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校外毕业设计的管理规定 1、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到本单位做毕业设计,由学生本人在学期初(第四周以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同意,并签订《学生校外毕业设计安全责任协议书》后方可进行。 2、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需要填写“机电学院毕业生校外毕业设计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相关的内容,手续齐全,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到教务办备案。 3、校外毕业设计原则上应作与用人单位相关的设计题目,不允许做校内题目。毕业设计工作量和毕业设计说明书撰写格式、装订要求与校内相同。 4、毕业设计全过程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按时完成毕业设计的全部内容,毕业设计成果和应提交的资料,由指导老师负责审核,保证毕业设计质量。 5、未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任务,或未能达到学院规定要求的,将取消毕业答辩资格,不予毕业,后果自负。 6、学生定期向学院的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进展情况,毕业设计结束,由用人单位出具对学生毕业设计的评价证明(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间返校答辩。 7、校外毕业设计学生毕业答辨时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书 、校外毕业设计审批表、毕业设计任务书和指导书,毕业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图纸、单位毕业设计评价证明等,答辩结束全部装入资料袋入档。 8、学生在校外设计期间,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单位的各项 规章制度 。如有违法违纪或个人安全问题,其后果完全由学生个人承担。 9、实习、设计所需费用按学校标准执行,超出部分由学生个人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