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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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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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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核心期刊是指经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准后公开发行的医学学术期刊,经各高校、医学研究所、医学行政机关等机构根据期刊刊录文稿被摘引率等系统的对期刊按医学学科进行评定。因国内医学学科核心评定标准不同,所以医学核心期刊目录也不尽相同。期刊类目医学核心期刊封面(3张)核心期刊 第五编 医药、卫生R 综合性医药卫生R1 预防医学、卫生学R2 中国医学R3 基础医学R4/8 临床医学/特种医学R9 药学综合性医药卫生类核心期刊1、中华医学杂志2、第四军医大学学报3、第三军医大学学报4、第二军医大学学报5、第一军医大学学报(改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学报)6、解放军医学杂志7、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8、吉林大学学报.医学版9、四川大学学报.医学版10、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11、中国现代医学杂志12、复旦学报.医学版13、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医学版14、中山大学学报.医学科学版15、中南大学学报.医学版16、西安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17、浙江大学学报.医学版18、南京医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广东医学20、军事医学科学院院刊21、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学报(改名为: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22、上海医学23、郑州大学学报.医学版24、江苏医药25、山东大学学报.医学版26、中国医科大学学报27、实用医学杂志28、山东医药29、哈尔滨医科大学学报30、重庆医学31、重庆医科大学学报32、天津医药33、安徽医科大学学报34、苏州大学学报.医学版35、武汉大学学报.医学版36、首都医科大学学报37、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预防医学、卫生学类核心期刊1、中国公共卫生2、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3、中华流行病学杂志4、卫生研究5、营养学报6、中华预防医学杂志7、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8、中华医院管理杂志9、环境与健康杂志10、工业卫生与职业病11、中国卫生统计12、中国工业医学杂志13、中国职业医学14、环境与职业医学15、国外医学卫生学分册16、中国卫生经济17、毒理学杂志18、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19、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现代预防医学21、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22、中国妇幼保健23、中国学校卫生24、中国血吸虫病防治杂志25、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6、生殖与避孕中国医学类核心期刊1、中草药2、中国中药杂志3、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4、中国针灸5、中成药6、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7、中药材8、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9、中药药理与临床10、中华中医药杂志11、针刺研究12、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13、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14、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15、辽宁中医杂志16、时珍国医国药17、中医杂志18、新中医19、中国中西医结合急救杂志20、中国天然药物基础医学类核心期刊1、中国病理生理杂志2、中华微生物和免疫学杂志3、生物医学工程学杂志4、解剖学报5、中国免疫学杂志6、免疫学杂志7、细胞与分子免疫学杂志8、中国临床解剖学杂志9、生理学报10、解剖学杂志11、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2、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报13、中国人兽共患病杂志(改名为:中国人兽共患病学报)14、生理科学进展15、中华病理学杂志16、神经解剖学杂志17、现代免疫学18、病毒学报19、中国寄生虫学与寄生虫病杂志20、中国应用生理学杂志21、国外医学.免疫学分册(改名为:国际免疫学杂志)22、中华医学遗传学杂志23、中华实验和临床病毒学杂志24、国外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分册(改名为:国际生物医学工程杂志)25、基础医学与临床临床医学类核心期刊1、中国危重病急救医学2、中国医学影像技术3、中国临床康复(改名为:中国组织工程研究与临床康复)4、中华检验医学杂志5、中国超声医学杂志6、中华超声影像学杂志7、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8、中华护理杂志9、临床检验杂志10、临床与实验病理学杂志11、中国康复医学杂志12、中国急救医学13、检验医学14、中华急诊医学杂志15、中国全科医学16、中国实用护理杂志17、中国医学影像学杂志18、中国输血杂志19、中国实验诊断学20、中国临床医学影像杂志21、护士进修杂志内科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中华内科杂志3、中华心血管病杂志4、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5、中华血液学杂志6、中华肝脏病杂志7、中华消化杂志8、中国地方病学杂志9、中华肾脏病杂志10、中华老年医学杂志11、中华糖尿病杂志(改名为:中国糖尿病杂志)12、世界华人消化杂志13、中华传染病杂志14、中华风湿病学杂志15、中国实用内科杂志16、中国动脉硬化杂志17、中国循环杂志18、高血压杂志(改名为:中华高血压杂志)19、中国老年病杂志20、临床心血管病杂志21、中国内镜杂志22、肠外与肠内营养23、中国心脏起搏与心电生理杂志24、中华消化内镜杂志外科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外科杂志2、中华骨科杂志3、中华泌尿外科杂志4、中华创伤杂志5、中国实用外科杂志6、中华实验外科杂志7、中华显微外科杂志8、中华神经外科杂志9、中国修复重建外科杂志10、中华烧伤杂志11、中华麻醉学杂志12、中华胸心血管外科杂志13、中华普通外科杂志14、中华手外科杂志15、中国矫形外科杂志16、中华整形外科杂志17、中国脊柱脊髓杂志18、中国器官移植杂志19、中国普通外科杂志20、肾脏病与透析肾移植杂志21、中华肝胆外科杂志22、临床泌尿外科杂志23、临床麻醉学杂志24、中华胃肠外科杂志25、中国微侵袭神经外科杂志26、中华男科学杂志妇产科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妇产科杂志2、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3、实用妇产科杂志4、现代妇产科进展儿科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儿科杂志2、中国实用儿科杂志3、临床儿科杂志4、实用儿科临床杂志5、中华小儿外科杂志6、中国当代儿科杂志肿瘤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肿瘤杂志2、癌症3、中国肿瘤临床4、肿瘤5、中华放射肿瘤学杂志6、中国肿瘤生物治疗杂志7、肿瘤防治研究8、中国癌症杂志9、实用肿瘤杂志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神经科杂志2、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3、中华精神科杂志4、中风与神经疾病杂志5、中国行为医学科学6、临床神经病学杂志7、中华老年心脑血管病杂志8、国外医学.脑血管疾病分册(改名为:国际脑血管病杂志)9、中华神经医学杂志皮肤病学与性病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皮肤病杂志2、临床皮肤科杂志3、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耳鼻咽喉科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2、临床耳鼻咽喉科杂志(改名为:临床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3、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4、中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眼科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眼科杂志2、中华眼底病杂志3、中国实用眼科杂志4、眼科研究5、眼科新进展口腔科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口腔医学杂志2、华西口腔医学杂志3、实用口腔医学杂志4、牙体牙髓牙周病学杂志5、口腔医学研究特种医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放射学杂志2、临床放射学杂志3、实用放射学杂志4、中华核医学杂志5、中国运动医学杂志6、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7、航天医学与医学工程8、中国医学计算机成像杂志9、放射学实践10、介入放射学杂志药学类核心期刊1、药学学报2、中国药学杂志3、中国药理学通报4、药物分析杂志5、中国新药杂志6、中国新药与临床杂志7、中国医院药学杂志8、中国医药工业杂志9、中国药科大学学报10、中国抗生素杂志11、沈阳药科大学学报12、中国药理学与毒理学杂志13、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14、中国药房15、中国生化药物杂志16、中国现代应用药学17、华西药学杂志[2]投稿须知作品内容来稿内容、字数不限,任何形式皆可,如散文、诗歌、小说、剧本、评论、论文、游记等。投稿作品必须出自原创,并且在中国期刊网首发,不得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作者的投稿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在首页进行公布。投稿者若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或者稿件内容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的,由投稿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作品发表要求:期刊网网站保留审稿、退稿和修改稿件的一切权力。期刊不接受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版权要求1、所有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2、所有投稿作品中国期刊网及其相关合作机构(包括网站、出版物、移动网络等),享有有使用权。

杂志刊物不用审稿费的,如果被刊登的话还有稿费。《中国修复重建外科杂志》是由卫生部主管,中国康复医学会、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主办,中国修复重建外科杂志编辑部编辑出版的跨学科医学专业类学术期刊(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本刊为月刊,每月15 日出版,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主要刊登骨科、手外科、显微外科、整形外科、颌面外科、普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妇产科、五官科等各临床学科、研究室,无论是采用手术方法进行组织、器官的移植与移位,采用生物制品或非生物制品进行植入或替代,以及采用非手术方法等,进行组织结构修复、功能重建、改善外形等有关的学术论文,包括临床经验总结、基础研究、有前瞻性见解的个案报道,有关的新技术、新疗法、经验教训、专题讲座、专题讨论、国外最新文献摘要等。投稿须知:为加快刊出周期,请作者投稿前务必仔细阅读我刊网站首页写作模板,并参照范例撰写后投稿。我刊实行网上在线投稿,不再接受纸质及电子邮件投稿。请登录我刊网站,注册后进行投稿。投稿时务必附单位介绍信,注明稿件内容真实,无署名争议、无一稿两投等,扫描或拍照后以附件形式上传。本刊免收审稿费,对于刊用文搞按相关规定收取版面费,附彩图者需另加收彩图制版费;出版后酌致稿酬,并赠送杂志三本。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多投。

中国癌症研究 中国肿瘤杂志 肿瘤防治研究 中华放射肿瘤学杂志 中华器官移植杂志 中华血液学杂志 中华肿瘤杂志 临床血液学杂志中国实验血液学杂志blood Biology of Blood and Marrow Transplantation Laboratory Hematology Blood and Marrow Transplantation Reviews Frontiers in HematOncology Bloodline Reviews Leukemia Research Current Opinion in Hematology Hematology and Cell Therapy SEMINARS IN HEMATOLOGY

器官移植杂志投稿经验

《中华器官移植杂志》为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器官移植专业学术期刊,以广大从事器官移植专业的科研、教学与临床工作者为主要读者对象,报道器官移植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以及对器官移植临床有指导作用、且与器官移植临床密切结合的基础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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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器官移植杂志投稿格式

医学核心期刊是指经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准后公开发行的医学学术期刊,经各高校、医学研究所、医学行政机关等机构根据期刊刊录文稿被摘引率等系统的对期刊按医学学科进行评定。因国内医学学科核心评定标准不同,所以医学核心期刊目录也不尽相同。期刊类目医学核心期刊封面(3张)核心期刊 第五编 医药、卫生R 综合性医药卫生R1 预防医学、卫生学R2 中国医学R3 基础医学R4/8 临床医学/特种医学R9 药学综合性医药卫生类核心期刊1、中华医学杂志2、第四军医大学学报3、第三军医大学学报4、第二军医大学学报5、第一军医大学学报(改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学报)6、解放军医学杂志7、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8、吉林大学学报.医学版9、四川大学学报.医学版10、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11、中国现代医学杂志12、复旦学报.医学版13、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医学版14、中山大学学报.医学科学版15、中南大学学报.医学版16、西安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17、浙江大学学报.医学版18、南京医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广东医学20、军事医学科学院院刊21、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学报(改名为: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22、上海医学23、郑州大学学报.医学版24、江苏医药25、山东大学学报.医学版26、中国医科大学学报27、实用医学杂志28、山东医药29、哈尔滨医科大学学报30、重庆医学31、重庆医科大学学报32、天津医药33、安徽医科大学学报34、苏州大学学报.医学版35、武汉大学学报.医学版36、首都医科大学学报37、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预防医学、卫生学类核心期刊1、中国公共卫生2、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3、中华流行病学杂志4、卫生研究5、营养学报6、中华预防医学杂志7、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8、中华医院管理杂志9、环境与健康杂志10、工业卫生与职业病11、中国卫生统计12、中国工业医学杂志13、中国职业医学14、环境与职业医学15、国外医学卫生学分册16、中国卫生经济17、毒理学杂志18、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19、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现代预防医学21、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22、中国妇幼保健23、中国学校卫生24、中国血吸虫病防治杂志25、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6、生殖与避孕中国医学类核心期刊1、中草药2、中国中药杂志3、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4、中国针灸5、中成药6、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7、中药材8、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9、中药药理与临床10、中华中医药杂志11、针刺研究12、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13、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14、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15、辽宁中医杂志16、时珍国医国药17、中医杂志18、新中医19、中国中西医结合急救杂志20、中国天然药物基础医学类核心期刊1、中国病理生理杂志2、中华微生物和免疫学杂志3、生物医学工程学杂志4、解剖学报5、中国免疫学杂志6、免疫学杂志7、细胞与分子免疫学杂志8、中国临床解剖学杂志9、生理学报10、解剖学杂志11、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2、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报13、中国人兽共患病杂志(改名为:中国人兽共患病学报)14、生理科学进展15、中华病理学杂志16、神经解剖学杂志17、现代免疫学18、病毒学报19、中国寄生虫学与寄生虫病杂志20、中国应用生理学杂志21、国外医学.免疫学分册(改名为:国际免疫学杂志)22、中华医学遗传学杂志23、中华实验和临床病毒学杂志24、国外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分册(改名为:国际生物医学工程杂志)25、基础医学与临床临床医学类核心期刊1、中国危重病急救医学2、中国医学影像技术3、中国临床康复(改名为:中国组织工程研究与临床康复)4、中华检验医学杂志5、中国超声医学杂志6、中华超声影像学杂志7、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8、中华护理杂志9、临床检验杂志10、临床与实验病理学杂志11、中国康复医学杂志12、中国急救医学13、检验医学14、中华急诊医学杂志15、中国全科医学16、中国实用护理杂志17、中国医学影像学杂志18、中国输血杂志19、中国实验诊断学20、中国临床医学影像杂志21、护士进修杂志内科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中华内科杂志3、中华心血管病杂志4、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5、中华血液学杂志6、中华肝脏病杂志7、中华消化杂志8、中国地方病学杂志9、中华肾脏病杂志10、中华老年医学杂志11、中华糖尿病杂志(改名为:中国糖尿病杂志)12、世界华人消化杂志13、中华传染病杂志14、中华风湿病学杂志15、中国实用内科杂志16、中国动脉硬化杂志17、中国循环杂志18、高血压杂志(改名为:中华高血压杂志)19、中国老年病杂志20、临床心血管病杂志21、中国内镜杂志22、肠外与肠内营养23、中国心脏起搏与心电生理杂志24、中华消化内镜杂志外科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外科杂志2、中华骨科杂志3、中华泌尿外科杂志4、中华创伤杂志5、中国实用外科杂志6、中华实验外科杂志7、中华显微外科杂志8、中华神经外科杂志9、中国修复重建外科杂志10、中华烧伤杂志11、中华麻醉学杂志12、中华胸心血管外科杂志13、中华普通外科杂志14、中华手外科杂志15、中国矫形外科杂志16、中华整形外科杂志17、中国脊柱脊髓杂志18、中国器官移植杂志19、中国普通外科杂志20、肾脏病与透析肾移植杂志21、中华肝胆外科杂志22、临床泌尿外科杂志23、临床麻醉学杂志24、中华胃肠外科杂志25、中国微侵袭神经外科杂志26、中华男科学杂志妇产科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妇产科杂志2、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3、实用妇产科杂志4、现代妇产科进展儿科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儿科杂志2、中国实用儿科杂志3、临床儿科杂志4、实用儿科临床杂志5、中华小儿外科杂志6、中国当代儿科杂志肿瘤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肿瘤杂志2、癌症3、中国肿瘤临床4、肿瘤5、中华放射肿瘤学杂志6、中国肿瘤生物治疗杂志7、肿瘤防治研究8、中国癌症杂志9、实用肿瘤杂志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神经科杂志2、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3、中华精神科杂志4、中风与神经疾病杂志5、中国行为医学科学6、临床神经病学杂志7、中华老年心脑血管病杂志8、国外医学.脑血管疾病分册(改名为:国际脑血管病杂志)9、中华神经医学杂志皮肤病学与性病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皮肤病杂志2、临床皮肤科杂志3、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耳鼻咽喉科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2、临床耳鼻咽喉科杂志(改名为:临床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3、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4、中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眼科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眼科杂志2、中华眼底病杂志3、中国实用眼科杂志4、眼科研究5、眼科新进展口腔科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口腔医学杂志2、华西口腔医学杂志3、实用口腔医学杂志4、牙体牙髓牙周病学杂志5、口腔医学研究特种医学类核心期刊1、中华放射学杂志2、临床放射学杂志3、实用放射学杂志4、中华核医学杂志5、中国运动医学杂志6、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7、航天医学与医学工程8、中国医学计算机成像杂志9、放射学实践10、介入放射学杂志药学类核心期刊1、药学学报2、中国药学杂志3、中国药理学通报4、药物分析杂志5、中国新药杂志6、中国新药与临床杂志7、中国医院药学杂志8、中国医药工业杂志9、中国药科大学学报10、中国抗生素杂志11、沈阳药科大学学报12、中国药理学与毒理学杂志13、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14、中国药房15、中国生化药物杂志16、中国现代应用药学17、华西药学杂志[2]投稿须知作品内容来稿内容、字数不限,任何形式皆可,如散文、诗歌、小说、剧本、评论、论文、游记等。投稿作品必须出自原创,并且在中国期刊网首发,不得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作者的投稿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在首页进行公布。投稿者若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或者稿件内容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的,由投稿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作品发表要求:期刊网网站保留审稿、退稿和修改稿件的一切权力。期刊不接受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版权要求1、所有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2、所有投稿作品中国期刊网及其相关合作机构(包括网站、出版物、移动网络等),享有有使用权。

首先,登录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库或者 维普数据库(此为中国三大专业文献数据库)或国外Pubmed/Medline等国外专业数据库,然后搜索相关的文献,写出您的文章。其次,再去以上数据库中搜索相关专业期刊编辑部信息(国家级或是非国家级,核心或者非核心,统计源或者非统计源期刊等等),找到投稿联系方式,这样的方法避免网上很多钓鱼网站,确保您投稿的期刊是合法的。最后,祝好运。欢迎交流。静石医疗,竭诚为您服务。

0 引言 环孢素A(cyclosporine A,CsA)是临床常用的免疫抑制剂,广泛用于器官移植中的排斥反应,但由于药动学个体差异较大,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我们对105例肾移植患者术后内全血CsA浓度进行测定,报道如下:1 对象和方法 对象 1994-04/2000-10在我院接受同种异体肾脏移植患者105(男68,女37)例,平均年龄为(±)(17~58)岁,其中原发病为慢性肾炎94例,慢性肾盂肾炎6例,糖尿病性肾病3例,多囊肾2例,术前并发乙肝患者4例,腹透3例,血透102例.透析时间1~36mo,术后按我院常规免疫抑制方案环孢素A(CsA)+硫唑嘌呤(Aza)+强的松(Pred)三联用药.根据肾移植术后临床症状以及辅助检查结果,将患者分为普通组、排斥组和中毒组.普通组选择标准:术后血肌酐、尿素氮逐渐下降,每日尿量少于1500~2000mL L-1 ,尿密度为~,血钾为~ L-1 ,超声影像学提示移植肾正常,血管阻力指数正常.排斥组标准:患者发热,移植肾肿胀、压痛、尿量突减、血肌酐急剧升高,B超提示移植肾体积增大,血管阻力均高于正常,经冲击治疗后,血肌酐下降.中毒组选择标准:肝中毒指征为术前肝功能正常,服用CsA后出现胆红素和转氨酶升高,经减药和对症治疗后,肝功能恢复正常;肾中毒指征为尿量减少,血肌酐升高,CsA浓度升高,临床表现有高钾高氯血症,伴血压增高,辅助检查无排斥反应表现. 方法 患者服用CsA3d后,于早上服药1h前抽取静脉血~,置于风干抗凝试管内,充分混匀,送到实验室待测全血CsA浓度谷值.测定仪器和试剂为美国雅培公司生产的FPIA测定仪(AbbottTDx)和单克隆抗体全血CsA试剂,测定方法主要步骤为精确吸取被检标本全血50μL,放入离心管中,精确加入50μL溶解剂和300μL沉淀剂,充分振荡后,离心(离心机转速:9000g),取上清液TDX仪器内测定.统计学处理:数据均以x ±s表示,多个样本均数之间的比较采用方差分析测验差异的显著性.2 结果 普通组、排斥组及中毒组不同时期CsA血浓度变化见表1.表1 不同组别不同时期CsA血浓度 (略)3 讨论 实践证明,肾移植术后治疗过程中检测CsA血药浓度,减少因CsA浓度过高所引起的肝、肾毒性或浓度过低而致的排斥反应,选择适合患者本人的治疗窗范围是至关重要的.对CsA血药谷值浓度提早测定可提供区别排斥反应和CsA肝肾毒性反应的可靠依据.从结果可看出,排斥反应与CsA浓度过低,肝肾毒性反应与CsA浓度过高密切相关,本结果与国内外文献报道基本一致[1,2] .从本文统计的资料看出,肾移植术后1mo内、3mo内、6mo内的谷值浓度分别维持在300~400ng mL-1 ,200~300ng mL-1 ,120~250ng mL-1 即可,但需要注意不同个体对CsA浓度的要求差异较大.如在用药方案基本相同的情况下,男性患者比女性更易发生中毒反应[3] ,高龄患者较易发生肾中毒[4] .所以在实际工作中,除参照基本用药原则外,应强调系统地测定谷值浓度,要结合患者对CsA的耐受性、生物利用度、药物动力学的特点及其它临床表现,制定因人而异的个体化治疗方案,监测并及时调整药量.综上所述,治疗药物环孢素血浓度检测有助于监测急性排斥反应和肝肾中毒的发生,对调整给药方案、指导患者用药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参考文献:[1]朱有华,闵志廉,顾超宁.肾移植术后应用荧光偏振法检测环孢素A血浓度的经验[J].中华器官移植杂志,1993;14(3):109-111.[2]Wang P,Menui V,Simpson monoelonal antibody fulres-ence polarization immunoassay for cyclosporine [J].Transplant Proc,1990;22:(6)1186-1190.[3]石 杰,于保东,王少华.性别对肾移植术后环孢素A谷浓度的影响[J].中国药业杂志,1999;8(2):36-37.[4]杨诗玉,武小桐,朱震南.肾移植患者全血环孢素谷浓度的动态观察[J].中华器官移植杂志,2000;21(3):187. 作者简介: 王 强(1965-),男(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主治医师.Tel. 1 第四军医大学吉林军医学院附属医院泌尿外科,吉林132011,2 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血透中心,福建福州350025

论器官移植的论文

从伦理角度看待器官移植技术 随着克隆技术、器官移植等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这些先进的技术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拯救生命的同时,很多人对于这样的科学技术提出了质疑,尤其是在道德约束和伦理方面,甚至提出禁止的建议。其实,任何科学技术本身都是一把双刃剑,关键是要权衡利弊,合理得使科学技术为我们所用。针对器官移植技术,虽然从手法、人性的角度它是不被我们传统的中国观念所接受的,但是从事实上来看,器官移植技术带来了医学领域的重大进步,同时,从拯救生命的角度阐述了尊重生命这个问题。所以,我认为器官移植技术从伦理角度也应当是被理解的。首先,从器官移植技术发明的内在动机看。器官移植技术的发明一开始就是服务于挽救病生命、 减轻病人痛苦、 提高人类健康程度这一医学根本目标的。就是为了使一些绝症患者摆脱绝望境地, 进而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提高人类生存质。而健康对人的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有着要意义。马克思说: 保护健康, 就是保持一切价的源泉即劳动能力本身。 所以, 器官移植自身就可欲的、 就能够满足需要、就是人们追求的目的的。其次,从器官移植技术产生的效果看。任何问题, 都要从伦理学和美学判断。只要利生物群落的完整、 稳定和美观, 事物就是对的。人希望通过生命的繁衍, 生生不息, 使自己的自然生命在这不息过程中得到传递与延续。也正是个人的这种有限自然生命无限突破存续之渴望与繁衍行为,构成了人类生命生生不息、 无限存在的可能。器官移植技术正是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实现自身生命得以更长保存延续的方式。器官移植技术的出现, 不仅有可能给人们提供一种新的治疗方式,进而在更强意义上保存和延续自己的生命, 而且更加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与人类追求健康长寿是一致的, 有利于社会的整体进步及人类的世代繁衍不息。也就是说, 器官移植要求在一个病人(受体)的背后, 要看到整个人群, 看到社会, 看到人类群体的生存和演进, 从社会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出发点来判断器官移植的可实施性。这样,器官移植不仅仅在工具性的意义上是可行的,而且在价值性的意义上也是很重大的。再次,从器官移植技术的意义来看,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点:(1)器官捐献移植能够使供体在利他行为中完成个体道德人格的自我完善, 实现最终的幸福。无论作为主体的感受, 抑或自我的实际生活境遇, 幸福都并不仅仅是存在的某一时刻的状态。就本质而言, 幸福展开于主体的价值创造及与之相关的自我实现过程。因此, 这就要求每一个人在追求自己幸福的同时, 也要照顾到别人的幸福。同时, 中国传统一直把道德视为人生的最大任务, 以尽善尽美为人格发展的极致。普遍认为人格完善是人的精神追求, 是人的终极价值关怀。因此, 人生幸福必然也包含着人格完善的内容, 这同时也是人的本性所要求的。因为道德的本性并不等于道德的行为,潜在的善行仍有待具体的实践。而主体活动的每一瞬间又是善行积累、 最终实现幸福的关键时刻, 因此, 器官移植中的器官捐赠移植手术的进行, 恰恰是供体自我价值的实现和人格完善的过程, 从而为供体实现幸福提供了实践途径。在自愿的前提下, 挽救一个人的生命优先于对另一个人可承受的身体伤害的避免, 救他人于危难之际, 这本身就是尊重他人的表现, 是人道的体现, 能够实现供体人格进一步的自我完善, 这正是器官捐赠移植之道德合理性的依据, 进而有助于合理解决目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领域的器官来源短缺难题。同时, 供体自身部分利益的牺牲间接地为社会创造了价值, 因为他使受体恢复了价值创造的本钱——健康。(2)器官移植能够使受体在获助的同时感受到幸福。就人类社会来说, 其中的每一个人都不是在绝对孤立的状态之中追求自身的幸福, 他的幸福基本上都是在别人的帮助和配合下才能获得。在器官移植中,受体往往是深陷困境的绝症患者, 而完满的人生则应当有健康的体魄。健康的体魄是自然赋予人类有可能幸福生活的起点。身体健康, 精力充沛, 不仅使人有可能更好地发挥其创造性才能, 亦有可能使人更好地感受生活、 热爱生活, 对生活与同胞有可能充满更多的热情与爱。先天的疾患是人的一大不幸, 后天的疾患亦是生活中的一种痛苦。疾患剥夺了人对生活的某些感受、 享有与创造能力, 所造成的不仅是肉体的缺憾与痛苦, 还有精神心理的创伤。当一个人身患绝症, 或者奄奄一息、 苟延残喘时, 很难说其有一种对生命的幸福感受。健康是人生幸福的自然客观前提。所以, 在接受供体所提供的可供移植的器官时, 受体重新恢复健康的同时也重新获得了幸福。同时, 能够在危难之际获得其他社会成员的帮助, 受体的内心也会感到无比愉悦,感到幸福。因此,从伦理角度来看,我认为,器官移植技术是再用另外一种方式延续着生命,尊重着生命。

从伦理角度看待器官移植技术随着克隆技术、器官移植等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这些先进的技术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拯救生命的同时,很多人对于这样的科学技术提出了质疑,尤其是在道德约束和伦理方面,甚至提出禁止的建议。其实,任何科学技术本身都是一把双刃剑,关键是要权衡利弊,合理得使科学技术为我们所用。针对器官移植技术,虽然从手法、人性的角度它是不被我们传统的中国观念所接受的,但是从事实上来看,器官移植技术带来了医学领域的重大进步,同时,从拯救生命的角度阐述了尊重生命这个问题。所以,我认为器官移植技术从伦理角度也应当是被理解的。首先,从器官移植技术发明的内在动机看。器官移植技术的发明一开始就是服务于挽救病生命、 减轻病人痛苦、 提高人类健康程度这一医学根本目标的。就是为了使一些绝症患者摆脱绝望境地, 进而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提高人类生存质。而健康对人的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有着要意义。马克思说: 保护健康, 就是保持一切价的源泉即劳动能力本身。 所以, 器官移植自身就可欲的、 就能够满足需要、就是人们追求的目的的。其次,从器官移植技术产生的效果看。任何问题, 都要从伦理学和美学判断 。只要利生物群落的完整、 稳定和美观, 事物就是对的。人希望通过生命的繁衍, 生生不息, 使自己的自然生命在这不息过程中得到传递与延续。也正是个人的这种有限自然生命无限突破存续之渴望与繁衍行为,构成了人类生命生生不息、 无限存在的可能。器官移植技术正是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实现自身生命得以更长保存延续的方式。器官移植技术的出现, 不仅有可能给人们提供一种新的治疗方式,进而在更强意义上保存和延续自己的生命, 而且更加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与人类追求健康长寿是一致的, 有利于社会的整体进步及人类的世代繁衍不息。也就是说, 器官移植要求在一个病人(受体)的背后, 要看到整个人群, 看到社会, 看到人类群体的生存和演进, 从社会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出发点来判断器官移植的可实施性。这样,器官移植不仅仅在工具性的意义上是可行的,而且在价值性的意义上也是很重大的。再次,从器官移植技术的意义来看,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点:(1)器官捐献移植能够使供体在利他行为中完成个体道德人格的自我完善, 实现最终的幸福。无论作为主体的感受, 抑或自我的实际生活境遇, 幸福都并不仅仅是存在的某一时刻的状态。就本质而言, 幸福展开于主体的价值创造及与之相关的自我实现过程。因此, 这就要求每一个人在追求自己幸福的同时, 也要照顾到别人的幸福。同时, 中国传统一直把道德视为人生的最大任务, 以尽善尽美为人格发展的极致。普遍认为人格完善是人的精神追求, 是人的终极价值关怀。因此, 人生幸福必然也包含着人格完善的内容, 这同时也是人的本性所要求的。因为道德的本性并不等于道德的行为,潜在的善行仍有待具体的实践。而主体活动的每一瞬间又是善行积累、 最终实现幸福的关键时刻, 因此, 器官移植中的器官捐赠移植手术的进行, 恰恰是供体自我价值的实现和人格完善的过程, 从而为供体实现幸福提供了实践途径。在自愿的前提下, 挽救一个人的生命优先于对另一个人可承受的身体伤害的避免, 救他人于危难之际, 这本身就是尊重他人的表现, 是人道的体现, 能够实现供体人格进一步的自我完善, 这正是器官捐赠移植之道德合理性的依据, 进而有助于合理解决目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领域的器官来源短缺难题。同时, 供体自身部分利益的牺牲间接地为社会创造了价值, 因为他使受体恢复了价值创造的本钱——健康。(2)器官移植能够使受体在获助的同时感受到幸福。就人类社会来说, 其中的每一个人都不是在绝对孤立的状态之中追求自身的幸福, 他的幸福基本上都是在别人的帮助和配合下才能获得。在器官移植中,受体往往是深陷困境的绝症患者, 而完满的人生则应当有健康的体魄。健康的体魄是自然赋予人类有可能幸福生活的起点。身体健康, 精力充沛, 不仅使人有可能更好地发挥其创造性才能, 亦有可能使人更好地感受生活、 热爱生活, 对生活与同胞有可能充满更多的热情与爱。先天的疾患是人的一大不幸, 后天的疾患亦是生活中的一种痛苦。疾患剥夺了人对生活的某些感受、 享有与创造能力, 所造成的不仅是肉体的缺憾与痛苦, 还有精神心理的创伤。当一个人身患绝症, 或者奄奄一息、 苟延残喘时, 很难说其有一种对生命的幸福感受。健康是人生幸福的自然客观前提。所以, 在接受供体所提供的可供移植的器官时, 受体重新恢复健康的同时也重新获得了幸福。同时, 能够在危难之际获得其他社会成员的帮助, 受体的内心也会感到无比愉悦,感到幸福。因此,从伦理角度来看,我认为,器官移植技术是再用另外一种方式延续着生命,尊重着生命。

一、克隆技术的科学意义及经济价值 克隆技术的突破,首先标志着人类对生命的认识水平与改造能力的提高,这本身是人类文明的长足进步。作为生物工程的一项重要成果,克隆技术为解决某些日益尖锐的问题和矛盾提供了多种可能的途径和方法。 (一)克隆技术给医学领域带来美好应用前景。在人类基因组的带动下,人们正在进行治疗性克隆试验,旨在生产克隆的或单性生殖的人类胚胎以获取干细胞,为人类研究癌症、艾滋病、老年痴呆、帕金森氏症等疑难病症,从基因层面揭示疾病产生的分子生物学机制,预报人体的机能和病理变化,找到标本兼治的治疗方法。克隆生物工程技术将克服中西药的弊端,将使医学在21世纪发生革命性的变化。治疗性克隆和干细胞研究为人体缺失器官的修复和重建带来希望,不但能治疗或预防器官功能衰竭,而且能防治衰老,解决目前我们面临的寿命延长而生命质量低下的难题。寿终无年、青春常驻的梦想在21世纪有可能会逐步成为现实。 (二)克隆技术有助于加速动植物育种过程。作为人类在生物科学领域取得的一项重大技术突破,克隆技术反映了细胞核分化技术、细胞培养和控制技术的进步,为挽救濒临灭绝物种提供了多种可能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利用优良动物品种的体细胞提供细胞核来克隆动物,可以避免自然条件下育种所受到的动物生育周期和生育效率的限制,缩短育种年限,提高育种效率,按照自己的意愿创造出有更高经济价值的动物新品种来;可以再现物种,保护和拯救濒危动物。同时,运用克隆技术可以超越自然节奏,主动调控生物链及生态环境,减少环境污染,保护地球这一万物共有的家园。 (三)克隆技术将引起制药业和农业生产的革命。利用体细胞克隆技术使外源基因整合到受体细胞中并稳定地遗传到子代,可以用来大量繁殖许多有价值的基因,直接生产出人类适用的医药用蛋白等高效药物。如治疗糖尿病的胰岛素、有希望使侏儒患者重新长高的生长激素和能抗多种疾病感染的干扰素等。克隆山绵羊将会出现人类新的制药厂,生产人类健康需求的应有尽有的药用动物或动物药。据计算,一头转基因山羊一年提供的人凝血因子LX活性蛋白相当于上海全年献血总量所含同类蛋白的总和。人们一旦突破克隆生物技术,就能改变农作物的基因型,产生大量抗病、抗虫、抗盐碱和 遗传性质稳定的新品种,培育动物的优良品种,培育生产奶量高,奶中富含人体所需营养物质的乳牛,以满足人体对营养的需求。 二、克隆技术的负面作用与问题思考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对于社会的作用是双重的,克隆技术也不例外。克隆技术的发展伴随着对伦理道德的影响的冲击,其负面作用不容忽视。 自“多莉”羊诞生以来,关于克隆技术的争论日渐激烈。克隆技术的迅速发展,不仅为自然科学领域瞩目,也受到了社会科学领域的科学家的关注。因为,一旦这一技术被应用于人类自身,既克隆人的产生,那将是对人类社会伦理道德的一项严峻挑战。克隆人可能对社会道德、社会伦理产生不可预料的负面影响:第一,它危害了伦理学的不伤害原则。从“多莉”羊的实例可以看出克隆动物的成功率很低,如果在人身上做成功率可能更低,而且很可能会产生出许多畸形的、具有严重缺陷的克隆人,自然会造成对他们的伤害;第二,克隆人违背了伦理学的自主原则。被克隆者作为人所享有的独特性被粗暴的剥夺了;第三,克隆人违背了伦理学的平等原则。克隆人也是人,我们不能将他们仅仅当作为他人的目的服务的手段和工具。 对克隆技术持否定态度的人看到了克隆人可能引发的一系列社会、伦理、法律等问题。从政治角度看,克隆人的出现可能使人类自身的安全受到威胁;从经济角度看,克隆人可能使人的生产劳动发生畸形分化,如让克隆人当奴仆以及作为人的工具;从人类学和社会学角度看,克隆人与供体者的关系将是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从法学角度看,克隆人将给法治社会制造不易化解的困境;从心理学角度看,克隆人有难以逾越的心理障碍;从进化论角度看,克隆人不利于人类的进化;从哲学角度看,克隆人消除人的个性,破坏人类的多样性。在克隆人可能引发的社会性问题中,最大量、最复杂的恐怕还是道德伦理问题。从社会伦理角度看,克隆人对人类发展的干预会影响人种的自然构成和自然发展。克隆人的出现将使两性结合繁殖后代的传统生殖模式被打破、人伦关系模糊以及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甚至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制造人类灾难;从家庭伦理角度看,克隆技术用于人体繁殖,会加剧家庭多元化趋向,还会从根本上改变人的亲系关系,确定人类亲系关系的标准也将发生改变;从性伦理学角度看,它完全改变了人类自然的、基于性爱的生育方式,使人口的生产与性爱分离,破坏人类的情感;从生命伦理学角度看,它破坏了人拥有独特基因的权利,有可能导致人种的退化,还会使正常的生与死的概念发生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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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论文8000字

从伦理角度看待器官移植技术 随着克隆技术、器官移植等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这些先进的技术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拯救生命的同时,很多人对于这样的科学技术提出了质疑,尤其是在道德约束和伦理方面,甚至提出禁止的建议。其实,任何科学技术本身都是一把双刃剑,关键是要权衡利弊,合理得使科学技术为我们所用。针对器官移植技术,虽然从手法、人性的角度它是不被我们传统的中国观念所接受的,但是从事实上来看,器官移植技术带来了医学领域的重大进步,同时,从拯救生命的角度阐述了尊重生命这个问题。所以,我认为器官移植技术从伦理角度也应当是被理解的。首先,从器官移植技术发明的内在动机看。器官移植技术的发明一开始就是服务于挽救病生命、 减轻病人痛苦、 提高人类健康程度这一医学根本目标的。就是为了使一些绝症患者摆脱绝望境地, 进而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提高人类生存质。而健康对人的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有着要意义。马克思说: 保护健康, 就是保持一切价的源泉即劳动能力本身。 所以, 器官移植自身就可欲的、 就能够满足需要、就是人们追求的目的的。其次,从器官移植技术产生的效果看。任何问题, 都要从伦理学和美学判断。只要利生物群落的完整、 稳定和美观, 事物就是对的。人希望通过生命的繁衍, 生生不息, 使自己的自然生命在这不息过程中得到传递与延续。也正是个人的这种有限自然生命无限突破存续之渴望与繁衍行为,构成了人类生命生生不息、 无限存在的可能。器官移植技术正是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实现自身生命得以更长保存延续的方式。器官移植技术的出现, 不仅有可能给人们提供一种新的治疗方式,进而在更强意义上保存和延续自己的生命, 而且更加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与人类追求健康长寿是一致的, 有利于社会的整体进步及人类的世代繁衍不息。也就是说, 器官移植要求在一个病人(受体)的背后, 要看到整个人群, 看到社会, 看到人类群体的生存和演进, 从社会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出发点来判断器官移植的可实施性。这样,器官移植不仅仅在工具性的意义上是可行的,而且在价值性的意义上也是很重大的。再次,从器官移植技术的意义来看,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点:(1)器官捐献移植能够使供体在利他行为中完成个体道德人格的自我完善, 实现最终的幸福。无论作为主体的感受, 抑或自我的实际生活境遇, 幸福都并不仅仅是存在的某一时刻的状态。就本质而言, 幸福展开于主体的价值创造及与之相关的自我实现过程。因此, 这就要求每一个人在追求自己幸福的同时, 也要照顾到别人的幸福。同时, 中国传统一直把道德视为人生的最大任务, 以尽善尽美为人格发展的极致。普遍认为人格完善是人的精神追求, 是人的终极价值关怀。因此, 人生幸福必然也包含着人格完善的内容, 这同时也是人的本性所要求的。因为道德的本性并不等于道德的行为,潜在的善行仍有待具体的实践。而主体活动的每一瞬间又是善行积累、 最终实现幸福的关键时刻, 因此, 器官移植中的器官捐赠移植手术的进行, 恰恰是供体自我价值的实现和人格完善的过程, 从而为供体实现幸福提供了实践途径。在自愿的前提下, 挽救一个人的生命优先于对另一个人可承受的身体伤害的避免, 救他人于危难之际, 这本身就是尊重他人的表现, 是人道的体现, 能够实现供体人格进一步的自我完善, 这正是器官捐赠移植之道德合理性的依据, 进而有助于合理解决目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领域的器官来源短缺难题。同时, 供体自身部分利益的牺牲间接地为社会创造了价值, 因为他使受体恢复了价值创造的本钱——健康。(2)器官移植能够使受体在获助的同时感受到幸福。就人类社会来说, 其中的每一个人都不是在绝对孤立的状态之中追求自身的幸福, 他的幸福基本上都是在别人的帮助和配合下才能获得。在器官移植中,受体往往是深陷困境的绝症患者, 而完满的人生则应当有健康的体魄。健康的体魄是自然赋予人类有可能幸福生活的起点。身体健康, 精力充沛, 不仅使人有可能更好地发挥其创造性才能, 亦有可能使人更好地感受生活、 热爱生活, 对生活与同胞有可能充满更多的热情与爱。先天的疾患是人的一大不幸, 后天的疾患亦是生活中的一种痛苦。疾患剥夺了人对生活的某些感受、 享有与创造能力, 所造成的不仅是肉体的缺憾与痛苦, 还有精神心理的创伤。当一个人身患绝症, 或者奄奄一息、 苟延残喘时, 很难说其有一种对生命的幸福感受。健康是人生幸福的自然客观前提。所以, 在接受供体所提供的可供移植的器官时, 受体重新恢复健康的同时也重新获得了幸福。同时, 能够在危难之际获得其他社会成员的帮助, 受体的内心也会感到无比愉悦,感到幸福。因此,从伦理角度来看,我认为,器官移植技术是再用另外一种方式延续着生命,尊重着生命。

1. 克隆技术与遗传育种 在农业方面,人们利用“克隆”技术培育出大量具有抗旱、抗倒伏、抗病虫害的优质高产品种,大大提高了粮食产量。在这方面我国已迈入世界最先进的前列。 2. 克隆技术与濒危生物保护 克隆技术对保护物种特别是珍稀、濒危物种来讲是一个福音,具有很大的应用前景。从生物学的角度看,这也是克隆技术最有价值的地方之一。 3. 克隆技术与医学 在当代,医生几乎能在所有人类器官和组织上施行移植手术。但就科学技术而言,器官移植中的排斥反应仍是最为头痛的事。排斥反应的原因是组织不配型导致相容性差。如果把“克隆人”的器官提供给“原版人”,作器官移植之用,则绝对没有排斥反应之虑,因为二者基因相配,组织也相配。问题是,利用“克隆人”作为器官供体合不合乎人道?是否合法?经济是否合算? 克隆技术还可用来大量繁殖有价值的基因,例如,在医学方面,人们正是通过“克隆”技术生产出治疗糖尿病的胰岛素、使侏儒症患者重新长高的生长激素和能抗多种病毒感染的干挠素,等等。 (如果我的回答能够解决你的问题,请采纳,谢谢……!!!)

克隆技术 (弊)这是生命的论理的践踏,从人和动物杂交克隆的人类胚胎所得的胚胎干细胞,配置出来的人类器官,如果移植到人的体内,会把动物的某支某种遗传特性或遗传疾病代入人体。 对伦理学界来说,克隆人行为关涉到一个很严重的伦理问题,因为它侵犯了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比如不伤害原则,自主原则,平等原则等等。 一、克隆人违背了伦理学的不伤害原则 伤害了被克隆者。被克隆的是另外一个个体,这个个体是与克隆的原体完全独立的另外一个行为主体,这个主体受到了伤害。受到了什么伤害呢?首先从技术可能性的情况来看,我们无法预知,如果对某一种在功能上与其他基因紧密相连的基因进行干预性改变,生物体内的这种自然的相互牵制的系统会发生何种连锁反应。而根据目前掌握的知识,要想将人类基因组的所有基因重新进行准确的排列,并使之正常的发挥作用,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恰恰是这一点构成了人们反对克隆人的一个重要理据。因为谁也无法排除这样一种风险:克隆技术很有可能导致大量的流产与残障婴儿。 二、克隆人违背了伦理学的自主原则 克隆人活动往往发生在下述情况中:比如,某对夫妇在事故中失去了独生子,他们希望他重获“新生”,于是便通过克隆技术再制造一个孩子,其身体中的绝大部分基因组是先前那个孩子的基因组的复制。这样尽管父母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某种欲望,但这整个行为方式对于被复制的孩子而言却意味着一种外来的决定,它将该儿童本属于偶然性的那部分自由(所谓自主原则,就体现在这种自由上)剥夺了,而人的一个最重要的本质特性,就体现在他的不可重复的独特性上。德国著名哲学家忧那思说,人的一个特殊的优先权就在于,每个人都有其自身的不可重复的特性。上述的那对夫妇因为太喜欢第一个孩子,就不生第二个孩子,而是克隆第二个孩子,生出的第二个孩子可能与第一个孩子的外形都不太一样,而克隆出来的却与第一个孩子没有太大差别,等于是让他“新生了”。可见第二个孩子完全是为了服从于父母的某种意图,作为父母的一个工具,父母通过他想起他们失去的那个孩子。而被克隆者作为人应享有的独特性便被剥夺了,他的那种不必非要有一个比他大30或60岁的同体同貌者的自由,便被粗暴地践踏了。英国有一个管理人工授精的机构,叫做人工受孕与胚胎学管理局,竟然打算允许患耳聋的父母在试管婴儿的培育中,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耳聋的胎儿,而淘汰掉健康的胚胎。他们觉得都处于耳聋状态,便有利于交流、培育,而英国皇家聋人研究所的发言人竟然说,这样一种选择是合适的,我们支持这样的选择。假如人们都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设计和培育后代,那么什么恐怖的事情都可能发生。耳聋的父母选择生下耳聋的胎儿,而这个胎儿很可能希望自己是一个健康人,但这已经做不到了。他作为一个人所天然应有的一种开放的前途的权利被粗暴否定掉了。这当然违背了伦理学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三、克隆人违背了伦理学的平等原则 在克隆活动中,存在一个设计者与被设计者的关系。在克隆人活动中,未来人类的基因配置是由父母、医生或国家决定的,而个体的人仅仅是前者所决定与创造的结果。我们知道,设计是以设计者为前提的,一个有着设计者与被设计者之别的人类图景,对于平等原则是一种基本的违背。因为人们无法回答凭什么他自己或者任何别的一个人有权作为未来人类特征与品性的设计者。显然这里存在着一种“道德优越感”,似乎我们,或者说一个医生、哲学家、国家的行政长官拥有着一种控制他人的实力。然而这种心态不单是荒谬的,而且在政治上也是非常危险的。利:克隆技术与遗传育种 在农业方面,人们利用“克隆”技术培育出大量具有抗旱、抗倒伏、抗病虫害的优质高产品种,大大提高了粮食产量。 在这方面我国已迈入世界最先进的前列。 2. 克隆技术与濒危生物保护 克隆技术对保护物种特别是珍稀、濒危物种来讲是一个福音,具有很大的应用前景。. 从生物学的角度看,这也是克隆技术最有价值的地方之一。 3.在当代,医生几乎能在所有人类器官和组织上施行移植手术。 但就科学技术而言,器官移植中的排斥反应仍是最为头痛的事。 排斥反应的原因是组织不配型导致相容性差。如果把“克隆人”的器官提供给“原版人”,作器官移植之用,则绝对没有排斥反应之虑,因为二者基因相配,组织也相配。 问题是,利用“克隆人”作为器官供体合不合乎人道? 克隆技术还可用来大量繁殖有价值的基因,例如,在医学方面,人们正是通过“克隆”技术生产出治疗糖尿病的胰岛素、使侏儒症患者重新长高的生长激素和能抗多种病毒感染的干挠素,等等。 4. 生长周期短,遗传性状稳定 5 克隆技术可解除那些不能成为母亲的女性的痛苦。克隆实验的实施促进了遗传学的发展,为“制造”能移植于人体的动物器官开辟了前景。 6.克隆技术也可用于检测胎儿的遗传缺陷。 将受精卵克隆用于检测各种遗传疾病,克隆的胚胎与子宫中发育的胎儿遗传特征完全相同。 7.克隆技术可用于治疗神经系统的损伤。 成年人的神经组织没有再生能力,但干细胞可以修复神经系统损伤。 8.在体外受精手术中,医生常常需要将多个受精卵植入子宫,以从中筛选一个进入妊娠阶段。但许多女性只能提供一个卵子用于受精。通过克隆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这个卵细胞可以克隆成为多个用于受精,从而大大提高妊娠成功率。 9.植物的克隆 许多植物都有先天克隆的本领。例如,从一棵大柳树上剪下几根枝条插进土里,枝条就会长成一株株活泼可爱的小柳树;把马铃薯切成许多小块种进地里,就能收获许多新鲜的马铃薯;把仙人掌切成几块,每块落地不久就会生根,长成新的仙人掌……此外,一些植物可以通过压条或嫁接培育后代。凡此种种,都是植物的克隆。

从伦理角度看待器官移植技术随着克隆技术、器官移植等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这些先进的技术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拯救生命的同时,很多人对于这样的科学技术提出了质疑,尤其是在道德约束和伦理方面,甚至提出禁止的建议。其实,任何科学技术本身都是一把双刃剑,关键是要权衡利弊,合理得使科学技术为我们所用。针对器官移植技术,虽然从手法、人性的角度它是不被我们传统的中国观念所接受的,但是从事实上来看,器官移植技术带来了医学领域的重大进步,同时,从拯救生命的角度阐述了尊重生命这个问题。所以,我认为器官移植技术从伦理角度也应当是被理解的。首先,从器官移植技术发明的内在动机看。器官移植技术的发明一开始就是服务于挽救病生命、 减轻病人痛苦、 提高人类健康程度这一医学根本目标的。就是为了使一些绝症患者摆脱绝望境地, 进而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提高人类生存质。而健康对人的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有着要意义。马克思说: 保护健康, 就是保持一切价的源泉即劳动能力本身。 所以, 器官移植自身就可欲的、 就能够满足需要、就是人们追求的目的的。其次,从器官移植技术产生的效果看。任何问题, 都要从伦理学和美学判断 。只要利生物群落的完整、 稳定和美观, 事物就是对的。人希望通过生命的繁衍, 生生不息, 使自己的自然生命在这不息过程中得到传递与延续。也正是个人的这种有限自然生命无限突破存续之渴望与繁衍行为,构成了人类生命生生不息、 无限存在的可能。器官移植技术正是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实现自身生命得以更长保存延续的方式。器官移植技术的出现, 不仅有可能给人们提供一种新的治疗方式,进而在更强意义上保存和延续自己的生命, 而且更加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与人类追求健康长寿是一致的, 有利于社会的整体进步及人类的世代繁衍不息。也就是说, 器官移植要求在一个病人(受体)的背后, 要看到整个人群, 看到社会, 看到人类群体的生存和演进, 从社会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出发点来判断器官移植的可实施性。这样,器官移植不仅仅在工具性的意义上是可行的,而且在价值性的意义上也是很重大的。再次,从器官移植技术的意义来看,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点:(1)器官捐献移植能够使供体在利他行为中完成个体道德人格的自我完善, 实现最终的幸福。无论作为主体的感受, 抑或自我的实际生活境遇, 幸福都并不仅仅是存在的某一时刻的状态。就本质而言, 幸福展开于主体的价值创造及与之相关的自我实现过程。因此, 这就要求每一个人在追求自己幸福的同时, 也要照顾到别人的幸福。同时, 中国传统一直把道德视为人生的最大任务, 以尽善尽美为人格发展的极致。普遍认为人格完善是人的精神追求, 是人的终极价值关怀。因此, 人生幸福必然也包含着人格完善的内容, 这同时也是人的本性所要求的。因为道德的本性并不等于道德的行为,潜在的善行仍有待具体的实践。而主体活动的每一瞬间又是善行积累、 最终实现幸福的关键时刻, 因此, 器官移植中的器官捐赠移植手术的进行, 恰恰是供体自我价值的实现和人格完善的过程, 从而为供体实现幸福提供了实践途径。在自愿的前提下, 挽救一个人的生命优先于对另一个人可承受的身体伤害的避免, 救他人于危难之际, 这本身就是尊重他人的表现, 是人道的体现, 能够实现供体人格进一步的自我完善, 这正是器官捐赠移植之道德合理性的依据, 进而有助于合理解决目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领域的器官来源短缺难题。同时, 供体自身部分利益的牺牲间接地为社会创造了价值, 因为他使受体恢复了价值创造的本钱——健康。(2)器官移植能够使受体在获助的同时感受到幸福。就人类社会来说, 其中的每一个人都不是在绝对孤立的状态之中追求自身的幸福, 他的幸福基本上都是在别人的帮助和配合下才能获得。在器官移植中,受体往往是深陷困境的绝症患者, 而完满的人生则应当有健康的体魄。健康的体魄是自然赋予人类有可能幸福生活的起点。身体健康, 精力充沛, 不仅使人有可能更好地发挥其创造性才能, 亦有可能使人更好地感受生活、 热爱生活, 对生活与同胞有可能充满更多的热情与爱。先天的疾患是人的一大不幸, 后天的疾患亦是生活中的一种痛苦。疾患剥夺了人对生活的某些感受、 享有与创造能力, 所造成的不仅是肉体的缺憾与痛苦, 还有精神心理的创伤。当一个人身患绝症, 或者奄奄一息、 苟延残喘时, 很难说其有一种对生命的幸福感受。健康是人生幸福的自然客观前提。所以, 在接受供体所提供的可供移植的器官时, 受体重新恢复健康的同时也重新获得了幸福。同时, 能够在危难之际获得其他社会成员的帮助, 受体的内心也会感到无比愉悦,感到幸福。因此,从伦理角度来看,我认为,器官移植技术是再用另外一种方式延续着生命,尊重着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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