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同等学力暂不招收)、工龄四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公务员。
凡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方可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政府部门人员,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也可报名(此类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学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制可以采取下列两种方式:
(1)非全日制。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2—4年,课程学习既可以采用业余时间也可以每学期集中安排一段时间学习。在校学习时间总和不少于半年。
(2)全日制。学制为2年至3年,采用学分制。学员在校脱产学习1年半,修完MPA课程后回工作单位实习或找单位实习和做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