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和普通高校的学士学位要求是一致的。第一条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我校全日制本科各专业应届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学士学位。 第二条 符合下述全部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在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二)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经补考及格的必修课程低于7门; (三)较好地完成毕业生产实习,经考核成绩合格,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四)提交的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或论文成绩合格。 第三条课程门数计算办法: (一)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每学期均按一门课程计算成绩(外语、体育除外); (二)凡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如单独进行考核时,均按一门课程计算; (三)留降级学生,其重修课程,按重修后考核成绩计算。 第四条 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的基本要求: (一)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主题设计合理,具有严密的科学性、逻辑性,论点突出,论证充分,内容完整,综合分析恰当,有一定的综合能力和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论文结构完整,段落清晰,语言通顺、简练,表达清楚,字数3000-4000字。毕业设计技术路线、方法、手段恰当,统计合理,数据真实,结论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