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人参与社会活动,要遵规守法;一个执政党要治理好国家,就必须带好、管好队伍,做到言有度、行有规。制度治党,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党的建设领域的体现和运用,主要是依靠制度管党治党,解决的是管党治党常态化、长效化问题。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做法。党的一大就讨论了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问题,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纲》和《中国共产党第一决议》,成为党的制度建设的起点。改革开放伊始,我们党颁布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党内政治生活作出规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对以往相关制度的承继和发展,为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障。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不仅需要继续发挥思想建党的强大内动力,更需要制度治党的刚性外制力,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的“制度治党”,提出通过制度安排,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经常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可以预见,一个以制度化观念、组织系统、体制机制、评价标准为推动力的制度治党新局面正在形成。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这一重要论断,科学总结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经验,深刻揭示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基本规律,是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遵循。我们一定要按照这些新要求,把握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规律,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约束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首先,着力抓好教育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约束力。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建立基层党员轮训、流动党员教育制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制度,研究制定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水平。其次,着力抓好监督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监督的约束力。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认真落实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的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委员全体会议、党代表大会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规范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加强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强巡视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大监督”格局,健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第三,着力抓好预防制度建设,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约束力。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抓好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坚持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形成一套有效的预防腐败制度。第四,着力抓好惩治制度建设,增强惩治腐败工作的约束力。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建立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建立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探索建立举报人奖励制度;建立健全查办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和剖析分析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与此同时,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执行力,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严肃性。一是坚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制度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三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发挥模范执行制度的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执行制度上既率先垂范、又敢抓敢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四是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增强创造力,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系统性。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时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果新经验,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目标新任务,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在制度创新中,注意抓好法规制度的系统配套,既重视基本法规制度建设,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完善;既重视实体性制度建设,又重视程序性制度配套;既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又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协调配合;既重视中央立法,又重视地方立规,做到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当前,尤其应针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改革创新,在群众最不满、最关切、最盼望的地方加以推进。同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理论研究,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实现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有机统一,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借鉴国外防治腐败的有益经验,不断推进制度系统创新,从而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建立完善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实现对权力行使过程的有效监督近几年,政策理论研究部门和党政机关在理论方面对“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有效监督”这一课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科学措施并付诸反腐败工作实践。然而,就现实情况来看,社会各方面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政治生活中权力腐败依然不容忽视,违法用权发现难、调查难、处理难的“三难”现象困扰着监督机关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权力行使过程的暗箱操作是造成“三难”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建立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是实现对权力行使过程进行有效监督的基本前提。唯有如此,才能从源头上消除腐败,从而真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战略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一、从反腐败角度看建立公开透明行使权力制度的必要性腐败必须借助公共权力而生存,它是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后产生的一个怪胎。腐败行为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即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腐败机会的形成则必须具备两个因素:一是权力垄断,二是暗箱操作。从已调查处理的一些腐败案例来看,对于存有腐败动机的掌权者来说,权力行使过程的暗箱操作可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良后果:可以不受法律法规和制度、纪律的约束,自由地运用权力;由于知情权限制在腐败主体范围之内,监督者无法获取监督所需要的有效信息,腐败行为不容易被发现;由于权力运行的暗箱操作,腐败行为一旦暴露,腐败主体容易形成“攻守同盟”或制造伪证、假证、销毁罪证,给查处工作带来困难,很多腐败行为因查无实据而不了了之,客观上减轻了对腐败主体应有的惩处力度;可增加腐败者的侥幸心理,而且这种侥幸心理相互影响,使腐败的领域越来越宽、人数越来越多、胆子越来越大;权力运行透明度不够,腐败主体可最大限度地增大权力的自由裁量权,影响甚至堵塞社会公务活动的合法途径,迫使或诱使他人行贿掌权者,导致腐败行为的不断产生。由此可见,尽管权力运行的暗箱操作不一定就是腐败行为,但暗箱操作是产生腐败行为的必要因素之一。没有暗箱操作,腐败行为很难形成;即使形成,其危险系数也会很高。所以说,暗箱操作给存有腐败动机的掌权者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腐败条件。相对而言,监督主体要想有效行使监督权力,就必须对监督对象有知情权。实现知情权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被监督者公开被监督的事情,二是监督者了解被监督事项的内情。这就要求被监督者的权力运行过程必须公开。如果缺乏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透明,即使法律赋予监督主体监督的权力,即使设立多元监督主体,即使监督主体主观上有强烈的监督欲望,最终也会因暗箱操作给监督带来一系列困难,大幅度降低监督的力度和效果。因此,要想从源头上消除腐败,就必须改变目前在某些方面或某些领域存在的权力行使过程暗箱操作的现状,变暗箱操作为“阳光工程”,建立完善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把公共权力的行使纳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减少掌权者的腐败机会。二、建立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的策略一是提高思想意识,夯实“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思想基础。特权思想是数千年来沉积在国人灵魂深处的封建思想的“硬垢”,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们一定坚持用科学、民主的思想加强政治体制改革,从思想上、政治上逐步消除特权思想的错误观念。对此,必须在社会上普遍进行正确的权力观、监督观教育。《宪法》庄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任何公共权力的行使,无一例外地都应受到人民的监督。应该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人民主权”这一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主动监督意识和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唯有如此,才会冲破和克服一些不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观念的束缚,才会对权力的监督形成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社会氛围。领导干部公开行使权力,正是正确的权力观和监督观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二是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是实现“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首先,应该把“公开透明行使权力”这一用权要求法制化,将其纳入具有最高权威的法律体系。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要尽快出台《监督法》。在《监督法》中着重明确“权力行使过程必须公开透明”这一要求,并将其上升为一项普遍原则来执行,任何掌握公共权力的人行使任何(国家规定保密事项除外,下文同此)公共权力时都必须遵守,不以任何人的个人意志为转移;同时还要加强监督,给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做出具体规定。通过法律手段,一方面促使掌权者自觉规范用权行为,另一方面为公众和监督机构对用权行为的监督提供合法依据。在法制建设的基础上,要根据法律规定的要求,紧密结合不同部门、行业的权力运行特点,为不同的部门、行业分别制定关于“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专项制度。制度的制定要坚持以下准则,以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①全面性。指所有公共权力和所有用权行为都应该公开透明,同时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会议内容等都应该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并且提供了解这些信息的便利条件。②全程性。指“公开透明”必须贯穿于公共权力行使的全过程。对权力公开的内容、范围、透明的程度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规范公共权力运作的程序,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严格按程序运行,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公开透明。③时限性。指对权力的行使结果或某些运行环节,要按制度要求的时限按时公开,不能有意拖延或隐瞒。④民主性。即充分体现“人民主权”这一思想,依法保证广大人民群众、普通党员干部职工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⑤重点性。即要抓住权力行使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点、监督盲点、难点等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措施,使隐蔽的权力公开化、透明化,便于监督主体监督。⑥层级性。即对不同层级的权力机构和掌权者的用权行为提出不同要求,破除权力的神秘感、封闭性,使每个层级在行使权力时都达到公开透明。尤其要抓住高层级权力机构的用权特点,用制度特有的约束力,保证高层级权力行使过程的公开透明。⑦无效性。即明确规定暗箱操作的用权行为是无效的,不合法的,任何公民都有权对暗箱操作用权行为进行监督。三是采取与内容相一致的公开形式,开辟“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途径。大体有7种公开形式:①面向社会发布党务、政务、司法公报。乡镇级以上党、政机关对一些重大的、社会关注的党政、司法等公务活动要公开,让社会对各级各部门公务活动及其合法性有所了解。公报除上下传递外,还要扩大社会各界人士的知情面。②党政会议公开。除国家规定的保密会议外,党政会议要面向社会开放,让大众及时了解会议内容。③借助新闻媒体公开。保障新闻自由和批评自由,新闻媒体可真实报道各级各部门的用权情况,对违法用权者直接曝光。对于地方、部门和个人封锁新闻采访和打击报复批评性报道行为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另外,对有关党政方面的重大问题,还应该在新闻媒体上展开探讨,百家争鸣、各抒已见,择优而从之,这样可以避免政策性重大失误的产生。④实行“电子沟通”。利用现代电子手段架起政府与公众相互沟通的桥梁,如电子会议、电子民意调查、电子政务公开等。通过电子手段,提高官方和公民之间沟通的效率和效果。⑤多向沟通。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等环节要与同级商讨、向上级请示报告、向监督机关汇报、向下级通报,使权力的运行不但公开透明,还要正确合理。⑥设立咨询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设立公务咨询机构,专门答复公众的咨询,依法保障公众对权力行使的质疑权和知情权。⑦设立公开栏。主要应用于村务、厂务、校务等单位的公开,机关单位也可利用这种形式。利用公开栏进行公开,一要抓重点,二要注重增大内容容量。四是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保证“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制度”的落实。落实“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专项制度,就要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使机制内部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相互驱动,促进工作有效地开展。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各地各部门都要建立领导小组,主抓制度的落实。同时,明确领导责任,各地各部门“一把手”为本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如果所辖单位不能落实“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制度,则“一把手”负主要责任。二是实行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把日常工作内容同制度的落实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出明确的制度落实目标。要把目标要求,按类分解后落实到具体责任主体头上,使定性的内容度量化、抽象的内容具体化、笼统的内容精细化,保证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对于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追究责任主体的直接责任。三是实行向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情况制度。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定期向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公务活动情况,对于重大事项则随时汇报,重点环节则重点汇报。经过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查验,然后把汇报材料编印成《党务、政务公报》,向社会公开。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建立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尤其要充分体现上级、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民众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用权行为的明查暗访,掌握真实情况;同时要认真对待群众的举报,倾听群众的呼声,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让群众监督各级各部门的用权行为。五是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通过察看档案资料、自查报告、征求上级意见、群众评议等手段,对各单位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在考核中,注意用事实说话,细化到具体事项,被考评单位一年做了哪些事,每件事的公开透明度怎样。通过对具体事项的分析,最后得出评估结果。评估考核机关要不怕麻烦,在真实、深入上下功夫,真正发挥评估考核结果的作用,促进权力机构和用权行为的“公开透明”,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
十九大以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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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委托他人代为书写论文,法律并不禁止,但如果使用委托他人书写的论文用于评定职称、毕业论文答辩等需要委托人自行撰写论文的用途,则违反相关职称评定、学位颁发的规定。可能受到取消职称、学位等处罚,这一类处罚目前应该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即委托人可能承担行政责任。代写网站开办人以代为撰写论文参加职称评定、论文答辩等方式招揽“顾客”,其对论文的不正当用途是明知的,从这一点看,其亦应承担行政责任。同时,若其论文系剽窃他人论文而来,同样违法,应向合法的著作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并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是代写论文就是违法的。教育部2016年出台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明确了将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学位论文代写破坏了学位授予制度。但这仍是条例,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也就无法以此为依据来进行刑事审判。对于这一领域是否出台法律规范还存在着争议,就目前形势看,论文代写尚不构成违法。代写的论文属于委托作品,著作权法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基于保护作者、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应当被赋予受托人。当然,受托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受到一定的限制,譬如,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委托人使用,委托人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如果没有约定使用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此外,受托人行使著作权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权利不得滥用等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因此代写论文不违反法律关于著作权的规定,但是,在学术论文层面,应违反相关的管理制度。这个既不违法也不违规,只能说是有些违背了道德层面山的含义,因为帮助学生偷懒有些不道德的样子,所以你只能从道德层面上去批判他。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法律依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第十四条 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者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教育部2016年出台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明确了将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从我们当前的法律规定处罚层级来看,对于代写、买卖论文的行为只能由行政规章来处理,刑法是没有办法介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十七条 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所以说,学位论文代写破坏了学位授予制度。但这仍是条例,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也就无法以此为依据来进行刑事审判。对于这一领域是否出台法律规范还存在着争议,就目前形势看,论文代写尚不构成违法。
论文辅导不犯法,如果是导师指导或者朋友指导写作论文,是合理的。如果写出的论文存在大量的剽窃行为,就存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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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方面,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选题方向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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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行政模式研究2、 当代中国法治行政研究3、 当代中国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与规模研究4、 当代中国行政价值观研究5、 加入WTO与政府制度创新研究6、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研究 八、 选题方向:公共管理、领导科学、管理学、市政学1、 公共管理论的经济学分析2、 市场经济与政府体制改革3、 市场经济发展与人力资源管理创新4、 政府责任研究5、 市场经济与非赢利组织的发展6、 依法行政研究7、 城市发展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8、 城市政府与法治9、 政府公开与民主行政10、现代科技发展与政府管理创新11、法治与德治12、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 九、 选题方向:公共预算与财政管理、西方行政史1、1994年后我国地方政府预算外膨胀的原因分析2、 论西蒙的决策思想评新公共管理理论3、 论西方公共行政的民主管理思想4、 中美行政监督体系比较5、 中美行政管理运行机制问题分析6、 素质教育与政府教育体制问题分析7、 中国失业问题的现状、原因与对策8、 关于外来人口管理的调查与思考9、 中国公民政治人格的转型:从权威人格到民主人格 十、 选题方向:西方经济学、公共财政、政府经济学1、 经济转型时期的就业政策选择2、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公共政策选择3、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政府间关系的协调4、 非盈利性组织管理研究5、 经济体制转型与公共政策的重新顶性6、 中国入世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7、 非盈利性组织的地位与作用研究 十一、城市行政管理(市政学研究)、市政学1、 城市政府规模的讨论2、 公共人力资源讨论3、 城市社区管理讨论4、 城市管理讨论5、 户籍管理讨论6、 城市公共管理专题讨论7、 市政体制比较讨论8、 社会网络与城市发展讨论 十二、选题方向:市政学、管理学1、 论城市的本质2、 市政学研究的内容、界限及意义3、 西方市政学研究4、 比较市政学研究5、 城市管理、城市治理与政治文化的比较研究6、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变迁7、 撤退设市可否作为加快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选择8、 外国城市管理体系的变迁路径及对我国的启示9、 第三部门研究综述10、制度变迁与城市管理 十三、选题方向:政治理论与政治文化、中国政治思想史、政治学基础1、 西方政治理念在中国的接受情况(细分问题论述)2、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分析(细分问题论述)3、 公共伦理分析(细分问题论述) 十四、选题方向:宪法学、中国当代政治制度1、 试论人大代表的作用2、 论人大对政府的监督3、 论权力制约技术 十五、选题方向:行政管理学、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西方各国政治制度1、 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政府间合作研究2、 市场经济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3、 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研究4、 西方式民主及其影响研究5、 政治参与、行政参与问题研究6、电子政府与电子民主建设 十六、选题方向:政治制度、地方政府与地方政策、政治学基础、中国公共政策概论1、 国家建设理论视野中的地方政府建构2、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政治关系 ( 中国、外国或中外比较;历史演变或法理分析 )3、 中国地方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特别是广东的改革经验 )4、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分析5、WTO与中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十七、选题方向:政治制度、 思想概论、国家公务员制度、中国党政制度1、当代中国中央政府体制研究(从中拟一题目)2、地方政府体制中的条块关系3、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研究4、党政关系(中国、外国或中外比较研究)5、 城乡社区自制制度建设6、 香港、澳门与台湾的地方政府体制(任选一个地区或进行比较分析)7、 关于政党政治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8、 关于政府体制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9、 关于行政法制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10、 城乡社区自治制度建设(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 十八、选题方向:行政决策、政策分析、公共政策分析1、 从统治到自治:公共政策范式如何转换?2、 第三部门:公共政策制定的重要主体3、 听证制度与公共政策论证的公民参与——以珠江三角洲或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乡(镇)村与街道治理为例4、 珠江三角洲或长江三角洲地方政府治理机制下的政策制定——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5、 公共政策制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6、 试论公共政府的基本价值标准7、 试论公共政府政策执行的监督8、 试论政策问题建构中的程序约束 十九、选题方向:政府体制与公共政策、比较政治学、当代国际关系分析1、 比较分析行政集权民主制与传统代仪民主制的异同2、 古罗马政治制度对西方民主制的影响3、 西方民主制度与政治文化的形成4、 比较英法革命及其对各自政治的不同影响5、比较英美政党结构及其功能的异同5、论公民社会与公民文化的形成 二十、新增题目(一)行政管理、管理学1.以行政角度审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某个社会问题2.依法保护我国环境问题的几点探讨3.浅谈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以某为例或某一方面)4.提升政府公共行政职能 适应社会快速发展(以某为例或某一方面)5.关于社会发展中的行政道德问题的思考(以某为例或某一方面)6.基层领导干部的素质要求之浅见7.浅论企事业发展中人才培养的作用与途径8.关于非公有制企业中养老保险工作的思考9.浅谈收入分配中的公平问题10.当前农村基础教育发展问题的几点探讨11.谈谈中小企业如何吸引人才的策略建议12.谈我市党政机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思路对策13.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治理的相关问题思考14.城市化建设中的信访问题及其对策措施15.论某地区民营企业的地位作用与发展对策16.浅谈市场经济社会的民主建设17.浅谈加快我市农村人口非农化的几点政策措施18.服务行政--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方向选择19.论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法制监督20.减轻农民负担的几点思考21.关于**乡镇政府体制改革的思考22.关于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考23.浅析国有资产流失及管理体制的完善24.试论信息经济时代企业知识型员工的管理25.浅析我国公务员制度(××某一方面)26.试论依法行政(某一侧面和具体化)27.谈我国行政管理效率的现状及其改观对策28.浅谈公共行政管理的信息技术化29.浅论行政监督中的舆论监督30.谈谈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31.略论解决“三农问题”的出路32.试论构筑科学规范的人才选用机制33.浅谈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与解决对策34.浅谈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问题35.略论遏制吏治腐败的治本之策36.创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之我见37.浅谈现阶段腐败现象及其成因与惩治策略38.浅论我国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的原因与重塑策略38.当前提高村级组织威信的几点想法40.关于当前**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思考41.浅谈企业行政管理的功能特点及其要求42.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转变43.对我市实施小城镇战略若干问题的探索44.浅谈政府保护自然资源的若干措施45.浅谈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与措施46.浅谈我市(**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工作措施47.正确认识并解决“三农”问题的几点想法48.尽快建立和健全我市农村社保体系的理由分析49.浅析干部腐败现象的成因与防治50.行政效率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51.社区工作践与探索52.当前行政违法的原因分析及其预防与矫治53.坚持人本管理,尊重员工价值54.农村教育、成人教育的现状与对策建议55.我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对策探讨56.我市目前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现状与措施57.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电子政务58.浅谈当前我市社区民主建设的基本内容与要求59.农村养老保险必须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60.浅谈企业人力资源的内部开发61.行政违法状况及其相关分析62.浅议我国政府采购制度63.中国“电子化政府”的现状及对策初探64.论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优先的原则65.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加强“城中村”改造与管理的几点思考66.公用事业民营化中的政府管制67.谈谈当前基础教育失衡发展的现状及对策68.浅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69.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之我见70.进一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思考71.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问题浅析72.浅论我国当前成人教育管理体制的局限性及其改革策略73.浅论提高我市农民收入的××对策74.浅论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75.谈我市行政管理效率的现状及其改观措施(某一侧面和具体化)76.论政府作风的制度化建设77.政府提高社会公共管理水平的对策思考(某一侧面和具体化)78.关于中国现阶段农村劳动力流动制度的思考79.论社会公正与公共政策(某一侧面和具体化)80.试论构筑科学规范的人才选用机制(某一侧面和具体化)81.税收征管改革后如何有效实施税源管理的几点思考82.谈行政监督体制改革中的以权力制约权力原则83.当前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的难点与对策84.行政领导廉洁自律的现实意义与途径85.我国现行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完善(问题与对策)86.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途径(某一侧面和具体化)87. “协调”功能在行政运行中充分发挥之案例分析88.信息在行政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89.建立行政信息网络的研究90.行政信息的管理与应用91.行政法规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就某一侧面)92.行政监督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与发挥93.反腐败斗争与政府职能的实现(就某一侧面)94.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就某一地区)95.试论行政监督(就某一侧面)96.浅析××单位行政管理的现状及改革(可泛论或就某一侧面)97.寻租行为研究与治理(具体化)98.关于社会保障制度若干问题的探索99.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及其公共政策研究100.各种市场行为的规范与监督(某一侧面和具体化)101.当前**地区城管行政执法问题研究102.人口流动与户籍管理制度关系及改革研究103.城市化进程中的(人口流动、城中村、城市治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民就业培训、土地政策等)问题研究104.**地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社会保障问题研究105.地方政府问责制研究106.取消农业税对乡镇政府职能履行的影响研究107.新农村建设中乡镇行政管理创新研究108.现阶段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研究109.试析危机管理中媒体与政府的关系(某一侧面和具体化)110.转型期公共危机管理与政府责任111.政府税费政策对汽车产业发展的影响112.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中的问题113.***事件(例如:武汉“禁麻”成功等)之政府管理分析114.***政策(例如:烟台市实施农村饮水等)评估115.***省(例如江苏)公共财政改革措施与成效分析116.***市(例如:襄樊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117.***地区(例如:泰州)民办教育发展策略研究118.重大事故危机决策与应急体系建设:***案例分析(例如:山东枣庄矿难)119.***市(例如:上海市)轨道交通融资体制改革与政策研究120.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研究121.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与地方政府对策研究122.城市拆迁的移民权益保护与政府责任分析123.我国行政问责制探析124.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研究125.我国城镇低收入人群住房政策研究126.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及其公共政策研究 (二)社区管理1.试论当前北京城市社区面临的挑战2.关于**社区治理中现存问题的思考3.关于当前社区志愿者工作存在的问题思考4.试论经济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功能与定位5.试论民间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功能与定位6.试论社区的公共事业管理7.试论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的关系8.对北京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几点趋势研究9、城市社区中贫困人口的现状、原因与脱贫措施研究10、城市社区部分居民失业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要想写出一篇优秀的 毕业 论文,少不了论文拥有一个新颖的题目,论文题目足够有吸引力能够顺利答辩评审老师。那么关于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1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与选题方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刑法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1、刑事立法应力戒情绪
2、论中国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立法控制及其废止
3、中立的帮助行为
4、网络空间中犯罪帮助行为的制裁体系与完善思路
5、累犯从严量刑适用实证研究
6、罪数论与竞合论探究
7、我国反恐刑事立法的检讨与完善
8、论《刑法》第383条之修正
9、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探究
10、言论自由与刑事犯罪
11、刑事立法:在目的和手段之间
12、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3、也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
14、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刑法教义学的阐释
15、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制裁思路
16、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修订:以律师为视角的评判
17、《刑法修正案(九)》的犯罪控制策略视野评判
18、从业禁止制度的定位与资格限制、剥夺制度的体系化
19、贪污贿赂犯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体系化评析
20、刑法中“致人死亡”的类型化研究
21、论警察防卫行为正当性的判断
22、旅游型海岛的犯罪现象:鼓浪屿案例研究
23、交叉式法条竞合关系下的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24、共谋射程理论与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
25、犯罪的定义对犯罪构成边界之限制
26、违法相对性理论的崩溃
27、论共犯关系脱离的具体认定与法律责任
28、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29、自首与立功竞合时该如何认定问题研究
30、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性质与界限
31、外来人口、户籍制度与刑事犯罪
32、犯罪竞合中的法益同一性判断
33、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
34、刑法总则的修改与检讨
35、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研究
36、义务犯理论的 反思 与批判
37、结果的推迟发生与既遂结论的质疑
38、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规制:理念检视与路径转换
39、克服正当防卫判断中的“道德洁癖”
40、不作为因果关系的理论流变与研究进路
41、行贿受贿惩治模式的博弈分析与实践检验
42、论我国想象竞合的规则及其限制
43、客观归责论再批判与我国刑法过失论的完善
44、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
45、刑法职业禁止令的性质及司法适用探析
46、传统与现代:死刑改革与公众“人道”观念的转变
47、新刑法工具主义批判与矫正
48、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的路径选择及评析
49、论间接结果及其扩张刑罚功能之限制
50、立法论视角下嫖宿幼女罪废除之分析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参考
1、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2、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
3、法治社会建设论纲
4、“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私法精义
5、加快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中国语境中的法律实践概念
7、软法研究的多维思考
8、地 方法 治建设及其评估机制探析
9、法律人思维的二元论兼与苏力商榷
10、论法律视域下社会公权力的内涵、构成及价值
11、法教义学的应用
12、论国家治理现代化框架下的财政基础理论建设
13、“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
14、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5、全面推进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法学解读
16、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论纲
17、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18、全球治理视野下的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
19、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理论问题
20、论协商民主在宪法体制与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
21、法治评估及其中国应用
22、共和国法治认识的逻辑展开
23、我国上位法与下位法内容相关性实证分析
24、媒体负面报道、诉讼风险与审计费用
25、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中的“法民关系”
26、中国法学研究格局的流变
27、社科法学及其功用
28、法学研究进路的分化与合作--基于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考察
29、论中国法治评估的转型
30、“失败者正义”原则与弱者权益保护
31、逻辑与修辞:一对法学研究范式的中西考察
3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33、社科法学的传统与挑战
34、建构法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35、全球化时代比较法的优势与缺陷
36、“法治中国”建设的问题与出路
37、论社会权的经济发展价值
38、法治精神的属性、内涵与弘扬
39、法律人思维中的规范隐退
40、法学研究及其 思维方式 的思想变革
41、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
42、新中国法学发展规律考
43、立法与改革:以法律修改为重心的考察
44、法律 教育 的起源:兼议对当下中国法律教育改革的启示
45、法律程序为什么重要?反思现代社会中程序与法治的关系
46、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思想维度
47、法律世界观紊乱时代的司法、民意和政治--以李昌奎案为中心
48、中国法治评估进路之选择
49、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纲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知与解读
50、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诠释
电子商务法论文题目
1、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专题研讨--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内核
2、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3、 电子商务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4、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
5、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制研究
6、 WTO框架下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
7、 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
8、 关于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设想
9、 中日韩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比较及启示
10、 借鉴美国立法 经验 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11、 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构建
12、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研究
13、 假货治理在电商时代遭遇的法律困境及其应对
14、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国际接轨与中国特色
15、 出口导向下跨境电商的法律风险防范
16、 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权利警告的规制
17、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规制的缺失及完善路径
18、 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研究
19、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与电子商务法的互动关系研究
20、 电子商务平台性质与法律责任
21、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机制的构建
22、 浅议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构建
23、 电子商务法律救助体系构建研究
24、 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25、 浅析网络消费者权益之法律保护
26、 论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法律的冲突与协调
27、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
28、 中国电子商务纠纷在线治理研究
29、 消费者网购现状与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
30、 中国电子商务信用法律体系的完善
31、 网络团购的法律关系及规范化建议
32、 电子商务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
33、 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
3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求偿权的法律保护
35、 网络购物维权的困境及法律救济
36、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评析
37、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框架构建及应对方略
38、 GATS中的电子商务法律规则研究
39、 医药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制探究
40、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分析
41、 法律视角下电子商务退货运费险费率问题
42、 浅析电子商务领域犯罪及其对策研究
43、 电子商务中信用炒作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4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45、 法律视野中的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
46、 中国电子商务法治时代来临
47、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48、 现行电子商务法规机制研究
49、 大学生网购纠纷及对策研究--以在杭高校为例
50、 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法律问题
51、 浅析电子商务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52、 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53、 法律视角下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54、 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则的法理分析
55、 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研究
56、 国际经贸电子商务对中医药贸易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
57、 论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的路径
58、 C2C交易模式下的物流法律纠纷
59、 电子商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法律机制分析
60、 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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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开题报告范文精选5篇
合理用药的概念是指根据疾病种类、患者状况和药理学理论选择最佳的药物及其制剂,制定或调整给药方案,以期有效、安全、经济地防治和治愈疾病的 措施 。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药学合理用药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药学合理用药论文篇1 浅谈药学服务与合理用药 [摘要]目的:通过药学服务工作,顾客买到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药物。 方法 :提高药学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态度,严格掌握药品知识,对于各种病人因人而异,介绍药物的使用方法。结果:药学人员懂得药学服务的重要性,顾客得到药学人员的关怀后,消除心理压力,病情容易得到好转和恢复。要了解不同药品的性能、适应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等等,并能合理用药。结论:药学服务和合理用药密切相关。药学人员及各界人士要多多看一些医学书刊,努力钻研 医学知识 ,不耻下问,这样才能不滥用药、合理用药,使整个社会安定,人民用药才会安全、有效、有保障。 [关键词]药学服务;合理用药;社会安定;人民健康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药学服务与合理用药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因此,应该尽快转变不良状况,改善医患关系,为患者营造一份温馨的氛围,消除他们部分紧张和忧虑,有利于病情的缓解和治疗。我是一名药师,经营药品批发销售,经常接触很多新老药及病人,如何使用和药学服务问题,下面结合实际工作,谈谈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1、不断学习,提高素质、建立互信认知 药学服务是以病人为中心的主动服务、注重态度和关怀,要求药学人员在药物治疗过程中关心病人的心理、行为、环境、经济、生活方式、职业等影响药物治疗的各种社会因素。目的是使病人得到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治疗药物,达到身心全面康复,实现人们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随着“三医”医疗、医学、医保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药品监督体制的健全和完善。药学服务对许多药学是一项新的问题,职责也发生较大的变化,需要进行全方面的人员培训,硬件上给予一定的配套建设。 因此,做好药学服务,不仅仅需要掌握丰富的医学知识,除了不断学习外,还应当掌握一些药物治疗方面及临床医学基本知识,扩大知识面,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克服局限性。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与医师、病人进行探讨、交流和沟通,建立起一种相互信任的机制,使药学服务走上良性循环轨道。 2、做好用药咨询,解除病人疑患 很多病人对医学知识知之甚少,大部分药学服务就是要做好咨询工作。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方法的规定和药学服务的要求,细致、耐心地开展用药咨询服务,主动热情接受病人的咨询,详细交待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以及药物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原来是否有过敏史、特异症,以及发生不良反应时应能及时采取措施的处理方法,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某患者治病心切想通过增加服用次数提高疗效,询问复方新诺明(SMZ+TMP)能否改为3次/d,药师告知:SMZ的半衰期为11h[1],2次/d完全可以维持有效抑菌血液浓度,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可能会造成药物蓄积中毒,应服从医嘱,不能改为3次/d。 3、针对特殊病人,用药慎之又慎 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儿童 、老年人、肝肾心肺严重不全者等特殊病人,是药学服务中应重点把握的事项。这类病人,用药应慎重,减量,严格把握药物适应性,禁忌症慎用情况,药物剂量及注意事项。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请其确认或重开处方,确保病人生命安全。另有患者询问拜糖平(阿卡波糖片)的用法,药师告知最好与第一口饭一起嚼服,可增加拜糖平(阿卡波糖片)竞争性抑制食物中的碳水化合物在空肠的迅速吸收,使其在整个小肠中逐渐被吸收,从而降低餐后血糖[2]。可见药师交代用法、用量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有些药物如硫酸镁口服用于导泻和利胆、外用湿敷用于消肿、注射用于抗惊厥及妊娠高血压,由于其用法、用量不同,也就产生了不同的药物作用与用途。 4、讲究工作方法,树立道德观念 从事药学的工作人员,应该讲究工作方法,最忌态度暴躁生硬,造成医患关系困惑,对自己的工作会带来不利影响。发药过程中,如发现用药不当或问题,应直接与处方医师配合,不和病人争吵,更不能让病人直接找医师处理。事情解决后,再向病人解释。这样,病人无忧虑,医师也能理解药师的合理建议。医、药、患之间能充分理解信任,工作互相配合支持,树立道德观念,有利于药学服务的正常开展。 5、善于不耻下问,勤问好学 在药学中要善于不耻下问,不能不懂装懂,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向医师请教,不能一知半解,或者向有 经验 的老药师请教,或者查阅药物 说明书 、参考资料,微笑解释问答,让病人满意。特殊病人,可以让病人和医师再一次咨询和用药咨询。这些都是药学服务工作,是工作的要求,更是药师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合理用药,是药师义不容辞的职责。 6、采取多样化的宣传合理用药 应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合理 用药知识 问答。如开通咨询热线,接受电话咨询服务,应用宣传栏、宣传车、建设公众健康网页,传授安全合理用药小常识。这样,有利于提高人们用药基本常识,不随意滥用药物。例如:一位70多岁的高血压患者,医师为其开具“欣络平”甲磺酸氨氯地平片,患者从药房取出后发现与以前服用过的“麦利平”药名不一致,认为是医生开错了,即到用药咨询室咨询。咨询药师告知:这两个药成份相同均为氨氯地平,只是生产厂家不同、商品名不同而已,老人听明白后满意回家。另有一高龄患者称医师为其开具了“强筋松”但其不宜服激素,咨询“强筋松”是否同一种药,药师告知强筋松其通用名为苯丙氨酯,是肌松药,不是激素药,可以服用。 内罗毕国际合理用药专家会议提出要求: 对症开药,供药及时,价格低廉,配药准确以及剂量、用药间隔和时间均正确无误,药品必须有效、质量合格、安全无害。 本人恳切呼吁各界人士:多看一些医学书刊,努力钻研医学知识,精益求精,掌握常用药物知识,不耻下问。这样,才能够不滥用药,合理使用药,让整个社会安定,人民用药才会安全有效有保障。 参考文献: [1]陈新谦,金有豫,汤光.新编药物学[M].1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98-99. [2]国家药典委员会,临床用药须知: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卷[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药学合理用药论文篇2 完善药学服务指导合理用药 【摘要】合理用药是提高患者治疗效果、减少药物不良反应、节约医疗卫生资源、减轻患者及社会负担的重要举措。影响合理用药的因素很多,关键因素在于落实国家药物政策、规范医疗行为、加强药学服务等。由于我国将近30%以上的药品是在各类药店销售,合理用药涉及患者就医的各个环节。只有在医生及各类药师的正确指导下,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合理用药现象发生。 【关键词】合理用药药学服务 据WHO 报告 ,全世界50%以上的药品是以不恰当的方式处理、调配和出售的,同时有50%的患者未能正确使用。从而导致全球死亡患者中有三分之一并不是由于疾病本身,而是死于不合理用药,有七分之一的患者住院不是由于疾病本身的需要,而是不合理用药造成的。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不合理用药现象同样严重,其结果不仅引起药物不良反应、诱发药害,还造成卫生资源浪费,加重患者及社会负担。因此,合理用药是全球卫生界共同的追求目标。要达到合理用药,关键措施在于国家药物政策的指导和医、药、护、患各环节的共同努力。 一、执行国家药物政策(NDP) NDP的核心内容是基本药物政策,强调基本药物政策和合理用药理论相结合,旨在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保障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的基本需求,使有限的社会医药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地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量适量,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以公平获得的药品。卫生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 实施方案 》(2009-2011) [1]正视国情,考虑到占医疗需求大多数的基层社区卫生工作特点,对医疗水平相对薄弱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以下卫生院,强制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在源头上自然避免了相当一部分药物的不合理应用。 二、规范医疗行为 1 、实施临床路径(CP) CP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以循证医学证据和指南为指导来促进治疗组织和疾病管理的方法,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采用临床路径后,可以避免传统路径使同一疾病在不同地区、不同医院、不同的治疗组或者不同医师个人之间出现不同的治疗方案,避免了其随意性,提高了费用、预后等等的可评估性。因为路径的制订是综合多学科医学知识的过程,包括合理用药,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评估、 总结 、改良,实施临床路径,自然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2 、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处方管理办法》是医师正确处方的依据,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是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的关键措施之一,本办法对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处方权的获得,处方的开具,处方的调剂,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均做了详尽的规定。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就能确保医师具备应有的专业资质和相应的诊疗水平,并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从而一定程度上防止不合理用药的发生。 三、加强药学服务 1、提高一线药学人员素质 各类药房是患者获得处方药品的主要来源地,也是产生不合理用药的关键环节之一。因此,一线药品调剂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合理用药密切相关。药房是《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对用药处方进行用药合理性核查的关卡和指导患者用药的窗口,处方调配人员是这些工作的直接执行者。所以,提高调配岗位专业人员业务素质能起到预防医院不合理用药的关键作用。 2、深入开展临床药学工作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规定我国要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医院药学正从药品供给型向药学服务模式转变,临床药师要走向临床,直接服务病人,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为重点患者建立药历,实施治疗药物监测,调整用药方案,努力实现个体化给药,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3、开展药物利用研究 药物利用研究是对药物供应、处方及其使用的一种趋势研究,研究的目的是力求实现用药的合理化。通过采用金额指标(Cost)、治疗日(TD)、限定日剂量(DDD)、药物利用指数(DUI)等指标,对一个地区、一个医院的用药情况进行金额排序分析,用药频度分析以及处方行为研究进行回顾性评价。如DDD和DVT分析主要反映临床医师的用药习惯、用药量是否合理等,及时找出问题,及时解决。 4、加强药物警戒 (PV) 由于新药不断涌现,药物不良反应(ADR)和药源性疾病(DID)发生率也不断上升。药物警戒不仅涉及ADR、DID,而且增加了药物相互作用(DI)、用药差错(ME)等内容,从而拓展了药学服务的内涵,达到更全面的发现、评估、预防ADR、DID、DI、ME等,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5、指导药剂师合理用药 由于药剂师对药物方面的知识可能欠缺,特别是药品的保管、储存、配伍禁忌、药物的稳定性、滴注的速度、用药间隔等。药师可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进行指导,解决护士配液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药物的稳定性,促进合理用药。 6、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患者用药依从性受很多因素影响,其原因为用药方案复杂、药效不明显、自觉好转、不能耐受不良反应、缺乏用药指导等,根本原因是对用药不依从的危害认识不足。 不遵医嘱服药易造成疾病的治疗失败,自身中毒危险,导致发病率、死亡率上升等严重后果。出现用药不依从的情况有随意换药、漏服、过早停药、剂量错误、不服药、服药期间错误等。因此要加强用药指导,改善服务态度,完善服务措施。发药时做到认真查对、详细交待,态度要和蔼,取得患者信赖,增强患者治疗的信心。各类药店要设置药物咨询台或咨询窗口,并开设药学服务热线,随时回答讲解临床用药的相关问题,并建立回访制度。药师参与药学服务,应充分发挥主动性和能动性,在沟通中学习和总结,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患者提供全程药学服务,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合理、经济。提高了患者用药的依从性,也就提高了患者自身的合理用药水平。 参 考 文 献 1、阎玺宇,姚艳丽.开展药物咨询窗口服务,促进合理用药[J].儿科药学杂志,2007,13(3):3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0,4,17.
药事管理学课堂教学对策论文
摘要 :药事管理学是药学类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本文主要在分析药事管理学课程教学现状的基础上,探讨如何提高药事管理学课堂教学效果,通过充分利用案例教学法,实物教学法、实践教学法及多媒体辅助教学的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对知识运用的综合能力,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师的业务水平。
关键词 :药事管理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
药事管理学是药学类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是研究药学事业各个组成部分及其管理的基本方法和一般规律的科学。本课程主要包括药事组织设置及其职责,药品管理立法,药品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活动,以及中药管理,药学人员管理等内容。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改变药学学生传统单一的药学知识、技能结构;能综合运用药事管理的知识,指导药学实践工作,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并为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改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在工作岗位上的适应能力,有利于学生更好的服务于我国的药学事业。本文主要分析药事管理学课堂教学中的不足,及探讨如何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一课堂教学现状
(一)学生重视程度不够,以记代学倾向严重
药事管理学是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必考科目之一,涉及大量有关我国制定与药品相关的法律规范内容,考试主要以政策、法律、法规为主,大篇幅的叙述,法规性语言学生不易理解。导致药事管理学教学有逐渐退化为单纯的药事管理法规课的倾向,学生主要以死记硬背作为这门课程的学习方式。并且学生认为该课程偏文,不如其他专业课重要,所以在学习中往往忽视该课程的学习[1]。
(二)教学模式单一,缺乏实践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主要以讲授为主,教学形式较单一、内容枯燥乏味、课堂气氛不活跃、学生缺乏学习兴趣、教学效果差等现象。同时,药事管理学具有一定的社会科学的性质,传统的理论教学已经达不到教学目标,学生缺少实战经验,致使学生对药事管理教学中涉及的一些管理模式和法律法规理解困难。
(三)教材内容更新慢,课本脱离实际
药事管理学课程内容是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更新,药事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也不断处于变化之中,更新速度快,导致药事管理学教材内容相对滞后。国家规定规划教材一般每5年更新一次,教材内容滞后,所以导致使用的教材难以与时俱进,不适应药事管理的现状,无法让学生从教材中获取最新有效的知识[2]。
二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对策
(一)提高学生对药事管理学重要性的认识
在教学中,教师应重点强调该课程与学生的相关性。第一,药事管理学属于我国高等医药院校药学类专业本科生必修课程,是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必考科目;第二,大部分药学专业学生将从事药学相关行业,所以,必须掌握我国药事管理体制,熟悉药学政策,遵守药学法律法规等;第三,在我国药学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中,只有药事管理学对药物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整个过程的行业规范研究的最具体、最深入[3]。第四,药事管理专业(方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逐渐规模化,已有27所大学招收药事管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如沈阳药科大学、四川大学;自2000年开始,已有7所大学招收药事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如沈阳药科大学、第二军医大学[4]。因此,无论学生毕业后是就业还是考研究生,都与药事管理学密切相关。
(二)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
1、案例教学法在药事管理学教学过程中,将案例教学法引入课堂中,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联系在一起,使教学过程变得自然、连贯,启发了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了学习兴趣、起到了教学相长的作用,并有利于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药学生。所以案例库的建立是非常必要的,并及时补充、更新与优化。在案例收集的过程中,应注重典型性、时效性、启发性和地域性。如在讲述知识产权时,可引用青蒿素最初专利流失到现在复方蒿甲醚享有全球知识产权这一案例。在讲授假药劣药时,可以讨论“齐二药的亮菌甲素事件、安徽华源药业的欣弗事件、318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的案例。课前,将案例布置给学生提前预习,进行资料的查询,收集,分析和思考。课堂上,开展分组讨论,首先对案例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解析,然后对问题产生的背景、原因进行讨论,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最后进行总结,一方面要将相关知识点与案例的要点相联系归纳总结,另一方面要剖析整个讨论过程,包括学生分析问题的思路、观点讨论的逻辑性与全面性、主要问题的把握程度以及表达效果。通过案例讨论,使学生对自己进行客观的评价,从中汲取经验,培养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运用能力[5]。
2、实物教学法实物教学法是教师在课堂上通过运用与药事相关的各种实物、教具进行辅助教学或的一种手段,让学生通过观察获得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此法能直观地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教学内容,提高教学的实践性和趣味性。如在讲授药品信息管理时,可以在课堂上展示不同种类药品的包装、说明书和标签等,学生可以通过观察实物进行有效的学习,更加直观的理解药品标识物的有关规定。
3、实践教学法药事管理学是一门具有很强实践性的学科,课堂上的讲授很难让学生真正学习到药事管理学的'精髓,因此必须进行实践教学。建立药品生产企业实践教学基地,组织学生到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参观学习,参观厂区的布局、GMP车间和药品检验室等,结合教学内容进行现场讲解,或由企业工作人员对照工作情景进行讲解,使学生置身于实际的工作现场,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学生可以直观的体验到药品生产企业是如何严格按照GMP的要求进行生产的,也可以亲身感受和体验企业文化、企业管理,有助于教学效果的提高。学生还可以通过参加社会实践调研,加深对药事管理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并熟悉药事管理学的研究方法。如在讲授药品分类管理中,可以让学生到零售药店进行调研,之前可以帮助学生设计调研内容,制作调研问卷,调查药店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否分柜摆放并标注警示语、是否配有执业药师等,再对调研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撰写调调研报告,并提出自己对规范这些行为的见解。在课堂上通过角色扮演,模拟零售药店如何进行药品销售。课下,学生也可以收集药品处方、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使学生能够正确的审核处方、调配处方药,有利于掌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要点,理解药店为何一定要配备执业药师[6]。
4、多媒体辅助教学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多媒体教学技术来优化课堂教学,将PPT课件、视频等多媒体教学技术与板书进行有机结合,可以简化复杂的理论、突出重点、难点,具有形象直观,丰富有趣,有效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的特点。在制作PPT课件时切忌冗长的理论叙述,应多采用图片、表格等形式,适时的制作一些动画、影音效果,或播放视频资料。最重要的是课件内容一定要简单明了,有助于学生理解重点和难点,增强教学效果[7]。
(三)及时更新教材
药事管理学的教材更新慢,难以满足教学的目标,所以要求教师在现有教材的基础上,必须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食品药品研究院等机构的网站,及时了解国内外药事管理的新理论、新知识和新动态,尤其是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政策变化。将新政策新变化引入药事管理学教学中,从而保证学生得到的是最新的知识。
三结语
药事管理学是药学学科重要的分支学科。在教学过程中,将药事管理学这门抽象的课程形象化,结合教学内容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有助于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提升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药学工作奠定良好的专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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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服务与药师素质【摘要】药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为用药者提供药学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本文分析了药师为用药提供药学服务的现状,并提出了药师素质应适应现代用药者对药学服务需求的建议。【关键词】药学服务;药师;素质【中图分类号】r9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44-5511(2011)11-0116-01药学服务是“以用药者为中心”为用药者提供合格药品和以药学科技知识为用药者提供用药过程的全程服务。药学服务包括医院药学服务、社会药房药学服务和社区药学服务。药师在药学服务中是提供药学科技知识的主体,对药学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影响很大。1. 我国药师素质现状我国传统的药学专业学历教育,缺少临床医学等课程的学习,是以化学为主的药学教育。长期以来,药师只具有从事药品调剂、制剂、药品检验等业务素质。再加上我国就是正规从药学院毕业的药师,毕业后如果是在医院、社会药房工作的,就很少有外出进修学习的机会。因此,我国大部分药师一直只具有保障供应质量合格药品的药学服务素质。药师素质是影响我国药学服务水平和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2. 转变观念在社会上,要使大众的“药师就是发药、制剂”的偏面观念转变为:药师是保障药品质量和负责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解决用篇三:医药学论文药师素质论文:药学服务与药师素质医药学论文药师素质论文:药学服务与药师素质摘要:药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为用药者提供药学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本文分析了药师为用药者提供药学服务的现状,并提出了药师素质应适应现代用药者对药学服务需求的建议。关键词药学服务药师 素质药学服务是“以用药者为中心”,为用药者提供合格药品和以药学科技知识为用药者提供用药过程的全程服务。药学服务包括医院药学服务、社会药房药学服务和社区药学服务。药师在药学服务中是提供药学科技知识的主体,对药学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影响很大。 1 我国药学服务的现状我国的2002年1月21日实施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已经提到了“临床药和各项药学服务”的内容[1]。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在2003年2月25日,针对社会药房发布了《优良药房工作规范(试行)》(GPP),专门对社会药房的药学服务行为进行规范[2]。但是,我国的药学服务仍是水平低、质量差。医院药学服务,基本上仍处于在提供合格药品的基础上。虽然我国目前三甲医院中,已有50家临床药学试点医院,但临床药学仍落后于临床医学、临床护理学,还不能起到与临床医学、临床护理学一起共同为用药者服务的作用。我国大、中医院有部分医院已开展了用药咨询服务,但大部分基层医院都没有开展用药咨询服务。目前,我国医院药学服务主要供应合格药品、常规的审核处方及一般的用药交待。社会药房目前的药学服务,总体来说是以销售药品创造经济效益为用药者提供药品的服务。虽然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要求开展对用药者的用药全过程进行药学服务,但对社会药房开展真正意义上的药学服务没有约束力。我国城乡的社区卫生服务正在发展,许多农村的乡镇卫生院都已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药学服务进社区、进家庭,也基本上没有进行。虽然许多乡镇卫生院形式已经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但功能上转型还有待于国家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等,还需要一个过程。 药学服务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会产生社会经济效益。但对医院、社会药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都不会产生经济效益,或可能减少经济效益。这是我国目前药学服务水平低、质量差的一个原因。2 我国药师素质现状在我国,药师有医院药师,医院药师中还包括许多没有注册的执业药师,三甲医院药师中,还包括临床药师;社会药房有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社区药师。药师是通过药学专业学历教育,或相关专业毕业,在药学专业岗位工作一定时间后,通过考试等,经有关部门给予认定的。我国传统的药学专业学历教育,缺少临床医学等课程的学习,是以化学为主的药学教育。长期以来,药师只具有从事药品调剂、制剂、药品检验等业务素质。再加上我国就是正规从药学院校毕业的药师,毕业后如果是在医院、社会药房工作的,就很少有外出进修学习的机会。因此,我国大部分药师一直只具有保障供应质量合格药品的药学服务素质。 药师素质是影响我国药学服务水平和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3 提高药师素质的建议提高药师素质,是指提高药师的综合素质,包括职业道德素质、药学和医学知识、观念、态度等。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在2006年开展了评选“七星药师”活动,也就对药师提出了应具备“提供关怀、决定、交流、领导、管理、终生学习、指导”素质的要求。 转变观念在社会上,要使大众的“药师就是发药、制药”的偏面观念转变为:药师是保障药品质量和负责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解决用药中的问题离不开药师;医院、社会药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转变“药师就是创造由药品产生的经济效益”的观念为:药师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同时,对用药者的用药全程进行监护,节约药物资源、提高疗效、可产生社会经济效益;上级有关部门,应转变“药师是保障供应合格药品”的观念为:药师不但保障药品质量,而且要对合格药品应用中、在体内、应用后的效果负责;药师本身要转变“只要发药、制药正确,其它与我无关”观念为:药师应具备临床药学、临床医学、临床护理学知识,具有“七星”素质,能为用药者提出个体化用药方案供医师参考,要监护用药者用药全过程,应承担用药者用药效果的责任。 确立药师的法律地位在我国医疗机构,“重医轻药”现象仍存在,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师地位不能确立。比如:某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卫生院),该单位所有药学科室的负责人全是非药学人员,药事管理小组中,也没有药师,该单位的药师全都受到排挤。还有医疗机构中的许多执业药师不能注册,每年的继续教育经费都不得报销等。我国社会药房的法人代表大部分不是执业药师,社会药房主要抓经济效益,普遍不需要执业药师在岗,就是执业药师在岗,也不能真正发挥作用。虽然国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1]。《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2]。但是没有对违反这些规定的配套处罚措施。江苏省在2008年5月1日起虽然实施了《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但是,执业药师挂牌不在岗现象依然存在。药师的地位还不能得到保障。国家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药事法规,在待遇、职责、权利等方面,确立药师的法律地位,确保药师从事“以用药者为中心”,“以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合理用药为中心”的药学服务工作。 加快在职药师的继续教育药师要胜任“以用药者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中心”的药学服务,必须加快在职药师的继续教育。有关部门应为在职药师继续教育制定规划,确保在职药师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医院药师要适应切断“以药养医”途径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门诊药房的医院药师将可能转化为社会药房药师,住院药房的医院药师,要从事“以临床药学为核心”的药学服务工作。对在职医院药师,要采取多种形式,接受临床药学、临床医学、临床护理学等知识的继续教育:可以分批外出进修学习、举办各种讲座、通过网络媒体学习。对全国50家医院在职临床药师培养试点经验,要及时总结并迅速推广。社会药房药师也要接受临床药学、临床医学、营养学等知识的继续教育;要学习网络知识;要学会利用医药学工具书、合理用药软件及网络媒体,能对用药者进行用药咨询、指导用药的药学服务。医院药师、社会药房药师、社区药师都要养成终生自学的习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信任和发挥药师作用医院、社会药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应充分信任药师,调动药师的积极性,发挥药师在药学服务中的作用,为药师进行药学服务提供必要硬件和环境,对药师在药学服务中取得的成绩应给予肯定,并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要鼓励和支持医院住院药房的医院药师,深入病区,为住院病人进行药学服务:了解用药史,写好药历,协助临床医师解决住院病人用药中的问题;要鼓励和支持社会药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师,负责对用药者进行用药咨询和用药指导,为慢性病人建立用药档案,成为用药者的药学顾问。 加强药师素质管理加强药师素质的管理,会促进药师素质的提高。药师素质的提高,会提高药学服务水平和质量。对药师素质的评价,除了对药师职称的评定外,还应为每位药师的成长过程建立药师素质档案。对每位药师常年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服务态度、以及用药者对药师提供药学服务的满意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价;也可拟定优秀药师标准(如“七星药师”),开展优秀药师评选活动,对评为优秀药师的药师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等,并全部记录在药师素质档案中。药师素质的高低,将与药师的晋升晋级、福利等遇挂钓。4药师素质应适应药学服务需求随着我国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随着国家切断“以药养医”途径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行,用药者对药学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现代药学服务医院药品的处方调配将向实现电子处方和自动化发药等方向发展,门诊药房将逐步随着“医药分开”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而转变为社会药房。医院药学服务的重点,将转向针对住院病人开展“以临床药学为核心”的药学服务:进行血药浓度监测、用药咨询、个体化给药方案设计、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书写药历、进行用药分析评价,与临床医师共同参与临床用药过程。社会药房药学服务,除保障供应质量合格的药品外,主要将负责医药消费者的用药咨询、用药指导,医药消费者可随时通过电话、网络媒体等,与社会药房药师沟通,及时得到用药指导和解决用药中和问题。社会药房还会为慢性病长期用药病人,建立电子用药档案;社会药房药师会定期或随时通过电话或专程随访长期用药的慢性病病人,了解用药情况,解决用药中的问题等。社区药学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上,在居民的健康档案中会建立用药档案。社区药师走进社区,对社区居民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传教育;走进家庭,检查家庭小药箱,指导家庭备用药的保管和应用;集中销毁过期失效药品,杜绝药疗事故发生;了解家庭用药情况,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指导家庭用药。社区药师是社区居民的用药顾问。 我国药学服务的目标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属发展中国家,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仍是社会热点问题。我国的药学服务目标,就是为用药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合理用药服务,节约药物资源,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提高疗效。我国的医疗保险事业也在快速发展,“医保”中的合理用药,减少“医保”经费中的药费开支,也是药学服务的目标之一。要让我国有限的药物资源合理配置,减少浪费和不合理应用,让我国人民人人都享有健康权、合理用药权,应是药学服务始终追求的目标。 药师素质应适应药学服务需求药师素质需适应不断变化着的药学服务需求,药师就得不断学习新的医药学知识,不断总结和研究用药经验。药师要养成终生学习和研究的习惯。医院药师、社会药房药师、社区药师之间要利用学术会议等机会,互相交流学习;药师要经常与临床医师、护师互相交流学习,增加自身的知识和经验。药师应适合我国国情,应用自己的药学服务技能,成为用药者节约药费、“医保”等药费承担方节约药费,提高疗效,减少药物资源浪费,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等的把关者。这也是我国药学服务对药师素质的重要要求。药师素质的提高,除了靠药师本身的努力,还需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需要用药者的密切配合。可以相信:我国药师素质会快速提高,药学服务水平和质量也会大大提高。
我之前在(药物资讯)期刊里面看到过这样的论文诶,我觉得你也可以去参考下的~
公共卫生学科带头人是实现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和促进公共卫生学科发展进步的关键。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民群众对于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问题分析
一、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自2009年以来,我县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管理,召集相关部门制定了管理制度,并组织 *** 机关、各级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学习,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本能够保障公共卫生服务顺利开展,惠及我县人民群众。但从财政管理的角度,对这一部分的资金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
1.财政部门缺乏对资金的监管
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项资金在每年年初时先拨付给卫生主管部门70%,再由卫生主管部门转拨给基层医疗机构,脱离了县级财政的监管。而在每年度的考核中,由于卫生部门是专案实施、资金使用、服务考核的主要职能部门,因此其占有主动及主导地位,使得财政及审计部门对资金的监管缺乏力度,从而出现卫生部门挤占挪用资金、迟拨缓拨、超范围拨付等情况。另一方面,各级财政配套资金由于诸多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到位,逐年拖后,影响了年度收支的准确核算,也使得县级监管难度加大。
2.资金核算方式不规范
资金在拨付方式和使用过程中缺乏统一的统计核算要求,资金拨付时由于渠道多样化,没有专项账户进行收支结算,有些资金到位后基层单位并不明确资金名目,因此在使用中与其他拨入资金无区别,视同本单位正常经费支出核算,导致专案服务的资金收入、实际支出无法对应,部分专案由于内容类似还存在账目交叉重叠现象,影响了资金的有效监督。
3.年度考核流于形式,对次年预算意义不大
一方面由于财政拨款到位时间延迟,使得年度收支核算不准确,另外财政部门对专案的服务数量和质量缺乏了解,加上年度考核需多部门联动进行,因此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难以实施,对专案经费出现的资金结余如何处理、对服务单位第二年度的资金预算做何改动均缺乏完善的规定和指导。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在思想认识、决策制定及监管执行方面不能很好的协调,卫生部门以完成卫生体系建设和服务为指导思想,而财政部门的职责仅停留在预算拨款、有专户核算等方面,对资金的预算和实际使用并不关心。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工作实践中的几点思考
对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资金管理问题,相关部门还应提高认识,联合起来共同商讨制定新的方案,以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管理重点
为了避免多个部门同时管又无人管的现象,在资金管理上, *** 集相关部门一起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并建立交叉监管的机制。例如,卫生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制定专案绩效考核方案,明确服务的数量、内容和补助标准,同时建立各级机构会计制度;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资金,上传下达及时安排资金拨付,制定账目规范,对专项账户进行核算。同时,财政部门要对卫生部门制定的考核方案、分配方案、使用台账等进行定期的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资金使用情况的及时清点并反馈卫生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处罚。
2.减少资金拨付环节,提高拨付效率
由于资金拨付中间环节多,导致资金到位效率低,影响了专案的正常开展,也影响了年度收支核算。因此财政预算除足额配套到位,还应采取财政直接配发给基层医疗机构的方式,减去配发给卫生部门再由卫生部门转拨的环节,可提到资金到位效率。同时,财政直接配发有利于资金记账格式的规范统一,能够对资金实行直接有效的监管。
3.加强对预算的监管
年初各基层医疗机构编制的专案计划和资金预算,应报卫生局和财政局共同稽核。财政局应完善预算监管制度,审查其编制的合理性。例如若按照地区的户籍人口拨款,那么流动人口对预算的影响就很大,因此在预算编制时应完善方法,尽可能的准确覆盖当前情况,使预算分配更具合理性。
4.专案专账、管理专人
为了避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案的资金与其他类似专案资金重叠,应建立专案专账,由专人负责管理,专款专用。财政部门拨款时明确款项名称及来源,各机构会计人员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账务规范进行账务处理,分户专账核算,每月或每季度上报使用情况和收支明细,严格与其他资金账目区分开。
三、结语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管理决定着服务能够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各级 *** 都十分重视这一问题,也多次下发档案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指导。我县在多年的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存在诸多问题。只有挖掘问题的实质,进行深入的分析,才能有效解决。本文认为可从明确 *** 相关部门的责任入手,加强财政局和卫生局之间的沟通,加强预算管理,减少资金拨付环节,落实考核机制,实行专案专账、管理专人,希望能对以后的工作有指导意义。
范文二:公共卫生教育改革措施探讨
一、我校公共卫生教育改革的举措
1.改革公共卫生课程体系。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公共卫生的概念和内涵已由过去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拓展为现在的社会卫生,课程结构也在传统的课程基础上出现了大量跨学科、范围广泛的社会医学课程[2]。课程体系的改革、教学内容的完善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我们在充分考虑临床医学生公共卫生教育的特点的基础上,对预防医学课程涵盖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初级卫生保健和社群卫生服务等教学内容进行提炼,去除与实际工作脱节的内容,并增加和充实与临床实践工作有关的预防研究新进展。针对流行病学和卫生统计学在临床医学中的应用日益广泛的实际,单独开设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必修课程,使必修课程达171学时,高于国内同类医学院校的平均学时数[3]。为临床医学生开设公共卫生类选修课程7门,如健康教育、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在基础和临床课程教学过程中强化预防医学意识,使公共卫生教育贯穿临床医学生培养过程的始终。
2.构建公共卫生实践平台。制定公共卫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按照规划的要求和目标,新增以社群卫生服务中心为主,覆盖卫生防疫、疾病防控、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的9个公共卫生实践基地。以培养学生的社群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编写社群卫生服务实践指导,在第四学年临床见习阶段安排为期2周的社群医疗实践必修环节,使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亲身到实践中进行体验,融“教学”于“实践”,促进了预防医学与临床医学的融合。这种以现场为中心的实践教学方法,帮助学生更深地理解预防医学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增强了其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性,为毕业后实施临床预防和社群卫生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合理配置师资队伍。为提高教学效果,在选拔公共卫生师资的过程中,走出校门,根据课程内容的特点,选择行业接近,既有一定的理论和研究能力,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从事公共卫生教学工作。目前,我校聘请的校外教师涵盖卫生管理、卫生防疫、疾病控制、律师、医疗保险等多个部门,参与卫生经济学与卫生事业管理、预防医学、流行病学、卫生法学、社会医学等课程的带教。外聘教师接受我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参加教研室集体备课,试讲通过后,方能正式授课。这样即丰富了课堂讲授内容,拓宽了学生的社会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4.改革教学方法。转变教学观念,以学生为中心,打破过去传统的封闭式、“填鸭式”教学方法,注重启发式、讨论式教学,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提供网路教学平台,积极推进PBL教学,将典型公共卫生问题,如社群慢病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等,以案例的形式提出,供学生针对问题进行自学和讨论。通过教学互动,师生讨论,提升学生的自学能力、团队协作精神、交流沟通能力与公共卫生思维能力。
5.完善评价体系。公共卫生教学评价体系中,加强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评估。在必修课的考核中,加大实验践成绩比例,其中理论成绩占60%,实践成绩占40%。在学生社群卫生服务实践中,实践总成绩由学生社群卫生服务实践鉴定60%及学生调研报告评价40%两部分组成,鉴定由基地带教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情况作出,调研报告评价由预防医学教研室教师完成。
二、公共卫生教育改革的举措评价
我们于2011年和2012年分别在未实行改革举措的2006级和已实行改革的2007级随机各选取3个班共198名学生在毕业前进行问卷调查,以评价我校公共卫生教育改革的效果。结果表明,实施公共卫生教育改革的2007级学生在对公共卫生课程的学习兴趣、学习公共卫生课程的必要性、公共卫生课程和师资配置的合理性、了解社群卫生服务模式的程度、具备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技能、掌握预防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流行病学基本调查方法等方面与未实行改革的2006级学生之间有显著差别见附表。
三、体会
当前我国在临床医学生的培养模式上,更多的是传统的纯临床诊断治疗的教育,医学生的社群卫生服务观念和实践能力亟待提高。医疗卫生发展的综合趋势要求我们必须转变思路,加强对预防观念的认识,从围绕疾病诊治转移到全面关注生命全过程的健康;从只专注人体本身转移到系统关注环境、社会、心理与人体的互动作用。通过上述公共卫生教育改革的举措,使临床医学生充分认识到了学习公共卫生知识的重要性,提高了在以后工作中运用临床流行病学方法进行研究和工作的能力,有助于进一步理解三级预防在疾病防治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扩充套件了学生的知识面,体会到新型卫生服务模式下对医务人员知识、能力、素质的新要求,初步树立了”大卫生”观,为毕业后实施临床预防和参与社群卫生服务奠定了基础。
护士人身安全得到法律保护;泄露患者隐私者会丢“饭碗”;3年之内护士配备需达标“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计生法律
《护士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如有侵犯护士合法权益行为的,将承担法律责任,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护士有义务监督医嘱,如果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其中提出,要注意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如果有违反《条例》规定,将由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甚至吊销执业证书。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本条例施行前,尚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实施步骤,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