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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权发证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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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权发证毕业论文

关于工商管理毕业论文的选题和写作一、毕业论文的选题选题是论文写作的首要环节。选题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论文的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新颖性、先进性、开创性、适用性以及写作的难易程度等。下面重点谈谈选题的原则: 1.要客观需要,颇有价值。选题要根据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用价值。例如“企业联盟问题研究”,就是这样。正如一汽集团李启祥副总经理说,我国汽车与国外的汽车竞争,无论是技术、质量、品牌、功能、成本和规模经济等都比不过人家,只能靠一体化,战略联盟,与“大众”合资进入世界大汽车集团,靠国外发展自己。因此,关于战略联盟的研究,既满足了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又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用价值。 2.要捕捉灵感,注重创新。论文的生命在于创新。创新的含义非常广泛,是指一种新的观点,创立新说,新的论据(新材料),新的补充,新的方法,新的角度。也有人说创新指研究的内容是新的,方法是新的,内容与方法都是新的。还有人认为创新指独特见解,提出前人未曾提出过的问题,纠正前人的错误观点,对前人成果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和简化等。由上可见,一篇论文总要有一点创新,否则就算不上真正的论文。 创新靠灵感,灵感靠积累。只有在长期的艰苦砥砺中才能偶然产生一点思想的火花,而这稍纵即逝的思想火花就可能变成学术创新的起点。 当然,创新也不能完全脱离前人的研究成果,不能离开管理学的主流思想,不能没有创新平台,而是建立一个独立的体系,否则不会成功。(创新思维方法后述) 3.要联系实际,关注热点。管理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都很多,特别是当前中国经济剧变,世界经济一体化,各种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可以研究的对象,可以作为论文选题的问题,俯拾皆是。对于学习管理学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个空前的机遇。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现阶段还是研究实际问题较易出成果和被社会接受。从研究经济管理现实问题,得出可以操作的政策性结论,这对中国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会产生立竽见影的效果,意义是深远的。但是,千万不要赶“时髦”,凑“热闹”。因为“热点”问题是大家都关注的问题,不易创新。一定要根据自身的业务专长等来选择热点题目。 联系实际,问题要抓准,抓准问题的题目,一看题目就会吸引人。 4.要题目大小适宜,发掘的深。题目太大不好把握,往往流于空洞肤浅,人云亦云,最后成为平庸之作。一般来说题目大小要适宜,或小点好驾驭,容易写得丰满。但也不要小到象本单位的工作总结,或意见建议书。论文要求深刻和严谨。所谓深刻就是对某一问题进行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探讨。所谓严谨就是观点鲜明,论证有力,层次清晰,语言规范。有的学员怕题目小了,难以展开分析,几句话就说完,甚至连要求的字数也不够。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小题大做”,即从各种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展开分析某一“小问题”,要多用些具体材料,图表、公式来证明表达自己的观点。这样,既可以使论文充实、丰满、具有说服力,又可以解决字数不足问题。题目大小适当,才能在短时间内经过努力,可以圆满完成写作任务。 5.要逆向思维,搜寻盲点。热点问题是被普遍关注的问题,写的人多,创新难度加大。如果逆向思维,寻找那些人们忽视的问题和领域,或者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则可能更容易出成果。这就要求选题时,要有逆向思维的意识,不随大流,不人云亦云。在一些边界地区,交叉领地可能有更重要的问题需要研究。当然盲点问题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现实生活中已经发生,但还没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这不但要求我们具有逆向思维的意识,而且还要具有思维的敏锐性和超前性,可以明察秋毫,每天都有新事物、新问题出现,就看我们是否善于发现和捕捉。 6.要适应自己的主客观条件。选题要适应自己的主观条件,包括自己的专业特长,对所选题目的兴趣,已占有的资料,原有的理论基础,现有的学术平台;以及适应客观上能够为自己提供的资料和时间保证等。最好是选择自己比较熟悉的题目。这样,才能做到材料充实,有感而发。也就是说应该选择主客观都有可能,来完成这一写作任务的题目。 7.要在申请人所学专业范围之内。选题要在管理学范围之内。根据管理学科新的分类标准,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工商行政、企业管理、房地产、旅游等)、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我们书上P16-54,管理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三个方面的题目,做为备选范围。超出这一范围的作为不及格。 8.要参考选题,自定与导师同意。(1)三个方面选题任选其一。书中P16-54,列出三个方面的备选题。三个方向选题界限有交叉、重复,例如企业核心能力问题,企业文化等。原因是三个教学部分别提供的选题,没有整理和归纳。学员可从这三个方向的题目中任选其一。(2)学员也可以在三个方向选题范围之内,自己确定,经导师同意。在选题范围内,具体题目可调整。二、论文写作 (一)毕业论文写作的内容结构 毕业论文写作的内容包括:P6内容摘要与关键词(中、外文)、目录、正文、注释、附录、参考文献、封面、封底。 (二)毕业论文写作步骤 毕业论文写作步骤:确定选题,收集材料,确定主要参考书目,写开题报告和写作提纲,初稿,二稿和定稿。定稿后答辩准备和答辩。下面强调收集材料,开题报告和写作提纲,初稿,二稿和定稿。1.收集材料。题目确定之后,要在题目所涉及的领域广泛收集材料。材料一般分为两类,即理论材料和事实材料。理论材料可以到图书馆、资料室、理论性刊物、互联网上按分类目录查找。事实材料,可从图书、报刊资料中,自己亲身接触到的,他人工作经验,工作中的统计资料、案例等查找。有条件的可以亲自调查研究。收集材料要多积精选。选择材料的标准,最大限度的选择资料,应为必要的;最小限度选择资料,应为充分的。收集材料时应注意,真实性(出处;二手资料要与原始材料核对),具体性(数据、比例、比率要确切,不能含混),新颖性(新颖的材料才有新结论)。对资料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真研究。有人把它概括为:“捕捉信息、鉴别、浓缩、存储信息”。 总之,收集材料的过程也是分类整理和研究的过程,对材料的比较、思考和筛选,是论文立论和论证的前提和基础。2.开题报告。详见书P14-。3.拟定写作提纲。提纲的好处,帮助树立全局观点,疏通思路,安排材料及组成合理的笋印等。拟定提纲过程中,为了把准备使用的材料组成一个层次清楚,有严密逻辑关系的理论体系,不仅会有大量的材料需要取舍、增删、调整,而且还要考虑论文的布局、观点与材 提纲的写法有两种:一是标题的写法,二是句子写法。无论哪种写法,都首先要拟定标题,论文的标题有两种类型,一是指示论点的标题,即把论点概括而形成的标题。另一是指示课题的标题,即揭示研究的是什么问题。 ,4.写作初稿。这里主要强调内容提要和正文的写作。 (1)内容提要。内容提要是学位论文的缩影,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它主要包括:说明作者对论文写作课题的研究目的、方法、成果,特别是要说明本文的新见解和创造性成果。文字要简练,并译成相应的外文。注明3—5个具有代表意义和提纲契领的“关键词”。 ,(2)写作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部分,通常由绪论(引论)、本论、结论三部分组成。①绪论。绪论主要应说明研究这一课题的理由、意义,提出问题,有时简单地写一点历史的回顾,本文的基本思路,以及对这一课题研究所使用的方法等。②本论。本论是学位论文的主体核心部分,应包括理论分析、论点、论述、创新等。这里着重谈谈确立论点和对论点的论述;开拓创新性思考。确立论点和对论点的论述。论点是文章的灵魂和文章的价值之所在。论点在纠正前说的文章中;指前言错在何处,正确的观点是什么,根据是什么。再如主张什么,反对什么。论点要准确、明白、突出。论点是对资料的分析研究中产生的,不要先定论点,然后找材料印证。论点的形成实际上就是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概括的过程。作者要从资料中理出头绪宋,并从中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确立论点的能力主要是抽象的能力,就是在浩繁的资料中抽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论述是指用论据阐明论点的过程。论点确立后,就是对论点进行论述了。论述要严密。在论述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论点与论据的关系。论点是由论据来说明的,论据又是由论点来统帅的。论点和论据是辩证的统一。在论述过程中,必须使论点和论据形成统一的有机整体使论据很好地为阐述论点服务。材料与观点要统一,把材料组织起来去说明自己的论点。论述层次要清楚,例如把问题分成三个论点,即三个层次进行论述。论述还要以可靠的例证,翔实的材料,优美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论述的语言要生动、鲜明等。论述的能力主要是指逻辑思维、推理、判断的能力。开拓创新性思考。开拓创新性思考的目的,是为了使自己对所研究的对象早日有所发现,或早日突破前人已有的成果,达到新的发明创造。李景隆先生对开拓创造性思考问题,归纳了三个基本条件:丰富的贮存;加大信息间作用的概率;加大解决问题的势能。没有这三个条件创造思维不可能形成。这是指读的书越多,收集的资料越丰富,专业水平越高,形成创造性思考的可能性才·越大。而人在大脑中贮存的大量信息,又会互相作用,其结果就会形成新的思考。加大信息间作用概率,就会使创造性思考形成的可能性增大。开拓创造性思考,除了这三个基本条件外,一些研究者还认为它与作者应具有的品格有极大的关系。这就是丰富的想象、强烈的好奇心和对问题的浓厚的兴趣。

我觉得会延迟这个学生的毕业年限,要求他自己的论文达到要求之后才能领取毕业证。

浅析知识产权法与公共利益【摘要】知识产品不仅是一种个人财富,更是一种社会财富,知识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国在进行知识产权立法时要兼顾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两者的平衡。【关键词】知识产权;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私权”性是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知识产权作为知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知识产品,是一种信息,具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双重性质,而由此带来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知识产权立法在确认和保障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需要兼顾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近些年来,国际上的一些知识产权公约明确地对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作了规定。确保公共利益已成为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宗旨。本文仅结合知识产权专门法中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知识产权法对公共利益的保障作用。一、知识产权法在赋予专有使用知识产品的基础上激励知识产品的创造活动知识产品作为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品一旦被公开就很难由原来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地控制。竞争者可以通过研究、模仿市场中的知识产品生产同类产品,而不需要付出大量的智力劳动和研发成本,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因此,竞争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同类知识产品,与知识产品所有人展开竞争,这使得知识产品所有人很难从其智力活动中收回投资,更谈不上收益,极大地挫伤了知识产品所有人进行智力活动的积极性。知识产权法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排除他人擅自使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凭借这种垄断地位收回自己为进行智力活动所进行的各方面的投资,这种制度设计激励着知识产品的创作活动,例如,著作人身权财产权的赋予激发对智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专有实施权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激发人们从事发明创造活动、商标的专有使用促使厂商改善商品质量,创造出更多的知名品牌。所以说,知识产权法反映了赋予有限的垄断权刺激革新目的的动态效率,它通过授予有限的垄断权利刺激了知识创造活动,报偿在创新上的投资从而刺激对创新者在时间、精力和资金方面的投入,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产品,不断地满足社会对知识产品的需求。二、以垄断换“公开的机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激励将知识产品向尽早社会公开,可以说公开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它不仅保障公众正当地接近原创者的知识产品,为后续创新提供充分的“养料”,促进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而且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创作和研究,节约了社会资源。这一点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权法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著作权法赋予了权利人专有复制发行权换取了对作品的公开,为后续性创作提供了大量的资料,虽然限制了对作品的自由接近,特别是带有赢利性质的利用和传播,在独创性的层面上刺激更多的合乎社会需要的新作品的创作,最终促进了文化繁荣和文明进步。专利法更是如此,专利法通过专利的“充分公开”要件确保所授予的专利公开,这些以公开的专利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为后续发明和研究提供了技术信息和知识,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投资,研发者将节省的时间和经费来进行其他的研发,不断促进新发明更多的被创造出来,以满足社会对技术进步的需要。三、适当的限制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以达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国内外相关法律,都将公共利益作为知识产权人行使其权利的前提,如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再如美国,其立法和司法都强化了“知识产权是为了实现社会目标的有限的权利”的观点,坚持“对知识产权人的报偿是作为第二位考虑的”。因此,知识产权都具有有条件的独占性、有限制的排他性和有期限的时间性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做了时间和范围的限制。如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于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经过20年后,发明专利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其次,知识产权法还规定了一些“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以及“强制实施”条款。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他人使用或销售该产品不构成侵权即专利权人权利用尽后的使用不侵权。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对知识产权作以必要的限制是为了在保护私权的前提下维护公共利益,寻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正所谓权利的限制,应是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的必要限制;权利的保护,应是在实现社会利益前提下的必要保护。四、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有效竞争的促进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重要的公共利益。通常,生产者可以使用市场中任何可以获得的手段,针对他们的竞争者来获得优势,但是这种手段必须正当、合法、体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在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下,企业可以立即复制被改进的技术与改进者展开竞争而没有必要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技术改造;厂商可以采用“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展开市场竞争而不是在提高产品的质量上展开竞争。这些都是违反市场竞争规律的不正当的、不公平的竞争,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相反,在赋予专利权的情况下,竞争者意识到他不能随意地复制、模仿专利发明,因此,不得不进行独立的研究和开发,形成替代发明和改进发明,因为他们知道拥有一个合乎社会需要的、具有广阔市场的专利是企业占领市场和开拓市场的重要砝码,是取得巨大经济效益、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手段,这一种竞争是在不断开发新技术的基础上展开的公平竞争。商标权的赋予使得商标作为一种识别性的商业标记,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核定使用的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通过制止市场中商品的商标被混淆而维护竞争秩序,促使厂商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展开市场竞争。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知识产品作为公共财富,最终要进入流通领域,成为消费者手中的消费产品,所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成为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标之一。知识产权法是通过两方面的机制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方面,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这使得不同知识产品所有人所创造的知识产品得以区分,也使得假冒的知识产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从而保证消费者可以购买到自己信得过的、高质量的产品。如商标法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区别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确保了消费者能够凭借商标按照自己的意愿选购自己需要的产品。商标不仅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而且具有标识商品一致质量的作用,一旦消费者习惯于将一个特定的商标作为特定商品质量的符号,他就会确信其购买的这种商标的商品具有质量的一致性,逐渐形成一种 “品牌认知”, 并且愿意为此商品支付较高的费用。厂商便可借助商标赢得消费者对其商品的青睐,这样就能获得较大的利润,激励了厂商提高产品的质量以便利用商标实现更大的利益,最终保证了消费者可以获得高质量的产品。所以,知识产权法在以法定形式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虽然知识产权的取得意味着权利人获得一定程度之垄断地位,这是社会公共利益所做出的让步,以鼓励技术创新,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也要注意与社会公众之间实现利益平衡.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生在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专业技术和实践能力的综合考核。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相应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要求。结合教务处相关管理规定及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和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团结协作的精神。在撰写论文(设计)过程中,深化有关理论知识,扩大知识面,获得阅读文献、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工程训练以及使用工具书和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训练,使学生在以下几方面得到提高: 1、调查研究、方案论证、分析比较、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 2、设计、计算、绘图、实验、外语翻译、计算机应用与标准化正确选择的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撰写论文能力。 4、独立思考、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 2、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学术性,要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并表述其研究成果。 3、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创见性,要求作者对学术或工程的某一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新的构想或新的发展与完善。 4、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科学性,要求作者的论述系统完整,不能零碎和片面,做到首尾一贯而不能前后矛盾,要实事求是而不能主观臆造。 5、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有必要的相关资料、图表等。 6、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参阅一定量的外文资料,并在论文(设计)中反映出来。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 (一)系内职责 系内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的管理,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师代表组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主要措施; 2、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组织学生选题; 3、定期检查本系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和质量; 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组织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组织专家对有争议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复评; 5、评选、推荐本系各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6、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管理、档案管理; 7、对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自评、总结。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的资格 (1)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一般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含实验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时,可由教研室聘请相当于讲师以上的'科研、技术人员担任指导,由本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掌握论文的进度、要求,协调有关工作。 (3)指导教师由教研室确定并经系主任审批后,在系内备案。为确保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2、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2)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学生选定题目后,指导教师向学生介绍论文题目的意义和要求,帮助学生了解问题的研究现状和必读的参考资料,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实验等。 (3)指导学生拟定论文(设计)写作计划和写作提纲,审阅论文(设计)初稿,指导学生完成论文(设计)工作。 (4)对毕业论文(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写出评语,参加答辩和进行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5)检查学生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系(或教研室)汇报指导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6)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学生进行交流,每周不得少于1小时。指导教师一般不应离校出差,因公必须出差经批准后,应事先布置好学生任务,并委托其他教师代为指导。 (7)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把好关,坚决杜绝学生剽窃、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 (三)对学生要求 1、学生应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独立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拷贝他人的成果或请他人代替完成任务,不得虚构编造实验数据和社会调查资料。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2、学生要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应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自觉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因事必须请假的,应在不影响完成任务的前提下,首先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再按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审批。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4的,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 4、学生调研或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保持设计室(实验室)的干净整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部门规定,严禁在工作场所戏嬉、打闹、打扑克、下棋等。 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组织学生选题--确定选题并填写开题报告--撰写论文,进行设计--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评定成绩--教学质量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装订、评优、存档。 (一)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 (二)选题 1、选题要求 (1)选题时间:2014年1月25日前选题,1月31日前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2)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工作量要足够。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原则上实习做什么,论文写什么;不要离开实际工作,追求理论提高。 (3)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若是难度高、工作量大的团队项目,确需两人或多人合作共同承担,应使学生研究的题目、方向有所区别,做到分工明确、有所侧重,确保每个学生有独立完成的任务。 (4)若课题是来自校外有关单位或需借助校外实验条件的,应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安排。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系要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工作,经常了解课题的进展情况。 2、选题程序 由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确定指导教师,各系分配好指导教师和学生名单,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和学科要求,提出备选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经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批后向学生公布,供学生选择。学生也可以自拟题目,在取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后报系审批。 (三)填写开题报告书 学生选定题目后,由指导教师与学生共同研究,在学生理解题目内涵与意义、了解论文撰写规范及素材要求、明确论文实施方案与步骤后,由学生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指导教师负责审阅。 (四)撰写论文(进行设计) 1、学生填写开题报告后,进入撰写论文(进行设计)阶段。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进行毕业设计期间,应严肃认真,遵守纪律,刻苦钻研,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按时完成论文(设计)任务,并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论文(参见: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2、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一般要求在8000字左右。 3、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精心指导,严格要求,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进行指导时,还应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做到教书育人。 4、2014年3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终稿。2014年4月30日提交毕业论文终稿(doc版和pdf版文件命名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进行查重。 (六)答辩(2014年5月中旬) 1、答辩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组织进行。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取消其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未能及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要求者; (2)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擅自离校、缺勤达到1/4以上者; (3)毕业论文查重不通过者; (4)查明有抄袭或找人代做行为者。 3、我系毕业答辩具体程序如下: (1)成立答辩委员会,确定论文答辩方式,统一答辩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成绩评定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答辩委员会由本系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学工作的系主任担任。 (2)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负责具体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由本专业(教研室)的教师或相关的教师3~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 (3)答辩进程: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秘书宣布答辩人姓名及题目--学生陈述不超过10分钟--答辩小组提问--学生回答--答辩小组评分。每位学生答辩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 (4)答辩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并撰写答辩小组评语。评语要符合学生论文及答辩过程的实际情况,体现不同学生论文的个性化特点。 (5)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质量,加强同学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重视程度,答辩工作应做到“三严格”:严格审查答辩资格、严格把握答辩程序、严格控制答辩成绩。 (七)评定成绩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根据写作过程、论文(设计)质量与答辩情况三方面综合考核。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分必须客观、公正、准确。优秀论文(设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且成绩被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必须进行答辩。 (八)毕业论文(设计)装订、归档、总结工作 1、印刷 为便于开展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与检查工作,我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律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一本毕业论文(设计)顺序如下: (1)封面(按学院统一格式印制) (2)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中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 (4)英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 (5)目录 (6)正文 (7)附件 (8)参考文献 (9)致谢 2、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毕业论文(设计)的存档按照一人一袋的标准进行,一个学生一个档案袋,档案袋里要有: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评分表以及理工科进行毕业设计的其他数据或材料。 3、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以后,系内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检查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执行学院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特色、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本规定解释权在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土地确权证书毕业论文

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内容的证书称为土地确权证。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可查清宗地(土地登记的基本单元)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摸清土地利用情况,解决土地权属争议。根据国土部相关规定,明年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实现全覆盖,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土地确权登记后,土地就等于有了身份证,以后就可以抵押贷款、担保、流转,这样我家的地不会再撂荒,利益又能得到保障。

扩展资料

土地确权的好处

1、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2、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3、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方面格式要求有吗???

法律产生于权力,法律是人类行为规则中重要的一种。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 毕业 论文5000字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法律障碍和问题

一、知识产权融资的概述和必要性

知识产权融资是债务人和第三人用自己合法的知识产权出质,向债权人做出担保债权实现,获得贷款的融资方式。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见于:《担保法》第75条第3款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并签订合同,相关本门登记自登记起生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指出要“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我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的融资需求大,而信用低,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价值少并且未被充分利用,而银行和中介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传统的负面影响,知识产权的未来使用费的风险大,贬值高成为了其担保的障碍和观念的误区,并且法律的相关漏洞使融资得不到保障。在我国,中小企业拥有的专利占总量的65%,新产品占80%,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国民生产总值)60%,上缴税收占税收总额53%。所以知识产权的融资的市场和机会很多。并且加强知识产权的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的能力,减少政府的负担,符合我国“科教兴国”的战略,提高整体对外的竞争力和适应力,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创新能力的增强。

二、我国现存知识产权融资法律规定所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的法律规范不清,权利界定过于笼统

我国虽然有相关的《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的出台,但是对如《担保法》:

第七十九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条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规定过于笼统,对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其操作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并不能完全涵盖。但对于专利、商标、着作权之间的交叉问题应适用何种法律也没有完整的规定,质押融资事件中面对复杂问题更无所适从。并且其规范的范围过于狭窄,没有商业秘密权,商号权,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并没有包括在内,也没有专门或集合立法,导致很多权利的真空和争议侵权的产生。还有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衔接性较差。如《担保法》第79条对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生效的表述是:“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物权法》第227条则规定:“以 注册商标 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从严格的语义角度解读,“设立”与“生效”是两个法律后果截然不同的概念,两者相互矛盾,不利于法律的适用。

(二)知识产权融资的评估不完善

知识产权的资产评估的是整个融资担保的核心和关键,知识产权评估的内容包括:所含权利及限制、知识产权的价值、确定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是否明确和规范三个方面,但是由于我国的评估水平较低,标准的不统一,形式的不一致,并且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又没有使用不同类型的评估,使得评估并不科学风险的不确定性加大。

(三)知识产权的市场交易不成熟

由于知识产权的担保价值主要是它的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而知识产权本身的变现的难度大,风险和贬值的可能性高,而公开的市场交易规则不规范,其融资成本高。并且专利的时效性使得很多专利可能濒临浪费和报销,而且没有市场的交易的统一规范,是知识产权的交易秩序十分混乱,风险上升。还有就是知识产权难以转化,或转化条件高,例如专利权很可能依靠大的机器和设备进行,使得成果转化的效率很低。

(四)知识产权融资的中小企业和银行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身内控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使得银行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了解和信息甚少,自身的信用等级很低,很多的银行不敢把钱贷给中小企业,而又缺乏相关的调查和咨询,双方的沟通和联系并不紧密。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会提高融资的门槛和费用,并且对于其的流动性和用途进行细致而有限定性规定,大大影响了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五)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登记制度混乱

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登记程序十分复杂,难度极大,有数十个部门进行监管,而且权力过大,费用过高,有些担保重复,而有些担保没有,不允许“未来财产”和“数量浮动的财产”作为担保物,使得登记的难度和成本增加。并且不同的知识产权种类,如专利和商标进行双重的质押,其流程和所经和部门就更难以操作。加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着作权因交易而移转或设定质权时,因缺乏公示机制。使情况更加复杂。

(六)知识产权的担保形式单一

对于专利的有较强的时间性和实用性来说,专利的质押不利于整个专利的使用和专利的升级,其的价值被大大限制,而且,知识产权担保物的担保价值不完全基于担保物的转让,更多地基于知识产权的预期现金流量;知识产权担保价值更接近于抵押价值,而非转让价值。因此,知识产权质押是值得质疑的。

浅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的法律规制

摘要 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倾向于在城市购房,其在农村的宅基地及其住宅因此被荒废,一些地方甚至出现“空心村”。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逐渐弱化,很多地方开始出现宅基地使用权的隐性流转,有必要将这些隐性流转行为置于法律的规范与调整之下。本文以维护交易安全为目的,从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建立有效机构服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立法建议。

论文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隐性流转 宅基地登记 宅基地退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物权法》将宅基地使用权定性为用益物权,是一项他物权。我国物权方面的立法宗旨正在经历由罗马法“以所有为中心”向日尔曼法“以利用为中心”的转变,物权也由“重归属”向“重利用”方向发展,但与所有权相比,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仍然受到很多限制,在诸多方面需要让步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保证所有土地实行公有制,在此前提下实现农村宅基地的物尽其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渠道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农村住房市场将会逐步放开,依据“房地一体”原则,积极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十分必要。在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改革前,宅基地使用权的隐形流转已经事实存在。常见的隐性流转方式包括转让、出租、赠与、抵押、入股、继承与置换等。隐性流转由于缺乏法律规制,大多属于“暗箱操作”,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出现的纠纷会造成流转各方权利受损,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的法律规制略陈管见。

一、将法律规制关口前移,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

公示公信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如同 足球 场上的球门,若想进球,必须清楚标明球门的位置,物权登记是实现公示公信的必要手段。

(一)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是宅基地流转的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即宅基地所有权归乡镇集体、村集体或村民小组享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办理登记手续不是取得该用益物权的必要条件,但登记后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目前,我国正在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产权基础。但基于我国的历史习惯和农村实情,确权登记工作推行难度大。建议采纳广东、安徽等地农村土地改革试点 经验 ,只有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手续的才可以流转,并且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 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登记应区别对待

隐性流转造成的宅基地使用权变动通常“披着合法的外衣”,以“房地一体”为原则有条件的转让或继承。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隐性流转终将抛开现行法律制度的限制,新的立法应区别对待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在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间做出恰当的选择。现行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也值得借鉴,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采取登记对抗主义,但对其他形式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未做规定。

目前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只能随地上附着物一并转移,且受让人与转让人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转让行为自然可以达到公示公信的效果,宅基地转让得实行登记对抗主义。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赠与与继承都会造成享有该用益物权的主体发生变化,应着重审查上述行为是否符合实质要件。由于赠与与继承属于无偿取得,根据《物权法》规定,善意第三人主张行使对抗权应以支付对价为前提,赠与与继承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享有一般的对抗权。因此赠与与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时,应适用登记生效主义以确保法律关系的稳定。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出租、抵押、入股不会造成享有该用益物权的主体发生变化,立法对上述行为的登记可不予规定。租赁、担保、参股各方当属理性人, 租赁合同 、担保合同与认股权证的契约效力足以保障交易安全。相继成立的中介服务机构也可提供合同鉴证业务,强化契约效力。

二、拓宽法律规制视角,建立有效机构服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一)建立专门的行政机构统一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到户,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但此项规定在实践中落实困难。我国不动产登记存在多个登记机关,多头登记的现象。农民嫌麻烦不愿登记,个别登记机构为谋取利益收取高额登记费用也是造成宅基地登记工作难以推进的原因之一。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机构统一登记农村各类土地使用权。

当前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存在很多漏洞,主要原因是“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虚位问题,土地所有者未能积极维护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可发挥村民自治机构的基础性作用,在自治单位挑选联络员,开展 法律知识 的宣讲普及活动,各乡镇安排专员负责协调工作。通过科学的人员配置与机构设置强化宅基地所有权人作为管理者的身份与职能。各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据宅基地流转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登记,逐步实现与金融机构、民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全方位保障交易安全。

(二)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土地中介服务机构

借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成功经验,成立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机构,提供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鉴证、法律咨询与纠纷调解等服务。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周其仁院长建议建立一个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为包括宅基地在内的所有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服务。目前重庆、成都、武汉都在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但都在研究试点阶段。而且单一行政化运作的土地交易所难以解决宅基地流转过程中大量现实且专业化的问题,如流转信息发布渠道不畅通,土地价格评估不专业,交易手续复杂当事人难以应对,流转后土地价金发放比例及 方法 难以确定,交易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缺失等。

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应运而生,中介机构以居间人身份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各方提供专业化服务,按照一定比例收取佣金。城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运营模式可以作为参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可发掘研究此类业务。在探索分类业务、分项经营的基础上,逐步成立综合性的市场运营机构,如宅基地委托代理机构、宅基地评估公司、宅基地 保险 公司、宅基地投资经营公司等。

三、统一法律规制口径,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然而不少农户可基于继承或接受赠与等原因获得多处宅基地,“一户多宅”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农户甚至超出标准面积建房,建造新房却不拆除旧房,或未经审批违法占地建房。据调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铁炉街道下辖的刘村,仅375户农户,但宅基地却多达500处,闲置宅基地96处,其中,无房空宅基56处,超过30%的农户存在一户多宅现象。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此类现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宅基地闲置率有可能进一步攀升。默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只是权宜之计,且隐性流转的不规范会导致宅基地价格降低,损害农民利益,造成集体资产流失。要从根本上规制宅基地的隐性流转,应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按照不同的情况,农村宅基地退出可以采用无偿与有偿两种方式。出于公益事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和旧村改造的需要占用农民宅基地的,不涉及农民主观意愿,为单方行政行为,适用各地农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此处不再赘述。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退出的情形包括:不合规定的“一户多宅”或超出标准建房的;自批准建房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非法转让宅基地或住房的;④笔者增加一种情形,村民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第一种情形下应鼓励村民主动退出,违法占用的宅基地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给予适当补偿,面积超标且超标部分房屋灭失的不在补偿之列。后三种情形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直接无偿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退出的前提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但是我国目前的现状是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村集体大多没有相关资金来源。 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的资金来源应以“谁投资,谁受益,谁受益,谁投资”为原则,以国家财政拨款为基数,鼓励村办经济和集体组织成员加入,在土地收益实现的情况下,按照基金份额分配收益。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民都是理性人,若要让其自愿退出原本无偿取得、拥有无期限使用权的宅基地,应积极探索宅基地退出激励补偿机制,包括制订符合市场行情的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探索赔偿金的发放方式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等。

除货币化补偿外,广东、重庆、天津等地已经开始试点“宅基地换房”,即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内的一套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这种以宅基地使用权换取房屋所有权的方法看似美好,却存在不少现实问题。由于小城镇住宅建设成本较大,这种置换必须成规模、大面积进行,集体成员内部意见不一致时,少部分村民的利益恐难以保障。迁入小城镇也为日后从事农业生产带来不便,在以传统粗放型耕作为主的农村,“宅基地换房”模式难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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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和剽窃是同一概念,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 判断著作权剽窃和抄袭的依据有以下几点: 一、字数的多少 “使用”相同或相似文字的字数多,并多处“使用”,或反复“使用”,相同或相似程度高。如果仅仅是几句话,或少数文字雷同,不构成抄袭。但是雷同字数的多少不是判断抄袭与否的主要依据。 二、“使用”文字在作品中的地位 即使有的作品“使用”他人作品雷同的文字不多,但是足以构成该作品的精髓或主线,也构成侵权。如“使用”他人创作的经典故事,该故事在该作品中占有重要地位,或贯穿全文,且故事的描述基本一致就构成抄袭。 三、是否是合理引用 《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而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超过“合理使用”限度的“使用”行为当然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就是抄袭。 判断是否合理使用,可参考目的性要件、比例性要件、形式要件和合法性要件等因素。 四、两者使用相同描述是否属于公共知识领域 根据著作权法基本原理,作品的构成元素、原生材料、事实等创作素材属于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利用他们进行创作。一部作品的独创性正在于作者运用其独特的技巧、知识、判断等思维和表达能力对这些原始素材进行独特加工。因此,创作新作品时,对他人既有作品中所表述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可以自由利用,但绝不能完全照搬他人对上述素材的描述方式。当某一思想只有唯一的或为数极少的表达时,即表达与思想融合为一时,该表达才进入公共领域而为著作权法排除保护,如:科学公式、发明方案,设计方案,国家法律、时事新闻、历法、通用表格等。否则,对“共知知识”、“客观事实”的介绍同样要受著作权法保护。 即使对于作为公共知识的历史人物和历史故事,无论何人何处的表达都不可能具有唯一性。“每个时代都会根据现实需要重新诠释历史,所以,相同的历史才可以写出无数不同的关于历史的文字。” 每个作者对于历史人物和历史故事的描写,即表达方式,是一种个人创作的结果,是一种智力成果,应受法律保护。如果后出版的作品“使用”的历史故事同先出版的作品历史故事相同或相似,且文字表达基本相同,就构成抄袭和剽窃。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搜索“四川律盾律师事务所”公众号,关注即可免费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以上法条中提到的证据种类都可用以证明自己为原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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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毕业论文篇1 浅谈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及影响 互联网金融,顾名思义,这是由两个词语组合而来的,也就是互联网加金融。那么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必定和互联网的发展息息相关。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是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基础的保障。并且网络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取代了传统的人工操作,使得互联网金融更加透明化、虚拟化、公开化,更是大大节约了人工成本,提高了效率。并且,在互联网上,金融信息得以资源化。互联网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利用云计算技术来寻找我们生活、经济等各方面的信息,并且整合成可利用的资源。不管我们在互联网上的交易还是浏览情况,都会成为数据,被互联网分析,最终系统性的分类汇总成有用的信息。方便、快捷、而且数据大,可靠度高。 相对于传统金融业而言,互联网金融业更加快速地推动着我国金融业往前走。传统金融业大多是垄断机制,比如银行,银行大多服务于政府或是大企业,许多小微企业得不到融资机会,而现在国家大力推进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多的小型企业应运而生,这时候,他们的需求就得不到满足,新兴行业的崛起和小企业的壮大希望能够得到中小金融机构的服务,如果小微企业得不到融资机会,又怎么能够经营出更好的业绩,也就无法带动经济的发展,这样就与现在的政策期望相背离了。这样的机遇下,互联网金融顺风而起,迅速壮大,这样的金融改革使得金融产品效率更高,服务更加便捷,成本更加可控。 互联网金融现如今可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是传统金融网络化,比如说手机银行,今年2月25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银行一起做出了一个惠民 措施 ,即转账免费,虽说银行是受到第三方支付的压力下,稳住民心,减免手续费,但也有一部分来自于央行的推力,央行去年12月25日发布相关文件,鼓励银行对存款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在一定金额以下办理转账汇款业务免收手续费,更何况减少了柜台人工的成本,所以对于这点小成本,银行还是有能力覆盖的。还有一个亮点是在2月25日,五家银行签约,使银行间账户信息互联互通,也就是说,客户只要在这五家银行中任意一间开立账户,就可以在这五家银行内任意选择产品和服务,这为客户带来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但也同时增大了风险,也给银行更大的压力。 第二种类型是互联网支付,也就是第三方支付,如微信、支付宝,这些支付方式已经渗透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了,只要有手机的人,百分之八十的概率都会安装它们,因为它们便捷,快速,并且免费,特别适合小额转账。虽然近段时间,也就是从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对转账功能停止收取手续费,可对提现功能开始了收取手续费,因为第三方支付平台也要承担它们自身的一个运营成本,免费也不可能是它们留住客户,维持业务的长期做法,不过,大家已经习惯于这种支付方式,并且手续费也并不高,所以这股浪潮依旧持续着,还要一方面是因为电商小平台拥有关于用户的大量数据,这一优势带来了契机。比如马云的淘宝、天猫,你要在上面购买商品,就要用支付宝,在刘强东先生创办的京东上买东西就有一个“京东白条”而且也算小额贷款,消费性金融,饱受大家追捧,在2015年,它的交易额也同比增加600%,消费金融用户同比增加700%。这样的发展令人惊叹,也让人不得不折服于互联网带来的影响。 第三种类型是网络融资,也就是通过网络平台贷款,这就满足了个人金融需求和缓解小微型企业融资问题。这对于中国现状来说是一个很大的缺口,正好网络融资来弥补了这一缺口,比如P2P等。首先来谈谈关于解决个人金融需求的问题,互联网金融切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说现在房价居高不下,不少年轻人在外打拼买房难,租房难,于是搜狐旗下互联网金融平台“搜易贷”平台2014年推出“首付贷”项目,这个就解决了许多人买房子付首付的问题,因为它的费率比地产公司及一些小贷公司还要低很多,并且有很多种类选择,放贷时间也快,这给急需要有个住房但又暂时没有足够资金的人们来说,这是一个绝佳的选择。而且“搜易贷”开发了“赎楼贷”“卖房贷”“抵押消费贷”“租金贷”“购房贷”等创新产品。使得个人融资得到了极大的帮助,不仅是买产品,还有做贸易等,都解决了人们的资金缺口问题。 然后再来谈谈关于P2P网络借贷行业给微型企业解决的融资问题。近几年来P2P这个词也算是红遍中国的大江南北。在众多微型企业不断成长的过程中,借助于P2P网络借贷来实现自己的融资难问题的案例数不胜数。它将闲散的资金聚集起来,再将这些资金直接借贷给小微企业,实现资金的合理配置,并且P2P的 商业模式 非常符合现如今的新经济,所以增长速度迅速。 第四种类型是网络投资理财型,当然这里面也同样包含了P2P平台,并且还占据了很高的地位。对于许多投资者来说,网络投资理财,比如P2P平台、余额宝、理财通等。它们的投资门槛很低,就余额宝来说,它的投资门槛,甚至于说是100元以下都可以进行投资,并且风险很低,网购又方便,只要有手机,下载app后就能随时买进,也十分迅速,如果是提现到银行卡,只需2小时以内,如果是消费就能立即消费,节约时间,有了这一系列的特点,投资者们,哪怕是学生,也愿意将自己手中的闲钱放入余额宝,虽然也不能像买股票那样的收益高,但也不用每天担心它是涨还是跌,并且买股票也需要 经验 和专业知识,你才能盈利。对于没有投资经验手里有余钱和投资理念的人来说,这样的产品再好不过了。所以,这类网络理财产品对于各个年龄层次的人来说都是十分适用的,十分普及,使用率最高,根据数据显示达到76%,远远超过银行理财产品和股票基金,期货等金融产品。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互联网自身的安全问题 近几年来,互联网如藤蔓之势迅速占领全国的各家各户,带来的影响巨大,可是互联网本身却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技术漏洞,知识的不断更新,科技的不断进步,一旦没有及时更新和改进互联网防护,就有可能遭到黑客的入侵,互联网上泄露了客户信息,随意修改了关键数据,甚至还会导致互联网系统短时间瘫痪,安全漏洞让人防不胜防,这样导致的损失也不止几亿元那么简单。客户投资者觉得自己受到欺,不再相信互联网金融,导致的消极因素不断扩大。 2.互联网金融鱼龙混杂 互联网金融也是最近几年才开始发展的,所以它的准入门槛很低,注册资金不高,政府也在2015年才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所以在这个领域里可谓是鱼龙混杂,不仅技术上,风险把控也不好,对于进入这个行业的人也不过关,无法把握风险的人大在其中,所以一旦有什么小问题就会应风而倒,更可怕的是有许多人一开始就是为了欺投资者,故意拿出高利息来吸引投资者,最后就携款而逃,所以跑路的平台越来越多,还有许多没有经验的平台不知道如何定价,如何做出好的产品,最终无法收获效益,所以不得不倒闭的情况也不少。 3.互联网金融缺乏创新 最开始的互联网金融给整个金融业都带来了不错的影响,于是越来越多的人便效仿前者的模式,想要从中获利或是成长,但是,时代的变化是不允许你一直跟随别人一成不变的步伐,很难解决现如今面临的问题,反而会加重拖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但也是由于创新太过于冒风险,怕一不小心就触碰了监管红线,而且创新这种东西就跟创业一样会耗费太多的时间跟精力,运营成本更是高得可怕,重点是即便投入了资金和力,技术也不一定会成功,所以这也是现在互联网金融面临的一个困局。 4.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匮乏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相比国外的互联网金融实属太过年轻,稚嫩,所以在这方面的人才和人才培育也是十分缺乏的,不仅是营销人才,还是风险控制人才,技术人才,高管人才,需求程度都是很大的。如果没有这些人才的血液注入,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将面临难以预估的风险。没有好的产品设计,没有好的管理团队,没有好的营销策略,谈未来是否遥遥无期呢? 三、针对当前问题的对策研究 1.提高网络安全标准 由于网络安全 系统安全 问题严重,许多的平台都没有专业的技术团队,甚至有些平台都是从外边购买系统回来,所以要提高网络安全的标准,可以结合互联网金融的特点,自己建立一个独立的系统,即使依旧采用外购的手段,也要提高要求,并且培养团队里的人去研究这个系统,设立专门的职位定期检查系统是否有缺口,有风险,及时查漏补缺,及时把控风险。 2.强化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引导 互联网金融处在这样一个混杂的环境中,不仅是要政府出台更加细致的有关文件来规范约束互联网行业的内部情况,更是要提倡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可以让各个平台相互制约,如果发现彼此存在问题,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同样投资者也有这样的权利,加大监督力度,完善体制。加强并规范平台披露信息的情况,平台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股东情况等,都要定期披露出来,让投资者自己衡量风险。还有信用体系的提高,投资者的征信情况也应该更加严格,建立一套完整的体系,有助于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还有一点,可以适度提高行业的门槛,保证让参与者有更好的风险承担能力。 3.鼓励互联网金融多元化发展 一成不变的思维只会让社会退步,只有不断开拓新的领域,横向或者纵向不断地去发现,去尝试新的 渠道 ,才能更好地走向未来。国家也可以大力鼓励现有平台或将要踏上这个征途的新入者开展新的途径。这样互联网金融才能发挥出它全部的能量。 4.加快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 尽管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但人才缺口问题严重影响互联网接下来的发展,只有大力培育人才,比如说在大学里开设相关联的课程,各级专业教授联合各平台共同制定企业内部人才培训计划,针对性地让他们学习,或是引进国外的优秀人才,学习他们的经验。培养好的人才给予他们相应的福利,留住人才,让互联网的未来更加明朗。 四、结语 综上所诉,互联网金融在政府和经济改革的推动下,有着可预见的未来。虽然互联网金融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和面临着许多挑战,但是只要针对这些问题,采取正确的措施,积极地去修补它的缺点,并且与各个行业深度融合,就能促进传统产业跨界融合、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对于中国的创新创业的发展也有着很深的影响和意义。在现在的外部监管部门的“洗牌”后,互联网金融也有了新的模样,相信在未来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会越来越多,数据也会越来越大。 金融毕业论文篇2 试论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 一、前言 由于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日新月异,我国的电子商务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时下流行的融资方式,也成为帮助小微企业进行融资的最好的方式。由于小微企业自身的不足,常见的问题会出现,平均的生存的时间很短,抗风险能力不足,对于小微企业融资产生了不利影响,从而阻碍了小企业的进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们进行大量的研究。近年来电子商务有了长足的进步,互联网金融也发展起来,小微企业融资也得到了应用与发展,形成了融资的新模式。与以往的仅仅依靠小微企业内部筹集资金的方式相比,通过互联网融资大大的提高了融资的局限性。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壮大,需要借助外力,能够实现快速的发展和壮大。特别对于一些新型产业的中小企业,通过行动方式融资,能够实现短期内的扩大再生产,增加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和自身的竞争力,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 二、国内外的研究 对于互联网金融和小微企业的融资的方式的探讨,研究这方面的学者主要是关注在互联网的金融和小微企业的融资这两个重要的方面进行探讨的。 首先,在关于研究互联网的金融的融资的这一方面。在国外主流的思想是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化生产的需要产生的,是由于信息的传播需要与各项运行机制的配合应运而生的。在国内的主流的思想是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经营和服务产生了很大冲击,传统金融机构需要积极的采用应对措施,拓展金融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融资业务风险的控制和征信体系的完善,从而提高传统金融机构的竞争力。通过分析不难发现限制小微企业融资的最大难题是信息的不对称,互联网金融是以大数据应用为基础的,从而能够让小微企业内部的信息能够让外界所知晓,让投资者能够了解小微企业的正常的经营状况,从而能够得到投资者的信任,以便能够得到投资者的资金和 其它 方面的支持。 其次,主要是小微企业的内部运营不合理的探讨。由于小微企业自身的生产的规模普遍较小,管理的规范普遍存在很大问题,各个环节的生产的标准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让小微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经常面临资金短缺和技术不足的现象。但是当小微企业出现这些问题的时候,常常依靠企业内部筹措资金的方式进行解决,就造成问题可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影响企业内部的发展和壮大。 小微型企业的内部信息不完善的状况,导致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寻求外部的帮助的时候,由于投资人缺乏对小微企业的内部信息的了解,以及缺乏对企业内部真实情况的了解,无法对小微企业产生信任感。由此小微企业的外部融资很难实现被迫进行内部融资和整改。如果向银行进行融资,由于中小企业的内部状况的信息披露的不完整,加上银行实施严格的信贷政策和风险控制,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很难得到实现。 通过上述的研究表明其中最显著的问题就是缺乏深入的探索。目前主要的研究是在小微企业的融资方面,不是互联网金融支持下的小微企业的融资,社会对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关系,方法,形式,机制和模型的基本问题,如不作出明确的定义,在同一时间,它也显示缺乏建设性的研究。因此调查小微型企业融资的金额、融资期限从而能够得到大量的数据,通过资料进一步证明互联网金融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供需匹配关系。 三、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的意义 1.融资模式创新是国家战略需求与政策扶持的双重推动 中国金融的创新的一个重要战略方式就是小微型企业融资的模式的创新。首先,小型和微型企业需要通过融资的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小微型企业融资的模式,能够完善和创新传统的小微型企业融资模式,小微型企业能够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金融包容、创新;其次,小型和微型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不仅影响就业,而且影响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型和微型企业在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的方面需要提高,对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都有很多的作用。 中国的金融的改革和创新的大环境下,互联网金融的服务对于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和财政的支持有了很大的提高。对金融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供了政策的肯定和支持,基于整体风险控制,确保实现小微型的企业的贷款的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增加值的平均水平。 互联网金融的快捷便利的服务方式,能够给长期处在贷款难、融资难、面对困境的小微企业带来新的机遇,使得小微企业能够在遇到风险的时候积极寻求到外部的资金援助。与以往的仅仅依靠小微企业内部筹集资金的方式相比,通过互联网融资大大的提高了融资的局限性。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壮大,需要借助外力,能够实现快速的发展和壮大。特别对于一些新型产业的中小企业,通过行动方式融资,能够实现短期内的扩大再生产,增加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和自身的竞争力,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 2.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的优势 对于小微企业内部出现了资金的困难,产生强烈的融资需求,但融资困难,短时间内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然而,由于小规模的小微型企业固定资产抵押比率较低,金融体系并不完善,其他内部因素的制约,导致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的现象,长此以往,小微企业在面对资金困难的时候如何的筹措资金就变成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影响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是需要面对的一个难题。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壮大,小微型企业面临的融资难的问题得到了很大的缓解,伴随着新的融资的方式产生包容性,更加的高效便捷。首先,互联网金融有很大的包容性。小微型企业融资的模式,能够完善和创新传统的小微型企业融资模式,小微型企业能够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金融包容、创新;其次更加的便利。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能够更加快捷的获得资金和其它方面的支持,互联网金融的融资的渠道和方式更加的便捷和快速,对于贷款批准流程的快捷、低成本的特点,减少了小微型企业融资门槛;再次,客户的不同需求,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提供客户针对性的服务,小微型企业能够针对自身的需要,选择合适的融资的产品,对于企业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四、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 传统的融资的方式,对企业的要求很高,手续繁琐,对于小微型企业的融资来说,传统的融资的方式就很难能够达到这样的标准。现在的资本市场的融资的高门槛,新开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商业部门也只有在短期内解决融资的问题,所以小微型企业融资和间接融资渠道的比例很高。 互联网的融资模式通过资金融资的供给方式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P2P贷款、供应链金融模式等融资的模式。P2P贷款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是一个有用的补充现有的金融系统的有效的方式,可以解决传统的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的问题,能够有效解决小微型企业的融资问题。 从资金供给和需求的角度来看,随着资本的供给和需求的增加,互联网金融应该配备两个供需对接融资的模式作为标准,互联网金融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分为以下四种: 1.点对点融资模式 通过点对点的融资的方式能够同时使得多个贷款的融资的需求得到满足,它的特点就是通过降低交易的成本和风险控制的方式,网络的快速传播,涉及范围广泛,用户可以提高小微型企业的积累和贷款人的信息透明度和对称,小型和微型企业融资可以通过这种模式独自选择贷款利率,减少交易成本。 融资模式的过程主要包括:首先,可以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小微企业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适合的融资的企业进行合作,双方进行合作的协商,可以达成一个最初的合作的意向。其次,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身份验证,通过对合作双方的资质和信用进行审查和验证,保证了合作双方的合作的风险的控制,和合作的正常进行。最后,贷款方和借款对信用风险预防和控制进行量化。 2.基于大数据的小额贷款融资模式 对于大数据的微型的信贷的融资的方式来说,主要是指电力供应商成立的小额贷款的公司,能够满足电子商务的领域和小微型的企业对于筹集资金的需要。对于这样的一种融资的方式在阿里巴巴的小额贷款的公司的服务中中表现显著。新型的融资模式的特点是:融资的门槛很低,灵活贷款、特别的方便和快捷。小微型企业申请贷款的整个过程中,能够实现一个系统化的过程。 小额贷款融资模式基于大数据的过程:首先,在对小微型企业贷款偿还能力进行研究小微型企业。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引入网络的数据的模型和在线的视频的信贷的调查,能够对电子商务的经营的小微型的企业的三方的大数据的真实性进行验证,进而对小微型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以及他们偿还贷款的能力进行评估。其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贷款监控情况进行研究。小额贷款公司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监控小微型企业的贷款业务活动的现金流和其他金融的条件下,小微企业能够在网络数据的转换过程中进而进行信用的评估,最后能够达到控制贷款的风险的目的。 3.大众筹资融资模式 小型和微型企业通过互联网融资的新型的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用于自身的扩大再生产,是一种公共融资的新方式。这两种的类型的具体的方式,即小微型企业提高公众持股模式和一个新项目来提高公共模式,这是一个过程的特点。公众提高股权融资模式,小微型企业融资平台,提高公众股权融资信息发布,这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本质。除了传统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可以通过网络金融对小微型企业融资方式的进行创新。小微型企业融资的市场推广平台对产品创新或预售平台的都产生很大的影响。 4.电子金融机构-门户融资模式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融资的模式主要是通过互联网的金融的门户的服务的平台,能够使用搜索功能和评价的功能,来进行各种金融机构和信贷产品的对比,然后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来提供各种服务,包括融资服务和技术支持的服务以及其它的服务等。首先,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来说,传统的金融融资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通过互联网金融门户平台可以满足小微型企业的不同的需要。其次,提供电力信贷融资对其产品以及确定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提供门户平台的对比。最后,小微型的企业通过与互联网金融的合作能够实现电子银行系统金融机构能够进行快速的浏览。 五、结论 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的主要的结论:首先,互联网金融的融资的方式是一种普遍的、创新的、快捷有效的、有针对性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通过互联网实现了小微型企业融资的简单、便捷、高效、迅速。其次,对于小微企业来说,通过传统的融资的方式很难满足企业自身的需要,对于企业来说,内部的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供需匹配产生很大的作用的。对于以后的研究方向,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进行剖析:在互联网的融资方面支持企业资金困难的方面的现状来进行探讨,并提供案例参考国内研究的以往的经验,有针对性的进行探讨和研究。定量研究互联网金融和小微型企业融资合作伙伴关系进行进一步分析和研究比较。 猜你喜欢: 1. 金融毕业论文免费范文 2. 有关金融的毕业论文免费范文 3. 金融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4. 有关金融的毕业论文范文

要想写出一篇优秀的 毕业 论文,少不了论文拥有一个新颖的题目,论文题目足够有吸引力能够顺利答辩评审老师。那么关于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1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与选题方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刑法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1、刑事立法应力戒情绪

2、论中国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立法控制及其废止

3、中立的帮助行为

4、网络空间中犯罪帮助行为的制裁体系与完善思路

5、累犯从严量刑适用实证研究

6、罪数论与竞合论探究

7、我国反恐刑事立法的检讨与完善

8、论《刑法》第383条之修正

9、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探究

10、言论自由与刑事犯罪

11、刑事立法:在目的和手段之间

12、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3、也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

14、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刑法教义学的阐释

15、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制裁思路

16、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修订:以律师为视角的评判

17、《刑法修正案(九)》的犯罪控制策略视野评判

18、从业禁止制度的定位与资格限制、剥夺制度的体系化

19、贪污贿赂犯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体系化评析

20、刑法中“致人死亡”的类型化研究

21、论警察防卫行为正当性的判断

22、旅游型海岛的犯罪现象:鼓浪屿案例研究

23、交叉式法条竞合关系下的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24、共谋射程理论与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

25、犯罪的定义对犯罪构成边界之限制

26、违法相对性理论的崩溃

27、论共犯关系脱离的具体认定与法律责任

28、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29、自首与立功竞合时该如何认定问题研究

30、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性质与界限

31、外来人口、户籍制度与刑事犯罪

32、犯罪竞合中的法益同一性判断

33、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

34、刑法总则的修改与检讨

35、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研究

36、义务犯理论的 反思 与批判

37、结果的推迟发生与既遂结论的质疑

38、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规制:理念检视与路径转换

39、克服正当防卫判断中的“道德洁癖”

40、不作为因果关系的理论流变与研究进路

41、行贿受贿惩治模式的博弈分析与实践检验

42、论我国想象竞合的规则及其限制

43、客观归责论再批判与我国刑法过失论的完善

44、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

45、刑法职业禁止令的性质及司法适用探析

46、传统与现代:死刑改革与公众“人道”观念的转变

47、新刑法工具主义批判与矫正

48、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的路径选择及评析

49、论间接结果及其扩张刑罚功能之限制

50、立法论视角下嫖宿幼女罪废除之分析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参考

1、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2、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

3、法治社会建设论纲

4、“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私法精义

5、加快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中国语境中的法律实践概念

7、软法研究的多维思考

8、地 方法 治建设及其评估机制探析

9、法律人思维的二元论兼与苏力商榷

10、论法律视域下社会公权力的内涵、构成及价值

11、法教义学的应用

12、论国家治理现代化框架下的财政基础理论建设

13、“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

14、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5、全面推进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法学解读

16、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论纲

17、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18、全球治理视野下的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

19、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理论问题

20、论协商民主在宪法体制与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

21、法治评估及其中国应用

22、共和国法治认识的逻辑展开

23、我国上位法与下位法内容相关性实证分析

24、媒体负面报道、诉讼风险与审计费用

25、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中的“法民关系”

26、中国法学研究格局的流变

27、社科法学及其功用

28、法学研究进路的分化与合作--基于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考察

29、论中国法治评估的转型

30、“失败者正义”原则与弱者权益保护

31、逻辑与修辞:一对法学研究范式的中西考察

3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33、社科法学的传统与挑战

34、建构法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35、全球化时代比较法的优势与缺陷

36、“法治中国”建设的问题与出路

37、论社会权的经济发展价值

38、法治精神的属性、内涵与弘扬

39、法律人思维中的规范隐退

40、法学研究及其 思维方式 的思想变革

41、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

42、新中国法学发展规律考

43、立法与改革:以法律修改为重心的考察

44、法律 教育 的起源:兼议对当下中国法律教育改革的启示

45、法律程序为什么重要?反思现代社会中程序与法治的关系

46、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思想维度

47、法律世界观紊乱时代的司法、民意和政治--以李昌奎案为中心

48、中国法治评估进路之选择

49、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纲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知与解读

50、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诠释

电子商务法论文题目

1、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专题研讨--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内核

2、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3、 电子商务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4、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

5、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制研究

6、 WTO框架下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

7、 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

8、 关于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设想

9、 中日韩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比较及启示

10、 借鉴美国立法 经验 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11、 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构建

12、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研究

13、 假货治理在电商时代遭遇的法律困境及其应对

14、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国际接轨与中国特色

15、 出口导向下跨境电商的法律风险防范

16、 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权利警告的规制

17、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规制的缺失及完善路径

18、 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研究

19、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与电子商务法的互动关系研究

20、 电子商务平台性质与法律责任

21、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机制的构建

22、 浅议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构建

23、 电子商务法律救助体系构建研究

24、 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25、 浅析网络消费者权益之法律保护

26、 论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法律的冲突与协调

27、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

28、 中国电子商务纠纷在线治理研究

29、 消费者网购现状与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

30、 中国电子商务信用法律体系的完善

31、 网络团购的法律关系及规范化建议

32、 电子商务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

33、 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

3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求偿权的法律保护

35、 网络购物维权的困境及法律救济

36、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评析

37、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框架构建及应对方略

38、 GATS中的电子商务法律规则研究

39、 医药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制探究

40、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分析

41、 法律视角下电子商务退货运费险费率问题

42、 浅析电子商务领域犯罪及其对策研究

43、 电子商务中信用炒作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4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45、 法律视野中的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

46、 中国电子商务法治时代来临

47、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48、 现行电子商务法规机制研究

49、 大学生网购纠纷及对策研究--以在杭高校为例

50、 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法律问题

51、 浅析电子商务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52、 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53、 法律视角下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54、 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则的法理分析

55、 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研究

56、 国际经贸电子商务对中医药贸易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

57、 论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的路径

58、 C2C交易模式下的物流法律纠纷

59、 电子商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法律机制分析

60、 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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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权与发表权的区别

一、发表权和发行权区别1、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是:概念不同,发表权,也称公开作品权,指作者对其尚未发表的作品享有决定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是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中的一项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6项规定(1)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2)行使的次数不同,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且只能为作者享有;而发行权可以行使多次,并且不仅仅为作者享有。二、什么是发表权1、发表权又称公表权、公开权,是指向公众披露作品的权利。发表权属于著作权,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2、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法律分析:发表权和发行权区别为:

1、行使次数不同,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且必须有著作权人行使,而发行权可以行使多次,不一定由著作权人亲自行使。

2、发表权属于人身权,为著作权人所有,而发行权则没有此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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