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任课教师所在学院教务科提出查询申请,进行审查。
以燕山大学为例,依据《燕山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自成绩提交公布后的一周内(因教学计划安排不在校的学生,从返校后开始上课的当天计时)为学生对成绩质疑查询时间。学生须在此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任课教师所在学院教务科提出查询申请,过期不再受理查询。
基层教学单位、任课教师有责任和义务接纳学生对成绩的质疑查询,并在查询申请结束后,组织有关教师认真核查试卷成绩,3个工作日之内向学生公布查询结果。对确有问题的,须填写成绩更改单(写清原因、负责人),经各级领导签字批准后,由教师送交校教务管理科予以更改;平时成绩及实验成绩若需更改,也需履行审批程序。
扩展资料:
本科生课程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
1、教师必须严肃认真地阅卷和评分,依据评分标准标明应得分数。同一课程的同一试卷采取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命题的考试,须密封后采取“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每位阅卷教师参与阅卷的分数不应超过30%阅卷教师应按照“得分原则”在试卷上给分并签名。
2、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主考教师负责将考试成绩上网提交,并及时打印一式两份成绩单,经任课教师、系主任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校教务管理科、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各一份。试卷暂留存基层教学单位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燕山大学-燕山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