迅速壮大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掩盖了其决策的弊端:决策机制落后,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在保险公司进入基金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1998年以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实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广泛。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3、保险资金利用率低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在国外基本上达到90%,而在我国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保险资金基本上无“运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还不到20%。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保险公司将大量资金存于银行,由银行进行专业的资金运用,而保险公司只能获得固定的较低的存款利息,银行存款的利息已经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新领域来保证其资金的收益性、安全性。4、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保险投资涉及到存款、国债、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保险投资人才必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远见,对各行业发展有底数,才能有胆略,有灵活性,善于捕获商机,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丰厚的回报。而我国保险公司由于历史原因,现有员工基本上由军转干部、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调入和正规大学毕业生三部分组成,且前两部分约占公司员工的70%,年龄大都在40周岁以上。这样的人力资源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弊端,即知识结构老化,缺乏创造力。保险公司要想从保险投资中获益,就必须引进相应人才,同时注重公司内部年轻人才的培养。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5、保险公司管理水平落后,影响保险投资收益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体制落后,投资缺乏科学决策,许多公司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由此出现了许多领导项目贷款、人情贷款等。这些项目贷款很多无法收回投资本息,甚至成为呆账、坏账。管理水平的落后,影响了投资收益。中国的保险公司要生存,保险事业要发展,客观上要求保险资金实现有效运用,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马上就完全放开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完善,还有一些制度需要制定,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三、建立我国保险投资体制的构想(一)保险投资客观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资体制所谓保险投资体制是指保险投资活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现代保险业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将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我国保险业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加入WTO后,在承保业务上很难与国外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费率)竞争。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亿英镑和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亿英镑和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从近期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经从传统的承保收益逐步转移为投资收益,如美国产险业务自1978年以来连续21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收益来自于投资收益。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保险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市场的开放,投资工具的增加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保证保险资金实现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的协调。(二)保险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保险企业的制度和规范建立和完善中国保险投资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险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制度保证。如何加强经营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加大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运用法律武器,严惩那些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地维护股东的权益。第二、建立和完善对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彻底改变旧的用人机制,让市场和竞争来决定经理的选拔,使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业绩直接挂钩。第三、加强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摒弃旧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管理方工和方法,创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方式和方法。(三)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其它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是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太小;保险公司无法控制入市资金的风险;在目前封闭式基金占据主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被动的分红,其变现很难实现;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过窄;保险资金中短期性行为严重。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加快资金入市步伐,使我国保险业能够持续快速发展。1、保险资金入市(1)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运用得当,还可有效解决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差损”问题。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仅每年的利差损就有3至6个百分点,这为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在银行存款的利率为,国债的买卖收益最多不过6%-7%,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因资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平均收益达12%。因此,保险资金入市,从长远来看,对保险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决“利差损”具有重要的意义。(2)保险资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如果允许保险资金按严格的比例进入证券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闲置的压力。因为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进行股权的交易,在证券市场机制作用下,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公司必然将资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长性的企业中去,这样客观上就使保险资产得到了相应的改善。(3)从长期来看,保险资金入市对于启动保险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保险资金入市无疑使国家找到一种对资金更有效的配置方法,从而使部分社会资金与证券市场之间形成纽带。在这个纽带的连接过程中,不但可以改变整个社资金的结构,还可以使经济发展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保险公司更好的发展。(4)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业面临着更大的冲击,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保险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保单,扩大客户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费收入如何获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关键问题。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我国畅通的多,除了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外,还可涉足证券市场甚至房地产业。所以,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经济基础。(5)保险资金入市可有效缓解证券市场中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稳定证券市场。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可入市的保险资金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必将会改善证券市场的资金结构,它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2、保险资金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尽管保险公司都有较高的信誉,但上前还不能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而须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可以为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供方便。3、扩大可投资的企业债券范围。目前保险资金只可购买铁路债券、电力债券和三峡债券,应扩大到其他的企业债券。尽管企业债券质地有好有坏,或者说存在风险,但应相信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鉴别能力。4、进行资产委托管理。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资产委托就是保险公司以合同的形式把资金委托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它的最大好处是保险公司省心省力,不必事事躬亲,同时由专业公司进行操作,也可确保较高回报。(四)培育专门资金运用人才我国加入WTO将使保险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保险公司如何作好准备,采取措施,搞好投资收益,上面已经从体制和机制创新、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等多方面进行了探讨,但要确保这些对策措施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决策的参考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关键在人,关键取决于目前保险公司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因此,首先要改变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采取买断工龄、提前内退等方式,分流一批年龄老化的人员,以保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其次,要从管理入手,通过秘诀革,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一流现代化商业保险公司的高效精简的机关管理体制,尽快与国际经济接轨;再次,要注重人才的引进和使用,以及后备干部和后备人才的储备。目前,当务之急是要围绕加快效率的长远目标,建立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及培养选拔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构建既有长期培养对象,又有近期可以上岗的人才储备库《保险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论保险公司保险投资(1)》来源于免费范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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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产业经过20多年的恢复性发展,目前已基本完成了产业奠基阶段,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独立的产业系统。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篇1 浅析新华保险营销策略 一、引言 中国经济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中,现今保险行业已经成为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之一,保险业的发展对金融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各大保险公司也随之不断涌现出来,保险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以下通过对新华保险营销现有策略进行分析,提高大家的保险意识。 二、简介 (一)商业保险定义 商业保险(BusinessInsurance)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二)新华保险简介 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专门的大型寿险企业,有多家子公司。2011年,上市,2014年首次入围福布斯世界500强企业。2015年,入围百万精英俱乐部260人,较2014年提升210%,MDRT入围人数年增长超七成。 (三)新华保险特点 1、坚持“以人为本”的产品开发理念,“唯德才兼备者为用”的用人理念,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原则。 2、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和理赔渠道。 3、为全球的客户提供多种电子化服务手段,拥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 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现有的营销策略分析 (四)P理论下的新华保险营销分析 根据麦肯锡的4P理论,新华保险公司制定出了一系列的保险营销策略: 1、保险产品策略。虽然在品牌效应上不及其他公司,但在产品上胜于其他公司。其中的分红类寿险,按保额分红的方式深受大众喜爱。新华产品营销种类丰富,主要采用的是产品组合策略和产品开发策略来为客户计划保险和开发新产品。 个人险中,就新华保险的“美满人生”、“祥和万家”来讲期限都为一年,每年的保费都是100元,年龄16-65,能正常生活工作的人,均可购买。“健康无忧“A、B、C三款产品保障全面,能保60种重大疾病,15种轻症,价格实惠,期限灵活。这三款产品主要是利用产品开发策略,根据现今主要存在的健康问题制定的险种。 现今最受欢迎的企业险是旅游险,为被保险人在旅游期间提供保障,出现事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 2、保险定价策略。新华保险产品价格定位主要有规定价格策略和新型的自主定价策略,就“健康无忧”其中两款产品来讲: A款,以25岁女性来看: 保障期间基本保额交费期间年交保费 30年40万元10年4640元 交费期短,保障时间长,价格合理,非常值得购买。 B款,30岁男性来看: 产品简称保障期间基本保额交费期间年交保费 健康无忧B款两全 附加健康无忧B款30年20万元20年 2440元 2260元 年交保费合计4700元 “健康无忧”两款产品,根据客户实际,坚持固定价格策略和产品组合策略来为客户计划保费,对客户提供保障。 3、保险销售渠道策略。新华保险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多元销售渠道,实行了直接和间接的销售渠道策略。如与银行合作推出了“惠福宝”首款自主定价固定收益保险产品。就眉山来看,在新华保险眉山支中下面乡镇还设立了多个点为客户服务,放电影、开学发传单、网站销售、续收团队进行及时有效管理。 4、保险促销策略。使用网络促销策略,同时还有现场搞活动签单送礼、广告促销、人员现场推销、公共关系、营业推广、赞助等形式。在新春节前,开展“回家路?爱相随”活动,特别推出“i相随”活动。长期与4S店合作,买保险送保修,买车送保险。团购优惠购保险活动。 (二)新华保险营销SWOT分析 1、新华保险营销优势分析:(1)保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公司发展实施战略转型。(2)保费快速增长。(3)新华保险公司实力不断增强,入围福布斯百强。(4)客户群庞大,到2015年6月,约有2660万个人寿险客户和约6万企业客户。(5)制定实施一系列五年发展计划。(6)销售人员长期都要以《学习的革命》这本书为指导不断提升自己。(7)分销网络渠道多,许多大中小城市及乡镇都设有机构,与多家银行合作。(8)设专门的续期收取团队,更好的维持了与客户的长期有效关系。(9)拥有一直强有力的管理团队。(10)理赔速度快,与国际SOS实施全面战略合作。2015年11月13日在法国巴黎发生的系列恐怖袭击事件,新华保险实施紧急援助服务,将伤痛和危害程度降到最低。(11)对销售人员实行佣金制、晋升制、旅游奖等,提高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2、新华保险营销劣势分析:(1)公司业务、转型、文化都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2)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3)品牌知名度不高,时间短大家对其认识不够。(4)销售人员相对较少。(5)总资产排名方面新华保险也低于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 3、新华保险营销机会分析:(1)保监会的大力支持,举办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2)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于保险的需求也不断提高。(3)国家和政府对保险行业的重视。“十一五”时期提出了保险事业的发展思路,2015年《保险法》修订草案,青岛市政府与新华保险签订战略协议。(4)天灾人祸不断发生也为保险事业带来机会。(5)保险公司对保险事业的高度重视,TOP2000培训,世界华人保险高峰会。 4、新华保险营销威胁分析:(1)金融危机影响较深,市场信心有所下降,因此公司利润也随之减少。(2)保险事业发展越强,市场竞争越激烈各方面都会面临严峻挑战。(3)监管危机、退保危机存在。 5、基于SWOT分析的营销战略选择。在对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所做的内外部环境分析基础上,建立新的SWOT营销战略选择矩阵,如下表: 表2新华保险营销战略选择矩阵 机会(Opportunities)威胁(Threats) 优势(Strengths)SO战略ST战略 劣势(Weaknesses)WO战略WT战略 SO战略:充分利用好公司现有自身优势,把握好外在环境所带来的机遇,利用政府和国家的支持,树立新华保险的品牌形象,快速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 ST战略:降低外部环境所存在的威胁,充分利用新华保险公司现有的优势,降低各种危机所带来的风险,扩大资金、产品、服务、各方面的提入,不断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保险事业。 WO:运用好政府和国家所提供的相关政策,利用好保监会和各大保险公司对现今保险行业的支持,提高品牌知名度,大力发展保险从业人员,扩大市场占有率。 WT:退避市场竞争。 综上所述,新华保险人寿保险公司应该主要采取SO和ST战略为主,发挥好自身优势,把握好有利的机遇,降低风险和威胁。 三、新华保险营销策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业务发展结构单一。新华人寿保险业务发展方面一直坚持传统的“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由于信息时代、互联网时代、电商时代、数据时代的到来,传统的营销模式以不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不能在同行业竞争。 2、营销渠道不够完善。营销渠道是打开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有效保障,很多企业都已经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对现有信息进行分析,从中得出更多有利的信息,新华保险没有最大限度的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 3、企业内部管理不够完善。保险行业属于服务行业,是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主要,内部管理不够完善,出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销售人员素质和销售能力技巧有待提高。 4、品牌知名度不够。品牌知名度是形成品牌形象的先决条件,新华保险因其发展时间较短,在大家心中的印象不怎么深刻,品牌知名度上就远远落后于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 5、产品体系和服务质量不够完善。现今事故发生率在不断提高,原有制定的投保计划就无法为客户解决问题,应该及时调整。作为服务行业的新华保险主要讲求的便是服务质量,对于客户而言最能体现服务质量的便是出险后保险公司对该项保费的理赔,客户长期不能得到理赔款项,大大降低了公司信誉度。 6、保险意识不够。人们对保险的意识还是不够强,对这些保险的了解还不够深刻,特别是对于商业保险而言,还有许多人存在一种疑问“保险公司垮了怎么办,买商业保险到底有没有用”。 (二)解决对策 1、经营模式。坚持传统模式与新模式的结合,加强队伍建设、资源使用效率,努力解决客户问题。通过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掌握海量客户,同时以最低成本完成交易。不仅要进一步完善财务体系和风控体系,还重点建设六大平台。 2、销售渠道。使营销渠道向多元化发展,优化传统营销渠道的同时建立新型的电子营销渠道,为客户建立专门的档案。实行网络投保、理赔和售后。通过不同的渠道,了解竞争对手和客户需求,挖掘新的商机。现今银行存款已经实行存款无息政策,顺势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同时还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新华销售新渠道。 3、完善企业内部管理。管理者应该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具备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及时了解企业现状,为客户解决问题,制定最完美的发展计划。销售人员不断培养职业道德和能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营销技巧。 4、加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新华保险需要加大促销力度,优化促销策略,变换广告方式,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5、加强竞争力。(1)开发新产品,完善产品体系,增强险种的组合性、多样性、实用性、适用性。(2)实施差异化的机构战略,具体落实和推动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战略,提高服务质量、开发新技术,实现产品多样化、差异化和组合匹配,增强客户获取的重要推动力。(3)完善信息化服务手段,加强网络服务。(4)实现一对一的服务,建立续期客户服务专员,建立客户关系管理。 6、增强保险意识。政府、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的宣传力度,开保险座谈;销售人员要多去为大家讲解商业保险的相关内容,做到最全面的有问就必答。 四、结论 通过利用SWOT和4P理论对新华保险营销策略进行分析让我们了解到,在利用各种优势和机会不断飞跃发展,问题和威胁也在不断被解决,虽然与其他公司还存在一定差距,但差距就意味着潜力,挑战就意味着机遇。相信新华保险会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发展自己,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篇2 浅论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法律责任 一、社会保险欺诈及其法律责任 近年来,由于社会保险运行环节较多,社会保险事务关系复杂,社会保险服务提供者与受益人易于形成利益结盟,加之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缺乏、监管经验不足,导致取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类现象不仅给原本就入不敷出的保险基金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严重侵害了国家和公民的利益,而且长此以往必将影响社会保险制度的安全运行,甚至从根本上腐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指行政机关、法人、公民或其他主体在参加社会保险、监管社会保险、领取社会保险过程中,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的行为。社会保险欺诈法律责任,是指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因其实施的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上的不利后果。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由以下要件组成: (一)主体是具备社会保险欺诈法律责任能力的主体 社会保险欺诈主体是指,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定义务或者契约义务,抑或不行使社会保险法定权利,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致使社会保险秩序遭受破坏的行为人。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投保人及受益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协助实施行为的主体。 (二)社会保险欺诈人实施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存在主观故意 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强调行为主体必须存在主观故意,即希望通过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隐瞒、捏造事实,使社会保险机构陷入错误认识而给付社会保险费用。但若只是工作人员疏忽,社会保险投保人理解错误等过失行为导致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不属于社会保险欺诈。 (三)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 从客观上来说,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比如持伪造身份信息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与投保人串通伪造资料等。 二、社会保险欺诈实证分析 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表现形式是纷繁复杂的,有经办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职权侵害社会保险基金,涉及社会基金的挪用,有社会保险供方和需方各种的违规行为等等。在此笔者没办法一一罗列,只能通过分析一些主体的主要欺诈行为以及典型案例,与读者共同探讨学习。 案例一:2011年天津市社保中心在对永胜太大药房进行医保结算监控时发现,该药店对药品申报结算的数量远超实际药品销售量。药店还存在以药品换取其他物品,录入系统的药品与参保人购买药品不符的情况。社保局依据《医疗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和双方签订的《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服务协议》的内容作出了处罚,责令退回全部违规金额,停止该药房医保联网结算和医保定点资格一年。 案例二:2007年2月16日至4月10日,被告人唐术兵利用伪造的肖丕志、肖丕洪等8人的居民身份证,海宁市亭溪包装有限公司离职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盗窃所得的有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先后5次从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冒领上述8人的养老保险金共计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术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罪。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罪判处被告人唐术兵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八次会议,对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部分问题作出解释。其中,引起热议的一个解释草案就是,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公司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取社会保险行为已不仅仅以罚金等行政处罚形式进行处罚,对于数额较大者,刑法已参与规制,可能处以监禁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刑事处罚。 三、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并无必要 虽然将此种欺诈行为专门入刑的做法呼声很高,也有学者支持《刑法》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但笔者认为基于刑法的谦抑性,此举没有必要,因为对于目前已有的刑法体例以及社会法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可以加以规制。 (一)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不符合刑法的最后性和补充性 刑罚制裁的严厉性不言而喻,正是这也决定了刑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上的补充性和最后性。平野龙一认为,“即使犯罪侵害或威胁了他人的生活利益,也不是必须直接动用刑法。可能的话,采用其他社会统制手段不充分,或者其他社会统制手段过于强烈、有代之以刑罚的必要时,动用刑法。”我们应当注意部门法之间的运用。 民法、行政法等第一防线的法律能发挥重要作用时,就没有必要动用刑法。第一防线的法律不像刑法那样,采用刑罚方式压制某种行为的发生,而只是以财产处罚、短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评价某种行为,主要采用鼓励和轻微制裁两种方式。当然,现在的第一防线法律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但是用鼓励和制止双管齐下的方式,规定更加严厉的赔偿责任,不失为一种合理的做法。 (二)针对法律责任竞合,现有《刑法》亦能规制社会保险欺诈行为 很多学者认为应当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的原因是目前的《刑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体系无法规制出现的日益复杂的法律竞合问题。但笔者认为,就目前的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来说,对于出现的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况,也是可以分情况处理的。在此,笔者也就几类情况加以说明: (1)个人提供虚假证明,如伪造的特殊工种证明办理提前退休,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对于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取社保基金的,应按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为保者伪造印章的,该负什么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对于为保者伪造印章的,应按伪造对象,按照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或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另外,与保者事先通谋,为其伪造相关印章,供之用,应当以共犯处理。 (3)企业工作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个人保提供方便者,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保者提供方便的,应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保者提供方便的,则要按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4)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个人内外勾结取社保基金,该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因此,如果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非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取社保基金的,应按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总结 社会保险行为应当得到进一步的规制,无疑是所有人的共识,《社会保险法》对于此类案件的法律责任认定后果规制较轻,社会保险监管薄弱,社会反欺诈力度不够等问题也一直为社会所诟病。事实证明,在任何国家,单靠经济、行政等其他法律手段并不能有效解决领社会保险金等福利的问题,必须把刑罚手段与其他法律手段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立法机关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既不创设新的法律制度,也不对现行法律修改,仅通过出台法律解释的形式,是最为实用的做法。 同时,也应完善对于防止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执法对策。例如,建立社会保险反欺诈行政协调机制,这个协调机制不仅包括社会保险相关主体之间的监管协调,还应包括社会保险系统与商业保险之间的监管协调机制,其核心是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的建立;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为了不断提高预防和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的能力和效果,除了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外部审计、财会规则等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外,还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基础信息管理制度、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 猜你喜欢: 1. 关于保险的毕业论文 2. 保险毕业论文参考 3. 关于保险论文范文 4. 保险毕业论文范文参考 5. 保险毕业论文范文 6. 有关保险的论文范本

中国保险论文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一、前言保险投资在保险公司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现状并不尽如人意,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业企业,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利润已不能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而是越来越倚重于保险投资的有效运营。因为保险与给付之差,其利润率是一定的,而且还有减少的趋势,而保险投资的运营,其预期的利润率却是无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进行各种投资运营才能使保险资金获得长期稳定的增长,使保险公司获得较高的利润。可见有效的资本运营是现代保险业的支柱,是保险经营发展的生命线。二、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和现状(一)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沿革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企业的资金按规定只能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无任何保险投资可言。经过20年的停办以后,我国保险业随着改革开放而获得新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0年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并积极发展国外保险业务。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指出:“总、分公司收入的保险费扣除赔款、赔偿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纳税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运用”。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又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这不仅是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活力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保险企业投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初步发展阶段:1984年至1988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取得投资权后,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尝试性地开展投资(包括贷款)业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继开展保险投资业务。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对资金运用规模实行计划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对人保下达2亿元投资额度。二是对资金运用的方式与方向作了严格规定。1986年人保的资金运用被限定为投资地方自筹的固定资产项目。1987年批准试办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和购买金融债券。这一阶段的经营效益不大理想,资产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都比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汇总的资产运用率只有,投资收益率仅为。2、调整整顿阶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由于面临治理整顿的经济环境和紧缩信贷规模的局面,加之保险业本身经营效益不佳,我国保险投资业务于1988年底进入调整整顿阶段。其内容和措施有:总结前几年资金运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投到流动资金贷款方面,坚持“十不贷”和注意“重点倾斜”并采取了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工作除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对原有投资贷款项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资金运用的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3、进一步发展阶段:1991年至1995年经过两年多的调整整顿,加之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保险投资业务于1991年开始进行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保险投资在保险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重视。两家新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险资金运用的行列。保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达亿元。保险投资的范围有所拓宽,证券投资得到较大发展,保险投资收益得到提高。4、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至今随着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和实施,各保险公司遵照《保险法》调整业务,以符合《保险法》的要求。《保险法》的实施,为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奠定的基础。(二)我国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1、决策机制薄弱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决策机制,人保财险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专门的保险投资公司。决策的盲目性、被动性、随意性十分突出,在仅能投资债券的时期,这类决策机制不会体现任何危机,对于资产规模迅速壮大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掩盖了其决策的弊端:决策机制落后,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在保险公司进入基金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1998年以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实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广泛。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3、保险资金利用率低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在国外基本上达到90%,而在我国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保险资金基本上无“运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还不到20%。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保险公司将大量资金存于银行,由银行进行专业的资金运用,而保险公司只能获得固定的较低的存款利息,银行存款的利息已经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新领域来保证其资金的收益性、安全性。4、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保险投资涉及到存款、国债、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保险投资人才必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远见,对各行业发展有底数,才能有胆略,有灵活性,善于捕获商机,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丰厚的回报。而我国保险公司由于历史原因,现有员工基本上由军转干部、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调入和正规大学毕业生三部分组成,且前两部分约占公司员工的70%,年龄大都在40周岁以上。这样的人力资源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弊端,即知识结构老化,缺乏创造力。保险公司要想从保险投资中获益,就必须引进相应人才,同时注重公司内部年轻人才的培养。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5、保险公司管理水平落后,影响保险投资收益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体制落后,投资缺乏科学决策,许多公司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由此出现了许多领导项目贷款、人情贷款等。这些项目贷款很多无法收回投资本息,甚至成为呆账、坏账。管理水平的落后,影响了投资收益。中国的保险公司要生存,保险事业要发展,客观上要求保险资金实现有效运用,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马上就完全放开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完善,还有一些制度需要制定,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三、建立我国保险投资体制的构想(一)保险投资客观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资体制所谓保险投资体制是指保险投资活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现代保险业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将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我国保险业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加入WTO后,在承保业务上很难与国外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费率)竞争。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亿英镑和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亿英镑和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从近期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经从传统的承保收益逐步转移为投资收益,如美国产险业务自1978年以来连续21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收益来自于投资收益。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保险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市场的开放,投资工具的增加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保证保险资金实现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的协调。(二)保险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保险企业的制度和规范建立和完善中国保险投资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险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制度保证。如何加强经营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加大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运用法律武器,严惩那些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地维护股东的权益。第二、建立和完善对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彻底改变旧的用人机制,让市场和竞争来决定经理的选拔,使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业绩直接挂钩。第三、加强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摒弃旧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管理方工和方法,创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方式和方法。(三)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其它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是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太小;保险公司无法控制入市资金的风险;在目前封闭式基金占据主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被动的分红,其变现很难实现;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过窄;保险资金中短期性行为严重。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加快资金入市步伐,使我国保险业能够持续快速发展。1、保险资金入市(1)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运用得当,还可有效解决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差损”问题。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仅每年的利差损就有3至6个百分点,这为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在银行存款的利率为,国债的买卖收益最多不过6%-7%,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因资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平均收益达12%。因此,保险资金入市,从长远来看,对保险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决“利差损”具有重要的意义。(2)保险资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如果允许保险资金按严格的比例进入证券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闲置的压力。因为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进行股权的交易,在证券市场机制作用下,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公司必然将资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长性的企业中去,这样客观上就使保险资产得到了相应的改善。(3)从长期来看,保险资金入市对于启动保险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保险资金入市无疑使国家找到一种对资金更有效的配置方法,从而使部分社会资金与证券市场之间形成纽带。在这个纽带的连接过程中,不但可以改变整个社资金的结构,还可以使经济发展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保险公司更好的发展。(4)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业面临着更大的冲击,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保险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保单,扩大客户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费收入如何获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关键问题。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我国畅通的多,除了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外,还可涉足证券市场甚至房地产业。所以,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经济基础。(5)保险资金入市可有效缓解证券市场中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稳定证券市场。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可入市的保险资金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必将会改善证券市场的资金结构,它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2、保险资金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尽管保险公司都有较高的信誉,但上前还不能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而须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可以为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供方便。3、扩大可投资的企业债券范围。目前保险资金只可购买铁路债券、电力债券和三峡债券,应扩大到其他的企业债券。尽管企业债券质地有好有坏,或者说存在风险,但应相信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鉴别能力。4、进行资产委托管理。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资产委托就是保险公司以合同的形式把资金委托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它的最大好处是保险公司省心省力,不必事事躬亲,同时由专业公司进行操作,也可确保较高回报。(四)培育专门资金运用人才我国加入WTO将使保险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保险公司如何作好准备,采取措施,搞好投资收益,上面已经从体制和机制创新、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等多方面进行了探讨,但要确保这些对策措施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决策的参考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关键在人,关键取决于目前保险公司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因此,首先要改变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采取买断工龄、提前内退等方式,分流一批年龄老化的人员,以保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其次,要从管理入手,通过秘诀革,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一流现代化商业保险公司的高效精简的机关管理体制,尽快与国际经济接轨;再次,要注重人才的引进和使用,以及后备干部和后备人才的储备。目前,当务之急是要围绕加快效率的长远目标,建立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及培养选拔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构建既有长期培养对象,又有近期可以上岗的人才储备库《保险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论保险公司保险投资(1)》来源于免费范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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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建设不断完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 保险 业蓬勃增长,保险行业的价值和作用日益被人们重视,成为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保险业论文选题方向题目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金融与保险 毕业 论文题目

1、信用保险下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价--以山西省煤炭企业为例

2、互联网金融时代吉林省保险业发展探析

3、互联网保险使消费金融更透明

4、基于溢出指数下的我国金融系统风险溢出效应研究

5、依托精准扶贫建立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互动机制的对策

6、保险公司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市场环境分析--以湖南省为例

7、我国金融控股集团治理结构研究

8、基于碳排放约束的金融支持、技术进步与能源效率分析

9、我国城镇家庭资产对其消费行为影响的 经验 研究

10、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法律规制探究

11、金融科技现状与发展趋势

12、保险产业政府规制的国际经验比较与借鉴

13、金融资本化与资本金融化亟需遏制--基于马克思主义产融关系理论的思考

14、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改革与保险公司成本效率--基于中国财险市场的经验数据

15、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保险营销

16、银行代理保险销售风险的法律规制研究

17、制约我国反向抵押贷款的瓶颈分析

18、保险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中大有可为

19、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赔偿模式选择

20、基于金融消费者保护视角的存款保险制度研究

21、普惠金融时代的互联网保险走势

22、国外科技金融风险救助法律经验及借鉴

23、基于普惠金融视角下重庆农产品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24、金融精准扶贫对策研究

25、普惠金融体系下的互联网保险创新

26、银行业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的形势、挑战及策略

27、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及对保险企业经营的影响

28、国际大型保险金融集团战略演变及启示--基于AIG的分析研究

29、浅谈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30、后危机时代的金融安全网

31、基于国外经验的中国农村金融发展路径与对策分析

32、我国农业保险立法模式重构困境及其突破路径

33、消费者权益保护视角下的互联网保险营商自由

34、关于商业银行进驻保险业务的思考

35、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金融支持研究--基于居民金融资产配置的视角

36、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基础、过程与逻辑

37、中国家庭商业人身保险需求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基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实证研究

38、保险业会计处理之革新

39、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40、试析交叉性金融业务存在的风险与对策

41、基于国际视角的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探究

42、企业社保经办部门如何针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进行风险控制

43、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省金融结构优化研究

44、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比较分析

45、存款保险制度下大型商业银行应对之策

46、分数布朗环境下带随机利率的保险商偿债率模型研究

47、从存款保险评级谈地 方法 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思路

48、金融保险行业廉洁风险隐患防控建议

49、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及防范 措施

50、社会保险与家庭金融风险资产投资

51、营改增背景下我国保险业流转税改革研究

52、我国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早期纠正权问题探析

53、金融包容框架下欠发达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分析--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为例

54、互联网金融与 文化 产业相结合模式的研究--以阿里“娱乐宝”为例

55、金融科技发展对保险行业的影响研究

56、以绿色金融手段治理生态环境问题

医疗保险毕业论文题目

[1]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之退出机制的国际经验借鉴

[2]德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缘起、运行、调整与改革

[3]美国长期照护评估系统最小数据集升级对我国老年护理评估的启示

[4]基于RE-AIM模型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模式评估

[5]“十四五”期间提升老龄人口医养服务路径的思考

[6]人口流动对居民商业保险需求的影响研究——基于CGSS2017数据的实证分析

[7]浅谈中医“治未病”费用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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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美国医疗保险与药物治疗管理

[10]美国药物治疗管理服务的计费模式

[11]东营地区农村医疗保险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

[12]全民医保“十四五”规划发展方向与商业保险的发展建议

[13]“十四五”期间财险业发展前景预测

[14]“管理式医疗+保险科技”模式在健康保险发展中的应用

[15]现行医保结算方式下的医院 财务管理 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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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大别山连片特困地区农户多维贫困测度及治理研究——以安徽省W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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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乳腺癌患病风险因素

[29]立足新阶段 坚持新理念 开启新征程——关于医疗保障体系现代化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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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宁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分析与思考

[34]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规范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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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浅谈外伤与疾病的关联性鉴定在工伤认定中的运用

[37]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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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新形势下生育保险费用精细化管理探索与实践——基于某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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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基于层次分析法研究门诊患者选择医疗机构的影响因素

[46]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基于湖南省5市的实证分析

[47]用人单位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侵权损害赔偿——以保定金盛公司医保纠纷案为例

[48]西宁地区ICU老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伴严重呼吸衰竭的危险因素分析

[49]老龄化背景下我国老年人长期照护社会性保险法制构建初探

[50]政研融合构建医保治理体系与现代化初探

[51]医院医保管理中PDCA循环管理模式的应用与效果评价

保险相关论文题目

1、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运作的优化措施分析

2、中外国家保险业效率比较研究

3、我国保险网络营销 渠道 策略研究

4、中国平安人寿理赔服务满意度提升方案

5、保险人代位求偿权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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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从政府机构的视角构建我国海洋与渔业灾害风险防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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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互联网保险的前景分析及模式预测

11、我国淡水养殖保险发展制约因素及对策分析

12、中国保险业成熟度的测量与实证

13、人寿保险信托及其在我国推行的意义

14、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巨灾保险立法探析

15、基层农机保险现状及对策建议

16、关于中国邮政保险未来发展的思考

17、电商时代下邮政保险业务创新发展策略

18、我国保险销售渠道改革创新的方向与措施

19、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社会保险法》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1、我国老年护理保险的法律探析

22、我国保险监管模式的现实思考

23、浅析我国电子商务保险发展

24、我国保险业中若干问题的统计分析

25、车险创新销售模式

26、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27、陕西地区快递保险调查与分析

28、从保险学的角度探析近代哈尔滨保险业特点

29、我国保险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30、移动保险渠道 市场营销 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

31、养老保险双轨制的影响及未来路径探讨

32、基于洪水数值模拟的溃堤保险定价研究

33、论雇主责任保险

34、浅析新形势下我国保险欺诈现状和对策

35、浅谈货物运输保险及发生事故的赔偿责任

36、论保险合同格式条款被认定无效的情形、原因及对策

37、我国保险营销现状及对策

38、我国财险保险发展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39、农业互助保险制度的优势与创设构想

40、保险市场消费行为心理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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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产业经过20多年的恢复性发展,目前已基本完成了产业奠基阶段,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独立的产业系统。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篇1 浅析新华保险营销策略 一、引言 中国经济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中,现今保险行业已经成为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之一,保险业的发展对金融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各大保险公司也随之不断涌现出来,保险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以下通过对新华保险营销现有策略进行分析,提高大家的保险意识。 二、简介 (一)商业保险定义 商业保险(BusinessInsurance)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二)新华保险简介 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专门的大型寿险企业,有多家子公司。2011年,上市,2014年首次入围福布斯世界500强企业。2015年,入围百万精英俱乐部260人,较2014年提升210%,MDRT入围人数年增长超七成。 (三)新华保险特点 1、坚持“以人为本”的产品开发理念,“唯德才兼备者为用”的用人理念,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原则。 2、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和理赔渠道。 3、为全球的客户提供多种电子化服务手段,拥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 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现有的营销策略分析 (四)P理论下的新华保险营销分析 根据麦肯锡的4P理论,新华保险公司制定出了一系列的保险营销策略: 1、保险产品策略。虽然在品牌效应上不及其他公司,但在产品上胜于其他公司。其中的分红类寿险,按保额分红的方式深受大众喜爱。新华产品营销种类丰富,主要采用的是产品组合策略和产品开发策略来为客户计划保险和开发新产品。 个人险中,就新华保险的“美满人生”、“祥和万家”来讲期限都为一年,每年的保费都是100元,年龄16-65,能正常生活工作的人,均可购买。“健康无忧“A、B、C三款产品保障全面,能保60种重大疾病,15种轻症,价格实惠,期限灵活。这三款产品主要是利用产品开发策略,根据现今主要存在的健康问题制定的险种。 现今最受欢迎的企业险是旅游险,为被保险人在旅游期间提供保障,出现事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 2、保险定价策略。新华保险产品价格定位主要有规定价格策略和新型的自主定价策略,就“健康无忧”其中两款产品来讲: A款,以25岁女性来看: 保障期间基本保额交费期间年交保费 30年40万元10年4640元 交费期短,保障时间长,价格合理,非常值得购买。 B款,30岁男性来看: 产品简称保障期间基本保额交费期间年交保费 健康无忧B款两全 附加健康无忧B款30年20万元20年 2440元 2260元 年交保费合计4700元 “健康无忧”两款产品,根据客户实际,坚持固定价格策略和产品组合策略来为客户计划保费,对客户提供保障。 3、保险销售渠道策略。新华保险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多元销售渠道,实行了直接和间接的销售渠道策略。如与银行合作推出了“惠福宝”首款自主定价固定收益保险产品。就眉山来看,在新华保险眉山支中下面乡镇还设立了多个点为客户服务,放电影、开学发传单、网站销售、续收团队进行及时有效管理。 4、保险促销策略。使用网络促销策略,同时还有现场搞活动签单送礼、广告促销、人员现场推销、公共关系、营业推广、赞助等形式。在新春节前,开展“回家路?爱相随”活动,特别推出“i相随”活动。长期与4S店合作,买保险送保修,买车送保险。团购优惠购保险活动。 (二)新华保险营销SWOT分析 1、新华保险营销优势分析:(1)保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公司发展实施战略转型。(2)保费快速增长。(3)新华保险公司实力不断增强,入围福布斯百强。(4)客户群庞大,到2015年6月,约有2660万个人寿险客户和约6万企业客户。(5)制定实施一系列五年发展计划。(6)销售人员长期都要以《学习的革命》这本书为指导不断提升自己。(7)分销网络渠道多,许多大中小城市及乡镇都设有机构,与多家银行合作。(8)设专门的续期收取团队,更好的维持了与客户的长期有效关系。(9)拥有一直强有力的管理团队。(10)理赔速度快,与国际SOS实施全面战略合作。2015年11月13日在法国巴黎发生的系列恐怖袭击事件,新华保险实施紧急援助服务,将伤痛和危害程度降到最低。(11)对销售人员实行佣金制、晋升制、旅游奖等,提高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2、新华保险营销劣势分析:(1)公司业务、转型、文化都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2)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3)品牌知名度不高,时间短大家对其认识不够。(4)销售人员相对较少。(5)总资产排名方面新华保险也低于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 3、新华保险营销机会分析:(1)保监会的大力支持,举办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2)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于保险的需求也不断提高。(3)国家和政府对保险行业的重视。“十一五”时期提出了保险事业的发展思路,2015年《保险法》修订草案,青岛市政府与新华保险签订战略协议。(4)天灾人祸不断发生也为保险事业带来机会。(5)保险公司对保险事业的高度重视,TOP2000培训,世界华人保险高峰会。 4、新华保险营销威胁分析:(1)金融危机影响较深,市场信心有所下降,因此公司利润也随之减少。(2)保险事业发展越强,市场竞争越激烈各方面都会面临严峻挑战。(3)监管危机、退保危机存在。 5、基于SWOT分析的营销战略选择。在对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所做的内外部环境分析基础上,建立新的SWOT营销战略选择矩阵,如下表: 表2新华保险营销战略选择矩阵 机会(Opportunities)威胁(Threats) 优势(Strengths)SO战略ST战略 劣势(Weaknesses)WO战略WT战略 SO战略:充分利用好公司现有自身优势,把握好外在环境所带来的机遇,利用政府和国家的支持,树立新华保险的品牌形象,快速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 ST战略:降低外部环境所存在的威胁,充分利用新华保险公司现有的优势,降低各种危机所带来的风险,扩大资金、产品、服务、各方面的提入,不断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保险事业。 WO:运用好政府和国家所提供的相关政策,利用好保监会和各大保险公司对现今保险行业的支持,提高品牌知名度,大力发展保险从业人员,扩大市场占有率。 WT:退避市场竞争。 综上所述,新华保险人寿保险公司应该主要采取SO和ST战略为主,发挥好自身优势,把握好有利的机遇,降低风险和威胁。 三、新华保险营销策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业务发展结构单一。新华人寿保险业务发展方面一直坚持传统的“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由于信息时代、互联网时代、电商时代、数据时代的到来,传统的营销模式以不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不能在同行业竞争。 2、营销渠道不够完善。营销渠道是打开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有效保障,很多企业都已经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对现有信息进行分析,从中得出更多有利的信息,新华保险没有最大限度的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 3、企业内部管理不够完善。保险行业属于服务行业,是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主要,内部管理不够完善,出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销售人员素质和销售能力技巧有待提高。 4、品牌知名度不够。品牌知名度是形成品牌形象的先决条件,新华保险因其发展时间较短,在大家心中的印象不怎么深刻,品牌知名度上就远远落后于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 5、产品体系和服务质量不够完善。现今事故发生率在不断提高,原有制定的投保计划就无法为客户解决问题,应该及时调整。作为服务行业的新华保险主要讲求的便是服务质量,对于客户而言最能体现服务质量的便是出险后保险公司对该项保费的理赔,客户长期不能得到理赔款项,大大降低了公司信誉度。 6、保险意识不够。人们对保险的意识还是不够强,对这些保险的了解还不够深刻,特别是对于商业保险而言,还有许多人存在一种疑问“保险公司垮了怎么办,买商业保险到底有没有用”。 (二)解决对策 1、经营模式。坚持传统模式与新模式的结合,加强队伍建设、资源使用效率,努力解决客户问题。通过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掌握海量客户,同时以最低成本完成交易。不仅要进一步完善财务体系和风控体系,还重点建设六大平台。 2、销售渠道。使营销渠道向多元化发展,优化传统营销渠道的同时建立新型的电子营销渠道,为客户建立专门的档案。实行网络投保、理赔和售后。通过不同的渠道,了解竞争对手和客户需求,挖掘新的商机。现今银行存款已经实行存款无息政策,顺势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同时还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新华销售新渠道。 3、完善企业内部管理。管理者应该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具备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及时了解企业现状,为客户解决问题,制定最完美的发展计划。销售人员不断培养职业道德和能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营销技巧。 4、加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新华保险需要加大促销力度,优化促销策略,变换广告方式,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5、加强竞争力。(1)开发新产品,完善产品体系,增强险种的组合性、多样性、实用性、适用性。(2)实施差异化的机构战略,具体落实和推动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战略,提高服务质量、开发新技术,实现产品多样化、差异化和组合匹配,增强客户获取的重要推动力。(3)完善信息化服务手段,加强网络服务。(4)实现一对一的服务,建立续期客户服务专员,建立客户关系管理。 6、增强保险意识。政府、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的宣传力度,开保险座谈;销售人员要多去为大家讲解商业保险的相关内容,做到最全面的有问就必答。 四、结论 通过利用SWOT和4P理论对新华保险营销策略进行分析让我们了解到,在利用各种优势和机会不断飞跃发展,问题和威胁也在不断被解决,虽然与其他公司还存在一定差距,但差距就意味着潜力,挑战就意味着机遇。相信新华保险会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发展自己,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有关保险的毕业论文发表篇2 浅论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法律责任 一、社会保险欺诈及其法律责任 近年来,由于社会保险运行环节较多,社会保险事务关系复杂,社会保险服务提供者与受益人易于形成利益结盟,加之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缺乏、监管经验不足,导致取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类现象不仅给原本就入不敷出的保险基金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严重侵害了国家和公民的利益,而且长此以往必将影响社会保险制度的安全运行,甚至从根本上腐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指行政机关、法人、公民或其他主体在参加社会保险、监管社会保险、领取社会保险过程中,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的行为。社会保险欺诈法律责任,是指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因其实施的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上的不利后果。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由以下要件组成: (一)主体是具备社会保险欺诈法律责任能力的主体 社会保险欺诈主体是指,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定义务或者契约义务,抑或不行使社会保险法定权利,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致使社会保险秩序遭受破坏的行为人。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投保人及受益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协助实施行为的主体。 (二)社会保险欺诈人实施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存在主观故意 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强调行为主体必须存在主观故意,即希望通过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隐瞒、捏造事实,使社会保险机构陷入错误认识而给付社会保险费用。但若只是工作人员疏忽,社会保险投保人理解错误等过失行为导致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不属于社会保险欺诈。 (三)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 从客观上来说,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比如持伪造身份信息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与投保人串通伪造资料等。 二、社会保险欺诈实证分析 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表现形式是纷繁复杂的,有经办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职权侵害社会保险基金,涉及社会基金的挪用,有社会保险供方和需方各种的违规行为等等。在此笔者没办法一一罗列,只能通过分析一些主体的主要欺诈行为以及典型案例,与读者共同探讨学习。 案例一:2011年天津市社保中心在对永胜太大药房进行医保结算监控时发现,该药店对药品申报结算的数量远超实际药品销售量。药店还存在以药品换取其他物品,录入系统的药品与参保人购买药品不符的情况。社保局依据《医疗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和双方签订的《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服务协议》的内容作出了处罚,责令退回全部违规金额,停止该药房医保联网结算和医保定点资格一年。 案例二:2007年2月16日至4月10日,被告人唐术兵利用伪造的肖丕志、肖丕洪等8人的居民身份证,海宁市亭溪包装有限公司离职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盗窃所得的有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先后5次从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冒领上述8人的养老保险金共计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术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罪。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罪判处被告人唐术兵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八次会议,对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部分问题作出解释。其中,引起热议的一个解释草案就是,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公司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取社会保险行为已不仅仅以罚金等行政处罚形式进行处罚,对于数额较大者,刑法已参与规制,可能处以监禁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刑事处罚。 三、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并无必要 虽然将此种欺诈行为专门入刑的做法呼声很高,也有学者支持《刑法》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但笔者认为基于刑法的谦抑性,此举没有必要,因为对于目前已有的刑法体例以及社会法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可以加以规制。 (一)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不符合刑法的最后性和补充性 刑罚制裁的严厉性不言而喻,正是这也决定了刑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上的补充性和最后性。平野龙一认为,“即使犯罪侵害或威胁了他人的生活利益,也不是必须直接动用刑法。可能的话,采用其他社会统制手段不充分,或者其他社会统制手段过于强烈、有代之以刑罚的必要时,动用刑法。”我们应当注意部门法之间的运用。 民法、行政法等第一防线的法律能发挥重要作用时,就没有必要动用刑法。第一防线的法律不像刑法那样,采用刑罚方式压制某种行为的发生,而只是以财产处罚、短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评价某种行为,主要采用鼓励和轻微制裁两种方式。当然,现在的第一防线法律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但是用鼓励和制止双管齐下的方式,规定更加严厉的赔偿责任,不失为一种合理的做法。 (二)针对法律责任竞合,现有《刑法》亦能规制社会保险欺诈行为 很多学者认为应当增设社会保险基金罪的原因是目前的《刑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体系无法规制出现的日益复杂的法律竞合问题。但笔者认为,就目前的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来说,对于出现的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况,也是可以分情况处理的。在此,笔者也就几类情况加以说明: (1)个人提供虚假证明,如伪造的特殊工种证明办理提前退休,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对于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取社保基金的,应按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为保者伪造印章的,该负什么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对于为保者伪造印章的,应按伪造对象,按照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或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另外,与保者事先通谋,为其伪造相关印章,供之用,应当以共犯处理。 (3)企业工作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个人保提供方便者,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保者提供方便的,应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保者提供方便的,则要按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4)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个人内外勾结取社保基金,该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因此,如果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非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取社保基金的,应按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总结 社会保险行为应当得到进一步的规制,无疑是所有人的共识,《社会保险法》对于此类案件的法律责任认定后果规制较轻,社会保险监管薄弱,社会反欺诈力度不够等问题也一直为社会所诟病。事实证明,在任何国家,单靠经济、行政等其他法律手段并不能有效解决领社会保险金等福利的问题,必须把刑罚手段与其他法律手段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立法机关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既不创设新的法律制度,也不对现行法律修改,仅通过出台法律解释的形式,是最为实用的做法。 同时,也应完善对于防止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执法对策。例如,建立社会保险反欺诈行政协调机制,这个协调机制不仅包括社会保险相关主体之间的监管协调,还应包括社会保险系统与商业保险之间的监管协调机制,其核心是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的建立;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为了不断提高预防和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的能力和效果,除了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外部审计、财会规则等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外,还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基础信息管理制度、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 猜你喜欢: 1. 关于保险的毕业论文 2. 保险毕业论文参考 3. 关于保险论文范文 4. 保险毕业论文范文参考 5. 保险毕业论文范文 6. 有关保险的论文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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