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
学生毕业、结业、肄业、转学、退学、出国或死亡等学籍变动发生后,学生学籍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学生档案室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学生档案向校外转递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专用档案袋,经严格密封后通过机要邮局寄送、转递,必要时可派专人送取。学生档案不得以普通函件邮寄或交由本人自带。
扩展资料:
大学学生档案的相关要求:
1、院系(培养单位)在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过程中,应调阅拟录取学生档案,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中非在职人员的档案必须按时转入拟录取院系(培养单位),其它类别新生的档案学校不予接收。
3、本科新生中学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由所在院系(培养单位)负责接收。招生录取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由本科生招生部门负责分解移交至院系,由院系(培养单位)进行初步整理归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武汉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