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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参考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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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元安装新建电梯的利弊以及有关法律问题探讨各位尊敬的业主:本单元有业主提议欲新安装电梯。由于新安装电梯前期投资需要大约50多万元(现在政府可能补助20万元),不抱括后期的运行费、维护保养费、保险费、大修费和其他费用。每台电梯的运行使用寿命一般为15年,如果是知名品牌如西门子电梯,-至维护保养比较好,可达20年;若以后继续使用,会产生电梯的设备更新费用。因为此项投资是一项比较重大的投资项目,涉及到每一位业主的切身合法权益,希望每一位业主都能理性的全面考虑此项目的有关的法律问题和利弊,不要因为考虑不周而造成损失和影响业主之间的原有和睦关系。一、本单元的基本情况本单元是1单元,为1998年建成,是砖混预制板结构,不是2001年以后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高7层,共14家住户。每家房屋的结构都是客厅和卫生间、盥洗间在中间,客厅的采光、通气不很充足,卫生间、盥洗间无向外的直接通气窗。二、安装新建电梯的利处安装新建电梯的好处是4层及以上高层住户方便上下楼,特别是6、7住户。三、安装新建电梯的弊处本单元的楼房只有一个消防通道,前面空地下有自来水、电、天燃气、污水等管道,在前面新装电梯,会影响消防通道和更改地下管道,那么只可能在后面安装电梯。在后面安装电梯存在以下弊端和安全隐患:(一)、严重影响客厅的采光和通气。客厅和卫生间、盥洗间在中间,客厅的原本采光、通气就不足,无阳光的天气里需较长时间开灯才行,卫生间、盥洗间无向外的直接通气窗,屋内就比较潮湿,特别是冬天里。加装电梯后,客厅的采光和通气会受严重影响,客厅及屋内会更加阴暗潮湿,1层和2层住房会更为严重;而且夏天电梯墙面会在下午强烈反光反热,空调的热气无法更好散去,好似一个大蒸笼,从而增加四周的墙面温度和屋内温度,每一层住户都会受到强烈影响。(二)、电梯属于大型机器,在施工和运行时会产生大量的噪音及震动。特别是运行时间长了之后,噪音及震动会越来越强。就好比一辆新自行车,开始时只有铃铛响,时间长了就变得铃铛不响全身响。本单元楼房的墙是老墙体,没有隔音减震效果,会影响住户的睡眠及休息造成大的影响,特别是老年人的睡眠本就不怎么好,影响会很大。由于电机安在7层之上,7层的住户受到噪音的影响会非常大。(三)、会对住房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1、由本楼是为1998年建成,是砖混预制板结构,当时房屋的设计修建未考虑地震破坏因素等,在经过2008年汶川八级大地震和2013年雅安七级大地震后,房屋的质量受到了严重影响,屋内的预制板之间都出现了明显的裂缝。成都周围地区是地震多发的地区,2019年1月3日 四川宜宾市珙县发生级地震,而且近期又频发地震。新加装电梯会对房屋墙体及结构受力造成有影响。老房子墙体砂浆水泥少,黄沙多,没有多少强度,抗震受力弱。老房子的地基早已沉陷完,不再沉陷。新加装电梯的地基会在建成后逐步沉陷。电梯与老墙体之间会形成上下受力差,从而破坏老墙体。电梯属于大型机器,在长期的运行所产生的震动也会逐渐破坏老墙体,特别是几年以后电梯所产生的震动会越来越大,噪音和破坏性会越来越强。电梯建成后,运行中的震动、沉陷和可能的地震、大风会对老墙体造成破坏,房屋出现安全问题又该如何处理?2、电梯的运行中可能会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又如何处理?1)电梯井裸露在外,夏天高温暴晒下井内可能因电线老化、短路等原因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这方面有案例。2)钢化玻璃可能碎化下落。钢化玻璃因有微粒杂质等各种原因有千分之三的自爆率,经常发生堕落砸车伤人事件,案例很多。3)是否安装备用发电机?因为可能发生突然停电,电梯门会全封闭无法打开,由于电梯井裸露在外,夏天时电梯内会高温闷热,高达40、50度,电梯内的人特别是有病的老年人可能有生命安全问题。如何出现了生命安全问题如何办?高层电梯出现事故,电梯箱被卡住,几个小时内无法开门的事件经常有报道。3、电梯及电梯井、电梯走廊的保修期是多少?保修期外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如何处理?新安装电梯质量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电梯生产企业保修一年,但不超过交货后18个月。这不是指电梯井和电梯走廊。一般电梯使用的年限都是在15年左右的。电梯的电梯井和电梯走廊的质量如何保证,这可不高层电梯公寓的墙内那种方式,出现歪斜等质量及安全问题如何处理?电梯的施工单位能否长期保证质量?如何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百分之百长期有效(至少15年-40年)?新装电梯属自建自用,小区物业不负任何责任,出了任何事故由建设使用者自行承担责任。(四)安装电梯后会影响客厅的观景、隐私,影响房屋的外观美感。(五)电梯的维护运行费、大修费,以及更换费如何处理。电梯的维护运行每年大约6000-10000元,大修费用是多少现在无法知道。大约15年后或20年后的更换费用和电梯井和电梯走廊维修更新是多少?如何处理?(六)安了电梯,对一层、二层住户会增加严重的阴暗潮湿、不通风等,三层住房的“金三银四”不再是“金三”了。对一层、二层、三层住户造成的不良影响如何处理?四、有关法律问题(一)有关法律1、《宪法》第十三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2、《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3、《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二)法律常识:1、 每一位公民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责任(须要有监护的人如小孩和精神病患者除外)。2、 每一位公民行施合法权利时,不得对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的权益造成伤害。3、 地方政府制定的文件文书不能违反宪法、民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三)政府指导意见一)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1〕2号)有如下内容:“一、实施原则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遵循“政府引导、社区搭台、业主主体、各方支持、保障安全”的原则。简化办理流程,方便群众,把增设电梯作为既有住宅设施设备改造内容纳入社区发展治理范畴。二、实施条件(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且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二)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必须满足房屋结构、消防等相关安全要求,不降低原既有住宅安全水平,且拟增设的电梯应在建筑红线范围内。(四)申请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利害关系人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方案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1〕14号)有如下内容:“(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主、公平合理、便民利民、保障安全”的原则,尊重业主意愿,明确责任主体,加强过程监管,保障使用安全。(三)实施程序。1.动议表决。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上述的两个“意见”都不是法律法规,这两个“意见”只是建议性文书,不是行政法规,没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如果不听取、不执行其意见,两个意见中也没有强制执行和惩罚内容。“只要有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就行,其他业主不同意也不行”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两个“意见”如果是法律法规,就应为“某某法”、“某某条例”;例如“刑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把两个“意见”认为是法律法规,是曲解两个“意见”。如果有业主曲解两个“意见”,要强行建设电梯,是违反了上述的宪法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是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的。也有人认为的“从2021年1月1日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业主表决比例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即业主申请增设电梯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会对其他不同意的业主造成财产损失,是违反了上述的宪法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是曲解了其法条文,要强行建设电梯,是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的。扬州市司法局长苏满满《法治参考》撰文:浅议加装电梯的法律适用,也对此事的法律问题作了探讨结论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条款不适用于加装电梯。大家可在网上寻找。希望各位业主积极充分讨论,查漏补缺完善。

这个可以说多了。央视12套就是法制频道,其他频道也有法制栏目,有名的栏目是《今日说法》,各个省市都有自己的法制栏目。

央视1套的《今日说法》、央视2套的《经济与法》、央视12套就是法制频道法制栏目有:《法律讲堂》《天网》、《一线》、《平安365》;

北京卫视的《法制进行时》;

河北电视台的《法制河北》、《警方报道》、《法制时代》;

山西:科教法制频道的《都市110》、《公民与法》;

河南:《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栏目有:《法治现场》、《走进法庭》、《临刑会见》、《执法面对面》;

天津台的《今日开庭》;

广东卫视《法眼》;

安徽公共频道的 《法眼看天下》;

重庆卫视的《拍案说法》。

不是。《法治参考》是由《法治日报》(中央政法委机关报)主办的半月刊,办刊宗旨是为各级党政领导和政法综治工作决策提供法治参考信息.法制日报属于报纸,跟学术期刊 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类别。C刊的参考价值高,C刊就是我们常说的南大核心期刊,英文缩写CSSCI,简称C刊,我们都知道C刊是国内期刊中的顶尖刊物,数量是有限的,所以在遴选时,一些优秀的刊物由于数量限制无法进入C刊目录,扩展版就这样诞生了,扩展版相当于对核心版的补充,这些刊物的各项指标和数据与核心版刊物相差无几.

论坛现场林祥国在致辞中指出,《法治现代化研究》的创刊是江苏省法学领域的一件大事,在我省法学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并对期刊的发展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把握方向,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强理论阵地;二要瞄准目标,把期刊办成全国一流、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刊物;三是行成合力,把期刊办成江苏繁荣法学研究事业的平台。周琪在讲话中指出,理论因时代而强,期刊因时代而兴,省委宣传部对这份刊物寄予了深切的期望和祝福,并就办好刊物提出了三点看法:期刊的发展应当把牢正确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彰显专业特色。侍鹏在致辞中肯定了《法治现代化研究》创刊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的的积极意义,并表示江苏省委政法委将一如既往的全力支持期刊的发展。开幕式上,胡敏强肯定了《法治现代化研究》期刊创刊对法学学科建设的里程碑意义,并表示这是江苏省法学界,新闻出版界乃至全国法学界通力合作的成果。张新宝、黄闽表达了对《法治现代化研究》创刊的美好祝愿,并表示法学期刊不仅要为思想和学术进步提供方法,还要为治理实践提供工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是一个人才济济的法学院,创办这样一个刊物,对于法学界以及法治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洪流、沈建国在发言中肯定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近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并就期刊未来的发展前景表示了高度的期待。对期刊的发展提出3点意见: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引领学术发展;强化专精尖的发展之路;建设一支有担当的办刊队伍。论坛闭幕式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社长彭志斌主持。公丕祥教授在闭幕式上对法学界同仁的支持表示了衷心的感谢。他指出,一份学术刊物就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当代中国处于最为广泛、深刻、深远的大变革时期,这场转型和变革的目标就是实现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具体表现就是推进国家法治的现代化。因此,希冀通过专业法学期刊的建设对时代有所贡献。同时对各位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发表的真知灼见表示感谢,编辑部将倍加珍惜、仔细研究、深入消化,同时将认真学习各个期刊办刊的宝贵经验。

法制与法治杂志

作为一名法学硕士,近些年看了不少法律方面的杂志,认为以下几本不错: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学、现代法学、法商研究。以上都是法学、法律界较为权威的核心杂志,上面有很多大家的文章,值得去读。祝你考研成功!

其实我觉得如果是想提高法学修养,提高法律思维能力和论述能力,南方周末和经济观察报上面经常有一些国内的有名法学家在上面撰文。我个人觉得,学习法律,特别是研究法律,不要功利性太强。主要是需要培养思维。当然,这对你考研的好处并不立竿见影,但肯定有潜移默化的好处。

(1)《中国法学》, 主办:中国法学会 (2)《法学研究》,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3)《法学》,主办:华东政法学院(4)《法学评论》,主办:武汉大学(5)《中外法学》,主办: 北京大学(6)《现代法学》,主办: 西南政法大学(7)《法商研究》,主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8)《法学家》, 主办: 中国人民大学 (9)《法制与社会发展》,主办:吉林大学(10)《环球法律评论》,主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法制文摘 关注中国法律《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人民公安报》《经济日报》《人民日报》《中国法官》《民主与法制》 《法律图书》《法治中国》 《老张法律援助》 法律与生活杂志

法治中国杂志

<民主与法制>,很贴近生活

法治中国网和法治时代不是同一家机构。法治中国网是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综合性法律门户网站,旨在传播法治理念,推广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而法治时代则是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法律杂志,旨在推动法治进程,促进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尽管两者都关注法治建设和法律问题,但它们是独立的机构,各自独立经营,不存在直接的所有权和经营关系。

人民法治杂志

人民法治杂志社社长的级别是正厅

人民法治杂志社社长级别是厅局级,是一家文化类事业单位。

《人民法治》杂志创办于2015,影响因子,国家级期刊,2014年9月6日,中国行为法学会、《人民法治》杂志社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首发式暨“焦裕禄式的好干部”、“积极推动法律实施的好法官、好检察官、好警官”宣传表彰活动启动仪式。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中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等150名来自相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士出席了首发式和启动仪式。

《人民法治》充分利用中国法学会、中国行为法学会聚合的权威专家资源,致力追求研究性、思想性、前瞻性、可读性,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

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转化,从而为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充分的理论论证和有力的智力支持,实实在在地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法治

好像 什么核心期刊都不是呀。

中国法治杂志

山东省潍坊诸城市人

是国家级的,中国法治周刊又称::《中国周刊》是由共青团中央主管、中华儿女报刊社主办的综合性新闻周刊。《中国周刊》旨在报道中国、反映国情、引领舆论、重塑价值。

法制日报1、法制日报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报,日常工作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管理,法制日报是中国目前唯一一家向国内外发行、立足法制领域的中央级法制类综合性日报。1980年8月1日创刊于北京,时名《中国法制报》,为四开四版周一报;后改为周三刊、周六刊,进而又改为对开四版的日报;1988年1月1日更名为《法制日报》;1994年1月1日增扩为每日八版;2002年10月1日始,每周二、三、四的报纸由八版增扩为十二版。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计划单列市设立了三十六个记者站并建立了遍及全国的特约记者、通讯员网络,在亚洲、欧洲、美洲的十余个国家设立了记者站。建立完备的出版管理系统,在全国二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分印点,日发行量达到三十多万份。2、办报宗旨: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喉舌,为法律职业群体和其他关心民主法治人群提供高水准的、专业的法制新闻资讯,提供重要的法制思想观念,用民主法制视角观察一切。3、办报目标:民主法制领域党和国家最重要的主流媒体,中国最大的法律资讯提供商,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法律专业传媒集团。设有要闻版、立法政法版、司法版、政府法治版、经济版、视点版、国际版、公司法务专刊、法律人专刊、中国律师专刊。报社内设新闻编辑中心、新闻采访中心、专刊中心、子报子刊中心、网络影视中心、运营中心和管理服务部门,建立了本报网站和中国普法网站等立体媒体,出版了《法制文萃报》、《世界报》、《法制早报》及《法人》、《法制与新闻》杂志,受司法部委托主办了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4、社长贾京平,总编辑雷晓路;

法制日报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报,日常工作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管理,法制日报是中国目前唯一一家向国内外发行、立足法制领域的中央级法制类综合性日报。1980年8月1日创刊于北京,时名《中国法制报》,为四开四版周一报;后改为周三刊、周六刊,进而又改为对开四版的日报;1988年1月1日更名为《法制日报》;1994年1月1日增扩为每日八版;2002年10月1日始,每周二、三、四的报纸由八版增扩为十二版。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计划单列市设立了三十六个记者站并建立了遍及全国的特约记者、通讯员网络,在亚洲、欧洲、美洲的十余个国家设立了记者站。建立完备的出版管理系统,在全国二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分印点,日发行量达到三十多万份。 2、办报宗旨: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喉舌,为法律职业群体和其他关心民主法治人群提供高水准的、专业的法制新闻资讯,提供重要的法制思想观念,用民主法制视角观察一切。 3、办报目标:民主法制领域党和国家最重要的主流媒体,中国最大的法律资讯提供商,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法律专业传媒集团。设有要闻版、立法政法版、司法版、政府法治版、经济版、视点版、国际版、公司法务专刊、法律人专刊、中国律师专刊。报社内设新闻编辑中心、新闻采访中心、专刊中心、子报子刊中心、网络影视中心、运营中心和管理服务部门,建立了本报网站和中国普法网站等立体媒体,出版了《法制文萃报》、《世界报》、《法制早报》及《法人》、《法制与新闻》杂志,受司法部委托主办了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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