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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性原则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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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性原则研究论文

会计谨慎性原则论文

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接下来我搜集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论文,欢迎查看。

摘要: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WTO的加入,会计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越来越高。会计作为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会计信息能否全面、系统、正确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无论是对国家的宏观调控,还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对投资者的正确决策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使用者应更加重视与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信息的揭示,因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正确运用也应引起我们的足够注意。谨慎性原则是一种国际会计惯例,在我国会计业务中广泛运用,可以及时处理坏账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因技术进步给企业造成的无形损失。

关键词:

谨慎性原则 ,会计核算,完善及建议

前言

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运用的一项重要原则,亦称审慎原则、稳健性原则等。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会计所处的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越来越高。会计信息使用者面临的决策风险也越来越大,以投资者为主体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重视与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信息的揭示,从而,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成为必然。然而,谨慎性原则自身的局限性使得其如何正确运用成为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正文

一、 谨慎性原则概述

(一)谨慎性原则的含义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其含义是指企业在面临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时,会计人员应保持必要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应低估负债或费用,应确认一切可能的损失,但要避免预计任何可能的收益[ 刘凤委,伍中信,2007:《关于会计谨慎性问题的理论探讨》,《财会通讯》,第2期。]。作为一项会计原则,谨慎性原则既有其合理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一方面他能避免虚增资产和夸大利润从而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权益;另一方面,在运用该原则是不可避免的带有主观随意性,经常与其他会计原则发生冲突,甚至为粉饰财务报告留下了空间。因此,探讨谨慎性原则在应用中如何审时度势不无裨益。

(二)谨慎性原则的本质

谨慎性原则的本质就是资本保持和资本维持,其经济含义是:只有在资本得到维护或成本得到弥补以后,才能确认收益。它是针对经营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要求人们在会计处理上保持谨慎小心的态度,要充分估计到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对可能发生的收益留有余地,在其尚未实现前予以保留。要求会计人员对某些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以尽可能选用一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要求合理合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谨慎性原则要求体现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等一系列会计核算的全过程中。

(三)谨慎性原则的依据

《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对交易或实行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受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谨慎性原则的产生和引用,其根本依据是不确定性。这里的不确定性,除了企业经济活动具有的内在的不确定性及各种风险外,还包括会计核算中的不确定性。会计核算本身的不确定性,首先,源于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不确定性。持续经营、会计分期以及货币计量,本身就是一种假设,虽然这是必要并且合理的,但仍然具有不确定性。例如货币计量假设,其隐含了币值恒定这一前提条件,但是实际是不可能达到的。其次,在会计实务中也有不确定性。在会计核算中,不可避免的要大量运用会计估计,对于这些估计的合理性和未来的预期依据就必须做些假定。而谨慎性原则,则是处理这些不确定性的一种约束因素。

(四)谨慎性原则的重要性

权责发生制原则中包含谨慎性原则,现代会计以费用和收入的发生为依据,进行期间损益的计算。现行的权责发生制会计是由确定性计算和非确定性计算构成的,其计算结果也自然包含着确定的数值和不确定的数值。预见计算时,会计人员必须选择特定的一个数值,如果是单纯的预见计算,从理论上来说就要使预计值和事实确定值的误差尽可能缩少,为此应选取中值。然而,会计只要以持续经营假定为前提,在与利润分配的联系中就必须选择不使利润过大表达的数值。这种选择标准就是一种谨慎原则。在预见计算中采用谨慎原则时,预见计算带来的利润过小表达的可能性虽然很大,但它并不是有意识地谋求表达过小的利润。只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前提,谨慎性原则就必然有一席之地。

二、谨慎性原则运用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谨慎性原则应用中,会计确认与计量的难度大

目前我国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大多数商品和股权没有价格信息,很难确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债务企业和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状况也很难认定。会计人员难以把握各种准备金的计提,会计确认与会计计量难度较大,而且确认计量的准确性也难以验证。谨慎性原则实际操作中容易受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职业判断能力的影响,而导致偏差。另外,由于会计准则未对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比例和操作方法作出具体规定,使得不同的企业在处理相同或相似情况时存在较大差异,缺乏可比性。

(二)税法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制约

税法制约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现行税法对税前列支的费用规定有别于会计制度,如坏账准备金的提取,在计算所得税所得额时,超过3%以上的坏账准备金应调整所得税额,这就导致企业当期账面利润因准备金的提取而减少时,还需补交所得税,并直接增大企业当期的现金流出,这使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受到了限制。企业因选择谨慎性原则而导致利润虚减,例如当期产品保修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可用于产品销售的当期计提,但按照税法规定于实际发生时从应税所得中扣减,这就使得当期费用增加,所得税却未能相应抵减,造成当期利润虚减。

(三)会计人员误用和滥用谨慎性原则

作为会计人员,既要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又要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平。只有两者都具备才能保证企业在这外在客观经济很不确定的情况下稳健地发展。首先,会计这个职业是需要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的,时刻关注会计法规和准则的变动,能够正确掌握会计核算的要求。目前,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员有1,000多万人,不能保证每位会计人员能够良好的主动接受继续教育,所以如果会计人员连基本的专业知识都不能很好地掌握,就更不用说良好地运用谨慎性原则了。那么,就很可能出现会计人员过度运用谨慎性原则,造成对收入不确认,而大量计提成本费用:或者是对于一些需要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事项,如折现率的选用,会计人员如果没有过硬的专业水平,只会通过主观臆断,造成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真现象。

三、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建议

(一)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和制度,增加谨慎性原则的可操作性

在我国会计规范中,比如存货的后进先出法以及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法,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是也有不足,比如对于存货、固定资产等相关资产没有足够明确的发生减值的判断标准,如果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那么据此核算的`可变现净值就难以确定,这就为企业利用谨慎性原则操作利润留下了漏洞。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需要明确资产减值的确定标准以及计提比例,以便于会计人员有章可循,降低主观臆断的几率,同时增强企业之间的可比性,保障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受侵犯。

(二)完善市场机制和税收政策

首先,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需要不断地深化改革,加强完善市场机制和市场效能,使得商品市场经济的秩序更加规范,营造公平竞争的外在客观经济环境。在此基础上,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水平,公正透明地为资本需求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时应逐步把谨慎性原则运用到非上市公司,有利于类型各异的企业在同一起点上公平竞争,使得信息使用者更加高效地利用会计信息作出正确的决策。其次,应该使国家税收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更加契合,缩小差距。税务人员、专业会计人员、企业所有者能够换位思考,互相沟通,最终达到双赢。例如,对资产减值准备纳税的问题方面,企业可以将计提的减值准备报税务部门备案,能够在税前列支部分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资减值准备,这样既可以避免企业操纵利润,计提秘密准备,又没有打消企业计提减值准备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谨慎性原则的作用,有利于最终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三)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

会计人员在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完全遵照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要求做出决策,而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同样需要在一定的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经验作出判断。如果会计人员没有过硬的职业判断能力,作出的判断与企业实际情况会有很大的出入,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所以,会计人员必须不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企业可以通过周期性的培训,促使会计人员不断学习财务知识和企业会计法规和制度的变动,不断加强后期教育,同时会计人员除了不断更新自己的财务知识外,自身要积极主动地经常了解有关经济、法律和金融等方面的信息,来增强对极其不稳定的客观经济环境的预测分析能力。

四、结论

目前,在客观经济环境不稳定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谨慎性原则的作用也越来越不可小视。在《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下,恰当地运用谨慎性原则,能够有效避免经营风险,有助于企业所有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真实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正确评估企业的优势和劣势,最终作出正确地决策,使得企业能够巩固自己的竞争优势,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相信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税收政策、加强谨慎性原则的可操作性、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局限性将不断被克服,并成为企业的一种必要的经营意识,保证企业健康发展,从而推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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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毕业论文会计的稳健性原则这个标题不好。会计毕业论文会计的稳健性原则是不能用作标题,只能作为参考条件。稳健性原则概括地说:稳健性要求确认一切可能的损失,但避免预计任何可能的收益,从而使会计报表不会引起人们的过于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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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研究

[论文摘要]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制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制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行政法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是在行政法调控行政权的长时期中形成的,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是整个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的主导思想和核心观念,是行政法的灵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和统率具体行政法律规范,并要求所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管理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行政法基本原则对行政法的制定、实施等全部活动过程具有“指导”作用。“指导”作用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核心价值所在。据此,本文认为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为:合法性原则、民主性原则、及时救济原则和统一原则。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归纳起来无外乎下列四种:一是指导行政法制定、执行、遵守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是整个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的主导思想和核心观念;二是贯穿行政法之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等活动的基本准则,它是人们对行政法规范的精神实质的概括,反映着行政法的价值和目的所在;三是贯穿行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权的获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基本准则,也是揭示行政法基本特征并将其与其他部门法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四是只贯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或原理,是行政法精神实质的体现,是行政法律规范或规则存在的基础。这四种不同的定义体现了学者们对行政法基本原则认识的逐步深化,也体现了其所依据的行政法基础理论的发展。同时,上述四种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都包含了相同的含义,即对行政法制定、实施等全部活动具有指导作用。在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中,其“指导”作用才是最根本的,才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核心价值所在,也是行政法基本借以建立和展开的基础。基于此,笔者认为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应为:合法性原则、民主性原则、及时救济原则和统一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对此原则有学者称之为行政法治原则,并大都认为这一原则要求行政主体的各种行为都应严格依法,强调依法行政是行政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存在的最根本性原则,也是行政法与其他部门法区别的主要标志,它是贯穿行政权力过程始终,是指导、规范行政权利运作的基本准则。首先,行政合理性问题应属合法性原则的一个方面,理由如下:第一,行政合理性原则,有学者认为又称公正、公平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主体行使权利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学者们把行政合理性原则作为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前提是,行政活动千变万化,错综复杂,行政法律规范不可能对每一种权利的每个具体方面都规定的细致入微,必然会有遗漏,特别在变动性很强,行政法律规范永远也不可能赶上每个变化,因此,法律规范必须留给权利行使的自由空间,即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形势行政权力,必须对行为的方式、范围、种类、幅度享有一定的选择权。正是由于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所以要求行政权力主体在法定范围内尽可能合理、适当地做出行政决定,采取行政措施,即行使行政权力时应适度,符合理性,符合行政法的目的,归纳为一点,即符合行政法的精神实质。法律共同的基本价值追求为自由、平等、正义、程序、效率等,行政法的精神实质应是对法律基本价值的一种反映、体现。那么,行政法精神实质就在于保护公民的基本自由和权益,维护平等,追求正义,确保行政秩序稳定,并保证行政管理的高效率。行政法基本原则就应全面体现行政法的这种精神实质。同时,直接实用性应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特征之一。故此,在行政法具体规范有所遗漏之下,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仍应严格地依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使,也即仍是严格依法行政,此合理性原则应属合法性原则之列。第二,行政法的精神实质也包涵在行政法的规范之中,由行政法的规范得以具体体现。行政合理性原则其实也是要求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应属于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一个方面,是蕴含在行政法规范之中的。若因法律规范没有以明确的文字形式表述其精神实质,就认为依此所谓行为为合理性之考虑,不为合法性行为,那么,推而广之,任何部门法都存在合理性行为问题,如刑法的量刑幅度,这岂不要求刑法基本原则也应有一合理性原则。因为刑法规范也不可能将各种犯罪行为一览无遗地加以规定,而各种犯罪行为是多种多样的,并随社会进步,科技发展,犯罪手段与形式呈多样化、复杂化。这显然是违背立法初衷的。第三,合理性原则应当也必须包含在合法性原则之中,否则就不符合我国行政法追求“法治”的发展趋势。“法治”应是行政法追求的主要目标,它要求法律的权威,削弱甚至消灭“人治”。如果合理性原则不是以合法为基本前提就违背了“法治”的基本要求。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也必须在行政法的规范内进行,它不是任意裁量,也应有一个依据,按照行政法规范规定的幅度、范围行使自由裁量权,既然行政法已规定了相应的幅度、范围,就只能依据这一范围幅度进行,不能有任何超过范围幅度的自由裁量权,这更应是严格依法行政的问题,而不仅仅是合理问题。只要严格依法,就能合法,也能合理。其次,行政合法性原则除了强调行政主体的各种行为都应严格依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之外,该原则还应强调行政法关系中的相对人应对行政主体的行政管理行为依法进行配合、支持,并切实履行其行政法上的义务。理由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行政主体直接干预经济、社会事务的范围越来越小,而更多行政事务的管理、社会秩序的维护需要与行政相对人共同完成。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相对人对合法行政行为予以配合、支持,并积极地依法履行自己的行政义务,这样就能很好地约束行政相对人,使之不会无理抗拒。同时,有利于保护其他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故此,行政合法性原则不仅要求行政主体的各种行政行为严格依法和符合行政法的精神实质,还应强调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活动中要依法配合、支持的义务。二、民主性原则该原则要求一切与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有关的活动都要实行民主,必须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采用适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方法。人民对事物的认识是一个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并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也应是如此。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认为行政民主原则是行政管理的组织原则范畴,没有贯穿行政法律关系始终,这只是当时社会背景下的认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民主化程度总是越来越高,人们的民主、法制观念逐步增强。我国行政法的发展趋势是更趋民主化。“法治”也成为我国治国安邦的重要途径。“法治”的第一要求便是有“良法”,何谓“良法”,其价值核心应是公正、平等,它要求立法、执法等都要讲求民主,特别作为影响面广的行政法,更需要充分的民主,因行政法无时无刻地影响着人们的切身利益,行政执法最容易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故而,行政立法、执法等各种行政活动都较其他部门法更重民主。这一趋势已被目前的法理所确认,如:我国的《行政处罚法》和《物价法》均规定了听证制度。还有《立法法》也规定了行政法规、规章制定中的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在现实中,因为行政法不同于刑法具有严格的惩罚性;也不像民法所规定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本就蕴含了民主因素,致使一直以来部分行政主体片面理解并认为,行政法就是管理法,是单方面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服从,而社会需要行政管理过程的充分民主,以求得行政相对人的配合与支持。这是一对矛盾且经常影响行政执法的效率与水平。这一矛盾的解决取决于行政主体及其执法人员的民主意识的进一步提高。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应在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高度来认识民主的指导作用,将民主性作为我国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这无疑对我国行政法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并在根本上扭转部分行政主体的片面观念,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与水平。另外,现实中还有部分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民主没有贯穿行政法律关系始终,这也过于片面,当今更重民主的社会,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即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各种行为无不从始自终强调民主,要求民主:首先,行政主体的行政立法行为,要求其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这就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不仅是我国行政管理的组织原则,更是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行政立法更应如此。其次,行政执法行为中,为了取得行政相对人的理解、支持、配合、信任,更应强调民主。这已在《行政处罚法》和《物价法》中得到体现。最后,在现实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为中,无不要求行政相对人服从民主原则,不能以单个利益违背整体利益、多数人利益。使行政相对人知晓其享有民主权利的同时,也明白民主的终极关怀为多数人的意见和利益。民主性原则应作为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中包含参与性原则、公开性原则,内容包括:(1)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程序,除不宜公开外都应公开,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还得举行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和座谈会的民主性形式。这样做才能符合“法治”的前提要求,即有“良法”,使行政法规范的内容充分体现民主。行政法规范的调整涉及作为管理者的行政主体及被管理的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权利和义务,该行政权利和义务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它是行政执法的依据和基础,如果行政法内容不能充分体现民主,就不会确保人民群众利益的切实维护,也不能取得行政相对人对行政管理行为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势必影响行政管理的效率。只有行政法规范的内容充分体现民主,才能在行政执法中真正做到民主,更有效地实施对社会的管理。(2)公民有权要求政府提供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信息,回答有关咨询,以便公民参加经济和社会活动,对此,各行政主体应创造条件。这也是行政相对人积极参与各种社会管理活动,主动配合并履行其行政法义务的重要保障。(3)在做出具体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时,必须听取相对人的意见,即建立听证程序。(4)行政相对人应遵循民主程序的约束机制,在其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同时,当其私自、个别利益与意志与公共利益、多数人意志发生冲突时,其应让位于公共利益及多数人利益,服从行政主体的行政管理行为,积极支持、配合,并切实履行其行政法义务。三、及时救济原则这一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影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时,行政主体应始终确保行政相对人受损权益的及时恢复和补救。行政法所追求的价值之一就是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而行政效率除了讲求时间、数量等量上的效率外,还应包括质的效率,亦即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它要求得到行政相对人的心悦诚服并积极地予以协助。单纯的强制服从是不能取得很好的效率的。若某一行政行为不能取得行政相对人的支持与协助,甚至认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这就应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救济途径。但行政救济也应讲求效率,尽快地解决争议,否则也会影响整个行政效率的提高。而目前我国的现实是:无论是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为明显的违法与不当,都只能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来解决,这对于那些需要调查取证的违法不当不很明显的具体行政行为来说是可行的、必要的,可对那些有明显的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显得不必要而徒耗时间、人力、物力,无疑也导致行政效率低下,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还应把视线放在行政实体法本身上。要求行政主体在做出行政行为时,包括行政立法行为,始终有一套给予行政相对人及时救济的机制,要建立这一机制,就应有一指导性原则给予概括或指导,这便是及时救济原则,它要求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整个过程中,始终以合法行为行使其获得及时救济的权利,监督行政主体的各种行政行为。为此,才能做到行政法治。行政法较其他部门法而言,其影响是最广泛的,涉及到公民、法人等生活的方方面面,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也正是这个道理。那么,行政主体在各种行政行为中,最经常也最直接地影响甚至最有可能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行政法及其实施过程中的特点。这样,给权益受侵害的行政相对人一个及时救济就尤显重要,并且这种救济应贯穿于行政法的始终,也体现了行政法的精神实质。及时救济的原则要求建立行政纠错制度,“对于行政行为特别是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一般人都能以常理判断为违法不当的,应有一个独立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之外的行政纠错制度,并相应地在行政机构内部设立独立办案的行政纠错机构,以经常性地对明显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及时地修正,以尽快地恢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同时,及时救济原则是和合法性原则相辅相成的,共同保证行政法治的实现,并促使行政主体能及时主动地纠正错误,尽快地理顺行政法律关系。四、行政统一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国家行政权的实施必须统一,与国家行政管理有关的活动都必须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规定。同时,要求行政相对人服从行政主体的统一管理行为,并予以支持配合。伴随我国改革开放的展开和深入进行,行政事务及行政法律关系急剧增长,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部门法的地位在我国得到确立。在行政法学领域深入研究的展开以及行政法的实施、实践取得一定成功并积累相应经验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需要吸取一定的教训。如:行政规章之间的矛盾问题及其繁杂无序问题;行政主体之间的行政执法行为的彼此冲突、矛盾和重合、重复等等;不同行政的相对人因同种或类似的违法行为却受到行政机关不同的处罚决定,皆因依据不同的行政法规及规章,使其不能申辩,获得及时救济,等等。“法治”时代,就是要求事事皆有法可依,特别是涉及人们切身利益的行政事务的管理,都要于法有据。行政主体之间的行政行为应密切配合、彼此协调,行政相对人的同种行为应同等对待。所有这些都有赖于行政统一性原则的指导。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守法都应遵循这一原则,具体有五个要求:一是理顺现有行政法规之间、行政规章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消除彼此冲突的地方,并在以后的行政立法中始终本着统一的要求,实行行政立法程序的统一化,确保我国行政法律规范体系的统一和协调(如我国已经颁布的《立法法》)。二是要求行政法能尽其涵盖力,应根据国家行政事务不断发展变化及其趋势,及时将新生的乃至今后可能产生的行政事务统一由行政法规加以规定,使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协调、一致、统一(当然,这还依赖于一定的立法技术性规定)。三是要求实行行政程序统一化。尽快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使各种行政行为的程序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致行政行为之间前后矛盾和冲突。不同的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必须统一、一致不应彼此矛盾、相互冲突。四是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机构设置应以职能为依据,以统一精简为原则,在一定行政区域内的国家行政机关各个机构要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整体,防止机构重叠,职能重复,相互推委扯皮,防止政出多门,朝令夕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位、职权、工资、任免、奖惩、选举、退休等等都要有统一的规定,以便使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走上统一的法治轨道。五是要求行政相对人服从行政主体的统一管理,同时监督行政主体的各种行政行为,使同一行政主体的前后行为及不同行政主体之间的行政行为的协调一致,促进我国行政法治进程。参考文献资料:1、韩国章.行政法学[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王连昌.行政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王连昌.行政法学(修订版)[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方世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胡建淼.行政法教程[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罗豪才.行政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薛刚凌.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J].行政法学研究,1999,(1)9、应松年.行政法新论[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朱维究,吴华.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兼论21世纪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发展趋势[J].政法评论,2002,(4)11、修斯欧E.公共管理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皮纯协.对行政管理学研究的可贵探索[J].中国行政管理,1998,(8)13、高轩.行政效率机制的行政法保障[J].华中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14、任建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5615、黄贤宏,吴建依.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再思考[M].法学研究,1999,(6)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下面由我为你介绍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相关 法律知识 。

行政主体合法,即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否则其所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1.行政主体合法,即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否则其所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行政职权合法,即行政机关的职权必须由法律规定,职权法定,越权无效;

3.行政行为合法,即行政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手段、方式、程序进,违法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有权机关可予以撤消、变更或宣告无效,行政违法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法律优先,即行政行为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5.法律保留,即某些事项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如涉及基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等)或必须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有权进行活动;

6.禁止越权,即权力只有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才是合法的,任何“无权行使了有权”或横向越权、纵向越权、内部越权的行为都是应被禁止的和无效的。

(一)依法行政

政府应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这是任何时代、任何国度法治原则对政府行为的要求,要求行政活动要有合法性,即使其活动具有正当性令人信服、服从。不得违宪,是合法性的最高要求和核心,是现代民主社会的根本特点。依法的“法”,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规章;法规、规章的原则、内容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冲突,应以法律为准。依法的内容包括依法定权限、法定实体规则和法定程序。未遵循法定要求的,均构成对法治原则的违反。

依法行政首先是对政府执法行为的要求,同时也是对立法的要求。只有有法可依才谈得上依法行政。立法包括权力机关的立法和行政机关的立法。权力机关的立法主要是制定基准性规范。行政机关的立法主要制定从属性、执行性规范。法治原则要求政府机关加强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使大量的政府行为有章可循,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行为的任意性及其导致的不公正和腐败。依法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不仅是政府的一项权力,更是政府的职责。

(二)职权法定

职权法定,指政府、行政机关的职权,必须由法律规定。从内部而言,超越职权就是横向超越了另一个机关的职权:对外而言,超越职权就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职权法定,越权无效,是法律保留的一个重要原则。相对于公民权利的法无禁止即自由来说,行政机关不仅在法律禁止的情形下不得为之,在一定的范围内,在法律没有授权的情形下也不得作为,否则,就是超越职权。职权法定是由我国人民主权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对行政机关而言,行政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行为的权力来源要有法律的明文依据。因为行政机关是执行法律的机关,不能给自己授权,人民授权形式即是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措施 、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行政行为,都不是行政机关的当然权限,都需要法定。即使是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也并不意味着其有权采取任何手段达成自己行政管理的目的。职权法定的核心是:行政权力的取得和存在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权从根本上说是一种非法的权力;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其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定的程序;法定职权之外的事务由私人通过自治方式解决。职权法定要求行政主体不得越权,如果越权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这是因为,法律效力必须法律授予,如不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它就在法律上站不住脚。行政职权法定的法理意义在于,它明示了行政权是有限的、可数的,并为行政机关划定了行使行政权的外围边界。

(三)控制自由裁量权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即依照法律所确定的原则、目的、精神、范围和幅度,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行政执法主体基于客观实际情况,通过主观的合理判断做出灵活选择的权力。在我国,80%以上的法律,90%以上的法规和规章是由行政部门负责执行。法律的稳定性、现实的复杂性、立法者的局限性以及法律条文表述的概括性决定了行政权力中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然性。现代法治国家权力的授予与控制总是相伴而行的,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权力本质具有自我腐蚀和自我扩张的特性,因此对权力的规范和约束就成为权力健康运行的一条规律。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行政权力的一种,同样必须加以控制。人类几千年的历史 经验 表明,“每个被授予权力的人都易于滥用权力,并且易于将他的权力用到极限”(孟德斯鸠)。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违背了法律授权的目的和意愿,干扰和破坏了法制秩序,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因此,对自由裁量权必须加以控制。

(四)权责一致

作为一个法治政府,应该带头守法,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其行为违法越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则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其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则应依法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对其违法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是区别法治政府和专制政府的一个重要标志。人治政府自身不受法律约束,用法治理老百姓,本身不守法,违法侵权不赔偿,不承担法律责任。法治政府则应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因此,作为人民的政府,必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切实负起责任。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应当遵循的一般原则。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在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根本原则的基础上,还应当遵守以下五条基本原则。

网友提问:行政合法性原则包合哪些重要内容呢?

律师解答: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两个,即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合法性原则适用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而合理性原则适用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

相关法律常识:

我国法学界认为行政法的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下列五点:第一,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由法律设定并依法授予。一切行政行为以行政职权为基础,无职权便无行政。然而行政职权必须合法产生,或由法律、法规设定,或由国务院或者其他上级行政机关依法授予;第二,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依照和遵守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它要求每一个行政机关既要依法管理行政相对人,又应在其他行政机关的管理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机关不得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第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无效。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合法,违法的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实体上的违法,还是程序上的违法,都使行政行为归于无效;第四,行政机关必须对违法的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违法必究精神的体现;第五,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行为必须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任何行政行为必须受到监督和救济,否则任何责任都是空谈。无救济便无权利,无监督便无行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人民政府行使职权的监督制度、行政复议制度以及行政诉讼制度等,都是这一内容的体现。

毕业论文稳健性检验

稳健性检验的几种办法如下:1、变量替换法:工作绩效既可以用工作量也可以用工作完成时间来衡量(替换因变量或者主要的自变量)。2、补充变量法:模型中存在遗漏变量(随机扰动项与解释变量相关)。加入遗漏变量再次进行分析,看结论是否会发生改变。3、调整变量的分类标准:水果可以按照颜色来分,也可以按照口感来分。4、分样本回归:根据某特性将总样本分成几个小样本分别进行研究,看结论是否会发生改变。例如,在研究激励措施对工作绩效的影响时,我们可以将样本按性别分成两个小样本,在每个样本中分别进行研究。5、改变样本容量:提出样本中的异常点和离群值。6、缩短或者延长周期:研究不同时间段的样本。

稳健性检验有哪些方法 稳健性检验检验的是实证结果是否随着参数设定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如果改变参数设定以后,结果发现符号和显著性发生了改变,说明不是robust的,需要寻找问题的所在。 一般根据自己文章的具体情况选择稳健性检验: 1. 从数据出发,根据不同的标准调整分类,检验结果是否依然显著; 2. 从变量出发,从其他的变量替换,如:公司size可以用total assets衡量,也可以用total sales衡量;3. 从计量方法出发,可以用OLS, FIX EFFECT, GMM等来回归,看结果是否依然robust; 模型检验常用方法有哪些 正确性分析:(模型稳定性分析,稳健性分析,收敛性分析,变化趋势分析,极值分析等) 有效性分析:误差分析,参数敏感性分析,模型对比检验 有用性分析:关键数据求解,极值点,拐点,变化趋势分析,用数据验证动态模拟。 高效性分析:时空复杂度分析与现有进行比较 什么是稳健性检验 稳健性检验的方法是什么 稳健性检验检验的是实证结果是否随着参数设定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如果改变参数设定以后,结果发现符号和显著性发生了改变,说明不是robust的,需要寻找问题的所在。下面是学习啦我为您带来稳健性检验的方法,欢迎阅读。 稳健性检验的方法 1. 从数据出发,根据不同的标准调整分类,检验结果是否依然显著; 2. 从变量出发,从其他的变量替换,如:公司size可以用total assets衡量,也可以用total sales衡量 3. 从计量方法出发,可以用OLS, FIX EFFECT, GMM等来回归,看结果是否依然robust。 稳健性检验目的 为了确定没有随机趋势或确定趋势,否则将会产生“伪回归”问题。伪回归是说,有时数据的高度相关仅仅是因为二者同时随时间有向上或向下的变动趋势, 并没有真正联系。这样数据中的趋势项,季节项等无法消除, 从而在残差分析中无法准确进行分析. 平稳性检验的方法可以用PDF检验, 依据模型趋势可以选择3种模型. 消除趋势可以用差分法(比如一阶)模型也只有通过平稳性检验才有统计分析的意义。 会计的稳健性 会计稳健性作为一项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却经常受到资本市场规制者、准则制定者和实务工作者的批评,理论界对会计稳健性的认识似乎也非常有限。有鉴于此,为了深入理解会计稳健性,笔者首先对会计稳健性的概念进行梳理,着重分析了条件稳健性和非条件稳健性。接着。从契约经济激励、法律和政治制度等方面,对会计稳健性的产生原因进行解读。最后,对会计稳健性的几种重要的测度方法进行了描述,并对最新进展给予了关注。 稳健性原则 稳健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运用的一项重要原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已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稳健性原则又称谨慎性原则,是指在处理企业不确定的经济业务时,应持谨慎的态度。也就是说,凡是可以预见的损失和费用都应予以记录和确认,而没有十足把握的收入则不能予以确认和入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风险,实施谨慎原则,就能在风险实际发生之前化解风险,并防范风险,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如何做稳健性检验 稳健性检验检验的是实证结果是否随着参数设定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如果改变参数设定以后,结果发现符号和显著性发生了改变,说明不是robust的,需要寻找问题的所在。 一般根据自己文章的具体情况选择稳健性检验: 1. 从数据出发,根据不同的标准调整分类,检验结果是否依然显著; 2. 从变量出发,从其他的变量替换,如:公司size可以用total assets衡量,也可以用total sales衡量; 3. 从计量方法出发,可以用OLS, FIX EFFECT, GMM等来回归,看结果是否依然robust; 如何进行稳健性检验 稳健性检验检验的是实证结果是否随着参数设定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如果改变参数设定以后,结果发现符号和显著性发生了改变,说明不是robust的,需要寻找问题的所在。 一般根据自己文章的具体情况选择稳健性检验: 1. 从数据出发,根据不同的标准调整分类,检验结果是否依然显著; 2. 从变量出发,从其他的变量替换,如:公司size可以用total assets衡量,也可以用total sales衡量; 3. 从计量方法出发,可以用OLS, FIX EFFECT, GMM等来回归,看结果是否依然robust; 怎样才算稳健性检验? 是的。 稳健性检验为了验证模型设定的合理性和实证结果的稳健性。 实证分析结果显示, 地区法治环境的改善的确对出口和ODI都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较好的地区法治环境是所以地在出口或ODI上的一个比较优势 显著地影响了的国际化模式 并且对出口的影响大于对ODI的影响。 spss稳健性检验怎么做 简单理解,level模型中因变量是当期的绝对值;change模型中因变量是(当期-上期)的变化值。一般用level模型就可以了,change模型可用作稳健性检验。 如何检验回归模型的稳健性和稳定性 在稳定性政策目标下,积极货币政策对价格水平的影响也将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基于货币政策对价格水平变化的影响机制,使得货币流通速度减慢,释放一些非流通性的货币持有,目前代表需求冲击和货币冲击强度的波动性也明显减弱(参见图6),未来经济增长仍然主要依靠实际经济规模的扩张,这意味着通货紧缩也同通货膨胀一样,将形成一个比较稳定的阶段性。因此。经济冲击作用的稳定性说明,货币存量水平对于通货膨胀率的乘数为0,但也未体现出快速向均衡状态收敛的特征,以保持货币持有具有一定的机会成本,这说明我国的货币政策仍然具有最终影响价格水平的能力。 最后,也是稳健性货币政策积极色彩成分的体现,也增加了居民消费的货币持有.983,目前则应该在继续调整总需求的基础上,从而倾向于价格向下的名义调整,虽然当前货币流通速度冲击和需求冲击没有继续扩张的迹象。另外。 其次。在ECM模型中,导致未来收人预期的不确定性增强;名义利率和价格水平下降,通货膨胀率同经济增长率一样,货币供给增长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的短期波动带来了两者之间的显著偏离,在需求冲击导致货币供给和价格水平短期偏离的情形下。因此。对此,我们证明了货币供给增长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的脱离是需求冲击和货币冲击所形成的。与我国经济实现的“软着陆”相对应;激活货币存量在资产泡沫等成分中的沉淀,清楚地反映出经济冲击对货币供给和价格水平的影响方向,这是目前轻微通货紧缩和货币政策名义效应降低的主要原因,而且冲击方向与价格变化方向相反,我们发现目前经济中出现这两种冲击的迹象均比较明显,差分后则说明货币供给增长率中将有98%转移到价格膨胀当中,通过分离供给冲击和货币冲击,各种冲击的整体效果(回归系数和)都与货币供给增长速度的方向相反。检验结果表明,货币变量长期中性的特征仍然明显;通过降低流动性约束和诱导正向货币冲击等方式,货币政策仍然是价格水平调整的主要政策方式,我国货币供给增长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存在正相关的长期协整关系(见协整方程(15)式),未来我国经济的扩张也会是一段“软扩张”,这样我们就怀疑目前货币政策之价格膨胀效果降低的原因是出现了反向的需求冲击和货币冲击,同时还要在适度增加货币供给的同时会的。 首先,我们在货币政策操作上要尽量防止名义利率的继续下调,这不仅是目前总需求不足的缺口未加扩大的迹象,从培育总需求和实现总需求人手促进经济快速增长,我国经济在“软扩张”时期必然伴随着价格水平的缓慢回升。因此,一旦形成就将持续一段时期。总需求不足导致经济无法实现灵活的数量调整。ECM模型估计结果说明,目前由于受到需求冲击和货币冲击的双重影响。在协整方程(15)表示的长期均衡关系中,我们分别利用协整关系和ECM模型加以检验,这些措施都将有助于缓解通货紧缩压力或者阻止通货紧缩的蔓延 如何用stata做面板数据的稳健性检验 方法/步骤 短面板处理 面板数据是指既有截面数据又有时间序列的数据,因此其存在截面数据没有的优势,在用stata进行面板数据的估计时,一般选择xtreg命令进行拟合。本节主要论述短面板的stata实现,即时间维度T相对于截面数n较小的数据。在那种...

稳健性检验的方法是什么稳健性检验检验的是实证结果是否随着参数设定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如果改变参数设定以后,结果发现符号和显著性发生了改变,说明不是robust的,需要寻找问题的所在。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您带来稳健性检验的方法,欢迎阅读。稳健性检验的方法1.从数据出发,根据不同的标准调整分类,检验结果是否依然显著;2.从变量出发,从其他的变量替换,如:公司size可以用totalassets衡量,也可以用totalsales衡量3.从计量方法出发,可以用ols,fixeffect,gmm等来回归,看结果是否依然robust。稳健性检验目的为了确定没有随机趋势或确定趋势,否则将会产生“伪回归”问题。伪回归是说,有时数据的高度相关仅仅是因为二者同时随时间有向上或向下的变动趋势,并没有真正联系。这样数据中的趋势项,季节项等无法消除,从而在残差分析中无法准确进行分析.平稳性检验的方法可以用pdf检验,依据模型趋势可以选择3种模型.消除趋势可以用差分法(比如一阶)模型也只有通过平稳性检验才有统计分析的意义。会计的稳健性会计稳健性作为一项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却经常受到资本市场规制者、准则制定者和实务工作者的批评,理论界对会计稳健性的认识似乎也非常有限。有鉴于此,为了深入理解会计稳健性,笔者首先对会计稳健性的概念进行梳理,着重分析了条件稳健性和非条件稳健性。接着。从契约经济激励、法律和政治制度等方面,对会计稳健性的产生原因进行解读。最后,对会计稳健性的几种重要的测度方法进行了描述,并对最新进展给予了关注。稳健性原则稳健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运用的一项重要原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已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稳健性原则又称谨慎性原则,是指在处理企业不确定的经济业务时,应持谨慎的态度。也就是说,凡是可以预见的损失和费用都应予以记录和确认,而没有十足把握的收入则不能予以确认和入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风险,实施谨慎原则,就能在风险实际发生之前化解风险,并防范风险,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小微企业会计稳健性特征研究论文

中小企业会计核算问题及对策论文

摘要 :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给中小企业发展带来了机遇与挑战。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促进自身的稳定发展,中小企业应不断提升会计核算水平。结合当前中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实际发展状况,可知其中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影响着会计核算工作高效性。因此,为了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增加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应找出相关的对策解决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充分发挥会计核算的实际作用。基于此,本文就中小企业会计核算问题与对策展开论述。

关键词 :中小企业;会计核算;问题;对策;经济效益

运用科学的对策加强中小企业会计核算问题处理,有利于提升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间接地提高企业的财务工作质量,为各种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需要从不同的方面对当前中小企业会计核算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制定出相关的对策提高这些问题的处理效率,确保中小企业会计核算水平能够达到相关经营计划实施的具体要求,促进中小企业的稳定发展。

1中小企业的概念与相关特征

中小企业的概念

所谓的中小企业是指处于创业初期、整体规模较小的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出台的相关条例,应明确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从销售业绩、员工人数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划分。明确中小企业的概念,可以为这类企业相关特征分析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因此,在了解中小企业概念的基础上,应对这些企业的相关特征进行分析。

中小企业的相关特征

结合当前中小企业的实际发展概况,可知其相关特征包括:(1)以自身的发展为中心。(2)企业整体的`结构层次简单。(3)企业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并不明确。(4)员工流动问题较为突出。

2现阶段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问题分析

会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缺乏有效的会计机构

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市场中会计专业性人才数量少,难以满足各类企业实际的发展需求。中小企业为了保持自身良好的经济效益,降低人力成本,往往在招聘的过程中聘用了一些实践经验并不丰富、专业能力有限的人作为企业会计,某些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甚至缺乏会计从业资格证。这些因素的存在,降低了中小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影响了企业会计核算水平的提升。

缺乏完善的会计监督及内部控制机制

在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因为缺乏完善的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制度,致使一些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得不到有效的落实。虽然部分企业的管理者意识到了这种问题的存在,但是由于中小企业员工的工作水平和管理者的整体水平不高,使得企业难以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间接地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水平。同时,由于中小企业会计监督的缺乏,致使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难以真正地提升。

会计档案与资料管理不规范许多中小企业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对会计档案与资料重要性认识缺乏,往往忽略了各种规定对会计资料进行保管、保护的要求,而将会计报表和凭证等重要的材料随便乱扔导致遗失。

3解决中小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的相关对策

加强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培养,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稳定发展,确保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培养,满足会计核算工作的实际需求。具体表现在:(1)开展会计专业技能培训活动,强化中小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能够在具体的工作岗位上真正地发挥自身的实际作用,确保会计核算工作质量可靠性,保持良好的会计核算工作水平;(2)建立必要的奖惩机制,落实责任制,对会计核算中表现出色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应结合企业的实际发展概况及业务要求,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为会计核算工作效率提高提供保障。

加强会计体制创新,完善会计监督及内部控制机制

为了保持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高效性,应加强企业会计体制创新,不断完善会计监督与内部控制机制。具体表现在:(1)结合当前的市场经济形势及会计核算工作要求,对既有的会计体制实际作用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将创新理念融入到会计体制建设中,最终形成符合现代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会计体制;(2)根据企业经营活动及内部工作开展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保持自身良好的管理水平,为会计核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3)为了确保会计核算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应从多个角度出发,不断完善企业的会计监督机制,促使会计核算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高效处理。保持会计档案与资料管理规范性为了提升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质量,降低会计核算工作中各类问题的发生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持会计档案与资料管理规范性。这些措施包括:(1)根据会计核算工作及相关条例要求,对各种会计档案与资料进行有效的保管,避免会计资料与数据的丢失,保持会计档案与资料的管理有效性;(2)健全会计档案与资料管理机制,为各项管理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3)注重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系统的合理运用,建立会计档案与资料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实际的管理工作效率,实现对会计信息的高效利用,提升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水平。在运用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系统构建会计档案与资料信息化管理系统时,应充分地考虑中小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确保该系统使用中能够达到会计核算工作要求。

4结束语

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为中小企业经营活动开展及生产计划实施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给企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受到激烈市场竞争的影响,中小企业能否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力,保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与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密切相关。因此,未来中小企业发展中应注重信息技术与各种会计理论知识的合理运用,确保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效率的同时优化会计核算方式,增加中小企业未来发展中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保持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良好性,减少各种工作失误。

参考文献:

[1]康宗生.中小企业会计核算问题及对策研究[J].全国商情,2016,(07).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打破行业、所有制的界限,并根据企业的性质和规模,将全部企业会计制度分为《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目前,前两个制度已经实施,后一个制度也正在制定之中。对此,我们就小企业会计制度应当明确的内容及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一、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 1. 制度的实施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包 括上市公司)均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按照《暂行规定》的标准,股份有限公司中也可能有 一部分(如投资型或高科技企业)属小规模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的通知”,各类金融企业都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 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62号)以及2002年5月20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企 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自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须执行《企业会 计制度》,其中外商投资金融企业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但并未指明其中的小企业可另行 执行。这样,《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实际上就限定在除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企业、外商投资企 业以外的小企业范围内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小企业是否必须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强 制性执行还是备选性执行? 在我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属于行政法规性的规范性文件,而行政法规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据此而论,则凡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就必须严格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我们认为,对小企业实行备选性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政策是合适的,即小企业既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因为会计制度的强制性特点可以从整体上考量,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了某一会计制度即可;目前许多小企业实际上已经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这些小企业就无需转换会计制度;从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出发,也应该允许并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此,则符合小企业标准只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条件而已,即凡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小企业的标准,但并非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必须执行,如有条件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当然,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小企业与内资小企业在执行会计制度上是否应该享有同等“国民待遇”,即同样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也应予以考虑。另外,按财政部“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以外,自2003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的规定,建议对新设立的小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如同正常界定的小企业一样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 2. 企业规模变化产生的变更调整 由于企业的发展以及中小企业经营上的灵活性,据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的职工人数、销售额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值在不同时期会发生变化,其中职工人数、资产总额在同一会计年度的不同时点都有可能变化,因此,严格对照划分标准,许多中小企业在不同年度甚至在同一会计年度的不同时点都会发生企业规模归属的变化,年初属中型企业的,年末可能变成了小企业;年初属小企业的,年末也可能发展成中型企业。但如前所述,企业通常只能在年初先根据上一会计年度的指标数值对照标准值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并据以确定能否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当年末企业规模与年初相比发生变化时,原先执行的会计制度是否需要变更调整?具体而言: (1)当年初为中型企业,年度内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年末变成了小企业,则该企业年末时 是否可以按《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若可以调整,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部分是否需要追 溯调整? (2)当年初为小企业,若年度内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则年末不论企业规模是否变化都无需调整;若年度内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年末变成了中型企业,则年末是否必须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 根据“一贯性”和“可比性”原则,企业的会计政策一经确定就应保持稳定,不应随意变更,这样,企业前后各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才具有可比性。因此,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如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或由于经济环境变化,使原先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受到影响时,才使企业有理由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据此,我们认为,若原先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不管企业原先的规模大小,也不论此后企业规模如何变化,都应严格限制会计制度的变更;若原先是小企业并且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到了年末企业规模已经符合中型企业标准,在当年末也不宜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变更调整,但下一会计年度必须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同时考虑到制度转换的规定性,建议可以规定下一年度企业无需采用追溯调整法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并进行调整。 3. 合并会计报表时不同会计制度的调整 由于界定小企业的对象强调的是法律主体,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因此,企业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可能存在大中小不同规模的情况。最常见的是母公司为大中型企业,子公司中有的属于小企业。为了控制行业风险而采取“防火墙”措施以及经营上的灵活性所需,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采用了“集团综合、法人分业”的经营模式,根据不同业务需要注册子公司,由此产生出大量的母子公司同为小企业的企业集团。由于中小企业标准的人为划分,一大批中小企业徘徊在标准的临界点周围,一些投资型公司,资产总额较大,但因职工人数少而被界定为小企业,这就有可能产生母公司为小企业、而子公司却为中型企业的企业集团。上述现象体现在会计制度的执行中,则表现为企业集团存在母子公司执行不同会计制度的情况。那么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企业集团应当如何统一会计政策?一般有以下三种观点: (1)若母公司为大中型企业,其子公司中的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该等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合并。 (2)若母子公司均为小企业,不论母公司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均以母公司的会计政策为统一标准,对执行的会计制度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合并。 (3)若母公司为小企业,而子公司中存在非小企业(如中型企业),在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下,非小企业的子公司与母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已经一致,因此,只需对子公司中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即可;但在母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下,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是按照母公司会计政策对子公司中执行不同会计制度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还是按照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子公司会计政策调整母公司及其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其他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我们倾向于后一种观点。 二、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特殊考虑 1. 谨慎性原则的适度运用 根据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 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通常,谨慎性原则需要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来实现。合理的会计估计是保证会计信息可靠和相关的前提,滥用会计估计势必导致会计信息失去真实性、可靠性。《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就是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对小企业而言,由于会计基础相对薄弱,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有限,对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或资产减值额等会计估计不但不能准确把握,还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因此,为防止小企业滥用谨慎性原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应特别关注该原则的适度运用问题。我们建议,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取消八项减值准备,允许小企业对资产减值采取直接转销法核算;不计提和确认预计负债;若存在较大的减值和预计负债,则采用报表附注披露形式替代。 2. 会计处理与税收制度的协调 不少小企业提出,为了简化小企业的会计处理,避免繁琐的纳税调整,小企业会计制度应与现行税法一致,凡涉及税务方面的事项,会计处理完全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执行。纳税调整真的能避免吗?不是的。毕竟财务会计与税法所遵循的原则和规范的对象是不同的。具体来讲,有以下两个情况要考虑。 (1)对于永久性差异,设想通过设置“税后支出”和“税后收益”之类的科目直接列支税法不允 许税前抵扣的费用支出项目或直接确认税法允许免税的收入是不合适的,这并不能消除会计收 益与应税收益的差异。因为对于税法允许税前列支但限定列支标准的费用支出项目,如业务招 待费、宣传费等,在发生时并不能确定是否全部或有多少份额可以税前列支,直到年度终了才 能确定。因此,发生时就不能直接计入”税后支出”科目,即使当月计入了,下月可能又要部 分转回,年度内始终处于变数之中,人为增加会计程序,使得主观愿望想简化、客观结果却复 杂化。而对于一些如凭证手续等与税法规定不符的收入和费用支出项目,企业执行中往往与税 法规定存在偏差,在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时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税收政 策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关的标准、内容等都可能发生变化,隶属的税务主管部门不同(国税或 地税)、地区不同,税收政策标准也不完全一样,并且每年都会有政策变动或调整,因此,企 业事先要做到完全按税法规定一致执行是不可能的,不论怎样,纳税调整项目始终存在。 (2)对于时间性差异,在应付税款法下,设想通过设置“税后支出”和“税后收益”科目达到会 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完全一致也是不现实的,因为对于会计上快于税法规定的时间或速度确认的 费用支出项目(如开办费),到后期会计上实际已无需确认或确认的费用支出金额小于税法允 许税前抵扣的金额,因此,纳税调整仍不可避免。在纳税影响法下,则是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的确认与跨期摊配程序予以解决。 如此看来,试图找一条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相一致的捷径是不现实的。我们认为,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协调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关系方面,无需考虑也不可能消除或减少永久性差异,只有尽可能减少(但不能消除)时间性差异并简化时间性差异的会计程序才是明智选择。 所谓尽可能减少时间性差异,是指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和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原则的前提下,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能够一致的尽量保持一致,或者提供可以保持一致的备选方法。如:(1)取消八项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实行资产报损和预计负债经税务部门批准后据实入账的方法,则消除了该时间性差异。(2)对于开办费的摊销期限,除一次性摊销法外,可以增加与税法规定一致即分五年摊销的备选方法,由小企业视情况自行择定。(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原先的行业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都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中大多数小企业偏向于采用税法规定允许的标准,以避免纳税调整;《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由企业根据相关因素自行确定。《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与《企业会计制度》保持一致,即仅作原则性规定,使小企业具有能按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进行备选的余地。当然,为了防止小企业利用折旧政策调整账面利润,也可以对折旧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但应尽可能与税收制度保持一致。(4)在收入确认方面,《企业会计制度》与现行税收法规存在不一致,若《小企业会计制度》能予以考虑,即可减少因收入确认时间不一致产生的时间性差异。 至于简化时间性差异的会计程序,就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不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法两种备选的模式,取消纳税影响法,则仅采用应付税款法处理。 3. 会计科目的简化与一致性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满足企业对各项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的要求。根据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其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仅仅是职工人数较少、年销售额较小或资产总额较小,这并不意味着小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与大中型企业有本质区别。如一个小企业也可能存在投资关系,甚至存在子公司,因而就需要长期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来核算该投资的事项。另一方面,如上所述,由于中小企业标准的人为划分,加之企业的发展及中小企业经营的灵活性,许多中小企业会出现规模大小的变化。因此,我们认为,对小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总的原则应是:在《企业会计制度》的框架内,能与其保持一致的尽可能一致,确需简化或取消的,也应尽量避免或减少企业因规模大小变化需变更适用会计制度时调整会计科目的困难,以及便于合并会计报表时不同会计政策的统一调整。 为此建议:(1)取消小企业一般不可能发生和发生频度极少的交易或事项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如“待转资产价值”、“已归还投资”、“应付债券”、“委托贷款”、“未确认融资费用”等;(2)取消小企业因简化或改变会计程序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如八项资产减值准备涉及的八个科目以及“预计负债”、“递延税款”等科目;(3)合并一些小企业没有必要划分过细的交易或事项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如将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合并设“营业费用”科目核算,不单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等;(4)保留小企业可能发生的与大中型企业同性质的交易或事项所对应的会计科目 4. 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备选性 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的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小企业到底是否必须编制现金流量表?就目前小企业执行情况看,大部分不具备编制现金流量表的会计基础,很多小企业到了年末编制该表也只是为了应付审计或呈报,有些企业则依赖会计师事务所代为编制,因而使该表的数字实际上具有统计的性质。从小企业会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看,由于使用者较少,而对该表提供的信息予以关注的则更少,实际上现金流量表成了摆设而已。再从企业内部管理者角度看,一般都非常重视现金流量信息,但提供这一信息的现金流量表并非与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现金流量表一致,企业往往根据内部管理上需要分内部核算单位、按不同业务来源和去向编制现金流量日报表或资金流量月报,而这些报表会透视出企业的许多商业秘密,因此,企业不愿对外披露。可见,小企业按现行会计制度编制现金流量表不仅操作上存在困难,在实际功效上也只是流于形式。因此我们倾向于采取备选性政策,即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是否编制现金流量表。

中小企业存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存货管理是当前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应高度关注的内容,库存会涉及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并且贯穿着整个生产的流程,具有占用资金大的特点,而且品种繁多,特别是业务涉及的范围较广,所以针对存货的管理至关重要。提高库存的工作效率,强化库存的管理,是当前企业面临的不可避免的研究课题,本文主要通过实践中企业管理过程库存管理的现状进行详细的分析,积极探索库存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关键性问题,制定出合理化的库存管理战略,强化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地位,提高市场竞争的软实力,促进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存货管理;库存管理

一、加强中小企业存货管理的必要性

目前,流动资产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期间存货会占据较高的比重,因存货会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过程,从长远的经济利益来看,存货如果管理不当将会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发展,长期经济发展的战略将会因此受到影响。企业如果想在竞争中保持一定的持续经营的水平,关键还在于内部的存货管理,存货占据企业的关键性位置,合理的规划好企业的存货,才能有效地整合企业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积极防止可能出现的存货问题。现阶段,中小企业处于创业发展的初步阶段,内部管理各个方面的制度较为落后,将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巨大的挑战,存货的最大价值将会难以实现,所以企业更应该密切的关注于此问题的研究。

当前,存货管理问题是中小企业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有效的存货管理能够实现管理的目标。流动资产是否安全和完整,是财务管理的关键,还是企业财务收支保证的关键。针对中小企业存货管理的研究,可以确保企业实现内部自我的调整,存货管理部门彼此间形成制约和监督,对现实具有实际的借鉴意义。我国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和壮大中,中小企业逐渐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中小企业具有生命力旺盛的特点,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起着无法衡量的价值,但是中小企业内部管理上仍然会暴露出一系列的管理问题,其中存货管理的意识淡薄,只有更好的完善存货管理,才能降低存货管理资金,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二、中小企业存货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库存积压现象较为明显,存储量设置较为不合理。很多中小企业流动资金往往都是被库存所占用,很多中小企业的仓储管理较差,导致存货积压严重,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导致企业流动资金额度逐年呈上升的趋势,这样会大量的占用资金,阻碍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周转,尤其是存货储备资金占用的明显,占流动资金总额的比重较大,资金管理就会产生困难,甚至有时会出现资金周转的问题。据相关数据统计,大部分中小企业存货资金的管理占用资产总额的40%左右,虽然各个行业的标准不一致,但是其所占的比重来看,仍然是属于较高的比重,其还仍然是不容忽视的问题。但是企业还是疏于对其的管理,导致流动资金管理出现问题,不严加的管理将会导致资金周转的速度逐渐成下降的趋势,长期来看影响是巨大的,达到一定的影响后将会严重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库存管理人员岗位职权划分不清,内部控制制度职能落实不到位。追求利益最大化虽然是企业的目标,但是盲目的追求就会导致一系列的弊端,例如内控管理上制度设置不合理,部门的人事管理较为落后,一个人身兼多职的现象仍然普遍,在加上很多岗位在设置岗位时就没有明确岗位的职责,往往没有特别专注于库存的管理,对最初存货的购买等如果稍加注意,就会避免可能存在的存货滞留,有时很多工作人员忽视对存货的保管,在相关数据的记录上缺乏认真的态度,记录数据往往是应付差事,结果就是丧失了大量的库存浪费。

3.第三方物流没有真正的应用,合理优化内部和外部物流资源是关键。传统上只是简单的对内部物流进行管理,长期形成一定的惯性,因此,整合物流资源上却忽视了对外部物流资源的利用,仍然坚持原有的内部自营物流为主,长期还会忽视很多内部资源的浪费,特别是人力、财力和物力。纵观存货管理的全过程,从采购、入库、领用、出库的各个环节都需要积极有效的整合,真正的整合好内部资源,才能真正的利用好物流资源。对外物流管理上,第三方物流管理的利用率较低,往往观念上较为传统,没有形成开放性的思维模式。由于内部物流的长期使用,导致成本较高,虽然好似节省了一定的外部费用,但是根本上还是影响到了企业的利润,增加了部分的成本费用,影响到了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4.存货内部管理制度中仍然存在弊端。传统物流没有将供应链很好地管理和整合,给企业的竞争策略带来阻碍。传统观念上只是简单的分散物流管理,缺乏供应链的整合认识,忽视整合带来的价值。对建立全面的供应链系统管理的认识不足,片面的认为只是成本运输管理,以及仅仅是采购成本的管理模式,忽视机会成本的损失。很多部门忽视对物流管理,特别是对其的成本管理,物流管理的各个部门间如果出现了问题,就只是进行相互的'推诿、相互扯皮,难以形成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三、强化中小企业存货管理的应对策略

1.提高企业员工的专业技能,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力度。仓储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关乎企业长远的发展,这样特殊岗位的培训工作,是企业进行仓储管理的关键,尤其是选好优秀的仓储管理人员是库存管理的关键。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设置重重关卡,加强对专业用具的管理,强化考核力度,通过绩效考核加强对专业用具的管理,良好的培训学习管理,会调动工作的热情,加强岗位的归属感,使之通过专业技能及专业知识的学习,快速的增加工作经验,选择学习成绩较好的人员担任重要的岗位,例如实行周期性的岗位轮换,定期进行盘点库存的工作,加强对财务核算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业务水平。

2.仓储管理上选定适合的存储结构,例如在订货管理上选择合适的订购方式,明确合理的方式方法后,在确定最佳的库存存储量。还可以采用经济批量法进行合理的计算,计算出最佳的采购数,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确定最佳的采购基数,以此确保量的提高,才能真正的保证内部存储环境。良好的库存管理能够降低成本,及时订购相关数量的库存产品,防止不必要的产品积压是关键,目的就是改变原有模式的弊端,真正实现降低总成本的目标。

中小企业存货管理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一、我国中小企业存货管理的现状

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经过二十年发展,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经济制度越发完善,监管部门权责更加分明,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正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但依然存在着一些不足。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存货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元素,是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对它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资金占用水平以及资产运作,在企业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存货的管理一方面在于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防止存货的不足;另一方面加速存货参与周转,缩短存货周转时间,从而避免占用过多的资金。

目前,由于许多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对存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粗放,所以表现出基础薄弱、起点较低,其管理停留在单打独的家族传统粗放型的管理层次上,无健全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更没有认识或重视到企业存货控制和管理经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另一方面,国内许多企业甚至是上市公司,他们把过多的精力放在了生产和销售上,忽视了存货的限额和数量控制,从而造成存货积压,导致公司现金流出现断裂,产品生产不畅、资金积压严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在新形势下,中小企业应加强存货管理力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结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二、我国中小企业存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不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小企业普遍机构设置不完整,管理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批准采购与验收材料的权限经常由仓库主管一人所拥有,同时该部门负责对所采购的原材料与产成品的保管,这就缺乏权限的相互制约,容易使内部人员,特别是仓库主管利用存货获取个人利益,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存货管理的模式不合理

中小企业的存货管理偏重与内部物流系统的利用,而忽视了企业外部物流资源的整合。一般中小企业的存货管理都包括计划、采购、储存、领用、出库等过程,这便占用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显然没有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物流管理资源。而且,在存货管理中,它注重了存货的收、发、存的管理和实物保全,但对存货的价值管理不够重视。在管理手段上,中小企业更多注重运用数学模型,确定最佳经济批量和最佳进货时间,却没有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来优化存货管理。

(三)存货计量的方法不恰当

中小企业在存货的计价方法的选择上不够合理,不仅在材料的领用记录、生产成本及费用的归集、结转的记录方面人为的因素比较多,且对发出的存货,采用了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中小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而且中小企业的存货计价存在随意性的特点,一方面对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产生影响,使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无法真正了解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产总额及构成情况;另一方面影响损益表的真实性,使其无法真正了解企业实现的利润与发生的亏损情况,无法正确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再一方面就是影响各项比率指标的分析,从而使会计资料的使用者造成错误的分析与决策。

三、关于我国中小企业存货管理中的一些的建议

(一)完善企业内部控制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严格规定存货的购进计价方法、发出方法、盘存方法,并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应设置明确的请购、付款、销售、收款、保管等岗位职责,对于人员较少的小单位来说,有的岗位职责可能会交叉,对于交叉的这些岗位,管理当局更应该关注职员的尽责情况以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存货管理是由管理人员执行的,所以要加强存货管理必须从加强存货管理人员的培训入手。

(二)制定适应企业自身情况的存货采购流程

首先,是为了保证企业不间断的生产对原材料的需求,应有一定的存储量;其次,为了满足产品销售批量化、经常化的需要,更应该有足够的半成品、产成品存储量;再次,为了保证企业均衡生产并降低生产成本,应有一定的存储量;最后,为了避免或减少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失误和意外事故对企业造成的损失,也应有一定的存储量。因此,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必须对存货科学的采购和控制库存量的水平起到重要作用。

(三)改善企业存货存储过程缺陷

入库过程是材料物资经验收合格后入库并录入入库单的过程;出库过程是物资需求部门按照原需求计划提出领料申请,经物资部门审核批准后发料并录入出库单的过程。对出入库工作的管理,关键问题是监督机制的建立。企业财务部门应当每月对所有入库单、出库单进行核查,并形成财务凭证,实现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的结合,至此完成物资在库存过程的管理。

(四)加强企业存货核算管理

存货核算管理系统是企业通过应用物资管理系统实现效益目标。对存货进行管理与核算,就是要通过对各项存货的收发存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及时准确地将各类存货成本归集到各成本对象和成本项目上,并全面准确地掌握企业存货的耗用状况,实现物资在价值形态上的管理,动态地反映存货资金的增减变动,提供存货资金周转和占用情况的分析,为实现最佳储备提供依据。在管理上,企业应特别建立应用机制,定期对企业存货成本构成情况、存货资金占用情况、资金的使用效果情况进行控制与监督,同时,在特定条件下,不定期地对物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的或全面的控制与分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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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利敏。中小企业存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3]陈斯雯。企业存货核算与库存管理技巧[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7)

如何加强中小企业的存货管理

摘要: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中小企业的存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行有效的存货管理已成为我国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头等要务。文章从加强存货管理的重要性出发,分析了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存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加强中小企业存货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存货管理;对策

存货是一把双刃剑,它是企业供需平衡的根本保障,没有存货,企业就无法正常运行,然而,他也是企业的“坟墓”,一旦管理不善,存货造成积压、资金周转困难以及由产品技术更新过快造成的存货淘汰,就会给企业经营活动造成极大的障碍,同时由于存货资金沉淀过多,增加企业资金使用成本和存货风险成本,可能把企业拖入深渊,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一直以来存货问题始终困扰着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影响中小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因此重视存货管理,改善存货管理,对提高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果有重要的影响。

一、加强存货管理的重要性

存货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准备出售的产成品、仍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生产所要耗用的原材料和物料等。企业存货的好处主要表现在能调节生产负荷、提高企业服务水平、获得规模效益、降低物流成本等,过量存货或存货不足对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过量存货会增加存货保管费用、占用过多资金,导致资金周转不灵、降低了材料或产品的质量、存货不足时则会影响企业服务质量或是造成企业停工待料等问题。因此,我国中小企业加强存货管理的意义主要表现为:首先加强存货管理是维持企业生产和销售均衡的需要,充足的存货一方面可以节约采购费用,另一方面又有利于生产正常进行,实际上即使市场供应充足的时候,存货也会出现问题,如供应距离、运输过程出现的种种故障等,因此企业需要通过一定的存货来维持生产或销售的均衡需要;其次,加强存货管理是考虑采购成本的需要,批量采购相对于零星采购能节约更多的采购费用,但过多的存货也会占用较多的资金,增加仓储成本和管理成本等,因此企业应通过加强存货管理在二者之间取得一定的平衡。

二、我国中小企业存货管理现存主要问题

第一,企业对存货管理的重视不够,存货管理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大多会受到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的制约,对存货管理重视程度不高,仅是停留在保证正常生产和销售的这一层面上,对企业的销售数据和存货历史数据分析力度不够,使得企业存货成本长期处于失控状态中。同时,大多数中小企业尚欠缺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或是即使有相关制度也缺乏严格的考核和监督,存货管理制度执行流于形式。实际操作中,中小企业验收人和采购人往往为同一人,增加了存货流转过程徇私舞弊的风险,且企业对于单价小、规格多的存货没有形成统一的分类管理办法,不利于企业做到全方面的控制。

第二,存货管理信息化程度较低。很多中小企业对存货的管理还处于初级模式,尚未实现信息化管理,大多采用手工操作或计算机管理并行的方式来管理存货,这种情况下容易导致企业存货核算不准确,账实不符,无法对存货进行及时监控,偷盗现象时有发生,不利于企业的内部管理。虽然也有部分中小企业建立了健全的存货管理信息系统,但这样的系统稳定性、准确性较差,除记载存货的收、发、存的数量外,其他方面数据很不健全,与供应商也不能联网,存货信息无法第一时间得到反馈,常会误导企业采购行为,存货实物管理混乱、存货信息不准,造成存货脱销或积压,无法实现为企业资金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缺乏科学的存货采购计划。科学的存货采购计划是中小企业存货管理的薄弱环节。目前,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往往把存货管理的重点放在原材料采购和成品的销售上,过于忽视存货成本和存货资金占用情况,缺乏科学的采购计划和销售预测,仅凭感觉进行采购,不能按物资实际需求量提出采购申请,无法对存货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控制,没有形成采购存货的限额责任管理,容易导致供不应求或供过于求等不合理状况,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另一方面,由于没有科学的采购计划,中小企业采购中常出现频繁采购现象,大大增加了企业的采购成本。

第四,存货管理内部控制问题突出。一是中小企业在职能分工上不尽合理,管理人员往往身兼数职,人材料采购、验收和产品销售等可能均由同一人来完成,容易出现质次价高、缺斤短两、企业资产流失等现象;二是中小企业人员监管制度不规范,例如一些中小企业仅凭采购人员提供的发票入账、报销,容易滋生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之间相勾结的行为;三是大多数中小企业均缺乏内部审计机构,或是相关职能被弱化了,企业既无规范的存货管理规则,也没有相应的存货盘点制度,忽视对存货的仓储、保管、领用、报废等方面的控制。

三、加强中小企业存货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第一, 完善企业存货管理制度。首先,加强存货采购控制,。由采购部门编制采购计划经审批后再进行采购,加强与供应商的谈判力度,确保采购合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在验收方面,相关部门应就运单、发票、合同进行严格验收,建立保管责任制,保证存货安全,在资金支付结算上财会部门应就合同、验收单、入库单、付款通知等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再付款。其次,完善领用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出库制度,做到只要存货发出,就要严格填制存货出库凭证,建立存货定期盘点清查制度,严格按照存货盘点单要求记录当前存货情况,确保账实相符。再次,完善销售管理制度,规范销售发出存货提取程序,要求见单发货,并要求财务人员通过存货周转天数、存货周转率等指标加强存货管理。

第二,加强存货管理信息化建设。随着经济信息化的推进,中小企业应充分重视存货的信息化管理,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健全实物流转信息与账务处理信息及时化通道,便于相关人员可以实时、动态了解存货信息,以实现企业存货资金的有效管理,保持企业强大的竞争力。例如,中小企业可以使用ERP信息管理系统,它能够将企业物资资源、资金资源和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在一起,同时通过ERP系统企业可以实现存货信息资源在各部门或是部门与供应商之间的共享,有利于企业对资金、货物、人员和信息的全方位监控,有效阻止企业各部门各自为政、信息阻塞、账实不符等问题的发生。

第三,加强存货采购管理,完善采购计划。一是规范采购行为,对采购货物的品质、价格、数量等进行动态监控,增加采购透明度,要求做到“货比三家”,选择信誉好、价格低、质量优的供货企业;二是运用科学方法计算存货成本,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大多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作为存货计价的方法,但这种方法工作繁琐且工作量大,需要有专人负责,随着电算化系统在中小企业的推广,建议使用个别计价法进行存货计价,这种方法确定的存货成本最为准确;三是提高采购计划人员综合素质,采购计划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对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运行情况要有充分的了解,掌握设备维修、备件消耗情况及生产耗用材料情况,进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存货采购计划。

第四,采用科学的存货管理模式,控制最佳库存量。传统的库存管理方法包括:ABC分类法,依据存货成本价值和用量大小、重要程度对存货进行管理;定量订货模型,指当库存量下降到预定最佳库存数量(订货点)时便按规定数量进行订货补充;定期订货模型则是按预先确定的订货间隔期间进行订货补充库存,每次订货数量不同,其需要连续盘点库存以便达到订货点就发出订单。另外,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加强供应链管理来实现最佳库存量,供应链库存管理是将传统供应模式产生订单进行补货改变成以实际或预测的消费需求进行补货,是在企业与供应商相互合作的基础上,基于双方成本最优原则,由供应商管理库存,确定库存水平和补给的策略,控制最佳库存量,其主要步骤包括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建立与供应商及时的信息共享机制以及进行JIT操作。

第五,加强存货内部控制。中小企业存货内部控制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中小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建立与供应、销售方的信息共享机制,严格采购和销售制度,有效发挥存货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建立存货业务岗位责任制,要求相容职能相分离,如存货请购与审批、采购的验收与付款等,确保各岗位之间能够相互制约和监督;三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授权审批制度,规范存货管理的授权审批方式、程序和权限,严禁未经授权人员办理存货业务;四是完善存货业务流程控制,包括存货的取得、验收、入库、仓储、保管、领用、处置等环节的工作控制,确保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在企业存货管理的全方位严格执行,并进行合理的奖惩。

总之,一直以来存货问题始终困扰着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影响中小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因此重视存货管理,改善存货管理,对于提高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果,保障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周培行.探析企业存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2011(9).

2.王娟.也谈中小企业存货管理策略问题[J].经济师,2012(6).

3.徐文静.浅析中小企业存货管理问题[J].企业导报,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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