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甲兵(armoured forces)是陆军中以坦克和其他装甲车辆为基本装备的战斗兵种,由德国在1934年设立,装甲兵又称坦克兵,是陆军的重要突击力量。
装甲兵具有猛烈的火力、广泛的机动力和良好的防护力,可以减轻常规武器和核武器袭击的损害,并能迅速利用常规火力突击和核突击的效果,实施快速机动、猛烈突击,在短时间之内歼击敌人。在合同作战中,可在其他军种、兵种协同下或独立遂行作战任务,也可配属步兵作战。
坦克,是英文"Tank"的音译,原意为水柜,是一种把火力、防护和机动力集于一身的重型陆战武器,在它问世以来的80多年中,凭其一身穿不透的钢甲、强大的火力和优越的机动能力在陆战场上出尽了风头,被誉为"陆战之王"。
装甲兵其基本任务是:
(1)以猛烈的突击消灭敌人,夺占重要地区或目标。
(2)向敌纵深发展进攻,扩张战果。
(3)追歼退却之敌。
(4)歼灭敌空降兵或配合我空降兵战斗。
(5)以反冲击、伏击消灭进攻之敌。
(6)巩固扩大登陆场,发展登陆成果。
(7)担任仓促防御,阻止敌人发展进攻,封闭敌突破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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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挥要求
世界各国对装甲类(机械化)均有较高要求,装甲车、坦克现均以中型和微型为主。在装甲车与坦克特定空间取决于指挥军官文化素质和身体体能
1、文化要求
在美国,机械化指挥员必须取得专科或类似专科学历,在美国设有四所专门的装甲指挥学院,其中西点军校设有机械化信息装甲专业。
在中国装甲类兵和指挥官,士兵必须在高中以上文化,指挥军官必须大学专科以上军事学院毕业。在我国也有专业的装甲指挥类军事学院,例如蚌埠坦克学院、解放军装甲指挥学院等。
2、身高要求
在美国陆军装甲部队、海军地面装甲部队、海军陆战队装甲部队所有士兵军官身高要求162CM—175CM,(不能超过175CM)
在亚洲国家中:如中国、日本、对装甲/坦克士兵身高要求162CM—175CM,装甲指挥军官160CM—175CM(不能超过175CM)
二、组成
装甲兵在编成上,通常以坦克部队、机械化步兵部队为主体,同时配置有炮兵、反坦克导弹、防空、防化学、工程及其他保障部队(分队)。
按照隶属关系的不同装甲兵一般可分为编入统帅部和军区的独立装甲兵部队和编入军以下部队的队属装甲兵部队、分队。独立装甲兵部队的编制有坦克(装甲)集团军、师、旅、团等;队属装甲兵部队、分队编有军属坦克旅、师属坦克团、旅(团)属坦克营等。
三、运用原则
作战中装甲兵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通常用于机动作战,并主要用于进攻。
2、集中使用于主要方向和重要时机。
3、力求使用在便于坦克行动的地形上。
4、密切与步兵、炮兵、航空兵等兵种的协同动作。
5、加强对空防御及后勤、技术、工程保障和电子对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装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