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生育率下降的家庭经济因素分析论文
问题的提出
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显示,全国总人口接近亿,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年平均增长,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下降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生育率长期低于人口更替水平必定导向人口负增长,学术界通常以总和生育率(TFR为的参照来判断生育率是否低于更替水平。据郭志刚对2006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数据的分析,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的十年间中国的TFR大体都在以下[1],表明我国已经跨入低生育国家行列。过去人们常常认为是计划生育主导了中国生育率的下降,但是现在的TFR水平甚至低于生育政策要求,可见,我国的低生育水平固然离不开计划生育政策的作用,然而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实施的一胎化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够解释为什么最近十几年中人口生育率呈加速度下降的趋势并且低于生育政策的要求。对于这一现象,显然还存在计划生育政策之外的解释空间。国内对低生育水平的研究大致可分几类:从生育政策角度解释(包蕾萍,2009);从人口统计学角度分析(郭志刚,2008;陈卫、吴丽丽,2006>;从经济学角度做实证研究(罗艳丽,2003;徐安琪,2004;叶文振,1998;徐安琪、张亮,2005>。经济学视角的研究大都以实证资料对中国孩子的成本和效用进行基本描述和分析,有的样本还较大,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局限是没有引入收入变量。本文从家庭需求理论的角度,分析家庭收入、子女价格、子女效用等变量及其对我国人口生育率下降的影响,以期对这一现象作更全面的解释。
相关变量: 一个分析框架
1.收入
从消费角度而言,子女作为一种耐用消费品可以为父母提供“效用”,并通过无差异曲线同其它商品提供的效用进行比较。无差异曲线与预算线相切决定的消费者均衡点表示消费者在这个点的价格与数量达到了均衡,即消费者在预算条件下达到了最大效用。预算线受收入约束,随收入变化而左右移动,从而消费均衡点也相应移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当收入增加时预算线向右平移,与水平更高的无差异曲线相切达到新的均衡;反之预算线左移与水平更低的无差异曲线相切。无数种收入水平可以得到无数个消费均衡点,连起来得到一条斜率为正的收入-消费曲线,它表明在消费者偏好和商品价格不变的条件下,消费需求量与收入呈正方向变化。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我国居民的收入稳步增长。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例,最近十年间翻了番以上,年均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期年均增幅超过农村,2010年达到19109元。收入增长理应引起子女需求量的相应上升,然而,收入影响子女需求数量的同时也影响子女质量,只有结合数量和质量才能更全面理解收入对子女需求的影响。这里有必要引入两个弹性概念:子女需求的数量收入弹性和子女需求的质量收入弹性。前者指家庭收入变化一个百分比所引起生育子女数量的变化比率,后者指家庭收入变化一个百分比所引起的单位子女的支出额变化比率。收入的增加必定增加一般产品(劣质产品除外')的支出额,从长期来看收入的增加会增加用于子女的支出额。但通常子女需求的数量收入弹性小于质量收入弹性,即增加的子女支出额中大部分用于提高子女质量,如增加教育投入、改善生活条件等。这好比家庭收入提高后,人们更加在意商品质量而非消费数量。虽然至今还没有直接关于子女需求的质量收入弹性大于数量收入弹性的实证研究,笔者在这里用与教育有关的两个指标作为间接佐证。因为众所周知,教育是提高子女质量最重要的途径,在我国现阶段,家庭教育投入也成为提高子女质量的最重要的支出之一。
第一个有关指标是每十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数,它揭示受高等教育人口的比率。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揭示,至2010年底,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由2000年的3611人上升为8930人,增幅达147%。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高等教育收费制度使家庭在每位子女高等教育上的支出急剧攀升,然而在此背景下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所占比率却大幅上升,说明家庭的教育消费在以相当快的速度增长;
第二个指标是家庭教育支出负担率。家庭教育支出负担率是家庭的教育支出与家庭收入之比,揭示家庭教育支出给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水平。2009年王远伟以对中国11个城市2000多个大、中、小学生家庭的教育投入情况调查数据为基础计算得出,有在学人口的城镇居民家庭每年家庭教育支出负担率约为。考虑到这次人口普查发布的家庭规模是平均每户人口为人,城镇家庭规模可能更小,因此可以大致认为的家庭教育支出负担率反映的是每个家庭一个子女的情况。如此高的教育支出负担率条件下,如果家庭增加子女数量就意味着家庭将要举债保证子女接受现有的教育,这进一步说明子女的质量收入弹性高于其数量收入弹性。
然而,子女需求的质量收入弹性大于数量收入弹性在我国并没有绝对的普遍性。对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的调查显示,被试对子女质量的追求并不强于对其数量的追求。在较高的子女需求数量收入弹性下,“逆向”选择存在可能。在特定经济资源条件约束下,村民仍然可能选择数量对质量的替代。吕昭河等对海南五指山福关村黎族妇女的调查显示,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被试还是愿意多生。在收入水平低到只能维持生活必需品的条件下,强烈的生育愿望会导致对非生存必需品支出的挤压,比如教育投入尤其是对女孩的教育投入。村民往往以减少子女教育支出来维持增加生育数量的基本抚养开支[3]。
因此,考虑到存在多元的生育文化、生育政策和社会环境等因素,子女需求的数量收入弹性虽然较小,但仍然为正。
2.价格
消费者均衡不仅随收入变化而变化,也会随商品价格变化而变动。假设其它商品价格和收入不变,消费者均衡点随子女价格的变化而变化。价格上涨意味着实际收入下降,从而预算线左移与更低水平的无差异曲线相切得到新的均衡;反之预算线右移与更高水平的无差异曲线相切。每一个价格水平将对应一个均衡点,连接所有均衡点得到一条价格-消费曲线。由价格-消费曲线推导出一条斜率为负的消费者需求曲线,需求曲线表明商品价格与需求量呈反方向变化。
子女价格指生养子女的成本,包括显成本和隐成本两个方面。显成本指从怀孕到抚养子女成人的整个过程的全部经济支出,主要包括子女出生前的相关费用、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保健费用以及结婚成家的相关费用等;隐成本主要指父母因抚养子女而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经济学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成本概念:机会成本。由于经济资源的稀缺性前提,当一个经济单位用一定的经济资源投入于某产品时,同样这些经济资源就不能同时被用到其它方面。换句话说,这个经济单位所获得的特定收益是以放弃用同样的经济资源来用作其它物品时所能获得的收益为代价的。简单地说,机会成本就是指作一种选择而放弃其它选择时可能得到的最大收益。子女的机会成本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指父母用在子女生养上的经济费用,因投入到子女身上而放弃投入其它领域时可能获得的最大收益;另一部分指父母付出时间生养子女所放弃的同样这些时间投入到其它方面可能获得的最大收益。
由于经济的发展以及家庭追求子女质量的动机,子女的各项显成本明显增加。尤其是教育支出在家庭收入中的比重较大。王远伟调查研究显示,大学生1年生均学校支出(主要包括学杂费、住宿费等为元,校外支出(主要包括考证、培训、购买电脑等用品)为元,两项相加接近万元。这个数字相当于农村家庭1年的纯收入,相当于城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30%(根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合第六次人口普查家庭规模测算)。此外子女结婚成家的相关费用在城镇家庭子女支出中也逐渐凸显,由于城镇住房的商品化、市场化,成年子女特别是儿子的结婚住房支出成为不少城镇家庭的沉重负担。徐安琪的调查显示,除了子女年幼尚未考虑此事的之外,三分之一以上有儿子的父母认为应尽全力帮助儿子解决结婚住房问题。有女儿的父母也有15%认为应尽能力承担女儿的结婚住房费用,部分家庭已为待婚子女的结婚住房支付了3-50万元的费用。显然,子女显成本存在城乡差别,农村地区低于城市地区。正如贝克尔认为,人们经常认为由于偏好上的差别,农村的家庭规模大于城市的家庭规模,然而,即使没有偏好上的差异,由于农户在子女养育上存在相对成本优势,他们也可能倾向于更多地生育。鉴于城乡子女养育成本的差别,就子女的显成本方面,本文认为有两个不能忽视的因素:城镇化和流动人口。这次人口普查显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万人,占总人口的,比10年前上升个百分点,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5万人,占。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化率提高很快。1990年到2000年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2000年至2010年平均每年上升个百分点,说明最近10年城镇化率在加快,城镇人口在加速增加。由于城镇子女成本高于农村,不断增加的城镇人口比重从宏观上增加了子女养育成本,而减少了子女数量的需求。这次人口普查还显示,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地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6个月以上的人口为26139万人,比10年前增加11700万人,增长,表明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我国现阶段流动人口的主体是青壮年,由于流动而导致的婚姻生育推迟或由于更多的机会和新的追求而导致的竞争效应等因素都可能导致青壮年流动人口较低的生育水平。陈卫用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了迁移与生育率的关系,结果表明流动迁移对生育率有非常显著的影响,城市流动人口的生育率不仅低于农村本地人口,也低于城市本地人口。可见,快速提高的城镇化率和不断增加的城市流动人口对全国人口生育率有负向贡献。
上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家庭子女数较多以及传统的居住社区,父母直接花在子女照看方面的时间和精力较少,有人形象地称这种养育方式为“放养”。相比之下现在的父母花在子女身上的直接时间和精力较多,子女成长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方面都需要父母关注,可见现代子女的隐成本增加了。
随着经济发展,投资渠道更多,资本投资回报率更高,时间的边际回报率也提高了,所以无论是养育子女的经济资源还是时间,其机会成本都有提高。
拓展分析子女成本还包括母亲的生理成本和心理成本。前者指母亲为生育孩子所付出生理代价,包括怀孕期间的不便及不适感,生产时的痛苦和相关的健康风险,照料孩子的疲劳等;后者指母亲因生养子女而必须放弃参与社会经济生活及自我发展的机会所产生的心理无奈甚至痛苦。由于医疗技术的提高,妇女怀孕、分娩的痛苦以及有关的健康风险呈下降之势,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收入水平的提高,使用更方便的家庭设备和雇佣保姆可以帮助减轻妇女照料子女的疲劳。可见,现代社会母亲生育的.生理成本下降了。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妇女的教育背景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她们有比以往更多的机会参与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有比以往更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由于时间资源的有限性,生育子女与追求自我价值实现二者之间的矛盾更加难以调和,给妇女带来更大的心理痛苦。因此,现代社会母亲生育的心理成本在提高。
以上分析说明子女的价格性养成本呈上涨趋势,从而子女的需求数量呈下降趋势。
3.效用
需求理论中,效用指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时所感受到的满足程度,是消费者对商品满足自己欲望的能力的一种主观心理评价。子女效用的变化会导致子女需求数量的变化。根据基数效用论的分析,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均衡条件是:PA+P2X2=I;MUi/Pi=MU2/P2=X。其中朽表示子女的价格,为子女的数量,P2表示其它商品的价格,X2为其它商品的数量,I是收入,MR、MU2分别表示子女和其它商品的边际效用,X是不变的货币的边际效用。如果MU1/P!MU2/P2消费者则做相反方向的调整,直至MUi/Pi=MU2/P2。
子女的效用包括:
(1)心理效用或愉悦效用,即子女给父母带来的心理满足和快乐;
(2)劳动-经济效用,即子女作为劳动力给家庭提供劳务或货币等经济收益;
(3)保险效用,即子女给父母提供潜在养老保障的效用,即人们常说的“养儿防老”效用;
(4)经济风险效用,即子女承担家庭经济风险的效用,如“父债子还”;(5)长期维持家庭地位的效用,即在某些特定社会环境中,子女能够提高父母及家庭的社会地位;
(5)对扩展型家庭作贡献的效用,即子女延续家族的姓氏和香火、“传宗接代”的作用。
莱宾斯坦认为从动态角度看,随着经济的发展、家庭收入的增加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子女的后五项效用即与经济有关的效用呈现出一种递减的趋势,而心理效用的变化难以确定?。本文认为子女给父母带来的效用水平在子女成长的不同阶段有所不同并随社会的变迁而变化。具体来说,心理效用在子女未成年阶段比较高,子女成年和独立后,家庭空巢化,子女给父母情感上的满足也趋于下降。劳动-经济效用在经济紧缺、生活水平不高的年代较为突出,在这样的环境中子女很小就给父母分担家庭责任,与当时较低的抚养成本相比,子女提供的劳务和货币更突出,此时子女表现为一种生产品,家庭对子女的需求有较强的刚性。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子女的劳动-经济效用已经明显下降,父母对子女的主观预期经济效用和实际经济帮助都下降了。从主观预期来看,只有的家长很希望子女为家庭挣钱,表示“一般”和“不希望”的分别占和。从实际经济帮助来看,据2000年对湖北松兹千余名已婚男女的调查,每年给予不同住父母的经济净帮助合计为87元。保险效用和经济风险效用由于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以及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也日益下降。有研究表明父母对子女工作后和自己年老体弱时的经济帮助和赡养企盼很低,的研究对象认为抚养子女的经济成本肯定比得到的多得多?。长期维持家庭地位的效用和对扩展型家庭作贡献的效用在传统社会比较突出。近几十年来,由于社会变迁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家庭结构和家庭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基本的变化,尤其在城市地区独生子女家庭、核心家庭占主导,子女的这两类效用日渐式微。北京市民对子女继嗣效用期待明显较低,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只有15%认同生育目的是传宗接代,高学历者则无人持这一看法。对上海市的调查表明,父母把“传宗接代”作为生养子女的最大期待的仅占。总之,当代子女的效用已经下降,从需求理论而言,这将导致子女的需求数量相应减少。
综上所述,收入的增加可能导致子女需求数量的增加,但由于数量收入弹性小于质量收入弹性,增加的收入大部分用于提高子女质量的支出,子女需求的增量被缩小。同时,受价格上升和效用下降的影响,子女需求增量进一步减少,从而形成人口出生率下降的态势。
均衡人口发展的进一步思考
我国多年来的低生育水平导致了人口年龄结构的深刻变化。分析历次人口普查年龄结构图发现,1963年的是典型金字塔型,塔基的少儿人数多,塔尖的老年人口少。2010年的年龄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突出表现是老年人口比重加大而少儿比重大幅减少。众所周知,这样的年龄结构至少会导致两个后果,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不足。前者在我国已经出现。这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0年前上升。全国老龄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显示,至2020年老年化水平将为,表明老龄化进程很快。劳动力短缺的问题虽然还未普遍显现,但近年来在东部发达地区某些时段或区域出现的缺工现象可能是这个问题某种程度的体现。从人口发展规律出发,改善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合理选择是要抑制过低的生育率。虽然我国依然是人口大国而且还未达到人口总量高峰,但由于人口政策的惯性大,应该未雨绸缪抑制过低的生育率。除有步骤、有条件地放开胎数外,还应考虑以经济福利和社会保障为主要手段的鼓励型人口控制代替经济、行政处罚的限制型控制,以引导和鼓励的柔性方式对家庭生育意愿及行为进行理性约束。比如给予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以社会保障、税收、公共事业费等方面的政策倾斜。此外,从更宽泛的层面考虑,稳定房价以降低城镇居民住房成本,改善城市流动人口的生存状况,减轻家庭教育支出负担都是抑制过低生育水平,同时提高人口质量的相关举措。
人口政策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观念、教育方式,同时也影响相关产业的出现和发展,以及居民消费总量的变化。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人口与政策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人口与政策相关论文篇一 《人口红利的变化与人口政策研究》 摘 要:本文利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和我国历年人口数据来分析阐述我国现阶段的人口结构状况,来推算我国现阶段的社会总抚养比,同时测算出2011-2035年我国人口总量、每年出生人口数和社会总抚养等人口状况指标,通过测算出的2011-2035年我国的人口状况指标预测出:我国人口红利即将消失。基于我国人口红利即将消失和现行计生政策给我国带来的诸多社会经济问题,本文提出人口生育政策必须调整且迫在眉捷。 关键词:人口结构状况 人口红利 人口政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6-0116-04 一、引言 30多年的人口生育政策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人口红利”,“人口红利”制造了中国奇迹,据有关调查报告显示:最近30年来,我国依靠全球首屈一指的廉价劳动力大军,创造了令人瞩目的经济增长奇迹,劳动力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随着不断降低的生育率,不断加速的老龄化,我国人口结构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人口中的老少人口关系已经发生了彻底的逆转,坐享人口红利的时代在不久的将来将一去不复返,我国传统的经济社会结构、价值观念和文化习俗等都将伴随人口结构转变发生剧烈冲击,将会面临巨大的社会经济问题。在我们享受“人口红利”丰厚回报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今后可能面对的人口“负债”,我国必须及时调整人口生育政策,通过提高生育率来缓解我国人口结构变化。 二、人口红利的内涵 人口红利的概念是由国外经济学家在研究东亚经济奇迹时首先提出的。1998年,联合国人口基金在《世界人口现状(1998)》中正式使用人口红利一词,使人口红利这一概念逐渐为学界认同和使用。美国学者大卫·布鲁姆(David E. Bloom)和杰弗里·威廉姆森(Jeffrey )等在研究人口转变对东亚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时首次提出“demographic gift”,即人口礼物或红利。此后,David E Bloom等明确提出人口转变将产生有利于经济增长的人口红利,即“demographic dividend”,指出生育率、死亡率的降低和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给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的机会窗口 。 国内学者如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在研究中指出了“人口红利”期人口年龄结构的一般特征,即“中间大,两头小”,少儿抚养比与老年抚养比都比较低,有利于形成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社会负担相对较轻的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即“人口红利”或“人口机会窗口”。同时,陈友华等学者指出,“人口红利”与“人口负债”是交替出现的,“人口红利”只是一个相对短暂的历史机遇期 。 “人口红利”是在人口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机会窗口”,其实质意义落脚于人口的负担系数,也称抚养系数、抚养比,即人口总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它表明,从整个社会来看,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负担多少非劳动年龄人口。一般研究中,将50%的人口负担系数作为“人口红利”与“人口负债”的分界线。 。即人口负担系数小于或等于50%称为人口机会窗口期,也可称为人口红利期。人口负担系数即是社会总抚养比,计算公式如下: 少儿人口指0-14岁的人口,老年人口和劳动人口有两种算法: 一是按我国现在执行的退休制度,15-59岁为劳动年龄,则劳动人口为15-59岁的人口,老年人口为60岁及以上人口;二是若退休延至65岁的话,15-64岁为劳动年龄,则劳动人口为15-64岁的人口,老年人口为65岁及以上人口。按劳动年龄的两种算法可以算出两种抚养比,即社会总抚养比(一)和社会总抚养比(二)。 三、建国后我国的人口状况和人口红利分析 1.建国后我国的人口状况 建国后我国的人口状况变化可以分为四个阶段:高速增长期,1949~1970年;快速放缓期,1971~1978年;平稳波动期,1979~1990年;稳步放缓期,1991~2010年。 高速增长期。建国初期,在“人多力量大”、“伟大母亲”和“多生多光荣”等鼓励多生多育 口号 的号召下,我国人口出现高速增长,从1949年的54167万人增至1970年的82992万人,年均增加人口数2620万人,年均增长‰。虽然这个阶段死亡率由于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的不断提高而迅速下降,但由于超高的出生率带动了我国人口的高自然增长率。 快速放缓期。70年代初,我国人口专家马寅初预测:未来我国人口将暴增,我国将承受巨大的人口压力。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开始提倡“只生一个好”,我国人口出生率开始快速下降,从1970年的‰迅速下降至1978年的‰,年均回落个千分点;虽然死亡率这个阶段趋于平稳,但随着出生率的快速下降,我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也随之迅速下降,从1970年的‰迅速下降至1978年的‰,年均回落个千分点。 平稳波动期。1978年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以后,我国更加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率迅速下降,死亡率趋于稳定,但由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前我国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已经进入生育年龄,所以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呈现平稳波动状态。 稳步放缓期。从1991年起,我国出生率开始呈稳步下降态势;人口死亡率在1991~2003年间继续维持稳定,但从2004年开始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比重不断提高而逐步回升;人口自然增长率随着出生率的稳步回落和死亡率的回升呈逐年稳步下降。 2.建国后我国的人口红利状况 随着实行计划生育前我国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1949~1978年间)逐渐进入劳动年龄,我国劳动人口数不断增加,劳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在不断提高;随着我国计生政策的不断深化,我国的育龄妇女生育率和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我国的少儿人口数也随之迅速减少,少儿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呈迅速下降;随着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也不断提高,老年人口数随之不断增加,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呈稳步提高。在劳动人口数不断增加和少儿人口数迅速减少的双重作用下,我国的少儿抚养比迅速下降,虽然我国老年抚养比也随着老年人口比重的稳步提高而不断提高,但抵不过我国少儿抚养比的迅速下降,故我国社会总抚养比还是随着少儿抚养比的迅速下降也呈迅速下降趋势。 若退休年龄延至65岁来算(即国际惯用算法,也是我国六普以前的算法)。从表2可以看出:在1953年,我国社会总抚养比高达,其中少儿抚养比高达;到1964年,随着少儿抚养比的迅速提高,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也随之迅速提高,高达;到1982年,我国实施计划生育后少儿抚养比的迅速回落,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也随之迅速回落,为;之后随着少儿抚养比的稳步回落,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也随之稳步回落,到1990年已经降为,刚好低于50%的临界值;到2010年六普时,我国社会总抚养已降为,远远低于50%的临界值。以上分析说明:若按退休年龄延至65岁来算,1990年我国已经处于人口红利期,到2010年我国已经处于人口红利的高峰期。 若以我国现有的退休制度来算(2010年六普起新的算法)。劳动年龄按15~59岁来算,从表3可以看出:2000年五普时,我国少儿抚养比为,老年抚养比为,社会总抚养比为,比值刚好等于50%。2010年,我国少儿抚养比为,比五普时下降个百分点;老年抚养比为,比五普时提高了个百分点;社会总抚养比为,比五普时下降个百分点,社会总抚养比为,比50%的临界值低个百分点。以上分析说明:若按我国现有的退休制度来算,则2000年我国刚进入人口红利期,随着少儿抚养比的迅速下降,社会总抚养比也随之下降,到2010年我国已经处于人口红利的高峰期。 四、未来我国人口红利的预测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让我国现阶段获得巨大的“人口红利”,为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红利”的对立面是“负债”,不断加速的老龄化和不断降低的出生率催生了我国“人口红利”的耗尽,以下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和我国建国后历年1%人口抽样数据对我国未来的“人口红利”进行预测。 ~2035年我国人口状况的预测 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的测算。从图1可以看出近十年我国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呈有序波动,波动较为平稳,在2000~2010年10年间,我国人口的出生率从2000年的‰逐年下降至2010年的‰,年均下降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从2000年的‰逐年下降至2010年的‰,年均下降个千分点。根据2000~2010年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的波动情况,我们可以推测2011~2035年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也将延续2000~2010年的波动规律,从而可以推算出2011~2035年我国的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从推算出的2011~2035年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情况表(表1)可以看出:到2028年,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将降为负数,即我国人口总量开始停止增长(见表1)。 人口总量及每年出生人口的推算。从表1中2011-2035年的自然增长率和出生率及2010年六普时我国人口总量可以推算出2011-2035年我国的人口总量和每年出生人口数(见表2)。 2. 2011~2035年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推算 0~64岁人口死亡率的预测 从表1可以看出:从1978~2005年27年间,我国死亡率波动较为平稳,基本保持在‰左右波动,但从2005年开始呈逐年上升态势,主要是由于不断加速的老龄化引起的,从表2可以看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1953年的缓慢提升到1990年的,而后迅速提升至2000年的,到2010年已经高达,按照联合国的定义,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 所以可以推断2005~2010年我国人口死亡率逐年上升是由于老年人口的死亡率不断提高引起的,而0~64岁人口的死亡率仍然较为稳定,从而可以假设2011~2035年我国0~64岁人口的死亡率将保持2010年六普的水平。 0~64岁人口数的推算 第一步根据2010年六普时我国0-64岁分年龄的人口死亡率可以推算出0-64岁分年龄的人口存活率,推算公式为: 第二步根据表5中的每年出生人口数、2010年六普时我国0~64岁分年龄的人口数和第一步推算出的0~64岁分年龄的人口存活率来推算2011~2035年我国0~64岁分年龄的人口数。 如2011年推算公式为: 3. 2011~2035年我国人口红利的推算及预测 根据以上推算出的2011-2035年的人口总量、0~64岁分年龄的人口数、60岁及以上人口数和65岁及以上人口数来推算出2011-2035年我国人口年龄构成和抚养比(一)和人口年龄构成和抚养比(二),按我国现有的退休制度,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从2011年开始逐年上升,到2017年将达到,社会总抚养比即人口负担系数开始大于50%,这将预示着对我国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口红利即将在2017年消失。随后逐年继续提升,到2035年,社会总抚养比将高达,其中老年抚养比将高达,到时我国将肩负着沉重的老年抚养负担。 若我国把退休年龄延至65岁的话,则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从2011年开始逐年上升,到2032年将达到,社会总抚养比即人口负担系数开始大于50%,这将预示着我国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口红利也将在2032年消退。随后每年以2个以上百分点的速度提升,到2035年,社会总抚养比也将高达,老年抚养比将高达,我国的人口红利也将很快耗尽。 五、计生政策调整迫在眉捷 30多年来我国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国策,有效地控制了我国严峻的人口暴增形势,也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人口红利”。但随着人口红利的即将消失、超低的生育率和不断加速的老龄化,我国的人口结构已经从拥有大家庭和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年轻型人口类型逐渐转向老龄化结构,再加上现有的计生政策给我国带来了男女比例失调、贫富差距加大和独生子女家庭面临诸多社会问题等,我国的计生政策已经到了必须及时调整的时候,必须通过提高生育率来缓解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 1.我国现行的计生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同时《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生育政策: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2.计生政策调整必要性和紧迫性 人口总量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据2011~2035年我国人口总量测算:2011~2035年,我国人口总量基本上能控制在14亿内,并将在2028年停止增长,随后将逐年下降。 超低的生育率。六普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育龄妇女生育率为,远远低于世代更替水平(人口学上的人口更替水平生育率为,意味着下一代人口相对于上一代不增加也不减少。)。 不断加速的老龄化。六普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5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为。随后将逐年提高,根据推算:到2035年,我国60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将高达,65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将高达。按照联合国的定义,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 人口红利即将消退。以我国现行的劳动制度,即以15~59岁为劳动年龄来算,我国人口红利将在2017年消失;若把退休年龄延至到65岁的话,则我国人口红利也将在2032年消失。而我国的大部分行业还是处于劳动密集型,距现代化还有一段很长的路。依靠人口结构变化所带来的人口红利消退经验在东亚国家特别是日本的身上也得到了验证。据有关数据显示:在1960年代后期,日本总抚养比稳定在45%左右,这种均势一直持续到1990年代初期,这段时间是日本的辉煌时期。但从1990年代开始,随着年轻劳动人口比重的不断下降和老年人口比重的不断提高,老年抚养比开始不断攀升,成为日本经济步入长期低迷的主要原因之一。 现有的计生政策已经渐渐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是男女比例日渐失调:现有的计生政策让我国传统的观念承受巨大考验,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催生了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产,让我国新生儿的性别比例日渐失调(见表3),将给今后社会发展带来很大的不安定因素。二是贫富差距加大:现有的计生政策让独生子女拥有较大的财产继承,而农村的二胎特别是越穷越生的子女长大后面临与独生子女较大的经济差距,产生尖锐的社会矛盾。三是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着一些社会问题:部分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溺爱,以至于长大后对挫折的承受能力较差,又将肩负沉重的养老负担;随着新一代独生子女进入婚育年龄,男婚女嫁、传宗接代和姓氏传承等中国传统观念严重困惑着独生子女家庭,也造成了一些社会问题;失独家庭在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了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带来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有些机构已做了样本统计:目前中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有亿人,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四,因此每年约产生万个失独家庭,按此统计,目前中国的失独家庭至少已超百万。 生育需要一个周期。人口结构的变化有其规律,从出生人口变成劳动人口至少需要15年,不能等人口红利已经消退了再来调整计生政策。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指出:“生孩子是一个周期,并不像中国缺少粮食就可以从国外进口一样,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并不是通过国际劳工就能解决的。”我国人口生育政策是时候进行必要的调整了,必须及时通过提高生育率来缓解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 六、计生政策调整的几点建议 1.首先建议马上放开单独家庭的二胎政策 婚姻不象买卖商品那么简单,无法也不能提前设定条件,所以双独家庭比重相当低,其实更多的是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婚姻家庭。虽然我国已经放开了双独家庭的二胎政策,杜绝了“四二一”家庭的出现,但我们不能忽视了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婚姻家庭,他们面临的社会问题也不容小视:独生子女方家庭父母的养老问题、中国人传统的姓氏传承和回谁家过年过节等问题严重困扰着单独婚姻家庭。建议马上放开一方为独生子女婚姻家庭的二胎政策,尽可能缓解现有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 2.其次建议有条件地放开其他家庭的二胎政策 到2017年,放开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婚姻家庭的二胎政策,但要适当加大生育间隔期,以缓解由此带来的人口增长。选择在我国人口红利开始发生转折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又适当地加大生育间隔期,有利于进一步缓解我国即将到来的人口结构变化,也不会带来人口总量的剧增。因为全面的二胎政策基本上接近人口世代更替水平,对人口总量不会太大影响。 3.再次建议全国实行统一的计生政策 对现有的计生政策进行微调,采取不分地域、不分户籍在全国实行统一的计生政策,既能更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速度,也有利于提高人口总体素质和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因为从1978年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以来,其实真正全面实行严格一胎化政策的只有城市户籍人口,而我国城市户籍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很小,2010年六普时仅为,而占总人口比重高达的大部分人口实行二胎化甚至更多胎,甚至越穷越生,最后影响孩子的户籍上报和教育,很多失学儿童特别是失学女童大都出于多胎生育家庭。而且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除户籍以外其他几乎与城市没什么区别,实施城乡无差别的人口计生政策更有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4.最后建议严格执行和落实婚育政策 相关部门应制定严密的措施,确保婚育政策落实到位,不但能有效地把我国的人口总量控制在预期范围内,还能够彰显公平。当前的婚育政策很多基层落实不到位,还存在较严重的早婚早育和多胎生育。据六普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15-64岁的育龄妇女中:存活子女数达3个及以上的占了,其中存活子女数为3个的占了,存活子女数为4个的占了,存活子女数达5个及以上的占了;在–间一年内有生育的育龄妇女中:按生育孩次算,其中生育第三孩及以上的占了,按育龄妇女年龄分,其中15-19岁的育龄妇女占了。 参考文献 [1]王颖,佟健,蒋正华.人口红利、经济增长与人口政策[J].人口研究,2010,34(5):28-34. [2]范凯.人口红利、作为经济增长的关健变量-以中国的人口红利及其兑现为例[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9,(5). [3]范凯.人口红利、作为经济增长的关健变量-以中国的人口红利及其兑现为例[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9,(5).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人口与政策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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