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些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教育的提高,高校的不断扩招,大学生群体不断扩张膨胀,就业难的一系列社会性问题更加充分暴露。大学生就业难、生活难等问题成了众多媒体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这些问题无形中把大学生划分到了实实在在的弱势群体之列。如何看待、解决大学生这个弱势群体的就业难问题、生活难等问题应当值得党和国家、政府的重视,也应需要整个社会、高等教育机构和学生的共同努力。解决好这个问题,既能有效促进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也能真正把知识变成生产力,从而推动一个国家的实力发展。本文分析了大学生弱势群体的现状以及他们所面临的一些实际性、有待关注的具体问题。文章从大学生就业现状着手,分析了大学生就业存在的基本现实,剖析了我国目前对大学生就业的相关社会保障制度,挖掘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和建议,以期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目前大学生就业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关键词:大学生 弱势群体 就业难 生活难 问题 对策 社会关注 人文关怀一、关于大学生-——弱势群体“弱势群体”这一概念在以前不同程度上也划分过一定阶级、一定人群,但还没有把大学生纳入其列,但随着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生活难等问题的日益加剧、形式的更加严峻,无形中把大学生划分到了实实在在的弱势群体之列,并引发了众多媒体和社会各界关注。这一热点和焦点性问题,不但引起了人们对这一现状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学术界的思考和讨论。徐州师范大学美术系杨在华教授曾在《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现状及对策分析》一文中就提到:自从200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使用“弱势群体”这个概念以来,研究者从各个角度对“弱势群体”予以界定。认为,大学生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概念,是指在高校中由于性别、经济贫困、生理残疾、心理障碍、竞争失败等原因而处于不利境地、并且出现了学习、生活、就业困难等问题的大学生群体。如女大学生、贫困生、残疾生、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容貌不佳的“丑生”等等均属于“弱势大学生群体”。在“毕业即失业”已经不再是危言耸听、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社会上存在的许许多多、或明或暗的漠视态度和歧视行为,使大学生弱视群体无法获得平等的就业权,被无情地剥夺了公平竞争的资格,引发了种种社会冲突和矛盾。大学生弱势群体就业难现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更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这种现象不能不令人深思。二、当前大学生就业现状与问题据国家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就连续八年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统计:2003年212万、2004年280万、2005年333万、2006年413万、2007年495万、2008年559万、2008年610万、2010年631万,从详细数据观察,可见毕业生的人数程猛增趋势,八年累计3533万,而据教育权威部门统计显示:到目前为止2009年毕业生就业率仅为35%,加之以往毕业还没有就业的学生,可谓形势异常严峻,如此庞大的基数已形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以往的毕业生还没有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之下,又一拨的人群又加之到来,紧缺的、理想的就业岗位上更显得前仆后继。虽然许多的企业面临用工荒,但所提供的岗位都是普工岗位,整个社会都在鼓励大学生下基层,从基础干起,但这又与上学最终的初衷相违背,从而甚至形成了教育无用论的局面。以至于他们高不成低不就,从而走向社会的弱势群体、边缘人群。三、大学生就业难、生活难所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解决对策1、大学生自身问题首先,当前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与其自身的问题是不可分割的,其次又有社会的众多因素造成了“大学生就业难、生活难所存在的问题”这样一个局面。一方面许多的大学生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不高,缺乏实际经验,动手能力极差。在具体的工作中胜任不了领导交给的任务,且怨天尤;其次大学生存在错误的就业观念 许多大学生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对工作的期望值过高。他们始终以“天之骄子”身份自居,姿态过高,对自身和现实缺乏准确的评估,缺乏正确的就业心态。这些都要求加强大学生自身素质修炼与转变就业观念,调整就业心态,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职业发展理念,要认清自身的现状,不能太急功近利,合理地降低就业期望值,要注重自身经验的积累和技能的培养;要加强社会实践锻炼;树立“不等、不靠”的思想,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努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方式主动寻找就业之路;要有勇于创新、勇于尝试的精神,挖掘、开拓创业市场,转变“靠父母”、“靠国家”、“走公务员之路”的传统就业思想;要积极的打破思想束缚,给自己一腔激情。2、企业存在的问题自2009年下半年金融危机的余波逐渐隐退,就业形式大大回暖。许多的企业虽面临用工荒的窘态,但一些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经验歧视和性别等歧视甚是严重,不能提供合理的平台。另外还有一些企业对劳动法的实施力度不够,缺乏培养人才、留用人才的经营理念,以至于眼睁睁的看着人才流失。这主要表现在企业的薪酬不合理、所提供的岗位不匹配、对劳动法的实施力度不够。许多企业对毕业生总是挑三拣四,提出一些十分苛刻的就业协议条款,擅自延长试用期,无偿地占有毕业生的劳动成果。国家虽在这一方面加大力度规范、调整,但企业配合不积极。如果说每个企业的薪资都和公务员、事业性单位员工基本工资相持平,并为每位员工依法办理象公务员所享有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切实做好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这样的话他们就不会再与公务员做对比、追求公务员之路现象就会隐退,从而脚踏实地的为企业服务。所以说作为企业应该要有长远发展的眼光,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企业文化,最大限度地吸收与企业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大学毕业生,为企业打造长期稳定的团队,不能因眼前小利而影响到长远发展大局。3、户口与失地问题得不到解决户口与失地问题得不到解决是全国几百万,乃至上千万的未就业毕业生头疼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大学入校前录取通知规定“凡就读生入校时必须办理相关户口转迁手续至本校”。对于这点,就读学生无一例外的把户口迁入学校统一管。可是毕业后没有稳定的工作,户口又回不了原籍(原籍是农村,现在村里不要),只好放在人才管理中心,成为集体户口,这样一拖就是五六年、甚至十多年、终生得不到解决。本来就没有什么稳定的工作,还要收取档案管理费等费用。许多未就业大学生想通过自己原本仅有的一点土地生存,利用其进行种植、养殖型创业,但唯独的、仅有的一点土地也被无形中剥夺,以至于更加贫穷、生活难,造成弱势化、边缘化更加严重。理论说来未就业学生是失地农民中最惨的部分,却无人问津。国家应出台相关规定,确保未就业大学生现有土地权问题,应政府协调地方乡镇给予这样一个弱势群体——未就业大学生应有的帮助,把原本生产权属于他们的土地给予归还,并积极引导、鼓励他们在农村创业。4、 大学生最低生活得不到保障,政府机制不够完善现在无论是对农民还是到国家干部、公务员等不同群体都制定落实了相关保障措施:象公务员他们拥有相对较高的待遇、完善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农民也逐步推行养老保险,实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给生活困难户发有低保补贴。而未就业大学生那?什么都没有,成为一个被忽视的弱势群体、边缘人群。对此国家在以人为本的情况下也应当制定未就业大学生相关保障体系,以促进社会均衡、和谐发展、推进社会注意建设。5、岗位紧缺,竞争压力大数据统计仅八年来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就在3500万以上,而统计就业率在35%左右,加之以往未就业大学生、高校上报的虚假就业数据,可见就业率是何等的低下。要解决好这些毕业生,促进社会的团结稳定是一个相当大的难题。这就要求无论是那个行业、那个部门都要形成一定的就业比例。政府应一方面规范、提高企业(国有、私有)各项劳动保障制度,吸取一部分人群;另一方面政府诸多职能部门也要有计划、有需要地解决一部分学生的就业。加强优化人事结构、年龄、文化、综合等问题,多给年轻人提供机会,留余足够的空间。6、提供农村创业平台十七大报告提出全民创新,把创新、创业纳入了全民经济发展战略,要求全民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投身于自主创业。对于大学生来说,尤其是未就业大学生面临许多机遇与挑战。随着城市经济的日益崛起,商业竞争日显激烈,许多创业者选择城市创业,却忽视了农村这片创业乐土。其实对于创业者来说,农村创业环境有着不可预测的发展潜力,农村有着市场竞争力小、环境宽松、风险小等优势。党和政府应当积极号召、鼓励有志青年去农村创业,多为大学生提供一些农村创业平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去农村发展种植、养殖,新型科技产业等,争取利用自身力量带动、形成一个新型的就业群。7、创新、自主创业机制不够完善。据调查,有很大一部分高校毕业生都有着自行创业的激情,但绝大部分都被这样那样的困难所限制。国家、政府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优抚。但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机制还不够完善,在政策上还存在程序复杂化等多方面问题。在大学生创业方面,国家、政府应当加大创业资金投放,政策优抚等。应从政策上支持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为有志创业的青年学生搭建创业平台,提供创业培训、帮助其融资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切实解决创业资金、技术等问题。针对大学生创业资金优抚方面,尤其在发放贷款上:国家、政府应建立起相应的、有所区别的信贷机制,应具有针对性,争取程序的简单化,促进创业进展。对于必须找公务员担保、拿工资作抵押方可贷款这一项制度,国家、政府应加大改革、争取更加利于学生创业资金信贷的便捷途径。因为一提到创业资金信贷问题,相关部门就拿找公务员担保作为条件,许多的创业者找不到合适的担保人,这就形成了间接限制,形成了创业屏障。年轻有志的创业青年虽有创业的激情、热情,但没有了平台,得不到发挥。在无息款发放担保上能否试着尝试:毕业证抵押+多户联保+实体等相结合,或采取一些其它方式。只有这样才能为大学生创业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实,起到真正的效果。8、学历继续教育问题在与全日制大学教育的同时,学历继续教育应得到承认,以便形成良好的互补。现在在国家、地方招考中有很大一部分职位限制学历,学历继续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不予于承认,但在进入工作单后却可以凭着学历继续教育的毕业证加工资、晋升。这样的矛盾无疑是对应考者的不公平、增加就业难度、提高就业门槛。国家、政府应建立完善的、一致的政策法规。要么统一不认可,要么统一认可。笔者认为学历继续教育应获得认可,因为既然国家允许这些办学机构存在,就是有道理的,这样一方面能形成学历教育再深造,提升个人学习目标,提高个人文化素养;另一方面又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满足一定的人才供需。9、加大查处学校虚假就业信息,加强就业信息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通过调查、诸多学生反映,我们了解到:近年来,在中国的高校就业率统计信息上报工作中,学校虚假就业、强制就业行为猖獗。也许是处于社会压力太大,各个高校也都在为了应对教育部,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的检查想尽了各种手段吹捧就业率,因为每个学校的连续就业率都会影响到下年的招生计划,而高校就业率的统计往往是拿教育部下发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做一统计,每年毕业前两个月左右,教育部都会根据就业率为高校制定下年招生计划,而许多高校为了自己的生源,尤其是一些知名度不大的高校就想尽千方百计,手段、花样百出的拿就业做文章。许多的省份,高校甚至出现学生不签订就业协议就不予办理教师资格证,不开具党关系证明,暂不颁发毕业证书等行为。这一行为的出现不是个别,而是普遍,这一统计方式更是导致了国家对就业人群和毕业生就业信息的失真。经对某高校连续几年的深入调查,有60%的就业状态都存在及其惊人的虚假性,甚至开玩笑的说(其实也是现实)致使社会上高校旁的一些商业经营者都有了一碗轻松饭吃:办一个某某公司的印章,往就业协议上一盖,十元或二十元的手续费。这些现象,我们希望我们的媒体和监管机构可以在每年的高校毕业之际做一认真调查,报道。从上面的情况来看(在这里要更强调一下是真实情况),不但学校失去了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标准,也不难从侧面反映出一个问题:那就是政府的监管力度还不够,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国家每年只是对就业做一统计,但对其真实性的回访、调查是否做到真正的认真落实,这就成了一个问题。这点就要求政府对每年的就业做一认真回访。另外,国家法律法规应对高校毕业生负起就业责任,对弄虚作假的高校进行严格查处,对政府监管机构做出必要的处罚,责任追究到人,以真正做到保护学生就业,真正服务学生,打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