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扫描仪,制作复印件,使用时用复印件,然后把学位证原件保存起来。
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
各学位授予单位领取空白学士学位证书后,应指定专人妥为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对发出的学士学位证书,应有登记(包括证书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系和所学专业,就学时间和学制的年限,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日期,发证日期,经办人等)。
自2016年1月1日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将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但不得使用国徽图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昨天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将结束“全国学位证书一个样”的历史。
从2016年1月1日起,北大学位证书按照现行规定不再使用国徽图案,改为北京大学标识;证书正文中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学位改为“经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学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位证书